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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银行发展范文

时间:2023-08-21 16:58:24

序论:在您撰写民营银行发展时,参考他人的优秀作品可以开阔视野,小编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这些建议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热情,引导您走向新的创作高度。

民营银行发展

第1篇

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后,金融业将逐步对外全面开放,面临的全球金融自由化的冲击将更加猛烈,发展民营银行并非权宜之计,而是深化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战略性步骤,从我国当前情况看,发展民营银行的必要性体现在:

1.1构建现代金融组织体系以适应市场经济发展

现代金融组织系统应该是包括国有制、股份制、合作制和民营机制在内的多层次、多元化的体系。市场经济的深化发展,促使多种所有制经济并存,客观上要求发展民营银行等非国有金融机构。当前个体、民营经济已成为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增长点,客观上要求金融机构为个体和私营经济提供良好的金融服务。国家也要求金融机构加大对个体、私营经济服务力度,但由于体制等方面原因,政策效果并不明显,个体、私营经济的融资环境并未得到改善,缺乏金融支持是制约个体、私营经济进一步发展的突出问题。要想有效改变这一现状,关键在于我国金融业要按照生产决定流通、经济决定金融的规律调整经营战略。

1.2提高我国银行业的产业互补性优势

金融市场中信息不对称导致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使大企业容易得到低成本贷款,同时有利于股票、债券等直接融资方式的进行。在信息处理固定成本的分摊方面,大银行为大企业提供贷款是理性经济人的行为。相对应的是在信息处理固定成本分摊原则下,中小企业难以得到低成本融资。发展民营银行,可以在比较优势分工原则下,与大银行在产业分工上形成协作与补充。大银行获得中小企业的信息成本高,缺乏灵活性。而民营银行分散在各地,对中小企业情况较熟悉,获取信息的成本较低,运作灵活。这样民营银行的出现将弥补大银行服务的遗漏,为中小企业开拓新的融资渠道。

1.3解决三农发展金融需求的问题

由于国有商业银行脱胎于计划经济时期,在市场经济的运行机制中,存在着角色转换滞后的问题。在原有机制下形成的信用机制,非公有制经济被排除在社会经济制度之外,无法获得国有经济得到的信用安排。截止到目前的金融改革,并没有突破计划经济时期形成的信用关系,国有商业银行仍然很难向三农发展提供金融服务。发展民营银行,可以优化现行金融体系下的信用机制,改变对三农发展金融服务短缺的现状,促进三农的健康良性发展。

1.4发展民营银行,是实现积极财政政策逐步退出的最优选择

虽然我国目前财政赤字和债务规模均在国家可控范围内,但都达到历史最高记录,积极的财政政策必须相机退出。积极财政政策的逐步淡出,将使社会总投资减少,社会总收入也随之减少。目前我国正在实施紧缩性的货币政策,在这一背景下,发展民营银行,以利润最大化引导投资,可以弥补因投资减少所带来的社会总收入减少。从这个角度看,发展民营银行为当前紧缩性宏观调控政策的实施提供了有利的条件。

2.发展民营银行的制约因素

我国具有发展民营银行的必要性和现实可行性,但现实中我国民营银行发展缓慢,是因为诸多制约因素(如民营银行设立方式的选择,各阶层利益关系的协调等)限制了民营银行的发展,分析制约因素并以期为民营银行发展政策制定者提供思路。

2.1设立形式的两难选择

发展民营银行,基本途径是新设和改组。新设优点在于没有历史遗留问题,有利于民营银行轻装上路;改组是通过对问题金融机构整合降低金融风险,并有效利用原金融机构的设备、客户等资源。理论界常用以下模型对这两种方式进行成本效益分析:

(Y1+Y2-C1+€1)/(Y3-C2+€2)

其中:Y1=通过改组方式化解金融风险带来的收益;

Y2=利用被改组对象资源带来的收益;

Y3=银行没有历史遗留问题的负担,轻装上阵带来的收益;

C1=处理被改组对象遗留问题产生的成本;

C2=开办费等新增成本;

€1,€2=其它的一些对成本及收益产生影响的因素。

通常情况下若比值大于1,则选择改组方式设立;当比值等于1时,改组和新建方式没有区别;当比值小于1时,选择新建方式设立。但是Y1(与当地信用社发展状况相关性强)与C1(与当地政府态度相关性强)难以准确量化,使决策者在选择设立形式时陷入两难境地。

2.2各阶层利益关系的协调

在发展民营银行的理论观点提出后,各地区不同程度上认识到发展民营银行对本地经济的推动作用,江浙地区、东北地区、环渤海地区纷纷要求发展区域性民营银行。但如果没有充分论证,盲目发展,将可能出现我国信托业过度发展的后果,危及金融体系安全。另一方面,发展民营银行将对原有金融机构产生冲击,以致对地方政府利益产生影响,可能导致地方政府保护主义,设置障碍,提高民营银行的进入壁垒。

2.3规模经济及风险防范

银行业的突出特征是规模经济。规模越大,银行的单笔业务固定成本越低。历次金融危机告诉我们,银行自身抵抗风险的能力与银行的规模成正比。结合民营资本的投资能力与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已形成的垄断地位来看,新生民营银行不可能组建成像国有独资商业银行那样的超级大银行,其单位营业成本较高和自身抗风险能力较弱的特点将制约其发展。

2.4经营人才问题

银行业以经营风险为业务特征,对从业者有较强的专业知识要求。加入WTO后,我国银行业面临全球竞争,而竞争的核心是人才的竞争,只有拥有高素质的人才和高水平的管理,才能充分利用和有效组合现有资源。但是优秀的企业家并不一定是合格的金融家,发展民营银行客观上要求外聘职业经理人,而我国民营经济中的现代委托——关系落后,经营者和所有者信任成本不断提高,加上长期以来民营企业家形成的“事必躬亲”的习惯,发展民营银行的人才制约问题将更加突出。

3.发展民营银行的路径选择

3.1组建民营化的农村股份制商业银行

农村经济不单纯由农业和农户组成,还包括农村工商企业。伴随着农业特别是部分地区农村工商企业的发展和经营规模的扩大,其对资金的需求日益增多,而日益增长的资金需求客观上为商业化金融组织在广大农村地区提供了生存和发展的空间。

组建农村股份制民营商业银行,其入股的股东应该以农村信用社原有社员为主,重点吸收有资金实力的农户、农村个体工商户和农民开办的中小企业,使其资本金全部由民间资本入股组成,在经营过程中逐步壮大。

3.2组建民营化的城市股份制商业银行

城市商业银行大多是由各地区的城市信用社改组而成,由于大量历史遗留问题,使其风险集中,经营问题复杂,规模一般较小,且经营能力不足,所能经营的中间业务较少,几乎未涉及到表外业务的经营。监管当局亦不允许其在异地设立分支机构,限制其扩张网点,这些均制约城市商业银行的壮大。城市商业银行可以引进优质的民营资本所有者加盟,促使国有背景股本的逐步稀释,最终实现民营化。这些城市商业银行在经过股权结构民营化后,有利于消除各种非市场因素的干扰,实现邻近地区商业银行的并购和营业网点的扩张,逐步发展扩大。

3.3民间资本拥有者申请新设社区银行

目前我国金融资产超过30万亿元人民币,30%左右城市居民占有近80%的居民金融资产,其中近一半又被20%的少数高收入阶层占有,这说明我国部分个人完全有能力申请新设民营银行。而社区银行是他们的最优选择。社区银行强调金融服务范围和服务对象。社区银行完全根据经济发展的需要和利润最大化的原则调整经营策略,突出自身的比较优势。社区银行一方面突出了其在中小城市提供金融服务的社区性质,和国有商业银行在不同层次上运作,形成较强的互补性;另一方面改变了民营资本投资的隐性壁垒,激发了民间资本所有者的投资积极性,使资本这一稀缺资源得到优化配置,促进社会经济效益的提高。

参考文献:

[1]熊继洲.民营银行—台湾的实践与内地的探索[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3.

[2]张亦春.现代金融市场学[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2.

[3].经济学的人文关怀[M].北京:北京教育出版社,2002.

[4]高鸿业.西方经济学[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

[5]陈岩.中国民营银行行动纲领[M].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2003.

