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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论:在您撰写政治经济学研究时,参考他人的优秀作品可以开阔视野,小编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这些建议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热情,引导您走向新的创作高度。
一、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中介学说
第一派别的经济学家主张,将马克思所概述《资本论》研究对象中的生产方式理解为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中介,即生产力不是直接决定生产关系,而是通过生产方式影响生产关系。
将物质生产方式理解为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中介,进而认为生产力决定生产方式,生产方式决定生产关系。决定一词意味着单方向的影响,在生产方式决定生产关系中,代表着只能是生产方式决定生产关系,而生产方式不能反过来对生产方式起作用。从时间维度看,具有决定性的事物在前,被决定的事物在后,而具有适应关系的两个事物可以同时存在,不存在时空的差异。我认为这种观点是不妥的。在现实的物质资料生产过程中,不存在脱离生产关系的生产方式。一定的物质资料的生产方式,必然有一定的社会生产关系体现其中;反过来,一定的社会生产关系也只能存在于一定的物质资料的生产方式之中,而不能够存在于其外。按照这样的理解,手推磨的生产方式,是封建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的标志;同时,封建社会封建地主和农民的有一定人身依附关系的特有的生产关系也就蕴含在这种生产方式之中。同样,蒸汽磨的生产方式,是资本主义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的表标志,同时,资本主义社会资本建和雇佣工人的剥削与被剥削关系也就包含在这种方式之中。与此相适应,揭示封建社会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的政治经济学,其直接的研究对象就是手推磨的生产方式。同样,揭示研究资本主义社会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的政治经济学,其直接的研究对象就是蒸汽磨的生产方式。
二、广义生产关系学说
第二种派别经济学家的观点是则认为,将马克思在《资本论》中的生产方式理解为生产关系,即一定生产资料基础之上的社会生产关系(包括生产关系,交换关系,分配关系和消费关系)。
我们知道,在学术界,广义的规范性范式是内涵规定性少,外延范围大。然而,这里定义的广义更像是总和或综合的意义。如果真的要给广义生产关系下定义,也只能是适用于一切社会经济形态的定义,即一定历史阶段的人们在生产过程中结成的经济关系,进一步地,如果广义的生产关系是由生产关系,交换关系,分配关系和消费关系构成的经济关系系统,那么,前者与后者就是整体与部分的关系。我们不妨看看《资本论》序言中的经典语句我要在本书研究的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及和它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这里的生产方式是广义的生产关系,从而句子前后成了整体与部分的关系。但是,引文中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与后面的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并不是整体与部分的关系,这个定义抹杀了相适应一词的内在逻辑关系。所以说,某此学者用广义生产关系代替生产方式是不正确的,不符合马克思原意的。如果承认生产方式具有自然和社会二重属性,也就是承认生产方式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统一,那么《资本论》序言中的那句话在逻辑上是可行的,因为这里的生产方式绝不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简单加总,而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有机统一,是一个新事物。
三、生产的自然形式和社会形式的辩证统一
众人皆知,任何生产都是由生产的主体劳动者和生产的客体生产资料构成的或者说任何生产总是劳动者在一定的生产关系下,借助劳动资料作用于劳动对象的经济活动,所以说,生产方式,即生产的方式,是劳动者和生产资料的有机结合形式或者说是生产要素(经典的三要素论)的结合形式。显然,这是最一般、最抽象意义下的生产方式,适用于任何社会经济形态(社会经济类型)。一定历史阶段的社会经济形态的特殊性表现在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的特定的结合方式上,这里的结合既有技术形式的结合,与生产力相关;又有社会形式的结合,与生产关系相关。实际上,既然商品经济时期的生产活动总是通过社会分工进行的,那么这个历史阶段的人们的生产活动必然发生两方面的关系:一是自然关系,表现为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结合的技术方式;二是社会(生产)关系,表现为劳动的社会组织方式。因此,生产方式包含两方面的内容,具有二重属性:自然属性反映生产力的内容和社会属性反映生产关系的内容。既然生产关系是生产方式的社会属性的内容,所以也就不存在生产关系可以脱离生产方式而独立存在的问题了。马克思曾说,在一定的生产方式本身中具有其活生生的现实性,这种生产方式既表现为个人之间的相互关系,又表现为他们对无机自然界的一定的实际的关系。
一对马克思《资本论》研究对象的再认识
众所周知,马克思在《资本论》德文第一版序言中将《资本论》的研究对象规定为:“我要在本书研究的,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及和它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1]争论由此产生。争论的焦点集中在对“生产方式”的解释:一是“生产关系说”,二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统一说”,三是“生产的技术方式说”。对此,许多同志指出,如果按前两种意见来认识“生产方式”,那么,马克思关于《资本论》研究对象的规定就存在着逻辑上的毛病,而马克思是通晓逻辑的。如果按第三种意见来理解“生产方式”,那么,《资本论》的研究对象就是生产的技术方式以及和它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这样一来,上述规定虽然不存在逻辑上的问题,但它却同马克思的下述论断发生了矛盾。马克思讲:“政治经济学所研究的是财富的特殊社会形式,或者不如说是财富生产的特殊社会形式。”[2]生产的技术方式是一个生产力的范畴,不属于生产的社会形态,因而不能列入《资本论》的研究对象。
最近,吴易风教授在他的《论政治经济学或经济学的研究对象》一文中,提出了“马克思的生产力——生产方式——生产关系原理”。吴教授认为这一原理是“理解马克思《资本论》研究对象的关键”。他认为“马克思所说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是指生产的资本主义的社会形式,即资本主义条件下劳动者和生产资料相结合以生产人们所需要的物质资料的特殊方式,也就是雇佣劳动和资本相结合以生产人们所需要的物质资料的特殊方式”[3]。吴教授将人们所熟知的“生产力——生产关系”原理拓展为“生产力——生产方式——生产关系”原理,的确深化了我们对马克思唯物史观的认识。并且,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解释为“生产的资本主义的社会形式”,这毫无疑问是正确的。但是,关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进一步解释,即“即”与“也就是”后面的内容,仍然使人感觉到它与斯大林关于生产关系的规定之间有或多或少的联系。“资本主义条件下”是否可理解为生产资料的资本主义所有制条件下?“劳动者和生产资料相结合……的特殊方式”是否可理解为劳动力与生产资料以生产资本的形式相结合,从而资本家雇佣劳动者呢?如果这样,那么,生产方式等于生产关系。如果这样,这岂不是也将《资本论》的研究对象狭窄化了吗?
