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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于美国次贷危机的全球性金融危机重创了国际社会经济的发展,其波及范围之广、影响程度之深,都堪称史上之最,由此也引发了人们对原有金融监管理论和监管体制的深入思考。金融监管理论对金融监管实践具有重要指导意义,中国的金融监管体制改革需要积极借鉴市场经济发达国家的理论与经验。本文对金融监管理论的理论基础和理论发展进行了梳理,并在此基础上,结合现代金融危机爆发的特点,借鉴后危机时代国际金融监管的改进经验,提出金融业监管要探索中国模式,而这一模式的基础是稳健高效并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金融业。
【关键词】
金融监管理论;金融监管体制;金融监管改革
一、引言
金融监管是指一国政府或其机构对金融机构所实施的各种监督和管理,包括对金融机构市场准入、业务范围、市场退出等方面的限制性规定,对金融机构内部组织机构、风险管理和控制等方面的合规性、达标性的要求,以及一系列相关的立法和执法体系及过程。金融监管包括金融监督和金融管制两方面。金融监督侧重于复杂的日常行为,而金融管制则侧重于具有同一性规范的编制。
二、金融监管的理论基础
(一)信息经济学框架下的金融监管理论
20世纪90年代以来,一系列的金融危机、特别是1997年的由新兴市场经济国家开始的亚洲金融危机后,新古典经济学所倡导的金融自由化理论不断受到批评。另外,监管代表说的主要观点是,把金融监管看做是广大投资者及储户对金融中介实施监督措施的代表。
(二)功能观的监管理论
所谓功能观的监管,即指依据金融体系基本功能而设计的金融监管体制,即一个给定的金融活动由同一个监管者进行监管。功能观金融监管的概念主要是来自于有关金融体系的“功能观点”学说。金融中介功能观大大地拓展了金融监管理论的视野,从而把金融监管理论的研究推向了一个新的水平。
(三)监管激励理论
在20世纪80年代以前,几乎所有的监管经济学研究都是经验研究,而不是系统的、理论的,直到拉丰、梯若尔《政府采购与监管中的激励理论》在1993年的出版:将激励问题引入到监管问题的分析中来,将监管问题当作一个最优机制设计问题,在监管者和被监管者的信息结构、约束条件和可行工具的前提下,运用相对比较成熟的完备合约方法,分析双方的行为和最优权衡,并对监管中的很多问题都尽可能地从本源上内生地加以分析。
三、金融危机后金融监管理论的变革
(一)加强审慎监管,预防系统性风险
审慎原则是金融监管的核心价值,但传统的监管理念体现为微观审慎,注重对特定金融机构风险的防范和控制,而缺乏对宏观经济环境的政策以及金融市场的关注。
(二)对顺周期性金融监管的反思
金融系统的顺周期性主要体现在对资本充足率监管的顺周期性和公允价值会计引起的顺周期性两方面上。改革的方向主要是:建立逆周期资本缓冲机制,即在经济发展繁荣时期,在金融形势景气时期,资本充足率要求应相应增加。
(三)薪酬激励机制的变革
自危机爆发以来,针对金融业高管薪酬的评论和争议不断。二十国集团(G20)和金融稳定论坛(FSF)一致认为美国金融机构的高管为了领取高额薪酬,置股东和社会公众利益与不顾,追求高收益同时具有高风险的金融产品,放任金融风险,是导致此次金融危机爆发的重要原因之一。
四、后金融危机时代金融监管理念变革的国际经验借鉴
在全球金融监管政策选择的大国博弈中,我们必须要把握两个基本事实:一是任何一国的监管体制都必须与其经济金融发展和开放的程度相适应,尽量做到风险的全覆盖,最大限度地减少由于金融市场不断发展而带来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二是在现代市场条件下无论风险管理工具如何先进,都不能避免因为机构内部原因或市场外部的变化而遭受风险事件的影响,这是由其高杠杆率、高关联度和高对称性的特性所决定的。
五、后危机时代下探索金融业监管的中国模式
我国现行的金融监管体制是分业监管模式,其基本特征是:中国人民银行负责货币政策的制定和执行,中国银行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分别对我国银行业、证券业和保险业实行分业监管,是典型的一级多头的分业监管模式。但是,随着金融业混合经营模式的发展和金融衍生工具的不断创新,我国传统的金融监管制度和监管理念难以适应金融风险管理的要求,通过借鉴各国的金融改革经验,我们应该要总结出一条,适合自身发展的金融监管模式。
(一)形成一个中心指导
可持续发展金融监管目标的中心应是促进本国经济可持续发展。大力支持金融业在低碳经济发展和经济结构调整中发挥积极作用,要积极探讨金融环保机制、经营策略、激励考核体系,从业务流程与政策上把好项目关,完善惩戒机制。
(二)强调宏观审慎监管
危机的爆发表明微观审慎监管不足以实现维护金融体系稳定的目标。因为单个金融机构的健康稳定并不能够保证整个金融体系的稳定,单个金融机构可以将自身的风险转嫁到别的金融机构上,或者将风险产品分割打包出售,但是整个市场上的系统性风险是不可转移和分散的。正是由于缺乏一个机构在宏观上对系统性风险进行监管,才导致此次危机具有如此大的规模,破坏力堪称历史之最。我国应吸取教训,在微观审慎监管框架下植入宏观审慎监管,防范系统性风险。
六、结论
西方各国普遍认为市场价格信号是正确的,因此金融危机前主流的金融监管理念是让市场机制发挥作用,少监管或者不监管。同时,西方各国还认为对金融创新的监管也没有必要,因为市场竞争的优胜劣汰机制会自动淘汰没有必要或不创造价值的金融创新,因此能在市场上经营的金融创新产品都是“好”的。正是这样的监管理念,导致了危机前金融监管的放松及金融监管功能上的重叠交叉与缺位并存,进而引发了波及全球范围的金融危机。在危机过后,人们对原有的金融监管理论及机制所存在的缺陷及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并迅速提出了一系列相应的改革方案。我国应在危机中吸取经验教训,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构建适合我国金融发展的监管体制。
参考文献:
[1]金夏中.金融监管体制的国际比较以及对我国的启示[J].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01,(4)
