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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融资融券;初始保证金;维持保证金;Markov链;强行平仓
[中图分类号]F8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432(2012)13-0031-03
2010年3月31日,融资融券交易试点正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展开,标志着我国证券信用交易进入了新时代。1988―2007年,日本东京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额占整个市场交易金额的12%~21%;1999―2007年,我国台湾融资融券交易额比重达到了33%~56%(开昌平,2010)。融资融券交易增加了券商的获利途径,成为继佣金、资产管理以外的第三大收入来源(开昌平,2010)。我国两市建立之初存在融资融券交易,后由于缺乏监管,违规频繁,于1996年被证监会禁止(周远宝,程晓,2009)。重开交易后,随着券商之间竞争的逐渐展开,如何在这个曾经违规频繁的市场上设置科学有效的监管体系,在风险可控的条件下提供充足的流动性,便成了理论界和实务界共同关注的焦点问题之一。
为了监管融资融券交易,各国都制定了详细的保证金体系,但其理论依据和实现手段都未得到清楚的阐述。传统融资融券交易各环节相对独立,缺乏统一的风险控制目标,无法根据客户个性化的担保物组合及市场价格的变化准确调整券商面对的违约风险。本文采用发出追缴通知条件下,券商通过强行平仓获得负收益的条件概率(CPNR)作为风险度量指标。CPNR既考虑了客户违约的可能性,也考虑了强行平仓时市场价格的不确定性。采用样本学习方法构造Markov 链,为CPNR 的计算提供一个广泛适应和易于处理的价格模型。在券商事先确定的风险控制目标下,针对客户个性化的担保物组合及当前市场价格,基于CPNR 风险度量方法设置个性化自适应最小成本保证金体系,以控制交易风险和最小化投资者机会成本。
1 模型的建立
1.1 符号假设
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最低初始保证金比例记作m,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最低维持保证金比例记作w,融资者在开始融资时交纳的保证金为Q0(现金)加δP'0(是用于抵押的股票的数量,并且大于等于零),r单期利息率,T合约的寿命,Pi股票在第i天的收盘价格,wi第i天实际的维持保证金比例。
1.2 模型建立
2 实证研究
我们选取上海交易所上证180中的156只股票进行了实证研究,股票数据从股票上市开始到2010年4月30日结束,并且对我们的模型进行了样本外检验,发现根据我们模型设置的保证金体系下,有96%的股票可以通过检验,效果非常好。下图是以SH600000股票为例计算出的一份寿命为30天的合约70天的初始保证金比例和维持保证金比例以及抵押股票所占比率的大小变化,不难发现初始保证金比例大概在58%,维持保证金比例在112%左右。通过我们的动态保证金模型也说明目前国家制定的有关融资融券的两个保证金比例是非常谨慎的(初始保证金50%,维持保证金130%)。
SH600000连续70天计算结果,从上往下依次是股票价格,初始保证金比率,维持保证金比率,用于抵押股票所占总保证金的比率
3 结 论
本文采用样本学习方法构造 Markov 链,为 CPNR 的计算提供一个广泛适应和易于处理的价格模型。在券商事先确定的风险控制目标下,针对客户个性化的担保物组合及当前市场价格,基于 CPNR 风险度量方法设置个性化自适应最小成本保证金体系,以控制交易风险和最小化投资者机会成本。本文在融资融券交易的风险度量方法、保证金体系设置方法、交易流程设计和流程风险管理等方面具有鲜明的特色和创新,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与实践价值。
参考文献:
[1]开昌平. 融资融券业务对我国证券市场的影响[J]. 中国金融,2010(4):56-58 .
[2]周远宝,程晓.次贷危机对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风险控制的启示[J].经济师,2009(10):84-85.
[3]Fortune,Peter. Margin Requirements,Margin Loans,and Margin Rates:Practice and Principles[J]. New England Economic Review,2000(9):19-44.
(一)外汇局变“宽进严出”为“均衡管理”
国家外汇管理局1月5日《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明确表示,放宽个人年购汇额度,将有利于更好满足境内个人的用汇需求,藏汇于民。与此同时,对境内个人和境外个人结汇也将实行年度总额管理,个人年度结汇总额为5万美元。
(二)外资银行改制,原外汇业务资格直接承继
2007年3月底,国家外汇管理局下发的《关于外资银行改制所涉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指出,改制后的外商独资银行可以承继原外国银行分行已经获准经营的即期结售汇、远期结售汇、人民币与外币掉期以及其他人民币对外币衍生业务、外汇市场会员等资格。
(三)新资本协议指导意见三年后实施
2007年3月13日,银监会下发《中国银行业实施新资本协议指导意见》。《意见》规定,银监会自2010年初开始接受新资本协议银行申请,新资本协议银行从2010年底起,开始实施新资本协议。根据《意见》,短期内中国银行业尚不具备全面实施新资本协议的条件,中国银行业实施新资本协议应坚持按大型商业银行和中小银行分类实施、允许各家商业银行实施新资本协议时间先后有别,以及资本计量方法分步达标的原则。
(四)银监会出台系列措施深化中国农村金融改革
2007年1月29日,银监会《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村镇银行组建审批工作指引》,《贷款公司管理暂行规定》、《贷款公司组建审批工作指引》,《农村资金互助社管理暂行规定》、《农村资金互助社组建审批工作指引》等行政许可实施细则文件,规范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的设立与退出、组织机构、公司治理及经营行为,规范其组建审批的工作程序,切实贯彻《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更好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的精神。
(五)银监会发通知严禁信贷资金流入股市
股市行情的一路上扬,使投资者获利同时,也引发了监管机构对于潜在风险的进一步担忧。银监会目前已基本明确,将对违规资金进入股市展开清查,并着手研究防范资本市场风险向银行转移的问题。据悉,金融机构已接到《关于进一步防范银行业金融机构与证券公司业务往来相关风险的通知》。一季度,部分商业银行已根据该份文件,开始部署贷款违规挪用的自查工作。多种迹象表明,目前股市中的部分资金来源于银行。这些资金通过委托贷款、不明目的消费贷款等等方式流入了股市。而股市具有高收益、高风险的特征,一旦进入股市的信贷资金出现亏损,将给投资者和银行带来严重损失。
