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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逐步提升,社会资源综合应用率也逐步提升,电力资源是社会发展的主要动力来源。实现我国社会发展的资源综合应用率提升,不仅要实现电力输送的技术在发展中逐步完善,同时也要实施企业发展的风险分析,实施合理有效地应对措施,可以激发电力企业的发展潜力,提升资源的综合应用率。
一、电力企业管理中的法律风险以及合同管理的问题
1.合同管理严密性低
电力企业管理中的法律风险,是现代电力企业管理的主要构成部分,我国电力企业的法律风险在于,企业经营中的法律适应制度不完善,企业发展的法律规范性不足,导致企业内部法律资源综合应用效果性降低,使电力企业管理的严密性降低,从我国现代电力企业法律管理的角度进行分析,企业内部管理中,合同管理问题较为突出[1],例如:电力企业管理中,对企业发展的资源供应中,电力资源的质量管理标准不明确,缺乏合理有效的管理保障,是现代社会发展的资源结构体系中的资源应用作用不同,电力企业中一旦出现相应的资源质量问题,由于企业合同管理的信息不明确,其资源的综合应用效果受到影响;其次,电力企业管理的经济管理合同问题较为突出,企业重视发展中各个部门之间的相互性关联,忽略了企业经济运行中的资源传输的保障,从而使现代企业的资源管理带来了后期管理上的不足。出现电力企业管理的定金与付款之间的平衡性较低,企业发展的资源具有不同的资源经营的经济制度作为衡量的主要依据,从而出现电力企业发展的资源购买中,卖方以多种理由对电力企业的购买交易进行诋毁,企业处于财货两空的状态,为我国现代电力企业管理带来了发展的实际参考意见。
2.合同执行能力差
现代电力企业法律风险管理中的问题,在于企业发展中的合同执行力较差,电力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是由于企业签订合同与企业发展中的整体资源结构的合同并没有起到任何作用[2],合同内容与企业实际交易的内容完全相脱离,在实际中发挥其管理作用性较低,例如:电力企业实施企业发电的资源管理结构更完善的制度管理中,管理期限和实际分析的作用性较低,容易出现电力企业管理的资本结构综合分析的合同管理实际作用,与现代企业内部资本分配控制的作用性较低,一旦现代企业经营发展中的资源管理作用性降低,企业经营的整体资源管理具有更全面的资源的利益受到严重的损失,同时,系统各部分的资源应用率的处理与现代社会企业的实际应用的效果性较低,合同双方在实际管理中,容易出现企业经营的资本或者财务上的应用纠缠不清,是现代电力企业管理中的法律风险的主要方面。
3.经济赔偿管理不明确
现代电力企业管理的法律管理风险上,资源综合应用的结构中,经济赔偿管理不明确,也是电力企业管理的法律风险,电力企业是社会资源分配的部分,实现现代企业经营管理的整体分配空间格局性中,仅仅对电力企业管理的电力供应。资源购买等方面进行相关记录[3],而电力企业管理在合同管理法律中,处于被动的法律管理地位,一旦电力企业管理在市场经营中处于被动经营地位,电力企业管理的经济收益也会被动,社会资源管理结构的经济来源保障性较低,为我国现代电力企业的发展带来了较大的发展冲击。
二、应对电力企业管理中的法律风险以及合同管理的措施
1.企业合同管理严密增强
实现现代电力企业管理的风险意识全面性开展,实现现代电力企业资源开发与综合性应用上完善。一方面,企业合同法管理严密性增加,需要实施电力企业管理质量上的全面性提升,电力企业对材料购买,电力输送交易中遇到的问题,进行电力资源的综合分析[4],例如:在现代电力企业管理中,实施社会管理各部分的资源传输具有相应的合同条例作保障,实现现代电力企业管理经营中资源具有完善的信息传输结构,对电力企业管理的各个方面的法律制度进行完善,发挥电力系统资源的综合开发与全面性应用,降低电力企业法律风险管理合同中的实际应用作用;其次,电力企业法律风险管理的资源管理体系中,经济管理作为电力企业法律风险管理电费主要部分,实施现代企业经营中,多种经营结构的经济分析,具有相对完善的发展管理依据,从而实现我国现代企业经营的资源开发与应用的资源传输的法律保护作用性更强,例如:我国现代电力企业法律风险管理,依据企业电力输送的范围,制定企业经营中定金与违约赔偿之间的关联,发挥合同在现代电力企业法律风险管理中的控制作用,减小企业发展中经济利益的直接损失,一旦电力企业发展中存在管理违约的情况,可以依据合同中的相关规定,保障电力企业的经营发展的基本效率,实现现代社会发展中电力企业资源应用率与资源发展结构之间的相互均衡,从而满足了现代资源的发展需求。