因此,问题的关键仍然是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而不是“生产方式”作何理解。
我们认为,尽管马克思在整个《资本论》中,关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这一范畴,是从多种含义上使用的。但是,从《资本论》研究对象的角度使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这一范畴,其含义是确定的,即“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是指社会生产在价值的自行增殖过程中得以存在和发展的方式。或者说,社会生产的存在和发展采取资本经济的方式。因此,《资本论》所研究的是社会生产在价值的自行增殖中得以存在和发展的方式以及和它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
马克思在《资本论》第3卷第51章中,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这一含义作了明确的论述。马克思讲:“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科学分析却证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是一种特殊的、具有独特历史规定性的生产方式;它和任何其他一定的生产方式一样,把社会生产力及其发展形式的一定阶段作为自己的历史条件,而这个条件又是一个先行过程的历史结果和产物,并且是新的生产方式由以产生的现成基础;同这种独特的、历史规定的生产方式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即人们在他们的社会生活过程中、在他们的社会生活的生产中所处的各种关系,——具有独特的、历史的和暂时的性质”[4]。这个居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中间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指的是什么呢?紧接着,马克思说:“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一开始就有两个特征。”[5]“第一。它生产的产品是商品。使它和其他生产方式相区别的,不在于生产商品,而在于,成为商品是它的产品的占统治地位的、决定的性质。”[6]“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第二个特征是,剩余价值的生产是生产的直接目的和决定动机。”[7]很显然,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就是社会生产在价值的自行增殖过程中得以存在和发展的方式,就是社会生产的资本经济方式。不仅如此,马克思在论述资本经济方式与生产力的关系时指出:“这种为了价值和剩余价值而进行的生产,像较为详细的说明所已经指出的那样,包含着一种不断发生作用的趋势,要把生产商品所必需的劳动时间,也就是把商品的价值,缩减到当时的社会平均水平以下。力求将成本价格缩减到它的最低限度的努力,成了提高劳动社会生产力的最有力的杠杆”[8],在论述资本经济方式同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关系时,马克思指出,在生产资料的资本家所有制条件下(即在生产资料与劳动者分离、生产资料归资本家所有的条件下),资本经济会把这种所有制再生产出来,并且不断地再生产出由这种所有制所决定的生产关系和分配关系,马克思讲:“如果说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生产条件的这种一定的社会形式为前提,那末,它会不断地把这种形式再生产出来。它不仅生产出物质的产品,而且不断地再生产出产品在其中生产出来的那种生产关系,因而也不断地再生产出相应的分配关系。”[9]很显然,我们决不能认为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决定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只是生产资料的资本主义所有制及由其所决定的生产关系得以运动和实现的物质载体。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与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之间只能是一种“相适应”的关系。
在这里,我们有必要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或者更明确地说,对社会生产的资本经济方式作进一步的考察。
马克思讲,资本作为自行增殖的价值,是每一种资本作为资本所共有的规定,或者说是使任何一定量的价值成为资本的那种规定[10]。这是抓住了与所有其他财富形式或(社会)生产发展方式相区别的资本的特征的一种抽象[11]。这就是说,首先,资本是一定量的价值,它以商品经济的存在为前提,在理论上,价值概念先于资本概念[12],在历史上,“商品流通是资本的起点。商品生产和发达的商品流通,即贸易,是资本产生的历史前提”[13]。因此,资本具有历史性。“劳动产品的价值形式是资产阶级生产方式的最抽象的、但也是最一般的形式,这就使资产阶级生产方式成为一种特殊的社会生产类型,因而同时具有历史的特征。”[14]
其次,价值并不必然就是资本,只有当商品流通同时成为以增大自身为目的的价值流通时,才会有资本的存在。历史地看,商人资本和高利贷资本是人类历史上最早出现的两种资本形式。“不仅商业,而且商业资本也比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出现得早,实际上它是资本在历史上更为古老的自由的存在方式。”[15]
第三,资本的存在并不必然使资本支配社会生产。要使资本支配社会生产,从而成为社会生产的具有历史规定性的独特生产方式,还必须具备一系列条件,其中关键性的因素是生产资料和劳动者的分离。生产资料和劳动者的分离是社会化大生产的客观要求。二者的分离反映了社会生产力进一步发展对生产者与劳动者分离的客观要求,即生产资料的所有者或其人成为生产者,劳动力的所有者成为劳动者。能使生产资料和劳动者分离的所有制不仅仅是生产资料的资本家所有制,生产资料的联合劳动者所有也能使、也必须使生产资料和劳动者分离,从而使联合劳动者成为生产者,劳动者个人成为直接劳动者。在二者分离的前提下,要实现他们的结合以生产物质产品,劳动者的劳动力既可以采取商品的形式,也可以采取其他的形式(比如计划配置下的劳动力)。在生产资料的资本家所有权存在的前提下,劳动力只能采取商品的形式。生产资料的资本家所有制是劳动力成为商品的充分条件,但绝不是充要条件。在劳动力成为商品的情况下,生产者要进行生产,只有到市场上去购买劳动力并将其并入生产过程才有可能实现,“G-A发展到什么程度,G-Pm也发展到什么程度”[16]。从而,资本也在什么程度上支配社会生产,以价值增殖为目的的社会生产在什么样的程度上取代以直接或间接满足自身需要为目的的社会生产。因此,劳动力成为商品是产业资本产生、从而社会生产的资本经济方式产生的前提条件。