(六)千亿企业年金获准投资债市
2月28日,央行与劳动保障部联合了《关于企业年金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的为企业年金基金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安全、有序地进行债券投资、交易奠定了制度基础。此次的《通知》,主要从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的制度安排以及债券托管账户开立的条件、程序和交易管理等方面,对企业年金基金提出了明确要求。
《通知》的意味着企业年金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渠道将被完全打开,非金融类企业的企业年金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将获放行。同时,企业年金基金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有利于拓宽其投资渠道、促进资产保值增值;企业年金基金的进入增加了银行间债券市场投资者类型,将促进市场需求的差异化、多样化,有利于市场交易效率的提高。
(七)国家外汇管理局调整2007年度金融机构短期外债管理
为进一步加强外债管理,严格控制短期外债规模,进一步规范金融机构借用短期外债的行为,维护国家经济金融安全,促进国际收支基本平衡,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2007年度金融机构短期外债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自4月1日起实施。
通知决定,从如下三方面对2007 年金融机构的短期对外借款管理政策进行调整:一是调整金融机构短期外债指标核定范围;二是调减2007年度金融机构短期外债余额指标,明确指标调减的要求及步骤,鼓励金融机构通过国内货币市场拆借、掉期等方式增加外汇资金来源;三是规范对外资银行分行转制为法人机构后其短期外债指标的核定和管理、外汇业务批发分行短期外债指标的使用与管理,以及外资银行因合并、分立等原因需要对短期外债指标进行跨地区调整等问题。
二、市场动态与经营现状
(一)银行业不良贷款继续保持“双降”
据银监会最新统计,截至2006年12月末我国主要商业银行(4家国有商业银行和12家股份制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继续保持“双降”。截至2006年12月末,主要商业银行五级分类不良贷款余额为11701.8亿元,比去年初减少494亿多元;不良贷款率降至7.51%,比去年初下降1.38个百分点。全国12 家股份制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990.17亿元,不良率2.96%,分别较年初下降310.58 亿元和1.80个百分点,实现整体“双降”。资产规模500亿元以上的11家城市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259.07亿元,比年初下降50.09亿元,不良率约6%,比年初下降约1.7个百分点,也实现了整体“双降”。
(二)保费收入继续增长
2007年1~3月,全国保险保费收入1964.5亿元,同比增长22.7%。其中财产险业务原保险保费收入514.9亿元,同比增长38.8%;寿险业务保险保费收入1314.6亿元,同比增长19.3%;健康险业务保险保费收入91亿元,同比增长1.4%;意外险业务保险保费收入44.1亿元,同比增长13.2%。截至3月底,保险业总资产达到2.24万亿元,比年初增加2709亿元。截至3月底,保险资金运用余额20444.8亿元,比年初增加2660亿元。其中银行存款6344.1亿元,占比31%;债券9910.2亿元,占比48.5%;股票投资和证券投资基金3732.6亿元,占比18.3%。(见图表28)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正式
银监会2006年11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条例分七章73条,分别是:总则、设立与登记、业务范围、监督管理、终止与清算、法律责任、附则。条例自2006年12月11日起施行。条例明确规定,监管当局按照中国的入世承诺,取消外资行人民币业务的地域和客户限制,鼓励外资银行设立或者将现在的分行转制为在中国当地注册的法人银行。并将对法人银行和未转制的外资行分行,根据审慎监管原则,区别对待。外资银行分行在吸收中国居民的零售存款等人民币零售业务方面,将比法人银行受到更多限制。
条例还明确表示,将对法人银行全面实施国民待遇原则,实施与中资银行统一的监管标准,但条例明确表示将给与外资行一定的宽限期。条例明确规定,对于在中国当地注册的外资银行分支机构(法人银行),将全面实施国民待遇原则,允许其经营全面的外汇业务和人民币业务,包括人民币批发业务和零售业务。而外资银行的分行,可以继续做人民币批发业务,但小额的零售业务将受到一定限制,只能吸收100万元以上的居民个人定期存款。
(二)保险资金可投资银行股权,不设上限
2006年10月17日消息,经国务院批准,保监会了《关于保险机构投资商业银行股权的通知》,首次对保险机构投资银行股权有关事宜,作出了明确的政策规定。《通知》明确,包括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在内,各保险机构可以投资境内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等未上市银行的股权。投资资金的来源可以是公司资本金、负债期限10年以上的责任准备金等保险资金及保监会认可的其他资金。《通知》还强调,“保险机构进行重大投资,一般不超过两家商业银行”。
(三)国库现金管理正式启动
2006年11月10日消息,财政部、人民银行在京举行“中央国库现金管理商业银行定期存款主协议签字仪式”。符合条件且自愿参与中央国库现金管理商业银行定期存款业务的记账式国债承销团、凭证式国债承销团、公开市场业务一级交易商中的商业银行总行,参加了签字仪式。据了解,目前,为积累经验,国库现金管理操作采取商业银行定期存款和买回国债两种方式,以商业银行定期存款为主要方式,在取得成功经验后,逐步扩大到国债回购和逆回购等其他多种方式。
(四)银监会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
银监会2006年12月22日消息,银监会制定了《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更好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中准入政策调整和放宽的具体内容为:(一)放开准入资本范围。积极支持和引导境内外银行资本、产业资本和民间资本到农村地区投资、收购、新设以下各类银行业金融机构。(二)调低注册资本,取消营运资金限制。(三)调整投资人资格,放开境内投资人持股比例。(四)放宽业务准入条件与范围。(五)调整董(理)事、高级管理人员准入资格。(六)实行简洁、灵活的公司治理。《意见》中加强监管的主要措施为:(一)坚持“低门槛、严监管”的原则实施审慎监管。(二)根据农村地区新设银行业法人机构的资本充足状况及资产质量状况,适时采取差别监管措施。(三)引导和监督新设银行业法人机构的资金投向。(四)建立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支农服务质量评价考核体系。
