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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的公理范文

时间:2023-08-15 16:55:03

序论:在您撰写经济学的公理时,参考他人的优秀作品可以开阔视野,小编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这些建议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热情,引导您走向新的创作高度。

经济学的公理

第1篇

从学科体系看,西方经济学是经济类、管理类学科的专业基础课,是后续的专业课,如金融学、管理学、会计学等的基础。但西方经济学却是让老师头疼、学生畏惧的课程。这固然有课程本身的原因,但更有教学方面的原因。因为传统的填鸭式教学方法很难激发学生的兴趣,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从而提高教学质量。经济学自然就成了令人头痛的课程。多年的教学实践表明,案例教学可扭转这一窘况。因为,案例教学可以很好地将理论和实践联系起来,让学生从实践视角学习理论,然后利用理论来指导实践,激发学生对经济学的兴趣。同时,案例来源于鲜活的生产、生活和科学实验活动,可以弥补教材冷酷、森严和乏味的缺陷,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二、经济学案例的选编

要进行案例教学,首先就必须做好案例的选编工作。案例选编应该:

1.经济学案例要本土化。西方经济学理论主要来自西方,因此,其案例也大多来自西方。这些案例虽然经典,但毕竟源于西方的经济生活,不一定符合我国国情,不太容易被我国学生理解。例如,关于弹性,西方经济学教材经常使用的弹性表就和我们中国人的不太一样,比方说,高鸿业主编的《西方经济学》(微观)中的弹性表中,书籍、杂志与报纸、银行与保险服务是和食物一样的缺乏弹性的必需品,似乎和中国的国情不是很相符。

因此我们选编经济学案例时,要注意中国的风俗习惯、传统和国情。但是,坚持本土化,并不排斥对经典案例的引用。实际上,那些经典案例既简单明了,通俗易懂,很多时候还具有象征意义,如阐释科斯定理的火车和沿途农田的故事,论述外部性的蜜蜂和果园的例子。

2.经济学案例要贴近生活。许多教材在讲替代关系时常以茶叶和咖啡为例,这在我国大部分地区没错,但我国地域辽阔,各地生活习性差异较大,有些地方,如广东,喝茶成了他们生活的一部分,咖啡根本无法代替,尤其是那些喜喝功夫茶的人更是如此。类似的例子还有大炮和黄油。该案例虽能反映稀缺资源配置的原理,但黄油离中国学生似乎有点远,而且对于普通消费者,二者既非替代也不互补。这就说明,经济学案例的选择,应该尽量从生活实际出发。

3.案例要与理论紧密结合。西方经济学的教学目的是通过教学活动使学生掌握西方经济学的基本理论、基本原理,并能运用这些基本理论和原理分析、解决实际经济问题。说到底,案例教学是理论教学基础上的一种辅助教学方法,是为理论教学服务的。因此,选编的案例必须反映经济学原理的典型特征和一般规律,要能揭示案例的内在联系和经济学原理的有关特征。

4.经济学案例来源要多样化。经济学案例来源首先应该是丰富多彩的经济现实生活,尤其是热点经问题。因为这类案例能引导学生走出象牙塔,关注现实生活,极大地培养学生对经济学的兴趣,大家都知道,兴趣才是最好的老师。当我们用鲜活的经济生活成功地吸引了学生,使他们关注经济生活,甚至让他们养成了定时收看新闻联播、经济半小时、经济观察,并且关心国家的经济生活的时候,我们可以说,我们的经济学教学任务已经完成了一半了!

三、经济学案例教学的课堂组织

1.正确处理师生关系。现代教育理论认为,教学中教师居于主导地位,学生才是教学的主体。案例教学就是要在老师的主导下,利用鲜活的案例,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让学生真正成为学习的主体。案例教学中,教师或在课堂当堂呈现案例,或布置学生课前阅读相关材料。然后引导学生思考、讨论,得出自己的观点。讨论案例是案例教学的中心环节,教师要创造机会让学生走向前台,展不自己的观点。教师则山前台转向幕后,充分发挥教师的指导作用。在讨论过程中教师应当组织和引导学生运用已有知识和经验进行讨论、交流,发现问题和分歧,尽量让学生自己解决,如果学生自己不能解决,则应选择适当时机给予解答。教师在学生讨论过程中,除了应该把握讨论节奏,控制教学进度外,还应当关注每个学生的表现,不断启发、诱导学生开动脑筋,尤其应鼓励学生勇于独立思考,形成独特见解。只有这样才能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使学生的能力在案例分析的过程中得以锻炼和提高。

第2篇

关键词:经济学;案例;案例教学法

中图分类号:G642.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4)35-0093-02

一、问题的提出

从学科体系看,西方经济学是经济类、管理类学科的专业基础课,是后续的专业课,如金融学、管理学、会计学等的基础。但西方经济学却是让老师头疼、学生畏惧的课程。这固然有课程本身的原因,但更有教学方面的原因。因为传统的“填鸭式”教学方法很难激发学生的兴趣,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从而提高教学质量。经济学自然就成了令人头痛的课程。多年的教学实践表明,案例教学可扭转这一窘况。因为,案例教学可以很好地将理论和实践联系起来,让学生从实践视角学习理论,然后利用理论来指导实践,激发学生对经济学的兴趣。同时,案例来源于鲜活的生产、生活和科学实验活动,可以弥补教材冷酷、森严和乏味的缺陷,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二、经济学案例的选编

要进行案例教学,首先就必须做好案例的选编工作。案例选编应该:

1.经济学案例要本土化。西方经济学理论主要来自西方,因此,其案例也大多来自西方。这些案例虽然经典,但毕竟源于西方的经济生活,不一定符合我国国情,不太容易被我国学生理解。例如,关于弹性,西方经济学教材经常使用的弹性表就和我们中国人的不太一样,比方说,高鸿业主编的《西方经济学》(微观)中的弹性表中(见表1),“书籍、杂志与报纸”、“银行与保险服务”是和“食物”一样的缺乏弹性的必需品,似乎和中国的国情不是很相符。

因此我们选编经济学案例时,要注意中国的风俗习惯、传统和国情。但是,坚持本土化,并不排斥对经典案例的引用。实际上,那些经典案例既简单明了,通俗易懂,很多时候还具有象征意义,如阐释科斯定理的火车和沿途农田的故事,论述外部性的蜜蜂和果园的例子。

2.经济学案例要贴近生活。许多教材在讲替代关系时常以茶叶和咖啡为例,这在我国大部分地区没错,但我国地域辽阔,各地生活习性差异较大,有些地方,如广东,喝茶成了他们生活的一部分,咖啡根本无法代替,尤其是那些喜喝功夫茶的人更是如此。类似的例子还有大炮和黄油。该案例虽能反映稀缺资源配置的原理,但黄油离中国学生似乎有点远,而且对于普通消费者,二者既非替代也不互补。这就说明,经济学案例的选择,应该尽量从生活实际出发。

3.案例要与理论紧密结合。西方经济学的教学目的是通过教学活动使学生掌握西方经济学的基本理论、基本原理,并能运用这些基本理论和原理分析、解决实际经济问题。说到底,案例教学是理论教学基础上的一种辅助教学方法,是为理论教学服务的。因此,选编的案例必须反映经济学原理的典型特征和一般规律,要能揭示案例的内在联系和经济学原理的有关特征。

4.经济学案例来源要多样化。经济学案例来源首先应该是丰富多彩的经济现实生活,尤其是热点经问题。因为这类案例能引导学生走出象牙塔,关注现实生活,极大地培养学生对经济学的兴趣,大家都知道,兴趣才是最好的老师。当我们用鲜活的经济生活成功地吸引了学生,使他们关注经济生活,甚至让他们养成了定时收看新闻联播、经济半小时、经济观察,并且关心国家的经济生活的时候,我们可以说,我们的经济学教学任务已经完成了一半了!

三、经济学案例教学的课堂组织

1.正确处理师生关系。现代教育理论认为,教学中教师居于主导地位,学生才是教学的主体。案例教学就是要在老师的主导下,利用鲜活的案例,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让学生真正成为学习的主体。案例教学中,教师或在课堂当堂呈现案例,或布置学生课前阅读相关材料。然后引导学生思考、讨论,得出自己的观点。讨论案例是案例教学的中心环节,教师要创造机会让学生走向前台,展示自己的观点。教师则由前台转向幕后,充分发挥教师的指导作用。在讨论过程中教师应当组织和引导学生运用已有知识和经验进行讨论、交流,发现问题和分歧,尽量让学生自己解决,如果学生自己不能解决,则应选择适当时机给予解答。教师在学生讨论过程中,除了应该把握讨论节奏,控制教学进度外,还应当关注每个学生的表现,不断启发、诱导学生开动脑筋,尤其应鼓励学生勇于独立思考,形成独特见解。只有这样才能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使学生的能力在案例分析的过程中得以锻炼和提高。

第3篇

关键词:公共经济学;管理;发展

引言

在这个经济快速发展的社会里,市场竞争也越来越激烈,而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政府的宏观调控来进行调节。由于市场信息的不对称,市场恶性竞争的频繁发生,很容易造成失灵的现象,进而影响到国民经济的发展。公共经济学作为经济学的分支学科,面对这个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就必须加强公共经济学得研究,加强公共经济学的管理,进而维持市场秩序,优化资源配置,推动经济的健康发展。

1.公共经济学的概述

公共经济学就是专门研究政府经济行为的规律的科学,它是经济学的分支学科,是论述各级政府部门和公共组织的存在意义和行为,回答政府需要做什么以及应该怎么做的学科。在这个经济飞速发展的时代里,市场秩序需要政府来维护,社会需要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然而在市场经济的作用下,市场由于信息不对称、公共产品、垄断、外部性等原因,会出现失灵的现象,为避免市场失灵,则需要发挥政府的作用,进而保证市场经济的稳定发展。在公共经济学中,它主要研究的是政府及其行为。首先,政府作为市场经济发展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受市场因素的影响,政府与市场也同样会存在失灵的现象,针对这种情况,就必须对政府的行为进行科学研究。而公共经济学就是要解决此类问题,包括政府的经济暗语行为、政府从事的经济活动范围、方式、途径以及效果[1]。同时,在公共经济学研究政府经济行为的同时,它是以经济学的方法来进行的,从公共经济学的角度出发,政府所起的作用是服务性的,政府是服务性的政府。另外。公共经济学研究提供公共物品、政府价格管制、外部性与政府行为、政府政策与经济自由度、寻租等问题时,采用了大量的方法。这些方法对解决实际问题起到了极大的作用,比如运用委托―理论、博弈理论、信息理论、公共选择理论、制度经济学理论等。作为经济活动主体的政府在实际工作中也迫切需要这样一些理论来指导自己的实践,既完成社会的目标,又能够提高经济效益。

