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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型风险管理范文

时间:2023-08-08 16:45:49

序论:在您撰写保险型风险管理时,参考他人的优秀作品可以开阔视野,小编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这些建议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热情,引导您走向新的创作高度。

保险型风险管理

第1篇

关键词:建筑工程; 风险管理; 工程保险

Abstract: with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The Times, the science and technology unceasing improvement, the current, large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project has already more and more be the focus of world attention, large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projects including bridge construction, water conservancy construction, railway construction, large commercial building, etc. These large building continuously rise, for a flourishing city added luxuriant colour, but, from the project risk and engineering insurance's point of view,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large construction projects belong to high risk business, each a large construction projects construction need long-term planning, a large amount of fund investment, complex technology link, etc. Therefore, in order to guarantee the safety of construction projects and the permanence of completed projects, we need to intensify efforts to large construction project risk and the effective management of the insurance and implementation. This paper expounds the large building project risk management and engineering insurance the close connection between, from every Angle discusses engineering project risk management, and the content of the basis of the risk management content, puts forward that we should take a series of project insurance measures.

Keywords: building engineering; Risk management; Engineering insurance

中图分类号:TU761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一、大型建筑工程项目风险管理与工程保险的关系

在大型建筑工程项目中,风险与保险之间存在着紧密相连的关系,二者之间是因与果的关系,其中,工程风险是工程保险的内在原因和需求,而工程保险则是工程风险的有效解决途径。二者在大型建筑工程项目中缺一不可,同时为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奠定制度与措施保障。 众所周知,大型建筑工程项目是工程量极大,施工工艺复杂的高危险作业项目,它的施工过程需要的时间周期长,这对工程项目的顺利开展造成了很多风险,尤其是在我国的东北地区,如果大型工程项目所经历的时间周期需要跨年度,则会在冬季冰天雪地的时期暂时停止项目的施工,而在第二年继续该工程项目的时候,会造成部分工施工遗漏,工序之间衔接困难,施工材料破损及过期等现象。面对这些大型建中工程施工中必不可少的问题,我们应该加强施工风险的防范措施,有效进行风险回避、风险自留、风险转移等手段。其中,风险转移中最为突出的则是工程保险的实施,在我们利用工程保险手段解决施工风险问题的时候,不难发现,二者之间存在着十分紧密的联系,工程风险的分析及控制贯穿于工程保险的全部过程中。因此,我们要首先明确工程风险的各个种类,懂得工程保险中的各项制度,将工程保险分析有效的运用到各类工程风险的解决中。

二、大型建筑工程项目风险的种类

对于大型建筑工程项目来说,风险的种类可以按照风险的严重程度划分为极端严重风险、严重危害风险、一般危害风险三类:

(一)大型建筑工程项目极端严重风险

大型建筑工程项目中的极端严重风险是所有工程项目风险中最为严重的一类,这类风险一旦发生,会导致施工方及未来使用方的人身和财产遭受严重损失,严重破坏城市的市容市貌,严重影响着该城市的经济发展,严重损害了国家财产,严重损失大量资金。对于这种风险的划定,国家有明确的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要追求法律责任,对于施工中的受害人及受害人家属给予应有的赔偿。我们应该呼吁所有大型建筑工程项目的承包商,严格遵守法律程序进行投标及施工,对工艺技术要求甚高的大型工程,要严格把握质量关,谨慎规划,合理决策,规避一切可能发生的风险。

(二)大型建筑工程项目严重危害风险

大型建筑工程项目中的严重危害风险属于工程风险中较为严重的一类,这类风险一旦发生,同样会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危害了城市的形象,施工人员以及完工后的使用者会遭受人身及财产的损失,然而,由于在工程风险的发现及应对措施中已经采取相应解决办法,尽可能的将风险减小,将损失降到最低。这类风险的发生也同样需要追求责任人的法律责任,赔偿受害人相应的物质损失。

第2篇

内容提要:保险资金运用的风险限额管理是监控保险资金运用风险的主要手段,是保险公司风险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监控保险资金运用风险可采用的三种风险限额形式,即头寸限额、灵敏度限额和风险资本限额。保险资金总体风险限额确定要反映保险公司可以承受的最大资产损失的大小,并将其分配到相关的执行机构。在执行过程中,要将定量研究与定性分析相结合,依据绩效评估不断调整,为此,要加强风险限额监控与原则的执行程序,保证不同业务部门的风险暴露符合公司的风险管理战略。

一、保险资金运用风险限额管理的内容

一般而言,保险资金运用的风险限额管理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根据保险公司的资本实力、股东目标与风险偏好、监管规定等,确定保险资金运用的总体风险水平以及相应的抵御风险损失的风险资本限额;二是根据对各业务部门或交易员的风险调整的绩效测量结果,以及其它因素在各层次间进行风险资本限额的分配;三是根据分配的风险资本限额对各业务部门乃至每一笔交易的风险进行监控,并根据风险调整后的绩效评估结果以及其它因素对风险资本限额进行动态的分配调整。

二、保险资金运用的风险限额形式

保险资金运用的风险限额通常有三种形式:即头寸限额、灵敏度限额和风险资本限额。头寸限额表现为一定的名义金额,如企业债交易员的风险限额为200万元人民币。

头寸限额简单且易于理解,容易监控其合规性,但其缺陷在于很难控制风险,如果交易员欲增加风险,他可以在不增加组合规模而通过头寸的调整或增大杠杆比率的方式实现,头寸限额无法反映这种风险状况的变化,例如债券交易员可以通过持有更长的到期日组合增加风险,但通过头寸限额难以考察债券交易员的风险暴露状况。此外,头寸限额也无法比较不同交易员或业务部门所处的真实的风险状况,因此,简单的风险限额管理可以采用头寸限额形式。

灵敏度限额适用于单个市场因子的市场风险限额,可以用于交易前台的日常风险控制。灵敏度反映了证券组合价值对其市场因子的敏感性,如二级市场上的国债价格主要受利率风险因子的影响,可以用久期和凸性衡量国债价格对利率的敏感度,其风险监控可以采用灵敏度限额的形式。由于灵敏度概念只适用于某一类资产,针对某一类市场因子,因此,根据现有的保险资金运用渠道,灵敏度限额可用于银行间及交易所间的债券交易以及存贷款的利率风险控制。

风险资本限额是指各级业务部门可承受的最大风险损失水平,表现为一定数额的预期损失。更确切地讲,风险资本限额是指各级业务部门在特定时间内、以特定概率所能承受的风险损失的大小,通常用VaR(ValueatRisk称为在限价值法)方法来确定。风险资本限额适用于所有金融产品交易,能够综合反映不同层次投资业务的风险状况,是对包括多个市场因子的市场风险的总体限额。因此,风险资本限额主要应用于对保险公司资金运用整体及投资业务部门的风险监控,对交易员的风险监控有时也使用风险资本限额形式。

