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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风险的认识范文

时间:2023-08-28 16:30:37

序论:在您撰写金融风险的认识时,参考他人的优秀作品可以开阔视野,小编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这些建议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热情,引导您走向新的创作高度。

金融风险的认识

第1篇

[关键词]金融创新;金融风险管理;内控体系;市场经济

doi:10.3969/j.issn.1673 - 0194.2015.20.093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0194(2015)20-0-01

1 金融风险的新特点

金融行业在市场经济中占据重要地位,对金融行业而言,其存在普遍的风险因素,一旦金融风险的识别和控制不及时,就会使金融市场出现混乱,从而破坏正常的经济秩序。通常而言,引发金融危机的因素较多,如市场环境因素、金融企业自身因素等,1997年爆发的亚洲金融危机,就存在多方面的引发因素,国际市场的资本集团人为进行金融操作,导致泰国的外汇储备不足以弥补外资流入,同时东南亚各国的经济增速过高,其不良资产出现了极速膨胀,再加上世界性分工不合理,贸易和货币体制的不平衡性,综合各个方面从而引发了亚洲金融危机。

当前金融危机呈现了新的特点,首先,金融危机的破坏深度和广度更大,这是因为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世界成为了一个整体性的经济组织,一旦局部出现金融危机,在短时间内就会蔓延到世界,给世界经济造成关联性的破坏。其次,金融危机会导致房地产市场的崩溃,金融危机爆发后,人们的经济收入受到削减,房地产业需求量下降迅速,人们的购买能力下降,从而造成房地产业的大萧条。此外,金融危机的破坏性体现在股票市场上,金融危机引发股市暴跌,大量企业经营困难,甚至出现倒闭,使得股票市场大受冲击,股市市值蒸发迅速。

2 金融管理中识别金融风险的重要性

识别金融风险是控制金融危机的首要工作,通常而言,在最短时间内及时识别风险的存在有助于进行针对性的政策调控,从而把金融风险扼杀在摇篮中。当前我国金融市场的运行机制不甚完善,强化金融风险的识别避免对整个金融市场造成严重冲击,有助于对已经存在的金融危机进行后期修复和调整,维持金融体系的健康发展。规范金融风险的识别机制有助于规范金融市场,以应市场变化,同时有利于建立规范化的竞争机制,维持金融市场的可持续发展。此外,金融风险识别和政策的完善联系密切,反应迅速的识别机制使政策调整更具针对性和科学性,适应金融创新条件下的金融管理需求。

3 金融管理中风险的识别和控制策略

3.1 强化金融市场的资产组成评估

资本是金融行业的核心,充足的资本有利于应对金融危机,而资本不充足则会降低对金融风险的应对能力,从而导致金融市场不断恶化。在金融市场中,资产组成结构是衡量资本优良与否的关键参数,因此,要强化对资产组成的评估,侧重于对先进、贷款、固定资产、证券等多种形式的资金进行衡量评估,明确资产的组成形式以及大致数量,并以此评估其应对金融风险的能力,以便于做好应对之策。

3.2 优化资本的准入机制

金融创新条件下金融风险管理要增强资本的硬约束力,资本金的硬约束体现在三个方面:首先是金融机构出现承担的风险转化超过资本金,当前资本金消耗殆尽之后,必须进行依法的破产和重组;其次是在金融机构发生破产之前,如果金融机构的风险相对于其资本金过大,监管当局有权限制金融机构开展风险较大的业务,以将金融机构的风险承担降低至与资本金相适应的水平;最后是金融机构应该在统一的风险政策下,依风险配置资本,即进行风险资本配置,作好风险预算。

3.3 建立治理结构和内控体系

治理机构是金融机构风险管理的原动力,良好的治理机构能够为金融风险的控制提供有利支撑,同时风险管理的量化和控制都应当建立在完善的内控体系上。当前建立治理结构和内控体系是我国金融风险管理中应重点解决的问题。因此,金融机构要解决资本金不足的问题,就要健全治理结构,从本质上增强对风险的“硬约束”能力,同时,建立独立的董事制度、内部审计制度,逐步形成以风险管理部门为核心的风险管理组织体系。

3.4 完善中介服务

金融机构完善中介服务,可以有效掌握市场经济信息,有利于对风险做出正确的识别和度量,有利于提高风险控制策略的有效性。但也要重视中介服务所带来的风险性,一旦中介服务出现问题,就会造成反馈信息的错误性、延时性,甚至会诱导金融机构做出错误的市场判断,从而造成经济损失。银行在金融机构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因此,要从银行信贷的风险识别入手,保证银行贷款业务盈利,以保证银行不会出现贷款亏损,从而提高金融市场的稳固性。另外,要突出银行在金融市场的把握作用,保证银行有足够的资产存储量来应对风险。

4 结 语

我国的金融行业飞速发展,在市场经济中发挥着重要作用,鉴于金融危机的强大破坏力,要在金融创新的条件下加强对金融风险的管理,提高识别和控制能力,维持我国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

主要参考文献

[1]杨菊华.金融机构风险识别和风险管理[J].时代金融,2010(2).

第2篇

亚洲金融危机对我国金融市场的警示是深刻的、长远的。我国也是新兴的市场经济国家,也在大量地吸收外资为我国的经济建设服务,我国也存在大量的外债,我国银行业受国家政府的控制程度也很高,同时权责发生制的执行也使得我国银行业在收入的确认上违背了会计谨慎性原则,助长了泡沫经济。尤其重要的是,我国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呆、坏账是我国金融危机产生的最大隐患。从金融会计的角度,我国银行业欠缺一个象西方那样“信息提供正确及时、问题反映客观公正、自我调节灵活机动、对策处理果断有效”的成熟会计核算监管机制,这是我国金融会计风险产生的头号大敌。

金融会计具有核算和经营管理两项主要功能,一方面直接负责财务管理、损益计算和经济核算;另一方面通过反映情况、提供信息、分析预测来实现计划管理、资金管理,对整个银行业务经营进行控制和调节。因此在分析会计风险时,我们应将重点放在如何强化金融会计职能方面,也就是在分析金融会计风险类型和我国金融业会计风险现状、原因及控制时,界定在会计职能的发挥上面。

一、金融会计风险存在八种类型:

(一)信息失真风险

银行的一切业务活动都要通过会计信息进行反映,为维护自身利益不少行违反金融政策和上级行有关要求,在会计信息处理上大做文章。致使会计部门提供的信息资料不真实、不充分,真账假表、假账假表、任意调整收支科目等现象事实上掩盖了信贷资产的质量和风险,影响对银行经营状况的客观评价进而带来更大的风险。

(二)监督乏力风险

虽说我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均要求商业银行必须依法经营,但在不正当利益的驱动下,发放绕规模贷款、违章拆借、账外投资、私设小金库、越权承兑、贴现银行汇票等违规情况屡禁不止,这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会计核算监督检查不力、会计惩罚制度未跟上,从而变相地助长了违规经营情况的蔓延,加大了经营风险。

(三)财务成本风险

存款对于增强银行资金实力、奠定在同业竞争中的地位无疑是必需的,但需要注意的是存款既是立行之本,也是支出大户。不顾效益擅自或变相提高存款利率,盲目增设网点机构,草率开办各项新业务不计算资金成本,不搞盈亏临界点分析等非正常现象,加大了财务风险。同时筹集来的资金如果运用不充分,造成资金在银行内的积压和闲置,无效益资产的增加也会直接影响银行损益风险。

(四)操作管理风险

这类风险是指在银行组织内,由于会计操作上的失误带来的风险。主要包括:会计、储蓄或经办员责任心不强和法制观念淡薄而造成的财产损失。银行会计作为一项专业性较强而风险性又大的部门会计,面对大量结算票据、现金资产,以至密押、印章、重要空白凭证、有价单证等,一旦发生工作疏漏和制度不健全造成的资产损失是巨大的,同时还会造成银行信誉受损。

(五)支付结算风险

会计结算制度通过几十年的理论研究和业务实践已经形成比较完善的体系,《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等的颁布为加强银行内部控制和管理发挥了很好的作用。但在实际工作中,有许多细节问题尚待进一步完善,特别是大额提现是结算管理中的一个薄弱环节。由于基层会计人员业务知识和风险防范意识的缺乏,越权办理大额支付情况突出。对大额提现审核不严,极易产生支付结算风险。

(六)金融案件风险

目前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将银行作为其猎击的主要目标,各类案件居高不下、手段花样层出不穷,无论是假汇票、利用信用卡恶意透支,明目张胆地抡劫,还是监守自盗、贪污盗窃、索贿受贿,任何一个案件必然会多少涉及作为整个经营核算部门的会计部门,一旦会计部门放松管制、降低核算水平,那就会为罪犯作案客观上开了绿灯,加大了经营风险。

