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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课程体系;工作过程;岗位能力
电子信息产业是我国的支柱产业之一,也是重庆市进行产业升级重点发展的产业,高职院校需要为地区发展培养大量的高素质技能型专业人才。电子信息专业人才质量培养的成功与否将直接影响到电子信息产业的发展。基于工作过程导向的职业教育课程体系构建是目前职业教育发展的重要内容之一。为此,我们对基于工作过程和岗位能力要求的电子信息专业课程体系进行构建改革。并在我校学生中进行实践,以验证改革成效。
一、以社会需求为导向,确定电子信息专业人才培养目标
一个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学校为社会服务的方向,因此,必须以当地本行业特点和经济发展实践为依据,力求科学、合理,才能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按照“准确定位、夯实基础、提高能力、训练到位”的理念构建人才培养目标。
通过企业调研和职业岗位分析,对学生的就业岗位和应具备的职业能力进行准确定位;构建基于工作过程的一体化的专业核心课程和基础平台课程的实训课程;在专业基础知识适度、够用的前提下,保证课程体系的系统性,拓宽和增强专业发展后劲。
“企业需求”是专业设置的依据和出发点。
为主动适应重庆市产业转型和笔记本生产基地、两江新区建设的需要,立足于重庆市重点支持的电子制造、通信设备及微电子技术等产业,以区域经济和行业发展为背景,针对高职学生认知规律,以企业需求为依据和出发点,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我们确立以职业能力培养为重点、综合素质养成教育贯穿始终的需求导向、校企互嵌的“163”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目标,如图1所示。
二、以工作过程和岗位能力要求为导向,构建高职电子信息专业课程体系
按照认知规律,高职学生在学校的三年期间,依次要进行职业通用能力、职业专门能力和职业综合能力的培养。
这三年里,按多学期、分段式形式组织教学,第一阶段完成职业通用能力的培养,第二阶段完成工学交替的职业专门能力培养,第三阶段为预就业顶岗实习阶段的职业综合能力培养与创业能力培养,如图2所示。
依据人才培养目标和人才培养模式,遵循“以岗定课、课证融通”的原则,开发基于电子产品设计制造流程各岗位设置与技能需求的专业课程体系。与企业共建专业课程标准,以职业发展为导向,以岗位能力为中心,优化“教、学、做”一体化教学模式。
根据电子信息专业和学科特点,认真解构电子产品设计制造流程岗位的设置和对人才的要求,在明确人才培养定位的基础上,力争以行业、企业需求为原则,“以岗定课”,确立专业课程体系。
通过系统化基础课教学培养学生基本的思想素质和专业素质;通过校内岗位专项训练,培养学生的基本工作技能与职业素质;通过校外顶岗实习锻炼,使学生更全面深入直观地了解企业,学习企业文化,认识工作岗位,提高职业能力与素质。
将课程与职业标准、上岗证结合,改变课程考核方式,以考取指定的职业资格证书作为课程考核的重要依据。
“以岗定课、课证融通”的电子信息专业课程体系框架如图3所示。
三、课程体系的特点与创新
高职学生往往形象思维较好,模仿能力较强,而抽象思维和记忆力不是很突出。基于工作过程的课程体系,按照工作过程来学习知识,即以工作过程为参照系,将陈述性知识与过程性知识整合、理论知识与实践知识整合,使其更适合高职学生的认知特点。
经过几年的改革过程,用基于工作过程和岗位能力要求的课程体系取代了沿用多年的以专业学科为基础的课程体系,在指导思想上有别于学习内容分割的模块化而追求学习与工作的一体化。该体系中的学习领域课程的实施过程中强调以行动为导向,在具体教学实施中,以学生为主体,以基于职业情境中的行动过程为途径,以师生及学生之间互动的合作行动为方式,培养学生具有专业能力、方法能力和社会能力构成的行为能力,即综合能力。体现“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
基于职业岗位分析,对高职电子信息专业课程体系改革主要有以下特点:
1.实现了“四明确”
实现了课程体系“四明确”,即明确职业岗位,明确证书要求,明确人才规格要求,明确课程链路,使得课程体系设计较好地承载了人才培养目标要求。
2.促进了“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有效运行
由于课程体系的构建基于职业岗位分析,人才培养紧紧围绕企业需要进行,创造了校企共赢的结合点,使得“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有效开展。
四、结语
基于工作过程和岗位能力要求的学习领域课程体系构建是根据高职教育特点和满足为社会经济发展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目标。构建过程紧密联系社会实际和行业形势,注重传授知识、培养能力和提高素质的协调发展。从而能更好地适应信息技术产业新形势的发展要求,符合学生毕业的实际应用和就业需要。
参考文献
[1]王川.高职应用电子技术专业学习领域课程体系构建研究与实践[J].职业时空,2009(2):42-43.
