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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电气和建筑电气区别范文

时间:2023-08-12 09:0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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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电气和建筑电气区别

第1篇

【关键词】轨道交通建设单位;设备分类;设备档案;类目设置

在传统的档案分类“十大类法”中,是把项目和设备安装分开的,即设两个一级类目:基本建设和设备仪器。在轨道交通建设项目中,这两类比较难以区分。尤其是设备部分概念的模糊,哪些设备安装可以随基本建设归类,哪些设备应单独归类。由于没有统一的标准,涉及档案资料的分类也就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一、轨道建设工程中设备分类的现状

轨道交通建设工程的组成可分为工程基本设施和运营设备系统两大部分:工程基本设施主要包括轨道、路基、隧道、桥梁、车站、主变电站、控制中心和车辆段综合基地项。运营设备系统主要包括车辆、供电、通风、空调、通信、信号、自动扶梯、防灾报警、屏蔽门、自动售检票、监控设施和给排水及消防等,所以在轨道交通建设工程中,设备安装工程是除土建工程以外的第二大工程,相应地,轨道建设工程施工资料也分为两大类:土建施工资料和设备安装资料。

在国家行业标准《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档案整理标准》(CJJ/T180-2012)里,施工资料就分为两大类:土建和机电设备施工资料,只是两类资料包含的内容与我们前面的划分有所不同。它将电力安装工程分为建筑电气和供电系统两个部分,把建筑电气纳入土建施工范围,供电系统则纳入机电设备安装范围。

在广东省地方标准《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分类规则》(DB44/T1308-2014)里,施工资料类别的划分则复杂得多。土建施工范围只包括车站、区间土建、公共区装饰装修三个方面,将通风空调、给排水和消防、建筑电气(简称“风水电”)、车站设备区装修、智能建筑统称为建筑设备安装工程,将供电、通信、信号、电梯与自动扶梯、屏蔽门、地铁车辆等统称为系统设备安装工程,将控制中心、变电所、车辆段综合基地等的土建与设备安装合并在一起,作为一个独立的单位工程,称之为复合工程,另外还将人防、轨道、声屏障、钢结构等称为专项工程,与前面四类并列。

在这两个标准里,关于轨道交通建设工程里的设备分类并不统一:国家行业标准里除建筑电气外,其他设备统一称为机电设备。由于建筑电气与土建工程关系密切,而将建筑电气纳入土建工程的范围,使得建筑电气有无类可归的嫌疑。而广东地方标准则将风、水、电等设备称为建筑设备,将供电、通信、信号等称为系统设备。通常,“风水电”也称为通风空调系统、给排水系统、建筑供配电系统、电气照明系统、弱电系统,从这些设备的名称来看,也就是说风、水、电也是系统设备,所以,既然系统设备包含了建筑设备,那么就不能将系统设备和建筑设备并列。

这里出现了几个比较容易混淆的概念:机电设备、建筑设备、系统设备,建筑电气与供电系统,究竟如何区分这几个概念呢?

二、轨道交通建设工程中设备的概念

(一)建筑设备。建筑设备是现代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为建筑物使用者提供生活和工作服务的各种设施和设备系统的总称。建筑设备种类繁多,按其作用可分为改善环境的设备(如调节空气温度和湿度的空调设备等)、提供工作和生活方便的设备(如电话、电视、电梯和卫生器具等)、增强居住安全的设备(如消防报警、防盗、抗震设备等)和提高工作效率的设备(如计算机管理、办公自动化设备等)等。按专业划分,建筑设备主要包括通风空调、建筑给排水和建筑电气三大类。

建筑安装单位的习惯做法是,把通风空调、建筑给排水和建筑电气即“风、水、电”统称建筑机电设备(简称建筑设备),与工业机电设备相对应。“风”指建筑物的通风空调系统,包括送风、回风、新风、排风及消声、减振和空气净化装置等;“水”指建筑物的给排水系统:包括生产给水系统、生活给水系统和消防给水系统,排水系统,热水供应系统;这里的“电”就专指建筑电气,也就是建筑供配电系统、电气照明系统、弱电设备、电梯和电气安全与建筑防雷等。建筑电气是建筑设备的一个专业组成部分。

所以,在建筑行业里的机电设备和建筑设备是同一概念的不同表达方式,即建筑机电设备,都是指组成建筑物的设备部分,依附于建筑物而存在,是建筑物现代化程度一种标志。

(二)机电设备。机电设备指机械和电力设备的总称。在现代社会,绝大多数设备都采用电力作为动力的情况下,机电设备的涵盖范围最广,当然也包含了建筑电气在内,在轨道建设工程项目中,几乎所有设备都是机电设备,那么把机电设备中的建筑电气归入土建范围,而将其他所有设备称为机电设备,有以偏概全之嫌。

(三)系统设备。系统设备是指某些设备按一定关系组成的有机整体,共同完成某些特定功能,它是一组机电设备的统称。所以,系统设备是相对于单台套的设备而言的,单台套的机电设备不能称为系统设备。在轨道交通建设工程中,只有车辆段里的一些检修设备是单台套的设备。所以系统设备与建筑设备不构成并列关系,而是包含关系,不能作为同一级分类类目来设置。

第2篇

【关键词】轨道交通建设单位;设备分类;设备档案;类目设置

在传统的档案分类“十大类法”中,是把项目和设备安装分开的,即设两个一级类目:基本建设和设备仪器。在轨道交通建设项目中,这两类比较难以区分。尤其是设备部分概念的模糊,哪些设备安装可以随基本建设归类,哪些设备应单独归类。由于没有统一的标准,涉及档案资料的分类也就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一、轨道建设工程中设备分类的现状

轨道交通建设工程的组成可分为工程基本设施和运营设备系统两大部分:工程基本设施主要包括轨道、路基、隧道、桥梁、车站、主变电站、控制中心和车辆段综合基地项。运营设备系统主要包括车辆、供电、通风、空调、通信、信号、自动扶梯、防灾报警、屏蔽门、自动售检票、监控设施和给排水及消防等,所以在轨道交通建设工程中,设备安装工程是除土建工程以外的第二大工程,相应地,轨道建设工程施工资料也分为两大类:土建施工资料和设备安装资料。在国家行业标准《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档案整理标准》(CJJ/T180-2012)里,施工资料就分为两大类:土建和机电设备施工资料,只是两类资料包含的内容与我们前面的划分有所不同。它将电力安装工程分为建筑电气和供电系统两个部分,把建筑电气纳入土建施工范围,供电系统则纳入机电设备安装范围。在广东省地方标准《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分类规则》(DB44/T1308-2014)里,施工资料类别的划分则复杂得多。土建施工范围只包括车站、区间土建、公共区装饰装修三个方面,将通风空调、给排水和消防、建筑电气(简称“风水电”)、车站设备区装修、智能建筑统称为建筑设备安装工程,将供电、通信、信号、电梯与自动扶梯、屏蔽门、地铁车辆等统称为系统设备安装工程,将控制中心、变电所、车辆段综合基地等的土建与设备安装合并在一起,作为一个独立的单位工程,称之为复合工程,另外还将人防、轨道、声屏障、钢结构等称为专项工程,与前面四类并列。在这两个标准里,关于轨道交通建设工程里的设备分类并不统一:国家行业标准里除建筑电气外,其他设备统一称为机电设备。由于建筑电气与土建工程关系密切,而将建筑电气纳入土建工程的范围,使得建筑电气有无类可归的嫌疑。而广东地方标准则将风、水、电等设备称为建筑设备,将供电、通信、信号等称为系统设备。通常,“风水电”也称为通风空调系统、给排水系统、建筑供配电系统、电气照明系统、弱电系统,从这些设备的名称来看,也就是说风、水、电也是系统设备,所以,既然系统设备包含了建筑设备,那么就不能将系统设备和建筑设备并列。这里出现了几个比较容易混淆的概念:机电设备、建筑设备、系统设备,建筑电气与供电系统,究竟如何区分这几个概念呢?