风险资本限额根据损失频率和幅度的不同分为多种形式,有基于VaR的日风险限额,主要用于对经常发生损失和交易频繁的投资品种的风险限定;有基于VaR的月风险限额,用于抵御不利月份发生的风险损失;有基于VaR的年风险限额,主要用于对保险资金运用整体或业务部门在小概率事件下发生损失的限定,这种损失通常来自于市场较大的不利波动,其风险限额可通过压力试验或极值理论确定。另外,在证券市场上,市场因子还可能发生极端的不利变化,对于这种情况下的风险限额也采用压力试验或极值理论确定,相应的风险限额称为压力试验限额。可见,鉴于保险资金运用过程中的市场风险特征,机构以及业务部门层次的风险限额易采用年或月的VaR风险限额,对交易员的风险监控可采用灵敏度限额或日VaR风险限额,如对二级市场债券交易的风险限定既可采用灵敏度限额又可使用日VaR风险限额。另外,为了对某些特定类型的投资产品进行风险限定,还必须使用压力试验限额。总之,风险限额选择要依据不同投资业务或交易的特点和不同金融工具的风险特征,但总体上要注意保持前后台以及不同层次业务部门风险限定的一致性。

三、保险资金运用总风险限额的确定

保险资金运用的总体风险限额反映保险公司可以承受的最大资产损失的大小。作为开端,保险公司的投资管理委员会应当主持确定一个合适的总体风险额度,风险额度的设定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变化中的市场、交易责任和风险偏好需要保险公司相应地调整额度。

保险资金运用总体风险额度的确定是一项复杂的工作,它需要依赖各个方面的信息,这些信息主要包括:公司的资本实力、用于抵御投资损失的整体风险资本、股东的风险偏好、未来的市场形势、监管要求、公司的投资收益预期以及对公司过去总体投资风险的判断与估计等等。一般来说,保险公司的投资管理委员会首先应当根据资本实力、股东的风险偏好以及公司业务目标确定资金运用的风险资本。理论上,确定风险资本可以使用VaR方法、压力试验法以及将二者综合的方法,但这些定量方法仅仅依据于市场的波动风险,是根据以往的市场风险暴露来确定未来的风险资本,没有综合考虑诸如监管要求、未来市场判断、保险资金的负债特性、投资收益预期以及股东风险偏好等主客观因素,更没有全面考虑保险资金运用所面临的其它风险,如信用风险、资产负债不匹配风险、保险资金的流动性风险等等。因此,风险资本的确定应当是一个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过程,确定风险资本既要依据VaR等定量分析方法,又要充分发挥投资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的作用,如可以设计一套多影响因素的风险资本评价体系,利用德尔菲法(Delph)或层次分析法(AHP)等决策方法作辅助决策,既参考定量评价结果,又依据定性因素,最后根据投资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判断确定资金运用的风险资本。保险公司资金运用的总风险资本确定以后,依据风险资本数额以及过去的风险额度集合,相应的就可以确定资金运用的总体风险额度,这一风险额度可以表示为VaR风险限额或其它限额的形式,它是公司高层对资金运用总体风险的一个认识。

四、风险资本限额的分配与调整

在总体风险资本限额确定的基础上,风险资本限额分配的首要任务就是将总体风险限额配置到每一个业务部门,如债券交易部、基金部、现金管理部等等,使部门负责人对其负责管理的额度心中有数。业务部门额度可以帮助部门经理控制部门风险,并且可以在部门之间比较风险大小。最后,风险额度还要在部门范围内再细分到交易员。考虑到投资组合的分散化效应,上层业务部门的风险资本限额要小于下层部门的风险资本限额之和。

风险限额分配与调整的定量依据是风险调整的绩效评估(RAPM)结果。RAPM对风险——收益进行综合考虑,它避免了仅以收益衡量投资绩效进而导致过度承担风险的缺陷,并且比较准确地描述了“真实收益”,即去除风险后的收益。RAPM主要有两种方法,即Sharp方法和RAROC方法,风险限额的分配与调整也就相应的有两种定量化方法,一是基于Sharp的分配方法;二是基于RAROC的分配方法。其中,后一种方法比较常用。RAROC的定义式是:RAROC=R/VaR,其中,R表示收益,VaR表示风险。显然,RAROC描述了单位资本所获得的收益,反映了风险资本的效率。在以RAROC为定量依据进行风险限额的分配与调整时,首先根据RAROC计算结果和业务部门的申请,确定初步的配置方案,经过一段时间以后,再重新计算RAROC,对于RAROC低于平均水平的部门,减少其风险资本;对于RAROC高于平均水平的部门,增加其风险资本。除上述的定量化方法之外,风险限额的分配与调整还应当考虑其他的定性因素,例如,(1)交易员的经验丰富程度。对于一个新的、没有经验或以前业绩平常的交易员,一般不能分配一个较大的风险额度;(2)监管部门的政策规定。如对某一投资渠道投资比例的限制;(3)交易部门和业务部门的目标盈利。在分配风险额度时,管理层应当考虑交易员以及业务部门的潜在盈利能力,如果分配的风险额度远远大于其目标赢利时,这样的额度不是很有效;(4)未来市场预期。总之,风险限额的分配与调整需要考虑的因素很多,它是一个多目标决策问题,需要综合考虑定性与定量方面的因素。

五、风险限额的监控与执行

风险限额分配到业务部门以及交易员层次以后,风险额度便成为资金运用风险监控的标准。例如,对采用风险限额监控资金运用的总体风险来说,保险公司的投资管理部门可根据一定的评估周期,运用VaR方法对公司投资组合的VaR值进行计算,并与总体风险限额进行比较,当VaR值超过总体风险限额时,就根据公司投资管理委员会战略性或战术性的资产配置策略,分析投资组合超过总体风险限额的原因,并调整现有的投资组合,直到投资组合的总体风险限额满足要求为止。例如,某保险公司在该年度某月份的全部投资性资产的VaR值为20亿元,置信度为99%,即该公司的全部投资性资产在一个月内,平均损失不超过20亿元的概率仅为1%。按照公司投资管理委员会确定的总体风险限额,其月VaR限额为18亿元,因此,根据规定,投资组合当月的风险暴露超过了标准,需要对投资组合进行调整,即减少高风险资产的比例,降低VaR值,以使公司总的风险暴露控制在最高风险限额之内,业务部门及交易员的风险监控方法与此类似。就监控的频率来说,要取决于交易的性质和高级管理层对业务部门风险管理水平的满意程度,对于总体风险的监控,可以每月或每季度进行一次,各业务部门的风险监控频率则要根据业务的风险性质以及交易频率来确定,如对证券投资基金部的风险监控,由于交易频繁,且主要面临市场风险,因此,易采取日或周间的风险额度监控。当然,进行日间风险额度监控,不仅要花费成本,而且风险额度的监控行为有时可能延误交易时机,所以,监控频率的确定也要综合考虑多方面的因素。

