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8-07 17:06:49
序论:在您撰写经济责任审计责任界定时,参考他人的优秀作品可以开阔视野,小编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这些建议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热情,引导您走向新的创作高度。
一、收入界定中的常见问题及对策
(一)为完成经营目标而多计当期收入
1.本年收入中含有以前年度的经营成果。在各单位的经济事项中,有许多是跨年项目,由于这些项目时
间较长、内容繁杂,一般在年终结算时将其一并计入当年的主营业务收入,因此当年的利润很大。其实,这其中含有以前年度已完成内容的收入,只不过是在本年入账,而成本在以前年度已结算完毕。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一是单位在进行项目核算时,未按《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的权责发生制原则对与成本相匹配的收入进行账务处理,推迟了收入的确认时间。如果这种收入不界定出来,就不能真实反映当年和本届领导班子的经营成果,同时也影响上级的考核和奖惩兑现。
2.虚列、夸大收入,重复计算收入。虚列或夸大收入主要表现在年终决算时。有的单位将尚未实现的收入、或已实现的收入以不能达到的金额,在依据极其不足的情况下入账,有的则故意对某项工程的单项进行重复计算,以提高当期利润。虚列、夸大和重复计算收入,在账务处理时,既虚列了收入又虚列了应收账款。如果这种做法得不到及时纠正,就会形成潜亏,对下一届班子又属遗留问题。
(二)隐藏收入
1.用应付款和预收账款账户做蓄水池,调节收入和利润。有的单位经济效益比较好,在超额完成当年经营目标的情况下,就将本年度收入挂应付款或预收账款,为以后年度留口袋,随时调节收入和利润。这种做法不仅不能真实反映当年的经营成果,同时也影响上缴上级利润和考核兑现。
2.截留收入。有的单位将当期收入不入账,在体外循环。如有的单位将收入转入另开的账户或存入个人名下,形成“小金库”,或将主营业务收入转入多种经营单位账户,用于购置计划外资产、支付职工奖金和不合理费用。
(三)审计对策
1.根据各单位的不同情况,审计人员可从工程施工合同、产销合同和营销合同入手,逐项逐笔核对,审查有无未入账收入;对于已入账的收入,结合与其相对应的成本入账情况,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收入、成本配比原则和权责发生制原则,严格界定其是否属于当期收入。
2.详查应付款和预收款账户,核对每笔款项的来源,并与相关合同对应,从中判断是否有隐瞒的当期收入。
3.详查收入和应收款的入账依据。对于预结收入的项目,核实预结收入的真实性及合规性。
二、成本界定中的常见问题及对策
(一)少计当期成本
有的单位在完成当年经营目标有困难的情况下,可能会利用会计科目调节成本。本年度的虚盈,实质上就是下一个经营期的潜亏。
1.利用应收款或预付款科目调节成本。将应计入当期成本的工程施工成本、产品销售成本或经营费用挂应收款或预付款科目。如有的单位在业务发生后,其支付工程施工项目的人工费、委托加工预付的材料款或购置办公家具费用等,长期挂账,不按期结转成本。
2.利用长期待摊费用科目调节成本。将应一次计入当期成本的费用,计入长期待摊费用科目,使其分期摊入成本;将在长期待摊费用科目归集的项目,故意延长摊销期间,使其分多期摊入成本。如按照《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开办费应在企业开始经营起一次计入当期成本,而有的单位已经经营多年,但其开办费仍未摊销完,还有的单位房屋装修费用的摊销远远超过了受益期。
3.利用固定资产科目调节成本。将应计入当期成本的费用计入固定资产,使应计入当期成本的费用分期计入成本。如有的单位将购置的低值易耗品或支付的大修费用计入固定资产原值
4.不计提或少计提折旧。有的单位不按《企业会计制度》规定计提固定资产折旧,而采取不计提或少计提在用固定资产折旧的方法调节成本,资产使用多年甚至到了报废年限,其账面金额仍为资产原值。
5.少摊销或不摊销无形资产。按照《企业会计制度》规定,计入无形资产的土地和专利权等,均应按规定摊销,但有的单位随意确定摊销年限或不摊销。如土地原值长期挂账不予摊销,计算机软件按五年期摊销,而计算机软件真正使用年限一般不超过二年,使用中的软件早已更新换代,原软件仍在摊销之中。
(二)虚列成本项目,降低当期利润
有的单位在经济责任指标完成余量较大的情况下,虚列成本项目,从中套取资金,以备下一年度支用。如虚列大修理项目,同时虚列应付款项,随意从中支用,或用于购置计划外资产,或用于发放职工奖金。
(三)审计对策
1.核实应收款账户和预付款账户的每一笔资金的去向,分析判断其真实性,审查其是否有未结转的当期成本。
2.审查长期待摊费用账户,分析其入账金额的性质,是否真正属于长期待摊费用,核实其有无应计入当期成本的费用性支出。属于长期待摊费用性质的,要核实其摊销期限是否符合相关政策及规定。
3.审查固定资产购置原值,分析其中是否含有成本性支出项目。
4.审查固定资产和累计折旧账户,核实其是否按相关规定计提折旧。
关键词:行政事业单位;经济责任审计;资产界定方法
行政事业单位是我国独特的政治体制下的产物,通常具有社会监督、社会服务、执法与管理方面的职能。因此,行政事业单位的经济责任审计非常重要,对加强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提倡反腐倡廉、明确经济责任方面具有巨大作用。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时,对资产进行界定工作,是其中的重要内容。
一、对行政事业单位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意义与作用
1.是贯彻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保证
