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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合同管理范文

时间:2023-08-11 16:56:03

序论:在您撰写项目合同管理时,参考他人的优秀作品可以开阔视野,小编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这些建议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热情,引导您走向新的创作高度。

项目合同管理

第1篇

关键词:起草;评审;签订;履行;纠纷处理 中图分类号:D923.6 文献标识码:A

一、合同的起草、洽谈

项目合同主要分为项目保险合同、工程分包合同、物资采购合同、周转材料租赁合同、机械租赁合同、地方协议、临时租地协议、房屋租赁合同等

要由项目相关部门按照公司的合同范本起草,并项目部人员代表进行合同的洽谈。订立合同样式参照公司相对应的合同范本执行,合同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做到条款清楚,责任明确,特别是承包方式、结算办法、付款方式、质量验收标准、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纠纷解决等条款要清楚、规范。

费用单价要充分考虑目前的市场行情以及现场的各种实际情况,并结合公司前期项目核算的内部预算指导价,进行洽谈;

洽谈选择对象:对条件满足要求,予以准入的协作队伍要尽量多选几家,原则最少不少于3家,通过资质、能力及报价等综合评价,择优选择使用。

二、合同的评审

合同评审是指对拟定好的合同文本进行逐条审查和评价,包括合同相对人主体资格的合规性、合同履行的可能性、价格的合理性、内容的合法性以及表述的完整性、准确性等。

按“合同管理办法”要求审核分包方的资质、能力;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序分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等,对方必须是有资质的公司,应认真审查对方必须具备“五证一照”(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非法定代表人签订合同时则需法人授权委托书)。其他买卖合同、租赁合同、加工承揽合同等,对方可以是自然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②要求分包方所必须的劳力、材料、机械设备等资源配置必须满足承包工程需要,必须具有在公司及其它类似企业中两个以上项目施工类似工程的经历。

审核合同措词的严谨性、合法性,是否符合相关范本要求,特别是重点审核承包方式、结算办法、材料供应、付款方式、质量验收标准、权利义务、违约责任及纠纷解决等条款。审核合同的签字盖章。①双方签字、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②双方均加盖骑缝章,保证自第一页至最后一页清晰、完整;③项目签订的合同需逐页加盖“项目公章”(正反两面打印的亦需双面加盖);④书脊处加贴封条,防止个别分包商恶意篡改合同。

审核履约保证金交纳情况。按合同约定分包方应及时交纳履约保证金施工完毕工程完工后,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按合同约定返还交纳的履约保证金。

签订的合同必须经过评审并按评审意见修改后才能正式签字、盖章。禁止不签不审、签而不审、签后再审、先进场施工后审签合同的现象发生。

三、合同的签订

项目签订的合同,由相关部门主责人报请项目经理审核、签字、加盖项目公章,项目对外的一切经济行为,必须以合同形式签订;不论是总价合同、单价合同,必须有详细的工作量清单和甲供料清单,明确量和价。项目部对外签订合同,必须由项目经理签订,项目经理无权转委托,其他任何人员均无权签订合同。

合同内容要求:应参照相应的合同范本执行,原则上不得使用合同相对人提供的格式文本订立合同;确需使用的,必须注意避免该格式文本中有关免责、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加重公司及项目部的责任和义务、减免合同对方责任和义务的不利条款,否则不得签约。

合同签字盖章。签订合同时,应当让合同相对人先行签字盖章,或者双方同时签字盖章。

四、合同的交底

合同签订完成5日内组织召集项目班子成员、项目各部门部长、各相关业务人员召开合同交底会议,由项目相关部门合同主责人当面交底,形成书面合同交底纪要书。交底效果要达到让每位管理人员都对合同心中有数,对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都能正确、充分了解,重点要明确哪些费用由项目部承担、哪些费用由对方承担,以便于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项目部做好管理和服务工作。

五、合同的履行

项目合同的履行,包括项目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履行和项目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的履行两个部分。

1、项目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履行

(1)主要义务和权利:①主要义务:按设计图纸施工;按合同约定工期开工、竣工、交验工程项目;保证工程质量,确保施工生产安全。②项目经理部对业主的主要权利是:按合同约定及时收取预付款、计量款等;收回质量保证金,解除履约银行保函的约束。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履约管理,重点是要抓住工期、质量、付款、变更、索赔等环节的管理。

(2)当业主方发生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付款等义务时,项目经理部应及时、合理、客观地督促业主履行合同;在对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情况较严重,影响到合同工期、质量、安全和公司经济利益时,项目经理部应及时报告主管领导和公司相关部门,并重点做好相关索赔证据资料的收集、整理,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尽量减少损失。

2、项目经理部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的履行

(1)主要义务和权利:主要义务是付款义务;主要权利是依据合同的约定,按期限、质量、数量,接受、接收合同约定的劳务成果、物资、机械、周转料等。

(2)项目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履行过程中应注意做好:①遵照合同约定,正确履行合同;②做好“五证一照”有效期的监管工作;③及时发出必要的书函(会议纪要):应签证确认的一定要及时办理签证确认,并应当重视证据(资料)的法律效力;④抓住劳务作业的工期、质量、安全;⑤劳务分包方有无转包、再分包合同的行为;⑥农民工工资发放的监管;⑦及时发现合同履行过程中对方可能发生和已经发生的违约情况,预防对方违约,并提出补足措施,保证合同正确履行。

(3)各主管部门在项目合同履行过程中应注意做好监督、检查工作,督导项目部保证合同的顺利履行。

(4)合同履行时应注意规避以下合同风险:①项目确认工程量、零用工及机械台班要认真严格,必须由项目主管副经理每天审核并报项目经理签字,过期无效。同时严格控制零用机械台班及零用工用量;结算单形式要统一规范,所列项目齐全、数据准确,应扣款项显示清晰,签字人员签字齐全有效。②协作队伍交纳的履约保证金要求签约单位与汇款单位要一致,如果不一致必须向我公司出具证明书,防止法律上对方的“不当得利”。③大包项目严禁对外提供担保,严禁协议队伍以项目名义对外签订和履行租赁或买卖合同。

六、合同风险管理

各项目合同管理领导小组要以会议形式负责对本项目合同风险源进行识别、评估、提示、建立应急预案、及时处置。

项目经理部每月开一次有合同风险源级别确认和风险分析议题的会议,每季度必须召开一次合同风险源级别确认和风险分析的专题会议,通过会议讨论分析,确定风险监控事项、监控程度等。

七、合同纠纷处理

发生合同争议时,项目应首先积极的与对方进行沟通、协商,如协商不成应及时将有关情况向主管领导和公司法律事务部进行书面通报。

在遇有合同对方违反约定不履行义务时,项目经理部应积极采取措施催促对方继续履行、补充履行、承担违约与赔偿责任等。

项目经理部应对履约出现问题的合同进行重点监控,包括合同履行完毕后超过一年仍未办理完结算的、双方有明确争议导致款项拖欠的、以及合同对方明确表示要通过法律手段解决争议的。

