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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论:在您撰写社区治理中存在的问题时,参考他人的优秀作品可以开阔视野,小编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这些建议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热情,引导您走向新的创作高度。
1.1社区医院护理质量管理人员管理素质较低:目前,社区医院由于人员配置不足,护理质量管理人员多是从在社区医院选出来的优秀的护士,这些人员在学校及工作后很少接受系统管理知识的培训,从而欠缺科学严谨的管理知识。社区医院护理质量管理人员在管理过程中多以自己经验作为标准,造成一些弊端和误差
1.2社区护理质量管理中缺少合理的考核考评体系:目前,大多数社区护理主要由各个医院或者本地的卫生单位负责,尽管卫生系统了发展社区护理的相关文件,但并未明确制定规章制度及评价指标。卫生机构或者医院领导均把临床摆在第一位,而轻视了社区护理,导致社区护理质量评价处于杂乱无章,均是自发形成的考核考评体系。
1.3考核过程中忽略了社区医院服务的社区居民的重要性:与国外发达地区相比,我国的社区护理人员还没有真正从以疾病为中心调整到以患者为中心。指标与质量评定及指标的制定缺乏务实性,违背了现代倡导的以人为本的理念,忽略了以医院内护理调整到以社区家庭护理,因此目前社区医院护理质量管理体制来看,在制定指标时未以社区居民为核心,仅强调患者适应社区医院制度,而社区医院未适应患者需求。在评价护理质量中忽略了社区居民对护理质量的诉求及感受,脱离了实际与群众。
1.4社区护理人员对质量管理疲于应付:大多数社区医院护理质量评审多采用事后查,考核内容多为护士记录来评定护理质量,因此在考核时,很多护士为了应付检查,补写记录,甚至篡改记录,护士把考核看做包袱,疲于应对;同时,由于卫生资源分布不均,对社区医院物力投入较少,投入到社区护理上的资金更少,导致社区护理人员绩效奖励制度未有相应的财政支持,绩效难以准确执行,很难调动社区护理人员的积极性,因此社区护理人员很难重视护理质量的管理,不能起到提升护理质量的目的。
2对策
2.1加大对社区护理质量管理人员的管理培训:现任的社区护理质量管理人员因为欠缺护理管理知识,致使在管理过程中会出现盲目性与偏差。因而对于管理人员的培训很有必要,管理素质培训后进行必要的考核,考核通过者允许上岗,从而提升管理人员的管理素质。
2.2建立健全社区护理质量管理考核考评体系:社区医院的健康发展应有相应的规章制度作保证。随着城镇居民的医保的建立,相关部门应考虑怎样能够和社区医院充分结合,充分利用社区医院的医疗资源为居民服务,让每个居民都能得到快速、便捷、高水平的社区卫生服务,促进社区卫生服务的持续发展。因此,卫生部应促进有关部门增强对社区护理的管理,建立科学严谨的质量考核考评体系。
【关键词】城市社区;城市管理体制;问题;思考
城市管理体制,是由城市管理机构、管理权限、管理方式、管理队伍及管理约束机制诸多要素组合构成的相对稳定的体系,是整个国家管理体制的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它需要通过城市政府行为进行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分级管理、整体联动,建立起集指挥、协调、管理于一体的超越部门利益的综合管理体制和运作机制。
本文将以社区居委会为切入点来分析时下我国城市管理体制的现状、问题,进而提出自己的改革建议。
一、我市现阶段城市社区管理现状
近年来,我市(唐山市)在城市社区管理体制和管理方式方面进行了不懈探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从社区管理的现状和客观需要来看,还存在着诸多矛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角色错位,社区居委会负担过重。社区居委会本是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但在实际工作中社区居委会却成了政府的下属机构,承担了大量行政职能工作,来自各个层面、各个部门,经常性的、临时性的工作难以计算,可以说是“下面一根针,上面千条线”。目前,居委会的情况就是责任大、权利小、事情多、经费少、待遇低、力量弱,造成社区居委会的超负荷劳动。
2、社区群众参与意识不强。居委会的生命力在于社区居民的积极参与,居委会与社区居民关系的最核心体现也是社区居民参与。可见社区居民参与非常重要,因为人是社区建设中的决定性因素,没有居民的广泛参与,再丰富的物质资源也不可能得到利用。更重要的是居民比居委会更了解自身需要,有他们的参与,社区问题解决会更有效率。
