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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发展的建议范文

时间:2023-08-18 17:26:03

序论:在您撰写农村发展的建议时,参考他人的优秀作品可以开阔视野,小编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这些建议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热情,引导您走向新的创作高度。

农村发展的建议

第1篇

关键词:农村;普惠金融;完善

1.部分发展中国家开展农村普惠金融的做法

1.1小额信贷模式

孟加拉国是近代小额信贷的发源地,非政府组织的格莱珉银行是小额信贷机构的成功典范,贷款对象为最贫困的农户,特别是贫困妇女,运行框架采用无抵押担保、小组联保、分批贷放、分期偿还的方式。马来西亚小额信贷的特点是依靠财政支持(政府提供大量的无息贷款),信贷的对象也是最贫困农村人口。

1.2银行模式

巴西将非银行机构,如药店、邮局等为银行机构,通过将银行功能分解外包给机构,向农村提供广泛金融服务,如开立和管理存款账户、开展贷前调查等。同时,出台系列综合政策,使得其运营成本更低,能够大范围、多形式向农村提供金融服务。

1.3手机银行模式

2007年,英国移动运营集团沃达丰在肯尼亚推出手机支付产品M-Pesa,开创了手机银行服务先河,2007年6月,该产品拥有17.5万用户、577家服务商。占全国人口70%的农民无需使用现金即可互相交易。而该年全国平均每十万人才拥有1.5家银行机构服务和1台ATM机。

1.4政府推动模式

墨西哥将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广泛普及金融知识以及推动金融机构的透明化作为主要手段。2005年以来,它出台了《2007-2012年国家发展规划》和《2008-2012年国家发展融资计划》,推动银行改革,使非金融机构(银行商)可以在农村地区提供金融服务,允许银行根据差别监管提供不同的服务,同时将小型储蓄和信用机构纳入正规的吸收存款机构管理并帮助其发展。

2.我国部分金融机构和地区开展农村普惠金融的做法

2.1农业银行推进“金穗惠农通”工程

一金融服务进农村,在农村的各场所设立服务点,布放智付通、POS、自助服务终端等电子机具,满足农民查询、取款、转账、缴费等需求。二综合各项民生金融服务,与新农保、新农合及涉农补贴等民生工程对接,实现农民“养老、看病、补贴钱”发放和管理。三高效服务农业企业,以农业生产流通环节上的企业和农户为重点,围绕产业链、物流链、资金链及供应链,为其提供结算、融资、理财等全方位服务。

2.2农信社(农商行)紧围“农”字做文章

一是基础金融服务全覆盖,如江西赣州农信社推出金融便民服务三覆盖,将物理网点、自助服务、现代金融服务推广到全市每个乡镇、行政村。二是小额贷款服务种类多,如山东寿光农商行推出“春雨工程”小额信用贷款,在发放贷款的同时,还送服务、送信息,让客户经理和骨干人员与特困农户结对子,定期上门走访,保证“支持一个,成功一个”。该行还推出乡村“2+1”贷款产品,即在村委和农户结成大联保体的基础上,简化手续,将农民最高授信额度由5万元提高到100万元,利率优惠30%。三是新型服务不断推广,如寿光农商行积极向农民推广理财服务,帮助有需求的农户制定全年资金收支计划,建立服务档案,确定资金需求情况和资金闲置时间,为其量身定做实物黄金、通知存款、单位协定存款等理财规划。

2.3地方政府大力发展涉农小额贷款

海南省政府大力发展小额贷款等惠农金融服务,将小额贷款列入省政府民生项目。该省财政设立农民小额贷款贴息专项资金,对10万元以下的农民小额贷款给予贴息,对橡胶、水稻等14个农产品提供保险补贴。贴息率上,全省定为不低于5%,有能力的市县可以根据自身情况上调。贴息贷款的额度从5万元提高到10万元,贴息贷款用途从生产领域拓展到自建住房贷款等生活领域,省政府还对农民小额贷款发放金融机构按贷款额的0.5%给予财政奖励。

3.进一步完善我国农村普惠金融的建议

虽然我国部分金融机构和地区在发展农村普惠金融的工作上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由于引进普惠金融概念时间相对较晚、普惠理念尚未树立,加之农村金融服务机构欠缺、金融基础设施落后、法规政策支持不足、经营管理方式滞后等原因,目前我国农村普惠金融的整体水平还不高,需要进一步理清思路、端正态度、明确目标,努力使农村地区的居民和企业能及时有效地获取价格合理、便捷安全的金融服务,实现农村金融服务普及、便利、优惠、可持续的工作目标,让占全国人口大多数的农村居民享受到金融改革发展的成果。

3.1农村普惠金融要有法可依

成立其领导小组,出台法律法规,建立金融供给体系,制定其发展战略。健全财政、货币和监管政策,优化税收扶持政策,改进财政补贴方式,减免涉农贷款、小微企业贷款等贷款所得税。优化支农再贷款投放,适当降低农信社、农商行存款准备金率等调动涉农信贷投放的内在积极性。

3.2涉农金融机构在农村的全覆盖

建立方便快捷的农村金融网络,鼓励其适度竞争。商业银行增加网点,发展村镇银行和民营银行,大力推广手机银行、电话银行、网上银行等,积极应用金融创新产品,使农民足不出村取现、账户转账和信息查询等服务,满足其基础金融服务需求。

3.3树立“普惠”理念,引导金融机构真心为农服务

普惠金融不是政府扶贫,它不同于政策性金融,也有别于普遍服务,而是要求金融机构在遵循商业原则的同时,履行社会责任,给予“三农”金融支持。涉农金融机构要积极满足农村居民和农村小微企业的多样化金融需求,在不放松风险管理要求的前提下,通过降低门槛、简化手续、研发适合农民特点和农业实际的金融产品,提高与农户、农业企业的金融需求匹配度,使金融服务惠及农民、农业和农村,提升普惠金融体系的服务水平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为广大农民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金融服务。

