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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管理具体措施范文

时间:2023-08-20 14:47:07

序论:在您撰写合同管理具体措施时,参考他人的优秀作品可以开阔视野,小编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这些建议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热情,引导您走向新的创作高度。

合同管理具体措施

第1篇

建筑施工企业中合同的管理是十分重要的,本文就合同管理的主要问题以及合同管理的具体措施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

建筑施工;合同管理;全过程管理

1.引言

随着建筑行业的发展,规范化经营是市场发展的基本要求,合同是对合作双方责任的具体划分,对双方起到一定的约束作用,维护双方各自的权益,因此,经营管理中要重视合同及合同管理。合同管理同施工管理在过程上有一定的相同之处,都要重视全过程的管理,包括合同的洽谈、草拟、签订直到生效,最后到合同失效的整个过程。本文将就建筑施工合同管理的具体方法进行探讨。

2. 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1合同签订阶段的问题

(1)合同主体不当。合同当事人主体合格,是合同得以有效成立的前提条件之一。而合格的主体,首要条件应当是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合同当事人。这里要防止两种倾向:一是虽然具有上述两种能力,但不是合同当事人,即当事人错位,也是合同主体不当;二是虽然是合同当事人,但却不具有上述两种能力,同样是合同主体不当。

(2)合同文字不严谨。不严谨就是不准确,容易产生歧义和误解,导致合同难以履行或引起争议。依法订立的有效合同,应当体现双方的真实意思。而这种体现只有靠准确明晰的合同文字。可以说,合同讲究咬文嚼字。

(3)合同条款挂一漏万。就是说不全面、不完整、有缺陷、有漏洞。常见漏掉的往往是违约责任。有些合同只讲好话,不讲丑话;只讲正面的,不讲反面的,不懂得签合同应当“先小人后君子”的诀窍,一旦发生违约,在合同中看不到违约如何处理的条款。

2.2合同履约阶段的问题

(1)合同变更不及时。在履约过程中合同变更是正常的事情,问题在于不少负责履约的管理人员缺乏这种及时变更的意识,结果导致了损失。合同变更包括合同内容变更和合同主体的变更两种情形。合同变更的目的是通过对原合同的修改,保障合同更好履行和一定目的的实现。作为承包方的建筑施工企业,更重要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关键在于变更要及时。

(2)对书面函不够重视。在履约过程中及时地发出必要的书面函,是合同动态管理的需要,是履约的一种手段,也是建筑施工企业自我保护的一种招数,可惜这一点往往遭到忽视,结果受到惩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把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因此必须给予足够的重视。

(3)对签证不够重视。履约过程中的签证是一种正常行为。但有些施工企业的现场管理人员对此并不重视,当发生纠纷时,也因无法举证而败诉。

(4)在追究时忽视诉讼时效。建筑行业被拖工程款的情况相当严重,有些拖欠没有诉诸法律,但当时才发现已超过了两年的诉讼时效,无法挽回损失。超过了诉讼时效等于放弃债权主张,等于权利人放弃了胜诉权。

3.建筑施工合同管理的具体措施

3.1提高承发包双方对合同的认识

通过宣传、培训,使承发包双方真正认识到施工合同是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武器和工具,是走向市场经济的道路和桥梁。依法运用施工合同审查等手段在事前避免或减少由于施工合同条款不完备、表述不准确而酿成的经济纠纷和损失,把合同意识和合同秩序作为约束社会经济行为的普遍准则,加强法制观念,真正树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所需要的法律水准,从根本上保证施工合同履行。

3.2企业合同管理的组织和制度

一是领导要从思想上给予高度重视,把施工合同管理真正落实到工程项目管理中去。二是从制度完善入手,建立合同实施保证体系,把合同责任制落实到具体工程和人员;三是要配备专人管理,对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草案及合同风险进行全面分析;四是健全合同文挡管理系统,除施工合同外还要对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变更、会议纪要、双方信函等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储存。具体如下:

(1)组织健全:合同管理涉及到企业的各个职能部分,为此企业要由上而下地建立和健全合同的管理机构,使企业合同管理覆盖企业的每个层次、每个部门,落实到个人。

(2)制度健全:企业要就合同管理全过程的每个环节,建立和健全具体的制度或大纲,使合同管理有章可循。这些环节包括:合同的洽谈、草拟、评审、签订、下达、交底、学习、责任分解、履约跟踪、变更、中止、解除、终止等。同时企业各层次都应根据上面的制度编制各部门可操作的合同管理程序,例如编制现场施工记录程序、索赔程序、签证程序等。

(3)定期检查:企业管理部门定期检查合同管理组织和制度是否适应合同管理的需要和市场需要,对不适应部分进行必要的调整。即对合同管理体系进行动态控制,及时调整,不断完善。

3.3大力推行建设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使合同的订立程序与国际惯例接轨。尽管目前招投标管理方式全面与国际惯例接轨的条件尚不成熟,但单就施工合同的订阅程序一项,却有条件、也有必要按国际惯例操作。目前招标文件范本的内容及形式在很大程度上借鉴了国际惯用的土木工程招标文件。比如;招标文件中包括全部合同条件及协议条款,投标者在投标书中对合同条件进行响应,决标后由招标方与中标方签订协议书,申明双方的招投标及中标文件组成合同文件。应该说,招标文件范本所确定的这一程序,是招标发包的建设工程订立施工合同唯一正确的程序。

3.4做好合同索赔管理工作

在建筑工程合同实施过程中,出现索赔问题是难免的。因此,必须建立工程索赔管理制度。在签署合同过程和施工过程中,承包商应该始终以工程合同为依据,认真整理和分析合同内容,充分考虑各种不利因素,分析合同索赔的可能性,以便采取最有效、最科学的合同管理策略。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还应结合相关法律法规认真研究合同各项条款,积极调查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寻找索赔证据。这不仅有利于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更有利于企业不断适应工程建设的最新规范要求从而提高企业未来的生存能力和竞争能力。

第2篇

关键词:统计数据;质量问题;管理措施

中图分类号:V221文献标识码: A

统计数据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着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要提高统计数据的质量,就要保证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及时性、完整性、简便性和适用性。准确性和及时性是对统计数据的两项基本要求。准确性是内部的结构及其产品结构;及时性是统计数据使用的技术创新的程度。应该说经过各地和广大企业的共同努力,在结构调整和技术创新方面都有明显的进步。例如2013年第一季度重视增加值,尤其是六大高耗能增加值的增长速度比去年同期下降了1.1个百分点,不仅是低于规模以上增加值的平均水平,而且下降的幅度比其他行业大。高技术增加值的增长速度要比规模以上的增加值增长速度高2.4个百分点,规模以上单位增加值能耗同比下降6.5%,所以这说明能源的使用效率在提高。从过去多年的经验来看,在经济下行期往往是高耗能行业的增速最先回落,而且下降的幅度更大。所以综合这些方面的情况来看,能源的消耗跟经济总体的表现是基本匹配的,计数据失真、专业间统计方法改革不同步;设计时需求不明确,缺乏远见。数据处理手段发展不平衡。质量管理监督措施不够健全。统计人员队伍素质不高,如实反映发展水平,强化工作措施,通过“三个加强”确保统计数据质量。