3、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公司三者之间的关系不顺畅。在居委会到底是“居民自治组织”还是政府“腿”这样一个双重身份还搞不清楚的时候,随着住房私有化,特别是新兴商品小区的迅速发展,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公司这两大社区管理主体在社区自治工作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
二、社区管理体制中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
1、对社区居委会认识模糊。由于实际工作中,政府职能部门各级干部对社区居委会的性质、职能、作用认识模糊,认为社区居委会是政府的派出机构,没有把社区居委会作为一个居民自治组织来对待,漠视了社区居委会的法律地位,把给居委会发号施令、派放任务当作是理所当然的事,于是不管三七二十一,一级一级往下“批发”工作任务,一些本不该由居委会办的事情也压到了社区,使社区居委会大部分时间花在应付上级交办的任务上,大量挤占了用于社区管理和服务的时间。
2、社区居委会和政府部门关系理论与现实的错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条规定:“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同时还规定“不设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或它的派出机构对居委会工作予以指导、支持和帮助。居委会协助其开展工作。”所有这些法律条文都表明,居委会是一个群众性的自治组织,不是国家的行政机关。
3、相关方面的法律制度不完善。我国现行的有关社区管理和居委会组织的法律法规还有许多立法上的空白,如社区居委会的法人资格问题,由于社区居委会的法人资格模糊不清,当遇到某些企业或团体侵害自己利益时,就不能用法律维护自身的利益,进而导致某些工作缺乏法律依据和政策支持,致使居委会的工作经常处于两难的困窘境地。
三、加强社区管理体制改革的几点建议
新形势下,各地对社区管理体制模式进行了大量研究和探索,如上海、北京、沈阳、大连等地自1996年以来,就着手进行了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的探索和实践,取得了许多好的经验。实践表明,加强社区管理体制改革已经成为完善城市功能,提高城市文明程度,加快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同时,我们也认识到,城市社区管理体制要发展,需要改革和创新,同时要坚持立足实际,结合自身特点进行改革和实践,现结合唐山实际,从以下五个方面提出笔者的看法和建议:
1、实行社区工作准入制度
按照“政府依法行政,社区依法自治”的原则,落实“权随事转,人随事转,费随事转”的要求,规范各部门各单位对社区工作的指导。建议由市政府出台相关政策,对政府职能部门和有关单位,凡拟将其组织机构、工作任务、评比考核(检查)、社区挂牌及设点服务等项目进驻区的,均实行社区工作申报准入审批。对准入的项目及匹配工作经费等内容以文件的形式加以明确。对需要社区协管的事项,按照“费随事转”的原则,相关部门下派其自身职能工作时,要向社区拨付工作经费,实行“有偿服务”。同时,严格规范准入程序,引入动态管理机制,每年年底对进驻情况进行检查,对情况变化需要撤出的,履行撤销手续。
2、加强社区组织建设
引导社会力量依靠社区成员共同参与社会事务管理,形成政府与社会合作治理社区的良性格局。拓宽社区居委会参与社区自治的渠道,规范和引导社区居委会组织建设。完善社区工作者考核、奖惩制度工,加强社区居委会队伍建设。优化社区居委会成员的年龄、文化、素质结构。
3、增强对居委会工作多方面的投入和帮助
多渠道解决居委会工作经费问题,把政府资助居委会的措施制度化,同时居委会的经费来源也应该多样化,培育居委会的“造血”功能,兴办一些经营项目,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增强自身的经济实力。应该进一步加强社区用房和服务设施建设,适当提高社区工作人员的生活补贴和保险待遇。还应该进一步强化社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工作人员能力素质。
4、改进居委会的工作方式
要进一步完善居委会的服务功能,扩大居委会工作对象的覆盖范围,科学制定居委会的工作的方法,充分发挥居委会境内企事单位的资源优势,进一步提高居委会的工作质量和效率。居委会的工作纷繁复杂,任务繁重,单纯运用传统的工作方式难以完成上级的要求和居民的需要,通过工作方式的改进和创新,一定会大大提高工作的效率,提高满意度。
5、突出居委会“居民自治组织”的性质
居委会的发展动力来自于居民,应充分调动居民的参与热情,发挥居民自身的潜力,并动员其他社会力量关注居委会的建设,调整自治与完成政府交办工作的关系,才能把居委会建设成名副其实的居民自治组织。