通常来说,经济责任审计的审计对象,是指在职期间的行政事业单位的主要经济责任人,而对其进行经济责任审计,需要在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实施的,是对经济责任人的有效监督与评价方法。科学发展观的战略思想,要求行政事业单位在其日常的执法、监督与管理工作中,追求人民群众的利益最大化,要坚持以人为本的人本思想。通过经济责任审计,能够敦促行政事业单位的相关领导,在工作中将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根本目标,将科学发展观的战略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到工作中去,尊重人的自由全面发展。
2.是进行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手段
经济责任审计,对于我国加强廉政建设、减少腐败贪污方面具有重要作用。现阶段,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行政事业单位的相关负责人的责任与权力也不断扩大,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授贿受贿的可能。行之有效的经济责任审计,能够尽可能地减少部分行政事业单位的相关责任人用党和人民所赋予的权力来牟取私利,能够对行政事业单位的经济责任人起到震慑作用,能够及时发现经济责任人的经济漏洞与犯罪问题,有效惩治腐败现象。
3.是加强行政监督工作的必要手段
经济责任审计在本质上是一种监督机制,其主要目的在于,明确经济责任人在职期间的应该承担的责任,为组织部门、纪律检查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对行政事业单位的领导及干部的任用与评价提供参考依据。通过对经济责任人的政治素养、决断能力及经济资产方面的评估,明确经济责任的同时,也起到了监督作用[1]。
二、对行政事业单位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具体内容
1.行政事业单位的财政情况审核
对行政事业单位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其首要措施就是对其财政及财务状况进行审核,明确其财政财务收支情况。任何的行政事业单位,都存有一定的资金挪用情况,只是金额大小的差异而已。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就需要审计人员严格审核行政事业单位在各方面的资金使用情况,明确资金来源及流向,对各种支出的票据进行考察与对比,从而尽可能地减少资金截留或公费使用等情况。
2.行政事业单位的责任界限划分
经济责任审计主要审查离任前的经济责任人,并对现任及上一任经济责任人的财务交接情况及资产情况进行明晰,从而划分这两任经济责任人的责任界限。事实上,任何行政事业单位的责任人,在换届期间对于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都抱有十分的关注,行政事业单位的财政财务状况,能够反映经济责任人的主要业绩,也便于下一任的经济责任人明确自身职责及所面临的具体情况。
3.行政事业单位经济责任人的业绩考评
行政事业单位在面临重要的事项时,需要由其经济责任人进行策划、管理与决策。一般而言,行政事业单位所面临的重要事项,包含投资、招商、开发、建设等方面的管理工作。对行政事业单位进行经济责任审计,需要对具体事项的各项资料与数据信息进行详尽的审核,并调取相关会议记录、新闻报道作为参考依据,同经济责任人及参与者、执行者进行单独会谈,综合各方面的信息与资料,对经济责任人在重要事项中的具体责任进行明确,对其业绩进行核查,并对经济责任人在事项中起到的作用进行通盘的了解,明确经济责任人在管理、策划与决策工作中是否存在越权现象、刚愎决策现象等,并对其进行客观评价[2]。
三、行政事业单位经济责任审计中的资产界定方法
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对于经济责任人的权利与任务进行明确之后,需要考核经济责任人在其工作中是否存有腐败问题,而资产界定方法就是对经济责任人的个人财产与公共资产合理划分的主要方式,也是对经济责任人的有效监督方法。对行政事业单位进行责任审计时,其资产界定的方法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1.明确经济责任人在接收行政事业单位时的实际资产
行政事业单位的经济责任人,在接手该单位时,对其实际资产进行明确是非常有必要的,这是评价经济责任人主要业绩的基础指标。在实际的审查工作中,应将其账面金额作为审查基数,明确账面是否存在非法资产、潜亏挂账数,对账目中的烂账、坏账及呆账等因素进行明确。在行政事业单位的经济责任人接受该行政单位时,原有的不良资产在责任上,属于前任经济责任人。因此,明确行政事业单位在现任经济责任人接手时的实际资产,并将原有的不良资产进行扣除之后,才属于现任经济责任人的合理资产,这也是对现任经济责任人进行业绩考察的重要基础。
2.明确现任经济责任人对于原有不良资产的处理方式
经济责任人在任期结束之后,其留下的不良资产会影响其业绩考评,也会影响行政事业单位的经济效益。而行政事业单位原有的不良资产,应由其现任经济责任人进行处理与解决,在审计工作中,对于这部分资产的界定,需要明晰现任经济责任人在处理原有不良资产的过程中所起到的作用,在实际的审查与评价中,应当对这部分因素进行综合考虑,从而实现对现任经济责任人的客观评价。
3.明确经济责任人在离任时的资产情况
行政事业单位经济责任审计中的资产界定,要求审计人员明确经济责任人在其离任时留下的资产情况,对其作出客观、公正的业绩评价。在实际的资产界定工作中,审计人员需要以经济责任人离任时留下的账面金额为基础数据,详尽盘点行政事业单位的实际资产,要切实保证账面数据的真实性与可靠性。同时,需要审计人员科学分析账面数额,对经济责任人在其任期内,由于主观因素而导致的不良资产、烂账、坏账、呆账进行详细盘点,明确账目中的固定资产情况、账目的盈亏情况、资产的废弃情况、不良投资情况等因素,在扣除非主观因素导致的不良资产之外,对比经济责任人在接手行政事业单位时的资产情况,综合分析其在任期内的实际业绩,并进行客观有效的考评[3]。
