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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安全施工规范范文

时间:2023-08-29 16:28:40

序论:在您撰写工地安全施工规范时,参考他人的优秀作品可以开阔视野,小编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这些建议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热情,引导您走向新的创作高度。

工地安全施工规范

第1篇

城市轨道土建工程大多位于城市繁华区域,地下各类管线种类繁多、分布复杂、形成时间长、影响力大、敏感性强,处置不当极易引发安全或环境事故,造成较大社会影响。为规范地下管线施工安全管理,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各项目部应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总工程师、安全总监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管线保护迁改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项目管线的调查、保护及迁改工作,规范施工作业程序,确保管线施工安全。

2、项目在上场后要详细阅读设计单位、建设单位提供的地下管线资料,对影响施工和受施工影响的地下管线进行详细调查,必要时进行物探,准确的摸清地下管线的确切情况,包括管线的类别、材质、埋深、尺寸、现有的保护措施、与工程结构的位置关系等情况,编制管线调查清单。在后续施工中也要通过不断调查对前期管线调查资料进行补充完善。

3、与相关管线产权单位签订有关安全协议,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和义务。平时加强与管线产权单位、抢修部门的沟通联系,搜集整理各类管线负责部门、负责人的联系方式,并维持良好的工作关系,有问题及时汇报、沟通,出现事故或险情时能第一时间联系抢修部门赶赴现场。

4、由项目总工程师负责,各部室配合,在摸清工地管线实际分布情况后,编制技术可行、经济合理、安全有效的管线迁改、保护方案,在制定管线迁改方案时要充分考虑迁改后管线的位置与工程结构的关系,避免多次迁改。对危险性较大的管线保护、迁改专项方案尚需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论证。

5、在管线施工前由项目总工程师、安全总监负责组织对项目管理人员和施工作业人员进行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明确地下管线详细分布情况、施工方案、安全控制要点及应急处置措施等。

6、由安全总监负责,安质环保部配合,编制管线重大风险源管控方案并组织实施。落实保护管线的组织措施,安排专人负责本工程地下管线的施工安全监护。安质环保部负责对地下管线重点保护部位设置安全警示牌或管线概况牌用以指导施工。

7、编制管线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处置方案,加强对管线保护知识的培训,定期组织管线事故应急演练,强化管线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

    8、在已清楚地下管线分布的区域内进行开挖、打桩、破碎等施工时,要在施工主要部位事先挖探孔或探槽,确定管线的具体情况跟已知的情况是否相符后方可进行施工。在未知区域进行开挖、打桩、破碎等施工时,要在施工区域设置并打设纵横交叉的探孔或探槽,待探明地下管线分布情况后方可进行施工。

    9、探槽和探孔施工均为人工作业,不得使用挖掘机等大型机械设备开挖。探槽深度一般不小于1.5m,探孔深度一般不小于3m,可根据当地有关管线施工规定或经验适当加深探测深度。

    10、在管线迁改、保护或在管线附近施工时,靠近管线50cm范围内一律进行人工作业,不得使用挖掘机等大型机械作业。

11、在对管线进行支撑保护时,必须保证有稳定的支撑点;在对管线悬吊保护时,必须保证有牢固的悬挂点;并在支撑点和悬吊点进行加设衬垫保护。

12、管线迁改实施单位一般为管线产权单位,应尽量避免由我公司负责实施,我单位可积极配合管钱迁改,绝不允许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擅自进行迁改施工。

13、在协助进行强电线路的连接和截断时必须确认已断电;在协助进行煤气、燃气管线的切割、焊接时必须保证管道的气体已释放完毕;作业时必须遵守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佩戴必要的安全防护装备。

14、落实项目领导带班生产制度,在涉及管线施工时必须有项目领导带班施工,并对带班生产中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进行记录。

第2篇

段家兵

同志们:

上午好!按照会议安排,首先由我通报全区第一季度道路交通和消防安全事故情况,然后对第一季度道路交通和消防安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总结和对第二季度道路交通。消防安全工作进行具体部署。

