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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嵇绍岭,上海交通大学监察处处长,副教授,上海交通大学国际与公共事务学院博士研究生;
魏哲同,上海交通大学监察处正科级监察员,上海 200240。
〔摘要〕高校设备采购与基建、后勤、财务、招生等一起逐渐成为规范办学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高校设备采购具有数量大、学科界面广、需求急等特点,加之采购行为对接市场、在法律法规框架下行使,决定了高校设备采购把邀请招标作为一种常见的采购方式。通过完善内部监督机制构建,提高责任人的国有资产保值意识、强化采购申请评估的客观性和可行性、完善设备供应商库、落实协议约定和入库验收等,促进高校设备采购中邀请招标工作机制的优化,能够进一步体现高校设备采购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防范采购行为可能触及的腐败风险,实现廉洁、效能的双重目标。
〔关键词〕高校设备采购;邀请招标机制;高校治理
〔中图分类号〕G48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8048-(2014)02-0105-04
服务于教学和科研的需要,实验设备是高校办学的重要条件之一,是衡量教学、科研水平的重要标志。随着办学硬件、科研项目投入力度的增大,高校设备采购的总量和频次都在加大,高校采购工作与基建、后勤、财务、招生等一起逐步成为规范办学行为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受到社会和市场的高度关注。选择邀请招标或者公开招标是高校依法办学的具体体现,能够更有效地将高校设备采购行为作为权力约束在法制的笼子里,通过过程和结果等信息公开促进高校设备采购行为在阳光下进行。当前,邀请招标逐渐成为高校设备采购经常采用的采购方式。如何从制度设计方面进一步助推招投标工作,促进招投标参与各方相互制约的关系;如何进一步体现《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简称“《招投标法》”)等要求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简称“三公原则”)和廉洁、效能目标,这些都对高校设备采购的管理者及设备的使用和维护者提出了进一步优化的思考空间。
一、高校设备采购工作流程梳理及重要环节分析 结合高校管理工作实践,设备采购及管理工作流程包括必要性评估、采购招标、合同签订、入库验收和使用管理等五个必要的环节,工作流程及执行机构如图1所示。
(一)高校设备采购及管理工作流程梳理
高校设备采购及管理工作流程中必要性评估是源头,重点审核用户单位提出的采购申请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如经费预算及来源情况,设备用途及采购和更新的依据等;采购招标是根据用户单位的申请和设备管理部门的评估报告,结合设备预算和市场调研价格,招投标管理部门联合用户单位拟订招标文件,开展招投标活动,确定中标单位并且签订采购合同,财务部门根据采购合同约定付款,用户单位进行到货验收,办理固定资产入账手续。使用管理主要是入库以后的情况,本文不作涉及。
图1 高校设备采购招标工作流程
(二)强化招标活动“三公原则”的关键环节
信息公开、专家抽取、资质审核、专家评定等都是体现招标活动“三公原则”的关键环节。其中,招标信息的公开、评标办法和标准的公开、开标程序的公开等构成了招标信息公开的各个方面;根据招标采购方式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媒体上招标信息、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接受具有资质的投标商投标等构成了“公平”的各个方面;对参与招投标的各个主体用国家招投标法规予以约束、严格规定评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约及评标办法评审,检查招标公司的回标分析、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检查、对符合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经规定程序评出候选中标单位、在评审中有关于评委的权利和义务的规定,都体现了“公正”的各个方面。“三公原则”的要求见诸于国家及部委级的法律、法规,并体现在招标投标各个环节。
(三)高校设备采购工作主要问题分析
1.设备需求多元,采购意向随机性强。高校设备除满足教学需要外,绝大部分是嵌套在科研项目当中,设备采购的需求多是根据科研项目的进展需要提出的。高校设备采购在空间上具有采购任务分散、采购量大、采购需求多头的特点,在时间上需要兼顾科研项目周期限制、教学实验需求等。由于科研项目的并行及研究过程中的信息壁垒,高校设备采购中存在着必要性不大的重复采购现象。有些科研项目的经费预算只提到硬件设备,而在项目执行过程中才会确定具体的设备类型。
2.资金属“公款”范畴,采购行为有待规范。不论是国家财政拨款,还是科研项目经费,抑或是教育发展募捐资金,高校设备采购的资金来源,都是事先进入到学校财务或者列入到学校财务预算的费用,整体划归“公款”范畴。其每一项采购行为都是高校为主体使用“公款”的市场行为,是代表学校法人的行政行为,需要遵循市场规则、遵循教学科研规律,又要在法律框架下运行。实践中还是存在着拆分采购标的、未严格按照法规规定进行招投标的现象。采购工作的程序和效率同等重要,否则会导致自由裁量权过大,继而促成权力寻租现象。
3.供应商库样本少,竞争性不强。在鼓励公平竞争和优胜劣汰的市场经济中,高校作为购买方,拥有毋庸置疑的优势地位。选择招投标的采购方式,主要目的之一就是增强市场供应的竞争性,发挥购买方的优势,促进采购工作的效果和质量。然而,实践中发现,供应商数量较少,有时评审中发现供应商存在陪标、串标的情况制约了采购工作的竞争性。并且,投标商的资质一般比较初级,注册资金50万元人民币以下居多,公司成立的时间短,可能会影响其与产品和技术授权供货商的紧密度,甚至影响到设备的维护和售后服务等。
4.招用分离机制呼吁采购后的加强管理。近十年来,一些高校根据工作的需要,成立了集中采购部门,有的叫采购中心,有的叫招投标管理办公室,逐步形成了设备采购的招用分离机制。从图1的分析可以看出,高校设备采购意向的必要性评估职责由设备管理部门行使,招投标等采购环节由集中采购部门负责,用户单位行使入库验收及使用管理的职责,同时由设备管理部门进行业务管理,由监察部门进行效能监督。采购任务完成之后的验收工作,不再集中采购部门,对于工作的衔接、合同条款的执行都提出严峻的挑战。
二、高校设备采购选择邀请招标的必然性分析 高等学校设备采购作为一项常规工作,是执行机构受学校法人委托的行政行为。随着国家法制化进程,高校采购行为理应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运行。招标采购制度是购买方遵循相关的法律法规、对接国际惯例有序进行的选择交易对象的一种市场交易行为。〔1〕高校设备采购数量大、学科界面广、需求急等特点,单件价格适中,价格一般介于上万元至百万元之间,决定了高校设备采购把邀请招标作为一种常见的采购方式。
(一)选择邀请招标是高校遵循市场规则的体现
高校设备采购是高校按照市场经济规则进行的市场行为。要提高高校设备采购工作的质量,真正采购到优质的设备、优良的服务,离不开招标投标和评标这些具体工作实务,更离不开必要的竞争,通过竞争机制优胜劣汰。在采购过程中,通过招标投标引入竞争机制,使高校作为采购方在市场采购中处于优势地位。选择邀请招标进行采购,能够保障高校作为采购方获得多家、充足的供应来源,通过供应商资格审核、专家按照评标办法评定,在实现公平性、公开性原则的同时,通过货比三家确定供应单位,促进了竞争性的增强,保证经济效率的原则。
(二)选择邀请招标是高校遵循法律法规的体现
高校设备采购是高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而开展的法人行为。根据《招投标法》的规定,招投标活动分邀请招标和公开招标两种形式。依照《招投标法》及其实施细则,高校设备采购已经形成了一些工作流程、模式和规则。《招投标法》规定,采购金额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设备采购可以选择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采购单位可以自行组织也可以委托有资质的专业公司或机构。公开招标则需要委托有资质的专业公司或机构,并且招标文件和公告等也需要在政府主管部门指定的机构报备及相应的网站。而邀请招标不仅在一定程序上能够弥补上述缺陷,而且又能相对充分发挥招标优势,特别是在投标供应商数量不足的情况下作用尤其明显。