关键词:工程;监理;项目管理
1 工程监理和项目管理的关系
1.1 工程监理的意义。建设项目工程监理就是依据监理合同以及承包合同的规定,通过计划、协调、组织或激励等手段,监督乙方和甲方履行签署的工程承包合同,促进工程项目的顺利完成。国家对工程监理的相关规定中明确指出,建设工程监理为拥有一定资质受项目法人的委托的监理单位,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合同文件,帮助建设单位对工程施工进行监管的专业活动。
1.2 工程监理的工作内容。工程监理主要的工作内容,是控制工程投资,确保工程按施工计划完成施工任务,并且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与此同时,工程监理要确保工程项目安全施工,并且协调好甲方、乙方以及第三方之间的关系。此外还必须做好合同管理和工程信息管理工作。
1.3 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的关系。工程监理是拥有一定资质受项目法人的委托的监理单位,帮助建设单位对工程施工全过程进行监管的专业机构。而项目管理是建筑市场发展的必然产物,也可以为委托人提供相似的服务。所以工程监理与工程项目管理之间是一种包容与被包容的关系。
2 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的比较
工程监理与工程项目管理之间是一种包容与被包容的关系。但是也存在不同。当前工程监理主要是施工阶段对工程质量、进度、投资的控制,而项目管理是遵循合同约定,从项目决策阶段开始至实施阶段,进行质量、安全、进度、合同、信息、费用等方面的控制。具体两者之间的差异如下:
2.1 范围。工程监理与工程项目管理的服务对象不同,工程监理服务对象单一,只对建设单位或项目法人服务,而工程项目管理的服务对象则更为广泛,其主要为建设项目提供工程管理和咨询两种服务,所以服务对象可以是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建设方、业主或承包人和联合承包人。由于项目管理的服务对象比较繁多,所以不同的服务对象,所进行的管理问题原则和方法也不同。但是工程监理所代表的仅是建设单位,所以其处理问题原则和方法也是不一样的。
2.2 时间。时间管理在项目管理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主要体现在进度管理中,对项目施工进度的控制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服务对象不同的基础上,确定合理的工作周期和施工顺序,确保项目在要求的时间内,使资源和成本达到最佳状态。在进度计划过程中,应该按照计划安排施工进度。例如计划需要做什么、由谁去做、需要多长时间完成、成本是多少等问题。
2.3 法律地位。工程监理和工程项目管理都是为了监管和控制项目目标而实施的管理方式,但是两者之间的法律地位却不同。工程监理在我国建设行业有重要的地位,属于建设项目的基本制度,并且在建筑相关法律中明确指出,对于一些大型、重型或大面积的开发项目,必须实施工程监理制度。而工程项目管理却不同,国家虽然建议实施项目管理,但是没有法律规定需要强制执行。所以两者之间的法律地位存在差异。工程监理具有重要的法律地位,而工程项目管理没有受到法律的约束和限制。
2.4 资质要求。在资质要求上工程监理和工程项目管理有很大的区别。工程项目管理单位不仅需要符合相关规定的注册监理工程师,并且还需要符合要求并注册的建筑师、造价师、设计师、规划师以及咨询人员,不然无法适应工程项目管理多服务对象的需求。工程监理企业在资质要求方面,只需要取得监理资质,其员工有符合规定的注册监理工程师即可。
3 工程监理和项目管理接轨
3.1 宏观层次。(1)完善相关法律规定和体制。随着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的接轨,工程建设管理体制向国际发展看齐。但是目前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还不完善,缺少相关的法律规定和体制,从而导致项目法人负责制的实施力度不足,没有形成较为完善的投资责任约束机制。所以在推动工程监理向项目管理接轨的过程 中,必须加大对相关体制的改革和创新,并且根据实际需要建立投资责任激励约束机制,使项目负责人正确认识资金使用效果和投资风险,促进其寻求工程建设专业化服务的需求。(2)项目管理市场准入和行业规范的建设。项目管理市场准入机制是促进项目管理行业快速发展的关键,所以应该尽快建设项目管理行业的企业和从业人员的资质管理制度。由于项目管理行业所服务对象的种类比较多,是一种知识密集型、智能化服务行业,应该提高市场准入机制。与此同时重视对新入单位、个人资质的审核,对已有资质人员和单位的管理也要重视。(3)建立工程咨询保险制度。工程建设过程中任何决策都可能导致大量的投资风险。项目管理单位的咨询意见是投资者决策的重要依据,因此项目管理工作会对投资效果起到非常重大的影响。工程咨询行业属于知识密集型行业,其项目管理单位的注册资本相对于项目投资额来说,无法起到抵御项目投资风险的作用。建立起完善的工程咨询保险制度,以转移项目管理单位承担的经济风险,保证企业正常运转,保证工程咨询质量。
3.2 微观层次。(1)重视人才的建设。人力资源是项目管理公司在市场竞争中影响成效的最主要因素。因此项目管理公司应该把人力资源建设当作事关公司生死存亡的大事来抓。由于项目管理行业属于知识密集型的行业,所以,咨询人员必须掌握各类基础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并且具有综合判断能力和实践能力。故项目管理想要发展,就必须扩充人才,只有不断地扩充各类型人才,才能提升企业的竞争力。(2)建立资源信息库。建立项目管理资源信息库,可以使各类型工程项目管理内容和相关的合同、资料或经验收集整合起来,并且便于查找和运用。由此项目管理行业要想发展,必须做好整体资源信息管理,为项目管理的发展提供参考依据。同时为项目管理人员的学习,提供实践经验。(3)借鉴国外先进管理经验。由于我国项目管理制度还不完善,缺乏相应的工程项目管理实践经验和能力,所以在项目管理的初级阶段,更应该学习、借鉴国外先进企业项目管理经验,并且不断结合实践工作,积攒工作经验。在借鉴先进经验的同时,可以与相关专业人员进行学习和交流,提升自我的管理经验。
4 结语
为了推进我国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的接轨,我们必须正确认识两者之间的关系和差异,从而针对性的完善接轨管理机制,真正实现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的接轨。只有这样才可以充分发挥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的作用,使我国工程建设项目走向健康可持续发展道路,同时也提升我国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参考文献
[1] 丁士昭.建设监理与工程项目管理[M].上海快必达软件出版发行公司,2012.