2.合同的实际效率性提升
打破电力企业管理中的法律风险问题,发挥电力企业风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实现现代电力企业管理中的合同管理具有相应的管理依据,一方面,避免电力企业管理中的法律风险中存在企业合同管理内容脱离实际管理需要相应经营问题与喜爱企业经营中的管理法律合同在现代企业经营发展中的实际性作用,从而进一步发挥企业资本管理中的法律管理作用,例如:实施现代企业经营的资源管理的合同中[5],增加相应的实际法律管理的制度,实现企业合同与社会发展的需求相适应,发挥电力企业经营的资源分配中发挥相应的管理控制作用;另一方面,现代电力企业经营的合同应用,必须实施现代企业经营的资源分配的结构规划的合同管理的内容明确,例如:企业处于哪一种状态,其经营的资本控制与资源结构的相互均衡,发挥其经营的内部资源分析,优化我国现代电力企业的经营发展的资源保障,逐步推进整体企业经营的合同发挥其内在性管理作用,避免现代电力企业法律风险管理的合同应用的实际结构作用性得到综合性发挥,降低电力企业法律风险的构成部分。或者,电力企业法律风险管理的合同管理在企业规定的合理时间范围内,同时实施现代企业经营的资源管理,对企业的经营发展的资源分配的合同作为主要参考依据,及时对合同中存在的管理不足进行法律系统的信息弥补。
3.经济赔偿管理不明确
发挥法律管理在现代电力企业管理中的作用,应用合同,实施企业经营管理的赔偿经济制度逐步完善,一方面,企业维护自身经济利益,结合企业经营的资源应用的基本结构需求,实施电力企业法律实施的资源管理的经济效益收益符合市场经济公平易的发展需求,逐步优化现代企业的经营发展的资本结构,实施现代企业发展的经济管理在合同中具有直接性体现,例如:电力企业可以和现代企业经营的资本管理与整体经营结构上的相互关联,从而逐步优化电力企业的资源综合性资本经营分布保障,依据我国国家合同法,对企业经营中存在合作双方的经营资本转让或者企业合作中,需要履行的经营权利和包含的经营利益,现代企业经营的资源管理发挥着相应的资本分析控制作用,为电力企业的收益保障提供了更加有力的经营发展保障。
4.内部资源应用作用低
实现现代电力企业法律管理风险降低,保障企业经营收益及合同管理的风险性降低,也要发挥企业内部资源管理的作用,企业内部依据我国商业经营法律和合同法作为企业经济管理资本的主要来源,完善现代企业经营的资源分析,例如:某电力企业的资本管理具有相应的经营保障,实施企业内部交易的资本管理格局的完善,按照不同风险进行电力企业的经济资本的风险控制,合理及时的实现现代电力企业的经营发展的合同管理与企业内部经济资本规划之间存在着必然性关联,逐步拓展现代企业经营资源的全面发挥保障作用。
三、结论
电力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是实现我国现代电力企业资源供应与资源结构综合性优化发展的必然性要求。结合电力企业管理现展实际,实现电力企业管理的资源综合利用率的全面性提高,实现我国电力企业管理发展的内部结构逐步完善,引导现代社会电力供应管理而机构体系的创新发展与探究。
参考文献
[1]陈洁荣.如何规避电力企业合同管理中常见的法律风险[J].企业科技与发展,2013,(4):47-49.
[2]宋常青.电力企业管理中的法律风险以及合同管理对策分析[J].法制与社会,2013,(8):208-209.
[3]李志立.浅议电力企业管理中的法律风险及合同管理对策[J].现代经济信息,2016,(11):329.
[4]唐小媛.电力企业合同管理中的法律风险防范研究[J].低碳世界,2016,(28):146-147.