一、统计数据存在的质量问题

统计制度不够完善、监管力度的不足造成统计数据失真

各企业在统计方法上存在一定的差异。 统计方法的改革不同步,使统计的理论值与实际值产生一定的出入。对统计部门和统计人员缺乏必要的制度约束,使统计人员的责任感和纪律感得不到保证,从而弱化了统计工作者的原则和质量意识,也就降低了统计数据的真实性。目前我国对统计数据的监管主要是分为内部监管和外部监管,随着市场经济体制转变的逐步完善,国家和企业的统计核算方式越来越灵活。在实际的统计工作中有些企业受利益或者其它原因的影响,导致企业内部的监管失控,弄虚作假现象时有发生,企业内部的不自律使统计数据的质量得不到基本的保障;在外部的监管上,由于部分监管机构的监管力度不够,尤其是在受到一些利益或者人情关系的驱使下,外部监管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使外部监管部门的执行能力得不到保证,严重影响了统计数据的真实性。

统计人员职业道德和法制观念的淡薄

部分企业的管理者法律意识淡薄,往往只考虑企业和个人利益,没有意识到对统计数据进行造假也是一种违法行为,从而产生了对统计数据进行伪装的违法行为。另一方面个别统计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受社会上消极因素的影响,缺少必要的职业操守,在统计工作中不认真、不务实,甚至主动对统计数据进行伪造,导致统计数据缺乏一定的可靠性,同时有些统计人员的专业技能和文化水平较低,缺乏必要的业务处理能力,在统计工作中不能得心应手,这就不可必避免的影响了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另外统计人员的频繁调动也影响了统计数据的质量,由于统计人员的频繁调动,致使统计工作的稳定性得不到保证,部分企业或者单位的统计人员更换频繁,甚至一些统计人员还未经过业务培训就匆匆上岗。这种现象也不同程度的影响了统计数据的准确性。

统计数据管理手段滞后

指标数据与指标意愿之间存在差距,对指标内涵的理解不够准确,指标计算的随意性也较大。这些原因造成统计数据的真实性下降。由于时间、地点或者类型等原始属性上产生误差,就会导致数据失真。另外数据在进行转移的过程中也可能产生误差,这种记录或者转移上的不明确会直接影响统计数据的准确性,数据处理手段发展不均衡。其次地域和发展水平的差异,导致统计数据的处理方式存在一定的差异,目前全国仍有许多地方存在手工或者半手工操作现象。手工操作速度慢、效率低而且真实性也无法达到信息化操作水平。这些滞后的管理手段都在不同程度上影响数据的真实性。

二、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的几点建议

加强监测查询,确保数据时效性。国家联网直报平台开网后,通过专业用户端实时监测规模企业数据上报进度。及时调度、统筹安排,督促企业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各项统计数据,确保统计数据时效性。不断加强统计执法力度,通过告知、警告等方式,督促企业规范填报报表,让统计法制意识不断深入人心,为提高数据质量提供保障。要补充完善数据,质量管理与控制要向重点服务业、房地产、建筑业、社会科技等专业延伸,覆盖统计系统内全部专业,把好各专业数据质量关口。

加强统计评估,确保数据准确性。从严考核,强化数据质量,业务学习,切实增强工作责任心,提高统计人员素质。针对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从而提高统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并加强与统计人员沟通,督促、检查其基础工作执行情况,为提高数据质量夯实基础。加强执法检查,确保数据严肃性,切实提高源头数据质量,指导各地建立健全企业统计台帐,打牢企业的统计基础,切实做好成本费用调查,切实查处统计违法行为。

加强部门联动。主动深入企业了解企业能耗变化情况,及时发现能源统计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动向。同时,不断互通信息,及时发现节能降耗中出现的重点和突出问题,不断提升节能降耗工作效果。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强化部门联动。如何有效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加强部门联动是关键。为此,单位要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强化部门配合,搞好上下联动,形成一股强大合力,为统计数据质量提升奠定坚实基础。

三、加快推进统计调查方法的改革

加强统计数据人员管理。要坚持依法治统,确保统计调查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要精心组织,全力以赴做好第三次经济普查工作,摸清全省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确保经济普查数据全面、准确、客观。要科学设计,全面实施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完善样本群体,改进调查手段,落实保障条件。要标本兼治,逐步深化“四大工程”建设,抓好巩固、提高、拓展工作,实现统计数据生产方式的深刻变革。要依法治统,扎实开展“统计质量效益年”活动,建设服务型统计,进一步提高统计能力、数据质量和公信力。

加大培训和指导力度,全面提高基层统计人员的业务水平。严把统计数据质量统计关。切实加强统计执法力度,认真开展执法大检查,加大对迟报、瞒报、漏报等统计违法行为的检查力度。要继续组织实施好各项常规统计调查,加强质量评估,完善核查制度,明确各级各部门责任范围,严守“四条红线”。统计数据展示发展结果,分析揭示内在规律。按照党的十提出的倍增目标,深入研究实现路径和阶段性进程。密切关注宏观经济发展走势,针对国际、国内经济发展的不确定性对的影响,加强调研,对苗头性、趋势性问题增强把控力和敏感度。

进一步提升统计新闻宣传的影响力和传播力,深化拓展与主流媒体、相关部门的合作共赢。创新做好统计开放日活动。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在统计数据质量的过程中,发现有差错或重大疑问时,要认真查明原因,及时纠正。加强组织领导,健全信息网络,完善统计制度,并加强部门协作及人口数据分析研究,确保信息安全。对基层单位有错报、漏报、虚报、瞒报等问题的,要依法及时责令其改正。

总而言之,在统计工作中,要想使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得到保障,就必须正视目前统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采取积极的措施和手段进行全面改革,使统计工作真正在国家和企业的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

参考文献

[1]徐建余. 统计数据的质量问题和管理措施[J]. 财经界(学术版),2012,01:11

第3篇

关键词:水运工程;合同管理;特点;措施

中图分类号:F284 文献标识码:A

近年来,我国水运建设市场取得了较快的发展,为了更好的实现对水运建设市场的规范,确保水运工程的质量,目前水运工程开始依靠合同来对参建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进行明确和约束,开始推行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和建设监理制,这就使合同管理在水运工程建设过程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在水运工程施工过程中参建各方的行为由合同来进行规范,工程价款依靠合同中的具体规定进行支付,在水运工程建设过程中,合同管理具有不可或缺性,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一、合同管理及特点

