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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论:在您撰写保险公司经营风险时,参考他人的优秀作品可以开阔视野,小编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这些建议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热情,引导您走向新的创作高度。
保险公司的经营风险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保险风险
保险风险又称定价风险,指保险事故的实际发生率高于制定保险费率时预期的保险事故发生率,保险金额损失率高于纯保险费率,因而显示保险费率偏低,造成保险公司亏损的风险。
2、资产风险
资产风险是指保险公司在资金运用过程中,形成难以增值、变现,甚至不能收回本金的不良资产的风险。
3、巨灾风险
巨灾风险主要存在于财产保险公司,指一次保险事故的发生,保险公司需支付巨额赔款的风险。保险承保的远洋船舶、飞机、卫星、核电站等巨额标的,或承保某一地震带上大量建筑物的地震保险等,如果不能合理确定自留额并办妥分出再保险,就有可能因为一次保险事故的发生而需支付巨额赔款。
4、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只存在于人寿保险公司,指寿险公司的资金运用收益率低于已签发的有效寿险保单预定利率,因而使寿险公司无力对寿险保单履行给付义务的风险。寿险保单的预定利率是在制定保险费率时确定的,在保单有效期间不能变更,如果保险公司收取保费后进行资金运用实际获得收益率达不到保单预定利率,就会造成利率风险。利率风险表现为利差损。利率风险严重时可以导致寿险公司破产。
二、保险公司经营风险的隐蔽性
一般工商企业总是先发生费用,后获得销售收入,因而其经营风险会在较短时期内显现出来,不可能被长期掩盖。而保险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总是先收取保费,后承担保险责任,于保险事故发生后支付赔款或给付保险金。也就是说,保险公司是先获得保费收入,后发生成本费用。保险公司发生经营亏损时,只要能够签发新保单,获得新的保费收入,就可以用新的保费收入支付原有保单项下的赔款或保险金,而这种状况很难被外界发现。
假设一家保险公司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保单,其保险费率也明显低于其他保险公司;同时为了扩大社会影响以较多的费用做宣传广告、捐助公益活动;为了争抢人,向人支付的佣金、手续费也明显高于其他保险公司;为了提升公司形象,租用或购买高档写字楼并进行豪华装修,等等。那么会发生什么现象呢?一方面,该保险公司已经发生了严重的亏损,而且持续的时间越久,亏损累积金额就越大;另一方面,受低保费和其他表象的误导,会有更多的人向该公司投保,保费收入也会大幅度增长。只要该保险公司能够不断地签发新保单,有足够的新保费流入,这种情况就能维持。但是,如果由于可保资源有限或经济环境发生变化,该保险公司的新保单和保费收入下降时,就会发生支付困难,甚至破产,这样的保险公司业务量越大、涉及的被保险人数量越大,一旦发生支付困难或破产,造成的社会危害也就越大。
三、对保险公司经营风险的监管
投保人向保险公司购买保险,交纳保险费以后,得到的只是保险公司的一项承诺――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支付赔款或给付保险金。如果保险公司的经营形成严重风险,财务状况恶化,偿付能力不足,保险事故发生后不能向被保险人履行支付赔款或给付保险金的义务,那么就必然会损害被保险人的利益,严重时还会引发金融危机破坏社会信用。所以保险监管部门必须关注保险公司的经营风险:当保险公司形成经营风险后,要指导、监督保险公司化解经营风险;当确认为风险无法化解时,应及时采取处理措施,避免风险损失进一步扩大。虽然个别保险公司形成一定的经营风险不能完全避免,但如果相当多的保险公司形成较严重的经营风险,或是保险公司经营风险形成后长期不被发现,越积累越严重,则认为是保险监管的失败或无效。
随着社会经济的进一步发展,财产保险公司逐渐兴起,但是财产保险公司不同于一般的企业,它有着自己独特的特性,因而在经营过程中表现出极强的风险性和不确定性,而且风险不易控制。本文对目前财产保险公司的风险进行了探究,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有针对性的解决措施,旨在全面推进我国财产保险公司的健康稳定发展。
【关键词】
财产保险;经营风险;防范;化解
财产保险公司有着较高的不确定性和风险性,经营的主体业务是商业性质的财产风险。进入21世纪以来,社会经济取得了较快发展,人们对财产保险的需求逐渐增多,财产保险公司因此应运而生,对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有着显著作用。但是,财产保险公司面临着较高的不确定性和风险性,而且随着竞争的日趋激烈,财产保险公司面临着更大的经营难题。所以,财产保险公司在发展过程中要加强对不确定因素和风险的有效控制。此外,我国财产保险行业的经营风险显著增加,公司在发展过程中无法有效处理这些风险因素,将会对企业发展造成不利影响。所以,财产保险公司加强风险防范意识,对企业的经营和长远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
1 财产保险公司面临的主要经营风险类型
1.1管理缺陷所造成的经营风险
我们对保险公司经营风险进行了细致分析和探讨,发现风险发生的主要原因是部分人唯利是图,出于自身利益考虑做出的不法行为,而造成这种现象的直接原因就是财产保险公司缺乏有效的管理。正是由于内部管理和监管体系的不健全,导致谋取私利的行为屡见不鲜。财产保险公司由于管理缺陷导致的风险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第一,财产保险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定价不准确,加剧了财产保险公司面临的经营风险。由于财产保险公司在计算方面存在误差以及越来越激烈的行业竞争,所以最终导致定价不准,加剧了企业的经营风险。保险定价明显低于正常水平是定价不足造成的主要经营风险,公司的实际收益难以对风险进行补偿,从而导致支出大于收入,不利于经济效益的提升。
第二,分保加剧了经营风险。财产保险公司为了切实降低风险,往往采取分保的形式,即加强与再保险公司的合作,扩展风险承受力。尽管这种方式能在一定程度上降低经营风险,但是正因为有了这道屏障,部分保险公司得过且过,在风险划定过程中不遵守基本准则,制定分保措施时也消极怠工,承保时未对项目进行严格把关和审查。这些都是风险隐患的直接来源,一旦发生意外,保险公司将面临灭顶之灾。而且,在保险公司经营过程中,严重的地质灾害也会造成巨大的经营风险,包括严重人为事故、重大疾病灾害以及地质灾害等。最近几年,重大灾情在我国频繁发生,玉树地震、汶川地震等地质灾害的发生都是对保险公司的考验。人类对于自然灾害所引起的风险是无能为力的,无法消除或者改变,保险公司要应对这项风险,只能进一步建立健全灾害防范体系,加大对重大灾害的重视力度。
1.2信息不对称所导致的经营风险
