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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基础管理举措范文

时间:2023-08-10 16:52:16

序论:在您撰写保险公司基础管理举措时,参考他人的优秀作品可以开阔视野,小编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这些建议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热情,引导您走向新的创作高度。

保险公司基础管理举措

第1篇

首先,保监会关注到原先的一些规定已不适应保险公司的发展现状。修订前的《保险法》以及保监会的相关规定比较严格和具体,特别是不允许保险公司直接进入股市和控制投资基金比例等规定,在证券市场投机严重、波动幅度大、缺乏避险衍生工具的情况下,有效地避免保险公司在股票投资中可能遭到的损失,保证了保险公司资产的安全。但对保险投资审批和核定限制过严,也影响了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

其次,推出这些举措说明,保险监管力量和监管水平有了很大提高。现在监管部门有能力对保险公司的庞大资产进行符合国际惯例、符合保险自身发展要求、符合证券市场发展规律的引导和监管,让保险公司在宽松的环境下放开手脚进行自主的资金运用。

再次,推出这些举措,也考虑到了我国保险公司投资管理水平正在提高。《保险法》生效以来,各家保险公司对投资逐步重视,已积累了一定的投资管理经验。公司内部投资管理体制和控制制度已基本建立,熟悉证券市场的人才也在逐步增加。特别是允许保险公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以来,保险公司投资人员通过市场锤炼,积累了基金投资经验,基本上熟悉了基金管理公司的运作风格和投资状况。保险公司已经有能力分析证券市场形势,把握投资证券基金的机会。对国债和企业债券的投资,也具备了更强的把握能力。

第2篇

吴定富是在中国保险行业协会首期保险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培训班开班仪式上说上述话的。吴定富指出,今后在进一步完善保险公司治理结构方面,要打好优化股权结构这个基础,通过定向募集、公开发行股票和探索其他的融资方式实现保险公司的增资扩股。要加强保险公司董事会建设。建立和完善保险公司独立董事制度,进一步增强董事会的独立性;鼓励在保险公司董事会下建立投资、审计、核保、理赔、再保险、提名、薪酬等专门委员会,提高董事会决策的效率和质量;优化董事会成员结构,加强董事教育,增强董事的责任感。

吴定富表示,完善保险公司治理结构是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当前完善保险公司治理结构的主要任务是,进一步明确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职责,形成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机制。基本思路是以优化股权结构为基础,以加强董事会建设为核心,以形成公司内部制衡机制为主要内容,通过政府监管加强外部约束,促使保险公司真正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

吴定富指出,研究如何完善保险公司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保险企业,对于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促进保险业改革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首先,完善保险公司治理结构是当前保险体制改革的主要任务。巩固和发展国有保险公司股份制改革成果,进一步完善股份公司的运行机制,都必须把完善保险公司治理结构作为主要任务。其次,完善保险公司治理结构是做大做强保险业的要求。提高我国保险业的整体竞争能力,必须抓住公司治理结构这个关键环节。第三,完善治理结构是保险公司成功上市的重要前提。第四,完善保险公司治理结构是提高监管实效的需要。公司自身的内控是有效监管的基础,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是内控机制有效运行的前提,只有在完善的公司治理条件下,内控机制才能真正发挥作用。

吴定富指出,当前保险公司治理结构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股权结构不够合理。这是造成公司治理结构存在缺陷的直接原因。二是董事会制度不健全。三是缺乏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四是信息披露制度不健全。

吴定富强调,当前要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制衡机制:一是建立和完善保险公司信息披露制度,提高保险公司经营的透明度,加强股东对保险公司的监督;二是完善保险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保险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的职责;三是明确监事会职责,充分发挥监事会的作用,监事会进行财务或专项检查的结果应成为对保险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四是进一步完善对经理层的激励约束机制。

第3篇

关键词:保险公司 绩效管理 对策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要继续并全面深化改革,对于任何企业来说,要想在未来的市场经济中赢得发展,就必须不断的提升经营管理水平,而作为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内容,公司绩效管理问题越来越受到大型企业的重视,笔者在此将以保险公司为例,探讨一下公司在绩效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对策。

一、保险公司绩效管理的问题及原因

绩效管理是将员工关心的问题――制定目标、评估、员工发展、指导等与企业的效益结合在一起,它反映了员工履行岗位职责的程度,保险公司业在绩效管理方面存在的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第一,保险公司将绩效考核简单的当作绩效管理。因而,现行的绩效管理实际上只有绩效考核一个环节,绩效评估与完整的绩效管理处于割裂状态。从整个组织的角度来讲,很多无效的绩效管理操作都在于没有按照组织目标设定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估的重点,公司在设定具体的业务单位或个体的绩效目标时,没有将其放在整个组织的目标之中。另外,公司将绩效评估仅仅视为人力资源管理的一个工具,没有把它视为整个管理过程中的有效工具,因而,公司并没有一个专门的班子来负责绩效管理工作,绩效考评工作仅由行政部门兼管,管理零散且不系统。

第二,保险公司绩效考核定位的模糊。公司主要表现在考评缺乏明确的目的,仅仅是为了考评而考评,这样做的结果通常使考评流于形式,管理层和员工都未能充分清楚的了解考核只是一个管理手段,本身并不是管理的目的,因而在实践中,各部门对待绩效考评只是草草应付,甚至把它作为“填表游戏”耗费了大量的时间和人力物力;公司绩效考核指标缺乏科学性保险公司员工流动率相对较大,同部门员工工作年限与个人素质相差较大不同的员工对待同一个问题的认识可能不一样,对待评审的态度也不尽相同,在考核中还会出现由于个别考核者对被考核者的表现不了解而被动做出评定结果的情况,为统一评价标准制造了阻力。