(一)合同管理

工程合同即是发包方和承包方之间的协议,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发包方和承包方为了更好的完成商定的工程建设目标,则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利用协议明确规定下来。通过对工程合同进行管理,可以更好的维护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一旦有纠纷及违法违规行为时,则可以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及承包方等利用法律、行政、协调等多种手段来对合同纠纷进行解决,确保合同内容能够得以更好的履行。

(二)水运工程建设合同管理的特点

(1)持续时间长。水运工程建设合同无论是其形成还是履行都是一个持续的过程,需要连续、不间断的进行,往往需要至少二年左右的时间才能完成,还有一些时间较长的甚至会长达五年左右。

(2)对工程经济效益影响很大。无论从客观方面还是主观方面水运工程建设合同都会对工程经济效益带来较大的影响。因为水运工程建设项目其规模都较大,合同涉及到的价款较高,这就必然导致合同管理会对经济效益产生较大的影响。当前水运工程建设的好坏直接与合同管理息息相关。施工单位通过加强合同管理可以为企业创造更好的经济效益,而发包方通过合同管理来协调项目各方的关系,确保项目顺利的实施。

(3)实行动态管理。合同无论是在形成过程中还是履行过程中,都是一个相互协调和磨合的过程,而且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由于会涉及到较多的影响因素,而且还会存在着合同变更的情况,这就需要在合同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变化的情况进行不断调整,所以需要合同管理也要实行动态管理。

(4)影响因素多,风险大。现代水运工程项目具有复杂性,这也导致合同关系也变得复杂,而且在合同管理过程中受到外界环境影响越来越大,如材料价格上涨、政策变化及现场施工环境变化等影响因素还无法提前预料到,极易给履行合同的双方带来一定的经济损失,这就给合同管理带来了较大的难度,合同管理的风险也越来越大。

二、加强水运工程建设中合同管理的具体措施

(一)建立合同实施的保证体系

建立合同管理体系配备高素质的人才,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培养全面合同管理理念。组织项目小组成员和各工程小组负责人学习合同文件和合同分析文件,对合同的主要内容做出解释和说明,避免施工中的违法行为。将合同事件责任分解落实到人。建立有效方便的文档系统,使合同的监督、跟踪和诊断工作正常进行,有利于及时正确地决策及作为有利的证据。建立报告和行文制度,工程中有关合同各方面的沟通应以书面形式作为最终的依据并形成制度。

(二)建立合同台帐管理

对于水运工程发包方来说,应该建立健全承包方的合同台账、变更索赔台帐、计量支付台帐、材料扣款台帐、预付款台帐及各类保证扣款和返还的台帐等,及时更新和反馈。

(三)设计变更的签订

设计变更的签订和索赔必须及时并且适时适当地按照程序进行。有些往往在现场发现图纸有问题或是实际情况有变化就要求施工单位变更或是会议上口头通知,要求项目部应现场做好施工记录及会议纪要,请发包方和监理签字认可,并及时发出变更核定单,适时的跟踪签字,并保存好签字手续;变更核定单一定要规范,变更内容要清楚适当,同时签字盖章要规范。变更单确认后要及时确认变更费用,费用的计算要有依据。

一旦水运工程发生变更时,则需要监理工程师及时处理和变更合同,当施工条件发生变化时,则会导致合同价款也随之发生变化,这就需要对变更价款进行确定,在这种情况下则需要对施工单位和施工工期的科学性和合理性进行有效把握,按合同价来对变更价款进行计算,对于无合同价时则可以按类似工程子目的合同价来进行计算,当既无合同价也无类似工程子目的合同价时,则可以由承包人提出后并由监理工程师确认后才能执行。在施工过程中,会发生承包人单方面进行变更的情况,这种变更即使与设计要求相符合,但如果没有得到监理方、发包方和设计方的同意,则也无法对合同价款进行追加。

(四)通过合同管理实现材料费用控制

在水运工程总体造价中,材料费用占有较大的比例,对工程成本影响较大。所以在合同约定下进行工程材料采购时,需要合同双方做好检验、清单和验收工作,而且对于材料的价格和质量则需要由监理工程师进行严格控制,在合同管理过程中对工程用量较大或所占费用比例较大的施工材料实行材料费用调差制度,能最大限度的为发包方和承包方对工程总体造价控制提供保障,确保材料费用实现有效控制,降低工程成本。

结语

随着水运市场的不断成熟和完善,水运工程项目不断增多,在这种情况下需要通过加强水运工程建设合同管理来实现对工程造价的有效控制,确保工程的质量,使预期经济效益可以实现。同时在水运工程建设合同管理过程中,还需要不断的对合同成本管理体系进行完善,确保合同类型的合理性,对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变更给予充分的重视,确保水运工程能够顺利实施。

参考文献

[1]吴述国.浅议业主如何搞好水电建设工程合同管理[J].四川水力发电,2009(07).

第4篇

关键词:施工管理;合同管理;项目

0引言

进行项目合同管理不仅代表双方的法律地位平等,同时还为施工的设计与管理以及验收等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依据,致使在具体施工的时候有法可依、有迹可循。

1项目合同要点

在项目合同当中,必须要有专门的条款来对相关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的应用进行说明,通常而言,施工合同文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合同协议书,主要有评标以及谈判期间产生的附件等;再者就是投标书、中标书及其相关附件等;最后工程量清单、合同通用条款、图纸以及专用条款等。在具体实施期间,因为项目工程容易受到其他各方面的影响而使周期产生相应的变化,因此在进行投标的时间无法预测工程项目所存在的风险,所以无法对其进行有效预防。因为风险的不可预估和不可控性,务必需要双方一起承担,同时在合同条款当中对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双方所需承担的责任进行充分明确。

2进行项目合同管理的必要性

2.1法律对合同签订要求的必然性

现阶段我国市场经济不断趋于完善化,而作为经济发展下的产物(合同的签订),在确保签订双方利益的同时,还在另一方面体现了对于国家法律的重视。在具体建设社会主义经济的时候,要想有效确保合同签订双方利益的平等,进行合同的签订势在必行。

2.2项目合同涉及的内容广泛

项目工程涉及工序较多,涉及投资较大,涉及工期比较长的工程。项目工程合同涉及到了前期的勘察,整理,设计,招投标,施工,施工管理,检测,验收等等一系列复杂的流程。项目合同作为指导项目施工的核心总则,合同中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会导致后期的施工工作受阻,轻则造成经济损失和延误工期,重则停工,造成工程烂尾。

