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8-06 10:45:33
序论:在您撰写林木经济价值时,参考他人的优秀作品可以开阔视野,小编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这些建议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热情,引导您走向新的创作高度。
关键词:绥宁县项目建设带动作用财务评价社会效益
1项目情况
湖南省邵阳市绥宁县10000亩笋竹丰产林种植扩建项目,位于绥宁县白玉乡的付家湾、檀山庙、罗家铺3个行政村。项目总投资520.68万元,其中:建设投资484.94万元(包括工程费用70.00万元、生产性和公益性生物资产360.0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1.85万元、预备费用23.09万元),铺底流动资金35.74万元。另外申请中央财政投资80.00万元,省级财政配套40.00万元,企业自筹资金400.68万元。项目建成达产后,即“有项目”的正常年销售收入为1860.00万元,利润总额657.76万元。项目建设前,即“无项目”的正常年销售收入为1155.00万元,利润总额512.38万元。以“有无项目”对比分析,计算的增量投资利润率为27.92%;增量财务内部收益率21.04%,增量财务净现值(i=8%)为424.60万元,增量静态投资回收期(含建设期1年)为5.70年。表明项目预期效益良好,具有较强盈利能力和市场抗风险能力,具有较强的经济效益。根据国家和省、市、县大力发展笋竹经济林的有关产业政策,为进一步发挥企业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示范带动作用,增加农民收入,实现更大范围的农民增收,做大做强企业自身,实现农民和企业的双赢,公司将继续加大基地建设投入,特提出《2011年湖南省邵阳市绥宁县10000亩笋竹丰产林种植扩建项目》。该基地建成后将与2010年建成的笋竹丰产林基地集中连片,使项目区笋竹丰产林基地建设更具规模化,进而产生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实现该县笋竹产业的专业化、集约化和标准化。
2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绥宁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指出:坚持以发展林业和林产品精深加工为县域主导产业,实现到2010年,竹木加工产值达26亿元。为实现这一目标,确保企业对原材料的需求,使竹业成为绥宁经济的支柱产业,竹资源的培育成为重点。毛竹是绥宁县林业的主要产品之一,竹产业已成为全县的支柱产业,但过去一直存在着重利用轻培育的思想观念,近年来竹林面积虽有增加,但单位面积立竹却呈下降趋势,而且,由于管理粗放,竹林结构不合理,竹林仍处于粗放经营的低产阶段。全县笋竹加工企业每年消耗竹材1500万根以上。但是按现行竹林生产能力计算,全县每年只能采伐毛竹1000万根左右,难以满足竹产业发展的迫切需要。绥宁县毛竹资源丰富,但毛竹加工综合利用率低,产品科技含量不高,规模效益不突出。现有的80家竹加工企业中,年产值超过 1000万元的仅 6家,其余均为小型加工厂,加工原料多为大径竹,利用率仅为50%~60%,浪费大,产品科技含量不高,多为初级产品,企业管理落后,风险承受能力低,容易被市场淘汰。
因此,实施本项目可以弥补竹资源的不足,将种植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通过开展毛竹种植和加工可以让农村剩余劳动力就近就业,有效提高农民收入,对于增强县域经济发展活力、调整农村产业结构等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3项目选址条件
项目区位于湖南省绥宁县中东部,东与武冈市接壤,西与武阳镇交界,南与关峡苗族乡相连,北与李西镇毗邻。项目区总人口为3136人,土地面积15.3万亩,其中耕地面积0.38万亩、林业用地13.1万亩,现有毛竹12380亩,立竹248万根,全部为低产林。根据湖南省委省政府颁布《关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项目区于2008年将集体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落实到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本项目改造的10000亩笋竹丰产基地属于集体林地,林改后落实到农户经营管理,林木所有权归农户所有。项目区土壤主要为砂岩、板页岩发育的黄红壤、红壤、黄壤,质地疏松、通气性好、湿润肥沃、酸碱度适中,适宜毛竹生长繁育。项目区属中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区,夏无酷暑,冬无严寒,昼夜温差较大,气候和植被垂直变化明显。年均日1347.9h,年平均气温16.5℃,年平均降水量1406.0mm。 项目区有白玉河流过,另有小溪流4条,可满足基地绝大部分竹林引水灌溉和群众生产生活用水。
4 项目辐射范围及带动作用
项目实施后可直接带动项目区683户2730人建设毛竹基地10000亩,间接带动400余户1600余人,建设毛竹基地6000亩。辐射带动全县及周边的怀化地区种植农户发展毛竹基地20000余亩。项目建设后,农户种植毛竹每亩收入1860元,每亩效益658多元,与项目建设前相比,每年可为项目区农户增加效益146万元。
5财务评价
5.1评价依据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部颁布的《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三)》;《2011年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参考大纲》;各项原材料、人工消耗均按有关定额及邵阳市现行价格计算。
5.2基础数据与参数选取
(1) 建设投资中,固定资产采用平均年限法分类进行折旧,生产性和公益性生物资产费用也参照固定资产进行折旧,折旧年限20年;项目预备费分摊到以上两类资产中,固定资产残值按5%计取;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按10年平均摊销,年折旧及摊销额为30.60万元。
(2) 销售费用按销售收入8%计算。
(3) 修理费按折旧费的25%计取。
(4) 管理费按销售收入5%计取。
(5) 项目计算期10年,财务基准收益率为8%,按照现行的财务制度和税收制度进行评价。
5.3 总成本及经营成本估算
项目生产成本包括病虫防治的农药、挖笋、伐竹、号竹、护笋养竹垦覆以及管理监测等。农药按照25元/亩计算;挖笋、伐竹、号竹与护笋养竹、修山分别按照8工日/亩、6.0工日/亩、3.5工日/亩、3工日/亩计算;工日按照40元/工日计取。
项目建成后,单位面积生产成本为=(农药+挖笋+伐竹+号竹与护笋养竹+修山+管理监测)/面积:
=(25+320+240+140+120+20)/1
=865元/亩
5.4 财务效益分析
(1) 销售收入对比分析
销售价格:竹材:15元/根;冬笋6元/kg,春笋3元/kg。
销售数量:项目建设前,即“无项目”正常年产竹材40万根,冬笋550t,春笋750t,项目完成后,即“有项目”正常年产竹材65万根,冬笋900t,春笋1150t;
项目完成后,即“有项目”正常年竹材收入975万元,冬笋540万元,春笋345万元,合计1860万元;
项目建设前,即“无项目”正常年竹材收入600万元,冬笋330万元,春笋225万元,合计770万元。
“有无项目”对比,项目销售收入正常年增量为705.00万元。
(2) 利润分析
根据项目建设前的固定资产情况评价,项目建设前,“无项目”正常年利润总额为512.38万元,净利润384.28万元。
项目建成后,在经营期间,“有项目”正常年利润总额为657.76万元,净利润493.32万元。通过“有无项目”对比分析,计算的增量投资利润率为27.92%,增量投资利税率为27.92%,增量财务净现值424.60万元,增量财务内部收益率21.04%,增量投资回收期5.70年。企业每年从所得税后利润中提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和5%的任意公益金。
(3) 评价指标
