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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执法监管范文

时间:2023-08-23 16:34:57

序论:在您撰写规范执法监管时,参考他人的优秀作品可以开阔视野,小编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这些建议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热情,引导您走向新的创作高度。

规范执法监管

第1篇

一、抓硬件建设,打造信息化平台

进行信息化建设,硬件是基础。市工商局按照“舍得投入”、“起点要高”的要求,在资金比较紧张的情况下,集中财力,好钢用在刀刃上.近年来,先后投入1400多万元,建成省、市、镇(区)三级宽带远程网络,并通过市党政机关统一平台与市委市政府及其它政府部门实现了联网。同时.我局采用中国联通无线通信技术,通过改装执法车辆、增加无线上网及移动执法设备,建立起覆盖全市的执法系统,实现移动执法。

二、抓数据库建设,夯实应用基础

进行信息化建设,必须有充实、完善的数据库资料作为依托。近年来,该局以数据库建设为支撑,不断完善有关系统的建设,夯实应用的基础。一是建立起统一标准的大型数据库,全市企业(个体户)资料电脑入库率达100%,并将全市企业(个体户)的原始档案全部扫描,建立了企业(个体户)电子档案库。机读档案和电子档案组成了经济户口数据库,集中存放于市局数据中心,实现全系统数据集中、交换和共享。按照国家工商总局企业档案电子化数据标准,建立了档案电子化管理系统,并与工商行政管理业务信息系统衔接,实现企业档案远程查询,对内、对外提供快捷,准确的电子化档案信息服务。

二是建立12315投诉举报指挥中心。利用宽带网,市局指挥中心及下属分局管理中心上下联动,分别依职责处理投诉举报,为在全市范围内监测市场动态、记录企业信用情况,指挥协调执法行动提供可靠的技术保障。

三是实现个体工商管理费电脑收费和内部财务管理网络化,建立了工商管理费银行代扣管理系统,实现个体工商管理费银行代扣,节省人手,加强市场监管和执法力量,促进基层工商分局由“收费分局”向“执法分局”的全面转变。建立网上银行监管系统,对基层分局经费开支可进行实时跟踪,提高了监管效率,有效地防止财务风险。

四是建立远程视频会议系统。充分利用市工商系统现有远程宽带网,在市局到各分局建立远程视频会议系统,节省开会、培训等项目的开支,提高工作效率。

三、抓计算机知识培训,提高实际操作能力

进行信息化建设,关键因素是人,现代化的设备必须通过人的使用才能转换成工作成果,才能转换成行政效能。该局把公务员计算机操作培训作为信息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创“五个一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三年战略目标,采取全系统集中培训与基层分局自行培训相结合,开办培训班与专业岗位培训相结合,缺什么,补什么,干什么,培训什么,并通过计算机操作能手竞赛等方式,以赛促学,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提高全员计算机操作能力。通过三年多的努力,使全系统工作人员全部通过了“国家公务员计算机资格考试”,为各种业务软件的应用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四、抓网站建设,提升服务水平

该局坚持先有“政务”,然后才有“信息化”,“信息化”必须服务于“政务”的思想,充分利用信息化建设的成果,提升行政效率,提升为群众和企业服务的水平。一是在内联网上建立内部网站,使市局、分局能通过网站查询政策法规、办事指南、工商信息、通知、文件,上传和下载电子文档,网站设立登记管理业务、案件管理业务等信息交流栏目,可进行业务交流和探讨,促进整体业务水平的提升。二是建立外部网站及触摸屏查询系统。先后建立“中山红盾信息网”、“中山光彩网”、“中山消费网”等网站,其中“中山红盾信息网”内容包括政务公开、法律法规、办事指南、工商信息、网上投诉,个协私协信息、消委会信息等等,以加强对外宣传,更好地服务于社会。在部分分局注册大厅设置排队系统及“服务质量评价系统”,促进服务水平的提高,方便企业办事。该局作为中山市政府行政服务在线系统试点部门之一,已于2003年11月开通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有限公司设立、有限公司经营期限延期、遗失补发执照申请,个体工商户歇业等五个网上审批业务项目,计划近年内实现全部审批事项网上审批,以增加工作透明度,提高工作效率,方便群众办事。

