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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信贷资产证券化 银行非标准化融资 资本市场
一、资产证券化――盘活存量资产的重要手段
作为加速周转存量资产的重要途径,资产证券化可起到降低金融风险积聚和有效提高存量资产的流动性的作用,并有利于解决企业融资问题。故而受到监管层的大力推动。而在今年9月26号推出的新办法中,事后备案和负面清单堪称其中的最大亮点。资产证券化的发行、交易效率可期,并且在量上有望实现短时间内的井喷。而负面清单则将基础资产的准入范围扩大至“法律禁止的除外”,为业务创新提供了极大的发展空间。因此,资产证券化成为连接企业融资需求和机构与高净值客户理财需求的重要创新业务。
图1 信贷资产证券化运作流程
二、资产证券化当前状况
我国目前已有的资产证券化业务主要包括信贷资产证券化、企业资产证券化和资产支持票据三大类,其中信贷资产证券化为重中之重。信贷资产证券化即把流动性不强、但预期可以产生稳定现金流的信贷资产打包出售,以购入信贷资产为特殊目的机构将信贷资产的预期收益组成资产池,然后将资产池中的资产收益与风险分割和重组,转化成可以在金融市场上出售和流通的有价证券。
表1 现有三类资产证券化产品比较表
我国的资产证券化业务起步较晚。2005年3月中旬,国开行和建行获得资产证券化试点资质,分别进行信贷资产证券化和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的两项试点,标志着我国本土资产证券化的起步。2005年年底,国开行41.8亿元的信贷资产支持证券和建行30.2亿元的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支持证券在银行间交易市场成功发行,意味着我国资产证券化试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功。
2008年至2012年间,受金融危机影响,我国的资产证券化业务暂时出现了发展缓慢的情况。其原因主要是预防房地产泡沫通过资产证券化激增金融系统的风险,导致新兴的难以监管的系统性风险的发生。事实上,资产证券化不会给金融系统带来新的风险新的风险,其实质是风险的二次分配。不论开展与否,风险都是存在的。如何把风险进行最优的二次分配,给资产证券化的产品设计带来了难题。幸运的是,在三行一会的正确引导和金融机构的不断探索下,2012年5月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联合了《关于进一步扩大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使信贷资产证券化焕发了第二春。从2005年开始到2014年7月,资产证券化市场上一共发行了54只,金融总计2171亿元的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
三、资产证券化优势
对银行而言,资产证券化的优势在于:
(一)增强资产的流动性
一方面,对于流动性较差的资产,可以通过将其分级、重组、打包、出售的处理方法将其转化为可以在市场上交易的证券,以达到在不使原始权益人失去对本企业经营决策权的前提下,增加银行资金来源的目的。
(二)降低融资成本
通过资产证券化市场融资所需成本比通过银行或其他资本市场融资所需成本更加低廉,原因是更高信用评级的证券所需支付给投资者的利息就越低,而经由资产证券化的途径发行的证券其信用等级高于其他长期信用工具,从而具有更低的成本。
(三)减少风险资产
商业银行为了满足资本充足率的要求,必须增加资本或出售资产。由于增加资本意味着更多的存款储蓄和更高的利息支付,其成本相对昂贵;而实行资产证券化则可通过出售资产的方式减少分母资产数额,通过表内业务表外化的方式提高资本充足率,同时降低了风险资产比重,更能满足监管要求。
(四)优化资产负债结构
借短贷长的特质使商业银行不可避免的承担资产负债期限不匹配风险。如果商业银行将长期的、非流动资产证券化,并将所得款项投资于具有高度流动性的金融资产,就可以有效减轻这种不匹配,从而提高银行的资产负债管理水平。
总之,资产证券化为发起者带来的益处是传统筹资方法难以企及的,并且随着资产证券化市场的不断深入发展,资产证券化的优势愈加明显
四、核心结论
综上所述,资产证券化在诸多方面对构建一个更加高效的资本市场大有裨益。同时细数近年来政府的政策导向,一方面对于信贷资产证券化有进一步扩大试点的号召,另一方面从更大范围上将资产证券化的业务主体扩展至券商、基金子公司。可见,后非标时代,资产证券化这种融资工具将唱主角,可谓天时地利,加快发展;风雨历程,渐入正轨。
参考文献
[1]耿军会,尹继志.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重启的意义及相关问题[J].企业经济,2013(07).
[2]聂广礼.利用信贷资产证券化组合管理商业银行信贷资产――基于2005~2008试点阶段的分析[J].现代经济探讨,2013(05).
[关键词]资产证券化 发展现状 分析
一、当前美国资产证券化市场现状及原因剖析
在经历一年多的萧条困境之后,随着美国经济的逐步回暖,美国资产证券化市场开始复苏。一些资产证券化产品市场规模逐步扩张;但同时,由于美国经济复苏目前尚不稳固,因此,资产证券化市场回升依然乏力和脆弱。主要表现是:此次全球金融危机发生后,随着各金融机构收紧高风险贷款的发放,以高风险贷款为基础资产的证券化产品成了无米之炊。同时,这类产品因其高风险性而被投资者当成有毒产品,传统买家如保险公司和各类基金的投资兴趣锐减,纷纷规避三舍,极少交易、配置。其后果是自危机发生以来,欧美各大投资银行的证券化业务大幅萎缩,甚而关门大吉。然而,最近以人寿保险合约为基础资产,打包、切块后出售的保单证券化产品很有可能使证券化产品东山再起,重出江湖,成为继按揭抵押证券化产品后的又一资本市场热点。
1.以信用卡、汽车贷款为主的资产证券化产品发行明显增速;同时呈温和放大态势的是政府支持类住房抵押债券。
2.中小型公司资产证券化以及商业房产抵押贷款证券化复苏依旧乏力。
二、美国资产证券化市场复苏与脆弱并存的原因剖析
1.政府救市计划逐步落实,经济开始复苏,消费回暖。次货危机后,美国推出巨额救市计划,随着这些救市计划与救市资金的逐步落实,美国经济呈现出回暖迹象,消费信心有所恢复,各项经济指数回升,表明美国经济出现恢复性增长。经济的艰难回升,带动资产证券化需求增长,其中信用卡、汽车信贷产品增速明显。这与美国推出汽车以旧换新业务的带动直接相关,汽车信贷回暖强劲。同时,由于有政府的信用担保,因此,政府支持类抵押贷款证券亦呈现出温和放大迹象。