[6]沙虎居.区域性民营银行的发展.[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

第2篇

论文摘要:该文从构建现代金融组织体系﹑解决三农发展金融需求问题分析发展民营银行必要性出发,从政策法规和理论上论证了发展民营银行的可行性,并探讨了中国发展民营银行的路径选择。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市场化程度的逐步提高,改革开放力度的进一步加大以及中国与世界经济联系的日益紧密,民营经济在我国经济发展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的过程,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重要性日益突出。与发达国家的民营经济相比,我国民营资本在作为市场经济核心的金融体系中,存在参与程度较低,金融压抑现象较突出等特点。加入WTO后,外资银行将广泛进入,国有商业银行在短期内也要转换经营机制,实行战略性市场退出,在此背景下分析完备、安全的金融体系的构建,探讨民营资本进入银行业有较大的现实意义。

1.发展民营银行的必要性

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后,金融业将逐步对外全面开放,面临的全球金融自由化的冲击将更加猛烈,发展民营银行并非权宜之计,而是深化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战略性步骤,从我国当前情况看,发展民营银行的必要性体现在:

1.1构建现代金融组织体系以适应市场经济发展

现代金融组织系统应该是包括国有制、股份制、合作制和民营机制在内的多层次、多元化的体系。市场经济的深化发展,促使多种所有制经济并存,客观上要求发展民营银行等非国有金融机构。当前个体、民营经济已成为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增长点,客观上要求金融机构为个体和私营经济提供良好的金融服务。国家也要求金融机构加大对个体、私营经济服务力度,但由于体制等方面原因,政策效果并不明显,个体、私营经济的融资环境并未得到改善,缺乏金融支持是制约个体、私营经济进一步发展的突出问题。要想有效改变这一现状,关键在于我国金融业要按照生产决定流通、经济决定金融的规律调整经营战略。

1.2提高我国银行业的产业互补性优势

金融市场中信息不对称导致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使大企业容易得到低成本贷款,同时有利于股票、债券等直接融资方式的进行。在信息处理固定成本的分摊方面,大银行为大企业提供贷款是理性经济人的行为。相对应的是在信息处理固定成本分摊原则下,中小企业难以得到低成本融资。发展民营银行,可以在比较优势分工原则下,与大银行在产业分工上形成协作与补充。大银行获得中小企业的信息成本高,缺乏灵活性。而民营银行分散在各地,对中小企业情况较熟悉,获取信息的成本较低,运作灵活。这样民营银行的出现将弥补大银行服务的遗漏,为中小企业开拓新的融资渠道。

1.3解决三农发展金融需求的问题

由于国有商业银行脱胎于计划经济时期,在市场经济的运行机制中,存在着角色转换滞后的问题。在原有机制下形成的信用机制,非公有制经济被排除在社会经济制度之外,无法获得国有经济得到的信用安排。截止到目前的金融改革,并没有突破计划经济时期形成的信用关系,国有商业银行仍然很难向三农发展提供金融服务。发展民营银行,可以优化现行金融体系下的信用机制,改变对三农发展金融服务短缺的现状,促进三农的健康良性发展。

1.4发展民营银行,是实现积极财政政策逐步退出的最优选择

虽然我国目前财政赤字和债务规模均在国家可控范围内,但都达到历史最高记录,积极的财政政策必须相机退出。积极财政政策的逐步淡出,将使社会总投资减少,社会总收入也随之减少。目前我国正在实施紧缩性的货币政策,在这一背景下,发展民营银行,以利润最大化引导投资,可以弥补因投资减少所带来的社会总收入减少。从这个角度看,发展民营银行为当前紧缩性宏观调控政策的实施提供了有利的条件。

2.发展民营银行的制约因素

我国具有发展民营银行的必要性和现实可行性,但现实中我国民营银行发展缓慢,是因为诸多制约因素(如民营银行设立方式的选择,各阶层利益关系的协调等)限制了民营银行的发展,分析制约因素并以期为民营银行发展政策制定者提供思路。

2.1设立形式的两难选择

发展民营银行,基本途径是新设和改组。新设优点在于没有历史遗留问题,有利于民营银行轻装上路;改组是通过对问题金融机构整合降低金融风险,并有效利用原金融机构的设备、客户等资源。理论界常用以下模型对这两种方式进行成本效益分析:

(Y1+Y2-C1+€1)/(Y3-C2+€2)

其中:Y1=通过改组方式化解金融风险带来的收益;

Y2=利用被改组对象资源带来的收益;

Y3=银行没有历史遗留问题的负担,轻装上阵带来的收益;

C1=处理被改组对象遗留问题产生的成本;

C2=开办费等新增成本;

€1,€2=其它的一些对成本及收益产生影响的因素。

通常情况下若比值大于1,则选择改组方式设立;当比值等于1时,改组和新建方式没有区别;当比值小于1时,选择新建方式设立。但是Y1(与当地信用社发展状况相关性强)与C1(与当地政府态度相关性强)难以准确量化,使决策者在选择设立形式时陷入两难境地。

2.2各阶层利益关系的协调

在发展民营银行的理论观点提出后,各地区不同程度上认识到发展民营银行对本地经济的推动作用,江浙地区、东北地区、环渤海地区纷纷要求发展区域性民营银行。但如果没有充分论证,盲目发展,将可能出现我国信托业过度发展的后果,危及金融体系安全。另一方面,发展民营银行将对原有金融机构产生冲击,以致对地方政府利益产生影响,可能导致地方政府保护主义,设置障碍,提高民营银行的进入壁垒。

2.3规模经济及风险防范

银行业的突出特征是规模经济。规模越大,银行的单笔业务固定成本越低。历次金融危机告诉我们,银行自身抵抗风险的能力与银行的规模成正比。结合民营资本的投资能力与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已形成的垄断地位来看,新生民营银行不可能组建成像国有独资商业银行那样的超级大银行,其单位营业成本较高和自身抗风险能力较弱的特点将制约其发展。

2.4经营人才问题

银行业以经营风险为业务特征,对从业者有较强的专业知识要求。加入WTO后,我国银行业面临全球竞争,而竞争的核心是人才的竞争,只有拥有高素质的人才和高水平的管理,才能充分利用和有效组合现有资源。但是优秀的企业家并不一定是合格的金融家,发展民营银行客观上要求外聘职业经理人,而我国民营经济中的现代委托——关系落后,经营者和所有者信任成本不断提高,加上长期以来民营企业家形成的“事必躬亲”的习惯,发展民营银行的人才制约问题将更加突出。

3.发展民营银行的路径选择

3.1组建民营化的农村股份制商业银行

农村经济不单纯由农业和农户组成,还包括农村工商企业。伴随着农业特别是部分地区农村工商企业的发展和经营规模的扩大,其对资金的需求日益增多,而日益增长的资金需求客观上为商业化金融组织在广大农村地区提供了生存和发展的空间。

组建农村股份制民营商业银行,其入股的股东应该以农村信用社原有社员为主,重点吸收有资金实力的农户、农村个体工商户和农民开办的中小企业,使其资本金全部由民间资本入股组成,在经营过程中逐步壮大。

3.2组建民营化的城市股份制商业银行

城市商业银行大多是由各地区的城市信用社改组而成,由于大量历史遗留问题,使其风险集中,经营问题复杂,规模一般较小,且经营能力不足,所能经营的中间业务较少,几乎未涉及到表外业务的经营。监管当局亦不允许其在异地设立分支机构,限制其扩张网点,这些均制约城市商业银行的壮大。城市商业银行可以引进优质的民营资本所有者加盟,促使国有背景股本的逐步稀释,最终实现民营化。这些城市商业银行在经过股权结构民营化后,有利于消除各种非市场因素的干扰,实现邻近地区商业银行的并购和营业网点的扩张,逐步发展扩大。

第3篇

前海微众银行是大陆首家开业的民营银行,也是大陆第一家营业的互联网银行,其大股东为互联网巨头腾讯。微众银行与稍后开业的以阿里巴巴为大股东的浙江网商银行,是大陆目前仅有的两家互联网银行,被寄予打破银行业垄断以及开拓互联网金融新业态的厚望,因而一举一动均备受各界关注。

就在此消息传出的前几天,招商银行终止了与微众银行的一项合作,导致持有招商银行借记卡的用户无法在微众银行APP上绑卡开户。

接连的消息,似乎让市场对民营银行积蓄的情绪找到了宣泄的出口,对微众的质疑似乎盖过了此前所有的正面消息。

“这些都是必经的阵痛。”匿名民营银行人士称。“微众是含着金钥匙出生,并没有经历什么坎坷。现在的问题,迟早要面对。”