(一)影响合同管理的外部因素
并非所有的法律风险都可以防范,比如在自身条件限制和外界因素的制约下。合同法律风险的规避需要采取下列措施,在不同的层面展开。首先,资源的稀缺程度对于合同风险的影响。合同标的无论是资金、产品还是服务,都是资源。在任何时代,掌握着合同交易的稀缺资源必定在合同中处于优势地位,可以迫使处于劣势地位的交易方接受相对苛刻的条件,从而获得最大利益。其次,获得成本、交易安全等对交易的影响。只有在交易中处于优势地位才能全面控制法律风险,而获得成本与交易安全等方面的优势,在不掌握稀缺资源的情况下,通过只在稀缺资源的方式增强优势,从而使合同交易方处于优势地位,以便控制法律风险。
(二)合同生效前法律风险管理
基于合同法以及其他的法律规定,即使合同没有成立,在合同谈判中的不当行为同样会导致民事责任,对于合同交易双方这些风险的规避,就必须建立在合同生效前法律风险规避的基础上。1.对要约承诺的应对要约与承诺是合同成立之前的关键步骤,要约是合同成立的前提,当卖家发出要约,买家接受卖方的要约内容,则合同成立。而卖方在买方承诺后毁约,则要承担违约责任。2.交易安全的相关事项在交易安全方面,除了考虑通过合同锁定交易内容、方式、平台、问题的处理以外,还有考虑条款以外其他因素对交易安全的影响。主要方式有:①通过尽职调查分析等手段,选择实力良好的交易对象;②由交易对方或者第三方提供担保,直到合同履行完毕;③约定后履行义务等等。当上述的方法无法确保交易安全时,应采用资信调查的方式。资信调查,是要知晓交易方的详细信息,然后再根据所掌握的情况,做出选择进行交易即对方应当具有履行能力和较好的商业信誉。②3.避免签署效力待定的合同效力待定的合同是一种存在缺陷的合同,这种缺陷不直接导致合同无效,但是合同存在无效的可能性,因此可能影响到交易安全以及合同主体签订合同时的可预测性,妨碍交易的及时合法取得。针对效力待定的合同,要求律师在操作过程中,加强对对方的行为能力、权限等方面进行彻底详尽的审查。尽量避免因不详尽的审查而出现效力待定合同,造成委托方利益受损。③4.慎对缔约过失责任在合同尚未签订之前是不可能存在违约责任,因为违约责任是建立在合同成立的基础之上,但是出现缔约过失责任却是可能的。合同谈判中,虽然交易双方尚未签订合同,不存在违约责任确极有可能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我国合同法中规定,以下情况需要交易一方或者双方承担缔约过失责任:①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事项或者重要内容;②假借订立合同的借口,恶意进行磋商;③其他有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三)合同生效后的法律风险管理
1.代位权和撤销权代位权和撤销权的设立均是为了保护合同债权人在债务人违反合同项下之义务时采取的自我救济与自我保护措施,由于这些权力的行使超出常规的权利义务范围,因为对其行使法律进行了相对严格的限制。④此处对限制不再多做赘述。代位权和撤销权的行使虽然受到诸多客观条件的限制,但是对于合同法律风险控制如果没有涉及这两个领域,则仍然属于未将权利用尽。而这两项权利又是非常适合合同履行阶段的动态法律风险管理,对于债务人以消极或者积极的方式规避债务的行为起到很好的防范作用。2.随附义务与合同随附义务是指在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都不很具体的情况下,为了维护交易对方的利益,依照一般社会交易观念和诚实信用原则而应该承担的义务。由于合同的性质、目的交易习惯基本上都属于主观标准,随附义务具有极大的不确定性,而且不同性质的合同其随附义务也不尽相同,除了合同法总则规定了随附义务之外,其还散见于合同分则中的各种有名合同规定当中。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就需要经常查阅各种法律规定以及行政法规,以分清主合同义务和从合同义务,避免由于过失而没有履行应尽义务。在此同时,律师应该将随附义务转化成主合同义务,以规避合同实施过程中的法律风险。⑤
二、结语
关键词合同管理法律风险管理风险防范
一、企业合同管理中的法律风险管理对象
(一)合同签订前的法律风险
企业合同签订之前面临的法律风险主要包括三类。第一,主动权丧失。即合同内容的制定完全交由对方负责。对方在设计合同条款时,必然会从自身利益出发,以达到自身利益最大化为目标进行合同的制定。企业丧失起草合同的权利,无法对自身利益起到保护作用。第二,恶意竞争风险。市场竞争愈演愈烈,某些企业为成功获取合作机会,不惜以窃取合作方信息为手段,公平竞争无法实现。第三,信用审核不足。企业在签订合同之前,对合作方的合同执行能力、信誉程度等未做足够的了解,或受到恶意蒙蔽,在签订合同后,因对方无法充分执行合同条款导致法律纠纷,损害企业经济利益。例如,合作方完全没有能力执行合同,合同被迫终止失去原本的法律效力,导致企业合作项目无法继续进行。
(二)合同签订中的法律风险
合同签订中的法律风险主要来自于合同内容方面,例如,合同条款设置不合理、具体名词存在争议、合同内容不完善等。合同条款对合作双方的权力和义务作出明确的规定,一般来讲,一份合规、合理的合同应包含明确的主体、具体价格、支付方式、品质标准、履行方式、时间限制、违约惩罚等项目,若某一项内容存在不完整性,当执行过程中涉及到相关事宜时,就会导致合同纠纷的发生。合作双方为维护自身利益各持己见,给法务人员带来较大的工作压力。除内容外,合同形式也涉及到较高的法律风险,一份形式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是不具备法律效力的。例如,企业未经招标就直接与合作方签订的合同,由于不符合我国招标法及市场经济管理办法,合同无效。
