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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的意义范文

时间:2023-08-11 16:56:25

序论:在您撰写医疗的意义时,参考他人的优秀作品可以开阔视野,小编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这些建议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热情,引导您走向新的创作高度。

医疗的意义

第1篇

1后医疗管理中心的工作

1.1工作内容及任务后医疗管理是指患者离开医院以后进入医院之前,整个时段的管理。它是医院管理的延伸,对医院社会效益及经济效益的提高起到了明显促进作用[3]。HCS是利用计算机、通讯、互联网技术,搭起医院与病人之间沟通的桥梁[4]。后医疗管理中心利用HCS,以就医者为中心行有声服务,准确、完美地传递人文关怀。每月按病人出院科别随机抽取20%的出院病人,针对医德医风、医疗、护理质量、医护人员服务态度、医疗费用负担及记录、环境及卫生、医院服务流程等相关内容做满意度调查,真实、准确的记录病人反馈情况,并将调查结果综合分析后传递给相关科室。

1.2随访工作的流程(1)建立随访病人信息库,做到病人信息的准确提取。(2)制定满意度调查模板,进行电话随访及调查,准确记录随访结果。(3)病人反馈信息的分类、分析,满意度调查结果的上报。在信息分类反馈工作中,发现后医疗管理工作中出现了反馈信息滞后现象,后医疗管理中心针对此现象于2010年6月建立后医疗管理信息反馈渠道,规范信息及时传递的途径。

2后医疗管理信息反馈渠道的建立与实施

2.1紧急情况的信息反馈渠道对医务人员的医疗行为提出极度不满或投诉意向的事件,在接到病人提出的投诉事件后,以书面形式将事件发生的相关科室、个人、时间、事件呈报给相关的职能部门,相关职能部门限定事件发生的相关科室,在三天内对事件进行调查,并将调查结果以书面形式上报。随访中心的工作人员将调查结果及时与病人沟通,直到病人满意为止。

2.2调查结果综合分析后的信息反馈渠道对于出院后的病人在随访过程中,对医院的所有服务行为的满意度评价,以及提出的表扬、意见和建议。

2.2.1反馈信息的整理及分析后医疗管理中心根据满意度随访模板,由计算机处理问卷调查数据,以表格显示问卷调查结果。将随访中病人提出的表扬、意见和建议按性质归类整理,找出现阶段病人的需求重点及医院现阶段的关注重心,并作出针对病人的不满提出可行性整改建议的分析报告。

2.2.2反馈信息的上报、下传和再反馈将反馈信息分类整理后,通过院内自动化办公(officeautomation,OA)网上传至院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各临床科室。通过短信平台将满意度结果及排名发送给科室主任及护士长。每月的重点关注问题在院周会上进行通报。各科室针对反馈信息中病人提出的意见,积极自查自纠,重点查找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隐患的薄弱环节,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严格进行整改,切实解决医疗服务管理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并把整改意见再反馈给随访中心。

3结果

2010年07月1日-12月30日,共出院病人39,453人次,随访病人19,716人次,后医疗管理中心电话满意度调查病人或家属8906人次。出院病人综合满意度在问题查找后逐月提高,分项满意率在问题查找、改进后出现改观,见表1。

4讨论

4.1建立后医疗管理信息反馈渠道的必要性调查结果显示,2010年7-12月份整体呈上升趋势的满意度中,8、9月的总体满意率较前期出现下滑现象。分项调查显示,7、8月的医疗、护理质量出现下降,10、11月的环境卫生病人提出较多的意见及需求。从随访记录中看出,病人对医师诊疗操作技术、查房、护理操作技能、环境等提出需要进一步提高的建议。工作中,随访信息若不能及时的反馈,使许多患者不能及时得到医师有效的健康指导,医院的管理部门不能及时倾听到患者的意见和要求[5]。将调查结果及时反馈,使临床工作人员得知病人的需求,从而加强医患沟通,及时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医疗质量,使医疗行为更符合病人需求。

第2篇

关键词 医疗服务 医患沟通 方法

doi:10.3969/j.issn.1007-614x.2010.22.294

医患关系的基本关系和内容

医方:医方指的是医务人员,也就是说经过考核和卫生部门行政机关批准或承认的,取得相应资格的各级、各类卫生技术人员。包括医疗防疫人员、护理人员、药剂人员、检验人员、放射人员。目前我们所说医方不仅只医务人员(狭义的卫生技术人员),还包括医疗机构的其他人员,如工程技术人员、后勤人员和党政管理人员。虽然这些人员不直接从事诊疗护理工作,但他们与医疗人员都有一个共同的目标,即防病治病,救死扶伤,保障人们的生命安全和健康。简单的说,临床与非临床工作人员工作完整协调,默契配合是做好医患沟通的前提,如果二者之间出现纰漏或脱节,势必影响整个医疗工作的顺利进行。

患方:传统的患方是指病人本人,也就是直接接受医院检查治疗的人。随着社会的发展与进步,患方的范围也逐渐扩大。它不仅指病人本身,还包括病人的直系亲属、近亲属、人、监护人以及病人所属的单位、组织或保险机构。

医患关系:医患关系就是医方与患方之间的关系。是医治者为消除患者疾病,促进健康的目的而建立起来的一种特殊人际关系。他以医疗职业道德为核心,相关法律、法规为准绳。传统的医患关系比较简单,基本上以医生为主导地位,而病人多以服从为主,现代的医患关系随着人们道德观念、价值观念及自我保护意识的提高,医患关系呈现出新的发展趋向。

第3篇

关键词:内部控制制度;医疗集团;意义

医疗集团指的是集医院、体检、养老等板块于一体的团体企业,是医疗机构迎合居民需求和市场发展的必然措施。内控制度是企业内控活动的约束和指导,可分为内部管理控制制度和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前者包括人事管理、技术管理、质量管理等,后者涵盖会计纪录控制、资产保护控制、编制业绩报告等,两者相辅相成,共同确保企业经营的效率和效果。但是,医疗集团对内控制度的建设并不是十分重视,这很大程度上阻碍了医疗集团的长远发展。为了加强内部控制管理,实现产业结构调整,必须深入了解内控制度对医疗集团的意义,提高内控制度的地位,为我国医疗集团的可持续发展创造健康的经营管理环境。