(三)选择邀请招标是遵循高校教学科研规律的体现
高校设备采购是配合高校教学科研主业的支撑行为。因此,高校在设备采购过程中,启动采购任务和招投标工作,需要综合考虑制约因素,既要遵循市场规则,又要在法律法规的框架下,遵循教学科研规律。高校内部有着教学单位、院(系)、研究所等分支单位,高校设备采购有些是学校校级层面测试中心或者实验室等的任务,有些是院(系)甚至是院(系)内设机构的任务。设备采购都需要有技术要求,这些都是刚性的,因此在制定招标文件时,需要根据科研和教学等不同的用途,实验的实际需要和深度,考虑配置合理的设备技术参数,以达到实验效果。尽管公开招标最能体现充分竞争和“三公原则”的采购方式,但是,正是由于最充分也造成公开招标采购方式与其他采购方式相比,存在着程序环节多,采购周期长,费用较高等缺陷。〔2〕因此,邀请招标成为公开招标之外一种使用较普遍的高校设备采购方式,这也是遵循高校教学科研规律的体现。
(四)高校设备采购招标活动与廉洁效能相关性分析
在招标投标实务中,“三公原则”与廉洁、效能性具有因果关系、正相关关系。招投标采购中的“三公原则”与廉洁、效能原则具有内在理论上的统一性,但也有相对独立性。正确认识它们的关系、特点,对于充分发挥外部机制与内部机制的作用,具有重要的意义。凡遵守“三公原则”较好的招投标实际工作,可以判断会给廉洁、效能带来有利的实施条件,因此因果关系及正相关关系是存在的。廉洁、效能原则的贯彻也会提高贯彻“三公原则”的水平,提出开辟新的工作思路的需求。两者相辅相成,存有相互促进的内在关系。当然,由于招投标采购本身具有的社会性特点,企业追逐盈利性的特征,及涉及我国现阶段廉政建设的艰巨性和复杂性,两者之间可能也会出现正相关性被部分蚕食的情况,使二者得到完美统一的愿望有所背离,虽然做到了公开、公平、公正,但廉洁和效能不一定达标。关注这些负能量的特点与产生的原因,从实践的需求出发,借助国家法规具有强制力权威的特点,制订必要的法律条款,用外部机制中法规的硬性来制约、补充内部机制中有关程序的不足,使“三公原则”和廉洁、效能都能最有效发挥,互为保障,互为因果,使作为预期结果的廉洁和效能成果最大。
三、优化高校设备采购邀请招标工作机制的思考 统笼地说,现有的高校设备采购中的邀请招标活动从招标文件的制定、技术标商务标的规定、评标标准评标办法的规定、评标专家产生的办法、开标评标的条件、采购招投标的各种形式、招投标参与各方的权利义务、纪律与监督、责任追究等,都维护和保证了“三公原则”的贯彻实施,形成了政策资源服务实体经济和外部机制给力内部机制的良好局面。从的实践论的观点出发,实践具有相对活跃、超前,提出新的总结、归纳实践结果的需求、形成新的螺旋上升的理论这样的冲动。如何发挥内部机制更大的潜力;如何从实践需要的视角审慎设计展望外部机制的完善、完整;如何将内部机制最大限度地对接外部机制,将是高校设备邀请招标采购的构想。解析以上的设备采购招标流程中的关键环节,找到优化招投标运行机制的着力点,将是贯彻“三公原则”、提升邀请招标工作质量和效能的有力途径。
(一)加强用户单位责任人的国有资产保值和维护意识
这里提到的用户单位责任人主要是指具有采购任务的负责人。因为高校设备的采购资金主要是国有资金性质,加强对项目单位负责人的教育是很有必要的。采购任务负责人的行为是受委托行使学校法人权力的行为,所有具有采购任务的负责人都应该纳入重点岗位教育的范围加强廉政教育。由于这采购任务时间上的不确定性,从其申请该项采购起就应该有书面的“告知书”形式供其了解并受约束。使其了解该项采购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的采购方式招标采购;必须接受依法招标采购后的结果。“告知书”内容还应该包括使用公有资金应该厉行节约,用主人翁态度和精神具体落实在该项目的效能上。廉洁、效能的原则和要求也是招标投标的重要原则性规定,除了国家招标投标及采购的法规中有关回避等规定外,廉洁等原则规定都以党纪、政纪的形式,将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参照以上管理的人员必须遵守廉洁自律等的规定体现告示。
(二)完善资产信息登记,强化采购申请评估的客观性和可行性
设备管理部门根据资产信息登记的积累,首先是客观分析设备采购申请,既要尽量避免必要性不大的重复采购,也不过分拔高、浪费技术参数,导致采购预算价格偏高;对理工科大学应尽量减少重复性购置技术参数接近,功能和用途类似的实验设备。可以通过加强实验设备公共使用平台建设,将实验性和教学性设备纳入共同使用、维护的轨道。提高其使用率、降低维护和运营成本。将省下的宝贵资金用于实验设备的更新换代、尖端设备的购置等。
其次是评估经费预算。高校实验设备采购资金的预算,有的由申购单位申购人通过市场询价了解得知而产生。市场的情况纷繁复杂,随机多变,尽管申购人出于本人专业背景和工作联系会对市场信息收集并作出判断,但总体来说个人的能力毕竟有限,能否全面地掌握、分析、利用信息,并将其客观地反映到申购资金预算这个体现国家、集体利益的决策行为非常重要。高校有关招标工作部门和评估部门可以进行相应的询价,根据询价的结果,得出目标采购任务在有关技术参数水平上的一个需要对应支出的范围。这样的询价过程应以制度规定,作为启动设备邀请招标前的必备程序,提交高校设备邀请招标资金预算审批部门的前置要件和参考数据。高校申购单位申购人的信息收集结果可以参考,但以招标职能部门的询价范围为主。通过完善实验设备采购预算资金的准备环节,对潜在的投标企业和其他招标参与方形成必要的制约,将在总体上控制经费,遏制不必要、不知情的浪费,遏制投标企业不合理的盈利和可能的腐败行为。通过询价,使投标企业的投标价与市场价建立起相对真实的关联性,真正体现国家法规要求的廉洁,学校要求的优质、节约和采购单位实现完美使用性的内在统一。
(三)拓展市场,完善设备供应商库建设
高校实验设备用途中的一部分是进行科研,甚至是尖端的实验,因此需要可靠的制造商的优质设备。供应商库样本不够大,难免导致邀请招标只向特定的投标人发出招标信息,限制充分竞争的现象,继而违背了公平的原则〔3〕。而邀请招标是在法律框架下进行的采购行为,高校需要不断拓展和积累设备供应市场信息,充实和完善供应商库建设,从而保证采购需求出现时,有充足的资质优良的供货企业参与。采购优质设备,维护、后续服务等的必要条件是把好供货商的资质关。理想的供货模式是体现世界和国内一流水平的供货商的营销部门直接前来投标。但现实情况是优质供货商直接前来投标的机会不多,而使用销售方式中的的情况很多。在当前市场竞争激烈,小微公司生存期短的年代,特别是需要着重审查、考量其资质的真实性需求时,单凭其提供的纸质复印件的有关“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制造商授权证书”等资质文件就有点欠缺。通过把控住投标企业的资质关,使“资质”、“实力”、“售后服务优劣”等要素的真实性体现出来供招标人优选。对于中标单位以及投标过程中表现好的单位,一并加入到供应商库中,不断充实和完善供应商库建设。
(四)强化责任意识,落实协议约定和入库验收
对以国有资金为主的高校实验设备采购程序的最后两道关应该是合同签订和目标采购标的验收。目前,按照中标结果和标书内容签订采购合同已经成为一项简单的工作。而验收工作都是由申购单位申购人验收,验收工作的责任同样重大。但是“信任加监督”应该是国资采购的基本原则。通过验收,建立起申购单位申购人的基本职责和高校职能部门的监管职责。由于验收工作涉及设备的技术部分,因此作为监管的验收是指对采购设备主件、配件、参数、耗材等的验收,应该由高校的实验设备管理部门和资产管理部门共同来监督执行。从未来的发展看,今后实践如能出现类似社会独立第三方技术部门的参与鉴定是最为理想的。这样能减少监管的阻力和运营的成本,从终端来保证和检验实验设备招标采购的质量。