第三,保险公司绩效考核指标的设置缺乏合理性。公司设定绩效考核指标时,一定要找出对完成公司目标有增值作用的结果和行为进行考核与管理,使员工在达成个人绩效目标的情况下努力完成部门的目标,最终实现公司目标,达到公司效益的最大化。然而公司绩效指标的设定,要么是脱离实际,要么是不明确,起不到应有的作用。

第四,保险公司绩效指标设置缺乏战略性。公司在制定绩效考评指标时,缺乏系统思考,未将考评指标与公司的战略目标、组织机构、职责规范等有机地联系起来,致使组织的战略目标得不到有效的传递和控制,也未将不同岗位的绩效考评指标放于整个组织的目标之中,未按公司的战略目标设定绩效指标和绩效评估的重点,使得公司的绩效考评指标设置存在缺陷,不能体现出公司的战略目标与行业特点。

第五,保险公司绩效考评指标设置缺乏完整性。公司员工绩效指标设置不完整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公司管理者绩效指标的缺失,大多数公司员工绩效指标针对的是基层员工,而对中高层管理者的绩效考评指标不仅模糊,而且缺乏具体的考核方法;公司员工考核指标的缺失,在绩效考核中主要是考核工作行为,没有对员工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等进行全面考核;公司对基层员工的考评指标没有体现岗位的差异,经营指标没有和员工挂钩,从而导致所有员工的个人目标不能统一到组织目标上来。

二、提升保险公司绩效管理对策

笔者从保险公司的实际情况出发,结合绩效考核的理论和实践,认为保险公司要想在快速成长和高效运作过程中获得保障,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建立有效的绩效管理体系。

(一)完善绩效管理,提升人力资源管理

绩效管理的根本目标是通过对人的管理来实现对物的有效利用和合理使用。只有提升保险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才能更好地实现对公司人员的管理,使员工从内心深处意识到自己作为公司的一员,能够认真工作、热情招待客人,才会有持续的客户资源,在帮助公司实现效益持续增长的同时,也达到了个人价值与收入的提升。

绩效管理的重点是为公司服务人员加薪、职位晋升、职位变换提供直接依据,为公司员工培训、职业发展等人事决策提供参考。设定此目的,期望引导高绩效氛围与文化的形成,主要通过三个方面实现,即为奖金分配、薪酬调整决策提供直接依据;把绩效考核的结果作为人员晋升决策的直接与重要依据,促进人员晋升的规范性、导向性;根据绩效管理的结果,决定公司服务人员职位调整与培训方案。

(二)健全绩效管理,激励员工发展进步

构建健全的绩效管理,能够激励公司员工不断发展进步,因此绩效管理的根本在于对公司基层员工的管理和考核,通过健全的绩效管理,实现了对公司员工的合理考核,以最大程度的激励所有的员工为公司的进步和发展而提供优质的服务,这样可以帮助自己所工作的公司实现收益最大化。

保险公司构建健全的绩效管理,能够促进和帮助公司员工职业发展、支持对公司政策与重大举措的评估与动态改进。对公司服务人员职业发展的支持主要表现为:帮助保险公司员工认识组织绩效期望与员工个体绩效表现之间的差距;帮助员工了解自己的潜力所在,促使开发自身潜能;使员工明确个人努力与薪酬之间的关系,激励员工积极发挥现有能力。通过对总体绩效状况及员工满意度的评估,可以间接实现对公司政策与重大举措的评估,检验公司政策与举措适应性、有效性,为动态改进提供依据。

(三)提升绩效管理,保障公司持久发展

通过绩效管理的完善和健全,最终实现保险公司持久发展的目标是绩效管理的根本目标。通过绩效管理,有效的提升人力资源管理和激励员工不断发展进步,最终一定会帮助公司在市场经济过程中赢得更多的客户,这也是绩效管理的一个最直接的目标,通过公司收入的增加,就会在市场竞争中实现永久的发展目标。这需要公司要根本不断变化的社会环境与形势,不断的实现发展和追求,实现最终的目标。

保险公司构建有效的绩效管理,能够进一步完善保险公司的战略管理机制。通过对外部环境和公司自身能力进行客观分析与评估,为战略制定提供依据;其次,发现组织运作体系及人员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寻求组织优化与绩效持续改进的方法,促进公司战略的实施与实现;再者,建立和发展公司内部信息交流平台。传播组织文化,塑造公司的价值观;提高组织学习能力,促进团队的不断发展,为公司战略的实施奠定基础。

结 语

综上所述,笔者通过对保险公司绩效管理过程的观察,从科学的角度思考分析绩效管理中的各项问题,从而从现代绩效管理的理论与实践方面思考保险公司绩效管理的现状分析与解决对策。对于一个组织而言,如何调动组织与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潜力,持续地提高员工的绩效水平是十分重要的。笔者在借鉴很多相关的理论研究和科学实践的基础上,通过自己的学习和研究,以保险公司为分析对象,对绩效管理的相关理论进行了系统的分析,试图进一步理清相关的概念,找到一套促使现代企业发展,不断提高企业核心能力的科学途径。

参考文献:

[1]李达辉.初论绩效管理的理论基础六――兼论系统论在绩效管理中的应用[J].成都大学学报,2011(4):86-88

[2]王新建.饭店员工“360度绩效考核办法”研究[J].山东大学学报,2013(4):53

第4篇

关键词:保险公司;细节管理;管理模式

一、保险公司管理

(一)公司管理一般架构

当前公司管理的一般架构是建立在因分散的所有权结构而引致的所有权与控制权相分离的基础上的。其主要目的是为了解决经理人员的机会主义行为及其它问题,以实现公司价值(尤其是股东财富)的最大化。为了实现以上目标,公司管理理论强调对经理人员进行监督、约束和激励,并由此构建了以董事会建设为核心的内部管理机制和以产品市场、资本市场、并购市场、经理市场为主要内容的外部管理机制,二者共同构筑完整的公司管理体系,使经理人员在内部制度的约束和激励与外部市场的威胁和压力下,为股东利益最大化努力工作,从而实现有效解决所有者——管理者问题的最终目标。