(七)误导决策风险

会计部门未能充分发挥会计管理职能,未能及时向领导层提供决策需要的反馈信息,甚至未能通过核算分析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使得领导层决策失误,这是会计人员的失职。目前,会计部门普遍没有制定风险量化监测指标体系,参与决策职能形同虚设,无助于决策的科学化、周密化,一旦决策失误损失无法弥补。

(八)会计创新风险

无论是从市场竞争的需要、金融国际化趋势的需要、摆脱当前困境的需要还是从银行所经营的货币和信用实质内容上来看,银行都必须创新。从会计的角度,会计创新也是必须的。特别是在各行的财务管理方面,待挖掘的领域尚大。但如果不顾及适应这种开拓的良好的内外部环境,盲目照搬先进经验,就会造成先进的管理经验和落后的经管水平、客观条件相违背的情况,如目前对企业全面推行的“权责发生制”对于我国银行业经营水平来说尚属超前,造成的虚盈实亏、用信贷资金垫支利税的情况使我国银行业普遍存在潜在效益风险。

二、会计风险与信贷资产风险的关系

(一)会计风险直接产生信贷资产风险

首先,如果会计在金融业务核算、经营、管理中出错以至于在提供决策依据时发生严重误导,在存在会计风险的同时,决策上失误也必然带来信贷资产风险;其次,会计信息系统失灵,必然会导致对金融业存在的信贷资产风险心中无“度”,没有一套完整的使会计风险与信贷资产风险充分结合的风险监测指标系统、不能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善,使金融风险日趋严重。

(二)信贷资产风险倒逼会计风险

资产质量差、利息回收率低,为追求利润目标和眼前利益,必然存在人为调节各类报表,甚至采取种种手段虚增存款、利润、压缩逾期贷款比例,通过拆出资金、内部往来等科目超规模发放贷款等现象,促使会计风险更为加剧,核算质量难以保证。

(三)二者相互影响加大金融风险

会计风险与信贷资产风险二者产生后又互相影响、相互作用,共同增加了金融风险。所以在银行业务经营中,要充分认识两种风险的互动作用,在管理和控制金融风险时,必须二者并重、不能顾此失彼。

三、金融会计风险产生的原因

(一)外部政策环境

首先,一九九三年的财会制度改革在我国确立了权责发生制的会计原则,权责发生制未将会计谨慎性原则贯穿于业务发展的始终,不采用会计谨慎原则来指导银行经营行为,小则事关金融业自身的厉害得失,大则事关整个金融业的安危和整个社会经济的稳定与否。经济规律是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亚洲金融危机从自身的角度来说就是脱离会计谨慎性原则而导致的泡沫经济造成的,只重视权责发生制而忽略谨慎性原则对防范经营风险极为不利,甚至直接导致风险;其次,中央银行对金融机构监管缺少经验,监管力度不够,措施没有及时到位,因而很难在风险处于萌芽状态时进行有效的防范和控制;第三,金融改革开放后,对金融会计在金融机构中的作用从上到下认识不够,有关法规不够健全,管理制度滞后,直接制约着会计职能的发挥,会计仅限于记账、算账、报账。而忽略了事前预测、事中参与决策、事后分析评价的管理功能。

(二)内部管理水平

长期以来,由于受传统经济体制和会计观念的束缚,会计理论陈旧、人员素质低,核算手段落后,严重地影响了银行会计职能的有效发挥。现有的银行会计基本上都是按照《金融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对银行的经营活动进行反映和核算,提供的会计信息较笼统,同时信息可加工性差,不能满足风险管理对信息复杂多变的要求,会计信息质量不高。这表面上是由于目前的会计报表体系造成的,但更深层次的原因是由目前银行会计的服务目的决定的,目前银行会计的服务主要是外向的,侧重于对外界提供各种信息,对内会计特别是管理会计重视不够,信息质量不能保证。除此之外内控制度不健全或者说缺乏行之有效的稽查机制也是金融会计风险时有发生的重要因素之一。同时会计人员工作繁重、知识更新慢,风险意识弱自我保护能力低再加上犯罪分子作案手段的不断翻新、全融案件时有发生。在会计监管上,平时我们过于注重存款计划、贷款计划而忽略了成本计划,造成成本观念弱化以及在会计活动中法制观念淡薄、竞争意识薄弱和竞争能力差等状况,直接导致了银行会计活动中风险的产生。

四、从宏观、微观两个方面来规避会计风险

从宏观的角度来看,在充分了解会计风险成因的基础上,要采取正确的政策措施。其指导方针是: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依据两制、两则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从自身人手,在强化风险意识、加强职业道德观念、提高自身业务素质的前提下,进一步提高会计核算水平和管理水平,建立科学的风险预警机制和风险防范约束机制,适量适度开展会计创新,督促金融机构强化内部控制,提高会计自身调节适应能力,防范化解金融会计风险、进而化解金融风险以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的稳定发展。简言之,就是依法监督、强化意识、提高素质、引导发展。

从微观的角度来看,要防范金融会计风险必须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强化内控制度,实行集中核算

有效的内部控制实际上是金融机构从决策实施到管理、监督的一个完善的运行机制。其中独立的会计及核算体制是其基本要求之一。金融会计人员业务上只接受会计主管的领导,会计人员进行账务处理的唯一依据是有效的会计凭征。推行统一的核算软件,实行账务集中核算,实行业务处理和会计处理的分离会计资产负债表、财务报表由系统自动生成汇总上报,其他有关会计信息报表应当由会计人员独立编制,任何人不得任意调整。这样才有利于防止和杜绝银行“三假”的产生,提高会计信息的真实性。才能有效控制人为调表而造成的会计信息失真现象。

(二)重视会计分析,建立预警机制

报表反映的是过去的经营状况,但了解过去不是报表使用者的最终目的,报表的真正使用价值是通过对报表的分析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预测前景,帮助领导层了解过去、规划未来。会计分析从内容上讲包括资产负债表分析、财务分析两部分,从形式上讲包括常规分析和专项分析两大类,只有加强会计分析,才能在充分了解存在问题的基础上,面对未来的变化作出有针对性的反映。才能帮助银行建立会计风险预警机制,优化控制、提高规划决策能力,发挥会计职能作用。

(三)加强现金管理,提高支付水平

会计部门对企业使用现金要严格审查,明确授权制度,除工资性支出外、大额现金支付会计部门都要建立台账,逐笔登记,对注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汇票,也要登记备案,对具有储蓄、贷款、汇兑功能的信用卡,也必须服从现金管理规定,对单位卡一律不得支付现金,严禁将公款转入个人信用卡,个人提现只限于备用金,透支部分不得提现。

(四)拓展中间业务,分散经营风险

按国际惯例风险控制的主要方法是多角经营和多角筹资,而对于银行业来说,拓展中间业务,将经营风险分散化是化解金融风险的重要手段之一,而作为会计人员来讲,将会计服务多元化也是分散金触会计风险的重要手段,会计人员可通过自身努力考取注册会计师,通过本行申请办理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开展财务咨询活动,这详既可开辟一项新的中间业务——财务咨询来创造收入,同时对提高本行财会人员的监督核算水平也大有帮助。超级秘书网

(五)广泛运用微机,推行责任会计

我们认为推行责任会计是防范金融会计风险的有效手段,因为责任中心的划分符合风险控制的分散化原则,同时责、权、利在小范围内的充分结合也有助于及时发现存在问题,也有助于解决问题,但责任中心所产生的大量凭证、报表如果没有计算机的协助,现有的会计人员无法在日常核算工作中兼顾责任会计工作。所以,要提供及时有效、全面、完整的会计信息,就必须建立现代化的电算化会计核算系统,而且银行会计的电算化系统要由业务数据处理系统向业务处理与管理型、决策型系统并重的系统发展,通过电算化会计核算系统的开发和运用,完善现有的银行会计管理核算体系,促进核算水平和会计核算质量的提高。

第3篇

金融供应链的融资对象为供应链成员企业,本文根据国内外流行的风险分类表对金融供应链涉及的风险重新界定和分类,探究风险识别的具体方法及其应用,并陈述了我国商业银行的信贷风险识别体系,最后,基于人工神经网络提出金融供应链的风险识别方法。

【关键词】

人工神经网络;金融供应链;风险识别

一、风险的分类

关于风险的分类,学术界尚无统一的说法。金融界依据巴塞尔协议常把风险分为: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三类。2006年国资委的《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文件中把风险分为:战略风险、市场风险、运营风险、财务风险、法律风险。国外比较流行的是安达信的风险分类表:一、市场风险;二、信用风险;三、流动性风险;四、作业风险;五、法律风险;六、会计风险;七、资讯风险;八、策略风险。而我们所研究的金融供应链的融资的对象为供应链成员企业,因此包括一些中小企业,所以信用风险将是其最主要的风险来源;其次,解决信用风险所大量采用的信息技术支持的审核、环节控制和监管工作,必然带来的操作风险、市场风险、汇率风险和法律风险等。