第3篇

热衷投资,忽略保障

保险的本质是转移风险,而现在却演化成了以投资理财为主要目的。据统计,我国2010年寿险保费收入为9679.5亿元人民币,其中分红险、万能险、投连险等具有投资理财性质的保费收入为7491.93单位亿元,占总收入77.4%,而普通寿险仅占到了13.4%。这种产品比例的不平衡说明将保险产品当作投资产品来买,忽视保险的本质功能,已经成为现阶段我国民众保险消费观最直观的表现。

数据显示,2008年我国原保费收入为9784.1亿元,2009年为11137.3亿元,增幅达到13.8%,相比GDP的放缓,保费收入却大幅增加。在当前金融环境下,由投资为主的消费观促成的投保行为很大程度上导致了保险业务发展的大起大落,而且这种重视投资的需求导向,也迫使保险公司过分依赖投资型保险产品,导致业务结构失衡,对于保险业健康发展带来重大不利影响。

保险意识不足

保险深度和保险密度两项保险发展重要指标直观反映了一国保险发展状况和国民保险意识。保险深度是指当年保费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重;保险密度指一国居民平均的保费支出水平。两项指标的世界平均水平分别为8%和人均600美元,我国2011年数据显示保险深度为3%,保险密度为人均1064.3元人民币,大约合170美元,距世界平均水平有较大的差距。我国要实现从保险大国向保险强国转变,民众的保险意识亟待提高。保险意识的欠缺,一方面与我国传统文化有关,我们崇尚勤俭持家,一般中国家庭都拥有大量的积蓄,用于不时之需,这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自保效应,降低了对保险的直接需求;另一方面,我国保险营销模式存在一些弊端。

中国企业保险意识更是比较淡薄,如果能提高风险意识,把一些风险转嫁到保险公司,在某种程度上就已经在进行有效的风险管理。由于发达国家的消费者保护制度十分健全,一旦给消费者造成损害,企业将面临惊人的索赔。因此即便在某些行业政府并没有强令措施,企业也会不吝投入,积极投保。

重塑保险消费观

在国外成熟市场,比如美国的市场风险意识比较强,上市企业为董事及高管投保董责险已比较普遍,而在中国这个新兴市场,高管责任险还属于创新产品,市场发展空间很大。国内董事高管责任险的费率要比国外低得多,但国内企业投保积极性不高,除了资本市场的监管环境不同外,也与国内企业的保险意识息息相关。鉴于海外上市的中国企业遭受的集体诉讼不断增加,去保险公司咨询的国内上市公司成倍增长。尤其是遭遇高管批量离职的创业板上市公司,如果没有董事高管责任险的保护将面临一定风险。

中国保险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今后五年保险业发展的总体目标要初步建成一个市场体系完善、服务领域广泛、经营诚信规范、风险防范有效、综合竞争力较强、发展速度、质量和效益相统一,与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需求相适应的现代保险业。达成这些目标要求保险公司以现代保险业的本质需求为立足点,千方百计挖掘潜在的保险消费需求,设计有效产品,提供优质服务,满足上述保险需求,充分利用大众媒体传播保险的有益个案和理性避险的现实功能,提高民众对保险的认知度,构建科学的保险消费理念。

第4篇

一、银行保险的发展及其现状

银行保险于20世纪80年源于欧洲,目前已成为国际保险业的主要发展趋势之一。银行保险主要有四种组织形态:1.销售联盟。银行和保险公司通过合作协议的方式,销售保险产品;2.合资公司。银行和保险公司建立合资公司开发和销售保险产品;3.兼并收购。将两个独立的保险公司和银行合并而成,开发和销售保险产品;4.直接进入。银行组建自己的保险公司,或保险公司设立自己的银行进行保险产品的开发和销售。我国的银行保险起步于1995年,主要形式是保险公司与银行联盟销售保险产品。

近两年我国银行保险的发展极为迅猛,几乎所有的保险公司都与商业银行签订了合作协议,合作的范围包括代收保险费、代付保险金、代销保险产品等;同时还开展了融资业务、资金汇划、网络结算、电子商务、联合发卡、保单质押贷款、客户信息共享等业务的合作。2002年,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保费收入为1287.19亿元,其中银行保险业务保费收入为166亿元;中国平安保险公司保费收入中有20%来自银行保险业务,金额超过100亿元;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银行保险业务保费收入为54.11亿元,占总保费收入的22%;新华人寿保险公司则实现银行保险业务保费收入30亿元,超过上一年保费的总收入;2001年底复业的太平人寿保险公司,开业5个月就实收保费1.5亿元,其中银行保险业务保费收入占60%以上。据统计,2002年全国银行寿险业务保费收入为388.4亿元,占人身险保费收入的17.1%,可见银行保险业务已成为寿险主要销售的产品之一。

银行保险的发展给银行、保险公司和消费者带来三赢:银行可以提高各项资产的利用率,扩大业务品种,增加中间业务收入,进而提高顾客的忠诚度,充分利用现有的机构和人员,得到稳定的资金来源;保险公司可以减少不必要的人员,扩大营业规模,从而降低分销成本,提高保险产品的生产率和品牌形象;而消费者可以提高安全感,并享受“一站式”服务的便利。但是,银行保险作为一种创新,在带来收益的同时,必然会带来新的风险。因此,有必要加以规避与控制。

二、银行保险的风险分析

在银行保险业务中,直接的行为人是消费者、银行、保险公司。对于消费者来说,出现风险的可能性主要在于信息不对称带来的对银行保险产品的误解,从而导致的错误购买,以及购买了搭配销售的商品。对于银行来说,作为保险公司的销售,自己并不生产保险产品,同时也不承担经营产品的风险。因此,银行承担的风险主要是银行信誉与品牌的风险。对于保险公司来说,作为银行保险产品的设计者和银行保险经营风险的主要承担者及最终承担者,所承担的风险较高,而且由于消费者的某些行为,更有可能加大保险公司的风险。因此,这里主要分析保险公司承担的风险。