对合同纠纷、诉讼和仲裁案件,合同实施单位及其他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证据收集等工作,确保合同纠纷、诉讼和仲裁案件能得到充分合理的处置。

八、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对超出合同范围的量、价变化必须及时签订补充合同,并严格遵循公司合同审批办法执行,补充合同的审批程序与原合同审批程序相同。

解除、终止合同应签订书面协议,并按原合同性质确定审批手续。

九、合同内业管理

按合同的不同类型进行分类管理,并建立电子台帐,台帐中所登信息与合同内容、编号保持一致,实行“一合同一登记”原则,并根据实际需要编制合同档案检索工具,以有效的开展合同文档的查询、利用工作。

加强合同基础资料保存、使用及保密工作。合同原件应项目合同主管部门保管储存,尤其注意合同原件保管的环境应当密闭、安全(建议专柜上锁)。注意各类合同原件的保密工作,项目日常工作中应当尽量使用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不宜使用原件;如确需使用原件的,应当严格按审批、借阅、归档制度办理。保存的合同原件每月检查核对一次,如有遗失、损坏,必须查明原因及时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合同基础资料,主要包括:①合同相对人的资信资料;②来往函件、数据电文、招投标文件、合同、变更合同、会议纪要、来往函件的签收单据等;③计量结算凭证、物资结算凭证、机械结算凭证、财务结算凭证等;④会议纪要、备忘录;⑤测量记录、试验检验报告、施工质量记录、隐蔽工程记录、施工日志、各类报告、申请、报表、验工计价、气象记录及图表、业主及监理的书面答复等;⑥反映工程实施情况的照片、录像资料;⑦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形成的各种记录文件等。

项目对签订对方分发合同应做好《合同分发记录表》,记录能反映分发日期、合同接收人、合同去向等情况,分发记录上应有分发人和接收人的亲笔签名,合同对方接收人必需是对方法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要有授权书)。

十、合同管理监督检查

加强项目日常检查与沟通,最大限度防范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各种风险。合同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是:①合同管理制度的制定和落实情况;或合同性文件的有效性以及总体落实情况;②合同基础资料保管和合同管理档案建立情况;主要是合同管理的各类台帐的建立与健全,合同资料的整理归档情况;③合同管理信息的编制和分析工作;主要是合同信息及合同风险信息的分析、上报、处理;④合同的评审、签订和履行是否符合相关规定;⑤合同纠纷的处理情况;⑥对于在签订、履行和管理合同工作中,因违反合同管理制度,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人员的责任追究情况。

结束语

第2篇

【关键词】合同;义务;权利

合同是一种契约,是当事人之间依法确定、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是建设项目管理的主要内容,它是我国建筑业发展和科学管理的重要环节,是工程承发包双方实现市场交易的重要方式和依据,是提高工程建设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法律保障和重要工具。

一、合同在建设项目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

(1)合同是建设项目管理的核心。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的运作需要合同。任何建设项目的实施,都是通过签订一系列的承发包合同来实现的。可以说,离开合同,就没有工程质量,也没有对进度与费用的管理,更谈不上采购、人力资源、沟通、范围、风险及综合管理。另一方面合同的成立必须以市场为前提,没有市场谈不上合同。对市场来说,建设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于:实现建筑企业对市场的承诺,体现建筑企业的诚信,提升建筑企业的品牌和形象,使企业更牢固地立足市场,实现可持续发展。对建筑企业来说,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于:一方面使建筑企业的生产经营与市场接轨,满足市场的需要,提高建筑企业适应市场和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另一方面使建筑企业在履约过程中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由此可见,合同始终是建设项目管理的核心。(2)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发包双方履行义务、享有权利的法律基础。为保证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通过明确承发包双方的职责、权利和义务,可以合理分摊承发包双方的责任风险,建设工程合同通常界定了承发包双方基本的权利义务关系。合同中明确约定的各项权利和义务是承发包双方的最高行为准则,是双方履行义务、享有权利的法律基础。(3)合同是处理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各种争执和纠纷的法律依据。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业主与承包商之间、不同承包商之间、承包商与分包商之间以及业主与材料供应商之间不可避免地产生各种争执与纠纷。而调解处理这些争执和纠纷的主要尺度和依据应是承发包双方在合同中事先作出的各种约定和承诺。所以,合同是处理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各种争执和纠纷的法律依据。

二、国内建设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合同双方法律意识滞后,合同观念淡薄。工程承包合同制在西方已经推行了100多年,在我国则是近20年的事。受长期实行计划经济的影响,我们的法制意识与合同意识比较淡薄,从业人员的合同法律意识相对滞后,其主要表现在:(1)对合同与合同法律关系缺乏认识。订立和履行合同往往离开合同法律,缺乏依法订立和履行的意识,以致产生了不少问题,造成不少失误和损失。合同法律是合同订立和履行全过程的法律依据,其作用从宏观来说是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秩序,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从微观来说是规范合同各方主体的行为,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任何离开合同法律所签订的合同都是无效合同,不受法律保护。(2)部分合同缺失公正。合同中绝大多数条款是由发包方制定,大多强调对承包方的义务,对业主的制约条款偏少,特别是对业主违约、赔偿等方面的约定不具体,也缺乏行之有效的处罚办法。由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还不健全,买方市场培育了业主的“上帝”地位,客观的不平等地位,使业主方成为合同的主要违约方。(3)合同文字不严谨,合同条款不完整。合同讲究咬文嚼字。订立合法有效的合同,文字应当准确明晰,才能体现双方的真实意思,切忌不准确、笼统、含糊,这样容易产生歧义和误解,导致合同难以履行或引起争议。合同还必须全面完整,切忌有缺陷、有漏洞。(4)违反法律法规签订无效合同。1999年10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为加强工程建设合同管理提供了更有力的法律支持。《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违法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签订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而无效合同是不受法律保护的。目前不少建筑项目所签订的合同,有些是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实质也是无效合同。(5)应变更合同的没有变更。由于施工中的不确定因素和设计文件中固有的错、撞、碰、漏,工程设计变更在所难免。在履约过程中合同变更是正常的事情,问题在于不少负责履约的管理人员缺乏这种及时变更的意识,结果导致了损失。合同变更的目的是通过对原合同的修改,保障合同更好履行和一定目的的实现,更重要是为了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关键在于变更要及时。

2.合同管理制度滞后。一些建设项目不重视合同管理体系的建设,缺乏一套严谨的合同管理制度,对合同管理未能体现规范化、法制化和科学化的要求。合同归口管理、分级管理和授权管理机制不健全,管理程序不明确,或有制度不执行,该履行的手续不履行,缺少必要的审查和评估步骤。缺乏对合同管理的有效监督和控制。

3.合同管理人员的专门知识和技能缺乏。合同管理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建设合同涉及内容多,专业面广,合同管理人员需要有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法律知识和造价管理知识。很多建设项目管理机构没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合同,或合同管理人员缺少培训,将合同管理简单地视为一种事务性工作。

4.合同管理信息化程度偏低。一些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管理信息的采集、存储加工和维护手段落后,应用软件的开发和使用相对滞后,建设项目合同管理的信息化程度偏低。