【参考文献】
[1]赵勤.社区管理[M].中国劳动保障社会出版社,2007.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容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广东省佛山市 528305
【摘 要】目的:了解社区门诊中药房质量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以及探讨有效的防范措施,以期更好地开展门诊工作。
方法:通过调研社区门诊中药的存放环境、有效期及真伪、调配以及领取药物的申请程序等环节,分析现有的管理存在的问题,并进行总结归类,提出新的措施并严格落实。结果:社区门诊中药房质量管理主要存在库存质量把关不严格、环境不符合标准、药物炮制过程、领药申请程序不规范等因素等。结论:社区门诊中药房质量管理中实施有效针对性的制度以及科学性规范,可大幅度的提高中药的质量保障患者的身体健康。
关键词 社区门诊;中药房质量管理;防范对策
中医在医学界扮演者重要的角色,中药学属于中药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近千年文化发展的知识沉淀[1]。中药房在每个医院药剂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该部门包括药物的采购、验收、加工炮制以及门诊配方、药物存储等质量管理环节[2]。现今时代,伴随着物质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特别是社区门诊的不断发展,导致越来越多的人们愿意选择更为方便的社区就诊。中药房的质量管理直接关系到患者的身体健康、社区门诊的医疗水平。本次研究为了更好地管理社区门诊中药房,分析现有的管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有效的预防手段,现报告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总结分析本社区门诊中药房现存在的质量管理机制,主要包括中药调配、中药的发放、中药的申请领取系统和社区门诊中药房的库存室环境等。
1.2 方法
本次研究的周期为1 周,具体的检查流程如下:
(1)中药入库前的把关情况。该项检查包括辨别药材的真伪、药材的质量、药材的使用期限、药材的审批号等。
(2)中药的库存室环境指标。该项检查包括库存室的温度、湿度是否在合理规定的范围内,是否存在粉尘或者是霉蛀等情况。
(3)中药炮制环节。该项检查主要是检查炮制人员是否严格按照处方进行制药、在炮制过程中是否遵守炮制规则、是否细心以及是否发生漏药、多药操作等。
(4)中药是否在有效的保质期内。该项检查主要包括中药的使用期限登记情况以及药物的使用期限。
(5)中药的申请领取程序。该项检查主要是检查社区门诊设立的规章制度是否合理、人员的落实情况、现有制度存在的隐患以及领取差错事假的发生次数等。本次研究,我们采用的评分标准是五级评分[3],分数与问题成反比,即分数越低,则表明其问题越为严重。
1.3 统计学方法
所有的数据均使用spss21.0 软件统计分析,P<0.05,差异有统计学的意义。
2 结果
从表1 看到, 社区中药房门诊的质量管理问题主要有:中药材入库质量未经过严格的把关、库存室环境指标未达标、炮制流程不规范、失效药物仍在使用以及领药环境存在漏洞等,具体问题的得分如表1 所示。
3 讨论
针对本次研究中中药房质量管理中存在的漏洞,我们做出了一下的应对措施。3.1 完善规范标准并提高中药房人员管理首先需要提高社区人员的专业素养,社区门诊应该定期的开展知识教育,包括对中药饮片质量的识别等;在中药入库前,查阅相关的药物质量资料,明确社区门诊采购的中药饮片是否合格,如果社区条件允许,可以建立中药饮片真伪鉴别数据库,最好是网络在线模式,方便查询,不仅提高了检查的效率,与此同时,增强中药房人员的工作能力,分工明确,加强其责任心。
3.2 严格遵守中药炮制规则
中药物的炮制以及加工是确保药效的关键步骤,比较常用的炮制药物手段是手动粉碎,机械式的小钢磨粉碎太多,影响药效。提高中药炮制人员的专业水平,根据医生的处方,仔细进行每种药材的种类以及份量,谨慎备药,在此过程中,要严格遵守中药炮制规范保证药物无毒且有效。
3.3 定期检查中药房环境及设备
中药物的存放室是影响药物药效的一个重要因素,定期检查中药房的环境包括温度、湿度等十分必要,同时,监测空气中的粉尘是否超标、是否有霉蛀等,对于检测设备如温度计、空调、湿度计以及除尘设备检查其是否运作正常,保障良好的存放室不仅有利于要当人员的身体健康,而且对药物的保存也至关重要。
除此之外,药材的保质期的监控也是一个不可忽视的因素,及时处理失效的药物不仅可以避免不良事假的发生,而且提高了社区门诊部门的信誉度。
参考文献
[1] 徐春生, 李光明. 浅谈门诊中药房发药复核常见的问题与对策[J]. 中外健康文摘,2012,09(26):417.