第四,资本是一种财富的存在形式或一种(社会)生产的发展方式。历史上出现过的物质财富的存在形式,有自然形式、商品和货币形式、资本形式等。“如果把资产阶级生产方式误认为是社会生产的永恒的自然形式,那就必然会忽略价值形式的特殊性,从而忽略商品形式及其进一步发展——货币形式、资本形式等等的特殊性。”[17]与财富的存在形式相适应,人类社会经历了自然经济、商品经济和资本经济等社会生产的不同发展方式。自然经济以满足生产者自身的需要为社会生产的目的,商品经济以交换、从而交换价值为社会生产的目的,资本经济则以价值的不断增殖为社会生产的目的。资本经济以商品经济一定程度的发展为前提,但是,它的以追求价值增殖为目的的运动会加速商品经济的发展,从而使商品经济成为资本经济的外在表现,使资本经济成为商品经济的内在灵魂和本质。资本生产方式的趋势是:“尽可能使一切生产转化为商品生产;它实现这种趋势的主要手段,正是把一切生产卷入它的流通过程;而发达的商品生产本身就是资本主义的商品生产。”[18]
第五,资本体现一定的经济关系,但它并不必然体现某一经济关系。“资本不是物”。它作为社会生产的一种发展方式,的确要体现一定的经济关系。但是,由于生产资料所有制不同,进而资本的所有制不同,资本所体现的经济关系也表现出一定的差异性。资本只追求在价值的运动中增殖,并不要求价值为什么会增殖,或价值增殖的源泉是什么。要探寻价值增殖的源泉,必然涉及到与此有关的社会经济关系。在任何社会,价值增殖的源泉只能是劳动者的剩余劳动,但是,不同的剩余劳动的生产和占有关系却能够使资本体现不同的经济关系。很显然,资本究竟体现哪一种经济关系,这取决于生产资料的所有制。生产资料的资本家私有制决定了雇佣工人生产、资本家占有剩余价值的关系;生产资料的联合劳动者所有决定了劳动者个人生产、联合劳动者整体占有剩余价值的关系。
最后,长期以来,理论界一直将资本要体现一定的经济关系同资本必然体现某一经济关系完全视做同一的东西,这在认识上还有其他根源。当生产资料普遍地以资本的形式存在,并且归于它的私人所有者资本家,由此,生产资料的所有者取得了一种历史的存在形式。资本的所有者天然不是资本家,但资本家天然是资本的所有者。正是由于资本家天然是资本的所有者,人们在观念上自然也就会把资本的所有者等同于资本家,从而将资本等同于生产资料的资本家所有制,进而将资本要体现一定的经济关系等同于资本必然体现某一经济关系,即雇佣工人生产,资本家占有剩余价值的关系。
二对西方经济学研究对象的初步分析
在西方经济思想史上,从17世纪下半叶开始的“古典革命”,使资产阶级有了第一个系统的经济学理论体系,即古典经济学。其代表人物是英国的亚当·斯密、大卫·李嘉图和法国的魁奈及布阿吉尔贝尔等。古典经济学家对经济问题的研究具有这样一种特征:他们把经济制度下阶级关系的研究同既定制度下的资源配置过程,诸经济变量之间的作用机制的研究加以结合,把经济制度本质的分析与既定制度下经济运行过程数量的分析结合起来[19]。亚当·斯密在其劳动价值论的基础上,一方面揭示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内部联系,发现了工资和利润、利润和地租的对立,论述了资本主义财富增长的原因、条件、途径;另一方面也初步阐述了资本主义经济运行机制和规律,提出了“看不见的手”的原理。李嘉图进一步发展了斯密的这种研究。但是,萨伊、马尔萨斯、詹姆斯·穆勒、麦克库勒赫等人则在“通俗化”的形式下,将古典经济学家对经济制度本身的分析与对既定制度下资源配置过程及其变量的分析割裂开来,把大部分精力集中于既定制度下资源配置过程及其变量的研究。最具代表意义的是约翰·穆勒于1848年出版的《政治经济学原理》这本教科书,在该书中,穆勒一方面尽量维护斯密的“看不见的手”的原理,另一方面主张国家调节收入分配,改善资本主义制度。马克思称之为“没有生气的混合主义”。
19世纪70年代以后,以门格尔、杰文斯、瓦尔拉、帕累托、马歇尔等人为代表的边际学派,完全抛弃了在劳动价值论基础上分析资本主义经济的本身及其运行机制的古典经济学传统,使经济学成了一门以论证市场机制能够使资源有效率配置为中心的知识体系。他们从消费者行为出发来研究价值问题,认为价值决定于个人的心理过程。在此基础上,他们用数理方法建立了关于消费者在谋取最大效用,生产者追求最大利润的刺激下如何通过市场机制实现一国生产资源有效配置的理论。他们相信市场力量能有效地调节经济活动,从而在生产和消费之间建立起均衡的力量。其中的杰出代表是1890年出版的马歇尔所著的《经济学原理》。
历史上第一次明确地将稀缺资源的合理配置规定为经济学研究对象的是英国经济学家罗宾斯。他在1932年发表的题为《经济科学的性质和意义》一文中说:经济学是一门研究作为目的和具有不同用途的稀缺手段之间关系的人类行为的科学。罗宾斯的这一定义既代表了自边际革命以来绝大多数经济学家对经济研究对象的认识,也符合当时西方经济学对经济问题研究的实际。罗宾斯关于经济学研究对象的这一规定发表以来,先后遭到了许多经济学家的批判。但是,绝大多数经济学家在其所著的经济学教科书中,基本上接受了这一规定。比如说,最近出版的萨缪尔森所著的《经济学》(第14版)和斯蒂格利茨所著的《经济学》都延袭了罗宾斯关于经济学研究对象的规定。
萨缪尔森讲:“经济学研究社会如何使用稀缺资源来生产有价值的商品,并把它们在不同人之间进行分配。”[20]斯蒂格利茨说:“经济学研究的是:我们社会中的个人、厂商、政府和其他组织是如何进行选择的,这些选择又怎样决定社会资源如何被利用。稀缺是经济学的一个显著的现象:因为资源稀缺所以选择是必要的。”[21]尽管二人在遣词造句方面各有自己的特点,但是,我们仍然不难发现他们二人在经济学研究对象认识上的共同性。这种共同性包含两层基本的含义:第一,经济学研究的基本问题是稀缺资源的配置问题,或者说是社会用稀缺资源生产什么、怎样生产、为谁生产的问题。第二,社会如何配置稀缺资源,或者说社会用什么样的技术方式和社会制度(体制、运行机制)来配置稀缺资源,以解决这个社会经济的基本问题。不同的社会经济制度(或者说体制)对这个基本问题的解决,其方式不同,效率也不一样。“不同的社会面临着通过各种可供选择的经济制度而发生变化的需求,同时,经济学研究一个社会可以用于配置稀缺资源的不同机制。”[22]
如果我们把资源配置问题看做是社会生产问题,那么资源配置方式问题就是一个社会组织生产的方式问题。因此,经济学的研究对象就可以进一步引申为:它研究一个社会组织生产的方式和方法。萨缪尔森等人面对的是资本主义经济,而资本主义经济天生就是市场经济,资源配置问题主要靠市场经济这种体制方式来解决。因此,他们将研究的侧重点放在市场经济的研究上,也就是十分自然的事情了。尽管萨缪尔森列举了计划经济、市场经济等可供选择的资源配置的体制方式,但它要论述和证明的却是市场机制对于资源的有效率配置。他所做的事情也就是大多数西方经济学家所做的事情。实际上,西方经济学教科书,不管是宏观经济学还是微观经济学,不外乎在于论证市场经济是如何配置资源、发展社会生产的。当然,萨缪尔森、斯蒂格利茨和其他绝大多数经济学家一样,只是在市场经济、在经济体制层面上研究资源配置方式、社会生产方式,并没有从生产资料所有制、从制度层面上探讨资本主义的资源配置问题。他们把资本主义所有制当做既定的前提存而不论。许多同志探讨了他们这样做的原因。但是,无论如何也不能据此而认为,西方经济学把生产方式逐出经济学的研究范围。实际上,西方经济学时时处处都囿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资源配置。
三马克思经济学和西方经济学在研究对象问题上的共同之处和对立性
我国学者在比较、分析马克思经济学和西方经济学研究对象时,一般都揭示二者的对立性,很少分析二者的共同性。其实,只有在弄清二者共同性的基础上,才能说明他们的对立性。马克思经济学研究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及和它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西方经济学研究社会如何配置稀缺资源以生产有价值的商品,表面看来,二者毫无共同之处。前面的分析告诉我们,马克思所讲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就是社会生产在价值自行增殖中得以存在和发展的方式,或者说就是资本经济方式,或者说社会生产的市场经济方式。