一、内部管理控制制度对医疗集团的意义

(一)保证组织结构正常运转

组织结构是全体职工为了实现战略目标而采取的一种分工协作体系,是企业的部门设置、职能规划、生产经营等最基本的依据。内部管理控制制度明确医疗集团对下级单位的集权与分权,规定集团的纵向和横向控制跨度,指引集团合理选择职能制、事业部制、矩阵制等,科学设置集团的组织形式。同时,制度还确定集团内部的管理职能和报告关系,在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上,划分各部门权责,合理设置岗位,协调各单位、各部门、各岗位之间的分工合作,优化集团的职能结构、层次结构、部门结构以及职权结构。医疗集团的内部管理控制制度,对组织结构设计的正规化、专业化、分权化进行严格的规定,提高组织结构的科学性和适宜性,保证医疗集团组织机构的正常运转。

(二)实现资源的整合配置

医疗集团涵盖了医院、体检、养老等多个板块,其多元化的经营方式和多层次的组织结构,对资源的整合配置提出了巨大的挑战。人事管理控制制度规定员工的入职、任职、离职和退休,制定人事工作方针及实施措施,合理安排员工岗位,做到“人尽其才”;材料供应控制制度对供应商标准、采购方案、议价方式等做出规定,要求集团科学计算经济批量,合理规划材料供应,力求采购成本的最小化;产品销售控制制度指引集团合理利用医疗产业链,打通产品服务市场,节约医疗材料成本,例如连锁诊所可以为养老、体检等板块的客户提供诊疗服务。内控制度规定人力、物力、财力的管理方式,做到“人尽其才、物尽其力”,实现集团资源的最优化整合和配置。

(三)促进集团信息化建设

随着科学技术的日益进步,传统的文本化管理已无法满足企业的发展速度,科技与管理的结合成为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必经之路,信息化程度的高低也成为一家企业是否与时俱进的标志。在医疗集团迷茫如何开展信息化建设的时候,技术管理控制制度提供了清晰的发展策略,为集团的信息化建设指明了一条可行之路。在软件方面,技术管理控制制度以建立系统化的信息平台为中心,要求集团内部信息的整合分享和外部信息的公开披露,并对此提出建设标准和实行措施,优化医疗集团信息化建设的软件环境。在硬件方面,内控制度对机械设备的技术化水平提出了较高的要求,严格规定机械设备的日常维修和定期维护,并且对医疗器材的引进更新也做出了相应的规定。

(四)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

员工素质指的是员工的基本素质、专业素质和政治素质,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关键因素。因此,企业对员工素质有着较高要求,尤其是医疗集团的要求特别高,不仅要求员工有相应的文化知识、判断能力、实践经验,还要求具有一定的心理承受能力和昼夜倒班的健康状态,多方面的严格要求给医疗集团的员工管理带来了一定的难题,不过人员素质控制制度的建设降低了员工管理难度。招聘标准、岗前培训、部门要求,这些在制度中都进行了规定,有利于员工基本素质的提高;制度规定集团需定期开展培训,并对培训的内容、形式、频率、奖惩提出要求,可以调动员工的学习积极性,提高整体专业水平;制度还包含了政治素质内容,要求医疗集团培养员工的法律意识,防止违法乱纪行为的发生。

二、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对医疗集团的意义

(一)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

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将内部会计控制与内部审计相结合,编制内审制度,制定内审流程,规范监督手段,提高医疗集团内部审计的自觉性。同时,内控制度还促进内部控制与外部审计的有机结合,要求医疗集团协作政府部门和会计事务所开展外部审计工作,规范财务信息的公开披露,提高外部监督的有效性,从而增加资金资产的透明性和安全性。此外,资产保护控制制度,通过对资产的采购、保管、发货、销售等环节的紧密控制,严格规定资产的人员权限,科学编制资产保护方法,优化资金资产物理环境,完善接近控制和盘点控制,保护医疗集团资金资产的安全完整。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从无形的监督和有形的保护,同时加强医疗集团资金资产的保护控制,有效保障资金资产的安全完整。

(二)提高经济核算正确性

内部会计控制制度,能够有效保障经济信息的真实可靠,提高医疗集团经济核算的正确性,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明确生产调度表、产品验收表、考勤记录表等各种手续的办理,提高医疗集团业务核算的正确性,为成本的分摊、产品的定价、绩效的考核等提供决策依据。第二,规定会计科目的设置、原始凭证的审核、记账凭证的编制以及财务报表的编写,对会计对象进行系统的、连续的、完整的反映和监督,规范医疗集团的会计核算。第三,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确定统计核算的收集、整理、分析,规范核算方法和步骤,形成有用的统计资产,提高医疗集团管理决策的科学性。

(三)规范财会人员业务处理

授权批准控制制度对一般授权和特殊授权进行规定,明确办公费用、日常开销、原料采购等业务活动的审批流程,确定“三重一大”决策的权限责任,提高了医疗集团授权审批的规范性。通过会计记录控制制度,医疗集团的财会部门建立岗位责任制,对财会人员进行科学分工,使之形成相互制约的分离关系,防止财会工作的相互干扰和财会人员的串通合谋。预算制度包含了预算的编制、执行、调整以及评价,规范预算方法和流程,采取动态监督关注预算的偏离,分析差异并进行相应的调整,事后开展绩效考核活动。内控制度通过这些规定,对医疗集团财会工作提出了严格的要求,为财会人员的业务处理提供指导和约束。

(四)防范集团财务管理风险

财务风险指的是资本结构不佳、融资不当导致企业偿债能力的下降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这是一种非系统性风险,可以通过有效措施降低甚至完全消除,建立完善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就是一种降低财务风险的有效措施。内部会计控制制度规定了医疗集团的融资渠道和融资方式,要求集团合理分配债权股权比例,充分利用财务杠杆功能,科学确定最佳资本结构,降低资本成本和财务风险。另外,内控制度还对医疗集团的投资活动和利润分配进行了规定,指导集团合理选择适中型、保守型、激进型的投资策略,科学制定股利分配政策,从而增强医疗集团的偿债能力,降低财务管理风险。

总之,随着我国医疗事业的飞速发展,医疗产业链成为医疗机构的发展方向,内控制度在医疗集团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本文从内控目的出发,分析内部管理控制制度对组织结构、资源配置、信息建设、员工素质的意义以及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对资产安全、经济核算、业务处理、风险防范的作用,加强医疗集团内部控制制度研究,提高内控制度的建设和完善,为我国医疗集团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动力。限于作者理论和实务的局限,所探讨的内部控制制度对医疗集团的意义难免有所偏颇,希望能够对相关的医疗集团有所帮助。

参考文献:

[1]管彦琼.浅谈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重要性[J].全国商情,2014(20).