(五)银行系QDII购汇额度可循环使用
2006年12月28日消息,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商业银行代客境外理财业务外汇管理操作规程》明确,投资购汇额度可以循环使用,累计购汇与累计结汇之间的差额(收益部分除外)不得超过国家外汇局核准的购汇额度。《规程》指出,境内机构不得以债务性外汇资金购买商业银行代客境外理财产品。境内居民个人以自有外汇资金购买商业银行代客境外理财产品的,不得直接使用外币现钞,只能使用本人存放于境内银行的外币现钞存款和现汇存款。赎回款和分红款由境内托管账户或经商业银行账户划转至原外汇存款账户或指定账户,不得直接提取现钞或结汇。境内机构以自有外汇资金购买银行代客境外理财产品的,赎回款或分红款由境内托管账户或经商业银行账户划回境内机构的原外汇账户。
(六)人民银行调整个人外汇管理政策
人民银行2006年12月31日《个人外汇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个人外汇管理政策进行了调整和改进。《办法》自2007年2月1日起施行。此次政策调整的重点包括:一是对个人结汇和境内个人购汇实行年度总额管理。二是对个人贸易外汇收支给予充分便利。三是明确个人可进行的资本项目交易,规范了相关外汇收支活动。四是不再区分现钞和现汇账户,对个人非经营性外汇收付统一通过外汇储蓄账户进行管理,对外币现钞存取和携带的管理进行了规范。同时,《办法》对现行个人外汇管理相关规定进行了梳理,废止了原来有关个人外汇的16个管理规定。
二、市场动态与经营现状
(一)银行业改革进入分类推进阶段
银监会副主席唐双宁2006年10月22日出席“中国商业银行改革与创新高级论坛”时表示,下一阶段的商业银行改革将按三类分别推进。首先,对于已经进行财务重组并顺利实现上市的银行,一是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实现从形似到神似的转变;二是全面推进金融创新,提高核心竞争力,缩小与国外银行的差距;三是追求市值最大化,不断提高盈利能力,实现可持续发展。其次,对于目前未上市但财务基本达标的商业银行,一是加强风险管理和财务管理,巩固财务成果,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改善各项指标,提高风险管理能力;二是对这一类中已完成股改的银行应做好其他配套改革,未股改的银行要积极推进股份制改造;三是加强信息披露和市场约束,提高透明度,为上市做好准备,最终接受资本市场的检验。再次,对各项财务指标未达标的商业银行来说,当前主要任务则是进行财务重组,优化财务状况,同时做好其他工作。
(二)保费收入继续增长
2006年全年中国保险业保费收入共计5641.5亿元,同比增长14.4%。其中,财产险为1509亿元,人身险4132亿元。赔付总额为1438.5亿元,其中财产险为796亿元左右,人身险642亿元左右。2006年保险公司总资产1.97万亿元,比2005年底增长29%;保险业共支付赔款和给付1438.5亿元,全年实现投资收益955.3亿元,收益率达到5.8%,比2005年提高2.2个百分点,为近3年最好水平。保险深度2.8%,保险密度431.3元。(见表42)
(三)股市转强,券商佣金收入大幅提高
关键词:时变参数;遗忘因子;Kalman滤波;置信区间
中图分类号:F8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198(2008)03-0153-02
1 引言
基于核估计的历史模拟法是标准历史模拟法的改进,它给出了可以评估VaR精度的标准误差信息,即VAR准确性下降的原因――模型原因或市场条件变化原因,并克服了样本容量选取困难等缺。其本质是对标准历史模拟法中直方图的推广,给出平滑形式的概率密度估计。
关于资本资产定价模型中Beta系数的时变性已经有很多文献讨论过,尽管单因数的资本资产定价模型经历近20年仍然具有强大的生命力,但是就刻画预期收益率的截面特性而言,多因素模型被证明比其更符合经验数据。国外Swhwert and Seguin利用单因素模型得到时变的Beta值,他们发现均值调整收益与公司规模有关,若考虑到收益误差的异方差性,相关性更加明显。根据资本资产定价模型,若要求出某种股票在均衡情况下的收益,必须了解其风险指标,即Beta系数值。如果根据该种股票收益和市场组合收益的历史数据,则我们就可以由如下资本资产定价模型:rit+ai+βirmt+εi(其中rit和rmt分别是第i支股票收益率和市场组合收益率)求出Beta值。通常根据Beta的值可以将证券进行分类,我们将贝塔值大于1的证券称为进取型证券,在牛市时,这样的证券价格上升速度比整个市场价格上升更快,而在熊市中,比整个市场的证券价格上升也更迅速;若贝塔值小于1,我们称其为保守型证券,其收益波动的幅度小于整个市场收益波动的幅度;若贝塔值等于1的证券成为中性证券,就平均值而言他们的价格随市场变化而波动。 CAPM的一个突出优点在于,它能够以无风险利率加风险益价的简单方式来估计出特定的股票(股票组合)一个时期的预期回报率。在实际的金融市场中Beta受到多种因素影响而表现出相当的不稳定性。如果股票的系统风险增加,Beta也会增加,如果系统风险降低,则贝塔值将减少。另外,公司的财务和运营决策也会改变公司股票的Beta值,因此要保持其值不变和稳定,是不可能的,用带时变性的参数模型来改进单一的CAPM是合理的。为此,本文主要对CAPM模型进行改进,考虑Beta的时变性和随机性。
2 模型及算法理论介绍
(1)金融市场风险值(VAR)测量的算法理论过程。
本文选取高斯核即标准正态分布密度函数作为损益的概率密度估计。概率密度函数的核估计表示为:
f^(x)=1nh∑ni=1kx-xihj
其中,n是样本容量,h是窗宽,k(x)=12πe-x22。
根据核估计窗宽最佳选择理论:h过大会引起过度平滑,偏误较大,但是估计的方差却好。而h过小会引起光滑不足,方差过大,但是偏误却好。因此窗宽的选取应兼顾偏误和估计量方差,具体说h选取应该使误差平方的期望值达到最小,即极小化:
E(f^h(x)-f(x))2=(Ef^h(x)-f(x))2+Var(f^h(x))
可以证明在一般正则条件下,上式极小化的任何h取值一定与n-15成正比。比例因子依赖于数据的真实分布。通过计算的最佳窗宽为:
h=1.059σn-15,其中n是样本容量,σ是样本标准差;
(2)根据高斯核密度估计计算市场风险值
由核密度估计算,第j次序统计量的密度函数,
gj(x)=n!j!(n-j)!f(x)F(x)j-1(1-F(X)n-j)
其中,f(x)=1nh∑ni=1k(x-xih),F(xi)=∑im=1f(xm)
其均值就是市场风险值,从估计的标准误差,可以给出市场风险值的置信区间。
3 金融市场风险动态分析
假若时变系数B满足如下方程:
B(t)的平均值是Mb=0.51850935186693。根据分类商业类证券可认为是保守型证券,从图中也可以看出贝塔值并不稳定,而是随时间无规律摆动。
参考文献
[1]戴晓凤,晏艳阳.现资学[M].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2003.