那么,资本经济和市场经济之间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呢?我们知道,资本经济是社会财富存在和发展的一种方式,它以商品经济一定程度的发展为前提,以价值的不断自行增殖为目的。它的存在和发展,它追求价值增殖的运动又会促进商品经济的发展,促使劳动力市场、资本市场、土地市场、技术市场等市场体系的形成。市场经济就是“借助于市场交换关系、依靠供求、竞争、价格机制、组织社会经济运行,调节社会资源配置和人的利益的经济,简言之,在市场调节下运行的经济。”[23]“以市场作为资源配置的基础性调节方式,这种经济运行形式通常叫做市场经济。”[24]“市场经济是一种私人和私有企业制定关于生产和消费的主要决策的经济。价格、市场、盈利和亏损、刺激和奖励的一套制度解决了生产什么、如何生产和为谁生产的问题。”[25]“在市场经济中,生产资源私有,经济决策高度分散。……,这个制度是通过内在联系的市场网络和价格协调的。”[26]“今天,市场的概念包括如何进行交易的场合,尽管这些交易未必完全符合村镇市场。……,所有这些交易过程都包括在市场经济这个概念里。”[27]由此可见,一方面,资本经济就是市场经济,市场经济就是资本经济;另一方面,资本经济是市场经济的内在实质和灵魂,市场经济是资本经济的外在表现。因此,马克思经济学和西方经济学研究对象的相近、相通、相同之处就在于此。
可见,无论是马克思经济学还是西方经济学(更确切地讲,是现代西方经济学),他们都研究资本主义生产方式,都研究资本经济,都把资本经济看做是人类社会生产存在和发展的一种方式。换言之,人类社会的生产方式因其生产目的有别而可区分为自然经济、商品经济、资本经济、计划经济(或者叫做别的什么经济)等,资本经济只是其中的一种。在这里,之所以列出了资本经济,而不讲市场经济,是因为资本经济在生产目的上有别于其他生产方式,而市场经济并不能表明其生产方式的目的何在。卫兴华教授在《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产生与发展的差别性所引出的理论思考》一文中指出:至于说商品经济是相对于自然经济而言的,市场经济是相对于计划经济而言的,表面上看很对称,很清晰,但经不起推敲。试问:市场经济难道不与自然经济相对立吗?难道商品经济与市场经济是互不相关的两回事吗?如果市场经济与计划经济相对立,商品经济为什么就不与计划经济相对立呢?卫教授是对的。因为,尽管自然经济、商品经济、市场经济、计划经济等范畴都是对社会生产方式的理论概括,但这种概括的理论层面是不一样的。要使我们对不同生产方式的划分清楚明确,必须坚持标准的同一性,而最常用的标准就是社会生产的目的。马克思就是这样做的。
但是,马克思经济学和西方经济学在研究对象问题上依然存在着严格的对立性,具体地讲:
第一,马克思经济学不仅研究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而且研究与此相适应的生产资料资本家所有制,研究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在揭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历史性、暂时性的同时,揭示了生产资料的资本家所有制的历史性,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对抗性。西方经济学并不研究资本主义私有制,相反却把它作为研究市场经济的既定前提。他们虽然认为市场经济是资源配置的一种体制方式,但却试图证明它是配置资源的一种最有效率的方式。由于他们把资本主义私有制同市场经济看做是不可分的,因而,试图证明资本主义私有制的永恒性,调和资本主义私有制所产生的各种矛盾。
经济现象间总是充满矛盾的,矛盾一词在生活中很常见。矛盾,它反映了事物之间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一种特殊的状态,矛盾不是事物、也不是实体,它在本质上属于事物的属性关系。这种属性关系是事物之间的一种特殊的关系,这种特殊的关系就是“对立”,正是由于事物之间存在着这种“对立”的关系,所以它们才能够构成矛盾。由矛盾自身的定义我们可以对应的得出关于经济矛盾的定义,经济矛盾应该是反映了经济现象之间的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状态,是经济现象的本质属性,不同的经济实体间相互对立相互作用的关系就构成了经济矛盾。
关于经济矛盾概念的理解
万事万物都具有矛盾,但是矛盾却不是事物自有的。经济矛盾是无法脱离主体意识单独存在的,它反映出了不同研究主体的阶级属性。政治经济学是矛盾演化的产物,经济矛盾并非是先验存在的,它是由代表特定主体利益的研究者在对经济现象的研究中规定的,正是因为主体性的差异,资本主义政治经济学和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才会从对经济现象的研究中得出不同的矛盾方面。资本主义政治经济学主要的主题是如何实现利润最大化,实际上就是以资本所有者为主体,探讨如何最有效的实行资本所有者的利益。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主题则要从劳动者的角度出发,规定现实中国经济矛盾,并在解决矛盾的过程中实现中国劳动者的主体地位。要明确矛盾指的是作为研究主体的人,在对现实经济现象的分析中,规定出现象之间的矛盾。
不只是经济现象,作为矛盾的研究者――经济学家的思维也是矛盾的,由于立场和时代的变化,他们处在不断变化的矛盾中。在资本主义研究的代表中,亚当・斯密在其著作《国富论》中始终贯穿着一种自由的思想,运用大量的实证大量的比较进行研究,在这个时期资本主义还处于早期的发展阶段,社会上还有很多阻碍资本主义发展的政策,资本主义需要自由,封建和集权专制严重压迫着资产阶级,遏制了资本主义的发展,所以这个时期的资本主义政治经济学家致力于批判研究,主张资本的自由竞争,深入分析经济矛盾。在资本统治全面确立以后,资产阶级摆脱了受压迫的地位,他们需要更进一步地发展,需要研究如何让自身的利益最大化,因此他们在对国家政策研究的同时引入了很多的衡量指标,效用就是最显著的例子。在这一时期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兴起对他们产生了巨大的威胁,资本主义政治经济学将批判的对象转为社会主义,但是由于自身处于统治地位,所以这个时候的批判只是一种形式,在本质上这更多的是一种辩护。从矛盾的分析也本质转到了表层,力求解决一些表层上的经济问题而不是经济矛盾。
矛盾分析的原则和方法
