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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论:在您撰写互联网金融特征时,参考他人的优秀作品可以开阔视野,小编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这些建议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热情,引导您走向新的创作高度。
(一)金融属性特征
与传统金融相比,互联网金融主要表现出长尾、金融脱媒以及低交易成本特征。
长尾特征。互联网金融模式覆盖了大量不被传统金融所覆盖的人群,该群体在传统“二八定律”中体现为仅能提供少部分利润的“长尾群体”,因此具有长尾特征。网络销售模式中众多客户的异质化需求使得通常被忽略的长尾产品可以与主流产品相匹敌。通过覆盖“长尾群体”,互联网金融模式极大地拓展了金融交易的可能性边界,被认为是推动我国普惠金融发展的重要手段。
金融脱媒。金融脱媒又称金融非中介化,指资金供给双方不通过传统的商业银行等金融中介,而是借助互联网虚拟媒介直接进行资金融通。有学者认为互联网金融简化了资金流转过程,实现了脱媒,也有部分学者认为互联网金融实现的是“换媒”而非“脱媒”,多数学者持第一种观点。我国《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了P2P网络借贷的信息中介定位,该定位也意味着中国情境下的互联网金融脱媒特征将日益明显。
低交易成本。互联网金融的运营模式决定了其能够跨越时间、空间的限制为用户提供服务,在此过程中极大地提高了零散资金的整合,优化了资源配置,从而降低了互联网金融的交易成本。由于我国小微企业数量众多,并长期被传统金融机构忽略,互联网金融的出现促使这些“长尾”群体打破地域限制,以线上代替线下的方式缩短交易时间、提升融资成功率,实现优化资源配置的目的。
(二)互联网属性特征
互联网金融离不开互联网技术的参与,因而互联网金融也具备网络外部性、广泛链接性以及信息对称性互联网属性特征。
网络外部性。网络外部性意味着网络价值取决于该网络所能连接的人数。出于降低交易成本和个人效用最大化的考虑,消费者往往会选择多数人选择的产品提供商。受我国消费者从众心理的影响,小规模的第三方平台很难与支付宝、财付通等类似的大平台进行竞争,最后形成我国互联网金融市场“赢家通吃”的局面。
产业融合作为一种经济现象,最早源于数字技术出现而导致的信息行业之间的相互交叉。国外学者和机构已对产业融合进行过深入的研究,如罗森伯格(Rosenberg,1963),欧洲委员会(1997)“绿皮书”,尤弗亚(Yoffie,1997),格林斯腾和汉纳(Greenstein&khanna,1997),林德(Lind,2003)等开展的研究。目前,产业集群、产业融合和产业生态已经成为经济全球化和信息技术浪潮冲击下国际产业发展的三大趋势。在经济全球化、高新技术迅速发展的大背景下,产业融合已成为提高生产率和竞争力的一种发展模式和产业组织形式。产业融合发展有利于拓宽产业发展空间,促使产业结构动态高度化与合理化,开辟新的市场空间。
互联网技术以其广泛的适用性和强大的渗透力,为金融等现代服务业提供了技术支撑和运作平台。在互联网技术进步和产业融合发展的背景下,一种新型金融业态——互联网金融应运而生。互联网金融集中了互联网和金融业的优势和特点,具有明显的产业融合特征。
二、互联网金融的产业融合特征分析
(一)互联网金融的产业概念特征
“产业(industry)”是经济学和管理学中最常用的概念,也是使用最模糊的概念之一,通常与“行业”、“产业领域”等概念混同在一起。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产业概念内涵也在不断变迁,学术界对产业的定义研究也不断深入。
古典经济学家在讨论分工时,用行业的概念描述产业分工。如亚当·斯密在《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中指出:“各行业之所以分立,似乎也是由于分工有这种好处。一个国家的产业与劳动生产率的增进程度如果是极高的,则其各种行业的分工一般也都达到极高的程度”。贝恩、波特等人从产业组织理论和战略管理等理论出发,将产业定义为“生产同类或相互间具有密切替代关系产品、服务的企业集合”。这种产业定义曾被广泛接受,成为美国标准产业分类系统(SIG)进行产业分类的前提和基础。但这种产业分类方法是基于对现有产品和过去产品替代性考虑的静态产业定义。随着技术的进步和产业形态的演变,这种定义的科学性越来越遭到质疑。默雷和阿布雷汉森(Murray&Abrahamson,1997)从产业演化的动态角度将“产业”定义为“一组具有相同组织形式的企业,即用类似的投入和生产技术,生产类似产品或者类似消费者服务的具有相同组织形式的一系列企业”。塞普勒(J.L.Sampler,1998)将“产业”定义为“拥有足够的关于同一市场关键信息的企业群”,他认为信息时代的到来,从根本上改变了产业的竞争特征,企业对消费群体拥有的信息已成为企业取得竞争优势的关键资源。梅里和菲利普(K.A.Munir&Phillips,2002)建议用“活动网络”(activity network)的概念来替代“产业”,并将“活动网络”定义为“直接或间接致力于塑造或执行一项特定活动的一组企业”{1}。由此可见,关于产业的概念是一个变化的过程。从产业边界明晰确定的静态定义,向动态的产业边界观转变。特别是塞普勒关于“关键信息”企业群、梅里和菲利普(K.A.Munir&Phillips,2002)“活动网络”对产业的界定,反映了信息时代企业面临的动态化竞争环境,对于分析产业融合背景下的互联网金融业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