3.4多管齐下构造良好农村信用环境

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社会各界共同参与为形成资金向农村地区聚集的“洼地效应”创造良好的条件。优化农村信用环境,消除金融机构的顾虑,努力构建新型的政、银、企关系,在农村营造“守信光荣”的社会氛围。

第2篇

关键词:农村信用社;发展;政策建议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3)31-0123-02

引言

中国的农村信用社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由社员入股组成,实行社员民主管理,主要为社员提供金融服务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它的本质特征是:由社员入股组成,实行民主管理,主要为社员提供信用服务,合作制是农村信用社的基本制度,以农为本,为农服务是农村信用社的办社宗旨。

一、农村信用社目前现状

(一)经营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及面临的风险

当前农村信用社监管体制、机构体制和防范风险机制都存在着不同程度的问题,信贷资产质量不高、经济效益差的问题比较突出。信贷风险是农村信用社最广泛、最突出的问题,是效益风险、财产风险、支付风险等其他经营风险的源头,目前不少信用社由于大量不良贷款无从消化,只能维持现状,即保支付、保结算、清呆滞,个别信用社的支付已成难题,谋求发展当然更无从谈起。

农村信用社队伍的整体素质低是造成以上问题的一个重要原因,与农业银行脱钩前,农村信用社的职工大部分是农行子女顶替和照顾各种关系调入的,国家分配和招考的比例很少。虽然近几年通过多种方式的培训学习,职工的文化素质有了较大的提高,但与其他国有商业银行相比,属于正规院校毕业的人员比例明显偏低。

(二)农村信用社的比较优势

农村信用社无论其人员素质、业务结构、资金实力、服务功能、服务质量、结算方式等都与国有商业银行有相当差距。在城市里,农村信用社无法与国有商业银行在“同一个起跑线上”竞争。但在乡镇农村,政策性银行和商业银行却无法取代农村信用社的地位。

首先,政策性银行虽然也是为支持农村经济平衡发展而运作,但主要着眼于宏观方面,扶持的是全行业或全地区的事业,不能像农村信用社那样具体到单个的经济弱者。在具体操作中,政策性银行网点少,覆盖范围窄,不能解决现实中大量的、零星的、分散的农户或团体的不同资金需求,而为零星的、分散的农户服务正是农村信用社的优势。

其次,商业银行从市场原则出发,要求借款人有较高的经济实力和经济效益,不是低层次经济单元所能达到的。

再次,商业银行经营的目的是获取利润最大化,其机构网点的设置,服务范围的确定都要从成本核算出发,广大农村分散地区得不到商业银行的服务,可见,农村信用社的优势在广大农村。

二、农村信用社发展的政策建议

通过农村信用社目前的现状,有些是属于改革进程中出现的问题,有些是农村信用社发展进程中出现的问题,这些问题的解决,需要深化农村金融改革,针对目前现状,提出以下政策建议:

(一)尽快实现农村信用社向农村商业银行体制的转换

要在深化改革的基础上,选择转为农村商业银行,而不要再选择农村合作银行,实现一步到位的改革。对于存在严重资产状况的农村信用社,应采取“招、拍、挂”的形式并结合镇村银行的发展给予处理。

(二)成立省级农村商业银行,尽快理顺省级联社的体制

省级联社目前所处的尴尬地位,完全是当初选择改革模式决定的结果。省级联社既非行业协会和自律组织,也非经济实体的体制,如果不能尽快解决,无疑会给农村金融的运行和发展带来阻碍。

信用合作事业的发展已有一百五十年的历史,已成为世界金融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发达国家的信用合作社已经演变为商业性的合作银行体系。从信用社到商业性金融组织的演变是一个动态的、渐进的过程,不但依赖于自身实力的强大,而且与其所处的外部经济环境有着密切关系。

在中国,农村信用社服务对象随着其自身经济地位的改变,他们所要求的金融服务层次也会相应地改变。农村信用社应在坚持以合作制为基础,以为社员服务为主的前提下,根据经济发展、市场要求和服务对象的变化,实事求是地对发展战略进行调整和重新定位。

21世纪发展的趋势是:为社员服务为主、兼顾盈利性的信用合作组织以盈利性为主、兼顾为社员服务的组织农村合作银行。组建农村合作银行并不违背合作金融的原则,与以前名为合作实为股份制的城市合作银行不同。

另外,从信用社的发展来看,组建农村合作银行是从小规模金融向大规模金融发展的自然取向,体现了经济发达地区合作金融发展的更高层次,要避免组建合作银行后的过度商业倾向,防止其蜕化为另一种商业银行。

(三)用市场化思路解决三农发展的金融需求问题

用划分经营地域和服务对象的办法来解决满足三农发展对金融需求的问题,不仅不能有效地解决问题,反而会使这一问题长期存在。为此,必须改变目前划分金融机构,和服务对象服务三农的计划经济办法,采用市场经济的办法,调动所有的金融机构,尤其是国有股份制商业银行支持三农的发展。例如,利用税收政策和各种贴息政策,引导和调动国有商业银行从事针对三农的金融活动,以缓解和最终解决“三农 ”发展资金不足的问题。

(四)进一步深化改革,推动农村信用社的金融创新

(1)不断扩大农村信用社金融产品准入的领域,增加业务收入。要继续提高市场份额或者扩大业务规模,尤其是在开放金融领域和金融产品上,农村信用社与国有商业银行享受到的政策待遇是不平等的。在中间业务逐渐成为金融机构重要盈利来源的今天,对农村信用社进入中间业务或者从事中间产品服务进行限制,既不符合市场经济运行要求,也对包括农村信用社在内的农村金融组织发展不利。(2)允许农村信用社实行跨地区设置金融网点或成立分支机构,实现跨地区经营。突破省级行政区划,实现农村信用社的跨地区经营,是农村合作银行摆脱县域金融市场狭小的瓶颈制约,支撑其不断发展需要的一条重要途径。各级政府要从培育竞争性金融市场和培育多元化竞争主体的角度出发,从政策上给予相应的支持,以使这种跨地域经营能够顺利进行。(3)鼓励农村信用社与其他所有制形式的金融机构进行联营、股份制经营。允许国有商业股份制银行、甚至境外独资和合资银行参与农村合作银行的股份制改造,可以让农村信用社在市场开拓、金融结算、产品开发上,实现借船出海和提升竞争力。