四、结语
经济责任审计是我国对行政事业单位的经济责任人进行监督、考核、评价等工作的重要方法。在经济责任审计中,资产界定方法能够对经济责任人的经济责任进行明确,能够便于客观评价经济责任人的实际业绩,能够有效减少行政事业单位经济责任人腐败贪污现象的发展,对于反腐倡廉工作起到巨大的作用。
参考文献:
[1]褚鹤.浅谈行政事业单位的经济责任审计方法与内容[J].现代经济信息,2015,(09):326.
[2]龚希魁.行政事业单位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与方法[J].赤子(上中旬),2015,(21):181.
一、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与责任界定之现任责任与前任责任界定
众所周知,任期经济的责任其实属于一种阶段性期间的责任,将不同责任时期里面的责任归属和行使权力行为对于任期责任归属和行使权力行为对于任期影响以及应该承担的责任进行一定的区分在很大程度上都是相当必要和必须的,原因就在于这一个做法不仅仅能够将家底摸得一清二楚,从根本上对继任者了解自己所要接任单位中真实的情况进行了解,将自身未来的工作思路进行很好的明确,将适应期大大缩短,更加能够对离任者离开单位以后的经济责任进行了明确,本质上就是将前任者和继任者这二者之间的责任进行明确的划分,将适应期缩短。再加上因为对离任者经济责任进行了很好的明确,实际上将前后任这二者之间的责任进行了划清,将过去那种新官不理旧账以及旧官一走了之这一种情况进行改变,对交接工作有百利而无一害。但是,在我们平日工作中,往往存在着现任责任以及后任责任划分不清楚的状况,产生的原因主要包括几个方面:首先,在单位干部上任的时候,并没有明确自身的任期经营目标,这样也就使得业绩以及经营成果并没有一个量化指标的依据,最终导致了责任划分方面十分模糊;其次,在其任职之初,企业单位财务情况也没有经过严格的审计和确认,也没有办理相对应工作交接的手续,这也就为对比评价带来了一定的困难;最后,因为企业单位的经济活动以及经营活动往往具有连续性这一个特点,这也就导致了前任的遗留问题普遍存在,遗留问题一直都对后任的任期目标良好完成产生了十分大的影响。针对以上问题出现的原因,笔者认为,想要对其改善就要求我们的审计人员在自身审计的过程中,必须要进行认真严格的调查和研究,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这一个重要原则也是根本原则,从责任主体上面将责任归属很好的分清,这样就对企业单位前任责任在设计的评价过程中做出一个附加说明或者剔除。
二、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与责任界定之客观责任与主观责任界定
人的思维分为客观和主观这两种,而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与责任界定同样包括客观责任与主观责任界定这两个重要的内容,客观因素一般都是排除人为原因之外的自然原因和环境原因等,不受人们的控制和监督;主观因素通常情况下都是人为的原因,由于人自身所造成的,排除主观的失误要求我们要对人的思想和行动进行一定的控制和制约。客观责任与主观责任的定义和概念同样如此。所谓的客观责任就是指国家的体制改革以及经济政策调整中存在的不完善和不可抗力等等诸多原因造成了经营决策失误这一种经济行为,而主观责任就是指因为经济责任人的、假公济私、以及谋取私利等等主观方面的原因为企业单位造成了一定的损失这一种经济行为。在我们的实际审计工作中,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因素等等客观方面的因素都会对企业单位经营的业绩产生影响,有的企业因为自身存在的历史原因造成了自身的经济包袱十分沉重,虽然这些企业在主观方面做出了很大的努力。但是,企业中的亏损面貌在短期之内很难改变,有些企业自身进行的重大经营决策存在着错误现象,我们除了要对个人决策能力等等主观因素进行分析和探讨,我们更加要对主管部门行政干预等等客观的原因进行分析。总而言之,我们必须要将各个方面的因素、原因以及隐患进行考虑,将客观责任和主管责任进行明确和清晰的界定。那些属于客观因素的原因,要求我们在审计评价的过程中必须要进行分析和说明,而属于主观因素的原因,要求我们在审计评价工作过程中必须要对其进行披露并且要对其责任进行追究,视情节的轻重来对相关的委托部门进行委托,建议其对其进行一定的处理。
此,如何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进一步深化经济责任审计,已成为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亟待研究的问题。
一、 当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突出问题
经过实践和发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制度日臻完善,审计方法逐步改进,有效发挥了审计监督作用。但是,当前经济责任审计还存在一些困难与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经济责任审计的发展,亟待我们加以研究解决。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审计项目计划安排缺乏科学性。审计部门每年接受委托的经济责任审计任务多,而且任务过于集中,随意性大;项目计划中离任审计多,任中审计所占比例小,达不到规定的比例要求;审计计划安排时间比较迟,一般都在正常项目安排好之后,审计部门比较被动。尤其是对离任审计项目的安排,先离后审,有的离任半年或1年以后才安排审计,使审计变成了形式。
