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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衡水市有关文件精神,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积极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简称“治理年”,下同)活动,着力整治安全隐患,落实安全责任,创新监管手段,强化安全措施,建立长效机制,促进我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治理年”活动,进一步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及有关单位的监管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及分级管理制度,确保重大隐患整改率达到100%,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全面完成县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各项目标任务。
三、范围、内容和方式
(一)排查治理范围:辖区内全部生产经营单位及相关单位。主要包括:
1、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电力等工业商贸企业及其生产、储运等各类设备设施;
2、道路交通行业(领域)的企业、单位、站点、场所及设施,以及村镇基础设施等;
3、农机、水利等行业(领域)的企业、单位、场所及设施;
4、市场、旅游景点、农家乐、学校、卫生院、宾馆、饭店、公园、劳动密集型企业、“三合一”场所;
5、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辆等人员密集场所;
6、易受暴雨、洪水、暴雪、雷电、等自然灾害影响的企业、单位和场所;
7、2007年度存在安全隐患事故的单位。
(二)排查治理内容:在继续落实2007年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有关指导意见的基础上,全面排查治理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以及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制度建设、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落实、劳动纪律、现场管理、事故查处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主要包括: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
2、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3、企业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和关键设备、装置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4、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
5、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部位的措施落实情况;
6、事故报告、处理及对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情况;
7、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特别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一线职工(包括农民工)的教育培训情况,以及劳动组织、用工等情况;
8、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
9、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三同时”(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和使用)执行情况;
10、道路设计、建设、维护及交通安全设施设置等情况;
11、对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等。
各生产经营单位还应当结合相关行业管理部门提出的排查治理主要内容及重要时段排查治理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
(三)排查治理方式。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做到“四个结合”:
1、排查治理与专项整治相结合。坚持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相关专项整治工作结合起来,突出工作重点,狠抓薄弱环节,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2、排查治理与日常监察执法相结合。在全面开展事故隐患排查的同时,加大对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监察力度,保证排查治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3、排查治理与安全管理和技术进步相结合。强化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现场管理,加大安全投入,推进安全技术改造,夯实安全管理基础;
4、排查治理与应急管理相结合。要在排查治理工作过程中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安全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加强企业应急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2007〕13号)等文件精神,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制度,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体系。
四、工作分工
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属地为主、条块结合的原则,各单位分工负责,密切配合,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活动。
(一)各行政村:负责本村隐患排查治理的方案制订、动员部署、经费保障、人员保障;负责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督促协调;报送隐患排查治理统计信息。
(二)各办:按照各自分工负责做好隐患排查治理的动员、督促、检查、指导,报送相关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信息。
为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责任,确保重点行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顺利推进,重点行业隐患排查牵头单位及配合单位分工如下:
1、烟花爆竹市场
牵头单位:镇安监所;配合单位:镇派出所、
2、重点建设工程
牵头单位:镇城建办;配合单位:镇农办;
3、学校、幼儿园
牵头单位:镇教委;配合单位:镇综治办;
4、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人员密集场所、“三合一”场所及出租房消防安全
牵头单位:镇派出所;配合单位:镇综治办、镇安监所;
5、易受暴雨、洪水、暴雪、雷电等引发灾害影响的场所
牵头单位:镇农办;配合单位:镇水利站、城建办;
6、房屋建筑工程(含建筑起重机械)
牵头单位:镇建办;配合单位:镇安监所;
7、交通运输企业