[2] 潘旭, 许保海. 门诊中药房发现的饮片质量问题及相应对策[J]. 中医药导报,2011,17(3):102-104.
【关键词】社区传染病;防治管理工作;存在问题;对策研究
近年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作为传染病防控的前哨,在疾病群体防控、传染源控制及易感人群重点保护等方面发挥着积极的作用,并为传染病的有效防治奠定了良好的基础[1-2]。本文通过总结和分析目前基层社区在传染病防治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探究出现的原因,并提出相应对策,从而进一步完善与发展基层社区的传染病防治管理工作。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取2013年1月到2015年1月间本社区传染病防控工作档案及工作记录,并结合国内外社区传染病防控工作的相关资料,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分析。
1.2 方法
在社区各科室人员中随机组成调研小组,对社区传染病防治管理工作内容进行分类,对日常传染病控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总结,最后提出相应方面的对策。
2 社区传染病防治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1 社区人员缺乏对传染病防控工作的认知和重视
经调查分析,部分社区工作人员尚未对传染病日常防控工作的性质及地位形成清晰的认识,这主要源于单位日常工作思想培训开展不到位,工作制度及工作规范尚未针对实际工作性质及影响作出具体的调整,模糊的认知导致部分工作人员日常服务中传染病预防意识不强,不能充分迎合当代社区传染病管控工作的基本思想。
2.2 社区经济与防治管理工作的矛盾
服务和管理水平与经济效益之间的矛盾是国内社区传染病控制单位主要的矛盾之一,低收益极大地影响了社区传染病控制工作的顺利开展,难以维持和扩大社区传染病的防控力度,长期局限于一些能够实现经济收益的防控管理服务之上,医疗设备支持不足会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服务人员教育培训工作的深入开展,同时也直接影响了日常疾病管控工作质量。
2.3 社区服务管理人员配置不合理
社区服务管理人员的配置问题主要是基层卫生服务人员数量少和质量低[3]。现有的部分卫生服务者多为中短期聘用的临床工作人员,大多数人员并未接受过系统的公共卫生教育及传染病防治培训。人员配备不合理会直接导致日常传染病的防控工作不能有序、规范开展,服务工作者综合素质不高,则综合服务质量难以提升。
2.4 防控服务不规范
良好的传染病预防服务需要扎实的理论作为基础,还需要贴合社区实践的服务工作付诸实践,而社区传染病控制服务在我国尚属一项新的卫生服务项目,较短的实践期间未能为国内社区疾病控制服务工作积累下足够的实践经验,导致日常工作服务不规范。
2.5 服务体系不健全
经研究发现,社区传染病的防控服务主要偏重疾病治疗,进而弱化并忽视了疾病的预防工作。尽管防治管理工作依照卫生服务“六位一体”的模式开展,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医院的紧密联系会使日常疾病的防控工作偏重于疾病治疗方面。
3 社区传染病防治管理对策
3.1 重视宣传教育工作
加大宣传力度,强化社区服务人员宣传教育工作[4],系统调查内部疾病防控工作人员总体工作认知情况及服务能力,制定相应的宣传方案,并针对性制定一对一的服务教育方案,由专人定期为所有工作人员实施教育与培训; 另外,还应强化社区整体传染病的防控服务宣传教育工作,帮助社区群众建立“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传染病防控理念,鼓励社区群众积极参与到日常传染病的防控工作中来[5]。
3.2 完善管理体系建设
制定切实际、具体化、科学性强的管理制度,完善管理机构、专科设置、人员培训以及采购供应等切实可行的长效管理机制,加强绩效管理,制定合理的奖惩措施,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3.3提高管理水平和专业素养