2.美国政府改革金融监管体制,全面加强金融监管,信息透明度提高。次贷危机后,美国政府适时推出了《现代金融监管架构改革蓝图》,开始实施对美国金融临管体系的全面改革。旨在通过这次改革,实现整合金融监管机构,提高监管效率,降低监管成本,加强信息沟通与彼此间协调,保护消费者利益等金融监管改革目标,努力建立起一套适应现代化金融体系发展的全新的监管机制。 在这份改革构架中,美国政府以短期、中期和长期改革规划为具体目标,提出了一系列改革措施。这些措施的推出对重新规范资产证券化市场,提振和恢复市场信心起到重要促进作用,因此,在这一背景下,资产证券化市场得到明显恢复。
3.金融体制改革后,美国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了金融立法,严格规范评级机构的市场行为,规避评级机构的道德风险,对推动资产证券化市场在危机后的重构与发展奠定了有力基础。美国政府于2010年5月推出了关于加强对信用评级机构市场行为进行监管的《监管执行原则说明》,这一原则说明将于2010年8月正式实施。其主要内容涉及评估质量与一致性原则、独立性与利益冲突原则、信息披露的及时性与透明性原则和信息保密原则四大部分,对评级机构的信用评估行为实施更加审慎、严格的监管。这些措施的出台,对稳定资产证券化市场,规范其运作起到促进作用。
4.金融监管改革后,各项改革措施的出台,推动投资机构有所自律。美国的金融监管改革蓝图特别对各金融机构的商业行为提出相关监管改革措施,并设立一个专门的金融监管机构加强对金融机构商业行为的监管。推动投资机构加强自律,严格约束和规范其商业行为,以加强对资产证券化市场的规范和调控。
随着美国经济的复苏和恢复,美国资产证券化市场景气指数明显回升;但这种回暖的迹象依然是脆弱和乏力的,其原因主要表现为:
(1)经济复苏不稳,房地产市场需求依然不旺,资产证券化市场需求寻求进一步的支撑。迄今为止,美国经济回升依然缓慢、艰难,失业率依然居高不下,房地产市场仍然没有走出低谷,消费水平没有恢复到危机前的水平。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公布的数据显示,2009年8月,美国从信用卡到购买房车等消费贷款总余额减少了120亿美元,经季节性因素调整后折合成年率下降5.8%。这已是美国消费贷款余额连续第七个月下降,持续下降的时间是1991年以来最长的。 美国消费者信心指数和投资信心指数虽在波动中上升,但整体改善幅度不大。
(2)商业银行贷款相对枯竭,流动性不足造成资产证券化市场复苏乏力。次贷危机后,美国政府向商业银行注入大量流动性,以挽救危局,但仍不能阻止一些银行的倒闭。同时,美国的储蓄率水平较低,美国的储蓄率在2004年到2006年分别为:1.8%、-0.4%、-1%,在全世界处于较低水平。 商业银行的流动性不足严重影响了资产证券化市场基础资产的积累。另一方面,贷款的高违约率依然打击着市场信心。由于经济回升乏力,失业人数的增加,住房信贷市场没有得到完全恢复,很多按揭贷款出现坏账。
(3)商业银行仍有大量坏账和“有毒”资产需要处理。目前,来自美联储的数据表明,美国的贷款拖欠率仍在上升,到2009年三季度,无论是房地产贷款,还是消费贷款,其贷款拖欠率比二季度、一季度都有所上升,而且是持续上升。一方面是旧的很难核销掉,新的有毒资产还在产生。尤其是消费贷款中的信用卡贷款,超过10%的信用卡贷款出现坏账。 这些都是有毒资产。
参考文献:
[1]U.S Securitization Report, BMO Capital Market, April 2010.
【关键词】资产证券化 企业融资 风险管理
资产证券化的必要性
深化金融制度改革的目标。中国实行经济体制改革以来,金融资源迅速生成,快速增长。但是,由于实施战略滞后于金融改革,导致金融和经济的发展与金融资源配置的需要不相适应。资产证券化是以特定资产组合或特定现金流为支持,发行可交易证券的一种融资形式。传统的证券发行是以企业为基础,而资产证券化则是以特定的资产池为基础发行证券。因此,如何通过深化金融体制改革,最大限度地发挥金融对经济的促进作用,成为理论研究和实践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应对全球调整的需要。中国于2001年加入WTO,这有助于中国融入整个世界金融体系,但也对中国的企业带来了更大的挑战。通过资产证券化,发起者能够补充资金,用来进行另外的投资。资产证券化有助于将流动性较差的资产通过证券化处理进行交易,这样做可以提高资产的流动性。就中国金融系统目前的状况而言,资产证券化是提高金融系统风险抵抗力的重要途径,并在一定程度上分散了企业的系统风险。
满足企业融资管理的需求。资产证券化还为发起者提供了更为灵活的财务管理模式。这使发起者可以更好地进行资产负债管理,使资产与负债得到精确、有效的匹配。资产证券化可以使商业银行通过将一些期限较长、流动性不足的资产出售来减少商业银行不必要的市场风险。更重要的是,商业银行通过资产证券化可以获得较为稳定的资金来源,不仅可以降低风险,同时可以改进商业银行的资产负债水平。资产证券化还将证券发起以及资金的服务功能进行区分,分别由各个机构承担,这有利于体现各金融机构的竞争优势,便于确立金融机构各自的竞争策略。新发或增发股权凭证会稀释原有的股东权益。企业财务信息公开是传统融资手段的前提,而财务信息是核心商业机密,公开意味着信息也暴露在竞争者面前,因此在融资时要权衡考虑。通过资产证券化,公司就能够采用非公司负债型的融资手段,为企业解决财务问题提供新的途径。
有利于降低资产成本。对于资金筹集者而言,资产证券化的方式可以提供成本更低的资金来源,一般来说资产证券化筹集到的资金比通过其他市场方式筹集的资金成本更低,其原因是发起者通过资产证券化获得的金融工具信用等级更高,所以发起者支付的利益就更低,从而可以有效降低资金成本。在资产证券化过程中,投资者购买的是由资产担保证券组成的资产组合的整体信用质量,因而资产证券化的资金成本较低。
企业资产证券化融资的特有优势
增强企业资产的流动性。资产证券化可以有效提高企业资产的流动性,有助于将流动性较差的资产通过证券化处理,从而进行交易。因而,企业可以通过将一些流动性较差的资产通过资产证券化的方式进行转化,转变成为证券来进行交易,可以大大提高企业资产的流动性。
提高企业的负债能力。资产证券化是资产担保的证券融资过程,是一项创新的融资技术。狭义的资产证券化指的是将缺乏流动性但可以产生稳定的可预见未来现金流的资产,按照某种共同特征分类,形成资产组合,并以这些资产为担保发行可在二级市场上交易的固定收益证券,据以融通资金的技术和过程。在资产证券化的过程中,未来可以实现的现金流入是确定的,因而可以大大提升企业的偿债能力。
降低融资风险。破产隔离的融资结构安排保证了资产证券化融资是以特定的金融资产而不是以发起人的整体信用作为支付保证和信用基础的,从而完全消除了企业破产的影响。资产证券化交易中,对投资者的偿付利息以及归还本金都与企业的破产情况无关,因而可以降低投资者的信用风险。与资产证券化相比,资产担保权益证券不以公司产权为基础进行偿还,而是以被证券化的资产进行偿还,因而资产证券化就可以把资产风险进行分散,可以把资产的风险让更多的投资者来承担,可以大大降低交易中的借贷风险。