(一)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又称系统风险,也称不可分散风险。可以分为利率风险、汇率风险(包括黄金)、股票价格风险和商品价格风险,分别是指由于利率、汇率、股票价格和商品价格的不利变动所带来的风险。对于出于金融供应链中的商业银行来说,利率风险主要是指在利率出现波动时,商业银行财务状况可能面临的收益和损失的不确定性。

按照来源的不同,可以分为重新定价风险、收益率曲线风险、基准风险和期权性风险。汇率风险又称外汇风险、汇兑风险,是指货币汇率变动而导致经济主体在社会活动、经济活动和金融活动中以外币衡量的资产与负债、收入与支出和未来的经营活动可产生的现金流量以本币表现得价值发生损失或产生额外收益的可能性。

(二)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又称违约风险,是指交易对手未能履行约定契约中的义务而造成经济损失的风险,即受信人不能履行还本付息的责任而使授信人的预期收益与实际收益发生偏离的可能性,它是商业银行金融风险的主要类型,也是金融供应链中银行面临的最为重要的风险类型。鉴于前几年的局部的金融危机,2003年巴塞尔委员会颁布了《新巴塞尔协议》对信用风险提出了更为严格的内部信用风险评价法。对于金融供应链融资的信用风险来说,包括系统性风险和非系统性风险。系统风险又称市场风险,也称不可分散风险。由于市场风险直接影响企业的还款能力和还款意愿的不确定,因而造成信用风险,所以在金融供应链融资过程中,一些较早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的商业银行就认为市场风险作为信用风险的一部分来看。

(三)操作风险

操作风险是指由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程序、员工和信息科技系统,以及外部因素所造成财务损失或影响银行声誉、客户和员工的操作事件,具体事件包括:内部欺诈,外部欺诈,就业制度和工作场所安全,客户、产品和业务活动,实物资产的损坏,营业中断和信息技术系统瘫痪,执行、交割和流程管理七种类型。而供应链融资中的操作风险涵盖了信用调查、融资审批、出账和授信后管理与操作等业务流程环节上由于操作不规范或操作中的道德风险所造成的损失。巴曙松认为操作风险可以划分为:执行风险、信息风险等6种。巴塞尔委员会在其2001年的新资本协议修改版中要求,金融机构的实际自身实际状况,可以提出更为详细的操作风险的细分。

主要原因是操作风险较之其他风险存在明显的特点:(1)与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不同的是,操作风险中的风险因素是内在于银行的业务操作,而且单个操作风险因素与操作性损失之间不存在清晰的、可以用数量衡量的关系。(2)在交易量大、业务规模大、结构变化迅速的领域,极易受到操作风险冲击。

(四)法律风险

法律风险是商业银行的日常经营活动或各类交易应当遵守相关的商业准则和法律原则。在这个过程中,因为无法满足或违反法律要求,导致商业银行不能履行合同发生争议、诉讼或其他法律纠纷,而可能给商业银行造成经济损失的风险。但是它包括但不仅仅限于因监管措施不到位和解决民商事争议而支付的罚款、罚金或者惩罚性赔偿所导致的风险。从狭义上讲,法律风险主要是指商业银行与授信企业所签署的各类合同、承诺等文件的在法律许可范围内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从广义上讲,与法律风险相类似或密切相关的风险有外部合规风险和监管风险。

外部合规风险是指由于商业银行违反所在地法律、或行业监管规定和原则,所导致的法律诉讼或监管机构给予的处罚,因此所产生得不利于商业银行实现其商业目的的风险。监管风险是指由于所在地现行的法律或规定的变化,影响商业银行自身正常运营或消弱其竞争能力的风险。虽然根据《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规定,法律风险是属于广义操作风险的一部分,是一种特殊类型的操作风险。这种说法目前还存在争议,又因为金融供应链融资的法律环境和传统商业银行业务有较大差别,所以我们单独讨论法律风险。

二、风险识别的方法

(一)现场调查法

现场调查是对企业进行全面的、细致的普查。主要步骤为:第一阶段,准备阶段。包括确定调查的起止时间、调查对象、企业所在行业现状(资产报酬率、资产负债率和流动比率等)和被调查企业的不同阶层员工对本企业自身状况认识等。一般在实际调查前,会事先设计出所需要表格让被调查企业员工填写。第二阶段,进行现场调查和访问阶段。需要被调查企业的管理层和员工的配合,调查内容一般以填写表格。现场调查法的优点就是可获得第一手资料,有助于掌握除财务报表外的资料,还有助于和一线员工建立良好关系。缺点是成本高,时间久,有时会引起员工因疲于应对调查,而对调查人员产生反感。

(二)财务状况分析法

财务状况分析法是商业银行通过对信贷企业的资产负载表、营业报表和补充财务记录等的财务分析来识别申请信贷的企业是否有信贷风险。这是商业银行最主要的信贷依据,也是金融供应链融资的主要评价指标。通过财务状况可以防范信贷企业破产风险、或是信贷企业目前面临的系统风险和非系统风险等。

财务状况分析法用于识别风险的有点事信息准确、客观、清晰、扼要,容易被外部人员接受。缺点是反映不够全面,企业容易在财务报表中作假,不容被发现。仅部分信息既能够被从业多年的专业人士所利用,进而发现风险。而对于金融供应链企业来说,简单的财务评价指标,不能够完全反映出供应链上下游融资企业的状况。因为供应链融资工具向供应链上下游延伸,风险也会随着供应链融资范围的扩大而相应得扩散。如果供应链的某一成员出现了融资方面的问题,那么其影响会非常迅速地蔓延到整条供应链。因此需要更为全面评价指标。

(三)信用评级指标体系

目前,绝大多数的商业银行建立了信用评级指标体系,对申请信贷企业进行贷前风险识别。信用等级评价是对目标企业一定时期内的信誉状况、偿还能力和发展前景进行定量和定性分析的方法。他是一个动态的风险管理过程,放贷前对信贷企业进行信用等级评价。在放贷过程中,根据客户信用水平的变化,相应调整对信贷企业的信贷政策,把风险因素控制在最小的状态。根据巴塞尔的《新资本协议》,要确定信贷企业的信用评价资产风险权重,从而使风险衡量更客观。

三、我国商业银行的信贷风险识别体系

目前,我国大部分商业银行已经建立了信用评级指标体系,对申请信贷企业进行贷前风险识别。主要步骤为:1.调查并获得申请信贷企业的财务报表;2.信用等级评价,如信用等级评价过低,则否决申请;3.根据信用等级和申请企业的其他信息,核定授信的金额;4.审批人员或审查部门对申请进行审批;5.签订协议并发放贷款。

由于我国大部分商业银行信用等级评价过多依赖财务报表,而财务报表又具有静态性、滞后性和容易造假等缺点。银行工作人员很难从中察觉到虚假信息和未来发展趋势,从而导致银行不能及时调整信贷政策,引发银行坏账增多。伴随着人工智能在诸多领域的广泛应用。

四、基于人工神经网络的金融供应链风险识别

(一)将原始数据中的评价指标标准化处理

因为上述各个指标属于不同的数量级,没有统一的度量标准,所以在进行主成分分析之前,需要对指标数据进行标准化处理,将各指标的属性值统一到归一化处理到[1,1]的区间里。

xij′=2×xijmax xi-min xi-1

由此,得到无量纲的各因素标准比值表。

(二)对评价指标进行主成分分析

利用主成分分析方法对影响银行信贷风险因素的各个指标进行分析处理,在尽可能保持信息完整的情况下确立较少的输入变量,进而减少预测模型的复杂性。

(三)建立BP神经网络,并对信贷风险进行预测

五、结语

对金融供应链面临的潜在的金融风险进行归类分析,从而对金融风险加以认识和辨别。根据金融供应链的指标多的特点,运用改进人工神经网络进行风险识别,取得比较好的效果。

参考文献:

[1]吴冲,吕静杰,潘启树,刘云焘.基于模糊神经网络的商业银行信用风险评估模型研究[J].系统工程理论与实践.2004,(11):2431

[2]王春峰,万海晖,张维.基于神经网络技术的商业银行资信风险评估[J].系统工程理论与实践.1999,(9):2432

[3]王春峰,万海晖,张维.组合预测在商业银行资信风险评估中的应用[J].管理工程学报.1999,l(13):58

第4篇

关键词 金融衍生产品 风险评价 价值认识

一、引言

金融创新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世界经济发展,同时它也是引发2008年美国金融体系轰然倒塌并波及全球金融危机的元凶。金融学中的杠杆性一般是指通过借贷资本对已有的储备资金进行增补来进行投资,这种投资方式使得收益与风险同时得以扩大,[1]而金融衍生产品的增加可以说是以产品复杂度的增加为标志的。[2]正确认识和把握金融衍生产品风险的多重价值,深刻认识金融衍生产品这种技术工具的负作用,从哲学范畴的价值两重性上来理解似乎更有其实际意义。