[关键词] 国际金融监管;合作监管;文献综述
中图分类号: F832 文献标识码:A
1 引言
近年来,金融全球化和金融自由化的迅猛发展使全球经济和金融体系中的不确定因素增加,加大了全球的金融风险,对世界金融监管提出了新的挑战。在日益全球化的今天,不仅出现了对金融机构行为准则一致性的要求,而且也出现了对金融当局监管行为一致性的要求。本文从国内外学者所论述的金融监管理论出发,结合国际金融危机的特点,对国际金融监管合作理论进行了简单归纳与评述。
2 国际金融监管合作产生的理论基础和现实基础
2.1 金融监管国际合作的理论基础
(1) 国家管辖权理论。传统的金融监管理论主要是在国家管辖权理论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其核心是国家单独监管。国家单独监管源于国际法中国家管辖权中的属地管辖权,它是指一国对其领土范围内的所有人、物和事都享有充分、排他的管辖权。贺力平(2001)从传统国别金融监管的角度进行了研究,认为没有一个国别性的金融当局能单独对付发生在国际金融市场上的系统风险。
从本质上说,是各国经济和金融市场的对外开放以及伴随这种相互开放而来的金融市场一体化和全球化带来了转变国内金融机构经营方式和经营行为的需要,以及转变金融当局监管方式和监管行为的需要。
(2)制度非均衡与制度变迁理论。建立金融监管国际合作机制是金融监管制度变迁的必然结果。在金融监管领域,制度均衡是指金融监管制度中的所有监管主体均不具备改变现状的能力和动机,金融监管制度在总体上处于均衡状态。同样,制度非均衡在金融监管制度结构发展过程中也是常态,国家单独监管制度随着金融全球化的加深日益暴露出其局限性,此时全球金融监管处于非均衡状态。根据制度变迁理论,如果能找到一种新的金融监管制度能最大程度的实现国际金融监管的潜在收益,各行为主体就会推动直至实现金融监管制度的变迁。
2.2 金融监管国际合作的现实基础
Kern Alexander(2003)对国际金融监管的必要性进行了论证,认为只有加强国际金融监管,才能防止系统性风险。各国当局应该加强国际金融监管合作,建立全球协调一致的机制与体系。在国际金融监管合作与竞争并存的背景下,各国监管当局只有选择长期的合作,才能将损失降到最低,获得国际金融监管的最优状态,而统一长效机制是获得最优监管结果的最好选择(李丽君,2010)。
国际金融危机凸显国际金融监管合作的必要性。全球化有利于全球资源优化配置,但也扩大了危机的传播范围,加速了危机的传导速度。目前,一系列体现世界向国际统一监管方向的努力已经开始,如IMF强调要加强政府金融监管部门间的协调;欧盟已开始加强成员国监管机构的合作;一些大型跨境金融机构还采取了监管团制度(杨文生、周立妍,2010)。
另外苏焱(2006)对区域金融合作进行了研究。随着区域性经济发展的日趋高涨,作为跟进配套服务的金融领域,同样也日趋凸现区域性的特点。东南亚金融危机,在本质上说明了在国际化背景下,单个国家的银行监管法制在日趋扩大的金融活动中的缺陷,凸显了金融活动国际化和银行监管国别化之间的矛盾。
3 国内外学者的主要研究成果及简单评述
3.1 金融衍生品的国际监管合作
在金融全球化的背景下,一国经济和金融形势的动荡,通常都会通过日益通畅的资金渠道迅速传递给所有关联国家。国际金融动荡及其迅速产生的波及效应,使得任何一个国家,甚至国际金融组织,在市场抗衡中均处于弱势地位。因此,为了维护全球金融安全,促进金融发展,各国和国际金融组织对金融衍生品交易的监管开展广泛的国际合作成为历史的必然。(潘晓岑,2010)
Lance Taylor 、John Eatwell(1991)提出创建一个拥有超国界监管权力的治理主体――世界金融监管局,并授予其在国际金融衍生品交易中进行强制信息披露和惩罚违约主体的权力。谭艳芝(2009)提出建立一个由双边治理机制、多边治理机制、全球统一治理机制组成的金融衍生品交易监管的国际合作制度,以实现各国监管的合作与协调。陈欣(2006)认为金融衍生工具市场的国际监管合作应该从规则性监管协调与应对危机的监管协作两方面着手,在统一监管目标的前提下,在信息共享的基础上加强监管合作。钟伟(2000)提出了一个国家监管和国际监管的合作协调框架,他认为在短期应该对国际金融组织进行有效监管,并对跨国金融机构实施统一监管;在中期则将金融监管区域合作作为金融监管国际合作的微观基础;远期应该全球统一并账监管。上述国内外学者的研究多偏重于具体规则协调或国际合作机制的构建,并没有把两者有机的结合起来进行系统的研究。如何围绕金融衍生品交易监管国际合作这个主题,从构建制度和协调规则两方面出发,深入探讨现有国际的监管合作机制,可能是未来研究的一个方向。
3.2 证券市场的国际监管合作
金融全球化背景下的证券市场开放给传统的监管体制带来严峻的挑战,使监管机构的国际合作成为现实的必然选择(蔡佳秋,2008)。国内证券监管国际合作文献的研究思路主要是以下三种:
(1)就证券市场监管合作的某一方面进行研究,如邱永红(1998)论述了相关国际组织以及世界各国对证券跨国发行与交易行为的法律监管与合作,建议从监管机构、监管依据和监管措施三方面加强对证券跨国发行与交易的法律监管。
(2)从国际证券市场的监管与合作的角度展开论述。在证券市场国际化的背景下,各国证券监管当局不断加强集中监管力度,强化市场一线监管者的作用,突出对证券发行、上市、交易等环节的全面监管以及信息的持续性披露。刘敢生(1997)对国际证券监管合作与协调的现状、成果及有关理论和实务问题作了初步探讨,并从资本充足率、衍生产品、国际清算与结算、多国披露和会计报表等角度对国际证券监管合作与协调的几个主要问题进行了研究。
(3)从我国证券监管机构国际合作的角度进行研究。在近年证券市场国际化向纵深发展的同时,我国证券监管机构通过多种途径加强了与境外监管机构的监管合作与协调。然而我国证券监管的国际合作与协调方面还存在着诸多的不足与缺陷,亟待改进与完善(邱永红,2006)。
上述文献从证券监管机构的国际合作的必要性及主要合作形式等角度作了深入的研究,但仍存在几点局限性:在内容方面缺乏全面而系统的研究,在研究方法上偏重于经济方法,缺乏法学的理论分析,几乎没有对监管机构国际合作的理论基础进行梳理,也很少有对证券监管国际合作完整的法律制度框架进行分析和构建。
3.3 国际游资的国际监管合作
20世纪90年代以来,国际游资得到了迅猛发展并对全球金融稳定和经济发展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在促进国际金融市场和资金吸收国金融市场、经济发展的同时,也给相关国家乃至全球带来金融风险。