有猜测称,微众银行的股东方腾讯或会出面协调与招行的“摩擦”,但微众内部人士对《凤凰周刊》称,“对此并不知情。”

2014年7月,中国银监会陆续批准深圳前海微众银行、温州民商银行、天津金城银行、上海华瑞银行和浙江网商银行五家民营银行。当年9月,五家民营银行全部获准筹建。

时至今日,五家民营银行已满周岁,但其在业务上尚未出现市场预期的重大改革创新,此前宣布的工作时间表也多有延后,不免让各界颇为失望。

接近网商银行的人士告诉本刊,原本计划推出的个人贷款产品,因为业务进展的原因,出现了变化,该人士并未透露变化的原因,但否认是与传统银行的合作有关。

微众的“内忧外患”

5月首款产品微粒贷在手机QQ上线,8月APP上线,9月微粒贷在微信上线。然而,一系列的好消息都不如坏消息传的快:9月初,招商银行突然关闭微众银行通过深圳人民银行金融结算中心的核身接口。

核身接口即验证身份系统的接口。此前,众多机构一直力主推进,也被视为纯网络银行政策阻碍的远程开户问题,终于显现。

对于未在银行柜台与个人见面认证开立的电子账户,央行界定为弱实名电子账户,功能仅购买本行理财产品。账户中的留存资金,按活期存款计息,资金进出都只能通过绑定的银行结算账户。微众银行开户就属此类。

按照央行现行的政策,银行为个人开立电子账户必须绑定同名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该账户必须为该人通过银行柜面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不得为第三方支付机构开立的支付账户,也不得为其他银行开立的电子账户。同时,姓名实行实名制,必须与身份证的姓名和绑定银行账户的姓名完全一致。

据此分析,招行此举意味着持有招行借记卡的用户无法在微众银行上开立账户。

公开消息称,双方正在就此事进行商谈,但截至记者发稿并未有最新进展。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几乎是在同时,曹彤辞职的消息又把微众推到舆论风口。微众银行至今并未公布曹彤离职的确切时间,对其离职原因也不愿多谈。这引发了外界对于曹彤离职原因的猜测,大多为内部不和、民营银行难有大作为种种。

不久后,曹彤去向尘埃落定,出任厦门国际金融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投身资产证券化。不知是否有意辟谣,9月21日,在曹彤新任公司开业仪式上,微众银行董事长顾敏到场演讲,“两个星期之前曹彤是微众的合作伙伴,现在仍然是,我们之间会有各种各样的合作。”

在近期一次小型的媒体见面会上,顾敏对媒体称,在创业阶段,团队互补很重要,团队里面过于偏同样的能力,或者同样的风格,反而会比较容易让整个团队走偏。但他强调,“这个不是曹彤要走的原因”。而新行长人选李南青,则被顾敏认为是能力,或者性格方面更加互补的人。

微众银行内部人士向《凤凰周刊》表示,目前微众高层并没有被这一系列的障碍打乱节奏,一切还在按部就班的进行。

来自传统银行的阻力

不愿具名的民营银行管理人士称,微众银行之所以会相继面临问题,与自身的模式有关。此次遭遇招行的问题,可能仅仅是开始。

微众银行董事长顾敏曾在接受本刊采访时称,微众银行的模式是与传统银行合作,通过他们的资金向目标客户群,主要是大众的消费者和微型或者是小型的企业放款。

虽然短期内,一些中小银行会看重合作带来的红利,不错的收益和较低的成本,但客户流失可能只是时间问题。此次招行关闭核身接口,深圳某银行相关人士对媒体推测,“应该是微众银行导致招行客户流失。”

即便是此次微众和招行能够顺利和解,更理想的是远程开户问题解决,传统银行是不是会一直与低姿态的互联网背景民营银行走下去,很难保证。虽然现在看似资本少、规模小,但是如果把视线放的足够远,传统银行中绝对不乏养虎为患的担忧。

所以问题不出现在开户,也会出现在其他地方。不在此时,也在不远处。

与传统银行合作的当然不只是微众银行。网商银行成立之初称,没有柜台,完全依托互联网,将技术、系统、风险控制等多方面能力进行输出,在业务比较成熟的情况下,再开放给金融机构。这种“自营+平台模式”,也需要跟传统银行合作。

“他们也会面临类似的问题。”某民营互联网银行人士坦言。

这样的推测并非毫无依据。今年6月网商银行开业时,行长俞胜法曾透露,网商银行的第一款产品为个人贷款产品,将在7月面世,并称利率将低于微众银行首款产品“微粒贷”利率。但截至目前,这款产品并未出现。先于个人贷款产品出现的是一款面向中小规模的创业型网站推出的流量贷。

8月25日,网商银行宣布与中文网站流量统计机构CNZZ合作,根据CNZZ平台上网站的流量统计数据,综合考量网站的经营状况、网站经营者的个人信用等因素,向网站提供单笔最高100万元的贷款,首批授信总体额度为100亿元。

从本质上来看,这更多是此前被整合入网商银行的蚂蚁小贷的业务内容。

接近网商银行的人士对《凤凰周刊》称,此前的率先推出个人贷款产品的计划,由于业务进展的变化,未能实现。在被问及是否是源于传统银行的压力时,该人士否认了这一说法。

互联网银行即便平台的性质再浓烈,也无法回避本质是银行的事实,在这个前提下,选择与传统银行合作的障碍要克服并不容易。支付宝就是摆在眼前的例子。

2004年成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支付宝并未引起传统银行的过分关注。理由或许与现在的民营银行相似,“不足以构成威胁”。直到支付宝的成长速度在余额宝中的体现,传统银行才开始回神。2014工农中建四大行相继单方面下调了网上快捷支付的额度,随后引发了双方的口水战,最后事情以一番博弈后双方各自抛出橄榄枝结尾。

不适不仅仅来源于竞争者。几乎在当年的同一时期,央行接连下发文件暂停支付宝、腾讯虚拟信用卡产品、暂停条码(二维码)支付服务、对第三方支付转账和消费金额进行限制。在今年7月,又推出被称为史上最严厉的第三方支付新规,一旦通过,目前免费且便利的银行与支付宝账户间转账,将仅限于本人同名银行借记卡。

按照监管层的说法,对第三方支付的规范和监管,是出于对防范风险的考量。然而对于支付宝这个被规范的对象来讲,在政策红线内才能更好发展固然不错,但这就意味着必须经历砍掉游离在灰色地带“枝杈”的剧痛。

这些,也许都是互联网背景的民营银行未来可能面对的。

对民营银行应降低期望

对于民营银行,最普遍的负面评价是,“没有起色”、“进度太慢”、“未达预期”。

事实似乎也的确如此。微众银行原本计划不会晚于8月份在微信上线的微粒贷推迟了一个月,网商银行计划7月面世的第一款个人贷款产品至今尚未推出。

在远程开户未有任何进展的情况下,双方上线的APP仅仅只有简单的存款、理财和同名账户的转账等基础功能。当然,这也是其他三家银行(聚焦自贸区的华瑞银行、主打对公业务的天津金城银行、定位温州区域小微企业的温州民商银行)都已经正常开展业务,而只有微众和网商两家银行显得踯躇不前的原因,远程开户没有解决是最大的政策制约。

不仅如此,顾敏对媒体坦言,市场的预期需要调整,“我们的困难和障碍有很多方面。”

回顾整个民营银行从酝酿到诞生,再到一周年的过程,似乎全部是一边倒的情绪,市场的热情和这五家参与者的低调始终是强烈的对比。天津金城银行行长吴小平在接受媒体专访时称,“获批以来,我深感其中的不容易。一是恢复(金城银行的)老字号不容易。二是定位不容易。三是做出自己的特色不容易。”

类似的感触,其他几家银行想必不会相差太远。

另一家民营银行的相关负责人在谈到“低调”这一态度时反问,“还没做好,怎么高调?”