2.公共经济学管理的意义

公共经济学管理是一门具有多门经济专业科学基础知识、专业理论的综合学科。从公共经济学的角度出发,公共经济学研究的是政府的经济行为,而政府作为市场主体的一部分,经济的发展需要政府充分发挥其自身的宏观调控职能,而在这个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下,要想确保经济的稳定发展,就必须加大公共经济学管理的研究,加强公共经济学管理,确保政府宏观调整职能的合理利用。从现代管理体系的角度出现,管理最根本的职能就是使一个系统从无序变为有序或使一个系统从低级有序变为高级有序的过程,它是政府的一项基本职能,只有加强公共经济学管理,才能更好地维护市场秩序,促进国民经济的更好发展[2]。

3.公共经济学管理的发展

3.1更新经济管理理念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对经济管理要求也越来越高。公共经济学作为经济学的一个分支,为了更好地促进经济的发展,在公共经济学管理中就必须紧跟时展步伐,不断更新管理观念,彻底摒弃传统的管理模式,以先进的管理理念来指导公共经济管理,充分重视经济管理的重要价值和意义。同时,在经济管理中,要重视民族管理,提高公共经济学管理的透明性,让更多的人参与到公共经济学管理工作中来,多听取民意,充分发挥广大人民群众的管理智慧和创造力[3]。应用计算机和信息化技术,不断提高企业经济管理的自动化水平。另外,在这个激烈的市场环境下,政府要想更好地发挥自己的宏观职能,更好适应现代化的经济发展趋势,必须对传统的管理模式进行改革,要建立健全现代经济管理制度,注重人性化管理,充分发挥人的价值和作用,坚持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为经济管理带来更好的效果,创造更多的价值。

3.2实现由传统硬件管理向软件管理过渡

随着信息化技术的飞速发展,经济管理中各种先进的管理软件越来越多,传统的以人财物等硬件为基础硬件管理在现代经济管理中的优势逐渐消失。软件管理则是对学习和知识的管理工作,现代竞争是知识和创新的竞争,更加注重知识的创新、文化的创新、管理的创新。因此,在管理上应该更加注重软件管理,因此,政府最为重要的资源是知识和管理理念,高效的经济管理离不开丰富的知识和经验,在公共经济学管理中都应该注重知识经济创新[4]。管理创新是提高竞争力的核心,只有不断创新管理,运用现代化的管理软件和管理手段,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才能不断发挥他们的智慧和创造力,给经济的发展带来更多的活力。

3.3公共预算管理

公共部门的收支决策是通过预算的编制过程来完成的。政府预算是与法治国家和民主政治同步成长的。在公共经济学管理中,公共预算管理一直是经济学研究的重点,公共预算管理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了资金的使用情况。而在构建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中,依法管好老百姓的钱,体现公共预算管理的“公共性”是政府工作中急需解决的一个问题。就政府预算而言,应研究政府计划与预算之间的相互联系,探讨建立由一般公共预算、社会保障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组成的复式预算体系以及权责发生制在政府会计中的应用、推广绩效管理、公共部门财务报告等;就公共预算而言,则需要研究强化人大的预算控制与预算监督、推广参与式预算以反映公众的预算需求。要着重研究中国公共预算管理制度的改革途径,完善公共预算编制的程序和方法,强化预算约束力[5]。

3.4社会保障、教育、卫生、环境问题

公共社会经济学管理作为我国现代社会发展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对于公共经济学管理而言,它涉及的范围非常大,不仅包括公共卫生、教育、社会保障,同时还包括环境、生态等事业。就目前来看,我国公共经济学管理还不够全面,对社会保障、教育、卫生、环境等问题的研究还不够彻底和深入。为此,在公共经济学管理中,我国政府应当加强这方面的研究。我们要以公共经济学的理论和方法,通过对教育产品的公共属性分析,在对当代中国教育财政状况实证分析的基础上,研究和论证中国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政府公共教育财政政策改革的必要性、可行性和操作模式,探索增加教育投入、提高教育投资效率的公共政策和现实路径,要不断提高医疗服务水平,进而推动我国国民经济的更好发展[6]。

4.结语

公共经济学管理作为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一项重要的工作,公共经济学管理的发展关系到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在市场经济的作用下,政府要想更好地发挥自己的宏观职能,就必须全面抓好公共经济管理工作,维护市场秩序,优化资源配置,进而为经济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作者单位:中国工商银行城西支行)

参考文献:

[1] 雷银枝.我国公共信息资源管理低效的经济学分析[J].现代情报,2008,01:22-25.

[2] 孙克竞.公共经济学视角下的政府预算绩效管理改革思考[J].南京财经大学学报,2008,04:65-68+73.

[3] 陈柳钦.公共经济学的发展动态分析[J].南京社会科学,2011,01:21-28+42.

[4] 张丰祥.论我国公共经济学管理的发展[J].东方企业文化,2015,08:172.

第4篇

作者简介:邹焕聪(1974- ),男,江西赣县人,江苏大学文法学院讲师,南京大学经济法学博士,中国政法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主要研究方向为行政法学。

摘要:随着私人部门投资经营公共事务现象与日俱增,公、私部门合作完成公共事务的公私协力取得长足发展,公私协力的经济学依据值得探讨。公共物品的分类理念以及公共物品的提供与生产区分理论为公私协力奠定了经济学基石。公共选择理论中的“经济人”假设为公私部门合作提供了前提条件,“政府失败”及其防范理论为公私协力提供了理论依据。委托—机制说明打破政府垄断、实现公私协力的正当性,委托—关系的层次性表明缩短公私协力有关链条的必要性,而其解决机制则进一步为分析公私协力中的道德风险、逆向选择问题提供了理论根据。可以说,公共物品区分理论、公共选择理论以及委托—理论分别为公私协力奠定了深刻的经济学基础。

关键词:公私协力;合作治理;法经济学

中图分类号:F01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1605(2012)12-0041-06

改革开放以来,由于受西方公共行政改革以及全球化的影响,作为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合作完成公共任务的“公私协力”在我国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市政公用事业、政策性住房建设、社会事业、金融服务、商贸流通等几乎所有法律法规未明确禁止准入的行业和领域得以广泛而深入的展开。从特许经营到公权力委托、从政府撤资到政府淡出、从型式化公私协力到未型式化公私协力……诸如此类的公私协力形态无不向人们展示出公私协力兼采政府和市场之长的功能优势以及公私合作完成公共事务的大好前景。尽管我国公私协力在实务中得以大力推行,同时也有公共行政改革的理论根据,但是,公私协力的经济学理论依据目前尚无精深的研究,而公私协力的进一步发展有赖于科学系统的经济理论依据和支持。本文试图围绕公私部门为何要进行协力、如何进行合作等一系列本源性问题,从公共物品区分理论、公共选择理论以及委托—理论等不同的理论视角论证了我国公私协力顺利开展的经济学依据。

一、公共物品区分理论为公私协力的

开展提供了关键的经济学理论依据

只有准确了解公共物品的分类及混合公共物品的主要特质,深入把握公共物品生产与提供可以而且应当分开的理念,才能更深入把握为什么传统的公共物品要开放给私人投资、经营,从而实现公、私部门之间的良性合作。

1.公共物品的分类理念为私人部门供给公共物品,实现公、私部门的良性合作打下了观念基础

按照经济学的通说,公共物品,具体包括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就是那些在消费上同时具有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两大特征的产品或服务,比如国防、灯塔是被经常列举的典型公共物品,但经济学这一定义仅限于“纯公共物品”,它与完全由市场决定的“纯私人物品”相对应。对于诸如国防、灯塔等“纯公共物品”来说,它既不易于排他,又具备着竞争性,因此大家公认它既不能由私人来提供,也不应由私人来提供。[1]94从这个角度看,在“纯公共物品”以及“纯私人物品”领域一般而言是无法采行公私协力的,但是在现实生活中,纯公共物品是很少的,大量存在的是介于公共物品与私人物品之间的物品,即准公共物品或混合公共物品。混合公共物品包括俱乐部产品、共同资源两类,他们或者是在消费上具有非竞争性,但是却可以轻易排他的俱乐部产品,如那些可以收费的公路桥、公共游泳池、电影院、图书馆、电力等;或者是在消费上具有竞争性却无法有效排他的共同资源,比如公共渔场、牧场、地下水、地下石油等。这些混合公共产品,一般具有“拥挤”的特点,即当消费者的数量增加到一定值时,每增加一个人,将减少原有消费者的效用。准公共物品或混合公共物品可以说既非纯公共物品,又非纯私人物品;既具有私人物品的特性,又具有公共物品的特性,它实际上是介于公共物品与私人物品之间的物品。比如教育这种物品,由于它让受教育者增长才干,所以它具有竞争性和排斥性,同时它促使社会生产率提高,所以它又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斥性。

公共物品的分类以及混合公共物品的特质为探讨公共物品的供给方式提供了前提。以萨缪尔森为代表的福利经济学派认为,由于公共物品具有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特征,如果通过市场方式提供公共物品,将无法实现排他或排他的成本很高,并且在规模经济上缺乏效率,因此,由政府提供公共物品比由市场来提供具有更高的效率。20世纪六七十年代以后,福利国家出现危机,一批新自由主义经济学家开始怀疑政府作为公共物品唯一供给者的合理性,如德姆塞茨、戈尔丁、布鲁贝克尔和科斯等,他们从理论和经验方面论证了公共物品私人提供的可能性。为了避免混合公共物品出现拥挤现象,有时可以通过收费的行为实现供给,并可以通过一些排他性的技术吸引私人投资来解决这类物品的供给问题,如高速公路等。这就为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进行合作打开了理论之门,实际上不少公私协力模式如PFI等方式最初就是为了吸引私人投资而不断发展出来的。因此,混合公共物品的公共物品与私人物品的双重性质,决定了它可以采取政府与市场相结合的方式,可以将它开放给私人投资、经营,并实现公私部门之间的良性合作。