三、解决工程建设合同管理中存在问题的主要对策

1.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素质。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素质是建设合同管理的首要任务,可以从下述3方面着手:(1)人员选择。建设项目领导可依照合同管理人员应具有的素质条件,选择本部门优秀人才担任合同管理人员。(2)专业培训。可根据实际,组织合同管理人员在职学习。方式方法可以多种多样:进行培训,结合实际进行正反两方面的事例分析总结;听电视讲座,参加法律专业或经济管理专业的考试。(3)进行职业道德教育。通过以上途径,可全面提升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包括思想水平、法制水平、语文水平和业务能力。

2.建立和健全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制度。根据我国的《合同法》和相关法规以及实际情况,就合同管理全过程的每个环节,建立和健全具体的可操作的制度,使合同管理有章可循。《合同法》的大多数法律条文都可以纳入合同管理制度中。随着市场的规范运作和市场形势的发展变化,合同管理上也会不断产生新的问题,提出新的要求,这就需要我们不断完善原有的合同管理制度。

3.严把建筑承包资质管理关。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承包商参与市场行为的监督管理,对承包商的违法行为要严肃处理,维护正常的建设市场环境,确保建筑市场的规范、健康发展。

4.加强合同法律意识。减少合同纠纷产生。承包商由于缺乏法律和合同意识,在签订合同时,对其中合同条款往往未做详细推敲和认真约定,即草率签订,特别是对违约责任、违约条件未做具体约定,这直接导致了工程合同纠纷的产生。因此,在签订合同过程中,承包商要对合同合法性、严密性进行认真审查,减少签订合同时产生纠纷的因素,把合同纠纷控制在最低范围内,以保证合同的全面履行。

参考文献

[1]朱建元.工程招标投标案例评价及法律实务[M].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04

[2]佘立中.建设工程合同管理[M].广州:华南理工大学出版社,2005

第3篇

文章结合笔者的工作经验,阐述了政府投资项目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并就政府投资项目合同管理的现状进行了总结,在此基础上针对政府投资项目合同管理的重点进行了详细地探讨,从中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与建议。

关键词:

政府投资;合同管理;现状;重点

合同管理作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重点部分,始终贯穿于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全过程,合同管理水平直接影响政府投资项目总体目标的实现。因此,我们有必要做好政府投资项目合同管理工作,以确保政府投资项目的质量和进度,提高项目的经济效益。

1政府投资项目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是指通过对项目投资决策、设计、施工、交付使用等过程进行有计划、有组织的活动,以充分利用人力、物力、财力,实现良好的经济效益的过程,其工作环节主要包括签订合同和执行合同两个部分。政府投资项目合同管理具有以下三个方面意义:第一,合同管理满足了市场经济发展的需求;第二,合同管理可以维护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第三,合同是合同当事人最高行为准则,是实现工程项目的质量、成本和安全等目标的载体。因此,合同管理是实施工程项目各项工作的前提。在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过程中,只有通过有效的合同管理,才能实现项目管理的总体目标。

2政府投资项目合同管理的现状

2.1缺乏完善的合同法律体系目前,在我国政府投资项目合同管理过程中,仍存在着合同法律条文不规范问题,其表现如下:(1)我国有一部分法律条文缺乏严谨性,漏洞较多,从而造成投资市场出现运行不规范,合同缺乏约束力。(2)有些管理人员不遵守法律的规定,且执法部门出现管理不严的现状。(3)合同过于范本化,缺乏对具体项目的针对性,在合同实施操作时,出现难以把握的现象。

2.2管理人员缺乏合同管理意识管理人员缺乏合同管理意识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合同管理体系不完善,第二,合同管理制度不健全。其主要表现在:(1)合同签订不规范,缺乏完善的合同归口管理、分级管理和授权管理等机制;(2)管理人员对合同管理的监督力度不够,不了解合同管理程序、审查步骤和评估流程;(3)缺乏完善的合同管理的机构,合同管理工作较为混乱。

2.3项目合同管理质量不高由于合同管理人员并非专业人员,专业技能不过关,综合素质较差,导致合同管理水平较低。其包括以下几点:(1)在项目合同管理中,合同条款中一些内容含糊不清,从而引起不必要的纠纷。(2)合同中双方为了自身的利益,不履行合同条款的一些内容,不按照合同办事,从而导致违约情况的发生,造成索赔。(3)合理管理人员忽略了对合同文本的分析,合同条款中出现许多漏项和缺陷。

3政府投资项目的合同管理重点

在政府投资项目合同管理过程中,一般将建设项目的过程分为合同签订和合同执行两个阶段。

3.1签订阶段的合同管理(1)合理选择招标机构。在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时,一般是通过招标机构进行的,而因目前市场上招标机构众多,机构的水平存在着较大的差异,因此,我们需要优选出有资质的、信誉好、能力强的招标机构,以确保后续招投标工作的正常开展。同时,考虑到目前市场上有些招标机构为了追求业绩,而不重视招标文件编制质量,因此,我们需要在招标合同中设立惩罚条款。例如,在招标合同规定中,如出现资料遗漏、工程量计算有误等,应按照一定比例来扣除费,并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2)加强设计合同管理。在设计合同管理过程中,应注意以下几点:第一,在方案设计招标时,应采用公开招投标方式;第二,为了防止设计单位出现重技术、轻经济的弊端,在招投标过程中,一般按照方案设计阶段、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等不同阶段进行;第三,在设计合同管理工作中,应在合同中设立限额设计条款。如在条款中要规定如果由于设计方的原因突破投资限额,设计单位需要负责修改、返工责任,并应承担一定的赔偿。(3)加强施工合同管理。主要包括:合理编制招标文件专用条款;合理编制工程量清单;合理编制招标控制价。合理编制招标文件专用条款。按照《合同法》第三十条规定“要确保承诺的内容与要约的内容的一致性。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方式、违约责任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由此可见,在招标文件编制时,我们应明确施工合同中的专用条款是实质性内容。其具体的内容如下:预付工程款的数额、支付方式和时间;工程价款的调整方法、程序;索赔的程序、金额与支付时间;解决工程款争议的方法及时间;竣工价款结算编制、支付方式与时间;工程质量保证金的数额、预扣方式与时间。合理编制工程量清单。在工程量清单编制过程中,要确保编制的清晰性和准确性。在清单模式下,招标人要承担清单编制的风险。若清单中出现工程量不准确问题,投标人将可能利用规则进行不平衡报价。若出现工程量漏项或者工程内容描述不清等造成承包商出错,就会引起工程变更和索赔。为此,我们要认真做好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工作,确保工程量的准确性,同时要描述清楚清单中不缺项、漏项项目的特征。合理编制招标控制价。在招标控制价编制过程中,我们要控制价控制在合理范围内,并非越低越好,或越高越好。

3.2执行阶段的合同管理(1)合同管理规划的制定。合理评估签订合同,同时按照合同的内容及规定的责任和、权利,制定出科学的合同管理方案,掌握好合同管理的内容、程序和方法,以减少在合同执行中出现工程索赔和变更。(2)按照合同规定和要求履行双方的义务。在合同规定的时限内,发包方要起到模范带头作用,主动地履行合同义务。另外,要履行检查、督促承包方的义务。(3)合理处理合同纠纷、索赔问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以及项目各方利益的不一致,经常会出现合同纠纷问题,难免出现索赔情况,因此,要按照合同中的相关规定来处理合同纠纷、索赔问题,以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4)严格现场签证制度。在项目施工中经常存在与合同约定不符的情况,所以要按合同约定的程序、时限、权限办理现场签证。(5)做好工程验收工作。工程竣工验收是合同履约情况的最终检验,如发现承包方不按合同办理的情况,应及时进行纠正。

4结束语

总之,合同管理作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中的重要环节,因此,我们需要提高合同管理意识,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提高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加强合同管理监督等,这样才能不断改进合同管理问题,实现政府投资项目的预期目标。

参考文献:

[1]张智慧.浅谈工程建设过程中合同管理的作用和造价控制要点[J].魅力中国,2010,(25).