[2] 朱丽芸.中国工程咨询业的发展与展望[D].同济大学,2011.
关键词:工程监理,项目管理,关系
1.工程监理与工程项目管理的关系
工程监理的工作内容可概括为“三控(质量、投资、进度)三管(合同、安全、信息)一协调”,而工程项目管理也可为委托人提供类似的服务。工程项目管理与工程监理之间存在着某种包容与被包容关系,在一定意义上也可把工程监理看作工程项目管理的基本业务内容。从我国工程管理相关制度看,工程监理与工程项目管理确有许多共同之处,但它们并不是完全等同的概念,不能混淆其根本界限,更不能把它们混为一谈。工程监理与工程项目管理不同之处主要反映在以下几方面:
1.1法律地位不同
工程监理与工程项目管理虽然都为控制项目目标而进行相关的管理活动,但其法律地位不同。工程监理作为我国建设领域实行的基本制度之一,是国家强制推行的法定管理制度。而工程项目管理则不同,它是国家倡导实施的一种工程项目管理方法而不是法定管理制度,建设工程项目是否委托他人进行项目管理以及如何实施项目管理是项目业主或建设单位自主的市场行为,法律法规对此没有限制。
1.2实施主体不同
我国工程监理制度规定,工程监理只能由具有工程监理资质的监理或咨询企业实施,工程监理是监理单位受项目业主或建设方委托,为其提供约定的管理服务其本质属于建设项目管理范畴。工程项目管理按其管理主体,分为建设项目管理、设计项目管理、施工项目管理、供应项目管理等。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工程建设、设计、施工、供应等有关各方都要围绕特定目标开展相关管理活动。可见,工程项目管理是任何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实施单位都应当且必须进行的管理活动,而不是只有建设单位才需要实施工程项目管理,工程项目管理更不是工程监理或工程咨询单位的专有业务领域。
1.3服务对象不同
我国工程监理的服务对象只能是建设单位或工程业主,而工程项目管理所提供的工程管理与咨询服务,在国际工程市场上属于工程咨询范畴。按照国际惯例,工程咨询机构既可为业主或建设方提供服务,也可为设计机构、施工单位提供服务,为金融、保险、担保机构提供服务,还可以进行工程总承包管理,甚至可联合承包工程。由于委托人不同,工程项目管理单位在项目管理中所代表的利益就不同,处理问题的原则、方式、方法也有区别。而工程监理方仅是建设单位的代表,在项目监理中只代表建设方,不同的项目虽具体要求不同,但处理问题的原则、方式、方法是相同的。
1.4业务范围不同
目前我国工程监理的主要实施阶段是施工阶段监理,这只是监理实施初期的特殊情况。按照我国工程监理制度的设计构想,工程监理的业务范围除施工阶段监理外,还应涵盖工程立项、设计前期、工程设计、施工招标、项目试运行、工程保修等不同阶段,这被称为全过程监理。显然,工程监理的业务范围是围绕建设项目管理的总目标展开的。而工程项目管理,可围绕投资、建设、设计、施工、供应、金融、保险等单位的业务展开,其业务范围除全面涵盖监理范围外,还可包含工程投标报价、设计管理、施工管理、项目总承包管理、施工索赔、资源管理、供应管理、风险管理、项目评估等众多业务内容。所以,工程项日管理业务范围是围绕工程项目建设的方方面面管理工作展开的,既包含了建设方管理业务,也包含了承包方(含勘查、设计、施工)管理业务,以及其他服务方如资金、材料、设备、金融、保险、担保等方面管理业务。
1.5同类业务的属性不同
我国工程监理制度规定,工程监理的实施主体是监理单位,服务对象是项目业主和建设单位,而工程监理的客体是承包商。当监理单位接受建设单位委托,为其提供约定的工程管理服务时,所有针对承包商施工活动的管理行为都属于工程监理行为,其他服务活动则属于为业主提供的技术服务。对于工程项目管理单位来讲,如果不具备工程监理资格,即使为业主提供了相当于工程监理的类似服务时,这类服务行为也不属于工程监理。
1.6资质要求不同
从事工程监理业务的单位必须获得监理业务许可,也就是通常所说的监理资质。从人员条件来看,从事工程监理业务必须要有符合规定数量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虽然其他建设类别的注册人员也可以在工程监理单位注册和执业,但他们不能从事工程监理类业务,更不能以注册监理工程师的名义执业。工程项目管理单位往往具有多重业务范围,应是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咨询、招标等多种资质的融合,除注册监理师外,还应拥有数量符合要求的城市规划师、建筑师、工程师、建造师、评估师、估价师、造价师、咨询师等多种注册执业人员,并需取得多个业务资质,否则不能开展业务活动。
从以上几方面看,工程项目管理与工程监理既有相似之处,又有本质上的区别,不能将其混为一谈。
2.实施工程项目管理模式需要注意的几个事项
2.1加强政府引导和制度建设
政府职能部门可以制定针对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工程建设指标,使其接受政府职能部门、建设单位等的多方面考核,工程项目管理的费用支付应由政府职能部门引导,建设单位根据考核指标支付,避免过低取费或不合理取费。政府部门严格监督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和工程建设承包合同的实施,规范业主、监理和施工单位的行为。
2.2企业自身的建设要和社会对工程建设行业标准的逐步提高而不断发展
目前监理企业中部分不具备承担工程项目管理的条件,监理企业良莠不齐、形式各异,有挂靠、出租资质、低价抢业务等现象。随着社会政治、经济的不断改革和发展,这势必要求工程建设企业本身要顺应时展,制定长期发展的战略方针,使工程建设企业的发展具有可持续性。
委托方: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人:_________(姓名)
单位: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
手机号:_____________
监理方: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单位名称: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
监理负责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筑工程勘察监理合同条例》,以及装饰行业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并共同履行。
第一条
工程项目甲方委托乙方承担以下工程监理任务:
工程名称:___________
工程地址:___________
风险告知:监理单位及其监理人员必须具有相应资质根据《工程建设监理规定》规定,监理单位实行资质审批制度。设立监理单位,须报工程建设监理主管机关进行资质审查合格后,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企业法人登记。监理单位应当按照核准的经营范围承接工程建设监理业务。其次,《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对各类监理人员都作了相应的资质要求,作为合同一方的监理单位派出的监理人员,要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