2.公共物品的提供与生产区分的理论为私人部门与公共部门进行合作奠定了坚实的经济学基石

值得指出的是,公共部门要提供某种产品或服务也并不一定意味着必须由公共部门来生产该产品或服务。对政府公共服务来说,区分该项服务是由政府提供还是由政府自身生产某项物品是很有必要的。例如对废物回收来说,有些社区是自己生产这项服务,即由公共部门主管购买垃圾车,雇佣工人,安排日程;而在另外一些社区,由政府提供这项服务,它往往雇佣私人企业来做这项工作。又如,路网的建设维护与运输服务的提供、通讯网络的建设与信息服务和互联网通、电力的生产与电网输送,均可将这些物品的生产与提供分开进行。即使是纯粹的公共物品,也存在生产与供给的不同环节,在生产环节实行民营化,按照市场规则办事,有利于提高其效率和节省成本,政府完全可以通过采购的形式获得这些产品,由政府付费,然后提供给社会公众。由于竞争的存在,从而可以减少政府直接生产该类产品的费用,提供效率。[2]108总之,提供一项产品或服务和生产一项产品或服务之间的区别是深刻的,这些分开和竞争为私人资本进入相关领域创造了条件,从而为公私协力的展开提供了前提基础。应该说,公共物品的生产与提供分开理念是整个公私协力、民营化概念的核心,给出了政府所应扮演的角色的前景。如果我们考察诸多公共产品,可以发现政府在本质上说是一个安排者或者提供者,而政府往往不一定是该项公共物品的生产者。

一般而言,对于具有俱乐部产品或私人物品性质的产品或服务,公共部门可以采取减少或不生产的方式,主要通过政府撤资(出售、无偿赠与、清算)和政府淡出(民间补缺、撤出、放松规制)的形式实现。[3]131-138而对于那些由政府安排的物品,公共部门有权在直接生产与间接生产(其实是物品提供)中做出选择——对于俱乐部物品和私人物品中涉及自然垄断和公益性的服务项目,政府可以直接或间接生产;对于纯公共物品和共同资源则可以直接生产。在选择生产与提供之间,首先应该进行官僚成本、交易成本的分析比较。在市场化改革中,在直接生产中,可以采取免费供给、用者付费、内部市场三种方式;在间接生产或物品提供中,则可采取政府间协议、合同外包、特许经营、补助、凭单等。实现合同外包、特许经营等制度安排无疑会吸引市场主体加入到生产者中来,从而形成政府与民间合作的局面,公私协力大有用武之地。

正如经济学理论指出的,单纯依靠市场或政府都无法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而是需要两者有机结合。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优势是可以保证服务的充分和公平供给,但劣势是难以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而市场的优势则是可以保证资源配置的效率,劣势是难以保证公共服务的公平和消除外部效应。可以说,公私协力是一种能实现政府和市场功能的混合互补优势和比较优势的制度安排。政府须在不放弃政府制定公共政策的责任、发挥“掌舵”作用的前提下,通过引进市场机制调动社会一切可以利用的资源来提高政府供给公共服务的能力,从而使政府决策和亲自供给公共服务的模式逐步转变为政府决策后由以市场机制为杠杆调动多种组织在竞争中完成公共服务生产的供给模式。[4]24这样,市场进入了公共服务的供给领域,发挥了比较优势,同时政府不一定完全退出公共服务的生产领域,一些纯公共物品的领域仍需公共部门供给,但是具体供给方式发生了改变。总之,在实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背景下,公共物品生产与提供是可以而且应当分开的,这种理念恰恰道出了整个公私协力展开的核心和关键所在。

二、公共选择理论为治理“政府失败”、

开展公私协力打下了坚实的经济学基础

公共选择理论是旨在将市场制度中人类行为与政治制度中的政府行为纳入同一分析的轨道,即“经济人”模式,从而修正传统经济学把政治制度置于经济分析之外的理论缺陷的一种新公共经济理论。它对选民通过政治选票在政治市场上如何运作以及后果、政府的行为特性等政治问题进行经济学研究,及对非市场的集体选择(即政府选择)进行研究。可以说,公共选择理论的具体思想为我们开展公私协力活动提供了理论正当性。

1.公共选择理论中的“经济人”假设为私人部门监督公共部门、进行良性合作提供了前提条件

公共选择理论的基本特点是以“经济人”的假定为理论前提,探讨在政治领域中“经济人”行为是怎样决定和支配集体行为,特别是对政府行为的集体选择所起到的制约作用。公共选择理论的代表人物之一缪勒(Dennis C·Mueller)说过:“公共选择理论可以定义为非市场决策的研究,或简单地定义为将经济学应用到政治学。……公共选择所使用的是经济学的方法,它的基本假定就是‘经济人’假定,即人是自利的,理性效用最大化者”。[5]1-2基于“经济人”这一假设,政府组织及其官员与一般人同样具有相同的利己动机,是个人效用最大化的追逐者,是理性的“经济人”;而并不像人们以前所说的那样充满公益心。在公共选择理论看来,政治舞台是一个经济学意义上的市场,供方是政府、政治家、官僚和党派,需方是公众、选民和纳税人。他们的活动无论多么复杂和相异,其行为都遵循着一个共同的效用最大准则,即选民总是把选票投给那些能给他们带来最大利益的人;政治家或官员则总是对那些最能满足自己利益的议案报以青睐。既然政府官员与市场上从事经济活动的个人具有相同的经济理性特点,那么他们也就受到大棒与胡萝卜原理的制约,可能会,以损害公共利益为代价谋取个人的利益。

为了最大限度地限制自利和贪欲行为的存在,除了提高政治家和官员的思想道德素质,树立执政为民的信念之外,最为重要的是要通过良好的宪法、规则体系对政治家和官员的行为进行制约,要通过不断地完善法律、法规等正式制度来约束公务员的行为,引导公权力行使者在顾及私利的同时实现公共利益。在民主政治体制下,制约和监督的力量必须来源于普通民众或选民,这也是保证“政治市场”能像经济市场那样合理有效运行的最根本因素。在承认其合理的自利动机的基础上制订施行方案和步骤,以限制“经济人”行为的消极效应,最大限度地利用“经济人”行为的积极效应。既然公共部门与私人主体一样,既不是完美的天使,也不是万恶的魔鬼,这为私人主体监督公共部门、实现公私部门之间的公私合作破除了道德的神话——因为公共部门不是单纯追求公共利益的主体,也是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的“经济人”,那么私人部门完全能与公共部门进行合作、提供公共服务,从而在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同时实现公共利益。

2.公共选择理论有关“政府失败”论为揭示公共部门的不足打下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正如布坎南所说:“市场的缺陷并不是把问题交给政府去处理的充分条件”、“政府的缺陷至少和市场一样严重”[6]56,在这种情形下会出现所谓的“政府失败”。这里“政府失败”,是指个人对公共物品的需求在现代民主政治中得不到很好满足,公共部门在提供公共物品时趋于浪费和滥用资源,致使公共支出规模过大或者效率降低,预算上出现偏差,国家或政府的活动并不像应该的那样“有效”。在布坎南看来,政府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言人,其作用是弥补市场的不足,并使所作决策的社会效应比政府干预以前更高,否则,政府的存在就无任何经济意义。但政府决策往往不符合这一目标,有些政府的作用恰恰相反。[7]316-317因为政府是由人组成,政府的行为规则是由人制定,政府的行为也需要人去决策,而这些人都不可避免地带有“经济人”的特征。因此没有理由把政府看作是超凡至圣的超级机器,没有理由认为政府总是集体利益的代表和反映。因此,那种一旦发现市场有缺陷就认为任何国家干预都是合理的观点是片面的。

这种“政府失败”主要表现为:政府政策的低效率、政府机构低效率以及政府的寻租活动。公共选择的“政府失败”说明:一是政府并非解决任何问题的灵丹妙药,政府并不一定从公共利益的概念来考虑问题,因此,政府垄断公共事务不再具有完全的正当性。二是要在政府机构之间引入竞争机制,借鉴私人企业的精神来完成任务;要重构公共部门之间的激励机构,用最小化的成本策略取代最大化本部门预算规模的策略。三是要着力避免“政府失败”、“市场失败”两者之短,关键是要将政府之长与市场之长结合起来,建立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之间的合作协力。

3.公共选择理论有关政府失灵的防范主张为公私协力提供了理论依据

公共选择理论家虽然对西方国家现行的政治制度和安排进行了深入批评,但他们并未对追求自我利益的理性个人在实现“公共利益”方面完全丧失信心,并提出了一些防范措施。布坎南为此提出了避免“政府失败”的一项根本措施,即改造现有的民主政体。为此,一方面,要重视宪法、宪法选择和对规则的选择,要对政府的财政过程尤其是公共支出加以约束,等等;另一方面要用市场力量改善政府的功能和效率,以克服非市场缺陷及“政府失败”。他们认为,以往人们只注重用政府来改善市场的作用,却忽视了相反方法——用市场的力量来改善政府的作用。他们提出了如何用市场力量改善政府功能,提高政府工作效率的具体措施。一是在行政管理体制内部建立竞争机构,可以消除政府低效率。例如,可以设置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机构来提供相同的公共物品或服务,使这些机构之间展开竞争并按照招投标的方法选取“报价”最低的机构。二是引进刺激动因。即在政府机构内部建立激励机制,使政府官员树立利润观念,允许政府部门对节省成本的财政剩余拥有自主处置权。三是更多地采用由私营企业承担公费事业的政策,即更多地依赖于市场机制来生产某些公共物品或公共服务。

公共选择理论启示人们,在需要政府提供公共产品及服务的场合,应鼓励和引导其它私人主体进入,并与之竞争和合作,在那些确系不宜由市场主体进入的公共产品供给领域,也应尽可能由多家公共部门提供。而这就为公私协力的发展提供了理论依据。由于公私伙伴关系(或公私协力)强调弹性、创新与企业性,着重在政府部门引进企业精神,并要求其对组织结构及流程进行再造,必然能够推动政府部门简化组织层次,精简组织流程,进而增进政府部门的弹性。同时,公私伙伴关系赋予私营部门参与公共事务的更多机会,引导民间部门、团体或非营利组织共同参与公共物品和服务的提供,这样能够缩小公众需求和政府供给之间的差距。[8]13-14从这种意义上说,公私协力是解决“政府失败”现象的有效路径之一。