通过增量财务现金流量计算,在经营期各年净现金流量(税后)共计为1059.53万元,各项评价指标见表1。
表1评价指标表
各项增量评价指标显示,企业建成投产后,其经济效益良好,所得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达15.72%,高于设定的8%基准收益率,静态投资回收期包括建设期为6.93年,在经营期内除获10%的收益,还将得到252.17万元的净现值,表明项目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
5.5 财务评价结论
根据项目建设前的固定资产情况评价,项目建设前,“无项目”正常年利润总额为512.38万元,净利润384.28万元。项目建成后,在经营期间,“有项目”正常年利润总额为657.76万元,净利润493.32万元,财务净现值1951.75万元,财务内部收益率26.29%,静态投资回收期(含建设期1年)为4.77年,以此生产能力计算的盈亏平衡点为22.27%。通过“有无项目”对比分析,计算的增量投资利润率为27.92%,增量投资利税率为27.92%。增量销售收入705.00万元,增量净利润109.04万元,增量财务内部收益率21.04%,增量财务净现值(i=8%)为424.60万元,增量静态投资回收期(含建设期1年)为5.70年。以上分析,表明项目预期效益良好,具有较强盈利能力和市场抗风险能力。
6社会效益分析
6.1 壮大优势产业,促进结构调整
通过项目建设,在培育毛竹资源的同时,保证了笋竹加工业原料的供应,完善了笋竹产业链,壮大了区域优势产业。项目利用“公司+基地+农户”的生产组织形式,通过技术示范、科技培训等科技手段,最终使项目区毛竹产业由生产型向市场型、加工型的转变,促进当地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调整,促进产业化水平的提高。
6.2 与农户利益联结机制分析
项目建成后,公司分别与各农户签订年度笋竹购销合同,保证基地竹材按时按量产出,公司及时收购。在竹材的购销过程中,公司现款现货调材,农户按约定逐年偿还借款。对笋竹实行保底价收购。公司不得低于保底价收购,行市价高于保底价时按行市价收购,确保农民和公司双方利益不受损失。在基地经营过程中,公司每年要指导农户适时修山、护笋养竹,以保证林地生产力稳定、笋竹产出正常、农民收入和公司经营收益稳定。
6.3 带动基地分析
根据项目单位加工对原料的需求和市场容量,项目实施后可直接带动农户建设毛竹基地10000亩,间接带动建设毛竹基地6000亩。辐射带动全县种植农户发展毛竹基地20000余亩。
6.4 带动农户及农民增收效果分析
项目实施后可直接带动项目区683户2730人,间接带动400户1600人展毛竹基地6000余亩辐射带动相邻乡镇发展毛竹基地20000余亩。项目区农户种植毛竹每亩收入1860元,扣除投工,每亩效益658元,与项目建设前相比,每年可为项目区农户增加效益146万元。以企业为龙头,通过公司免费为农户提供技术服务,可以扩大毛竹的种植规模,增加农民收入,完善毛竹产业链,促进县产业结构的进一步调整。
6.5 带动就业分析
基地的建设促使鲜笋加工及竹材加工的发展。项目建成后,项目区每年可产生65万根竹材,2050t鲜笋,将为企业提供丰富的原料,在竹材加工及笋加工领域产生160个就业岗位,同时,还可带动当地仓储、运输等流域的就业。
6.6 对比分析
【关键词】价值分类经营;国有林权;目标模式
一、林业产权的特点
1.产权的结构性和不完全性
这个特性是由森林资源的结构复杂性决定的,相应包括三种产权结构:一是林地产权;二是林木产权;三是环境资源产权,正是因为有了它,才使得森林资源产权具有不完全性。
2.产权的政府约束性
国家为了保持森林资源量的稳定以持续发挥森林的生态、经济、社会效益,会采取一系列行政干预措施,使得林权主不能随意支配自己的林木资产,政府行为在这里起到了制衡作用,因而林业产权的交易受到了政府的约束。
3.产权的自然残缺性和自然增值性
它主要是指森林资源遭到自然灾害(如水、火、虫、风灾)和人为因素(如偷砍、滥伐等)破坏,造成森林资产的流失,使得林业产权主体的收益受损。另一方面表现为林业产权的自然增值性,这是由森林资源的再生增值性决定的。
4.产权主体的多元性
森林资源产权的主体多元性是由林业所有制的多元化与产权的层次性决定的,目前我国常见的林业所有制有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个人所有制以及合资、合作等其他形式,而各种所有制形式都有产权的十个层次存在,且每个层次都包含森林资源产权的三种结构,各种产权主体呈现多元化倾向。
二、国有林权制度的目标模式
l.构建明晰化的林业产权
国有林业产权制度是否合理有效,取决于林业所有者、经营者以及使用者之间所形成的产权关系明晰化程度,以及由此决定的各利益主体之间的利益关系的明晰化程度。林业产权关系越明晰,利益关系越明晰,林业利用就越经济,效果就越高。反之,林业产权关系越模糊,林业经营中的利益、责任关系越混乱,林业的经营就越不经济,越没有效率。
(1)产权明晰化与森林资源的保护。国有林业的产权制度最大的弊端是名义上产权是清晰的,所有人是存在的,实际上不存在具体的所有人,没有人真正关心所有权人的权益。“公共地悲剧”一再上演。进行国有林权制度改革,就是通过划分产权,确保不同产权主体的权利、责任边界清晰化,使得权利与责任对称,建立起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从而调动广大林业职工的经营积极性,使森林资源综合经营水平实现大幅度提高。
(2)产权明晰化与国有林业的投入沿袭国有国营的产权体制,国有林业无法成为有效投资载体,社会资金缺乏进入渠道和投资激励,林业发展投入只能依赖于国家投资和国有林业企业经营利润,而事实上这两个渠道目前的投入能力十分有限。通过国有林权制度改革,进一步明晰产权,辅之以资本运营、资本流转的经营方式,有效地激活民间资本,解决了森林培育投入乏力问题。同时,体制外战略投资者进入国有林区的积极性被激活,进入渠道将随着改革的深入实现进一步的畅通,同时林业投入问题将得到根本解决。
(3)产权明晰化与林区生产关系、生产力的解放。这次国有林权制度改革,把林地的经营权、林木的所有权和处置权都交给了职工,从而把职工的利益、职工的积极性和国有林区造林、营林的事业完全融为一体。打破了国有林区国有国营一统天下的经营管理体制,理顺了林业生产关系,解放和发展了林区生产力,有效解决了国有林区长期存在的养林与养人、生存与发展、生态与经济的激烈矛盾冲突,走出了一条经济繁荣、社会进步、生态良好的可持续发展之路。
2.构建排他性的林业产权
(1)排他性产权与“公共地悲剧“。在说服每个林业职工主动自觉去保护森林的可能性极小的情况下,政府的最佳选择是供给林业职工排他性的林业产权,把林业资源的林木所有权与林地经营权交给林业职工。在排他性产权确立的条件下,公有资源细化成一块块私有财产,每个职工都拥有了自己的物质利益,精心呵护属于自己的林业财产,最大限度地使其增值,从而根本上消除了破坏林业资源的现象,基本遏制了“公共地悲剧”的重演。
(2)排他性产权与私人财产保护。私人财产的保护是生产和生活的不竭动力。排他性的存在,使得财产使用上的所有外部性都被内在化了,消费者会精打细算自己的消费支出,生产者会千方百计节省成本开支,经济效率由此提高,排他性的确立是实现有效保护的先决条件。进行国有林权改革,就是将林地经营权和林木的所有权、经营权赋予林业职工。林业职工一旦开始承包经营,林业资源的产权归属便准确界定并依法明确认定,就具有排他性,承包者便会千方百计确保林业资源财产的完整。为了自己的经济利益,承包者会以科学的、积极的、负责的态度保护这片资源,壮大这片资源。
(3)排他性产权与价值预期。产权是一种社会工具,其重要性在于事实上它能帮助一个人形成他与其他人进行交易的合理预期。预期是对人们的经济行为产生重要影响的因素和力量。建立排他性的产权,有利于物品的产权人建立一种价值预期,从而有利于其投入努力去改善物品的性能,从而提高物品的价值。这次国有林权制度改革,将林木的所有权和林地的经营权承包给林业职工,五十年不变。这是一个长期的承诺,也是以政府的信誉作担保、以合同的形式加以约束的承诺。在这五十年里,林业职工有权处置林木资产,有权在林下经营各种植物。这将有力地提升林业承包者的预期,从而鼓励并推动承包者加大对林业资源的投入。
3.构建可交易的产权
(1)可交易性产权与资产评估。实施国有林权制度改革,推动林地承包经营,必须坚持对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高度负责的精神,按照国家规定的森林资源资产评4A指标体系和操作规程,对每一宗承包林地,均由指定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客观、准确的评估,评估报告必须经相关林业主管部门核准后,方可实行有偿承包转让。