本文采用多变量的DCC-MVGARCH(1,1)模型来考察不同市态下我国股市、债市以及汇市三者间的动态相关及其波动的溢出效应。DCC-GARCH模型是Engle等(2002)提出的,该模型不但能克服以往多元GARCH模型不足,有着良好计算优势,且能研究在不同时期的市场信息等因素影响下,多种金融资产之间的动态相关特征。其基本设定形式如下:
二、实证分析
(一)数据说明及描述性统计本文分别选取上证综指、中国国债总指数以及人民币有效汇率指数的对数收益率(分别表示为:R1、R2、R3,且Ri=ln(当天指数收盘价/前一日指数收盘价),i=1、2、3)来表征我国股市、债市和汇市的价格变动情况。其中上证综指数据取自wind数据库,中债总指数据取自中国债券信息网。为了与股市和汇市所代表序列相一致并能更好地体现人民币的对外价值与相对购买力,因而本文选取人民币有效汇率指数作比,数据来源于锐思数据库。作为经济晴雨表的象征,我国股市自2005年7月人民币汇改后迎来一轮牛市上涨行情,上证综指于2007年10月16日报收6124的历史高位后狂跌至2008年10月28日的1664点,之后,上证指数大多位于2000-3000点间振荡。为了研究在不同市态下我国股市、债市、汇市的价格互动的异化现象,本文将样本区间划分为:阶段一(牛市),2005年7月22日-2007年10月16日;阶段二(熊市),2007年10月17日-2008年10月28日;阶段三(振荡市),2008年10月29日-2013年1月10日。各阶段模型变量描述性统计结果如表1所示:由表1的均值与标准差的检验结果可知,债市与汇市波动要远小于股市波动,且由股市收益率均值可见,阶段一股市普遍处上涨态势,而阶段二则大部分处下跌趋势。偏度与峰度的检验结果均表明三个变量不符合正态分布的特征,这也可从JB统计量看出。另外由Q统计量可知各变量都存在一定的自相关性,且ADF检验的结果表明各变量均为平稳序列。
(二)模型参数估计结果基于DCC-MVGARCH(1,1)模型分别对三个阶段我国股市、债市及汇市的相关性及波动溢出效应进行检验。波动溢出效应的参数估计结果如表2所示;三个不同市态下的股市、债市及汇市间的动态相关性如图1、2、3所示。从表2可知,各阶段βi(i=1、2、3)均在1%水平上显著,且各αii,t(i=1、2、3)也较为显著,这些都表明股市、债市及汇市均存在ARCH效应,即方差时变与波动持续性。就第一阶段(牛市)中αij(i,j=1,2,3;i≠j)的估计结果而言,该期间股市与债市的双向波动溢出效应较为明显(α12、α21均显著);股市的波动增加会促进债市的波动(见α12),可能的原因是股市的波动意味着市场风险增大,导致资金在市场间的转移。而牛市下并不存在汇市对股市的波动溢出效应,仅对其自身与债市有一定的影响,这与第二、三阶段的检验结果一致,即不同市态下均存在汇市对债市的溢出,且振荡市情形下还存在汇市与债市的双向溢出效应。综合第三阶段振荡市态下的情形以及α13、α31的大小可见,相对而言汇市对股市的波动溢出效应要更显著,也更强于股市对汇市的溢出,这与高海霞等(2007)的研究结论一致。这或是由于相对于股市所传递出的信息,汇市的波动更为关注债市传递的市场利率信息(这也有赖于汇率决定的利率平价理论)、货币供应以及对外贸易等。综合三个阶段的结果可知,除阶段一外,其余时期α12、α21均不显著,即股市与债市间波动溢出效应并不很显著(这与王璐等(2009)、王斌会等(2010)的结论一致),二者间的价格传递效应较弱,这是由于我国债市仍存在较严重的市场分割现象(分别存在交易所及银行间市场,两市的交易主体及品种等方面有较大差异)以及流动性等因素的影响,使得债市的信息反映不如市场流通及有效性较高的股市。综合图1、2、3可知,三市场间动态相关性存在较大波动,且大小形成鲜明对比。牛市期间三对相关性由大到小排序为:股市与债市、债市与汇市、股市与汇市;熊市期间相关性排序为:股市与汇市、股市与债市、债市与汇市;振荡市态下相关性排序为:债市与汇市、股市与债市、股市与汇市。这是因为对处于第一阶段及之后的第二阶段,人民币刚经历汇改,形成了较明显的升值态势,因而该阶段人民币汇率收益率普遍为负,而股市收益率在牛市期间普遍为正,熊市期间普遍为负,债市指数的收益率则较为稳定。所以,牛市期间,股市与汇市收益为负相关,而熊市期间,股市与汇市收益相关性从三者间最小一跃成为最大。相对而言,牛市期间,股市与债市的相关性稍好(大部分介于0-0.2之间),而在熊市与振荡市情形下,二者动态相关性较弱,这是由于经历2007年的通胀年后,债市行情在第二阶段处于大起大落态势,因而与股市相关性较差,且方向不一致。同时,在振荡市态下债市与汇市间的相关性最高,且呈现一定的正相关。这或是由于振荡市态下股市波动较大,且收益方向不一致,而汇市在经历2008年金融危机以及2010重启汇改后依然表现出升值的趋势,且该阶段债市的波动相对小于前两期,因而该阶段债市与汇市的相关性更强。
(三)风险传染的异化分析———考虑市场间溢出效应与否的比较基于DCC-GARCH模型分别对不同市态下的我国股市、债市、汇市三个金融市场间的风险传染进行比较分析,其结果如表3、4、5所示。其中,表3给出的是基于DCC-GARCH模型得出的条件方差求得的单市场VaR值,失效天数为当天实际收益率超出所预测的收益率VaR区间的天数总和,失效率为失效天数与样本观察期的比;LR统计量及其p值是检验模型拟合优度及有效性的回测检验(Kupiec,1995)。表4给出的则是不考虑其他市场波动影响下的独立方程所测得的单市场VaR值。由表3可知,在95%和99%的置信度下,股票、国债及汇市的指数收益率的VaR失效率几乎都小于给定的失效率,同时LR统计量也显示所测得的结果除了振动市95%置信水平下的汇市收益率风险值存在一定的高估外,其余都拒绝了显著异于给定置信度的原假设,说明DCC-GARCH模型给出的拟合结果较为合理,而不考虑其他市场波动影响的单方程模型给出的结果大部分显著异于所设定的置信水平,说明模型可靠性较差。可见,由于考虑了其他金融市场波动的影响,基于DCC-GARCH模型所测得的VaR值均要大于单方程所测得的VaR值,即不考虑其他市场波动影响会存在一定程度风险低估。同时也侧面反映出,不考虑其他市场波动影响,三个市场能接受较低的损失收益率;其余相关金融市场波动确实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单市场的风险,即存在市场间的风险传染现象,应引起投资组合风险管理的重视。