(五)抓紧改革人事制度

没有人才,农村信用社的发展就成了无源之水,面对目前农村信用社人才素质较低的现状,必须深入改革信用社人事制度,建立一种开放式、可流动的用人制度。所谓开放式就是选人的领域要宽,不拘一格;可流动是指信用社和人才之间可双向选择,能进能出。这样既可以通过考试、招聘等方式把一些素质较高、有一定管理能力和经营经验的人才充实到农村信用社各个领导岗位中去。同时,把不适应信用社工作的干部、职工调离出去。彻底改变过去那种能进不能出、能上不能下的用人制度。

要加大对现有人员的培训力度,增强风险意识、“民办意识”,提高经营水平。

(六)剥离不良资产,切实帮助农村信用社化解历史包袱

对农村信用社承担的凡不属于自身原因形成的不良资产和历史“包袱”,应当在摸清家底后,逐步逐项的剥离,由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协商解决,必要的话需要政府注资、需要人民银行再贷款支持,就像对国有商业银行和清理农村合作基金会所作的那样,切实帮助农村信用社化解历史“包袱”,使之能够轻装上阵,顺利发展。

(七)运用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规范破产行为

目前确有一小部分农村信用社资产负债率极高,经济效益极差,连年亏损,且数额越来越大,致使所有者权益出现了很大的负数,无论经营者的工作水平和当前的环境都没有扭亏为盈的希望,已经达到积重难返的境地。中国商业银行法已经颁布,金融机构破产在中国也已经有先例,按照法律规定,应该对经营效益极差的农村信用社实施破产,并处理负有重要责任的负责人,不准其易地为官,只有敢于破产一部分,才能使目前经营较为正常者产生后顾之忧,有压力感并力图将压力变动力,起到破一儆百的警示作用。

参考文献:

[1] 王小芽.农村信用社概述[M].北京:中国社会出版社,2006:13.

[2] 郭家万.中国农村信用合作金融[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6:9.

[3] 辛耀.欠发达地区农村信用改革发展研究[M].北京:光明日报出版社,2007.

[4] 孙建平.当前农村信用社的困境与出路[J].金融与经济,2008,(9).

[5] 范静.农村合作金融产权制度创新研究 以农村信用社为例[M].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2006:8.

[6] 林华.外资银行 圈地 中国农村[N].中国商报,2007-08-28.

[7] 宋琬如.欠发达地区农业银行抢位中国农村金融市场[N].国际金融报,2007-11-13.

[8] 王文莉.农村信用社现行产权制度缺陷及改革政策建议[J].陕西农业科学,2006,(4).

[9] 张军.农村信用社向合作银行的转制研究——绩效、原因、问题与政策建议[J].中国发展,2009,(3).

第3篇

关键词:农村信用社;发展;政策建议

中图分类号:F830.3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2)09-0041-02

引言

中国的农村信用社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有社员入股组成,实行社员民主管理,主要为社员提供金融服务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它的本质特征是:由社员入股组成,实行民主管理,主要为社员提供信用服务,合作制是农村信用社的基本制度,以农为本,为农服务是农村信用社的办社宗旨。

一、农村信用社目前现状

1.经营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及面临的风险。当前农村信用社监管体制、机构体制和防范风险机制都存在着不同程度的问题,信贷资产质量不高、经济效益差的问题比较突出。信贷风险是农村信用社最广泛、最突出的问题,是效益风险、财产风险、支付风险等其他经营风险的源头,目前不少信用社由于大量不良贷款无从消化,只能维持现状,即保支付、保结算、清呆滞,个别信用社的支付已成难题,谋求发展当然更无从谈起。农村信用社队伍的整体素质低是造成以上问题的一个重要原因,与农业银行脱钩前,农村信用社的职工大部分是农行子女顶替和照顾各种关系调入的,国家分配和招考的比例很少。虽然近几年通过多种方式的培训学习,职工的文化素质有了较大的提高,但与其他国有商业银行相比,属于正规院校毕业的人员比例明显偏低。

2.农村信用社的比较优势。农村信用社无论其人员素质、业务结构、资金实力、服务功能、服务质量、结算方式等都与国有商业银行有相当差距。在城市里,农村信用社无法与国有商业银行在“同一个起跑线上”竞争。但在乡镇农村,政策性银行和商业银行却无法取代农村信用社的地位。首先,政策性银行虽然也是为支持农村经济平衡发展而运作,但主要着眼于宏观方面,扶持的是全行业或全地区的事业,不能像农村信用社那样具体到单个的经济弱者。在具体操作中,政策性银行网点少,覆盖范围窄,不能解决现实中大量的、零星的、分散的农户或团体的不同资金需求,而为零星的、分散的农户服务正是农村信用社的优势。其次,商业银行从市场原则出发,要求借款人有较高的经济实力和经济效益,不是低层次经济单元所能达到的。最后,商业银行经营的目的是获取利润最大化,其机构网点的设置,服务范围的确定都要从成本核算出发,广大农村分散地区得不到商业银行的服务,可见,农村信用社的优势在广大农村。

二、农村信用社发展的政策建议

通过农村信用社目前的现状,有些是属于改革进程中出现的问题,有些是农村信用社发展进程中出现的问题,这些问题的解决,需要深化农村金融改革,针对目前现状,提出以下政策建议:

1.尽快实现农村信用社向农村商业银行体制的转换。要在深化改革的基础上,选择转为农村商业银行,而不要再选择农村合作银行,实现一步到位的改革。对于存在严重资产状况的农村信用社,应采取“招、拍、挂”的形式并结合镇村银行的发展给予处理。

2.成立省级农村商业银行,尽快理顺省级联社的体制。省级联社目前所处的尴尬地位,完全是当初选择改革模式决定的结果。省级联社既非行业协会和自律组织,也非经济实体的体制,如果不能尽快解决,无疑会给农村金融的运行和发展带来阻碍。信用合作事业的发展已有一百五十年的历史,已成为世界金融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发达国家的信用合作社已经演变为商业性的合作银行体系。从信用社到商业性金融组织的演变是一个动态的、渐进的过程,不但依赖于自身实力的强大,而且与其所处的外部经济环境有着密切关系。在中国,农村信用社服务对象随着其自身经济地位的改变,他们所要求的金融服务层次也会相应地改变。农村信用社应在坚持以合作制为基础,以为社员服务为主的前提下,根据经济发展、市场要求和服务对象的变化,实事求是地对发展战略进行调整和重新定位。21世纪发展的趋势是:为社员服务为主、兼顾盈利性的信用合作组织以盈利性为主、兼顾为社员服务的组织农村合作银行。组建农村合作银行并不违背合作金融的原则,与以前名为合作实为股份制的城市合作银行不同。另外,从信用社的发展来看,组建农村合作银行是从小规模金融向大规模金融发展的自然取向,体现了经济发达地区合作金融发展的更高层次,要避免组建合作银行后的过度商业倾向,防止其蜕化为另一种商业银行。

3.用市场化思路解决三农发展的金融需求问题。用划分经营地域和服务对象的办法来解决满足三农发展对金融需求的问题,不仅不能有效地解决问题,反而会使这一问题长期存在。为此,必须改变目前划分金融机构,和服务对象服务三农的计划经济办法,采用市场经济的办法,调动所有的金融机构,尤其是国有股份制商业银行支持三农的发展。例如,利用税收政策和各种贴息政策,引导和调动国有商业银行从事针对三农的金融活动,以缓解和最终解决三农发展资金不足的问题。

4.进一步深化改革,推动农村信用社的金融创新。(1)不断扩大农村信用社金融产品准入的领域,增加业务收入。要继续提高市场份额或者扩大业务规模,尤其是在开放金融领域和金融产品上,农村信用社与国有商业银行享受到的政策待遇是不平等的。在中间业务逐渐成为金融机构重要盈利来源的今天,对农村信用社进入中间业务或者从事中间产品服务进行限制,既不符合市场经济运行要求,也对包括农村信用社在内的农村金融组织发展不利。(2)允许农村信用社实行跨地区设置金融网点或成立分支机构,实现跨地区经营。突破省级行政区划,实现农村信用社的跨地区经营,是农村合作银行摆脱县域金融市场狭小的瓶颈制约,支撑其不断发展需要的一条重要途径。各级政府要从培育竞争性金融市场和培育多元化竞争主体的角度出发,从政策上给予相应的支持,以使这种跨地域经营能够顺利进行。(3)鼓励农村信用社与其他所有制形式的金融机构进行联营、股份制经营。允许国有商业股份制银行、甚至境外独资和合资银行参与农村合作银行的股份制改造,可以让农村信用社在市场开拓、金融结算、产品开发上,实现借船出海和提升竞争力。

5.抓紧改革人事制度。没有人才,农村信用社的发展就成了无源之水,面对目前农村信用社人才素质较低的现状,必须深入改革信用社人事制度,建立一种开放式、可流动的用人制度。所谓开放式就是选人的领域要宽,不拘一格;可流动是指信用社和人才之间可双向选择,能进能出。这样既可以通过考试、招聘等方式把一些素质较高、有一定管理能力和经营经验的人才充实到农村信用社各个领导岗位中去。同时,把不适应信用社工作的干部、职工调离出去。彻底改变过去那种能进不能出、能上不能下的用人制度。要加大对现有人员的培训力度,增强风险意识、“民办意识”,提高经营水平。

6.剥离不良资产,切实帮助农村信用社化解历史包袱。对农村信用社承担的凡不属于自身原因形成的不良资产和历史“包袱”,应当在摸清家底后,逐步逐项的剥离,由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协商解决,必要的话需要政府注资、需要人民银行再贷款支持,就像对国有商业银行和清理农村合作基金会所作的那样,切实帮助农村信用社化解历史“包袱”,使之能够轻装上阵,顺利发展。

7.运用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规范破产行为。目前确有一小部分农村信用社资产负债率极高,经济效益极差,连年亏损,且数额越来越大,致使所有者权益出现了很大的负数,无论经营者的工作水平和当前的环境都没有扭亏为盈的希望,已经达到积重难返的境地。中国商业银行法已经颁布,金融机构破产在中国也已经有先例,按照法律规定,应该对经营效益极差的农村信用社实施破产,并处理负有重要责任的负责人,不准其易地为官,只有敢于破产一部分,才能使目前经营较为正常者产生后顾之忧,有压力感并力图将压力变动力,起到破一儆百的警示作用。

参考文献:

[1] 王蕾.农村信用社内生风险分析[J].经济研究导刊,2011,(1).

[2] 王蕾.农村信用社存在的问题及政策建议[J].经济研究导刊,2011,(3).

[3] 王蕾.外部金融冲击下的农村金融市场风险剖析[J].经济研究导刊,2011,(18).

[4] 王小芽.农村信用社概述[M].北京:中国社会出版社,2006:13.

[5] 郭家万.中国农村信用合作金融[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6:9.

[6] 辛耀.欠发达地区农村信用改革发展研究[M].北京:光明日报出版社,2007.

[7] 孙建平.当前农村信用社的困境与出路[J].金融与经济,2008,(9).

[8] 范静.农村合作金融产权制度创新研究 以农村信用社为例[M].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2006:8.