二、从客体受动性、制约性入手研究

金融衍生产品的产生、应用及发展极为迅速,在一定程度上得益于数学与模型的发展和支撑,但是对于金融衍生产品风险的价值认识却没有得到同步的发展,在现代科技发展史上,科学与技术的相互关系是较为严重脱节的。从价值认识角度来理解金融衍生产品的风险,可在理论上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技术价值引发出次生性价值,违背主体意愿,对主体构成危害而成为负价值,这是作为主体的人难以预料的。金融衍生产品在金融市场的使用过程中,“在第一步确实取得了我们的预期效果,但是在第二步和第三步却有了完全的不同、出乎预料的影响”,[3]它作为一种技术工具的多重属性,其违背主体意愿的负价值也不断地体现出来。

随着在全世界范围内新技术革命的崛起,人类往往会对自己行为能力的后果认识不足,作为主体的人对客体的认识能力,常常滞后于自己行为能力的发展。金融衍生产品广泛应用于金融市场后,人们在充分发挥了主观能动性以后,往往会沉溺并陶醉于征服了自然界客体的“胜利喜悦”之中,但是几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都会遭到客体的“无情报复”,即使是金融专家(如格老)也很难辨认甚至根本无法对付完全由他们自己创造出来的“魔鬼”(金融衍生产品)。当华尔街“精英”、朝野权威幕僚和神圣不可冒犯的经济学家们沉浸在不断金融创新产生日益众多的金融衍生产品而推动了美国金融市场暂时的繁荣而喜悦时,也将接受世人对由他们行为导致金融崩溃与灾难这个后果的无情指责和鞭挞。黑格尔说过:“假如主角方面没有利害关系,什么事情都不能成功”。[4]经历了那场金融危机以后,在这句话后面我们还可以补上一句,就是“人们的任何成败得失,都会产生新的利害关系”。利益或利害关系都属于价值关系范畴。

由那场次贷危机引发的世界金融危机使得我们对于价值认识问题的确立和展开,必然同对主客体关系中主体和主体能动性的理解与重视相联系。它既是哲学研究中主体化发展方向的表现,是哲学发展这一历史阶段特征的产物,又是促进哲学研究向主体深入的一个推进因素。从认识论开始加强对主体、对人的深入理解,特别是从主客体相互制约的角度来认识和理解金融衍生产品的风险,对更加全面地发展主体能动性来说,具有特殊的意义。同时,把价值认识理论纳入金融衍生产品风险的价值认识过程中,我们才能在复杂的金融活动现象中全面理解和把握其价值的真正内涵。

三、掌握价值评价标准

金融衍生产品带来的负效应,不仅要求我们从更宽的视野上来进行价值认识,还需掌握价值评价标准。随着金融衍生产品在数量上已经多至几百种的普及使用,而金融危机也已到了人类不容忽视的程度。应当看到,技术的创新与变革确立了人类在与自然关系中的绝对优势地位。但现代新技术区别于传统技术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它带给社会和人类的益处往往都是单项的、局部的、可以直接感知的便利,但是随之而来它带给人类和社会的负面效应则是多重的、全局的、暂时的,是很难在短期内可以察觉并消除的隐性灾害。

我们在对金融衍生产品风险的科学认识、技术认识过程中,以及理性认识与研究方法上,提倡坚持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的统一,把追求功利价值、工具价值、手段价值与追求真善美、追求对人类社会的全面、均衡、和谐发展统一起来,实现金融衍生产品真正的价值自觉是我们研究和对待其风险的基本态度。金融衍生产品的主体――人,作为这种技术工具的发明者和使用者,在金融市场中固然会凭借着聪明的才智和熟练的技巧控制着这个客体的发展方向,起着主体能动性对客体受动性的制约作用,以减少和避免风险的发生。但作为客体的风险也在时时影响着人的主体行为,客体受动性对主体能动性起着反向制约作用。对于金融衍生产品在市场活动中风险性的价值关系,在于认识客体对主体的反向制约。从本体论的角度去考察人和世界的关系,就是考察两者之间的关系,具体也就是考察人如何认识由人创造的先进工具给人本身造成的严重后果。人作为社会存在物,永远受制于社会的生存条件。人的自觉能动性的发挥,人的自由,不在于在幻想中摆脱客观条件的制约,而在于认识这种制约,并一步一步地将这种制约置于自己的控制之下。在这里,作为主体的人在把握客体风险控制源的发生与客体的风险随时影响主体行为的过程是一个主客体相互制约和影响的过程,它们作为价值主客体的能动性和受动性的关系是并存和可以转换的。

四、结束语

诚然,金融的“创新―风险―监管―再创新”是一个动态的发展过程,金融创新仍是规避或削减金融风险、保障金融安全的重要途径。而金融衍生产品的出现是以产品复杂度的增加为标志的,它既有分散风险的功能,也有放大风险的作用,并极具两面性。它是距离实质经济最远、虚拟性最强、衍生性最多、可控性最小、风险性最大的金融工具。正确认识其多重价值,满足和把握其“适度性”是关键。对金融衍生产品风险的价值进行两重性分析,有助于把握技术在具体应用上的先进性标准与适用性标准的区别和联系,有助于认识金融衍生产品负作用、负效应对社会发展和经济的制约作用,也是解决实践―认识过程中多种矛盾的复杂运动的过程。其价值的实现既是一个复杂的实践发展过程,也是一个艰苦的价值认识过程。

(作者单位为沈阳理工大学。回杨(1968―),沈阳人,会计师。)

参考文献

[1] Arora M.From the Rat Race to Financial Freedom[M]. Jaico Publishing House,2013.

[2] 阿尔弗雷德・施泰因赫尔.金融衍生品的发展与监管:金融野兽[M].上海远东出版社,2013.

第5篇

关键词:金融交易;风险;制度安排;贷款利率市场化

中图分类号:F83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1428(2007)02-0024-04

一、金融发展理论中的利率市场化机制

1.金融交易中的风险。

早期对于利率市场化问题的研究主要是基于麦金农・肖所提出的金融深化理论。该理论认为,利率管制使得银行在贷款项目筛选过程中将高效益、高风险项目排除出去,降低了资金的使用效率;另一方面,贷款利率低于均衡水平带来寻租机会和套利空间,引发了政府部门或金融机构的腐败行为。因此,金融深化理论主张全面放开利率管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对资金的调节作用。然而遵循上述理论,1970年代以来许多发展中国家的利率市场化实践并不成功,特别是全面的利率市场化往往伴生严重的金融风险。

1980年代以来,随着信息经济学和制度经济学在金融发展理论中的广泛应用,经济学开始把金融自由化纳入制度研究的范畴,并对金融制度变迁的渐进性、风险性有了新的认识。根据信息经济学的研究,当交易双方存在信息不对称时,有信息优势的一方在交易前可能会隐瞒一些信息,导致对方选择错误,这被阿克洛夫(1970)称为“逆向选择"。或者,当契约签订以后,拥有私人信息的借款人仍然可以违约,阿罗称这种现象为“道德风险”。由于信息经济学通常用“委托人―人"模型研究信息不对称问题,“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等一般可通称为“人风险”。

新的金融发展理论强调,金融交易不同于一般的商品交易,其交易对象是一种未来偿还资金的承诺。金融交易的这种特性使得交易双方的信息不对称特别严重,表现在信贷市场上,贷款人可能隐瞒自身的风险状况、项目收益,或者把资金投到风险更大的项目上去。因此金融交易背后需要建立一系列配套制度,用以消除信息不对称,保证这种支付承诺的实现。利率市场化作为一种资金价格的制度安排能否正常发挥作用,能否保证资金价格能够正确及时地反映金融资产的供求状况,合理引导资金流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金融市场能否通过有效的制度安排,最大限度地消除信息不对称和人风险的影响。

2.价格机制背后的制度因素。

从各国利率市场化经验看,有四方面的制度安排对于利率市场化实现具有重要意义:

一是产权安排。信贷市场参与者的产权是否清晰,是否能正确地对价格信号作出反映,对于价格机制的有效运作非常重要。这个问题是西方主流经济学长期忽视的问题,但却是转轨国家面临的最突出的问题。科尔奈最早通过预算软约束的概念,揭示了在计划经济国家企业产权不清晰所造成的价格机制失灵。由于国有企业总能预期国家会通过财政或其他手段给予新的资本支持,因此企业的经营目标旨在获得更多的政策支持而不是提高经营效益或控制成本,因此利率作为资金价格的信号无法影响企业的资金需求。