第4篇

(中铁第一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陕西西安710043)

[摘要]近年来,我国建设施工企业也逐渐开始走向国际市场,国际公路、铁路项目不断增多。国际工程项目管理,因处异国他乡,陌生的环境、错综的关系,造成自身的复杂性。因此,在进行分包合同管理过程中,从投标单位选择、分包合同条款设置、合同语言选择、纠纷解决办法等各个方面,就显得尤为重要。

关键词 ]海外项目;合同;合同管理

[DOI]10.13939/j.cnki.zgsc.2015.22.100

项目管理在海外公路、铁路项目中显得越来越重要,项目亏损大部分与管理不当有关,而精细化的管理往往能为项目节约成本、增加利润。外大型工程承包公司的管理人员一般素质高,而且管理水平强,在承担项目时,将许多具体施工任务分包出去实行专业化分包。在国内,专业分包商在激烈竞争中求生存、求发展,也为承包商提供了更多的选择;在国外,市场情况有很大的不同,每个国家都有着不同的环境,而且当地分包商队伍的素质参差不齐,国内分包商在进场时花费多、周期长。海外国际工程中总包方引入专业分包进行项目实施可有效提高效率、降低成本、转移风险,因此加强海外项目合同管理十分重要。

1海外项目合同管理面临的风险及对策

(1)宗教风俗文化风险。所在国的风土人情和宗教信仰也往往会产生许多想不到的风险。应对措施:一要多了解所在国的宗教风俗文化,找出他们行为的原因,并制定相应措施;二要在与当地分包商的相处中做到理解、宽容和尊重他们的风俗文化、生活习惯。

(2)合同生效风险。在国际工程项目中,分包合同生效往往要求监理或业主对分包商的批准。倘若业主不批准,则合同无效,这不仅浪费了之前的招投标过程,还会导致实际施工部分据实结算,并可能最终高于合同价格。

(3)汇率风险。目前,我国对外承包业务多集中在一些发展中国家,存在货币汇率不稳的风险。若没有考虑汇率风险,很可能在汇率上损失很多收入,导致原本盈利的项目陷入亏本。应对措施:当分包工程工期较长或使用境外分包商时,应结合业主对自身的支付,权衡支付给分包商何种货币以及各币种间的比例以避免汇率风险。

(4)争议解决风险。争议解决风险主要体现在解决方式、地点及适用法律等方面。应对措施:争取选择有利于自身的争议解决方式。海外项目通常选择仲裁,因为相比法院诉讼解决,仲裁解决具有高效、公平、保密、自主性高等特点。仲裁地点、适用法律的选择应以方便、熟悉为主要原则。

(5)未呼应主合同风险。分包方实际上与业主没有直接关系,但分包工程是整个工程的一部分,若分包合同未呼应主合同,两者产生冲突和争议,势必引起各方当事人的纠纷,最终可能导致总包方向业主承担质量、工期、安全、成本等方面的风险。应对措施:一方面,在工期、质量、安全等重要条款上务必约定与主合同一致,例如在分包合同中规定有类似主合同中对总包方要求的工期延期罚款,这样能有效地防止分包商恶意延误工期;另一方面,在分包合同中设置一个制度性的传导条款,典型的传导条款如FIDIC中的规定:“分包商就其分包工程承担和履行主合同项下的承包商所有义务和责任”。这样就使得分包商和总包方之间形成了一种背靠背的合同责任。在编制分包合同时,应使这种“背靠背”原则成为最基本的原则,并体现在合同条款、规范、图纸以及与监理的关系等各个方面。

(6)支付条件风险。支付条件是一个合同双方比较关注和易产生争端的问题。分包商希望在实施完分包工程后尽快获得支付,而总包方希望在业主支付分包工程款后再支付分包商。支付条件的约定直接导致业主付款风险是否转移给分包商,资金控制也是对分包商控制中最重要的一环。应对措施:一是在分包合同中写入“pay if paid”条款。此条款指的是业主对总包方的付款是总包方向分包商付款的前提条件,分包商取得其工程款主要依赖于业主的信用,而非总包方的信用;二是细化分包合同中的支付条件,如延长支付期限、对于不同性质的工作分开支付、明确用工用料扣除等;三是分包费用的支付要与工期、质量、安全挂钩,要经过总包方的审核认可。

2海外项目的合同管理措施

2.1不断明确和深化合同范围

不断明确合同范围就是监督分包商履行合同的过程。因项目有渐进明细的特点,随项目的不断进行,许多前期没有明确的问题,逐渐地清晰起来。这些问题不断与已有的合同规定形成挑战,为了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就必须不断向分包商予以明确和理清。所以,总包商必须时刻的解释、理清合同范围,甚至重新定义合同范围,这是合同管理在执行阶段的重要工作。

2.2合同变更和支付

项目变更必然发生,总分包双方应在工程开始之初就在协商定变更的处理程序和方法,并写入合同文件。此外,合同支付应在合同签定时确定。合同支付是一种有效的管理和激励手段。合同支付方式,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良好的合同支付方式值得深入研究讨论。例如对工期较紧的工程,可以采用按实物完成进度支付工程款,对变化较多的工程,为使变更及时执行,可规定将变更的工作量计入进度款内支付。合同支付是建立信誉的最根本体现,必须尽可能按合同履行支付义务,否则上述作用或更多的作用将失去意义。

2.3合同全过程管理

一是合同签订前,首先要考察分包单位的资质和施工能力,尤其要考察是否具有类似工程的施工经验;然后对分包单位计划投入的人员、设备进行评估,对于专业性较强的工程一定要让分包单位给出具体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通过对施工方案的评估可以看出分包单位是否真正具备完成该工程任务的能力,就可以避免因为分包单位能力不行而导致中途更换所带来的高额进退场费和工期的延误。二是合同谈判时,需要明确工程内容和范围、工程所涉及的技术内容、技术规范、合同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合同的有效期、发包价格以及每期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方式和时间,等等。对于合同内容的谈判务必做好文字记录,有条件的可采用录音、录像记录保存。在合同双方针对所有问题达成共识后所形成的合同文本,必须在文字上具备合法、指向唯一、责任义务明确、文字表述明晰以及合同变更与补偿的条件。三是在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小型项目分包商一般不会设置专门管理合同的人员,在履行合同时,分包商基本上是按自己平时的习惯做事。因此,履行合同要靠承包商提醒。