2.3项目合同具有特殊性

由于项目工程所涉及范围较广,同时项目工程和经济水平的提高有着直接的关系,因此社会各个方面都给予了广泛关注,而国家相关部门更是不断加强了项目合同的监管力度,做好项目合同管理工作势在必行。再者,由于签订项目合同的双方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对其资质方面的要求也相对较高,而要想从根本上保证业主和承包商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合同的签订势在必行。

3合同管理具体措施

3.1建立健全合同管理组织机构

因为在具体实施的时候项目工程涉及专业和单位较多,具有长期性,在建设阶段需要签订各种各样的不同用途、不同性质的合同,例如常见的材料采购合同、施工合同、劳务合同、分包合同等。就拿施工承包合同来讲,在合同当中包含着各种各样的的条款;所需建设周期较长且实施起来较为复杂;容易出现争执的情况;如此设置专门负责合同管理的部门就十分有必须。在整个项目施工全过程当中都会涉及到施工合同,所以必须要对参建各方应有的权利的义务进行充分明确,作为项目管理中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合同管理的系统化实施十分有必要。通过上面的简单分析和介绍我们对于项目工程进行合同管理组织机构建立的重要性和必然性有了一个充分的认识和了解。在设置合同管理机构的过程中需要和公司行政、财务、工程以及经营销售等机构等同。

3.2加强对企业全员的法制知识宣传学习

在企业当中部分人员的法律观念十分淡薄,这也是造成合同签订效果不高的主要原因之一。在企业范围内普及宣传相关的法律知识,让企业所有员工对于签订合同的重要性都有一个充分的认识,明白如果不按合同来进行项目施工的话是违法的。在具体普及和宣传法律的时候,让企业全体员工的合同法进行充分的了解并自觉遵守,同时还要让企业的质量技术、财务、管理、法律以及稽查和工程管理等部门都积极加入到合同法的宣讲活动当中。

3.3规范合同行文的准确性

在具体签订合同的时候,一定要从根本上确保合同行为与合同法相关规范相符,确保各个条款的用词准确、语句严禁无歧义,避免一些人钻文字的漏洞。在具体合同文件内容中需要对项目的招投标,现场勘查、核算、材料的选购以及施工管理和验收等各个环节当中所需要遵守的相关准则进行充分明确,争取做到施工的每一个环节都是严格按照相关规章制度来进行的,确保其有法可依。严格按照国际化管理标准进行合同管理工作,在合同的尾部需要预留出一部分,为后期可能存在追加条款留有足够的余地,从根本上保证可以对施工环节当中所产生的无可避免的人为原因进行合理应对。

3.4抓好合同变更的管理

通常情况下,项目工程都有工期长、投资大的特点,同时容易受天气等外界因素的影响,变更合同的现象也是时有发生,而合同的变更则对工程项目的效益造成了直接的影响,可以为索赔和反索赔提供重要的参考,因此需要科学解决合同变更问题,就近些年来合同变更的具体情况而言,在项目工程当中普遍存在着变更频率高、变更量大的特点,如此以来就要求合同管理部门对项目具体实施中所出现的情况进行充分关注,和工程管理部门做好相应的沟通工作,对和合同有出入的情况进行及时记录和备案,为变更合同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

4结束语

在我国市场经济不断优化的背景下,合同管理已经发展成为项目施工管理中的主要内容。合同的科学管理,能够有效促进项目施工管理的顺利实施。确保项目实施的基础保证之一就是做好合同管理工作,因此需要相关人士对合同管理工作引起足够的重视,将合同管理纳入合法合理的轨道上来。

参考文献:

[1]高娜.企业合同管理模式与体系建设若干问题探讨[J].低碳世界,2018(11):269-270.

[2]蔡然.深圳市合同示范文本管理标准体系构建探析[A].中国标准化协会.第十五届中国标准化论坛论文集[C].中国标准化协会,2018:3.

第5篇

关键词:标杆管理 项目管理 控制

1.引言

标杆管理是一种通过将本企业生产管理活动与企业内最佳部门生产管理活动,与竞争对手和行业内外一流企业生产管理活动进行对照分析,发现自身生产管理上存在不足并把企业内外部最佳管理方法做为模仿和追求对象,应用于自身并对自身进行优化改造一种管理方法.

2.标杆管理实施步骤

标杆管理规划实施具有套逻辑严密实施步骤,按照标杆管理实施流程,结合高速公路建设具体特点和要求逐步融入质量管理过程中.施工企业按照操作规程,坚持系统优化思想,着眼于总体质量最优,科学制定实施方案,通过持续学习和改进,进行项目质量管理体系层面标杆管理达到提高公路建设质量目的。

2.1公路施工管理中标杆程序

2.1.1确认标杆管理目标

实施中坚持系统优化思想,不是追求局部优化而是要着眼于总体质量最优。施工质量目标制定根据企业和项目质量目标及控制中没有解决问题,没有施工经验新产品及用户意见和特殊要求等综合确定.受工程成本、施工工期制约,不可能每个环节、每个分项都达到最优.因此在订立标杆目标时应抓住质量管理运行机制和总质量目标。

2.1.2确定比较目标

标杆管理法是一种有目标学习过程.树立本企业要瞄准“杆”最为关键,借鉴先进运行模式和理念再进行本土化改造,创造出适合自己全新最佳组织运行模式.标杆管理也是一种直接、中断式渐进管理方法,思想是企业业务、流程、环节都可以解剖、分解和细化.企业可以寻找整体最佳实践也可以发掘优秀“片断”进行标杆比较,由于现实中不同企业各有长短,使企业比较视野更开阔,标杆管理具有渐进性,企业可从初级到高级分阶段确立标杆,循序渐进改善管理。

2.2公路施工管理中内部标杆瞄准

标杆管理从企业内部开始,不同项目部在成本管理、进度管理、质量管理等方面存在巨大差距.最终经营指标实现情况差距实质上是项目部管理能力差距.通过内部标杆瞄准将先进项目部经营管理指标收集起来,对实现其经营指标管理手段和措施进行分析、论证、推广,能够帮助企业各下属业务单位尽快达到一个均衡水平,大幅度提升企业总体盈利水平。

2.3公路施工管理中外部标杆瞄准

标杆管理在我国应用不广泛,在公路建设领域标杆管理开展较少,没有标杆管理实际操作经验.由于高速公路工程项目施工涉及面非常广,是一个极其复杂过程,影响工程质量因素较多,是不可控因素多,容易产生质量问题.在这种情况下,最好学习目标就是相同或相似行业内优秀施工组织。

在公路施工企业进行标杆瞄准时可以将搜索目标主要集中在公路、房建、水利水电等领域优秀企业.在进一步选择具体瞄准对象时设定一些选择指标,双方在目标程序上有足够相似性,才能够从中获得信息.通过筛选拟定作为学习对象组织,进一步接触了解对方标杆合作诚意和信息资料可信度,判断确定适合自己组织标杆瞄准对象。