李嵬(2009)认为国际游资具有很强的隐蔽性,经常能够逃避法律的约束和监督,英、美、日等发达国家主要采用自律性和集中型监管模式,但实践证明这些监管模式普遍存在监管滞后、监管失衡、监管成本较高等问题;阿根廷、韩国等发展中国家对国际短期资本的监管较为严格,但由于缺乏监管经验,监管效果相对有限。
国际游资监管的国际合作与协调表现为国家之间的双边监管合作和多边监管合作,但由于受到目前国际金融体系中的金融霸权主义、金融全球化利益分配等的影响,国际游资监管的国际合作与协调举步维艰。国际合作与协调这种协调性的间接监管必须与国家监管有效结合,才能形成有效的国际游资法律监管体系(石磊,2007)。
4 文献评述
金融监管国际合作是个全新的课题,上述研究绝大部分都认为加强金融监管国际合作具有其基础,学者们从国际金融合作监管的主要机构、主要形式、具体内容、存在的问题等多方面、多角度研究了这个问题。但是目前国内金融监管理论主要是针对单个国家的金融监管,而很少涉及国际金融监管合作这个问题。同时这些研究大部分是从侧面对金融监管国际合作进行研究,对其正面研究则不多见。通过对国内外学者对国际金融合作监管的相关文献的综述,个人认为未来的可能研究方向有:
4.1 创新国际金融合作监管理论
对国际金融合作监管理论的发展与完善,应充分考虑经济金融全球化的背景及其影响,特别是要结合后金融危机时代的国际金融合作监管的新特点、新内容,围绕国际金融监管的内在特殊性、必要性的这一核心理论展开。
4.2 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
如何对国际金融合作监管的实践效果进行实证研究,如何通过数量模型进行模拟与预测国际金融合作监管的可能发展方向,如何将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有效结合起来,是值得学者们进行进一步地深入研究的。
4.3 法律分析与经济分析相结合
对金融监管国际合作完整的法律制度框架进行分析和构建,理清国际合作的法律关系,利用法学的理论分析,对监管机构国际合作的理论基础进行梳理和研究。
参考文献:
[1]蔡佳秋.证券监管机构国际合作的法律问题研究[D].成都:西南财经大学,2008(12).
[2]陈欣.金融衍生工具市场的国际监管合作[J].法学,2006(3).
[3]贺力平.全球化和金融监管理论的创新[J].中国经济信息,2001(19).
次贷危机暴露出的不监管理念和监管理论滞后与缺失,要求我们必须加强金融监管基础理论的研究,为进一步的监管改革提供强有力的理论支持。
金融危机本质上是理论危机,是经济金融基础理论危机。此次全球金融危机实质反映出了监管缺失是影响金融稳定和经济增长的最重要风险,而金融监管的缺失又源于缺乏强有力的金融监管理论的支持。回顾百年金融发展史,金融监管理论落后于金融监管实践的要求。截至目前仍然没有一个普遍认同的占主导地位的核心理论。从强化金融监管的实践看,金融监管无一例外是应对金融危机的直接产物,往往是危机后金融监管各种假说和流派相继出现,其滞后性显而易见。而分析既有的金融监管理论,无论是公共产品理论、信息不对称理论、金融脆弱性理论等均有不同程度的缺陷和不足,监管的“利益冲突论“”寻租理论“”道德风险论“”监管失灵论”等“监管捕获论“”成本论”也对政府的监管效应提出质疑。而在监管的完全性上,金融监管理论一直脱胎于政府对经济干预的经济学原理,只注意到了金融体系对整个经济的特殊影响,却往往忽略了对金融活动本质属性和金融体系运作特殊性的研究,对金融体系或金融活动本身的风险关注不够,比如对高科技发展和金融创新带来的金融衍生品监管问题,混业经营趋势下对那些虽无银行之名,但却行银行之实的影子银行体系(克鲁格曼,2008)带来的风险如何监管,事实上影子银行系统的监管一直处于真空地带,也是导致这场危机的主要原因,在资产证券化和金融衍生交易工具虚拟链条无限延伸中,影子银行系统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在金融监管理论与实践上,如何化“亡羊补牢”为“未雨绸缪”,使金融监管理论和实践的发展摆脱危机导向的轨道,逐渐提高先验性、事前性和灵活性,摆脱从惨痛的经验教训中才能获得前行的动力的魔咒,建立强有力的金融监管理论是摆在金融理论工作者面前的紧迫任务。
二、迅速走出市场原教旨主义“监管理念迷失”的陷阱
凯恩斯在他的著名的《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结尾部分写道:“无论祸福与否,世界始终由思想统治。”这句名言精辟地阐述了秉承什么样的经济金融学思想的重要性。市场原教旨主义强调个人自利行为的合理性和自由放任的必要性,其核心理念是对市场机制的顶礼膜拜,迷信市场是万能的,可以自动实现均衡,不需要政府以任何方式的干预。在金融领域,市场原教旨主义表现为有效市场假说,即金融市场完全和正确地反映了所有与决定证券价格有关的信息。基于有效市场假说,在金融监管上主张和放任金融自由化和金融衍生产品等所谓的创新产品不受监管的无度虚拟化,完全理性人基于完全市场信息能够无偏地反映市场价格,其无限套利行为使市场自动实现均衡。具体表现在:第一,认为市场价格是正确的,可以依靠市场纪律来有效控制有害的风险承担行为;第二,认为问题机构会遭受破产清算实现市场竞争的优胜劣汰;第三,对金融创新不需要监管,市场机制自动淘汰不创造价值的金融创新,治理良好的金融机构不会开发风险过高的产品,信息充分的消费者理性选择满足自己需求的产品;对金融创新是否创造价值的判断,市场优越于监管当局,监管可能抑制有益的金融创新。
然而,个人理性之和并不能导致集体理性之结果,萨缪尔森将其概括为“合成谬误”。而博弈论将其称为“囚徒困境”。纵观金融监管理论演进与金融监管实践发展的历史,在市场原教旨主义理念的羁绊下,在稳定与效率的抉择中,金融监管一波三折,每当经济金融剧烈波动甚至发生金融危机之时,金融监管才被重提和加强,一旦经济金融回复平稳,金融监管就又被遗忘或弃之一旁。回顾左右金融监管与不监管的经济基础理论发展史,可以清楚地看到,自由放任经济自由主义一直都是西方世界指导经济发展的主流思想。尽管中间穿插着凯恩斯的宏观经济理论和其他的针对市场失灵而主张的政府干预理论,但主张市场可以自动平衡的完美市场经济假说始终占据统治地位,成为放松监管和不监管的理论基础。美国监管当局正是在市场原教旨主义理念的支配下,在意识观念上过度迷信自由市场是万能的,因而造成实际行动中有效的金融监管的缺失。