3海外项目应做好项目执行

在海外项目执行中,中国速度往往得到国外同行赞誉,但中国速度是以并行方式推进获得的。三边工程是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快速建设的法宝,而对于海外工程而言,边设计、边施工、边修改的方法难以为继,空间上的距离大大降低了设计与修改的机动性,而设计的修订又带来设备采购、施工组织的巨大难题。此项目也是和国内项目一样遇到很多设计错误,以往国内最多1天时间设计人员到现场处理就可以的事项,在海外变成巨大陷阱。一个设计失误而现场人员又无权无能力解决就使得项目延迟。此外,还有项目成本、项目团队、工程项目各子项目、项目结算等方面的教训,在此不一一列举。总之,对海外项目而言,管理人员必须考虑到以往的经验不可用,用了可能就出错这个巨大的问题。从项目风险的识别、预防、处理(回避、转移、减轻、应对、利用)去综合考量项目管理工作。而且必须通过其他海外项目在企业组织资产内积累相应知识和文档,一边学习一边规避这些风险点,运用正规PMBOK的理念重新改造原有项目管理经验,从而将各风险点降至最低。

4结论

国外工程项目不仅是承包商发展的一个途径,而且工程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一个企业、一个国家的形象。承包商要不断积累优秀的分包商资源才能更好地打开国外市场,更好地实现盈利,把工程项目如期保质的完成。作为分包商则要努力积累与总结工作经验,要多研读合同,发挥合同的效力。只有按合同行事才能树立自己的信用,为以后的合作打下坚实基础。

参考文献:

[1]白思俊.现代项目管理(中册)[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2.

[2]成虎,丛培经.工程项目管理[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6.

第5篇

一、工程简介

帕克西河道整治工程系帕克西大桥项目的一个分部工程,工程内容主要是两岸边跨桥梁下的河道整治与防护。整治与防护的长度约为600米/侧,其平面布置情况是梁中心线上游约为200米,下游约为400米,另外尚有DAMUKDIA和SARA两处防护施工任务以及引桥道路基填筑等几项工程。

帕克西大桥项目合同总标价为1.269亿美元,其中河道治理工程总造价为3364万美元(其中外汇部分为60%)。合同工期为1095天,维修期为365天。工程师开工令日期为2000年8月17日,工程施工期限从签约之日开始计算,工程完工日期为2003年8月16日。

河道治理工程主要工作内容有:疏浚与吹填302万立方米;土工布以及土工布沉排铺设243,000平方米;护坡与护坦抛石51.05万立方米;混凝土预制块铺砌1.75万立方米;陆上土方填筑70万立方米;另外还有植草、植树等工作内容。

项目的资金来源是日本海外经济合作基金(OECF)。项目咨询为美国PARSONSBRINCKERHOFF国际咨询公司和新西兰WORLEY国际咨询有限公司等5家单位组成的联营体。项目业主为孟加拉国交通部公路管理局。

二、合用管理

合同是各方开展工作的依据,对于超出原合同之外的工作,一般情况下,承包人和业主采取的首要步骤就是将其变成合同的一部分。即通过变更指令明确合同各方在该项任务上的责任与义务。合同管理工作是项目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合同范围不清会产生权利、义务模糊,这种模糊有可能导致项目管理过程中多做了额外的工作,而得不到应有的付款。

在本项目的实施中,我们严格合同管理,除了常规性的合同规定做到熟记于心外,对于影响金额较大,以及对工程施工影响较大的,通过熟读合同,从合同中寻找依据,进而使施工和付款朝着对我们有利的方向发展,为项目顺利实施奠定坚实的基础。

1.西岸护坦底高程的变更

西岸护坦的底高程在不同的投标图纸中,标示各不相同,一为-15米,一为-10米。这个问题在投标过程中没有人进行澄清。工程中标后,我们进一步研究合同,发现合同中除了施工图纸外还有多处描述,而且规定也是矛盾的,为此,我们和咨询进行了长达两年的争论,甚至不惜下决心进行重大的计划调整,最后在对我们有理有利的情况下,咨询将其修改成了-10米,该设计高程的修改并不影响设计功能的发挥,但却极大地方便了施工,增加了边坡稳定的安全系数,为我们在一个枯水季节完成该项工作提供了有效保障。否则,我们不但要投入更大的费用购置深水清淤的专用设备,而且很难确保在一个枯水季节完成该处的施工任务。

2.西岸水下填方施工中水下围堪的取消使用

技术规范在西岸水下填方的规定中明确了进行施工的具体施工方法,但在语言描述中增加了定语,摘录为“承包人必须采用水下围堰施工,以保证填筑的材料形成设计的几何尺寸,关于围堪的尺寸将由承包人自行决定,但承包人将对围堪以及围堪内填土后的边坡稳定负责等等”。

考虑到西岸的工作量较大,如果采用水下围堪施工的方法,在一个枯水季节完成西岸的施工任务是根本不可能的。为此,项目部同咨询进行了深入的探讨,为了工程的利益他们同意我们不采用水下围堪而直接进行水下吹填施工。为了验证水下直接吹填能形成设计的几何尺寸,在施工之前,我们联合进行了水下填筑的实验获得了可行的施工方法,并且得到了他们的认可。在汛期之后我们按照这个方法投入了施工,通过联合测量资料看出我们采用该方法成功地获得了设计断面,但同时观察到边坡发生大面积滑坡的现象。

随后咨询要求我们采用水下围堰进行修复滑坡区域,理由是水下围堰将有利于边坡稳定,为此我们双方展开了深人的讨论。此时,支持我们观点的依据是,水下围堰的作用是为了获得设计断面,而不是为了增加边坡稳定的安全系数,现在我们能在不使用围堰的情况下获得设计断面,就没有必要采用水下围堰施工,同时我们指出了我们对滑坡的看法,就是设计坡比的安全系数太小。经过多次的讨论,最后双方均做出了让步,即:他们对设计进行了部分修改,而我们也在投入不大的情况下做了一级围堰,以期增加边坡稳定安全系数,并以此保证防护施工能在汛期涨水前完成。

该项工作的取消,为我们顺利完成西岸的施工赢得了时间,同时节省了大量的施工成本。

3.SARA增加的维护工程

由于设计不到位等因素的影响,整个SARA的施工被迫跨年度进行施工,具体情况是:2002年2月至2002年6月,首先完成了0+400~O+930区间的施工任务,2002年12月至2003年3月完成了0+000~O+400之间的施工任务。

在2002年6月完成了第一期的防护施工任务后,由于PADMA河汛期将至,事实上已经完成的第一期工程将被迫面临渡汛,造成了业主提前占用该部分已经完成的工作事实,为此根据FDIC条款我们提出了分期交工的要求,但是由于咨询强调合同条款中的特殊条款没有分期交工的规定而不给签发分期交工证书。