(二)审计内容不够全面。一般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或者绩效审计,是对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事项进行的审计,而经济责任审计是对被审计领导干部所承担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的审计。由于审计人员的惯性思维,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特点把握不到位,仍然以财政财务收支审计为主,缺乏对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全面审计。
(三)审计成果运用体现不充分。经济责任审计委托部门虽重视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的安排,但对审计成果的运用体现不充分,很难用在干部的任免和管理监督上;而且也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必须运用审计结果。审计结果运用不充分,直接影响到审计机关开展审计工作的积极性。
(四)审计评价过于宽泛。目前,在政府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由于缺乏统一的标准和规范,审计人员在实际操作中容易出现经济责任的主体界定不准、界定不清或界定模糊,影响到影响对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客观评价。如在实际审计过程中除规定的直接责任外,只要是所管辖范围内的部门或单位出了问题,都笼统定性为主管责任,过于模糊,造成主管责任等同于没有责任。有的评价超出审计范围,对一些与审计事项不相关的业绩加以确认,与经济责任不相关的责任也加以界定;有的审计评价往往就事论事,泛泛而论,只对单位不直接对责任人,而且评价内容过多,造成评价目的不明确。特别是对领导干部廉政情况的评价很难,难在审计不作出评价不行,因为领导干部关注这样一个评价结果。如果要审计部门作出评价,因目前审计手段有限,领导干部廉政情况仅靠审计部门难以发现,加大了审计评价风险。
(五)审计责任难以界定。2010年中办国办关于经济责任审计新《规定》将领导干部责任划分为三种,即直接责任、主管责任和领导责任,并明确了责任划分的依据。但在实际工作中面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内容的复杂性,没有统一模式,界定三个责任往往是统而概之,影响到经济责任审计质量。特别是对党政领导干部的同步审计,有关市县长书记经济责任中的领导责任、主管责任、直接责任具体怎么界定及如何取证难度大。
(六)审计方法还有待改进。长期以来,经济责任审计采用的技术方法还停留在传统的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层面。特别是大多数审计人员往往还是习惯于审查财务账册、凭证,不善于运用分析性复核方法对风险进行评估;不善于对内控制度进行测评,并在此基础上确定审计重点;不善于运用抽样审计的方法,以提高审计效率。对计算机辅助审计技术的运用还不够广泛。
二、 对深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思考
面对新形势的要求和当前经济责任审计的现状,我们必须坚持与时俱进,认真思考深化经济责任审计的对策。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全面提升经济责任审计的层次和水平。
(一)增强审计计划科学性。做好计划工作是做好审计工作的前提。面对众多的审计对象需要审计,而审计资源是有限的,我们不可能一下子把所有应该审计的领导干部都审计了。在当前审计任务重与审计力量不足的矛盾比较突出的情况下,如何制定计划,如何做到审计突出重点,加大任中审计的比例,这确实是我们需要很好的考虑和研究解决的问题。《审计法》明确规定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由组织部委托进行。因此,针对目前计划中出现的问题,每年年底,审 计部门要在充分做好调查的基础上,提前走访组织部、纪委及其他相关部门,及时沟通情况,为增强计划的科学性做好基础工作。要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领导小组的作用,加强工作协调,使审计计划安排能考虑到审计部门力量和审计情况,变得更加科学合理。同时,审计部门在项目安排上坚持全局一盘棋的思想,把组织部委托的项目与本部门
的项目统筹安排,避免重复审计。
(二)深化经济责任审计内容。扩大和深化审计内容是提高面效的关健。开展审计,要在深化内容上下功夫。一般审计多以财务收支审计为基础,关注单位财政经费使用中有没有问题。而经济责任审计的特殊性决定了它不是单纯地审计财政财务收支上的问题,作为对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审计,它所关注的问题更广泛、更深刻。依据新《规定)和《审计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实施经济责任审计主要是通过审查领导干部所在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来评价和鉴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主要内容包括被审计领导干部所在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情况,重要投资项目的建设和管理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以及被审计领导干部对下属单位财政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管理和监督情况等。为此,为了更加全面评价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经济责任审计不能仅仅局限于财政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的具体事项,要更加关注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过程和效果。要实现由真实合规性审计向效益审计转变,努力探索经济责任审计与绩效审计相结合的路子。把绩效审计作为深化和创新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途径,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同时注意防范审计风险,一方面,审计部门要对审计内容查深查透,不留死角,提高审计质量;另一方面,要注意对审计内容不能什么都管,否则超出审计法所规定的职责范围,会带来审计机关无法承担的审计风险。