第二条
监理收费及支付方法
(一)本工程监理收费按照国家和现行市场收费标准执行。
经甲乙双方商定监理总收费____元/月,共____月,
金额大写____。
(二)本合同生效时甲方向乙方预付合同监理费总额的____%作为合同定金,监理工作完成后,定金抵做工程监理费。
监理工作进行到超过该监理阶段的一半时,甲方应支付监理费总额的____%(不包括定金);监理工作结束甲方工程验收通过当日,应支付该工程的全部监理费。
第三条
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如期向乙方提交本合同规定的有关建设文件和监理资料,并保证所提交资料质量达到工程监理要求。
2.按约定的日期和数量付给乙方定金和工程监理费。
3.本工程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定货如需乙方监理人员配合时,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二)乙方责任
1.每周两次检查工地情况,并向业主汇报。对工程涉及的问题为业主提供中立的专业意见。
2.对开工前期的监理工作
①对施工图设计方案进行会审。
②对施工单位的施工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和施工组织方案作出评价。
3.原材料、构配件及设备的质量认可,以及工程投资成本控制。
4.分项、分部工程的检查和竣工验收。
5.工程进度进行控制,审核设计、施工总计划,审核施工进度计划和材料采购计划,并对工程进度进行检查。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在本合同第三条所约定的时间内交付工程监理费时,甲方从应付监理费的次日起计算,每延误一天,向乙方按应付工程监理费的____偿付违约金。
(二)由于乙方监理错误给甲方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时,乙方有责任在监理上继续采取补救措施,并酌情赔偿甲方因此而实际发生的部分经济损失,全部赔偿金额不超过该部分工程的全部监理费。
(三)甲方不履行合同时,乙方不返回定金,且按乙方实际完成工作量另付监理费。
乙方不履行合同时,应双倍返还甲方定金,同时返还已收取定金外的全部监理费。
第五条
合同生效、中止与结束
(一)甲乙双方因故需变更或终止本监理合同时,应提前两周书面通知对方,对本合同中的遗留问题取得一致意见,形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执行。
未达成协议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二)因甲方原因要求中途停止监理工作的,当监理工作进行不到半个月时,甲方应支付半月监理费。
当监理工作进行超过半个月时,甲方应支付一个月的监理费。
(三)本合同以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合同中规定的全部工程监理文件,甲方按本合同规定付清全部监理费之日起,结束本合同关系,本合同另有条款约定的除外。
(四)由于施工方、材料供应或者业主的原因不能按规定施工期限完工,导致的施工时间延长,其监理费用另算。
如果甲方要求乙方继续完成本工程的监理直到工程完工,双方需再签订监理延长合同。
第六条
不可抗力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若发生不可抗力因素,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时,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不受本合同有关条款的约束。
第七条
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协商不成时,采取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
1.向消费者委员会申请调解;
2.向有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4.其它解决方式:________
第八条
未尽事宜与附加条款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并形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执行。
(二)本合同附加条款如下:________
第九条
合同文本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甲方(签章):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
【关键词】公路工程;工程监理;问题;措施
Problems and Countermeasures of highway engineering supervision
Ma Er-wei
(Xinxiang City Founder highway engineering supervision consulting company Xinxiang Henan 453003)
Abstract: With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highway construction in China, the supervision industry has made progress and development, not only plays an irreplaceable role in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highway, but also created a good social and economic benefits. However, in the practice of highway engineering supervision, there are a lot of problems, which will affect the stability and development of highway engineering supervision in China. Based on this,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main problems existing in highway engineering supervision in China, and puts forward the effective countermeasures to improve the development of highway project construction supervision.