三、委托—理论为公私协力的展开

奠定了扎实的经济学理论基石

在新制度经济学视野中,所谓委托—理论是指委托人委托人代其从事某种活动,人的活动将会影响委托人的利益,而且人的活动最后引起的责任(或损失)将由委托人来承担。在这种关系中,如果委托人和人之间的目标函数是一致的,那么就不会有任何问题的存在,但是,实际中委托人和人却有不同的目标和利益。由于人和委托人都是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人,加上信息不对称,以及委托人难以对人的行为进行监督等,所以人和委托人的利益易于发生冲突,两者的关系十分复杂。委托—理论的重要内容之一就是关注如何选择人,确定最优的签订合同形式,找到谈判、说明和监督合同的最满意的方式,以防止问题的出现或者出现问题后最大限度地进行防范。

1.委托理论中的委托—机制为打破政府垄断、实现公私协力奠定了正当性基础

传统的公共事务一般由国家或者政府垄断生产和提供,国家通过建立国有企业甚至直接提供公共产品或者服务,但是,根据委托理论,国家通过委托官员,而上级官员又委托下级官员或委托国企经营者,形成了层次复杂的委托关系。人和委托人的利益往往发生冲突,特别在是信息不完备、不对称以及委托人难以监督人行为的情形下,人损害委托人的利益的情况比比皆是。因此,如何选择一个最优的人,实现双方利益的双赢就成为关键。实际上,委托—理论主张在公共事务领域引入人理念,把公共服务领域推向市场,打破政府垄断,从而为公共事务的市场化改革提供了正当性基础。一方面,由于公民的利益是分散的,很难整合成公众一致的诉求,加上没有利润动机的驱使,因此政府容易对公众利益无动于衷,甚至做出有损公众利益的行为。为了避免此类现象的发生,就必须尽量减少公共部门中的人问题。通常的做法是公共部门通过合作尽可能多地对外签订合同,将原本属于公共部门的转化为私人部门的,以期取得更好的成效。其中原因就在于,市场化的主要内容是明确所有权,实行了市场化的企业的委托人,原则上是作为所有者的股东。股东的目标与委托人的目标存在一致性,为解决委托人层面问题找到一条道路。改革开放以来,政府将诸多公共事务委托给私营部门,与私营部门签订相关契约的形式来实现公共服务的供给。私营部门通过签约外包、特许经营、行政委托等方式进入公共服务市场,取得生产公共物品和服务的资格。政府通过建立服务质量标准、价格控制、标尺参照等措施来规范市场,推动竞争。可以说,委托理论为私人部门进入公共产品的生产提供服务、实行公共事务的公私合作起到了推动作用。

2.委托关系的层次性理论为缩短公私协力的委托—链条提供了理论根据

一般认为,委托—关系存在于任何包含有两个或者两人以上的组织和合作努力之中。只要一个人依赖另外一个人的行动,那么委托—关系便产生了,采取行动的一方为人,受影响的一方为委托人。需要注意的是,在科层组织中,每一位个体(除了最末端的之外)一般既是委托人又是人。[9]243因此,众多的委托关系几乎可以铺就一条漫长的链条——广大公众或选择是最初的委托人,委托政治家进行统治(第一层次的委托—关系);政治家作为委托人,又委托政府官员进行管理(第二层次的委托—关系);上级政府官员又作为委托人,再委托给下级政府官员管理(第三层次的委托—关系);……如此漫长的链条,导致严重的信息不对称、信息费用过高、监督成本过大。在这种公共权力的结构性关系中,当各级人抱有隐瞒信息的动机时,委托人为了解真实信息必将付出高昂的信息费用,而且由于链条过长而无法进行有效的监督。与此相反,在公私协力中,只有两层意义上的委托关系,即公众与政府部门之间,公众是委托人,而政府部门是人;而在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之间,政府部门又成为委托人,私人部门成为人。公私合作中这种清晰的委托关系,不仅为解决传统管理模式中的委托—链过长而导致信息不对称畸重、监督成本过高等问题提供了理论基础,而且为解释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进行合作正当性提供了理论依据。

3.委托—理论的解决机制为分析公私协力的道德风险、逆向选择问题提供了理论基础

委托理论认为,在委托关系中,面临着隐藏信息的逆向选择和隐藏行动的道德风险两大问题。一是逆向选择问题。它通常是指在信息不对称的状态下,接受合约的一方一般拥有“私人信息”,并且利用另一方信息缺乏的特点而对对方不利,从而使博弈或交易的过程偏离信息缺乏者的愿望,因此它是人在签约之前隐瞒信息的一种机会主义行为。二是道德风险。它通常指交易合同达成后,从事交易的一方在最大限度地增进自身效用时做出不利于另一方的行为。由于信息不对称和不完全的合同使人的道德风险屡见不鲜,损害委托人的利益。为了解决这些难题,委托理论认为一个最优的激励合同发生,即在给定人努力不可测的情况下,至少要满足两个基本条件:参与约束和激励相容约束。换言之,参与约束即指合同必须对人有吸引力,使得人参加合同至少比不参加合同要“有利可图”;激励相容约束即委托人想要得到的结果要符合人的利益,或者说委托人为实现自身效用最大化而要求人的能力程度也要有利于实现人自身的效用最大化。委托理论对问题的解决机制启示人们,要解决或减少公共部门的问题,必须采取以下多种途径,其中对公私协力具有重要价值的方法主要有:一是要缩小政府规模,将一些公共服务合同外包。一般而言,由于产权界定较清晰,作为委托人的产权代表具有较强的利润激励,监督主体到位,加上市场竞争的作用,交易双方的信息较为透明,委托人能更好地实施对人的监督。通过合同外包,公共部门把委托问题转移到私人部门而减轻了自身的委托问题,从为达到公共资源更有效配置的目的。二是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在法治建设中,不仅要实现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之间的沟通、交流、合作,尽量减少信息不对称,而且要建立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的合作机制。也就是说,不仅私人部门要积极参与到公共部门的公共产品和服务之中,消除委托人的“理性无知”,而且还要建立公、私部门之间的合作制度平台,构建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合作的激励约束机制,从而为公私协力的不断开展提供了理论根据。

四、简要结论

公共物品分类理念为实现政府和市场的功能互补优势和比较优势的制度安排——公私协力提供了坚实理论根据,而公共物品的生产与提供区分理论则进一步为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进行合作打下了扎实的经济学基础。公共选择理论中的“经济人”假设为公、私部门合作提供了前提条件,“政府失败”及其防范主张则为公私协力的顺利展开提供了理论依据。由于委托—机制说明打破政府垄断、实现公私合作的正当性,委托—关系的层次性表明缩短委托—链条的必要性,而对道德风险、逆向选择问题的解决机制则进一步为分析公私协力有关问题提供了理论指导,因此委托理论应为公私协力的重要理论基础。当然,从严格意义上说,公私协力的经济学理论基础并非局限于上述三种理论,不过,公共物品理论、公共选择理论和委托—理论不失为公私协力实践得以大力推行的重要理论渊源和核心经济理论基础。

参考文献:

[1]黄恒学.公共经济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

[2]陈天祥.新公共管理:政府再造的理论与实践[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

[3]萨瓦斯.民营化与公私部门的伙伴关系[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

[4]奥斯本,盖布勒.改革政府:企业精神如何改革着公营部门[M].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96.

[5]DenniS C·Mueller.public ChoiCe II.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89.

[6]布坎南.自由,市场和国家[M].北京:北京经济学院出版社,1998.

[7]王慎之.西方经济思想库:第3卷[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1997.

第5篇

“新世纪高校经济学・管理学系列教材”,具有这样几个突出的特点:

1.高标准的教材规范。教材不同于专著的特点就是,专著要有自己的独特的学术创新,要有自己的创造性的学术观点和学术贡献,而教材则是要把成熟的学术界公认的知识系统地规范地加以介绍。因此,规范化是教材不同于学术专著的特有的要求。对于像“新世纪经济学・管理学系列教材”这样一套具有较大规模的系列教材而言,规范化就显得更为重要。《新世纪高校经济学・管理学系列教材》在规范化方面显示出明显而突出的特点。整套教材从章、节、目设置到引文标注,从编写体例到版式与封面设计,都高度规范、统一。这套教材的每一章开始都设有“本章学习目的和要求”,每一章后都设有“本章小结”,并都附有“思考与练习题”。这既有利于教师教学过程的开展,又有利于学生自学或复习。

2.高素质的作者队伍。这套教材组织了一个高素质的作者队伍。在选择了一批高学术造诣的主编的基础上,编委会与出版社为了确保教材的高水平、高质量,在作者队伍的组织上,动了脑筋,对每部教材的副主编、作者都提出了选择条件,从职称、学位到从事教学的经历也都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这些条件的提出与实施,有力地保证了这套教材作者队伍的水平和能力,为保证这套教材的高质量起到了基础性的保证作用。

第6篇

〔关键词〕同情心;想象力;道德判断;公正的旁观者;自然秩序

中图分类号:F091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8-4096(2013)04-0003-08

1998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森曾讲到:“在经济学的发展历程中,由于人们只看到斯密在其《国富论》中论述资本主义生产关系,重视经济人的谋利心理和行为,强调‘自利’,却相对忽略了其在《道德情操论》中所重视的社会人的伦理、心理、法律和道德情操,从而曲解、误读了斯密学说。”因此,在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的今天,重视斯密的另一部著作——《道德情操论》的学习及研究,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斯密关于人类具有同情心的基本假设

斯密[1]在《道德情操论》的一开始就论述了每个人都在真切地关心他人的命运。斯密说:“人,不管被认为是多么的自私,在他人性中显然还有些原理,促使他关心他人的命运,使他人的幸福成为他的幸福的必备条件,尽管除了看到他人的幸福他自己也觉得很快乐之外,他从他人的幸福中得不到任何其他的好处。”

这种同情心是无需证明的存在于人类心里的基本事实,存在每个人的心中,即使是残忍的恶棍和麻木不仁的匪徒亦是如此。“属于这一类的原理,是怜悯或同情,是当我们看到他人的不幸,或当我们深刻地怀想他人的不幸时,我们所感觉到的那种情绪。我们时常因为看到他人悲伤而自己也觉得悲伤,这是一个显而易见的事实,根本不需要任何实例予以证明。因为这种同情的感觉,就像人性中所有其他原始的感情那样,绝非限于仁慈的人才感觉得到,虽然他们这种感觉也许比其他任何人更为敏锐强烈。即使是最残忍的恶棍,最麻木不仁的匪徒,也不至于完全没有这种感觉。”[1]

每个人都在关心他人的命运,其程度或强或弱,这是人类的一个基本原理。在中国传统文化典籍中对同情心也多有论述,比如《孟子》一书中的恻隐之心就是指同情心。在《孟子·公孙丑上》说: “人皆有不忍人之心。所以谓人皆有不忍人之心者,今人乍见孺子将入于井,皆有怵惕恻隐之心,非所以内交于孺子之父母也,非所以要誉于乡党朋友也,非恶其声而然也。由是观之,无恻隐之心,非人也。恻隐之心,仁之端也” [2]。