相较而言,在不同市态下股市的市场波动都要明显高于债市与汇市,这也可从标准差看出;同时熊市下的三个市场波动要高于牛市情形。就拟合效果和失效率的情形而言,牛市与熊市下模型测度的效果好于振荡市的情形,这说明当市场趋势性明显的情况下,模型跟踪效果较优;而趋势不明朗的情形,模型拟合效果较差。为分析投资组合的风险管理问题及多市场间的风险传染,进一步计算三个市场的组合VaR,结果如表5和图4所示,其中,DCC:95%指的是基于DCC-GARCH模型所测得的条件方差-协方差阵根据相应权重计算而来的95%置信水平下的组合VaR值(图4中S、X分别指上下区间);SWA:95%指的是将表4中未考虑其他市场波动影响下的单方程所测得的三个金融市场的VaR值进行简单的加权平均,即PVaR=w'VaR,w指的是三个市场的权重,本文以(1/3,1/3,1/3)为例。由表5可知,DCC给出的结果无论何种市态还是何种置信度下均大于简单加权平均的结果,标准差的结果也一样,这可从图4中直观看出,也与上文的分析一致,即考虑了其他市场波动影响的投资组合波动性更大,对风险管理的难度也更大。并且,牛市与熊市两个趋势明显市态下的模型拟合结果依然要优于振荡市态下的情形。由LR回测检验的结果和失效率来看,DCC模型给出的组合风险值存在一定的高估,而单方程给出的简单加权平均失效率依然是都要高于预设的置信度。综上可知,不考虑金融市场间的风险传染性,将会倾向于低估风险;金融市场间的波动会增加并引致其他市场的风险,对于投资组合风险管理这点不应忽视。
三、结论与启示
本文采用多元DCC-MVGARCH(1,1)模型分析了不同市态下我国股市、债市以及汇市三者间的动态相关及其波动的溢出效应的异化现象,并对相应的溢出风险进行了量化测度,结论表明:在不同市态下,我国股市与债市间的信息传递效应较弱,这源于我国债市仍存在较严重的市场分割与流动性较弱等现象,使得债市的信息反映不如市场流通及有效性较高的股市;相对于股市信息,汇市的波动更为关注债市传递的市场利率信息、货币供应以及对外贸易等,因而使得汇市对债市的溢出效应要更显著于对股市的。不同市态下,三个金融市场间的动态相关性存在明显异化现象:牛市期间,股市与债市的相关性稍好,而在熊市与振荡市情形下,二者动态相关性较弱;牛市期间,股市与汇市关联性为负;而熊市期间则为正,这也与人民币汇改及升值态势有关。进一步的风险传染的异化分析表明,DCC-GARCH模型的风险测度效果较好,不同市态下股市的市场波动都要明显高于债市与汇市,当市场趋势性明显的情况下,模型跟踪效果较优;相关金融市场间的波动溢出效应不但增加了单市场的风险,同时也增加了组合的风险;不考虑市场间的波动溢出效应会倾向于低估市场风险,即市场间存在风险传染现象,应引起投资组合风险管理的重视。本文的研究可见,自人民币汇改以来,随着热钱不断涌入使得我国汇市的波动日益增强,汇市与股市、债市间的波动溢出性也日益显著,在投资风险的管控中除了关注股市与债市间的相关性与投资转移、资产配置外,还应密切注意汇市波动对股市、债市的影响。
而针对债市与汇市间在不同市态下相关性与溢出效应,央行在采取利率工具调度汇市时应考虑其风险的传染,同时也应进一步完善债市的发展与监管,提高债市的整体销量。同时,在不同的市态下,我国股市、债市及汇市间的波动溢出及风险传染效应不尽相同,且三者间的相关性呈现正负的时变波动性,因而对于同时投资于不同金融市场的投资者而言,需对市场间的动态关联性及风险传染予以重视,若将牛市、熊市与振荡市态下的样本合成一起研究则有可能得不出稳健的结论甚至得到错误的判断。本文的结论也佐证了在不同的经济周期,组合投资的风格应有所不同;投资者应当根据不同市态下各金融市场间动态相关性与风险传染效应的不同,进行资产配置的优化与风险管理。
【关键词】人民币;汇率波动;金融市场
一、引言
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加大了国际金融市场对人民币汇率的影响程度,使得人民币汇率波动呈现常态化。2010年以来,人民币一直处于升值状态,对我国金融市场的发展造成强大的考验,直到2014年以后才开始出现升值和贬值的波动状态。人民币汇率波动常态化对金融市场的影响较大,无论是货币市场还是资本市场,都是人民关注的焦点。因此,本文试图分析人民币波动常态化对我国金融市场的影响,以期为降低我国金融市场受到的国际金融市场的冲击力,营造更健康、更稳定的金融市场发展环境。
二、人民币汇率变动情况
1994年,我国开始外汇管理体制的改革,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单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2005年7 月,我国进行了汇改,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汇率调节,同时宣布人民币汇率调整为:1美元兑8.11元人民币。2005年汇改之后,人民币汇率一直是比较稳定的逐渐升值。2005年5月,1美元兑7.998元人民币,人民币对美元汇率破8。2007年5月,中国人民银行宣布银行间即期外汇市场人民币对美元交易价浮动幅度由千分之三扩大至千分之五。2010年6 月第二次汇改,人民币汇率进一步升值,2011年10月跌破1:6.35。人民币1995年至今在走势图如下所示。
自2010年汇改以来,人民币不断升值,直到2014年1月,人民币汇率为6.0990,达到低估后,人民币开始波动,到2014年底人民币汇率为6.1369,出现小幅度的贬值,2015年6月,人民币汇率为6.1136,基本与2014年底持平,因此2014年至2015年6月期间,人民币汇率处于稳定状态;但是2015年6月后,人民币开始贬值,到2015年12月,人民币汇率为6.4078,2015年6月至12月期间贬值速度较快;到了2016年,人民币持续贬值,但速度变缓,2016年6月,人民币汇率为6.5889,到2016年11月28日,人民币汇率达到6.9176,突破6.9大关,人民币不断贬值。综上所述,在2005年汇改之后,人民币呈现常态化波动。
三、人民币汇率波动常态化对金融市场的影响
1.人民币汇率波动对银行业的影响
从现实情况来看,人民币汇率波动对银行业的影响较大,具体来说,汇率下降,人民币升值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影响银行业,首先,人民币升值将造成外贸企业的盈利下降,因此将会影响到外汇企业对银行的贷款质量,其次人民币升值将会促进大量国际游资流出,将会影响到我国金融体系的稳定,同时对银行造成一定的冲击,最后有利于壮大外汇市场交易,给银行带来新的利润增长点。人民币汇率上升,人民币贬值后,将会促进银行外币业务规模夸大,有望提升境外融资存在的汇率收益,同时大量境外资金的流入将会影响的贷款规模。综上岁数,汇率波动常态化对银行既是挑战,也是进一步发展的机遇,汇率波动加剧了行业的竞争,因此银行需要把握汇改创新节奏,稳中求进,提升外汇资金业务产品的创新能力,着眼双向波动应对挑战,立足风险管理抢抓机遇。