(二)保险公司管理的特殊性

1.风险的集中性。没有风险就没有保险。保险业是经营风险的行业,其产品和服务本身就是社会和经济生活中可能发生的各种物质和利益损失风险。保险公司通过承保活动,集聚了大量风险,这就需要在风险识别的基础上,采取适当的风险管理技术手段,在时间和空间上进行合理的分散化处理。同时,保险公司通过建立保险基金的形式,积聚了大量资金,这些资金在保值增值的运用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遇到资金管理和运用风险。这就对保险公司的风险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2.成本的后发性。除了管理费用之外,保险业经营的最大成本是保险赔款。保险公司产品和服务据以收费的价格(费率),是根据大数法则,由保险标的过去的损失概率作为基本依据(即纯费率),加上一定的趋势修正系数、营业费用率和预期利润率(即附加费率)确定的。采取的是收费在先、赔款在后的经营方式。因此,建立在历史统计分析基础上的定价,与保险责任期满之后的实际损失赔款成本可能存在一定的差异性。这一特点,客观上既要求保险公司具备较高的精算(损失率成本预测)管理水平,也要求保险公司具有良好的承保风险标的的同质性选择管理水平。

3.产品和服务的同质性。保险产品和服务就其形式而言,不具有核心技术的独占性,也不受专利保护,极易模仿。任何一个新的产品和服务举措,只要竞争对手愿意,都可以在短短的半年时间内引进、移植或改造。因此,由产品的差异化入手打造公司的差异化,在保险行业是极其困难的。保险公司之间的差异化特征,更多的要依靠管理的差异化形成法人行为的差异化,进而通过其理念传播、组织效率、员工行为等方面综合表现出来。

4.经营的广泛社会性。有风险就有保险。保险公司的客户遍及社会的各个方面、各个层次,其经营也随之带有较为广泛的社会性。客户类型和客户需求的多元化,既要求保险公司的客户服务具有更加广泛的适应性,同时又要求保险公司在经营上具有更强的针对性和灵活性,显然,这一特殊要求不但是对公司综合管理能力的一个巨大挑战,而且也是对管理者和从业人员经营和服务素质的巨大挑战。

5.经营管理活动的较大弹性。由于保险服务对象的情况千差万别,风险事故损失情况各不相同,加之我国现行监管政策要求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只能在注册地的行政区域内开展经营活动,因此,在其经营管理活动中,保险标的承保前的风险评估、发生保险事故后损失金额鉴定等主要环节,都不同程度地存在弹性,使得保险公司在定价管理、成本管理、人员管理和服务管理等具体管理工作上难以全面实现标准化。同时,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点多面广,管理幅度大,管理层次多,客户及其风险分布存在很多地域差异,这也拉大了保险公司管理的弹性。

二、国外保险公司管理

(一)保险发达国家的公司管理模式

当前存在三种主流的公司管理模式,即以英美为代表的市场主导型模式、以德日为代表的银行导向管理模式和以韩国及东南亚为代表的家族控制型模式。

1.以英美发达国家为代表的市场主导型公司管理模式

市场主导型公司管理模式强调股东,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作为衡量公司管理效率的标准。它以发达的金融市场、广泛分散的股权所有权以及活跃的公司控制权市场为基础,利用市场手段间接控制公司,形成对经理人员强有力的激励和持续性约束,从而保证了公司管理的有效性。其设置一般为:股东大会;董事会;首席执行官(CEO);外部审计制度的导入。

2. 银行控制公司管理模式

银行控制主导型公司管理模式下,银行、法人股东、内部人在公司管理中起着主要作用。这种模式在德国、瑞士、奥地利、荷兰等欧洲大陆国家及东亚的日本盛行,尤其是德国和日本发展最好,所以又称为“日德模式”。其管理模式的主要特征是严密的股东监控机制。这是一种“主动性”或“积极性”的模式,即公司股东主要通过一个能信赖的中介组织或股东当中有行使股东权利的人组织,通常是一家银行来代替他们控制与监督公司经理的行为,从而达到参与公司控制与监督的目的。如果股东对公司经理不满意,不像英美两国公司那样只是“用脚投票”,而是直接“用手发言”。

3.家族控制型公司管理模式

家族控制型是公司所有权与经营权没有实现分离,公司与家族合二为一,公司的主要控制权在家族成员中培植的一种模式。在这种模式中,企业的创立家族通过复杂的交叉持股取得对公司的控制权,国家则通过控制金融系统在微观经济运行中发挥重要作用。特点是“一股独大”,经理人易串通大股东控制公司的重要决策,侵犯小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利益,形成“内部人控制”。这种模式在韩国、新加坡、马来西亚、菲律宾等国家盛行。

(二)国外保险公司的管理重点

1.董事会建设是公司管理的核心

随着社会和经济的不断发展,各国不断的积累经验修改法案以期完善保险公司的管理,从各国法案看,无一不强调了董事会在公司管理中的核心地位,加重了股东、董事和管理层等相关方的责任和义务,要求公司董事、审计师和法律顾问等在公司的监督管理、制约管理层方面发挥更大、更直接、更积极的作用。