保险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会存在经营方式上面的差异,这些差异就是造成信息不对称的直接原因,而这就会加剧财产保险公司面临的经营风险。财产保险公司在经营过程中,与客户沟通的责任主要由业务员负责,客户的风险信息由业务员直接获取,公司管理人员将业务重点放在对业务员的效率和绩效考核上,管理人员与业务员所处的角度存在本质上的区别,所以他们对于信息的着眼点及理解也不尽相同,这就导致信息不对称。由信息不对称而造成的风险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首先,承保质量低下。承保环节在财产保险公司的经营过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它直接决定着企业的实际效益。但是,保险公司及其业务人员获取风险信息的手段有限,承保环境日趋复杂,业务人员要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就不得不改变策略,被迫承保质量较差的标底。承保质量降低,企业所面临的经营风险自然就会加大,阻碍了其经济效益的提升。
其次,缺乏规范有序的理赔手续和环节。目前,我国财产保险行业尚缺乏健全的财产理赔体系,在对财产损失进行评估时缺乏科学依据,人为因素仍占据着主导地位。而且,理赔过程中缺乏专业人士的专业指导和意见,保险公司在理赔过程中常常处于劣势地位。此外,保险公司缺乏健全的人才引进机制,骨干人员极其缺乏,严重限制了企业的健康发展。假若不严格控制理赔环节,那么将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造成违规操作行为的频繁发生,最终限制了企业经济效益的提升。
再次,道德意识差而造成的经营风险。财产保险公司在实际的经营过程中,投标人员在投保过程中由于自身的道德意识及行为欠缺,也会给公司造成巨大的损失。投保人在签署具体的合同时,刻意隐瞒或者虚报关键性风险因素,将会在无形中加大财产保险公司所面临的经营风险,主要包括逆选择和欺诈两种形式。
1.3资产结构所造成的风险
财产保险公司经过了经营体制方面的改革,经理人不再是保险公司的所有者而只是单纯的经营者,有些经营者为了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往往忽视企业效益的提升,使得企业的经营风险加大。而且,保险行业的竞争日趋激烈,价格战争愈演愈烈,这为保险公司经营埋下了巨大的风险隐患。有些保险公司为了占据较大的市场份额,无限制的增加投保量,降低投保门槛,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也为自身的经营发展埋下了风险隐患。
2 财产保险公司经营加强风险防范的有效措施
财产保险公司在经营发展过程中面临着一系列的风险因素和隐患,为了有效控制和防范风险的发生,现提出以下几点措施和建议:
2.1建立健全核保和承保机制
第一,财产保险公司在经营过程中要严格遵守行业规范,建立起系统完善的核保制度。在对投保产品进行核保时要实事求是,从投保产品的基本特征和公司实际情况着手,选择切实可行的核保方式。第二,投保产品的生效时间、合同规范、保险费用以及适用人群等都是核保过程中必须考虑的因素。要想切实防范经营风险,就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核保制度。可见,保险公司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以自身特点为根本出发点,提高核保人员的业务素质,健全核保制度。
2.2保证保险产品的合理定价
加强产品定价管理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内容:第一,对产品生命周期进行有效管理;第二,政府相关部门要积极履行职责,对产品定价进行有效监管。就一般情况而言,保险公司在对保险产品进行定价时,要综合考虑预计损失以及经营成本等,以以往经验和数据为根本出发点,尽可能实现投保人和保险公司双方利益的最大化,做到公平、合理、充分。所谓公平,就是指保险公司要为风险高的投保人提供较高的保单费率,相应的,风险小的投保人也只能获取较低的费率;所谓合理,就是指投保人的费率必须合理;所谓充分,就是指保险公司在制定具体的费率标准时,要使保费高于支出和赔款,满足保险公司的盈利需求。费率市场化在未来将是时展的大趋势,但是我国财产保险行业起步晚,发展慢,市场竞争激烈,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费率的监管。
2.3优化保险投资组
就目前实际情况而言,我国保险公司的主要工作即保险投资,保险公司要获得长远发展就要加强对投资风险的防范。保险公司要有效预防风险,就要做到对风险分门别类,有的放矢。保险公司要获取高额的经济利润,就要对投资组合进行优化配置。最近几年,我国保险业取得了飞速发展,保险业融集了大量资金,实现资金的良好运转,将会为保险业带来巨大的经济收益。保险资金要增加投资机会、优化投资组合,就要不断拓宽融资渠道,加大资金运作空间,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实现资金投资的收益性、流动性以及安全性。要有效防范投资风险,其中最主要的途径就是加强比例控制和结构管理,对保险投资进行有效监管。目前,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都对保险行业实行严格的管控,而保险业管理中一个重要的内容就是加强对保险投资的管理。随着保险投资渠道的拓展,保险业要获得长远发展,就要进一步加大保险监管和控制范围,不断优化保险投资组合,将风险发生的可能性降到最低。
2.4维护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保证保险价格的公平、合理
目前,财产保险公司面临着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保险公司要顺应形势,审时度势,充分认识到价格风险对其经营所产生的影响。保险公司要坚持科学发展观,不断改进经营策略和发展理念,制定出公平、合理的保险价格,切实降低经营风险,提高保险公司的市场份额,推动我国保险业的健康发展。
2.5加强对道德风险的控制和防范,有效降低经营风险
财产保险公司要加强管理,从各方面着手有效预防各类道德风险,加强各类制度建设,提高员工的制度意识和职业道德,严格按规章制度行事,尽可能减少人为失误,将人为风险控制在可控范围内,从而实现预防风险的目的。
2.6进一步加强风险管理理论建设
财产保险公司要有效预防各类风险,就要加强风险管理理论建设。我国财产保险公司要不断更新经营理念,借鉴并引进外国风险管理的有益经验,并结合我国实际,制定出适合我国财产保险公司发展的风险管理理论。同时,财产保险公司要加大人力资源培训的费用支出,定期对保险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风险意识教育,提高保险人员的风险意识。此外,保险管理人员上岗前必须取得专门的风险管理资格证,从而帮助企业建立起完善的风险预警系统和风险管理信息系统,推动我国财产保险行业的稳步健康发展。
3 结语
在目前的形势下,保险公司只有有效预防和控制各类经营风险,制定出切实可行的经营发展策略,才能不断降低风险发生的概率,切实提升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也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始终保持主动地位,从而推动我国保险事业的长远发展。
【参考文献】
[1]刘芳.保险公司操作风险管理研究――以展业部门为例[J].中国证券期货. 2012(10).