反思金融危机,未来金融监管向何处去,是重蹈历史覆辙,回到市场原教旨主义那里去,还是居安思危,始终坚持适度监管不动摇,是我们必须回答的重大问题。
三、探寻科学界定市场和政府干预边界的理论与实践突破口
值得肯定的是,20世纪80年代以后迅速发展起来的行为金融学的研究成果开始动摇了主流经济金融理论的权威地位。行为金融学是运用心理学、行为学和社会学等研究成果与研究方式来分析金融活动中人们决策行为的一门新兴的理论学科。该学科以真实市场中“正常”的投资者为理论基石代替主流经济金融理论的“理性人”原则,结果表明现实市场不完美,有效市场假说不成立;现实市场中的投资者有限理性和有限套利,使证券价格达不到理性均衡水平,因而市场不能自动实现均衡。具体表现在:
第一,金融市场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金融消费中存在着欺诈,消费者可能购买了自己根本不理解的产品,比如迷信信用评级机构的评级,受其误导,表现出非理性行为,成为“庞氏骗局”中最后跟进的“傻子”。
第二,从微观层面看单个金融机构是审慎理性行为,如果成为金融机构的一致行动,在宏观层面反而可能影响金融系统的稳定,比如混业经营模式下,单个金融机构来看是理性的风险分散行为,但如果很多金融机构采取相同的混业经营行动,类似的风险敞口会导致系统性风险,即个体理性不意味着集体理性。
第三,市场纪律不一定能够控制有害的风险承担行为,比如华尔街奖励短期财务业绩的扭曲的激励机制和鼓励冒险的高管薪酬制度,促使投资银行和商业银行的高管们铤而走险,进行过度的投机交易和追逐短期的高额利润,助长了高管的过度风险承担行为。
第四,“大到不能倒”的问题金融机构具有负外部性,很难通过市场出清的方法解决。比如如果问题机构有支付清算等基础性业务,破产可能有损金融系统的基础设施,构成系统性风险。第五,金融创新不一定创造价值,有可能存在重大风险。
内容摘要:会计准则和金融监管的协调是会计准则改革的新特点。而作为应对金融危机的举措之一,对金融工具减值使用预期损失模型,实质上反映了会计准则制定机构对金融监管为代表的外部压力做出妥协,这破坏了准则本身的独立性。本文以预期损失模型为研究对象,对会计准则与金融监管相互分离进行了理论分析,并提出了协调会计准则与金融监管的若干途径。
关键词:预期损失模型 会计准则 金融监管
预期损失模型的提出及含义分析
作为应对金融危机的举措之一,2009年11月5日, IASB 了 IFRS征求意见稿《金融工具:摊余成本和减值》,建议对金融工具减值采用“预期损失模型”取代原《国际会计准则第 39 号—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规定的“已发生损失模型”。根据征求意见稿,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资产组合)的初始账面金额,应在初始确认时即估计其未来存续期间的预计信用损失,并计提减值准备。而在后续的资产负债表日,需要对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估计值进行修正,由此产生的金融工具账面差额计入损益。这一方法的核心是以对未来现金流量的预期为基础,以金融资产整个存续期间为时限,在相关减值迹象发生之前,预先估计并确认损失提取减值准备,因此称为预期损失模型。
预期损失模型与现行的财务会计概念框架存在着诸多不协调之处,因此在应用中不但可能因过于复杂和主观而缺乏可行性,更有可能造成财务会计基本概念框架的混乱,甚至导致对信息操纵的纵容。这一模型实质上反映了会计准则的制定者对以金融监管为代表的外部压力妥协,因此该模型在理论上立足于金融监管逻辑框架而非会计概念框架,这意味着会计监管的独立性原则受到破坏,一旦采用将会对现有的会计基本理论体系造成冲击。
预期损失模型引发的会计准则与金融监管相分离的理论分析
(一)强调金融监管的需要而背离会计的客观真实性目标
根据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会计目标是“向财务报告使用者提供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履行情况,有助于财务报告使用者做出经济决策”,其核心在于强调保护投资者利益,会计信息应真实公允、客观公正。而金融监管尽管也考虑保护投资者利益,但其侧重点与会计目标明显不同。金融监管主要侧重于控制和防范金融风险,维护金融安全与稳定,其目标强调存款人利益至上,把保障金融机构稳健经营、金融体系安全稳定作为监管的基本要求。会计目标与金融监管目标的不同,势必影响到相关会计规定或者监管规定,为了满足不同的目标,二者需要分离。从这个意义上,预期损失模型明显背离了会计目标的客观真实性要求,而为服从金融监管需要导致的这种背离,可能使会计信息质量难以保证,引起会计理论的混乱和会计信息质量的下降。
(二)与现行会计确认和计量基础相冲突
预期损失模型以对未来信用损失的预计确认金融资产减值损失,显然与会计普遍应用的“权责发生制”基本原则相冲突,而且这一冲突影响的并不仅限于金融工具,而是构成对财务会计基本概念框架的冲击,从而产生财务会计究竟是面向过去还是面向未来的问题,传统的会计概念将面临严峻挑战。另一方面,预期损失模型以金融资产在存续期内的预计未来信用损失来实现减值的提前确认,也可以在后续期间改变预期,这与会计信息质量要求的可靠性原则不符。按照现行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企业应当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金融资产进行减值测试以确定是否需要计提减值准备,企业对减值损失的确认时点是在金融资产已经发生减值之后。然而,预期损失模型中减值准备计提自由度过大会降低会计信息的可靠性。
(三)对内外部环境要求较高带来更多的实施成本
金融机构对预期损失的估计是建立在同类或类似贷款的现金流量和信用损失历史数据基础之上的。目前多数金融机构面临着用以预计损失的历史数据是否真实可靠的问题,所以其预估值的合理性也值得商榷。同时,由于采用预期损失模型不再需要减值证据的支持,而是要求主体根据自身会计职业判断预估信用损失,这也会增加金融机构通过调整和管理预期来操纵利润的可能性。