从塞普勒的定义出发,互联网金融业所依赖的战略资源就是海量的客户和市场信息,通过社交网络生成和传播信息,通过搜索引擎组织、排序和检索信息,通过云计算处理信息,最终形成连续、动态变化的关于市场和客户的信息序列。因此互联网金融业不同于传统静态定义下的“产业”概念,既不等同于互联网信息服务业,也不等同于传统的金融业,而是由“关于同一市场关键信息的企业群”组成的新型产业业态。从“活动网络”(activity network)的概念出发,互联网金融业是围绕借贷关系和资金融通这一“特定活动”而关联的一组企业,包括金融企业(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基金公司)、电子商务企业、个人、独立的互联网金融企业。不同领域的企业尽管采用不同的商业模式参与其中,但围绕的是共同的“中心活动”。
因此,从产业的概念特征上看,互联网金融业具有不同于传统静态产业定义下的金融业和互联网信息服务业的特征,具有动态产业定义下的产业特征,具有明显的“市场关键信息”和“活动网络”指向,是产业融合背景下产生的新型产业形态。
(二)互联网金融的产业边界特征
从产业经济活动的过程来看,每一个产业都有其特定的技术边界、产品和服务边界、业务和组织边界。周振华(2004)、李美云(2007)把这些边界定义为产业边界。产业融合的主要特征之一是:在不同的产业边界处,原本相互独立的产业,相互渗透、相互交叉,融为一体,通过对产业价值链的各个环节的整合,组合成新的产业。互联网金融业是在互联网信息服务和金融业的产业边界发生漂移和交叉之后产生的新产业。这种新产业具备了多个产业的特征和功能,产业边界模糊,很难从通行的产业分类系统,如美国“标准产业分类系统(SIC)”、“北美产业分类系统(NAICS)”、“联合国国际标准产业分类系统(ISIC)”和欧盟“欧洲产业分类系统(NACE)”等,找到对应产业分类。互联网金融业的出现,使原本不属于同一产业的企业成为直接竞争者,这必将对企业的战略管理提出新的挑战。
一、相关文献回顾
互联网金融在国内是近期快速兴起的一个领域,而在国外其发展则早于我国较长时间,研究成果也较丰富。在如何保持网上银行客户忠诚度的研究中,有学者考虑了信任、网站质量、服务质量、满意度等因素构建的分析框架。另有学者则基于信任和满意度建立了电子商务客户忠诚度模型。
国内学者借鉴国外模型进行了改进,乔均等(2007)在研究商业银行个人客户忠诚度时构建了满意度、关系信任、转换成本与客户忠诚度的关系模型。邓朝华等(2010)在对移动即时通讯服务的研究基础上则构建了满意度、信任和转移成本与用户忠诚度的关联模型。
本文将在已有文献的基础之上,把忠诚度模型应用到互联网金融消费领域,研究互联网金融消费者的忠诚度,并对影响忠诚度的因素进行分析。本次调研采用问卷调查法,对消费群体进行调查。问卷的发放采用网上问卷和纸质问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通过问卷调查获取数据后,可采用信度分析和效度分析检验数据可靠性,进而采用结构方程模型拟对潜在内生变量忠诚度、满意度、信任和潜在外生变量感知有用性和服务质量等进行路径分析,探讨其相互作用关系。
二、互联网金融消费忠诚度相关理论概述
1、消费者忠诚度的相关理论
早期对于顾客忠诚度的理解主要是对产品或服务的重复购买。20世纪90年代初,态度忠诚理论被提出。该理论认为忠诚的消费者不仅长期接受企业的产品或服务,同时有向他人推荐该产品或服务的强烈意愿。之后,有较多的学者进行了进一步的研究。
学术界对于忠诚度的研究主要涉及行为忠诚和态度忠诚。行为忠诚表现为顾客的重复购买行为,态度忠诚来源于顾客对产品的喜爱和依赖,表现于口碑宣传、推荐意向和未来持续购买意向。本文中互联网金融消费者的行为忠诚是指用户的重复使用行为和优先选择,态度忠诚指用户的未来持续使用意愿、口碑宣传和向他人推荐的意向。
用户忠诚度的驱动模型归纳起来主要有三种:顾客满意驱动模型,具有代表性的此类模型有ACSI模型、McDougall模型等;价值―满意双因素驱动模型,具有代表性的模型有Ryan模型;多因素驱动复杂模型,适用于不同行业的忠诚度影响因素及其作用机制解释。
结合对互联网金融消费相关领域(如电子商务、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忠诚度的研究,本文所构建的忠诚度模型是基于满意和信任两个维度,认为满意度和信任对忠诚度有直接的影响,而感知有用性、网络服务质量通过对满意度和信任的影响来间接影响忠诚度。
2、互联网金融消费用户忠诚度的决定因素分析
(1)满意度。顾客满意度指顾客在使用某种产品或享受某种服务后,形成的满意或不满意的态度,态度的形成通常取决于顾客在某一消费过程中的实际经历是否与期望相符。如果顾客的需求得到满足,其产品和服务让人满意,并且顾客铭记了积极的消费体验,顾客就会满意。本文基于上述意义上使用满意度。
(2)信任。研究表明,缺乏信任是客户不在网上购买物品的主要原因。不同学者对于信任有不同的定义。本文将信任定义为用户对互联网金融可靠性的信心,包括对互联网金融企业可靠性、诚实、企业能力以及对网络与软件技术安全性的信任。
(3)感知有用性。感知有用性是技术接受模型(TAM)中的一个变量。本文中互联网金融消费感知有用性指的是互联网金融消费能够提升用户交易效率的程度,如节省时间、适时完成交易等。
(4)服务质量。互联网金融的服务质量主要体现在网站质量及其响应性上。网站质量(或网站设计)是衡量网络服务质量的一个维度,涵盖网站的美观和内容清晰度。网站质量实际上是一种技术因素,包括系统、硬件和软件的特点和能力。本文用网页界面是否清晰美观,功能是否容易找到,操作是否简便,运行是否稳定等来衡量网站质量的好坏。
服务质量评价还包括网络技术与专门软件的响应性,体现了企业旨在帮助顾客快速实现目标,进而迅速提升其服务水平的意愿。由于互联网金融消费的间接性和自,本文中的响应性更强调了解用户需求,并及时解答用户的问题。
三、研究设计、分析模型及假设
1、研究设计
本文研究的目标是构建互联网金融消费忠诚度分析模型,探索影响互联网金融消费忠诚度的因素,以及影响因素与忠诚度之间的相互关系,为提升消费者忠诚度提供建议。