关键词:财产保险;经营风险;防范;化解
1.引言
财产保险公司的典型业务是商业性质的财产风险的经营,其自身的经营内容决定了财产保险公司具有较高的风险性和不确定性。在目前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过程中,财产保险公司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对维持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然而,较高的风险性和不确定性决定了财产保险公司在经营的过程中要面对许多风险,加之经营环境越来越复杂,使得财产保险公司的经营也变得更加复杂。因此,能否处理好潜在的经营风险和不确定性因素对于财产保险公司至关重要。同时,近几年我国的财产保险行业经营风险因素有着显著的增加趋势,如果财产保险公司无法很好的处理经营过程中的风险因素,就会对财产保险公司的经济效益产生直接影响。因此,加强对于财产保险公司经营风险的研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对于提高财产保险公司的风险防范意识具有积极的意义。
2.财产保险公司经营风险的主要类型
2.1管理缺陷造成的经营风险
通过对财产保险公司经营风险的分析可以发现,其主要的部分是由于一部分人在利益的驱动下造成的,然而,形成这种现状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目前财产保险公司管理中存在着严重的缺陷和不足。监管和内部管理体系的不足也在很大程度上纵容了这种现象的发生。由于管理缺陷导致的财产保险公司风险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首先,财产保险的定价不足导致了财产保险公司的经营风险。导致这种风险的主要原因是财产保险行业的高度行业竞争以及保险公司的精算存在一定的缺陷,这些原因的共同左右造成了财产保险行业的定价不再合理,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财产保险公司的风险。定价不足导致的经营风险,其主要特点是保险的定价较正常水平明显偏低,造成了保险的实际收入根本无法对风险产生很好的覆盖,使得财产保险公司入不敷出,对其经济效益产生了重大影响。
其次,由于分保造成的经营风险。分保主要是指财产保险公司为了有效的降低其经营风险,并且扩大其风险的承受能力,选择再保险公司的形式降低经营风险。这种方式虽然可以在很大程度上降低财产保险公司所承担的经营风险。但是也有一些保险公司在操作的过程中存在严重的侥幸心里,未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投保进行风险划定,采取消极的态度对待分保措施,同时还对一些大型的保险项目未按照相关规定报批就直接承保。这些不规范的行为都给财产保险公司埋下了重大的风险隐患,一旦风险出现,就会给保险公司造成毁灭性的损失。
同时,由于严重灾害造成的经营风险。在保险公司的经营过程中,不仅仅包含着人为的影响因素,同时还有一些严重的地质灾害、重大疾病灾害以及严重人为事故等。而且根据对近几年来的统计,由重大灾情引起的风险在我国较为显著,例如汶川地震、玉树地震等,这些严重的灾害都给保险公司带来了巨大的考验。对由于重大灾害引起的风险是无法消除的,因此,最好的办法就是及早的建立起较为完善的重大灾害防范体系,并且将重大灾害作为保险公司的一项风险进行考虑。
2.2信息不对称造成的经营风险
在保险公司的经营风险中,由于其经营方式的原因造成了在整个经营的过程中出现了信息不对称的问题,这些问题也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财产保险公司的经营风险。在保险公司的实际经营中,业务员直接与客户进行沟通,并且从客户得到尽可能多的风险信息,财产保险公司的管理人员则将重点放在对于业务人员绩效考核和运行效率上,他们所处的角度不同,对于保险风险信息的理解自然也存在差异。由于信息不对称导致的风险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承保的质量不高。在财产保险公司的经营过程中,承保环节是最为关键的,其质量的好坏直接决定着财产保险公司的经济效益。然而,由于目前保险承保领域复杂,而且保险公司和业务人员掌握的风险信息也较为有效,这就造成了业务人员在面临巨大压力的情况下,不得不去承保一些质量较差的标的。这些质量较差的标的会使得保险公司的经营风险大大增加,给保险公司带来严重的经济损失。
第二,财产理赔环节不规范。根据对目前财产保险行业理赔环节的分析可以发现,其尚未建立较为完善的财产理赔体系,对于财产损失的确定并不科学,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人为因素决定的。同时,由于在各个不同行业的理赔过程中缺乏相关的专业人士,造成了保险公司在整个的理赔环节处于被动的局面。而且,骨干人员的缺乏也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保险公司的长久发展,伴随着保险行业的竞争也会逐渐加大,如果不对理赔环节进行严格的控制,就会出现更大的违规操作行为。这些都会对保险公司的经济效益造成很大的影响。
第三,由于道德因素造成的经营风险。在保险公司经营过程中,由于投标的相关人员在投保过程中道德因素造成的风险,主要指的是投保人在签订合同时,对一些关键性的风险因素进行隐瞒或者给出错误的信息,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保险公司的风险。其主要的表现形式包括欺诈和逆选择两种。
2.3资产结构造成的风险
在经过改革后的财产保险公司,经理人只是保险公司的经营者而不是实际的所有者,这就会使得一些经营者淡化企业效益的概念,盲目的追求高回报率,在投资项目的选择上存在着很大的风险性。同时保险公司的激烈价格竞争也给保险公司的经营带来了风险,主要表现在保险公司为了提高业务量,违规放宽投保门槛,采取粗犷的额经营模式,造成了行业内部的恶性竞争,同时也给自己埋下了重大的风险隐患。
3.加强财产保险公司经营风险防范的对策
针对以上财产保险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面临的风险,主要采取以下几个方面的措施进行风险防范:
(1)加强承保与核保制度建设。首先,财产保险公司要根据相关规定,建立严格的核保制度。结合保险公司的经营特点和投保产品的特征,选择不同的核保方式对投保产品进行核保。而且在核保的过程中要充分的考虑到投保产品的适应人群、保险费用、合同细则、生效时间等信息。通过严格的核保制度能够有效的降低保险经营风险,因此,保险公司必须结合自身特点,及早建立健全承保和核保制度,并且不断强化核保相关人员的素质。
(2)正确对待市场竞争,合理确定保险价格。尽管面临着激烈的保险市场竞争,保险公司还需要真正的认识到价格风险在其经营过程中的影响。要通过对自身产品的合理定位,确定合理的保险价格,在降低经营风险的同时也能够有效提高保险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3)加强道德风险防范措施,有效控制经营风险。对于道德风险的防范主要是加强在保险各个环节的制度建设和监管,要求所有工作人员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降低人为因素的影响。
4.结束语
加强保险经济风险及其防范措施的研究能够帮助保险公司有效降低经营风险,提高自身的经济效益。同时,还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保险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参考文献
关键词:财产 保险公司 经营风险 管理
财产保险公司的运作过程中,必须要保证和客户之间的协调关系,即便是最少的投保人,依然会对公司的经营造成影响。另一方面,公司本身的理赔工作,一定要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来完成,现下的很多保险公司,都被冠以不讲诚信的标签,在社会上表现出臭名昭著的现象。财产保险公司作为特殊的一类,主要是针对居民、公司财产进行保护,所以必须将自身的业务水平、社会口碑有所改善,否则将会在今后的工作中造成极为严重的隐患。
一、财产保险公司的经营风险
(一)承保质量低、缺乏风险选择
对于财产保险公司而言,其在初期的发展过程中,都是以经济利益为主的,因此会要求自身的销售人员,在外推广业务的过程中,通过各种手段和方法来拉拢客户,并没有针对性的锁定目标群体,由此造成了承保质量较低的风险[1]。除此之外,在合同签署的过程中,有时会表现出草率的现象,未对后续工作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深入的分析,以至于在今后的发展上造成了很大的挑战。另一方面,财产保险公司在经营的过程中,在发生风险的时候,并没有积极的采取手段来防范治理,而是通过简单的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利益,甚至是出现了突然“跑路”的现象,公司在一夜之间“人去楼空”,不仅给投保人造成了很大的损失,同时还在社会上掀起了很大的波澜,最终所造成的恶劣影响,难以在短期内消除。
(二)制度管理的整体完善不够
在现阶段的发展中,很多财产保险公司的进步,虽然在表面上得到了较多的荣誉,自身的工作也比较负责。可是从调查的结果来看,很多投保人都在反应,认为财产保险公司的制度管理非常不充足[2]。例如,基层的投保人在理赔过程中,将会遭遇很多的阻碍,财产保险公司内部的各个部门,互相推脱责任,没有按照规定的合同内容来进行理赔。同时,公司内部的负责人,直接对这样的事情视而不见,一直要闹到人尽皆知的地步,再加上地方相关部门过问以后,才能为投保人进行理赔。相反的,如果投保人本身拥有一定的“背景”,则很容易在财产保险公司拿到应有的理赔,甚至有人会“贡献”更多,这种制度缺陷所造成的恶劣后果,已经对保险行业构成了严重的危机。
二、财产保险公司经营风险的管理对策
(一)树立风险意识、防范意识
从客观的角度来分析,财产保险公司的存在,主要是为了帮助投保人进行意外的保障。但是对于自身而言,也需要树立较高的风险意识、防范意识。首先,财产保险公司在日常的经营当中,必须对自身所的险种进行分析,观察收益情况、理赔情况、后续发展情况等,及时的剔除不良险种,保留双方都能够获益的险种[3]。其次,在初步经营的时候,一定要与投保人进行良好的沟通,特别是中小型公司以及各大公司的分部,现阶段的多数投保人都存在很强的猜忌心理和不信任心理,这不能完全归结于投保人本身的问题,而是财产保险公司之前的工作不够优秀,需要在日后积极的改善。第三,任何一个财产保险公司,都应该将国家的法律法规作为工作的底线,尽量与投保人进行和平解决问题,减少国家相关部门的干预,避免在社会上引起强烈的舆论压力。
(二)提高承保质量
现代社会发展中,虽然保险是一种必要性的东西,但并非所有的财产保险公司都值得信赖,即便是一些大型的财产保险公司,依然做出了很面的工作,之前的工作成果遭到了很大的打击。本文认为,财产保险公司想要在今后的发展中取得更好的成就,有必要将承保质量进行提升,将自身的信誉度提升,及时的扭转行业内的地位,要对投保人负有相应的责任。承保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到赔付率和企业利润。要通过展业对风险进行选择,在此基础上对承保标的作进一步分析、审核。核保是承保的首要环节,要尽快建立核保人制度和核保检验工作目标责任制,对可保财产严格进行风险识别、衡量、控制。要提高对标的风险的评估能力,通过风险评估确定承保范围。
三、结束语
本文对财产保险公司的经营风险管理展开讨论,从现阶段的工作来看,很多地方的财产保险公司都有所转变,那些没有改善的公司,容易被淘汰,因为会对当地的民生发展上造成负面的影响。财产保险公司的经营风险比较多,自身的各项工作执行,都应该从长远的角度出发,否则很难保证在今后的工作上取得更好的成绩。日后,必须加强对财产保险公司的监督,及时的完善工作体系。
参考文献:
[1]于函,姚世泽,陈蓉,杨悦,陆燕华.财产保险公司经营风险实证分析[J].中国科技投资,2013,Z4:26-27
关键词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公司 经营风险管理
前言
人寿保险是以人的生命和身体作为保险标的物的具有一定经营风险的商业经营活动。人寿保险公司要保证投保人的合法权益,还要保障公司的合法利益。客户权益的保障,就是保险公司要履行承诺,谨慎的控制经营的风险,保证充足的赔偿能力;公司利益的维护,其实就是提高人寿保险公司的盈利水平,提高公司的收益。风险和收益是成正比的,要想获得高额的回报就一定要承担高风险。