此外,该局按照市政府建设“信用中山”的总体目标和统一部署,积极参与全市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及时、准确、完整地记录企业的各种工商业务信息,为企业信用信息网提供经济户口基础数据。通过全市企业信用体系,收集各相关部门的企业信用信息,以便于更好地对企业进行信用分类监管,实现职能到位。

五、抓软件应用,促进监管执法规范

作为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综合业务信息系统应用试点单位,该局充分发挥信息化建设的优势,率先在全省工商系统实现了注册登记、市场合同、商标广告、企业监管和案件管理等业务网上操作,对提高行政效率,节省行政成本,促进工商监管职能到位,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一是业务工作实现规范化。把相对独立的业务工作整合成通用登记流程、通用监管流程、通用办案流程,强化业务的规范化,局业务科室、经检支队及23个基层工商分局通过新业务系统的使用,已经基本实现了工商业务的规范化管理。

二是网络平台一体化。形成通用的登记业务平台,监管平台以及案件处理平台,而不同的人进入系统,却可看到各自不同的工作平台和待办事宜,具有以人为本的“个性化”特点。现在,该局业务人员一上班就打开工商业务信息系统,看看有什么业务需要办理,对于自已的工作进展情况十分清楚。

三是实现信息联动立体化。基本实现了对辖区内全部市场主体的登记、监管,奖罚、市场反馈等各方面信息的管理,形成了“经济户口”和企业信用分类监管的基本数据。业务工作人员都能按照自己的权限方便地查询某一市场主体的“经济户口”,包括登记,监管和案件的资料。同时,在业务操作过程中实现不同业务的联动。

四是实现办公智能化。在登记子系统中,提供了标准经营范围用语,并实现与前置、后置审批项目的同步;在案件子系统中,业务信息系统能根据经办人员选定的违法行为,通过法律,法规库自动提供查处案件所适用的定性依据,处罚依据、处罚种类与处罚幅度;特定案件可根据案件录入内容自动生成办案文书:自动生成各类业务报表。

五是绩效监督网络化。通过业务系统可以查询每个科室、分局每个人办理业务的情况。市局可以方便地对各基层单位的登记、监管、案件业务进行监督。从而有效地实行对各项业务的规范化管理,实现过错责任追究,促进廉政建设。通过工商业务信息系统的使用,该局推行规范、公开、高效的办事程序,方便企业办事,树立工商的新形象。 (作者单位:广东省中山市工商局)

安庆市工商局与《安庆晚报》合办《安庆商标》专版

第2篇

、确定重点,提升监管效率

在不同的时段,确定不同的监督重点。务必做到稽查事前有方案,事中有记录、事后有总结,并坚持不断持续改进,从而确保专项检查的针对性、时效性,提高执法工作的效能。同时做到人员分工、检查任务、监督区域明确。

二、创新思路,提高办案能力

1、抓住一个主线:始终抓住打假治劣这个主线不放松,履行保护人民群众用药安全的神圣职责,防止药品安全事件的发生。假劣药械严重危害人民健康,一直是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虽然稽查力度不断加大,但假劣药品远未绝迹,且制售假劣药品违法行为呈现技术化的特点,查处不易。所以今后乃至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打假治劣仍是稽查工作的重点。要充分运用技术手段(如利用抽验、网络信息等),锁定重点品种(如广告药品、贵重药品、进口药品、中药饮片、生物制品等),遵循“五不放过”原则,追根溯源,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2、实现两个突破:一是在查处大案要案上有突破,积极拓宽案源;二是在集中专项整治上有突破,确保整治一次,见效一次。在办案过程中培养小处见大的能力,发挥办大案的主观能动性。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突破:有目的地对重点医疗单位进行检查。县局成立以来的案件,绝大多数发生在医疗机构,因为这些单位临床直销品种多,高额回扣的药品质量出现问题多,大型医疗设备多、诊断试剂品种多,不规范采购操作可能性较大,这对我们稽查人员的综合素质是一个考验。检查人员在进行可行性分析的同时,有针对性、有步骤地检查。重视媒体假劣药品信息收集工作。网络是一个非常丰富的资源,为药品稽查打假又提供了一个简便快捷的有效途径。一方面,通过网络,及时掌握各种假劣药品信息,执法人员经常收集各种药品质量信息,对国家局、省局的质量公告和假劣药品信息及时收集、下载、翻印,分发至各小组。另一方面,以药品包装为突破口,加强药品包装的外观识别,对外包装的材质、尺寸、色泽、商品名称与通用名称,外部标识、防伪、条形码等,逐项比对,不放过任何一个疑点。一时不能确定的,将样品带回办公室,网上调阅对比。