二、轨道交通建设工程中设备的概念

(一)建筑设备。建筑设备是现代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为建筑物使用者提供生活和工作服务的各种设施和设备系统的总称。建筑设备种类繁多,按其作用可分为改善环境的设备(如调节空气温度和湿度的空调设备等)、提供工作和生活方便的设备(如电话、电视、电梯和卫生器具等)、增强居住安全的设备(如消防报警、防盗、抗震设备等)和提高工作效率的设备(如计算机管理、办公自动化设备等)等。按专业划分,建筑设备主要包括通风空调、建筑给排水和建筑电气三大类。建筑安装单位的习惯做法是,把通风空调、建筑给排水和建筑电气即“风、水、电”统称建筑机电设备(简称建筑设备),与工业机电设备相对应。“风”指建筑物的通风空调系统,包括送风、回风、新风、排风及消声、减振和空气净化装置等;“水”指建筑物的给排水系统:包括生产给水系统、生活给水系统和消防给水系统,排水系统,热水供应系统;这里的“电”就专指建筑电气,也就是建筑供配电系统、电气照明系统、弱电设备、电梯和电气安全与建筑防雷等。建筑电气是建筑设备的一个专业组成部分。所以,在建筑行业里的机电设备和建筑设备是同一概念的不同表达方式,即建筑机电设备,都是指组成建筑物的设备部分,依附于建筑物而存在,是建筑物现代化程度一种标志。(二)机电设备。机电设备指机械和电力设备的总称。在现代社会,绝大多数设备都采用电力作为动力的情况下,机电设备的涵盖范围最广,当然也包含了建筑电气在内,在轨道建设工程项目中,几乎所有设备都是机电设备,那么把机电设备中的建筑电气归入土建范围,而将其他所有设备称为机电设备,有以偏概全之嫌。(三)系统设备。系统设备是指某些设备按一定关系组成的有机整体,共同完成某些特定功能,它是一组机电设备的统称。所以,系统设备是相对于单台套的设备而言的,单台套的机电设备不能称为系统设备。在轨道交通建设工程中,只有车辆段里的一些检修设备是单台套的设备。所以系统设备与建筑设备不构成并列关系,而是包含关系,不能作为同一级分类类目来设置。(四)建筑电气与供电系统。供电系统就是电源经过主变电站、开闭所、牵引、降压变电所等层层降压,通过接触网等送达轨道交通车辆运行所需的“工业用电”设备安装、运行系统;而进入建筑物供电线路之后的设备供配电、动力照明等低压、智能建筑等弱电安装部分,称建筑电气,与建筑物相对应,也可以理解为“民用电气”。在一般小型建筑工程项目中,只有建筑电气的施工内容。在轨道交通建设工程中,我们可以这样划分整个工程中的电力系统:高、中压变配电系统及提供地铁车辆设备运行所需的电力设备系统(供电系统)、低压系统(建筑电气)、弱电系统三部分。其中弱电系统,根据设备不同的服务范围,单体建筑物的弱电系统即为建筑物提供舒适安全的生活或办公条件,称之为智能建筑;为地铁车辆运行提供服务的弱电系统,根据涉及的专业不同,分别称之通信、信号、综合监控等系统。因为在轨道交通建设工程中,通信、信号、综合监控、自动监控、火灾报警等弱电系统是由线路控制中心统一控制的子系统,而不是单独作为一个车站建筑附属物而存在的,因此与单体建筑中的弱电系统(即智能建筑)应有所区别。所以本文所指建筑电气概念里不包含弱电系统,将其原有范围进行缩小。弱电系统与机电设备、建筑设备、系统设备一样,他们相互之间是包含或交叉关系,不能同时设置为同一级档案类目。

三、轨道交通建设工程中设备的分类

通常,机电设备分为建筑机电设备和工业机电设备两大类。相应地,我们也可以将轨道建设工程中的设备进行相应的划分:建筑机电设备和运营机电设备,简称建筑设备和运营设备。即根据设备投入使用产生的功能来划分:为企业经营提供舒适、安全的办公条件和生产环境的设备称为建筑设备,并且与土建工程密切相关的,如:建筑电气、通风空调、给排水、智能建筑、电梯、消防、人防等设备,这些设备间接地为企业生产经营服务。而另外一些设备直接为企业的生产经营服务则称为运营设备,如:通信、信号、供电、综合监控、自动售检票、地铁车辆及检修工艺设备等。个人认为,对轨道交通建设工程的设备进行这样划分很有意义。

四、正确划分设备类别的意义

(一)正确划分工程项目中设备的类别,是为了更合理地设置设备档案的类目。在《工业企业档案分类试行规则》里,把企业所有档案类目设置成十大类,即文书档案的党群管理、行政管理、经营管理、生产技术管理,科技档案的产品管理、科研管理、基本建设、设备仪器以及财务档案、人事档案,也就是所谓的十大类法。这种分类方法延用到今,作为工业企业档案分类的一个原则,大多数不同性质的企业都可以作为档案分类的参考,虽然具体到不同类型的企业来说,可能需要对类目设置进行适当调整,但对具有一定规模的建设或生产型企业来说,这十大类资料都有一定数量的存在,只不过侧重点不同。但由于基本建设和设备仪器这两个类目之间关于设备的概念没有明确,所以在具体地进行归档资料的分类时,就有点模棱两可。比如:“风水电”、电梯等是归入基建类还是归入设备类?为解决这个问题,很多建设单位干脆将两者合二为一,直接以建设项目为类别,不再区分基建和设备。以轨道交通建设工程为例,在很多城市的轨道公司把一条轨道交通线路作为一个建设项目,与此项目相关的所有资料纳入一个大类:建设项目类,也就是说把与这条线路相关的项目前期、基建、设备、科研、声像等所有资料组合在一起,与公司文书、财务、人事等其他类档案并列。这样做有这样做的合理性,符合项目档案成套性原则,但也会造成不属于轨道项目的设备、科研、声像等资料等无类可归的现象,还需在轨道建设项目的类目之外,设置相应的类目与之相对应。也有的轨道公司只把基建和设备两类合并成建设项目类,在此类目之下设二级类目施工类,然后再分土建施工和设备安装施工,也就是设备类目仍然设置在项目类之下。这样分类的话,上面所说的问题依然存在,一些不属于轨道项目的设备无类可归。所以,明确了设备的分类,即将所有的设备划分为建筑设备和运营设备,那么我们可以这样来进行设备档案类目设置:我们可以将轨道建设企业全部设备分成三部分:建筑设备、运营设备及其他公用(或通用)设备。由于风、水、电(通风空调、给排水、建筑电气)建筑设备是建筑物的组成部分,与土建工程密不可分,所以建筑设备安装资料与其相应建筑物的土建施工资料集中在一起,作为基本建设类。此类先按项目集中,再按土建的单位工程进行划分,结合专业进行分类组卷,也就是说某一单体建筑物、车站或区间等单位工程里,土建施工资料,风、水、电、智能建筑等专业设备安装资料全部包含在内。设备仪器类:把供电、通信、信号、综合监控等运营设备作为设备仪器类。与基本建设类并列作为一级类目。此类目之下,按项目设置二级类目,项目之下按设备专业设置三级类目,即供电、信号、通信等;车辆及工艺检修设备,可以分别作为两个专业,与通信、信号等专业设备并列,另外再设一个通用设备(或其他设备)类与项目并列,归集那些不属于某一项目专用的设备。即还是按照《工业企业档案分类试行规则》进行基本类目设置,基本类目之下,再进行具体分析。这样既符合了《工业企业档案分类试行规则》的基本原则,杜绝了部分设备资料无类可归的现象,也避免了设备、科研、声像等类目的重复设置问题。(二)正确进行设备分类,统一了设备类档案的分类标准。将轨道建设项目的设备划分为建筑设备和运营设备,建筑设备与建筑物作为一个整体,按土建的单位工程组卷,而运营设备作为一级类目设备仪器类,在按项目归类之后,则按专业进行分类组卷,不用与建筑设备混在一起,造成同一级类目下分类标准不统一、建筑设备先按土建的单位工程进行分类组卷、运营设备按设备专业进行分类组卷的局面。(三)正确进行设备分类,将设备仪器单独作为一级类目,不用根据项目施工标段来划分资料类别,使档案分类标准能够落到实处。由于轨道交通建设工程庞大,施工单位众多,每个单位承包的内容并不是单纯的某一单体建筑或某一专业全部工程,经常是一个施工单位承包几个专业中的一部分工程,如一条线路的风水电安装工程就分成几个标段,分别由几家施工单位承包几个车站的风水电安装工程,另外从方便施工的角度,风水电安装工程中还包括车站设备区装修等内容。在有些轨道建设单位,因为施工单位承包的内容复杂,很多资料,主要包括施工管理资料、原材料等无法拆开,无法拆分到具体的单位工程进行分类组卷,所以就按施工标段进行组卷编号,建设单位也只得按竣工文件移交先后进行排架。所以,如果按标段来进行归档资料的组卷,那么档案分类就失去了意义。如果将设备仪器设为一级类目,先按每个项目进行集中,再把每个设备专业作为一个类别,那么,安装单位将自己施工中形成的资料按专业编制流水号。建筑设备先按土建的单位工程分开,再按专业编制流水号,这样就与其他标段的编号互不干扰,方便了竣工资料的整理移交,也方便了工程竣工验收。当然,档案排架必须等某专业所有标段都完成档案验收之后才能进行,需要占用很大空间来进行中转,也增加了档案人员的排架工作量。所以标段划分的任意性导致工程资料分类收集、整理组卷和排架的难度及工作量大增,而这个问题的解决需要建设单位其他职能部门的配合,在项目招标前期就应当进行此方面的考虑,尽量按单位工程或专业进行标段的划分。也只有这样,才能使得项目档案分类落到实处,使项目档案分类有了实际意义,使档案分类标准能够贯彻执行。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CJJ/T180-2012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档案整理标准[S].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2.