在大量相关文献研究的基础之上,本文构建了一个基于满意度、信任、感知有用性、服务质量四维分析框架的忠诚度模型。问卷内容包括了被调查者个人基本信息、互联网金融消费情况和互联网金融消费忠诚度量表。其中,互联网金融消费忠诚度量表采用5分李克特量表。
考虑到调研经费的限制和调查的便利性,本次调研选择的抽样方案为非随机抽样法,抽样方法为滚雪球抽样和网上调查相结合。本次调查对象为具有金融产品消费能力的中国公民。通过回收调查问卷采集相关数据。在问卷设计、修改、发放和回收的各环节都做好控制数据质量的工作。
2、互联网金融消费忠诚度模型选择――SEM
忠诚度模型常采用结构方程模型。本文根据相关文献和理论基础构建的潜变量关系模型如图1所示。
其中,感知有用性(ξ1)和服务质量(ξ2)是外生潜变量,即在模型中,它们只起解释作用。满意度(η1)、信任(η2)和忠诚度(η3)是内生潜变量,即在模型中,它们会受到其他变量的影响。图中单向直线箭头表示假定变量之间有因果关系,箭头由原因变量指向结果变量,双向弧形箭头表示两个变量之间有相关关系。
结构方程模型包括结构模型和测量模型两部分,用方程表示:
结构模型:?浊=B?浊+?祝?孜+?灼
测量模型:X=?撰x?孜+?着 Y=?撰y?浊+?着
其中,?浊是指满意度、信任和忠诚度三个内生潜变量, ?浊=?浊1?浊2?浊3;?孜是感知有用性和服务质量两个外生潜变量,?孜=?孜1?孜2。
B是内生潜变量系数阵,描述内生潜变量?浊间的相互影响。
B=0 ?茁12 00 0 0?茁31 ?茁32 0
?茁ij表示?浊j到?浊i的路径系数,两个下标中的第一个下标表示所指向的结果变量,第二个下标表示原因变量。
?祝是外生潜变量系数阵,描述外生潜变量?孜对内生潜变量?浊的影响。
?祝=?酌11 ?酌12?酌21 ?酌22 0 0
?酌ij表示由?孜j到?浊i的路径系数,?浊i是结果变量,?孜j是原因变量。
?灼是随机干扰项,反映了结构模型中未能被解释的部分。
X是?孜的观测指标,?撰x是X在?孜上的因子载荷矩阵, ?啄是X的测量误差。Y是?浊的观测指标,?撰y是Y在?浊上的因子载荷矩阵,?着是Y的测量误差。X和Y是显变量,?孜和?浊是潜变量。
X=x1x2…x9,?撰x=?姿1 0?姿2 0?姿3 0?姿4 00 ?姿50 ?姿60 ?姿70 ?姿80 ?姿9 ;Y=y1y2…y12,?撰y=?姿10 0 0?姿11 0 0?姿12 0 00 ?姿13 00 ?姿14 00 ?姿15 00 ?姿16 00 ?姿17 00 0 ?姿180 0 ?姿190 0 ?姿200 0 ?姿21
3、研究假设
根据理论分析满意度与忠诚度的关系,信任与忠诚度、满意度的关系,感知有用性与满意度、信任的关系,服务质量与满意度和信任的关系,得到以下需要检验的7个假设。
H1:互联网金融消费满意度对忠诚度有直接的正向的影响;
H2:互联网金融消费者的信任对忠诚度有直接正向的影响;
H3:互联网金融消费者的信任对满意度有直接的正向的影响;
H4:互联网金融消费用户感知有用性对满意度有直接的正向的影响;
H5:互联网金融消费用户感知有用性对信任有直接的正向的影响;
H6:互联网金融消费服务质量对满意度有直接的正向的影响;
H7:互联网金融消费服务质量对信任有直接的正向的影响。
四、基于调查数据的互联网金融消费特征分析
1、数据信度与可靠性分析
本次调研共发放了440份问卷,回收有效问卷388份。通过直接问卷调查得到的调查数据能否说明调查的结论,则需要对数据的可信程度、有效程度进行分析。
(1)信度检验。本文采用Cronbach’s ?琢系数来测量问卷的内部一致性。正式调查问卷中的量表共包括21个题项,Cronbach's ?琢值为0.928,表明量表整体信度好。各个分量表的Cronbach's ?琢值见表1。由表1可以看出,各个分量表信度都较好。
(2)效度检验。本文首先对问卷的内容效度进行评估,在参阅多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设计出问卷,然后请擅长问卷调查的专家对问卷内容进行评估并提出修改意见。同时,采用主成分分析法来评估结构效度,并运用SPSS19.0得到各个潜变量第一主成分的方差贡献率,由表2可以看出,各潜变量第一主成分方差贡献率都在0.6以上,说明问卷的结构效度较好。
表3给出了各潜变量的平均方差抽取量都在0.5以上,表明问卷具有较好的聚合效度。
综上所述,本问卷的内容效度、结构效度、收敛效度都较好,可以做进一步的分析。
2、互联网金融消费者特征分析
(1)受访者基本特征分析。本次调查的受访者分布情况见表4。受访者男性占51.8%。受访者平均年龄为31.8岁,主要分布在19~30岁之间,占比达到58.0%。受访者受教育程度以本科为主,占比为51.8%。受访者居住地主要分布在城市,占比达到74%。受访者职业分布中,学生占比最大,达到45.4%。熟悉金融专业知识的受访者占比不到15%。
(2)互联网金融消费使用情况分析。互联网金融消费使用情况主要包括使用的互联网金融模式和通过互联网交易的资金比例两个方面。表5表明受访者主要参与的互联网金融模式为金融业务电子化和第三方支付,比重高达80%以上,其次为大数据金融,新兴的P2P信贷和众筹模式也有一定的参与比例。受访者通过互联网交易的资金比例达到50%以上的不到10%,但是参与过互联网交易的受访者达到90%以上。
五、互联网金融消费忠诚度影响因素分析
1、模型拟合
本文使用Amos软件,采用极大似然法估计模型参数。经过初次估计和模型修正,得到结果见图2和表6。
修正后的模型,路径系数的P值均小于0.05,在0.05的显著性水平下通过检验。
从表6可以看到,各项拟合指数基本达到了拟合标准,表明模型修正后拟合效果较好。
2、模型结果解释
综上分析,在最终得到的模型中删掉了“感知有用性信任”和“服务质量满意度”两条路径,即假设5、假设6在本调查群体中不成立,其他5条假设都成立。表明对于互联网业务而言,有用的感知并不需要信任通道,而服务质量必须建立在信任通道上才会形成满意。
图2给出了修正后结构方程的标准路径系数,由这些路径系数可以得到各个影响因素对忠诚度的直接效应、间接效应以及总效应(见表7)。