(2)可交易性产权与产权交易平台。产权交易平台是实现产权交易顺畅进行的基础与前提。产权交易市场的建立是林业产权交易平台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要致力于把林权交易市场建设成一个信息畅通、服务完备、管理规范的林业产权综合文易平台。既要有全国性的总的交易平台,也要有各地根据实际情况设立的分平台,统一调度,统一配量,统一管理。
(3)可交易性产权与产权交易对象的多元化。林业产权交易对象的多元化,是国有林业产权交易顺畅的保证,也是国有林业实现快发展、大发展的必要条件。关键是要从产权层面放宽林业的准入限制,在更大的范围内推行股份制,吸收各种资本的参加。随着国有林权改革的逐步深化,在照顾林业职工利益的基础上,要致力于通过产权交易市场吸收民间资本和境外资本,重组国有林业资本。
参考文献
以六大工程为主体的林业生态工程建设是我国今后林业发展的战略方向。这些建设工程都必须按项目管理和实施,因此现代项目管理方法体系是林业建设工程项目的技术基础,但林业的自然和经济属性决定了林业项目与其它一般项目有很大的不同。林业经济学等学科是林业项目的学科基础,其方法构成了林业项目管理的专业方法体系。林业项目管理人员必须对这些学科知识有全面深人的理解,并将其用于林业项目管理实践,才能有效地管理和实施林业项目。森林资源是林业项目最直接的产出,即使是生态林业建设项目,其生态效益也是以森林资源为载体所实现的。正确计量和评估林业项目的直接成果—森林资源的经济价值是林业项目管理最基础的工作,也是林业项目管理人员必须掌握的基本技能。
一、林业项目经济计量方法
林业项目经济价值计量一般可分为以产出为主导方向和以投入为主导方向两类计算方法。一般来说,新造林项目(如退耕还林项目)的投入数据比较准确,但对森林将来产生的价值量大多是预估的。大多数林业项目都是按照这种方法体系来计算林业项目的经济效益的。但从造林到森林成熟这期间时间长达十几年甚至几十年,在这样长的时期内,森林的生长量、林木价格变化极大,其间的不确定性和风险自然是不言而喻的。而对现有森林进行经营改造项目(如天然林保护项目)的计量时,森林资源的数量和林木价格倒是比较明确,但过去几十年的投入又很难准确计量,甚至不可能计量。因此,不管采用什么方法,林业项目的经济计量都是相对的,都不可能像一般建设项目那样准确。对这一点我们必须要有充分的认识。林业项目经济价值计量的基本方法有市场价格法、收益法和指标法等。这几类方法构成了完整的林业项目经济价值计量方法体系。
(一)市场价格法
市场价格法是指根据林木资产的现行市场价格或类似的林木资产的现行市场价格来计量林木资产价值的方法,可分为市场价格倒算法和现行市场价格法两种。1.市场价倒算法市场价倒算法是对林业项目经济价值计量的一种间接计量法。它是按林木资产采伐后所获得的总收人,扣除森林培育及销售所耗的有关成本费用和各种税、金、费,以及按照社会平均利润率计算的木材采伐和销售阶段应该获得的合理利润后,剩余的部分作为林木资产的经济价值。这种方法是通过木材的市场销售价格来倒算求活立木资产的价格,即市场价格倒算法。一般适合对现有林业项目(如天然林保护工程)计量和当森林培育成本难以确认时使用。其计算公式为:Vll二W一C一F上式中:Vn一第n年生林木资产的经济评价价值;W一木材销售总收人;C一木材采伐和销售阶段所耗费的有关成本、费用和各种税费;F一木材采伐和销售阶段应得的合理利润。市场价倒算法是在对成过熟林进行评价时所采用的最主要的方法。它计算简单,通俗易懂,而且与市场实际情况较为接近,比较容易被项目各方所接受。加上这种方法所需要的各种资料相对比较容易获得,所以,市场价倒算法是一种比较简单实用的林业项目管理方法,特别是当项目对象所涉及的是成过熟林时,采用这种方法是非常可取的。在具体运用时要特别注意以下几个问题:(l)要准确掌握评价基准期时木材市场销售价格方面的信息。因为木材市场销售价格的高低,是影响木材销售收入和林业项目经济价值计量评价价值的最直接因素,木材销价高则林业项目经济价值计量评价价也高,反之则低。(2)必须合理地估算木材采伐和销售阶段所耗费的有关成本、费用和各种税费。在木材销售收人一定的情况下,木材采伐和销售阶段的各项支出将成为决定林业项目经济价值计量评价值大小的重要因素。(3)必须具备当地准确适用的待评价林分各材种的出材率表等基础资料。2.现行市场价格法现行市场价格法是指通过广泛的市场调查,在现行市场上选择若干与评价对象相同或类似的林木资产作为参照物,并将评价对象与参照物进行对比分析,对两者之间在林分质量、交易条件、交易价格等方面的差异进行分析调整,从而确定被评价林业项目经济价值计量评价价值的一种评价方法。其计算公式为:从=K•Kb•G•M上式中:Vn一n年生林木资产的经济评价价值;K一-林分质量综合调整系数(由林木生长状况、地力等级、地位等级等多个因素综合评定);K。一物价指数调整系数;G一参照物单位蓄积的市场交易价(元/m3);M一被评价林木资产的蓄积量。在市场经济发育比较完备的环境下,现行市场价格法适用于所有的评价对象。这种方法对于那些存在着大量相同或类似的市场交易案例的一般林业项目评价而言,其运用极为广泛。但其应用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两个前提条件:(l)具有充分发育而且十分活跃的相同或类似林木资产的交易市场,存在着众多(一般要求三个以上)具有可比胜的参照物;(2)被评价林木资产与参照物相比较时所需的指标、技术参数等资料是可搜集到的,而且可以量化。
(二)收益法
收益法是其它林业项目经济计量评价方法的基础,也是最符合经济学原理的一种方法。这种方法是将被评价林木资产的预期收益,用适当的折现率折算成造林时的现值,然后求出林木经济价值的计量评价方法。商品林建设项目的经济计量最适用这类方法。收益现值法根据不同的估算方式又可以分为收获现值法、收益净现值法两种。1.收获现值法收获现值法是指预测和估算林木资产在主伐时的收益加上间伐时纯收益折算到评价时的折现值,再扣除到主伐期间所支付的各项成本费用的折现值后的差额,作为林木资产的评价价值。收获现值法主要是针对林龄为中龄林和近熟林的商品用材林的特点而提出的,是中龄林和近熟林资产评价的首选方法。这种方法从林木资产为其经营者创造收益的能力为出发点来评价林木资产的价值,与该资产的现行市场价值较为接近,特别适用于中龄林和近熟林项目资产评价。当n二0时,上式的折现系数(卜P)”一”变为(卜P)“,这时计算出的结果就是新造林的收获现值。2.收益净现值法收益净现值法是指将林木资产在剩余寿命期内各年的净收益,按一定的折现率折算为现值,然后累加求和得出林木资产的经济计量值。收益净现值法比较适用于那些在未来寿命期内,每年的收支情况都较为稳定的林木资产的评价,比如那些已经进人产笋期的竹林和已经进人产果期的经济林等。至于一般的用材林资产,虽然在其经营期内每年都要支付一定的成本和各种相关费用,但它除了在抚育间伐和成熟采伐时有收益以外,其它时间基本没有什么收入,所以实际中较少使用这种方法进行评价。收益法计算的基点都是把将来的收益和支出按一定的利率折现到评价时的价值。这类方法又称为前价法。与此类似的还有一种后价法,又称林木费用价。即根据林木培育所需费用的后价合计而计算的林木经济价值。也就是将林木培育经费(地租、造林费、管理费等)的后价与这个时期采伐等收益的后价之差计算而得。其原理与前价法相同,只是计算时期的基点不同。林业项目管理中主要采用前价法。#p#分页标题#e#
(三)指标法
在上述计算方法的基础上又可衍生出许多经济和财务评价方法或指标,而这些方法和指标往往更易为非林业行业的人员所熟悉和接受,因而更具有实用价值。指标法是林业项目经济计量最常用、最普遍的方法。如:收获现值法中能使vn=0的利率P就是人们非常熟悉的内部收益率,又称内部报酬率;收获现值除以成本现值,即vn/I艺Ci(1+P)‘]就是净现值指数。如果A、是第i年的财务收人,则计算出的Vn称为财务净现值,P称为财务内部收益率(%);如果A,是第i年的经济收人,则计算出的V。称为经济净现值,P称为经济内部收益率(%)。这两个指标是世界银行等国际组织在林业项目评价时最常用的指标。而按产值计算的V。又称为项目总产值;按年或面积计算的V‘1又称为年平均产值或单位面积(亩或公顷)产值。这些指标还有许多种。在实际进行林业项目评价时,可根据不同的需要采用不同的评价指标。需要特别指明的是,从经济本质看,项目经济效果指标分为相对经济效果指标和绝对经济效果指标两大类。前者主要有内部报酬率、净现值指数以及资金盈利率等指标,它们主要反映单位面积或单位时间林业项目的投人产出比率;后者主要有项目总产值、净现值、净收益等指标,它们主要说明项目的净产出量。这两类指标分别从不同角度反映了项目的经济效果。而用不同种类指标所反映出的项目的经济效果往往是有很大差别的。在林业项目评价时究竟采用哪类指标或以哪类指标为主,必须根据项目目标来确定。在林业项目管理工作中,对不同林业项目经济计量时,应注意以下基本原则:(l)不同项目计量时必须采用同一种方法,这样才有可比胜;(2)计量所用的资料和数据必须是能够收集到的;(3)所采用的方法必须具有实际可操作性。