[2]广东省地方标准.DB44/T1308-2014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分类规则[S].广州:广东省标准化研究院,2014.

[3]工业企业档案分类试行规则.国档发〔1991〕20号.

[4]邵正荣,张郁,军.建筑设备[M].北京:北京理工大学出版社,2009.

[5]张会宾.建筑设备安装[M].武汉: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2009.

第3篇

关键词:建筑电气安装工程;常见问题;解决措施

中图分类号:F470.6 文献标识码:A

前言

在与国际接轨和技术交流的情况下,我国建筑市场得到了进一步发展,建筑电气安装工程也顺应这一趋势而迅速发展起来,大量大功率电气和新功能设备不断在建筑电气安装工程中出现,方便和优化了人们的工作和生活。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建筑物的服务功能一直变大并增加,建筑电气专业于建设工程之中具有的复杂度日益变大,人们对建筑物的安全性和舒适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所以不仅要保证建筑电气安装工程施工的美观效果,更要保证其质量的安全可靠,然而在许多电气安装过程中仍然存在很多问题,使得工程的整体质量不能得到可靠的保障,

一、建筑电气安装工程中存在的问题

1、防雷接地的问题 避雷带通过一般圆钢进行敷设,带间、引下线进行对焊或者进行单面焊接,搭接的长度不够,在焊接口有很大的锈蚀,设备上接地地排未和接地干线进行直接连通;高层楼房使用TN-S接地系统的时候,总配电箱进线处没有进行重复接地;支架之间间距过大,带形发生变形,支架出现脱落,引下角或者弯角呈现锐角,引下点间距有点大;屋面金属物没有进行防雷接地。

 2、对于导线穿管,包扎等问题

导线连接是精细的操作,如果不注意细节,用工具剥导线时易剪坏,接头的部分会没有搪锡,导线不明,多根多股不压在一起,胶布如粘合力不足,包扎就会出现问题,不紧密。

3、电气设备、材料中的问题灯具等不达标,易生锈,影响使用寿命,插座不达标,导电值不好,易发热,严重时会引发安全事故,电缆不耐热、易腐蚀,绝缘电阻达不到要求;电线电阴熔点不达标,尺寸不合等,照明、插座箱尺寸不合,外观钢板或塑料壳较薄,使箱体易腐蚀,强度低;电线的外壁厚度不够,质量不格,易折,强度差等等。

4、相关的灯具安装不合理

工作人员在安装大型吊灯或者灯具的时候,发生位置的偏差;吊灯挂钩和接线装置距离过大,处理不当致使导线外漏;部分灯具的吊链用导线替代,引下线使用材质较硬的导线,有的导线直接铺设在灯罩上;吸顶灯安装的位置过低,并且没有安置固定框。这些问题出现的原因是灯位盒的预埋位置不恰当,出现误差,与此同时,没有采取及时有效的补救措施;施工人员的责任心淡薄,忽略施工的重要程序;施工监督、验收或者评定的标准不实,缺乏可行性。

5、在配电箱方面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过程中,需要在配电箱施工前进行一些准备工作,让工作人员标好配电箱在墙体箱盒的坐标,依靠钢筋套圈来焊接配电箱的箱盒,保持配电箱的箱盒的牢固,避免箱盒出现偏移。根据要求做好配电箱管线外、内壁的防腐工作以及防锈工作。在预埋工作时要依据实际墙体,根据验收规范确定开槽深度及宽度,保证保护层厚度符合验收标准,合理选择管材进行配管。保持电线管的弯曲半径大于管子外径的10倍,通过弯曲机打磨电线管的弯曲位置,让弯曲位置变光滑、平整,防止有凹痕现象;KBJ管因管壁薄,要用专用弹簧配合弯管器进行弯曲;预埋PVC电线管时,要用PVC塞头进行管口的封塞工作,封塞后用胶带捆绑。在安装好配电箱后,检查配电箱的线路,让导线能够良好工作,对导线进行绝缘电阻测量,最后进行配电箱试送电运行。

二、建筑电气安装工程中常见问题的解决措施

1、 防雷接地问题的解决措施 强化电焊工的技能培训工作,应达到搭接焊处的焊缝匀称平齐、饱满,更要对仰焊或者对立焊等较难的焊接实施培训。使管理者及焊工的责任心得以加强,对不达标的焊缝进行及时补焊,还应除掉焊渣,并刷上防锈漆。按照要求,避雷引下线的连接应该是搭接焊接,搭接长达到圆钢直径的六倍,所以,不能使用螺纹钢取代圆钢当为搭接钢筋。作为引下线的主钢筋土木建设一旦为对头碰焊,要于碰焊位置根据要求进行搭接圆钢的补设。

2、导线穿管、连接与包扎问题的解决措施

此问题的产生原因是操作人员思想不重视,对规范不了解。对各种颜色的导线需求量统计不准确,随便替代。对导线的连接工艺不熟悉,对导线包扎的工序不清楚。在穿管前,要查看管口的完好程度,管内的清洁,如有杂物,要把杂物吹出,使得管内无堵塞。放线要用放线盘缓缓放线,并把导线用棉纱包住把线抹直。导线颜色的使用,一般凡有三相导线(A、B、C相),色标用黄、绿、红色区别;单相相线用红色,零线用蓝色,PE保护线用黄绿双色线。 导线要搪锡,防氧化。在每个接线螺栓或接线端子上连接导线不超过2根,在螺栓接2根导线时中间应加平垫片。多股导线连接,宜采用镀锌铜接头压接。吊装灯具引下线应用软导线并与吊链编织交叉在一起进灯罩,软线两端均应作保险扣,防止受力。对于单芯导线可采用安全压线帽连接法.凡是搪锡的线头都要把焊油渣清除干净(用工业酒精擦),防止焊油氧化导线。管内导线严禁接头。 导线接头包扎,应先用橡胶带或黄蜡带(塑料带也可以)用力紧缠两层,然后用黑胶布或自粘性塑料带缠两层,包扎要紧密坚实,使绝缘带牢固粘在一起,防潮气侵入。