高校实验设备采购和管理是一项实践性很强的工作,对接市场,也是一项充满挑战的工作。从以上的各种监管需要看,既需要国家法规,或者高校自身根据实践的需要建章立制,从制度层面补充现行实践需要而现有制度不足的情况。也需要从整个社会角度提高企业法人的社会责任感和诚信意识,将自身的每一企业行为融入并成为法制社会必须的良知行为。从高校的内部管理上,要提高和建立国有资金使用绩效管理的理念和实际奖惩办法,使节约有奖,浪费可惜的理念成为现实。由实践需要引发的制度建设和执行力、由社会管理中的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所得到的合力、由现代科学技术加入的采购运作方式的实施、未来尝试现代电子科技技术在设备采购中运用,将会改变目前的采购和监管模式。可由纯粹“人”的运作改变为“科技加入”的运作;由采购的“前端”控制改变为“后端”的控制;由“评审”产生中标结果改变为由专门的软件甄别、选择中标结果;通过完善供应商库建设,采购的样式由目前零星的“找米下锅”改变为像到“大型超市”集中购买;高校内部管理更科学合理;自我约束、乐于约束,招标采购的申购人、组织者及监管部门对“三公”原则、效率的认同度更高,配合更紧密、协同、和谐。通过实践――理论――实践的不断循环,一定能对高校实验设备采购和管理的公开、公平、公正、廉洁、效能有所裨益。
〔参考文献〕
〔1〕黎明.浅谈工程机械设备招标采购〔J〕.工程机械与维修,2005,(19).
关键词:药品集中采购;集中招标;制度改革;加大法律力度
一、药品集中采购的发展
药品购销过程中的药品“回扣”现象一直是药品流通过程中的“瘤毒”,它严重影响着卫生行业的形象,同时对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造成巨大的损害。这种现象不仅腐蚀了个别医师、药品管理和供销采购人员,败坏了医德医风,严重破坏了正常的药品流通秩序,而且还为一些假冒伪劣药品经营者提供了可乘之机。为遏制这一不正之风的发生,减轻人民群众不合理的药物费用负担,我国卫生系统通过不懈的探索实践,不断完善药品集中采购制度。1993-1999年,我国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集中采购模式处于自发探索阶段,2000-2001年形成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政策,2003-2004年进一步发展和完善。2009年卫生部等六部委印发了《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意见》,要求药品采购实行政府主导、省为单位、网上集中采购的办法。《意见》的实施,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网络垄断和药价虚高等问题。但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过程中仍然存在着一些不足,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我国医药卫生的发展。
二、药品集中招标制度实施以来仍然存在的问题
1.医药保障权益方无法真正参与其中
我国规定,从属国家的公共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中的药材都是以集中招标形式进行采购,但招标工作都是由我国各个省市当地的卫生部门进行安排,多部委也参与其中。而医药保障权益相关部门以及社会保障部门却无法真正参与到招标工作中,不仅有损医院利益,对患者的健康安全也无法做出维护,在整个中标过程中没有话语权。
2.过于注重价格忽略药品质量
在进行招标过程中,许多卫生部门大多都主要看中药品的价格,并将价格作为招标的重要选取条件之一,因此许多价格低廉的药品方更容易拿到各大医院的授权。由于卫生部门等过于关注药品价格而忽略了质量和药效,不仅对医院的名誉有所影响,加大了中国药品市场的恶性因素,更无法对患者的健康进行保护。
3.企业改变生产策略使药品价格不降反升
在国家集中招标制度建立以来,相关部门对招标药品的价格制定出限制条件。但由于药材成本近年来却持续增高,许多企业为了提高经济效益和竞标成功率,利用更改主剂量的手段对药品进行改变,例如减少原有药品的分量,改为添加辅助材料成为新型药品,或者将颗粒等改为胶丸,并更改包装降低规格,看似药品价格降低,但是实际上在无形中产生了涨价的效果,加重了百姓的负担。
三、规范集中招标采购工作的建议
1.利用付费方参与方式分散药品审批权
从省内招聘所需要的药品研究学者、医疗机构和社保机构药品使用方面的专家,并向大众征集无公职身份的患者或志愿者组成药品审查小组,每年定期或不定期对申请参与招标的各类药品进行审查,审查通过的药品可以参与本年度的集中竞标。这样不仅让利益相关方切实掌握药品的质量和价格,而且避免了药品审批工作过于集中而导致审查不到位的情况发生。
2.在集中招标采购的过渡时期应允许二次议价方式存在
二次议价的本身违反了《招投标管理法》,可能引发向医疗机构、政府采购部门进行商业贿赂;影响省级招标机构的公信力;增加企业的销售成本,使大企业和名优产品在二次议价中失去竞争优势。但二次议价却是最有效的实现药品回扣由暗转明的手段之一。暗回扣滋生助长腐败;而明折扣则可以真正做到阳光操作。为了应对药价虚高,我省已在药品招标中探索二次议价,而且实践已经证明,二次议价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在药品集中标采购未能实现的降价,并且作用明显。所以在集中招标采购的过渡时期,二次议价的存在不仅不会危害患者的利益,反而能使患者得到真正的实惠。
3.实行分级管理,强化组织领导
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明确了省、市两级药品集中采购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医药采购管理服务机构的职责,逐步探索建立了符合各省实际、凝聚集体智慧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综合协调机制,形成了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各方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这就要求:一要加强统一领导,作为领导机构负责重大问题决策,协调并监督各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集中采购工作。二要做好日常监督管理。三要成立工作机构,确保工作落实。结合招标工作实际,省级医药采购服务中心应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在内部形成了领导班子、技术组和各工作组的工作机制,班子负总责、集体决策,技术组当参谋、提供业务支持,工作组具体执行、落实到位。三级机构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实行分级管理,强化了责任意识和部门监督职能,为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
4.加强业务学习与教育,提高集中采购的效率
首先,药材集中采购机构要聘请具有较高专业知识技能以及法律意识较强的人员,提升采购机构的整体素质;其次,在机构内部定期对机构人员进行相关知识的培训,并制定学习制度,关注国家出台的法律以及医改政策,增强对机构人员的业务水平;第三,聘请专业法律界人士以及医疗界资深专家开展采购业务知识讲座,提升采购机构的整体业务能力和自身道德素质,加大采购的效率。
5.建立平台,利用科技手段进行监督
建立医药集中采购监督平台,不断完善平台功能,招标公告、企业报名、招标文件下载、资质审核、投标报价、评标等流程均通过平台网上运行,实现平台的科技预防功能,最大限度减少人为因素对招标采购工作的影响。工作人员均与医药采购服务中心签订了保密协议,分权限登录平台,平台将自动记录登录、修改、变动的痕迹。同时监督部门通过监督密码可随时查看招标和日常采购、销售情况,保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透明有序。
6.完善药品采购有关法规,用法律手段保障集中招标采购顺利开展
仅靠“公开、公正、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来保障患者等的利益,是不切实际的。集中招标采购要防止腐败,就要有坚实的法律基础,用法律的约束力做后盾,触犯法律将接受严厉的惩罚。依法治理,方可让集中招标采购工作真正公开、公平、公正。
四、结语
我国药品集中采购模式仍不够完善,存在许多制度上的漏洞使我国药品采购行业长期处于混乱当中,我们只有加强自身和各个机构的法律意识,约束自身行为的同时加强对采购制度的管理和对采购人员的监督,一定能够使采购事业的作用发挥到最大化,提高我国药品质量,保障患者的健康。
参考文献:
[1] 邓东明,黄复润,董正蓉,马丹晓,莫仲莲,刘小星.药品采购调整细节与体会[J].中国药物经济学,2013(02).
