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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业行业前景范文

时间:2023-08-12 09:05:31

序论:在您撰写银行业行业前景时,参考他人的优秀作品可以开阔视野,小编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这些建议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热情,引导您走向新的创作高度。

银行业行业前景

第1篇

但欧洲银行业联盟的建立并不顺利,近期遭遇的阻力进一步加大,最终设立的难度较大,整体发展前景黯淡。

统一监管分歧巨大

虽然建立欧洲银行业联盟的呼声很高,且已有时日,但这试图依靠统一监管实现整体风险把控的联盟计划,从一开始就遭到多方质疑。各国基于自身不同的经济发展形势和金融运行态势,以及在欧债危机冲击下的多方利益“纠葛”,对该联盟计划“表里不一”——表态支持多,实际推进少。

在2012年5月23日的欧盟非正式峰会上,欧元区首脑同意建立统一的银行监管机制,这被认为是建立银行业联盟的重要一步。但与许多别的建议提案类似,会议并未就这种银行业联盟的具体建立和实施进行进一步的深入讨论,仅表示“需要”建立银行业统一监管联盟,但却未对涉及各国政治、经济等关联的实质性问题进行讨论。其主要原因在于这种银行业联盟的建立涉及诸多方面的复杂问题,因而遭遇了广泛的反对。

捷克明确反对建立银行业联盟,其观点代表了一种典型的反对声音。捷克总理彼得?内恰斯表示:“由于捷克银行市场的95%是由国际金融机构的子公司控制,实施银行业联盟将严重伤害到捷克经济。”除捷克外,德国、瑞典、荷兰和丹麦等国亦反对银行业联盟的建立。

围绕在银行业联盟问题上的分歧,东欧国家反对意见较为一致,普遍担忧自身资本将遭受“侵蚀”。保加利亚央行行长表示,他对任何涵盖整个欧盟,而非只涵盖欧元区的银行业监管联盟表示忧虑,认为可能会损害其银行体系。实际上,许多东欧国家的银行均由其他欧洲大国的银行拥有,东欧国家忧虑在成立银行业联盟后,当母行资本不足时,会抽取较健康的东欧银行的资本。

同样反对该联盟在整个欧洲地区生效的还有英国,英国强调“欧盟任何银行业规条仅应在欧元区生效”,进而对所谓的“银行业统一监管”在本国持抵触态度。

作为欧元区“举足轻重”的两个大国,经济体量最大的德国和体量次之的法国被认为将“引领”欧债危机的走向和欧元区危机的自我“救赎”之路。德法在银行业联盟问题上的态度对其推进落实意义极为重大。但与德法在其他欧元区救助机制上的默契和配合不同,两国在欧洲银行业联盟问题上存在分歧,而这也是决定银行业联盟是否能够建立和推进的最为关键分歧之一。

作为在全球率先征收金融交易税的法国,呼吁迅速推进银行业联盟改革。法国财长莫斯科维奇9月16日表示:“应快速前进,不能浪费解决欧债危机的时间。”他还表示,欧元区统一金融监管体系应覆盖欧元区全部银行。他预计,欧元区将在年底就银行业联盟达成协议。而德国则对快速推进银行业联盟建立持反对态度,并认为该银行联盟不宜对欧洲或欧元区范围内的所有银行均实现监管或同等监管,监管的范围不宜过大。德国希望欧元区成员国监管机构保留对各国地方储蓄及合作银行的主要监管权,欧洲央行仅监管欧元区的系统重要性银行。德国财长朔伊布勒9月16日重申,欧洲央行没有能力监管欧元区全部6000多家银行,且大量参与银行监管可能影响该行货币政策独立性。朔伊布勒指出,“我不认为明年1月1日前有可能利用救助基金直接重组银行”,更恰当的做法是缓慢、稳步推进改革。默克尔亦观点鲜明地表示,希望欧盟在推动银行业统一监管方面的准备工作不能过于追求速度,不能为了满足欧洲自身设定的2013年1月这一最后期限而仓促进行。

德法两国对建立欧洲银行业联盟的分歧,随着欧洲银行业联盟建立原定“时间表”的演进而越发加大,并可能在未来几月进一步尖锐化。9月22日,默克尔与法国总统奥朗德讨论有关欧元区银行业监管的问题,默克尔此前警告称柏林反对建立一个权利凌驾于欧洲央行之上的泛欧洲银行业监管机构,而奥朗德则呼吁建立监管体系的动作必须加快。

德国不愿独背“黑锅”

目前看来,德国反对欧洲银行业联盟的立场,成为该计划推进的最大阻力。作为欧洲经济体量最大的德国,其在欧债危机中的相对“强势”增长,成为欧元区走出危机的最大希望。在欧洲危机的解决进程中,德国以自身资源“出手相救”被认为是某种必然。此外,德国在欧央行中的话语权,也决定了其在欧洲银行业监管决策方面的重要影响力。德国之所以对欧洲银行业联盟的建立“顾虑重重”,坚持“反对”态度,最主要的原因在于其并不愿意过多依靠自身资源“援助”严重陷于“泥淖”的国家,并担心在未处理清楚多国相互关系的情况下,武断推进该联盟计划,将打乱现有的欧债危机救助节奏。此外,“一刀切式”地对全部银行进行监管,或将带来新的银行业整体性问题。

按照欧洲央行行长、欧洲系统风险理事会主席德拉吉对成立银行业联盟的建议,联盟将在欧元区层面上筹集资金,用以救助受困的银行。很显而易见的一种可能是,欧元区经济实力最强的德国将是欧元区救助计划的最大出资方,这种负担显然德国并不太可能接受。更进一步地,这种救助机制一旦成为现实和“惯例”,德国将更担心自己将成为银行业联盟的最后“拨款方”。