近年来,随着国内外金融市场的发展,金融产品的品种日益繁多。国内的人寿保险公司的投资领域也在不断的拓宽,从长期以来的银行存款和国债拓宽到不动产投资、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未上市股权投资等,2013年 8 月 27 日,保监会出台《关于保险业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支持保险公司以股权、基金、债权、资产支持计划等多种形式,为重大基础设施、城市基础设施、保障型安居工程等民生建设和重点工程提供长期资金支持;支持保险资金参与信贷资产证券化、探索投资优先股等新型金融工具,以及进行养老实体、医疗机构等相关领域的股权和不动产投资。另外,国务院正在研究的住房反向抵押养老制度,对保险资产配置也是值得期待的利好。《中国保监会关于保险资金投资创业板上市公司股票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保险公司可以投资创业板上市公司的股票,另外,已经有多家保险公司的保险资金投资创业板上市公司股票获得了审批。人寿保险在经营过程中的风险主要分产品经营风险和资产经营风险两种。那么如何防控这些风险就成为寿险公司经营者的重点工作之一。人寿保险经营过程中的风险防控方法有以下几种:
一、从监管机构的角度
人寿保险公司资金运用的可投资范围正在逐步放宽,每个资产细类的比例约束不论从保险公司的实际运作还是监管机构的监察稽核,任务都略显繁重。“市场越发达,比例监管越简化。”保监会需要加强保险资金的监管,包括各类资金运用的上限比例和集中度监管比例。另外,还有很多监管细节需要进一步完善,比如非标资产的具体风险监控措施等。同时对于已经在实施的资金运用风险监测方面,资产的细分、指标的准确性保证、指标的精简等需要进一步完善。
二、加强风险防范意识,树立风险观念
人寿保险公司作为风险经营企业,其集中了所有的投保者的风险,随着投保规模的扩大,风险也就会随之扩大。这时就需要我们加强风险管理,合理的防范风险,保证公司经营的安全性和稳健性。经营者要从企业的性质、特点和经营中存在的一些问题等方面,然后结合实际情况,找出经营的风险隐患,并分析和研究其防控措施,分析在风险发生以后会对个人和寿险公司造成何种危害等等,还要进行定期的业务分析,处理好风险管理和业务拓展的关系,以效益为中心促进业务发展,提高风险的管理意识。
三、增强条款管理,保证业务的条款质量
人寿保险在经营过程中,对于投保的条款要求精准度非常高,条款的精准与否,直接影响着保险的经营成果,所以,公司的条款制定,要统一执行,保证条款的周密性、科学性、准确性、预测性,保护投保人以及保险公司的权利和义务的平等性以及费率的统一和合理性。
1. 科学的设计保单。必须要科学的设计保单的各项条款,要考虑险种的面向人群,以及影响条款设计的各种风险因素等等,还要对各种产品的盈利能力进行模拟和推论,保证所设计产品的质量。
2.规范的销售保单。在人寿保险的经营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国家法律和相关规定,遵守公司管理制度,不能随意的更改或者销售保险,或者改变保险的责任以及收费等等,要保证条款的规范性和严肃性。
3.持续的完善保单。要对目前现存的条款按照有关的规定进行全面的检查和纠正,还要对正在经营的条款进行分析,,根据社会和经济的不同状况,精算各项险种的经营状况,防控风险的发生。
四、提高理赔和承保质量,加强核赔、核保的管理
要严格的执行保单的条款规定,严禁擅自更改或者指定条款内容;要建立逐级负责的责任制度,规定各级承保权限,管理好承保工作;对于高风险或者一次性承保金额较大的,要进行逐级上报审批,并集中力量做好风险评估工作。对于团体的业务要仔细的分析其特点和风险程度,以及承保的可行性等,单体业务也要了解投保人的家庭和经济情况、健康状况以及动机等等,无论业务的大小,都要做好风险的防范;在进行理赔工作时,也要建立逐级的负责制度,规定理赔的权限,防止道德风险;单证要设有专人保管,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并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做好风险的防控工作。
五、实现寿险业务的统一管理,健全内部控制制度
在人寿保险行业,要对法人制度进行强化统一,实行统一的管理制度,这样才能有效的防范和控制经营中的风险。要坚持各险种的开发统一,根据不同的险种,科学的进行分析和测算,确定产品的正确价格,与此同时还要对一些质量低劣、不规范、不符合时展的险种进行清理和整顿;还要统一精算系统和公司软件的开发与使用,还要坚持统一的财务管理模式;同时还要做好内部控制制度的形成,保证风险识别和控制,形成一套科学、严格、规范的制度,促进寿险业的发展,控制经营中的风险。
六、加强资产管理,建立快速的决策和预测系统
在资金管理方面,寿险公司要从源头开始控制,减小管理的跨度。集中资金,强化统一管理的力度,同时调整资产的结构,做好资金的结构优化,提高资产的回报率,并且要保证具有足够的偿付能力;要通过对市场信息的收集以及政策的研究和内部管理情况,了解寿险经营的特点和规律,并且以此为基础,做好准确快速的经营决策和市场的预测。
七、人寿保险公司业务人员的角度
风险管理人员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工作态度对于实际的风险控制工作非常重要,目前经验丰富的投资风险管理专业人才已经有不少了,但是在保险公司迅速增加的大背景下显得比较稀缺,因此专业背景显得尤为重要,保险公司需要在短时间内培养起一支风险管理的精兵来。风险管理人员不能只顾风控,要掌握投资业务、收益评估、资产配置、组合管理、资产负债管理,这样才能在做好投资风险管理的同时做好全面风险管理。
八、人寿保险公司信息化建设角度
信息化时代,风险管理的信息系统建设至关重要,每天要处理大量的持仓和交易数据,并且要及时、准确、完整的监测到每一个投资风险点,保险公司必须投入人力和物力建设好稳定高效的信息系统,这也是监管机构明确要求的。
总结
总之,随着人们保险意识的加强,人寿保险业的发展逐渐快速,现阶段已经成为了金融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随着寿险业的发展,其经营过程中的风险也越来越大,所以,发展寿险业务、防范经营过程中的风险,就成为了经营者最为关注的问题。只有做好风险的防控工作,才能使寿险公司真正的做到高收益、高回报。
参考资料:
[1]邓丽英.论新形势下人寿保险的发展问题[J].山西财经大学学报,2011(01).