一、道路交通、消防安全事故情况通报

道路交通安全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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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方面:第一季度,共接警9起(抢险救援6起,一般性火情3起),抢救被困人员1人,警情同比去年第一季度下降30%,辖区没有发生一起火灾事故,无人员伤亡,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安全稳定好转。

二、第一季度道路交通、消防安全工作落实情况

第一季度,通过认真履行职责,狠抓措施到位,道路交通和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成效明显,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一)消防工作方面

一是以专项整治为抓手,严格落实重大节日检查机制。

根据上级领导和文件要求,区消安委制定了《五桂山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治理方案的通知》、《五桂山开展违规住人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和《五桂山“四类群体”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方案》等工作方案,结合第一季度重大节日的工作部署,区消安委组织相关部门对辖区公众聚集场所、烟花爆竹和在建工地、校园、厂企、出租屋、三小场所、易燃易爆场所、物流仓储场所等开展消防专项检查,按照共出动检查人员150人次,检查单位场所500家,发现消防安全隐患90宗,落实整改措施80宗,责令限期整改10家,有效消除各类消防安全隐患。

二是是强化消防宣传教育,提升社会消防安全意识。

按照《关于推进消防宣传“七进”工作的通知》,区消安委组织相关部门、社区及消防志愿者深入开展消防宣传“七进”活动。在1月10日和3月29日组织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及消防志愿者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活动,通过向群众派发消防安全宣传单张、海报、小册子等形式宣传消防安全常识。第一季度,区消安委共组织专职消防队及相关部门开展灭火自己疏散演练1次,举办大型消防宣传活动2次,举办消防培训3次,通过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辖区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营造消防安全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三是强化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

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制度,有效排查、整改火灾隐患,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第一季度我区消防安全“网格化”巡查任务完成率为99%,隐患排查率96.3%,隐患整改率为95.7%,各项指标保持高位运行。

(二)道路交通工作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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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存在问题

(一)消防工作方面

一是网格化监管不到位。

部分场所未纳入消防安全网格化监管范围,单位监管分工不明,导致出现漏管现象,各部门要迅速开展排查,在5月底前,将未纳入网格化监管的单位场所全部录入中山市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系统。

二是一般隐患重复出现率较高,被检场所消防安全责任意识有待加强。

部分场所的消防安全隐患均为灭火器过期、应急疏散指示标志损坏,消火栓被遮挡等一般消防安全隐患。此类隐患重复出现率较高,体现出监管部门巡查员巡查工作不细致深入,复查整改不及时,单位消防巡查职责不落实;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未认真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纠工作的问题。

(二)道路交通工作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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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下季度工作计划

(一)消防工作方面

一是继续加强“三小”场所、出租屋、人员密集场所等各类场所的隐患的排查力度。

按照网格化工作划分,各相关部门、村(居)务必按照办事处工作部署落实好辖区各类场所火灾隐患排查工作,做到排查一家,登记一家,整治一家,验收一家,确保排查整治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二是加强部门联动,开展联合执法。

各有关部门、村(居)要严格整治标准、及时协调,落实责任,建立健全信息互通机制,及时研究解决整治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开展联合执法,严肃查处消防违法违规行为,形成执法合力。

(二)道路交通工作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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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篇

根据荆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加强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安全规范管理和农村地区食品经营许可审核复查工作的通知》精神,我所立即开展了专项自查与检查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1、我辖区农贸市场1个,属零售性质的市场。

2、我辖区内的的农贸市场属荒湖管理区毫口办事处管理,开办者对入场者进行了建档,我所的入场销售者均办理了《营业执照》,监管所有台帐;

3、农批市场开办者皆未与入场销售者签订质量安全协议;

4、农批市场开办者未设置快检设备,未开展快速检测,其快速检测职责由我所开展。

5、检查中未发现违规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塑制包装材料和禁止使用的塑制包装材料。

第4篇

(1)施工工地现场火灾负荷大。施工工地现场存放和使用大量板材、油漆、沥青、各种装饰材料、复合管材、焊接用的氧气瓶、乙炔,这些物质的存在,使建筑工地现场火灾负荷增大,一旦遇到火源极易引起燃烧,迅速蔓延。