2.对股票市场的影响
人民币汇率变动对股票市场的影响具有一定的正相关,即人民币汇率升高,即人民币贬值股市将呈现走高趋势,这是因为人民币贬值后,国内股票市场对境外的资金吸引力加强,境外资金的不断流入将推动股票指数走高;当人民币汇率下降,人民币升值,人民币对境外资金吸引力较少,同时促使境外资本撤离,从而致使大量资金流出,股票下跌。这点从近两年汇率波动与股票指数之间的关系可以看出,2014年下半年到2015年上半年,人民币不断升值,汇率持续下降,此时的A股呈现牛市,到2015年6月份到达高峰的5200点;此后随着人民币不断贬值,汇率从2015年6的6.1169(本文汇率指的是美元)到2016年12月份的6.9289,此时的股价也从高峰的5200点跌倒近期的3100点。目前,人民币对美元的汇率有继续下跌的势,其对股市的首要印象任然是利空的,这是因为汇率下降从一定程度上体现了我国经济的增长速度处于放缓状态,资金流出,经济下行。当前,我国股票市场处于快速的发展时期,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及我国改革程度的加深,我国股票市场与国家股票市场的关系将进一步加强,联系将更加紧密,人民币国际化进程大势所趋。
3.对债券市场的影响
人民币汇率波动常态化有利于纠正人民币定价偏差,推进汇率市场化。从历史上看,人民币汇率变化不是影响债券市场变化的主导原因,汇率波动与债券收益之间并未呈现显著的确定关系,当前人民币持续贬值也没有扭转经济疲弱且资金面稳定的格局,因此债券市场供求关系并未显著改变。人民币汇率波动常态化对债券市场的影响有限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当前我国债券市场开放程度有限,人民币汇率波动常态化对债券市场影响不大,从近几年人民币贬值就可以看出,2012年二季度和2014年上半年人民币出现贬值,债券市场的收益呈现下行趋势,但是在2015年初人民币再次贬值,此时的债券收益率呈现上行趋势,由此可以看出汇率波动不仅没有影响债券收益率变化趋势,也不是债券市场风险定价的主导因素,人民币贬值并不是推升债券收益率的核心驱动力。二是市场流动性及央行操控政策影响债券市场,理论上来说,人民币贬值可能从周期定位和流动性层面影响债券市场,但是维持国际收支平衡、稳定金融市场预期是国家的重要目标,因此央行有必要有能力应对流动性缺口。以2012年下半年为例,三季度外汇流入偏少,四季度偏多,因此央行在三季度投放资金,在四季度回笼资金,以稳定金融市场,因此央行出于稳定金融的操控将会淡化汇率波动对债券的影响。
四、结论
综上所述,人民币汇率波动常态化通过影响股票市场来影响金融市场,其对银行业影响有利有弊,对股票市场的影响显著,而对债券市场的影响很小。这是因为市场流动性何央行政策操控才是影响债券市场的主导因素。从长期来看,人民币汇率波动常态化是人民币国际化进程的有效体现,与此同时,也表示者国际金融市场对我国经济的影响将更加明显。因此,需要从多个角度、多个方面去思考解决的方法,减少汇率波动对股票市场的冲击,营造长期稳定、健康发展的股票市场。
参考文献:
关键词:次贷危机;中央对手方清算;金融衍生产品
JEL分类号:G18 中图分类号:F8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1428(2012)07-0022-05
中央对手方清算是指在衍生产品交易完成后,引入一个中央交易对手,与交易双方分别订立两份新合约取代初始合约,成为衍生产品交易“买方的卖方”与“卖方的买方”,以承担交易对手风险,并通過提供多边净额结算以降低交易各方的风险暴露,从而有效克服了OTC交易在信息披露与交易对手风险管理方面的缺陷和不足。一个运转良好、抵押充足的中央交易对手覆盖的交易越多,引发多米诺式违约传染的可能性就越小,就能更好地分散风险(Norman,2011)。因此。次贷危机以来,各国监管当局在加强金融衍生产品市场监管方面最重要的举措就是引入中央对手方清算机制,要求衍生产品交易通過中央交易对手来进行清算,改善市场结构,完善金融基础设施,以更有效地加强对系统性金融风险的管理。
一、中央对手方清算面临的主要挑战
作为一种重要的金融基础设施,中央对手方清算有助于提高市场透明度。加强对交易对手风险的管理,但这种清算机制的引入同样会面临一系列的问题与挑战。
(一)对交易商与交易主体的激励问题
中央对手方清算可以有效地管理交易对手风险。降低风险暴露,从而降低保证金和风险资本准备要求,但可能会给交易商与交易主体带来额外成本:
首先。有些交易商可能只有部分合约可以转到中央交易对手进行清算,这就可能大幅增加其抵押要求,使现有双边交易清算下的净额结算收益消失,尽管从长期的角度来看,随着中央对手方清算的衍生产品交易的增加,这一问题会逐渐得到缓解,但在短期内会普遍存在。与此同时,在中央对手方清算机制下,初始保证金并不是以双边交易为基础的,还需要交纳违约保证基金份额,这就会大大增加交易商的抵押资金成本。IMF的报告显示各类衍生产品交易转向中央对手方清算会导致初始保证金和违约保证基金增加1500亿美元(见表1),JP摩根的报告显示会给衍生产品交易中最活跃的16家银行带来2210亿美元的额外成本(JP Morgan,2010)。这些成本对于一些交易商而言可能会相当大,削弱甚至完全消除了他们参与中央对手方清算的激励。
假设有2/3的CDS和1/3的外汇、商品、股票及其他衍生产品将转向中央对手方清算。
其次,对于某些交易主体,如对冲基金、保险公司、非金融类企业等而言,中央交易对手可能很难买下他们的头寸,因为许多套期保值交易并没有抵押或保证金,或者提供的不是现金或高流动性证券,或者只是在某些信用事件发生后才需要抵押,这可能是因为交易量小,没有必要增加抵押的操作成本,而且由于对冲的现金流可能要在数年甚至数十年后才能实现,因而也没有必要保持充足的流动性来管理每日抵押资产的变动,这样如果要这些交易提供充足抵押,就会大大增加对冲商业风险的成本。
(二)道德风险与风险管理的激励问题
中央对手方清算并没有消除OTC衍生产品交易中的交易对手风险,而是由中央交易对手承担了这些风险,这就可能会引发一系列的道德风险问题:
首先,从交易商与交易主体来看,一方面,由于交易对手风险由中央交易对手承担,因而可能会促使他们扩大交易规模,忽视对交易对手信用风险的管理,从而增强金融体系的不稳定性;另一方面,由于某些交易可能会使其承担更高的保证金要求,或受到更为严格的监管,因而可能会与交易对手串谋,隐藏某些交易的信息,不通過中央交易对手进行清算,不履行OTC交易的报告义务,从而带来更大的系统性风险。