(三)合同履行中的法律风险
履行过程中面临的主要法律风险为合作方合同履行能力下降。激烈的市场竞争和复杂的市场环境使企业合同管理重要程度逐渐提升,同时也给各个企业的发展带来诸多影响因素,当合同方因经济能力、生产能力下降导致其无法依照合同条款要求完成约定时,会给另一方造成法律风险。如,合作方在融资过程中,因银行限制条件提升而无法正常贷款,导致生产经营活动因缺乏足够的资金中断,造成另一方的经济损失。另外一项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法律风险为合同变更风险。在履行过程中,合同主体变更导致原本责任和义务的转移,产生新的合作关系。但企业可能并不了解新合作方的合同履行能力信息,导致潜在风险的发生。在大型合作项目中,因合同条款多、执行期限长,不可避免会因实际情况变动带来合同变更需求,产生新的法律风险。
(四)纠纷处理中的法律风险
在确实产生合同纠纷后,企业因上诉时间延误或上诉方式不佳带来法律风险。例如,在诉讼过程中,因害怕打官司给企业带来过高的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而出现拖延现象;再比如企业法务人员能力不足、未邀请专业律师、自动放弃申辩权等不当的诉讼行为。企业权益的最后一道保护屏障未得到有效的利用,导致上诉失败,因合同纠纷导致的损失无法得到相应的补偿。
二、企业合同管理中的法律风险防范策略
(一)完善企业合同管理机制
1.设立内部法务部门
法律风险防范作为企业合同管理过程的工作重点,在组建合同管理组织时,可考虑设立企业内部法务部门,聘请专业的法律从业人员,专门负责法务事宜。若企业日常经营管理活动对法务工作的需求有限,考虑到人力资源配置经济性,可选择与法律咨询单位合作的方式,聘请专门的法律顾问,对企业合同进行法律风险把关。对法律顾问的工作状况进行监督,合同中很多潜在的法律风险是普通管理者无法发现的,要求法律顾问对合同中各类名词、内容、形式等进行全面的分析和判断,发现异议及时与企业相关人员进行沟通,以便在第一时间消除法律风险。从合同订立前的准备阶段开始,要求法务人员或法律顾问全程跟踪,从第三角度出发,对合同中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进行挖掘和监控。决策前,充分考虑法务人员给出的意见,并将法律风险纳入到合同可行性评价指标体系当中。在筛选合同管理人员时,应优先聘用那些既具备专业合同管理能力,又掌握一定法律知识的综合型人才,确保在合同管理过程中,能够对一些法律风险加以防范。
2.打造适当合同范本
企业合同形式、内容由企业属性决定,有关企业主营业务的合同涉及到更大的经济效益,如购销合同、资产转移合同等,作为合同管理的重点。其他合同,如房屋租赁,作为辅助类,要与主营业务合同相配合。依照企业实际需求,并参考国内外同行业合同设置经验,打造适应企业自身发展的合同范本,能够借助统一化、标准化的手段,确保合同的形式、结构、内容的合理性,能够提前避免一些法律风险的出现。范本中还应融入企业对过去合同管理工作的总结,尤其是以往产生纠纷,涉及到企业利益损失的内容点,加以改进和避免。
(二)执行主体信用调查制度
合同签订之前,对合同主体进行信用调查能够对合作方的执行能力、资金状况、信用水平等做全面的了解,结合合同内容客观评定其能够履行合同的程度,以免在后期执行过程中出现法律纠纷。企业可建立主体信用调查制度,广泛收集合作方资料,结合信息技术,打造主体信用数据库,促使该项合同管理法律风险方案策略能够长期、顺利执行。信用调点关注以下三项内容:第一,调查主体经济执行能力,包括对方注册资本、实际资本、公积金状况及其他形式资本持有情况。了解其生产厂房、设备、人员、技术、原材料等物资的保有量,评价对方生产能力和市场竞争实力,以此来断定其是否有足够的经济能力执行合同要求。第二,调查主体信用情况。信用情况可从主体经营发展历史中观测,了解其是否在以往经营过程中出现违约行为以及其他合作方给出的评价。最后,打造合作方管理信息化平台。将合作方及目标合作方信息录入到平台当中,广泛收集其相关资料,结合资料将合作方划分等级。例如,筛选以往合作过且合同执行情况良好的合作方作为优先合作对象,并将那些频繁出现违约行为、合同履行能力不足的客户列为避免合作对象。合作主体信用调查工作的开展可选用直接了解、将合作信息交由第三方部门调查或分析对方年检资料、纳税资料及审计资料的方式进行。
(三)合理转移合同法律风险
1.合同担保
合同担保制度的引入可有效确保企业各项交易活动的执行安全,签订及履行合同的过程中,结合自身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签订合同担保协议。协议中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通过合同担保合理转移法律风险。该方式的应用需要对对方提供担保物的市场价值做出准确的评估,并严格审查担保人是否具备相应的担保资格和实力,将相关信息明确到合同当中。若合同无法顺利履行,企业可依照担保协议中的规定,最大限度的降低企业受损失程度。在实际工作中,企业也可能位于担保人的位置,此时更要求慎重设置担保协议中的各项条款,酌情向被担保人提出反担保要求,分散企业法律风险。
2.合同保险