二、林业项目经济评价
经济评价是指在经济计量的基础上对项目进行的经济分析,并以此作为项目决策实施的依据。林业项目经济评价一般可分为项目总体经济评估和个案经济分析。前者主要用于从整体上反映项目的经济效果,而后者则更多地用于对项目区内某一子项目(如某一树种、某一林种或某一范围内的退耕还林子项目)的经济分析。通过项目总体经济评估和子项目经济分析就可以为项目决策提供清晰而准确的科学依据。上面所介绍的林业项目经济计量方法都是针对某种单一的林分而言,它们只是项目经济评估的基础。在实际工作中,大多数林业项目并不是由单一的林分构成的,项目区的情况都比较复杂。一个林业项目往往是由不同立地条件、不同林龄、不同树种乃至不同经营目的的子项目所组成。对具体林业项目还必须根据其实际情况进行综合经济评价,这样才能对项目的情况做出准确的评估。林业项目经济评估可采用指标法和动态分析法。指标法(包括静态指标和动态指标)简单易行,但它只能反映林业项目某一时点上的经济效益;动态分析法能比较全面地反映项目在整个寿命周期内的经济效益,但所需资料多,计算比较繁杂,在某些项目区,特别是某些集体林区不大具有实际操作性。下面用一个实例说明林业项目综合经济评价的方法和计算过程。该项目是在南方某集体林区实行森林分类经营,经济评价的目的是对该林区商品林的综合经济效益进行分析评估。本案例数据均为当年数据。因此林木价格和劳动力价格都偏低,经济效益评价值也偏低。但方法是可以通用的。
(一)项目区经济效益评估
林业项目经济评估是指在对项目经济效益计量的基础上再对其进行投人产出分析,以便为项目决策提供科学依据。1.项目区整体经济价值计量经济价值计量就是采用上述经济计量方法对项目区整体经济价值进行计量。它是项目经济评价的基础。该项目区为集体林区,有林地面积为0.76万公顷,森林覆盖率44%,立木蓄积77.13万m,。此处所指的经济价值是通过市场实现的或能通过市场实现的经济价值。由于当地市场发育较为完善,故对项目区的这一部分经济价值按现行市场价格法来计算。项目寿命周期为9年,项目区直接效益年均总价值为1177.88万元,年均每亩经济价值154.8元。2.项目区经济效益评估林业项目经济效益评估就是对项目经济效益计量结果所进行的经济效益分析。林业项目直接经济效益是一种比较完整的经济活动过程。下面从宏观和微观两方面对该项目加以分析。
(l)项目区总体效益总评估项目区森林生态系统生产效益价值按市场价计量的总量为年均1177.88万元。项目寿命周期(9年)内总效益为10600.92万元。项目总投资1600.61万元(包括资金和投劳),总利润为9000.31万元,年均1000.03万元,资金利润率为56.2%。
(2)不同林种经济效果及生产力评价根据样地调查,项目区主要林种的生产力如下:样地调查表明,杉木蓄积量和年均生长量最高,松树最低。杉木年均生长量分别比阔叶树和松树高18%和46%。不同林种生产力和经济效果计算表明,经济林产值高、利润多、经济效果好,并且还有收效快、受益时间长、产品经济价值高的特点。(3)不同树种经济评估由于不同树种的生物学特性和林产品经济价值的差异,其生产力和经济效果各不相同。通过分析计算可知,马尾松最小,杉木次之,阔叶林最大。各树种主要经济效果指标见下表。计算结果表明,杉木实物生产量最高,但阔叶树林价高,故其价值生产量最高;杉木每亩成本最多,但因杉木单位面积蓄积量高,因此按蓄积计算的成本又最低;阔叶树单位面积利润最高,资金使用效果也最好。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到,松树适应性强,培育成本低;杉木生长量大,蓄积量高;阔叶树市场价格高,资金使用效果好,各有所长。因此,在一定的社会经济和自然条件下,只有根据项目目标和林木经济特性正确选择树种,才能充分发挥森林的生产潜力,获得较大的经济效益。
(二)主要造林树种经济效益分析
通过对项目区整体经济评价和对不同树种的经济效果分析可以为项目提供全面的评价决策依据。但为了进一步掌握项目的经济效果,还可以对具体树种的经济效果进行进一步分析为项目决策提供更详尽的依据。在实际工作中一般可采用指标法(包括静态指标和动态指标)和动态分析法进行计算分析。
1.指标法
该项目区杉木是目前造林面积最大,分布最广的树种。因为杉木大多为中龄林,目前还没有采伐,因此对杉木的经济评价采用了市场价倒算法。据几个乡村林场典型调查,15年生杉木林,平均每亩成本55.70元,其中投工费45.20元,占成本的81.巧%。造林成本每亩22.30元,占总成本的40%,而营林阶段成本33.40元,平均每亩每年才2.27元。根据样地调查材料,巧年生杉木每亩平均蓄积7.245m’,按国家规定的杉木山价390元/m’计算,活立木价值2825.5元/亩,亩获枝梗2530公斤,产值224.2元,其它副产品产值52.1元,每亩产值合计3101.8元,平均每年206.7元。(注:按当年价格计算)巧年生杉木经营净现值为242.70元,内部报酬率15%,大大高于国家中长期农业贷款年利率(3%),盈利率是较高的,这说明其相对经济效果是好的。但因当地杉木为粗放经营,单位面积的投人和产出都不高,且生长期长,为15年,因此虽然其相对经济效果较高,但绝对经济效果并不高。当地种植一亩水稻资金盈利率为23%,林业的相对经济效果好于农业,但如果从绝对经济效果来考察,杉木单位面积的产出和纯收益都低于水稻。就一般情况看,大多数林业项目都是相对经济效果高(主要反映在内部报酬率高),但绝对经济效果低(主要反映在单位面积纯收益和净现值低)。当然这主要是因为林地质量低于农田,且林业单位面积投人少,林业生产周期长决定的。但林业生态效益却远非其直接经济效益所能比,在林业项目经济评估时绝不能忽略林业的这一基本特性。#p#分页标题#e#
2.动态分析法
按照经济学原理,应该根据生产函数理论的相关方法分析项目的动态经济效果。现用生产函数方法进行分析。按照生产函数理论,当生产函数(包括投人函数、产出函数等)的边际增长率为零时,函数有极值。因此可按生产函数的一阶导数为零时求得其极大值。如果能够拟合出林业投人产出的生产函数模型,则可再求其一阶导数为零时函数的极值。但由于林业的投人并不规范。在实际工作中很难统计项目区培育森林的过程中各年的准确投人,因此也很难拟合出其生产函数的数学模型。故可用动态列表法寻求其生产函数的极值。下面用列表法分析该项目区杉木的经济效果,其投人产出曲线如下图所示。式中:投人(投资)函数C(x),产出(效益)函数F(x)。从上图可知,8年前C(x)>F(x),即投人大于产出。第8年时,c(x)=F(x),投资与产出相等,即投资回收期。第8年以后,F(x)>C(X),则开始赢利,其边际效益见下表。根据生产函数理论,生产函数的一阶导数为零时该函数有极值。从杉木边际效益表可知,第21年时平均每元投资可获产值66.6元,即{F(x)/C(x)}’=0,此时投资产值率最高;第24年时,{CF(x)一C(x))/C(x)}’=0,此时投资利润率最高,平均每元投资可获51.6元;第18年时,dF(x)/d(x)一O,此时林地生产率最高,平均每亩林地每年林产品利润为274.65元。基于上述计算分析,就该项目区的具体情况分析,初步结论为:杉木培育期为21一24年时,资金使用效果最好;培育期为18年时,林地生产率最高。根据不同的项目目标,可以选择不同的项目周期。
三、结论
1.林业项目经济计量应根据林龄、森林培育投人历史资料以及市场发育程度等具体情况确定所采用的方法。
关键词:生产性林木资产;特殊性;账务处理;分析
中图分类号:F273.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8-0-01
林木资产是森林资产中重要的组成内容,而所谓的林木资产就是能够进行正常交易,并且给经营主体带来经济利益,同时也能够按照货币计量其成本的林业资源。林木资产主要有三种类型。生产性林木资产,顾名思义就是能够连续生产,并在一段时期内为经营主体创造经济价值的资产,具备了可生产性。还有其他两种资产分别是公益性林木资产和消耗性林木资产。公益性林木资产主要重点就是公益,也就是为了改善当地周边环境、平衡当地生态建设的林业资产;而消耗性林木资产就是每年给经营主体创造了经济利润之后,其林业资产主体就已经消耗了,无法再为经营主体创造价值的林木资产。从上面对生产性林木资产和林木资产的分析,可以看出合理发展生产性林木资产,有利于实现经济效益和生态环境建设的和谐进步。文章着重分析生产性林木资产特点及其特殊性,然后探讨了其主要账目内容的处理。