对于公司董事会,现代公司管理主要强调其义务和职责,以及董事的独立性。要求董事会应尽到谨慎、忠诚、披露和监督等义务。对董事独立性,纽约证交所和伦敦证交所要求上市公司董事会的一半成员为独立董事,而香港证交所则要求上市公司三分之一的董事为独立董事。董事长和CEO不应由同一人担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在于董事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实质性的联系。同时还要求董事会下设:

审计委员会:其目的是协助董事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合规性、独立审计师的资格和独立性以及公司的内部审计职能部门进行监督;

公司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提名合格董事会成员的程序,选出或者向董事会推荐能够使董事会的相关知识和能力更加平衡的董事人选,制定或推荐公司管理原则,制定选择新董事的标准,并监督董事会和管理层的评估;

薪酬委员会:美国法规规定其大部分成员必须具有独立性,负责履行董事会关于管理层薪酬方面的责任,负责出具管理层薪酬的年报,制定其他管理层官员的薪酬水平,并就薪酬方面的激励计划和期权计划等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制定薪酬方面的政策包括退休金政策等。

风险管理委员会:国际保险监督官协会2004年颁布了《保险公司管理核心原则》。在基本标准中,要求保险公司的董事会建立风险管理职能、审计职能与精算职能;在高级标准中,建议保险公司的董事会成立风险管理委员会。

保险公司管理不但要保护公司股东的利益;更要保护投保人的利益。同时还要加强对独立董事的规范和管理。

2.透明度和信息披露是公司管理的关键

世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的《公司管理原则》明确规定,“公司管理框架应当确保及时、准确地披露公司所有的重大事项,包括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业绩、所有权和管理状况。”国际保险监督官协会(IAIS)颁布的保险监管核心原则和方法(ICP)中的第26条专门对保险公司的透明度和信息披露作出了要求:保险公司应披露的财务状况和面临风险的信息;披露包括财务状况、财务表现等定量和定性的信息;面临的风险和如何管理风险的情况及公司管理及管理;至少每年提供一次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并对外公布;监管机构对保险公司披露的信息进行监控,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披露符合要求。

由于财务再保险业务的复杂性和保险公司滥用该项业务的趋势日渐明显,各国保险监管机构目前正在思考如何采取措施进一步严格财务再保险业务的透明度和信息披露。美国和欧盟目前对相关保险公司财务再保险交易进行的深入调查将有助于加强对此类业务透明度和信息披露的规范,相信不久的将来国际上有关的最新法律规定会陆续出台。

三、我国保险公司的管理

我国保险业从20世纪90年代以来,出现了国有股、法人股、个人股、外资股并存的混合股权机构,多种股权性质并存的公司结构促进了保险市场的竞争,推动了公司管理的改进和优化。近年来,保险公司管理结构建设的步伐不断加快,主要取得了以下几点进步:

(一)股权结构逐步优化,公司管理结构框架初步建立。

国内几家大型保险公司相继实现规范上市,一些保险公司吸收民营资本参股,一些公司引进了境外著名金融保险企业作为战略投资者,还有一些公司实施了员工参股计划,这些举措在保险公司股权结构优化上作出了积极的探索。目前多数保险公司按照《保险法》和《公司法》要求建立起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组织机构,初步形成了公司管理结构的基本框架,一些公司还设计了全新的管理结构和组织结构。

(二)董事会制度逐步完善,制度规则逐步规范。

部分保险公司在董事会下设置了专门委员会,还有一部分保险公司开始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探索。大部分保险公司制定了较为规范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议事规则,对各机构的主要职能、议事和决策程序作出了具体规定,初步形成了分权制衡机制。

(三)内控和风险防范得到加强。

有的保险公司通过实施业务流程再造,强化内控制度;有的公司按照政权交易所的要求,指定了一套比较完善的内控制度;有的公司借鉴战略投资者的模式,从制度入手,加强后援集中,使风险防范工作得到了明显加强,出现了一些例如首席合规官、首席风险官等新的岗位。

四、相比国外,我国保险公司的管理上存在的问题

虽然从整体上看,我国保险公司管理结构建设取得了一些进步,但是由于业务规模、股东背景和发展基础不同等多种因素,各公司之间管理水平参差不齐,相比较国外的公司,我国一些公司仍存在不少问题。

(一)国有控股保险公司管理结构存在的主要问题

1.国有股比例仍然比较高。目前,国有控股的保险公司中,国有股仍旧占有很高比例,带有较浓的行政色彩。

2.董事会职能尚未落实到位。公司董事会在选聘高管人员、战略决策、监督和评估经理层的绩效等方面的主要职能还没有完全落实到位,很难看出董事会对公司经营管理的指导和监督。

3.高管人员业绩考核体系不健全。目前国有控股的保险公司都在推行人力资源改革,还聘请了国际著名的人力资源咨询管理公司设计了业绩考核和薪酬体系,但对国有保险集团(控股)公司高管人员还缺乏科学的业绩考核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

(二)股份制保险公司管理结构存在的主要问题

1.股东行为亟待引导和规范。一些股东对保险经营的特点认识不充分,存在投资理念不成熟的问题。

2.董事会和监事会制度不健全,制度执行不严格。一些公司的董事会在经营管理中没有发挥核心作用,决策机制不健全,对董事的责任追究机制没有普遍建立起来。

3.董事专业化程度低。目前,许多股份制保险公司董事由股东单位派出,缺少保险经营管理知识和从业经历,对其承担的责任、权利和行为规范的认识也比较模糊,决策能力和水平有待提高。

4.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不健全。许多保险公司没有指定关联交易的内部审查和批准程序等方面的管理制度。

5.外部干预过多。由于多方面因素,个别保险公司仍然受到地方行政部门的干预,还不能做到自主经营。

参考文献:

[1]中国保险学会,中国保险报.中国保险业二百年(1805-2005)[M].北京:当代世界出版社。2005,149.