(2)火源随处可见。在施工工地上,员工吃住都在临时建筑内,用火用电不够注意,电器线路随意乱拉,电线未套管保护,使用高功率的电器设备,未安装空气开关,由此极易产生线路短路、电器开关和配电箱电阻过大、超负荷现象;用明火做饭,冬天生火取暖,烘烤衣物等,另外,随意乱扔的烟头同样潜伏着火灾事故的危险。

(3)消防器材设施配备不足。一些施工单位只注重工程进度,而忽视了消防安全,现场消防器材设施配备严重不足,有些工地甚至根本没有消防器材;临时消防水源达不到规范要求的用水量和压力,或者使用生活用水充当消防水源;有些施工现场虽然设置了临时消防通道,但通道内堆满了水泥、沙子、钢筋等建筑材料,一旦发生火灾,消防车根本无法通行。

2建筑工程施工工地火灾防范对策

针对建筑工程施工工地存在的火灾隐患,为了加强对建筑工程施工工地的管理,确保建筑工程施工工地人员生命及财产安全,避免火灾事故的发生,笔者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1)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条明确规定了应严格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建筑工程施工工地的上级主管部门,应严格按照消防法要求,充分发挥部门职能监督作用,加强对建筑工程施工工地的检查,督促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制定消防安全责任制,签订消防安全责任状,并落实到位。公安、建设、安监等部门,应加大联合执法监督检查力度,有针对性的对建筑工程施工工地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火灾隐患及违法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以笔者所在漳州消防支队为例,支队开发了“十部联防”消防安全联合监管平台,各部门之间发现的火灾隐患通过该平台进行抄送,相关监管单位根据抄送的情况依法进行处理,有效解决了各部门之间信息不畅通的顽疾,得到了上级的高度认可。

(2)加强对建筑工程施工工地的消防安全管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明确规定,施工现场临时办公、生活、生产、物料存贮等功能区宜相对独立布置,防火间距应满足要求;办公用房、宿舍的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应为A级,当采用金属夹芯板材时,其芯材的燃烧性能等级应为A级;同时对这些建筑的层数,面积,疏散楼梯,疏散宽度,疏散距离等,都有量化标准,建设工程施工工地主管部门应严格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要求,加强对施工工地的消防安全管理,避免造成先天患。

(3)按规定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设施。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规定,施工现场应设置灭火器、临时消防给水系统和临时消防应急照明等临时消防设施。施工工地应该按照要求配备相应的灭火器,利用天然水源或者市政消防水源设置室外、室内临时消防给水,配备水带水枪。在相应的场所内,设置消防应急照明灯。施工工地应设置临时消防车道及临时消防救援场地,并符合宽度要求。

(4)加大消防安全宣传力度。建筑工程施工工地上的农民工,普遍文化水平低,主管部门及消防部门应采用工人喜闻乐见的形式,有针对性的开展消防宣传活动,推广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适时开展消防演练,提高工人的初期火灾扑救能力以及疏散逃生能力,条件允许的,还可建立义务消防队,一旦发生火灾事故,积极开展自救。

第5篇

关键词:建设工程 工地 火灾隐患 防范对策

中图分类号:TU99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2)10(c)-0018-01

例如,2012年10月10日,陕西西安108国道38公里处,黄草坡中铁十八局引汉济渭工程项目部生活区一职工宿舍发生火灾,造成12人死亡,24人受伤。由此可见,极有必要分析好建筑施工工地火灾隐患特点,采取有效措施加以防范。

1 建设工程施工工地火灾隐患分析

针对建设工程施工工地特点,笔者分析施工工地主要存在以下火灾隐患。

(1)消防安全制度不落实。目前我国各类建设工程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普遍存在没有签订消防安全责任合同的问题,施工单位与下属各部门、各工种之间也未签订消防安全责任状,就算已经签订,往往也流于形式,未将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到位,纯属纸上谈兵,先天从思想上就不够重视。

(2)员工消防安全素质较差。建设工程施工工地上,除了少数管理人员文化程度较高,多少一些施工员都是农民工,这些农民工文化程度不高,消防安全意识淡薄,施工方又未能及时组织员工进行培训,这些员工不仅不了解基本的消防常识、也不会正确报警、不会组织人员疏散、更不能有效掌握利用灭火器扑救初期火灾的基本消防技能。