随着市场经济形式的多样化发展和我国保险体系的完善,已有专门针对企业合同的保险产品,当企业因合同管理面临法律风险及损失时,由保险方出面,按照事先设定好的保险条款予以企业补偿。将合同管理的法律风险转移到保险公司,以免企业经营管理遭受重创。当前合同保险还处于发展初期,相关的理论依据不甚完善,但合同保险不失为提升企业合同管理安全性、合理降低法律风险的有效途径,值得深入挖掘和发展。
(四)积极开展员工法律培训
管理人员是企业合同管理过程中最重要的资源,任何合同管理措施、风险防范策略都要依靠人员来实行,因此努力提升企业合同管理团队的工作能力,加强对相关员工的专业培训及风险防范意识培养非常有必要。在专业能力方面,企业应定期组织合同管理人员学习有关法律法规,传授先进的合同管理工作方式,提升人员综合工作能力,促使合同管理质量的提升。例如,对合同管理人员执行考核化管理,定期对其法律法规掌握情况、运用能力、合同管理能力进行考核,配合奖惩措施将考核结果与个人利益相挂钩,进而鼓励合同管理人员开展自主学习活动,努力提升个人能力。在风险防范意识上,企业可通过专业讲座、新媒体宣传等渠道,让员工了解合同管理对于企业发展的重要性,明确一旦出现法律风险,企业将面临多大的损失和影响。进而提高员工对合同法律风险管理的认识程度,逐渐培养风险防范意识。同时,开展风险识别技能培训,通过具体案例分析、实践演练等手段,向员工传递风险辨别方法。积累更多法律风险识别经验,提升其在合同管理过程中对法律风险的敏感程度。
三、结论
本文对企业合同管理中的法律风险类型及风险防范策略进行了总结。随着企业生产经营能力的进一步提升,合同管理工作将面临更高的需求和更大的挑战。结合企业合同管理经验并适当参考其他企业的优秀经验,制定科学的合同管理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确保企业合同管理顺利、高效进行,降低法律风险发生概率,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参考文献:
[1]史玉雷.企业合同管理中的法律风险及其识别与防范[J].企业改革与管理,2019(1):37+46.
关键词:建筑工程;合同管理;法律纠纷;对策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建筑工程项目也越来越多,随之而来的问题是出现很多的法律纠纷。这种情况的发生可能会对企业经营造成很大的负面影响,因此,企业需要尽量避免纠纷的产生,同时做好合同管理工作,一旦发生问题也可以根据合同采取相应的对策进行处理。本文就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与法律纠纷对策进行阐述。
一、合同管理的意义
(一)经济发展的要求
我国各行各业已逐步走向规范化,建筑领域同样如此。如今,建筑工程合同双方会根据合同履行各自职责,同时这种方式可以规范建筑行业的各种行为,保持建筑市场的经济稳定性。让市场经济对建筑行业市场管理进行宏观调控,能够让建筑行业更加健康的发展。
(二)行为规范的要求
合同双方可以通过合同中的各项条款对其责任与权利进行界定。合同管理可以规范合同双方的各项行为,同时,一旦在建筑工程中出现问题,相关人员可以根据合同进行纠纷的处理。我国建筑行业各项制度虽然已经逐渐完善,但是仍然无法避免一些非法竞争等不好现象的发生,一些人会因追求利益而铤而走险,这时,需要通过合同对这些行为进行规范,避免纠纷的发生,将合同双方的矛盾进行调解,最终保证建筑工程能够保质保量的完成。
(三)项目管理的要求
建筑工程中合同管理具有很重要的规范作用。建筑方可以根据合同的具体内容对施工中所要使用的各项资源进行合理调配。如若在建筑工程中不能明确各种责任义务的归属,可能会导致建筑方无法对工程中的各项资源进行合理的使用和管理,这种情况在很大程度上可能会导致资源的浪费和各种现象的发生。因此,合同管理对项目的管理起到重要的作用。
二、法律纠纷
(一)质量纠纷
承包方和发包方需要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符合国家各项标准,从而保证人民的财产和生命安全。但是,一旦建筑工程出现严重的质量问题,则需要承包方与发包方负起相关的责任,否则可能会出现双方推卸责任的现象。第一,发包方如果在设计过程中出现失误,或是在施工环境、设备及材料管理方面出现问题,都可能导致建筑工程质量问题的出现。第二,承包方如果在施工过程中不能合理的运用各项施工技术,施工的组织管理工作存在缺失,或是施工规划中存在失误等也都可能导致建筑工程质量问题的出现。
(二)工期纠纷
工期纠纷同样可能与合同双方相关。这种纠纷在实际的建筑工程中时有发生,工期的延误会造成一定的损失,而由哪方来承担责任或是双方责任承担比重如何界定则是人们需要考虑的问题。一般情况下,如果发包方未能按期提供工程所需的各项物资、设备等,或是事先未能就场地拆迁等问题达成一致,最终导致工程无法按期完成而产生的损失需要由发包方负责。而工程具体的施工组织管理出现失误以及技术方面的问题导致无法按时交工则需要承包方负起责任。除此之外,建筑工程的工期可能受到各种无法预测的自然灾害等方面因素的影响,这些情况承包方和发包方并不能进行控制。
三、防范对策
(一)严格评审
工程出现问题时,需要按照合同进行相关的责任界定。如果制定的合同内容不合理可能导致其无法发挥明确承包方与发包方责任的功能。因此,在相关人员对合同的各项内容进行审查时,需要对其中每一项条款的合理性进行审查,同时通过专业人士对合同中的漏洞以及责任归属不明确等问题进行修改,从而保证当建筑工程发生问题时,双方可以根据合同内容明确各自的责任以及保证责任界定的公平合理。