3.标杆管理在公路建设中应用分析

3.1环境保护上标杆管理

建设理念转变使目前公路建设面临许多新技术问题,公路建设与环境景观协调问题突出.需要在公路建设时有效保护好已有环境,将公路建设对环境破坏降低到最小的限度;另一方面需要发掘创造,最大程度地实现环境恢复.要求结合公路特点,对环境保护和生态恢复技术进行研究满足工程建设需要.方案优化如下:

取土场,原有旧路建设时没有考虑环保景观方面问题,只考虑施工方便就近取土,路旁山坡可视面形成取土坑破坏自然景观.考虑取、弃土场问题,取土场选在不破坏自然景观且行驶时视线不可见.清表弃土回填原有和现有取土场并种草恢复原来自然景观;排水沟,将原设计浆砌片石排水沟防护,优化为L型浅碟边沟,且边沟、边坡种草防护;路基高度,将原设计路基平均高度,在1.5米以上方案优化为路基填高在80厘米左右,既节约投资又增加行车安全感,将路基边坡从1:1.5优化为1:3且边坡人工种草;挖方段处理,将沿线所有挖方段优化为放缓挖方边坡,坡率为1:1.5调整为1:3-l:5,在平缓挖方边坡上覆盖清表土,采取人工种草绿化方法使全线挖方段落看不到施工破土痕迹。

3.2开展质量管理,设置流动红旗

根据对国内处公路项目管理先进经验和成功管理办法考察学习,制定项目进度控制、质量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廉政建设等各项综台考核目标.将各目标进行量化,开展质量和安全管理年活动,设置流动红旗,实行标杆化管理.工作程序如下:

确定标杆管理目标,根据制定质量和安全管理年活动方案,确定项目管理目标.设置流动红旗;施工企业标杆选定,施工企业根据业主设定管理目标,结台自身施工能力和管理水平,制定施工企业在本合同段管理目标.加强组织管理,采取有效措施,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争创综台评比第一,争夺流动红旗;管理目标考核评定,对各项管理目标进行分组核查,根据分组核查情况汇总.综合评定活动第一名,颁发流动红旗,设立标企业;分析差距查找原因,在评比活动中没有得到流动红旗施工企业,分析企业自身项目管理与标杆企业差距,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寻找差距原园;确定绩效目标制定实施行动方案,施工企业在分析差距,寻找原因后确定企业自己绩效目标,制定各项考核指标行动方案争夺下次评比流动红旗,通过学习模仿,改进事例使自身项目组织在该领域达到领先水平;总结评比,对质量安全年活动进行逐月考评,施工单位各项管理水平不断地改善自我、超越自我,红旗在不断流动,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4.标杆管理中施工质量控制因素分析

影响质量控制因素主要有“人、材料、机械、方法和环境”等五方面.对这五方面因素严格控制是保证工程质量关键。

4.1人控制

人是直接参与施工的组织者、指挥者和操作者.人作为控制对象要避免产生失误;作为控制动力要充分调动人积极性,发挥人主导作用.加强政治思想教育、劳动教育、职业健康教育、专业技术培训,健全岗位责任制,改善劳动条件公平合理地激励劳动热情以外根据工程特点确保质量出发,在人技术水平、生理缺陷、心理行为、错误行为等方面来控制人使用.

4.2材料控制

材料控制主要包括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等的控制.材料是工程施工物质条件,材料质量是工程质量基础,材料质量不符合要求工程质量不可能符合标准.加强材料质量控制是提高工程质量重要保证。

4.3机械控制

施工阶段考虑施工现场条件、构造物结构形式、施工工艺方法,经济合理地选择机械设备和工具.正确使用、管理和保养好机械设备要求项目建设中要健全“人机固定”制度、“操作证制度”、岗位责任制度、交接班制度、“技术保养”制度、“安全使用”制度确保机械设备处于最佳使用状态。

4.4方法控制

包含施工方案、施工工艺、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措施控制,施工方案正确与否直接影响工程质量控制能否顺利实现.在施工过程中往往会由于施工方案考虑不周而拖延进度,影响质量,增加投资.

4.5环境控制

影响工程质量环境因素较多,工程技术环境,工程管理环境,劳动环境.环境因素对工程质量影响具有复杂而多变特点,如气象条件就变化万千,温度、湿度、大风、暴雨、酷暑、严寒都直接影响工程质量。

5.结论

标杆管理具有巨大的实效性、广泛的适用性、极强的操作性、较大的现实性和激励性等特点,在工程项目管理时施工企业通过对自身业绩水平科学定位,度量本组织质量管理水平与国际国内行业领先者差距,选择最佳管理方案可以达到提高组织管理水平、改善组织行为实践目的.针对该工程项目管理过程比较,发现领先者赖以取得优秀绩效关键因素,在某个领域内独特运行过程、管理方法和诀窍等,通过学习模仿、改进融合使自身项目组织在该领域达到领先水平。

参考文献:

[1]童宇鹏.标杆管理对公共项目管理绩效的改善研究.天津:天津理工大学出版社,2006.

[2]成思危.管理科学的现状与展望.管理科学学报,1998,1(1):8-13.

[3]尹贻林.建设工程项目价值管理.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2006

[4]建设部.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2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合同是法制建设的载体,是信用经济的保证。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是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环节,对保证工程项目建设质量、资金案例及建设各方利益,完善和发展建设市场有着重要作用。合同履行跟踪监督管理也贯穿着工程项目建设的全过程,其产生的经济效益甚至会大于技术优化产生的经济效益。

一、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随着整顿、规范建设市场秩序工作的不断推进,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日趋明显。目前,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着法律、法规不配套、不健全,缺乏对合同监督管理的行之有效的手段等问题,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与合同管理相配套的法律、行政不配套

由于《合同法》是程序法,无法依据其对建设工程合同的大量违法行为进行监督和处理。所以《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利用合同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负责监督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现行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除《刑法》内有涉及对利用合同进行犯罪的处罚规定外,对于由建设市场各方主体之间发生的合同违法行为,缺乏监督、处理的依据。

(二)建设市场主体不成熟

建设市场的主体是工程发包方和承包方,不成熟之处主要表现在合同意识不强,缺乏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意识。

目前的建设市场存在着重工程质量、轻合同管理的倾向,工程发包方和承包方缺乏合同意识,既不认真研究制订,也不严格履行合同。即使签定了合同,也因为缺少制约手段,违约情况严重,如业主不按约定支付工程价款,承包商不及时支付分包商与材料商的费用;转包、违法分包现象依然存在;不执行强制性标准;业主滥用权利,承包商委曲求全等。这些现象致使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应有的保护,工程进度、质量和投资都难以保证,带来了建设市场的秩序的混乱,也阻碍了建设企业管理水平的提高和发展,影响了国内的建设企业走出国门,走向国际市场。