按照欧盟委员会提出的建立银行业联盟的三个推进步骤,欧洲央行获得监管欧元区所有银行的权力只是第一步;未来的第二步,则是成立一只基金用来关闭问题银行;最后的第三步,也是最深层的一步,即建立完善的保险机制用于保护欧元区居民的存款安全,也就是所谓的欧元区存款风险共担。在后两个步骤中,起到关键作用的资金将来自于欧元区各成员国的拨款,而这将是一笔不小的数额。按照巴克莱银行的分析估算,如果按照巴罗佐所设想的欧洲央行监管6000家银行的规模计算,所需的保险基金可能将近11万亿欧元(约合14万亿美元)的存款提供担保。如果只以这个数额的1%作为保险基金,则欧元区银行很有可能被课以其年收入20%的重税。这1100亿欧元的保险基金需要在银行业联盟成立之初就拨付使用,在目前情况下很难实现。尤其是对于目前都寄希望于ESM(欧洲稳定机制),甚至欧洲央行贷款的众多欧洲银行来说,实在难以负担。在这种情况下,更大的筹款任务将“顺理成章”地压在目前健康状况相对良好的德国大型银行身上,德国显然不希望看到这种情况出现。

更进一步来看,如果有国家退出欧元区,而其存款却被以银行业联盟的形式保护起来,选择退出国家的人们就有可能选择在本地银行大量借款,再将其转移到其他欧元区银行中去,而这将或导致欧元区内部的财富被直接转移至外部。“银行业联盟,换句话说,就可能会变成德国人最不希望看到的拨款联盟。”

此外,在欧债危机的救助节奏中,德国希望能够夯实基础而循序渐进,欧洲银行业联盟的建立也应该是分步骤进行,不能急于盲目推进。在默克尔看来,目前,无论是在财政预算,还是惩罚机制以及欧洲央行在对银行进行监督时该向谁负责等问题上都还缺乏进一步的规范。在这样空洞而不够健全的框架下,欧洲央行自身的声誉和独立性也将可能受到质疑和威胁。“我们是要建立一个长久的、关系到欧元区未来的银行业联盟,这或许需要更多的时间。”默克尔说。

银行业联盟前景黯淡

正如前文所言,德国并不愿意在救助机制中承担过多的“无偿义务”。而且,按照德国人一贯的“严谨”作风,欧洲银行业联盟的建立需要在各方面关键问题和重要关系都处理和捋顺清楚后,才能推动真正建立,而目前的欧洲政治、经济现状,在德国看来,显然无法满足这种条件。更近一步地,东欧国家的普遍担忧,以及英国的反对,为该银行业联盟的建立蒙上了更多阴影。

第2篇

在次贷危机和欧债危机中,瑞士瑞信银行(以下简称“瑞信”)都遭受到了很大的冲击。本文以此为例,从欧洲银行业的业务特点入手,对其复苏前景进行探讨。

瑞信业绩表现和欧债危机演进高度相关

从瑞信最近五年净收入的季度变化(图1)来看,其与欧债危机推进的每个重要节点都有很大相关性。自2009年第四季度三大评级机构同时降低希腊信用评级,拉开欧债危机序幕开始,瑞信从次贷危机中复苏的势头被立即逆转,到2010年第三季度希腊获得7500亿欧元救助后,其经营业绩才有所回升。但从2011年第一季度开始,三大评级机构不断下调希腊等国的信用评级及银行信用评级,瑞信的业绩也再次呈现持续下滑趋势,并再度出现亏损。2011年第四季度,瑞信单季亏损6.4亿瑞郎。由此可见,瑞信的业绩和欧债危机的演进相关性极高。

这种相关性主要归因于西方混业经营体制下的银行业业务结构及收入结构情况。欧美银行业中的非利息收入普遍很高,如美国银行、德意志银行等都达到80%左右,瑞信2011年的非利息收入占比也达到74.8%。这主要是由于投行、交易等非信贷业务构成了其主要业务。从瑞信2011年的收入结构来看,投行、私人银行、资产管理及公司业务的收入占比依次为45.2%、42.8%、8.4%及3.6%。从图2可以看出,私人银行作为其主要业务非常稳定,受到欧债危机的冲击很小;资产管理和公司业务虽受到一定影响,但规模不大,可以忽略;唯有投行业务的波动剧烈,且和净收入高度相关。瑞信投行业务在2011年第四季度亏损13.1亿瑞郎,全年净利润比2010年减少98%。由此可见,瑞信经营业绩对市场的敏感性主要来自于投行业务。

瑞信的投行业务主要包括债券承销、股票发行、咨询、固定收益产品交易及股票交易等,其中,交易业务的波动较大。在遭受次贷危机影响最大的2008年第四季度,瑞信的交易业务损失达50.8亿瑞郎,主要源自在杠杆交易及美国资产抵押债券、次级CDO(担保债务凭证)等结构性产品方面的损失。而瑞信之所以能在2009年第一季度迅速扭亏为盈,主要源自三方面:一是瑞信对投行业务的定位进行了调整,降低风险容忍度,如加强流动性及减少复杂结构性产品风险额度等;二是美国对次贷危机的有效控制,随着美国政府对几大投行的接管及高盛等的转型,美国政府宣布1万亿美元有毒资产购买计划(PPIP计划),次贷相关产品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市场情绪缓和,瑞信基于公允价值的各类债券价值回升及二级市场交易收入大增(其中,仅房地产抵押债券及CDO交易增收就达17.3亿瑞郎);三是转投债(这也为欧债危机的损失埋下“祸根”)。这次复苏说明,针对市场上的流动性问题,政府的救助是非常有效的,只要市场信心恢复,银行业的困境会很容易摆脱。

2012年难以走出亏损“阴影”