2003年10月,上述一期防护工程在经历了两个汛期之后,0+680~O+750之间出现了问题,石料护坦部分混凝土块坍塌损坏。工程师代表来函要求我们进行修复,而对谁应负责的问题避而不谈,只是说将来根据合同条款来解决这一问题。我们对此认真研究工程师代表的权利范围,认为他没有权利就该项维护工作发出指令,并且该项工作超出了原合同范围,所以应该首先将其变成合同的一部分,为此,我们向工程师本人发出信函并索取变更指令,但是由于孟加拉的办事效率低下等原因,变更指令没有签发。但是工程师给予了复函,为此我们至少可以将该复函作为一种指令,从合同角度我们有了完善的资料,否则仅仅凭工程师代表的一封信函就实施工作,将来在合同角度以及付款方面易引起争议。

4.SARA设计变更项目的单价确定

由于在投标阶段该处没有施工图纸,在施工图设计的过程中,我们及时跟踪设计过程,并从保障设计功能与安全,以及方便施工角度提出了对设计的有关建议,这些建议被采纳的同时,也带来了设计变更的机会,即:在原合同价号之外又增加了两个价号,即:老石料开挖和老石料开挖后的再利用,另外混凝土块预制与铺砌的规格也发生了变化,进而单价需要重新确定,为此带来了重新报价的机会。

在和咨询以及业主确定单价的过程中,项目部认真研究合同条款,利用合同中的规定积极争取采用现行的市场价格作为这几项单价的确定基础,并通过一年半的谈判,最终获得成功,为项目带来的效益十分显著。如果我们没有认真研究合同特殊条款,而根据合同一般条款的规定采用标书现有的类似价号作为参考,将失去创造效益的良好机遇。

三、技术管理与设计变更

技术管理和合同管理以及商务管理工作是密不可分的,要搞好项目施工,必须有足够充分的技术准备工作做依托,比如施工方案的制订与优化等。在本项目的实施中,方案制订的过程中碰到了许多技术问题,尽管设计变更在国外项目的实行中比较困难,我们在遇到这些技术问题的时候,还是尽最大可能通过设计变更的方式解决。

1.单块石料重量优化

本项目共计需要石料81万吨,而合同规定100公斤/块以上的石料占总计数量的50%。根据我们对石料采购途径进行的调查,孟加拉国没有石料,所有石料均需要自孟加拉的周边国家进口,最终我们选择了印度。但是印度和孟加拉的国情是石料全部采用人工装卸,运输车辆也全部是普通的卡车,根据询价的情况,100公斤/块的石料采购价格很高,而且供应商均对提供大块石料不感兴趣,只愿意提供100公斤/块以下的石料。针对这种情况,我们广泛收集该河道的水文资料,然后根据设计原理就原施工图的石料的规格部分进行了设计校核,通过校核发现,原设计石料规格的安全系数太大,我们把计算结果提交给了咨询,并从孟加拉的现实状况以及工程实施的角度向咨询提出建议,结果石料优化取得成功。该石料规格的变化,一方面降低了大量的工程成本,另外一方面避免了大石料不易采购,工程无法进行的局面发生。

2.西岸设计护坦底高程修改

西岸防护工程是本项目的主体工程之一,位于主河道西侧,施工段全长600多米,工程造价约为1075万美元。按原投标图纸,水下土方开挖的护坦底高程是-15米,坡比1:3.5。在进行施工方案编制的时候发现,投入水下开挖设备3800德盛号挖泥船最大挖深只能挖到-12米高程,根本挖不到设计底高程。这就意味着按此设计,目前的设备根本无法进行西岸的防护施工,进行方案比较时发现投资新购用于深水清淤的专用设备成本太大,若对3800挖泥船进行挖深改造则在技术上存在一定的难题,同时从边坡稳定以及水文条件的角度进行综合分析,即使上述方案能得到顺利实施,我们面临的工程工期也非常紧张,为此,我们只有做到技术上有足够的把握,保证土方施工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并使其成功率100%,才可以保证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而要做到这一点,就是提高边坡稳定的安全系数,同时提高水下土方设备的生产率,尽量缩短土方施工时间,给下道工序留出一定的时间。根据对国际上现有深水清淤设备的了解,我们确定了走设计更改这条路。进行设计变更历时达1年多的时间,此期间我们把合同管理、商务管理和这项技术管理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通过长时间的讨论,咨询最终于2002年11月24日将西岸的护坦底高程自原来的-15米抬高到-10米,该项合理化建议的运做,不仅使我们扫除了影响施工的一个重大障碍,达到了我们所期望的不进行挖泥船改造和购置深水清淤设备的目的,降低了工程投入,同时也改善了边坡稳定的条件,减少了施工过程中边坡坍塌带来的风险,降低了施工难度,保证了我方可以在一个旱季内全面完成西岸防护工程。

3.东西岸边坡坡比修改

该项工作开展的时间跨度为2001年6月至2003年1月。原标书图纸规定的东西两岸的边坡均为1:35,而且标书规定承包人对边坡稳定负有完全的责任。

在2001年度实验段的施工中,由于施工期间的永久边坡和临时边坡的滑坡,导致我们的施工进度滞后,不仅如此,我们还投入了约8万美元进行永久边坡滑坡后的处理,在之后的一年半中,我们一直督促业主就该部分工作付款,在经过无数次的会谈后,业主和咨询都说,实验段期间的费用,也就是上述费用应该支付给我们(但到如今也没有拿到付款),但在实验段完成后的永久工程施工中的滑坡后的处理费用将由承包人承担。针对这种情况,一方面我们就边坡开挖的方法进行了修订(修改技术规范),将原来的挖泥船修坡方法改为台阶开挖方法形成边坡,另外还采取了诸如快挖快跑,进桩提绞刀,宁欠勿超等措施,但是在随后的施工中,仍然发生了多次滑坡,本项目施工期间土方共计发生滑坡20次之多,其中东岸15次,西岸4次,DAMUKDIA一次,SARA的局部滑坡不算。

针对以上情况,我们采取了多种措施并举的方法,督促咨询和业主将东西两岸的边坡自原来的1:35修改为1:5,使得边坡稳定的条件得到了极大的改善,防止和减少了以后施工中的滑坡,其带来的效益是显著的,既可以保证工程按期完工,也减少了施工期间滑坡后进行修复的费用损失。

4.DAMUKDIA以及SARA设计的导向

在投标阶段,这两项工作是暂定工程,投标的时候根本就没有施工图纸,从工程量清单来看,该处的施工内容主要为水下抛石和水上混凝土块。工作内容和东西导堤一样。工程中标后,业主决定实施这两项工作,施工图设计在施工期间进行,因为其直接关系到施工,所以我们在设计的过程中积极跟踪设计进度,并主动帮助咨询画图,及时了解设计者的意图,将我们对设计的看法反馈给他们,设计过程中我们的多项建议被采纳,其结果使得我们在SARA的施工中,省掉了“船抛”这一工序,在DAMUKDIA的施工中避免了在软基上修建导堤,从而消除了风险,为顺利完成该处的防护施工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有利保障了工程工期。