3、做好三个加强:一是加强与药检所工作的协作。实践证明药品抽验也是发现案源的重要途径之一,除在抽检过程中加强抽检的针对性外,平时稽查科也注重与药检所的协作,遇有外观检查不合格的品种,及时与药检所沟通;二是加强巡查力度。结合本区域药品市场状况、涉药单位数量,确定重点巡查单位,对年度的稽查工作进行合理安排,确保检查的覆盖面、频率和效果;三是加强学习研究。要想提高稽查人员的办案水平,学习是根本性的手段,除自学以外,并外请有经验老师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培训。

4、营造四个联动:一是加大稽查股与局各股室的联动力度;二是加大与其他各县(市)局的联动力度;三是加大与公安、邮政等兄弟单位、部门的联动力度,特别是对邮购邮售药品的检查;四是日常及大型专题宣传等活动加大与社会的联动力度。

三、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执法行为

第3篇

一、活动目标

通过活动开展,增强全体司法行政干部及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对做好社区矫正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切实加强矫正监管和刑罚执行的威慑力,使执法活动更加规范,社区矫正交付衔接、监督管理、教育矫正、考核奖惩等各个环节得到进一步完善;监管措施更加有力,及时准确掌握重点对象矫正动态,确保监管安全;最大限度防范和杜绝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现象的发生,使全市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管理再上一个台阶。

二、工作措施

1、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流程大检查活动。按照《省社区矫正工作流程》的要求,逐条逐项地进行对照检查,重点检查适用前调查评估、交付与接收、矫正执行、矫正解除与终止全流程各环节的具体执行情况。

2、开展社区服刑人员监督管理大检查活动。按照《省社区服刑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主要检查报到登记、矫正方案的制定、分级分类管理、报告与外出、居住地变更、走访、考核奖惩等社区矫正重点执法领域中存在的问题及其薄弱环节。

3、开展社区服刑人员大排查活动。重点排查有重新犯罪倾向、有脱漏管行为、有蓄意上访苗头、流动性大和未成年服刑人员以及不认罪、不服管、消极对抗、反复性较大的社区服刑人员。

三、活动安排

(一)动员教育阶段(6月15日—6月30日)

1、开展调研座谈。通过调研座谈的方式,请司法所长、司法助理、社区矫正专职社工结合各自的工作岗位和工作实际,就如何进一步创新举措,加强和改进我市社区矫正工作,谈谈各自的经验做法、意见建议和工作思路,查找发现社区矫正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不足,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

2、开展教育研讨。社区矫正工作科对调研座谈人员的发言,对经验做法、问题不足进行总结归纳,对需要解决的现实问题提出建议。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和工作实际,制定符合我市实际情况的改进创新措施。结合社区矫正工作例会,通报调研座谈会情况。统一社区矫正全体工作人员的思想,讨论《社区矫正工作改进创新措施》,调动全体人员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

3、加强业务培训。开展司法助理、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专题业务培训,不断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能力。各司法所要采取集中学习和分散自学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实施办法》、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各类社区矫正工作文件等基本业务知识的学习,熟练掌握矫正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和工作流程,提高社区矫正工作业务技能。

(二)集中整治阶段(7月1日——7月31日)

1、开展一次核查摸底。在今年3月份、5月份开展的社区服刑人员调查摸底基础上,以镇区为单位,对辖区内的社区服刑人员再进行一次核查,查清社区服刑人员人数、服刑期限、报到、认罪服法、电话书面汇报、外出审批等情况。对在规定时限内未到司法所办理报到登记手续应主动与其取得联系,并进行思想教育和劝导,经多方联系仍无法确定其下落的或经多方教育仍不接受社区矫正的,应将有关情况进行详细记载,用书面形式通报当地公安派出所,要求公安派出所进行查找,并报送矫正科备案。

2、进行一次走访谈话。在核查摸底的基础上,深入村委社区,对在家的服刑人员进行一次走访和谈话,见面谈话率达100%;对在外务工服刑人员,要主动与之取得联系,利用通讯工具进行谈话教育,电话谈话率达100%。