对电气设备和材料质量进行检查 在电气设备和材料运送到施工现场后,需要放置在合适的场所,检查性能、型号等是否与设计要求一致,并严格要求每一件设备、材料都有质量证明书与合格证。在过程如果出现不合格的情况,需要立即由检测部门来确认,不合格要返回厂家,待全部都合格后,才能进行使用,这样对它们进行严格的要求与保管,才能保证工程的安全与质量,减少不必要的返工,达到电气安装后的应有使用效果。

4、灯具安装不合理的解决措施

施工人员在安装吊灯的时候,要确保它的挂钩在预埋混凝土时要焊接主要的钢筋;选取合适的钢管作为灯具的吊杆和引下线管,吊杆不要过长,要把导线穿入到吊杆中,避免在外面,按照设计的图纸,规范自己的操作行为;如果灯具外壳上吊链四周没有合适的开孔,施工人员要根据规划穿孔,以利于导线穿进灯具,切忌把导线铺设在灯罩上;金属卤化物灯的安装高度要在5米以上,电源线要通过接线柱实现连接,切勿使电源线接近灯具表面,同时灯管要配备相应的限流器与触发器,方可使用。如果灯具安装高度低于2.4米的,要把灯具的金属外壳做可靠接地保护。

5、配电箱箱问题的解决措施 进行配电箱的安装施工之前,技术管理者要搞好准备工作,对箱盒的标高及坐标进行认真了解,通过钢筋套圈对已经定位好的箱盒进行牢固焊接,于箱盒中进行支撑,防止变形、移位。配管和箱盒的预埋以及预留、位置以及标高应和设计要求相符。根据要求,对管线内外壁进行防腐以及除锈处理,将管口毛刺清除,入箱入盒的时候,要加设护口,弯曲半径更要达到要求,运用硬质、半硬质阻燃塑料管的预埋要按照埋入的墙体类型实施安全保护。

结束语

建筑电气安装贯穿整个建筑施工过程,因此,电气工程质量的好坏关系到整个建筑质量的优劣。人们在追求舒适、安全的居住环境的同时,对建筑电气的安装也提出高质量、高效率的要求。建筑电气工程是建筑物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专业性技术要求很强,涉及建设工程的使用安全和使用功能。只有减少电气安装工程常见问题的发生,使我们的国家建筑物不但具有美观的外表,而且还具有令人满意的设备以及建筑物的高质量。

参考文献

[1] 张谦.建筑电气工程中存在的质量问题与对策[J].才智,2011(24).

第4篇

【关键词】消防负荷;消防泵;双速风机;伴热电缆;过负荷保护;防火卷帘

引言

防火是建筑设计的重中之重,关系到千家万户的生命财产安全,因此,消防电气设计是建筑电气设计中的重要一环,消防设备的配电及控制也是设计的重点和难点,虽然国家规范中对该类设备的负荷性质、供电方式、控制要求等有明确规定,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对规范的理解不够深刻、全面,以及设计经验不足等问题,仍然难免会出现这样那样的偏差。本文根据相关国家规范,并结合工作实践,针对消防负荷的认定、消防设备的过负荷保护、防火卷帘的控制方式等问题进行了分析和探讨,以便更好地掌握消防电气设计的理论和方法。

1 负荷的消防属性

GB50016-200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11.1.4条规定“消防用电设备应采用专用的供电回路”;GB50045-95《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05年版)第9.1.3条亦有同样规定,其原因在于,消防人员到达火场时,为防止火势沿电气线路蔓延,避免触电事故,要首先切断非消防负荷电源,当消防负荷供电回路与非消防负荷供电回路无法区分时,消防人员不得不将所有负荷的电源切断,此时,失火建筑便失去了所有自救设备的支持,人员的安全疏散也无法保证,由此可见,负荷的属性判别是供配电设计中一个极其重要的因素。

1.1 泵类设备

消火栓泵、喷淋泵等设备直接服务于消防灭火,其消防属性非常明确,一般不会出现错误,问题多出现在一些分散布置的小容量设备上,如排污泵,在建筑的地下层中,给排水专业往往会设置多种排污泵,这些排污泵的功能各不相同,有的是为车库排水设置的,有的是为地下层卫生间设置的,有的是为消防电梯设置的,有的是为水泵房设置的,有的是为变配电所、柴油发电机房设置的,这些排污泵哪些属于消防负荷,哪些属于非消防负荷,如何组织配电系统,还需要认真区别。

1.1.1 消防电梯排污泵

消防电梯排污泵本身就是为消防电梯服务的,是为了确保火灾时消防电梯的正常使用,理应按照消防负荷供电,这一点很容易达成共识。

1.1.2 变配电所和重要机房的排污泵

变配电所、柴油发电机房和消防泵房内的排污泵是为了防止洪水、消防水或积水淹渍,保证变配电所、柴油发电机房和消防泵房能够正常工作(包括火灾时能够正常工作),所以也应该按照消防负荷处理。

1.1.3 属于一、二级负荷的排污泵

JGJ16-2008《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以下简称《民规》)附录A中规定四星级及以上旅游饭店和一类高层建筑的排污泵属于一级负荷,三星级旅游饭店和二类高层建筑的排污泵属于二级负荷。需要明确的是,一、二级负荷与消防负荷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消防负荷根据所处建筑类型的不同分别归属于一、二级负荷(详《民规》第3.2.3条),但一、二级负荷却不一定都是消防负荷,我们注意到,《民规》附录A“注3”中指出“本表未包含消防负荷分级”。本人意见,生活水泵房和地下车库的排污泵如属于一、二级负荷则说明它们在平时属于重要负荷,应按双路电源供电,保证可靠性,但在火灾发生时,此类设备不参与消防扑救,不属于消防负荷,相应的供电回路也要与消防负荷回路分别组织。

1.1.4 不属于一、二级负荷的一般场所排污泵

不属于一、二级负荷的生活水泵房与地下车库排污泵一般采用单电源供电,但设计中可以适当提高标准按双路电源考虑,但一定要与消防负荷回路严格区分,另外也不要求“末端投切”,可以选择一个相对居中的位置双路投切后出支路以放射式供电,线缆的选择上使用普通电缆,这样供电可靠性低于一、二级负荷,但又高于普通三级负荷,当火灾发生时,这类设备电源应予以切除。

1.1.5 生活水泵

生活水泵虽然一般按双路电源供电,但其不属于消防负荷,在配电系统的组织上应与消防负荷分开,这一点没有异议,值得探讨的是火灾时水泵电源的切除与否,我们在许多“火灾逃生指南”中都会看到“应以浸湿的衣被遮盖身体、以湿毛巾捂住口鼻以防吸入有毒气体,如已受困则应紧闭房门,用织物堵塞门缝并泼水降温,防止外部火焰及烟气侵入”,由此可见,对消防自救而言,生活用水的持续供给是多么的重要。有的意见认为,为了“减少带电范围”,火灾时所有的非消防负荷电源都应切除,但切断非消防电源应控制在一定范围之内,不同于覆盖范围广大的照明配电回路,生活水泵及其电控设备集中于生活水泵房中,一般位于建筑地下层,远离人员密集场所和消防疏散通道,其配电线路多沿地下层敷设,当建筑地上某层发生火灾时,继续保持生活水泵的供电不存在“扩大带电范围”的问题,当火灾发生时,应由消防中心做出判断,如着火点为生活水泵房所在防火分区或楼层则将其电源切断,如为其它部位则不切断。