一、生产性林木资产概念及其特殊性
(一)生产性林木资产概念
生产性林木主要包括经济林木和薪炭林木,其具备连续生产和反复使用的特点,因此可以说生产性林木资产与固定资产有类似特征。生产性林木一开始是不会产生经济效益的,只有通过一段时间生产,然后进入成熟期并开始结实才能够为经营主体带来利益。因此,生产性林木资产可以按照给经营主体带来的经济效益阶段,分为生长阶段和成熟阶段。生产性林木资产与其他林木资产不同,其资产具备了阶段性的变化,使得其财务计量方面具备了独特性能。
(二)生产性林木资产的特殊性
我国之前制定和颁布的林木资产的财务核算处理都没有形成统一的处理系统和方法,这给林木资产财务处理及对比方面造成了很大的不便。而随着近年来我国财务会计制度的不但改进和改革,林木资产的财务核算开始全面按照我国新颁布的《生物资产》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开始构建符合财务性能和原则的会计核算体系。
一方面,生产性林木资产作为可以连续为经营主体创造利益的资产,具备了一部分固定资产的特点,但是它与固定资产又有一定的不同。固定资产按照每年的经营,其成本资产每年也在损耗,而生产性林木资产则是按照一个先增长,然后一段时间内趋向稳定,最后逐渐下降的规律来变化的。同时,生产性林木资产在刚开始还不能为经营主体创造价值。固定资产可以通过经营主体对林木改良、修理等等来提高其资产的使用寿命,而林木资产则不然,如果遭到损毁就会导致利益受损,而且无法回复。
另一方面,生产性林木资产由于在发挥经济效益过程中需要折旧计提,因此就具备了价值转移逐步的特性。按照相关财务会计标准,资产都会有其计量属性,主要有现值、公允价值、历史成本法等等,而由于林木资产的特殊性和价值变动性,使得其适用且方便的入账方法较少,只适合采用历史成本方法。同时由于生产性林木资产在经营过程中会有各种成本费用投入,使得其成本费用支出的会计科目的判定存在困难。另外其资产的年限和具体类别也不好确定。
二、生产性林木资产的主要账务的处理
生产性林木资产财务处理,首先就要按照财务规定要求和其资产本质内容来设置其财务会计账户,如生产成本、现金、银行存款、管理费用、营林工程成本等等。然后文章简要分析相关账务的处理。
对于生产性林木资产也要设置经济林和薪炭林等科目。利用拍卖、转让购买等等方式得来的林木资产,按照是否为经营主体创造利益来进行区分处理。没有给经营者带来经济利益的,在借入一栏填写本科目,而贷入一栏则填写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等。在林木资产中的各种支出成本也要看着营林工程成本和银行存款等科目来分别录账处理。等到林木资产能够获益时,就可以把其营林成本转换到本科目中。
自己种植栽培营造的林木资产在没有进入成熟期为经营主体获益的所有成本和支出都按照营林工程成本和银行存款、原材料、管理费用、培育费用等等都要一一对应处理。有些非直接成本可以设置二级账目科目。
如果经营者对生产性林业投入的资金已经符合入账标准,就可以按照合同签订价值来设置其入账科目,或者也可以请专家来对其入账价值进行评估,并设置实收资本、资本公积、营林成本、等等科目,如果林木资产没有获益,就可以把相关科目设置在营林成本下面。
生产性林木经营者在获得捐赠时,可以按照林木获益与否来分别入账,已经获益的林木资产可以设置资本公积科目和本科目,而还没有获益的就可以设置营林成本和资本公积科目。
如果生产性林木资产改变其资产属性,变为消耗性林木资产或者是公益性林木资产,就要对其林木资产的减值与否进行评判,然后按照相关规定标准进行计提折旧等等项目处理。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出研究分析并认识生产性林木资产管理的重要性和财务处理的特殊性,有利于人们更好的优化生产性林木资产的财务管理模式和方法,能够有效促进生产性林木资产资源的整合和配置,有利于促进经营主体者获取更多的经济利益,同时也能够为社会创造更好的生态效益。因此,林木经营主体就要更好的与时俱进,改革并提高其林木资产的财务管理,从而能够获得双赢。
参考文献:
[1]邵屹,高荣海,姜力耕.我国经济林生产现状及发展趋势[J].农业科技与装备,2009(4).
[2]李志斌.关于森林资源资产的界定及核查问题的研究[J].科技信息,2008(22).
关键词:森林资源;商品林;可持续经营
中图分类号:S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9944(2017)11016102
1 引言
保护森林生态系统是地球生态圈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环节。近年来经济社会高速发展,木材以及土地的需求量增大造成大量林木资源流失,生态环境的污染以及空气质量的不达标,使人们开始重视森林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国有林场是国家土地以及森林重要的保护者以及管理者,不仅承担着保护国有森林资源的职权,同时还是我国林木资源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的传承单位。
2 国有林场可持续发展战略目的
2.1 林木经济的转换
林木资源的合理经营以及利用,可以有效保障我国林木经济增长,提高我国基础经济建设发展能力。我国商品林业资源可以为社会需求提供多样性林木产品,如桌子、椅子、屏风、纸张等,可以推动社会工业化快速发展,并保障人们日常生活生产质量。林木资源的可持续经营,可以有效确保林场生态环境与经济效益的相互转化,对于林业生态环境以及林木培育都极具帮助。林业资源的可持续经营可以为森林资源发展建设带来全新生产动力,以此打下我国商品林可持续发展的经济基础。
林木资源同时作为我国农牧行业中的重要支撑链,其能够有效确保我国农业收成以及牧业生产稳定发展。加强林木资源科学利用以及转化对我国农、牧、林行业经济间相互转化,促进和带动各项行业经济关联化,协调各行各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2 社会生产效益
社会生活生产对于林木资源的需求十分巨大。人们的衣服、实物、住房以及部分交通工具和用料都离不开森林资源。同时林木资源还可以为人们生产生活提供物质基础,能够提供更多社会人员工作方向。创新我国国有商品林监管制度,完善林场生产以及培育平衡体系,切实提高林场基础工程建设,对于我国经济以及社会生产具有重要借鉴意义。
2.3 环境绿化,实现生态可持续利用
众所周知,树木具有净化环境以及提供氧气的功能。因此可持续发展我国国有林场对于日趋变差的我国生态环境具有重要帮助。国有林场的持续发展不仅可以提高我国生态环境,改善空气质量,同时还可以扩大我国生态环境,为未来经济效益做出极大贡献。
比如,国有林场初始建设规模极小,随着可持续经营建设,林场由小变大,而对于商品林的开采依旧是10%,这不仅可以有效提高我国绿化植被面积,带动我国空气质量提高,同时还因为林场面积增加,林业资源供给能力提高,从而提供更多林业资源完成经济转化,实现生态环境以及经济转化良性循环。
3 商品林可持续经营管理阻碍因素
据相关研究报道,目前我国国有林场树木繁多,不过大部分国有林场规模颇小,经营管理内容涣散,同时部分林场中多以经济价值低的树木为主。以我国福建省举例,当前我国福建省总体林木规模大,不过细分下来每一个林场规模便颇小,同时在福建省林厂内,经济商品林植被面积非常小,难以实现经济模式转化,繁多的低经济价值树木培育于商品林当中,使林木资源结构不合理、不明确,不能实现商品林实际经济效益的有效转化。将其有效推广进市场之中,致使供需矛盾加剧,难以协调市场供给份额与市场需求的配给。
据相关林业人士统计,当前福建省国有林场在税款中上交的企业运营资金,约占全面总收入52%。并且大量的退休人员以及内部辞退劳务费用也严重加大了国有林场资本投入,降低了经济效益高效转换,致使为了填补经济漏洞,加大对林场资源开采,不能有效保障林业可持续发展。因此由于林业资源税收问题过重,同时林业管理费用较高都致使国有林业资源可持续发展建设难度大,利益分配不均匀,造成经济效益与林业生态环境难以平衡发展,会严重打击商品林管理者经营工作积极性。
4 国有林场可持续发展经营策略
目前我国商品林建设管理内容相对单一,没有摆脱传统林业生产内容[1]。只能够提供单一木材生产,没能实现林业资源经济转化最大化,整个国有林场对于林业资源利用率过低。因此强化国有林业资源内部建设,丰富林业资源产业机构可以有效提高我国国有林场商品林市场竞争能力,多元化发展林业资源建设问题,使林业资源产品结构趋于多元化、多样化,从而实现林业资源合理配置,有效发展可持续林业资源经营战略。
4.1 优化树种,科学配置商品林林业资源结构