从2009年至今,投行业务的不断缓慢下滑反映出市场对本次欧债危机认识的不断深化,债务的财务危机正逐步向偿还能力危机及体制危机转变。在本次私人部门的债务互换(PSI)中,名义上,私人部门将放弃53.5%的面值,如果算上利息损失,预计将实际放弃约74%的债券票面价值。持有该类债券的大银行大都已经进行了拨备,如2011年苏格兰皇家银行为所持希腊债务减记损失拨备了11亿英镑。因此,本次债务互换之后,希腊政府的财务危机将得到暂时缓解,其债务本身对银行业造成更进一步损失的威胁将会减轻――除非希腊真的出现违约。进而,这将有效防止希腊无序违约或投资者恐慌性抛售的风险,但投资者可能将会更为“认真”地考虑债务危机的本质,即债务减记之后希腊是否将具有偿还能力,葡萄牙、西班牙等国的债务危机是否会依次减记,欧洲央行、欧洲稳定基金、IMF等是否仍有继续援救这些“后来者”的能力等问题。欧洲银行管理局(EBA)认为,欧洲央行目前需筹资1150亿欧元,以弥补其持有的问题国债带来的损失。因此,欧洲债务危机在本质层面的更深影响或刚刚开始。

欧洲银行业当前面临的核心问题,是这种债务重组能否像次贷危机的解决那样换来市场流动性的改善。从投资者角度来看,显然对希腊2011年第四季度GDP增长-7.5%、年轻人失业率达51.1%和总体失业率21%的“表现”很难怀有信心。换句话说,即使未来针对欧债危机没有“坏消息”出现,当前新的希腊债券仍可能将缺乏流动性,希腊债券市场的重建可能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同时,投资者对葡萄牙、西班牙债务的关注度可能提升,对风险的承受能力将会减弱,相关的交易或公允价值损失可能不会因希腊债务问题的暂时性缓解而减小,反而可能逐步增大。因此,短期内银行固定收益投资的减值损失不会减少。从瑞信2010年和2011两年的经营表现来看,固定收益交易收入的增长率分别为-38%和-40%,这是对宏观经济运行最敏感、“萎缩”最快的业务。2011年末,瑞信52%的资产是根据公允价值定价的,这些资产仍面临很大的减值压力。在体制问题没有解决、经济增长乏力的情况下,预计2012年瑞信固定收益投资的情况难有大的改观。

由于目前普遍存在担保品不足的问题,若债务的流动性问题不能解决,银行业通过金融市场或央行融资的能力会受到制约,进而其投资能力、信贷能力等都将难以有效发挥。目前,欧洲银行业债券的利率比欧债危机爆发前高出约100个基点。从2012年3月欧洲央行进行的第二轮5295.3亿欧元的长期再融资操作(LTRO)效果来看,尽管银行间拆借利率有所回落,但央行隔夜存款却比2012年1月底时增加了2926.35亿欧元,这些存款很大一部分被存回央行,建立自己的财务“防火墙”,还有一部分被用于银行子公司的融资。从瑞信的数据来看,2011年第四季度,其对信贷资产的信用风险拨备大幅提升,由第三季度的5000万瑞郎猛增至3.2亿瑞郎。可见,量化宽松并没有给实体经济注入多少资金,没有促动偿还能力问题的解决,也没有转化为银行的盈利能力。

瑞信投行业务的第二收入支柱是股权交易业务,但其近两年的收入增速也都在-20%左右,面临很大萎缩压力。由于这部分业务和实体经济关系密切,量化宽松政策的失效使欧盟很难再拿出有效刺激经济的措施。欧洲央行对2012年欧元区经济的增长预期已从先前的0.3%下调至-0.1%,并预计欧元区17个国家中至少有6个将陷入衰退。在这样的宏观经济运行环境下,欧洲乃至全球股票市场难有很好的表现,股票、债券的发行市场状况也难有很大起色。瑞信2011年第四季度承销的股票规模同比下降67%,这也直接影响到瑞银投资银行的第三块收入――股票和债券承销收入。这部分收入在投行收入中的占比约为20%,2011年承销收入增长为-26%,这一趋势或将持续。

资本监管对瑞信的业绩增长带来了明显的压力。次贷危机及欧债危机后,瑞士监管当局对瑞银(UBS)和瑞信提出了更高的资本要求,即2019年核心资本充足率达到10%、资本充足率达到19%。在盈利能力和融资降低的情况下,瑞信面临的资本压力将更为突出。由于难以通过融资的方式扩充准备金,瑞信只能更多地通过减少资本占用方式来提高资本充足率。投行业务作为资本耗用最高的业务,压缩其资本耗用成为其首要选择之一。瑞信2011年年报中提出,到2012年末,投行风险资本占用额将从目前的2480亿美元缩减至1900亿美元,减少23.4%。在多国及大量银行信用评级不断下调和经济不景气背景下,高品质的资产稀缺,资本节约很大程度上可能要通过投资规模的缩减来实现。瑞信2011年第四季度投行营业收入减少总额中的21%(约4.69亿瑞郎)是由其业务收缩引起的,其中,1.49亿瑞郎是由于高资本占用业务的退出导致,3.2亿瑞郎是由投资规模减少造成。如果其他欧洲银行也面临同样问题,可能对金融市场带来负面的压力,反过来也将对投行业务造成进一步冲击。

综上分析,在当前的市场环境下,瑞信的投行业务很难像2009年那样迅速恢复盈利。瑞信对这一问题也有较为清醒的认识,从2011年第四季度即开始推进投行业务与私人银行业务的合作营销。但瑞信私人银行业务已经占据其较大的经营份额,模式也较为成熟,除了在新兴市场可能开发相对可观的新增客户及资产外,很难出现大幅增长,也难以弥补投行业务下滑的影响。