[9] 林华.外资银行 圈地 中国农村[N].中国商报,2007-08-28.

[10] 宋琬如.欠发达地区农业银行抢位中国农村金融市场[N].国际金融报,2007-11-13.

第4篇

关键词:民间金融,新农村建设;规范和发展

中图分类号:F830.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3544(2008)01-0036-03

一、我国民间金融的发展现状

1.民间金融的规模。2004年以来,我国民间金融发展迅速。据人民银行对民间金融的调查显示,目前我国民间金融的规模大约在9500亿元人民币左右,占GDP的6.96%,占本外币贷款的5.92%。这9500亿元的民间金融规模包含着城市居民和非乡镇企业的民间融资,若剔除这两项,与农业部的调查结果基本一致,即目前我国农村民间金融总规模约为7000亿元,约占全国农村金融市场的28%。 中央财经大学课题组调查结果也与此接近: 目前我国农村民间金融的规模大约在7000亿~8000亿元, 约占正规金融规模的1/3。据中国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调查测算结果为: 目前河北省民间金融规模约在300亿~350亿元之间,约占金融机构当年累放贷款的15%。

2.民间金融的特点。从河北省的情况来看,当前民间金融的发展主要有以下特点:(1)民间金融规模不断扩张。 据中国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对河北省民间金融的专题调查显示,2006年民营中小企业有民间金融的户数增长40.7%,金额增长53%。个体工商户有民间金融的户数增长32.8%, 金额增长71%。农户有民间金融的户数增长14.7%,金额增长23.7%。民间金融规模在逐渐增大,日趋活跃。(2)期限较短、手续简便。由于民间金融的双方相互比较了解、信任,借款手续比较简便,交易时一般由借款人打借条或双方签订借款协议, 或由有经济实力的中间人担保, 一般不需借款人提供其他的抵押担保手续,当日即可融资,最长的也就是2至3天。(3)融资主体多元化。民间金融融资主体以民营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户为主,同时也包括少数城镇干部职工和离退休人员。(4)利率执行不一,弹性大。农户融资是在亲戚朋友之间,一般没有利息;个体工商户融资利率在10%~15%之间; 中小企业融资利率在6%~12%之间,极个别的达到30%~40%。(5)民间金融的规模与区域经济发展程度密切相关。 据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对11个经济发达的县和11个经济相对落后县调查,2006年,11个经济发达的县民间金融总规模达到1.7亿元, 是经济相对落后县民间金融量的2.6倍。县域经济实力较强的县民间金融规模近亿元甚至超亿元, 县域经济实力较弱的县民间金融规模只有几百万甚至几十万元。

3.民间金融对经济金融的影响。 积极作用:(1)缓解了农村资金紧张的局面,促进了农村发展。随着四大商业银行的改革,许多农村金融网点被撤消,而农业、农民、农村又急需金融支持,民间金融缓解了这种供需不平衡的局面, 为新农村建设提供了巨大的资金支持。(2) 对正规金融形成了有益的补充。民间金融在正规金融顾及不到的中小企业、 个体户及小型种养加工等项目上,提供了大量的资金支持。同时,民间金融缓解了正规金融机构的信贷压力,降低了四大商业银行的贷款风险。(3)优化了金融资源的配置。 民间金融具备的信息优势可以使贷款方对投资项目的风险程度和未来发展前景等进行综合分析, 选择一个风险与收益相匹配的项目给予资金支持,这样就实现了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益。(4)拓宽了居民的投资渠道。民间金融为居民的闲散资金提供了投资渠道, 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居民资产保值增值困难的问题, 增加了这部分居民的收入。同时,民间金融也有一定的消极作用,如容易形成道德风险, 在一定程度上扰乱了正常的金融秩序和削弱了宏观调控效果等。

二、民间金融支持新农村建设的建议

1.加强民间金融法律建设及行业自律。 鉴于目前民间金融普遍存在且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 国家有关部门应按照《合同法》尽快制定《民间金融管理实施办法》 等法律法规, 对民间金融主体双方的权利、义务、交易方式、契约条件、期限利率、税收征收、违约责任、权利保障等方面加以明确,以规范和保护正常的民间借贷行为, 引导民间金融走上正常的运行轨道。同时应该适当放开民间金融的利率管制。利率的浮动也能有效地吸引资金对农村的投入, 引导“农转非”的资金回流到农村,解决一部分农村资金的来源问题。另外,可由乡镇政府牵头,组织辖内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及村民代表成立自律组织,人民银行、银监局可以顾问的形式参与其自律行为,通过行业自律促进民间金融活动规范发展。

2.尝试设立民间金融机构。 应该成立小额信贷公司、扶贫经济合作社、民间投资公司等多种新型金融组织,解决小企业和自然人贷款难的问题。小额信贷公司是经政府批准设立、 尚未被列入我国正规金融体系的体制外民间金融形式, 它是被合法化而尚未正规化的民间金融形式。 人民银行的小额信贷公司试点工作于2005年底开始, 首先确定在山西、陕西、四川、贵州、内蒙古五个省区试点,各试点小额信贷公司的经营状况普遍良好。 这种小额信贷公司只用股东的自有资金放贷, 政府和社会无需为其支付市场退出成本,不存在社会风险,应扩大试点,支持其发展。 扶贫经济合作社也是一种良好的形式。 它是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借鉴孟加拉“乡村银行”模式,进行小额信贷扶贫项目试验的民间金融组织。它以贫困户为对象发放小额贷款,主要目的是探索解决贫困农户获贷难、 还款难和扶贫贷款机构自身独立生存难的困境。 实验从l993年底开始,现在北京设中国扶贫经济合作社总部, 在河北易县和涞水、 河南南召和虞城、 陕西丹凤等县设扶贫社。 河北省易县扶贫经济合作社是1993年成立的第一个试验点, 到2006年9月底累计向l9000多家农户发放扶贫小额贷款6700多万元。 目前该社的单笔贷款上限为3000元,年利率8%,略高于当地的农村信用社,贷款收回率保持在98%以上。 贷款的操作基本仿照孟加拉“乡村银行”的模式,实行小组联保,整贷零还,按市场利率收息。 该社的贷款资金来源主要为社科院提供的500多万信贷基金和历年的盈余,现在资产总额近800万元,具有可持续发展的能力。扶贫经济合作社这种形式可以向其他地区推广。