(三)促进审计成果运用。充分运用审计成果,这是经济责任审计的最终目的。为保障审计结果的有效运用,2010年出台的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在两个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一是对各级党委和政府运用审计结果提出了要求,明确规定应当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审计情况通报、审计整改以及责任追究等结果运用制度。二是对干部管理监督部门运用审计结果提出了要求,明确规定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将审计结果作为考核、任免、奖惩被审计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为此,审计部门要提高审计质量,使审计成果有说服力,与党委政府、干部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相符。党委、政府可以通过参阅审计结果尤其是任中审计结果报告,能够及时掌握家底和整个经济工作的真实和运行情况,提高宏观决策的科学性。纪检监察机关可以通过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及时发现和查处有严重违法和犯罪行为的案情以及潜在严重的经济问题,能为纪检监察机关提供案情侦破线索。在查办案件中,还可以根据审计机关提供的情况,直接运用审计结果查处。组织人事部门应把审计结果归入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与干部任前公示制度结合起来,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和加强监督的参考依据,并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运用情况,及时书面反馈给审计部门。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审计结果要进行全面分析,对一些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认真从管理、机制、体制和制度等方面分析原因,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切实加强干部监督管理工作。积极探索审计结果公开和领导干部责任追究制度,不仅把审计结果送给被审计人所在的单位以及相关的干部监督管理部门,甚至应该向社会公开。通过各部门紧密配合,齐抓共管,使经济责任审计成果得到充分体现。
(四)把握好领导干部经济责任评价。审计评价是经济责任审计的一个很关键的环节。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对象是领导干部,关系到领导干部的政治生命,政策性非常强。对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关注的主要有:党委政府、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被审计部门和责任人、社会公众。为此,要提高评价的规范性和准确性。新《规定》强调审计评价应当关注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下列情况: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情况;遵守有关经济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情况;制定和执行重大经济决策情况;与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有关的管理、决策等活动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情况;遵守有关廉洁从政(从业)规定情况等。为了客观公正地进行审计评价,必须把握好以下几点:一是按照中办国办新《规定》,坚持三个原则,即:依法依规原则;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审计评价与审 计内容相统一的原则。二是建立统一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应加强合作,构建科学的定性和定量指标评价体系,确保审计评价的规范性和公正性。三是形成一整体操作性强、科学客观的评价方法。既有利于形成口径一致、可比的审计结果,又有利于具体审计实践的灵活掌握和运用。审计评价准确与
关键词:经济责任审计;风险;原因;措施
中图分类号:F239.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4)010-00-01
一、经济责任审计风险原因分析
1.审计人员自身素质不够高,审计手段不够科学