3、举办一期法制讲座。通过走访谈话后,由各镇区司法所自定时间,举办一期社区服刑人员集中法制讲座,增强服刑人员的在刑意识,提高教育改造效果。讲座内容包括服刑人员应遵守的各项规定、《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

4、健全矫正工作档案。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具体要求,建立健全社区矫正“一人一档”。对于新接收社区服刑人员的法律文书及相关材料不齐全的,要及时与法院、监狱协调联系,尽量补齐。对于日常管理记载内容不全或有缺项的,及时查补,提高档案的完整性。对于期满的服刑人员档案要严格按照《社区矫正人员期满档案(正、副卷)范本》的要求,认真检查,逐一对照,补全欠缺资料,并做好整理归档工作。

(三)整改规范阶段(8月1日——8月31日)

社区矫正工作科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结合半年工作检查,全面细致开展检查督促,规范工作内容、程序、标准。收集各司法所在社区矫正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指导督促进行整改落实。分管领导亲自带队,随社区矫正工作科一起检查指导,与镇(区)分管领导和司法所长进行通报交流,促使各镇(区)提高对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视程度,确保社区矫正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四、工作要求

(一)抓紧制定社区矫正工作创新实施意见。要根据本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实际,抓紧制定社区矫正工作创新实施意见,制定出台具体可行的工作制度和操作规程,并认真组织实施。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不断摸索规律,加强分类指导,及时总结经验,努力提高社区矫正工作的质量和水平。要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指导,认真组织开展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督促检查,确保社区矫正创新工作的各项任务和政策措施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第4篇

一、立足工商行政管理职能,确立工商文化培育工程的核心

文化建设也是精神文明建设。党的十五大、十六大报告都把文化建设列专章进行了论述。我们党作为执政党,不仅要推进物质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而且要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为人们提供丰富的精神文化生活资料。文化是以精神和意志层面反映人类乃至个体的人的气质和风格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以既定的发展目标将个体的人统一起来的组织,这个人文群体理应具备一定的“气质”和“风格”。工商文化是一种组织文化,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行使国家赋予的职权过程中,逐渐形成、积淀、培育起来的工商行政管理价值观、行为规范、道德准则、信念、精神以及在此基础上形成的执法意识、管理理念、伦理道德、指导思想等。建设工商文化,对外可以树立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良好形象,增强辐射力,使工商行政管理活动得到社会认同和支持。对内可以增强广大干部的向心力和凝聚力,增强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使工商文化在工商行政管理活动中充分发挥向导、约束、辅助的功能。

在新的历史时期,工商行政管理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一是仍处在经济违法违规案件的高发期;二是人民群众对工商部门依法行政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三是政府职能的转变要求工商部门监管和服务的范围不断扩大。为履行好新时期党和政府赋予工商行政管理的职责,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更加良好的环境,在继续推进行政法制建设的同时,必须大力培育工商文化,利用文化的力量提升行政管理能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形成有利于信用工商、法治工商、信息工商建设的文化氛围。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工商部门的职能任务主要是维护好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服务好经济建设,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工商文化的培育,一定要围绕这个中心展开。如果迷失了方向,工商文化的培育便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也就失去了工商文化建设的意义。因此,我们要抓住工商行政管理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围绕工商行政管理的职能,进一步加强工商文化建设,为工商行政管理提供思想保证和精神支撑。

二、立足制度文化,促进执法服务规范化

制度文化包括各项管理制度、各项激励和约束机制,是统一规范执法行为的准则。这是建设工商文化的保障。对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新的发展理念要落实,新的管理模式要推广,市场监管改革的新办法也层出不穷,这一切都离不开配套制度。对外,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繁荣,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还将面对更加复杂和严格的市场监管任务。完善的制度体系能够将工商系统各个部门、单位、个人行动统一起来,做到步调一致。建立监督机制,规范管理行为,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夯实管理基础,从信息、技术、执法等各个方面建立管理平台,维护制度的权威,强化制度贯彻力和执行力,做到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在有效规范和约束干部职工行为的前提下,鼓励干部职工发挥才能,保证政令畅通,以达到提高执法效能、规范执法行为的目的,促进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西安市工商局碑林分局加强制度文化建设,在监管工作中推出新举措,提高了执行力。在西安黄金地段东大街推行“纠纷协商和解员”和“和解员”制度,加大了执法力度,得到了国家工商总局领导的肯定。实行案件主办人制度,提高了办案质量。市局工商系统还针对“办事难”问题,将过去的“四级核审制”改为“一审一核”,委托工商所直接审查核发个体户营业执照,免除了费工误时的报批程序。高新分局紧密结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监管执法实际,树立为辖区企业服务的思想,积极探索创新、实行专人负责,跟踪服务、政务公开、政务承诺、文明办公,开展延伸服务,限时办结等,真正实现了快捷服务,促进了信用工商和法制工商的建设。