此外, 尽管预期损失模型主要是从金融机构自身的角度设计,但模型的可操作性还依赖于是否存在一个稳定可靠的软件系统,能够获取必要数据以应用预期损失模型,然而目前很多金融机构尚不具有这方面的能力,估算预计损失对其软件系统和数据基础构成了巨大的挑战。这些因素增加了模型的实施成本,阻碍了模型在实际工作中的应用。
(四)增强了会计准则的复杂性和操作难度
预期损失模型要求报告主体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估计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未来现金流,在需要修订时计入利得或损失,这会增加报告主体的工作量。该模型还要求披露大量的会计信息,包含金融资产信用质量、压力测试等敏感信息,提高了报告主体的操作难度,这与降低金融工具会计准则复杂性的改革目标背道而驰。对于中小投资者来说,对预计损失进行估计、现值计算等程序,以及涉及的各种利率、汇率等专业金融知识,远远超出了其理解能力和使用需求,使其很难明白财务报告中相应数字的含义,更难以增强投资者自身对金融市场的信心。
会计准则与金融监管相协调的理论基础
(一) 会计准则是金融监管的重要基础
金融监管者不仅利用会计准则加强对金融市场的监管,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而且随着金融创新的不断深入,金融监管需要借助依据会计准则编制的会计信息提高监管的有效性。仅仅依赖金融监管的力量,难以维持金融稳定,而高质量会计准则为市场约束力量的发挥提供了基础条件和重要标准。此外,无论是在金融稳定期还是金融危机时期,会计准则都是金融监管者维护金融稳定、提升市场信心的重要工具,这也间接地促进了会计准则的完善。因此,对于金融监管来说,会计准则既是金融监管的标准也是金融监管的重要条件,是金融监管不可或缺的重要基础。
(二) 会计准则与金融监管具有统一性
会计准则与金融监管在诸多方面存在着相似性和一致性,这使得两者之间具有了统一性。首先,两者有着相似的理论基础。两者都是源于解决市场失灵而产生并发展起来,都是促进市场效率提高的重要手段。尽管会计准则作为一门科学有着严密的理论基础,但会计准则的产生和发展是为了解决金融市场失灵、提高金融市场的资源配置效率。其次,两者都具有政府管制的性质。两者都是政府对市场实施监管的方式,都是为了弥补公共产品市场失灵而采取的措施。第三,两者目标具有统一性。无论是会计准则还是金融监管,最终的目标都是为了优化资源配置、实现公共利益的最大化。
总之,会计准则与金融监管具有较高的统一性,并且随着会计准则对于金融稳定影响程度的提高,这种统一性特征也越来越明显。
会计准则与金融监管相协调的若干途径
(一)尊重会计准则和会计监管的独立性
会计准则和会计监管的独立性,来自于会计所固有的基本概念框架。会计准则制定的基本目标,是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公允、客观公正,具有较强的专业独立性。在现有条件下,以投资者利益为基本出发点的会计目标最接近这一要求,满足这一框架的信息可以满足大多数会计信息使用者的基本需求。在本次金融危机中,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尽管受到了来自银行业和监管者的大量质疑,但最终公允价值会计准则没有被废止,其根本原因在于公允价值计量属性是符合财务会计概念框架要求的。因此,必须在尊重会计准则独立性的前提下,制定相关政策维护金融稳定。
(二)利用会计准则加强金融监管
会计监管规定具有基础性和权威性,在认可这一前提的基础上,金融监管可以与会计监管彼此支持、相互配合,同时金融监管可以根据自身的监管特性,在通用会计信息的基础上做出有针对性的调整,包括要求商业银行增加特定风险信息的披露要求,或者在会计减值准备的基础上增加相应的拨备计提等,不仅可以对已经发生的损失计提专项准备,还可以对可能发生的损失计提一般准备,从而体现其特殊的审慎性和前瞻性要求,同时又不与会计监管出现矛盾。具体到金融资产减值方面,会计准则以发生资产减值迹象为依据,针对已发生的信用损失计提减值准备,既不推迟也不预计,可以采用已发生损失模型;而金融监管出于资本充足的要求,可能认为已发生损失模型审慎性不足且容易导致顺周期性,因此可以采用预期损失模型,预期未来损失以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进而确定监管资本。
(三)积极完善金融监管体制和监管方法
首先,监管机构应当强化对金融机构信息质量的检查力度,提高运用会计准则提升信息透明度的水平。其次,应当充分利用外部审计加强对金融监管的力度,提高监管的有效性。通过规范监管者与外部审计师之间进行信息沟通交流的方式,提高外部审计的有效性。第三,根据金融创新,完善金融监管机制。从金融危机的产生的根源来看,复杂衍生金融工具的过度使用,金融监管体制和监管方法落后于金融创新,是导致危机发生的根本原因。因此,正确处理金融监管与金融创新的关系,针对金融创新及时改进金融监管,建立与金融创新相适应的金融监管体制至关重要。
(四)会计准则与金融监管加强合作
会计准则与金融监管两者具有较高程度的统一性,因此会计准则与金融监管应加强合作,共同促进金融稳定。两者应加强合作提高信息透明度。会计准则专于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信息披露,而金融监管关注于所有有助于促进金融稳定和发展的信息。两者在信息披露方面的互补性有助于提高金融市场信息透明度,提升市场约束在金融监管中的作用。两者应加强合作发展高质量的会计准则,尤其是在完善金融工具会计准则方面加强合作。对于银行业金融机构来说,金融工具会计准则实施非常复杂,公允价值的确定、贷款减值准备的计提方法等存在较大差异,在审慎性方面也存在不同的尺度。金融监管部门应该就这些重大问题同会计准则制定部门进行深入研究,加强合作。
结论
总而言之,会计准则和金融监管之间既存在差异性,也存在统一性。IASB提出的预期损失模型更多地反映了金融监管的需要,立足于使监管主体提前估计损失、多提准备以保证资本充足,体现了金融监管的“审慎性”要求。然而,这很可能会造成会计信息透明度降低,使投资者难以了解企业资产、负债的真实质量,无法做出合理的经济决策。因此,会计准则与金融监管需要适度分离,才能既维护投资者利益,又保护存款人权益。另一方面,会计准则与金融监管的统一性决定了两者之间存在协调的基础,能够保证兼顾会计目标和监管目标,随着会计准则对于金融监管影响程度的提高,会计准则与金融监管的统一性也越来越明显。