(三)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有待于提高

由于合同管理是建设市场管理的核心工作,不论是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施工合同管理岗位都是权其重要的关键岗位,施工合同管理人员必须是具有丰富的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的专业人员。由于施工合同管理人员职业资格制度迄今为止还未建立起来,部分省、市和自治区对提高施工合同管理人员素质的问题还未得到足够的重视。

(四)工程风险防范意识需要加强

建设工程项目投资大、工期长,在建设过程中不可预见的因素较多,存在着诸多风险,如技术与环境方面的风险、经济方面的风险和合同签订和改造方面的风险等。如果不加以防范,很可能会威胁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甚至酿成巨大的损失。但由于合同双方当事人不熟悉和掌握有关的法律、行政法规,承包商取得招标文件后,又不进行深入研究和全面的分析,没有正确理解招标文件,签定的施工合同不尽完善等等原因,工程风险及风险的防范意识较差,给合同管理造成隐患。

二、应采取的措施

(一)尽快出台相应的法律、行政法规

建议由建设部牵头,会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起草《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条例》,由国务院批准颁发;由建设部制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以部令的形式,作为对建设工程合同监督、管理和处理违法行为的法律依据。

(二)加强宣传,建设市场主体的合同意识

要加大对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促使建设市场主体各方树立良好的法律意识,学会利用法律和依法订立的合同,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建立健全建设工程合同示范文本体系

现行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虽经修订,但在推行过程中仍发现有不妥之处,需要不断完善。针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存在的问题进行适时修订,使合同文本更加完善。在修订中要正确认识FIDIC条款的作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在制定过程,借鉴了FIDIC条款的很多优点,但FIDIC条款有很大的局限性。我国合同示范文本道德要依据我国现行的法律、行政法规,要结合我国建设工程的实际情况进行制定,不能全盘搬用FIDIC条款。

(四)加快建立合同管理人员职业资格制度的步伐

建议尽快建立建设同职业资格制度,施工合同管理人员,经过严格的培训、考试合格取得从业资格后方能上岗。并随着建设市场的发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不断完善,对取得从业资格的施工合同管理人员进行继续教育,不断提高其素质和业务水平。

建议尽快培养高级合同管理人员,可与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协商,在一些有建筑专业的大专院校,开设“建设工程合同和风险管理”课程,待条件成熟,进而设立专业,培训这方面的学士、硕士和博士等高级专业人员。

(五)加强建设工程项目合同履行行为跟踪监督

1、加强合同履行行为监督管理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是加强监管、依法行政的要求。

2、加强合同履行行为监督管理是巩固和检验招投标成果,保证中标结果落实的要求。是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需要。

3、加强合同履行跟踪监督管理是提高工程质量管理水平,保证投资效益和工程建设项目顺利竣工,按期交付使用的重要保障。

(六)合同履约行为监管管理的内容

严把合同订立和备案关口,严格合同履约过程监管,强化市场和现场“两场”联动管理,及时发现并严肃查处转包、挂靠和违法分包等问题,对于中标后随意更换项目经理(建造师)、任意进行合同变更、不合理地增加合同价款、拖延支付工程款、拖延竣工结算等违法、违规和违约行为,进行纠正和查处。

(七)加强合同履行跟踪监督的具体措施

1、基础性工作

(1)全面推行合同示范文本。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招标、工程监理、勘察设计、施工等合同的签订均采用标准化的合同示范文本,按照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循平等互利、协调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订立工程合同,杜绝合同条款不全面、不完整、缺款少项等情况,规范合同的表述形式,减少合同中的矛盾和错误。

(2)健全工程合同备案管理制度。引导合同当事人重视合同的签订,规范合同订立行为,确保合同条款公正合理。认真履行招标承诺,打好合同管理的基础。

(3)充分利用计算机技术,进行工程实施阶段的合同信息管理。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系统实行对中标项目经理的锁定,实现了在合同履约中一个项目经理(建造师)只能担任一个项目的负责人的要求,为进一步拓展合同管理功能奠定了基础。

2、加强合同履约行为监督执法的具体措施

(1)加强合同履行的监管,全面推行合同跟踪管理手册制度。及时、全面地掌握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和合同履约情况,对于发现的不良行为和违法行为,要及时查处,并计入信用档案,向社会公布,通过激励和惩戒机制,维护建筑市场秩序,提高工程建设质量水平。

(2)健全合同跟踪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合同管理人员。一方面,建设工程合同跟踪管理,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的内容,要建立经常性的跟踪管理检查机制,明确专人负责,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跟踪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如实计入合同跟踪管理手册;另一方面,引导建设工程合同当事人内部也要建立合同跟踪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合同管理人员,建立合同台帐、统计、检查和报告制度,提高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水平。

(3)强化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两场”联动管理,充分发挥招标、造价、监理、安检等有关部门的作用,实现市场与现场的有机结合和联动。对于承包人的合同履约行为要同招投标竞争有机结合,使诚实守信的企业在招标竞争中受益,对于不守信、不履约的企业在招投标资格审查中采取一定的制裁和限制措施。

(4)抓好合同履行跟踪管理人员的知识培训。培训是全方位的,不仅要对承包单位的合同管理人员培训,而且还要对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的合同管理人员培训,建议培训合格持证上岗,提高市场主体各方的合同管理水平和业务能力,促进合同管理工作的不断深入。

第6篇

【关键词】合同管理;工程建设管理;重要性

0 前言

考虑到工程建设过程的复杂性,为了最大程度的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加强工程建设管理力度,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在工程建设管理过程中全面推动合同管理是十分必要的。从当前工程建设管理过程来看,受到多种因素的干扰,影响工程建设项目质量、安全和进度的因素非常多,只有积极实行合同管理,推进工程建设项目规范化管理,才能提高工程建设水平,为工程建设提供有力的支持,满足工程建设需要,确保工程建设项目能够得到有效开展,促进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发展。

1 工程建设管理过程中合同管理的本质

从目前工程建设管理的实际过程来看,合同管理是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的重要内容,对工程建设管理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工程建设管理过程中合同管理的本质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建设施工合同是指承发包双方为实现建设工程目标,明确相互责任、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控制工程项目质量、进度、投资,进而保证工程建设活动顺利进行的重要法律文件。有效的合同管理是促进参与工程建设各方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确保实现建设目标的重要手段。结合当前我国工程建设管理实际,做好合同管理是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效果的必然选择。