三、立足科技文化,促进监管执法现代化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完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身处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发展的前沿,面对经济转型、体制转轨、社会转变的剧烈变化,传统的监管理念、监管方式和监管手段,已经越来越难以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无法承担起繁重的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任务。因此,我们必须立足科技文化,依托现代科技手段,创新企业监管模式,不断深化和完善企业信息分类监管,加快信息工商建设。

第5篇

执法行为规范是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依法正确履行职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行为准则,也是确保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廉洁勤政、执法为民、端正党风、纯洁警风的强力保证。

一、执法行为不规范问题存在的主要原因

一般来讲,执法行为不规范发生的客观原因主要是机制缺失、制度疏漏、管理不善、监督乏力。主观原因是行为人素质有问题:一是理想信念动摇,失去职业信仰、职业操守,丧失精神支柱。对自己履行的公共职责、职场口碑淡漠,价值取向出现偏差,不能正确对待利益冲突;二是自律意识薄弱。在不健康的交往、不良的生活方式、不良的嗜好上栽了跟头;三是缺乏自控能力。对享乐的追逐,对待遇的攀比,对利益的求偿,以及不能正确对待荣辱进退,导致心理失衡,成为执法行为不规范的诱因。

二、改进和规范执法行为的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完善公安机关自身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加强自身反腐倡廉建设。公安机关作为国家法律执行机关,其前提是要做到自身正、自身净、自身硬。公安机关在加强自身反腐倡廉建设过程中,要把教育作为规范执法行为的第一道防线,紧密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大走访、四整治两提升、让人民群众满意和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等活动,深入进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纪律作风教育,引导广大公安民警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执法观念,自觉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廉洁意识。要突出抓好对领导干部行使权力关键环节的监督,着力加强对执法决策权、干部任用权、经费开支权的监督制约,建立公安机关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制度,促进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要自觉把公安工作置于党的领导和群众监督之下,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新闻舆论监督,深化和落实警务公开,确保执法权在阳光下规范运行。

(二)要加强和完善公安机关内部监督部门的分工负责、相互配合和相互制约机制,规范执法行为。依法履行对侦查活动的法律监督,既要监督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违法变更强制措施等放纵犯罪的执法不规范等违法违纪行为,又要监督纠正违法立案、刑讯逼供、滥用侦查手段和强制措施等侵犯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问题。建立健全侦查办案监督的关口前移机制和跟踪监督机制,正确使用纪检检察建议等手段,及时纠正和预防民警执法不规范等违法违纪行为,防止重发、继发和小错不纠成大案,督促民警正确行使权力,纠正办案活动中执法不严、不公等问题。

(三)切实加强以公安机关领导干部为重点的廉洁教育,完善任前廉政谈话、提醒谈话、诫勉谈话等廉政教育制度,将廉洁从警教育列入公安机关干部教育培训规划。主动接受人大对公安机关的监督,认真落实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积极配合政法部门对公安机关的专项执法检查,自觉接受监督。进一步落实警务公开制度,扩大向社会公众和当事人公开的事项的范围,最大限度地增强公安工作的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

第6篇

一、执法行为不规范问题存在的主要原因

一般来讲,执法行为不规范发生的客观原因主要是机制缺失、制度疏漏、管理不善、监督乏力。主观原因是行为人素质有问题:一是理想信念动摇,失去职业信仰、职业操守,丧失精神支柱。对自己履行的公共职责、职场口碑淡漠,价值取向出现偏差,不能正确对待利益冲突;二是自律意识薄弱。在不健康的交往、不良的生活方式、不良的嗜好上栽了跟头;三是缺乏自控能力。对享乐的追逐,对待遇的攀比,对利益的求偿,以及不能正确对待荣辱进退,导致心理失衡,成为执法行为不规范的诱因。