设置专业的管理小组,针对传染病管理设置相应的传染病管理领导小组、疫情监督小组、应急治疗小组等,提高管理效率,并对其定期做专业培训,明确每位成员工作任务及负责项目,做好相关工作,避免工作中出现错误。同时加强“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系统”应用,提高信息化水平,提高疫情报告效率的同时避免了传统报送中卡片的遗失。
3.4强化医院感染控制管理工作
加强感染管理工作,并与其他部门高度配合,发挥防治感染的作用,加强医院感染控制硬件设施的建设,规范社区医院、乡村卫生所(室)和个体诊所医疗废物的管理[6],合理处理医疗废品,减少安全隐患。
3.5 加强卫生监督与法制建设
加强法制教育,定期组织社区医务人员学习《传染病防治法》相关知识,增强依法监督意识,提高卫生执法能力,在加大监督力度的同时, 按照监、帮、促的工作原则, 对社区的传染病预防工作进行技术督导, 真正发挥卫生监督在传染病防治工作中的监督作用。
【参考文献】
[1]吴家禹.基层社区传染病质量管理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分析[J].现代医药卫生,2014,30(19):3026-3027.
[2]赵红洋.社区传染病控制工作存在问题与对策研究[J].中国保健营养旬刊, 2013, 23(6):1612-1613.
[3]宋萍,罗羽.我国传染病护理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护理管理杂志,2010,10(5):345-346.
[4]杨国库.试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传染病防治中的相关问题[J].世界最新医学信息文摘, 2015,15(104):305-306.
《全国结核病防治规划(2001--2010)》2006~2010年实施计划[1]明确提出了"建立由结防机构、医疗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组成的结核病控制服务体系,共同开展结核病防治工作"。肺结核病是严重危害人类健康的慢性传染病,是我国重点控制的传染病之一,对肺结核患者坚持早期,联用、适量、规律、全程的治疗原则,正确的治疗方法是达到控制传染源,降低肺结核患者死亡和保护易感人群的关键。在社区长期为肺结核患者进行督导服药工作过程中发现一些普遍存在的问题,导致患者治疗中断。因此,对社区肺结核患者治疗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探讨。
1存在问题
1.1肺结核患者在治疗过程中,使用抗结核病药品为全球基金结核病控制项目提供,使用方法为联合用药。治疗过程在严格按照项目服药要求操作下,在从事结核病防治中,发现未成年患者(
1.2肺结核患者在诊断明确,住院接受抗结核治疗,治疗药品和方法均与结核病控制项目要求一致,在医院已完成1个月强化期治疗,但患者转入结核病防治项目规范治疗时,又重新使用项目规定药品和使用方法,造成强化期抗结核病药品重复使用,加重患者肝、肾功能负担,尿酸显著增高和谷丙转氨酶异常情况 ,延长服药疗程。
1.3医师在患者在接受抗结核治疗前,服药前对服药后可能出现药物副作用和治疗期间注意事项交代不清,造成个别患者不予医师配合,督导患者服药面临许多困难[2],不坚持规律用药,对结核病治疗时间长不理解,服药后身体出现不适感觉和病情稍有好转,即认为已治愈而自行停药。有患者服药期间不注意生活细节,不戒烟并大量饮酒造成肝功能损害而中断治疗。
1.4结核病防治健康教育工作不到位,①患者对结核病传染方式不了解、不理解,造成患者有恐惧心理,对肺结核能否治愈心存疑虑,直接影响患者治疗疾病信心和治愈效果。②患者家属及身边人员对肺结核的传播途径不了解,不知怎样预防肺结核传染,对肺结核病患者采取排斥态度,增加了患者心理压力,不利于患者治疗和身体康复。③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只限于每年"3.24"结核病防治宣传日,没有真正起到和发挥作用,群众并没有掌握到结核病防治知识。
2对策和建议
2.1结核病控制工作繁重而艰巨[3]。对未成年人(
2.2肺结核患者在治疗过程中,如果治疗期间在医院已经抗结核治疗,治疗药品和方法均与核病控制项目要求一致,并医院已完成1个月左右强化期治疗,患者转入结核病防治项目规范治疗时,应慎重重新使用项目规定药品和使用方法,避免强化期抗结核病药品重复使用,加重肝、肾功能损害,延长服药疗程。建议:患者如在医院已经开始抗结核治疗,且治疗药品和方法均与核病控制项目要求一致,在医院已完成1个月左右强化期治疗的基础上,进行结核菌痰检验,如果菌痰检验阳性,根据项目要求,再增加2个月个月强化期治疗,如果结核菌痰检验阴性,就应延续医院的强化期治疗,避免因强化期抗结核病药品重复使用,造成肝、肾功能损害和延长服药疗程。