也正是外界的高度关注,让民营银行更加谨慎和低调。事实上,各自的计划正在一步步进行。9月23日,微众银行在深圳与优信二手车举行会,内容是“互联网+”的汽车金融服务。

第4篇

目前,我国拥有四家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三家政策性银行,十多家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近百家地方性商业银行,3万多个农村信用社,180多家外资银行分支机构。应该说,已建立了比较完整的银行服务体系。可是,在最近的金融体制改革中,关于“民营银行”的话题又掀起了一股热潮。

另一方面,在资本市场的运行中,民营银行概念的炒作愈演愈烈,表现为民营银行概念股扎堆暴涨,但正宗的银行股却持续低迷。截止目前,申请及有计划申请筹办民营银行的上市公司或其大股东已近30家,未来预期还将有企业陆续加入这一阵营。而这些欲开办银行的企业不少都是A股上市公司。银监会放宽境内机构发起设立中资银行的条件,此举也被视为是为民营银行的设立铺路。民营资本进军银行业,“生命迹象”越来越明显。

二、民营银行概念及目标定位

什么是民营银行?即由民间资本控股投资与经营的,责、权、利一体化的现代银行性企业,也可以理解为民营银行是由民有、民责、民治、民益构成的统一体。简而言之,就是“三民”:民资、民企、民营。目前在金融学界把民营银行的定义又分为了资产结构论、产权结构论和治理结构论三种。

民营银行的目标定位在打破由国有或国有控股一统银行业经营的局面,从而提高银行业的竞争能力,提高服务水平和效率,最终促进国有银行的深化改革,解决银行业存在的诸如高度集中、服务与效率低下等问题。

三、民营银行的潜在风险

(一)关于资本金的监管。

民间资本是民营银行成立的主要资金来源,所以追求利润最大化成了他们的最大目的,因此就需要健全的监管机制来有效监管,否则,民营银行将会因资本风险问题而陷入倒闭。

(二)融资贷款风险。

民营企业的资本金开设民营银行后必然会利用银行的资金便利为自己的企业及关联的企业搭建一个资金融资平台,为企业融资提供便利,如果在贷后管理中,关联企业出现资金问题,无法偿还贷款,民营银行必然面临巨大资金风险。

(三)从目前来看,我国民营银行还存在市场准入、经理人、股东等三个方面的道德风险。

从实际发展来看,经济发达地区的民营企业要求成立组建民营银行的愿望很高。由于信息的不对称,金融监管当局可能会较难掌握民营企业开办银行的真实目的,在审核过程中可能会造成偏差;民营银行主要采取的是内部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银行的所有者与经营者相分离,所以在正常经营中,银行经理人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经营中投资失败是最大的风险,银行股东具有很大的关联性,当银行经营、投资的失败超过银行股东承受最大能力时,债务风险就会转嫁给存款人,产生挤兑危机,必然影响社会稳定和舆论危机;在实际分析中不难看出融资便利、上市筹资和投资经营或许是民营企业办银行的主要动机,如果民营银行的股东贷款过量并出现异常,就可能会引发危机,也反映出股东一开始就企图用银行来圈钱。

(四)民营银行的经营风险。

相比较国有银行及其他股份制银行来说,民营银行没有网点布局优势及相关金融人才储备,以及客户金融需求积累和高额的利润率做支撑,容易导致民营银行以轻量化股份制商业银行形式重复建设,并去啃分布散漫、风险难测、征信困难的小微企业与海量个人客户的硬骨头,多少有些唐吉可德式的道德浪漫。同时,民营银行还未正式诞生,其生存环境已经十分恶化。除了腾讯和阿里倚仗互联网流量入口未来将与传统银行形成差异化竞争外,对于其他实业型民企挑头的民营银行来说,从诞生之日起就将面临激烈的肉搏战。

四、民营银行的可行性发展分析

党的十以来,中国金融业改革进程步步为营,我国金融改革的深入为民营银行的发展提供了机遇,2014年3月11日公布的首批民营银行试点名单让企盼已久的民营银行牌照拉开了登台的序幕。民营银行并不是什么新鲜事物,在海外已经历过多年发展,有诸多成功和失败的案例,这些都为国内民营银行的发展提供了参考,相比较而言,美国的民营银行最为成功。这种模式成功的背后,既有制度的保障,对其发展进行规范和约束,又有是存款保险制度为其提供的相对公平的竞争环境,最重要的就是严格的监管制度,需要严格以民营银行内部控制为基础,政府相关部门的专职监管为核心,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为依托,中介组织的社会监督为补充。

民营银行拥有明晰的产权、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随着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革,国有商业银行艰难的机构调整和战略调整将会增加民营银行的广泛市场空间。金融创新的要求也是中国金融改革的下一阶段必然过程,随着金融创新的多样化,银行业务空间的拓展,银行业务经营的表外化、电子化,也将为民营银行的发展提供更多的机遇。

第5篇

关键词:民营银行;发展;因素;对策

中图分类号:F83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198(2009)22016402

在我国的金融改革过程中,发展民营银行一直是金融领域的热点话题,要研究民营银行的有关问题,首先必须明确民营银行的定义。综合多数学者的观点,以及我国金融改革的实际,本文把民营银行界定为:在现代企业制度下,依法成立,完全按照市场机制建立、运作和退出,由民间资本控股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和银行类金融机构。它是一种是产权清晰、内控机制健全、管理制度完善、激励机制成熟的新型金融企业。

1 我国民营银行发展概述

我国民营银行的发展仅有十几年的历史。1993年,我国学者樊纲首次提出“金融改革必须发展民营金融机构”的观点,开启了民营银行发展的篇章。截至1996年1月2日我国第一家民营银行――中国民生银行成立。随后,以徐滇庆为首的18位学者于2000年7月成立了长城金融研究所,进一步推动了对民营银行发展问题的研究。2003年7月,徐滇庆等又力倡5家试点民营银行,但是准入未通过银监会批准,最终没有建成民营银行的雏形。由于经济发展差异,我国民营银行发展还存在着地区不平衡的问题。在浙江,非公有性质的民营经济飞速发展,当地民营银行应运而生,迅速蓬勃发展,而其他省份相较之下逊色的多。2002年3月,台州市商业银行成立,它是浙江的第一家地方性民营银行,由台州8家城市信用社改组而成。同年7月,浙江省8家城市商业银行全部对民营资本开放。2004年8月,国内第12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浙商银行在杭州诞生,民营资本在其股权结构中的比重达到了85.71%。2006年8月,浙江两家城市信用社(台州市泰隆城市信用社和义乌市稠州城市信用社)分别升格为浙江泰隆商业银行和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跻身民营银行之列。但是,近两年我国民营资本控股的银行类金融机构并没有明显的发展变化。

纵观我国民营银行的发展历程,民营银行从无到有,数量逐渐增多,表明其发展已经迈出了重要的一步。但是,目前我国相对发展较好的有代表性的民营银行不多,只有民生银行、浙商银行、台州市商业银行、泰隆银行、浙江稠州商业银行等几家银行。我国民营银行整体资产规模、经营效益等水平不是很高,仍有漫长的发展路程。

2 影响和制约我国民营银行发展的因素分析

2.1 制度和法律障碍

我国还没有一套完善可行的民营银行市场准入、监管与退出机制。长期以来,我国银行业实行的是由国家控制和垄断的政策,新建金融企业基本上局限在国有投资范围之内,民营金融还处于研究试点阶段,一般民营资本难以进入;同时,民间非正规金融行为屡禁不止,监管当局不得不提高准入条件甚至干脆取缔民间金融机构,严重阻碍了民营银行的起步发展。银行业作为高风险行业,其安全有效地运行需要有合理的、有力的监管作为保障,监管不力会给民营银行带来潜在的经营风险。民营银行具有商业性质,按市场机制运作,而我国还缺乏对它的监管经验。针对如何监管民营银行的商业化运作,监管部门还没有较为成熟的模式。此外,我国现有的金融监管和金融法规偏重于对商业银行市场准入的规范,而对退出机制缺乏相应的监管规定。

2.2 民营银行信誉

银行业作为一个特殊的经济行业,信誉是其生存发展的首要前提。在目前以国有银行为主体的银行体系中,银行业整体上尚不存在独立的商业信誉,政府作为国有银行的“最后担保人”,承担起了保护存款人合法利益的义务。广国投破产,政府出资支付个人存款的事实,充分体现了政府和银行的“隐性担保”关系。民营银行不像国有银行有国家信用支撑着,实际生活中大多数人都会谨慎考虑民营银行的信誉,才决定是否把钱存人其中。在信誉缺乏的情况下,民营银行的资金来源受到限制,而作为负债经营的特殊企业,没有了资金来源就意味着银行无法开展正常的经营活动。