(3)施工工地上临时建筑物耐火等级低。建筑工地由于自身特点,建有一些为工地服务的临时建筑,如办公室、仓库、食堂、宿舍等,这些建筑大多为活动板房,活动板房中大多数材料为可燃材料,更有甚者,采用竹子、石棉瓦、油毡等可燃材料随意搭建,工人办公、生活都在这些耐火等级低的临时建筑中,火灾隐患大量存在。

(4)施工工地现场火灾负荷大。施工工地现场存放和使用大量板材、油漆、沥青、各种装饰材料、复合管材、焊接用的氧气瓶、乙炔,这些物质的存在,使建筑工地现场火灾负荷增大,一旦遇到火源极易引起燃烧,迅速蔓延。

(5)火源随处可见。在施工工地上,员工吃住都在临时建筑内,用火用电不够注意,电器线路随意乱拉,电线未套管保护,使用高功率的电器设备,未安装空气开关,由此极易产生线路短路、电器开关和配电箱电阻过大、超负荷现象;用明火做饭,冬天生火取暖,烘烤衣物等,另外,随意乱扔的烟头同样潜伏着火灾事故的危险。

(6)消防器材设施配备不足。一些施工单位只注重工程进度,而忽视了消防安全,现场消防器材设施配备严重不足,有些工地甚至根本没有消防器材;临时消防水源达不到规范要求的用水量和压力,或者使用生活用水充当消防水源;有些施工现场虽然设置了临时消防通道,但通道内堆满了水泥、沙子、钢筋等建筑材料,一旦发生火灾,消防车根本无法通行。

2 建筑工程施工工地火灾防范对策

针对建筑工程施工工地存在的火灾隐患,为了加强对建筑工程施工工地的管理,确保建筑工程施工工地人员生命及财产安全,避免火灾事故的发生,笔者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1)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条明确规定了应严格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建筑工程施工工地的上级主管部门,应严格按照消防法要求,充分发挥部门职能监督作用,加强对建筑工程施工工地的检查,督促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制定消防安全责任制,签订消防安全责任状,并落实到位。公安、建设、安监等部门,应加大联合执法监督检查力度,有针对性的对建筑工程施工工地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火灾隐患及违法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以笔者所在漳州消防支队为例,支队开发了“十部联防”消防安全联合监管平台,各部门之间发现的火灾隐患通过该平台进行抄送,相关监管单位根据抄送的情况依法进行处理,有效解决了各部门之间信息不畅通的顽疾,得到了上级的高度认可。

(2)加强对建筑工程施工工地的消防安全管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明确规定,施工现场临时办公、生活、生产、物料存贮等功能区宜相对独立布置,防火间距应满足要求;办公用房、宿舍的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应为A级,当采用金属夹芯板材时,其芯材的燃烧性能等级应为A级;同时对这些建筑的层数,面积,疏散楼梯,疏散宽度,疏散距离等,都有量化标准,建设工程施工工地主管部门应严格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要求,加强对施工工地的消防安全管理,避免造成先天患。

(3)按规定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设施。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规定,施工现场应设置灭火器、临时消防给水系统和临时消防应急照明等临时消防设施。施工工地应该按照要求配备相应的灭火器,利用天然水源或者市政消防水源设置室外、室内临时消防给水,配备水带水枪。在相应的场所内,设置消防应急照明灯。施工工地应设置临时消防车道及临时消防救援场地,并符合宽度要求。

第6篇

关键词:监管力度、施工责任、系统监控

中图分类号: TU198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为营造整洁有序的市容环境,防止工地运输、施工行为不规范导致的违法现象,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辖区内施工工地督查监管,从污染源头上进行治理,严格控制抛洒滴漏、扬尘污染。通过调查摸底,对清枫和院叠加工程等在建的建筑工地进行登记,并与施工单位进行沟通交流,加强相关法规政策的宣传,签订《文明施工承诺书》。同时,对建筑工地安装的冲洗设备进行逐一的检查,督促工地负责人对施工现场的黄土沙石进行覆盖,按要求规范施工围档,做好墙体美化工作,严格落实建筑工地管理规定。