3.强化民间金融监督约束机制。 一是设立民间金融管理机构。 政府应联合金融机构设立专门办理“民间金融”手续的管理和登记咨询机构,规范民间金融手续,强化民间金融登记制度,对其实施科学管理。 二是建立民间金融监测及风险预警制度。 人民银行、银监局等部门要定期开展调查、统计,采集民间金融的有关数据,加强对民间金融融资主体、融资规模及利率水平的管理。 要做到实时反映民间金融资金供求状况,分析其对宏观调控可能产生的影响,提出应对措施,以促进宏观调控目标的实现。还应将国家近期的宏观调控政策目标等予以披露, 明确国家要限制的产业, 引导民间资金流向国家支持的产业。三是堵塞民间金融的税收漏洞,增加县域财政收入。 应通过健全民间金融登记制度将其纳入税务部门的严格管理之下, 加大对民间金融获利后的税收征管力度。加大对高利贷、地下钱庄等非法融资行为的惩处力度,净化民间金融市场,降低民间金融引发社会不稳定的风险隐患。

4.建立民间担保体系为民间金融提供担保后盾。要建立健全农户和农村企业的担保机制,完善对担保机构的监管。 要针对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的实际情况,突破传统的担保方式,接受农民用自身的有价资产提供担保,探索实行动产抵押、仓单质押、权益质押等多种担保形式; 应允许多种所有制形式的担保机构并存; 应发展以民营资本为主的民间担保基金,为民间金融提供担保后盾。政府应重视和支持民间信用担保机构拓展业务, 积极为农村中小企业及农户融资创造条件,拓宽渠道。通过担保,农村中小企业信用度得到提升,融资能力大大加强。同时,农村中小企业自身应改善治理结构,保证信息真实,健全各项财务制度,赢得贷款方的支持。

5. 把发展特色农业、 科技农业和龙头企业作为金融支持的重点。一要支持特色农业。从县情、乡情、村情、户情出发,支持其发挥各自的优势,面向市场发展当地独具特色的产品农业和区域特色产业, 营造区域比较优势, 逐步形成具有区域特色的农业主导产品和农业支持产业。二要支持科技农业。选择那些经营规模较大,产品科技含量较高、品质好、效益佳、 生产经营诚实守信的专业户和科技示范户予以积极支持; 选择农村新涌现出的各种技术协会作为信贷扶持对象,支持他们建立起跨户、跨村、跨乡的技术服务网络; 选择符合技术力量强、 经营成绩突出、 经济效益好的农业科研及新技术推广机构进行支持。三要支持“龙头”企业发展。选择那些对农业产业化具有辐射面广、带动力强、经营规模大、资金实力雄厚、经济效益优良、抗风险能力强,并与农产、基地以及相关企业有稳定经济关系的企业作为金融支持的重点对象, 发挥其在农业产业化经营中的示范、带头作用。

6.改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 建立资金支农的长效机制。农村地区的金融生态状况,不仅影响该地区货币政策传导、资源配置效率、金融稳定发展,而且决定着该地区对经济金融资源的吸引力, 并最终决定该地区经济增长的可持续性。 改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一是要加快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推动农村信用评级和信用村、 信用户的建设工作, 健全社会信用制度,规范农村信用秩序;二是继续推进征信管理系统建设, 力争经过几年努力将征信服务覆盖到所有从事小额信贷的机构和广大农村, 并逐步把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运行范围扩大到全国农村地区;三是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继续加大对广大农村地区的征信宣传, 提高农民和企业的信用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培育农村信用文化。

参考文献:

[1]马经. 新农村建设:如何使金融成为持续推动力[J]. 南方金融,2006(5).

第5篇

【关键词】农村;体育消费;建议

中图分类号:G8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0278(2013)07-025-01

党的十六大以来重视解决“三农”问题,在“三农”问题中,新农村建设是是解决问题的重点和思路,其中发展农村体育消费也是新农村建设的重点,具体对策如下:

一、发展农村体育消费要加强发挥农村学校的作用

从农村体育消费的硬件设施来看,我国大部分的省份农村的体育基础设施不是很完善,只有少部分省份的农村体育基础设施比较先进,其中许多学校的体育基础设施大多数都是政府或者社会组织进行赠送和捐赠的,相对来说设施不具有先进性,也比较单调落后。同时,农村体育设施的软件发展也不具有优越性,农村学校具有优秀体育教师和优秀体育教育资源的比较少,体育教学的志愿者和相关的体育专业人士也是不定期的到农村进行指导教学工作,这样不仅不能起到很好的体育教学效果,也不能为农村的体育消费带来一定的促进作用,不能保证农村体育消费很好的展开工作。所以,发展农村体育消费要加强发挥农村学校的作用,全面落实农村体育的教学的方针政策,保证农村的学生可以有一个良好的体育学习和体育消费的环境,具有良好的体育教学资源和设施,为促进农村体育消费打好基础。