明确主义。现实生活中处理事情时,我们经常会提到要使用正确的方法、使用好的方法,在矛盾分析中,我们同样需要掌握正确的方法。“好”与“正确”是两个极其抽象的概念,到底何为“好”,何为“正确”,这就需要考量你的目的,根据最后想要达成的目的选择合适的方法,这就是正确的、好的方法,有一个成语叫“南辕北辙”,就是在批判方法与目的的不一致。经济学学术研究也是有目的的,研究特定问题时有具体的目的,但是这些目的都离不开一个总目的,这个总目的始终围绕着你的“主义”。“主义”也就是立场,它具体包含了两层含义,首先是“阶级”,其次是“利益”,你想要维护哪一个阶级,这个阶级当前迫切需要实现的利益是什么。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需要站在劳动者的视角上,而劳动者目前需要的就是改善自身的生活,成为这个社会真真正正的主人翁,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研究绝不只是为了国家,不只是为了经济发展,因此单纯地去研究社会如何发展这是不全面的,这或许就是“GDP主义”的弊端。劳动者在这个社会上还属于薄弱的一方,要始终谨记研究目的,探索当前劳动公有制的矛盾对立面,用批判的方法去除那些阻碍劳动发展的因素,实现劳动者的主体地位。
以正确的哲学观作为指导。哲学是一个时代精神的体现,社会变革通常是以哲学观念的变革作为指引的,各学科方法论的变革也开始于哲学的变革。哲学的方法论与政治经济学的研究是特殊与一般的关系,它是哲学方法论的具体化和表现形式之一。资本主义哲学有不同的发展阶段,早期有上帝论、之后是天命论,发展到最后形成了当今社会普遍认可的唯物论。后期的资本主义政治经济学正是在唯物观念的影响下,站在资本所有者的视角上,探讨如何提高资本所有者的权利,分析社会经济矛盾,对于当时的封建统治造成了较大的冲击,使得社会变革前进。马克思明确提出自己所代表的是无产阶级,集成并发展了当时社会主流的唯物观念,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进行深刻反思,发展出了自己独特的以人道主义为基础的哲学体系,在此基础上,用自己独到的视野分析经济矛盾,铸就了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研究的先河。马克思在从事矛盾分析时,既运用了经济学分析方法也没有脱离哲学方法论的指导。我们在之后的分析中,应该沿袭这一先进的思路,不要将二者完全对立,应该继续把他们统一在自己的研究中,形成具有深度的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用于指导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
在实践辩证法的指导下研究经济矛盾。矛盾分析所用的根本的方法就是实践辩证法,实践辩证法是以“唯人主义”为中心,要点就是处理矛盾。在主流意义上的唯物辩证法的研究内容主要为客观规律,总结人类社会、自然界,研究其发展,总结其发展的普遍特性。在唯物辩证法中,人的中心地位被严重淡化了,人成为了客体不再是主体,这主要体现在两点上,首先,对辩证法的来源存在误区,认为自然界是遵循客观原则发展的,人类在认识其发展的过程中从中总结出辩证法,这是不受人的意志的影响的;其次,对辩证法的主体认识错误,认为其主体是自然界,人只不过是从属于其的客体,人类社会的发展规律是来源于自然界的,人类的思维活动也不能脱离此。马克思的辩证法与此不同,是具有实践特点的,是对于传统的唯物辩证法的发展,其出发点由自然界转向到人类社会的实践活动中来,从现实的实践出发意味着从人类和人类社会出发,物质和自然界只是从属于人的,要在研究人的实践之后才对人类生存的物质条件进行研究。
抓住矛盾的主要方面。矛盾具有变幻莫测的特点,其内容丰富繁杂,不可能对其每一个内容进行细致的研究,为此,总结了以往时代对矛盾的研究,有建设性地提出了“抓住主要矛盾”的说法。这也就是说在对矛盾的研究中,要学会辨析居于主要地位的矛盾,同时要认清主要的方面。虽然矛盾的内容非常复杂,但是各个矛盾对于社会发展的影响力是不同的,有些矛盾对于整个社会发展起引领作用,可以支配其他的矛盾变化发展,这就是主要矛盾。而主要矛盾的两个方面,地位也不是相同的,会有其中一个方面从属于另一方面,受另一方面的变化影响,这就是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当然,矛盾也是不断变化着的,在一个时期居于主导地位的主要矛盾也可能在长期发展过程中演变为次要矛盾。
矛盾分析中所要注意的问题。
作为传播学批判学派的主要流派之一,传播政治经济学以马克思政治经济学和西方文化思想为理论基础,在广阔的历史、经济和社会背景下,分析媒介和传播系统与社会结构的关系,关注传播作为一种经济力量对社会的影响,以及社会政治、经济权力机构对传播活动的控制。传播政治经济学起源于北美,后在北美、欧洲、南美等地蓬勃发展,并于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传入中国大陆。经过二十多年的借鉴和发展,大陆传播政治经济学研究从单纯的理论引介逐渐向产业分析、社会发展分析等多领域扩展,取得了一定的理论成果。
但由于该领域的研究者数量有限且研究主题较为分散,这些理论成果无法建构起一个完整而集中的体系,因而,本文选取了中国大陆新闻传播类期刊自1998年至2013年有代表性的30余篇论文,在“本体研究”“产业研究”和“社会发展研究”的框架下,以作者为单位进行综述,试图对该领域理论成果的总体情况做出梳理和勾勒。
一、传播政治经济学本体研究
(一)西方溯源
1.理论引介:起源、发展与反思
传播学作为一门外来学科,其在中国的发展是从西方书籍的翻译和学科理论的引介开始的。相较于结构功能主义学派在中国的盛行,传播政治经济学派处于较为边缘的地位,其书籍翻译和理论引介相对较少。
李琨是最早关注该学派的学者之一,他指出,传播媒介向新型大工业的发展、国家政权的参与以及世界范围内的传播的不平等和“文化帝国主义”现象是传播政治经济学派形成的重要原因,也是其研究焦点;宏观的研究方法、批判性和对现实的关注是其研究特点;在建立世界信息新秩序的竞争中,传播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对我国把握宏观形势、维护国家利益和推动全人类发展具有重大意义[1]。
郭镇之梳理了传播学与政治经济学的关系,分析了传播政治经济学的研究范式(宏观的、历史的、能动的和辩证的),并对政治经济学的理论进行了简要介绍[2]。
刘晓红将传播政治经济学的发展分为三个时期:初创期,由于研究取向和批判立场与美国当时的学术环境和政治气氛相冲突,该学派的发展受到了很大的限制;蓬勃发展时期,北美研究硕果累累的同时,欧洲、南美等地也出现了该学派的研究者;反思拓展时期,在结合世界大众传播发展的新形势下深入思考以往的研究课题的同时,反思自身的理论发展并尝试借鉴其他传播批判研究的成果和方法,探索新的研究方向[3]。
曹晋和赵月枝分析了传播政治经济学的学术指向及其从北美到欧洲的发展脉络,阐述了该学派的人文关怀,即一方面猛烈抨击全球传播产业彻底商业化造成的若干不良后果,另一方面积极投入到媒介改革的社会运动中[4]。
陈世华的研究集中于北美传播政治经济学派,他指出,政治经济学的分析路径, 和西方的批判旨趣,加拿大多伦多学派的技术批判,社会学思想传统和北美新闻传播研究是北美传播政治经济学的思想渊源;“我们不自由的传播”是其理论精髓[5-6]。
2.奠基者思想研究:身体力行,将理论成果运用于社会实践
达拉斯?斯迈思和赫伯特?席勒作为传播政治经济学的开创者,以丰富的研究成果为该学派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我国学者集中对这两位先驱的生平和传播思想进行了研究。
郭镇之认为达拉斯?斯迈思不仅是一位倾向于的学者,而且是一位将理论研究成果运用于社会实践的身体力行者。其代表性的观点有“受众商品论”“依附理论”等;其实践贡献体现在积极参与并影响了建立世界信息传播新秩序的运动,并始终关注传播领域的公共利益和公共控制[7]。
郭镇之还对赫伯特?席勒的生平、著述进行了研究,认为他不仅是积极活动型的学者,而且是以学术成果影响传播实践的典范。他的著作推动了国际社会对世界传播秩序的讨论和对新秩序的呼吁,影响了一些第三世界国家的传播政策和实践[8]。