Key words: Highway Engineering; engineering supervision; problem; measure
公路工程建设是国家一项重要的基础建设,为保证公路工程的质量,一般采用"企业自检、社会监理、政府监督"的质量保证管理模式,其中社会监理是这一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通过公路工程监理实践,探讨公路工程监理的内涵、过程和实质。
一、公路工程监理的概述和意义
所谓的公路工程监理工作实际上就是指公路工程的建设单位委托社会上的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机构管理整个建设工程项目,并且这一监理机构还能代表建设单位来监督和管理施工单位的各项作业情况。而我国当前阶段的公路工程监理工作实际上就是对整个施工过程中进行规划、协调和控制的过程,监理员应时刻都在施工现场,应能够全面的掌握整个施工进程,同时对于施工中的每一个环节也要掌握其细节情况,监理工程师的最主要工作任务就是有效的监督和管理施工中合同、进度、质量和费用的实施情况,这样才能保证施工单位保质保量并且按时的完成各项施工作业,同时也可以进一步改进施工单位的施工管理工作,严格把控施工中的原材料和机械设备,质量不过关的材料和设备严禁其进入施工现场,只有上一道的工序施工质量合格后,才可以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二、现阶段公路工程监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1988年至今,我国公路工程监理经过几十年的发展越来越完善,但是在实际工作中还是存在一些问题,这些问题可能影响公路工程的建设质量及安全,乃至我国公路建设的发展。本文总结我国公路工程监理行业主要存在问题如下:
(一)监理企业存在挂证现象,造成监理"虚"资质
根据我国《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分为综合资质、专业资质和事务所资质。每一种资质监理企业的注册监理工程师都必须达到一定的数量。随着我国对公路建设要求越来越高,对监理工作的要求及资质要求也越来越高,所要求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数量也越多,监理企业必须有足够数量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获得更高的监理资质,从而赢得更多市场。因此,监理企业就可能会以较高的经济报酬吸引监理工程师在本企业注册,而实际有部分人并不在该监理企业任职,只是把监理工程师证注册在该监理企业,从而使监理企业资质成为一种虚假的资质。因此,监理企业实际上并没有达到已获审批的资质,如果该企业中标后势必没有足够的实力,从而影响公路工程建设的质量。
(二)一些监理人员素质偏低
有许多监理人员是从施工、设计、管理等其他工作转行从事监理工作,于是就存在:从事现场施工管理工作出身的,施工经验比较丰富,但可能对设计图纸不太熟悉;从事设计工作出身的,对图纸非常清楚,但在现场施工组织管理经验方面显得有些不足,对施工质量控制要点也不是很熟悉;从事管理工作出身的,在工程建设程序,组织协调方面有较大的优势,但也存在施工质量控制要点及设计图纸不熟悉,解决实际技术问题的能力欠缺等现象。在我国监理人员的数量与高速公路飞快发展脱节的情况下,有许多专业监理工程师在大中专院校毕业后,没有从事设计、施工和监理工作而直接上岗,因此事先控制的能力较为匮乏。更有甚者,大量的非专业和非院校毕业人员通过一些简单监理培训机构培训,获得培训证就直接从事现场监理工作,这些人对公路建设程序、施工技术等都不了解,实际施工监理能力差,工作效果差,效率低,致使监理管理水平大幅降低。
(三)合同人员到位率低、变更率高,流动性较大
在我国公路建设工程项目监理人员合同到位率偏低,人员变更率较高,产生这种现象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
1、由于持有监理工程师证的监理人员已经不能满足现阶段我国公路建设发展的需要,监理单位存在挂证现象,但是监理企业为了响应建设单位的招标文件,进而中标,不得不用挂证人员进行投标,中标后,挂证人员又不能到场,必须用一个资质相当或差一点甚至没有监理工程师证的人员代替。
2、一些投标的持证人员确实在监理企业任职,但是他们资历较深,已经是企业领导,也不能到施工现场开展监理工作,必须向业主申请人员变更等。而变更后的监理人员一部分可能因为不想在该项目工作,最后选择离开,还有一部分人员可能因资历不足,工作能力差或者作风问题,被建设单位驱逐出场;还有诸如工作变更、提拔等原因造成监理人员流动性偏大。在一些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建设工程三年,项目开工一年多,监理人员变更率超过50%,有的项目变更率甚至达到90%以上。
(四)一些监理招标投标存在不公平现象
在公路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选择施工阶段监理单位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监理必须采取公开招标,公开、公平、公正地选择最优、最合适的监理单位实施施工阶段监理工作,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影响,业主在选择监理单位的时候并没有真正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存在业主内定、地方企业优先等现象。
三、工程监理对策
我国公路监理行业虽经过十几年的发展,但与高速发展的交通建设事业的要求相比还有很大差距。这一制度在我国实行的时间比较短,旧体制的影响还存在,目前的监理市场还不太规范,一些不利因素阻碍了工程监理制推行的步伐,工程监理还没有完全形成一种规范的社会化运作方式,尚有许多问题需要解决。
(一)控制工程质量工程监理过程中最关键的内容就是控制工程质量
很多豆腐渣工程给国家和社会带来了惨痛的代价。1998年2月份,当时湖北省巴东县正在实施一项工程--焦家湾大桥,但是施工过程中大桥突然坍塌,造成11人当场死亡。2006年3月份,广东信宜市石岗嘴大桥也是突然倒塌,连装修都没有来得及。各种豆腐渣工程给社会带来了很多负面影响。所以要严格控制工程的质量,使每个工程都经得起时间的考验,经得起自然环境的考验,这就需要监理工程师对工程合同规定的技术规范及合同文件所标明的一些技术数据严格把关。
(二)各司其职,分工明确
各司其职、分工明确是保证工程监理有序进行的必要手段。根据工程实施的具体部分对每个工程监理师进行明确分工,做到责任到人。特别是对一些工程关键部分,比如说路基、桥梁构造等关键部分要多加注意。监理工作对于监理人员的要求很高,监理人员需要满足以下要求:专业素质高,具有丰富的公路施工经验;管理能力强,能够对公路工程的全过程进行宏观管理;沟通协调能力强,能够对业主以及承建单位进行协调沟通,保障施工质量;责任心强,对于工程项目的要求高,进行严格的监理,以保障公路工程的质量。
(三)合同管理与跟踪
监理工作主要依据是业主与承建商签订的合同。在公路施工监理中,监理负责人需要对合同进行详细了解,从而保障公路施工的质量满足合同的要求。在合同中,对于公路工程的工期、材料成本费以及公路工程的质量都有严格的规定,监理需要采用督促、检查以及审查等手段,保障工程项目符合合同的要求,从而使工程项目的质量得到保障。
(四)做好监理记录
监理工程师要对工程施工进行现场监督,对每个工程实施的过程都要进行监理,并且记录在案。监理过程中发现问题要及时提醒承包商采取有效措施,以保证工程质量,并且记录在监理日志上,以便日后查找相关资料。在监理的过程中,监理负责人应该对施工进行有效的管理,对于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监督、建设工期以及材料的管理形成完善的文件档案,对合同进行跟踪,按照合同的要求进行监督管理。
四、结语
公路工程产品质量关系到使用者的生命安全,尤其是现阶段,公路工程项目蓬勃发展使对公路工程质量的要求更加突出。公路工程产品质量取决于良好的工程监理,工程监理是一个全方位的工作,需要国家制定相应的质量监督制度。在工程项目的监理中,采取有效的工程项目管理方式,能够保障管理的正常运行,从而保证工程项目的质量。当前,工程项目应采用系统化的管理方式,进一步增强工程监理的自觉性,提高质量意识,加强项目管理力度,以提高公路工程质量,更好地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服务。
参考文献
[1]黄胜方.叶少有.监理在工程建设中的纽带作用[J].安徽建筑工业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2007(5):74-76.