审计人员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主要是依靠审查被审计单位所提供的相关会计资料来发现和查证经济责任问题的。但是由于相关资料并不能够直接或者完全反映问题,而且经济责任审计的审计对象常常存在着审计时间跨度较长、审计内容较多、审计范围较广等特点,加之审计问题复杂、审计任务综合,上面这些都对审计人员的审计素质提出了较高的要求。但是跟素质要求相比较,审计人员在实际审计过程中难以避免地会受到自身工作能力、审计经验、审计任务的复杂、审计面广等问题的干扰,而且审计手段不科学都会造成审计问题处理不得当,发生审计失误进而产生审计风险。
2.经济责任的界定难度较大,很容易造成审计风险
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时需要合理科学地对原任责任跟现任责任、个人责任跟集体责任、主要责任跟次要责任、短期责任跟长期责任、直接责任跟间接责任。在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常常会出现问题的原因既有离任者的个人行为因素,同时也有管理者集体决策失误的因素。而且在界定个人作用因素大小等方面也存在着困难,常常使得责任难以区分。由于决策失误或者管理不当造成的经济损失,在进行经济责任认定以及追究过程中,在界定追究何种责任时也缺少金额标准的界定。
3.审计对象以及审计环境的复杂性造成经济责任审计风险
在当前形势下,伴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我国的经济结构以及经济成分正在进一步调整,相关的经济活动也变得越来越复杂。上述这些新的问题都给经济责任审计增加了难度,使得相关的经济责任审计对象以及审计内容更为多元和广泛。在这种情况下,审计对象的广泛性以及复杂性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审计的难度,极易造成审计人员错误判断审计结果,进而形成审计风险。
二、进一步提升经济责任审计风险防范能力的建议措施
1.有效提升审计人员的审计综合素质,为经济责任审计风险规避提供可靠保障
审计人员是经济责任审计的直接参与者,审计人员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着经济责任审计的风险大小。进一步强化审计人员职业素养,提高审计专业技能,走审计专业化发展道路对于有效规避审计风险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审计机关应当结合经济责任审计的特点,积极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以及氛围,依靠专业培训及时更新审计人员的知识结构,逐步建立学习型的审计机关,促使审计人员进一步向着审计专业化道路发展,掌握包括经济、计算机、会计、审计等各个学科的专业知识,为经济责任审计活动的开展注入新的活力。
2.严格规范审计实施方案质量标准,建立并完善审计监管体制
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过程中,应当明确对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审计检查的实施过程和标准,对于审计方法和审计流程进行明确定义。并在此基础上明确经济责任审计的风险评估方案,避免因为主管或者客观原因的变化而造成的审计风险的变动,充分利用常规审计的审计结论,在审计方案的编制过程中完善常规审计状况的编写。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过程中,对于跟之前审计结论不同的地方,及时编补和延伸复核审计实施方案。对于审计实施方案,上级管理部门还应当定期进行检查,切实保障监督效果和管理效率。
3.建立经济责任审计成果的考核制度
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时,要建立成果统计和考核制度,充分调动审计人员的积极性,充分体现审计成果的准确性和价值性。要对审计成果进行公开,公开审计报告,公开审计带来的政府绩效,公开被审计单位审计过后的整改落实情况。加强风险管理,控制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经济责任审计风险主要是会计信息不真实可靠,不能真实反映责任者的真实情况而出现的审计风险,在审计过程中财务信息把握不准确,做出错误的估计和判断,从而导致出具不合理的评价或审计报告,引起不良后果。具体表现在审计准备不充分,风险确定不准确,风险估计过小,责任认定与处罚不合规。在审计前期,不能深入被审计单位调查研究,不能有效识别财务风险。在审计前期,应当明确审计重点,加强人员的培训,制定相关审计计划。审计过程中,要深入分析财务面临的各项风险,对重大经济事项、重大决策和重要资金收支要严格审计,及时提出应对风险的措施。
4.明确相关责任的界定
要明确前任与现任的责任界定,把握任期这一关键因素,前任的功过不能在本任期内体现,现任的经济责任不能推给前任或后任者。要明确区分集体与个人的经济责任,属于集体决策的要归属于集体,属于个人自己错误决策的要归结于个人责任,要通过审核相关经济事项和经济凭证以及会议纪要等。关于管理责任与直接责任的认定,要通过领导分工来确定,对于直接分管的要负直接领导责任,对于其他领导分管的要负相关领导责任。要区分舞弊与错误的界定,如果个人未获取私利、公共财产未造成损失,是无意识的则可认定为错误,如果行为是经过相关策划,对公共财政造成损失,个人获利则被认定为舞弊。对于不可预见或不可避免的客观因素造成的损失则负有客观责任,对那些主观故意的损失要负主观责任。对于违法违纪行为,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情节严重的尚未构成犯罪的要移交监察机关处理。在审计报告中,对于这些责任要明确,不可混为一谈。
三、结束语
经济责任审计作为一项全新的、特殊的审计模式,具有涉及内容广、审计难度大、审计过程复杂、对事与对人双重审计的特征。本文分析了这些风险产生的原因,随后对提升经济责任审计能力提出了相关建议。总之,随着国家反腐的深入,对于经济责任审计越来越重视,经济责任审计必将朝着高层次、多角度、广内容的方向发展。
参考文献:
[1]蔡春,田秋蓉,刘雷.经济责任审计与审计理论创新[J].审计研究,2011,02:9-12.