[2]李晗.人寿保险公司资金运用的信息披露制度完善[J].金融理论与实践,2011(05).
关键词:财产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经营风险;问题;对策
一、财产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经营风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1.风险控制基础工作不足。在财产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常规化运营过程中,由于自身基础工作效果不足,会导致整体工作漏洞频繁出现。其中,尽管承保管理机制和承保业务流程已经实现了有效的建立,但是,执行力度不足的问题较为明显。其一,基本文件和保险材料管理问题,包括投保单要素不全、费率管理失效、低价攀比、无原则费率折扣、批单不规范以及随意开具特约补单等。整个基础工作模型中,相关工作无法实现规范性和标准性。也就导致相关管理结构存在了严重的缺失。第二,核保技术还存在一定的问题,在风险控制方面,核保人的素质不足加之文化层次的问题,有些风险评估项目甚至只是依靠主观印象和主观判断。并且,由于粗放经营的理念,导致一部分分支机构只重视业务水平,确忽略了业务的实际质量,风险控制模型和核保结构无法得到有效处理。
2.运营管理水平不足。运营管理水平主要集中在财务管理方面,由于收费管理结构和相关运行维度存在缺失,就导致现金流管理模型出现了较为严重的问题。其一,财产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经营管理体系建立过程中,管理模型较为松散,直到年底才开始进行盈余核算,就导致一部分分支结构出现赔款完成但是保费没有收齐的问题,加之营销服务部和部分银行账户结算的差异后者是时间前后,就会使得财务管理效果不佳。其二,在实际管理机制建立过程中,由于退费和手续费管理模型处在漏洞,就导致整体管理结构和管理模型失去实际效果。其三,银行未达账管理也会导致问题的出现,其中,为营销服务部和点开立的银行账户若是不能得到有效管理和调控,就会出现账务不符以及管理不善的问题。银行对账单或对账单不全也是较为常见的问题,需要结合数据参数和管理维度没有得到细化处理,未达账清理不及时等也导致整体运行维度和管控结构失去实效性。
3.风险管理环节模糊。在风险管理环节建立时,相关监管部门的建立模型和应用价值存在一定的缺失,不仅仅是法律体系还是经营管理维度,都不能完全贴合其实际需求,使得管理力度处在严重的落后状态,也会导致整体管理环节模糊,且管理力度不足的问题相继出现。另外,风险管理环节中信息化管理模型也存在不足,相关控制模型和控制维度之间缺乏实际管理效果,信息化处理机制不能完全贴合风险管理的具体要求。
二、财产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经营风险管理优化措施分析
1.提升风险控制水平。在风险控制管理机制建立过程中,把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放在各项经营活动的首位,要积极践行切实有效的风险管理模型,提升风险管控机制和风险分散体系的运行维度,积极践行广泛性以及负债性管理模型,确保经营管理体系的完整度。在日常风险管理过程中,财产保险公司分支机构要结合实际情况积极践行有效的管理措施和控制维度,切实维护管理模型和管理要求之间的稳定性,并积极深化管控体系的综合价值,确保管理层级结构和管理要求之间的契合性。由于财产保险公司还担着承保项目的和自身经营双重风险,这就需要相关部门结合实际需求和管理模型,积极落实保险公司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从而实现持续经营,把经营风险控制在一定范围内。在实际管理机制中,践行可调控、可承受的管理行为以及风险控制维度,才是全部经营活动正常运作的必要条件。正是基于此,新时期财产保险公司分析分支机构要积极践行高效控制模型,实现有效益、有质量的健康发展,只有真正提升整体管理维度和管控措施的实际价值,才能达到业务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协调增长,建立健全更加系统化的产业管理良性循环。
2.提升全员经营管理水平。管理体系要将管理水平优化作为重要参数,也是整体管理效果升级的重要路径。在常规化管理体系建立和应用过程中,由于财产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的常规化经营风险存在隐蔽性和滞后性特征,这就需要相关部门管理人员结合实际需求进行系统化分析,提升整体管理维护过程的实际效果,并且深度贯彻落实有效的处理措施和管理机制。因此,就要求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在实际管理措施和管理范围建立时,确保经营风险管理的全员性和全过程化,从多元化角度分析,对不同项目进行区分处理和综合管控,真正将防范、化解以及控制措施落实到不同岗位的不同负责人身上。与此同时,相关管理人员和管理部门要结合外部经营环境以及企业内部运行体系,对相关维度进行细化处理和更新后,集中研究落实有效的处理措施,确保能进一步提高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的经营主动权,落实经济发展的基本要求。
3.优化风险管理环节。其一,要积极防范承保风险,在实际管理机制和管理措施建立过程中,相关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业务的理性选择,结合其实际情况建构有效的管理条款和规范要求,并且深度强化对招投标的风险预测。将相关预测名目进行细化分析,进一步积极强化核保队伍的综合水平,提高核保技术的落实体系。其二,相关管理人员要积极践行更加有效的处理机制,规范理赔管理项目的同时,有效填补相关项目设计中出现的各种漏洞。管理人员只有从根本上升级和优化防欺诈工作水平,才能更加系统化的升级管理维度,提高财产保险公司的实际管理效果。其三,部门控制人员要重视防灾防损服务的综合质量,积极践行更加系统化的控制维度和处理机制,确保分保技术得以有效运用。值得注意的是,对于风险管理来说,要着重提防巨灾风险,降低风险发生的频率和程度。其四,相关部门管理人员要健全内控机制的具体要求和管理维度,切实维护管控体制,借助有效的处理措施和管控模型,完善管理体制和管理服务质量的基础上,建立严格的授权授信制度。只有综合提升整体管理模型,才能升级经营风险管理项目的实际效果。
三、结语
总而言之,我国财产保险公司分支机构要想从根本上提高整体管理效果,就要针对相关问题进行集中处理和高度管控,确保管理维度和管理模型的系统化升级和项目优化,提高管理效能的同时,强化业务水平以及业务经营项目的综合水平。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深化信息化技术,规范经营活动的市场价值和应用价值,提高财产管理效果的严密性和科学价值,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参考文献:
[1]郭洪川,杨培.财产保险公司分支机构未决赔款准备金区域市场监管机制研究[J].金融理论与实践,2013,22(11):82-86.