然而自斯密的《国富论》问世以来,经济学就误入了以自私自利为基本假设的歧途,抛弃了人类行为中最为重要的伦理感情,使得经济学走上了贫困的道路。在《道德情操论》中,斯密一开始就毫不留情地驳斥了人只是自私的观点。我们每个人都不会无视他人的安危,都不会视他人的悲惨命运而不顾,而恰恰生命赋予人类一种本能,同情别人和关心他人,尽管这种情感对于不同的人或强或弱。

并非只有悲伤和痛苦的情境会引发我们的同情感。无论当事人遇到什么样的情境而呈现出什么样的感情,每一位用心观察的旁观者,一想到当事人的情况,自然而然地会有一种与当事人类似的情感感受从心里油然而生。“当悲剧或浪漫剧里让我们着迷的那些英雄人物最后得以脱离困境时,我们所感觉到的那股喜悦之情,和我们因为他们的苦难而感受到的那股悲伤一样的真诚;我们为他们悲惨的遭遇而兴起的那种同情感,和我们为他们的幸福而兴起的同情感一样真实”[1]。

在《道德情操论》中,斯密认为同情心有以下含义:

第一,悲悯或怜悯。比如当别人正在遭受酷刑,我们借由想象力,设想自己在受刑的话,我们内心也会掀起一股疼痛难忍的感觉。

第二,同感同义。亚当斯密说:“同情或同情感一词,虽然原义也许是相同的,不过,现在如果用来表示我们与任何一种感情同感共鸣,或对它产生相同的情感,或许没有什么特别不恰当之处”[1]。

第三,认同或理解。我们无法如实感受别人的感觉或感受别人的体验,因此,同情不是感情,而是对他人感情的认同或理解。

第四,同意这些感情作为处于某种特定情境的恰如其分的反应。

当我们表示同情时,是使得自己设身处地地置于他人的处境,这并非因为他人的处境会影响到我们,而是想象自己就是处于那个处境的人。“同情感,与其说是因为我们看到某种感情所引起的,不如说是因为我们看到引起那种感情的处境所引起的”[1]。

根据斯密的论述,我们把自己置于他人的处境中,以便理解他人的感觉,而不是仅仅把那种处境和自身的处境相联系。同情是理解他人处于某种处境时的感觉或可能引起的感觉,但它并非使得自己的感情体验与他人的感情体验等同起来。因此,想象力是理解斯密整个道德心理学的关键枢纽,也是达成人与人相互同情的桥梁。“由于我们没有直接体验到他人的感觉,我们不可能知道别人有什么样的感受,除非我们设想在相同的处境下我们自己会有什么样的感觉”[1]。我们每个人都有一种想象力,通过想象力,我们可以再现他人的感受。在这种想象的过程中,我们能够置身于他人的处境,以至于可以从他人的角度理解他所感受的东西。

斯密对想象力也多有论述,自身借由想象力对别人感情的拟合程度是不一样的,其强弱视我们想象的鲜明或模糊的程度而定,同时也就引出了对人类感情合宜的判断。

二、公正的旁观者、三种感情和道德判断的论述

1公正的旁观者是情感合宜的参照系

在判断人类感情是否合宜或进行道德审判的时候,需要第三方进行界定,这就是公正的旁观者。公正的旁观者如同一名审判长,依据法律对当事人给出最后的审判。斯密在论“当受感激与怨恨的对象”时这么说:“但是,这两种,以及其他所有人类的感情,似乎是适当且被认可的,如果每一位公正的旁观者都完全同情那些情感,或者说,每一位不偏不倚的旁观者都完全体谅且符合那些情感”[1]。

我们每个人都期望得到他人的赞同。斯密说:“在自然女神为社会造人的时候,她赋予他一种根本的愿望,使他想要取悦他的同胞,并且赋予他一种根本的憎恶感,使他讨厌触怒他的同胞。她教他在他们赞许他的时候觉得快乐,并且要在他们责备他的时候觉得痛苦。她使他们的赞许本身成为最讨好他与最令他觉得愉快的事情,并且使他们的谴责本身成为最令他伤心难过与最惹他嫌恶的事情”[1]。

斯密为期望得到他人的赞同设立了一种规范的维度,也即我们应该成为被赞许的对象。斯密[1]说:“自然女神乃不仅赋予他一种愿望,使他想要被赞许,而且也赋予他另外一种愿望,使他想要当一个应该被赞许的人,或者说,使他想要成为他自己在他人身上所赞许的那种人”[1]。

按照斯密的论述,公正的旁观者是当我们进行行为的道德判断时,必须把自己置于环境之外,而且要摆脱我们自己主观情感的影响,也即努力保持一种纯粹的客观性。斯密[1]认为,想象力,加上我们期望自己成为应该被赞同的对象,这些使得我们可能摆脱利害关系,让我们能够不偏不倚地对品行动机和行动进行评判。在论正义感和自责感时,斯密说:“当他反身面对他过去的行为动机,并且以公正的旁观者将会采取的那种眼光来观察它时,他依旧会赞许它,并且透过同情想象中的这位公正的判官对他的赞许,他还会为自己鼓掌喝彩”[1]。

因此,公正的旁观者可以理解为一种抽象或是一种普世的标准,它具有一种能力,能够对每一种情况充分地了解,并且还能够根据其他类似的情况来衡量这种情况,依照社会长期认可的和赞同的道德规则进行衡量,并且这些规则是经过社会验证并被社会接受了的。斯密说:“我们赞许或反对某个他人的行为,乃是按照这样的原则:我们觉得,当我们设想自己处于他的情况时,对于他的行为的感情和动机,我们能或不能产生完全的同情。同样的,我们赞许或反对我们自己的行为,乃是按照这样的原则:我们觉得,当我们设想自己处于他的情况,并且仿佛是以他的眼光从他的立场来看待我们的行为时,对于影响我们的行为的那些感情和动机,我们能或不能产生完全的同情”[1]。

公正的旁观者成为道德判断的基本标准,为判断行为动机提供了基本的维度。公正的旁观者会告诉我们什么是我们的职责,并且受到社会普遍规则的限定和认可。因为我们期望成为应该被赞美的人,我们就会追求成为这种人。我们极其看重自己,并且珍视别人对我们的看法,因而我们就会遵守公正旁观者的要求,遵守社会普遍的规则。

2人类具有三种感情

周围的事物所引起我们的每一种感情都有一个合宜点,显然每一种感情都有一个中庸的程度,偏其方向也就偏离了公正的旁观者能附和它的那个程度了。在论述各种感情的合宜程度时,斯密主要阐述了三种感情,不合乐的感情、合乐的感情和自爱的感情。

不和乐的感情主要是指怨恨和愤怒之类的感情,是需要被压制到一定程度内,才可以被公正的旁观者接受。“另外一类感情,虽然也同样源自于想象,不过,在我们能够附和它们,或者觉得它们优雅或合适之前,总是必须被压抑至某个程度,这程度远低于未经淬炼的天性会把它们抬高到的程度。这一感情,包括怨恨和愤怒,以及它们所有不同的变异亚种”[1]。

和乐的感情主要是指那些给人以温暖和亲切的感情,容易被公正的旁观者所认可和赞同,比如慷慨、怜悯和尊敬等等。“也有一种情感,由于会引起某种加倍的同情感,因而几乎总是令人觉得特别愉快与合宜。豪迈慷慨、亲切、怜悯、相互友爱与尊敬,以及所有和乐与慈善的感情,当表现在面容或行为上时,即使其抒发的对象和我们没有特殊的关系,也几乎总是会使每一个中立的旁观者感到愉快” [1] 。

自爱的感情主要是指与自己个人关系的情感,比如个人的悲伤或快乐。“还有另外一类可以说是介于它们之间的情感,它们绝不像和乐的感情有时候那么的令人觉得合宜优雅,但也绝不像不和乐的感情有时候那么的令人厌恶。悲伤与快乐,当它们的起因是我们自己个人的幸运或不幸时,构成这第三类情感” [1]。

3道德判断的四个源头

通过想象力,人和人完成同情,然后经过公正的旁观者的审核继而进行行为的道德判断。斯密对于人类行为的判断这样论述:“当我们赞许任何品行时,我们自己所感受到的那些情感,根据我在前面尝试建立的理论,来自于四个在某些方面彼此不同的源头。一是我们对行为人的动机感到同情。二是我们对因他的行为而受惠的那些人心中的感激感到同情。三是我们观察到他们的行为符合前述那两种同情所遵守的概括性规则。四是当我们把他的那些行为视为有助于增进个人或社会幸福的行为体系的一部分时,它们好像被这种效用染上了一种美丽的性质,好比任何设计妥善的机器在我们看起来也颇为美丽那样”[1]。

因此,道德判断首先建立在对于动机的共同感受上。其次建立在从该行为中受惠人产生的同情上。第三个源泉,是概括性的道德规则,对于这个规则,斯密这样论述:“概括性的道德规则就是这样形成的。它们最终是建立在个人的实例经验上,亦即,建立在我们的道德感或我们自然的功过感与合宜感,在许多个别的行为实例中赞许什么或不赞许什么的经验基础上”[1]。第四个源泉视该行为为增进个人或社会福利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时,从这种好比是一副完整的图画所得到赏心悦目的享受。

三、美德的构成:审慎、仁慈、正义和自制

美德一般是指美好的品德,具体来说是被大众广泛推崇的优良的品质、情操和行为。在斯密伦理学思想里,美德不仅是合乎道德标准的必要条件,而且是受到公正旁观者称颂的节操和行为。

斯密[1]主要论述了四种美德,分别是谨慎、仁慈、正义和自制,并且指出了我们追求美德是因为我们热爱光荣和高贵。斯密是这样论述的:“在许多场合促使我们奉行那些神圣的美德的,不是对我们邻人的爱,也不是对人类的爱,而是一种比较强烈的爱,是一种更有力量的情感,普遍在这种场合发生作用,亦即,是因为我们爱光荣与高贵的品行,是因为我们爱我们自己的品行庄严、高贵与卓越”[1]。