[2]蒋元书.试论医院财务管理中内部控制制度的重要性[J].财经界,2014(12).

第4篇

关键词:档案管理 医疗工作 科学规范

一、前言

一般而言,档案就是指在日常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历史记录,同时也是提供给领导者进行工作考察、开展科学研究的可靠资料。传统的档案管理形式是不能够满足改革发展管理工作的需求,这主要是因为所收集的资料的方法较落后、服务的形式较单一,而且进行档案管理工作仅仅地是为了满足工作的需求,没有认识到档案管理工作也应该与社会的发展以及当地的经济相结合。因此建立起科学且规范的档案管理工作是很重要的,实现档案科学且合理的管理就应该不断创新,积极借鉴优秀的档案管理工作成果,适应变化发展的社会形势,开创档案管理工作的新局面。此外,做好档案管理工作还可以充分发挥档案管理的价值,为社会的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二、做好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

当前,建立起科学且规范的档案管理成为衡量一个企业经济效益和管理水平的一个重要参考指标。通常档案中详细地记录了一个单位的发展历程,为研究这个单位提供了可靠、准确的资料。在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前提下,做好档案管理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同时还需要我们转变档案管理工作的观念,不断创新档案管理工作的手段,从而将企业的经营成果和发展状况真实地反映出来。此外,将档案管理工作与企业的经济效益有机地结合在一起,还可以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从而实现企业的经营目标。总而言之,做好档案管理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不但可以提高企业在市场中的竞争力,还可以促进社会的全面发展。

三、做好档案管理工作的基本要求

1、真实性。医院档案记录必须真实,这其中包括了各种档案的管理,就拿医疗设备档案管理为例,从设备的购入到设备的报废,我们都应该详细记录它的使用情况。

2、完整性。在档案记录的整个过程中,应该保持资料的完整性。

3、动态性。一般而言,动态管理是一个较复杂的过程,特别是对于那些处于使用后期的医疗设备,关于设备软件的升级、设备零件的更换等都需要详细地记录在档案中。除此以外,医疗设备档案中的资料都必须接受严格的审阅和整理,这样记录的信息才可以为使用者或者维修者提供便捷。

四、做好档案管理对医疗工作的意义

医院在社会生活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医院的医疗水平和服务质量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安危,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医院的命脉。但是在档案管理工作中,技术档案占据着重要的地位,贯穿于医院管理的所有环节,对医疗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

1、技术档案的形成及其作用

在如今的信息化时代,只有掌握到最及时的信息,才能够准确了解到市场信息。一般而言,医院技术档案的主要任务就是将不同的技术人员和相关的技术信息进行综合且全面的管理。通常技术档案的管理是将技术分为两种,一种信息是以个人为主,比如说对技术人员的考核、技术人员的再教育、取得的科研成果等;另一种信息是以医院的技术活动为主,比如说进修人员的基本信息、医院取得的科研成果、医院的设备状况等。

科技档案的建立为医院实现现代化管理提供了保障,同时也转变了医院以往的粗放型、单纯型的模式,向着科学型和集约型方向发展,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医院的医疗水平和服务质量,从而提高了医院在市场上的竞争力,实现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有机结合。以外,还要积极探索并开发科技档案,促进医学科研成果的开发和应用,从而更好地服务社会公众。

2、充分地开发并应用技术档案

不仅要充分利用科技档案所提供的信息,还应该认识到它在科研工作中的重要性以及对提高医疗水平和服务质量的作用。通常个人技术档案是对某个人的知识水平、综合能力等方面的真实反映,因此有利于医院充分地利用人力资源,实现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真正地实现了人尽其才,同时还促进了医院的可持续发展。

由于近年来,我医院认真响应国家的号召,提了“科教兴院”的战略方针,并认真贯彻实施,充分地利用科技档案,有机地将科研管理和科研档案结合在一起,严格要求技术档案的质量,不断提高信息的覆盖面。在进行信息收集的时候,从不同的角度、不同的层次、不同的行业、不同的领域以及国内外市场方面搜集资料。同时还不断开发有效地信息,将重点放在质量较高的信息和多功能信息收集方面。除此以外,建立起良好的信息管理还可以有效地减少设备管理部门故障的发生,为医疗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基础和保障。

五、结语

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我们步入到了信息化的时代。档案管理是医院管理过程中的一个重要工作,人们也逐步认识到档案信息管理的重要性。医院档案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为社会各界提供准确的信息,将档案管理和医院经济发展相结合还可以有效地促进医疗、科研等活动的开展。

参考文献:

[1]石文卿.《论治安管理在医院建设管理中的作用》[J].金卡工程(经济与法);2011年01期

[2]黄瑞峰.《浅谈医院医疗设备档案管理工作的现状及对策》医疗设备,2007,1

第5篇

1实施《手册》的背景与意义

科室层面的质量控制工作,是三级质控体系的基石。当前基层医院科室医疗质量控制主要存在以下三方面的问题:一是科主任重视程度不够,思路不清。基层医院临床科室主任多肩负科室业务和行政管理双重任务,大量精力多花在临床业务工作上,对医疗质量控制的概念与方法缺少理解与实践,对于如何管理科室、需要管理哪些工作思路不清、概念模糊。二是科室质控工作浮于表面,流于形式。科室往往将病历质量、处方质量等基础性管理工作推到医务科、药剂科等业务管理部门,对上级检查反馈的问题往往就事论事,没有达到举一反三的效果。科室质控往往局限在业务学习本、疑难病历讨论等事宜,医师普遍反映各职能部门布置填写的登记本太多太杂、烦乱不堪、缺少系统性,工作中极易遗漏,容易导致科室医疗质量滑坡,医疗安全出现纰漏。基于以上现况,需要为科室建立一套质量管理指南,来指导科主任或质控医师更好地管理科室工作、提高医疗质量,同时为各级医师减负,去除数目众多的登记本,将所有该关注、该记录的登记本全部收纳在一个手册中。经过本院医务科质控人员与临床医师的反复研究论证,本院按照“医疗质量管理年”工作的要求,将“服务、规范和引导”作为医务管理工作的主线,于2007年11月在全院实施以《手册》为主体的质量控制试点工作,经过反复模拟使用、研讨、再修订,本院于2008年1月在临床医技科室正式推行了《手册》。