关键词:工程建设监理,发展现状,招投标管理
工程建设监理是20世纪80年代伴随着我国建设管理体制改革和结合中国国情组织工程建设的需要,在建筑领域推行的一项科学管理制度。目前实行工程建设监理,已经成为我国为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的一项重要制度,在保证施工进度、提高建设水平和发挥投资效益等方面都发挥了巨大的作用。总的发展形势是相当令人满意的,不过其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亟待解决。
一、工程建设监理市场行为有待规范
近几年来随着房地产市场的走俏,大大小小的监理公司发展较快,市场竞争非常激烈,工程建设监理市场上存在串标、挂靠、转包等违规现象,一定程度上扰乱了建筑市场秩序。因此,严格遵守招标投标法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提高建筑监理市场准入门槛和清出制度迫在眉睫。为了规范监理行为的正常化和秩序化,国家先后出台了一系列相关的法律法规。但对于有些工程,由于业主相关政策知识淡薄,导致了工程施工中有越级号令现象和违反监理规范的行为。
1监理企业资质的审查管理
对监理企业的资质进行严格的审查管理,将违法违规行为列作企业资质审查和年检,维护监理行业市场良好秩序的一个重要措施。一是对不符合资质要求的监理企业应马上撤销其监理资质;二是对有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理企业,要依法查处,并予以公告,对那些情节严重的,要撤销其资质证书,构成犯罪且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规范招投标管理
规范工程建设监理的招标、投标程序,对工程建设监理行业的健康发展至关重要。业主应严格按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在入围企业内选择符合资质条件的监理企业来进行监理。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鼓励优质优价监理企业,加大对监理服务收费的最低标准的管理力度,要促进各个企业形成良好的竞争机制,促进工程建设监理行业的健康发展。
二、业主行为有待规范
部分业主有这样的想法:将监理人员当做“质检员”,当做形式工程。认为监理单位是自己花钱委托聘请的,监理人员应该完全按照业主的意愿和要求去开展工作;有的业主不通过监理工程师直接给承包商下达指令,有的业主根据情况需要自行实施工程变更,并未经过监理单位同意单方面对建筑进行处理。建筑法明确规定“实行监理的建筑工程,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这说明了监理工程师接受业主的委托,代表业主实施对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督与管理,业主的意见和决策均应通过监理工程师实施,否则就会出现多头领导、政出多门的结果对重点施工环节应该减少业主对监理工作的干预。对业主提出的改换施工原料和修改建筑图纸等要求要审慎对待,对存在安全质量事故的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制,全面控制质量审查关、安全保证关,防止出现“豆腐渣”工程出现。对业主指定的严重违反施工合同和国家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的行为拒不执行,并向上级监理单位汇报,保证监理工作的独立性和自主性。。
三、监理企业自身行为有待规范
目前工程监理企业的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1低价竞标行为泛滥
监理费是监理企业得以生存及进一步发展的前提条件,但是近年来低价竞标的现象屡有发生,低价中标的后果会导致监理企业职工待遇偏低,难以提高监理从业人员的积极性,这也加大了人才的流动性,最终影响了监理队伍的素质的整体提高,这种现象不仅制约着监理企业的发展,也不利于监理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为规范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行为,2007年国家已经颁布了监理行业收费管理规定及收费标准。监理企业自身也应采用先进的管理方式,利用人才优势,打出自己的品牌 ,从而提高企业自身的竞争能力。
2挂靠监理证照、转包监理业务的改进
上述现象的成因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因为监管机构不严格,素质较低或资质要求不相符合的监理企业通过挂靠来承揽业务;二是由于传统的建设体制改革不彻底,部分监理企业尚存在监理资质管理产权不清晰、政企未分开。
对工程监理企业来说,自身必须具有独立性,必须是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法人实体。应当按照企业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和工程监理业绩等条件申请资质,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才能在其资质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工程监理活动。
3监理企业服务不到位