陈世华在新媒体时代对赫伯特?席勒的传播思想进行了重读,深入细致的分析了他关于“复合媒体和媒介帝国主义”“思想管理者和信息劳动力”“传播与文化宰制”“信息传播与社会危机”的批判思想[9]。
3.同其他流派的比较分析:结构功能主义学派与文化研究学派
传播学研究中,结构功能主义学派、批判学派和文化研究学派间的差异、对抗、借鉴是学者们关注的又一内容。
杨茵娟分析了结构功能主义、传播政治经济学、文化研究与当时美国社会背景、历史状况及主流社会思潮间的关系,回顾了每个学派的代表人物,探讨了每个学派存在的缺陷,并寻求三个学派之间对话与沟通的空间[10]。
刘晓红分析了传播政治经济学与文化研究关系的演变,指出二者的关系经历了短暂共处、尖锐对抗、沟通和借鉴三个不同时期,并分析了文化研究与传播政治经济学互相借鉴的前提[11]。
黄典林认为,以往对传播政治经济学与文化研究诸种分歧的讨论多停留在表象的差异,要理解这些分歧需要从根源上把握哲学观的差异。实现两者整合的可能途径是从中间温和立场的交叉地带寻求共识[12]。
(二)本土化进程
1.理论框架体系的建构
传播政治经济学作为舶来品在我国的发展时间较短,目前仍处于向国外学习借鉴的阶段,其本土化的理论框架体系的建构很少,且主要出现在对国外理论进行引介的文章中,如上文所述的李琨、郭镇之等人的文章。
国外,尤其是北美、欧洲的理论框架体系是建立在对资本主义社会的观察研究基础之上的,有些甚至带有美国中心主义思想,因而生搬硬套并不能解释和解决我国的问题。下一阶段我们有必要建立一套符合我国国情的理论框架体系,在此基础上解读我国丰富而复杂的传播实践。
2.理论研究的发展
陈卫星论述了传播政治经济学使用的重要概念“文化工业”向“文化产业”的转型过程,并分析了这一概念改变所带来的理论方法的充实和对新信息传播技术的产业化过程的新视角、新理论启发和实践形态[13]。高亢思考了新媒体环境下“受众商品论”的作用机理,指出了受众商品价值和使用价值的形成机制,受众商品剩余价值的衍生途径以及商品化过程中“广告商在场”身份的演变[14]。谢进川对传播政治经济学的社会实践性进行考察,分析了20世纪以来的媒体改革运动,指出其关注重点在于媒体改革运动的总体性新主张和未来发展可能之探索,而对新媒体关注较少;其对自我起点的过度强调延误了社会实践性的进一步展开;其对优势力量间的演化关系缺乏关注;对新兴转型国家的传播转型研究有待加强[15]。
综上可知,我国传播政治经济学本体研究方面的重心仍停留在对这一学派整体情况的认知和国外理论框架体系的引介方面,结合本国国情的理论研究仅取得了零星的研究成果,完整的学科体系尚未建立。且在引介国外理论时偏重北美理论的介绍,相对忽视了欧洲、拉美等地的理论发展,未能展示出世界范围内传播政治经济学派的全貌。
二、传播政治经济学视角下的产业研究
(一)我国传媒业现状分析及发展建议
目前我国占主导地位的媒介研究往往局限于从内容、形式等层面在媒体行业内进行对策性研究,而忽视了媒体所处的宏观政治经济结构及其影响。传播政治经济学以开阔的理论视野为媒介研究提供了全新的批判视角,一些学者从这一视角出发,对我国传媒业现状及发展趋势做出了深刻的分析。
黄清源从微博商品化的运营模式着手分析,发现资本和权力对微博的控制力量仍在维系。但是,微博的技术特性使得这种社会媒体能够对既有控制进行消解,为公众享有更广泛的知情权和更广阔的自由表达提供可能,进而对公共生活产生积极的影响[16]。
蔡骐、谢莹阐述了网络恶搞文化中受众主体性所受到的结构限制,他们认为,在经济主导的现代消费社会,技术提供的解放性遭遇社会结构的制约性,能动的主体难逃商品化命运[17]。
刘燕南和文卫华从受众权益角度分析了电视互动节目中的“三次售卖”现象,他们认为今天的互动类节目在传统的媒介、受众、广告商的三角关系中挤进了一个新的利益体――服务提供商。媒体通过与服务商一同分享观众参与的利润,实现了由“二次售卖”到“三次售卖”的进化[18]。
罗锋审视了我国的出版贸易逆差,认为应将其置于世界政治经济框架内进行考察,它的形成缘于“中心―边缘”的世界结构体系,要想转变出版贸易逆差,必须努力重构政治经济与信息传播新秩序[19]。
胡冀青和汪睿对新闻专业主义进行了批判,他们认为,新闻专业主义是一种媒体企业经营管理的理念与方式,但为了掩盖其高度功利性的实际功能,它通常被标榜为新闻业的职业操守和最高信仰。当代公民新闻对新闻专业主义的挑战实际是对传统的新闻管理模式的挑战[20]。
曹晋和杨琪对版权文化进行分析,对版权贸易的商品经济力量如何服务于资本主义的全球扩张,以及如何阻止知识产权的资本扩张进行了探讨[21]。
黄典林解读了“限娱令”背后的政治经济张力,认为“限娱令”和其他类似的政策举措及其导致的产业实践的调整和社会影响,都可以看作是当前传媒制度安排中,媒体事业属性所定义的政治功能和社会效益与传媒运营方式的市场化所带来的巨大经济冲动这两种具有不同倾向的力量之间冲突关系的一种呈现[22]。
(二)国际视域下的传媒业发展研究
宋晶以中国和印度两个第三世界国家对社会冲突的媒体再现为例,考察了不同媒介体制下政治制度和市场驱动如何错综复杂地影响媒介产制和媒介内容[23]。赵月枝分析了20世纪80年代以来欧美广播电视宏观管理中以市场化为核心的一系列改革的原因、过程、影响以及市场化与公众利益、传播系统民主化的关系[24]。冯建三引述和讨论了韩国和委内瑞拉的另类传播现象,并强调了对另类媒介的兴起、运作条件及脉络、成就与局限进行评估的重要意义[25]。吴晓迪研究了美国广播电视业所有权集中化的现象,分析了这一现象的逻辑、冲突及后果,并审视了其对我国的启示[26]。
由上述分析可知,我国学者较多的运用传播政治经济学视角审视国内传媒业的发展状况,而对国际形势关注较少。并且国内的产业研究只是蜻蜓点水式的局限于某一个案或个别领域,虽有少数鞭辟入里的分析,但大多是搬用国外理论的泛泛而谈,缺少对我国特殊的社会政治经济状况及社会权力关系的深入研究。
三、传播政治经济学视角下的社会发展研究
传播政治经济学作为一种追求社会公正和公平的道德哲学,其目标是“挑战不平等的社会权力关系,深化民主和提高人类的解放程度”[27]。因而,它不仅关注传媒业自身的结构和历史,并且将视野扩展到了全球化、公民权利等社会议题。王殿英认为大众传播媒介的发展正在侵蚀公民权利的完整性,阻碍公民权利的实现:媒介私有化限制了公民传播权资源;媒介市场化使市场理论取代公共利益;媒介自由化导致媒介垄断;媒介全球化侵害了落后民族国家的国家利益和公民权利[28]。刘晓红从主体、载体和范围、内涵等各方面介绍了传播政治经济学话语中的“公共领域”这一概念,并分析了媒介私有化对公共领域的威胁[29]。蔡骐从传播政治经济的核心概念“权力”出发,指出追求利润的本性决定了大众媒介必然从自身利益出发周旋于政治与经济的权力体系中。媒介不可能在与政府、企业的关系上保持中立或是超越社会利益的冲突。新型传播技术与政治经济基础权力相结合,将对现代社会人的精神进行更为巧妙的操纵和控制。由此,受众作为公民的权利正在步步流逝[30]。赵月枝和罗伯特?A?汉凯特从跨学科和跨文化的视角探讨了媒体全球化和媒体民主化的发展过程、不同国家背景下的表现及存在的悖论、问题和矛盾[31]。
四、总 结
关键词:政治经济学 价值理论 收入分配
经济学家慷慨激昂,评论时政已成为转型期中国的一大特有现象。无论是对于经济学说的选择、假说定律的辨析等纯基础理论问题,还是对所有制改革、国有企业改制、宏观调控方略、收入分配差距、外资扩张利弊等实践课题,都存在着针锋相对的热烈争论。这些争论显示了“竞争性思想市场”所具有的创新特性,对于推动中国的思想解放和生产力解放起着重大作用。