表7表明,“满意度”对忠诚度的影响最大,总效应为0.788;其次是“感知有用性”和“信任”,总效应分别为0.474和0.438,其中“信任”对忠诚度的直接效应为0.142,间接效应为0.296,“感知有用性”对忠诚度只有间接效应;“服务质量”对忠诚度也只有间接效应,为0.206。
六、结论与建议
1、结论
本文根据调查数据,检验了影响互联网金融消费用户忠诚度的四维因素分析框架。得到的结论:一是四个因素对忠诚度的影响大小有别。满意度对忠诚度的影响最大,其次是感知有用性、信任,最后是服务质量。二是四个因素间的作用关系不同。满意度直接作用于忠诚度;信任通过直接作用和通过满意度的间接作用从两条路径影响忠诚度,且间接影响程度高于直接影响程度;感知有用性通过提升满意度间接影响忠诚度;服务质量通过信任通道间接影响忠诚度。
2、建议
1互联网金融的概念
互联网金融,又称网络金融,是指金融服务提供商借助于互联网技术、移动通信技术实现资金融通、支付和金融信息中介等金融服务的新兴金融模式。伴随近年来互联网用户数量的激增、移动通信技术的突飞猛进,商业性应用快速发展,互联网金融业务呈现出参与主体日益广泛、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商业模式不断创新等特点。根据金融服务提供商的不同,可以将互联网金融业务分为两类:一类是由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证券期货公司、保险公司等传统金融机构通过网上银行等平台提供的金融服务;另一类是由第三方支付机构、网络借贷平台等新兴机构提供的金融服务,主要包括网络借贷、支付结算服务等。
2互联网金融的特征
互联网金融有三方面的核心特征。一是在支付方式方面,以互联网移动支付为基础。二是在信息处理方面,以云计算为保障,资金供需双方信息通过社交网络揭示和传递,被搜索引擎收集和标准化,最终形成时间连续、动态变化的金融市场信息序列。三是在资源配置方面,资金供需信息直接在网上并匹配,供需双方可以不经过银行或交易所等中介实现直接联系和交易,信息透明,定价完全竞争,因此效率很高。
3互联网金融对商业银行产生的挑战
与商业银行传统业务模式相比,这些新型网络金融服务具有支付快捷、资金配置效率高、交易成本低等优势,对商业银行的冲击不仅针对支付、贷款等核心业务领域,而且还覆盖从产品设计、产品定价、市场营销到风险控制等各个业务环节,对商业银行的经营方式和盈利模式都将带来巨大的挑战,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挑战商业银行传统金融的中介地位。第一是降低了市场交易成本。在互联网金融模式下,资金供求双方运行完全依赖于互联网和移动通信网络进行联系和沟通,交易双方的信息收集成本、借贷双方信用等级评价成本、双边签约成本以及贷后风险管理成本等都很小。第二是降低信息不对称性。第三是加速了金融脱媒。随着第三方支付机构的发展壮大,第三方支付机构已不满足于只做银行的网关支付平台即银行网络系统和互联网网络之间的接口,而是借助其数据信息积累与挖掘的优势,逐渐直接向供应链融资、小微企业信贷融资等领域扩张,这将加速了金融脱媒的进程。
(2)改变商业银行盈利模式。商业银行的传统客户主要为对贷款有稳定需求的大企业客户以及高端零售客户,安全、稳定、低成本和低风险是客户的基本要求,银行的盈利模式主要是向客户提供安全、稳定、低成本和低风险的金融产品与服务。传统商业银行为客户提供的基于密集知识和复杂技术的金融产品的优势将会被大大地削弱。
(3)银行支付中介功能受到冲击。互联网金融模式下的支付方式以移动支付为基础,通过移动通信设备、无线通信技术来转移货币价值以清偿债权债务关系。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会进一步加速金融脱媒,使商业银行的支付中介功能面临被边缘化的威胁,并使其中间业务受到替代。迄今为止,央行已为200多家第三方支付企业颁发了支付业务许可证,其中包括阿里巴巴、腾讯等互联网巨头。支付宝、财付通、和快钱等产品已经能够为客户提供收付款、转账汇款、机票与火车票代购、酒店预订、煤气、水电费与保险代缴等结算和支付服务,对商业银行形成了明显的替代效应。2012年“双十一”当天,所有平台通过支付宝达成的交易额超200亿元,天猫及淘宝的“双十一”宣称交易额为191亿元,同比增260%,支付宝交易笔数超1亿笔,最高峰时处理交易数达20.5万笔/分钟。根据前瞻网《2013-2017年中国第三方支付产业市场前瞻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数据分析,截止至2013年6月底,我国使用网上支付的网民规模达数量到2.44亿,较2012年年底增长了10.8%,使用率提升到41.4%。其中,手机在线支付规模达到7911万,较2012年增长了43%,国内互联网支付行业正进入迅猛发展的阶段,也开始逐渐由线上向线下发展,这对商业银行支付中介业务形成了巨大的挑战。
(4)对现有融资格局产生影响。凭借掌握客户的交易数据和信用记录,互联网金融在服务中小企业融资及个人消费贷款等方面较银行具有比较独特的优势,包括贷款审批流程简单、放款速度快、产品类型丰富多样等。阿里巴巴方面表示2013年要让120万家小卖家能够享受到“小信用贷款”、“微信用贷款”等融资服务,未来还将扩展到300万家以上。
随着计算机以及互联网的不断发展,人们的生活环境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据CNNIC:2014年第34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4年6月,我国网民规模达6.32亿,互联网普及率为46.9%,较2013年底提升了1.1个百分点。而在其中,我国网络购物用户规模达到3.32亿,半年度增长率为9.8%。与2013年12月相比,我国网民使用网络购物的比例从48.9%提升至52.5%,因此互联网金融消费的趋势势不可挡。学生依然是中国网民中最大的群体,占比25.1%。其中,大专及以上学历的超过了20%。大学生作为一个特殊的群体,具有较高的素质和学历,接受新事物比较快,信息传播的速度也比较快,并且其自身的素养和知识层次,决定了他们将是潜在的高收入阶层,将会是未来的主流消费群体。