一、以信息产业人才为重点,加大支柱产业骨干人才的开发力度
坚持知识更新与产业发展有机衔接,调整人才培养结构,提高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探索校企联合办学,在重庆邮电大学设立惠普软件学院,在中职院校开办了“富士康班”、“英业达班”等,采取培训、研讨、进修、咨询等多种形式,围绕信息技术、新材料、装备制造、能源化工等支柱产业培训骨干人才。近几年,举办产业人才培训班200多期,培训骨干人才4500人次,每年择优选送120人到国内外知名培训机构培训半年。将汽车摩托车、商贸物流等6个领域纳入“653工程”实施范围,累计培训骨干人才11.59万人次。配合“两翼农户万元增收工程”实施,连续3年累计选派3万余名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到农村基层服务1年以上,围绕特色产业推广实用技术5000余项,培训基层人才近10万名。
二、以提升创新能力为核心,引导企业加快科技成果的消化吸收
企业是技术创新的主体。几年来,我市结合产业优化升级和企业技术研发、改造和引进,依托企业技术研究中心、博士后工作站等平台,通过举办高级研修班等方式,推广新知识、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加强企业继续教育工作,助推科技成果向实现生产力转化。重庆同泰粉体科技公司拟开发LED产品,急需掌握粉体原料性能及对LED的影响等关键技术,我市材料学会组织重庆大学教授在企业现场举办“高纯氧化铝与发光材料专题培训班”,使该企业技术人员很快攻克了产品研发技术难题。近几年,举办了此类高级研修班20余期。通过面向中小企业开展技术培训、技术咨询、联合攻关等,去年全市高新技术企业增加到791家,年产值1930亿元,区域科技创新力上升到全国第10、西部第1位。
三、以完善服务措施为抓手,打造高效便捷的继续教育服务平台
将“653工程”纳入全市教育培训工作计划统一安排,每年划拨70万元制作公需科目电视远程教学课件,保证3个月节目播出,向社会免费提供。建立了继续教育教材库和师资库,召集企业与院校参加继续教育供需见面会,共同确定培训项目、专业科目和培训大纲。注重从行业龙头企业选聘师资,通过高级研修班传授实践经验,受到企业普遍欢迎。建立了继续教育工作网,宣传继续教育政策,培训信息。大力发展网络远程教育,建立了可容纳100万人在线学习、交流、考试、监控、管理的网络培训平台,实现了点对点交流及监控,有效缓解了参与培训的工学矛盾。目前,网络培训人数已达23万,预计明年将突破40万人。
四、以优化政策环境为保障,形成协调联动的继续教育工作格局
成立知识更新工程协调领导小组,完善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行业主管部门、行业组织和科技社团共同参与的“653工程”协调机制,将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列为全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重大项目。出台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及其实施办法,今年进行了贯彻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完善了继续教育记载与考核、施教机构管理、专业科目指南编制与、高级研修班管理等制度体系,将继续教育公需和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合格单作为职称申报要件,有的单位还将参与继续教育与年度考核直接挂钩。建立政府部门、用人单位、个人共同出资的多元化继续教育投入机制,市级牵头部门近几年累计投入 继续教育经费2420万元。
加强继续教育工作是建设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有效途径,是实现人才结构优先调整,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抓手。虽然我市继续教育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但与部里的要求和先进省区市相比,还有很大差距。我们将认真学习贯彻本次会议精神,精心制定全市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全力推进知识更新工程。
(一)建设继续教育基地,搭建知识更新工程实施平台
依托国家级“两江新区”开发,高标准建设“中国重庆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打造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基地。围绕国家级继续教育基地布局,建设20个市级继续教育基地。健全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培训网络,完善全市专业技术人员数据库。
(二)健全协作联动机制,形成继续教育工作强大合力
完善政府、学校、协会、学会、企业等共同参与的协作机制,强化生产、科研、教学协作关系,构建资源整合、覆盖面广的继续教育工作网络。积极发挥人力社保部门牵头作用,建立行业牵头单位联席会议制度,加强部门之间协调联系,健全继续教育联动机制。
(三)是扩大高研班规模,重点培养高层次创新型人才
面向传统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重点行业领域,每年安排专项经费,资助培训急需紧缺骨干专业技术人才3万人,实施岗位培训3万人;每年举办高级研修班15期以上;每年选派100名骨干人才到市外研修,每年资助100名市外专家学者来渝开展学术活动;每年举办20场有影响的国际学术会议。
一、项目基础设施建设和基地种植实施进展情况
(一)基地项目承建单位任务目标
1、依托企业建成规模化的中药材种子种苗繁育基地2000亩以上,核心基地面积300亩以上,繁殖“祁药”、山药、紫菀、沙参、芥穗、白芷、花粉等种子种苗,年生产药材种子2.0万公斤以上,年生产优质药材种苗300万株以上。基地管理制度合理,生产档案健全,质控体系完善。
2、建设中药材种子生产加工车间300平米以上,购置中药材种子精选、加工、包装生产线,年生产加工能力5万公斤以上;基础配套设施建设,晾晒场不少于1000㎡、挂藏室100㎡、库房200㎡以上和烘干、常规检测室40㎡;种子保存库一栋(冷库)200㎡。
3、企业须建立产学研用合作运行机制,制定种子种苗推广应用计划,年推广应用纯正、优良种子种苗1万亩以上,为社会提供专业化服务。
4、建设《中药材种子网》信息平台。立足,面向全国,建设服务于生产、市场的中药材种子、种苗信息平台;整合省内中药材种子种苗繁育基地,与国家中药材种子种苗联盟紧密结合,生产信息、价格信息、质量标准等,形成服务百姓、种子基地、和市场的对接平台。
5、研究制定“祁药”、山药、紫菀、沙参、芥穗、白芷、花粉等品种中药材的种子质量标准、种苗质量标准、种子种苗生产技术规程、种子种苗检验规程,形成16份技术规范和标准。
6、依托省农林科学院药用植物研究中心的仪器设备条件和人才优势,建设“省中药材种子种苗质量检测中心”,配置相关设备,技术人员经培训考核持证上岗,能开展种子种苗质量检测服务。
7、建设药用植物种质低温保存库(-20℃),保存普查收集的种质材料2000份以上;建设种质资源圃10亩,保存省药用植物种植资源100份以上。繁育珍稀濒危和难繁育种源材料2-3种,用于保护和生产。
(二)2014年项目实施进展情况
1、健全组织机构,落实承建单位
为确实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保障国家资金的安全、高效使用,一是省里成立了由省卫计委巡视员于素伟任组长的项目领导小组,市成立了项目具体执行办公室,由主管副市长任主任,相关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具体负责项目的实施和日常管理。二是依托省农林科学院药用植物研究中心成立了专家技术指导组,为项目实施提供技术指导和技术咨询。聘请了本地高级农艺师2人,为基地中药材种植提供现场指导和技术培训,把好田间管理技术关。三是项目主管单位确定了一名专职领导和2名专业技术人员参与项目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承建企业由一名专职副总负责项目建设,并聘请了10多名具有多年中药材种植经验和大面积种植中药材经历的种药能手负责项目生产和田间管理工作,制定了一系列田间管理规章制度,明确了各岗位职责,责任到人、指标量化,为规范、高效的实现项目目标打下了坚实基础。