(一)产品开发风险

新险种的开发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它包括信息反馈、资料收集、方案筛选、定价、营业分析到最后推向市场的全过程,这当中任何一个环节发生失误,都将导致风险发生。以目前占银行保险市场份额最大的产品——趸缴的分红保险为例,2002年占银行保险的保费收入43.6%。由于分红型产品比例过高,而我国资本市场又不是很稳定,资金运用渠道相对狭窄,势必造成过高的资本运用和分红压力。当然,银行保险主推分红保险与我国民众保险意识不强有关,因为相对于保险而言,人们更容易接受传统的储蓄方式。但另一方面也反映出保险公司在产品开发过程中由于受技术力量、精算水平的制约,导致出现产品缺乏吸引力和价格缺乏竞争力的问题。

(二)营销渠道风险

1.合作短期化。目前国内大多数保险公司和银行签订的都是一年期的协议,这种随意性很强的短期协议根本无法保证未来稳定的保费收入来源。尤其当前银保双方还不能进行资本参与或就某类特定产品的分销建立合资企业时,银保之间没有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对保险公司的发展是有影响的。

2.经营成本加大。为了扩张业务,各家保险公司都把精力放在与银行网点建立合作关系上,却忽视了开发适销对路的新产品这一关键问题。银行利用手中的网络、信息、客户、良好的信誉和形象占有银行保险业务,通过索要高额手续费方式,直接导致了保险公司经营成本的提高。2002年,保险公司的营业费用、手续费、佣金分别同比增长了67.45%、212.99%和28.92%。2003年开始实施的新《保险法》规定,一家银行网点可以多家保险公司的产品,如果各家保险公司的佣金差别过大,银行可能弃旧取新,选择与高回扣、高佣金的公司合作,这将导致价格竞争加剧,使得保险公司的经营成本进一步加大。

(三)经营技术风险

1.发展银行保险需要大量的技术投入。银行保险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专门的技术来支持其发展。在目前的运作机制下,银行的网点和柜台是现成的,大量新技术的投资(如银行保险产品的研发、计算机系统的开发、银行柜台人员的培训)主要是由保险公司承担,如果技术投资不能在短期内产生预期的由规模经济带来的成本节约,导致规模不经济,就会出现技术风险。这种技术风险可能导致保险公司竞争效率的重大损失,并有可能致使保险公司长期不景气。

2.银行保险的技术含量远高于传统的保险营销方式。在传统的保险人营销方式中,保险公司只需引进一些管理模式在内部消化,而银行保险需要银行与保险两个行业的密切协作。例如,我国银行的电子结算网络不但要求保险公司建立起功能强大的数据管理系统及自动化水平较高的业务处理系统,还要求保险网络能够与银行结算网络融通。而现在我国保险公司无法提供银行网点的保单自动查询、保单更改和保单自动贷款等服务项目,也无法实现银保联网和实时管理的现代化。因此,这些新技术的运用,也有可能会增加银行保险的经营风险。

(四)承保操作风险

由于保险产品不同于银行储蓄产品,保险产品的销售实际上就是保险合同的签定,其中销售人员的诚信,客户的如实告知是保险合同成立的前提条件。因此,在银行保险业务的承保环节中会出现以下风险:

1.由于操作失误或银行柜台人员违规操作而造成保险公司的损失。具体表现为两种情况:一是保险公司发出的指令执行不当,或是由于有关信息未能及时传递给银行柜台人员,或是在传递过程中出现偏差,或是银行柜台人员未能正确领悟指令意图等原因造成的损失。二是因银行柜台人员业务技能不高或在操作中偶然失误而造成的损失。

2.由于信息不对称引起的道德风险。在银行保险业务经营中存在着三个层次的委托——关系:银行业务人员希望客户如实告知保险标的的风险状况;保险公司业务人员希望银行业务人员加强承保管理;保险公司希望自身的业务人员加强核保、核赔管理,提高服务质量。然而,由于三方信息不对称和目标函数的不一致性,各自从利益最大化出发或由于道德上的某些行为,造成了保险公司在经营中的道德风险。其具体表现为:(1)客户的道德风险。如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故意隐瞒重要事实、制造保险事故或捏造保险事故的发生以及夸大保险事故损失,使保险人支付额外赔款等等。(2)银行业务人员的道德风险。由于银行业务人员在受理投保时可能明知保险标的不符合承保要求,但为了实现自身利益而盲目接受投保,加大了承保风险。(3)保险公司业务人员的道德风险。保险公司业务人员有可能是由于利润和费用原因,在核保和理赔时,为了上保费规模,放松承保条件;或扩大保险责任,对除外责任造成的损失也随意进行保险赔偿。(4)客户、银行业务人员、保险公司业务人员三方中的两方或三方共同勾结形成的道德风险。

(五)法律政策风险

法律政策风险是指金融机构或其他经济主体签署的金融交易合同,因不符合法律或金融管理部门的规定或由于国家政策的调整,而得不到实际履行,从而给合同的当事人带来损失的可能性。它不仅包括合同文件是否在法律上具有可执行性的风险,还包括是否将自身的法律责任以恰当方式转移给对方的风险。目前,银行保险的法律政策风险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银行保险关系复杂,容易滋生法律风险。银行保险涉及多个当事人的关系,在法律关系上必然表现为多重法律关系的组合,不同权利、义务的衔接,其中还需相当的灵活性,以满足不同客户的不同需求。同时,保监会对银行兼职人员是否应经过相应的培训或通过人资格考试并没有做出严格审查与监管的规定。因此,法律风险较大。

2.银行保险产品的创新与法律、法规相对滞后的矛盾突出,导致其隐藏着巨大的法律风险。目前银行与保险合作的法律、法规还未见到一个成文的法令和政策出台,使得银行保险的创新还缺乏一个有利的法律环境。加之我国确立了银行、保险、证券分业经营模式,使得银行与保险公司的合作必须小心翼翼,保险公司面临的法律风险更加突出。

3.银行保险受国家政策,如税收、资金运用、宏观经济、产业政策影响较大,政策性风险突出。以汽车消费信贷保险为例,银行在发放贷款时已将大部分风险转移到保险公司身上。但由于国家鼓励汽车消费,车价不断下跌,旧车型全面加速淘汰,现已发放的汽车消费贷款面临抵押车辆处置存在大幅度贬值的风险,使得保险公司在经营中不得不面临着政策风险的挑战。

除上述五种风险因素外,信誉风险、心理风险、信息风险等都会对银行保险业务的健康发展起到不良的影响。各种风险还可以相互依存、相互转化。

三、银行保险的风险规避与控制

(一)提高保险公司研发产品的能力

保险公司将部分产品销售职能转移给商业银行,一方面可以更好地提升保险产品的销售效率;另一方面尽管保险公司是银行保险产品的实际设计者和经营者,但由于其产品均由银行进行销售,使它在消费者心目中的形象往往弱化,对消费者需求的了解也越来越少。因此保险公司要维持生存,就必须开发出适合消费者需要和银行柜台销售的保险产品。解决这个问题的首要办法是银保联手创新产品,不能完全由保险公司闭门造车、独家开发。保险公司应了解客户的需求,并使产品能集保障性、储蓄性、投资性为一体,以满足客户对金融服务的需求。