二、改进和规范执法行为的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完善公安机关自身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加强自身反腐倡廉建设。公安机关作为国家法律执行机关,其前提是要做到自身正、自身净、自身硬。公安机关在加强自身反腐倡廉建设过程中,要把教育作为规范执法行为的第一道防线,紧密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大走访”、“四整治两提升”、“让人民群众满意”和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等活动,深入进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纪律作风教育,引导广大公安民警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执法观念,自觉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廉洁意识。要突出抓好对领导干部行使权力关键环节的监督,着力加强对执法决策权、干部任用权、经费开支权的监督制约,建立公安机关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制度,促进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要自觉把公安工作置于党的领导和群众监督之下,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新闻舆论监督,深化和落实警务公开,确保执法权在阳光下规范运行。

(二)要加强和完善公安机关内部监督部门的分工负责、相互配合和相互制约机制,规范执法行为。依法履行对侦查活动的法律监督,既要监督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违法变更强制措施等放纵犯罪的执法不规范等违法违纪行为,又要监督纠正违法立案、刑讯逼供、滥用侦查手段和强制措施等侵犯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问题。建立健全侦查办案监督的关口前移机制和跟踪监督机制,正确使用纪检检察建议等手段,及时纠正和预防民警执法不规范等违法违纪行为,防止重发、继发和小错不纠成大案,督促民警正确行使权力,纠正办案活动中执法不严、不公等问题。

(三)切实加强以公安机关领导干部为重点的廉洁教育,完善任前廉政谈话、提醒谈话、诫勉谈话等廉政教育制度,将廉洁从警教育列入公安机关干部教育培训规划。主动接受人大对公安机关的监督,认真落实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积极配合政法部门对公安机关的专项执法检查,自觉接受监督。进一步落实警务公开制度,扩大向社会公众和当事人公开的事项的范围,最大限度地增强公安工作的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

第7篇

一、执法行为不规范问题存在的主要原因

一般来讲,执法行为不规范发生的客观原因主要是机制缺失、制度疏漏、管理不善、监督乏力。主观原因是行为人素质有问题:一是理想信念动摇,失去职业信仰、职业操守,丧失精神支柱。对自己履行的公共职责、职场口碑淡漠,价值取向出现偏差,不能正确对待利益冲突;二是自律意识薄弱。在不健康的交往、不良的生活方式、不良的嗜好上栽了跟头;三是缺乏自控能力。对享乐的追逐,对待遇的攀比,对利益的求偿,以及不能正确对待荣辱进退,导致心理失衡,成为执法行为不规范的诱因。

二、改进和规范执法行为的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完善公安机关自身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加强自身反腐倡廉建设。公安机关作为国家法律执行机关,其前提是要做到自身正、自身净、自身硬。公安机关在加强自身反腐倡廉建设过程中,要把教育作为规范执法行为的第一道防线,紧密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大走访、四整治两提升、让人民群众满意和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等活动,深入进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纪律作风教育,引导广大公安民警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执法观念,自觉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廉洁意识。要突出抓好对领导干部行使权力关键环节的监督,着力加强对执法决策权、干部任用权、经费开支权的监督制约,建立公安机关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制度,促进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要自觉把公安工作置于党的领导和群众监督之下,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新闻舆论监督,深化和落实警务公开,确保执法权在阳光下规范运行。

(二)要加强和完善公安机关内部监督部门的分工负责、相互配合和相互制约机制,规范执法行为。依法履行对侦查活动的法律监督,既要监督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违法变更强制措施等放纵犯罪的执法不规范等违法违纪行为,又要监督纠正违法立案、刑讯逼供、滥用侦查手段和强制措施等侵犯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问题。建立健全侦查办案监督的关口前移机制和跟踪监督机制,正确使用纪检检察建议等手段,及时纠正和预防民警执法不规范等违法违纪行为,防止重发、继发和小错不纠成大案,督促民警正确行使权力,纠正办案活动中执法不严、不公等问题。

(三)切实加强以公安机关领导干部为重点的廉洁教育,完善任前廉政谈话、提醒谈话、诫勉谈话等廉政教育制度,将廉洁从警教育列入公安机关干部教育培训规划。主动接受人大对公安机关的监督,认真落实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积极配合政法部门对公安机关的专项执法检查,自觉接受监督。进一步落实警务公开制度,扩大向社会公众和当事人公开的事项的范围,最大限度地增强公安工作的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