参考文献:
1.财政部会计司编写组.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10[M].人民出版社,2010
2.司振强.会计准则与金融监管协调发展研究[M].东北财经大学,2009
3.刘玉廷.金融保险会计准则与监管规定的分离趋势与我国的改革成果[J].会计研究,2010 (4)
4.郑伟.预期损失模型缺陷与会计监管独立性问题研究[J].会计研究,2010(5)
5.司振强.后危机时代银行监管与会计准则协调研究[J].金融会计,2010(6)
6.彭南汀.关于IASB的金融资产减值“预期损失模型”的分析[J].金融会计,2011(1)
7.龚玉姣,马广奇.引入预期损失模型对我国银行资产计量的影响[J].财会月刊,2011(11)
伴随着经济全球化而来的是会计准则和金融监管的全球化发展从20世纪末到21世纪初的波及全球范围的几次大型金融危机中就可以看出,会计准则和金融监管还不够完善还需要能够有效的发现和防范金融风险。会计准则和金融监管作为市场经济条件下规范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两个方面的内容,在一定程度上两者之间是相辅相成的关系两者是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的关系。
(l)会计准则是金融监管的理论基础。金融监管者需要利用会计准则来加强对金融市场的监管维护金融市场的公平有序竞争。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金融市场将会不断发展壮大金融市场会出现越来越多的新情况新问题,为了加强金融监管金融监管者必须借助会计准则来提高金融监管的力度。对于金融市场的监管上仅仅依靠金融监管是不够的是需要会计准则来约束企业的金融活动的会计准则是金融监管的基础是金融监管的重要工具。金融监管内容的制定是依靠会计准则来进行的,因为是先有会计准则接着才有金融监督和管理。所以说会计准则是金融监管的理论基础。
(2)会计准则是金融监管的工具之一。会计准则是金融监管的一种工具,比如说会计准则有对金融资产减值方面的相关规定对于企业金融资产减值的确认、计量和计提都有着详细的规定那么企业在会计准则的要求下做好金融资产的减值计提金融机构可以根据情况增加大量的减值准备,以抵御在经济衰退时资产价值降低带来的损失媛解金融风险。
(3)会计准则与金融监管具有相似性。会计准则和金融监管虽然有着不同的目标,有着不同的监管层次和内容,但是这两者之间还是有许多相似之处。首先,它们产生的背景是相同的沛场经济的盲目性带来的市场混乱为了促进市场经济的健康正常运作就需要对市场上的企业进行有效的监管,会计准则和金融监管就应运而生了。其次二者都有着政府管制的强制性这两者是以一定的法律规范而存在的,是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必须遵守的规范具有强制性的特点。再次启们的最终目的是相似的,虽然说会计准则和金融监管的目的各不相同但是它们的最终目的都是维护社会公平捉进社会资源的合理优化配置捉进社会资金的合理流动。会计准则和金融监管是相辅相成的是市场经济健康运作的重要工具将这两者结合起来可以促进金融市场发展得越来越快并且能够快速的发现金融风险并采取一定的措施防范金融风险。
二、会计准则与金融监管的协调发展
(l)尊重会计准则和会计监管的独立性。将会计准则和金融监管结合起来不是说要将二者合二为一而是让两者协调发展。首先就要充分肯定会计准则的地位肯定会计准则在金融市场上的监管地位会计准则和会计监管是独立存在的。会计准则的基本目标就是要实现企业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它具有专业独立性。所以说会计准则和会计监管在企业的发展各个环节力求实现企业会计信息的真实性捉进市场资源的优化配置启是具有独立性的。
(2)发挥会计准则对金融监督的基石作用。从前文中可知会计准则是金融监管的基础是金融监管制定的理论依据,金融监管是在会计准则的基础上进行监管的,所以说要让会计准则和金融监管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自己的作用就需要会计准则发挥基石作用在制定的过程中充分考虑到金融监管务必做到对金融市场上每一个细节的监督和管理,让金融监管能够涉及到企业生产经营的每一个方面。在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客观性时要将所有涉及到的内容以非常明确的形式制定出来能够将企业的经营活动都纳入到一定的监管体制中来。会计准则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启是需要在市场经济中与时俱进的要不断创新和发展所以说要看到市场发展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进行会计准则的更正完善。
(3)积极完善金融监督。会计准则要不断发展和完善金融监管也是如此金融监管需要在会计准则的基础上不断完善庄要是从以下一个方面进行完善第一监管机构对金融机构信息质量的检查制度逐渐提高信息的透明度第二将金融监管与外部审计结合起来赴外部审计对金融监管进行监督捉进金融监管实施的到位和有效性第三完善金融监管机制沛场经济的日新月异使得金融监管已经不能满足需求了并没有实现对金融市场的有效兼顾所以需要及时的完善和创新。
(4)会计准则与金融监督加强合作。会计准则和金融监管要加强合作从不同的方面实现对金融市场的监管捉进金融市场的稳定。由于会计准则和金融监管又有着高度的内在同一性所以有合作的基础两者从不同的方面逐渐提高金融市场信息的透明度从不同的方面逐渐加强对市场的约束力,使得市场运转更加审慎,促进市场经济的有序进行捉进社会经济的发展。
三、总结
关键词: 金融衍生品;风险控制;金融监管
中图分类号:F832.1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311(2012)16-0284-02
0引言
金融衍生品是金融资产证券化技术的集大成者。证券兴盛的原因在于其作为扩充市场流动性技术的所具有的高效率,但与之相伴的金融危机也愈演愈烈,在金融危机爆发凸显频繁之际,适时地调整监管思路就尤为重要。