(二)提升保险公司客户服务水平

客户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基础,通过加强客户服务,除可以维护已有的客户外,还可以了解客户需求的变动,并通过带动效应,拓展新客户,促进产品开发和保证客户利益。应该消除顾客对银行保险产品存有的搭配销售的心理障碍,要让消费者感到银行保险产品提供的附加服务是能够为他们带来利益的。对银行销售保险产品人员的资格应作出限定,例如要求他们参加上岗前的培训并必须取得保险人资格等。

(三)建立银保长期合作机制

国际保险业和金融业这些年来发生了巨大变化,保险与银行一体化的趋势越来越明显。为此,银保双方要有紧迫感,充分发挥各方优势,尽快调整产业结构,建立起长期合作的机制。保险公司与银行应有战略眼光,树立稳健、持续发展的观念。银保双方都应重视对现有金融资源的合理有效利用,如长期储蓄寿险、退休金规划、养老保险和保险基金管理等都是银保双方在未来很有潜力的合作点。

保险公司和银行在定位清晰,各司其职的基础上,从完成既定的工作目标和风险防范出发,应立足长远,避免短期行为。保险公司要加强银行网点的人员培训工作,提高银行柜台人员保险的积极性。应考虑银行柜台人员个人目标和企业目标的偏差,既要照顾企业的利益,更要照顾银行柜台人员的利益,做到按照经营状况和绩效,对银行柜台人员作出适时、客观、公正的奖惩,使其行为目标接近资本所有者的目标,有效化解银行保险的操作风险。

(四)建立银行保险的客户管理系统

首先,由于现有保险公司的系统不能支持多家银行的保费自动转帐功能,客户无法通过电话、ATM机或各个网点的银行系统,实现保单自动查询、保单自动更改、保单贷款等操作。因此,加快银行保险的电子化建设,实现保险公司数据系统与银行业务处理及结算系统的联网是当务之急。其次,人工操作易带来操作风险,所以保险公司和商业银行之间必须尽快建立起客户管理系统,对客户的关键信息进行有效的传递和控制,减少操作风险和信息不对称带来的道德风险。第三,银行保险业务客户资源的有效利用,也需要与相应的客户管理系统匹配。保险公司应利用银行已有的客户信息,建立起自身的客户信息档案,通过这些信息,提高续保率,以获得客户的长期忠诚度,并利用现有产品充分开发客户的潜在需求,提高保单的附加值。

第5篇

资产是企业效益产生的源泉,是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并实现发展战略的物质基础,资产风险管理贯穿于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资产风险管理的好坏将直接影响企业的运营与发展。本研究旨在通过对企业资产所面临的风险状况进行识别、估测、分析、评价,结合风险管理有效技术、现有经验和经典模式,提出资产风险与保险管理建议和策略,利用保险手段对各类风险实施有效转移和控制。

【关键词】

大型企业;资产风险;保险管理

一、风险及保险管理理论

(一)风险的定义

《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国资发改革〔2006〕108号)所称企业风险,指未来的不确定性对企业实现其经营目标的影响。

(二)保险理论概念

保险是保险人将大量同类风险汇聚起来,通过向投保人收取保险费的形式建立保险基金,当被保险人发生了由于约定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或发生了人身保险事故时,由保险人进行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一种经济补偿制度。

(三)风险管理与保险的关系

风险管理与保险有着密切的关系,两者相互影响,共同构成处置风险的强有力手段。其中风险是保险和风险管理的共同对象;同时风险管理与保险相辅相成,人们主要通过保险的方法来管理企业和个人的风险,而保险公司通过承保大量的同质风险,通过自身防灾防损等管理活动,力求降低赔付率,从而获得预期的利润。

二、大型企业资产风险评价方法

(一)建立风险评价模型

在对企业资产风险历史数据进行统计分析的基础上,通过半定量法综合考虑风险影响、风险概率和风险探测度等三方面因素,建立风险评价模型对企业资产风险做进一步分析。

半定量法是目前操作性较强的一种风险评价方法,其中风险值=严重度×频度×探测度,旨在将风险评价由定性向定量转化。在进行风险评价时,首先将风险事件后果的严重程度、风险事件发生的可能性、风险事件发生前的探测度三个维度,从低到高划分为“110”十个等级;然后选取近几年风险事件发生的频度作为风险概率可能性,风险每次发生的获赔金额与人身安全中取最大损害作为严重性,风险发生前的可探测程度作为探测度,计算出具体风险事件的风险值;最后根据风险值的大小将风险事件按照严重程度划分为五个等级,从低到高依次是低风险等级、较低风险等级、中等风险等级、较高风险等级和高风险等级。

1、严重度标准

按照损失费用和人身安全中取最大原则,对风险发生的严重程度分为十级,从大到小分别为:特别严重、比较严重、严重、高、较高、中等、低、较低、轻微、无等。

2、频度标准

按照风险发生的频率,把风险频度分为十级,从高到低分别为:特别高、非常高、较高、高、中上、中等、中下、低、较低、轻微等。

3.探测度标准

按照风险发生是否可以探测,把风险探测度分为十级,从高到低分别为:几乎不可能、微小、中等、高、很高、几乎肯定等。

4.风险等级划分

将风险的严重度、风险发生的频度、风险的探测度三者相乘,得到一个风险值,按照风险值的大小,把风险分为五级,从高到低分别为:高、较高、中、较低、低等。

(二)企业资产风险评价

风险评价是指在风险识别和风险估测的基础上,对风险发生的概率、损失程度和变异程度,结合其它因素全面进行考虑,评估发生风险的可能性、危害程度及探测度,并与公认的安全指标相比较,以衡量风险的程度,并决定是否需要采取相应的措施。

三、大型企业资产风险保险管理建议

(一)保险安排建议

1.险种选择可以更加优化

目前大部分企业投保险种中,主要侧重于财产一切险、机器损坏险、雇主责任险以及团体人身意外伤害险等传统险种,立足于转移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伤害,同时保障员工在日常工作及生活中由于意外伤害及其他原因导致的人身损失。因此在险种优化方面,建议企业在目前投保险种的基础上,增加利润损失险、货物运输险、建筑工程一切险等险种。

2.不同地区采取差异化的保险策略

建议企业对风险高发地区,可以考虑主要由市场化保险公司进行承保,并进一步加大资产保险的投入力度。对风险中等发生地区,可以在其现有投保范围与险种的基础上,考虑主要由自保公司进行承保。对风险发生较低的地区,同样可以在其现有投保范围与险种的基础上,考虑主要由自保公司进行承保。