瑞信2012年将难以走出亏损的“阴影”,而这对混业经营的欧洲主要大银行都具有普遍参鉴意义。

对我国的启示

瑞信作为欧洲银行业的个案,在一定程度上作为欧美银行业经营“缩影”,给我们带来了深刻启示。

特殊的业务结构和收入结构决定了其在外部宏观因素冲击下的业绩波动特征,对风险的体现更为敏感和显性化,这对市场和政府正确评价银行业更为有益。这种情况与我国目前在银行业分业经营体制下,以信贷业务为核心的银行体系有很大不同。自1980年以来,我国基本每隔十年完成一个经济运行的中周期过程,银行业整体收益呈现跟随实体经济变化而变化的规律,即银行业表现对实体经济的波动有明显的隐性化和滞后性。

这种业绩对风险显现特点的差异性为我国和欧美银行业的业绩比较带来了困难,很难简单通过同一时点的业绩比较来说明经营状况的孰优孰劣。当西方银行业在次贷危机和欧债危机的冲击下为生存“困苦”之时,我国银行业1.2万亿元的经营利润却并不足以为之带来太多“欣慰”的资本。近几年,在经济危机冲击下,有多少风险已隐藏于银行体系,欧债危机对外向型经济进一步影响的风险有多大,这些问题很难通过中国银行业当前的数据来进行分析。因此,简单地从业绩数据推及体制红利的观点难免有些偏颇。实际上,我国银行业也正在以商业个体担当宏观经济的自动“稳定器”职能,承受体制性风险。这与西方银行业有很大不同。更进一步地,那种轻举妄动、固步自封,甚至认为我国银行业应像生产型企业那样,“趁机”到欧洲大举兼并金融企业的想法,更需要在事前进行认真论证。

(本文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阶段成果)

第3篇

关键词:私人银行业务;国外经验借鉴;前景分析

中图分类号:F83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11/ki.16723198.2016.26.066

1 我国商业银行私人银行业务发展现状

2007年3月,中国银行在北京、上海两地设立本土私人银行,是我国商业银行私人银行业务的开端。随着中国经济的高速增长,高净值人群与家庭数目迅速增加,为商业银行的私人银行业务提供了强劲的发展动力。目前商业银行私人银行在中国高净值客户财富管理市场中占据着市场主导地位。我国商业银行面向高净值人群提供以银行理财产品和高收益产品为主的私人银行服务,发展非常迅速。2014-2015年,在12家披露业绩数据的私人银行中,9家的管理资产规模增速超过20%,其中2家的增速更是超过40%。私人银行正在成为银行零售业务甚至全行收入增长的重要引擎。

2 国外私人银行业发展的经验借鉴

2.1 发展历史悠久

欧洲国家与美国建国普遍较早,商业活动与财富积累促进了高净值人群的出现与增长,私人银行业务应运而生。国外私人银行大多经历了两次世界大战和两次金融危机,提升了私人财富管理的专业能力,并更重视客户需求与风险管理。经过多年发展,国外私人银行开拓了广阔的市场,积累了庞大的客户量,使得私人银行能够更好地了解客户需求,有利于为客户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2.2 成熟的制度保障

国外私人银行重视和尊重资产的私密性,瑞士、新加坡等国家有专门的法律或协议保障客户的隐私权。国外私人银行业务发展较好的地区普遍税率较低,且缴税杂项较少。低税有助于吸引高净值人群在相关地区的投资意愿,增强该地区私人银行业务的竞争力。同时,国外较为成熟的监管环境有利于高端私人财富的管理活动的有序开展,其中新加坡和台湾地区制定了专门的行业行为准则和相应的注意事项,以明确经营条件、规范行业发展。

2.3 高素质的人才队伍

国外私人银行注重对人才的后续培养,新加坡在2003年成立了新加坡财富管理学院,为本国私人银行业的发展培育能针对国内和国际客户服务的人才。私人银行业务有着严格的选拔标准,美国从业人员一般会拥有工商管理硕士、法律博士等学位证书和注册公共会计师、注册财务分析师、律师等专业的资格证书。长期的业务发展也培养了从业人员良好的职业习惯和素养,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良好的道德品质赢得客户的信任。

3 我国商业银行私人银行业务面临的问题及前景分析

3.1 我国商业银行私人银行业务面临的问题

从外部环境来看,我国商业银行私人银行业务面临诸多不利因素。一直以来,我国在法律层面对于财产权和隐私权方面的重视不足,客户存在对安全方面的担忧。分业经营限制了私人银行为客户提供综合化个性化产品解决方案的能力,外汇管制限制了投资产品的数量与商业银行对境外投资的能力。我国虽没有资本利得税,但相关内容已被纳入所得税和增值税中,依然会形成税收负担。同时,我国私人银行业缺乏相应的行业准则和规范。从内部管理角度来看,私人银行内部的操作流程繁杂,内部人员良莠不齐,工作效率较低。高素质的专业人员的匮乏易引发管理上的风险,导致客户对于私人银行信任度的下降。在金融产品方面,创新能力较弱,同质化趋势明显,难以满足客户定制化需求。在客户服务方面,仍以产品销售为主导,尚未建立起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模式,尚未建立清晰的客户服务管理流程。

3.2 我国商业银行私人银行业务的前景分析

在外部环境暂时无法改变的情况下,商业银行应凭借其在我国经济体系中的重要地位,积极主动的推动行业规范准则的形成。从多方面入手进行内部改进:首先,应加强对于优秀财富管理人才的选拔和培养力度,用良好的薪资待遇吸引人才,以良好的培训体系和晋升机制留住人才。其次,优化平台系统,完善其内部管理流程,使私人银行业务各部门内部及与银行部门间工作充分协同,提升管理效率。同时,私人银行也应该提升自身的服务理念和服务水平,加强产品创新,转变原有的产品销售为主导的模式,以客户为中心提供定制化的产品和服务;从产品销售为主的服务模式向服务收费为主的模式转变,实现业务发展模式的转型升级。

参考文献

[1]徐文婷.我国商业银行私人财富管理业务研究[D].上海:复旦大学世界经济,2010.