2.3患者在开始接受抗结核治疗时,医师应告知患者服药疗程较长,可有效杀死结核菌,防止复发。医师对服药期间可能出现药物副作用要预先告知,做到早发现,早处理。鼓励患者坚持规律用药,不能因服药后身体出现不适和病情稍有好转,即认为已治愈而自行停药。建议:管理督导肺结核患者服药的医师,在患者服药期间应做到,送药到手,看服到口;密切观察,掌握患者服药后身体状况,对出现不良反应的患者做好解释、疏导工作,并做好相应的对症处理。由于在治疗过程中肺结核病典型症状消失快(如咳嗽、咳痰、发热和盗汗等症状),但并非肺结核病已经治愈,因此,管理患者的医师必须熟练掌握结核病防治知识,告知患者,肺结核病只要坚持早期、联用、适量、规律、全程的治疗原则,是完全可以治愈的。
2.4健康教育是治疗肺结核的重要因素[4] 做好结核病防治健康教育工作建议:①做好肺结核患者的健康教育宣传工作,有利于医务人员对肺结核患者的管理、督导;可以减轻患者对肺结核能否治愈心存疑虑和恐惧心理,增强患者对肺结核病的认知,使患者懂得服从医嘱,配合治疗。指导患者要有规律生活起居,改变不良的卫生习惯,坚定肺结核病一定能够治愈的信心。②对患者家属、及身边人员进行结核病宣传教育,使其了解、掌握肺结核病防治知识,对肺结核病患者不采取排斥态度,帮助患者消除紧张、焦虑心理,稳定患者情绪,鼓励患者坚持服药完成治疗。③强化广大群众的结核病防治知识,采取经常性、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通过宣传教育使广大群众树立起正确的健康理念,掌握结核病防治知识,改变不正确的生活方式,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尽早发现并治愈每一例结核病患者,降低患者复发,保护易感人群,达到有效遏制结核病流行和发展的目标。强化对肺结核患者治疗过程的管理和健康教育工作是及其必要的。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疾病控制司.《全国结核病防治规划(2001--2010)》2006--2010年实施计划[M].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2006.
[2]郭肖岩,李芳,张修磊,等.山东省社区结核病控制项目实施效果分析[J].中国防痨杂志,2011,33(1):17-20.
关键词:一〇四团;社区;在职培训
随着乌鲁木齐首府城区的发展不断加快,极大地推动了作为首府团场的104团城市化建设,社区建设已成为团场发展城市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搞好社区建设,对于促进团场经济发展,满足群众的物质文化需要,巩固基层政权,维护社会稳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地处首府城区的104团在发展社区建设的道路上,理应走在全兵团社区建设的前列。
一、104团社区工作基本现状
104团现有11个社区。社区总户数14886户,总人数38555人,党员1638人。社区现有在职人员81人,其中:本科学历28人,大专学历32人,中专学历9人,高中学历8人,初中学历2人。中级职称15人,初级职称17人,其它27人。
通过调查了解到,参加过培训的员工中自费的占10%,免费的占90%,单位没有参加过学习或专业培训的人数基本为0。文化水平和技术的不足使他们形成“只要参加培训就好,培训与我无关”的观念,只能做好和完成自己本职工作就好,但是,因社区工作的技术含量较低,实质上让长期处于一线的工作人员,从思想上不重视在职培训,使其在自身培训问题上缺少主观自愿性。
二、社区人力资本在职培训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1.培训观念上认识不到位
单位对培训工作仅停留在口头上,落不到实处,社区工作人员文化、技能水平起点低,年龄结构偏大,受培训不合理体制和长期以来的培训思想滞后等影响,使员工在培训时会减少主观能动性,学习愿望逐渐减弱,学习培训流于表面。
2.单位培训内容单一