节约融资成本。资产证券化的方式可以提供成本更低的资金渠道,一般来说资产证券化筹集到的资金比通过其他市场筹集的资金成本要更低,其原因是发起者通过资产证券化获得的金融工具信用等级更高,所以发起者支付的利益就更低,从而可以有效降低资金成本。所以在资产证券化的过程中,投资者购买的是资产担保证券组成的资产组合的整体信用质量,因而资产证券化的资金成本较低。同时,资产证券化运用成熟的交易架构和信用增级手段,改善了证券发行的条件;较高信用等级的资产担保证券在发行时不必通过折价销售,或者提高发行利率等增加成本的手段来吸引投资者的投资意愿。一般情况下,资产担保证券总能以高于或等于面值的价格发行,支付的手续费也比原始权益人发行类似证券的手续费低。
增大信息披露弹性。正如前文所言,相应的财务信息公开是企业进行传统融资的前提条件,还要受相关部门的监管。资产证券化一方面可以改善资产的流动性,不限制资金用途,融资金额也不受企业净资产的限制,具有较大弹性。另一方面,相对于其他融资途径而言,在证券化融资中,对投资者的还本付息不受企业的破产影响,从而降低了投资者的信用风险。
资产证券化风险及防范对策
风险的表现形式。企业在享受资产证券化融资带来的优势的同时,该融资方式也带来了一定的风险,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评级风险。首先,存在着一般的国际评级风险。资产证券化起源于美国,而我国的市场经济发展较晚,资产证券化的发展程度远远不如美国,存在着与美国相同的风险,如,评级机构监管不力、寻租行为、评级机构缺乏自我约束力等等。其次还存在着另类评级风险,由于我国信用评级机构不够完善,因此常常借助于国外的评级机构,一方面国外评级机构存在垄断性,导致价格高昂。另一方面,国外评级机构对中国的国情不是完全了解,因此会带来评级风险。
监管风险。这里主要指混业监管风险和业务外包风险。混业经营的弊端有:金融控股公司资本金不充足,监管部门之间缺乏合作与协调;金融业务间风险相互传染;金融主体间的业务难融合;公司内部管理困难等等。业务外包已经成为资产证券化发展的重要内容,业务外包能提高组织效率、降低经营成本、提高核心竞争力,但也能给企业带来潜在的风险。
道德风险。道德风险的形成有两种原因,一种是由于缺乏偿付能力;另一种是利用权力进行投资。前者是一种被动型的道德风险,而后者却是一种主动型的道德风险。在我国,道德风险产生的主要原因是制度的执行不力,往往导致这样一个结果:好的政策在贯彻时偏离了初衷。
资产证券化风险的防范对策。首先,构建资产证券化风险预警系统。“证券化风险预警系统”是衡量证券化项目运作过程中某种状态偏离预警线的强弱程度,发出预警信号并提前采取防范措施的系统。它能使证券化结构中的参与者在风险发生之前得到预警,从而做好预防风险发生,缩小风险范围,降低风险损失等工作。作为资产证券化风险控制的第一道防火墙,资产证券化风险预警系统是一项很重要的工作。从发达国家风险控制的成功案例看,风险预警系统的建立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其次,建立金融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各国政府或央行的注资、融资等救助行为,本质上是将不良金融资产放到了社会公共资产负债表上,将金融系统风险社会化,换句话说是让全社会承担了部分商业损失,让全社会承担了部分商业化风险,这种救助容易让更多的金融机构产生依赖心理,进而引发道德风险。因此从这个角度来讲,救助应该有一个合适的尺度,这个尺度越小越好,重要的工作应该放在事前的监管上。
再次,警惕“软政权化”的侵蚀。所谓“软政权化”是指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形同虚设。在“软政权化”模式下,一些集团利用自己垄断优势,产生各种寻租行为以获取非法收益,而这种寻租活动又导致“软政权化”加剧,形成恶性循环。中国处于资产证券化发展的初期,由于制度的不健全,很容易受到“软政权化”的影响,腐败、寻租等不良行为在所难免。其后果轻则阻碍资产证券化的发展,重则影响整体国民经济。
最后,谨慎借鉴国外经验。美国是资产证券化起源的国家,也是金融市场最成熟的国家,我们应该积极借鉴其相关经验。虽然目前我国金融市场体系和相关制度都不完善,但我国金融业的发展应该循序渐进,对金融衍生品的选取应该从简单到复杂。对国外经验借鉴要坚持两个原则,一是坚持金融创新,认为美国次贷危机爆发元凶是金融创新,这种观点是不可取的,纵观发达国家发展历史,其经济发展的主要推动力是技术和金融创新。二是慎重金融创新,过度资产证券化和高杠杆操作是美国次贷危机爆发的主要原因,我们应吸取教训。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经济的快速发展,资产证券化已被广泛引入到企业融资过程中。资产证券化为企业带来了新的融资方式,相对于传统的融资方式具有更明显的优势,但同时也带来了一些风险。因此,了解资产证券化融资及其风险并做好风险防范,对我国企业和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资产证券化起源于美国。1970年,美国政府国民抵押贷款协会(FNMA)发行的住房抵押贷款转手证券,是全世界第一个资产证券化产品。
美国是全球最发达的资产证券化市场,占全球资产证券化市场的比重在70%左右。
而中国的资产证券化始于2005年,经过7年多的试点实践,资产证券化经历了一个从无到有的发展过程。
有不少人担心,美国这样金融发达的国家,资产证券化尚且引发了次贷危机,在当前中国金融发展水平下,资产证券化的进一步发展,可能会导致中国的金融危机。
这是对资产证券化和次贷危机的一种误解。
从本质上而言,资产证券化是风险的转移和分散过程。通过资产证券化,银行等原始权益人(发起人)可以将缺乏流动性的贷款等资产转移,转换为标准化的有价证券,将所面临的风险分散到众多投资者的身上。资产证券化改变了风险的生存状态,从存量状态转变成了流量状态。而风险从存量状态到流量状态的转变,是金融由传统迈向现代的重要发展。
当然,在资产证券化的过程中亦会产生新的风险。
美国资产证券化的高度发展,改变了商业银行传统的经营模式,由“放贷-持有”模式转变为“放贷-转移”模式,从而产生了道德风险。由于能够把贷款转移出去,商业银行降低了贷款审查标准,导致次级住房抵押贷款(即“次贷”)的过度发放,最终导致了资产证券化的风险。
另外,很多资产证券化进行了2次乃至多次证券化,证券分档等级太多,且使用了信用违约互换(CDS)等衍生产品,使得资产证券化产品过于复杂,投资者很难了解资产证券化产品的风险所在。信用评级成为投资者决策的重要参数,然而事实证明,信用评级机构的评级准确性令人失望。
而资产证券化产品投资者的高杠杆率,进一步使得问题加剧。如次贷危机前,华尔街五大投资银行中,摩根士丹利、美林、雷曼和贝尔斯登的杠杆率都超过了30倍,高盛亦接近30倍。贝尔斯登旗下的对冲基金,杠杆率竟然高达100倍,也就是说100元的投资,99元是借的,自己只投入1元。因此,资产价格的较小波动,就会导致大额投资亏损和流动性的急剧丧失。
次贷危机后,美国的资产证券化出现了相应的变化趋势,使得资产证券化市场能够更加健康、稳定发展。一是资产证券化链条缩短;二是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分档等级简化;三是资产证券化衍生品数量下降。