二是金融宏观调控制度。放松利率管制和直接信贷控制,转向更为市场化的融资体制,能够实现更高的资金配置效率。一些发展中国家金融自由化的经验表明,如果政府没有建立起适应利率市场化的宏观金融调控机制,可能出现信用规模过快增长和流动性过剩,其结果是严重的通货膨胀和利率水平大幅波动。由于预期通货膨胀不稳定,真实利率会攀升到极高的水平,反映出较高的资金风险,资金价格反映资金供求的功能会出现紊乱。更为重要的是,如同麦金农指出的那样,在宏观经济不稳定的情况下,不仅贷款企业可能出现道德风险,原本稳健经营的金融机构也会产生高风险经营的动机(麦金农1996)。

三是金融监管制度。研究表明,在利率市场化和自由竞争的市场环境下,脆弱和低效率的银行体系容易受到冲击和引发银行危机。比如,资本金严重不足的银行可能会产生高风险经营“博一把”的投机心理,政策性业务负担较重的银行也可能会借助政府的隐性担保高风险经营。因此,在实行市场化为基础的货币体系之前,应当建立一个健全的银行体系和功能完善的审慎监管制度,以消除市场化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金融机构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这方面的工作一般包括:完整的审慎性监管体系以及银行机构重组和退出的制度安排;改善银行资产组合和赢利性,实施必要的财务重组。

四是维护金融债权的法制环境。早期的研究发现,法制环境与金融发展之间存在重要的相关关系。一个高质量的法律体系能为投资者和债权人提供有效的保护,保证金融合同的履行,促使企业遵守会计准则和向投资者披露真实的信息,从而减少金融交易中的信息不对称和不确定性,促进金融发展和经济增长。法制基础对于利率机制的重要性同样是不言而喻的,因为市场经济从根本上是法制经济,资金偿还虽然可以依靠信誉、担保等方式,但最终都是以法律为保障的。在一个对债权保护不利的经济体,必然以高利率水平和高存贷利差为特征,以反映很高的资金风险,而高利率又进一步诱发逆向选择等其他资金投机行为,最终导致金融体系的过度膨胀或极度萎缩。

3.制度变革与渐进式自由化。

利率市场化改革的国际经验表明,如果希望取得良好绩效,利率市场化必须以一种渐进的方式进行,而不是迫不及待地将金融体系放弃政府的管制。从制度演进的一般规律看,推出一项市场安排或法律法规可以非常迅速,但交易主体熟悉市场环境,法律执行顺利需要长期的实践;发展一套以公开市场业务为核心的间接的货币控制机制,以及市场主体能够对价格变化作出合意的反映,都需要一段时期经验的积累;同时,迅速大规模的私有化并不能直接带来经济主体的理性经营和竞争性市场环境的形成,在此之前,必须对银行体系进行必要的财务重组并建立严格的金融监管体系,以避免大规模变革中金融机构可能出现的严重的道德风险。不仅如此,这几方面因素往往相互影响、相互制约,政府部门作为改革的推动者要有很高的平衡能力和改革艺术,才能避免经济金融改革过程的失衡。

二、中国信贷市场的人风险及利率市场化进程

1.人高风险行为及贷款利率上限管理(1987-1993)。

1980年代以来,企业、银行名义上已经成为独立核算的经营主体,但受政府主导的投资推动、粗放型增长模式影响,银行对国有企业仍无法形成严格的预算约束,国有股东也无法对银行形成硬的预算约束,即所谓“双重预算软约束”(施华强2004)。企业在预算软约束的激励下不断扩大投资规模,银行部门在国家信用担保支持下无节制地提供信贷资金,中央银行的角色则是实施信贷规模、利率管制等政策以维护这种利益格局。具体而言:

一是企业信贷资金需求的低利率弹性。国有企业的预算软约束问题对国有企业经营目标产生重要影响,同时国有企业内部激励约束机制的不健全,造成经理人员利益最大化目标与企业利益最大化目标相背离。内外两方面的因素造成国有企业追求规模最大化和费用最大化的行为特征(易纲2005)。国有企业在规模最大化的目标驱动下产生过度信贷需求,进一步造成信贷资金的紧张和抬高贷款利率。这种信贷需求的利率弹性很低,企业往往只考虑信贷资金的可得性,而较少考虑利率水平对企业盈利水平的影响。不仅如此,有的企业长期亏损、资不抵债,仍可以获得所谓“安定团结贷款”,有的企业在地方政府或司法部门的纵容下,恶意拖欠银行债务,这都使得利率对于信贷需求的约束作用被严重削弱。

二是商业银行资金供给中的风险外部化。斯蒂格利茨和魏斯(1981)在不完全信息信贷配给模型中指出的,银行会选择使自身预期利润最大化的均衡利率水平发放贷款,而不是追逐最高水平的利率。但是对于国有商业银行而言,贷款利率水平对银行预期利润的影响完全是单调递增。具体而言,随着国有银行商业化的进程,银行基层经理人逐步掌握了较大的经营自和一定的利润分配权,充分利用国有银行对资金市场的垄断能力制定较高的贷款利率成为一种理性选择;但另一方面,国家为维持向国有企业输送资金的体制,不得不向银行提供隐含的信用担保,这使得商业银行的信贷风险外生化。在可以负盈不负亏的激励机制下,商业银行当然选择不断提高贷款利率。在1992、1993年金融投机热潮中,许多商业银行绕开贷款利率上限规定(如通过银行下属的信托公司放款或账外经营等)投资于高风险项目,表现出风险偏好的经营特性。

三是中央银行的低利率政策和流动性支持。这期间,适应市场经济环境的间接货币调控机制和金融监管机制还没有建立起来,央行对商业银行的管理还局限于传统的行政化管理,包括规模管理、利率管制、信贷政策等。国家从支持国有企业投资扩张的战略出发,将利率长期保持在较低水平,利率只是国民收入分配的手段,而无法起到有效配置资金的作用。特别是在高通胀时期,中央银行为稳定商业银行存款来源而提高存款利率,但在国企部门反对下,无法相应提高贷款利率,最终形成贷款利率偏低和存贷利差过窄的局面。不合理的利率水平进一步刺激了企业的信贷需求,虽然央行对此实施了贷款规模管制,但在特定的政策环境以及银行采取倒逼策略的情况下,央行往往要通过追加再贷款保证商业银行的流动性需求。

显然,由于存在严重的预算软约束,企业和银行都存在着严重的追求高风险的人问题,中央银行的流动性支持甚至助长了问题的蔓延,金融市场必然长期处于贷款规模和贷款利率同时上扬的巨大压力。因此,中央银行利率政策的现实选择就是规定贷款利率上限,以防止利率过高对经济运行产生伤害。

2.人风险意识提高及贷款利率上限的取消(1994-2004)。

1993年的金融过热开始令中央政府认识到,以微观低效益、银行高风险为代价的宏观经济快速增长不具有可持续性。政府为此对原有的金融政策进行全面调整,出台了《商业银行法》、《贷款通则》,并采取措施整顿金融秩序,撤销大批非银行金融机构。1997年的第一次金融工作会议上,中央要求商业银行不良贷款每年下降2―3个百分点,同时金融监管工作的重要性被提到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上。对于中央银行而言,其政策取向也由通过各项优惠政策维护国有企业利益,转变为加快推动银行体系的市场化,包括实施国有银行体制改革、对银行开展审慎监管、建立间接的金融宏观调控体系等。在上述政策措施逐步落实的背景下,企业和银行的行为机制也发生了很大变化,进一步加快贷款利率改革变得必要且可行。

一方面,企业部门的资金需求特性发生较大变化。1993年宏观调控以来,大批国有企业出现效益持续下降,原来很容易从国有银行获得贷款的国有企业面临日趋严重的流动性不足。这反映了原有的经济增长模式及其内生的“私人部门储蓄―国有企业"的资金融通模式已逐步被打破,国有企业和国有银行在解决了一些历史遗留问题(包括安置下岗职工、核销呆坏账等)后,被逐步、彻底推向市场。从1996年开始,中央政府开始大规模对国有企业进行改革和重组,其中包括股改上市、推行“抓大放小”政策、若干城市试点国企破产兼并的优惠政策。实际上,经过几年的整顿和重组,国有经济部门从整体上已经不必依赖于国有银行的资金支持。同时,非国有企业的市场规模迅速扩大。到2001年,非国有工业企业产值占全部工业产值的55.6%,而这一比例在1980年是20%。总之,作为社会资金的主要需求者,企业部门的资金约束硬化,风险意识得到增强,资金需求的利率弹性明显提高。