2《手册》的框架与内容

《手册》是以落实医疗核心制度为抓手,以科室质量管理为主线,在方法上借鉴《处方点评制度》,点评范围扩大到运行病历、门诊病历等医疗基础质量与核心制度的落实上,是一套以病历质量、门诊处方、门诊日志、交接班、三级医师查房、死亡病例讨论等制度“定期点评”为主体的创新性质控体系。《手册》分为四大部分、39项工作。第一部分为综合指导部分,包括医院精神、院训、服务品牌、质量方针、质量目标与考核指标等,目的是促使临床各级医师对院级质控标准有总体了解与掌握。第二、三部分为科室的人力、设备等基本情况以及工作计划与小结的汇总,便于实施者与检查者同步了解科室情况。第四部分为科室全面质量控制工作点评,共包含31项。第1小项为运行病历质量点评,2~4项为门诊工作点评,5~10项、13~16项均为医疗核心制度点评,11~12项、17~19项根据“医院质量管理年”活动与《山东省等级医院评价标准》中相应要求而设[1],20~21项是其他行政职能科室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建立,22~27项属于科室医疗安全、健康宣教、业务学习等方面的点评内容单调,流于形式。三是登记本过于繁重复杂。临床内容,第28项是科室工作效率指标监测与评估,由科室每年年底填写,各项指标综合反映了科室的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工作效率、创新与管理水平等,是各科室必须要关注的项目,29~31项属于一些特殊项目的点评内容,如医疗缺陷的登记、输血不良反应、重点科室监控等等。

3《手册》的推广与应用

3.1人员培训《手册》推行前先在全院范围内开展培训活动,参加培训人员:总院、分院各科室主任、副主任、质控医师、护士长、相关行政职能科室主任等。由医务科质控人员逐项讲解,从工作来源、工作标准以及工作要求、如何落实均进行细致讲解,让在座的每一个人都了解实施《手册》的意义、内容及具体方法。

3.2模拟演练甄选全院医疗质量水平较高、科室管理较好、行政执行力较强的10个科室作为模拟操作科室,将《手册》中39个项目进行分解,1个科室承担4个项目,科室组织人员按照要求进行承担项目的模拟分析、操作及点评,并制作电子版上交医务科,如操作中发现问题可同时提交改进方案。医务科经过汇总整理后将整本《手册》的模拟电子版发到院内网,供全院各科室参照、学习和讨论。同时,鼓励其他科室制作更高水准的模拟版,可替代原电子版发至院内网成为全院的范本以供参考。3.3全员参与模拟演练结束后,正式启用《手册》。《手册》的使用坚持科主任负责制与全员参与的原则。科主任作为科室的管理者与责任人,对全科质量控制工作负有直接领导责任与管理责任,科室副主任、质控医师及科室其他人员,根据内部工作分工,对质控工作认真落实,除担负起应有的责任、认真填写《手册》相关内容外,更要根据《手册》的提示做好基础医疗工作,确保患者安全目标的实现[2]。

3.4运行与保存《手册》由科主任监督整体工作的运行并负责保存。《手册》中的每一项均要求认真填写,不得遗漏。其中手写部分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部分内容可打印粘贴。科主任工作岗位如有变动,原科主任要将《手册》移交新任主任。如主任脱产学习、病休等离开工作岗位,要将本手册交或主持工作的人员管理,以保持其系统性、连续性。科室每月要对《手册》的书写质量进行自查,确认每项工作均落实后将《手册》放入专柜中以备医院检查。《手册》年初向医务科领用,年终缴回,由医务科负责存档。

3.5指导与考核医务科每月初下到科室,指导科室人员正确操作,每月底检查《手册》的使用情况,作为考核科室工作的重要依据之一。考核完毕要书写《科室质控工作手册使用情况考核分析表》发至院内网。调高《手册》点评工作在医疗质量月考核中所占的权重(占20%),对于完成及时、点评认真的科室给予一定范围内的加分,反之则扣1分/项处理。该项得分汇于医疗质量考核总分中,直接与绩效工资挂钩。另外,医务科在指导考核工作中,就《手册》的操作问题与临床人员随时进行沟通与探讨,收集问题,反馈不足,征求合理化建议,为今后的工作改进奠定基础[3]。

4实践中的持续改进

《科室质控工作手册》是本院近几年医疗工作的总抓手,为了更好地开展此项工作,医务科于每年年末分期进行总院及两个分院的研讨与交流工作,讨论内容主要包括3部分:(1)临床医技科室《手册》落实情况;(2)工作中遇到的问题;(3)修改意见及解决方法。几年来,本院先后召开了9次科室质控工作手册研讨会,吸纳许多有价值的意见及工作建议。通过座谈与交流,各级医师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参与者均认为本手册的建立适应了当前医院管理形势,是及时的、必须的。科室质量控制以《手册》为主线,使医疗工作有据可查、有章可循、有利于诊疗行为的规范和统一,更为科主任管好科室工作提供技术支持。本院每年根据研讨结果、上级主管部门文件精神、本院医疗工作现状对《手册》进行修订和完善,并对一些项目细化处理。

第6篇

医疗责任保险又称为医疗职业保险、医疗业务责任保险。在欧美一些发达国家,投保医疗责任保险几乎高达 100%,而且费用相当昂贵,保险费通常是医生收入的 10%—30%左右。美国的医疗责任险的理赔率在 80%以上,最高赔偿额超过百万美元,而医疗纠纷发生率仅为7%,其原因是医生都有医疗责任保险,一旦出现医疗事故或差错,保险公司就会及时介入,承担纠纷处理与经济赔偿的责任。医疗责任险属于行业强制性的、每个医生必备的常规性保险,它不仅是一项保障,更是一种约束。国外的保险公司对此险种的开办抱有积极的态度,他们认为这是一种履行责任的表现,能保障国家医疗系统的顺利运转,维护、医生、患者三方的合法权益,对于保险公司来说也是一笔优厚的无形资产。

一、我国医疗责任保险开办的情况

医疗责任保险,在我国由于受到经济水平、法律制度、保险意识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尚处于起步阶段。上个世纪 80年代末期,个别地区开办了地方性的医疗事故责任保险。真正大规模地开展此项业务,始于2000年1月,由人民保险公司在全国范围内推出了“医疗责任保险”;之后平安、太平洋、天安等保险公司也相继开办了此项保险。但该保险推出已两年多,投保并不踊跃,存在不少障碍,部分医疗机构人员的观点代表医疗界普遍的想法。