[2]许瑾良.保险学[M].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3,19-23.

[3]刘平.保险学原理与应用[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9.55.

[4]

第5篇

关键词:财产保险;内部控制;公司治理

中图分类号:F27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3年9月3日

内部控制是公司治理和管控的重要举措,也是保险公司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财政部、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等五部委于2008年印发了《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自2011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开始实施。保监会以此为基准,2010年8月下发了《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基本准则》,对保险公司的内部控制提出了具体要求。虽然财产保险公司对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了管理和完善,但是客户保险费、退保费被挪用的现象仍然时有发生,前端销售控制不力的问题依然严重,高管人员违规挪用保费的现象呈上升趋势。因此,财产保险企业的内部控制是当前亟须解决的重大问题。

一、我国财产保险企业内部控制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内部控制环境基础薄弱。控制环境直接关系到企业内部控制的执行和贯彻,是内部控制的基础。它涵盖了对于建立与加强、削弱特定政策程序及效率产生影响的各种因素,包括企业管理人员的品行、操守、价值观、素质及能力;管理人员的管理哲学、经营观念;规章制度、信息沟通体系、业绩评价机制等。经调查得出结论,这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1、财产保险公司管理层内部控制意识薄弱。大部分财产保险公司尚未建立完善的内控制度,这一事实说明许多保险公司尚未认识到内部控制的意义。即使是那些已经制定相应内控制度的公司也大多停留在诸如“写在纸上、贴在墙上、给人看”的表面文章,缺乏制度的落实。

2、文化建设重视程度不够。企业文化是企业的经营理念和经营制度等一系列依存于企业而存在的共同价值观念的组合。企业文化建设的支持和维护有助于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贯彻和执行。以良好的企业文化基础为支撑的内控制度,会形成良好的行为规范,从而更好地解决因制度失灵而产生的种种问题。调查中发现不少财险公司已经提出了自己的经营理念和宗旨,也比较重视企业文化的环境建设,但对企业文化的具体内容以及在内部控制制度建设中的作用知之甚少,企业文化“作秀”的成分大。

(二)内控环节弱化,内控流程不合理

1、在内控机构建设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公司在总部没有单独合规法律部门,没有独立的组织机构负责统一组织管理实施公司的内控制度;二是一些新公司的二级机构没有单独的内部稽核机构;三是有的公司虽然设有内部稽核机构,但没有独立,限制了职能的有效发挥;四是部分财产保险公司的法律部门或法律岗位人员的主要工作是处理保险纠纷和诉讼事务,没有精力去研究和防范事前法律风险。

2、在内部管理流程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单证管理上,单证保管和使用两者职务不分离;二是在承保管理上,业务质量的审核把关不严,不能严格按照业务承保规定核保业务;三是在理赔环节中,报案后不能及时立案,从而导致未决赔款底数不清,或是通过人为压低或提高未决赔案估损调节利润,个别公司甚至制作假赔案套取费用。

(三)内部稽核尚未充分发挥作用。目前,国内财险企业组织架构的设置,多数只能满足一般的业务管理需要,通常没有设置统一的内控管理部门,管理风险的各项职能散布在各个业务部,即便是设有诸如监察审计或稽核部门的公司,其主要工作精力也是投入到各类违规、违纪案件的查处中,内部稽核未引起管理层的高度重视,审计、纪检监察部门作为寿险公司的职能监督部门,由于独立性不足,造成了内控制度的失效,内控制度的建设和内控管理仍然停留在初级的阶段。

(四)财务管理水平有待加强。目前,财务核算或管理软件已经得到极大的普及,各个层次的财务核算软件能够帮助财务人员提高效率、确保核算数据的正确性和及时性。但是,财险公司的基础财务水平与管理层对财务数据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财务控制的作用未能很好地发挥。部分财险公司在管理过程中,财务控制没有起到监管及控制业务风险的作用,反而流于形式或只是为了完成必要的程序。很多内部控制常用的技术和工具,如内部控制标准、预算管理、财务预警机制等并没有在财产保险公司内部得到运用。

二、改善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对策

(一)正确处理内控实施过程中的三大关系

1、处理好内控与公司经营的协同关系。好的内部控制,控制环节应该涉及经营的各个方面,没有控制死角,确保公司的全部经营管理活动均已纳入内部控制范围。同时,公司的内部控制应能确保本公司基本经营目标的实现,而不能成为经营管理的绊脚石。也就是说,内部控制既要符合外部信息披露要求,也要保证公司正常运营。

2、处理好量变与质变的关系。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需要通过一系列控制活动的实施,并同时配合大量内部控制文档的记录,并且不断发现、总结和改进经营过程中存在的风险。只有通过大量、持续、长期的控制活动的实施,积累控制活动的数量和时间,才能完成从量变到质变的转变。

3、明确内控组织部门和实施部门的关系。内部控制是财产保险公司保证各项目标得以实现的动态过程,做好内部控制是各级经营管理部门的基本职责。各级经营管理部门要成为内控风险防控的第一道防线,从源头分析和评估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及概率,研究化解各项风险的控制措施。内控办、审计部门是财产保险公司内控风险防控的最后一道防线,要有选择地对内控的各个环节和方面行使监督检查职能,进而提出一系列建设性的改进意见。