其次,从中央交易对手来看,目前大都采用盈利型的组织模式,有限责任为基础的股东所有权结构促使其承担更大的风险,通過降低保证金与抵押资产要求、风险管理标准来吸引清算会员和客户以获取更大的利润,这无疑会大大提高整个金融体系的系统性金融风险。作为衍生产品交易与清算的核心,中央交易对手集中了衍生产品市场的交易对手风险,一旦无法承担违约损失,就会带来连锁反应,导致整个金融市场的崩溃。在金融体系中的关键地位决定了中央交易对手很可能会出现“大而不倒”的问题(Koeppl和Monnet,2010),从而引发新的系统性金融风险。
(三)衍生产品合约的标准化问题
进行中央对手方清算的一个基本前提就是清算产品应是标准化程度较高的合约,既包括法律条款,如适用法律、争议解决机制等,也包括经济条款,如CDS交易的期限与费率等。不過中央对手方清算要求的标准化程度要低于交易所,以标准化程度最高、流动性最强的OTC衍生产品——利率互换合约为例。对于交易所而言,今天交易的一份5年期的利率互换合约到明天就成为了一份不同的合约,但对于中央对手方清算而言,还是一份标准化的合约。OTC市场的利率互换与外汇衍生产品的标准化程度都比较高,可以直接进行中央对手方清算,但对于信用违约互换(CDS)等信用衍生产品而言,标准化程度较低,如对于信用事件下结算等义务的定义,不同国家或地区与复杂结构CDS合约的标准化等,对于这些条款的标准化都比较困难或产生很高的成本,而且这些产品的标准化很可能会提高对冲信用风险的成本与费用。
(四)多个中央交易对手共存引发的协调问题
从理论上来说,一类衍生产品如CDS只有一个中央交易对手是最优的。可以使交易对手风险与交易担保都最小化,而中央交易对手越多,净额结算的效率会不断下降,市场参与者的风险暴露与交易担保要求会不断增加(Duffie和Zhu,2010),但实际上许多国家和地区都建立了中央对手方清算组织,多个中央交易对手的存在,一方面降低了净额结算的效率,难以实现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另一方面还会带来许多新的问题:
首先,不同中央交易对手之间必然会存在着竞争,就可能会通過降低保证金以争取更多的交易量来获取利润,这对清算会员与中央交易对手本身的风险管理是非常不利的,也不利于金融体系的稳定。
其次,不同中央交易对手之间如何进行协调,是简单的共享数据和信息,还是相互成为清算会员并履行会员的权利与义务,或通過互操作来处理跨市场的交易清算问题?在莱曼兄弟的破产事件中,CME、Eurex和LCH通過互操作有效地降低了莱曼违约的影响。但不同中央交易对手之间的联系与互操作必然会引发新的系统性风险,在一个中央交易对手遭受大量违约损失时,必然会影响到有联系、进行互操作的其他中央交易对手。
再次,监管的国际协调问题,在跨市场交易中,各国都要求涉及本国的衍生产品交易应通過本国中央交易对手来进行清算,并向交易登记机构报告,这样必然会带来交易商与客户的双重清算与报告义务,各国监管机构如何进行协调还需要进一步的磋商和探讨。
二、后危机时代国际金融市场中央对手方清算的发展动态
中央对手清算的发展最早可追溯到1892年纽约股票交易所清算中心的建立,到20世纪后期各国的证券交易所都开始纷纷建立自己的中央交易对手,但直到1999年伦敦清算所建立互换清算系统开始进行利率互换合约清算,中央对手方清算才被引入到金融衍生产品市场,不過在次贷危机之前一直都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次贷危机的爆发引起了各国监管当局对中央对手方清算的普遍关注,2009年9月二十国集团匹兹堡峰会提出在2012年底之前实现标准化衍生产品都通過交易所或电子交易平台进行交易,并通過中央交易对手来进行清算。随后欧美各国相继推出了在衍生产品交易中引入中央对手方清算的法律规定,大大推动了国际金融市场中央对手方清算的发展。
首先,从国际金融衍生产品市场的发展来看,次贷危机引发了市场参与主体与金融监管当局对交易对手风险的关注,金融衍生产品市场的交易规模因而迅速缩小。特别是CDS等信用衍生产品市场(如表2所示)。随着中央对手方清算机制的引入与不断成熟和完善,纳入清算的衍生产品交易规模迅速扩大,根据BIS在2011年6月的报告,当前未结清、名义本金为400万亿美元的利率互换交易中,有近50%是通過中央交易对手进行清算的,2.5万亿美元的商品衍生产品中有20-30%通過中央交易对手进行清算,不過30万亿美元的信用违约互换(CDS)产品中通過中央交易对手进行清算的还不到10%,可见中央对手方清算在标准程度较高的利率类衍生产品交易中已得到较为广泛的应用,但在CDS等标准化程度较低的信用衍生产品交易中的应用还比较有限。中央对手方清算的发展与完善也大大推动了国际金融衍生产品市场的发展,由表2可见,到2011年上半年,国际金融衍生产品市场的规模超過了次贷危机前,特别是标准化程度较高的利率类衍生产品发展更为迅速。
数据来源:BIS李报。
其次,各国中央对手方清算组织蓬勃发展,中央对手方清算机制已经成为了国际金融市场的重要基础设施,表3给出了2010年国际金融市场上主要的中央对手方清算组织。与此同时,各个中央交易对手的风险管理体系日趋完善,建立了严格的市场准入与会员资格标准,限制可接受的抵押资产种类,综合运用保证金与违约保证基金的方式来冲抵可能出现的违约损失,同时注意保持资产的流动性,以满足随时可能出现的现金支付义务。
其他包括商品、能源、货物、宏观经济指数(如通货膨胀率)等。
再次,中央对手方清算的监管体系不断完善,欧盟与美国相继推出了一系列针对中央对手方清算的监管法规。欧洲议会于2010年9月了《欧洲市场基础作业监理改革提案》(European Market Infrastruc,ture Regulation,简称EMIR),提出了金融衍生产品市场的集中清算、交易登记与监管的整体框架,并于2011年7月经欧洲议会审议通過;美国众议院在2009年7月通過了《衍生产品交易问责制和披露法案》(Defivmive Trading Accountability and DisclosureAct)以加强监管,控制交易风险,同年12月通過了《场外衍生产品市场法案》以强化对金融衍生产品市场的监管并纳入了《华尔街与消费者保护法》,2010年5月美国参议院通過了《重塑金融稳定法案》,并在同年6月与众议院的法案合并为《多德一弗兰克法案》(Dodd-Frank Act 0f 2010),从2010年7月开始生效。这些法律法规的与不断完善,明确了对标准化衍生产品交易的强制性清算要求,为金融衍生产品市场的集中清算、交易登记与报告制度以及对中央对手方清算组织的监管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三、后危机时代国际金融市场中央对手方清算的发展趋势