5.技术应用

按照本项目技术规范的规定,我们为挖泥船配备了当时我局第一台GPS全球卫星定位系统。

本项目挖泥船的疏浚长度为300~500米之间,疏泼深度达23米,合同规定,为了边坡的稳定需要进行分层开挖,每层的开挖厚度为2米,受到以上影响,挖泥船需要频繁移动船位并在新的开挖位置定位,该项工作经常受到黑夜/大雾等诸多因素的影响而不能及时进行,导致非工作时间的延长,另外施工放样同样受到黑夜/天气的影响,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挖泥船的出勤率。在配备了GPS后,使得挖泥船的施工不再受黑夜与天气的影响,出勤率得到了保证,另外实现了挖泥船施工的可视化操作,提高了开挖精度。更值得一提的是,我们在利用GPS实现了上述功能的同时,又进一步研究并将这套GPS的功能扩展到了水下地形测量,进而通过技术攻关掌握了数据采集处理等工作的计算机化,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这些成果的应用,特别是需要频繁进行水下地形测量时,极大地方便了施工,节省了挖泥船等待施工人员看完图纸再安排施工的时间。可以说这项成果的使用为本项目的顺利实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否则,受到河道洪水的影响,我们将面临施工工期不足的局面。

6.理论联系实践

在SARA的防护施工中,我们碰到了渗透动水压力带来的局部边坡破坏问题,针对这个问题,项目召开了技术研讨会,最后确定了齿槽法换土方案,以期达到:

*延长渗径并减少渗透动水压力。

*利用齿槽将部分水平方向的渗透动水压力改为扬压力。

*利用齿槽外部的原状土来加大抗剪强度。

*利用齿槽部位土体来加大抗滑动的阻力。

该方法使用后,效果非常明显,即防止了渗水影响施工的,又保障了边坡稳定,为施工的顺利进行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7.计量方式的变更

本项目标书补遗规定,石料的计量采用图纸标示的石料厚度和其平面尺寸来计算结算工程量,也就是说将采用设计方量来结算。但是为了确认施工是否达到了设计要求,技术规范又规定了采用抛石前后两次测量的结果来确定抛石的厚度,另外技术规范规定图纸标示的厚度为最小的需求厚度,实际施工后不允许有一处的厚度小于该厚度。

考虑到抛石过程中以及抛石施工后石料将存在不同程度的沉降,若按照上述要求进行施工,则我们必须采用一定数量的“超抛”才能达到设计要求,但“超抛”的石料我们将得不到应有的付款,况且水下的地质条件差别很大,从施工后的测、量结果来看个别部位的沉降达3米以上,普遍的沉降均在1~15米之间。

针对以上规定,在施工之前我们提出了“沉降”问题,并建议设置“沉降观测杆”,虽然咨询内部的意见不一致,但在我们的积极推动下,最终设置了1个沉降杆,但是由于沉降杆的高度太大(17米),在抛石的过程中损坏,为此该方案被咨询否定。之后我们又提出了其他的替代方案,诸如:采用“地秤进行抛石计量”和“在储料场进行石料测量”方案,以达到在抛石施工期间进行计量和抛石前进行计量的目的,经过长时间的讨论这些方案均被咨询采纳接受。

第6篇

主观性合同风险。

合同的主观性风险是人为因素引起的,同时能通过人为因素避免或控制的合同风险。在相当多的国内施工合同中,业主利用有利的竞争地位和起草合同条款的便利条件,在合同协议中通过苛刻的条件把风险隐含在合同条款中,让承包商就范。而承包商为了急于承揽工程,在合同协议中,对自身权利不敢据理力争,任其摆布。对合同谈判只重视价格和工期,对其他条款不予注意。这样即使不平等的合同也愿意签,甚至有欺骗的合同也敢签,在合同签订上表现出极大的盲目性和随意性。

承包商不是作为法人权利主体参与对等的合同谈判,而是受制于业主,这样很容易被业主牵着鼻子走,在这种心理状态下很难体现平等性,自然增加了履行合同的风险性。承包商十分轻信业主在合同以外的妥协和许诺,轻率地签订了既没有法律约束力,又无法兑现的“君子协定”。承包商对签订合同的前期准备工作明显不足,对业主的资信和合同的公正性缺乏严格的分析,承包商对合同缺乏识别力;当合同条款不全,不完备,不具体,缺乏对业主的权利限制性条款和对承包商保护性条款时,没有全力争取去修改完善它,不自觉的接受了合同中大量隐含风险,最终在合同施工中导致了承包商的损失。因承包商对合同审查不严引起的合同漏洞,缺陷造成了不应有的合同风险,带来了不必要的损失。

在指导思想上,力争签订一个有利的合同且始终坚持“利益原则”。缔约合同双方在法律上是平等的,况且授标后商签合同,业主也不能随便毁约。承包商有权签订一个平等互惠的合同条款,这是承包商减少或转移风险所坚持的最基本原则。承包商可以晓之以理,陈述利害,说服业主修订某些过于苛刻的或本来不合理的条件,增加保证承包商权益的条款,使合同比较优惠或有利,风险较少,合同双方责权利关系比较平衡,尽量减少苛刻的、单方面的约束性条款,实现承包商签订一个有利合同的目标。总之放弃权力等于自杀,合利则动,背利则滞,是我们任何承包商都应坚持的原则。利益原则不仅是合同谈判和签订的基本原则,而且是整个合同管理和工程项目管理的基本原则。

在人员配备上,让熟知和精通合同的专业人员参与商签合同。大中型建设合同一般都由业主负责起草,业主聘请有经验的法律专家和工程咨询顾问起草合同,使合同质量很高,其中隐含了大量的不利于承包商的风险责任条款和业主的反索赔条款。这就要求承包商必须具备既懂工程技术,又懂法律,既懂经营管理,又懂造价、财务的综合素质谈判人员,才能保证在合同谈判中处于一种智力均衡,信息对称的状态,增加谈判的力量,提高风险识别能力。因此承包商必须筹建工程合约部,成立高效的合同谈判班子。这是降低合同风险,签订有利合同的人才保证。

在策略安排上,承包商应善于在合同中限制风险和转移风险,达到风险在双方中合理分配。承包商对于业主在何种情况下可以免除责任的条款应认真研究,切忌轻易接受业主的免除条款。否则,合同履行中业主就有可能引用所谓法律障碍和合同依据为借口,对承包商的损失拒绝补偿,并应用免除条款对其拒绝付款推卸责任,承包商将会遭受重大经济损失。由此,对业主的风险责任条款一定要规定得具体明确。

承包商在合同正式签订前应进行严格的审查把关。其要点是:

(1)施工合同是否合法,业主的审批手续是否完备健全,合同是否需要公证和批准;

(2)合同是否完整无误,包括合同文件的完备和合同条款的完备;

(3)合同是否采取了示范文本,与其对照有无差异;

(4)合同双方责任和权益是否失衡,确定如何制约;

(5)合同实施会带来什么后果,完不成的法律责任是什么以及如何补救;

第7篇

关键词:项目;合同管理;关键

Abstract: The article elaborated emphatically in project contract management process the key several steps, elaborated each step implementation process and the main point in detail.