牵头单位:镇经委;配合单位:镇安监所;
8、水利设施(包括在建工程)
牵头单位:镇农办;配合单位:镇水利站;
9、市场
牵头单位:镇建办;配合单位:镇经委
10、卫生院、村卫生室
牵头单位:镇社会事务办;配合单位:镇派出所、镇工贸办
11、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厂(场)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
牵头单位:镇安监所;配合单位:镇工贸办
12、道路外农用运输车辆和农田作业机械
牵头单位:镇农办;配合单位:镇派出所、镇综治办
13、电力设施
牵头单位:镇电管站;配合单位:镇水利站、派出所
(三)生产经营单位和相关组织:履行主体责任,全面组织开展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及时发现与消除事故隐患,及时向当地政府及主管部门报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五、实施步骤和措施
按照上级有关部署,结合我镇实际,全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4月)
1、镇政府成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简称镇领导小组、排查治理办公室,见附件),制订工作方案,开展动员部署。
2、镇级有关生产经营单位结合本地实际,制订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明确责任,落实人员,完成工作部署,并确定1名日常工作联络员。
(二)排查治理阶段(5月—12月)
1、各生产经营单位和相关组织对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次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的要求,对本单位进行全面隐患排查治理。坚持边查边改,能立即整改的,要及时予以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列出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要及时向镇人民政府报告隐患排查工作统计报表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2、镇属相关单位按工作方案的要求对所属系统、牵头行业和直接管理的企业(单位)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专业督查指导。
3、镇排查治理办公室要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做好排查治理信息统计报送,在重要时段分别组织对各单位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督查指导。
(三)总结验收阶段(12月)
1、镇领导小组对各单位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情况组织验收,认真总结工作成果和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和要求。并将验收结果作为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的重要依据。
2、建立隐患数据库,尚未整改完毕的重大隐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整改措施“五落实”;确实难以整改到位的企业,依法予以关闭取缔。
3、出台相关隐患排查治理配套制度,完善应急预案,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切实落实责任。各单位、各办、各村要根据本方案要求,明确领导,成立组织,迅速作出工作部署;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及时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真正形成政府统一领导,企业全面负责的工作格局。要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力、资金和技术装备保障。要把工作做深、做细,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对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要依法查处,严肃追究责任。
(二)突出重点,狠抓工作落实。要按照排查治理范围内容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和全国两会、易发灾害季节、第四季度等重点时段特点,突出工作重点,在排查治理过程中要建立重大隐患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销号制度。
(三)依法办事,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各单位、各办、各村要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监督管理职责,严格安全生产许可,开展打“三非”(非法建设、生产、经营),加大反“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治“三超”(运输企业超载、超限、超负荷)工作力度。
为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镇政府确定自2019年11月10日至2020年2月底,在全镇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治理行动,制定如下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为了更好的组织这次“百日攻坚”行动整治工作,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本次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镇长XX担任,副组长由分管领导XX担任,成员由镇安监办、派出所、供电、市场监管分局、城管、规划办、各村支部书记等单位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安监办,指导、协调和督查“百日攻坚”安全专项治理行动。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格实施企业安全生产激励约束措施,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深入排查整治一批事故隐患,有效管控重大安全风险,全面降低各类事故总量、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
三、重点内容
以安全风险较高的行业领域为重点,主要是:道路交通、工业企业、人员密集场所、燃气安全、建筑施工、危化、烟花爆竹等行业领域等重点危险场所和企业。
(一)道路交通安全
1.
客运站点安全。加强客运站点安全管理,科学设置引导标识、标线;加强车辆进出站点载客点验,严防超载发生。
2.
车辆安全管理。加大路面巡检力度,严厉打击“黑车”和货车、农用车非法载客及超员等违法行为。此外确保驾驶人员、车辆具备安全资质和条件,严禁超员、携带危险品上车等情况的发生。
3.
机动车、电动车安全管理。重点查处机动车“三乱两驾一牌证”(乱行车、乱停车、乱过路,酒驾、毒驾,涉牌涉证)和电动车闯红灯、逆向行驶、违法带人、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尤其对酒驾违法行为要做到常态严管,深入推进
“礼让斑马线”活动。
4.
道路隐患排查整治。强化事故统计分析,落实事故多发路段人防技防措施。加大临水临崖、高落差路段等危险路段安保设施和生命防护工程建设,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做好雨雪低温等恶劣气候防范和应急处置,保障道路安全畅通。
(二)工业企业
1.