1.2 风机类设备

民用建筑各处分布着多种风机设备,包括加压送风机、排烟风机、补风机、排风机、送风机、空调机组、新风机组等等,在以往一些电气图纸中,一个常见的问题便是仅仅笼统地标注“送风机”和“排风机”,完全忽略了设备的消防属性,这样的设计不但使设计者自身容易犯错,同时也使审图人员和读图的施工人员失去判别的依据。在风机类设备中,加压送风机、排烟风机是机械防排烟系统的核心设备,其消防属性显而易见,容易出现问题的是送风机、补风机、双速风机等,这就需要仔细分析各类风机设备的工况和作用。

1.2.1 补风机

根据空气流动原理,需要排除某一区域的空气时,同时也需要有另一部分的空气来补充,在对有可开启门窗的建筑地上层进行机械排烟时,在空气压差的作用下可通过通风口或门窗缝隙进行自然回补,但对建筑地下层和地上的封闭场所来讲,排烟时如没有相应的补风,烟是无法排出的,因此《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9.4.4条规定“在地下建筑和地上密闭场所中设置机械排烟系统时,应同时设置补风系统”;《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8.4.11条规定“设置机械排烟的地下室,应同时设置送风系统”。补风机是机械排烟系统的有机组成部分,火灾发生时,补风机与排烟风机一送一排、协同工作,共同保障了普通人员的疏散和专业扑救人员能够接近并进入火场,补风机同样属于消防负荷。

1.2.2 排风机和送风机

建筑的通风包括从室内排出污浊的空气和向室内补充新鲜空气,前者称为排风,后置称为送风,作为建筑的机械通风设备,排风机和送风机依靠风机产生的压力强制空气流动(两者的关系类似于排烟风机和补风机),排风机和送风机单独或协同工作,用以改善建筑内部区域的空气环境,所不同的是,排烟风机与补风机为消防负荷,仅在火灾时工作,而排风机与送风机为普通三级负荷,长时工作。

1.2.3 空调机组、新风机组

空气调节是控制室内空气的温度、湿度、清洁度和流动速度,满足人员舒适性要求的工程技术,空调系统按工作介质的不同可分为全空气系统、空气-水系统、全水系统和冷剂系统,在公共建筑中,最常见的是全空气系统和空气-水系统(即新风加盘管系统),空调机组和新风机组分别是上述两系统的主要设备,作为普通三级负荷,在火灾发生时,为防止发生“助燃效应”,应适时切断相关区域的空调风机电源。

1.2.4 双速风机

双速风机系指配用双速电机的风机,双速电机的定子绕组平时为三角形接法,需要时转变为双星形接法,实际上是指通过改变定子旋转磁场磁极对数来达到改变转速的目的,双速风机有两种工况,电机低速运行时风量小、风压低,作为平时排风使用;高速运行时风量大、风压高,作为消防排烟使用。使用双速风机可以使原来的排风和排烟两个系统共用一套管路和一台风机,节省了安装空间和建筑造价,该设备具备消防与非消防双重属性,在配电系统的组织上应按照标准更高的消防负荷来处理,并且与普通风机负荷严格区分。

1.2.5 送风、补风两用风机

与双速风机的情况类似,当通风专业根据建筑类型,综合考虑小时换气次数和送排风比例,计算得出消防补风量与正常送风量相接近时,往往选择一台设备,一机两用,平时用于送风,消防时用于排烟补风,该设备同样具备双重属性,也应按照消防负荷来设计。

1.3 伴热电缆

在华北地区,很多地下车库都不设采暖设施,这就使得车库内水管的冬季防冻成为一个问题,为此,给排水专业通常会要求在水管保温层内包缠伴热电缆,伴热电缆是一种将电能转换为热能的低温发热元件,所以又称为“电伴热带”。在民用建筑中,伴热电缆最多见的应用是消火栓和湿式喷淋系统管道的伴热(干式系统及预作用系统管道无需伴热),为防止管道中的水冻结,保证火灾时消防水能够快速流出,及时扑灭火情,这里的伴热电缆起消防保障作用,应按消防负荷标准供电。然而,除去消防管道外,在建筑的其它一些部位也会有这方面的需求,如GB50015-2003《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第5.2.10条规定“要求随时取得不低于规定温度的热水的建筑物,应保证支管中的热水循环或有保证支管中热水温度的措施”,在一些宾馆饭店和提供生活热水的高档住宅小区,当实现支管循环难度较大时,采用伴热电缆便成为“保证支管中热水温度”的可行方案之一(见上述规范条文说明)。此外,在类似内蒙一些地区,为防止管道冻裂,无采暖区域的给排水管道也会设置伴热电缆,这部分伴热电缆不属于消防负荷,不应按消防负荷供电,在实际工作中,有些电气设计人员不去区分伴热电缆的具体用途,只要涉及电伴热就全部按消防负荷或非消防负荷供电,这样做是非常不严谨的。比较稳妥的做法是,电气专业在接受设计条件时,应当与水暖专业逐一核对设备用途和使用工况,对设备是否按消防负荷供电,不能一概而论,需要专业间密切沟通,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同时,两个专业的平面图和系统图中都应明确地注明设备属性。

2 消防设备的过负荷保护

GB50055-93《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第2.4.6条规定:“交流电动机断电导致损失比过载更大时,不宜装设过载保护,或使过载保护动作于信号”;《民规》第9.2.3条也规定:“对于突然断电将导致比过负荷损失更大的电动机,不宜装设过负荷保护,当装设过负荷保护时,可使过负荷保护作用于报警信号”。建筑中的消防设备正属于此种情况,当火灾时设备过载,过负荷保护动作会使得消防设备停止运行,贻误灭火时机,人员和财产的损失可能更加惨重。在实际的工程设计中,部分图纸对此不予说明,造成实装的消防设备过载作用于跳闸,这是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对于单台消防设备,在设计中应明确注明过载保护只作用于信号报警,不作用于跳闸;设计实践中另一种常见的错误是,对于有备用设备的消防设备仍然教条地标注“过负荷保护仅作用于信号”,需知主用设备在过载时热继电器必须作用于跳闸,这样备用设备才能够自动投入,在以往一些二次原理图中,主用设备过载时,热继电器动作,系统自动启动备用设备,当备用设备再过载时系统仍会切断相应的控制回路,这种方案存在缺陷,不能完全符合规范的要求,国标图集01D303-3《常用电机控制电路图》中的方案较好地解决了这一问题,当主用设备过载时,热继电器动作,系统自动启动备用设备,当备用设备再过载时就只作用于信号报警,不作用于跳闸。

3 防火卷帘的消防控制

防火卷帘是我们在建筑设计中经常遇到的,GB50116-98《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第6.3.8.1条规定“疏散通道上的防火卷帘两侧,应设置火灾探测器组及其警报装置,且两侧应设置手动控制按钮”;第6.3.8.2条规定“疏散通道上的防火卷帘,应按下列程序自动控制下降:(1)感烟探测器动作后,卷帘下降至距地面1.8m(2)感温探测器动作后,卷帘下降到底”;第6.3.8.3条规定“用作防火分隔的防火卷帘,火灾探测器动作后,卷帘应下降到底”,《民规》第13.4.5亦有近似的表述,上述规范条文明确了设置在不同位置的防火卷帘的控制要求,然而在实际工作中,很多设计人员并不能很好的理解和贯彻这几条规范,一些设计人员在所有的防火卷帘两侧都没有设置探测器组、警报装置及手动控制按钮;另外一些设计人员不去区分防火卷帘的具置,在所有防火卷帘两侧均设置探测器组、警报装置和手动控制按钮,并且在说明中也不加区分,要求所有防火卷帘均分两步降落,尤其是设在一些中庭或自动扶梯周围的防火卷帘,人员是不可能从这里疏散的,两步降落没有任何意义,此种做法貌似全面,实际上是完全错误的。