本文通过调查研究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对高校学生的消费行为特点、心理产生的影响,结合高校学生对互联网金融发展的衍生品了解程度、使用情况、自身感受等情况,研究得出高校学生在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刺激下产生的消费行为特点及对策,更好地帮助高校学生合理消费,确立正确的消费观和价值观,引导社会青年消费倾向,促进社会市场经济发展。
二、大学生网络消费行为的基本状况及特点分析
本研究分别对以湖南大学、长沙理工大学、湖南工业大学、湘潭大学为主的长株潭地区的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进行了专项调查,共发放问卷500份,回收有效问卷437份,有效率87.4%。通过调查,大学生网络消费的情况可分为使用网络购物和投资互联网金融产品两种。我们再进一步对其消费特征进行分析,从而对互联网金融在当今高校学生中的情况有了一个全面细致的了解。
(一)消费水平趋于中等,但存在个体差异
调查显示,大学生每月购物的金额大多集中于200元以下及200~500元,大部分学生的消费是比较理性的,在购买商品时,大部分学生首先考虑的因素是价格和用途,也就是商品的使用价值和自己的经济承受能力。每月生活费在600~1000之间的大学生参与网购的人数最多且相对频繁。而生活费越高的学生相对应的网络消费金额也越高。由此可见,网购的消费频率和消费水平与生活费存在正相关,生活费较高的学生,网购的概率更大。
作为网络购物主要消费主体的大学生由于还没有独立的能力,多数依赖家庭的资助,因此对商品价格的关注度更高,在大多数条件都相同的情况下,平均价格低于市场价格的网上商品更加吸引大学生们的注意,满足大学生对商品物美价廉的需求。而价格的指向性也受家庭条件、购物需求、自我要求的影响,呈现复杂性的趋势。往往家庭条件较好的学生会不那么考虑选择价格最低的商品,而是更加注重产品的质量。还有对于质量要求较高的产品,如手机、电脑等电子产品往往大家也会更追求其质量保障。
(二)消费结构基本合理,呈现多样性趋势
随着网上购物平台的快速发展,所售商品也是琳琅满目。从表1中我们可以看出大学生网络消费中,网购服装、饰品、化妆品等装饰性用品居于首位,占到25.64%,其次是学习用品,占到20.02%,餐饮位于第三位,占到17.03%,然后是交通及通讯占16.59%。
消费的多样性是由于需求强度的不同和需求层次的多样性而产生。作为年轻消费群体,大学生在消费时追求时尚性,潮流化,消费行为多元化、个性化。网络购物正迎合了大学生这种追求自我与个性的特征,将全国乃至世界潮流汇聚在一个互动平台上,为大学生们提供了非常广阔的选择空间,提供了极其便捷的购物渠道。当今社会足不出户已能够做很多我们过去想象不到的事情,网络消费也不仅仅局限于传统的网络购物,还可以网络订票、网络订餐定外卖,甚至还可以购买网络课程。网络平台的开放性和极快的信息更新速度使网上的商品具有极好的前瞻性,引领了大家的时尚观念,迎合了大学生们多样化选择商品的需求。
(三)消费认知相对理性,仍存在盲目消费
大学生思想活跃敢于接受新事物,他们在现代社会的消费观念、生活方式、流行时尚的影响下消费心理和行为往往产生彼此间的相互影响,形成特有的群体消费行为。调查数据显示,29.58%的学生选择互联网消费的原因是支付方式便捷,人们足不出户就可以享受到网购的轻松便利。24.81%的高校学生是对商品有需求,22.21%的学生选择了其他。
而为了更好地促进消费,各种购物类网站会通过多种感官冲击、多种宣传方式使消费者产生物美质优的商品大减价、大折扣、礼品多、机会难得、机不可失的购物急迫。因为大学生处于由不成熟向成熟购物观的过渡时期,思维相对单纯,情绪易受到外部环境刺激而产生并不理性的购物冲动。
(四)消费投资尚不成熟,理财意识较薄弱
调查显示,67%的人没有投资过互联网金融产品,在从未投资过的学生群体中,大多表示原因为没有多余的钱,还有一些人是由于不了解互联网金融产品,认为其风险未知。这说明大多数学生在互联网金融的冲击下,消费及投资理财观念还是趋于理性的。
而其余正在投资或投资过互联网金融产品的学生中,大多数投资金额为200~500元,而选择投资金额较大的往往也是每月生活费较充裕的学生。值得一提的是,女生较男生而言选择投资互联网金融产品的额度相对较小。
在投资过互联网金融产品的学生中,27.51%的人是出于好奇、尝试的心理,28.36%的人认为其投资门槛低,收益率高,能够在有多余的钱的时候创造额外的收入。而在投资互联网金融产品的目的中,43.22%的人是为了方便购物,他们大多把钱放在了余额宝,与淘宝账户能够直接连通,当人们需要消费时,钱能够直接转出。
三、影响大学生网络消费行为的原因分析
(一)经济基础影响行为方式
从经济因素来讲,随着中国经济的不断增长,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特别是独生子女的普遍增多,大学生从家庭取得的经济资助也有所增加,部分学生通过兼职也会取得一部分收入,但相比较有固定收入人群而言,经济支付能力十分有限,即有效需求有限,加之不同的家庭经济条件以及各种生活必要支出,大多数大学生的经济支付水平是处于温饱略有结余的状态。
在购物时大学生考虑的首要因素是价格和质量,因为其经济来源主要是父母,这使他们每月可支配的钱不多,由于这笔钱主要用来支付饮食和日用品开销,所以大学生花钱是很谨慎的。网络购物作为一种新兴的购物方式,不仅方便快捷,可选种类丰富且新颖,而且网络商品价格定位往往比一般店面更具吸引力,根据合理投资的理念,在收入一定的情况下尽可能的降低成本,在大学生经济支付水平有限的情况下要尽可能地降低支出,于是网络购物的优势显现出来,价格指向性的购物特征引导大学生更加倾向于网络购物。