电气。全面开展用电安全检查。重点排查整治车间绝缘破埙、漏电保护配置不当,接地不良、安全距离不够等容易引起人身触电伤害的问题,严重因线路老化,使用不规范等情况导致的各类电气火灾事故。
2.叉车、锅炉等特种作业。对特种作业操作证是否在有效期内、所操作的项目类别是否与操作证所注明的类别一致;操作证与人员身份是否相符;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用品的配备及佩戴使用情况等。锅炉特种设备要加强重点检查使用单位是否办理使用登记、是否申报检验并经检验合格使用、是否按照相关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维护保养等。
(三)人员密集场所
人员密集场所。对超市、市场内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设施是否齐全,消防栓过期、破损,逃生指示标识指示牌是否清晰、准确、明显,逃生通道是否通畅,
疏散通道照明灯是否可用。
(四)燃气安全
强化乡村燃气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定点充装、钢瓶“二维码”管理制度,严厉打击燃气非法经营、非法充装、超量存储等非法违法行为。强化安全用气知识宣传,加大燃气灶具金属波纹管推广力度。落实输供气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安全操作规程,加大燃气管线的隐患排查力度。
(五)建筑施工安全
突出重点工程建设以及危旧房治理、违法建筑拆除等重点项目的安全监管,持续加大建筑施工非法违法行为综合整治力度。
(六)危化品
危险化学品。实施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经营和使用等全过程安全监管,督促落实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主体责任,完善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深化双重预防机制、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
(七)烟花爆竹
烟花爆竹。要严查存在“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形式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零售点,关闭与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建筑物安全距离不足、集中连片经营、未按规定专店销售的零售点,确保销售烟花爆竹的经营户所售货物为正规厂家生产;销售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四、检查时间
(一)宣传发动、企业自查阶段(2019年11月)。一是开展自查自纠。各生产经营单位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进行自查自纠,认真整改存在问题隐患,并逐项造册、登记、建档,在规定期限内及时向管辖地镇安监办上报整治落实情况。二是组织督查检查。镇安监办组织督查组,对各村委会、有关单位组织、部署和实施情况进行督查,确保攻坚行动深入进行并取得实效。
(二)全面整治、严格执法阶段(2019年12月至2020年1月)。落实属地监管、行业部门的部门监管责任,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活动。对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督促企业明确治理责任、时限、资金、人员、措施,确保整改到位。整改消除一批重大隐患,停产整顿一批严重违规违章企业,关闭取缔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单位,严厉惩处一批非法违法单位责任人,推动工作扎实深入开展。对拒不执行监管指令、重大安全隐患未按期整改,以及存在严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企业,纳入安全生产重点关注。
(三)总结提高阶段(2020年2月)。对“百日攻坚”行动开展回头看,通过查漏补缺,巩固整治工作成果。行动结束后,各村委会、有关单位、各企业要对
“百日攻坚”行动进行认真总结,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完善工作内容和工作措施,建立安全生产监管的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意识
各村委会、有关单位及各企业要提高警惕,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坚决克服麻痹、懈怠、厌战情绪,要求各责任领导要树立五个意识,即底线意识、红线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安全意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遵循“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原则,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生产管理。
(二)狠抓落实
要求做到六个到位,即领导责任要落实到位、职能部门要履职到位、村要网格到位、节日活动要保障到位、责任书签订和检查资料到位、各单位要应急值守到位。各责任领导、要积极做好各自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对重点隐患企业,要以铁的手腕,狠下决心消除隐患。
(三)加强监管
各村委会、有关单位及各企业还要加强对危化品、烟花爆竹的监管工作,积极配合派出所、市场监管所等部门,加大查处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危化品、烟花爆竹违法行为力度。并在重点时段开展巡查工作,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做到人员明确、责任清晰、措施有效、时间明确。
(四)营造浓厚氛围
摘要: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推动了我国各乡镇企业的快速发展,乡镇企业经济有了较大提高,其中也存在很多问题,尤其是在安全生产方面,对此,为了保证乡镇企业实现安全生产,本文对乡镇企业安全生产综合治理活动方案的设计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乡镇企业;安全生产;治理方案
引言:近阶段,我国不断加大对乡镇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程度,要求各乡镇企业应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正确处理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与企业效益之间的关系,从而保障企业安全、稳定的发展。
一、 乡镇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现状