2.3 利率市场化程度

我国的利率市场化程度较低,不利于民营银行的发展。资金都有追求高风险收益率的倾向,如果民营银行与国有银行一样以管制利率吸收资金,民间资金就会倾向于选择同等收益但风险相对较小的国有银行,造成民营银行资金来源受阻。又由于民营银行吸收存款的实际成本相对较高,资金借出要求获得与之对应的高贷款收益,即民营银行需要收取较高的贷款利率,获取相应的风险收益,而在利率管制的情形下,固定利率满足不了其经营需要。因此,我国的金融抑制特别是现行的严格金融管制使得民营银行很难在金融市场上通过利率竞争维持良好运行。特别是经济呈现出过热倾向,央行采取紧缩银根的措施,形势对民营银行更是不利。

2.4 民营银行企业文化

企业文化就是上层建筑,对于企业运作具有重要意义,构建一个与企业特点、自身发展规律相适的企业文化将会大大推动企业的各项工作。目前银行从业者对商业银行企业文化的认识存在误区,大都以政治文化取代企业文化;民营银行引入国有商业银行的企业文化,照搬照套,企业文化不明确,没有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确立具体的经营理念、企业精神等;重策划轻实施,企业文化实践性差,缺少员工的积极参与,致使员工游离于企业文化之外。甚至存在一种比较普遍的做法,就是把企业文化与文体活动等同,这种试图推动企业凝聚力的做法是片面的、表象的,不能体现企业文化的精神实质,难以收到良好的效果。

3 当前民营银行发展的契机及对策

3.1 国家的经济政策导向为民营银行的资金出路指明了方向

在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的冲击下,我国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出现了较大困难,中小企业融资难、贷款难、担保难问题显得异常突出,而且危机持续蔓延,对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也产生了负面影响。国家采取了多种政策措施大力扶持中小企业、农业的发展:先后三次划拨专项资金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支持银行向中小企业发放贷款,各大中型银行纷纷成立专门的中小企业事业部等以及为农业发展提供专用资金支持。在受金融危机影响银行普遍惜贷资金周转受阻的情形下,民营银行依据国家政策采取措施加强与中小企业的合作,根据实际情况哪里需要资金就将资金投向哪里,为中小企业及农村经济提供金融服务,将会取得银行和相关经济主体双赢的结果。

3.2 我国银行体系运行良好,为民营银行的发展提供了行业保障

虽然全球性的金融危机所导致的外部因素对我国经济造成了极大冲击,加大了整个经济运行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但我国银行业却在全球经济中独树一帜。依据银监会的初步统计,截至2009年3月末,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境内本外币资产总额已经达到69.4万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了25.1%(见表1)。同时,2009年一季度我国商业银行继续保持了不良贷款余额和比例“双下降”的态势(见表2)。在整体经济下行的困境中,我国银行业已经连续保持了两位数的快速增长。这些都说明了当前我国的银行体系运行良好。民营银行作为银行体系的组成部分,要充分利用行业良好发展的有利时机,根据政府的相关政策制定各项工作,努力降低经营成本,树立良好的品牌,提高社会公众信心。

3.3 小额信贷公司的大力发展成为未来民营银行的摇篮

受金融危机影响,全国商业银行纷纷提高对中小企业的信贷额度,同时,小额贷款公司试点亦迅速铺展开来。2008年9月初,在上海、温州等地小额信贷公司接连成立。对于紧缩银根下的三农企业、灾后重建企业,乃至披着棉被过冬的江浙中小企业,无疑在一定程度上解了燃眉之急。小额贷款公司之所以受到中小企业欢迎,是因为其产品切合它们的需要,它不强求抵押,手续简便,放款迅速,还允许客户自由选择还款期限。但小额贷款公司只贷不存,既未取得传统金融牌照的权利,又不能像民间游资那样追逐高利润,使其持续发展陷入窘境。即小额贷款公司是适应目前经济形势的燃眉之举,但不会获得长足的发展。民营银行这种金融机构组织形式却可以同时解决存贷的问题,既能够吸收存款也可以为中小企业提供贷款。当然,小额贷款公司想要获得合法金融牌照,最终成为民营银行还需要一个过渡期。

综上所述,无论在宏观经济层面还是中观行业、微观机构层面,都存在着民营银行发展的良好机遇。在当前形势下,民营银行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一系列合理的策略,顺势而为,必将取得长足发展。

在国务院出台的“国十条”、“金融30条”等一系列政策的保障下,我国金融体系运行良好,但金融改革的脚步不能停歇,不能因金融危机就否定金融改革的创新。建立和发展民营银行一直以来是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对于完善我国的金融体系具有重要的意义。民营银行具有清楚的产权结构,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的金融发展;民营银行以民间资本为主,对于启动民间投资,特别是利用我国充裕的民间资本改造一些问题机构,降低政府负担,化解金融风险是可取的途径。民营银行发展对推进我国金融体制的加快改革和满足市场需求具有双重作用,应根据不同地区经济、金融的现状,稳健推进民营银行的发展。

参考文献

[1]李振.我国民营银行的发展问题研究[D].苏州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8.

[2]俞技峰.小额贷款公司:民营银行的摇篮[J].特别策划,2008,(15).

第6篇

民营银行是为民营企业提供资金支持和服务的银行,简单来说就是“民营性质的银行”,主要由民间资本控股组成,也就是国家不参与控股的股份有限公司。建立民营银行的主要原因就是为了改变当下银行业垄断的现象,为社会提供更方便的金融服务。只有改变中国商业银行的国有垄断局面,才可能实现金融机构的多元发展。国有银行与民营银行有两点明显的差别:一是私营性,这是由民营银行产权结构决定的,主要是非公经济,同时这也是民营银行能够最大限度地防止政府干预行为的发生的主要原因;二自主程度的不同,民营银行的经营管理权,在人事管理问题上不会受到外界干预,完全由银行自主决定,而国有银行受到政府部门的直接干预。与国有银行相比较,民营银行不但能够满足一般中小企业的融资和居民的储蓄需求,同时它提供更多的服务供居民选择,改善了国有商业银行在我国的垄断局面,对银行业起到了促进作用,对银行业整体的服务水平、服务质量以及工作效率有很大的推动作用。

2民营银行的发展困难

(1)增资扩股难度大。民间银行是由民间资本控股而成,且试点大多在经济发展相对落后或偏远的地区,由于当地居民收入水平较低且企业的数量少、规模小,更加大了民营银行增资扩股的难度。在加上与控股的民营企业有许多的关联交易,一旦企业产生经济问题,民营银行也会相应的受到影响。

(2)金融服务水平低。与大型国有商业银行相比,民营银行社会知名度低、网点少,业务简单,直接导致它对社会存款的吸引力小,因此民营银行业务量小,盈利能力弱化,可持续发展也会受到限制。民营银行是以为小微企业提供金融服务为主要目标的金融机构,但在实际运行过程中,会出现“钱不够”的现象,控股的民企自身经营都存在资金问题,在资产负债率较高的情况下,民营银行的目标很难实现。

(3)市场准入要求高。高风险往往伴随着高利润,银行破产可能引起整个行业的动荡,因此,民营银行的安全性必然成为首要问题,严格限制市场准入是审批民营银行的必然要求。我国银监会对民营银行的审批要求严格,主要为了防止出现投机现象,同时控制民营银行数量。投机现象容易破坏金融机制,出现道德风险,对银行数量的控制主要防止数量过多的导致的效率低下以及恶性竞争现象的出现。

(4)服务手段单一。我国民营银行近几年才开始发展起来,因此不论是资金还是市场能力都很有限,尤其是对于市场风险的应变能力与大银行相比处于劣势。大多数的民营银行由于各种限制一般只开设一个网点,使民营银行的业务开拓受到极大的阻碍。

(5)内部管理问题。民营银行的资本主要来自民间企业,但这也出现了一个现象,民营银行成为“自家的银行”或者“个人的银行”,一些企业在管理民营银行的过程中,理所应当的认为可以优先享受控股的民营银行的金融服务,例如“优先贷款权”等要求,这种现象的发生不利于银行长期稳健的发展。

3我国民营银行的经营发展对策

(1)扩大入股面,使银行成为贷款人自己的银行。民营银行在吸收资金的过程中,可以通过选择一些优质客户进行入股,不但增加量银行资本,也加强了贷款人与银行之间的联系。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扩大资金来源。