一、加大现场管理

通过加大宣传、规范管理、严格处罚等措施,着力解决建筑工地道口进出车辆轮胎带泥上路和滴洒抛漏现象;规范施工运输车辆,车辆在驶出工地前必须做到“一拍、二盖、三扫、四冲、五运”,在出工地后按章行驶,平衡拉运,做到不超载、不超速。运输建筑垃圾的车辆必须办理《建筑垃圾处置许可证》,并按规定时间、路线行驶,在规定地点卸放。

要求相关单位做好“三防”(防扬尘、防渗透乱排放、防沙石流失)措施。强化建设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新污染源;避免噪声扰民现象发生,强化文明施工意识,合理安排工期。在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下,严禁夜间施工;严禁将污水泥浆溢流到邻街路面,不将有沉淀的污水直接排入城市排水设施和河道等造成污染。

二、落实工地施工责任

落实工作责任。将城市实地考察申报的建筑工地进行分解,落实到单位(科室),具体到人,督促各在建工地按要求做好迎检准备,在建工力求全面消除施工现场“脏、乱、差”现象,建设安全、文明、规范、整洁的施工环境。同时,对未纳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地考察点的在建工地,也要求各相关单位(科室)按照职责分工强化监管,提高文明施工、安全施工管理水平。

突出工作重点。大力营造创建氛围,要求各施工单位在施工围墙和主体建筑立面醒目位置设置、悬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图文或标语。按照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地考察操作手册》“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基本权益,进城务工人员的居住条件符合要求”的规定,要求各在建工地宿舍内净高不得低于2.4米,走道宽度不得小于0.9米;每间居住人员不得超过16人;宿舍内的床铺不得超过两层,严禁使用通铺;施工现场宿舍必须设置可开启式窗户;宿舍内应设置生活用品专柜。按照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标准,进一步规范工地施工现场。

强化工作督查。组织建管科、勘察设计科、安监科、监察支队、质监站等相关单位(科室),分两组对市本级在建工程项目进行了拉网式检查,并对各区市县房屋建筑特别是高层建筑、大型市政设施工程、廉租房与安置房、学校等工程项目进行检查。检查市本级和各区市县在建工程项目,建筑面积。检查中发出建筑施工现场安全限期整改通知书,建筑施工现场立即停工整改通知书;按照简易执法程序对施工单位进行现场处罚,并责令限期整改;对在施工现场管理过程中存在较多问题的公司法定代表人、安全负责人进行约谈。

三、工地监控系统的实施

1、视频监控信息系统

系统建设时,在工地车辆进出口,以及建筑工地施工区、物料存放区等位置安装监控摄像机;主要是监看门岗的环境和进出车辆的管理,和施工实时过程监管。

2、环境监测系统

每个工地监控站点需要监控施工环境,设置有一台粉尘检测仪器和一台噪声检测仪器用以对各个建筑工地施工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监测;粉尘、噪音超过定值后就会实时提醒当值人员对施工情况进行调整,逾期不处理即将报警数据信息上传集中监控中心进行分析处理。

3、RFID认证系统

在每个工地出入口安装一台RFID远距离读卡器,在入口和出口方向各安装一套接收天线。RFID远距离读卡器通过RS-485总线与建筑工地现场的工控机相连。各余泥运输车辆采用无源RFID标签(即RFID认证卡),在该卡上储存了各余泥运输车辆的车牌号和准运编号等基本信息。当余泥运输车辆进出工地时,安装在工地出入口的RFID读卡器通过射频远距离读取该泥头车的RFID认证卡中的信息,并通过RS-485总线发送给现场监管系统进行处理。

4、智能路障系统

根据建筑工地进出的重型车辆较多的特点,为确保路障可靠安全和有效,本系统设计了具备防撞功能的升降式路障。整个系统有可升降的电动道闸升降柱和工控机构成。其中,电动道闸升降柱既可通过路障控制器实现现场手动控制和无线控制,也可采用RS-485连接工控机,实行远程控制。