1关于审慎和仁慈

每个人首先面对的问题是生存,身体的安全和健康理所当然地排在了首位。斯密也说:“身体的保全与健康,似乎是自然女神首先建议每一个人须注意的对象”[1]。而且没有人比自己更了解自己,也更适合照顾自己,这就是对自我利益的关注。斯密在论述“自然女神按何种顺序把哪些个人托付给我们照顾”时说:“每一个人都被自然女神首先且主要托付给自己照顾;每一个人无疑在每一方面都更适合也更有能力照顾他自己,甚于照顾其他任何人。每一个人都更显著地感觉到他自己的快乐与痛苦,甚于感觉到他人的快乐与痛苦”[1]。

审慎的美德也即是对健康和财富的关注。斯密说:“注意个人的健康、财富、地位与名望,这些据说是人在今生的舒适与幸福主要依赖的对象,被认为是那个通常被称为‘审慎’的美德应尽的职责”[1]。

从公正的旁观者来看,对自身利益关注的审慎的美德是值得肯定和尊敬的,然而却不是值得尊崇的。斯密说:“总而言之,审慎,当只导向照顾自己个人的健康、财富、地位与名誉时,虽然它被认为是一种很值得尊敬的,甚至在某种程度上是一种和蔼可亲的品质,然而,它绝不会被认为是一种最令人钟爱,或最使人尊敬的美德。它会博得一定程度的冷静尊重,但似乎没有资格接受很热烈的敬爱或赞美”[1]。因此,当审慎的美德除了关注自我利益,如果涉及了他人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那么这种美德就变成了一种被热爱和称颂的美德了。

仁慈,顾名思义是仁爱和慈善,是指人与人互助和互爱。人类本性里,也存在着一种义务去关爱和帮助他人。斯密说:“人性之尽善尽美,就在于多为他人着想而少为自己着想,就在于克制我们的自私心,同时放纵我们的仁慈心;而且也只有这样,才能够在人与人之间产生情感上的和谐与共鸣,也才有情感的优雅合宜可言”[1] 。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一个文化氛围和生活圈子,一个人的仁慈也是在这个自身的局限条件下发挥自己的仁慈心。斯密也说:“人被分配到一个比较卑微的工作部门,一个和他力量薄弱的程度以及理解范围狭隘的程度显然比较相配的工作部门;那就是照料他自己的幸福,以及照料他的家人、他的朋友和他的国家的幸福” [1]。

至于在更大视野上发挥人类的仁慈心就无能为力了,那是神的工作。斯密如是说:“管理宇宙这个伟大的体系的运作,以及照料一切有理性有感觉的生命,让他们普遍获得幸福,是神的工作,而不是人的工作”[1]。

总之,仁慈体现了一种高尚的美德,是走向人性完美无瑕的阶梯,是超越了个人利益之上的一种人类质朴自然的感情。

2关于正义和自制

正义一般是指同一事件对于所有的人平等对待。正义是一种基本的美德,并不会引起旁观者的热烈赞赏,因而是一种不带任何偏见的消极美德,斯密说:“在大多数场合,纯粹的正义只不过是一种消极的美德,只是阻止我们伤害邻居。一个仅仅是克制他自己不去伤害邻居的人身、财产或名誉的人,的确说不上有什么绝对正面的功劳”[1]。

正义是一种个人的美德,是在认可了社会普遍的概括性规则后内化于心的一杆秤,可以称量一切人和事,是一种社会必须遵守的基本规则,并且是支撑人类社会运行的中流砥柱。斯密说:“在追逐财富、荣誉和加官进爵的竞赛中,他大可尽其所能地奋力奔走,他大可绷紧每一根神经与每一寸肌肉,以求凌驾所有他的竞争者之上。但是,他如果竟然推挤或摔倒其中的任何一位,那么,旁观者们就会完全停止对他的纵容,因为他违反了公平竞赛的原则,而他们决不能容忍这种事情发生”[1]。

正义是可以被精确定义的,这也是区别于其他美德的最根本特征,并且这种定义使得人类行为有了最基本的标准。斯密说:“作为一种美德,它的概括性规则,以极高的精度,标明它要求的每一项外在的行为。这美德就是正义。正义的规则极为精确,其中没有例外或修正的余地”[1]。

也就是说,正义是可以用法律确定的美德,因为只有正义的原则才可以平等地、客观地应用实施到任何人身上。斯密说:“在正义的法律当中,最神圣的,或者说被违背时要求报复与惩罚的呼声似乎最高亢的,就是保护我们邻人的生命与身体的那些法律;接着是保护他的财产与持有物的那些法律;排在最后的是保护他的所谓个人权利的那些法律,这一类法律保护他基于他人的承诺而该获得的那些利益” [1]。

当想到我们的行为会违背正义的法律时,我们内心不仅会惶恐不安,更会感到无比羞愧。斯密说:“违反正义的法律中那些比较神圣的法条的人,在想起人们必定对他怀有的那些感觉时,内心绝无可能不会极度羞愧、憎恶与惊惶失措地痛苦挣扎。当他的激情获得满足,当他开始冷静回想他过去的所作所为时,他无法体谅任何曾对他的所作所为有过影响的动机”[1]。

正义的法律,是我们一切行为的最后底线,即使我们内心做不到公正的旁观者所热烈称颂的谨慎、仁慈、自制等美德,但至少我们的行为要符合正义的法律。斯密说:“一颗善良的心,在人生所有不同的平常处境中,可以是同等平静的,同等快活的,同等满足的。没错,有一些处境也许比其他处境更值得我们偏爱,但是,绝对没有什么处境使得我们以这么一种激烈的热情去追求,以至于使我们违背了审慎的或正义的法则;或者说,使我们葬送了我们未来的心灵平静,使我们在回想起自己的愚蠢时感到羞愧,使我们由于厌恶自己的不公不义而感到极为后悔”[1]。

一国的正义得到彻底保护和实施,可以保障经济的繁荣发展,斯密说:“任何国家,如其没有具备正规的司法行政,以致人民关于自己的财产所有权,不能感到安全;契约上的信义,不能有法律保障,并且,政府又不能正规地行使其权力,强制一切有支付能力者偿还债务,那么,那里的商业制造业,是罕能长久繁昌的。简言之,一国政府的正义,如不能使人相当信赖,那里的商业制造业,就不会长久繁昌”[3]。

因此,正义是基本的美德和标准,没有了仁慈,人类会失去高尚和光荣,然而,没有了正义,人类社会将会土崩瓦解。斯密说:“所以对社会的存在来说,仁慈不像正义那么根本重要。没有仁慈,社会仍可以存在,虽然不是存在于最舒服的状态;但是,普遍失去正义,肯定会彻底摧毁社会”[1]。

自制是指人们能够自觉地控制自己的情感和行为。既善于激励自己勇敢地执行采取的决定,又善于抑制那些不合宜的愿望、动机、行为和情绪。在希腊哲学里对自制也多有论述,比如在《理想国》里如是说:“节制就是天性优秀和天性低劣的部分在谁应当统治、谁应当被统治——不管是在国家里还是在个人身上——这个问题上所表现出来的这种一致性和协调”[4] 。

在斯密伦理学思想里,自制是在《道德情操论》最后一版新增的美德,所有其他美德都因自制而熠熠生辉。斯密说:“自制的修养功夫,不仅本身是一项伟大的美德,而且所有其他美德也似乎是从它那里获得它们的重要光彩”[1]。

自制是人类行为合宜的一个约束因子,是走向完美德行的必须具备的条件。斯密说:“一个遵照严格的审慎、严正的公平与适当的慈善等规则行动的人,也许可以被称为德行完美的人。但是最完美的知识,如果没有最完美的克己或自我克制的功夫加持,将未必使他言行得以合宜正当”[1]。

因此,自制如同是一曲美德交响乐的指挥棒,使得所有美德连贯成曲,和谐一致,同时使得言行举止完美无瑕。斯密说:“在所有这些场合,审慎和许多更伟大、更了不起的美德结合在一起,包括英勇的气概、广博与强烈的慈悲心,以及对正义法则的神圣尊敬,并且所有这些性质,还获得某一适当程度的克己美德的支持。这种比较高级的审慎,当达到最高层次的完美境界时,必然含有卓越不凡的技巧、才干以及习惯或性向,能够适应每一个可能的情况,使一举一动都完美合宜”[1]。

3关于自然秩序

斯密在人性中发现了一些普遍的特征,这包括我们前文论述的同情心、想象力、公正的旁观者、三种感情和四种美德。他提出的自然秩序也正是从这些普遍的人性特征中发展而来的。

斯密声称:“虽然每个人自然都偏好他自己的幸福甚于他人的幸福,但是,任何公正的旁观者决不可能允许,我们以牺牲他人为代价,放纵我们自己的这种自然的偏好”[1]。同时社会的自然秩序要求每个人要有完美的品行,斯密说:“把绝不在任何方面伤害或扰乱我们的每一位同胞的幸福,甚至在没有任何法律保护得了他的那些场合也一样,当作神圣的给予尊重,这样的胸怀,是完全纯洁公正者的性格构成要素”[1] 。

斯密所描述的自然秩序是人类一切关系的根基。人类伟大的目标是整个的社会安定繁荣,而每一个人,都被造物主赋予了一种本能向着这个伟大目标努力奋斗。斯密说:“所以,虽然人类自然被赋予一种想要保全社会与希望社会繁荣的愿望,不过,造物主未信托人类的理智,要它发现实施一定的惩罚是达成此愿望的适当手段;而是赋予他一种本能,让他在看到最适合达成该愿望的手段获得实施时直接给予本能的赞许”[1]。

哈沃恩[5]在《亚当·斯密及其留给现代资本主义的遗产》中也指出,斯密心中完美的经济制度需要以下三个条件:一是以同情为基础的公正旁观者作为内心的监督。二是以公正为核心原则的法律制度作为社会运行的基本框架。三是完全平等条件下的自由竞争。因而可以看出,斯密心中的完美自然秩序需要诸多的具体条件来支撑和构建,这主要包括伦理道德、司法制度、经济自由等等。

在蒋自强等翻译的《道德情操论》译者序言里完全可以窥探斯密心中完美的自然秩序:“斯密为了报答人民对他的奖励,实现他理想的‘文明社会’,热切地希望能做更多的事情、写作更多的东西。他曾对一位朋友说起,除了伦理学和经济学著作外,他还打算写关于文学、哲学和修辞学方面的以及关于法律、政治理论和科学发展史方面的大部头著作;试图建立一个庞大的理论体系,系统地阐明生存在宇宙中的这个无限而又联系着的人类活动体系的整个过程,以及人类社会这架大机器的运行机制;解释作为自然的人和作为社会的人的本性及其生活的终极目的、过程和形态。”因此,自然秩序超越了一般意义的经济法律制度和道德规则,是从人类的生存和发展的终极目的和意义上的整体规划。