众所周知,国有林场商品林工作任帐鞘渌途济价值较高的林木品种,从而实现林木资源市场经济转化。当前我国林业资源中,树木结构种类分配不够合理,没有实现林业经济在土地利用上最大效益化,从本质上讲,降低了林业资源效益转化,不能高效带动土地、林业资源、经济效益的科学转变。
因此优化商品林树种问题,可以有效实现土地资源以及林业经济最大转化[2]。如要进行短期盈利最佳种植项目应当是桉树,桉树从2010年开始经济价值在稳步上升,目前其价格已经达到400元/t,并且在未来其价值还有进一步的上涨空间,同时其种植风险程度较小,适合短期种植。
而要想进行长期种植,推荐油茶种植[3]。近些年油茶行业前景喜人,产业发展前景广、生产力度加大,以广东省为例,目前其油茶林生产基地达265万亩。油茶作为一项长线投资生产项目,其第四年就可以开始生产,在第八年就开始进入大量生产周期,每亩油茶地年均可收获50 kg,市场价格平均在50元/kg。平均下来每年利润可达到2000元以上。优化树种种植结构框架,极大推动了林业资源可持续建设,对农业林资源可持续经营具有重要帮助。
4.2 提高林业产品资源附加价值,提升产业结构生产内容
提高林产品生产价值,注重其包装以及文化附加值[4]。目前市场上,最值钱的往往不是商品,而是商品文化的积淀,以及广告带来的产品附加价值。加强林业产品附加价值可以有效提高林业资源经济转化效率。保障每年林场生产效益的情况下,降低林业资源开采数量,实现林业资源可持续开采,对推动林业资源可持续发展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4.3 培育森林生态其他资源,提高生态环境有效利用率
森林生态结构不仅仅包含树木资源,同时森林中种植食用菌以及珍贵药材,可以实现有限的林业土地产生更大的经济收益。加快培育森林环境中其他林业产品种植,从而实现林业经济最大化建设。
4.4 推动现代化林业资源建设,加强林业管理建设水平
注重现代化林业资源管理,可以从本质上提升市场林业资源竞争能力以及林业管理质量。注重林业产品深加工技术以及林业资源现代培育技术,可以有效带动林业资源建设,以及提高林产品推广能力。实现科学化林业资源管理水平,将粗放式林业管理模式转变为细致农业管理,从而带动国有商品林可持续经营建设。
4.5 建立相应林业动态监管系统,健全林业资源保护制度
为能够及时发现林业资源管理建设问题以及林业生产问题[5],健全林业资源监管管理系统,可以有效规避林业生产建设问题,带动林业资源科学化管理和生产动态管理。从林业动态监管系统中实时监控林业产品现状,对商品林生产结构以及可持续培育进行合理分析。实现经济、土地、林业资源的合理分配,最大化经济效益,带动国有商品林可持续经营。
5 结语
森林资源作为人们日常生活中重要的生活基本需求资源,合理规范其使用方向,加强其运营管理制度,防止林木资源浪费可以有效保障经济以及生态环境环环相扣,互相融合。因此为有效_展林木资源可持续利用,一定要侧重森林资源的保护,从而保障林木资源可以在使用中不会出现供需不平衡现象。同时还要保障长期进行林木培育工作,积极投身林木资源建设工作,促进森林生态可持续发展。只有这样才可以真正确保国有林场的可持续发展经营战略有效进行。
参考文献:
[1]张继东.国有林场森林可持续经营模式初探[J].现代园艺,2017(2):219.
[2]田瑞松.国有林场森林健康可持续经营模式探讨[J].现代农业科技,2017(1):167.
[3]潘 瑶,苏凯文,张婉洁,等.面向可持续的国有林场森林生态系统管理研究――以云南省万掌山国有林场为例[J].林业调查规划,2016(6):64~67.
关键词:林权形式;行使产权;林权改革
中图分类号:F3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4-0-03
2003年,《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甫一出台,林权改革遂成为炙手可热的社会议题。人们希望这将是我国农村经营制度又一次脱胎换骨般的变革。但是,现实与期望之间往往存在着一定差距,比如,在几近相同的政策条件下,福建与东北地区的林权形式沿着不同的走向演进发展。
一、东北与福建地区林权改革现状
(一)东北地区林改推行情况
本溪等试点的改革实验以及伊春的破冰之旅拉开了东北林区林权制度改革的帷幕,曾经“共有滥用”、“国有国营”的林业经营局面有所改观。然而,林权制度改革在遇到了许多实际困难。要之,东北林区在产权形式和经营方式上主要有以下变化:
1.林地分配失衡
东北地区的山林主要分为国有林和集体林,国有林改革牵涉问题复杂,因此在推行过程中有关部门都极为谨慎,实际可供林场职工承包的山林面积并不多。以黑龙江省伊春市为例,2006年全市林地面积达310万公顷,却只划出8万公顷搞试点。每户承包经营面积基本在10公顷之下。资金遂成为林地分配的主要尺度,经济条件好、人力资本价值高的林场职工优先取得了林地的承包权,家境稍差的职工则望林兴叹。因此,在国有林权制度改革中,初始的林地分配就出现了失衡。
2.林地经营缺乏活力
许多东北林农在得到林地之后却并不热衷于林业的生产经营,他们想要的不是长期的收入流,而是可以当即兑现的收益。以辽宁省为例,据本溪市林业局相关人员介绍,很多分得林子的农民对所属山林不管不顾,对病虫害的防治毫不在意。这是因为政策禁止砍伐生态林,却没有规定不能砍伐垂危的病树,于是虫害的肆虐对他们来说反而是一种实现当期收益的契机。当然,这种情况一般存在于生态林区,因为林权主体养护山林的所得基本只有政府提供的生态补贴。而离本溪不远的辽东和辽西地区,林农种植杨树的收益较为可观,林业发展势头良好。但总得来说,在以生态林为主的东北地区,人们经营林地的热情并不高。
3.林权交易频繁
林权的流转是新集体林权改革的重要内容。从实际的情况来看,林改实施后,东北地区的林权市场逐渐活跃,林地流转日趋频繁。以辽宁省沈阳市为例,2008年,全市森林资源“二次”流转面积达到了49.44万亩,涉及57个乡镇,552个村庄,参与其中的林农户数有10.1万户之多,流转金额接近10亿元。①可以说,林地交易的市场化趋势逐步形成,而这离不开当地政府的扶植。一方面,在整个林权改革过程中,官方建立了大量林权流转的有形市场;另一方面,政策确认了林地的流转权,并规定了具体的流转程序,这直接催生了林权交易市场的产生。
(二)福建地区林改实行情况
林改之后,福建林区基本形成了林地“共有私用”的产权和经营格局,林业资源得到了较妥善的利用和配置。当然,在郁郁葱葱的山林背后,福建省集体林权改革也存在着不少问题,比如利益分配不均与保障滞后缺位。综合各方信息,林权改革推行之后,闽越地区的林地产权形式和经营情况发生了如下变化:
1.林地分配分散化
世代生活在山林之下的农民天然享有成员权。因此,闽越集体林区在推行新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时,一般“本着先村内后村外的原则,即首先保证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有耕山意愿的林农有山可耕,再将剩余山林发包给其他经济组织,使没有耕山意愿的村民也得到一定的经济补偿,确保生产资料第一次分配的公平”②。而且,由于不同山林的经济价值是迥然不同的,为了体现分配的公平性,按山林属性的不同搭配均分。③这种分山方式导至了林权的分散化,出现“一山多主、一主多山”的局面④ 。
2.林地经营集中化
众所周知,林木的生长周期较长,一般的树木要经过20年才能变为成熟林。树木的这种自然属性要求大规模的生产经营,否则盈利困难。据各类调查报告显示,在福建山区,林地经营的集中化初露端倪,各个山村都有一批林地经营大户崭露头角,甚至出现了一些占林面积达十几至数十万亩的林业企业。以福建的L县为例,在90年代后期,当地的县林业投资公司和某私营公司就曾以很低的价格从村集体手中“抵押收购”了30000平方千米的林地,成为当地的 “林业大鳄”⑤。
3.林地流转市场化偏弱
相关调查显示,福建省林地流转频率偏低。“以永安林业要素市场的交易情况来看,2005年农户流转30起,流转面积250.67hm2;2006年70起,流转面积453.07hm2;2007年51起,流转面积426.33hm2,2005-2007年3年间流转面积1130.07hm2,占永安林业用地面积25.48万hm2的0.44%。”⑥由此可见,林权改革之后,福建省并未出现林地大规模的市场交易。
二、东北与福建地区林权形式差异分析
(一)自然环境比较
在自然环境上,福建地区要优于东北三省,前者的气候更加温和,雨量充沛,更利于植物的生长,所以林木生长周期较短,适于种植经济林;相比之下,东北地区的气候较为严酷,雨量分配不均,虽然区内的林木粗壮耐用,但生长周期过长,不易进行短期经营。
(二)市场环境比较