金融衍生品是风险控制技术的革命,其思路是将金融资产的风险剥离和重组。简言之:首先、金融衍生品的价格是风险的价格,而风险是一种事实状态,所以,衍生品的价格依托于人们对风险的预期;其次,金融衍生品所控制的风险是委身于后的基础资产的风险,而衍生产品自身的风险是不可控的;最后,金融衍生品通过将基础资产与其自身的风险相对立,抽离出风险单独作为商品予以流通,实现风险转移、分散的目的。所以,笔者认为金融衍生品的风险控制技术是对证券技术的扬弃,是通过剥离不同类型的金融资产的风险再将其组合、出售,从而达到风险分散的目的。其实质是一种零和博弈。
1对监管手段的分析
对金融衍生品监管的手段依然延续了传统的金融监管经验。
金融监管始于“贸易保护主义”背景下的国家金融管制,兴盛于证券危机、银行危机引发的金融市场动荡。证券危机大都因证券欺诈的泛滥所致,并且,证券危机最早爆发在银行混业经营的金融背景下,由于个别银行投机证券失败引发的破产倒闭极易造成挤兑,挤兑形成的社会恐慌心理能够将危机迅速地传导至其他银行,产生连锁反应,即系统性危机。所以,以防止证券欺诈和防止挤兑为目标的金融监管应运而生。其监管的目标在于杜绝欺诈、防止银行倒闭、防止挤兑造成的系统性风险。其监管的手段依赖于对金融业务的限制,对欺诈行为的处罚、建立信息公开制度以及加强行业自律和完善银行内部风险控制机制五个方面。在金融自由化和金融深化的历史趋势下,世界各国虽然普遍放松了对金融机构业务的限制,但金融监管依然延续了以控制风险为本和依靠信息公开的传统思路和方式,唯一变化的是关注监管的成本,强调监管不应成为束缚金融效率的障碍。随着金融衍生品的勃发,对衍生品的监管主要依靠准入制度、业务限制、对违规行为的处罚、信息公开、强化行业自律和完善银行内部风险控制这些手段。两相对比,并无太大的变化。所以,笔者认为对金融衍生品的监管思路依然延续了以“完善市场信息”为主导的传统方式,未见太多的新意。
2对监管失灵的分析
金融监管有其经验基础和理论基础。监管的经验基础在于对市场失灵的认识,理论基础来源于制度经济学对市场失灵的经济分析。制度经济学将市场失灵的原因归结为市场主体由于信息不对称产生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金融监管就是对二者的纠正和改善,所以,在监管制度的辅助下市场机制应该近乎完美。但事与愿违,从美国次贷危机的爆发中可以深切地感受到制度缺陷依然存在。笔者认为问题出自传统的监管思路与全新的监管对象之间缺乏契合。
金融衍生品的最大问题并非出自市场信息的不对称,所以,以信息披露为主旨的金融监管模式不适合对金融衍生品的监管。理由有三:
其一,传统的证券监管奉行自由市场的原则,强调政府对金融市场的有限干预,政府的作用仅在于提供真实的“信息”。但由于信息的源头在于被监管的金融企业,而过多的外部干预会影响到企业经营的秩序和效率,并且外部信息采集成本也是极其高昂的。所以,金融监管的路径主要依赖于金融企业自身的信息披露,如定期的财务报告制度、公告制度等。并且,为了保障信息的真实性、及时性和易读性,金融监管机构还会辅以现场检查的手段,通过对有欺诈行为的金融企业科以重罚,以确保信息的充分与真实。并且,证券作为公众主要的投资渠道,相对于机构投资者而言,中小投资者往往需要法制提供额外的保护,其路径主要集中于政府作为“公共物品”的提供者所保障的市场信息。但由于金融衍生品的价格其实质是市场流动性的现值,其风险价格往往基于社会对市场的预期,客观上难以统一评价的标准,尤其是在流动性匮乏时,难以定价往往是进一步加剧危机的肇因,所以市场信息的滞后性是解决危机难以逾越的障碍。并且,金融衍生产品的开发和定价建立在金融工程学的基础之上,而模型的建构主要依赖的以往的经济数据,从而导致模型失灵的现象屡见不鲜。综上,金融衍生品的定价问题不能简单地归咎于信息不对称所导致,对金融衍生品所导致的危机,仅靠信息的供给是难以克服的。其二,信息不对称(asymmetric information)现象易忽略一个事实,即对信息的易读性。由于金融衍生品具有高度的技术性和复杂性,所以,如何判定信息披露的程度难以确定,信息公布的过多可能侵犯金融机构的商业秘密,信息披露的过少可能对于信息的理解毫无益处,所以对信息量披露的程度成为金融监管技术上的难题。其三,信息不对称所引发的逆向选择(adverse selection)和道德风险(moral hazard)是基于经济效率的评判,而金融衍生品其实质为零和博弈,不符合纳什效率甚至希克斯效率,故而因信息不对称所造成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对于金融衍生品监管而言其意义有限。以美国市场为例:据调查2005年美国金融衍生品交易市场中交易商主要是商业银行,商业银行的交易量占总体交易的99%以上,并呈现出集中的特点,最大的5家商业银行的交易量占到总交易量的95%以上。由此可见游戏的主角早已发生变化,社会中小投资者基本被排除在交易之外,所以,对于金融衍生品交易中的机构投资者是否还应当由政府提供保障?值得商榷。如存款保险限额赔偿制度的理论基石之一就在于“富人比穷人更会照顾自己”的社会共识之上的。
3重构金融衍生品监管思路的必要性
综上,笔者认为金融衍生品监管的重心并非基于信息的不对称之上。金融监管的无力以至于缺失其根源并非源于金融机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的缺失,或者肇事者的庸碌无能,或者监管者的低效,其要旨在于转变金融监管的思路,放弃主要依赖市场信息构建的路径,在虚拟经济条件下,信息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但针对金融衍生品而言笔者认为主要的问题依然在于巩固传统的商业准则,切实落实稳健性经营的要求,通过外部的有限干预,消除经营者为应对经营压力、风险压力而过分依赖金融衍生产品的弊端,才是维护传统的商业准则,实现稳健性经营的目标的唯一出路,是金融衍生品监管制度改革的方向。
最后,笔者认为金融衍生品监管失灵有其必然性,出路在于调整监管方向,重新设计监管的策略。
参考文献:
[1]杨迈军,汤进喜著.金融衍生品市场的监管.中国物价出版社,2001年.
[2]斋藤精一郞著.现代金融导论.商务印书馆,2006年.
[3]王文宇著.新金融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
[4]德尔(Dale,R.)著.金融市场风险及监管.宇航出版社,2003年.