工程建设监理活动包括了整个建设项目的目标规划、动态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等一系列活动,这就要求监理活动在整个工程期间都要细心到位,这就对监理人员和监理的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监理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的现象亟待改善。目前监理企业主要采取技术措施、组织措施对工程项目进行控制。实际上对任何一个工程项目而言,“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都是一个对立而又统一的整体,要想取得理想的成果,必须从多方面采取措施进行控制。这就要求监理从业人员不仅要懂相关专业知识、会管理,还要熟悉掌握工程建设中所涉及的经济知识和法律知识。只有建立一支具有高素质的、稳定的职业监理队伍,才能保证监理行业的服务水平不下降。(二)建设监理的科学化程度有待提高。当今建设工程的规模日趋庞大,功能和建筑标准也在不断提高,再加上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的不断采用,工程建设带来地的风险也在日益增加,监理企业应当紧跟时代的节奏,从知识水平和硬件设施上进行相关改进,打造一批数量足够的、业务素质合格的监理工程师,用掌握的先进监理理论、方法,整合现代化的监理手段对工程项目进行监理,以提高工程监理的服务水平。
四、结束语
在工程项目中,监理企业具有独立自主性,与业主及施工单位的关系是平等的、横向的。建筑法明确规定,监理企业应“客观、公正的执行监理任务”。监理企业在提高监理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的同时,还要努力提高其职业道德及法制观念。只有这样,监理人员才能真正公正、独立的开展监理工作,监理行业才能真正成为高标准、知识密集型的管理行业。
参考文献:
【关键词】建筑工程;监理;问题;对策
前言
工程建设监理是我国改革开放后近十几年发展起来的新兴行业,其对提高工程质量、控制投资和工期起到了重要作用,甚至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建没中的腐败行为,为我国的经济建设做出了贡献。但从我国工程监理和先进国家工程监理的水平比较,我们建设监理体制仍然处在初期阶段,还有不少问题需要在实践中探索解决。
一、目前工程监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1.1 建设监理市场行为不规范
在监理业务的承揽方式上,存在着转包监理业务、挂靠监理证照的现象;存在着业主私招乱雇,系统内搞同体(或连体)监理的现象。致使建没监理的作用在相当多的项目上还没有充分发挥出来。有些监理单位不是真正独立的法人实体,这些监理单位尚处在母体的副业状态,既不独立核算,更不自负盈亏;有的挂着监理企业的牌子,有监理任务时就临时凑人员,没有监理任务时,这些人就解散或转移,严重影响监理人员从事监理工作的事业心、责任心和积极性。
1.2 监理队伍总体素质还不高
主要是缺乏经济管理和法律知识,缺乏全方位控制的能力。一些监理单位由于人才不配套,大多只能运用技术手段进行质量检查,而不能运用经济手段和合同手段进行全方位全过程控制,这种状况自然不能充分发挥监理的作用。由于项目管理与控制能力的薄弱,只能在现场进行质量监督工作,这是我国建没监理与先进国家建设监理的主要差距。
1.3 不少工程项目存在着监理工作不到位、监理责任不落实的问题
有的总监理工程师兼任很多项目的总监。有的工程项目空挂“监理”人员名字,只见其名,不见其人。有的监理单位没有确定一定的工程监理的内容和程序,也没有规定或落实各级监理人员责任,致使一些监理人员该进行检查时不检查,该旁站监理时没有旁站,甚至不问工程是否合格也签字。上述问题的存在,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我们制定的监理法规体系还不严密,也反映了相应的监督管理还不够有力。
1.4 关于监理单位资质管理问题
目前建筑市场的供求关系失衡,过度竞争造成了不良竞争甚至足恶性竞争,也造成了市场混乱的局面。因此,改革和完善食业资质管理办法,建立严格的建筑市场准入和请出制度势在必行。资质管理应是宏观调控监理队伍规模、监管市场行为的重要手段,将违法违规行为列作企业资质审查和年检的重要内容,是规范和制约企业行为的一个重要措施。对有违规行为的企业,都要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要坚决吊销资质证书,依法将其清出建筑市场。严格市场准入制度,不符合资质要求的监理企业不予入内,从而有效制止素质较低的监理企业采取压低监理费率来承揽业务,扰乱市场秩序。当前由于地方保护、部门分割的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在某些部门和地方甚至愈演愈烈。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远未形成。建议政府理顺政出多门的资质管理现状。
1.5 关于监理服务取费低问题
在我国目前工程监理行业低标准取费的条件下,监理企业只能困难重重地维持低水平运行。加之低价抢标的不良竞争较为普遍。监理取费偏低、低价抢标导致了一些弊端:
(1)监理企业难有积累、发展后劲不足。从目前情况看,绝大多数监理企业,甚至连企业规模较大、监理业务比较饱满、社会上有一定知名度的监理企业几年苦心经营下来积累亦甚少。
(2)监理人员待遇偏低。待遇偏低,吸引不了高智能人才。同时也很难留住高素质人才,使得工程监理企业很难成为真正的高智能、知识密集型企业。
(3)监理企业服务不到位。监理企业受资金所限,无力购置相应的现代化技术设备,工作效率不高;为控制成本支出,监理服务工作不完全到位。影响了监理队伍的素质和工作质量,制约了监理行业的发展。
(4)工程监理行业现虽已初具规模,但监理取费标准与国际相比明显偏低,束缚了工程监理行业的发展,制约并延缓了监理行业与国际接轨的进程。监理取费偏低最终导致了我国工程监理总体实力较弱、行业整体素质难以提高。在目前项目法人制度尚待完善的情况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监理服务收费的最低标准的管理力度,保证监理企业完成全部监理服务工作的最低费用和基本利润,以保证工程监理市场能有序规范地健康发展。
二、基本对策与建议
2.1 强化监理委托程序和监理市场的规范化,对建设监理事业的发展十分重要