由此可见,在工程建设管理过程中积极推进合同管理,不但能够约束投资方和施工方,同时对工程建设管理也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因此,在工程建设管理过程中,我们应对合同管理的本质有全面正确的认识,并积极做好合同管理工作,保证合同管理能够满足工程建设管理需要,促进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的进行。

2 工程建设管理过程中合同管理的主要职能

从目前工程建设过程来看,合同管理工作得到了全面推行,合同管理的重要性也得到了足够重视。结合工程建设管理实际,工程建设管理过程中合同管理的主要职能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1 合同确定了工程项目的成本、工程进度和质量等目标,规定了合同双方责、权、利的关系。因此,合同管理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合同管理贯穿于工程实施的全过程,对整个项目的实施起着控制和保证的作用。

2.2 在现代工程中,没有合同意识则项目整体目标不明确:没有合同管理则项目管理难以形成系统,就不能实现项目的目标。

2.3 在现代建筑工程中,不仅需要专职的合同管理人员和部门,而且参与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其他各种人员和部门都必须精通合同,熟悉合同管理和索赔工作。所以合同管理在开发、设计、监理(咨询)、施工等过程中占据非常重要的地位。

从上述几个方面来看,工程建设管理过程中的合同管理主要体现在对项目成本、质量等目标的规定,同时,合同管理还有助于确立明确的管理目标及管理体系。最后,合同管理具有促进工程建设管理发展的作用,对满足工程建设管理需要具有重要作用。

3 工程建设管理过程中合同管理是约束双方权利和义务的重要手段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投资方和施工方的关系是紧密联系相互影响的。投资方和施工方要想最大程度的保护自身利益,确保自身的权利和义务得到保护和履行,就必须依靠合同来约束双方。基于投资方和施工方的现实需要,合同管理已经成为了约束双方权利和义务的重要手段,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3.1 通过签订有效的合同,投资方和施工方的权益得到了有效保护

为了明确工程建设中投资方和施工的整体利益,签订有效的合同成为了投资方和施工方保护自身利益的重要手段。因此,合同的签订对投资方和施工方而言都具有重要作用和意义。

3.2 合同管理工作的开展,保证了投资方和施工方的义务得到履行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投资方和施工方不仅仅要享受权利,同时也要履行必要的义务。合同管理工作的开展,有效促进了投资方和施工方在履行义务方面能够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3.3 合同管理工作的开展,促进了投资方和施工方履约能力的提高

按照合同内容执行,既体现了投资方和施工方的合同履行态度,同时体现了合同管理的有效性。因此,通过积极开展合同管理工作,投资方和施工方的履约能力得到了全面提高。

4 工程建设管理过程中合同管理是保证合同得到有效履行的重要措施

鉴于合同管理的重要作用以及对投资方和施工方的重要作用,我们应将合同管理作为保障合同有效履行的重要措施,提高合同的履约能力。结合当前工程建设管理过程实际,要想保证合同有效履行,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4.1 明确合同签订方的具体权利和义务

在合同管理过程中,只有对合同签订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进行明确,才能保证合同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能够更全面的认识到自己和对方所享受的权利及需履行的义务,确保合同签订双方能够最大程度的履行合同,保证合同履行效果。

4.2 全面推动合同管理取得实效性

合同管理工作需要贯穿于工程建设始终,只有在工程建设期间全面推进合同管理工作,才能保证合同管理取得实效,有效满足工程建设需要,为工程建设提供有力支持。因此,全面推动合同管理工作,是保证合同管理取得实效的关键。

4.3 制定具体措施提高合同管理效果

为保证合同管理取得实效,确保合同得到有效履行,我们应结合工程建设实际,重点做好合同管理措施的执行,推动合同管理工作有效进行,满足合同管理需要,为合同管理工作提供有力支持,促进合同管理的全面深入开展。

5 结论

通过本文的分析可知,在工程建设管理过程中,合同管理是一项基础的工作内容,不但关系到投资方和施工方的利益,同时也关系到工程建设的整体质量、安全、进度和有效性。因此,我们应认识到合同管理在工程建设管理过程中的重要性,全面推进合同管理工作,保证合同管理工作得到有效开展,满足工程建设管理实际,为工程建设管理提供有力手段。

【参考文献】

[1]陈静,胡鹏.合同管理在工程项目中重要性探讨[J].华章,2011(16).

[2]方恩炜.浅谈工程合同在项目管理中的作用[J].建筑施工,2011(07).

[3]陆芳.建筑项目合同管理方法之探讨[J].企业技术开发,2011(16).

[4]陈志强.建筑施工合同管理中发生纠纷的案例分析[J].企业技术开发,2011(14).

第7篇

一、高校工程建设项目合同形式

按标的物的不同,一般可分为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合同、材料供应合同和设备供应合同。按承包范围不同,一般可分为总包合同、分包合同。一般工程项目建设规模大,工期要求比较严格,其中有许多复杂的专业项目时,应选择总承包的形式,这样虽然会提高总投资,但可以避免各专业之间协调配合不当造成返工浪费、工期延误,相对节约了工程投资。此外,目前高校普遍存在工程管理人员不足,专业管理能力不强的现象,采用总包合同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降低建设方的管理难度。如果工程投资项目各专业交叉施工相互影响较小,且专业性较强,则可采用分包的形式,即建设单位直接与各专业承包商签订分包合同,但在签订工程分包合同时,必须明确约定各分包承包商向总承包商交纳的配合费和管理费的计取方式和数额,避免工程结算纠纷,建设方既可以有效地进行工程投资,又可以以费用补偿的形式将协调配合的责任转移总承包商。按合同价款形式不同可分为总价合同、单价合同及成本酬金合同。总价合同对发包方最有利,而成本加酬金合同最利于承包方。高校工程建设项目一般是在新生入校时投入使用,因为工期的限制,前期工程的论证和准备工作都不是很充分,因此建设规模相对较大的项目大多采用费率招标,这样确定的合同形式一般都是成本加酬金合同,这种合同形式会导致建设方承担更多风险,而且无法主动地控制工程造价,而承包商也不可能积极地去控制成本。对于设计工作滞后的情况,建设方应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权衡利弊,采用最佳合同形式,合理确定和控制工程造价。

二、高校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管理现状

建设工程合同涉及内容多、专业面广,合同管理人员需要具备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法律知识和造价管理知识,但很多建设项目管理机构中,并没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合同,或缺乏对合同管理人员的培训。

第一,缺乏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高校工程建设项目具有间断性,学校对工程建设管理人员的素质要求不高,很少培养和配备专业的技术管理人员。一旦进行工程建设,职能部门只能调配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大部分学校将合同管理简单地视为一种事物性工作,甚至有领导直接指定由一般办公人员管理合同,一旦发生纠纷,就会缺少必要的法律支援。