(二)严格调查合同方的资信问题
在工程的所有工作开始之前,评估人员需要对发包方和承包方的实力进行调查。评估人员需要保证发包方的运营状况良好,同时,也要明确其相关的责任负责人,并对企业的信用情况进行了解,最终确保发包方符合建筑工程的各项要求。另外,评估人员对合同双方的审查工作中,需要对企业的实力和资质进行了解,最终选择可靠的发包方和承包方进行合作,从而减少工期延误以及工程质量不合格的问题发生,从根源上避免纠纷的出现。
(三)加强监督管理
由于建筑工程的复杂性,导致发生质量以及工期延误等问题时责任的界定工作比较困难。因此,监督管理人员需要对建筑工程的整个建设过程做好记录工作,以文字或是各种现代手段对合同双方的行为进行记录,这种做法保证当问题发生时,能够依据这些记录对承包方和发包方的责任进行界定,避免纠纷现象的产生。同时,监督管理人员需要对承包方和发包方双方对合同细节的完成状况进行了解和掌握,同时协调好各个相关部门之间的工作,为建筑工程提供一个良好的建设条件。在建筑工程出现变动时,需要监督管理人员对变动的内容进行记录,避免之后产生法律纠纷。另外,还有一种因特殊情况而引起的纠纷,即“黑白合同”。这种情况是当事人为避税等原因签订内容不同的合同而导致的纠纷,监督管理人员需要加强对这种情况的控制,当问题发生时按照最新的规定以中标合同为准。
结束语
当建筑工程出现问题时,需要通过合同明确合同双方的责任。发包方与承包方出现法律纠纷时,可以按照事先制定好的合同内容进行相关问题的处理。因此,在合同制定时需要保证其合理性以及对承包方和发包方的约束效果,才能为项目的顺利完成打下坚实的基础,最终保证建筑工程保质保量的完成。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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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鲁兵.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律风险防范[J].今日湖北(下旬刊),2014(8):45-45.
[3]金光磊.建筑工程合同的管理及其法律纠纷预防[J].金田,2011(11):189-189.
建筑工程无法在合同规定期限内交工所造成的法律纠纷,工期纠纷易造成经济损失,也是较为常见的法律纠纷。工期纠纷的发生与承包方、发包方两方面相关,一是承包方施工组织不力、劳力设备与技术无法满足施工要求导致工期延后,二是发包方在施工中并未按照合同规定时间提供建筑材料、场地、资金、设备与相关设计材料等,比如施工前未能就施工拆迁、场地等问题与其他单位达成协议造成工程延缓、推迟开工,不仅会致使工期延误,还会造成双方的经济损失。另外,因天灾人祸等不可抗力造成的工期延误责任不在双方,只能顺延工期。
2加强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防范举措
2.1加强合同评审管理为减少后续合同内容不规范引起的法律纠纷,签订工程合同前要进行评审管理。要坚持评审制度对合同签订程序、内容等进行梳理、评审,并成立专业小组对各项合同条款内容进行分析研究,通过法律顾问团队的提早介入以及时查找出合同内容的潜在法律问题、缺陷与风险,从根本上防范合同纠纷,保证条款明确,减少合同漏洞,维护发包方与承包方的权益。合同评审要围绕我国《合同法》、《建筑法》、《招投标法》等进行对照,做好评审管理,以保障企业信誉与经济效益。
2.2加强合同方资信调查我国《合同法》中规定建设工程合同的制定要依据国家法定程序与投资计划等可行性报告文件,首先要在了解工程立项情况的基础上对发包方资金情况、法人代表情况、手续与资信情况等进行调查,明确发包方的业务资格与经营范围;对承包方与分包方要进行执业资格调查,以了解其是否具备相应企业法人资格与等级,了解其施工能力、资信与履约信用情况等,慎重选择合作对象,以尽量减少合同法律纠纷的发生。
2.3加强合同履行过程的监督管理合同履行阶段,要对照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各方协调以减少纠纷,创造良好的合同实施环境,要注意各类原始证据与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尽可能以文字形式记录合同履约情况,并积极与监理部门、业主、设计部门、地方相关部门等合作,以限制合同法律纠纷的负面影响。在合同履行管理中,要从全过程入手加强对合同执行情况的监督与跟踪,对合同约定的期限、数量、价格等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承包方、发包方、设计单位与监理单位做好沟通管理,确保施工合同的顺利执行。尤其是在该工程变更时,要根据合同内容中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做好工程量变更增减的确认签证工作,确保记录清晰,以减少后期施工纠纷。
关键词:企业;法律意识;签订合同;合同管理
一、存在的问题
(1)法律意识淡薄。企业某些领导因法律意识淡薄,明知法律顾问出具的法律意见是正确的,但却不按其出具的法律意见办事。或者法律顾问事前防范的作用在企业中不能得到有效发挥,更多的是等到问题出现,才想起法律顾问,将其作为“消防队员”。