1.医院地位高,败诉几率小

在执行旧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的10多年间,医疗机构一直处于强势地位。首先,在事故鉴定方面,过去是由卫生行政部门设置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单独组织鉴定,这就造成了“老子给儿子”做鉴定的局面,鉴定人员中甚至就有事故医院的专家,鉴定结果的公正性便会大打折扣;其次,患者对医疗事故缺乏鉴别力,而且取证难。医学的复杂性和专业性使医患双方处于严重的信息不对称状态。医生在诊疗过程中出现了技术性错误,只要不是致命的,患者一般也意识不到。就算怀疑院方有,也会因为拿不到相关物证而无法起诉。让一个外行在短时间内掌握医学专业知识,还要大量搜集有利于自己的证据,在病历书写龙飞凤舞,而所有病情记录、化验结果、单证材料又都保存在医院的情况下,患者如欲在法庭上胜诉,简直比登天还难。难怪曾有大夫感慨道:“以前我们很少输官司,如果输了,也是因为医院内部有人向患者通风报信。”第三,司法方面也帮了医疗机构不少忙。以往的民事诉讼都是采取“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医疗诉讼也不例外。医院接触并提供证据就比患者容易得多,当然就更方便说服法官,也就难怪医院无所畏惧。此外,缺乏既懂法律又懂医学的律师帮助患者出谋划策,也是患者胜诉难的另一原因。医院成不了被告,即使成了被告也输不了官司,哪还有风险可言,投保医疗责任保险也就没有必要了。

2002年4月1日公布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明确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即“举证责任倒置”。2002年4月14日由国务院颁布,并于同年9月1日正式实施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对医疗事故的含义、医疗机构的责任、医疗事故的鉴定、争议的解决等都做了重新界定。例如:医疗事故由三级增加到四级;明确和扩大了患者的知情权,病人可以复印病历;参加医疗事故鉴定的专家,由医患双方在处于中立地位的医学会主持下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进行独立、客观的工作,使这一程序更加透明、合理;如果患者认为医政部门有“偏袒”嫌疑,还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上述新法规保护了弱势群体的利益,有助于公平、公正、公开地处理医患纠纷与事故,使患者的权益得到更多的法律保障,这也意味着今后医疗诉讼案可能会激增,而且诉讼中患者打赢官司的可能性会相应增加。

2.赔偿金额少,风险可自担

在一起复杂的医疗纠纷中,患者最关心的就是最终的赔偿金额问题,这也是整个医疗事故处理的核心问题。长期以来,确定医疗事故赔偿标准是根据国务院1987年颁布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和各省市制定的《实施细则》。一般一级事故的赔偿额只有3 000元左右,最高也在2万元上下。对于受害者,这一金额在当时可能还算是一个不小的数字;对于医院,觉得这一标准也还可以承受。一年甚至不到10万元的赔偿,却要多交几倍的保费给保险公司,实在划不来,因此也就没有风险及保险的压力。例如在2002年新法规公布之前,北京市有179家二级以上医院,参加医疗责任保险的只有12家;河北省有医院4 500多家,投保率只有10%左右。有些医院特别是甲级医院认为自己的事故率很低,即使发生也是小金额的赔付,院方完全可以自担。但凡事都有“万一”,过去无事故并不能说明未来、永久无事故,即使是三甲医院,其从业人员也可能有“百密一疏”的时候,况且目前已有法院判赔290万元的医疗事故 (湖北龙凤胎儿脑瘫案)出现。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的日益提高,以及对人的健康、生命价值认识的改变,几千元、几万元的赔款已经完全不能满足解决医疗纠纷的需要,特别是在经济发达地区。新《条例》中对医疗事故赔偿详细罗列了11项,并首次增加了精神抚慰金的赔偿,受到了患者及其家属的普遍欢迎,但在医学界却掀起了轩然大波。我国的医疗机构多数还是非盈利性单位,以后,一起事故十几万元、几十万元的赔偿可能会屡见不鲜,让肇事医生掏腰包根本不可能,医院的经济负担也会陡增,而且判赔金额的不确定性也给医务人员带来了沉重的精神压力。医院、医生恐怕以后再也不会因为赔款少、风险小而无动于衷,毕竟约束医方的法规已经开始逐步完善,患方寻求权益保护的意识已经普遍觉醒,途径也越发通畅。

3.风险保障少,保险交费高

根据中国人民保险公司2000年1月实施的《医疗责任保险条款》,在一个保险年度内,医疗事故每人最高赔偿10万元,医疗差错每人最多承担5 000元的赔款。保险费根据医院病床数和不同风险岗位的医务人员数交纳。据北京一家拥有一千张左右病床的三甲医院负责人介绍,按规定他们医院一年要交纳将近40万元保险费给保险公司,这是很大的一笔支出,而2001年该医院才赔了4.8万元,这就产生了保险是否值当的问题。从保险赔偿角度看,医疗机构认为10万元的额度也很低,真要出了大事故,保险公司还是不能把全部责任承担下来。当然,无论是保险范围还是收费标准,保险公司都是了1987年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新产品初期投入的成本以及其他相关因素而制定的。

随着新法律法规的出台,百姓维权意识的提高,加之目前医疗事故与纠纷的日趋增多,医疗损害索赔数额的加大,医疗机构对于自身风险的认识有所提高,化解风险的要求就显得尤为迫切。为了及时配合2002年9月1日实施的新《条例》,在了前两年的保险经营情况并结合了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的建议和意见之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对原有的保险条款和费率进行了适当的修改,新产品将更加贴近市场需求。大概而论,医疗责任保险的主要内容包括:

被保险人:依法设立、有固定场所并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均可参加此保险。医院投保后,其正式在职医务人员将自动获得保障。

保险责任:被保险的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工作中,因执业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而依法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此外还承担一定限额的法律诉讼费用。

责任免除:主要包括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被保险人的违规、违纪行为造成的损失;以及明显不属于职业责任保险应当保障的范畴的损失。