四、斯密的伦理学对经济学的意义

1斯密的伦理学是对经济学的补充

经济学是建立在理性人或者经济人的假设条件基础上的一门学科。经济学家指出,所谓的“理性人”或“经济人”的假设是对在经济社会中从事经济活动的所有人的基本特征的一个一般性的抽象,这个被抽象出来的基本特征是:每一个从事经济活动的人都是利己的。也可以说,每一个从事经济活动的人所采取的经济行为都是力图以自己最小的经济代价去获得自己的最大经济利益。

人性有两个基本维度,人性善和人性恶,这是无可争辩的基本事实。从人性恶的一端抽象出来的经济人假设必然是片面的,更不能满足经济学的解释和预测。而伦理学是从人性善的一端发展起来的学科,因此,经济学如果能借鉴伦理学已经建立起来的理论,经济学会比以往更具有解释力和说服力。

斯密一直被尊称为经济学之父,他曾经就任达格拉斯大学的道德哲学教授,而且在很长一段时间内,经济学曾经被认为是伦理学的一个分支。后来,经济学在经济人假设下逐渐建立起自己的庞大体系,脱离了伦理学,并独立成为一门新的学科。随着经济学的快速发展, 主流经济学坚持实证的分析方法, 慢慢抛弃了伦理学在经济学中的价值,从而造成经济学和伦理学的日益隔阂,这种隔阂也使得经济学出现了严重的贫困化现象。

我们也细致地分析了斯密《道德情操论》的伦理学的基本概念,包括无需证明的存在人类心里的同情心、能够置身于他人的处境,以至于可以从他人的角度理解他所感受的想象力、判定行为和感情是否合意的公正的旁观者、三种感情和四种美德,也解释了斯密心中完美的自然秩序,现在我们反观自照以理性人假设条件建立起来的经济学。我们从不否定理性人假设的合理性和正当性,但是理性人的假设是有缺陷的,至少是不完整的,而伦理学会丰富完善经济学。森在《伦理学和经济学》中也指出:“极为狭隘的自利行为假设的广泛应用,已经严重限制了预测经济学的范围,使其很难分析由行为多样性所引起的广泛的经济关系”[6]。

20世纪初,韦伯[7]最早提出了经济伦理学的概念,融合了经济学和伦理学的经济伦理学开始蓬勃生长起来。经济伦理学用道德的眼光重新审视人们的经济活动,研究人们进行生产、交换、分配的道德原则和道德价值。伦理学对经济学的渗入,使得经济学内容更加丰富和更具有解释力。

2斯密的伦理学对经济学具有功利价值

伦理学对经济学的功利价值是指促成经济利益最大化。经济学和伦理学的融合,首先应该是经济学和伦理学本身相互需要。经济主体之所以接受伦理学某些原则的规范, 是因为伦理学这些原则能够为主体实现最大化利益, 从而伦理学在市场领域里有了用武之地。所以, 伦理学对经济学的功利价值, 既是经济运行机制的客观要求, 也是经济主体确认其行为合理性的根本依据。因为人有两个基本需要,一个是物质的需要,来保证最基本的生存和生活;另一个是精神的需要,来找到社会的自我归属感并实现自我价值,所以人在经济行为中追求物质利益的最大化的同时,必然需要伦理学在精神层面来做相应的指导。

功利价值体现着主体行为的经济本性, 它主要表现在:一是伦理学和经济学的有机融合为功利化的经济活动提供了最具效率的理念支持,人只有在精神层面有了更高的支撑,心里认可公正的旁观者的要求,有了对美德的追求,那么人在从事经济行为的时候必然是更为谨慎和积极的。伦理学和经济学相互融合和发展, 已经建立了相对完备的脉络和体系。它通过对主体行为的伦理规范,使得市场交易的执行成本和监督成本大大降低, 而又无形中积极有力地提高了经济效益。二是伦理学通过对主体行为的精神激励, 为经济主体的风险提供了精神补偿和动力支持。在经济行为中必然面临着各种不确定和风险,比如社会要开辟新的产业,一方面需要现实条件的支持,另一方面就需要精神层面给与积极的引导和鼓励,即使最后失败了,也会有精神的补偿和安慰。三是伦理学通过道德协调, 为主体竞争提供了良好的环境基础。经济主体只有在良性的竞争环境之中, 才有可能获得最大的经济利益。而伦理学天然的使命恰恰就是营造良性竞争环境,它确认了经济主体行为的前提即人格平等, 充分肯定每个人可以追求自身利益的合理性。因此,在斯密伦理学中的公正的旁观者的认可下和在正义的法律框架内,每个人可以平等地参与社会事务,每个人可以自由地选择自己的生活方式,一个完美而又理想的社会才会可能建立起来,正如斯密所说:“完全正义,完全自由,完全平等的确立,是最简单而对于这三阶级的全体皆臻于最高度繁荣之保证又最有效的秘诀”[3]。

3斯密的伦理学对经济学具有道义价值

伦理学对经济学的道义价值是指促成自利行为公益化。伦理学对经济学的功利价值完全服务于经济主体的自利目标, 体现了伦理学与经济学的融合与以经济利益为目标的一致性。伦理学对经济学的道义价值则直接服务于社会公共利益目标, 体现着个人、他人和集体利益关系的一致性。对伦理学在经济学中的道义价值的肯定, 是对伦理学的本质目的的根本认同,从而也就肯定经济主体的社会责任。在斯密的伦理学中,公正的旁观者作为内心监督的裁判长,有效地避免了只为私利却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公正的旁观者成为道德判断的基本标准,审视每个人的行为动机。

经济主体自利行为和社会公众利益的结合,是伦理学对经济学的道义价值的体现方式。自利行为公益化绝对不是将个人利益机械地简单地公有化, 而是要求经济主体在完成自己自利行为目标的时候,必须同时体现出对于他人和社会公众的利益和价值,它实质上是把经济主体的自利行为和他人及社会主体的利益融为一体。斯密伦理学的公正的旁观者会告诉我们哪些是我们的职责,哪些行为会受到社会普遍规则的规范和认可。因为我们期望成为应该被赞美的人,我们也努力使自己拥有美德,比如谨慎、仁慈、正义自制等等。我们极其尊重自己,并且珍视别人对我们的看法,因而我们就会遵守公正旁观者的要求,遵守社会普遍的规则,最后也使得自己的利益和社会的利益合情合理地融合在一起。

4斯密的伦理学对经济学具有文化价值

伦理学对经济学的文化价值是指促成物性文化人性化。人在社会中必须面对和处理的有两类关系,即人与人的关系和人与物的关系。市场经济是处理人和资源的有效配置,也即是人与物的关系,从而决定了经济利益在经济活动中的至高无上的地位,因此, 经济领域里的文化也总是不得不围绕物质和经济利益来展开。比如商业文化、企业文化等,虽然具有文化的属性和品质, 但更多的是物质属性和工具意味, 具有物性特征,从而使得人容易物化,失去了人性里鲜活生命的五彩斑斓的色彩。

人与人的关系主要在人文文化里展现,也就是伦理学的范畴。所以,经济学领域里的人与物的文化属性与现实生活领域里的人与人的文化属性存在相当激烈的对抗和冲突。在伦理学和经济学的有机结合下,使得这种对抗和冲突有了和解和化解的可能。由于伦理学和经济学的融合包含了功利主义与公共道义的统一, 而功利主义与物质属性相通, 公共道义与人文文化属性相通, 所以从理论上说, 伦理学和经济学的融合,可以沟通经济领域的物质属性文化和人文精神文化,这恰恰是伦理学对经济学的价值和意义所在。在伦理学中会研究人性善与人性恶、价值观和审美、职权与义务等概念,对人类道德生活进行系统思考和研究,并且它试图从理论层面建构一种指导行为的法则体系并且对其进行严格的评判。因而伦理学和经济学的融合,会使得经济学内容更加丰富,更加具有解释和预测能力。

伦理学对经济学物质属性文化的改造和融合主要有以下两种途径:一是伦理学可以通过提供人文文化的活动,从而使得经济文化的物性特质逐渐消解, 从而沟通物性文化与人性文化,使其不会偏向一端,避免极端的发展。二是伦理学中的谨慎、仁慈、正义、自制等美德可以有效稀释经济领域文化中的唯利主义的浓度, 防止经济文化的物性特质极端膨胀, 最终把经济文化定位在符合人性的不偏不倚的基础上。

经济学的目标是解释和预测人类行为,从而使得经济关系得到富有成效的说明,并能应用于经济预测、判断和政策制定。伦理学中的丰富的伦理思考和评价会为上述目标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和保障。因而正如森所说的“我必须在这里停下来。我曾一再强调,通过更多的关注伦理学,经济学可以得到极大的丰富;同时伦理学与经济学更紧密的结合,也可以使伦理学的研究大受裨益” [6]。

参考文献:

[1]亚当·斯密道德情操论[M]谢宗林译,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9

[2]方勇孟子[M]北京:中华书局,2010

[3]亚当·斯密国富论(下)[M]郭大力,王亚南译,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09

[4]柏拉图理想国[M]张竹明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0

[5]帕特里夏·哈沃恩斯密及其留给现代资本主义的遗产[M]夏镇评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6

[6]阿玛蒂亚·森伦理学与经济学[M]王宇,王文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6

第7篇

内容摘要:与工商企业和第三部门相比,公共部门具有更为复杂的多重委托问题。为了寻求有效激励公共部门人员的途径,本文以信息经济学中的委托理论为依据,借助相应博弈模型,对当前如何激励公共部门人员做出了进一步的探讨。

关键词:败德风险 委托― 公共部门人员

公共部门是私营企业和第三部门以外组织的总称,主要包括政府机构和相关职能部门,公共部门的主要职能是运用公共权力对社会公共事务进行管理,它拥有着其他组织所不具有的社会地位的独占性和超脱性。公共部门特殊性使得其人员与传统私营企业人员的激励相比,二者具有巨大的理论和现实分野。

公共部门人员激励的经济学分析

根据公共选择理论,在政治领域的公共选择活动之中,个人同样是追求可以实现使自身效用最大化的个人利益,包括各种可控的资源、仕途升迁、建立与个人声望、名誉相关的个人价值,当然时间也涵盖在内,这构成了公共部门人员的政治偏好,即在现存的政治安排中谋求个人的政治效用最大化的动机。这表明公共部门人员在获得人资格后进行的同样是趋利避害思维引导下的理。