四、冬季建筑监管

1、突出重点,合理安排

要求各单位认真制定针对性强的冬季施工安全措施。凡参加冬季施工作业的工人,应进行冬季施工安全教育;大雪或六级以上大风天气,应停止高处作业和吊装作业;对斜道、通行道、爬梯等作业面上的霜冻、冰块、积雪要及时清除;对各类易燃、易爆物品要严格管理。

2、结合实际,严格程序

各单位在编制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时,必须结合工程特点和现场实际,按部位列出施工的危险源点。在制定安全措施时,对照各危险源点制定具体的防护措施和安全作业注意事项。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必须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实施。

3、发现隐患,落实整改

各镇(区、街道)建管所,各施工、监理单位要立即开展在建工程安全生产自查自纠,重点检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发现存在违反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安全技术措施情况的,立即要求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确保整改到位。

参考文献:

第7篇

关键词:安全;台账;管理

中图分类号:TU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0)08-0036-02

施工现场安全台帐是工地安全生产管理的原始记录,真实详细地反映了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安全工作质量水平,它体现了人对现场安全管理的能动作用及留下的安全管理痕迹,在安全管理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而往往在施工现场安全台帐却存在或多或少的问题。本文主要是提出在检查中安全台帐存在的一些易发常见的问题,希望与广大的安全管理人员一起探讨,共同促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不断改进和提高。

1 安全生产责任制与目标管理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安全生产管理中最基本的一项制度,除了应该有施工企业主要人员及主要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还应当制定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项目部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在检查中我们却发现一些施工现场编制的项目部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仅仅是企业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简单的翻本,却没有根据施工现场具体情况对其进行补充完善,造成了安全生产责任制与施工现场脱节,使安全生产责任制变成了空话套话。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是指通过对目标的层层分解,建立自上而下的、完整的目标体系,达到全员参与、全面管理的目的,从而保证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按照规范要求总公司与直属分公司、施工企业与项目部、项目部与班组、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应该分别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有些工地往往这方面做的不到位,体现了少数安全管理人员对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的不重视和不负责。

按照JGJ59-99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要求,项目部还应当制定在实施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过程中,对项目部各职能部门、各级人员的考核规定或办法。规范要求考核中应有具体的考核内容和考核时间等,但在一些工地现场,却发现考核规定仅仅是对考核情况的一些奖惩内容,对考核内容却只字未提,使得考核成了“一张废纸”,这点应该引起大家的重视。

2 专项安全施工方案

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是指在施工过程中,为保护人员安全和健康,从技术上采取的措施。在施工现场,应针对工程特点、现场环境以及施工方法等因素,对专业性较强的专项工程制定安全施工方案,同时要保证方案的严密性和可操作性。检查中我们发现,在专项方案中存在着一些问题。

第一、方案内容不全。规范中要求对专业性较强的专项工程应当制定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包括脚手架、临时用电、模板支撑架、深基坑围护、塔吊、人货两用施工电梯、物料提升机、文明施工等,其中需要计算的方案应当有设计计算书(比如搭设高度超过50米的外架以及卸料平台搭设等)。除此之外,方案中还应当有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安全标志布置平面图、消防设施布置图以及一些必要的安全施工详图(如外架拉结点布置图、拉结点详图、电气平面图等),但在一些工地现场安全台帐中方案达不到规范的要求。

第二、方案针对性不强。少数工地没有根据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编制专项方案,对各种不同的工程结构、施工方法、作业条件等产生的各不相同的不安全因素,没有采取相应的对策、措施,而由于工程更改等情况变化,方案也未能及时补充完善,导致各类隐患未能全面得到克服和治理。

第三、方案与现场脱节成两张皮。根据施工现场具体情况编制的专项方案,在现场却不能很好的落实实施,管理人员仅仅是凭自己的经验去工作,对方案没有认真贯彻执行,造成了现场实际与方案不符,使得施工现场存在着安全隐患。更有甚者,一些工地安全管理人员为了工作“方便”,生搬硬套现成的模块(专项方案),使得方案成了“一纸空文”,根本起不到指导施工的作用。