一、目前我国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问题
(一)经济责任审计实施相对滞后
经济责任审计通常是在上级部门提出委托审计的书面指令和申请后,审计部门予以安排的一项审计工作,不同于列入年初制定的审计工作计划的审计项目,大多数属于上级或主管部门临时交办的审计事项。因此,在实际工作中,往往是先离任后审计,这就使得经济责任审计流于形式,并没有为组织部门或人事部门在领导干部的人事任免上提供参考依据,也就没有真正发挥经济责任审计的作用。
(二)经济责任审计质量不高
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是评价被审计者经济职责的履行情况以及开展经济活动情况,因此,经济责任审计侧重的不应是被审计者单位财政财务收支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本身,而应是被审计者对问题应承担责任的界定和评价。但在实际审计过程中,审计人员通常将注意力主要集中在被审计者单位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和相关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检查上,从而影响了经济责任审计的质量。
由于经济责任审计期限的跨度通常较大,被审计者任职期间单位财务会计人员发生变动的可能性很大,这给审计工作带来了新的困难。一方面,后任会计可能对任职之前的工作情况不甚了解;另一方面,后任会计可能对任职之前的工作不愿意介入,尤其当任职前的工作存在一些问题时。了解情况难,取证难也会影响到经济责任审计质量。
(三)经济责任审计责任界定难度较大
经济责任审计主要是通过被审计者单位财政财务收支及其相关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的检查,评价被审计者经济职责的履行情况、开展经济活动情况。但是,影响一个单位财政财务收支及其经济活动情况的因素是复杂的,可能是由于主观原因,也可能是由于客观原因;可能是由于领导干部个人原因,也可能是由于领导班子集体原因;可能是由于历史遗留问题造成的,也可能是由于现实的问题造成的。因此,对被审计者所应负的经济责任做出客观公正的界定和评价的难度比较大。
二、完善我国经济责任审计的对策建议
目前我国经济责任审计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可以通过完善年度工作计划、突出审计重点、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等多方面的完善加以解决。
(一)与相关部门及时沟通,完善年度工作计划
经济责任审计是发生在党政领导干部任期内、任期届满或离任时,而比较清楚领导干部任期情况的是组织部门或人事部门。因此,审计机关在制定下年度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计划时,应主动与组织部门或人事部门沟通,了解即将任期届满或离任的领导干部信息。根据具体情况,做好年度工作计划。预先对领导干部任期内的经济责任做出客观公正的界定和评价,可以为组织部门或人事部门选拔任用干部提供客观依据,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的作用。
(二)根据经济责任审计的特殊性,突出审计重点
经济责任审计除了检查单位财政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是否真实、合法外,更重要的是检查领导干部在任职期间是否在单位各项经济活动中履行了经济责任。因此,在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除了将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的合法性、真实性作为审计重点,更重要的是重点审计被审计者在任职期间所做作出的重大经济决策及其实施效果,如决策内容是否合法、决策程序是否规范、决策实施是否有效等。还应重点审计领导干部是否遵守财经纪律和廉政规定情况,如单位财务是否公开、单位购买活动中审批、经办是否分离等。另外,单位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有效也应是经济责任审计的一个重点内容,如业务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等。
(三)建立科学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
关键词:经济责任审计;长效机制;建立
中图分类号:F23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4)02-0-01
长效机制,指保证制度正常运行并发挥预期功能的制度体系。这个体系是规范且稳定的,也是推动制度运行的动力。不仅要将机制与制度在之间联系起来,还要出于自身利益而积极推动和监督制度运行的个体和组织。尤其是针对经济责任审计,建立此方面长效机制对我国构建和谐社会和可持续发展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所以,经济责任审计长效机制的建立显得十分重要和迫切。
一、目前经济责任审计所存在的问题