由此可见,次贷危机尽管开始于次级住房抵押贷款支持证券为主的资产证券化产品的价格下跌,但资产证券化本身并不是次贷危机的原因。这就好比1929年大萧条开始于股票价格的暴跌,但股票本身不是大萧条的原因,更不能由此就不再发展股票市场。
因此,次贷危机后,资产证券化在金融市场中的地位并未有重大改变。次贷危机爆发时,美国资产支持证券的发行规模急剧下降,由2007年的25600亿美元下降至2008年的14836亿美元。但2009年美国资产支持证券的发行规模又回升至21034亿美元,此后几年的发行规模都在2万亿美元左右。
此外,如果说美国的次贷危机是过度滥用资产证券化,则中国的现状是资产证券化的创新和发展严重不足。
关键词:资产证券化,金融绩效;利率市场化
一.资产证券化简介
1.资产证券化定义
证券化(Securitization)是指金融业务中证券业务的比重不断增大,信贷流动的银行贷款转向可买卖的债务工具的过程。从形式上讲,证券化可分为融资证券化(Financing Securitizaton)和资产证券化(Asset Securitization)两种。资产证券化(AssetSecumization)是指将缺乏流动性的资产,但能够产生可预见现金流量的资产转换为在金融市场上可以自由出售和流通的证券的行为,使其具有流动性。资产证券化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资产证券化是指某一资产或资产组合采取证券资产这一价值形态的资产运营方式,它包括实体资产证券化、信贷资产证券化、证券资产证券化和现金资产证券化。狭义的资产证券化是指信贷资产证券化。按照被证券化资产种类的不同信贷资产证券化可分为住房抵押贷款支持的证券化(Mortgage-Backed Securitization.MBS)和资产支持的证券化(Asset-Backed Securitization.ABS)。
2.资产证券化流程
(1)资产证券化流程图
(2)资产证券化步骤:
①发起人选择拟证券化的基础资产,确定证券化目标,通过捆绑组合构建资产池;
②设立特殊目的载体(SPV),发起人将资产组合转移给SPV
③券商进行资产支持证券的结构设计(包括选择何种信用增级方式);
④信用增级机构对资产支持证券进行信用增级;
⑤信用评级机构进行信用评级;
⑥以资产池所产生的现金流为支撑在金融市场上发行有价证券,将融资款支付给发起人;
⑦进行资产管理,到期还本付息。
二、资产证券化的金融绩效
1.资产证券化有利于提高金融结构效率
金融体系的重要作用在于有效配置资源,资产证券化是银行配置资源与证券配置资源的有机结合,通过证券化金融技术的作用实现贷款债权这一非证券的证券化,使贷款债权的空间位置发生变化。以西方发达国家为例,由于资产证券化等金融创新产品的迅速发展,导致传统信贷机构的角色地位发生了变化:资产证券化的发展促进银行等金融中介机构业务的拓展,并催生出了许多新兴的金融中介机构。金融中介机构可以作为资产证券化过程中的媒介,提供信用担保、信用评级、承销证券等服务。
2.资产证券化有利于促进金融体制创新
资产证券化的出现促成了金融体制的创新。资产证券化构建了“贷款贷款出售再贷款”的新模式,即由商业银行等中介机构发放贷款,然后再把贷款资产进行组合后选择适当时机出售给从事资产证券化业务的投资银行,投资银行可以把贷款资产的服务权出售给其他的银行或专门从事贷款服务的机构,或直接将由贷款资产所支持的资产担保证券出售给个人或机构投资者。
由资产证券化所促成的金融体制的创新,由投资银行、贷款服务机构、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与商业银行共同承担信用风险,充分地体现了金融业内部分工协作的原则,各类机构利用自己的比较优势,在资产证券化过程中富有效率地发挥自己独特而不可替代的作用。资产证券化既将传统的商业银行贷款业务链条延伸,又推动了现资银行的业务创新,使金融工具的内容更加完善。
3.资产证券化造成了金融稳定和金融不稳定
(1)资产证券化带来的金融稳定
资产证券化可以将银行贷款的各种潜在风险转化为证券市场上的风险,通过证券二级市场及时地分散给资产担保证券的投资者,避免由社会全体成员来承担债务无法偿还的风险。此外,投资者、中介机构等更多的主体参与到金融资产的尽职调查、信息披露过程中,将银行信贷过程中一些隐蔽的风险透明化和公开化,这有助于减少和防范暗箱操作,降低金融体系的系统性风险。从银行角度来看,资产证券化有助于解决资产负债期限结构不相匹配的问题,提高银行的资本充足率,从而降低银行的风险,提高金融稳定性。
此外,资产证券化等信用衍生工具的使用促使银行信用风险在更为多样化的投资者当中分布。这些机构乃至整个银行体系在信贷冲击面前的脆弱性减少,有利于加强金融稳定。
(2)资产证券化带来的金融不稳定
资产证券化在有效分散风险的同时,也带来了金融体系在某些方面的不稳定性。尤其是随着2007年美国次贷危机的爆发,由于资产证券化带来的金融不稳定显著的呈现出来,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①资产证券化造成金融结构失衡。由于资产证券化的过度发展,使得金融资产的价格与价值差距逐渐拉大,宏观金融结构的“倒金字塔”特征突出,金融资产与实体经济严重脱离。资产证券化的发展使得一些原来流动性较差的金融资产进入二级市场,流动性增强,使得二级市场上金融资产过剩。过剩的金融资产一方面涌入房地产等市场,造成房地产价格上涨和通货膨胀,另一方面,流动性较强的金融资产在金融市场内部循环,引发资产价格泡沫,增加了金融市场的不稳定。
②资产证券化造成金融风险的传递和扩张。资产证券化过程的过度细分造成市场参与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和利益冲突加剧,导致资产市场的信用风险和道德风险通过资产证券化扩散到衍生品市场,影响到借款人、贷款机构、中介机构、个人投资者和监管部门,形成系统性风险,造成资产市场和衍生品市场的双重危机。
④资产证券化为银行提供资本套利空间。资产证券化使得银行的风险更加隐蔽,金融监管的复杂程度和困难程度提高,为银行提供了资本套利空间。银行为了追逐高额利润,会在各类金融资产中选择保留实际风险较高的金融资产,而将实际风险较低的金融资产实行证券化,使其脱离资产负债表。银行会为了利益最大化而追逐风险,增加了金融体系的不稳定性。
三、我国资产证券化的现状与问题
我国的资产证券化始于20世纪90年代。目前,我国的资产证券化有两种形式:一种是企业资产证券化(也叫专项资产证券化)和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即狭义的资产证券化)。我国的资产证券化的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1.资产证券化在银行间市场与证券市场之间未成为统一市场