然而,深入分析却可以发现有许多所谓热点理论难题实际上是伪问题,也就是说,这些问题本身并不存在,正如中世纪经院哲学对于“针尖上能够站几位天使”的争论一样,对于这样的问题的争论自然就难以达成任何有意义的结论了。正如汪丁丁曾指出,思想者为了不误入歧途,在跨出每一步时,必须反思他提出的每一个问题的“问题性”——即问题是否成为一个“问题”。反思政治经济学热烈争论的“问题”,却可以发现其中一些却是伪问题。
显然,经济学研究和讨论的应该是真正的问题,而非虚构出的伪问题。那么,界定一个问题的真伪究竟依据什么标准呢?一个最简单的判断就是所争论的问题能否被表示为“为什么”的语句。这一判断是由经济科学的首要任务所决定的。和其他科学门类一样,经济学的首要任务是解释事实,当然经济学所解释的主要是社会事实而非自然事实。任何一个流派的经济理论无论从怎样的基本范畴出发,都必须是对社会事实作出合理解释之后再提出政策设计。从解释的角度出发,真问题都可以表示为“为什么”的语句,而伪问题则无法这样表达。例如,自然科学中的真问题包括“海水为什么是蓝色的”、“苹果为什么会落地”等,经济科学中的真问题则包括“为什么地主会选择分成租佃制度”、“为什么中国在改革开放后经济出现了快速增长”等。对于真问题的任何争论与解答都可以求助于实证的检验,因此,这样的争论最终会形成较一致的认识,从而人类的知识获得积累。相反,那些伪问题则只能被表示为“是什么”和“应不应该”和“怎么办”的问题。由于伪问题无法进行实证的检验,因此尽管争论很激烈,却永远无法达成共识。对于这些伪问题的争论不仅无助于人们对社会经济规律的认识,而且还导致大量学术资源的浪费,甚至会成为思想无序和社会动乱的口号。
依据上述判断标准,可以发现在当前热烈的政治经济学争论中存在着一些根本就无法成立的伪问题。这样的伪问题并不因争论者的众多和各方观点的差异而成立。对于一个不存在的问题而言,一切答案都是无意义的。本文所集中进行辨析的三个突出的伪问题不仅是理论界长期争论的焦点,也具有极强的现实意义。
伪问题之一:是什么创造了价值
将这一个中国经济学界争论了几十年的“老问题”宣布为伪问题的原因很简单,因为价值根本就不是创造出来的,当然,这一问题也无法表达为“为什么”的语句。既然价值根本就不是创造出来的,那么,无论是坚持活劳动创造价值,还是提出物化劳动创造价值、社会劳动创造价值、劳动要素共同创造价值都失去了争论的对象。即使萨伊所谓的土地、资本和劳动创造价值的论点也是不需要的。
要阐明“价值不是创造出来的”这一判断,需要追溯到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的论述。斯密指出价值有两种,其一是使用价值(use value),其二是交换价值(exchange value)。顾名思义,使用价值是某物品给予拥有者或享用者的最高所值,或这个人愿意付出的最高代价。交换价值是获取该物品时所需要付出的代价,而在市场上,交换价值就是该物品的市价了。尽管斯密在进一步的阐述中出现错误,由“水与钻石悖论”引致出价值决定的论点,但这两个范畴却是简单而正确的。
具体来说,斯密的价值定义是把人作为出发点的。人们对物品的主观评价就构成了使用价值,而不同的主观评价相互进行比较,则形成交换价值。离开了人,谈不上任何价值,价值只能是人们在满足需求过程中形成的主观判断。设想一下,当一座繁华的城市中的居民全部离开后,所留下的一切高楼大厦又怎么能谈得上具有价值呢?既然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都只不过是人们的主观评价,那么,争论是什么创造了价值就成为无稽之谈。因为作为主观评价的价值并不能够创造出来。
之所以提出是什么创造价值的争论,笔者认为这是将物品混同于价值的结果。说某种物品是由哪些要素创造出来显然是可以的,但物品或商品本身并不等同于价值。物品之所以具有价值,只是因为它们能够满足人的某种需求,从而给出评价,并依据各自的不同评价决定是否交换和以何种比例交换。离开了人们的主观评价,无论哪些要素参与了物品的生产也都不会形成价值。我们可以说劳动、资本和土地参与了物质财富的创造,但不能说这些要素创造了价值,因为价值与物质实体并不等同。
正是由于价值创造理论是个伪问题,政治经济学在解释事实时总是面临着新的挑战,不断修改和增加基本论断,总是徘徊在劳动创造价值和萨伊的“三位一体”之间,甚至随着第三产业的发展、科学技术的进步,又不得不提出“四元”、“五元”价值论。为了应付实践需要,一些经济学家将大量精力用于扩大劳动的内涵,辨析生产性劳动与非生产性劳动,区分价值创造与价值转移。这必然导致了政治经济学理论基础的混乱,削弱了其主流经济学的地位。
伪问题之二:应该按什么分配
应该按什么分配的“问题”与什么创造了价值的“问题”密切相关,也是近年来争论非常激烈的“问题”。从经济科学的角度来看,应该按什么分配的“问题”实际上在企业生产之前就已经解决了,是一个在现实中并不存在的问题。
在合约理论提出之前,经济学将资源配置和收入分配看作是两个不同的环节。在理论分析上,资源配置与分配决定是被分割研究的。不仅政治经济学是这样处理的,主流的西方经济学也将产品市场与要素市场放在不同的章节进行论述。政治经济学强调了企业内部资本家与工人之间的剩余分配。西方经济学则通常是在边际生产力理论的框架下论述每一个投入所有者获得的报酬等于其边际产品的价值。两大理论体系都忽视了对投入所有者怎样获得报酬和通过谁获得报酬的研究。这就形成了所谓的按照什么进行分配的“问题”。然而,随着合约理论的提出,资源配置与收入分配之间的缺口被填补上了,使这两个被分割的内容具有了内在一致性。
根据合约理论的认识,企业与市场都是合约,在这种合约下,投入所有者放弃一组明确界定的使用投入的权利以换取收入。一切生产要素在参与生产之前已经通过合约的形式确定了所应获得的收入,也就是说,收入分配问题通过合约的签订已经在产品到达市场之前解决了,而不会出现在产品销售后再评价各要素贡献进行剩余分配的问题。如果按什么分配的问题在生产之前没有解决,或者说,生产所需要的各种要素使用没有签订合约,那么生产就无法进行,也就更谈不上按什么进行分配。例如,要生产一台电脑,企业就必须首先同员工签订下工资合约、同专利所有者签订下技术转让合约、同物质资源所有者签订下购买合约等。这些合约本身就规定了各种要素所有者的投入状况和收入状况,在电脑生产开始之前,按什么分配的问题已经被解决了。在电脑生产和销售以后再来研究该按劳分配还是按要素贡献分配根本就没有必要了。
当前关于按什么分配的争论不仅在理论上是一个伪问题,在实践中也缺乏指导意义。无论是坚持按劳分配,还是强调要按要素贡献分配,都不能改变通过合约来解决分配的现实做法。例如,在电脑生产中坚持按劳分配而拒绝与专利技术所有者签订包括分配内容的合约,那只能导致生产无法进行,无产品可分配。而当前一些学者提出的创新理论——按生产要素贡献分配方式——同样也离不开事前合约的签订。按照这一观点,分配之前首先要对各种生产要素的贡献进行衡量,然而,衡量出各种生产要素贡献的大小又何其困难。在一个完成的产品中是无论如何也划分不出每种生产要素贡献的份额。而在现实中,这种贡献的界定也是通过合约的签订来解决的,各种生产要素在市场上的价格恰好反映了它的贡献所在,而这一价格正是合约的核心内容。
总之,在合约理论没有提出之前争论按照何种原则进行分配还是可以原谅的,但在今天仍然将大量精力用于争论这一在理论上和实践上都无意义的问题就是徒劳了。
伪问题之三:怎样消除社会不公
中国在转型与发展过程中出现大量新现象,这些现象不能不引起经济学家们的思考,这些思考就引出了许多经济学对社会是否公平的争论,并进一步形成了如何消除社会不公的政策建议。然而,从经济科学的解释功能来看,这些问题并不应该是经济学所争论的,或者说,这些“问题”在经济学意义上来讲是伪问题。