[2]刘凯.华泰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交强险经营亏损原因分析及对策研究[D].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14.
[3]董淑珍,赵雅馨.在津中小财产保险分公司发展情况分析及对策研究[J].华北金融,2015,12(03):47-49.
[4]梅雪松.保险公司新商业模式创新探索——华安财产保险股份公司连锁营销门店创新实践[J].中国城市经济,2016,11(11):72-74.
[5]稳抓改革机遇实现跨越发展——记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J].西部财会,2015,28(04):78-80.
关键词:保险公司;混业经营;经营风险;风险控制。
2006年9月保监会出台的《关于保险机构投资商业银行股权的通知》和2009年11月银监会出台的《商业银行投资保险公司股权试点管理办法》,标志着我国金融业混业经营的趋势已经显现。在从分业经营向混业经营的转变过程中,部分保险公司率先转变保险经营思路,组建保险控股集团或参股其他金融机构。在金融业出现混业经营的趋势,外资保险机构即将大举进入之际,认清保险公司混业经营的利弊得失、明确其风险所在、探求风险控制的策略,对于提升我国金融机构的国际竞争力,保障金融机构的稳健运行无疑具有极大的现实意义。
一、保险公司混业经营的优势。
1.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要想达到效用最大化,生产要素就必须配置到最需要的地方。保险混业经营可以使保险公司与银行等其他金融机构共享客户资源,使生产要素在不同的金融机构之间得到充分流动和利用。一些大型的金融控股公司将具备超强的竞争力而成为金融市场中的多面手、巨无霸。从社会资金运行的角度来看,保险公司的资金和银行等其他金融机构的资金相互流动,共同促进社会储蓄高效率地向投资转化,更有利于资源的合理配置。
2.有利于形成规模效应。规模效应又称规模经济,即因规模增大带来的经济效益的提高。企业的成本包括固定成本和变动成本,在生产规模扩大后,变动成本同比例增加而固定成本不增加,单位产品成本就会下降,企业的销售利润率就会上升。保险公司参股银行、证券首先扩大了业务经营范围,使企业的营业收入增加。其次保险公司通过混业经营有利于减少银企之间信息不对称,更为深入地挖掘信息价值、更为广泛地分摊管理费用,以及更为充分地发挥信誉功效,有利于节约交易费用,分散风险,增加营业利润。再之如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这样的保险控股公司,可以通过合并财务报表,一方面防止各子公司资本金及财务损益的重复计算,降低金融风险;另一方面可以抵消部分子公司的盈亏,在最优化的利润规模下进行纳税,可以起到合理避税、获得最佳纳税成本的效果[1]。
3.有利于产生协同效应。协同效应是指企业生产、营销、管理的不同环节、不同阶段、不同方面共同利用同一资源而产生的整体效应。从事混业经营的保险公司通过多元化的收购兼并,尤其是银保合作,为消费者提供一站式服务,可以产生巨大的协同效应,包括管理上的协同效应和财务上的协同效应。实行混业经营的保险公司,首先通过地区的互补性、业务的互补性和业务交叉性产生所谓的交叉业务上的优势互补,形成范围经济;其次银保相互参股后产品单位成本随着采购、生产、营销等规模扩大而下降,形成规模经济;再之保险参股银行之后,可以利用银行强大的网络、人才等资源,减少保险公司重复的岗位、重复的设备等而节省相应的资源,从而达到流程、业务、结构优化或重组。而且保险公司通过成本的节约提高收入、改进服务质量,通过纳税筹划可以产生财务上的协同价值,从而大幅度降低保险业务经营的成本和费用,可取得比经营单一的保险业务更高的营业收入;同时由于银行、证券、保险等业务具有不同的周期,综合化经营削平了收益的波动,有利于保险公司保持稳定的经营业绩和持续经营。
4.有利于保险创新。保险公司参(控)股或与银行、证券等其他金融机构合作,实行混业经营,能够更方便快捷地开发和销售更多复合性的保险产品,满足消费者对投资理财产品需求日益增长的多元化需求。如近年来保险公司和银行推出的某些投资理财产品,就是结合了银行和保险的优势而设计的,不仅满足了投资者投资保障的需求,而且也满足了投资者储蓄的需要。保险公司混业经营不仅在保险产品方面做到了创新,而且在销售渠道、技术手段等方面也实现了创新,如保险公司与银行合作推出的银保业务,银行、证券、保险三方合作的投资联结型保险等。
二、保险公司混业经营的劣势。
1.易形成垄断经营。保险控股集团内部的各子公司或者参股的银行、证券等其他金融机构,在经营过程中,就易限定客户选择的服务机构或者向客户强制销售与之相关的金融产品。作为全能型的机构,在资金实力、品牌宣传、营销网络、费用控制等方面的优势是显而易见的,所以在市场上混业经营者会对那些单一业务的经营者形成挤压[2],进而形成垄断。