受分业监管体制的限制,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与企业资产证券化分别由不同的监管部门进行审批,适用不同的监管规则,因此仍各自隔离,在不同的交易场所上市流通。这样造成企业资产证券化产品与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并不在统一的市场上交易的局面。这样使每个市场所面对的投资者结构单一,数量有限;’从监管上看,证监会对企业的会计和法律界定不够明确,而银监会对证券化产品审批手续复杂,节奏缓慢。
2.有效需求不足制约我国资产证券化发展
如同众多融资方式一样,资产证券化作为一种形式多样,操作灵活的融资方式,需要稳定的资金来源或资金供给,也就是需要比较稳定的对于资产证券的需求,即证券投资者。而在我国,由于各种政策的限制,以及发展的广度和深度还不够,目前投资者主要是基金公司、财务公司、集合理财产品等机构投资者和少数个人投资者,存在着有效需求不足的问题,使得资金流得不到有效保障。
3.我国资产证券化中介服务存在缺陷
资产证券化过程中涉及多方参与主体,其中券商、会计师事务所、评级机构等各方中介发挥着及其重要的作用。各中介服务主体的专业化水平高低和信誉程度影响着证券化产品被投资者认可的程度。根据《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资产支持证券需进行信用增级和强制信用评级,但是国内信用增级机构和信用评级机构普遍规模不大,增级和评级标准不统一,其权威性存在较大质疑,投资者难以依此作为投资依据。
4.市场流动性不足
我国资产支持证券由于资产支持证券的期限长、不确定性大,以及投资主体结构单一等原因,市场上资产支持证券交易不活跃,甚至出现了有行无市的局面。
此外,在国内市场上,以高信用等级的证券投资者为主,而低信用等级的投资者非常少。当证券发行额度较大时,只有高信用等级的资产支持证券才能顺利发行,而信用等级较低的证券存在发行失败的风险,例如在2008年,由于证券化发行收入金额未能达到最低标准,国开行资产支持证券的发行以失败告终。
四、政策建议
1.加强资产证券化的法制体系建设
构建资产证券化所需的法律体系,除了目前的《证券法》、Ⅸ信托法》等之外,还应出台更有针对性专门法,建立统一的资产证券化的法律体系,确立统一的证券发行、上市和交易规则。在专门法中,对SPV的法律地位、性质、发行与流通程序以及会计、评级、披露等内容做出明确规定,使资产证券化业务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规范运作。
2.规范发展金融中介机构
我国有必要建立一个完整的资产评估标准体系。在建立的过程中,可以借鉴国外资信评级业先进的评定方法和理念的基础上,根据具体情况不断改进自己的评级方法,着重培养几家在国内外具有一定权威性和影响力的信用评级机构。在大力建设资信评级机构的过程中,我国也要加强对评级机构的监管。
3.逐渐扩大投资者范围
资产证券化作为一种融资方式,需要机构投资者成为市场的参与主体。我国目前因为制度上的原因,部分机构投资者在参与资本证券化时仍然受到一定限制。为了促进资产证券化的发展,应在强化监管的前提下,适当放宽机构投资者的市场准入要求,逐步允许养老基金、医疗基金等社会资金进入资产证券化市场,支持和培养机构投资者成为市场的投资主体。
关键词:资产证券化;金融稳定;脉冲响应方程;金融危机
1引言
资产证券化作为一种重要的金融创新工具,对全球经济发展和金融活动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如Frank J Fabozzi和Franco Modigliani(1998)曾指出,自20世纪60年代开始的资产证券化的浪潮彻底改变了传统的金融中介方式,极大的促进了融资活动的发展。伴随着金融自由化的趋势,资产证券化在全球范围内迅速发展,其在提高金融市场流动性、转移和分散风险、促进宏观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日益重要的作用。但是,美国于2007年爆发的次贷危机,使人们深刻的意识到资产证券化所隐含的巨大风险,惨痛的教训使人们清醒的认识到资产证券化只是把风险在不同的投资者之间进行转移,并没有消除这些风险。相反,当经济活动中出现过度的资产证券化行为时,资产证券化还会放大金融系统中的风险,甚至产生新的风险,并加速信用风险由金融系统向实体经济的转移。因此,许多人开始担心:如果资产证券化的趋势没有被遏制,那我们的金融系统将变得更加脆弱。
关于2007年金融危机爆发的原因,学者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其中,John Kiff和Paul Mills(2007)[1]认为在向低信用借款人发放的长期贷款的中,中介机构没有充分对次级贷款质量进行有效的监督,是本次金融危机爆发的重要原因之一,因为这些次级贷款被广泛用于资产证券化的资产池,造成了资产证券化产品的信用风险被市场严重低估。他们也指出信用评级机构在危机发生后表现迟缓亦加剧了金融危机对全球经济的影响。陈志武(2007)[2]指出,现有的制度结构所能支撑的资本化容量远远低于金融化、资本化的需求,最终导致了此次金融危机的爆发。虽然资产证券化在此次金融危机中扮演着不容忽视的角色,但毋庸置疑的是:金融危机爆发的主要原因是由于信用风险管理的不到位和资产过度证券化,而不是资产证券化本身。因此,我们有必要准确的分析资产证券化和金融稳定之间的作用机制,从而对资产证券化有一个正确的认识。
2相关研究
此次金融危机之前,人们普遍接受这样一个观点:资产证券化可以分散信用风险,因此,其可以促进金融系统的稳定。Donahoo和Shaffer(1991)[3]指出资产证券化可以显著地降低银行的金融成本,其作用机制由Fabozzi 和Kothari(2007)[4]进行了充分的阐述。Hill(1996)认为资产证券化是解决公司金融中信息不对称问题的一个重要手段。Schwartz(2002)指出资产证券化可以使发起人在资产市场上以更低的成本进行融资,从而降低了金融系统的风险。Katz(1997)[5]指出抵押贷款市场中资产证券化的程度与抵押利率的截面分布呈现负相关的关系,这表明资产证券化促进了抵押贷款市场的发展。Kothari(2003)指出随着资产证券化的发展,金融市场的融资双方之间的联系将更加紧密,这一进程将推动商业银行的传统主导地位逐渐被投资银行所取代。
但是,资产证券化并非是一个没有任何风险的金融工具。Instefjord(2005)[6]指出结构化金融产品可以导致发行人在经营活动中愿意承担更高的风险,即资产证券化可能导致道德风险。Rajan等(2005)[7]也指出,资产证券化程度的加深和风险转移链条的延长导致贷款人降低了保障最终投资者利益的动机,并且增加了金融机构在此次金融危机中的道德风险。Shin(2009)[8]指出有关资产证券化的传统观点忽视了信用供给的内生性,如果增加资产供给的前提之一是降低借贷标准,那么资产证券化将不会增加金融稳定。Allen和Gale(2005)[8]指出如果一国金融市场不完全,同时监管缺乏效率时,资产证券化的风险转移机制可能成为监管投机的工具,则此种情形下的资产证券化将增加金融系统的风险。Dionne和Montréal(2003)[10]通过加拿大的银行数据实证检验银行资本、资产证券化和风险之间的关系,发现资产证券化和银行风险之间具有显著的正相关联系,同时,资产证券化和银行的总风险资本充足率之间呈现负相关关系。因此,当资产证券化手段使用不当或者政府监管缺位时,资产证券化可能导致金融系统的不稳定。