培训内容以理论为主,在涉及提高员工专业素质和专业业务知识方面的培训专业性不强,学习深度不够。员工虽然参加了培训,由于培训内容和形式的单一,使员工学习积极性不高,学习效率低,从而减少了员工的创造性,就个人综合素质而言,仍然处于培训前的状态,仍以老的工作模式和思维方式工作,很难再工作上有新的突破。
3.培训时间短而不灵活
由于员工对参加培训的意愿和需求的不同,培训的时间不够灵活,往往是员工由于时间不对,不能灵活的选择培训时间而错过培训机会,没能参加培训,减少了培训次数和提高自身能力的机会。目前,员工的集中培训时间为(短期培训)一周,一周的培训时间很难熟悉、准确的掌握和理解知识点,导致我们部分员工不愿参加短期培训。
4.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和培训保障机制
在社区的初步建立过程中,社区员工的培训监督机制和培训保障机制处于不完善状态,可以说没有一套系统的,完善的有效培训监督和培训保障机制。多数时间是上级单位只是把培训费用,培训人员安排好,培训中,培训后没有及时跟踪检查、督导培训效果。由于监督力跟不上,有时培训时会存在培训内容过大,不符合员工培训需求,学员不专心,培训老师以完成任务为主,不注重培训内容和学员培训效果等问题。
三、解决社区人力资本在职培训中存在问题的对策
1.转变观念,提高社区员工对培训工作的认识
要从实际出发,应注意培训所带来的长期效益,应该将员工的专业技能培训,单位文化精神培训相结合,通过员工文化精神的培训增强员工对工作的热爱度和忠诚度,通过专业技能培训增强社区整体员工(人力资本)的素质,使社区不但拥有高素质的员工队伍,而且可以降低由于员工专业知识不够而产生的工作效率成本;作为专职员工应该克服因自身原因,学历不高、年龄偏大或不专业带来的影响因素,认识到自己要是有很好、很专业的专业素质和专业技能,要很好地服务于居民,就必须通过培训,提高了自身的素质,才能更好的服务居民,提高工作效率,只有通过培训后随着技能的提高、工作效率的提高才能有更好的晋升空间
2.培训内容形式多样化、实用化
社区员工培训内容除了专业技能的培训外,还要加强社区员工在法律法规、安全生产、职业道德、心理健康教育等方面的培训,因为社区员工服务对象多元化,服务面广,身兼多职,只有让员工们通过多方位的接受培训,才能使他们真正的从根本上解决和处理社区因人员缺少或专业人员配位不到位的工作困难。还可以针对社区多,员工少,所受文化教育程度不同,可以针对性的对不同层次、不同岗位专业服务的员工进行因岗位、因人培训,可以在培训时节约培训费用和重复培训所带来的效率低的问题,使社区员工可以根据自己的岗位去参加培训,制定岗位工作计划,是个人的工作计划更准确更实际,是单位培训规范化、系统化。
3.单位采取灵活多样的培训方式
采取网上授课和私下自学相结合的长期培训方式,分阶段、分时间授课,实行弹性学习制,可以使员工充分利用业余时间自学、自用、自我提高,方便让员工分阶段完成专业培训。单位有关部门通过考核、定期专业技术技能检测对员工的知识和技能鉴定,将鉴定作为考核的标准,或将其作为评职称的标准之一。设置理论实践课堂,以理论结合实践为主,几个社区的工作人员定期互换岗位,通过岗位互换学习和加强专业知识。
关于自收自支的事业试点单位和在人才服务中心存档人员参加养老保险的有关问题,京劳社养发〔2000〕64、67号文件和京劳社保发〔2000〕151、150号文件作了明确规定,相应的软件程序也修改完成,市、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于2001年1月1日起正式启动此项业务。现将有关具体问题补充通知如下:
一、凡按京劳社保发〔2000〕151号文件规定,填报了《试点单位养老保险基金缴拨情况结算表》和《试点单位补缴补拨核定表》并经养老保险处审核盖章的试点单位,1998年1月至1999年12月已经发生的缴拨基金额,由市人事局基金管理部门统一与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结算;1998年1月至1999年12月尚未发生的应缴应拨金额,由试点单位与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直接办理补缴补拨手续:补缴基金由试点单位按养老保险处审核的应缴基金额通过支票结算,补拨基金由市社保中心依据养老保险处审核的应拨基金额直接拨付到试点单位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上或以支票形式结算。