(一)清算要求的适用范围
中央对手方清算已经普遍适用于各种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但欧美各国都规定了一些交易的豁免义务,如外汇即期交易以及一些实物交割的商品交易等,美国还授权给财政部可豁免一些外汇互换和远期交易的清算义务。此外,对于一些非金融类的工业企业,如西门子、汉莎航空等进行的套期保值交易,由于通過中央对手方清算的成本過高,因此一般也都豁免了他们的清算义务,以保证他们能获得对商品价格波动进行套期保值的收益。
(二)中央交易对手的组织模式
目前大部分中央交易对手都是盈利型的,如英国的LCH Clearnet是清算集团的成员,美国的EME和德国的Eurex Clearing AG则是交易所建立的清算组织,包括在交易所集团之内,也存在着一些非盈利型的中央交易对手,如加拿大的FINet。由于这种盈利型模式容易引发道德风险,因而英格兰银行在2010年12月的金融稳定报告中指出,从风险管理的角度来看,非盈利型的会员制中央交易对手组织将提供更强的风险管理激励,提出中央交易对手组织应采用会员,制的形式,并加强对资本充足率的管理,实行更严格的风险管理标准,以更有效地保持金融体系的稳定。
(三)中央交易对手的风险管理
由于衍生产品市场的交易对手风险集中于中央交易对手,因而中央交易对手对于整个金融体系的稳定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为此,中央交易对手都需要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
1、在抵押资产方面,如果只接受最安全、流动性最强的资产可以有效降低风险,但会增加清算会员的成本,而给予清算会员更大的灵活性则会增加中央交易对手的风险暴露,因此,高评级的国债与国库券往往是首选的抵押资产,一般不接受银行承兑汇票和信用证作为抵押。股票一般也不能作为抵押资产或者会受到严格限制,如规定只能选用主要股票指数的成分股、规定较高的市值折价(如Eurex最低为30%)以及股票占保证金的比例等。
2、在市场准入与会员资格方面,過于严格的要求可以有效降低交易对手风险,但会增强清算会员的垄断性,有可能促使其利用信息优势来进行抢先交易(Front Running),因而一般都要求清算会员具有充足的财务资源、足够的运营能力和风险管理能力。CME和LCH等还要求会员必须是金融机构并要求其母公司提供担保,Eurex则接受不同类型的清算会员。
3、在违约损失的分担上,由违约会员支付为主的模式可以降低其道德风险,但会增加保证金和抵押资产的成本,由未违约会员支付为主的模式则可能会促使清算会员承担更高的风险,但可以增强其监督激励,对中央交易对手的风险管理进行更有效的监督。为了强化自身的风险管理激励,越来越多的中央交易对手都设置了主顺位资本(First Lien Equity)或风险准备,在违约会员的保证金与违约保证基金份额无法满足违约损失的清偿时,首先以主顺位资本进行清偿,然后再以未违约会员的违约保证基金份额清偿。
对于保证金,一般要求覆盖率达到95%以上。一些中央交易对手,如Eurex和LCH还区分了清算产品的种类作了不同的规定;对于违约保证基金份额,CME等中央交易对手还规定了双重责任,即在出现违约时,要求未违约会员缴纳额外的违约保证基金份额,最高可达初始份额的275%。双重责任使得中央交易对手在出现大量违约损失时可以得到额外的保护,并能增强清算会员的监督激励,不過也增加了清算会员的成本;对于未违约会员的违约损失分担,一般规定按清算会员在违约保证基金中的份额进行分配,CME还要求区分不同类的产品并进行分配,同一类产品的损失由该类产品的违约保证基金来分担,使得违约损失分担与清算会员的实际交易活动更为匹配。
此外,由于中央交易对手必须保持一定的流动性来满足会员违约时的现金支付义务以将违约损失完全转移、对冲或终结。因而各国的中央交易对手都从不同方面对短期流动性水平作出了规定。一般要求可以从多家金融机构获得流动性,有些中央交易对手,如LCH为满足不同币种产品的清算要求,还规定要持有多种货币的流动性资产。
(四)不同中央交易对手的协调与合作
为提高跨市场的清算与结算效率,以降低流通在外的衍生产品头寸和抵押成本,各国的中央对手方清算组织越来越强调建立与其他机构的互联与互操作体系,这种联系不仅包括同一清算集团内的其他中央交易对手,还包括了其他机构,如LCH和CME等,主要通過跨市场保证金协议(Cross-margining Agreement)来实现。CME和期权清算公司之间的协议规定双方以违约保函的形式共同持有一定的主顺位资本来冲抵跨市场清算时可能出现的损失,CME和固定收益清算公司之间的协议规定双方分别持有保证金,但规定了统一的损失清偿计划。
(五)中央交易对手的监管问题
由于中央交易对手在金融体系中的关键作用,各国监管当局非常重视对中央交易对手的监管,主要从以下方面着手:
1、要求中央交易对手在获得清算授权后,必须满足一定的资本金要求,如欧盟要求中央交易对手应持有至少5亿欧元的永久性、随时可获得的资本,美国则没有提出具体的资本金要求,但规定其财务资源应至少能满足在可能极端的市场条件下,当清算会员违约而带来极大金融风险暴露时的支付义务,并应能满足支付一年运营成本的要求。
2、要求中央交易对手具有补充流动性的途径,欧盟要求中央交易对手的保证金应能覆盖头寸变动风险的99%,并通過开发模型和压力测试在每日的基础上根据损失可能性确定应收取的保证金。美国暂时还没有提出明确的计算方法,但规定保证金应足以冲抵正常市场条件下可能出现的意外损失。
3、对于中央交易对手的所有权模式,各国监管当局还存在着很大的争议,一些欧盟成员国如德国和法国都要求中央交易对手应具有银行牌照或为银行所有,英国则规定必须得到监管当局的授权,这些差异会给跨国界的交易清算带来一系列问题。
4、美国监管当局还提出了系统中央性中央交易对手(Systemically Important CCPs)的概念,并授权美联储和CFTC进行监管,对其清算会员和客户提出了更高更严格的资本金、保证金和抵押资产要求,欧盟则没有区分系统重要性中央交易对手,可能是因为欧盟认为所有的中央交易对手是同样重要的。这样以来,如果美国监管当局认为一些欧盟的中央交易对手是系统重要性的,当这些机构清算在美国交易的产品,或并不是在美国交易,但与美国企业有关的产品时就必须按美国法律执行更为严格的资本金、保证金和抵押资产要求。
四、结论与展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