索赔程序:当发生医疗事故时,患者或其家属向医疗机构索赔,然后由医疗机构根据保险条款的约定向保险公司索赔。

赔偿处理:有三种方式:(1)赔偿金额可由患者、医疗机构和保险公司三方协商确定;(2)由仲裁机构或卫生行政部门裁定、调解确定;(3)由法院判决确定。

除此之外,和医生关心的损害赔偿金额也根据新《条例》的规定有了较大提高,从而使保费水平趋于合理。

二、参加医疗责任保险的积极意义

1.转嫁执业风险,减轻财务负担

俗话说“人无完人”,即使是医术再高明的大夫,也不能百分之百保证在从业当中不出一丝差错,尤其是在外科、妇产科等具有高风险性科室工作的医护人员。根据美国保险行业的统计,医院的妇产科是比较容易引起诉讼的科室之一。1982年到1998年期间,美国各大医院为此支付的保险费用增长了167%;2001年上升了12.5%。妇产科医生作为被告的诉讼案,赔偿额往往惊人。1999年的赔偿额平均为349万美元。由于所接触的病情的特殊性、复杂性,医生一旦发生疏忽,就会造成患者身体上的伤残、疾病、死亡和精神伤害。根据我国《民法通则》119条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疾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抚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国务院 2002年9月1日实施的新《条例》第51条明确了11种赔偿项目及标准;第52条规定:“医疗事故赔偿费用,实行一次性结算,由承担医疗事故责任的医疗机构支付。”新《条例》大幅提高了医疗事故赔偿金额,而且首次增加了对于精神损害的赔偿。由此可见,参加医疗责任保险可以减轻医院的财务负担,医疗机构只要交一定的保险费,就可以得到十几倍、几十倍的风险保障,从而保障了医院经营的稳定性和营业秩序的正常进行。

2.解除后顾之忧,提高业务水平

医生的医术之所以能不断提高,主要是依靠大量的临床实践,只有多接触各种各样的病例,积累了相当的经验,才能做到心中有数,手下有准。特别是刚刚走上工作岗位的年轻大夫,更需要这方面的锻炼。一名优秀的医生,不仅在于7年、8年基础医学的认真与,更为重要的是在活生生的患者面前,如何处理而使他们转危为安,尤其是遇到一些疑难、突发事件或急诊状态。在新《条例》出台之前,医务人员还没有过多的心理顾虑,只要患者前来求医,本着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都尽其所能地进行救治,只要有一分的希望就会付出十分的努力。然而自从宣布实行“举证责任倒置”,以及加大事故赔偿力度后,医务界的不少人士表现出了担忧甚至恐惧的心理。因为有些医疗事故的发生并不是医生本身的过错,而是由于患者情况特殊所致,不进行救治就会死亡,但进行救治就可能出现意外。以后患者或其家属可以轻易提起诉讼,张口要求高额赔偿,哪一个医生还愿意再冒风险接收高危病人,尝试新式疗法,医学何以得到进步?这种情况不得不引起人们的关注。

引进国际通行的医疗责任保险,让医生放开手脚去救治病人,这才是一条必由之路。在这个实践性很强的行业,如果医务人员整天担心出事故、患者或家属会闹事、法院会重判,为了保护自己,他们会而然选择保守做法,“大病小治、重病轻治”,最终受害的还是无辜的患者。因此给医生吃“定心丸”,不仅可以排除其杂念,激励他们增强医疗安全意识,勇于知难而上、改革创新,提高业务质量,促进医学技术水平的不断,而且可以增强患者的信心,积极配合医生进行,早日康复,毕竟医患双方的目的是一致的。

3.减少医患纠纷,增强公众形象

医疗纠纷已经成为消费者投诉的10大热点之一,因为轻者它妨碍了百姓的正常生活,重者则剥夺了公民的宝贵生命。医疗纠纷的大量涌现,不得不让人们感到焦虑,特别是纠纷案逐渐升级,甚至出现命案。典型的例子就是2001年7月10日湖南中医学院附一医院的血液病专家王万林,被他亲手医治的患者,在治疗达不到预期效果的情况下,残忍地杀害了。尽管医患矛盾在医院里一直存在,但演变为杀人事件,是医生们无法想象和接受的,它为迫切解决医患纠纷和保护医生生命安全敲响了警钟。

据国外的保险同行介绍,他们的医生和患者也会有摩擦,但情节很轻,更达不到使用暴力的程度,因为患者来医院的目的是寻求救治而不是寻衅滋事。国外保险业已经很完善,医院买医疗机构责任保险,医生买医务人员职业责任保险,患者买医疗、住院意外事故保险。一旦出现问题,彼此都有默契,如果达不成共识,就找各自的保险公司,按程度分担责任。大吵大闹、拳脚相加于事无补,反而会更加耗时耗财。

当前国内医疗机构的负担很重,既要保障自身的生存发展,又要努力提供优质服务,还要承担事故损害赔偿责任,此外牵扯大量精力的医患纠纷也让各家院长头疼不已,不仅严重了医院正常的工作秩序,妨碍了医疗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甚至危及到的安定团结。加之新闻媒体的大肆渲染,具有导向性的报道,也将医院推向了风口浪尖。保险公司的介入,也就是社会其他力量的介入,可以在矛盾日益激化的医患之间起到一个“缓冲器”的作用。保险公司可以和医院组成一个事故鉴定小组,一旦发生矛盾,保险公司的有关人员及时参与其中,从第三方的立场做好医患双方的协调工作,帮助找到一个既让保户(医院)满意,又保障了患者利益的最佳方案。尽量避免诉诸法律,一是可以维护医院、医生的声誉,因为作为专业技术人员,他们极其忌讳与职业诉讼联系在一起;二是漫长的诉讼程序对于任何一方都会造成身心疲惫,而最后的结果可能是两败俱伤。只有让医院领导、主治大夫从繁杂的纠纷处理中抽身出来,他们才可以将大量精力投入到医院管理、钻研技术、提高质量上去。由此为医院带来的效益和社会效益是显而易见的。医院纠纷少了,在老百姓心目中的地位高了,医生的工作态度也由消极转为积极,患者情绪也由抵触变为合作,这种良性循环,才是医、患、保共同追求的目标。

第7篇

[关键词] 医疗服务 服务贸易 对外开放

[中图分类号] F124.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4-6623(2015)03-0060-04

[基金项目] 广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广州市医疗服务对外开放战略与法律规划研究”(编号:09B64)和广州市城乡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重点研究基地项目。

[作者简介] 洪亦卿(1976 ― ),安徽歙县人,南方医科大学人文与管理学院副教授,南开大学和日本爱知大学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国际经济法、国际贸易。