第4篇

中外资银行合作的根本原因,在于其各自的优势可使中外资银行双方互惠互利。中资银行的具体优势,在于其对本地市场的深刻认识、架构完善的关系网络、广泛的客户基础以及遍布各地的分支机构,具备国内市场的分销能力。在人民币资金来源方面中资银行也占据着绝对优势。这些优势确保了中资银行在可预见的将来仍将保持国内金融市场的主导地位,尤其是在传统的银行产品和服务方面。外资银行的优势,在于其可提供具有境外分销能力的全球网络、先进的技术以及训练有素和经验丰富的从业人员。这些优势使外资银行能够运用高效率的管理技术,创造丰富多样的金融产品,并且在全球范围内开展业务。

合作的前景

就中期而言,中外资银行加强合作有着巨大潜力和广阔前景。

中国股票市场的市值已经跃居亚洲第二位,并仍将高速成长。这将为股票承销和交易业务带来众多的合作机会。不难想象,具有领导地位的国内银行将与国际知名的投资银行展开紧密合作,充分发挥其庞大客户基础的杠杆效应,并把握中国股票市场飞速发展所带来的巨大商机。

企业和地方政府日益增长的融资需要,在一段时期内也将导致国内债务市场的不断发育。在这一领域,外资银行可就简单债券、结构性债务、资产证券化等众多产品的策划、包装和操作,发挥其专业优势;而中资银行可发挥自身强大的人民币资产实力和庞大的分销网络的优势。

另外,随着国内利率机制的市场化和人民币的最终可自由兑换,对于诸如利率风险和汇率风险等市场风险加强管理的需求将日益增加,并将导致以人民币为标的的衍生金融产品的发展。这要求外资银行分享其技术上的专业知识,并由中资银行提供市场流通性。

与国际平均水平相比较,中国的储蓄率是相当高的(约占国内生产总值的40%),而且现有储蓄存量也十分巨大。随着对银行存款以外的金融产品需求不断增长以及更多投资工具的逐步出现,中外资银行有很好的机会来共同开发和交叉营销基金管理和私人银行业务。同样,这种合作是基于外资银行的专业技术和中资银行零售渠道的紧密结合。

鉴于中国金融系统不良资产的巨大存量,中外银行在不良资产的处置这一领域进行合作的空间也将是非常广阔的。(摘自2006年7月12日中国金融界网)

相关链接

外资入股案例

・2004年,新桥收购深圳发展银行。

・同年,汇丰入股交通银行。

・2005年3月25日,ING银行签约北京银行,购买其19.9%的股权。

・2005年6月,美国银行以25亿美元入股建设银行,新加坡淡马锡以14亿美元入股建设银行。

・2005年8月,苏格兰银行以31亿美元入股中国银行10%的股份。

第5篇

“银行业联盟”并不是一种严谨的表述,对它的理解见仁见智,但其核心意义是:制定银行业政策的职责,从国家转移到欧盟层面。该政策职责转移的提出由来已久,甚至可以追溯到1991年之前—在这一年,相关国家决定于1999年启动欧洲单一货币欧元。银行业监管政策的制定在欧盟内逐渐实现了统一,从1977年的第一条欧盟银行业指令,到第一版《资本要求指令》(Capital Requirements Directive)。2006年,欧盟还将银行业监管规则《巴塞尔协议II》(Basel II)写入了法律。为了实施监督,欧洲银行业监管委员会(Committee of European Banking Supervisors)于2004年成立,在伦敦设立了一个不大的永久性秘书处。2011年初,该委员会变身为独立的欧洲银行管理局(European Banking Authority)。然而,《资本要求指令》远远无法做到完全协调银行业监管,成员国仍有很大空间自行定义资本和监管比率的计算方法。欧洲银行管理局面临名不副实的尴尬局面,对各国监管机构只有有限的管理权限。即便到了2012年初,欧盟的银行业政策制定职责仍基本保留在国家层面。

欧元区危机和逐渐显现的“灾难循环”迫使欧盟做出改变。“灾难循环”指的是欧元区内信用和各国银行业之间的恶性循环:当政府承诺为经济的系统风险提供担保时,银行资产负债表的系统性恶化损害了信用,比如爱尔兰和西班牙的情况;反过来,银行一方面依赖政府的隐性及显性担保,另一方面通常持有大量本国债务,因此,信用恶化意味着银行面临更加困难的融资条件,这种情况在希腊尤为突出。这种反馈过程在2009~10年危机爆发之初就已显现,但到2011年夏天过后,给政策制定者的印象更为深刻。当时,金融危机的影响蔓延到西班牙和意大利债务,法国的银行也在部分程度上丧失了获得短期美元融资的渠道。对于银行业的政策制定职责,欧盟立场的确切转变过程还有待考证。不过有一点很清楚,到了2012年春天,越来越多的核心政策制定者(包括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欧洲央行(ECB)、欧盟理事会(European Council)、欧盟委员会(European Commission))和欧盟成员国,认定银行业联盟是打破危害日益扩大的“灾难循环”的唯一可靠途径。

在此情况下,欧盟理事会里程碑式的声明于2012年6月29日诞生。欧盟理事会宣布,建立“单一监管机制”(Single Supervisory Mechanism),赋予欧洲央行对欧元区银行的直接监管权限。这是一项意义深远的决定:主要金融机构将第一次跨越国家层面,受到超国家监管机构的监管。2012年12月,两项重要的补充修订案进一步确定了单一监管机制的设立:一些总资产低于300亿欧元的银行(合计不到欧洲银行体系的20%)将由欧洲央行间接监管。主要监管职责仍留在国家层面,是对德国及其强大的本地银行利益集团的妥协。另外,单一监管机制治理框架的设计将允许非欧元区成员国参与,比如英国。欧盟理事会还制定了讨论银行业联盟下一步行动—建立“单一清盘机制”(single resolution mechanism)的时间表,并表示希望该机制在2014年年中启动。同时,关于资本要求的立法(包括《巴塞尔协议III》的立法)和银行清盘框架正在进一步协调统一。