根据项目实施方案,我市严格按照方案及国家局、省局、保定市的要求,认真筛选承建单位和主管部门。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在省政府采购网上招标公告,有五家企业报名参加了公开竞标,市伊康药业有限公司中标承建此项目,该企业具有一定的实力,而且诚信经营,企业自身也有种植基础。市政府确定市药业发展局作为该项目主管部门,该局在编制和职能上能够协调全市中药产业,具体指导全市中药材种植、中药企业的发展,该局班子及成员大部分精通中药产业,熟悉产业链中的各个环节,具备中药专业大专以上学历人员5人、农艺师一人、执业药师1人。
2、强化项目管理,确保实施进度
为了确保项目按要求进度稳步实施,在强化项目管理上我们重点抓了以下几方面:
一是严格财务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本项目作为国家级建设项目,我们组织药业、财政等部门一起制定了严格的资金使用管理制度。1、按照国家、省、市财政部门的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规定,在资金管理中严格实行国库集中收支,专款专用。2、承建企业对资金实行专人管理,专帐核算,专项使用,采取集中报账制,每笔资金都由企业经办人、证明人、企业负责人、主管单位负责人进行联合审查审批后报市财政局审核拨付。3、对大额的设备购置、农资采购、基本建设等项目实行政府招标集中采购。4、对基地所需零散农用物资,经过比对考察,在全市范围内具有经销资质的农资销售单位中进行筛选,实行定点采购,以确保资金安全,农资质量可靠。
二是加强监督检查,确保项目进度。种子种苗繁育基地项目建设期自2014年至2016年底,一环紧扣一环,为了确保项目按进度要求稳步实施,主管单位认真履行监督、检查、指导、协调职责,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全程跟踪,派专人参与项目的日常管理工作。在监督检查的同时,对项目实施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进行及时协调解决,同时对承建企业的配套资金情况进行监督落实,以确保项目如期实现预定目标。
三是严格进行土壤化验,认真选择基地位置。按照项目要求,种植基地面积2000亩,核心区300亩。为此根据我市常年中药材种植情况和土壤分布情况,对全市适宜种植中药材的土地进行了全方位的取土化验,经认真比对,决定将核心区分为南北两片,确定在城南明官店乡租赁土地200多亩,该地块为黄壤土,地力肥沃,适宜种植籽实、花果和根茎类中药材。在城北北段村乡租赁土地110余亩,该地块为沙壤土,适宜种植根茎类中药材,地块的选择充分保证了中药材生长对土壤性质的要求。在土地流转租赁过程中,我们深入田间地头和广大农户耐心沟通协商,最终以34万余元的价格完成了300多亩核心区的土地承租任务。
四是广泛调研,认真选择基地中药材种植品种。按照项目要求,基地建设繁育、山药、紫菀、沙参、芥穗、白芷、花粉等八种中药材种子、种苗,同时对北苍术等少数难繁育品种和退化品种进行实验培育。在确定基地种植品种过程中,我们深入市场、农户进行广泛调研,充分了解和掌握目前中药材种子种苗的现状和中药材市场的供求趋势。目前由于我市只种不选、只收不育的原因,我市种植品种“祁药”中品质较好只有紫菀和山药等几个品种;祁因花粉粒不达标,已被用药单位认定为劣品;祁沙参、祁白芷、祁花粉等品种品质下降、产量降低、收益差,大部分药农已不愿种植;祁薏米因土地性质和气候变化的原因,现已经不再种植。鉴于这种种植情况,为更快使优质品种更优、劣势品种迎头赶上,我们按照整体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制定了今年的种植方案。1、确定在基地内对部分优势品种进行大面积栽培,主要包括知母70亩、山药(小白嘴)40亩、丹参25亩、脱毒30亩等四个品种。2、我们积极与九州通、天士力、康仁堂、葵花等知名医药企业进行沟通合作,探索“基地+企业”的建设思路,初步达成了与九州通合作进行沙参标准化基地种植、与天士力进行“天丹一号”丹参订单式种植、与葵花药业进行知母订单种植的合作意向。3、对品种退化较为严重的、丹参等品种进行引种对比栽培,今年在基地内引种了亳菊、脱毒、天丹一号等品种。4、为了全面准确的掌握中药材种质变化情况,在东固村基地内开辟了二十余亩实验田,对一些常规品种,如黄芩、牛膝、荆芥、桔梗、苍术、柴胡、木香、防风等二十余个品种进行了试验性栽培。
五是加大投入,推广使用中药材机械化种植。为了搞好300亩核心区的种植生产,在目前劳务用工费用不断增加的情况下,为了减少用工成本,坚持在中药材生产中尽量少用人工的原则,承建单位多方搜寻购置中药材生产机械、机具,目前共完成购置大小型拖拉机、旋耕机、旋沟机、粉碎机、开沟机、播种机、挖药机等农机具二十余台(套),总投资70余万元,在基地中药材备耕、备播和种植过程中大大减少了雇佣人工,提高了生产效率,节约了生产成本,保证了所有种植品种均按农时季节全部完成了播种和栽植任务。
六是强化田间记录管理,确保基地中药材种植规范化。具有悠久的中药材种植历史,实践中形成了各种不同的种植习惯和种植方法,为了保证基地内中药材生产的规范化和标准化,我们从土地整理,土壤成分检测,化肥、农药使用,种子、种苗前期处理,土壤病虫害防治,播种、栽植时间等方面在专家指导的基础上对田间生产进行全方位规范化操作,并详细进行田间记录,每个品种都要形成一套完整的田间生产资料,为今后制定中药材田间生产管理技术规程和技术标准打下良好基础。
七是确保适时采收,完成种子收集、挑选、干燥和种苗的筛选、储存工作。进入九月以来,基地所种中药材陆续进入成熟期,为了保证种子质量必须适时采收。9月25日开始采收紫苏,利用三天时间完成了20余亩的采收任务,经过脱叶、脱粒、干燥、去杂精选等工序,共收获紫苏种子1800余公斤。引进的天士力丹参籽种于8月10日播种后目前长势良好,明春可为15亩大田移栽提供秧苗。9月26日开始收割荆芥,共计23亩,其中选出留种田15亩进行单独收割、加工筛选籽种,共收获种子230公斤,10月20日采挖沙参,共计11亩,选留沙参种子田2.1亩,明年可产籽种250至300公斤。10月10日开始人工采挖小白嘴山药,今年种植了40亩,平均亩产1400公斤左右,可为明年选育提供秧苗150万株,满足150亩的种植需求。今年基地内种植脱毒、祁、亳菊3个品种共计30余亩,10月中旬开始陆续采摘胎菊8亩,其余共收获鲜30000余斤,可为明年提供脱毒秧苗198万株,满足440余亩大田栽植。
八是加大基础设施新建和维修改造力度。为满足项目建设目标要求,今年以来共投资45万余元,完成了500平方米种子种苗仓库改造建设、200平米冷库建设和1000平米无沙晾晒场建设。种子生产、加工、包装车间和育苗温室正在加紧设计,明年春季即可开工建设。
二、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本项目由中央财政安排资金1000万元,其中用于项目科研的经费为150万元,自2014年始,至2016年底前项目全部执行完毕。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省成立了由省卫计委巡视员于素伟任组长,省中医药管理局、省财政厅保定市政府、市政府有关领导任副组长和成员的项目领导小组,市成立了项目具体执行办公室,同时还成立了由省中医药管理局副局长韩同彪任组长的项目督导组和以省农科院药用植物研究中心研究员谢晓亮为组长的专家技术指导组。在省、保定市的领导下,市政府成立了基地建设组织机构,明确了分管领导和责任部门,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为保证项目资金执行到位,安全高效,市财政局制定了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严格落实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实行国库集中收付。截止目前2014年度本项目已完成总投入280万元,其中企业自筹配套资金已到位70余万元,中央财政专项资金210万元。
三、2015年工作计划
按照项目总体进度要求,在进一步扩大核心区种植生产面积的同时,完成2015年度的播种、栽植、生产管理、采收、加工整理、种子储存等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抓好明年基地种子种苗繁育和基地设施建设工作。在明年的基地种子种苗繁育方面,计划种植的品种有北沙参、芥穗、白芷、山药、、紫苑等“祁药”,保证按农时季节和操作规程完成播种、栽植、田间管理、采收、精选、加工包装、储存和内业整理工作。在基地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全面完成育苗温室、挂藏室、检测室和种子生产、精选加工、包装生产线建设和设备购置工作,确保各项设施改造建设到位。
二是建设中药材种子种苗信息平台。明年我们计划在中药材专业市场东方药城内设立门市部,一方面建立基地种子种苗网络信息平台,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中药材种子种苗专业信息服务,整合省内中药材种子种苗繁育基地,与国家中药材种子种苗联盟密切合作,种子种苗生产信息、价格信息和服务标准、操作规程等,形成服务药农、种植基地和市场推广的对接平台。另一方面作为基地种子种苗推广服务部,对基地所生产繁育的中药材种子秧苗进行展示宣传,使之成为基地种子种苗对外宣传推广的窗口。