(二)思想易受周边环境影响
大学生适应时代性强,在网络横行的当今,各种门户类网站,购物类终端深刻影响着大学生的购物观念。大学生思想又处于成熟与不成熟之间,所以大学生的消费行为易受到周边环境的影响。而每个大学生都会属于某一参照群体,学校、班级、宿舍等不同的参照群体都会激发大学生一定需求,同学与朋友之间生活习惯的相互影响,也让网络购物在大学生中盛行且呈现的网络消费地点也相对集中。
从另一个方面讲,大学生作为一个特殊的购物群体,对其现在消费观念的塑造将影响大学生以后消费的价值观。因此,大学生是一个可塑性极强的,发掘潜力巨大的消费群体。大学生正处于青年时期,这个阶段的心理特征和时代环境决定其消费特征。
(三)自我意识与个性化需求旺盛
大学生所处的特殊年龄时期好奇心十分强烈,喜欢追求新鲜事物,喜欢标新立异。网络消费正好符合大学生富于想象力、渴望变化、喜欢创新、有强烈好奇心的特点。大学生进行网络购物可以有更广泛的选择空间,可以有更多的选择满足自己的需求,由此以更多的表现自我。他们能够在网络上更好的挑选及对比各种各样的商品,从而对个性化消费提出更高的要求,挑选与众不用的商品。网上交易是相对独立的一个空间,买家与卖家之间仅仅通过屏幕沟通,出自个人消费意向的积极行动,消费时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向商家提出要求,以自我为中心,根据自己的想法行事,在消费中充分表现自我。
从心理因素来讲,大学生购物观念还不够成熟,购物心理处于极不稳定的状态,具有消费的不稳定性和消费的情绪性。根据调查数据可知,大多数大学生对待网上购物的态度往往抱着一种尝试心理,受传统思想影响,他们通常认为网络购物并没有传统购物方式安全,但是又由于年轻人强烈的好奇心与开拓精神,他们会在一定额度内尝试进行购物。
四、大学生网络消费的引导对策
(一)社会应为学生营造良好的互联网金融环境
当代大学生的很多行为方式是受周边环境的熏陶所形成的,因此形成一个良好的消费环境,会对促进大学生形成科学的、理性的消费观念起着很大作用。当前,由于网络消费有着与传统消费不一样的特点,很多传统消费的法规往往不能在网络消费过程中同样适用。因此,政府机构应该根据网络消费的实际情况和特点制定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网络执法的力量,加大对网络非诚信行为监管和制裁,切实保障广大网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随着大学生网民群体的不断增长,各类网络交易网站的访问量也在不断提高,因此还应建立政府、交易网站、网络消费者三位一体的舆论监督体系,加强三者之间的有效沟通和相互交流,既大力推崇积极的网络营销行为,也让非诚信行为得以曝光并得到应用的惩罚,为高校学生营造良好的互联网金融环境。
(二)互联网金融行业应为学生提供更多的技术指导
高校学生正确使用互联网金融的前提基础条件就应该是正确认知互联网金融的优势和危害。这方面需要学校进行正确的引导,更需要互联网金融参与的各个体系在运营过程中,有更多的制度保障,给学生提供更多的技术指导。例如,甄别互联网金融产品时,首先要考虑所选互联网金融产品的实际情况与产品的预期情况是否一致。在目前市场规则不健全的条件下,互联网金融产品的信誉显得尤其重要。它不仅直接影响学生投资情况,还直接关系到其今后的发展。选择互联网金融产品时,通常选择积累比较丰富的经验,在行情变动中,能够掌握经营主动权,保持稳定的收益额的互联网金融产品。此外,经营经验较丰富的互联网金融产品早已为周围的顾客或消费者所熟悉,拥有一定的市场影响力和一批忠实的顾客,大多成为学生投资消费的首选。购买互联网金融产品时,应根据互联网金融产品的特征选择收益性稳定、信誉较高、安全性较强的互联网金融产品。科学合理地购买互联网金融产品可能获得较高的利润。另外,相关技术人员应加强学习互联网金融技能,并与互联网金融业务同步更新,使其能在高校学生参与互联网金融投资时给予帮助和技术支持。高校学生正处于身心发育的关键时期,需要正确的知识体系去作为未来社会活动的支持,互联网金融在运行方面需要重视高校学生这一主体。
(三)学校应加强设施建设引导大学生网络消费
我国互联网金融虽然发展快速,但是,在整体运营过程中,还存在一些漏洞,高校学生社会经验少,消费观念超前,容易造成消费过程的风险。高等院校作为在校大学生的直接管理和教育单位,应加强对大学生网络消费的引导。
首先,是加强学校的硬件设施建设。主要包括网站和网络系统的建设,实现让网络进社区、进宿舍、进实验室,逐步实现校园网络一体化;大力建设具有较大影响力和教育功能的网站,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加强师生之间的联系,为引导好大学生进行网络消费搭建良好的硬件平台。
其次,是加强学校软件设施建设。在思想政治教育渗透消费道德观,针对本校学生年龄和消费行为的特点,通过灵活多样的形式。例如,通过校园宣传和班级自学等方式普及网络素养教育课程;在学校里开展关于真假网络消费方面的座谈会、关于网络消费维权方面的知识竞赛;举办专题的培训介绍有关消费者权益的知识、真假商品商标的鉴别技巧等等,使学生树立正确的消费价值观。还可以开设与投资、消费、理财有关的课程和专题讲座,辅助开设互联网金融学、消费经济学、低碳消费常识等选修课程,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合理规避风险,实现大学生网络消费教育和管理规范化。
(四)家长应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互联网金融理财观念