2000-2002年,福建省林业市场化程度居全国第3位,辽宁位居第九,黑龙江与吉林省则在20名左右。⑦这种差距的背后有着长期的历史人文积淀。回溯以往,中国林业呈现出“南私北公”的产权格局,较之东北地区,闽越林业市场的发育程度更高。
(三)林权改革动因比较
综合来看,福建省林权改革更多地是源于山区农民的自发选择,他们通过改变林权形式打破了林地“共有滥用”的局面,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林地的经济价值⑧;而以“国有国营”为主的东北林区则只能依靠强制性制度变迁改变产权形式⑨,其效果尚需进一步的考察。
(四)林地产权形式与经营方式的分异
长久以来,东北与福建都存在着林业资源“共有滥用”的现象。林改之后,在福建地区,虽然产权名义上归集体所有,但私人利用资源的热情和效率明显提高;在东北地区,虽则部分山林得到了有效的开发与管护,但资源浪费的现象仍然突出,尤其是生态林的养护工作一直乏善可陈。
三、影响林权形式选择的要因分析
本文将主要从政策因素、市场发育情况以及林业资源禀赋三个方面对林权形式的选择展开讨论,因为这三个变量能够较好地解释东北和闽越两地区林权形式和林权行使方式上的变化和差异。
(一)政策因素
概括地讲,新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主要包含了以下影响人们行为的变量:
1.林权排他性的落实
新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图在制度上确认和保障林权的排他性,《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就强调,“要依法严格保护林权所有者的财产权,维护其合法权益”。
2.林地经营权的稳定
在林业经营方面,产权的不稳定使林农不愿进行长期投资。为此,总理指出:“林地所有权还是集体的,但是经营权是农民的,而且这个经营权是长久不变的。我们依据林业的特点规定了比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更长的时间,70年不变。”⑽
3.林权的合理流转
国务院颁布的《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指出,“在明确权属的基础上,国家鼓励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的合理流转,各种社会主体都可以通过承包、租赁、转让、拍卖、协商、划拨等形式参与流转”。可见,至少在政策上,林权已经具备了可让渡性。
(二)市场的促进力量
无论是东北还是福建,林木市场的发育对当地产权形式的变革都有促进作用,只是程度不同而已。以福建为例,通过观察该地区数年以来林业产值的提升,我们可以看到林业市场规模的巨大变化。
图2显示:在2004年之前,辽宁省的林业总产值要略高于黑龙江省,但自2004年以来,辽宁省林业产值的增长速度放缓,到了2009年,已经低于黑龙江省20.2亿元。
同福建省相比,东北三省的林业总产值显得相形见绌,即便是近年来发展势头良好的黑龙江省,也是花了近八年的时间才达到福建省2002年林业总产值的水平
(资料来源:《2010年国家统计年鉴》,中国统计出版社2010年10月版)
闽越与东北地区林业市场发展程度的不同解释了其林权形式变革趋向的差异。在市场发育程度高,资源配置倚赖市场力量的地区,产权形式的私有化趋势是较为明显的,因为市场的健全、交易的频仍意味着产权行使成本(也可以理解为交易成本)的降低。
(三)林业资源禀赋
林业资源的禀赋是左右林权形式选择的基础性变量。
自然禀赋的差异使东北和福建形成了不同的生产方式和林权形式,这是自然因素在产权形式上的反映。(见表4)自然禀赋对林权形式的影响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
1.自然禀赋对成本的影响
自然禀赋的差异体现在林业经营上是林木生产成本的高低。落叶松生长15年以上方可间伐、23年以上才能成材,东北主要的用材树种红松的生长周期则更长。林木生长缓慢意味着收益见效的迟缓。如果我们为东北林农开列一张清单,那么他付出的成本将包括:机会成本、长期经营成本、长期生活成本以及因红松市场价格波动而产生的风险成本。因此,东北地区趋于选择共有产权是合乎理性的。在福建,林农广为种植的一种经济树种是毛竹,一株毛竹从出笋到成竹只需两个月左右的时间,当年即可作为造纸原料。若作竹材原料,也只需要三到六年的加固生长,造林五到十年后便可年年砍伐利用。对福建山区的林农来说,他们需要承担的时间成本相对较低,收益的实现也指日可待,因此林权私有形式必然会比东北地区普及得多。
2.自然禀赋对收益的影响
一般而言,当林业资源的经济价值较高时,人们往往愿意选择私有产权形式,即便存在着阻碍因素。资源的稀有珍贵使人们有承担风险的信心。福建林区是“发展用材林和经济林潜力最大和最可能以较短时间建成大面积速生丰产林基地的地区”⑾。福建用材林以杉木为主,杉木经济价值较高,生长迅速,39年生平均树高可达29.2m,胸径 25.6cm,每亩蓄积量高达78立方米。此外,毛竹、马尾松等树种不但经济价值高,生长也比较快。闽越地区较高的林业资源价值使人们追求林权的排他性,这可以解释福田村自发的林权改革。
自然禀赋对林农收益的另一个影响体现于个人收益与社会收益的不均衡,即外部性问题⑿。按功能属性,森林可分为公益林和经济林。其中,公益林以涵养水源、净化环境为主要功能,其效用主要体现在社会价值的增益上,对经营者的回报微乎其微。东北地区生态林分布广泛,以辽宁省为例,该省公益林比重较大,“全省公益林面积占林分总面积的50%以上,有的超过70%;公益林中集体林占80%以上”⒀。林改后,分得公益林的农民,除了国家给予的补贴外,基本没有其它林业收益。公益林对社会的助益极大,而对农民个人来说,价值却极低,林地经营的社会收益与个人收益之间出现了极端的不均衡。因此,农民自然会放弃行使私有产权,转而选择林地共有的形式,这样才能弥合个人与社会收益之间的裂隙。
四、结论
产权理论表明,产权形式的选择取决于行使产权的费用。东北与福建正是因这种费用的差异而出现了不同的经营格局与产权形式。首先,市场发育程度的不同导致了林木交换成本的差别,较之东北地区,福建林业市场的规模更大,发展更早,林木交易成本低,收益权快。其次,自然禀赋赐予了东北与福建不同的成本/收益结构,福建地区林木经营的等待成本低,个人收益与社会收益差距不大,因此林权形式趋向于私有,与之相反,东北地区林木经营的等待成本较高,个人收益与社会收益差距较大,林权形式趋向于共有。
注释:
①参见辽宁省林业厅:《沈阳市林权流转中要把握的“四个问题”》,沈阳市林业局网站,http:///lnlin/citysite2009/showinfo.jsp?infoid=1000076926,最后访问时间:2010年12月26日。
②同上。
③在表面上,林权改革分配的是山林,而实质上是对山林所蕴含的经济利益的分配,出于这种考虑,林山和荒山、近山和远山需要在村民之间公平合理的分摊。
④程云行:《南方集体林区林地产权制度研究综述》,《林业经济问题(双月刊)》2002年第6期。
⑤朱冬亮:《新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的林权集中因素分析》,《福建省社会学2008年会论文集》,2008。
⑥曾华锋、聂影:《林地流转的必然性和弱市场化趋势调控——以福建省为例》,《北京林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年第9期。
⑦徐秀英:《南方集体林区森林可持续经营的林权制度研究》,中国林业出版社,2005年版,第169页。
⑧贺东航:《农村林权制度改革与土地制度改革比较》,《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9年第2期。
⑨宋雪莲、仉庆华:《伊春试点:国有林权改革第一案 ——中国的第三次》,《中国经济周刊》2006年第37期。
⑽:《高度重视林业的改革和发展》,http:///politics/2009-08/15/content_11885915.htm最后访问时间:2011年3月26日。
⑾丁建民、徐廷弼主编:《中国的森林——中国自然地理知识丛书》,商务印书馆,1996,第36页。
⑿参见【美】庇古:《福利经济学》,张胜纪等译,商务印书馆2006年版,第10页。
⒀《辽宁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进展、做法及成效》,国家林业局网站,http:///,最后访问时间2010年12月28日。
参考文献:
[1]程云行.南方集体林区林地产权制度研究综述[J].林业经济问题(双月刊),2002(06).