公共部门人员在获得了人资格之后,便具有了实施权力的政治合法性,处于掌握信息的相对有利位置;而委托人由于受到监督成本约束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很难完全获得人在行政过程中的私有信息,此时委托者就处于非对称信息的不利位置。尤其是在委托人与人之间利益取向不同,行政人员的目标函数与委托人不一致的情况下,人运用其权力利用一些垄断信息来实施自身利益时,在信息掌握上委托人就更为不利,由此会造成两种风险。第一是如果工作给公共部门人员带来负效用,那么已经获得人资格的公共部门人员就可能会利用其在信息拥有上的优势,来摆脱自身应承担的义务,以降低工作带来的负效用,这是一种因公共部门人员消极怠工而使委托人利益受损造成的风险;第二是当公共部门人员获知自己能够使用已掌握的优势信息,且机会主义行为不受惩罚时,那么公共人员就可能受诱惑而从个人目标出发利用其信息优势和掌握的权力侵犯委托人的利益,机会主义行事沦入败德行为,这是因公共部门人员主动侵犯委托人利益而造成的风险。虽然两种行为表现方式不同,但是这两种风险都会侵害公众的利益,造成社会福利的不确定性。

公共部门人员激励机制的模型设计

如何有效激励组织内部人员,解决因多重而引起的败德风险,在于委托人设计一种合理的合约,通过以物质、精神激励为特点的正向激励和以约束、监督为形式的负向激励来控制人的败德行为和逆向选择,增大效果和减少费用。通过以下的博弈模型,将会对设计这套和约有较为清晰的思路。首先必须假定:

委托人(公众)和人(公共部门人员)双方都是有限理性的经济人;博弈双方都各有两种选择,即委托人有监督、不监督的选择,人有偷懒、不偷懒(选择败德行为、选择尽职行为)的选择;人(公共部门人员)和私营企业人员一样,产出值以货币价格计量。

然后将博弈模型中相应的参数列举如下: P为人提供的公共产品的的产出值,其中P1为人在不偷懒情况下公共产品的产出值,P2为人在偷懒情况下的产出值(假设P1>P2) ; S为不偷懒或者偷懒行为未被发现情况下人的固定工资;T(P)表示人除固定工资外的价值收益,它是以人产出值P为自变量的函数,其中T(P1)表示委托人对人选择敬业行为的奖励,T(P2)表示人选择偷懒行为后的不当收益,假设T(P1)

建立的模型如下:

考虑到人和委托人随机选择不同策略的概率分布,则该博弈模型存在一个混合策略的纳什均衡。

假设委托人对人进行监督的概率为a,则:

如选择偷懒,则人的可能收入为:A1=[T(P2)-B]*a+[T(P2)+S]*(1-a)

如选择不偷懒,则人的可能收入为:A2=[T(P1)+S]*a+[T(P1)+S]*(1-a)

假定人选择偷懒的概率为b,则:

若选择监督,委托人获得的社会福利为:B1=(P2+B-G)*b+(P1-G)*(1-b)

若不进行监督,可获得的福利为:

B2=P2*b+P1*(1-b)

分别令A1=A2,B1=B2,可得:

a′=[T(P2)-T(P1)]/(B+S)

b′=G/B

由此可得,上述矩阵的混合策略纳什均衡是人以G/B的概率选择偷懒,委托人以[T(P2)-T(P1)]/(B+S)的概率选择监督。根据以上的均衡,笔者认为有以下几点应引起关注。

从方看:B的存在很大程度上会左右公共部门人员的行为选择。从G的功能上看,惩戒成本是预防组织人员偷懒行为的直接保证,B值越大,则偷懒概率越小。而监督成本从根本而言是公共福利的一部分。由此看出,提高当前监督效果,建立科学高效的监督体制是降低监督成本的必要途径。从G的构成看,由于G值主要由监察成本和考评成本构成,二种成本的升高将会造成考核总成本的增长,因此着手建立科学的监察机制和新型的绩效考评机制是降低考核成本G,规避公共部门人员败德风险的重要保障。

从委托方看:薪金S和罚金B虽然是对人进行激励(正向激励和负向激励)的两个不同方面,但是这两个参数都与委托人采取考核监督的概率b′成反方向变化,即给予公共部门人员的薪金越低、对其败德行为的惩罚越轻,公共部门人员机会主义行事的可能性就越大,为了防范其败德行为,公众选择监督的概率就必须随之增加; S1会对人机会主义行事的心理预期产生影响。如果获知其败德行为败露被清除出公共部门后,仍可获得收入颇丰的薪金,公共部门人员的选择败德行为的概率就会增大,作为防范其败德行为的应对策略,除了公共部门应设计具有竞争性的薪酬政策外,公众必须加强对公共部门人员监督;因败德行为可获得的非法所得C的多少与人机会主义行事的概率成同方向变化,即公共部门人员偷懒行为可获得的非法收入 C越高,其机会主义行事的概率也越高,所以为了遏制公共部门人员的败德行为,公众对其实施监督的概率也应越大。

对构建激励机制的策略探析

以上的博弈模型为设计公共部门人员激励机制提供了一条较为清晰的思路,根据以上的启示,最佳的和约应当能够使人在追求个人利益的同时实现委托人利益的最大化,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在使委托人监督成本最小时最大限度的激励人,防范人的败德行为,具体而言:

(一)完善传统激励方法并发掘新型激励方式

对于公共部门人员的激励,精神激励和物质激励并不完全是同步的过程,对不同的人群、在不同的阶段职业发展应各有所侧重。

物质激励的主要优势表现在公共部门人员薪酬水平较低时,此时它会有很大的边际效用,它可以反映公共部门人员的岗位责任,增加公共部门人员的职业荣誉感,提高公共部门人员受贿行为的机会成本,可以增加其对行贿诱惑的抗拒力,在一定程度上遏制潜在腐败者(处于腐败临界点,即有腐败动机的人群)的腐败行为。

当然从公共福利的角度,物质激励也有其明显的缺陷。一方面可以把物质激励看成在薪酬标准既定的情况下,组织人员因腐败被发现从而被解雇的机会成本;另一方面也可将其看作是对公职人员行为的社会监督成本,过高的社会监督成本同样是对社会资源的巨大耗费,会造成社会福利的耗减,这显然是与我们保障和扩大社会福利的初衷相违背的。

作为物质激励的补充,精神激励的作用由此凸现。实践中,提升、考核、选拔方面的激励同属于精神激励的范畴,此类激励措施具有投入成本相对较低、激励作用时间较长等优势,可以为解决公共部门人员持续性激励的问题提供思路。另外,以工作作为激励“手段”,同时也以工作作为最终激励“目标”,“工作―成就”激励作为目前西方国家公共部门所探索的精神激励方式的新形式也值得我们借鉴和尝试。

(二)建立高效的监查机制

监督属于激励中的负向激励方式,是对激励制度的逆向强化,是促进激励机制良性运行、防微杜渐的保障性机制。

从我国具体情况看,为了促进激励机制的落实,首先必须有完备的监督约束措施做保障,来规范公共部门人员的行为和制度的实施,只有这样,才能在激励与约束之间形成良性的循环。另一方面,在对公共部门激励机制自身运行环节中的监督还有待强化,这主要表现在与激励机制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定方面。在实践中,由于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的维护和保障,很多原本应取得良好效果的激励政策得不到应有的贯彻和执行,不能收到预期效果。针对这种问题,我们必须着手根据不同的激励形式制定出相对应的监督制约制度,配之以相应的硬件措施,走法制化、制度化道路,把对公共部门激励机制运行环节中的监督制约工作抓好。另外,同时为了有效地激励公共部门人员,还要加强组织人员自身监督制约意识的确立。

(三)建立以科学绩效考评机制为基础的竞争机制

私营企业人员时常面临市场竞争的威胁不同,公共部门人员的人资格一经获得便具有相对的稳定性,缺乏市场竞争的压力是公共部门缺乏活力和低效率的重要原因。因此为了促使公共部门增强内在活力,必须引入竞争机制。

竞争主要是组织人员间政绩、业绩的竞争,在竞争过程中,为了保证竞争的公平性、合理性,必然涉及到人员间的优劣比较,这使得我们应引入以考核为基础的竞争激励机制。从组织行为学的角度看,考核监督属于激励体系中的负向激励方式,是对形成良好竞争环境的反向促进。公共部门人员的激励采取竞争与考核紧密结合的方式,即竞争都在考核的基础上进行。由于考核的基础性作用,考核的科学性、真实性对良好竞争环境的营造具有重要作用。

(四)设计科学的考核机制

基于考核的竞争激励机制的实质就是对公平理论的贯彻。公平理论认为个人不仅关心自己经过努力所获得报酬的绝对数,也关心自己的报酬和其它人报酬的关系,即习惯把自己的投入、产出与其他人的投入、产出作比较。在公共部门中也是如此,人们对绩效与酬赏关系的看法中受其对酬赏的公平与公正程度的认知的影响。这种公平性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实际的酬赏是否低于个体心目中所预设为应得的酬赏;二是自我所得的酬赏与他人所得的酬赏相比是否适当(二者的前提是以双方的绩效被认为是相同的或具有可比性的)。

如果考核不真实,庸人被奖赏,良才被埋没,就会优劣不分,使多数人的积极性受到压抑,最终形成上文所述委托―问题中所提及的 “劣币驱逐良币”现象,从而使竞争环境受到破坏,最终导致激励的失效。在具体实践过程中,一方面我们必须把握考核仅是激励机制的手段,而非最终目的,因而我们必须摒弃传统思维中“考核”等同于“找错”的观点,在考核中糅合进人性化因素,通过考核者对被考核者进行绩效辅导,帮助被考核者发现问题,并且共同解决问题;另一方面必须认识到通过考核而促进部门人员间的竞争才是目的,因此对于部门人员的奖惩必须严格根据考核结果进行评定,否则这种基于考核的竞争激励方式就失去了存在意义。

另外为了贯彻功绩制和现代考评方法等在公共部门人员激励中的实施,笔者认为在公共部门人员队伍中,可根据他们的职责权限、工作难易程度和所需能力大小等标准对公共部门人员进行分类,以差别性激励方案实现激励实践中的公平性和实用性。

参考文献:

1.欧文•休斯.公共管理导论[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

2.柯武刚,史温飞.制度经济学[M].北京商务出版社,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