3.在月份上采取差异化的保险策略

企业可对全年各月份风险发生程度进行分析,在月份上采取差异化的保险策略,进一步加大在风险高发时段的资产保险力度。

4.主要风险原因重点投保

分析历年来企业风险发生情况,评估出风险高发事项,并针对这些风险高发事项引起的资产损失进行重点投保,使资产风险得到有效转移。

(二)风险预防建议

1.每年发生的主要风险事项具有重复性,在日常管理上可以采取针对性的措施,预防主要的风险发生。

2.风险发生在月份上非常有规律,且发生的原因相近,因此在风险高发期来临前基层单位就要加强巡检,采取预防措施,做好风险预防准备。

3.对于风险高发的地区,企业要加强督察和管理的力度,特别是在高发时期,更要重视和加强对这些地区的管理,以预防较大风险事件的发生。

4.加强风险的日常管理。广泛收集有关风险的相关信息,积极采取措施,做好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做好设备的日常检查维护工作;取得当地政府和公安部门的支持;加大对规章制度的执行力度,杜绝习惯性违章。

(三)全面风险管理

全面风险管理就是对企业进行的“体检”工作,通过风险辨识、评估、控制、监督改进四个环节,利用风险管理系统的理论、方法、工具、模板对企业班组、部门、企业层面的风险进行有效的辨识,同时梳理企业管理及业务流程,找出关键的风险点和控制点,形成部门、企业层面的风险清单;对辨识出的风险利用各种模型进行定性、定量的测量,对风险进行有效排序;对企业重大风险制定管控策略,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针对性的执行风险避免、降低、转移、自担等管控措施;对管控措施的效果进行评价、监督、改进、提高。通过先进的风险管控措施与常规的安全、经营管理相结合,实现风险的可控、在控。

第6篇

【关键词】 VaR模型,保险,资金运用,风险管理

本文系浙江省教育厅2009年度高校科研计划一般项目“保险资金组合投资风险管理——VAR模型的应用”(项目编号Z200909528)的研究成果。

保险资金,是指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以本外币计价的资本金、公积金、未分配利润、各项准备金及其他资金。保险资金收支时间差和数量差的特点,使得保险公司有可能将暂时闲置的资金用于各种投资,以满足保险资金保值和增值的目的。

经过三十多年的快速发展,保险资金投资运用日趋成熟,投资收益已经成为保险业的两大利润来源之一。尤其是随着中国保险市场竞争趋于白热化,保险费率呈现下降趋势,优化保险资金投资运用结构日益成为保险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因此,禀承“安全性、收益性、流动性”原则,在保险资金运用过程中加强风险管理,改进风险管理技术,具有重要意义。

一、我国保险资金运用风险概况

(一)资金规模扩大,风险暴露增加

伴随我国经济的迅猛发展,保险行业也表现出高速增长态势,无论从保费收入、总资产还是资金运用余额都以较快速度增加。表1为2005年-2012年我国保险业总保费收入、总资产及资金运用余额的相关数据,从图中可以看出,我国保险业保险资金运用余额逐年攀升,占保险业总资产比重很高。而快速增长的保险资金运用规模,使保险资金运用的风险暴露也前所未有地增加。

数据来源:根据保监会统计数据整理。

(二)资金运用方式多元化,风险复杂多变

根据我国2009年修订的《保险法》和2010年颁布《保险资金投资运用管理暂行办法》,保险资金运用限于下列形式:银行存款;买卖债券、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投资不动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资金运用形式。2010年9月3日,保监会《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暂行办法》及《保险资金投资股权暂行办法》,进一步明确保险资金进行不动产投资及股权投资的实施细则。至此,保险资金投资方式在立法方面已基本实现与国际接轨,投资范围全面覆盖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不动产、股权等各个项目。

据统计,截至2012年底,保险资金运用余额为6.85万亿元,占行业总资产的93.2%。其中,银行存款为2.3万亿元,占比34.16%;各类债券3.06万亿元,占比44.67%,股票基金8080亿元,占比11.8%,长期股权投资2151亿元,占比3.14%;投资性不动产362亿元,占比0.53%;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3240亿元,占比4.73%。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保险公司对固定收益类产品仍然表现出明显的投资偏好,而股权投资、不动产投资及基础设施债权投资等投资占比呈上升趋势。

以上情况说明,保险资金运用方式不断拓展,投资方式越来越灵活,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空间在加大。然后,由于各种投资方式各具特色,风险特征有明显差异,保险资金运用过程中风险更加复杂多变,使风险管理的难度进一步加大。

(三)投资收益率较低,波动幅度大

首先,保险业投资收益率总体收益水平不高。根据保监会统计数据,2008年至2012年,保险业投资收益率分别为1.89%、6.41%、4.84%、3.49%和3.39%,大部分年度的收益率都低于五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相比一般5.5%左右的寿险产品精算假设,收益率缺口较大。

其次,保险业投资收益率波动较大。以权益类投资为例,近10年来,权益投资在保险资金投资组合中占比为13.17%,而投资收益率却高达21.66%,特别是2006、2007、2009年,投资收益率分别达到29.46%、46.18%、22.71%,但2008年、2011和2012年,却出现投资亏损,投资收益率分别为-11.66%、-2.34%和-8.21%,投资收益的稳定性存在明显不足。

数据来源:根据2006-2012中国保险年鉴整理。

综上所述,随着保险资金运用规模不断增加,投资渠道逐步扩大,风险隐患不断增加;同时,在投资运用过程中,由于保险资金投向资本市场的比重相对提高,而受国内外经济环境的影响,保险资金运用的市场风险愈发明显。因此,运用现代市场风险管理技术——VaR模型,加强和完善保险资金运用的安全性是十分必要的。

二、VaR模型的基本原理

(一)VaR模型的含义

VaR即在险价值,是指在一定概率水平(置信度)下,某一金融资产或证券组合价值在未来特定时期内的最大可能损失。20世纪80年代末期,VaR模型首先被一些大型金融集团用于投资组合的风险管理。90年代开始,VaR模型作为资产风险度量的工具被广泛地运用于基金管理公司、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

一般地,VaR模型是在正常的市场条件下和给定的置信度内,测算单一金融资产或投资组合在给定时期内面临的市场风险的大小和可能的最大损失价值的分析方法,即:

其中,L为金融资产或资产组合在一定持有期内的损失额,δ为给定的置信度,VaR为在置信度δ下的最大可能损失。

(二)VaR模型的作用

对保险公司而言,VaR模型在风险评估与管理方面体现出重要作用,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首先,利用VaR模型可以进行事前评估。计算出投资过程中的在险价值,并在超过一定数值时发出预警信号。与事后风险控制相比,利用VaR法能提前发现风险隐患、防患于未然,保证保险公司的安全稳健经营。

其次,利用VaR模型衡量投资组合的风险。VaR模型可以全面、准确地衡量投资项目的市场风险状况,便于保险公司对自身风险进行综合评价,充分掌握投资项目风险状况并作出正确决策和准确部署,将投资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之内。

再者,利用VaR模型进行风险的动态分析。VaR模型不仅可以用来评估特定时期内的投资风险状况,也可以用来分析不同时期内各项投资数额、比例变动对总投资的VaR值的影响。保险公司通过这种动态分析,便于调整投资方式,优化投资结构。

综上,保险公司通过VaR值判断投资组合的风险大小,掌握投资收益及其所付出的风险代价,进而将组合的风险损失控制在一定程度之内。

三、VaR模型在保险资金运用中的应用

目前,在西方发达国家,VaR模型被广泛地运用于保险公司投资运作中,并取得明显成效。但由于我国保险业发展时间并不长,保险资金运用尚未实现真正市场化,所以保险公司对VaR模型的应用仍十分有限。笔者认为,我国保险业国际化、投资方式多元化、市场环境复杂化等变化,意味着在我国保险公司推广VaR风险管理方法是大势所趋。具体来说,在应用VaR模型评估保险资金运用风险时,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历史数据的收集与整理

VaR模型是一种基于统计分析的风险评估方法,充足、准确的历史数据,掌握数据分布的内在规律是计算VaR的基础。从目前情况来看,固定收益资产如货币市场工具、国债、金融债券等的收益率及损失概率资料整体是能够满足风险评估的需要的。但是,浮动收益资产则由于市场不够成熟、过度投机等原因使数据波动性较大,数据有效性大为降低,VaR值的可信度也值得商榷。另外,保险资金运用于新兴投资品种时,如公共设施投资、不动产投资等,则由于历史经验数据不够丰富、数据分布情况不明而给VaR的计算造成困难。因此,从收集数据、完善数据库信息出发,准确分析各种风险的统计分布特征,应是保险公司的首要工作。

(二)确定参数

保险公司利用VaR模型对投资风险进行评估,必须合理设置三个基本参数,分别是:

一是持有期(t)。持有期可以根据各个保险公司的实际情况,结合金融资产转换的速度及结清交易头寸的时间长短来综合确定。为谨慎起见,持有期不宜过长;

二是置信度(δ)。δ取值越大,表示风险管理越严格,与此对应的风险管理成本也就越高;反之,则表示风险管理很宽松,投资风险得不到有效控制。因此,δ的取值不宜过大也不宜过小。

三是资产组合收益率(R)。在掌握资产组合收益率R的基础上,简便起见,可利用方差-协方差法计算VaR。具体做法是:首先计算投资组合中各种投资方式的比例,并分析各投资方式的市场价格变化模拟一种概率分布(如正态分布),然后计算资产组合收益率的标准差及相关系数,最后得出VaR的值。

(三)设置VaR上限

VaR法是一种动态的风险管理方法,可以对投资风险进行比较准确的预测。更重要的是,通过VaR的评估,可使每家保险公司及每个交易员明确自己面临的最大风险损失额。保险公司也可以通过对每个交易员设置VaR上限,将风险总额控制在一定范围之内,尽可能避免出现影响保险公司整体安全的大型风险事件。值得注意的是,各家保险公司由于业务规模、偿付能力、投资结构不同,在确定VaR上限时,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而定。对资金雄厚的大公司而言,可以适当提高VaR上限,以追逐更高的投资回报;而小公司则更应以安全稳健作为首要法则,适度降低VaR上限,谨慎投资。

通过以上几步,保险公司基本上可以从量上对保险资金运用的风险进行评估,并做好事前防范的工作,有利于保险资金的安全并提高保险公司偿付能力。同时,也应注意到,VaR模型也存在许多局限性,比如数据失真、市场操纵行为、实际收益率的肥尾问题等,都会很大大程度上影响VaR分析的有效性。因此,在实际操作中,保险公司应将VaR分析方法与其他风险管理方式进行有效结合,从定性和定量两个方面对资金运用风险进行综合评价,完善内部控制,防患与未然,将全面风险管理的理念贯彻到保险资金运用之中,以期更好地发挥VaR模型的风险管理效果。

参考文献

[1] 阎栗,付江涛.VaR模型及其在寿险公司风险管理中的应用[J].保险研究,2009(2):78-83

第7篇

关键词:互联网;风险管理;转型;保险;大数据

引言:

当今处于科技发展和保险业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在这种前所未有的新形势下,全面贯彻落实“新国十条”,推进企业的互联网化建设,是一次彻底的变革与大的革命。科技的重要应用与发展,给公司带来了极其重要的机遇,将公司带上一个全新的高速发展平台的同时,也伴随了巨大的挑战与风险。为更好的顺应形势发展要求,成功实现企业的互联网化转型,企业必须在做好业务发展经营、扩大企业保费规模、提升业务品质的基础上,以互联网为技术手段,依托高科技信息管理平台,把新形势下的业务发展瓶颈、风险防范、漏洞危机、全新违法犯罪等内容作为重点监测内容,有效保障公司的成功转型,保持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一、风险管理为导向的主要内容

(一)精准投入,有的放矢

1.做好互联网转型的第一步,先明确公司市场定位及目标人群,更快的适应新的互联网市场运行环境,开拓新的获客渠道及方式,取得一定的企业保费规模和经济效益。为有效突破国内原有的保险营销模式,公司一定要明确市场定位,牢牢把握“全面推进,重点突出”的主线,明确主攻的险种及寻找合适的客户群体。

2.在明确市场定位的基础上,企业要建立适合网络营销的产品。区别于传统保险业务的线下客户接触与体验,互联网的广泛普及与应用,使客户更多的通过网络来进行远距离接触及感受,在这种方式下,客户的体验与忠诚度更为重要。企业不仅要实现传统产品的网络化销售,减少产品的中间渠道获取成本,将业务员的佣金让利给客户,让客户切实体会到实惠,企业还要充分利用网络最大的一个特点,即透明化及信息的相对对称性,充分做好客户的体验与口碑宣传,这对网络保单的销量至关重要。长远来看,必须要做到传统产品的改头换面,创建适应网络渠道的个性化网销产品,包括承保标的、费率的厘定、保险责任的设计等,都要做出很大变革。