(二)完善公司的内控环境。控制环境的要素很多,包括价值观、组织结构、控制目标、员工能力、激励与诱导机制、管理哲学与经营风格、规章制度和人事政策等等。这些要素对于财产保险公司来说,不是短时间内就能改变或形成的。要改善内部控制环境,须做好如下几项工作:一是加快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改革,真正建立起体系完善、管理科学、权责清楚的现代企业制度,从制度上保证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建立;二是重视公司组织机构建设,这是目前财产保险公司改善控制环境的重点;三是要有明确的内部控制主体和控制目标;四是要有先进的管理控制方法和高素质的管理人才。

(三)建立健全风险评估体系。财产保险公司应该科学进行风险分类,有针对性地进行风险管理,把风险等级较高的方面作为内控的重点,从而完善风险评估体系。在《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基本准则》中明确规定:保险公司应当对经营管理和业务活动中可能面临的风险因素进行全面系统的识别分析,发现并确定风险点。根据风险识别评估的结果,科学设计内部控制政策、程序和措施并严格执行。由此可见,保险公司健全风险评估体系,对于保险公司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提升内部控制管理水平具有重要作用。

三、结束语

内部控制是管理现代化的产物,它包含了为保证公司正常经营采取的一系列必要管理措施,只要公司存在经济活动和经营管理,就必须建立内部控制机制,并且保证这种内部控制机制必须是健康和完善的。唯有如此,才能保证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加强财产保险公司内部控制管理,一方面有利于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另一方面有利于提高保险行业的管理水平。因此,只有加强财产保险公司内部控制管理才能更好地保障财产保险公司稳健经营,持续健康地发展。

主要参考文献:

[1]胡俊杰.浅论财产保险企业的内部控制[J].经营管理者,2011.22.

第6篇

【摘要】中央银行2003年第二季度货币政策执行报告第一次将保险业发展问题列入其中,报告在总结我国保险业发展状况的基础上,特别强调拓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从政策环境、保险业资金运用能力等方面努力提高保险资金的运用效益,是我国保险业进一步发展中面临的重要问题。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中国人寿保险公司获准设立资产管理公司,是我国保险资金运用管理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举措。本文从受托资金范围、投资渠道拓展和提高保险资产管理水平三个方面分析了与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经营相关的几个问题。

随着我国保险业的发展,特别是人身保险业务的快速发展,保险公司的可运用资金不断增加。统计资料显示,2002年底保险资金运用余额达5799亿元,比2001年同期增长56.6%。在保险资金快速增长的同时,保险资金运用的收益率却呈下降趋势:2001年度为4.3%,2002年度为3.14%。资金余额的增加和投资收益率的下降,使保险公司面临的投资回报的压力不断增大。一方面,激烈的市场竞争导致保险公司的承保利润空间进一步缩减,迫切需要通过投资收益进行弥补;另一方面,人身保险的快速发展,特别是投资性寿险产品的发展,对保险资金的运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尤其是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保险业不但要化解过去累积的利差损、不良资产等潜在风险,还将直接面对国际同业的竞争,如不尽快改革保险资金运用管理体制,开放保险资金的投资领域,改善投资结构,提高投资收益水平,将使保险资金运用的潜在风险不断累积,从而影响我国保险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国际保险业的资产管理模式大体可分为三种:保险公司内设投资部门、由保险公司同属一集团、控股公司的专业化资产管理公司进行管理和外部委托投资方式。目前国内保险公司资金运用是采取内设投资部门的管理模式,对于规模小、经营历史较短的保险公司来说,这种管理模式有其存在的合理性,有利于公司对其资产直接管理和运作,便于监督和控制。而对于规模较大,投资管理专业化要求较高的保险公司来说,这种模式已与其发展不相适应,不利于保险投资运作效率的提高。人保、人寿两家的资产管理公司获准设立,是保险资金运用管理体制改革的重大举措,对保险业的发展具有重大的意义。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对我国保险业界来讲是新生事物,由于现行保险法及其他法律法规未对保险资产管理的法律地位做出明确规定,对资产管理公司的监管也面临若干新问题,很多问题尚处于探讨阶段。

一、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经营受托资金的范围

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经营首先涉及到的问题是其业务定位,即可以经营的受托资金范围,它包括委托对象和资金性质两个方面。在国外金融混业经营体制下,保险集团的资产管理公司被视作投资性公司,所从事的业务范围十分广泛。从委托对象看,欧美主要保险集团的投资公司不仅接受母公司委托从事资产管理业务,负责本身的保险资金运营,还为外部客户服务,委托管理其他客户资产;从管理的资金性质看,除保险资金外,还涉及养老金、共同基金、不动产、现金管理和股权管理等领域。特别值得一提的是,近年一些国家保险公司资产管理的发展还表现为受托管理养老保险金的趋势。这是因为,一方面,世界范围内现收现付养老保险制度出现支付危机,政府主办的公共养老金计划资金供给日益不足,政府通过税收优惠和补贴来鼓励发展企业和个人养老金计划,并推动各种形式的养老保险基金实行市场化管理,以提高基金的整体管理效率。另一方面,由于养老金计划和年金产品具有的相同的精算基础,其负债特性大致相同,都是资本市场的长线稳定投资者,保险公司提供的资产管理在内的综合服务,可以满足养老保险基金运作的要求。对于保险公司来说,可以扩大资产规模,分散风险,还可以从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中取得资产管理业务收入。

我国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管理受托资产的范围虽然目前尚未做出明确的规定,但笔者认为现阶段应做以下考虑:第一,按照现有金融分业经营体制的要求,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毕竟是保险集团内的企业,主要是受母公司的委托管理自有保险资金(狭义的保险资金)和其他资产;第二,受托管理的保险资金可以拓展到广义的保险资金,即除接受母公司的委托的保险资金外,还可以受托管理企业年金,以及社保基金。