(2)签订合同的主体不合法。例如,签订合同的主体是“某企业项目部”、“某企业检测中心”等。这些部门都不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不具有签约的主体资格,因此所签订的合同也是无效的。另外,有些人明知担保责任的重大,也明知国家机关和公益事业单位不能提供担保,却片面认为尽管担保无效,也不必承担责任,就去担保。实际上只要在担保过程中有过错就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对相关方资信了解不够深刻。与客户洽谈合同时,对客户的资信了解不够,投入大量人力、财力、物力,结果得不到预想的回报,上当受骗,甚至血本无归。
(4)先干活,后补签合同。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一些项目要求完成的时间比较急促,项目承揽单位为了争时间、抢速度,往往是先干活后补签合同,有的甚至是活已经干完,合同仍未补签。一旦发生纠纷,却拿不出有力的书面证据支持自己主张的观点,使其处于被动地位,带来不必要损失。
(5)合同履行过程中缺乏证据收集意识。一旦诉诸法律,法院认为没有证据证实这种行为,诉讼请求便得不到支持,从而造成不应有的败诉结果。
(6)合同执行完毕后不能及时归档。有的合同具体承办人习惯于自己保管合同原件,其理由是用起来方便,合同执行完毕后仍不归档。如果该合同具体承办人调离本企业,恰巧该合同又发生纠纷,急需合同原件时,档案室又查询不到,便无法提供有利证据。
(7)企业合同专用章管理混乱。例如,某企业营销部的每个项目部都分别设有合同专用章,却没有用印登记审批制度或审批制度不健全,其项目部工作人员利用自己掌管合同专用章之便,以该企业的名义私自用章,签订合同,给企业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二、原因分析
出现上述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第一,员工甚至个别领导思想上重视不够。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观念不强,合同无人管、无人问。第二,个别合同承办人素质偏低,缺乏签订合同时应当具备的基本知识。学技术或学管理专业的人员居多,懂法律的人员较少,甚至根本没有。第三,相关合同管理制度不够健全,或者尽管有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却不按制度办事。第四,合同管理缺乏创新,手段陈旧落后。合同管理依然是采用传统的纸、笔签订加手工存档方式,合同文本只是在有关部门和有关人员之间保存使用,合同文本所体现的信息资源不能被管理部门共享,质量管理下降。
三、应采取的对策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和完善: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加强合同管理是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是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重要措施,各级领导一定要从思想上重视,措施上保证,行动上落实。
(2)加强培训,提高素质。采取以会代课的形式,通过培训、宣传、建章立制等形式使合同管理工作成为企业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的重要内容,通过依法管理,使合同管理工作全方位覆盖企业活动并贯穿于企业管理的全过程,做到合同管理有机构、有人员、有制度。对合同管理混乱的企业、部门,要逐步地加以理顺,进行指导。对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特别是经常与合同打交道的相关部门人员,进行合同法、诉讼法的相关培训,对合同签订和执行过程中经常出现的问题给予警醒和提示,避免上当受骗。上级管理部门要树立为下属单位服务的思想,到基层单位送法上门。宣传部门要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普法教育规划。
(3)健全合同制度,完善管理体系。制定、修改和完善本企业的合同管理办法,建立切实可行的合同会签、合同专用章的使用、合同审查、合同签订的委托等相关合同管理制度。
(4)明确合同管理机构,实行合同归口管理。从合同文本的保存到合同的回收、存档和借阅均应由法律部门的专人管理,所有法律性文件均应由法律部门统一归档。
(5)把好合同的起草、审查和修改关。企业重要的合同,法律顾问应当亲自起草。其他由专业部门起草的合同,法律顾问应当对其进行审查、修改。对合同签订情况要进行监督检查,主要检查合同当事人是否具有履约的主体资格,合同当事人所签订的条款是否清楚、齐备、合法,合同签订的程序和手续是否合法,合同当事人是否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合同签订是否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是否签字、盖章等。通过对合同签订情况的检查,及时发现不符合规范的合同和合同违法行为。