(一)审计监督功能过于弱化,法律法规不够健全。目前,有些党政领导干部在实施经济责任审计时大多采用先离任,后审计的形式。而有的则是在审计工作没有完成时就已经开始任命了。审计人员在针对已经提拔或平调的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时,经常会出现审计结论难下,审计报告难写等现象。不能较为客观公正的评价审计对象。尤其是一些已经提拔或平调的领导干部。这样一来就不能充分利用和发挥经济责任审计结论的作用,从而审计监督功能也因此被弱化。除此之外,我国在数十年前就曾颁布过关于党政干部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审计等规定,甚至连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都涵盖其中,虽然在经济责任审计方面国家给予了法律规定,希望能借此使经济责任审计在未来工作中可以有法可依,但目前经济责任审计的现状已经不能依靠数十年前所颁布的条规,一些公示制度,责任追究制等方面都需要得到法律的保障。
(二)无法及时提供审计资料,审计工作时间过于紧迫。经济责任审计覆盖面较广,属于综合性审计。被审计单位要在短时间内完成审计任务,并积极配合审计方。要积极的帮补审计方获得审计资料,并保证资料的完整性。但有时在实际工作中,有些被审计单位无法提供需要的审计资料,使审计的工作效率和质量受到严重影响。一般形成上述原因的大多是被审计单位正处于人员调动时期,审计档案资料没有得到妥善的保管和交接,导致在接受审计的过程中不能及时提供给对方审计资料。经济责任审计是一个复杂的操作过程,其中包括绩效审计、财务审计及经济责任评价,需要对全面审计被审计人的所在单位和各项业务。这些工作的完成需要配备相当的专业人才和宽裕的时间。但目前情况则是常常出现未审先任或审任同步现象,干部的免、审、任三者间的时间差较小,有关部门审计工作时间段且又十分紧迫,还要对审计方案中所涵盖的重点审计内容和范围要审查清楚和透彻,以致所有审查工作都积压在一起,使审计工作的质量受到严重影响。
二、建立经济责任审计长效机制的措施
(一)界定法律责任审计职能,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审计督查机构。经济责任审计需要法律的保证,确定经济责任审计的法定地位是推动其发展的关键。可以按照经济责任审计的功能来划分法律责任范畴,在审计机关中最重要的一项职责则是加强对权利的监督和制约。然而在经济责任审计方面政府依然没有对其过多的重视,极度缺乏清晰的法律界定,导致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中审计机关因为没有法律支持,使审计工作质量受到影响。所以,明确和界定审计、组织及纪检部门在经济责任审计中的只能,争取做到依法行政。受托性是经济责任审计的明显特点,而实现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效率最大化的内在要求是有效组织形式和制度安排,完善和建立监督与服务统一和谐的责任审计制度。经济责任审计质量的提高在于建立有效的自我制约,外部性问题的内在化通过利、责、权来明确界定。对经济责任审计建立健全独立的监督机构,其监管和监察都有具备独立性。党政人员要规范和约束行为,一旦出现违规行为要及时给予严厉警告。保护审计对象的权益要做到依法审计、依法查处。
(二)加强全程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强化经济责任审计功能的关联性。影响经济责任审计质量的最主要原因在于不规范的和非制度化的经济责任审计。根据相关实践证明,如果政府党政干部重视经济责任审计,那么在今后的工作中,它会用权利来着重推进经济责任审计。反之,经济责任审计只是走“过场”而已,并不能发挥其真正作用。所以,推进经济责任审计的实施和发展需要合理和良性的制度来保证审计的时效性,提高经济责任审计质量要选择适合国情发展的责任审计模式,推动责任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完善相关激励机制和评价标准,注重制度间的平衡。建立科学和规范的奖励和评价制度,是建立经济责任审计长效机制其中一项重要内容。尤其是在评价标准方面做到科学化、规范化及公开化。经济责任审计动力来自外部的激励和审计主体社会地位的提高。目前我国经济责任审计缺乏奖励和约束机制,成为审计监督中迫切解决的问题之一。经济责任审计是一种经济管理手段,不管是政府哪方面人员,都要树立经济责任审计的监督观念,对经济责任审计监督活动要给予支持,提供必要的工作保障给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除了要完善奖励和约束机制,要平衡制度间的联系。如均衡公正与效率方面;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是服务,其手段多种多样,如果把手段当成目的,那是混淆概念,只有统一目的,才能不让偏差出现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均衡服务供给与有效需求;解决经济责任审计的风险分担问题是建立长效机制的关键性因素,不仅要适应有效需求的状况,还要满足供给体系,保证两者和谐统一发展。
三、结语
综上所述,随着我国经济不断递增,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要加重认识,这也是保证财产安全和完整的前提。经济责任审计展现了其他审计无法替代的作用,不管是在健全党政干部的监督管理方面,还是在保护国家财产安全完整性方面,都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因此,建立经济审计长效机制,要加强全程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完善相关激励机制和评价标准,注重经济责任审计制度间的平衡,使其发挥更大的功能。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