(一)自有保险资金和其他资产

1.自有保险资金。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受托管理的首先是集团内的自有保险资金,包括自有资金、通过承保业务和其他负债业务筹集的资金,以解决大型保险公司目前所面临的急迫问题。2003年上半年,仅中国人寿的保险资金运用总额就超过2000亿元,这部分资金由集团的投资公司进行专业化管理,为提高管理水平和效率创造了条件。

2.其他资产。指保险法颁布前遗留下来的房地产、经营实体和不良贷款等,有些保险公司这部分资产在资产管理公司设立前,本来就是公司内部的投资部负责管理和清理工作,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成立后,理应受母公司委托管理这些资产。

(二)企业年金

随着我国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近几年企业年金(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发展呈膨胀之势,发展空间诱人,正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作为主要的参与者,保险公司在国内企业年金市场的发展中将发挥着积极的作用,保险公司在企业年金市场将是最具竞争力的管理者。(1)企业年金计划对养老金产品的特殊需求,需要保险公司介入管理。因为,养老金的年金支付方式决定保险公司在管理养老基金方面的优势。企业年金的资金来源是用人单位和职工基于工资、年薪、红利或股权发生的缴费,目的用于受益人的养老,其缴费率的厘定应当与退休年龄和预期寿命关联,这点与人寿保险公司的产品特点相近。保险公司管理企业年金计划可以将受益人缴费阶段和领取养老金阶段统筹安排,为参保人设计和管理终身养老金计划。(2)企业年金与保险资金在性质上相似,可以满足投资运用安全性和稳定的回报要求,便于有效的控制投资风险。(3)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以投资人身份运作企业年金,符合投资管理人和托管人职责分离的原则,使运作过程更加透明。

待将来我国金融分业经营的局面有所突破,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保险属性逐步弱化,成为保险集团控股的一般意义的资产管理公司时,其受托资金范围可进一步拓宽。

二、拓展投资渠道改善投资结构

投资渠道的拓展不光是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所面临的问题,而是整个保险业所面临的共同问题。投资渠道的拓展也不是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能自主确定的,有赖于保险投资政策的放宽,但它是探讨公司经营问题的一个重要方面。

从投资的角度看,投资者投入资金的目的是为了使现有资产增值,预期收益最大化是投资的是基本目标。但投资过程的风险与收益是并存的,风险和收益是投资的两大要素,投资者要在风险给定的情况下追求收益最大,或者在收益给定的情况下追求风险最小。保险资金和其他性质的资金没有本质的区别,都表现为一定数量的货币资金,但其投资运用上有特殊的要求,最突出的是保险资金运用必须把安全性放在首位。由于保险费收入形成的保险资金具有负债性,最终要用于赔付。保险投资要在满足安全性的前提下,追求收益性,并满足流动性的要求。要满足以上要求需要运用投资组合方式,其核心是将资金投资于两个或多个风险资产上,建立起多证券或多资产的组合,以达到分散风险的目的。这就要求:第一,具有风险和收益不同的各种金融工具和投资渠道,为组合投资创造条件;第二,在此基础上进行组合投资以追求风险和收益的匹配。

目前保险资金的投资渠道限于银行存款、购买国债、购买金融债券、投资证券投资基金、回购业务、购买企业债券等。投资渠道的狭窄导致资金运用结构不合理。比如,2002年末,资金运用余额为5799亿元,其中:银行存款3019.7亿元,占比52%;购买国债1080.8亿元,占比18.6%;购买金融债券403.5亿元,占比6.96%:投资证券投资基金313.3亿元,占比5.4%:回购业务620.4亿元,占比10.7%;购买企业债券183.1亿元,占比3.16%。保险资金运用集中于银行存款和国债,两项占70.6%。资金运用结构不合理会产生不良后果:(1)利率风险高。银行存款占的比例高,银行存款中人民币大额协议存款占72.1%。由于货币市场资金供应充足,带动协议存款利率大幅下调,已由2001年的5%左右下调至目前的3.4%左右。此外,银行存款、债券加上回购在总资产中的占比高达91.52%,这些固定利率和产品利率敏感度很高,受货币政策以及利率走势的影响十分明显。(2)资产负债失配现象严重。不同的保险公司负债结构不同,经营策略出不同,保险投资的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能力不同;同一保险公司的不同险种,由于期限、费率的厘定、保险人承担的风险不同,对投资收益率的要求不同。这样使资金运作所强调的重心存在较大的差异。如人寿保险合同一般是长期合同,保险资金尤其需要长期的投资工具匹配,而现有的投资渠道不能满足这种要求,长期资金作短期投资使用,导致投资效率的低下。(3)加剧保险资金的风险积累,影响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保险公司如果在资金运用上缺乏灵活度,会使其失去控制风险的动力。就国内的情况而言,对于那些利差损较大的公司来说,只能靠不断追求销售业绩来保证现金流入,而新增加的保险资金如得不到很好的利用,又将再次形成利差损,导致恶性循环,影响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

按照现有的资金运用渠道,保险资产管理公司难以担当所管理资产的保值增值重任,因此,拓展投资渠道,改善资产结构,是控制投资风险,增加收益的一个必要条件。

第7篇

随着人们保险需求增大,保险市场主体的增加,为了维护保险市场秩序,维护客户权益,监管机构对保险市场的监管制度越来越严格,监管手段越来越科学,因此,保险公司仅靠价格竞争的日子一去不复返了,只能潜心钻研,通过科学管理,用心服务去赢得客户,力争在市场中争取主动地位。

一、当前保险服务中存在的问题

(一)服务意识未能牢固树立

在产险公司一提服务,大家普遍认为保险公司的服务仅限于承保、理赔及客户服务相关的部门,保险公司其他人员与服务无关,其实不然,保险公司的服务工作体现在很多方面。包括:保险公司为客户的服务;保险公司内部二线为一线的服务,保险公司内部应形成大服务的格局。但是,目前,保险公司内部人员服务意识存在较大差异,需要逐步提高认识。