欧洲银行业联盟并不足以为欧洲当前危机提供可持续的解决方案,但可以说是其必要条件,也是重要的结构性改革。思考欧洲危机要从四个维度着手:银行体系的脆弱性、财政的不可持续性、竞争力的缺乏以及制度失灵。它们决定了四项必要议程:银行业联盟、财政联盟、经济联盟及政治联盟。这已成为思考如何解决危机的标准框架,尽管每个“联盟”的实际意义仍然存在争议。四个联盟是相互关联和相互依存的。彻底的银行业联盟要求联邦式的欧洲存款担保体系,而只有财政联盟才能带来强健的担保体系。由于欧洲人不会接受相当于“无代表权而纳税”的政策,要建立财政联盟,就必须建立政治联盟。欧洲人所面临的多维改革非常复杂,但为摆脱当前困境,他们势必还要付出多年的艰苦努力,这也将促使欧盟在某些方面做出深刻的改变。只有从这一更为广阔的全局思考,才能正确理解银行业联盟。

第6篇

一、我国银行业个人理财业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缺乏具备理财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全能性金融人才。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同其他业务一样都涉及到员工的素质问题,由于个人理财业务具有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情况复杂、服务要求高等特点,银行需要组建一支政治素质好、事业心强的专家型客户经理队伍,为客户提供全方位、多功能的理财服务。然而,长期的分业经营使银行普遍缺乏优秀理财人员。高素质的理财顾问并不是简简单单就可以造就的,必须在具备自身良好素质的基础上经过专业性、系统性的培训才能完成,这是一个长期而且需要不断积累的过程。因此,缺乏合格的理财顾问已成为我国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的一道瓶颈。

2、市场营销观念滞后,缺乏主动出击创造市场的意识。对于个人理财这种商品来讲,营销是十分关键的。目前,银行的市场营销观念相对滞后,突出表现为:市场开拓意识不强,仍习惯于坐在办公室等客上门;营销手段落后,停留在一般竞争手段上;对营销市场细分不够,也没有同客户形成稳定的联系,等等。银行业是一个以人为导向的行业,坚实的客户基础是银行的宝贵资源,客户的需求就是银行的服务范围和领域。我国商业银行要发展好个人理财业务、要在竞争中求得生存,就只有以客为尊,围绕客户制定战略计划,加强市场营销。吸引客户,留住客户,银行才能生存。

3、个人理财业务在日常运作方面存在的问题。有些银行没有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将代客理财的资金与银行自营资金分开管理、单独核算。有些银行不是等代客理财产品到期后再核算、分配投资收益,而是定期在营业支出中计提应付利息,再将应付利息以支付投资收益的名义转到客户的账户;有的银行则由分支机构先支付利息,再将垫付的利息上划总行……,这些都是不规范的操作方式。

监管部门一再要求各家商业银行在销售个人理财产品时不得承诺保证金不受损失和最低收益率,但多数银行未按要求执行。如有的银行在向客户提供的理财产品说明书中承诺“该产品收益率固定,最终收益上不封顶,远远高于同期存款利率,理财本金到期保证100%返还”;有的银行虽然使用预期收益率,但每期产品向客户支付的实际收益率与预期收益率完全一样;多数银行都是按季度定期向客户支付固定收益,有的甚至还以醒目的方式提示客户“免收利息税”,以增强理财产品对客户的吸引力。

有的银行在理财产品说明书中提示的风险较为笼统,如“本产品不可提前支取,具有市场风险、波动性风险及流动性风险”,但未说明这些风险具体指的是什么。有的产品风险揭示比较含糊,容易引起歧义,没有体现风险与收益成正比的原则。

二、解决我国个人理财业务问题的对策

针对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中存在的问题,结合国内外个人理财服务的实践,我国应从培育客户资源、明确市场定位、注重理财品种、复合型专业人才培养等方面进一步发展个人理财服务市场。

1、制订良好的培训方案,提高客户经理的专业化水平。金融全球化和混业经营全球化,对理财业的工作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除了要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外,还应具备良好的语言、沟通以及承受压力的能力,因此组建一支专业的、全能的个人理财专家队伍势在必行。这不仅是培养人才的需要,同时也是我国顺应金融全球化的需要。银行管理层在加强对个人理财业务发展形势的学习、研究以及积极创造条件设置客户经理的同时,要加强对他们的培训和管理。另外,国内银行应与境外机构积极合作,引进国际经验,建立和完善客户经理人员的行业标准和职业道德规范,创建一套符合我国国情的金融从业人员资格认证体系(可以借鉴美国的金融策划师CFP认证制度),以规范中国商业银行理财业的发展,全面提升客户经理的素质。

2、调整营销策略,营造品牌效应。近年来,在金融产品同质化越来越严重的情况下,品牌营销已成为各家银行掌握竞争主动权的重要手段。因此,我们有必要重新规划现有的业务品种,在广度、深度、关联度三要素上做文章。通过应用现代高科技手段,及时而又不间断地向市场推出系列化、特殊化、现代化的业务新产品,辅之以精美的包装、广泛的宣传、良好的服务,使之更加适应市场的需求,树立起各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的名优品牌,并通过现有的各种业务宣传阵地,以统一的宣传形象、统一的宣传资料进行营销,以吸引更多的客户。在营销策略上,应根据地理、收入、生活方式等不同标准并结合自身的特点和优势,实行差别经营,突出重点,走“主营理财,专营理财,特色理财,精品理财”之路。