3资产证券化与金融稳定之间关系的实证检验
31 指标选择和样本数据来源
资产证券化程度包含实体资产证券化、信贷资产证券化和无形资产证券化等内容,但是考虑到市场数据的可得性以及足够的样本区间,我们仅采用美国证券市场的市值规模和GDP的比值衡量其证券化程度(SGDP),计算方法如下:
SGDP=股票市场总市值/GDP
金融稳定反映在金融体系的稳定上,金融稳定状态就是构成金融体系的主要要素平稳运行。Nout Wellink1(2002)认为,一个稳定的金融体系应该能够有效地分配资源和吸收冲击,阻止这些冲击对实体经济和其它金融体系造成破坏性影响。Foot(2003)提出了资产价格可以通过改变消费、国内信贷和资本流动来影响实体经济和金融稳定。我们可以使用多个指标来度量金融体系是否稳定,比如宏观经济的增速,金融体系的信贷资源分配,金融体系的金融深化程度,金融体系资源配置效率等。
本文构建以下四个指标来度量金融稳定:
a宏观经济的稳定程度:DGDP=(GDP-GDP(-1))/GDP(-1),DGDP表示实际GDP增长速度;b金融体系的信贷资源分配:TCGDP= TC/GDP,其中,TC是国内信贷的总量;c金融体系的金融深化程度:M2GDP=M2/GDP;d金融体系资源配置效率:RI,RI代表美国的实际利率。
根据公开数据的可得性,本文选择从1988年到2010年的美国相关变量数据作为样本,每个时间序列共23个样本,原始数据来源于世界银行统计数据库、IMF 数据统计资料和美国财政部,各个初始变量经整理后得到上文描述的五个指标。
32 格兰杰因果检验
通过对资产证券化与金融稳定的相关指标进行格兰杰因果关系检验,我们可以初步检验各个变量之间的作用机制――资产证券化能否影响金融稳定,金融稳定能否影响资产证券化的进程,或者两种机制同时存在。
从Granger因果关系检验的结果来看,在5%的置信水平,我们可以拒绝资产证券化程度(SGDP)不是经济增长(DGDP)和货币供给增长(M2GDP)的格兰杰原因的原假设,在10%的置信水平,我们可以拒绝资产证券化程度(SGDP)不是RI的格兰杰原因的原假设。即从某种程度上,资产证券化可以影响美国宏观经济稳定、金融体系的深化和金融体系内资源配置效率,虽然他们之间的作用方式尚不能确定。但是资产证券化程度(SGDP)和美国信贷规模(TCGDP)之间互相不是彼此的格兰杰因果原因,即资产证券化和信贷规模之间的关系尚不能确定。此外,即使在10%的置信水平下,我们不能拒绝DGDP、M2GDP和RI是资产证券化格兰杰原因的原假设,这可能意味着美国的资产证券化进程可以对金融稳定产生作用,但这种作用机制是单向的,金融稳定并没有对资产证券化程度产生反向的推动作用。这些结论的准确性还需要通过建立VAR模型进一步讨论。
Granger因果关系检验结果如表1所示。
33 脉冲响应函数和方差分解
在格兰杰因果关系检验的基础上,我们构建VAR模型以研究各个变量之间的作用机制。VAR模型在描述多变量系统内的相互关系上具有先天的优势,利用脉冲响应函数,我们可以分析各个变量的外在冲击对其他变量的系统反应过程,如外在冲击影响的持续时间长度和过程的收敛发散。根据ASC和SCI准则,本文选取滞后2阶的VAR(2)模型来描述各个变量之间的关系。由于本文主要考察各个变量之间的相互作用机制,所以并不给出VAR模型的各个参数。
我们讨论变量SGDP在产生一个单位的正向外部冲击时对其他变量的影响,其中,该冲击在第一期会对SGDP产生正向的影响,然后冲击对DGDP的影响程度开始震荡下降至趋近于0,这说明资产证券化是宏观经济的领先指标,并且能够促进宏观经济增长,但是SGDP并不是预测经济长期增长趋势的一个有效指标;SGDP的单位冲击会对TCGDP产生一个长期持续的、显著正向的影响,这表明资产证券化程度的提高可以提高金融市场参与者的融资能力,促进信贷扩张;SGDP的单位冲击在期初的两期内会对RI产生一个正向的影响,但在2期后会产生一个负向的长期影响,这表明在资产证券化加速的过程中资产价格一般会快速增长,宏观经济亦会伴随着加息周期,利率的提高可以防止资产价格出现泡沫,但在长期内,资产证券化的提高会降低金融市场的融资成本,从而带动真实利率的下降;该冲击亦会对M2GDP在长期内造成持续的正向影响。
在图1b中,我们可以发现DGDP的一个单位正向冲击在期初会对SGDP产生一个负向的影响,这可能是因为资产证券化是宏观经济的领先指标并能够反映市场对宏观经济发展的预期,当宏观经济的实际冲击与市场预期相同,由于该冲击已在资产证券化中有所反映,而宏观经济更可能在下一期出现一个负向冲击使宏观经济回归均衡增长路径,所以DGDP冲击对SGDP的影响是负向的;相反,M2GDP的单位冲击在期初对SGDP会造成显著的正向影响,因为宽松的货币政策有利于资产价格上涨和资产证券化的扩张;当实际利率增高时,投资者会对风险资产索要一个更高的预期回报率,这将降低人们对风险资产的需求,所以RI的单位冲击将对SGDP产生一个长期的负向影响。
4结论
在美国次贷危机之后,我们应该清醒地认识到资产证券化给金融市场带来的好处和风险,而不是仅把资产证券化当作金融危机的罪魁祸首而停止金融创新。资产证券化作为现代金融市场中重要的金融创新工具之一,它在迎合市场中投资者的多样化投资需求和提高金融机构竞争力等方面发挥着不容忽视的作用。我们的实证检验也表明资产证券化可以对经济增长、信用扩张和真实利率等领域施加显著的影响,合理的资产证券化可以促进金融稳定,同时,金融稳定亦会反过来促进资产证券化的进程。但是,非理性的资产证券化也会产生额外的信用风险,造成金融系统更容易受到外在冲击的影响。因此,政策决策者应该充分理解资产证券化和金融稳定之间的相互作用机制,从而能够在不同的经济条件下制定不同的资产证券化政策以保持金融稳定,如,当实体经济存在衰退风险时,政府应该鼓励资产证券化,从而促进信用扩张和降低市场利率,反之亦然。同时,为了维持金融稳定,政府应该采取更加积极的金融监管措施,禁止金融欺诈和非法投机活动,并且抑制金融市场中可能出现的资产过度证券化现象。
参考文献:
[1] John K,Paul MMoney for nothing and checks for free: Recent Developments in USSubprime Mortgage MarketsNew Finanee 2007;10: 43-7
[2] Chen ZWCrisis drove capitalization growth in capacityInternational Financing 2007;11:31-3
[3] Donahoo,K,ShafferSCapital requirements and the securitization decisionQuarterly Review of Economics and Business 1991;4:12-23