【关键词】会计准则;金融监督;关系;协调发展;会计监督
会计准则和金融监管其实是维持市场竞争公平和有序化的两个方面,但是又有所交叉。在社会经济不断发展中,为了促进市场经济运转的有序性,促进市场竞争的公平性,促进社会资金的合理流动和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将会计准则和金融监管有机结合起来,让它们从不同的方面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规范管理,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
一、会计准则概述
会计准则是规范会计帐目核算、会计报告的一套文件。它的目的在于把会计处理建立在公允、合理的基础之上,并使不同时期、不同主体之间的会计结果的比较成为可能。按其使用单位的经营性质,会计准则可分为营利组织的会计准则和非营利组织的会计准则。我国相关部门在会计准则上于2006年颁发出台了新会计准则,新会计准则自2007年1月1日在上市公司施行,并逐步扩大实施范围。新会计准则是对旧会计准则的完善和改革,对旧会计准则中的很多部分的内容进行了更加明确系统的规定,比如说在资产减值的完善上,新会计准则提出了更多具体的资产减值计量方法。新会计准则在经过多方面的努力下,已经实现了新旧转换和平稳实施,目前已经成为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主要规范和准则。随着经济的发展,新会计准则将会面临着更加复杂多样的市场环境,将会不断的进行更新和完善。
二、金融监管概述
金融监管就是金融监督和金融管理的总称,金融监督是指金融主管当局对金融机构实施的全面性、经常性的检查和督促,并以此促进金融机构依法稳健地经营和发展。金融管理是指金融主管当局依法对金融机构及其经营活动实施的领导、组织、协调和控制等一系列的活动。金融监管是为了维持金融业健康运行的秩序,最大限度地减少银行业的风险,保障存款人和投资者的利益,促进银行业和经济的健康发展。金融监管是为了确保公平而有效地发放贷款的需要,由此避免资金的乱拨乱划,防止欺诈活动或者不恰当的风险转嫁。中央银行通过货币储备和资产分配来向国民经济的其他领域传递货币政策。金融监管可以保证实现银行在执行货币政策时的传导机制。金融监管可以提供交易帐户,向金融市场传递违约风险信息。
三、会计准则与金融监管的关系分析
伴随着经济全球化而来的是会计准则和金融监管的全球化发展,从20世纪末到21世纪初的波及全球范围的几次大型金融危机中就可以看出,会计准则和金融监管还不够完善,还需要能够有效的发现和防范金融风险。会计准则和金融监管作为市场经济条件下规范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两个方面的内容,在一定程度上两者之间是相辅相成的关系,两者是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的关系。(1)会计准则是金融监管的理论基础。金融监管者需要利用会计准则来加强对金融市场的监管,维护金融市场的公平有序竞争。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金融市场将会不断发展壮大,金融市场会出现越来越多的新情况新问题,为了加强金融监管,金融监管者必须借助会计准则来提高金融监管的力度。对于金融市场的监管上,仅仅依靠金融监管是不够的,是需要会计准则来约束企业的金融活动的,会计准则是金融监管的基础,是金融监管的重要工具。金融监管内容的制定是依靠会计准则来进行的,因为是先有会计准则,接着才有金融监督和管理。所以说,会计准则是金融监管的理论基础。(2)会计准则是金融监管的工具之一。会计准则是金融监管的一种工具,比如说会计准则有对金融资产减值方面的相关规定,对于企业金融资产减值的确认、计量和计提都有着详细的规定,那么企业在会计准则的要求下做好金融资产的减值计提,金融机构可以根据情况增加大量的减值准备,以抵御在经济衰退时资产价值降低带来的损失,缓解金融风险。(3)会计准则与金融监管具有相似性。会计准则和金融监管虽然有着不同的目标,有着不同的监管层次和内容,但是这两者之间还是有许多相似之处。首先,它们产生的背景是相同的,市场经济的盲目性带来的市场混乱,为了促进市场经济的健康正常运作,就需要对市场上的企业进行有效的监管,会计准则和金融监管就应运而生了。其次,二者都有着政府管制的强制性,这两者是以一定的法律规范而存在的,是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必须遵守的规范,具有强制性的特点。再次,它们的最终目的是相似的,虽然说会计准则和金融监管的目的各不相同,但是它们的最终目的都是维护社会公平,促进社会资源的合理优化配置,促进社会资金的合理流动。会计准则和金融监管是相辅相成的,是市场经济健康运作的重要工具,将这两者结合起来可以促进金融市场发展得越来越快,并且能够快速的发现金融风险,并采取一定的措施防范金融风险。
四、会计准则与金融监管的协调发展
(1)尊重会计准则和会计监管的独立性。将会计准则和金融监管结合起来,不是说要将二者合二为一,而是让两者协调发展。首先就要充分肯定会计准则的地位,肯定会计准则在金融市场上的监管地位,会计准则和会计监管是独立存在的。会计准则的基本目标就是要实现企业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它具有专业独立性。所以说,会计准则和会计监管在企业的发展各个环节力求实现企业会计信息的真实性,促进市场资源的优化配置,它是具有独立性的。(2)发挥会计准则对金融监督的基石作用。从前文中可知,会计准则是金融监管的基础,是金融监管制定的理论依据,金融监管是在会计准则的基础上进行监管的,所以说,要让会计准则和金融监管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自己的作用,就需要会计准则发挥基石作用,在制定的过程中充分考虑到金融监管,务必做到对金融市场上每一个细节的监督和管理,让金融监管能够涉及到企业生产经营的每一个方面。在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客观性时要将所有涉及到的内容以非常明确的形式制定出来,能够将企业的经营活动都纳入到一定的监管体制中来。会计准则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它是需要在市场经济中与时俱进的,要不断创新和发展,所以说,要看到市场发展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进行会计准则的更正完善。(3)积极完善金融监督。会计准则要不断发展和完善,金融监管也是如此,金融监管需要在会计准则的基础上不断完善,主要是从以下一个方面进行完善:第一,监管机构对金融机构信息质量的检查制度,逐渐提高信息的透明度;第二,将金融监管与外部审计结合起来,让外部审计对金融监管进行监督,促进金融监管实施的到位和有效性;第三,完善金融监管机制,市场经济的日新月异使得金融监管已经不能满足需求了,并没有实现对金融市场的有效兼顾,所以需要及时的完善和创新。(4)会计准则与金融监督加强合作。会计准则和金融监管要加强合作,从不同的方面实现对金融市场的监管,促进金融市场的稳定。由于会计准则和金融监管又有着高度的内在同一性,所以有合作的基础,两者从不同的方面逐渐提高金融市场信息的透明度,从不同的方面逐渐加强对市场的约束力,使得市场运转更加审慎,促进市场经济的有序进行,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
总而言之,会计准则和金融监管既有高度的内在统一性又有着很明显的区别,将这两者结合起来,根据市场发展的情况不断进行修正和完善,促进自身协调发展的同时加强对金融市场的监管,促进市场的和平稳定,实现市场资源的优化配置,促进社会资产的合理流动,逐渐促进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
参 考 文 献
[1]马飞.会计准则国际化对银行监管的影响[J].南方金融.2005(10)
[2]甘文涛.会计准则与金融监管关系问题探讨[J].河北金融.2012((9)
[3]徐琤.全球化背景下金融监管的新困惑[J].探索与争鸣.200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