3.相应的客户自助下单投保的流程、理赔的流程改造,最关键的是要建立一个完善的互联网营销平台及在线客户服务体系。包括PC端公司官网的建设、APP端移动应用的开发、微信微博公众号平台的建设等营销平台。在承保端、理赔端,是与客户接触最为紧密的一个环节,直接影响了客户的留存率。将互联网技术,全面应用于保单承保、理赔的全流程,实现流程改造与系统智能化升级,能极大的提高客户体验与满意度。

(二)强化监管,合法经营

1.互联网金融以互联网为载体,很重要的一个风险是安全性风险,涉及到信息安全、数据安全、技术安全等,存在着一定的法律风险、声誉风险、系统风险,不仅对互联网金融企业及客户本身产生直接影响,而且也容易造成客户账户安全和个人信息的泄漏及盗取。而且容易到处传播的计算机病毒,正是充分利用了互联网快速扩散的特性,结合利用计算机操作系统本身的系统漏洞,更是将数以亿万计的客户信息及资产信息,完全暴露在黑客的魔掌之下。

2.互联网时代的交易风险更是不容小觑。在互联网形式下,套现、洗钱等方面的风险更加隐蔽,涉及金额也更加巨大,极易形成资金和信息的体外循环,游离于监管之外。而且互联网交易的确给投资者带来了很大的便利,但也存在交易信息被泄漏或被窃取的风险,将使投资者有可能遭受到重大的损失。因此,必须加强对业务的全流程监管和穿透核查,不留空白和套利空间,才能切实保护好投资者和交易者的应有利益。

3.企业在做好外部风险管控的同时,也要做好自我风险管控。对互联网战略转型下的外部监管、行业自律,甚至一些其他金融机构的监管规定,要严格遵照执行并定期做好自查工作,对监管重点打击的风险行为进行严格把控及严厉查处。同时要建立一套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体系,对传统的组织架构进行变革,对原有的控制方式进行调整,在做好组织建设、人员管理、制度建设的同时,进一步做好风险监测体系的建设,防范互联网金融风险。

(三)风险评估,内控落地

1.开展全面风险评级。进行互联网运营的风险评估工作,并制定相应管控方案,公司时刻处于变化之中,所面临的风险也在随时变动,尤其是处于战略转型的特殊时期,更面对着之前传统经营理念下不存在的新风险。公司必须在新的运营环境下,依托先进的风险评级工具,将公司整体的风险评级的计算因子,细分为一级、二级等多个模块的子风险因子,再辨识关键风险指标并设置不同的评分权重,结合考虑固有风险、剩余可接受风险的基础上,对公司整体风险工作进行评估。并根据识别出的风险由各业务部门具体落实到实际的工作流程中去。

2.风险管控落地实施。进行内部控制体系框架的建立与完善,并进行定期检视、检查。从coso内部控制框架出发,从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监督五大方面建立整个内部控制框架,尤其要重点关注互联网转型形式下出现的新风险。比如互联网应用下,存在商业机密泄漏的风险。在此风险大类下有对应的一级风险、二级风险,子风险是客户信息等机密资料的泄漏,可以通过采用一系列的具体控制措施来实现管控,包括对涉及客户机密信息的表格进行屏蔽、对前台访问控制的人员进行角色限制、对后台数据库表进行单独授权及临时权限收回、对机密数据的表格进行存档控制等内容。

(四)科技引领,智能应用

1.将风险管理内嵌入企业业务流程管理中,实现事前预警、事中控制。企业需要建立一套高科技、全系统化流程的风险管理信息系统。例如,在承保环节,通过该车辆历史出险记录的调取及分析,系统自动弹出窗口提示该车辆保险费率需要适当上浮,或者提醒核保人员预防该车辆投保人的道德风险隐患。在理赔环节,系统对于多次出险可疑车辆进行窗口弹屏提示,引起理赔案件处理人员的警觉,从而有效打击扩大损失、虚假赔案等恶意行为。

2.做好日常管理与定期检查,实现事后查处。在车险理赔环节,通过在承保车辆上安装电子设备,实现对车辆及驾驶员的静态、动态信息提取和保存,通过定期对出险集聚地、出险频度高发的人或地等信息进行汇总分析,监督车辆驾驶员的行为风险和道德风险,对出险案件进行严密管控,对涉及的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惩处,使保险事故管理变被动为主动,从而降低理赔成本。

3.大数据分析与应用。保险行业的数据种类繁多、纷繁复杂,首先必须建立一个大数据平台进行数据整合,统一数据存储和传递标准,将承保、理赔、单证、产险、寿险、财务、销管、人事、中介等各种数据进行搜集整合,对不同系统的数据进行打通处理。其次在数据整合的基础上,通过对历史数据及经验积累的分析研究,辅之以有效的算法和模型,利用数据挖掘技术手段及数据分析应用工具,建立符合公司实际需要的数据分析模型,识别可能存在的风险及领域,有效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二、保险企业互联网化的重要意义

(一)互联网与保险的结合,使保险业呈现出全新的发展态势。互联网为传统的保险业注入了新元素、新活力,拓展了保险业的发展空间,实现了保险覆盖面的扩大和保险渗透率的提升。网络和移动沟通工具形态的日益多元化使得保险公司和客户的互动方式更加多元,搜索平台、网页、及时沟通软件、微博、微信等社交媒体的日益发展决定了营销环节的多元化。信息技术和互联网技术也进一步提高了与客户服务、理赔工作的融合程度,将实现自动报价、自动核保、自动承保、自助理赔、网上自动交易等,是互联网保险的核心竞争能力。

(二)互联网对保险行业最大的颠覆,是从“客户思维”到“用户思维”的改变,产品开发设计由“以产品为核心”开始真正向“以客户为核心”转变。传统“客户思维”模式下,关键因素是产品包装、价格优势、渠道实力和促销策略等。新型“用户思维”模式下,个性化的产品、极致的消费体验、简约的形式、跨界的资源整合以及大数据的分析运用等能力,成为竞争的关键。保险公司官网直销、综合性电商、网上保险超市和保险垂直搜索已经成为保险网销的四大重要渠道,在智能互联时代下,保险营销将会推陈出新,创造出适应用户需求、动态沟通、价值传递和数据决策的新模式。

(三)互联网最有价值的核心优势就是其所拥有的大数据。数据已经成为一种商业资本、一项重要的经济投入,可以创造新的经济利益。掌握了互联网的大数据,保险企业就可以及时地捕捉客户需求和市场行情,针对市场的多层次需求开发针对用户特征的定制化产品。坚持科技创新牵引金融创新,积极推动传统保险业务与信息技术的融合,加快推进高科技信息系统建设,大力发展和引进互联网金融、大数据金融等新型业务模式,形成科技、保险紧密关联、彼此支撑、良性互动、整体推进的发展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