二、发展农村体育消费要尽量争取更多体育经费的支持

农村要想很好的促进体育消费,就要有充足的经费,充足的体育经费是保障农村体育发展的关键,如果缺乏体育经费就会让农村的体育发展缺失了养分,让农村体育消费体系无法实现。因此,要想发展农村体育消费,就需要尽量争取更多体育经费的支持。争取更多体育经费的支持可以通过以下几种途径,如向政府进行争取,向相关的社会团体进行争取,或者获得企业和个人的赞助,同时也可以尽量的获得相关的政策支持,如果获得一定的农村体育消费优势资源,让农村的体育事业支出减少,也是争取到了体育经费支持。目前情况下,我国征集体育资金的主要途径是发行体育福利彩票,将获得的发行体育福利彩票资金注入到体育事业的发展过程中,帮助农村体育事业的良好发展。但是,现实的情况是发展农村体育消费事业具有一定的困难性,只是靠政府对农村体育事业进行扶持是不够的,还要各级农村政府对各种资源进行合理的统筹和调拨,可以各级农村政府走出去获得农村体育事业发展的资金,同时,注重农民自我体育意识的提升,保证农村的体育消费进行合理的发展。

三、发展农村体育消费要加大体育精神的弘扬

体育精神是体育的整体面貌、水平、特色及凝聚力、感染力和号召力的反映,是体育的理想、信念、情操及体育知识、体育道德、体育审美水平的标志,是体育的支柱和灵魂。它对体育实践活动起着导向作用,并规定着体育文化模式的选择。体育精神作为一种具有能动作用的意识,是体育行为的动力源泉,是一种心理资源。作为一种规范力量,它又具体表现为体育面貌、体育风范、体育心态、体育期望等。黑龙江负责体育的各级部门应重视体育精神的培育和宏扬,将体育精神与先进文化建设联系起来,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发展方向,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体现社会主义新农村特点、时代特征和地区特色的体育文化,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精神文化动力。

四、发展农村体育消费要发展农村特色的体育项目

发展农村体育消费要根据自身的地域条件特点,发展符合自身农村特色的体育项目。像东北地区四季分明,冬长夏短,山地面积较大,并且海拔较高,具有丰富的滑雪资源。因此,东北地区可以优先发展滑雪这项体育项目,在适合建立滑雪场的地方建立大型的滑雪场地,通过良好的气候条件和地理条件建立高山速降、滑雪、滑冰与越野滑雪场地。目前来看,我国的东北地区冬季的体育运动比较单一,通常情况下是以滑冰为主的,因此,要发展多种形式的冰雪体育运动项目,重视冰雪资源的巨大潜力,积极引导农民参加冰雪体育活动,这对丰富农民的体育文化生活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五、发展农村体育消费要注重提升体育从业人员的素质

发展的归结要素是人才,没有人才,任何事业都无从开展,即便开展也不可能取得丰厚的成果。培育和发展农村社会体育人才是发展农村体育的重要手段,也是重要任务。农村体育人才的基础薄弱,应当着力培育和补充的人才是三类,一是体育事业的管理人才,二是体育理念的教授人才,三是体育具体业务的指导人才。在具体的培育机制上,应当坚持,走出去和引进来两种战略。

六、小结

农村的体育事业的发展对于促进农村体育消费具有很好的促进作用。文章提出了发展农村体育消费的建议,包括:发展农村体育消费要加强发挥农村学校的作用、发展农村体育消费要尽量争取更多体育经费的支持、发展农村体育消费要加大体育精神的弘扬、发展农村体育消费要发展农村特色的体育项目、发展农村体育消费要注重提升体育从业人员的素质。发展农村体育消费要多管齐下,进行综合治理,保证农村体育消费的良好发展。

参考文献:

[1]文启湘,席建强.扩大农村居民消费的新思路:基于体育消费的视角[J].学术交流,2009,08(05).

第6篇

一、农村合作社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在农村合作社发展中出现地方政府扶持政策不足的问题,在税收、信贷等方面的扶持政策不到位。长期受小农意识的影响,使农民与合作社之间缺乏信任。农村合作社在我国发展时间比较短暂,发展规模较小,经验不足,经营规模普遍较小,没有以市场为依托。固定资产较少,资源浪费、效率低下,抵御风险的能力较差。

我国农村的教育水平比较低,缺少专业人才,在农村合作社发展中面临问题时不能及时给予专业的指导。农村合作社基本是以家庭形式为基本形式组成的,有些地方只是形式,没有真正开展生产联合的服务模式,农村合作社缺乏资金保障,基本积累薄弱。农民合作社产品深度加工试点较少,自我发展模式没有得到构建,降低了合作社的市场竞争力,阻碍了农村合作社的发展。

二、发展农村合作社的重要作用

农村合作社是农村经济新秩序中的一个组织载体,作为一种合作经济组织,农村合作社能够直接促进农民增收。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社,有力地解决农民购买农业生产资料难的问题,使农民不局限于农产品生产,促进农民参与多个生产经营环节的利益分配。提高了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实行各个方面的统一,便于标准化、规模化生产,降低成本、提高附加值,有效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农村专业合作社能将单个的农户联合起来,改变过去在市场交易中处于的不利地位。建立完善的产业链。

提高了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解决了集体经济组织“统”不了、农民自身“办”不了的问题,完善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组织农民从事专业化生产,促进农业生产的规模化。围绕当地的优势产品,促进了农业生产的规模化生产。提高农业标准化生产水平,确保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水平,发挥农村合作社的组织载体优势,实现统一的质量、统一的价格,使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得到很大的提高。农民合作社是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农户提供技术、信息、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良性发展。

三、发展农村合作社的有效建议与对策

1.发展农村合作社离不开专业人才的指导,加强农民合作社人才队伍建设 ,吸引专业人才,提升管理能力。人才作为第一生产力得到重视,在服务中凝聚人才,通过多种方式引进人才,可以和农业专业院校合作。明确人才在农村合作社发展中的重要性,通过联系专家培养人才,将先进的理念和技术引入农村,在实践中锻炼人才,在实践中锻炼人才。举办以“农村合作社”为主题的大学生创业比赛,为学校提供实习基地,加大合作社成员之间的经验交流,促进合作社健康发展。