3、采取措施解决理财业务在日常运作方面出现的问题。个人理财业务是客户为实现投资增值,按照“自负盈亏、自担风险”的原则,与银行签订委托协议,将其资金委托给银行进行投资理财的行为。因此,商业银行客户理财的资金与自营资金在性质上有很大的区别,应该分开管理,封闭运作,单独核算成本和收益,而不能纳入自营业务收支的范围。理财资金不得承诺本金不受损失和固定收益,实际收益应视投资运作和市场变化情况而浮动。

商业银行在销售、推广理财产品时,要按照符合客户利益和谨慎、尽职的原则,以明晰、通俗的文字说明投资对象、投资组合、投资范围、投资方式和收益预测、收益分配等情况,充分、清晰地揭示可能存在的风险和损失,保证客户在正确理解风险的基础上谨慎选择投资。在理财期间,要定期将资金运作、投资收益、市场风险等详细信息向客户披露。要明确银行和客户双方在交易中的权利和义务,确定客户购买理财产品应承担的投资和收益风险,避免出现法律纠纷。

尽快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对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进行规范,同时为监管部门监督和检查以销售个人理财产品为名义变相高息揽储、进行不正当竞争的行为提供处罚依据。

三、我国银行业个人理财业务展望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金融市场的逐步开放,我国银行业个人理财业务已经呈现出大的发展趋势。

1、从单一网点服务向立体化网络服务转变。国内银行原来的服务基本上以网点为单位,服务渠道单一。个人理财的一个重要发展趋势就是由原来单一的网点业务渠道服务向网络化服务转变。从中国目前银行业的发展情况来看,各商业银行所能提供的金融产品其实基本上是一致的。随着人们金融活动范围的扩展,为了争夺客户,健全的服务网络将是今后商业银行竞争的另一个焦点。

银行个人理财服务渠道的发展走过了从单一、片面到整体、全局,再到多元、一体化发展的轨迹,而未来的发展方向将随着信息技术、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以及金融业运营成本降低的要求,不受营业时间、营业地点的限制。能提供24小时银行服务的自助银行、网上银行、电话银行、手机银行正日益受到客户青睐,传统的分支网点数量比重正逐年下降。据统计,招商银行60%以上的个人业务已经实现了非柜台化操作,随着电子银行的发展,这一比例还将不断上升。

2、从同质化服务向品牌化服务转变。过去国内银行对品牌营销不够重视,各家银行产品的种类、结构、功能都比较接近,消费者难以区分。随着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入,作为金融业竞争发展新趋势的品牌竞争,正越来越受到各家银行的重视,成为现代银行业竞争的着力点和核心所在。特别是个人理财业务,作为面向广大客户的服务,在金融产品易被模仿的市场背景下,一家银行要保持与众不同的竞争优势,品牌无疑是必须重视的竞争手段之一。而个人理财品牌一旦在用户心目中树立了良好的形象和声誉,就会大大提高产品的附加值和银行的商誉,这对银行整体形象的提高有着不可估量的作用。

个人理财品牌的形成需要深厚的文化底蕴作为支撑,随着人们生活水平提高,消费者对个人理财服务的要求已不仅仅是一种使用价值,而更多的是一种品牌、一种文化、一种格调、一种心理的满足。同样是资源投入,同样是业务宣传和营销,一旦从品牌的角度出发,市场的格局就清晰了,整体的观念就显现了,就会成为市场竞争中的领跑者。

第7篇

一、引言

个人理财业务是银行发展中的主要业务之一,它能够提高银行收入水平、推进银行业的发展。近年来,我国个人理财业务在商业银行筹集资金总额中的占比逐年上升,规模不断扩大,业务量也在不断提升。随着这个发展趋势,当前对个人理财产品的需求只靠传统的商业银行已得不到满足,因此,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产品如何在市场竞争中保持优势地位成为商业银行可持续发展中应解决的重要内容。

二、个人理财业务的概念

个人理财业务是指银行为个人客户提供的专业化服务。依照管理运作方式又分为理财顾问服务和综合理财服务。通俗的说,理财顾问服务就是指商业银行运用专业知识帮助客户管理资产,提供专业数据分析,并给客户相应的投资建议、以及介绍个人理财产品。而综合理财服务是银行得到客户的准许,依照双方事先商定的合同,对客户进行财产管理以及投资,此中的投资收益按照方式同享,投资风险依照商定方式共担。

三、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优势

(一)商业银行发展个人理财业务潜力巨大

我国银行业个人理财业务相当于他国来说开展得较晚,市场发展的空间较大。主要表现为:第一,商业银行是金融体系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在投资者和居民心中也占据着重要的地位,这两点使得商业银行能够更放心的开展个人理财业务。根据公众意见调查中心2012年上半年的例行调查显示, 96.1%受访者对银行在吸收居民个人存款方面所做的工作给予了较高的评价;94.3%的受访者是出于“对银行的信任”而决定将钱存入银行的;91.7%的受访者将钱存入银行是因为银行提供的“高品质的服务”。从大多数受访者的回答中可以明显看出,人们对储蓄在商业银行中的存款是放心的,由此可以得出,只要银行能够做好推广和宣传活动,个人理财业务的推广及产品的销售将不成问题。第二,商业银行能更好地结合自身的优势,在发展个人理财业务时联合其他的经营方如保险、期货、基金、证券等进行联合发展,这不仅有利于提高个人理财业务服务的质量和水准,也有利于其占据市场的优势地位。