三是广泛开展合作交流,加大基地种子种苗推广力度。为保证种子种苗繁育基地的可持续健康发展,对基地所繁育的种子种苗进行大面积推广应用最为关键,为此,我们计划一方面组织全市11个乡镇、办事处所辖区域内的药材种植大户、专业合作社对基地进行参观观摩,交流种植经验和市场信息,提高基地知名度和可信度,为种子种苗推广应用打下良好基础。另一方面要进一步加大与知名企业对接力度,继续探索基地+企业、基地+专业合作社、基地+种植大户的不同形式,扩大基地种子种苗的推广应用范围,重点抓好与九州通合作建设沙参标准化种植基地,与天士力集团的丹参定单种植等项目,为基地种子种苗的推广应用起到示范带动作用。同时计划面向保定区域、省范围广泛寻求合作伙伴,通过提供种子种苗、技术指导、回收产品等多种合作方式,加大对种子种苗的推广种植力度,确保完成项目规定的推广任务目标。目前已与曲阳、张家口、邯郸、衡水、宁晋等地取得联系并达成了初步合作推广种植意向。
2.拟定药材预算、采购计划,并组织实施。
3.组织领导中西药材保管、加工炮制、制剂与调配工作,确保配发的药品质量合格。
4.督促和检查毒、麻、限剧、贵重药品的使用、管理及中药材的鉴定工作,领导所属人员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确保药品安全有效,严防差错事故。
5.经常深入各科室,了解需要,征求意见,主动供应。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危重病员的抢救,主动配合,做好药品供应。
6.组织所属人员进行业务学习、技术考核,提出升调奖惩的意见。
7.组织中药的加工炮制和改革剂型,尤其是中医治疗急症用药的剂型改革,开展中药科学研究和技术革新。做好中药炮制经验的挖掘继承工作,配合临床积极推广行之有效的单方、验方。
医疗机构中药饮片自查报告范文(一)
根据《宁波市规范中药生产经营秩序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工作方案》(甬食药监安[2019]138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中药质量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甬食药监安[2019]50号)文件要求,现对北仑区中药质量管理情况评估总结如下。
一、 提高认识,明确任务,确定工作重点
北仑局在接到国家省市局关于规范中药生产经营秩序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工作的文件后,认真学习文件精神,结合本区实际,深入研究当前中药材、中药饮片和中药制剂监管工作面临的问题,着手制定了《北仑区规范中药生产经营秩序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
《工作方案》根据监管职能不同明确了各科室、监管分所的工作职责:药械科负责中药饮片生产环节、经营环节的监督检查;稽查大队和各分所负责中药饮片使用环节的监督检查;稽查大队同时也负责违法违规线索的跟踪追查处理,并负责中药监督抽验工作。
二、 监督检查情况
(一)基本信息
北仑区内有一家中药饮片生产企业(宁波北仑翔生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和一家中药原料药生产企业(宁波中药制药有限公司)。
宁波北仑翔生中药饮片有限公司于2019年8月23日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于2019年9月10日取得GMP证书,认证范围为:中药饮片(净制、切制(含粉碎)、炒制、炙制、制炭、煅制、蒸制、煮制、燀制、轧制)、毒性中药饮片(净制、切制、煮制)。
宁波中药制药有限公司于2019年2月21日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目前尚未申报药品批准文号。
(二)现场检查情况
我局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加强沟通,形成合力,迅速组织监督检查。我局采取了突击检查方式,对生产企业着重检查了原药材的来源、是否存在直接购进中药饮片进行分装行为、处方工艺、物料平衡、质量检验等情况,核对购、销、调、存合同和票据等记录,同时重点关注企业是否参照国家药典委起草的中药材二氧化硫含量检测方法和限量标准,制定企业购进物料二氧化硫残留量限度指标的企业内控标准,其物料是否按内控标准检验合格后方投料生产。对经营和使用单位着重检查了中药饮片的采购渠道、保存条件及进销存台账,并对高风险品种和质量可疑的原药材和中药饮片进行了抽样检验。
此次专项检查共检查了中药饮片生产企业1家、中药原料药生产企业1家、中药饮片配方经营的药品零售企业50家、含中药饮片批发企业2家、中药饮片配方的医疗机构16家,检查覆盖率为100%。
宁波北仑翔生中药饮片有限公司检查结果整体良好。检查组重点抽查了原药材浙贝母(批号Y130333)、白花蛇舌草(批号Y130164)、菟丝子(批号Y130339)。企业制定了原药材二氧化硫残留量限度指标的企业内控标准,检验合格后方投料生产,成品二氧化硫残留量未检测。
宁波中药制药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正在进行姜黄提取物的生产。姜黄提取物主要用作食用色素。姜黄提取的副产品为姜黄渣粉,一部分作为饲料原料销给蛋鸡饲养场,一部分由园林部门代为处理。另外,该企业还从事食品级越橘提取物、石杉碱甲提取物、红景天提取物等产品的生产经营活动。企业未对购进的原料进行二氧化硫残留量检测,也未制定二氧化硫残留量限度指标的企业内控标准。企业生产的所有产品全部外销。
(三)监督抽样情况
2019年4月至2019年4月间,我局对中药饮片配方经营及使用单位的中药饮片共抽样25批,不合格7批,予立案5起(其中2起各有2个不合格品种为同一家单位抽样),其中未结案2起。对宁波北仑翔生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的桃仁、鱼腥草、车前子等三种中药原药材进行了监督抽样,抽验结果均为“合格”。
三、 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情况
中药生产领域至今未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对于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企业均予以了整改。
四、 巩固专项整治现阶段工作成果,建立强化监管长效机制
(一)继续采取飞行检查模式,加大中药材、中药饮片抽验力度。各相关科室、大队和分所要针对可能影响中药质量的突出问题和监管薄弱环节,改进检查方式,提高检查效能,采取多种方式,主动收集线索,明察暗访,深入调查,做到重大隐患早发现,突出问题早纠治。着重检查中药材和饮片来源、处方工艺、物料平衡、质量检验等情况,核对购、销、调、存合同和票据等记录,对于发现的不规范生产经营行为,要督促企业采取措施及时整改。
加大监督抽验力度,提高对原料(含中药提取物)、成品及市场流通产品抽验的针对性,对监督检查中发现可能存在问题的产品应进行重点抽验。
(二)加强案件查办,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对于现场检查和抽样检验发现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各相关科室、大队和分所要立即采取控制措施,追根溯源,一查到底,绝不姑息,依法从重查处。涉及辖区外的,应及时函告相关地方食品药品监管局协查;对于制售假药、涉及面广、危害性大的案件,应及时上报局领导。对于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公安机关。
(三)加强信息沟通,切实履行职责。各相关科室、大队和分所之间要保持良好的沟通与交流,及时通报相关情况,切实履行各自职责。
(四)抓好工作结合,规范市场规范。各相关科室、大队和分所要将现场检查与日常监管工作有机结合,监督企业严格执行药品GMP和GSP,加大新修订药品GMP和GSP实施力度,加快工作进度,为规范中药生产经营秩序提供有力支撑。
五、 对中药监督检查的总体评估。
经过此次专项整治,相关企业的规范管理意识、责任意识、质量意识得到进一步提升。
北仑局将把此次中药材专项整治工作作为一个新的起点,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努力探索、创新监管方式,建立起中药材、中药饮片和中药制剂监管工作的长效监督管理机制。下一步,北仑局将加大中药材、中药饮片的质量安全监管力度,进一步规范中药材、中药饮片和中药制剂生产、经营和使用行为,确保北仑区域中药质量安全。
医疗机构中药饮片自查报告范文(二)