2.发挥政府优势,加大投入力度,统筹推进,确保农村合作社健康运行。 地方政府可以申请专项资金,对规模较小的农村合作社给予适当的鼓励,充分发挥整合支农资金作用,引入多条深层加工线,考虑将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为农村合作社开展工作提供保障。大力挖掘资金投入的潜力,提高农民社会化组织程度,发挥农民自主的能动性。在媒体平台上宣传推进示范合作社创建活动,改变金融部门对合作社抗风险的片面性认识,引导促进农村合作社标准化生产,制定出农村合作社信用评估体系。

3.协调各项工作,促进农村合作社健康稳步发展。在发展壮大农村专业合作社的过程中,积极协调各项工作,农产品协会应给予大力支持,提高向农业市场流动商品的竞争力,相互协调,进行最有利的组合,进行科学、准确的审核,促进形成良好的?r业市场秩序。协调当前的管理机制,建立独立、自主的发展模式。充分发挥农产品协会内部的管理作用。

第7篇

【关键词】小额信贷,现状,发展建议

农业是我国的立国之本,但目前我国农村发展比较落后,由此解决“三农问题”成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点和难点。这些年我国实施了很多惠农政策,但效果不佳,究其原因,金融服务的匮乏使得政策的效果大打折扣,许多地方甚至出现了投入农村的资金流向城市的现象。因此,发挥农村金融对于农业经济的“造血”功能,成为“三农”工作的重点之一。

一、目前我国农村小额信贷现状

小额信贷是国际公认的帮助贫困人口尤其是贫困农户脱贫最行之有效的方式之一,是发展中国家重要的金融创新,也成为我国发展农村金融、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切入点。我国真正意义上的小额信贷是从1993年开始的,大致经历了四个阶段:第一阶段(1993-1996),理念与技术引进阶段;第二阶段(1996-2000),试验与推广阶段;第三阶段(2000-2005),发展与困惑阶段;第四阶段(2005至今),探索自身规律、不断完善的阶段。

经过这四个阶段的发展,我国小额贷款公司从最早的2家到2008年的不足200家,再到2010年初的1320家,截止2011年12月31日,全国共有小额贷款公司4282家。这一系列的数据表明我国小额信贷得到了快速发展,已具有一定规模。但在发展壮大的同时,我国小额信贷遇到了诸如政府过度干预和监管缺位并存;缺乏充足且稳定的资金来源;利率的制定陷入两难困境;风险防范能力亟需加强等一系列问题。

二、我国农村小额信贷发展建议

小额信贷出现的问题,促使我们对我国目前小额信贷的发展方式进行反思。我认为可以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来支持我国农村小额信贷的发展:

(一)转变政府职能,优化小额信贷发展的外部环境

政府的作用不是直接分配金融资源,不应过多地在此方面进行干预,而应主要着力于保证小额信贷外部发展环境的稳定,培养有偿还能力的贷款者。

首先,政府应当加大贫困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如道路、教育等方面的投资。加强贫困地区的市场化建设,促进贫困地区的经济发展,使得小额信贷能顺利地在这些地区推广开来,为贫困地区的人民提供急需资金。另一方面,也要采取措施积极加强培训,提高贫困者发现盈利机会的能力。

其次,政府要推动建立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目前我国还没有专门针对小额信贷机构的金融政策和法律制度,使得许多小额信贷机构处于合理不合法的尴尬境地,同时还增大了金融风险。

(二)拓宽资金来源渠道

就我国目前情况来看,小额信贷组织有着“做大做强”的趋势。但其“只贷不存”的形式,相当于截断了小额信贷的一条腿,使小额信贷难以获得持续性发展。

多元化的资金来源是商业性小额信贷组织开展经营的基础,因而我国小额信贷机构应当拓宽资金来源渠道,保证其可持续经营。我国小额信贷机构可以考虑向贷款人、社会公众吸收储蓄;向商业银行或政策性银行申请转贷;向法人组织的委托贷款等方式来拓宽资金来源。

(三)建立灵活的利率制定机制

要保证农村小额信贷的大发展,一方面要保证商业性金融机构和个人出资者经营的可持续性;同时还要考虑到小额信贷对象的贫困性及其对利率的承受能力,利率又要控制在一定的限度以内。

地方政府不应再强制性规定具体利率,在不超过基准利率4倍这一前提下,可适当放开利率水平,根据当地资金需求情况,自主制定利率水平,比如可以采取由借贷双方自主协商的方式来确立交易利率。当然,利息收入必须能覆盖交易成本和风险成本,使小额信贷机构实现盈利性。

还可创新信贷产品,对不同产品实行差别利率。比如:对于生产性贷款和非生产性贷款就可以实行不同的利率,即对于生产性贷款实行较为优惠的利率以鼓励贫困农民通过农业生产改善家庭经济状况。

(四)建立小额信贷的风险控制机制

通过建立农户经济档案,对农户的家庭住址、人口、田亩、经济收入情况等详细记载并经常更新,这样,在发放贷款时可以减少不必要的违约风险。另外,可以对历史借款编制还贷记录,根据记录重新评定农户的信用等级,从而决定其信用贷款限额等级和利率优惠政策。对于那些历史记录不好的农户加以限制,而对于信用良好的可以给予一定的利率优惠和优先贷款。

探索建立小额信贷的风险补偿机制,通过建立风险补偿基金,用于弥补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因素形成的小额信贷损失。为了分散和规避风险,可以在农村推行农业意外保险制度,扩大承担风险的主体,提高贷款当事人的抗风险能力,使农业风险由信用社和保险公司共同承担,同时做好信用社资本金的补充,完善呆、坏账准备金制度。

除了上述几个我认为较主要的措施外,还可以考虑创新融资品种等方面。这些措施如果能够被积极地推广开来,不仅可以使小额信贷机构获得较好的盈利水平,得到持续性的发展;更重要的是可以更好地调动广大农村地区居民的热情,推动我国广大的农村地区经济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张扬.从孟加拉国小额信贷成功模式解析我国小额信贷的困境.[J]. 商业研究.2009年09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