4 结论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能够得到如下结论,首先,要明确用电设备的负荷属性,消防泵、防排烟风机等设备消防属性十分明确,而排污泵、伴热电缆、双速风机等设备,要认真分析其设置场所及工况,只要是为消防设备服务的设备就应按消防负荷对待;其次,要注意消防设备的过负荷保护,没有备用的消防设备过载时只作用于信号报警,有备用的消防设备,主用设备过载时作用于跳闸,备用设备再过载时作用于信号报警;最后,要明确防火卷帘的控制方式,用作防火分区分隔的防火卷帘,火灾时一降到底,疏散通道上的防火卷帘,火灾时两步降落。

参考文献:

[1]JGJ16-2008.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S]. 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8:

[2]GB50116-98.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S] . 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1999:

[3]GB50016-200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S] . 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2006:

第5篇

【关键词】高层建筑 配电 探讨

【中图分类号】TU208.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5158(2013)01―0204-01

改革之后,我国高层建筑的建设数量日益增多,一方面由于技术的提高,另一方面也是我国人口数量增加的原因。但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高层建筑建设方面还处于需要进一步研究与完善的阶段,还有很多地方需我们进一步学习与研究。

一、配电系统在高层建筑中需具备的条件

(一)供电连续、可靠

现代高层建筑通常集办公、商业和娱乐等多元于一体,具多元化,同时为了安全舒适配有消防,空调等设备,为了满足入住户的各种要求以及安全性,就要求高层建筑供电要连续,可靠。尤其对电网只能提供一路电源的高层建筑,一般需设柴油发电机组提供第二电源。此时发电机组是作为备用电源使用,而不仅仅是应急用重要负荷的第二电源。为了保证发生火灾时各项搜救工作的顺利进行,消防用电设施两个电源的切换方式,应急发电设备的启动方式都是消防供电系统应予考虑的问题。其中,两个电源转换的时间能否满足消防设施的要求很重要。而高层建筑发生火灾时,主要是利用建筑物自身的消防设施进行灭火和疏散人员、物资。而建筑物的消防设施一般来说都离不开电。因此,如果没有可靠的电源,就不能及时地报警、灭火,不能有效地疏散人员、物资和控制火势的蔓延,因此又说供电可靠性是非常重要的。

(二)配电系统的设计要便于运行管理

如今的高层建筑造价都比较高,人员密集,有时候给节能管理带来不便,为了避免日常生活、行程中高楼电力等资源不必要的浪费,要具备便于管理特性,减少家庭企业等浪费现象,降低资源成本。

二、配电系统设计

(一)负荷等级的确定

通常,高层建筑负荷等级原则是根据建筑物的类别加以划分,同时为了避免不必要的浪费加大不必要的负荷量,我们又会把一二级加以细分,来区别对待。高层建筑的负荷分级:一类高层建筑中的消防用电应要按一级负荷要求供电;二类高层建筑中的消防要用电应按二级负荷要求供电;超高层建筑中的消防用电应按一级负荷别重要负荷要求供电。另外当主体建筑中有一级负荷别重要负荷时,直接影响其运行的空调用电应为一级负荷;当主体建筑中有大量一级负荷时,直接影响其运行的空调用电应为二级负荷。

(二)负荷容量的确定

根据负荷用途不同,将用电负荷分为商业和住宅负荷。二者在用电计费标准上不一,分别由商业变配电房与住宅变配电房给予供电。确定建筑总用电计算负荷的方法主要有负荷密度法、单位容量法和需用系数法,通常习惯使用负荷密度法和单位容量法对高层建筑用电负荷进行计算。

经常使用负荷密度法来计算普通商铺的负荷,即采用单位面积的用电负荷容量(取整)作为单间商铺的预留负荷,并由此与其他商业负荷通过计算,得到总的商业用电负荷。住宅用电负荷需要系数与配电时所连接的基本户数有关,住宅户数越大,需要系数越小,在高层建筑电气设计中,住宅用电负荷在总用电负荷中所占的比例一般较大,住宅计算负荷的大小直接关系到项目用电规划及变压器等设备的选型,因而需要系数的选取就显得尤为重要。

(三)配电电源

为了保证供电可靠性,现代高层建筑至少应有两个独立电源,具体数量应视负荷大小及当地电网条件而定。两路独立电源运行方式,原则上是两路同时供电、互为备用。另外,还须装设应急备用柴油发电机组,要求在15秒钟内自动恢复供电,保证事故照明、电脑设备、消防设备、电梯等设备的事故用电。国内高层建筑的供电电压,都采用10kV标准电压等级。一般会设置柴油发电机做备用。

(四)变配电所

变配电所的位置与数量的确定要根据负荷容量与分布,以及建筑物实际分布情况加以确定。一般变配电所的位置的选取要考虑到进出线是否方便,尽量靠近电源侧,要便于设备吊装和运输,避免设置在有剧烈振动或有爆炸危险介质的场所,不宜设在多尘、水雾或有腐蚀性气体的场所,配变电所为独立建筑物时,不应设置在地势低洼和可能积水的场所。一般我们常见的变电所的选址有地下室和最高层变电站,还有是在地下室、中间层已经最高层都设有变电站,还有的是只在中间层设有变电站。

(五)高低压配电系统

高层建筑配电系统中,高压系统采用一路10kV高压进线,结线型式采用单母线运行方式;变压器低压侧采用单母线分段结线型式,每台变压器对应接一段母线,母线段之间采用母联开关联络,正常情况下各段母线分列单独运行,母联开关打开,当其中一台变压器故障退出运行时,母联开关手动合上,由同组的另一台变压器保证部分重要负荷的供电,当故障的变压器恢复供电后,母联开关自动打开,恢复正常运行方式。母联开关与进线开关应具有电气联锁功能并加机械联锁,以防止电源倒送。变压器低压侧设置应急母线段,由正常电源与备用柴油发电机电源经双电源切换开关向该母线段供电,以保证应急情况下一级负荷的供电,双电源切换开关设有电气和机械联锁,防止发生向市电反供,消防负荷均采用双回路供电,在末端配电箱切换。

三、高层配电系统施工中需特别注意情况

在安装施工工作,我们要注意按规程操作。另外在此着重指出需注意如下几点:

(一)变压器是供配电系统的核心设备,在运输和保存的过程中,可能有机械损伤和受潮。安装前必须严格进行外观检查和电器性能测试,如不合格,一定要及时处理,合格后方可就位。

(二)插接式母线,要严格保持干燥,千万不要弄上水和砂浆等,一旦受潮很难恢复绝缘。在交叉作业时,有时容易被忽视。

(三)各种预埋的管路,一定要严格防止水及混凝土进入其中,一旦进入,很难清除,无法穿线,有时甚至将钢筋全部刨出,工时的浪费很大,并损伤土建结构。

(四)为了防止火灾,供配电系统的各种管线均应采取防火措施。为了防震,在伸缩缝、沉降区边缘的管路,导线一定要做防震处理。

四、结束语

高层建筑目前正在迅速发展,而其用电负荷相对较大,其建筑内的电气设备复杂,内部人员密集,因而确保高层建筑配电的安全可靠等相关工作成为高层建筑配电设计的重点。在工作中我们要根据实际情况加以灵活处理,采取有效措施以提高高层建筑的建设质量。