第一,乡镇政府与企业管理者对安全生产认识和管理不到位,主要表现为三方面:一是企业和政府缺少大局观,过于重视企业的经济效益,将提高企业经济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忽略了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安全与生产不能有效结合;二是乡镇企业安监队伍建设不完善,随着经济的发展,乡镇企业的数量越来越多,而固有的安监队伍不能满足企业发展的需要,安监工作不能有效进行;三是缺少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企业在生产时不能有效进行自我约束。
第二,劳动力素质低,缺少安全责任意识,由于乡镇企业发展迅速,企业需要大量的劳动力,农民工、临时工成为企业发展的首选,这些劳动力成本低、能力强,但文化水平不高,缺少专业的技能,安全意识薄弱,常常容易引发安全事故,又因为自我保护能力不足,加重了事故的严重性。
第三,乡镇地区环境较好,土地租金低,资源较丰富,很多企业愿意在乡镇地区建设厂房,其中包括一些高危险性企业,在生产中会因为机械设备老化、生产环境等因素的限制,加大了乡镇企业的安全隐患[1]。
除此之外,雇用童工、管理不严等方面对企业的安全生产都会造成很大影响,不利于企业和社会的发展,对此,乡镇企业安全生产综合治理活臃桨傅纳杓萍笆凳┚哂惺分重要的意义。
二、 乡镇企业安全生产综合治理活动方案设计的意义
乡镇企业安全生产综合治理活动方案的设计对企业及社会都有重要的意义和价值,在设计中要求乡镇政府完善安监机构,优化人员配置,健全安监体系;有效提高乡镇政府及企业的安全管理意识,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使乡镇企业建立并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对企业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能及时发现、及时解决;对高危险性以及易发事故的企业进行技术、设备改造,加强预防工作,从而保证乡镇企业实现安全生产。主要列举以下几方面内容:
首先,加大安全生产教育的宣传力度。一方面,要从法律方面加大宣传,提高企业、员工的法律意识,加强法律约束力度;另一方面,加大对企业领导安全生产教育,增强企业领导安全知识、技能的培训力度,提高安全生产管理能力。
其次,在乡镇企业安全生产事故中,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引发的事故占安全生产事故总数的五分之三以上,因此,要全面实行反“三违”措施,实行奖惩制,严格评价功过人员。
再次,建全企业评价体系结构,对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等方面进行评价,对企业的安全生产过程进行考核,在一定期限内,对考核通过的企业颁发安全生产合格证。
最后,促使企业建立完善的管理体系,完善管理队伍位置,采用科学的管理方法,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效率。积极与政府相关部门进行交流和合作,提出积极有益的意见或建议[2]。
乡镇企业安全生产综合治理活动方案的设计内容的实现,有利于使乡镇政府以及企业根据设计内容进行部署,加快企业生产模式转型以及管理方法的改变,有利于乡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水平的提高,促使企业实现安全生产。
三、 乡镇企业安全生产综合治理活动的措施
(一) 强化乡镇企业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
要求乡镇政府以及企业加大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程度,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的预防力度。一方面,企业管理人员应针对企业内部生产过程中的限制性因素以及管理措施和方法制成报告文件,并主动上交给相关管理部门,在得到同意和支持下再进行生产工作,例如,以建筑行业为例,企业管理者应对施工人员、施工设备、施工技术和方法等详细记录在案,对施工阶段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分析,制定解决措施,相关部门在收到文件后对内容进行分析和评估,决定是否可以进行运作。另一方面,由政府相关部门进行实地考察,对企业安全生产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直接下达整改通知,使企业按照要求进行整改,促使企业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二) 加快企业安全治理工作
第一,乡镇政府应实时了解当地的企业结构,对易发事故以及高危险性的企业进行重点关注,政府要根据企业的实际生产情况和管理情况进行分析,制定科学、合理的整改规划,加大企业隐患的治理力度,降低事故的发生几率。
第二,大多数乡镇政府存在收支问题,导致政府对企业的投入资金不够,企业改造存在问题,对此,乡镇政府应根据企业的信用、规模等条件适当放宽贷款政策,加大对企业技改的投入,同时,乡镇企业应采取多渠道筹集资金的方法,增加企业的流动资金,加强对技术、设备的改造力度,使用先进的技术、设备,提高生产效率,降低安全隐患。在企业的年度计划中应把技改工作归入其中,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能力。
(三) 完善安全监督管理体制
1. 政府层面
各乡镇政府要加大安监部门的建设力度,根据当地企业的发展状况及结构,合理安排人员数量,使安监人员负责与其专业相关的企业进行管理,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2. 企业层面
企业内部应建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企业内部的生产流程进行监督管理,及时发现生产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并制定有效的解决措施,降低事故发生的几率,同时,要熟悉了解各个生产环节,避免出现“三违”情况。落实责任制,促使各部门提高责任意识,提高监管力度[3]。
3. 基层层面
实行“高层管理、基层监督”措施,一方面,要求基层员工对管理人员的管理工作进行监督,避免出现决策失误或管理不到位而出现安全隐患;另一方面,基层员工应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向企业提出意见或建议,更好的开展安全管理工作,实现企业安全生产。
(四) 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教育
首先,应对企业管理层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提高安全生产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坚持以人为本的生产经营理念,关注基层员工的人身安全,实现企业效益。