随着内地与香港、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及其各阶段协议的实施,大陆与台湾地区《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的生效,以及2013年《海峡两岸服务贸易协议》的签署,我国医疗服务对外开放力度不断加强,先行先试措施渐次推行。本文以广州为例,研究我国医疗服务对外开放的意义和对策。

一、医疗服务对外开放所面临的机遇

1. 稳定的外国客源

来华外国人是我国涉外医疗服务机构的主要客源,尤其是定居或长期居住在我国的外国人。近年来,每年几百万人次外国人从广州各口岸入境、出境和过境。截至2012年6月,广州常住登记外国人口3.4万,2013年广州接待过夜海外旅游者768万人次。这为涉外医疗机构提供了稳定的客源。还有许多境外患者专程来广州治病疗养。比如,南方医科大学附属南方医院的绝大部分外籍病人是经人介绍从国外而来,每年广交会期间很多外商的家属会随同前来就医疗养。

2. GATS、CEPA和ECFA等协议下的开放政策和先行先试措施

依据CEPA补充协议和ECFA早期收获计划,在医疗服务领域,港澳台服务提供者在广东省内能享受到更多的“超GATS”待遇,这些待遇已超出内地其他省市的对外开放政策。据GATS、CEPA、ECFA和可能生效的《海峡两岸服务贸易协议》,包括港澳台在内的境外优势资本、知名医疗机构和优秀医疗人才可以商业存在或自然人存在形式来广州提供医疗服务,或在自己国内提供跨境医疗服务;境外消费者也可来广州接受医疗服务;广州的金融资本和医疗机构亦可走出国门,开辟国际市场。

3. 广州健康医疗中心、国际健康产业城和健康医学中心等的规划建设

2013年《广州市医疗卫生设施布局规划(2011-2020年)》提出:在越秀区建设广州健康医疗中心,在广州国际金融城起步区设立港澳台医学中心,在白云区建设以中医药为核心的广州国际健康产业城,在南沙区建设广州健康医学中心,筹建高端医学城,开展涉外高端医疗服务合作。这些项目建设必然要引进境外资金、医疗技术及管理经验,尤其是在高端医学城的建设中,境外强势资本、知名医疗机构和优秀人才大有可为。我国其他城市在实施医疗卫生规划时,引进外来资本、医疗技术和医院管理经验也是一种必然选择。

二、医疗服务对外开放所面临的挑战

1. 医疗资源部分短缺且分布不均

本地医疗资源和水平是医疗服务开放的物质和技术基础。从全国来看,各省市间和各省市内部的医疗资源分布仍旧不均,农村和城市的差距尤其明显。这种情形制约了医疗服务发展和医疗公平的实现,不利于医疗服务总体水平的提升和国际竞争力的培育。就广州而言,中医医疗机构基础薄弱;专科医院不仅数量少,且规模小,大多床位和用地面积不足;儿科、精神、康复、老年病、护理等急需专业发展缓慢,全市仅一间市级儿童医院,花都区、从化区和增城区无精神科病床。此外,医疗资源在中心、非中心城区及郊区分布不合理,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北部、天河区和白云区南部等区域拥有全市约80%的大型医疗机构,尤其是越秀区,集中了50%的省部属或市属医疗机构,因而中心城区医疗服务压力过大,其他城区与郊区医疗服务严重不足。这种情况在我国其它城市普遍存在。

2. 国际优质服务品牌缺乏

缺乏国际公认的优质医疗服务品牌是我国开放医疗服务所面临的一大问题。在广州, 2013年底各类卫生机构(不含村卫生室)共2639间,其中医院222间。中山大学附属医院、南方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广东省人民医院等脱颖而出,是广东省公认的优质品牌,在国内影响力也较大,但与国际知名医院相比仍有差距。

3. 产业间协同不够

根据GATS,医疗服务对外开放涵盖跨境交付(Cross-border supply)、境外消费(Consumption abroad)、商业存在(Commercial presence)和自然人存在(Presence of natural persons)四种方式,从而伴随着人员、资本、技术或信息的国际或区际流动。人员问题涉及各国移民和就业政策,投资资本关涉国际收支、外汇管理等国家金融安全,技术信息交流事关互联网等通讯服务和知识产权等法律政策,所以医疗服务开放需要相关产业间的政策协调与技术互动,外贸行业或医疗行业的单独举措不足以保障。广州与其他城市一样,缺乏“大医疗、大服务、大贸易、大旅游”思维,没能统筹相关产业政策,消除部门间壁垒,在打造服务品牌方面亦缺乏协同意识,各自为战,多年来难以形成核心竞争力和产业集群,国际影响力有待加强。

4. 我国法律政策与现实的不良影响

我国对境外医疗服务提供者来华设立商业存在或者以自然人形式提供服务,采取较严格的准入制度,对从业人员的入境、居留也有较严格的限制。这样虽有利于保护我国医疗服务业,但限制了境外资本和技术的进入,不利于长远发展。据统计,从2012年11月22日到2013年11月8日,仅42人在广州办理了1年期的外国医师来华短期行医证。我国法律体系还有漏洞,一些医疗纠纷不能及时合理解决,“医闹”不时发生,某些新闻媒体不能客观报道医疗突发事件,这些情况都会给医院经营带来负面冲击,影响境外服务提供者对我国医疗服务市场的信心和抉择。

5. 外国法律政策的限制与不利现实

各国对本国医疗服务市场的保护通常较为严格,限制外国服务提供者进入,并规定本国居民如果去海外就医,则不能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美国部分州即立法规定医疗保险只覆盖本国医疗机构。此外,部分发展中国家的卫生法制不完善,非法行医现象普遍存在,各国间对医疗专业资格互认等问题长期存在分歧。这些都是我国必须面对的问题。倘若应对不当,将阻碍我国医疗服务“走出去”。广州也需制定对策,应对上述政策限制和现实问题。

6. 国内外医疗服务市场竞争

北京、上海和广州在我国医疗服务开放中处于领先地位,但越来越受到内地其他城市的挑战。自2014年1月起,港澳台资本已被允许在全国地级以上城市设立独资医院。2014年7月国家卫生计生委、商务部联合《关于开展设立外资独资医院试点工作的通知》,允许北京、天津、上海、江苏、福建、广东、海南7省市设立外资独资医院。目前台资独资的上海禾新医院和港资独资的深圳希玛林顺潮眼科医院已经开业,外国资本独资的阿特蒙医院也将在上海自贸区开工建设。可以预见,国家的先行先试政策将扩展到更多省市,不再局限于广东等个别省市。广州这样的大城市只有抓住机遇,先人一步,才能在激烈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另外,境外城市尤其是我国香港、日本东京、韩国首尔等亚洲大城市的先发优势和历史积淀,对包括广州在内的国内几大城市角逐国际市场的努力构成了巨大压力。