第6篇

检验批的概念是个全新的概念。检验批的出现为强化验收、过程控制提供了手段和保证。检验批是建筑施工质量验收的最小单位,是分项工程乃至整个工程质量验收的基础。为了能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能反映出项目的质量特征,又不花费太多的人力物力达到质量控制的目的,分项工程划分若干个检验批来验收,这种做法和工业产品批量生产的检验方法相一致,与建筑工程质量要求“预控”不谋而合,非常科学。而要有效发挥检验批的作用,检验批的正确划分显得特别重要。那么,检验批如何划分才算正确?划分与审核检验批的依据是什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以下简称“统一标准”)第4.0.5条己有明确要求,但不能机械理解,要综合考虑施工及质量控制和专业验收及三者之间的关系,加强检验批划分的动态管理,运用之妙,存乎一心。

1. 检验批的划分要考虑施工工艺要求

房屋建筑(构筑物)整个项目施工的完成,需要经过若干个工序、若干个工种的配合,施工过程中,受各种因素的干扰包括天气变化、材料供应、进度变化等。检验批的划分要反映施工过程,体现不同工序、工种施工工艺特点,符合施工工艺安排。

1.1检验批的划分要反映施工过程

某些分项工程施工条件比较单一,比如钢结构子分部中的预拼装,门窗子分部中的各种门窗安装,都按同一的生产条件施工,检验批的划分比较直观,容易划分;某些分项工程由多个工序组成,如混凝土结构子分部中的混凝土分项工程,它是由原材料、配合比设计和混凝土施工这几个工序组成,不能笼统地划分为一种若干个检验批,要按规定的方式汇总为几种不同的检验批,如果笼统地划分为一种若干个检验批,混凝土浇筑时,发现原材料或配合比设计有问题,就会造成一定的损失。因此检验批的划分要反映工序和施工过程。

1.2检验批的划分要考虑不同专业工种的配台

许多按工种划分的分项工程,施工中需要不同专业工种的配合,其他工种分项工程与主要工种分项工程检验批的划分尽可能一致,特别是按楼层或施工段划分的检验批,在某一高层装饰装修和安装阶段,吊顶施工、喷淋管道施工,电气照明施工的检验批划分没有协调好,都按楼层划分,但各自都从自身的专业出发,划分的检验批的大小、楼层不一致,吊顶要封板,喷淋安装还没有试压,吊顶施工按检验批已验收,电气照明工种又来拆吊顶装灯。这种划分因没有将各工种统一考虑,执行起来非常困难。

1.3不能机械地理解和划分检验批

“统一标准”规定检验批的划分按楼层、施工段和变形缝等划分,但不能机械地理解,要根据施工工艺安排来划分。某栋多层现浇混凝土结构施工工艺安排为:本层楼梯与上一层楼板一同浇筑,本层后浇带的另部分混凝土结构后期浇筑,混凝土分项检验批划分时没有将这些变化反映出来,以至于检验批验收时忽略了这些部位的检查验收,甚至找不到这些部位的自检书面记录,这样的划分非常教条,脱离了施工工艺安排。由于施工过程受各种因素的制约,制约因素发生变化,施工要作相应调整,此时检验批的划分也应作相应的变化,不能一成不变。某个子单位工程,建设方要求缩短合同工期提前使用,尽早获得投资效益,承包商为了赶进度,增加瓦工人数,将原分层砌筑填充墙的计划安排,调整为每层同时砌筑填充墙,此时检验批按楼层划分的,应转变为按施工段来划分,即时检查验收,保证下道工序的适时跟进,既保证了进度也保证了质量。

总之,一定要根据施工来划分检验批。好的划分不仅仅能反映施工过程,还能引导施工,实施过程精品。

2. 检验批的划分要利于质量控制

合格的工程质量是施工出来的,不是检验出来的。检验是为了发现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再反馈给施工,使问题得到及时纠正,也即质量得到了控制。一个工程质量的优劣,取决于各个施工工序和各工种的操作质量。为了准确地控制每道工序和工种的施工质量,检验批的划分不能过大、过小或大小过于悬殊;要能反映每道工序和工种的质量特征,便于取得完整的技术数据。

2.l检验批的划分不能过大

过大不能即时发现问题,如果检验中发现问题,返工将造成较大的损失。检验批过大也不利其他工序、工种的交接施工。检验批过大有三层含义:①检验批划分的批次较少。如某栋由主、群楼组成的建筑工程,细部子分部工程中护拦、扶手分项工程,主、群楼各划分为一个检验批,群楼验收时未发现问题,主楼验收时发现临边、临空部位栏杆底下“十公分不应留空”没有落实,施工方采取了补救措施,留下了修整的痕迹;一些房间做了防静电穿线架空板,落地窗栏杆高度,在实际使用中达不到强制性条文要求,只好返工。②分项工程中需验收的内容条款较多。如石材幕墙分项工程,主要项目验收条款多达12条,一般项目多达7条,划分为一种检验批,显然不利于质量控制,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划分为二种检验批。

2.2检验批的划分不能过小

划分过小增加检验的工作量;划分过小,该检验批虽然验收完,但是其他工序、工种的配合工作还没有来得及,将对该检验批的验收内容进行二次破坏,这样工程施工质量就得不到有效控制。

2.3检验批划分的大小不能过于悬殊

由于其抽样方法用同一个百分比,验收结果可比性较差;大小过于悬殊,抽样方案,统计方法不能统一,有的检验内容不合格,要求加倍取样,其结果误差将更大。

2.4检验批的划分要取得完整技术数据

检验批的划分要覆盖分项工程的每个部位和区段,要反映出工序、工种的质量特征,并能够取得完整的技术数据。某空调水管道系统中接入两台中央空调主机,在保修阶段使用中发现两台空调主机同时运行时,制冷效果只相当于一台主机运行的制冷量,翻阅系统调试检验批验收记录,没有反映出是两台中的任何一台或两台同时运行的系统调试验收结果。在保修阶段发现一台空调主机的空调水管路接人系统不符合设计要求。如果当初分单台运行和两台同时运行三个检验批来验收,以上问题应该能即时发现,并有完整的技术数据。

总之,检验批划分的灵魂是利于质量控制。

3. 检验批的划分要便于专业验收的需要检验批的验收是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参与建设活动的有关单位共同对检验批的质量进行抽样复验,根据相关标准以书面形式对检验批质量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

3.1检验批划分要突出“三控制点”

检验批质量自行检查评定,是由专业质检员和班组长来完成。他们对工程施工过程应该很清楚,但往往忽视质量控制点、检查点和止停点(包括隐蔽工程)的设置,因为检验批质量验收要复验,相关单位要以书面形式确认,没有“三点”不能复验,不能见证,就不便书面确认。因此检验批的划分要考虑这些因素。

3.2检验批的划分不能“缺项”或过于笼统系列专业“验收规范”中的分项工程已经划分,都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检验批质量合格即主控项目合格和一般项目抽样检验合格。如果检验批划分缺少“项目”的部分条款,尽管施工已有,也不便于验收确认。检验批划分过于笼统同样不便于专业验收,如模板分项工程,安装支架模板和拆除支架模板划分为同一种检验批就不便于验收。

3.3检验批划分的编号要明确无误

检验批的编号要明确无误,指代准确,防止填错表格或造成已验收的假象而漏验。有些分项工程在几个子分部中出现,如砖砌体分项在地基与基础和主体结构中都有:建筑电气的接地装置在室外、变配电室、防雷接地、不间断电源和备用等子分部工程中都有,划分时要明确这些区别。有些分项工程能划分为几个不同的检验批,如混凝土分项工程分为原材料、配合比设计和混凝土施工三个不同的检验批来验收,可有的划分将混凝土分项工程都丢掉,更不谈检验批的划分和验收了。

可见,不根据施工来划分不便于专业验收,不利于质量控制的划分同样不便于专业验收。

4. 加强检验批划分的管理

建议在施工组织设计中进行检验批的划分,或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和涉及到的系列专业“验收规范”进行划分。检验批的划分不仅仅是承包方的质量控制、交接验收的需要,同时也是监理方(建设方)质量控制和验收的需要。因此检验比的划分要征得监理方(建设方)的同意或双方协商确定。检验批划分要实行动态管理,要兼顾施工、质量控制和专业验收。如大面积基坑开挖,开挖过程中受周围环境、天气和地下水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地基不能长期暴露,原来划分的一个检验批可以划分为三个检验批,兼顾施工、质量控制和专业验收,“三全其美”。