其次,对生产岗位的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技术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要求员工能按规操作,同时,开展安全生产奖励制,对个人或小组进行奖励,从而全面提高员工的安全技术水平。
最后,乡镇政府应加大对社会的安全教育力度,组织各种交流活动,使企业和个人学习先进的安全生产经验,提高自身的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水平。
结束语:乡镇企业安全生产综合治理活动方案的设计,可有效解决乡镇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隐患,对企业和社会的发展有重要的作用,要求企业和政府严格按照活动方案进行管理和教育,提高社会的安全生产意识,从而实现企业安全生产的目标。
参考文献:
[1]刘毅,杨曼. 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治理体系[N]. 武汉工程大学学报,2011,04:106-110.
[2]陈霰,李捷,罗婧,烦人那和. 航天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探讨[J]. 中国安全生产科学技术,2016,S1:172-178.
一、工作目标
以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统领,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除患排查行动,继续督促落实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落实属地监督管理责任(含公共安全)。突出“预防为主”重点,加大隐患治理力度,隐患整改做到责任、时限、措施、资金和应急预案“五落实”,严厉打击“三非”、“三违”和“三超”行为,建立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
二、排查范围和内容
(一)排查范围。
各村、社区,各行业(领域)的全部生产经营单位及公共领域。主要包括:
1.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爆器材、电力等工矿企业及其生产、储运等各类设备设施。(责任单位:应急办、经济发展办、派出所、所属村社区、行业分管领导)
2.道路交通、水上交通等行业(领域)的企业、单位、站点、场所、设施以及城市基础设施等。重点排查道路状况、桥梁涵洞、陡坡、急弯、临水、临崖、塌方滑坡地段、场镇过境路占道经营情况。(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办、、派出所所属村社区、行业分管领导)
3.农机、水利、渔业等行业(领域)的企业、单位、场所及设施。(责任单位:农业服务中心、所属村社区、行业分管领导)
4.商(市)场、公共娱乐场所、旅游景点。(责任单位:应急办、派出所、所属村社区、行业分管领导)
5.学校、医院、宾馆、饭店、网吧、人员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责任单位:应急办、派出所、所属村社区、行业分管领导)
6.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械、厂(场)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责任单位:市场监管所、所属村社区、行业分管领导)
7.易受暴风雨、洪水、雷电、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影响的企业、单位和场所。(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办、所属村社区、行业分管领导)
8.油气输送管线、涉燃爆粉尘场所。(责任单位:应急办、所属村社区、行业分管领导)
9.公共领域居民区、高层建筑、老旧小区消防、电气火灾。(责任单位:应急办、所属村社区、行业分管领导)
(二)排点内容
1.重要设施、装备、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维护、保养情况,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2.危险性较大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
3.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和使用)制度执行情况。
4.道路设计、建设、维护及交通安全设施设置等情况。
5.对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可能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
6.学校、教室、校舍、厕所、厨房、锅炉、防雷设施、围墙、堡坎等设备设施情况。
7.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落实情况。
8.房屋建筑和人员聚集场所安全风险。
三、时间安排
(一)动员排查阶段(3月11日前)各村(社区)、镇直相关部门在3月1日前全面动员,制订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和本单位的实施方案,细化任务,分清责任,明确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此项工作。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认真组织开展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台账,于3月11日前报送镇应急办。
(二)整改督查阶段(5-11月)各村(社区)、镇直相关部门要结合重点时段的工作要求和此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内容,认真组织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整治。
(三)验收阶段(12月)镇应急办、经济发展办等相关部门对各村(社区)、镇直相关部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进行验收。主要检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是否到位,是否出现反弹,是否闭环管理、监管长效机制是否建立健全等。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村(社区)、镇直相关部门对本行政区域、本行业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总责,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并制定方案,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认真组织检查,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完善检查记录,督促隐患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一、工作目标