[2]丁建民,徐廷弼,主编.中国的森林——中国自然地理知识丛书[M].商务印书馆,1996.
[3]贺东航.农村林权制度改革与土地制度改革比较[J].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9(02).
[4]庇古.张胜纪,等译.福利经济学[M].商务印书馆,2006.
[5]徐秀英.南方集体林区森林可持续经营的林权制度研究[M].中国林业出版社,2005.
[6]宋雪莲,仉庆华.伊春试点:国有林权改革第一案 ——中国的第三次[J].中国经济周刊,2006(37).
[7]曾华锋,聂影.林地流转的必然性和弱市场化趋势调控——以福建省为例[J].北京林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09).
1 引言
在我国经济不断发展的背后,是生态环境的大幅度改变以及林木生长环境的恶化。随着生态环境的不断恶化,林木虫害发生的规律以及频率等都较上个世纪有了较大幅度的增长。在客观上,随着外来的虫害不断入侵,对我国的林木的产业价值造成了较大的冲击,也对林木虫害的无公害防治技术提出了一个新的要求。笔者将在下文中结合自身的工作实际以及相关的参考文献,综合谈谈林木虫害的无公害防治技术,以为相关的林业工作者提供一点建议。
2 林木无公害防治技术的相关理念
“林木虫害的无公害防治技术”是近几年来林木产业提出的一个新型的概念,其产生的主要原因是由于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对于绿色产业的产品追求热度不断上升。其主要内涵是通过物种之间相生相克的关系来调节林区内虫害的规模,将林区内的生态系统维持在一个稳定的水平,同时提高森林抗灾、防灾的能力。
3 林木无公害防治技术的意义所在
从林木虫害的无公害防治技术的本质上来讲,是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其能够加速自然的稳定状态,同时维护林区的生态安全,促进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相处,使得其能够在不断发展之中达到动态的平衡。其次,林木虫害的无公害防治技术也是现代林业发展的产物之一,其所贯彻的一些绿色理念也在无形之中促进了我国林业的发展。而且在林木虫害的无公害防治技术的使用之下,其所产出的产品的极高的经济价值与使用价值在林户以及消费者之中都收到了很大程度的追捧。
4 林木虫害的无公害防治技术的几个要点
4.1 育苗
育苗工作对于林木虫害的无公害防治技术来说是基础,也是重中之重。从受虫害的难易程度上来说,树木在幼苗阶段是最容易被虫害所侵蚀的。因此在育苗阶段,要格外注意对于育苗阶段的虫害防治。首先,要合理地分配营养元素的施加,以此促进树苗的健康成长;其次,要做好树苗的卫生管理工作,及时发现病虫害并且将其扼杀在幼时,注意对土壤的消毒工作。
4.2 造林
造林的注意要点主要分为三个方面:第一,要对于当地的土壤、气候以及水文条件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虑,选择最佳的树种,这样的科学做法能够很好地规避造林的盲目性,有利于减小盲目造林的经济损失;第二,在大量的实践中证明一片树林只有一类树种很容易造成大面积的中海,而且这样的树林对于自然灾害以及虫害的抵御能力明显不如混交林。因此,在现代的造林过程中,通常在一片林区内都种植两种以及两种以上的树种,这样不仅使得林区对于自然灾害和虫害的抵御能力大幅度增强,将害虫的规模始终控制在一个较低的水平,还促进了林区内的生态多样化,对林区类各种动植物的生长、繁衍都是有一定的促进作用的;最后,造林应该选择对虫害有较强抗击能力的品种。我国的树木种类繁多,其对于虫害的抗击能力也是各不相同的。因此,针对林区内多发的虫害来选择树苗的品种才是最佳的选择。
4.3 林间管理
林间管理,通俗地讲是通过人为地干预来控制苗木的生长环境,使得其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减少被虫害侵染的可能性。具体的措施为:首先在树苗种下去之前就进行一系列的林地整翻工作,这样的工作能够将土地里的大部分害虫翻出、杀死,从源头上减少了虫害发生、侵害的可能;其次,在施肥期间,要注意对树根周围的杂草的清理,因为一些害虫通常就隐藏在杂草之间,经常性的清理杂草可以有效地减少虫害的发生;接着在苗木生长的过程中,经常性地其进行枝条修建工作,也有利于减少虫害的发生。
4.4 林区检疫
一些林区在扩大规模以及生态多样性的同时会积极引入外地的树种。因此,在这样的背景之下,对于外地树种的检疫工作就成了减少林区虫害发生的第一道防线。加强林区的检疫工作,这不仅是维护林区的生态安全的需要,也是保障林木经济价值,促进社会主义建设的客观要求。在经济不断发展的大浪潮之下,市场上对于林木的需求正在与日俱增,林区检疫在这样的背景之下显得更为重要。
4.5 生物防治
生物防治是近几年来随着相关理论技术不断成熟的一种新型的理论,通俗地讲,是利用不同生物之间的克制的原理来达到消灭害虫的方法。
生物防治有一定的优缺点。一方面,人类对于生物防治的反映较小,而且其对于林区的副作用也是在可以控制的范围内;另一方面,由于生物防治需要一定的时间才能见到成效,而且其生效速度慢、价格昂贵、操作复杂等原因,目前生物防治的应用还不是很广泛。
从意义上来讲,生物防治不是仅仅相关理论上的突破,其对于现代林业的发展以及林木虫害的无公害防治技术来说都是具有里程碑的意义的。其能够最大程度地减少对于人以及林区的副作用,符合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的相关要求,同时对于大面积、虫害猖獗的地区特别适用,其对于虫害的空置时间较长,从林区的发展时间来计算,基本可以达到“一劳永逸”的状态。
5 总结
我国的林业规模巨大,其发展潜力也是无可估量的。笔者认为,在全国的林区内推行林木虫害的无公害防治技术是十分必要而且可行的。一方面,林木虫害的无公害防治技术可以帮助林区生产出更多的有高度经济价值以及建设价值的产品来直接或者间接地支持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另一方面,林木虫害的无公害防治技术也能够帮助人们树立正确的“绿色”观念,同时政府加强引导,双管齐下。对于“绿色社会”的相关建设就显得比较容易了。从这个意义上来讲,林木虫害的无公害防治技术对于经济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的意义都是相当大的。
参考文献
[1]朴春寿,赵建卓,李少华,高炳君,李长亮,付万坤,张威,郭坤. 林木虫害的无公害防治技术[J]. 吉林林业科技,2012,06:5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