第7篇

关键词:工程资料 人防 节能 农民工管理 安全 贯标

施工资料作为施工过程记录的依据,它不仅是质量评定的依据,更是施工过程精细化管理的体现,在一个项目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但是往往由于在实际操作过程,遇到各方面的问题,导致工程资料不能跟随施工进度,各分部分项资料与工程相关内容脱节,从而在竣工验收资料中表现出了各种各样的问题,影响工程的顺利验收。经过天津空港国际中心资料顺利移交档案馆,从中总结出很多心得。

第一,在项目开始初期,必须建立工程资料的整体框架,这样才能做到有的放矢。即结合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有关内容和工程资料有关规范,构建资料结构。考虑整个工程是按一个单位工程进行整理还是划分为若干个单位工程,具体到检验批次的划分更是如此。为了如实反映施工过程,可以按流水区段进行划分。例如在天津空港国际中心施工过程中,根据施工安排,地下室共划分为六个区,每个区又各分为几段,这样就很容易进行资料报验和收集,检验批次非常清楚。

第二,在资料收集过程中,必须进行及时的汇总,包括原材料、试验报告等,做好建立各种电子台帐。例如商品混凝土原材每浇筑一个批次都要收集相应的材料材质单,在电子台帐中写清楚浇筑的时间、部位,结合实验员留置试块情况,进行一一对应的收集与整理。这样可以很清楚的反映出各种问题。如虽然混凝土浇筑完毕,但试块未按相关规定进行留置,这样通过查阅混凝土原材电子台帐,可以很容易查缺补漏,也利于向商品混凝土厂家索要相应的28天强度报告。这样整理完毕,可以在分部验收的时候,很快对混凝土分项工程进行强度评定,且不易遗漏,从而节省了大量时间。在其他原材资料的收集工程中,必须划分责任,每一批原材料进场,收料人员必须报验资料员,在产品质量合格的前提下,资料齐全才能进场,这样就避免了在后期资料归档过程中,由于材料已经使用完毕,但是资料不齐全或者根本没有,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另一方面是甲供材料资料的收集,这需要相关人员和甲方进行协商。因为在资料归档的最后,尤其是给排水和建筑电气分部,设备特别多,但是往往由于没有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导致资料无法正常完成。所以在验收甲供材料的时候,应该和甲方相关人员事先约定,要求必须向我方提供相关材料证明文件,予以存档。

第三,在资料整理过程中,质量控制类资料必须按照资料规范进行存档。例如混凝土的测温记录,施工员在温度记录的时候,用笔记本记录完毕以后就宣布完成任务,这样在最后资料收集的过程中,需要资料员从新整理,输入相应的电子表格中,且容易丢失。所以,像类似这样的工作内容,完全可以按照资料相关表格进行填写,直接归档,这样的资料就更客观也更真实。

第四,分部分项验收是施工资料的关键,也是证明工程合格的基础性文件。但是在施工过程中进行分部工程验收的时候由于是甲方组织,往往只填写了建设表1、2,而忽略了其他内容。因为在申请竣工验收的时候,所有质量证明文件必须齐全,缺一不可。但是像质量监督记录、甲方评估报告文件等却经常被漏掉,这样在最后资料的整理过程中,由于各分部验收时间间隔较大,或者各方人员的流动性比较大,导致资料不齐而不予验收。

第五,资料整理是一个非常系统的过程,所以资料从开始整理的时候就应该按照竣工资料要求进行整理。资料员必须做到心中有数,分清主次,一定不能缺项漏项,一旦后补将非常麻烦,也直接影响资料的连续性和可信度。一般在主体结构验收合格后,就应该开始进行土建部分竣工资料的整理。因为在整个资料当中,土建部分尤其是主体结构占很大比重,如果在竣工验收的时候,主体结构资料已经汇总完毕,相当于已完成竣工资料整理百分之五十的任务量,这样就为后续工作节省了大量的时间。

第六,地下室人防工程资料整理。人防工程的资料要求和一般工程有很大的区别,这里重点说一下人防隐蔽分项工程。在人防验收环节,隐蔽验收是重点也是难点,例如:人防门的隐蔽项目中必须每个人防门单独做隐蔽记录,结合人防验收规范,把钢筋隐蔽(包括预埋件)细化,涉及到钢筋的内容要在隐蔽资料中全部体现出来。混凝土试块的留置也是一项重要内容,每个门必须单独留置俩组试块,其中一组标养,一组600度,绝对不允许按照每100立方或者每浇筑一个部位留置一组这样的一般规定,虽然在施工过程我们不是每个人防门都单独施工,但是混凝土试块必须遵循上述留置方法。不然在正式人防工程验收的时候,混凝土试验报告根本无法补齐。

第七,随着三步节能在天津市的推广,节能工程越来越受到重视。但是在进行资料收集的过程中,往往不注意节能方面资料的有关要求,导致在节能验收时,施工资料不能客观的反映工程的节能情况。节能分为以下几个分部:墙体工程、屋面工程、幕墙工程、给排水及采暖、建筑电气和通风空调。其中墙体工程还是墙改办验收的重要内容,所以在选择墙体材料供货商的时候,一定要确认该厂家在天津节能办是否备案,材料性能是否满足天津市建筑节能的专项要求,是否持有天津市建筑节能技术中心和产品备案证书以及天津市建材协会的会员证书,所有的证件必须有当面的年度检验记录,包括营业执照的年检。在墙体材料进场验收以后,一定要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去天津市建交中心办理材料备案凭证和收集材料结算文件,然后严格按照砖和砌块的组批原则及取样规定进行复试,做到有备无患。前期节能方案的编写、对工人进行施工工艺的讲解和技术交底、向监理单位申请旁站的记录,在节能验收中是十分重要的资料。

第八,工程中其他文件,如设计变更、分包合同必须有文件往来登记表,尤其是变更文件的时效性非常强,所以要格外注意。以往在接收变更的时候,只是在甲方的文件发放薄上签字登记,而自己却没有记录,或者有也只是自己内部的文件发放记录,这样一旦出现问题,就很难进行跟踪。所以在接收文件时必须要求甲方在我们的记录上签字且注明时间,这样就避免了不必要的纠纷。另一项内容是变更台帐,一般变更文件都进行了编号,所以在记录的过程中,我们一般只写变更号和接受时间就算记录完毕,这样在查找变更的时候,由于台帐中没有记录变更的内容耗费了大量的时间,所以在台帐的备注项应该尽量详细记录变更的内容,最好把变更相关内容记录成变更电子文档,这样在检索文件的时候,只要输入关键字,然后查询对应的变更号就容易找到。

第九,贯标也是一个项目很重要的部分,贯标本身其实并不复杂,但是往往由于不够重视,临时抱佛脚,给内审工作和外审工作带了很多麻烦。贯标的程序文件很多,且公司内部规定了贯标的具体内容。在实际项目管理过程,许多工作过程其实就是按照标准的程序进行的,但是却没有填写贯标程序文件。例如施工日志的记录,在日志当中假如我们发现了工程的某一质量问题,其实在讨论的过程中,我们已经分析了原因,也采取了相应的措施,这其实就是遵循了标准中的PDCA管理方法,但是日志中却反映不出来,给人的感觉是流水账。再如在物质采购环节,我们肯定是首先对供货商进行考察,然后综合分析才确定商家,这也遵循了标准中的物质采购的相关内容,但是却没有记录。所以在日常工作当中,应该各个部门养成勤记录的习惯,这样在迎接审查的时候才有据可查,忙而不乱。

参考文献:

[1]建筑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建筑施工安全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