互联网金融较传统金融更加简易、快捷,容易操作,在调查中发现当今大学生更加能够接受互联网金融的方式。大学生运用互联网金融进行理财,是高校学生自我观念的进步。要保障这项活动维持在正确的范围内,需要家长以身作则,为子女树立榜样,根据实际情况教导子女。家长是子女最好的老师,由于特殊的亲情关系,更利于消费文化的教育。首先,家长要率先垂范,杜绝铺张浪费,不盲目攀比。其次,要更新观念,“适度供给”,帮助子女培养合理安排预期收入和支出的意识。最后,家长应把自己勤俭持家的行为言传身教给子女,把自己合理的互联网金融理财观念及成功的理财案例传授给子女,让子女深刻体会到科学理财的重要性及必要性,帮助其树立正确的理财观念,同时使其熟知互联网金融理财的相关内容,并掌握一定的理财技巧,引导其合理地进行理财活动,避免年轻人投资时所存在的盲目性。
(五)学生应建立合理的消费结构,形成良好的消费习惯
一方面,大学生要做好生理准备。要让投资理财活动有所收获,相关的知识储备必不可少。大学生自身应从书籍、身边的案例努力学习相关知识,树立正确的理财意识。在进行投资理财活动时,应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从易于操作的项目入手,以培养自己的实践能力,为将来走向社会打下基础,戒骄戒躁,避免盲目投资与唯利是图。
另一方面,大学生要做好心理准备。大学生基本没有收入来源,是纯粹的消费者,所以大学生要摒弃盲目从众、攀比、享乐、奢侈等非理性的消费心理,养成一种精打细算的消费习惯。学会编制预算和记账,在每月消费支出前,根据自己可供消费支出的多少及对不同消费方面的偏好程度,合理规划并记录消费情况,并做适时调整。同时,大学生应尽早进行合理的职业生涯规划,明确自己的职业理性,并为之做好准备,把重心转移到相关学业上来,有计划的扩大投资消费。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 征信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网上信息流量的极具增加,互联网金融支付手段在近年发展迅速,对传统金融是极大的挑战和冲击,它是传统金融行业与互联网精神相结合的新兴支付手段。互联网"开放、平等、协作、分享"的精神已经渗透到了传统金融业态。金融支付手段的创新和迅速普及,给人们带来便捷和效率的同时,风险也在加大,个人以及支付机构企业需要在操作上以及管理制定上把防范风险摆在第一位上,征信分析要做到深化普及。
一、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的区别
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的区别不仅仅在于金融业务所采用的媒介不同,更重要的在于金融参与者深谙互联网“开放、平等、协作、分享”的精髓,通过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等工具,使得传统金融业务具备透明度更强、参与度更高、协作性更好、中间成本更低、操作上更便捷等一系列特征。网银、第三方支付、移动支付是目前互联网支付的主要形式。
互联网金融支付与传统金融支付的区别还体现在,互联网支付手段中的支付宝、微信钱包、京东白条等的根基是商业信用,传统金融的根基是银行信用。这是两者的本质区别。互联网金融支付基于商业信用,而银联和传统金融基于银行信用。银行信用能够创造货币和存款,而商业信用办不到。 相比基于银行信用的产品,基于商业信用的产品风险更高。商业信用项下的资金,最终都会回流到银行体系之内。当然传统金融受到了更大的挑战,确实有部分蛋糕被新兴的多种互联网支付产品分走了。电商们争取线上圈钱,成本很低,随之而来的风险更大。
二、互联网金融的特点
互联网金融支付的流程是支付方使用拥有支付手段功能的媒介(即货币),直接付款给收款方,或通过第三方间接付款给收款方。客户通过网上银行、电话银行和手机银行等电子渠道发起的支付业务,包括网上支付、电话支付和移动支付三种业务类型。
互联网金融提高资源配置效率、降低交易成本、提升用户便捷性的同时,也不能忽视互联网金融存在的潜在风险,这些风险主要来自于五大方面: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声誉风险、信息泄露风险以及技术安全风险。
三、互联网金融的征信分析
我国现有的征信系统并不完整,个人以及中小企业从传统的征信机构获取足够信息比较困难,所有征信系统的尽快完善非常必要。目前国内征信系统进展;
(一)个人信用基础薄弱,个人信用情况在传统银行借贷还款会有记录,但是,和其他的工商部门缺乏信息共享,对个人税收经营行为的信用情况,还需要额外取证,所以整个社会对个人信用没有作为制度来衡量和执行。绝大多数个人和企业无法获得信用数据。
(二)征信体系不完整,目前个人信息主要来源于央行的征信中心,个人还贷,企业贷款经营,个人信用卡还款记录等,都来源于此。国家在深圳上海北京,都成立的征信公司,深圳鹏员、上海资信,北京安融惠众。目前还没有形成一个体系,各自为政的效果不是很好。征信的基础是数据,数据交换、数据共享、数据交易,数据共享平台对信息的保密制度和程度划分,都仍然是各个公司争议所在。
(三)征信业前期投入大,回报周期长,征信的信息具有一定的社会公用性,取得牌照的征信公司不能完全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2012年12月20日开始实施,央行出台的《征信机构管理办法》。牌照申请的同时,尽管也将切入。
互联网金融尚处于发展初期,建立成熟完善的监管体系仍需较长时间。目前行之有效的方法是企业主动出击,一方面企业内部要不断增强风险控制,另一方面需要企业之间、企业与相关机构部门共同推动市场标准与监管体系的建立,从而促进整个行业的良性发展。翼支付之所以能成为互联网金融领域的又一生力军,与其良好的风险控制体系以及企业责任意识是分不开的。
互联网金融作为“互联网+”国家战略成果,已日益成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有力。
参考文献:
[1]谢平,邹传伟,刘海而.互联网金融模式研究[D].中国金融四十人论坛,2012.