另一方面,商业银行的风险意识显著增强。需要指出的是,以往许多学者过分夸大产权改革的作用,似乎只有实现彻底的私有化,商业银行才会实现理性经营。近些年关于控制权理论的研究指出,完善的外部监管、充分竞争的市场环境对商业银行经营行为的改善同样具有重要意义(刘芍佳等1998;钱颖一2004;傅立文等2005)。从外部监管看,由于意识到改善金融资产质量对于整改进程的重要意义,近几年中央政府和金融监管当局都对商业银行施加了巨大的外部压力,商业银行在努力满足资本充足率、不良贷款比率等指标的过程中风险意识显著增强;从市场环境看,随着竞争水平不断提高,以及预见到加入WTO后来自外资银行的竞争压力,中资银行的危机意识日益强烈;从管理水平看,商业银行内控制度逐步完善,全面实现了一级法人治理,管理架构趋于扁平化,建立了先进的管理信息系统。风险意识增强意味着,商业银行的资金供给曲线已经不是完全与利率水平正相关,而是在考虑了风险因素后,在一定利率水平以上向左方弯曲的曲线。

1998年以来,人民银行多次对扩大贷款利率浮动范围的政策实施效果进行调研。结果显示,商业银行已经能够比较好地适应贷款利率浮动空间不断扩大的政策环境,在产品定价的行为上表现出合理性,能够按照贷款利率补偿资金成本和风险溢价的基本原则决定贷款利率。各地商业银行贷款定价基本呈现对大型优质客户利率下浮,大企业执行基准利率,中小企业利率上浮的特征(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课题组,2004)。这样,2004年彻底放开贷款利率上限也就变得顺理成章了。

三、全面放开贷款利率的一个展望

全面放开贷款利率意味着商业银行的存贷利差不再由金融当局决定,这对商业银行自主定价和保持利润的能力是一个重要的挑战。从各国经验看,利率放开往往导致利差不足、竞争加剧,银行体系的脆弱性增大。因此,能否放开贷款利率,关键在于商业银行能否自我维持一个合理的利差。在我国情况看,关键要考虑两方面因素:

首先是由于商业银行还没建立起对基层经营单位的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过度强调贷款风险使商业银行盲目追求低风险项目,贷款利率存在向下的巨大压力。1990年代后期以来,商业银行信贷行为由风险意识淡薄转变为高度重视防范风险,这对于中国金融改革的推进无疑具有积极意义,但这种风险意识的增强很大程度上是外部监督压力使然,而不是由于对真实利润的关注所造成的。这就使得商业银行的经营目标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由追逐高利润、高风险转向绝对的低风险甚至无风险。具体表现为,许多银行的审批权高度集中于总、分行,信贷投向集中于重点企业、优势产业,贷款风险责任追究过于严格,激励相对不足。信贷人员对贷款风险要承担重大责任,但个人收益不高。

适度规避风险本是商业银行经营的一般原则,但过度风险厌恶则与银行经营的基本规律相违背。贷款风险是基于大数法则的概率来度量的,贷款收益抵补风险的前提是银行必须忍耐合理的失败率,形成综合的风险和收益。如果迫于不良贷款压力,不能容许任何一家企业出现风险,其结果必然是:大批经营良好、对经济增长有积极贡献的中小企业得不到信贷支持;金融机构则围绕数量不多的优质客户开展激烈竞争,贷款议价能力基本丧失,这在一些票据融资项目上表现特别明显。在这个意义上,过度追逐低风险项目以至于丧失了合理的利差,也是一种风险。从根本上说,利率机制的这种缺陷是由于商业银行的管理模式存在激励不相容的问题,或者说,在制度设计上还无法使长期利润水平成为基层的真正经营目标。

其次是金融生态环境还不理想,商业银行必须维持一个合理的利差。周小川(2004)较早将微观层面的金融环境概括为金融生态,并指出金融生态状况对利率机制的作用具有重要影响。如对金融合同的法律保护不力,《破产法》不完善,造成经济主体对利率信号不敏感;社会信用体系不健全、信用记录缺乏,造成信贷市场的信息不对称情况较严重;会计、审计、信息披露等的标准过低,“骗贷”行为屡禁不止等。不难看出,金融生态的概念是我们在前文所述法制环境的一个更广泛的概括,金融生态不佳是金融交易中人风险较大的一个重要原因,其结果是金融机构的信贷资产损失比例过高,客观上要求保持较大利差。为此,在金融生态环境得到较大改善,或者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收入达到合理水平之前,应继续维持贷款利率下限。

总之,贷款利率下限的存在,一定程度上使得银行能够维持相对合理的利差,避免了金融体系的脆弱性。实际上从1999年以来,一年期存贷款利率之差始终保持在3个点以上,这表明了中央银行对低利率风险的一种关注。

参考文献:

[1]丁伯平等.国有商业银行信贷激励―约束机制的实证研究[J].金融研究,2003;2

[2]傅立文,何卫江.市场竞争与国有商业银行的自生能力[J].金融研究,2005;2

[3]刘芍佳,李骥.超产权理论与经济绩效[J].经济研究.1998;8

第6篇

论文摘要:本文指出,贷款利率市场化作为迄今为止中国利率市场化进程中最主要的部分,其成功的关键在于,中央银行准确把握了企业、银行在体制改革中的行为特征和资金市场的发育程度,以适度且逐步放宽的利率政策克服了金融中介的风险和信息不对称问题。未来贷款利率全面放开的进程,将取决于商业银行激励机制的进一步完善和金融生态环境的改善。

一、金融发展理论中的利率市场化机制

1.金融交易中的风险。

早期对于利率市场化问题的研究主要是基于麦金农·肖所提出的金融深化理论。该理论认为,利率管制使得银行在贷款项目筛选过程中将高效益、高风险项目排除出去,降低了资金的使用效率;另一方面,贷款利率低于均衡水平带来寻租机会和套利空间,引发了政府部门或金融机构的腐败行为。因此,金融深化理论主张全面放开利率管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对资金的调节作用。然而遵循上述理论,1970年代以来许多发展中国家的利率市场化实践并不成功,特别是全面的利率市场化往往伴生严重的金融风险。

1980年代以来,随着信息经济学和制度经济学在金融发展理论中的广泛应用,经济学开始把金融自由化纳入制度研究的范畴,并对金融制度变迁的渐进性、风险性有了新的认识。根据信息经济学的研究,当交易双方存在信息不对称时,有信息优势的一方在交易前可能会隐瞒一些信息,导致对方选择错误,这被阿克洛夫(1970)称为“逆向选择"。或者,当契约签订以后,拥有私人信息的借款人仍然可以违约,阿罗称这种现象为“道德风险”。由于信息经济学通常用“委托人—人"模型研究信息不对称问题,“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等一般可通称为“人风险”。

新的金融发展理论强调,金融交易不同于一般的商品交易,其交易对象是一种未来偿还资金的承诺。金融交易的这种特性使得交易双方的信息不对称特别严重,表现在信贷市场上,贷款人可能隐瞒自身的风险状况、项目收益,或者把资金投到风险更大的项目上去。因此金融交易背后需要建立一系列配套制度,用以消除信息不对称,保证这种支付承诺的实现。利率市场化作为一种资金价格的制度安排能否正常发挥作用,能否保证资金价格能够正确及时地反映金融资产的供求状况,合理引导资金流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金融市场能否通过有效的制度安排,最大限度地消除信息不对称和人风险的影响。

2.价格机制背后的制度因素。

从各国利率市场化经验看,有四方面的制度安排对于利率市场化实现具有重要意义:

一是产权安排。信贷市场参与者的产权是否清晰,是否能正确地对价格信号作出反映,对于价格机制的有效运作非常重要。这个问题是西方主流经济学长期忽视的问题,但却是转轨国家面临的最突出的问题。科尔奈最早通过预算软约束的概念,揭示了在计划经济国家企业产权不清晰所造成的价格机制失灵。由于国有企业总能预期国家会通过财政或其他手段给予新的资本支持,因此企业的经营目标旨在获得更多的政策支持而不是提高经营效益或控制成本,因此利率作为资金价格的信号无法影响企业的资金需求。

二是金融宏观调控制度。放松利率管制和直接信贷控制,转向更为市场化的融资体制,能够实现更高的资金配置效率。一些发展中国家金融自由化的经验表明,如果政府没有建立起适应利率市场化的宏观金融调控机制,可能出现信用规模过快增长和流动性过剩,其结果是严重的通货膨胀和利率水平大幅波动。由于预期通货膨胀不稳定,真实利率会攀升到极高的水平,反映出较高的资金风险,资金价格反映资金供求的功能会出现紊乱。更为重要的是,如同麦金农指出的那样,在宏观经济不稳定的情况下,不仅贷款企业可能出现道德风险,原本稳健经营的金融机构也会产生高风险经营的动机(麦金农1996)。

三是金融监管制度。研究表明,在利率市场化和自由竞争的市场环境下,脆弱和低效率的银行体系容易受到冲击和引发银行危机。比如,资本金严重不足的银行可能会产生高风险经营“博一把”的投机心理,政策性业务负担较重的银行也可能会借助政府的隐性担保高风险经营。因此,在实行市场化为基础的货币体系之前,应当建立一个健全的银行体系和功能完善的审慎监管制度,以消除市场化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金融机构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这方面的工作一般包括:完整的审慎性监管体系以及银行机构重组和退出的制度安排;改善银行资产组合和赢利性,实施必要的财务重组。