因此我们必须规范各方的市场行为。业主选用建设监理单位应严格按《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实行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直接委托应按规定办理委托于续,选择符合资质条件的单位进行监理,不应使用内部监理单位搞自我“监理”。以及施工、监理为同一行政管理单位的同体监理。业主应与中标的工程监理单位签订委托监理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监管部门应强化竣工备案制度,对工程监理应招标而不招标的工程,对挂靠、转包的工程,一经查实,不予验收备案。由于国家目前尚没有一个规范化的监理招标法规,而且监理市场和监理招标确有一定的特殊性,因此建议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尽快制订与颁布《工程建设监理招标投标实施办法》,使监理招标步人规范化的轨道。
2.2 严格监理资质管理和严格监理单位的资质管理,是保证市场良好秩序的重要措施
当前,监理单位资质方面要解决的突出问题是,监理单位必须足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法人实体禁止“同体监理”的根本措施是要把监理单位从母体内分离出来,成为独立的法人实体。也只有这样,才能形成真正的监理行业。我们建议,这些单位在与母体分离后如果暂时还不能独立的,可以通过合并加强的办法,将其改组成独立的监理法人实体。因此,建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尽快修订与颁布监理单位资格管理的法规,把国有监理单位的改制工作纳人改革计划,使国有监理单位真正成为产权清晰、职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市场主体。另一点建议,由于当前各个工程项目实施监理,大多是由各监理人员,特别是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根据自己对建设监理的理解和想法开展监理工作。工作内容、程序和质量要求并没有实现规范化,随意性是比较大的。因而造成一些监理工作不到位。甚至影响工程监理的效果。因此就本行业而言,我认为制订在建筑行业范围内通用的《工程建设项目监理规范》是十分必要的。
2.3 提高监理队伍的素质和监理能力
监理工作本身就要求监理人员必须具备高技能、高素质。作为监理单位,不仅应具备工程质量的控制能力,而且要具备进度和投资的控制能力;不仅会使用技术手段,而且要熟练地使用经济控制手段、合同控制手段和法规控制手段,以适应全方位监理的需要。因此,监理单位不仅应该配备工程技术人才,而且应该配备和培训经济管理和合同管理方面的人才。应当提出的是,目前国际上通用的监理招标投标书的示范文本和工程合同条件,实际都是根据市场经济运行的经验制定的,条款周密而严谨,我们应当认真研究它,学习它,掌握它,以提高我们的监理能力。
2.4 提倡监理服务优质优价
现在我国的市场经济已经有了长足的发展,现行的监理取费办法和标准已不适应建设监理的需要。因此,改革和完善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建立严格的建筑市场准人和清出制度势在必行。资质管理应是宏观调控监理队伍规模、监管市场行为的重要手段,将违法违规行为列作企业资质审查年检的重要内容,是规范和制约企业行为的一个重要措施。对有违规行为的企业,都要严肃在处;情节严重的,要坚决吊销资质证书。依法将其清出建筑市场。严格市场准入制度,不符合资质要求的监理企业不予入内,从而有效制止素质较低的监理企业采取压低监理费率来承揽业务,扰乱市场秩序。当前山于地方保护、部门分割的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在某些部门和地方甚至愈演愈烈,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远未形成。建议政府理顺政出多门的资质管理现状。
2.5 监理企业自身建设问题
为了提高企业的竞争能力、适应国际监理企业的竞争,还应加强企业自身的建没。
1、科技创新
科学技术足第一生产力。在科技发展日新月异的今天,监理作为智能性的管理行业,继续过去陈旧的检查方式是行不通的.须运用现代化设备和手段,在科技上创新,提高工程监理的服务水平及工程质量。如运用新一代无损检测技术――超声波技术,可测定钢筋位置、钢筋直径、钢筋间距等,有效、简便、快捷地提供科学、真实、有效的数据。
2、以人为本
监理企业的竞争。其本质就是人才的竞争。建立一支具有高素质的、稳定的职业监理队伍,留住人才、培养人才、集聚人才。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监理人员的业务素质,二是监理人员的职业道德,三是提高监理人员待遇。要求监理既要有专业知识,又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对专业素质过硬又懂管理或经济,擅长英语的中青年加以重点培养,提高待遇,以使其全身心的投人监理工作,为今后的市场竞争贮备优秀人才,增加企业竞争能力。
3、强化廉洁自律
守法、诚信、公正、科学,这一理论提出了监理行业的行为准则。监理企业不仅要提高人员业务素质,还要提高其政治素质。强化廉洁自律管理,使监理人员真正做到公正、独立地开展监理工作。
4、加强监理人员培训和考试
监理单位应十分重视对人才的培养工作,要使本单位的监理人员均能做到先培训后上岗,先持证后上岗,并做好以下的各项工作:
无学历的或学历较低的人员要鼓励他们去进行继续教育。公司要投入一定的教育经费培养人才,以使年轻人均能取得一定的学历,在此基础上还要搞好公司在职人员的职称评定工作,公司在招聘人员时,也要注意个人的学历和职称要求;
组织未持有效资质证书的人员进行监理培训,以获得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省监理工程师和省监理员上岗证书;组织符合条件的中级职称以上人员参加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的考试,获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的上岗证书。
结束语
总之,工程监理制已经成为建设管理体制中的一项基本制度,应坚持和完善这一制度,继续深化对监理币要性的认识,提高监理的社会地位和工作地位,摆脱监理行业存在的困境,使建设监理事业健康发展,进一步走上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参考文献
【1】《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