[4] Fabozzi,KothariSecuritization: the tool of financial transformationYale ICFNo07-07
[5] Katz JGetting secureFederal Reserve Bank of Boston Regional Review 1997;3:13-7
[6] Instefjord,NRisk and hedging: do credit derivatives increase bank riskJournal of Banking and Finance 2005;29: 333-45
[7] Rajan,RHas financial development made the world riskier Working paper 2005
[8] Shin HSSecuritization and financial stabilityThe Economic Journal 2009;119:309-32
关键词:资产证券化;障碍;机遇;SPV
一、我国资产证券化进一步推进存在的机遇
(一)资产证券化试点的成功为我国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我国的资产证券化取得了很大的发展。2005年12月15日,国家开发银行第一期41.7727亿元开元信贷资产支持证券和建设银行30亿元“建元2005-1”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支持证券成功发行交易,标志着中国第一支规范的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在境内正式开展。截止到2006年11月31日,我国资产证券化产品总规模约471.5亿元,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为129.24亿元,涵盖了银行、电信、交通、电力、地产等诸多行业。
我国的资产证券化法案也有了较大的完善,这也是我国之所以能够比较顺利开展资产证券化的原因。
(二)政府的高度重视对资产证券化的进一步开展起到推动作用
从国外的经验来看,各国的资产证券化的发展均离不开政府的大力支持,在过去几年里,我国政府都积极组织人力、物力对资产证券化进行研究,并在法律等政策上给予了很大的支持。先后颁布了《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管理办法》、《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会计处理规定》、《关于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设计的抵押权变更登记有关问题的试行通知》,此后又有一连串的法律出台,为规范我国资产证券化给了法律上的保证,推动了资产证券化的顺利开局。在“十一五”期间,我国将会继续落实“国九条”,丰富资本市场投资品种,势必会对资产证券化给予很大的支持。
(三)对外资银行的全面开放有助于我国资产证券化的进一步开展
2006年12月11日,我国银行业正式全面对外资银行开展,外资银行的介入对我国银行业的发展提供了一种全新的管理模式。国外一些银行在开展资产证券化方面具有比较先进的经验,国外先进的发展模式会随着外资银行的进入而被引入,区对我国具有借鉴作用。
二、我国资产证券化发展中存在的障碍
(一)缺少长期合理规划指导
2006年12月份的不良资产证券化的发行,表明不良资产证券化的发展已经开始放闸,对于房地产信托基金的研究和呼吁也是越来越高,市场上各个商业主体都在根据自己的利益来筹划即将要开展的证券化产品。下个阶段,资产证券化尚且缺少一个长期的合理的战略安排。
(二)存在着法律、制度问题
1、中国资产证券化存在的法律问题制约资产证券化发展。(1)《证券法》本身对资产支持证券规定模糊。中国现行《证券法》的调整范围是以发行证券企业自身整体信用为支付保证的,从而倾向于对企业经济状况的信息僻陋和监管;而资产证券化是以特定资产的未来收益能力为支付保证的,其监管法规应着重于金融资产的转让、融资机构的设计和担保等方面。(2)关于SPV的企业性质和法律地位还没有做出明确规定。如果采用公司制特别目的的载体,那么《公司法》对于有限责任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做出了严格限制,这一方面要取决于公司股东的经济性质,只有全部股东均是国有身份的有限责任公司才能发行公司债券,另一方面,对发债公司的净资产额做出了严格限制。(3)在信用增级方面存在法律障碍。因为中国的《企业破产法》规定,担保财产不属于破产财产,但超额担保的部分属于破产财产,从而一旦发起人破产,债权对于超额担保的部分具有追索权。而且中国的《担保法》规定,国家机关不能为保证人,因此像美国那样由政府机构为住房抵押证券提供担保是不被允许的。(4)在资产支持证券化的投资主体方面存在法律障碍。在西方国家,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主体包括商业银行、保险基金、养老基金等风险规避型投资者。但是中国目前对于金融保险机构、证券投资基金和养老基金的投资方向有着明确的法律制约。例如,在中国的现行法律下,商业银行就不具备购买资产支持证券的资格。
2、中国实施资产证券化涉及的会计问题。(1)真实销售的确认问题。按照目前的《企业会计制度》对有关商品销售收入的确认原则来看,在证券化资产的转让过程中,带有追索权和剩余权益返还的情况就处于灰色区域,缺乏法律保障;对于发起人可能是证券化资产的管理者证券化资产更有可能作为担保融资处理,难以被确定为真实销售。(2)合并报表问题。按照当前《企业会计准则》的合并报表规定,由发起人自己设立的特别目的的载体属于合并报表的对象。这就限制了证券化资产的表外处理。而《试点规定》仅规定,发起人对SPV具有控制权的,应当将其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这一点即模糊也不充分。(3)会计要素的计量方法问题。虽然传统会计准则利用稳健性原则部分弥补了历史成本法的局限,但是仍然不能充分反映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现行价值,也不利于管理者根据融资环境的变化来调整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
(三)资产证券化规模增长迅猛,而银行证券化动力不足
截止到2006年底,我国资产证券化产品总规模为471.5亿元,增速迅猛。2006年全年证券交易额为62亿元,较2005年的成交额1.2亿元,为过去的50多倍,这也与我国2006年资产证券化的发行量急剧增加具有重要的关系。虽然交易量、交易额有了很大的提高,可是其所占发行总额的比重依旧很低,大约为23.6%,交易市场不活跃,交易冷清。其主要原因是银行资产证券化的动力不足。