四是维护金融债权的法制环境。早期的研究发现,法制环境与金融发展之间存在重要的相关关系。一个高质量的法律体系能为投资者和债权人提供有效的保护,保证金融合同的履行,促使企业遵守会计准则和向投资者披露真实的信息,从而减少金融交易中的信息不对称和不确定性,促进金融发展和经济增长。法制基础对于利率机制的重要性同样是不言而喻的,因为市场经济从根本上是法制经济,资金偿还虽然可以依靠信誉、担保等方式,但最终都是以法律为保障的。在一个对债权保护不利的经济体,必然以高利率水平和高存贷利差为特征,以反映很高的资金风险,而高利率又进一步诱发逆向选择等其他资金投机行为,最终导致金融体系的过度膨胀或极度萎缩。

3.制度变革与渐进式自由化。

利率市场化改革的国际经验表明,如果希望取得良好绩效,利率市场化必须以一种渐进的方式进行,而不是迫不及待地将金融体系放弃政府的管制。从制度演进的一般规律看,推出一项市场安排或法律法规可以非常迅速,但交易主体熟悉市场环境,法律执行顺利需要长期的实践;发展一套以公开市场业务为核心的间接的货币控制机制,以及市场主体能够对价格变化作出合意的反映,都需要一段时期经验的积累;同时,迅速大规模的私有化并不能直接带来经济主体的理性经营和竞争性市场环境的形成,在此之前,必须对银行体系进行必要的财务重组并建立严格的金融监管体系,以避免大规模变革中金融机构可能出现的严重的道德风险。不仅如此,这几方面因素往往相互影响、相互制约,政府部门作为改革的推动者要有很高的平衡能力和改革艺术,才能避免经济金融改革过程的失衡。

二、中国信贷市场的人风险及利率市场化进程

1.人高风险行为及贷款利率上限管理(1987-1993)。

1980年代以来,企业、银行名义上已经成为独立核算的经营主体,但受政府主导的投资推动、粗放型增长模式影响,银行对国有企业仍无法形成严格的预算约束,国有股东也无法对银行形成硬的预算约束,即所谓“双重预算软约束”(施华强2004)。企业在预算软约束的激励下不断扩大投资规模,银行部门在国家信用担保支持下无节制地提供信贷资金,中央银行的角色则是实施信贷规模、利率管制等政策以维护这种利益格局。具体而言:

一是企业信贷资金需求的低利率弹性。国有企业的预算软约束问题对国有企业经营目标产生重要影响,同时国有企业内部激励约束机制的不健全,造成经理人员利益最大化目标与企业利益最大化目标相背离。内外两方面的因素造成国有企业追求规模最大化和费用最大化的行为特征(易纲2005)。国有企业在规模最大化的目标驱动下产生过度信贷需求,进一步造成信贷资金的紧张和抬高贷款利率。这种信贷需求的利率弹性很低,企业往往只考虑信贷资金的可得性,而较少考虑利率水平对企业盈利水平的影响。不仅如此,有的企业长期亏损、资不抵债,仍可以获得所谓“安定团结贷款”,有的企业在地方政府或司法部门的纵容下,恶意拖欠银行债务,这都使得利率对于信贷需求的约束作用被严重削弱。

二是商业银行资金供给中的风险外部化。斯蒂格利茨和魏斯(1981)在不完全信息信贷配给模型中指出的,银行会选择使自身预期利润最大化的均衡利率水平发放贷款,而不是追逐最高水平的利率。但是对于国有商业银行而言,贷款利率水平对银行预期利润的影响完全是单调递增。具体而言,随着国有银行商业化的进程,银行基层经理人逐步掌握了较大的经营自主权和一定的利润分配权,充分利用国有银行对资金市场的垄断能力制定较高的贷款利率成为一种理性选择;但另一方面,国家为维持向国有企业输送资金的体制,不得不向银行提供隐含的信用担保,这使得商业银行的信贷风险外生化。在可以负盈不负亏的激励机制下,商业银行当然选择不断提高贷款利率。在1992、1993年金融投机热潮中,许多商业银行绕开贷款利率上限规定(如通过银行下属的信托公司放款或账外经营等)投资于高风险项目,表现出风险偏好的经营特性。

三是中央银行的低利率政策和流动性支持。这期间,适应市场经济环境的间接货币调控机制和金融监管机制还没有建立起来,央行对商业银行的管理还局限于传统的行政化管理,包括规模管理、利率管制、信贷政策等。国家从支持国有企业投资扩张的战略出发,将利率长期保持在较低水平,利率只是国民收入分配的手段,而无法起到有效配置资金的作用。特别是在高通胀时期,中央银行为稳定商业银行存款来源而提高存款利率,但在国企部门反对下,无法相应提高贷款利率,最终形成贷款利率偏低和存贷利差过窄的局面。不合理的利率水平进一步刺激了企业的信贷需求,虽然央行对此实施了贷款规模管制,但在特定的政策环境以及银行采取倒逼策略的情况下,央行往往要通过追加再贷款保证商业银行的流动性需求。

显然,由于存在严重的预算软约束,企业和银行都存在着严重的追求高风险的人问题,中央银行的流动性支持甚至助长了问题的蔓延,金融市场必然长期处于贷款规模和贷款利率同时上扬的巨大压力。因此,中央银行利率政策的现实选择就是规定贷款利率上限,以防止利率过高对经济运行产生伤害。

2.人风险意识提高及贷款利率上限的取消(1994-2004)。

1993年的金融过热开始令中央政府认识到,以微观低效益、银行高风险为代价的宏观经济快速增长不具有可持续性。政府为此对原有的金融政策进行全面调整,出台了《商业银行法》、《贷款通则》,并采取措施整顿金融秩序,撤销大批非银行金融机构。1997年的第一次金融工作会议上,中央要求商业银行不良贷款每年下降2—3个百分点,同时金融监管工作的重要性被提到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上。对于中央银行而言,其政策取向也由通过各项优惠政策维护国有企业利益,转变为加快推动银行体系的市场化,包括实施国有银行体制改革、对银行开展审慎监管、建立间接的金融宏观调控体系等。在上述政策措施逐步落实的背景下,企业和银行的行为机制也发生了很大变化,进一步加快贷款利率改革变得必要且可行。

一方面,企业部门的资金需求特性发生较大变化。1993年宏观调控以来,大批国有企业出现效益持续下降,原来很容易从国有银行获得贷款的国有企业面临日趋严重的流动性不足。这反映了原有的经济增长模式及其内生的“私人部门储蓄—国有企业"的资金融通模式已逐步被打破,国有企业和国有银行在解决了一些历史遗留问题(包括安置下岗职工、核销呆坏账等)后,被逐步、彻底推向市场。从1996年开始,中央政府开始大规模对国有企业进行改革和重组,其中包括股改上市、推行“抓大放小”政策、若干城市试点国企破产兼并的优惠政策。实际上,经过几年的整顿和重组,国有经济部门从整体上已经不必依赖于国有银行的资金支持。同时,非国有企业的市场规模迅速扩大。到2001年,非国有工业企业产值占全部工业产值的55.6%,而这一比例在1980年是20%。总之,作为社会资金的主要需求者,企业部门的资金约束硬化,风险意识得到增强,资金需求的利率弹性明显提高。

另一方面,商业银行的风险意识显著增强。需要指出的是,以往许多学者过分夸大产权改革的作用,似乎只有实现彻底的私有化,商业银行才会实现理性经营。近些年关于控制权理论的研究指出,完善的外部监管、充分竞争的市场环境对商业银行经营行为的改善同样具有重要意义(刘芍佳等1998;钱颖一2004;傅立文等2005)。从外部监管看,由于意识到改善金融资产质量对于整改进程的重要意义,近几年中央政府和金融监管当局都对商业银行施加了巨大的外部压力,商业银行在努力满足资本充足率、不良贷款比率等指标的过程中风险意识显著增强;从市场环境看,随着竞争水平不断提高,以及预见到加入WTO后来自外资银行的竞争压力,中资银行的危机意识日益强烈;从管理水平看,商业银行内控制度逐步完善,全面实现了一级法人治理,管理架构趋于扁平化,建立了先进的管理信息系统。风险意识增强意味着,商业银行的资金供给曲线已经不是完全与利率水平正相关,而是在考虑了风险因素后,在一定利率水平以上向左方弯曲的曲线。