二、基金结算完后,市社保中心将书面通知试点单位所在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据通知中下达的金额数,通过表二、表三为该单位职工补建1998年1月至1999年12月的个人账户。试点单位填报的表三中的个人账户汇总数(加有汇总程序)不得大于通知中个人账户汇总数。建库工作一次性办理完毕,此后不再办理试点单位个人账户的补缴、补拨、补填工作。
三、试点单位在填报表二时,“增加原因”栏填“其他”,“人员类别”栏填“事业2”;在填报表三时,“单位月人均缴费基数”和“职工月缴费基数”栏均不填数,由程序自动生成。
四、试点单位从2000年1月起,按京劳社养发〔2000〕64号文件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由于2000年缴费滞后,其应缴基金各区(县)可按现行管理办法通过表四、表五、表十六补缴、补拨到位。
五、试点单位及在人才服务中心存档人员按全额缴拨方式收缴、支付养老保险基金。由于这部分基金需单独记账,正常缴拨后,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汇总月报和表五时,将这部分基金以“事业2”为基金性质汇总上报。在为其建立单位信息库填写《北京市养老保险参统单位登记表》时,“经济类型”栏亦填写“事业2”。试点单位及在人才服务中心存档人员正常缴拨后的个人账户管理、职工转移、退休清算等按本市养老保险现行规定执行。
六、按京劳社保发〔2000〕150号文件规定,执行京人险〔1996〕379号文件规定的市、区(县)人才服务中心,将填写的《试点单位养老保险基金缴拨情况结算表》和《试点单位补缴补拨核定表》审核后报市社保中心,市社保中心将依据表中应缴基金直接与市、区(县)人才服务中心结算。基金结算完后,市社保中心将书面通知人才服务中心所在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据通知中下达的金额数,通过表二、表三为按京人险〔1996〕379号文件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的职工补建1996年7月至1999年12月的个人账户。人才服务中心填报的表三中的个人账户汇总数(加有汇总程序)不得大于通知中个人账户汇总数。建库工作一次性办理完毕,此后不再办理按京人险〔1996〕379号文件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的职工个人账户的补缴、补拨、补填工作。
七、补缴金额的利息按现行程序中根据市政府1998年第2号令规定设定的计息规定执行。
八、移交前调出的试点单位缴费人员和人才服务中心存档人员可持原人才中心开出的个人账户转移单或原存档单位开出的缴费证明(样式附后),由现单位劳资人员到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个人账户的认定和补记,其后缴费按2号令执行。
九、建立离退休人员数据库,试点单位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职工退休后,试点单位和人才交流中心在填报《北京市按月领取养老金人员登记表》时:
1.“退休前工资栏”数与“基本养老金”栏数一致。
2.“比例”栏填“100%”。
3.“基本养老金”栏含国发〔1978〕104号、国发〔1989〕82号、国发〔1993〕85号、京人工字〔1987〕第11号、京政发〔1985〕62号规定支付的金额。
4.“基本养老金补贴”栏填其他栏未涉及的经审核应由统筹支付的金额数。
5.“调整机制”栏填1996年至2000年离退休人员增加生活补贴的口头通知金额数。
6.“统筹负担”栏填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批的由统筹支付的养老金。
7.“生活补贴”栏数含京人工〔1988〕31号、人事局1992年8月11日口头通知、人事局1994年1月29日口头通知、京人退〔1995〕583号规定支付的金额。
8.“困难补贴”、“企业负担”栏不填数。
9.“价格补贴”栏填1985年工改前退休应支付的53元;1985年工改至1993年工改期间退休的填48元;1993年工改后退休的不填此栏数。
10.“其他补贴”栏含洗理费、书报费及京国工改〔1994〕10号规定的50元。
11.“建国前补贴”栏填按劳人险〔1983〕3号规定的金额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