第四、少数监理企业对方案管理乏力。作为专项方案审批单位的监理企业,未认真对施工方报送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确认,以至于一些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方案“流入”到现场,对施工现场人员的安全造成了威胁。另外,有安全监理责任的监理单位未能对安全专项方案的落实情况进行有效的跟踪监控,使得工地现存在着安全隐患。这些都体现了少数现场监理安全责任、安全监管意识的缺乏。

3 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安全技术交底是安全生产保障的一项重要工作,对于项目经理、班组长与各工种操作人员来讲,都是一项实实在在的工作。尤其是交底人员来讲,应本着对操作人员的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去认真做好安全技术交底,通过安全技术交底使具体施工操作人员能够工作前,知道操作规程,从而达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目的,把安全工作做到实处。

第一、交底不全面。按照规范要求,安全技术交底应该包括总包对分包的进场安全总交底、对现场所有工种进行安全操作规程交底以及施工作业过程中的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有些总包未能对分包进行进场后的安全交底;只对主要工种进行了安全交底,对诸如普工、电工、后勤、机动车司机等附属性工种却未进行交底;被交底人员往往仅局限于班组长,未能针对一线的操作人员进行交底,所以极易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二、交底针对性不强。规范要求交底人员在做每项安全技术交底前,要按着相关的安全技术措施操作规程,结合施工现场实际,包括施工现场内外的环境、施工方法、施工机具等,认真仔细、全面考虑后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第三、交底缺乏动态管理。我们知道整个施工过程是与施工方法、作业条件、季节变化等因素密切相关的,所以安全技术交底也必须是动态的,但是目前多数施工现场的安全交底却是一劳永逸的,不能针对施工现场情况的变化及时对安全技术交底做出调整和完善。

4 分项工程安全技术要求和验收

分项工程安全技术要求和验收是为了确保投入施工的安全设施符合规范要求,能够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在施工现场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但是在少数工地安全技术要求和验收上却存在着一些不尽如人意的地方。

第一、验收记录不全。按照规范要求对专业性较强的分项工程应当进行安全技术验收,其中包括脚手架、基坑支护、模板工程、施工用电、物料提升机、外用电梯、塔吊、施工机具等分项工程。少数工地没有按照规范要求进行安全技术验收,对一些专业性较强的分项工程没有进行安全技术验收。

第二、验收记录缺乏量化。在工地用数据说明问题,可以直观的反映现场的安全管理情况。规范要求在验收结果栏中应当尽量量化。一些工地现场台帐中验收结果栏上却经常出现“符合标准”、“满足要求”、“合格”、“不大于”等字眼,对验收结果缺乏量化数据,不能直观的反映投入施工的安全设施是否符合规范要求,体现了少数工地安全管理人员对安全技术验收工作不负责和不认真的态度。

第三、验收记录缺乏真实性。验收记录是否真实可靠,直接关系到安全防护设施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在检查中,我们发现少数施工现场的安全技术验收存在着弄虚作假的现象,比如一些工地现场没有配备摇表、力矩扳手,但是在相关安全技术验收结果栏中我们却看到了满足规范要求的数据,试问这些数据从何而来。

5 安全教育

加强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是党和政府一贯倡导并实施的安全生产基本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46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劳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它以法律条文的形式,提出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劳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说明了教育培训工作的重要性。

第一、安全教育管理工作不到位。按照规范要求,项目部应当建立职工花名册,认真组织职工开展三级安全教育,登记卡,考试卷应按工种分别组织考试。在一些工地现场却发现,职工花名册中人员不全、没有单独建立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花名册、教育登记卡没有根据职工进出工地情况及时进行登录或注销、没有按照不同工种分别组织考试等等。这些都是安全教育管理工作上的漏洞,希望引起大家的重视。

第二、安全教育缺乏真实性。按照规范要求新进场工人须进行公司(15学时)、项目部(15学时)、班组(20学时)的“三级”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60分以上)后方可上岗作业,进工地时间、安全教育时间、安全考试时间应一一对应。我们发现在有些台帐中存在一两天之内就完成了对新进场工人的“三级”安全教育、工人进场时间晚于安全教育时间、安全教育者由始至终都是一个人、一些试卷笔迹一致、部分试卷竟然是满分等现象。另外,少数工地的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过期、人证不符等。

6 其他台帐中存在的一些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