(二)服务举措缺乏创新

保险公司的服务举措总是局限在:一是为了更多赢得客户,车险产品尽可能打折销售;二是非车险的保险费率打折,特别是大型招标项目保险费率一味下降,保费收取过低,使得市场上非车险业务整体抗风险能力急剧下降;三是为了投保项目中标,总是牺牲保险利益过多迎合经纪人条款。在一些统保或招标项目上赠送多个免费保险条款,无限制扩大保险公司风险,与保险费率严重不匹配。

(三)保险产品缺乏创新、条款内容存在不严密现象

主要表现为:一是产险公司的产品缺乏创新,一些保险公司设计的保险产品不能将客户需求与保险效益共同兼顾,因此,目前产险市场上保险产品比较局限;二是部分保险格式化条款内容不明确,保险公司对保险条款内容缺少解释条款,致使客户出险后不能确定是否为保险责任,因此,特别容易造成客户与保险公司之间发生纠纷。三是大多保险公司不能根据市场快速反应,设计与推出适时满足市场需求的产品,而多是套用或跟随其它保险公司已有的产品,这样做严重制约了新产品的发展,与人们对保险产品的差异化需求相差甚远。

(四)服务体系不健全

一是大部分保险公司不能将保险服务计划纳入公司战略规划来考虑,在服务方面缺少统一管理和统筹规划;二是大部分公司服务还处于初级阶段,随意性强,而不是将服务工作当成公司百年大计来抓,保险公司管理末端人员对服务工作缺少落实。三是市场竞争中,一些保险公司仅重视两端,忽视全程服务,即仅对承保、理赔服务重视,忽视提供保险咨询、风险评估、防灾防损等保险全程服务,从而造成市场竞争能力降低。

(五)存在销售误导消费者的现象

保险消费者对保险知识缺乏认识,对保险产品不熟悉,销售人员的推销则成为客户选择保险产品的关键。在实际销售过程中,部分销售人员由于自身专业知识的限制或出于个人利益考虑,经常会误导客户或做夸大保险责任的宣传,客户索赔、退保或领取投资收益时,发现实际情况与购买时营销人员描述的不一样,从而使得消费者产生受骗感觉,从而降低消费者对保险公司的信任,严重挫伤大众投保的积极性,对保险公司的形象带来负面的影响

二、加强服务重要意义

(一)保险公司之间竞争,赢得客户的需要

目前,我国产险公司中资42家,外资21家,我国保险市场中资产险公司销售的产品都大同小异,国内各家保险公司业务占比最多的是车险业务,大多省份车险业务执行行业自律公约,费率优惠系数使用标准基本相同,因此,各家保险公司车险业务从价格竞争已经转为服务的竞争,只有凭借给客户提供优质的服务,创新服务,才能在保险市场中争取主动,才能赢得客户。

(二)公司业务发展与经营的需要

外部环境上,保险行业从价格战向服务战转化,以服务促业务,以服务促销售深化,以服务促保险公司健康经营、可持续发展,需要保险公司建立完善的服务体系;内部环境上,保险公司要实现全面、均衡、创新发展,需要通过实现服务资源合理配置,实现服务效能最大化。

(三)符合保险市场监管的需要

2010年,保监会的工作重点之一就是改革管理体制,提升行业服务标准。保监会颁布了《人身保险业务基本服务规定》,对人身险规范经营提出了明确要求;2012年保监会又颁布了《关于加强和改进财产保险理赔质量的意见》,对今后一段时间理赔质量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更明确的要求,各家主体纷纷出台理赔服务承诺,所有这些工作,都是围绕提升保险行业的整体服务水平展开的,只有保险公司建立强有力的服务体系,不断提高保险公司整体服务能力与水平,才能符合监管部门的要求。

三、提高产险公司服务竞争力之对策与建议

服务是保险行业生存的根本,也是各家保险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只有通过保险服务创新保险公司才能有生命力,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一)树立服务意识,培育服务文化

一是要牢固树立服务理念,做好保险服务。保险公司首先应当建立全流程、全员服务的理念,应充分认识到保险服务是为客户提供营销、产品说明、信息服务、争议处理等全方位的服务。二是树立以客户为导向的经营管理观念。在保险公司整个经营过程中,牢固树立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并具体落实到业务流程的各个环节,不断改善和优化客户服务,树立诚信的良好企业形象。三是保险公司应培育服务文化,以服务文化来引领员工的服务行为。四是倡导服务文化。在公司倡导勇于担当而不是追究责任;倡导互助协作而不是互相推诿的服务文化。提倡创建一流的服务团队,为客户提供一流周到的服务。

(二)公司人员应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服务能力

保险公司应在服务模式、服务支持能力等方面着重加强工作,进一步提升整体服务能力。一是保险公司应当着力完善软硬件设施,要有运转高效的IT系统,要有高素质的人员,为提升服务能力提供基础保证。二是加强对员工的专业知识培训,使员工具备较强的专业力,保证对专业问题看得懂、说得清。

(三) 建立健全服务体系,提高服务品质

一是提升服务环节间的协同性。加强销售、承保、风险评估等服务环节的支持与配合,努力实现全流程无缝联接,高效运转;二是优化流程,确保提供便捷高效果的服务。实行客户首问负责制度、理赔单证材料一次告知单等;实行后台集中处理方式,如将理算、核赔等理赔环节集中处理,为客户提供一站式理赔服务;三是规范服务标准。

(四)建立服务质量考核体系,重视考核结果的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