省局《湖北省中药饮片专项检查工作方案》文下发后,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中药饮片生产、经营行为,确保中药饮片的生产经营严格按照《关于加强中药饮片监督管理的通知》(国食药监安〔2019〕25号)运作,认真执行省局2019年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及药品生产经营工作计划,结合中药饮片生产日常监管实际,我局对中药饮片的生产、经营行为进行了清理检查,现将中药饮片生产专项检查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市现有中药饮片生产企业2家,即湖北盛德堂药业有限公司、湖北益生药业有限公司。另有汉川市轻粉厂(生产范围:汞制剂轻粉、红粉)、湖北俊辉药业有限公司(生产范围:左旋冰片)、湖北诺克特药业有限公司(生产范围:中药提取)。
湖北益生药业有限公司、汉川市轻粉厂因异地搬迁,现正在GMP认证准备过程中,该企业报告今年年底前提交GMP认证申请。湖北诺克特药业有限公司、湖北盛德堂药业有限公司、湖北俊辉药业有限公司己通过GMP认证。
二、工作情况
1、加强领导、制定检查方案
为确保中药饮片专项检查工作工作取得实效,我局结合孝感实际,制定了《孝感市中药饮片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发至各县(市.区)局及各相关企业,安全监管科、市场监督科、分别负责中药饮片生产环节、流通环节专项检查工作,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并明确了各职能部门及相关责任人的职责。
2、制定措施、加强监督检查针对性
通过此次专项检查,进一步落实“地方政府负总责、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药品安全责任体系;严格实施药品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严格质量控制,实现质量溯源;进一步推进医疗机构规范化药房建设,切实提高中药饮片使用管理水平;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和使用中药饮片行为,确保中药饮片质量安全。
三、检查情况
湖北盛德堂药业有限公司持有《药品生产许可证》和《药品GMP证书》;湖北益生药业有限公司持有《药品生产许可证》GMP待认证。
湖北盛德堂药业有限公司以中药材为起始原料,2019年生产中药饮片102个品规,生产用中药材基本符合药用标准,并相对固定药材产地(大悟县地产中药材);能严格执行国家药品标准和地方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工艺规程;基本做到在符合药品GMP条件下组织生产;生产的中药饮片经检验合格后出厂,并随货附纸质的检验报告书;无在外购中药饮片半成品或成品进行分包装或改换包装标签等行为;委托检验项目已按要求进行备案。四、问题情况检查过程中也发现一些问题,
根据全省食品药品农资专项整治工作电视会议精神和省、市药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统一部署,为进一步落实药品放心工程,确保人民群众用上安全有效的放心药,我县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要求,加强领导,研究制定了药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以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违法犯罪活动为重点,按照"疏堵结合,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突出工作重点,切实加大对全县药品市场的整顿规范力度,在药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中取得了明显成效。自今年2月份以来,共出动药品监督执法人员1867人次,对全县615家药品监管相对单位进行了监督检查,查处假劣药品、医疗器械198个品种,标值14.3万余元;中药材、中药饮片6个品种,130公斤,标值566元;取缔无证经营药品、医疗器械户14户;受理群众举报投诉案件4起。上半年立案35起,结案34起,罚款12.6万元,无一起案件提出复议、上诉。有力地打击了制售假劣药品的不法行为,净化了全县药品、医疗器械市场,使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的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药品流通秩序有了明显好转,药品质量管理水平明显提高。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全国、省、市食品药品农资专项整治工作电视会议后,我县召开会议进行了宣传动员,学习会议文件,制定工作措施,对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各个环节集中进行整顿规范,对全县涉药单位进行全方位的监督检查,以查处大案要案为突破口,按照"五不放过"原则彻查严办,力求取得扎实成效。
一是成立了县药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县长任组长,药监、公安、质监、工商、卫生、物价、安监、邮政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是明确职责分工。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要求,县政府印发了《xx县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沂政发[2004]160号),全县药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由县药监局牵头实施,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积极配合。药监部门负责对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全过程的监管,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公安等部门全力配合做好药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建立定期联系制度,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行为。
三是加强工作协调与调度。每周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度,掌握工作重点和难点,及时调整战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加强对重大案件的调度,根据群众举报,同公安部门查处了一起苏村镇娄家庄娄××制造假劣药品案件,现场查封了自制的假劣药品和制药设备,标值1.5万元。目前,此案正在处理中。
四是组织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宣传活动。4月22日、6月13日、19日,分别由县药监局牵头组织各医疗机构、药品经营企业,在县城集中开展了"关爱健康,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假劣药品展览"等宣传活动。县城和乡镇驻地的医疗机构、药店纷纷走向街头,采取挂横幅、发材料等形式向群众宣传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发放《抗菌药物合理使用手册》2000余册,《抗菌药物管理宣传材料》5000余份,接受群众现场咨询约1000人次。同时将《抗菌药物管理宣传材料》10000余份发放到全县各部门、单位、村居,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五是加强新闻宣传工作。加大对《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根据每个阶段的工作重点,确定宣传重点,明确宣传任务,加大宣传力度,广造声势,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促进药品放心工程和市场监管工作的开展。2004年,《中国医药报》分别于1月15日、2月5日、6月3日以"分类管理效果好"、"打假治劣结硕果"、"建立用药目录应遵循的原则和步骤"为题进行了3次报道;《中国药品监管》杂志第3期刊登了"对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目录和准入制度的思考";《工人日报》6月6日刊登了"xx加强农村用药两网建设";《xx日报》分别于3月17日、4月19日刊登了"加强药品监管,建设平安xx"、"xx农民用药方便";山东电视台4月12日对我县加强农村用药两网建设的做法给予报道;xx电视台"xx各地"栏目3月17日以"药品放心工程惠及千家万户"为题进行了专题报道。省、市局药监信息多次刊登了我局的工作情况。