(2)实行存款保险制度。民营银行由于缺乏国家担保,信用风险会相对较高,在这种情况下,为了保障存款人的利益,有必要实行存款保险制度。建议民营银行设立存款保险准备金,以防止当银行的流动资本出现问题时给客户造成损失,这种做法不仅能够保证银行的正常运行,维护银行信誉,同时增强客户对银行的信任和信心。

(3)优惠法定存款准备金率。民营银行现处在发展的初级阶段,不论是组织结构或者资金成本都存在很多问题。从平衡整个经济环境的角度来说,国家应给予更多的准备金优惠政策以减轻民营银行成本负担,在国务院的《关于民营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小额贷款公司有关政策的通知》(银发138号)中规定,“民营银行的存款准备金率比照农村信用社执行”,这大大的减少了民营银行的资金压力,为民营银行保留了更多的资金成本,提供了更多的机会,这也是政府通过经济手段帮助扶持民营银行的活动。

(4)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民营银行要坚持实行多元化经营,积极开拓中间业务,例如开办个人理财、、租赁、保管、担保和信息咨询等业务,来满足多元化金融服务需求;充分学习和借鉴其他银行的金融技术、金融产品、金融工具和金融服务,在学习的过程中完善自身,提高民营银行的综合实力,提升核心竞争力,促进各项业务的共同发展。“存贷汇”这三项业务不论是传统银行还是民营银行都不会改变,民营银行更多的是对支付手段进行调整,深圳的前海微众银行推出的首个产品属于互联网金融服务。

(5)从内部来说,为了加强内部控制,建议建立一套考评机制,不仅加强管理,更能减少失误和风险,从外部来说,要坚持从“三查”出发,确立严格的审贷分离制度;在各个角度加强金融风险防范,一定程度上禁止大额贷款,以保证当银行的资金出现问题的情况下,管理者能够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保证客户的财产安全。在银行内部建立授权授信相关制度,做好审计工作,加强安全保卫工作,对内部审计加强监督,健全的内外部安全经营环境。

(6)建立市场推出机制。民营银行的风险相对较大,建立合理的退出机制有利于保证金融环境的稳定,但是民营银行的市场退出机制应该取决于市场的要求。民营银行在经营不善的情况下,可以自行选择重组,兼并或者关闭,但不论选择哪种方式,都要切实保证存款人的利益,同时,还要防止由于道德风险而产生的金融风险。

作者:李雅文 单位:大连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参考文献:

[1]刘若敏.我国民营银行发展研究[J].神州,2013,12(12)

第7篇

什么是民营银行,我们需要什么样的民营银行,如何发展我国的民营银行是近年来全社会比较关注的焦点问题。由于分析问题的角度不同、出发点不同,不同的学者在有关民营银行的一些关键问题上依然存在较大分歧。对这些分歧如果不能形成大致统一的看法,尤其是政策当局如果对一些关键性的问题不能形成正确认识的话,中国民营银行的发展就有可能走弯路。为此,本文也想就民营银行的有关问题谈点看法。

一、民营银行的界定

究竟什么是民营银行,这是民营银行争论的首要问题。目前学术界对民营银行定义大致可分为产权结构论、资产结构论和治理结构论三类。产权结构论认为由民间资本控股的就是民营银行;资产结构论认为民营银行是主要为民营企业提供资金支持和服务的银行;治理结构论则认为凡是采用市场化运作的银行就是民营银行。这三个定义都是从一个侧面罗列了民营银行的特征,但未能对民营银行的本质特征形成全面的认识。产权结构、治理结构和资产结构是相互作用、彼此具有内在联系的统一体。有什么样的产权结构,就会有与之相适应的治理结构,有什么样的治理结构,就有由此决定的资产结构。对民营银行我们不能强调三者中的一个方面而忽视其内在联系。我认为,民营银行是由民有、民治、民责、民益四者构成的统一体。对这四者的任一偏离都将是不完善的。所谓民有,就是指银行的产权属于民间投资者;所谓民治,就是指由民间投资者决定公司的治理;所谓民责,就是指民间投资者对银行的经营成败负全责;所谓民益,就是指导银行经营的利益按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分配。因此,我认为所谓民营银行就是由民间资本所控制与经营的,权、责、利统一的现代金融企业。

在这里,我们要特别强调:1.民营银行是金融企业,而不是一般的企业。金融企业区别于一般企业的最大特征就是它是一个高风险的、公共性的企业。所谓高风险是因为它直接涉及金钱的借贷,而借贷的基础是信用,而信用具有天然的脆弱性。信用关系的中断会给银行带来巨大的损失。所谓公共性是指金融业的影响是外溢性的,会波及全社会。因此,对待金融企业要有特别的管制措施,这些措施较之一般企业更严更苛刻。2.民营银行又是一般企业。把银行理解为特殊行业的同时不能忽视了银行的企业属性。企业属性就是指从事银行业务也是一种商业行为,追求的是盈利,但也面临着失败的风险。3.当今世界各国都没有找到有效处理好银行业既是特殊企业又是一般企业的办法。在强调“特殊性”时,容易采取银行国有的办法;在强调一般性时,又对银行进行私有化改造。有的国家虽然坚持银行私有化的道路,但采取的各种相关政策措施又无形中将私有银行的经营约束条件软化了,变成利益上、治理上、产权上是民有,但实质上的经营成本又透过政府救助而外化给了社会,致使银行体系始终逃脱不了“周期性失败”的困扰。如美国,每隔十来年时间就要来一次银行危机。

中国的银行业走的是一条国有化的道路。现在这条道路已经走到了尽头,对现有银行体系进行民营化改造的呼声也随之而起。在这个时候,我们要特别冷静地回顾和反思各国银行业的发展历程,深刻认识民营银行在发展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找出原因,寻求对策,真正走出一条既符合世界银行业发展大势,又符合中国国情的民营银行发展之路。

二、中国民营银行业的发展必须认真考虑如何避免世界各国银行业发展过程中所面临的三大共同问题

当今世界各国银行业的发展过程中都面临着三个共同的问题:

一是银行无论私有、公有,都存在一个经营失败成本外化,最终用纳税人的钱救助的问题。

在严格意义的市场经济下,对经营失败的银行最直接简单的处置办法就是破产清算,由股东、存款人按照“谁受益谁承担”的原则来承担破产的损失,无需动用政府的财政资金补贴,纳税人几乎不用付出任何代价。这既符合优胜劣汰的市场原则,又可以促进监管的效率,防范因政府财政性救助而引起的道德风险。然而,实际的情况并没有那么简单。因为银行业所具有的公共性、外部性等特征决定了银行风险极易在行业之间相互传导,产生共振,银行的倒闭会引起社会公众信心危机,进而会冲击金融体系和经济体系,给整个社会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所以大多数国家的银行监管机构不会对银行倒闭坐视不管,都或明或暗充当“最后贷款人”角色,结果是银行经营失败的损失导致了政府的准财政赤字,

而这些损失最终以高税率或增发货币形式落在全体纳税人的身上。

在20世纪80年代世界范围爆发的银行危机中,各国政府都无‘例外地付出了昂贵的处置成本。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1998年对部分国家银行危机的成本统计分析表明,银行危机爆发后重组银行的成本,包括直接由政府注入银行的资金、信贷、债券等财政成本和类似汇率补贴一类的准财政补贴,在有的国家金融危机的处置成本占到GDP的40%以上,不良贷款占贷款总额的30%以上。如90年代初处于政治经济转型期的匈牙利,政府推动对国有银行的集中整顿来解决银行业危机,在财政预算中为冲销银行不良贷款而单列了一块预算。据统计,1993,至1998年,匈牙利政府为重整企业和银行债务以及对银行注资,发行了3600亿福林(约合39亿美元)的20年期低息政府债券,约占当时国民生产总值的10%,仅此项产生的利息支出在1994年就占CDP的1.2%,占财政支出的3.5%。即使在以市场为基础、高度私有化的美国,银行系统几乎全属于私人所有,但大量的银行损失仍要靠预算拨款,或在财政担保下向保险基金借款来进行融资。在1981年到1991年间,美国有超过1400家储蓄机构和1300家银行破产倒闭。这次储蓄机构危机的成本在3150亿美元到5000亿美元之间,重组信托公司(BTC)到1991年底为止收购了3570亿美元的不良资产,处置了其中的2280亿美元的资产,而美国政府为此支付了超过1200亿美元的财政资金。