在2013年开展隐患排查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加大隐患治理力度,保证隐患排查不留死角,隐患整改做到责任、时限、措施、资金和应急预案“五落实”;严厉打击“三非”、“三违”和“三超”行为;建立隐患台账和分级排查治理制度,健全隐患整治长效机制,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促进全乡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
二、安全隐患排查范围和内容
(一)再排查范围。各村、各行业(领域)的全部生产经营单位。主要包括:
1.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爆器材、电力等工矿企业及其生产、储运等各类设备设施;
2.道路交通、水上交通等行业(领域)的企业、单位、站点、场所、设施以及城市基础设施等;重点排查道路状况、桥涵、陡坡、急弯、塌方滑坡地段、场镇过境路占道经营情况。
3.农机、水利、渔业等行业(领域)的企业、单位、场所及设施;
4.商(市)场、公共娱乐场所、旅游景点、学校(含校车)医院、宾馆、饭店、网吧、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
5.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厂(场)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
6.易受暴风雨雪、洪水、雷电、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影响的企业、单位和场所。
(二)排查治理重点内容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标准及规程的制定、贯彻执行情况;
2.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3.重要设施、装备、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维护、保养情况,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4.危险性较大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
5.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和使用)制度执行情况;
6.道路设计、建设、维护及交通安全设施设置等情况;
7.对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可能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
三、时间安排
(一)动员排查阶段(2月15日以前):各村(居)、各部门在2月15日前认真组织开展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年度台账,于2月15日前报乡安委会办公室。
(二)整改督查阶段(2月16日—11月底):各村(居)、各乡直部门要结合三个重点时段的工作要求和此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内容,认真组织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乡安委会将对全乡的整治情况进行督查,通过督查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村(居)、各部门对本区域、本行业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总责,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并制定方案,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认真组织检查,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完善检查记录,督促隐患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二)突出重点,全面排查。做到企业自查与行业检查相结合,专项检查与综合督查相结合。在隐患排查治理中要突出烟花爆竹、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突出事故多发、易发的重点地区;突出安全管理基础薄弱的重点企业等事故高发行业和场所。
安全生产方针是指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总的要求,它是安全生产工作的方向。根据历史资料,我们发现我国对安全生产工作总的要求安全生产方针大体可以归纳为四次变化,即: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为了生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方针是一个国家或政党确定的引导事业前进的方向和目标,是为达到事业前进的方向和一定目标而确定的一个时期的指导原则。从1949至2009年的60年间,我国安全生产方针在逐渐演变,这种演变随着我国政治和经济的发展在渐进。
从我国安全生产方针的演变,可以看到我国安全生产工作不同时期的不同目标和工作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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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方针的三个原则是:“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为了生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1、“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为了生产”方针:在《当代中国的劳动保护》一书中提到,在1952年,当时的劳动部部长提出了“安全生产方针”这6个字。1952年12月,原劳动部召开了第二次全国劳动保护工作会议。这次会议上明确提出了安全生产方针,即:“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为了生产”的安全生产统一的方针。
2、“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1987年1月26日,劳动人事部在杭州召开会议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作为劳动保护工作方针写进了我国第一部《劳动法(草案)》。从此,“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便作为安全生产的基本方针而确立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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