三、医疗服务对外开放的战略对策

(一)打造地方医疗品牌和全国统一优质品牌,推动专业资格国际互认谈判

为发挥产业集群效应和优质品牌效应,从“大医疗、大卫生、大健康”观念出发,各省市应结合自身优势,提出特色服务理念,打造地方医疗服务品牌。在此基础上,由国家卫生计生委和教育部等部门主导,全国百强医院和各医学院校应合纵连横,协同创新,提高服务水平,共同打造几个全国范围的优质医疗服务品牌,并联合攻关与集中宣传,将其推向国际。为了减少外国医疗服务贸易壁垒,我国政府应在商务部的主导下,会同相关职能部门,推动医疗专业技术资格互认和医院认证方面的国际合作,特别是中医学科和中医资格的国际认可。各级政府应加强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强化透明度,简化并规范境外资本办医审批流程;改革医疗服务体制,均衡地区差异,推进服务标准化,提升服务水平;在倡导医疗纠纷调解解决的同时,确保法院和仲裁机构的独立地位,培育良好的行业声誉和投资环境。

具体到广州,可明确提出“广州医疗”概念,积极打造这一品牌,研究和拓展该品牌内涵和品牌精神,并以此为领军产业,利用广州健康医疗中心、国际健康产业城和健康医学中心及高端医学城的建设,科学规划,凝聚产业优势,带动上下游产业,提高综合配套能力,扩大与周边地市及港澳台的合作,形成产业体系,发挥区域协作优势,从而提高“广州医疗”品牌的竞争力。在“广州医疗”大品牌之下,广州各医疗机构应发挥各自技术和价格优势,提高服务质量,凝练几大特色医疗服务子品牌,并加强子品牌国际认证,与国内外传媒合作开展品牌营销。政府应积极引导和支持子品牌推广活动,协调国际认证,推动并配合国家主管部门开展医疗专业资格互认问题的对外谈判,特别是与港澳台的资格互认。

(二)构筑国际医疗服务信息平台,设置“国际病患中心”

我国应在政府部门的主导下,建设统一的“国际医疗服务信息平台”。该平台还应设置“国际病患中心”,协助医疗机构建立国际病患服务标准模式,交流服务经验,并为外国病患来华就诊提供便利,如协助拟定医疗康复计划、选择医护人员、办理食宿等。

广州也应构筑统一的“广州医疗服务信息平台”,从属于上述国际医疗服务信息平台。该平台应提供广州市各类涉外医疗资源的基本信息和医疗旅游产品信息,及时医疗服务政策,提高透明度,方便外资了解广州医疗服务市场,还应搜集并外国和其他地区医疗服务状况的市场信息和指导建议,方便广州医疗服务提供者走出国门。

(三)对外资继续开放高端医疗服务,适当鼓励进入相对薄弱的地区和领域

随着我国医疗体制改革的深入,公立医疗机构势必越来越多地提供基本医疗服务,优先强调医疗资源的公平配置,民营医疗机构(包括外资医疗机构)将更多进入高端医疗服务,优先强调办医效益。因此,在医疗资源相对薄弱的地区和服务领域,可以大力引入国内民营资本和港澳台资本。对于外国资本则优先鼓励其进入技术薄弱领域和高端医疗服务,并分阶段扩大开放地区。外资医疗机构可以是营利性或非营利性的。主管机关应做好立项审批、运营监管,并强化对传统医药知识产权的保护。

广州应利用GATS待遇以及CEPA、ECFA等“超GATS”待遇和先行先试政策,继续引进境外优质资本、领先医疗技术、先进管理模式和医疗服务模式。其优先投资方向应是广州医疗资源相对薄弱的地区和专科领域。为此,在中医、康复、护理、肿瘤、儿童、精神卫生、老年病和慢性病等专业领域,鼓励外资依法兴建合资、合作或独资专科医疗机构,鼓励在花都区、增城区和从化区等医疗资源相对薄弱的区域举办二级以上规模的大型医疗机构。

(四)大力拓展国际医疗旅游服务,促进产业联动

各省市应借鉴台湾等地区的经验,本着以旅游促医疗、以医疗促旅游的目的,把医疗旅游提高到地方旅游发展战略的高度,条件成熟时再列入国家旅游发展战略。为此,政府部门、医疗机构、旅行社应分工协作,将医疗服务与旅游服务相结合,深度挖掘和打造本地区的医疗旅游服务品牌,形成产业互助联动机制。广州发改委应牵头,并与卫生局、旅游局、新闻办、外事办等多部门分工合作,在卫生、旅游和宣传等系统之间围绕国际医疗旅游作好规划,建立产业联动工作机制,开发“广州医疗”旅游品牌,并在旅游局专设“广州医疗旅游(协调)办公室”,承担品牌推广和联络协调任务。

(五)适度推进优势医疗服务和中医服务“走出去”战略

国家和各省市要利用自身技术优势和较低廉的医疗成本,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推动优势医疗服务和中医服务“走出去”。优先在发展中国家和周边国家,通过商业存在和自然人存在方式提供服务,并继续开展国际护理人员的培训和输出。国家应在保护海外资本和人员安全与利益方面出台更多法律政策。广州由于独特的地缘优势和长久的技术、人才积淀,可以先行一步,取得先机。

(六)吸引优质人才来华工作或定居,研究并试行境外人士就医免签政策

我国各省市应针对医疗服务行业的实际情况,面向国内和国外,采取多途径多方式引进优秀医疗人才和管理人才,解决人才待遇问题。对于境外人士来华就医,有关部门和学者应着手研究进一步放宽入境限制的可行性,包括简化签证程序和实行就医免签政策。广州应在人才来广、留广方面先行先试,出台更多优惠政策,政府应协助医疗机构和院校完善人才梯队。对港澳台居民及外国人来广、来粤就医,协同国家主管部门研究并试行一定期限内的免签政策。

[参考文献]

[1] 陈翔.常住广州外国人日本韩国最多[N].广州日报.2013-10-25.

[2] 广州市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广州调查队. 2013年广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EB/OL]. http:///tjg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