银行资产证券化动力不足的主要原因有:
1、具有较高的资本充足率。开展资产证券化的一个重要的作用就是为商业银行释放风险资本金,提高资本充足率。根据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最低要求平均在10%以上。2007年1月1日,我国商业银行对风险资产的资本金都已符合这个要求,而目前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比较高。因此就这一功能来说,商业银行资产证券化的动力并不大。
2、资金充足遏制银行证券化动力。近几年来,由于我国社会保障体系改革不到位,居民对未来风险和收入预期的不确定性,现期消费不足,居民储蓄率不断升高,据资料显示,1995年、1997年、2005年我国的国内储蓄率分别为42%、40%、51%,呈增长势头。如此高的储蓄率使商业银行并不缺少资金;同时,巨大的国际贸易顺差,1万亿美元的外汇储备,致使外资的流入对我国造成资金充盈,流动性过剩。商业银行资金充足使其没有通过资产证券化融资的必要性。
3、银行没有合适证券化的基础资产。现有的商业银行资产证券化产品都是以住房按揭或大型企业的优质贷款作为标的,与发达国家相比可证券化的基础资产来源过于单一。优质资产的证券化并不能满足商业银行分散风险的需要,商业银行发展这种类型的资产支持证券并不积极。同时在他们看来,住房抵押贷款被认为是优良资产,证券化之后会使银行丧失更多了利息收入,缩小资产规模,这与其追求资产规模相违背。目前形式下商业银行更希望对其不良资产进行证券化,而不良资产证券化并不适合当前试点形式下开展,很难成为主流。因此当前商业银行缺少合适的基础资产来进行证券化。
4、交易规模小、市场冷清。首先,我国资产证券化市场建设处于起步阶段,资产支持证券发行和交易仅限于银行间市场,商业银行仍然是相关产品的主要投资者,投资主体单一化的局面与债券市场日益多元化的机构投资者结构极不相称;其次,在不同监管体系影响之下,交易所市场和银行间市场处于分割状态,银行类机构尚无法参与沪深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银行资产证券化产品单一,缺乏流动性,规模有限,交易冷清。
5、缺乏专业人才。证券化是一项专业技术性强,专业化高,程序复杂的融资工具,需要大量既有实践操作技术和经验,又有丰富的理论知识的复合型人才。在我国当前“试点”阶段,市场对该专业人才的需求量很大,可是真正具有该素质的人才却相对显得比较匮乏,人才的稀缺是造成商业银行证券化动力不足的又一原因。
(四)投资主体缺乏,产品需求不足
1、政策的限制,很多机构投资者不能涉入证券化交易。我国资产证券化产品的投资主体范围得到进一步扩大,一定程度上活跃了产品交易市场,但我国目前资产证券化产品的投资主体仍然比较缺乏。目前国内的资产证券化产品投资者大多集中在基金公司、证券公司等机构投资者中,银行和保险资金还没有被允许涉入企业资产证券化产品投资领域。短期内投资基金对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需求力度有限。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个人账户亏空巨大、入不敷出;保险公司在保费收入连年增长的背后,是资产质量的普遍下降甚至亏损,同时保险公司和商业银行还受到投资领域的限制,难以成为资产支持证券的主要投资者。
2、缺乏个人投资者。近来,个人投资者也出现在了证券化交易市场,但数量微小。其主要原因是:一是由于证券化产品在风险评估上要求一定的专业性,个人投资者没有能力对自己投资的证券进行分析、判断、风险规避和投资组合,无法大量选择资产证券化产品进行投资。二是目前证券化产品不能进行回购操作,投资者在购买了该产品后只能持有到期,如果投资者急需资金,在目前二级市场成交不活跃不能立即找到下家的情况下,投资者会面临很大的风险,从而提高了个人投资者进入的难度。
三、对进一步推进我国资产证券化发展的建议
(一)从监管和法律体系上推进资产证券化市场的发展
1、对分散的监管体系做出改进,明确究竟应该分业监管还是混业监管,做出规划。考虑到和证监会在业务上有交叉,应该让两个市场融合起来,需要建立一个统一的监管机构,打通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增强产品流动性。
2、完善资产证券化的法律制度体系。我国目前无论是《证券法》、《公司法》、《企业债券管理条例》还是《企业债券发行与转让办法》等,对资产证券化都无明确的规定。SPV作为证券化运作的核心机构,应当享有特殊的法律地位;证券化运作中资产的“真实出售”、SPV与发起人的“破产隔离”、证券的发行和流通问题也应由法律做出明确的规定。许多国家和地区为了便于证券化业务的开展都相应出台了各自的资产证券化法规和条例,我国也应当结合金融市场发展的特点并根据资产证券化运作的具体要求出台一部《资产证券化条例》,为今后开展各类资产证券化业务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二)积极开展扩大基础资产范围的试点工作
由于资产证券化本身有其涉及到多方面的复杂性,产品本身以及涉及到的相关缓环节等很多方面也是我国市场创新的。同时资产证券化市场在我国从法律环境、监管环境、市场环境以及投资者认知等各个角度来看都有其特点,不能简单套用国际市场作法,更不能纸上谈兵般地创造出缺乏可行性的监管规定。鉴于此,建议下一步工作中,首先明确进入资产证券化的资产池的选择标准,建立更加严格的审核与评估机制,对进入证券化市场的基础资产进行认真审核;其次要大力扩大基础资产的范围,只要符合选择标准的资产都应该鼓励进行证券化,如银行汽车贷款、助学贷款、信用卡贷款等的证券化,待时机成熟时,也可以考虑企业贷款、不良资产的证券化。
(三)加强市场基础建设
为提高市场效率,势必打造完善的市场平台,政府要做好主导角色,主动建立风险定价标杆,加强基础市场建设,完善市场和投资产品评级。投资产品市场上的各种产品通过风险、收益等方面的综合比较,以市场行为的方式形成不同收益与风险的投资产品序列产品和结构,使投资者能够进行符合自己风险偏好的投资。
(四)培养能够符合开展资产证券化的专业化人才和市场投资者
资产证券化是一项技术性强、专业化高、程序复杂的融资工具,需要大量的既有实践操作技术和经验、又有丰富的理论知识的复合型人才。目前中国金融领域的资产证券化人才极度短缺,尤其是金融机构的高层对证券化了解的不多,评级、法律、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也普遍缺乏专业人才。可以考虑从发达国家和地区引进具备丰富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的专家,同时加大对现有从业人员进行培训的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