我国实行的是隐性存款保险机制,对存款人的保护事实上超过任何发达国家。从90年代至今在对为数不多的金融机构实施市场退出中,无论采取行政关闭,还是业务托管、或是并购重组,破产金融机构的债务清偿都由国家一家承担,个人债务全额兑付,有些甚至单位债务也全额兑付,有的充其量停息延期兑付。据估算,我国为此而付出的处置成本也不少于千亿。

在我国发展民营银行一开始就要考虑如何防止其经营失败的成本外化问题。从理论上来说,按权利义务对称的原则经营失败成本要由股东、债权人承担,不能转嫁给政府。事实上,这很难做到。而民营银行与以国家信用为基础的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相比,其经营的风险性相对突出,从一开始就处于不公平的竞争地位,即使放手让这些新生金融力量发展,在可以预见的将来存在部分机构要失败的问题。特别是1998年“广信破产事件”和海南发展银行被行政关闭事件,以及1998—2000年间对各地城市信用社(城市商业银行的前身)的清理与重组,打破了我国银行不会破产的“神话”。这些事件令社会公众对包括民营银行在内的非国有银行的预期和信心发生动摇。相比之下,国有银行不仅获得了2700亿元的特别国债用以补充自有资本金,以及国家财政直接核销巨额呆坏账准备金,而且通过成立资产管理公司剥离了总额达1.3万亿元的不良资产。这使人们形成了国有银行“太大不宜倒”的固定预期,使全社会金融资源进一步向国有银行转移。统计数据表明,从90年代初到90年代末,相对于国家银行体系(包括四大银行和三大政策性银行),非国有银行在我国年度新增贷款中所占的比例不升反降,说明非国有银行部门的发展不是加快了,而是放慢了。而且金融市场稍有风吹草动,存款就会向大银行搬家,民营银行将面临严重的流动性风险。这种状况的存在对民营银行的健康发展极为不利,对维系整个金融市场的稳定也不利。

因此,要推进民营银行的发展,首先就要考虑如何科学构筑隔离金融风险的“防火墙”,建立市场化的风险分散、转移和补偿机制,有效防止金融机构失败风险外化和扩大,降低全局性风险发生的概率,维系金融体系安全稳定运行和解决公众信心问题,为民营银行的健康发展创造稳定良好的制度环境。

二是银行业对金融资源的控制可能引起公平与效率的矛盾。用公有制解决了公平性问题,却无法获得满意的效率;用私有制解决了效率问题但可能由此引发垄断而影响公平。

为了避免国有银行的低效和风险,近年来国际银行业发展的一个主要趋势是对国有银行及其整个银行体系进行私有化改造,放松金融管制,推行金融自由化政策。但这些国家的经验表明,随着金融市场的竞争加剧,必然会出现大量资金向少数几个金融集团集中的倾向,结果是银行业从国家垄断变为私人寡头的垄断。这种垄断破坏了在金融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大金融集团拥有操纵市场价格、控制市场信心的能力,金融市场上的信息处于高度的不对称状态。中小银行在不完全的市场竞争中无疑会处于劣势,金融市场失灵使金融资源的优化配置难以达到帕累托状态。

上个世纪80年代土耳其金融改革失败的经验告诉我们,在一个由少数银行所垄断的市场结构中,市场进入门坎的解除,若是新银行规模与数量不足以挑战既有银行的市场地位,则对整体市场结构与效率的影响是极为有限的。在金融改革之前,土耳其的银行业市场集中度较高,但在金融业的改革之后,银行业的集中度虽有所下降,但银行市场被改革前已有的主要银行,包括国有银行和少数具有垄断性市场势力的民营银行所垄断的格局事实上并未得到改变。国有银行,尽管经营和管理效率并不高,却仍然占居国内银行业市场的主导地位甚至垄断性地位;那些经营状况良好、具有一定市场份额的私营银行,同样相当程度上以其同政府的特殊关系来确保其市场地位,结果整个土耳其的银行业呈现为非充分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形成对新进入者的进入壁垒。外资或当地的新进入者进入土耳其银行业市场后,并未明显使当地的银行市场竞争加剧、效率提高,原因就在于当地的原有大银行规模巨大,某种程度上获得政府的支持或至少没有来自于政府的有效抑制;同时,垄断者之间利用垄断地位互相协调市场价格却并未受到制裁,使主要银行获取了高额利润;新进入者的规模不足,导致新进入者难以与原有的银行进行有效的竞争。而土耳其中央银行对于问题银行,特别是有一定规模的国有或私有银行,从来都只是采取政府资金支持而非清理整顿甚至让其倒闭退出的方法。正是由于土耳其银行体制中长期存在的市场失效问题和不彻底的金融改革,使得九十年代末的最新‘轮改革在仅仅推行了数年便遭受到银行危机的沉重打击。

伴随银行自由化、民营化而来的风险与激励扭曲问题,将使因提升竞争产生的整体效率变得不确定。由于国家管制放松,银行业进入壁垒的消除,导致银行特许价值(Fran·chiseValue)下降,在不完备的监管框架和隐含或明确的担保制度下,银行民营化极易造成道德风险。利润最大化的目标将驱使银行经营者更倾向于短期的高风险的投资活动,而且银行受少数大企业集团的控制产生大量的关联贷款,风险高度集中。很多国家在银行部门引入竞争机制和赋予银行自的同时却没有采取措施控制这些相反的激励,这一点成为金融自由化后发生金融危机的主要原因之一。如20世纪70年代和肋年代初,以阿根廷、智利、乌拉圭为代表,几乎所有欠发达国家商业银行都因为“过度借贷综合症”陷人了债务危机的泥潭。

事实上,有相当多的研究显示,金融业的开放和解除管制是一个值得国家追求的目标,但是由于任何开放在带来效率提升的同时,也都存在制造银行危机的风险,因此如何在开放进程上采取较佳的顺序和完善配套制度的安排,无疑是所有国家的金融监管当局必须严肃思考的课题。在我国要推进民营银行的发展,必须要对现有银行体系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革,努力完善市场结构,采取有力措施限制垄断、促进有序竞争,纠正市场失灵的问题。同时必须强调监管制度的建设和强化市场纪律,建立银行民营化所必需的监管框架,有效控制其过度冒险行为,实施审慎监管。从这个意义上说,我国民营银行的发展应当是一个渐进的过程。

三是银行业的风险如何有效地动态监管,及时化解潜在风险的问题。

金融监管的第一目标是维护存款人利益,而危及存款人利益的唯一因素就是银行所面临的各种各样的风险。只有控制住这些风险,金融监管的目标才能实现。金融风险发现得越早,处置得越及时,金融机构遭受的损失越少,风险处理成本越低。但银行风险的积累是由宏观微观多种因素综合作用形成的,风险识别的困难制约了监管者控制银行承担过度风险的能力。国际经验表明,金融监管者在控制状况已恶化的问题银行的风险方面很成功,但在处理表面上健康的银行方面,效果却不理想。因为当这些银行偿付能力充足,所从事的风险投资仍有利可图时,监管者对这些银行的风险行为很难控制。从可接受的风险收益比例、创新和其它合适的行为中识别出风险是有一定难度的。而且在经济高速增长时期,随着经济的持续扩张,银行的风险往往被掩盖。在危机发生之前,银行中的问题往往不能充分显露出来,象资本金充足率、坏帐比例等重要指标,并不会在危机发生前就表现出明显的不正常变动。随着经济增长的减缓甚至衰退,银行中的问题迅速暴露出来,及致倒闭并危害其他银行。特别是在经济出现泡沫的情况下,银行贷款中的泡沫随之膨胀并在经济形势逆转时迅速破灭,其所带来的结果不仅仅是个别银行的倒闭,而是整个银行系统的不稳定甚至危机。

美国80年代早期曾因现场监管的削弱,对金融机构的问题没能及时发现,发现了的,又因资金不足、措施不当等多方面原因没有及时有效地处置,因而付出了失败机构增加,处置成本加大的代价。如在处置储贷机构危机时,美国联邦储贷保险公司允许大量实际已经破产的储贷机构长期维持经营,指望它们有机会降低风险、纠正不足,但实践证明这样做的结果反而使处置成本从1982年的1000亿美元增加到80年代末的3150亿美元。从我国的情况来看,提前发现风险,及时处置风险都是我们的薄弱环节。尤其是在及时处置方面,很多时候受资金、政策及其它方面的制约而无法采取有效措施,使本已相当严重的问题久拖难决。对此,极有必要完善风险处置的相关配套政策,为及时处置风险创造条件。否则,金融风险愈积愈大,处置成本会愈来愈高。