关键词:互联网 金融风险 特征 防范对策
近年来,互联网金融发展迅速,大量的资本涌入互联网金融领域,使得互联网金融的关注度空前。然而,在互联网金融飞速发展的背景下,存在一系列互联网金融风险事件,如在2013年,“众贷网”在上线不到半月就关闭了营业网站,紧接着P2P“城乡贷”也停业了。上述两个网站的关闭,是我国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背景下的一个缩影。一方面是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另一方面是互联网金融蕴藏着的风险。本文将研究在互联网背景下金融风险的特征,并希冀提出切实的有效地防范对策。
一、互联网背景下金融风险的特征
互联网金融由于增加了互联网这一要素,而互联网的虚拟性使得互联网金融的风险特征具有独特性。
(一)操作风险
操作风险是由互联网金融的高技术性决定的,具体是指由于互联网金融系统的整体性、安全性存在缺陷所带来的操作上的风险。操作风险主要和互联网金融系统软硬件的可靠性相关联。如:互联网金融企业为了节约运营成本,会采用外部技术,但由于外部技术并无可靠地监管,一旦外部支持出现风险,会导致互联网金融不能提供良好的在线金融服务,从而增加了运营风险,另外就是安全性风险,互联网金融具有开放性,这种开放性容易由以下几个方面导致风险:一是用户账号的安全性;二是黑客侵入互联网金融系统内部,盗取机密资料、篡改信息等。
(二)传染风险
所谓传染风险是指由于互联网金融的高度虚拟性和开放性,使得互联网金融网络节点互联紧密,任意一个网络节点出现了风险,就会波及到整个网络,严重者甚至会导致整个网络的崩溃。并且,由于互联金融具有十分发达的处理系统,这虽然为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持,但也应该看到,一旦微小的风险未能有效管控,可能会使风险快速累积,导致金融风险集聚爆发。
(三)法律风险
互联网金融的法律风险主要是由于我国法律尚未对互联网金融出台相关的法律。我国互联网金融虽然处于快速发展过程中,但互联网金融的立法还在酝酿当中,使得互联网金融在法律定位上不明确:第一,互联网金融是否合法尚不明确,我国的民法虽然有“法不禁止即自由”的原则,但如果法律不赋予互联网金融具体明确的合法地位,就很难完全树立投资者信心;第二,法律法规对网购中的权力义务没有具体明确的规定,导致侵犯消费者权益的事件时有发生;第三,法律法规未有关于保护互联网隐私的具体规定,比较模糊,不够清晰;第五,我国现行的反洗钱制度中规范的领域比较狭窄,约束犯罪分子利用互联网金融洗钱的规章制度还未出台。
(四)声誉风险
传统金融机构一般以国家为后盾,实力雄厚,互联网金融由于更多地吸引了民营资本的进入,而民营资本大多规模较小,抗风险能力弱。互联网金融企业一旦出现突发事件,如大规模违约、技术故障的情况,将会大大降低互联网金融企业的声誉。
当然,互联网金融同样具有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及流动性风险等传统金融的风险。市场风险是指基础金融变量的市场价值因变化而不确定,导致市场价格波动,从而会让互联网金融企业因为资产负债表项目头寸不一样而遭受损失。信用风险指的是互联网金融企业在交易中因为相对方违约,导致信用评级降低,使得互联网金融资产持有者损失不确定的一种风险。流动性风险指的是互联网金融企业以合理的价格销售资产或者借入资金满足流动性供给的不确定性。由于互联网金融是一种瞬时交易,一旦错误产生,没有机会进行纠正,而且错误会进一步快速扩散。
二、防范互联网金融风险的对策
(一)建立健全综合监管体系
互联网金融相较于传统金融更加复杂,传统分业监管模式已经不能形成对互联网金融的有效监管。在对互联网金融进行监管时,应当将分业监管模式和混业监管模式结合起来,形成综合统一的监督体系。首先,确定监管主体。监管主体应当对不同的互联网金融业务范围进行监管,划分监管范围,明确监管责任;其次,以监管主体为中心,其他部门协同监管的模式。最后,利用互联网对互联网金融进行监管。
(二)构建完善的互联网金融法律制度框架
首先,应当完善互联网基本法律制度建设。如对个人隐私的保护、网络征信平台的构建,以及电子签章的法律效力及其认定等。其次,制定互联网金融技术标准。目前互联网金融的网络技术应用未形成一致的标准,导致各个互联网金融企业各自为战。最后,建立完善的互联网金融法律体系,应当加快相应立法步伐,将P2P、第三方支付平台等互联网金融模式纳入到法律监管的范围中来,加快规范互联网金融运营。
(三)严格互联网金融准入制度,加强网贷资金管理
第一,严格互联网金融准入制度。当前,互联网金融的准入门槛过低,导致资金实力弱、信誉差的企业混入进来,形成了互联网金融圈良莠不齐,鱼龙混杂的局面。因此,要提高准入标准,防止劣质企业进入。第二,加强网贷资金管理。规定网贷企业的资金应当由银行进行管理,将网贷资金全部纳入到国家的信贷管理体系中来,实现对网贷资金的监控,防范金融风险。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可以预见,未来一段时间内,将会有越来越多的互联网企业涉足金融领域,而金融界也将会越来越多地利用互联网谋求发展。互联网金融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其能够为中国金融领域的发展带来更多的机遇,为金融的发展提供了更多的选择和可能性,另一方面,互联网金融存在着多种风险,如对这些风险监管不力、控制不当,将会给经济带来非常严重的后果。
参考文献:
[1]陈纪国,黄诚.网络金融及发展趋势研究[J].信息与电脑,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