Key words: project;contract management;key

项目合同管理是指对项目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进行监督检查,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或纠纷进行处理,以确保合同依法订立和全面履行。其目标有二:一是使整个工程在规定造价和工期内达到规定质量要求;二是保证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合同争执较少,合同各方面能相互协调,工程结束时各方都非常满意,有助于双方建立长期友好合作关系。

由于现代工程体积庞大,资金来源渠道多,合同条件复杂,项目合同管理极为复杂、繁琐,所以合同管理必须把住以下几点关键。

1 合同评审

1.1 招标文件分析

招标文件是整个招标过程所遵循的基础性文件,是投标和评标的基础,也是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招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是招标活动当事人的行为准则和评标的重要依据,是招标人和投标人签订合同的基础,所以必须对其进行反复分析、研究,结合本企业实际,使投标工作更科学、更有成效。

一般来讲,招标文件分析应包括3个方面:一是招标条件的分析。分析的对象是投标人须知,通过分析掌握招标过程、评标规则和各项要求,并对投标报价工作作出具体安排,了解投标风险以确定投标策略。二是技术文件分析。主要是进行图纸会审、工程量复核,从中了解承包商具体的工程范围、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在此基础上进行施工组织,确定劳动力安排,进行材料、设备的分析,制定实施方案进行报价。三是合同文本分析,主要对其合法性、完备性、双方责权及其关系、合同条件之间的联系和合同实施后果5个方面进行分析。

1.2 投标文件分析

投标分析应考虑承包商可能对项目有影响的所有方面,通常包括:①投标文件总体审查,如投标书有效性、投标文件的完整性以及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一致性审查;②报价分析,包括投标单价分析、投标报价决策分析和投标报价宏观审核;③技术性评审。这是投标报价的依据,也是完成合同责任所做的详细计划,这一过程必须对施工方案的科学性和可行性、项目班子工作能力、人材机计划的准确性等进行认真评估,提出缺陷,弥补不足。④其他。如潜在合同索赔可能性,对拟雇佣的分包商的评价,投标文件总体印象,对业主的优惠条件等。

1.3 合同审查

合同是双方关于工程所有约定的最终体现,一旦确定,便难以更改,不可不慎。首先对合同的合法性进行审查,防止无效合同,如无经营资格、无相应资质、违反法定程序、违反法律法规而订立的合同。其次要对合同条款的完备性进行审查,通常包括以下6个方面:①确定合理的工期;②明确双方代表的权限;③明确工程造价或工程造价的计算方法;④明确材料和设备的供应;⑤明确竣工交付的标准;⑥明确违约责任。

2 合同实施计划

2.1 项目总体策划

项目总体策划是在项目开始阶段,对那些带根本性和倾向性,对整个项目、整个合同实施有重大影响的问题进行确定。内容包括:①工程承包方式和费用的划分;②合同种类的选择;③招标方式的确定;④合同条件的选择;⑤重要条款的确定;⑥确定资格预审标准和参加投标单位数量、定标的标准以及标后谈判的处理。

合同总体策划决定着项目的组织结构及管理体制,决定合同各方面责任、权力和工作的划分,它保证业主通过合同委托项目任务,并通过合同实现对项目的目标控制。

2.2 项目分包策划

项目的所有工作都是由具体的组织来完成的,业主必须将它们委托出去,工程项目分包策划就是决定将整个项目任务分为多个包,以及如何划分这些标段。通过分包和任务的委托保证项目总目标的实现。分包策划决定了业主签约的承包商的数量,决定着项目组织结构及管理模式,从根本上决定合同各方面责任、权力和工作划分。通过分包策划,还可以摆正工程过程中各方面的重大关系,防止由这些重大问题的不协调或矛盾造成工作上的障碍,造成重大损失。对于业主来说,正确的分包策划能够保证各个合同圆满地履行,促使各合同达到完美的协调,减少组织矛盾和争执,顺利地实现工程项目的整体目标。

2.3 项目合同实施保证体系

该体系包括4个方面:①作合同交底,分解合同责任,实行目标管理;②建立合同管理的工作程序;③建立文档系统;④建立报告和行文制度。

3 合同实施控制

合同实施控制是指承包商为保证合同所约定的各项义务的全面完成及各项权利的实现,以合同分析的成果为基准,对整个合同实施过程的全面监督、检查、对比、引导及纠正的管理活动。

3.1 对工程目标进行强有力的控制

总承包合同定义整个工程建设的总目标,这个目标经分解后落实到各分包商,这样就形成了目标体系。其中,合同的分解与交底是关键。

合同分解必须保证各分解单元间界限清晰、意义完整,内容大体上相当,这样才能保证应用分解结果明确、有序,且各部分工作量相当。还要易于理解和接受,便于应用,即要充分尊重人们已形成的概念、习惯。最后就是便于按照项目组织分工落实合同工作和合同责任。

合同交底指承包商合同管理人员在对合同的主要内容作出解释和说明的基础上,通过组织项目管理人员和各工程小组负责人学习合同条文和合同总体分析结果,使大家熟悉合同中的主要内容、各种规定、管理程序,了解承包商的合同责任和工程范围,了解各种行为的法律后果等,使大家树立全局观念,避免在执行中的违约行为,同时使大家工作协调一致。其内容包括:①工程质量、技术要求和施工中的注意点;②工期要求;③消耗标准;④相关事件之间的搭接关系;⑤各工程小组责任界限的划分;⑥完不成责任的影响和法律后果等。

3.2 对合同实施进行跟踪与监督

在工程进行过程中,由于实际情况千变万化,导致合同实施与预定目标发生偏离,这就需要对合同实施进行跟踪,要不断找出偏差,调整合同实施。作为总承包商对分包合同以及采购合同的实施要进行控制,对其进行跟踪和监督,以保证总承包合同的实施。

在这个过程中,最重要的一点是合同的跟踪与诊断。合同跟踪的对象包括:①具体的合同事件,如安装质量、工程数量、工期、成本的增加和减少;②工程小组或分包商的工程和工作;③业主和工程师的工作;④工程整体施工秩序状况。

合同诊断的内容包括合同执行差异的原因分析,合同差异责任分析、合同实施趋向预测。对于事实偏差的处理方式有组织措施、技术措施、经济措施、合同措施等。

3.3 对合同实施过程中加强信息管理

在工程项目管理中,信息化管理给工程项目管理提供了一种先进的管理手段。目前,在工程管理中对信息的处理还基于纸介质进行,信息的流速并不快。对总承包商来说,一方面是由于自身的管理水准的高低,另一方面也受到分包企业自身管理水平的影响。因此,要加强合同实施过程中的信息管理,具体来说,应从以下3个方面着手:①明确信息流通路径;②建立项目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对有关信息进行链接,做到资源共享,加快信息的流速,降低项目管理费用;③加强对业主、监理、分包商等信息管理,对信息发出的内容时间有对方的签字,对对方信息的流入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