(二)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风险相对较低

相对于一般的金融机构而言,商业银行在开展个人理财业务的过程中能够更好地满足高端客户的投资理财需求,能更好地吸引客户进行投资。其原因在于,国民经济不断发展,大部分居民的生活水平得到很大的提高。在生活水平有保障的前提下,大部分投资者会倾向于低风险稳定收益的投资理财产品。一般情况下,银行理财产品也有等级之分,不同行业、不同收入情况、不同风险偏好选择不同等级的理财产品。其中:第一级为PRI级极低风险等级,第二级为PR2级较低风险等级,第三级为PR3级适中风险等级,第五为PR5级高风险等级。除了最后一级的风险较高,其他等级的风险级别均较低,且第五级风险也略低于金融机构的风险。另外,银行具有较为丰富的资金储备,对于风险的抵抗和应对能力较强,能够减少投资者的投资风险,有助于保障投资者的投资理财收益。因此,对于大量投资者而言,愿意将自己的资金投放在银行个人理财业务中,而投资者数量的增加,也成为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优势之一。

四、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一)专业人才较为贫乏

各行各业要想得到更快的发展都需要高素质的专业人才,个人理财业务也不例外。有了高素质的专业人才才能够更好地推广和宣传本银行的个人理财业务,获得更多投资者的认可。但是通过对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从业者专业素质情况分析可以看出,不少从业人员对于本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具体范围了解不够清晰,对金融机构的个人理财业务范围也缺乏深刻地了解。在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相关的证券,投资,保险、基金,期权,期货等内容以及政策、法律法规方面了解也不够全面,这就导致业务员在为客户提供咨询服务时,难以得到客户的满意,最终导致业务难以推广。

(二)专业化服务能力还有待提高

新时期,坚持从客户角度出发是银行在个人理财业务方面得到发展的一项重要条件,要根据客户的需求进行理财产品的创新和设计。但从目前来看,个人理财业务在专业化服务能力却有待提高,个人理财业务能否获得客户的认可和青睐是由个人理财产品服务质量决定的[5]。这就要求银行能够对客户信息进行全面地搜集,包括客户的预期投资消费行为、经营和收入状况、个人偏好等,然后通过专业人才和专业操作对此进行专业的分析,最后帮助客户进行专业的个性化理财规划。近年来,各商?I银行虽然也在锲而不舍地设计新的理财产品,但所设计的产品都存在着不同程度的问题,其中最为严重的就是同质化现象。银行在设计新的理财产品时,只是在其他产品的基础上进行修改,没有形成富有客户个性化的理财产品,设计出来的产品当然也不能够吸引顾客,所以在综合性和专业性上均还存在较多的不足。

(三)理财产品单一

随着金融业的不断发展,个人理财业务规模也不断扩大,各银行均开展了属于自己的个人理财业务,银行之间的市场竞争压力过大。而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单一,产品大多用来给客户提供基本信息服务、办理贷款,客户收款及付账等,关于投资类的理财产品不够全面,各商业银行的个人理财业务也都主要以模仿为主,没有依照本身的特征,结合整理市场情况,设计出具有商业银行特色的产品及服务。

五、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的对策

(一)培养专业理财人员

从上文对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可以看到,当前我国商业银行专业理财人员数量不多,绝大多数理财人员只是单纯的介绍以及销售产品,缺乏专业的金融知识。银行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提高理财人员自身专业素质:第一,银行建立资格考核,增加银行理财业务的从业难度,丰富从业人员自身专业知识,利于我国理财业的发展。第二,安排理财人员之间相互探讨金融知识,增强专业能力。第三,开展个人理财业务培训课程,鼓励员工去国外学习交流,也可以自己组建一支专业化程度高的理财队伍。第四,加强国内外合作,引进其他国家的经验以健全我国银行业个人理财人员行业标准、职业道德。

(二)创新理财产品和服务

当前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种类单一,市场以及客户的需求得不到满足,而产品缺乏自身特色成为导致这一情形的重要原因。银行的当务之急是发展新的理财产品。首先,?y行在设计产品时不要只是复制加修改,要学会根据自身的特点,结合市场情况,设计出有本行特色的产品及服务。其次,商业银行可以和其他金融机构之间进行合作,虽然是不同行业,但双方互相提供建议与帮助,能够减少市场的竞争压力。客户不同,银行所提供的服务也应有不同之处。每位客户的行业,风险偏好,收入状况及消费情况都不尽相同,所以银行需要结合不同客户设计出具有不同特点的理财计划,推荐适合客户自身的理财产品。

六、我国银行业个人理财业务发展前景分析

根据本文的分析能够看出,我国商业银行在个人理财业务发展过程既有优势又有不足,未来银行业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前景如何成为了各银行特别关注的问题。事实上,以发展的眼光来看,我国银行业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前景总体上应该是乐观的,原因有以下几方面:

(一)不足分析

从银行发展个人理财业务的不足来看,银行业个人理财业务发展过程中的劣势主要为人才劣势、市场劣势以及业务综合性劣势,但是随着时间的不断发展以及银行业思想的转变,这些劣势和困难最终可以被克服。就目前我国专业学习的情况来看,财经专业已经成为了高校教育的热门专业,银行只需要对这些人才进行必要的专业培训,就可以弥补其中的人才专业性缺漏。而人才的配置对于创新产品理念和业务理念有着直接的关系,有助于提升银行的市场竞争实力,从而推动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更好发展。

(二)优势分析

银行业个人理财业务发展过程中,优势是客观存在的,如人们对银行的信赖以及银行的抗风险能力较强。未来随着金融行业的不断发展,银行的风险优势将会更加明显,人们对银行的信赖程度也会不断增加。因此,未来银行在个人理财业务发展中的优势地位会更加稳固。

(三)前景预测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未来个人理财业务市场将会进一步扩大,这对于减小银行的竞争压力、提升银行的个人理财业务量有着重要的积极作用,因此必然会有利于银行业的长远发展;最后,经济全球化现象也可以给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一个发展契机,银行可以通过与国际接轨的方式开展个人理财业务,实现自我更好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