第二,不重视合同归档管理,管理信息化程度不高,合同管理手段落后。一些建设项目合同管理仍处于分散管理状态,没有明确规定合同的归档程序及要求,合同履行过程中没有严格监督控制,合同履行后没有全面评估和总结。

第三,合同签订不严谨。在高校工程建设领域,承发包双方普遍对合同不够重视,在签订合同时根本就没有考虑到把合同作为解决纠纷的依据,在这种情况下签订的合同就缺乏可操作性与完备性。此外,由于建设工程涉及到的专业分工多,合同管理相关人员客观能力与主观疏忽等因素的影响,合同条款之间、不同协议之间以及图纸与施工技术规范之间都可能出现矛盾,而现实中,熟悉工程实践的专业人员不具备订立合同的法律素质,学校领导对工程合同给予足够重视的也只能聘请律师来负责合同的审查,而熟悉法律知识的律师却又不了解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这样的合同很容易导致与现实情况的脱节,从而引发合同纠纷。因此,为了保障工程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建设单位必须做好各个阶段的合同管理工作,有效规避合同风险。

第四,工作衔接程度不够重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具有一定规模的建设项目和大宗物资材料必须进行招投标,而高校管理过程中参加招投标的一般是有关部门的主要领导,而真正的合同议定人和审核人往往没有参与招投标过程。对工程的进程了解不够全面,在签订合同时很容易使合同内容与乙方的投标书脱节,而在合同的常规解释顺序中,“合同书”排在“投标书”之前,所以法律只会承认合同书中的条款。

三、高校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管理建议

(一)合同签定过程管理具体措施如下:

一要重视合同乙方的法律资格审查,既要审查参建单位的法人资格,更要重视委托人的合法性。因为目前机构和人繁多,经常出现中标后,施工企业更名的现象,如果委托书不及时变更,极易形成合同纠纷。

二要尽量避免工程合同主体不当、文字不严谨规范、条款挂一漏万、只有从合同没有主合同、违反法律法规签订无效合同等情况。

三要在工程合同中明确工程审计单位和审计方式,确定审计费用的支付责任,明确审计费用计算方法或有关文件编号,施工单位应支付的审计费用要明确支付方式(一般是甲方代扣)。

四要尽量避免边施工边签合同或先施工后签合同的情况。合同签订不及时,不利于建设单位对工程项目的监督和管理。

五要重视材料供应合同的签订。材料供应合同中对于承包商自行采购的材料价格的约定必须合理、无歧义。建设单位可以通过对建筑行业一般惯例和有关规范的了解,掌握材料的市场行情,签订内容缜密、措辞严谨的合同条款,避免纠纷。控制了材料费的支出,很大程度上就能控制住工程造价。对于建设方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其采购合同要强调“货到验收”、“交货地点”等条款,合同中更要注明材料设备的型号、品牌、数量、色调、单价等。

六要充分利用询标阶段解决问题。目前高校多采用招标形式择优选择承包商或材料供应商,当评标委员会选出中标候选人后,学校的工程管理人员要善于利用询标阶段解决合同签订中的难题。实践证明,在这一阶段处理问题远比确定中标人后签订合同时再进行谈判轻松得多,达到的效果也较为理想。在询标过程中.可以让候选人明确并承诺在以后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到的一些问题如何处理,费用怎样计算,避免以后产生一些不必要的纠纷和麻烦。如材料供应合同中材料质量、供应时间、卸货费用、验货交货制度、奖罚措施等;工程承包施工合同中关于项目负责人、管理班子人员的配备及更换、施工单位如有严重质量及偷工减料问题的处罚、文明施工的制定与实施、工程质量、工期奖罚、甲供材料的结算,另行分包工程的管理费用等,对未列入报价的费用项目则应要求候选人明确承诺视为已含在总报价中,不再另行计取。

七要注意合同谈判技巧。实践证明,在谈判中一味采取强硬态度或软弱立场都是不可取的,都难以获得满意的效果,而采取刚柔结合的立场则容易收到理想效果,既有原则性又有灵活性才能应付谈判的复杂局面;在谈判中要随时研究和掌握对方心理,

了解对方的意图;不要用尖刻的话语刺激对方,要以理服人,求得对方的理解;要善于利用机会,因势利导,用长远合作的利益来启发和打动对方;巧妙把握退让的尺度,使双方都能有得有失,共同寻求双方都能接受的折衷办法;对谈判要有坚持到底的精神,有经受各种挫折的思想准备,对分歧意见应相互考虑对方的观点,共同寻求妥善的解决办法,在双方僵持不下的情况下,应及时终止谈判,寻求时机再次谈判。

八要引入律师管理机制。签订工程有关合同必须遵循建筑业的法律法规,明确工程变更、索赔、合同价款的支付及调整方法,明确发承包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使工程发承包双方充分了解各自应承担的义务及违约责任,并自觉履行义务。引入律师管理机制,不仅使合同签订更加规范化、标准化和严谨化,保证法律要求在合同条款中得以充分体现,还通过律师为建设方审查合同,避免了合同在签订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漏洞,预防合同纠纷的发生。

(二)合同履行过程管理具体措施如下:

一要充分认识和尊重合同的严肃性,按照约定全面履行合同义务,防止承担违约责任。

二要重视合同变更管理。合同变更在工程实践中非常频繁,变更意味着索赔的机会,因此,在工程实践中必须加强管理。合同管理人员应该记录、收集、整理所涉及的文件,如图纸、各种计划、技术说明、规范和业主变更指令,并对变更部分的内容进行审查和分析,对口头变更或要求等,要及时进行书面确认。此外,必须严格发文、收文签字程序,为今后解决争议保留证据。

三要加强施工阶段的合同管理,即合同的跟踪。首先,发生与约定不符的情况时,要及时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并明确相应作废的条款、协议;其次建设单位应对与工程有关的合同进行分类,统一存档,便于查找。建设单位还应随时检查合同的执行情况,一旦发现工程承包商或材料设备供应商没有履行合同文件,根据合同规定,及时行使甲方的权利。此外,建设单位应建立自己的支付报表,指派专人管理工程费用的支付情况,及时扣回预付款或超额支付款。

四要根据合同约定及对方履行情况,正确行使抗辩权,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比如施工质量差,建设单位就可以拒绝支付工程款,并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反之,如果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承包商就可以暂停施工,以防范风险扩大等。

五要高度重视经济合同中的约定的实效期间。我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通用条款》规定,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通知经办银行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29天起按承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支付结算价款;发包人在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56天内仍不支付的,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由承包人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承包人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建设单位人员或建设单位委托的审计人员,如果对此时间期限没有高度重视,或不能证明在实效期间给予了承包人有力的答复,承包人就有权力拒绝审计而直接追讨工程款,从而引起法律纠纷,造成直接的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