(6)把好合同履行关。随时对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法律部门一方面要督促当事人认真按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另一方面,也要积极检查和发现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对履行中出现的违约、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理。同时,注重收集和保存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各种证据。
(7)抓好合同的档案管理工作。合同档案应由专人管理,不能散落在其他人员手中。意向书、协议书、招投标文件、开竣工通知单、验收报告以及合同相关附件都应纳入档案管理之中,建立相关合同管理台账,记录合同事项。
因为合同中的相应条款对施工的细节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严格按照合同的相关要求施工还能够保障工程的质量。工程合同的重要性在现代工程项目中愈加显著,同时管理的效果也得到了各类工程的广泛的认可。其主要原因是:
①工程合同因为工程项目自身的复杂性加剧也变得越来越复杂;合同中的各类条款也越来越多,导致逐渐增多的合同纠纷和合同争执因合同的不完善现象大量出现。
②工程的工期以及工程质量和成本的控制都被合同有机的统一到了一起,工程各个环节的责任也有了具体的划分,因此合同也在项目中有了很显著的地位,对工程管理的作用也得到了大力加强。工程项目管理必须依靠合同管理才能够将工程目标按质按量完成,工程也才能因此形成一个紧密的管理系统。
2合同与法律之间的关系
随着合同管理在工程项目管理中的地位显著提高,管理合同的起草和签订都必须要依靠法律作为基础,而法律效应也在双方将合同签署之后立即生效。工程项目中各个环节的法律依据也都以签署的合同为基准,同时合同也约束了双方在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必须按相应的规程来建设,合同和法律两者的不同点是两者的权益都是使用合同进行维护的,而法律则起到了保护合同的作用,合同中的条款在此过程也都得到了法律的全权维护,因此两者之间有着非常紧密的联系,项目在施工和管理工程中也都必然会使用到合同的法律约束作用来保障工程的施工质量,也能够有效控制整个项目的管理。合同在签署之前相应的签署方需要协商好相关事宜,工程施工的具体目标必须要在合同中有明确的条款明示,以及工程中各个环节详细的施工措施也都要在合同中有明显的标注。签署合同的当事人需要明确合同的重要性,一旦签订之后合同便具有法律的效应,合同范围之内的相关条款的法律效应也于签订后正式生效。任意一方在工程建设中出现违反合同现象必然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3合同中矛盾问题的解决措施
因为合同双方直接的经济利益没有得到合同的统一约束,导致双方的矛盾的出现,若合同没有得到双方及时协商并完善,矛盾会更加激化,合同应该使当事人双方能够达到共赢的目的,而我国现今项目施工中各方都是本着自己利益来签署合同,因此造成合同中存在诸多的漏洞和歧义,造成签署双方的矛盾和纠纷频繁出现。总而言之,不确定性风险的存在会导致合同法律纠纷的大量出现,使得任何工程项目都可能会出现此类现象,也会造成大量拖延工期、成本增多等工程失控的现象出现,工程直接的经济利益也会因此大大降低,甚至出现项目投资失败的风险。以下原因是导致项目出现风险的主要原因:
①工程管理工作因为现今工程日益加大的规模以及复杂的工程结构使得管理难度也日益加大;
②工程本身的施工时间就很长,加上诸多的外界影响以及社会条件的限制,很容易出现大量不确定事件,导致项目资金大量损失;
③工程在实施之前招揽了大量的写作单位,拟定的文件和工程合同因为单位差异而出现很多差错,导致合同存在大量漏洞和风险;
④各个工程项目也因为各种新型管理模式的相继出现而变得更加复杂化;
⑤随着工程中各个环节都向着国际化发展,相应的操作风险也随之增大,相关的国际法律也会约束到整个项目工程。无论何种造成合同纠纷的因素,出现风险的原因都是因为合同中没有明确相应条款的内容,或者因合同的条款不在法律防护范畴之内,便会导致其本身就不受法律保护,有些根本与事实不成立的合同也不受法律保护,另外,当事人为了满足自身的经济利益对合同中的各个条款没有明确或者按照要求去执行,各种合同问题也因此相继出现,合同在工程项目中的签订和施工过程中对合同的履行是保障合同不出现风险的主要措施,合同中各个条款和相应的约束条件,签署的双方都要仔细审查并分析,达成共识之后才能够签署,要保障合同双方的利益和权力都能够在合同中公平地体现出来,合同签署之后若要再作更改需要经过对方签署人的同意之后方可进行,将合同中的不足之处指出,并经过双方协商之后及时将其完善,合同双方的负责人要明确自身所需履行的义务和自身的责任,合同在签署之后要按个按照合同的要求履行自身义务。工程相关部门应该将合同中对责任的分配迅速落实到执行单位头上,各个部门需要执行和完成的任务都要清楚交代,使各个部门对合同的目标都能够明确,工程在建设过程中也能够因合同的保障而有序开展。双方在签署合同之前还要清楚合同签署后的效应,杜绝签署无效合同,要对合同中的承包商以及建设过程中的各个单位进行资格确认,确保施工单位的技术过硬;合同签订必须是在签署双方都自愿的情况下才能签署,胁迫签署欺诈签署等现象是绝对不允许出现的;合同签署之后必须要确保第三方的利益乃至国家的利益不会因合同而受到损害。
4结束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