2.经营风险增加。保险混业经营不仅易形成竞争垄断,而且随着交易规模的扩大,混业经营还会使风险不断地集中。目前我国保险公司进行保险混业经营主要是通过参股或控股其他金融机构,组建保险控股集团等方式进行的。保险入股银行等其他金融机构所面临的风险:一是银行与保险公司之间关联交易带来的风险集中与蔓延;二是可能造成银行信誉风险外溢;三是因缺乏经验造成的管理风险;四是有可能产生资本重复计算等。对于组建保险控股集团的企业而言,所面临的风险主要是集团内部交易风险的集中,因为控股集团内部可以实现资源共享,不同业务部门的联系日益增强,不再相互独立,形成一个业务和资金链,当某个业务部门经营出现亏损或者失败之时,风险将会沿着这个链条传播到其他的部门,从而使风险快速传播。美国“次贷”危机所引起全球经济危机很真实地演示了风险的可传播性及传染性。
3.监管难度加大。保险公司实行混业经营给我国监管机构带来的首要难题就是监管难度的加大。
监管难度增大的原因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首先在于我国对金融监管长期以来严格实行“分业经营、分业监管”,而我国现在的国情是混业经营正处在萌芽状态,这种模式可能会导致监管和合作方面的困难,增加交易成本,造成重复监管和监管真空,降低监管效率[3]。其次在于保险与银行和证券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将带来风险的集中与风险蔓延,而金融监管机构对其交易的合理性和复杂性难以辨别,对风险不易判断,监管难度将大大增加。如美国的“次债”危机和法国兴业银行的惨剧,都清楚地告诉我们在混业经营中内部的风险防范与外部监管至关重要,它们往往决定着一个金融机构的生死。 转贴于
三、保险混业经营的风险控制。
1.健全信息传递机制。信息不对称往往是风险产生的根源之一,因此信息的公开与透明是安全的保障。保险公司实行混业经营,必须健全信息的传递机制,增强经营和监管的透明度。对于健全信息的传递机制,笔者认为主要包括三个层面:第一层面要做到保险控股集团内部各子公司的信息应该透明、清晰,及时对相应的风险进行控制;第二层面是对客户和监管部门应做到信息公开,不能误导客户,让客户在信息公开透明的情况下自由选择,亦有利于监管部门及时收集相应的风险信息和调整监管措施,避免出现监管空白地带;第三层面是应加强国际间信息的交流,如今国际间金融合作日益密切,尤其是中国入世以后,中国金融向外国投资者敞开了大门,国际间合作加强的同时风险更易在国际间传递与放大,因此只有加强各国之间的信息交流,在信息通畅前提下的合作监管,才能更有利于跨国金融活动的监管。
2.构建风险评级机制。构建风险评级机制是实行风险分级监管的前提条件,笔者认为,构建风险评级指标不应照搬照抄外国的经验,而应在借鉴的基础上,制定出适合我国国情的保险公司风险评级机制。在制定风险评级机制的过程中,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对风险指标的制定不仅要重视各个财务性指标,更应重视那些非财务性的指标,应当把社会效益等非量化的综合因素考虑在其中;(2)对于控股公司风险的评级除了应区分存款类与非存款类金融机构,更应重视非存款类金融机构对存款类金融机构的潜在影响评估;(3)对风险的评估不仅要重视静态的分析更要重视动态指标的分析。
3.设置内部交易防火墙。对于保险混业经营所带来的内部交易风险和关联交易的监管一直是摆在金融机构面前的一道难题,目前国内学者对内部交易监管的策略倾向于设置内部交易防火墙。建立金融控股公司防火墙首先要通过对控股公司内部不同类别的内部交易风险进行评估,从而确立适当的防火墙“级别”;然后再具体对金融控股公司内部交易性质、规模等内容提出要求,对高管人员之间相互兼职等公司治理内容提出规范[4]。笔者认为对内部交易和关联交易所带来的风险,除了要控制总量以外,还应在内部交易和关联交易的各个环节进行严格的控制,通过控制渠道循序渐进地控制总量,更利于防范系统性风险。但是该方法的难点在于如何确定各交易的环节以及在各环节如何设置防火墙。
4.加强过渡期外部监管。我国目前处于由分业经营向混业经营的过渡时期,因此对于保险公司的外部监管结构,我们既不应再完全实行过去的“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模式,也不应完全照搬国外综合集中监管的模式,而应结合过渡时期的具体情况建立过渡时期的监管模式。首先我们应该了解过渡时期保险业混业经营的情况,目前保险公司实行混业经营的方式一是组建保险控股集团,如中国平安保险集团;二是采取保险、证券、银行合作的方式。因此我国的分业监管的模式有其合理性,但是应该有所创新,对于这种新的经营模式人民银行应该在保监会、证监会、银监会之间组建一个协调机制,让三者能够信息共享,避免重复监管和监管空白的发生。当然构建我国的监管体系,离不开严格的立法,对于目前我国这种保险控股集团的混业经营还未有明确的法律政策出台,有关部门应尽快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让监管有法可依。
参考文献
[1]洪琛。金融混业背景下中国保险业经营的模式选择[J]。现代经济,2009(4):82.
[2]付春红。金融混业经营的利弊分析与风险控制[J]。铜仁学院学报,2009(3):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