1998年以来,人民银行多次对扩大贷款利率浮动范围的政策实施效果进行调研。结果显示,商业银行已经能够比较好地适应贷款利率浮动空间不断扩大的政策环境,在产品定价的行为上表现出合理性,能够按照贷款利率补偿资金成本和风险溢价的基本原则决定贷款利率。各地商业银行贷款定价基本呈现对大型优质客户利率下浮,大企业执行基准利率,中小企业利率上浮的特征(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课题组,2004)。这样,2004年彻底放开贷款利率上限也就变得顺理成章了。

三、全面放开贷款利率的一个展望

全面放开贷款利率意味着商业银行的存贷利差不再由金融当局决定,这对商业银行自主定价和保持利润的能力是一个重要的挑战。从各国经验看,利率放开往往导致利差不足、竞争加剧,银行体系的脆弱性增大。因此,能否放开贷款利率,关键在于商业银行能否自我维持一个合理的利差。在我国情况看,关键要考虑两方面因素:

首先是由于商业银行还没建立起对基层经营单位的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过度强调贷款风险使商业银行盲目追求低风险项目,贷款利率存在向下的巨大压力。1990年代后期以来,商业银行信贷行为由风险意识淡薄转变为高度重视防范风险,这对于中国金融改革的推进无疑具有积极意义,但这种风险意识的增强很大程度上是外部监督压力使然,而不是由于对真实利润的关注所造成的。这就使得商业银行的经营目标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由追逐高利润、高风险转向绝对的低风险甚至无风险。具体表现为,许多银行的审批权高度集中于总、分行,信贷投向集中于重点企业、优势产业,贷款风险责任追究过于严格,激励相对不足。信贷人员对贷款风险要承担重大责任,但个人收益不高。

适度规避风险本是商业银行经营的一般原则,但过度风险厌恶则与银行经营的基本规律相违背。贷款风险是基于大数法则的概率来度量的,贷款收益抵补风险的前提是银行必须忍耐合理的失败率,形成综合的风险和收益。如果迫于不良贷款压力,不能容许任何一家企业出现风险,其结果必然是:大批经营良好、对经济增长有积极贡献的中小企业得不到信贷支持;金融机构则围绕数量不多的优质客户开展激烈竞争,贷款议价能力基本丧失,这在一些票据融资项目上表现特别明显。在这个意义上,过度追逐低风险项目以至于丧失了合理的利差,也是一种风险。从根本上说,利率机制的这种缺陷是由于商业银行的管理模式存在激励不相容的问题,或者说,在制度设计上还无法使长期利润水平成为基层的真正经营目标。

其次是金融生态环境还不理想,商业银行必须维持一个合理的利差。周小川(2004)较早将微观层面的金融环境概括为金融生态,并指出金融生态状况对利率机制的作用具有重要影响。如对金融合同的法律保护不力,《破产法》不完善,造成经济主体对利率信号不敏感;社会信用体系不健全、信用记录缺乏,造成信贷市场的信息不对称情况较严重;会计、审计、信息披露等的标准过低,“骗贷”行为屡禁不止等。不难看出,金融生态的概念是我们在前文所述法制环境的一个更广泛的概括,金融生态不佳是金融交易中人风险较大的一个重要原因,其结果是金融机构的信贷资产损失比例过高,客观上要求保持较大利差。为此,在金融生态环境得到较大改善,或者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收入达到合理水平之前,应继续维持贷款利率下限。

总之,贷款利率下限的存在,一定程度上使得银行能够维持相对合理的利差,避免了金融体系的脆弱性。实际上从1999年以来,一年期存贷款利率之差始终保持在3个点以上,这表明了中央银行对低利率风险的一种关注。

参考文献

[1]丁伯平等.国有商业银行信贷激励—约束机制的实证研究[J].金融研究,2003;2

[2]傅立文,何卫江.市场竞争与国有商业银行的自生能力[J].金融研究,2005;2

[3]刘芍佳,李骥.超产权理论与经济绩效[J].经济研究.1998;8

第7篇

【关键词】企业社会责任,利益相关者,市场风险

一、理论背景

传统的利益相关者定义,包括所有受公司活动影响或者影响公司活动的自然人或社会团体。但这一宽泛的开拓性定义在后来逐步完善。美国学者Clarkson(1995)把利益相关者分为一级利益相关者团体与二级利益相关者团体。前者指没有其参与,公司就不能作为经营主体存在下去的社会团体,他们分别是:(1)股东(2)投资者(3)员工(4)顾客(5)供应商(6)政府。二级利益相关者是指那些影响公司或受公司影响,但与公司之间没有商事关系,且不是公司生存必要条件的社会团体,如大众传媒与各类专门的利益集团。Carroll(1979)认为可以将利益相关者理论应用于公司社会责任研究中,利益相关者理论可以为公司社会责任范围的界定提供界定社会责任的范围。本文基于利益相关者理论从企业对股东、债权人、供应商、员工、消费者、政府等六方面构建财务评价体系,验证企业社会责任是否可以有效降低企业金融市场风险。

二、企业社会责任和企业金融市场风险计量

1.企业社会责任计量

(1)企业对股东责任指标(X1):股东现金分红率=股东现金分红总额/主营业务收入 (2)企业对债权人的责任指标(X2):利息保障倍数=息税前利润(EBIT)/利息费用(3)企业对供应商的责任(X3):应付帐款周转率=营业成本/应付帐款(4)企业对顾客的责任指标(X4):营业成本率=营业成本/营业收入(5)企业对员工的责任指标(X5):员工薪酬支出率=薪酬支出/营业收入(6)企业对政府的责任指标(X6):所缴所得税比率=所缴所得税/营业收入。

2.企业金融市场风险计量

根据传统资产组合理论(Markowitz, 1991),证券的总风险分为影响整个证券市场的系统性风险以及行业个体因素导致的个体风险。通过分散化投资,资产组合应不含有个体风险,投资者只得到市场风险的收益。因此本文选择Beta而不是证券标准差,计算公式是

3.控制变量

影响企业金融市场风险的因素很多,为确保所得结果的稳健性,本文引入三个控制变量,分别是(1)公司规模(size)=Ln(总资产);(2)综合杠杆系数(leverage)=净利润变化率/主营业务收入变化率=经营杠杆系数×财务杠杆系数;(3)资产收益率(roa)=总利润/总资产。

三、实证检验

1.数据选取

本文选取03年之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非金融类企业,且近三年入选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榜前50名的企业,剔除掉信息披露不全的企业,保留只在上海证交所上市的公司,余下共计32家企业研究样本。基于数据可得性,选取样本企业2003年至2012年指示社会责任履行的各项财务指标,及股票的周收益率及市场收益率。年报数据来源于上海证券交易所,部分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及企业股票市场周收益率来源于国泰安数据库。

2.实证模型

企业在第二年公布年报及财务数据,前一年的社会责任表现将对第二年的公司股票金融市场表现产生影响。根据研究假设和搜集的数据特征,本文构建面板数据回归模型如下:

3.实证结果

实证分析表明企业社会责任对企业财富有保护作用,即可以降低企业金融市场波动风险的企业社会责任业绩有:利息保障倍数(对债权人责任),产品保障投入率(对顾客责任),应付帐款周转率(对供应商责任),员工薪酬支出率(对雇员责任),且除应付帐款周转率不显著外,其他三项均显著,且影响力较大。在其它变量恒定的情况下,利息保障倍数,产品保障投入率,员工薪酬支出率各增加百分之一,贝塔系数分别降低0.45、0.51、3.59个百分点。

而统计意义上对风险起到加强作用的是股利现金保障倍数(对股东责任),但相关系数很小,且不显著;纳税率与企业股价波动市场风险正相关,虽不显著,但相关系数较大,为1.165。

四、结果讨论

企业履行对债权人、对顾客、对供应商及对雇员的责任可以显著降低企业金融市场风险。

而实证结果显示维护股东利益,增加企业金融风险,可能原因是在中国上市公司整体股利分配比例较低,股利政策缺乏连续性和稳定性,因此选择股利现金保障倍数无法度量中国上市公司对股东责任的履行。且有文献研究表明,在我国现金股利发放与公司价值无关,李常青(2001)认为现金股利政策与企业的市场价值无关。因此,有可能现金股利发放不影响投资者对公司价值的判断。因此选用现金股利保障倍数作为指标无法验证公司对股东的责任对企业金融风险有负作用。

对政府责任可量化的指标本文选择了对企业纳税的比率,但在中国企业避税问题日益严重,而合理避税,税收筹划是企业资本运营中不可或缺的部分。但避税是否合理难以公开和监督,因而难以识别该企业是更好履行了对政府的责任还是因为内部资本运行不够科学有效率。故在本文中所得实证结果表明,企业越多缴纳税赋,则市场金融风险反而较大,投资者可能认为该类企业税收筹划不够有效率,因此承担更多风险。

参考文献:

[1]Carroll A.B. A Three-Dimensional Conceptual Model of Corporate Performance [J]. The Academy of Management Review, 1979, 4(4), 497-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