三、20世纪80—90年代兴起的银行热给我国民营银行的发展带来了深刻的启示

我国虽未有明确政策允许民间资本办金融,但事实上,上个世纪80年代初许多新设立的金融机构是直接或间接地受控于民间资本。因此,民间银行在我国已不是要不要的问题,而是已经存在,如何让其健康发展、扩大功能作用的问题。为此,我们有必要分析一下我国民营银行发展的曲折历程,进一步明确下一步民营银行的发展道路。

自1979年以来,我国的金融改革的一个很重要的内容就是发展各种金融机构。在全民办公司、层层办金融的热潮中,出现了大批的城市信用社、农村基金会和信托公司,如城市信用社鼎盛时期多达5000余家。在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之后,这一大批基层金融机构多数出现了严重的经营风险问题,甚至演变成支付危机,国家不得不下大力气进行治理整顿,付出沉重的代价。例如广东曾关闭了2000多家基层金融机构,政府被迫拿出380多亿元用以兑付信托公司和所属证券部、城市信用社、农村基金会遗留下的“窟窿”。

这些金融机构为什么失败呢?原因可以归结为多个方面,但其中最主要的两个原因值得我们高度重视。

一是没有对金融机构形成正确的认识。只把它看成是融资实体,没有将它看成是“自私的营利”主体。相当一批金融机构形成了内部人控制,变成了违规经营的载体。例如出资人与经营者没有分开,许多信用社变成家族式机构,把信用社当作圈钱的机构,高息揽存、违规拆借,大量的贷款变成呆账、坏账。以海南为例。从1988年至1997年,海南共有34家城市信用社、近10家信托公司。这些城市信用社和信托公司都是以支持建设海南特区为名建立起来的。由于批准时就是基于“多个机构多个融资渠道”的指导思想,而没有在监管上按照以风险为核心,将其视同求利机构进行严格监管,因此这些机构都普遍存在内部人控制,把大量贷款投入到自己的关联公司或股东企业,连本带利长期不还,而是反复借新还旧。资产质量差,债权债务关系混乱,是这些金融机构普遍存在的问题。1997年,由于海南经济形势的变化,这些金融机构全面陷入困境。1997年5月受海口人民城市信用社主任携款潜逃案件的影响,该社储户产生恐慌心理而挤兑存款。继而琼山金海城市信用社由于股东大量贷款不还引起支付危机,随后波及全省十几家城市信用社,引发海南省城市信用社较大面积的支付危机,人民银行被迫进行清理整顿。在清理整顿中,由信托公司组建而成的海南发展银行,又由于组建不久陷入经营困难,人民银行即使提供了近四十亿元再贷款也不能维持其清偿支付能力,市民突击挤提储蓄的恐慌风潮日益扩大,最后甚至到了每个储户一天只能取到100元现钞的地步,最后在1998年6月海南发展银行也被迫关闭。海南的这段历史告诉我们:民间资本介入银行,它就是为了赚钱。这个动机是我们立法的基础,更是我们监管的基础,切莫为了融资和效率的需要去鼓励民营银行。

二是既然民间资本办银行是为了盈利,就要围绕这个动机去明确产权、明确责任。而我们的金融机构都恰恰违背了这一条,导致大家都是银行的主人,却没有人对银行的失败承担责任。这中间涉及产权问题。而产权问题的核心本质是权、责、利的严格对称和内在

统一。中外金融机构之所以大面积经营失败,关键在于失败的成本可以外化给社会,金融机构相当于软预算约束,因此经营不善、出现大量不良资产就成了众多金融机构的必然结果。因此我们认为,向民间资本放开金融领域,并不是一蹴而就的事,为了保证其健康发展,有关制度的配套性改革是必要的。

一是谨防政府过多的干预。政企分开,产权明晰,这是民间金融业实现自主经营,自我约束的必要条件,也是民营银行的核心竞争力。因此,如何保证民营金融机构能顶住部分政府部门的强制干预,为它们创造一个宽松的金融环境,是首要的难题。

二是要在完善法律基础上,按市场化原则,严格依法准人与退出。只有这样金融机构才会真正优胜劣汰,才能堵住其向社会转移失败风险的渠道,硬化预算约束,才能迫使民营银行选择高素质的经营者,并且努力审慎经营。同时可以改变央行监管的被动局面,降低监管成本与风险,提高监管的有效性。

三是要尽快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新的金融稳定机制,及时对出现严重问题、破产或濒于破产的金融机构进行处置。同时要转变控制金融风险的思路,从千方百计不惜成本防止金融机构破产转向允许破产,隔离破产事件,控制破产事件的影响扩大。即按市场原则处置金融风险,通过允许金融机构破产和控制单个金融机构破产的外在影响来实现维护整个金融体系的稳定和尊重市场纪律的目的。

四、发展我国的民营银行必须正确处理好的三个关系

一是现有银行体系的改造与民营银行的新建问题。

我国银行体制在经历了近二十年的改革后,虽然形成了包括国有银行、股份制银行、地方性商业银行在内的多层次、多种形式的银行业格局,但总体上银行业的集中度仍然很高,近70%的存、贷款增量仍然被国有和国有控股银行所掌握,按照洛桑国际管理学院的竞争力指标(IMD)来衡量,我国金融体系的效率仍然是所有产业部门中最低的部门之一。上述20世纪80—90年代我国银行业对民间资本开放的政策目标之一就是通过引入体制外竞争,用外部压力推动国有银行内部运行机制的转变和优化,遵循的是增量改革的思路。事实证明,这种改革模式的成效并不明显,虽然对中国金融改革的深化能起到积极的作用,但却无法担当金融改革的大任。国有银行垄断下的低效和市场失灵的问题并没有得到很好解决,系统内积聚的风险越来越大。而且由于面临制度上的歧视和经营网点少的限制,民营银行在存款市场和结算市场上相对于国有银行的绝对垄断地位而言注定竞争力不足,会重复走上低效运作的老路。因此从现实的角度出发,除了要适当进行新建民营银行的增量改革外,同时更重要的是要在“存量改革”上多下功夫,对现有银行体系进行彻底改造,推行银政分开和国有银行的股份化改革。要把国有银行的股份制改革与民营资本的进入结合起来,充分发挥民间资本在银行所有权和经营管理中的核心作用,让民营资本在股份制银行中占有相当比重,最终实现国有银行业的民营化。

二是存款保险制度与市场约束硬化的问题。

存款保险制度有隐性和显性。无论哪种,都存在道德风险加剧、市场约束软化的问题。尤其是隐性存款保险制度,其弊端大于显性存款保险制度。目前我国实行的是隐性存款保险制度,覆盖面广,不但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因“大而不倒”享受政府对其存款的隐性担保,其他小型金融机构的存款人也无存款损失之虞。这种制度的弊端是:一是在个别银行出现支付危机时,中央银行通常采取返还存款准备金或者提供再贷款以增加银行额外的支付手段。这部分额外的货币投放事前并未打人货币投放计划之中,因而容易导致通货膨胀压力的积累,干扰货币政策的实施。二是随机性大。事先没有规则,中央银行、金融机构、政府、股东、债权人、债务人等相关利益主体各自到底应履行何种职责、承担何种义务不明隙。问题出现后,到底如何解决取决于各方的博奕能力,因此时间长,结果难以预期。三是极易引发道德风险。银行往往会热衷于短期投机甚至恶意经营,造成资源的错配,最后将风险转嫁给政府了事。同时激励了存款人只关心利率高低,不问金融机构信誉好坏,听任银行承担过度的风险。四是中央银行的救助能力也有限度,不可能对所有危机银行都进行援助,是否援助取决于中央银行关于银行支付力的判断和稳定金融的考虑,通常会对陷入困境的大银行会不遗余力地进行救助,而中小银行受保护程度会降低,影响社会公众对中小银行的信心。

在民营银行发展的起步阶段,建立一个什么样的存款保险制度,使之在更规范、有效和及时地处置出现严重问题的金融机构,更规范和公平地对存款人实施保护和保护金融体系稳定运行方面发挥积极作用的同时,又能有效地防范道德风险、强化市场规律对金融机构和存款人的行为约束是十分重要的。对此,我认为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要坚持这样几条原则:(1)要从隐性变为显性;(2)要按照商业化原则由各金融机构出资;(3)要实行限额保险;(4)对各金融机构的救助成本要在各受益金融机构之间分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