二、实施药品放心工程,严厉打击假劣药品、医疗器械违法行为
根据省、市药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会议要求,进一步落实药品放心工程,切实加大药品市场整顿规范力度,认真贯彻落实《xx县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农村社区服务卫生所、药品经营企业、专科、个体医疗机构、企事业单位卫生室进行了监督检查。
一是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药品市场专项整治活动。专项整治的重点环节是:药品、医疗器械购进、管理、销售(使用)等各环节;一次性医疗器械用后规范处理;超范围经营、无证经营药品、医疗器械行为;非法邮寄药品;非法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生物制品流通秩序;驻店药师空挂、空岗等。重点品种是:过期失效药品、假劣药品(中药材、中药饮片)、医疗器械和国家规定不准继续使用的药品;医疗机构自制制剂;非法购进的药品、医疗器械;药品、医疗器械购进、管理、销售(使用)等各环节;疫苗流通秩序、储存和质量;一次性医疗器械用后规范处理;超范围经营、无证经营药品、医疗器械;牙科医疗器械、隐形眼镜、计生器械等;非法邮寄药品;非法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等。加大药品监督抽验力度。
二是贯彻"以监督检查为主,计划抽验为辅"的原则,落实《药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工作管理暂行规定》,规范抽验方法,加强对药品抽验的管理,进一步提高药品抽验的科学性、权威性、时效性。今年已监督抽验中药材、中药饮片16批,不合格11批,抽验不合格率67%;抽验西药、中成药品19批,不合格7批,抽验不合格率37%。
三是加强特殊药品管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为进一步加强我县特殊药品的监督管理,切实防止特殊药品的流弊和滥用,根据市药监局临药监安[2004]7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特殊药品专项整治活动,制定了工作方案。特殊药品专项整治坚持以法律为准绳,以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为目的,全面落实特殊药品管理的的各项法律、法规、规章,既要保证特殊药品的供应使用,又要防止流弊的发生。去年,会同公安部门,查处利用假病历、假麻醉卡骗取品的6人犯罪团伙,以上6人均已被判刑。今年4月,又查出利用假证明和伪造麻醉卡骗取品的4人团伙,移交公安机关,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中。为确保晚期癌症病人合理使用品,对申请办理品的,逐项进行严格审查,在病人使用过程中,采取进村入户深入调查的办法核对病人的真实情况,这样既保障了病人的用药需要,又阻塞了非法购买品现象,确保我县特殊药品的规范经营和合理使用。
四是加大对中药材、中药饮片市场的整顿规范力度。为从根本上治理假劣中药材、中药饮片的危害,进一步加强对医院药库、药房的规范管理,确保中药材、中药饮片质量,县药监局制定了《医院药库基本规范标准》、《医院药房基本规范标准》和《xx县各类门诊、卫生室(所)、专科诊所药房基本规范标准》。按照药品法律法规要求,统一印制了中药材、中药饮片购销记录,发放到各单位。要求医疗机构、农村社区服务卫生所、药品经营企业建立健全中药材、中药饮片购销记录。每次监督检查,购销记录是必须检查的首要内容,在此基础上,建立起中药材、中药饮片购进、验收、储存、养护、出库等各项登记记录制度,基本解决了进药乱、乱进药、储存乱、管理乱、进药不规范的问题。对从非法渠道采购、购进假劣中药材、中药饮片者坚决予以查处,同时按照"五不放过"原则追根溯源,查假打假,决不让假劣中药材、中药饮片坑害百姓。
三、加强农村用药两网建设,充分发挥两网功能。
继续贯彻沂政办发[2003]124号《关于加强农村用药两网建设的意见》,充分发挥两网功能,加强农村用药两网建设。抓源头,促规范,落实药品放心工程,确保农村药品质量。
一是充分发挥县、乡、村三级监督网络的作用,充分调动监督员、协管员、信息员的积极性,制定了二员工作制度和工作职责(沂药监发[2004]9号),明确了各自的职责和工作范围,使二员的工作有了依据和遵循,真正起到监督的作用。
二是建立了二员(协管员、信息员)工作机制。按照省局对举报有功人员的奖励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我局制定了举报奖励的范围和比例,并在二员工作制度中予以确定和传达。工作中,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二员的领导和组织,每乡镇协管员中明确一名组长,负责本辖区协管员、信息员的管理,负责本辖区工作的协调、安排和督导。今年,我局受理二员举报的药品质量案件共3起,其中立案查处的2起。在日常监管中,我局的稽查工作在每个乡镇都能得到协管员、信息员的配合协作,为开展稽查工作带来了很大方便。
三是健全农村用药供应网络建设,解决群众就近选购药品的问题,真正让群众得到药真价廉的实惠。目前,全县民办药品零售药店150家,方便了群众就近购买药真价廉的药品。据不完全统计,农村药品价格比去年下降了35%左右。
四是继续完善乡镇卫生院中心药库A、B、C三级动态管理办法,加强乡镇卫生院中心药库的管理,规范卫生院代购分发行为。目前全县25处卫生院达到A级的10处,B级13处,有2处卫生院在整改中。
五是抓好创建"诚信药店(药房)"宣传活动。建立失信惩戒机制。对药品零售企业诚信度实行A、B、C三级动态管理。对守法经营、管理正规、全面达到标准要求,诚信度高的,颁发A级匾牌,列为A级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得到较好落实,管理正规,基本达到标准要求,诚信度较高的,颁发B级匾牌,列为B级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落实较差,不能达到标准要求,诚信度较低的列为C级,除对其违法行为依法处理外,进行限期整改,取消全县予以通报,并列入重点规范管理的对象。诚信度的评选实行动态管理,每年进行一次考核评选。
四、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工作迈出新的步伐
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省、市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工作会议的要求,结合我县医疗器械监管工作实际,县药监局研究制定了医疗器械监管理工作计划和工作要点,进一步加强对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
一是召开了由县直医疗机构、药品经营企业负责人参加的医疗器械监管工作会议。制定印发了《医疗器械使用管理规范化建设工程实施方案》(沂药监发[2004]1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医疗器械管理工作的通知》(沂药监发[2004]18号),进一步加强对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
二是规范了医疗机构医疗器械管理各项管理制度。统一制作了《医疗机构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采购、验收制度》、《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使用后销毁制度》、《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使用后销毁规定》、《医疗器械采购、验收、仓储、养护、出库分发、维修淘汰管理制度》、《不合格医疗器械管理制度》、《医疗器械效期产品管理制度》、《植入(介入)器械管理制度》等7项制度,在继续实施全程监管的基础上,对全县医疗机构、药品零售企业,从采购验收、入库、仓储、养护、出库分发、使用后消毒、毁型处理等各个环节实施规范化建设工程,使医疗器械的管理工作逐步走向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