第一,社会经济发展过程表现为生产、分配、流通和消费四个环节同时存在并且相互转化的过程。这四个环节之间存在着互相联系、互相制约的对立统一关系,但是生产在其中始终起着支配的作用,社会生产过程的性质和特点始终决定着经济发展的性质和特点。因而,必须始终重视生产在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的决定性地位,同时又必须高度重视分配、流通和消费对于生产的巨大反作用。认识经济发展问题,必须始终坚持从生产出发去进行分析的方法论原则。颠倒生产与其他几个环节的关系的观点是错误的。第二,在社会生产中,始终存在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两个方面及其对立统一关系。从人类社会发展的总过程来看,生产力的不同发展阶段决定着生产关系的不同性质;但是,在一定的社会形态下,生产关系及其具体形式对生产力具有巨大的能动作用甚至决定性作用。因而,片面强调生产力的决定作用是一种庸俗机械的唯物主义观点,片面强调生产关系的反作用或决定作用则是一种唯意志论和唯心主义观点。第三,社会经济发展是一个历史的范畴,其中既存在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对立统一运动这样的一般规律,同时,不同性质和阶段的社会条件下的经济发展又具有不同的特殊规律。因而,仅仅从抽象的、一般意义上去谈经济发展是没有意义的;仅仅从经济发展的一般规律出发去解释和解决特殊条件下的经济发展问题则是无效的。第四,资本主义条件下的经济发展是一种特殊的社会现象,其特殊性在于它以追求无止境的价值增殖或赚钱为目的,因而,剩余价值规律支配着资本主义经济增长的全部过程,剩余价值规律是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基本规律。发展生产力是资本获得剩余价值的手段,与此同时,生产力的发展又与资本的内在要求相矛盾。第五,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内在矛盾表现在各个方面:(1)生产力发展的基本含义正在于同一劳动时间内生产的商品更多,从而单位商品的劳动量及价值量必然下降,可是资本追求的恰好是剩余价值,而不是物质财富。这样,资本生产的商品越多,单位商品的价值以及剩余价值就越少,从而平均利润率具有一种下降的内在趋势,这就迫使资本更快地积累并进一步提高劳动生产率,而劳动生产率的进一步提高,使同一单位的资本获取的剩余价值会更少,平均利润率进一步趋于下降。这就形成一种循环,正是这一循环推动着资本主义的技术创新和经济发展。(2)资本主义条件下的商品的实现以及剩余价值的实现需要一系列严格的前提条件,这些条件最重要的是:必须有足够的市场购买能力能够消化或购买大量生产出来的商品。可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和生产关系恰好不能保证这一点,原因在于资本主义条件下的有支付能力的需求与生产供给相比总是不足的,因为资本积累和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以及资本有机构成的提高必然造成财富占有在资本一方和劳动一方的两极分化。除此之外,资本主义生产表现为一种无政府状态,即使是资本之间的相互需求也具有不确定性和经常的不平衡。因而,生产之间的矛盾以及生产与最终消费之间的矛盾,是一个标准的资本主义经济模型无法解决的问题。于是,这些矛盾总是以周期性的经济危机的方法来进行一种强制性的解决。(3)资本为了获得利润或收益的最大化,在职能资本的基础上又发展出一个庞大的信用制度和信用系统。信用的发展一方面促进了资本的集中和一定阶段的经济增长,但是另一方面它又创造出一套投机和欺诈机制,使现实资本更多地转化为虚拟资本,从而产生了国民经济金融化,并进一步加剧了社会的两极分化,最终必然产生金融危机并进一步引发经济危机。从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实践来看,自1825年以来,正是由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自身的矛盾产生了周期性的经济危机,于是,产生了资本主义国家政府对经济的干预和凯恩斯主义宏观经济学。但是,凯恩斯主义经济学以及资本主义国家政府对于经济的干预并没有从根本上消除资本主义的内在矛盾,所以,出现了1970年代长达十年的滞胀。滞胀之后的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又采取新自由主义政策,虽然短时间内经济增长状况有所改观,但是最终又产生了新的国际金融经济危机和经济发展的持续低迷。政治经济学关于经济发展的基本理论和资本主义经济发展实践都表明:迷信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是没有出路的。因此,在我国当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必须坚决反对新自由主义的理解和思路,必须坚持以政治经济学为指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只有这样,才能找到解决问题的正确方向。
二、经济体制的改革才是治本之策
之所以必须坚持运用政治经济学的基本理论来看待中国经济发展和改革问题,不仅是因为政治经济学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了理论依据和理论基础,而且是因为改革开放以来所形成的中国经济发展状况越来越接近于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所做的分析。概括起来说,由于中国选择了市场经济的发展方向,同时又发展出大量的私人资本,并且公有的生产资料也采取了资本的形式,市场与资本叠加,使中国的经济发展状况更加接近于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所进行的分析及其所得出的基本结论。因而,运用政治经济学的基本理论分析中国经济发展和改革问题,比以往任何时候更加具有现实性和有效性。但是,我们不能将中国经济完全等同于资本主义经济,这是因为中国不仅存在大量的公有企业和农村土地集体公有制,而且我国政府在经济发展中始终起着主导性作用。这正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本质特征。实践表明,必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同时又必须全面深化经济体制改革。从理论上来说,经济制度和经济体制决定了一定的经济增长和发展模式。从中国经济发展模式的角度来看,其中一个非常重要的特点在于地方政府在实际职能上的企业化。这种经济发展模式一方面造就了中国经济在一定阶段的高速增长,另一方面又是产生一系列问题的体制性根源。自2012年以来,中国经济发展表现出一系列问题:对外贸易增长乏力、部分产能严重过剩、产业结构失调、技术创新能力不足、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脱节、资源生态危机等等。从一定意义上来说,这些问题都具有供给侧的性质。因而,提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符合实际的。但必须深究的问题是,产生供给侧问题的原因又是什么呢?不找出产生问题的真正原因,必然只能是治标不治本。对于当前的中国经济问题,可以从多种不同的角度去分析,但是,必须抓住中国经济发展的“牛鼻子”,这个“牛鼻子”就是改革开放以来所形成的特殊经济体制以及由此产生的特殊经济增长模式。正如十八届三中全会决议中指出的那样,全面深化经济体制的核心问题是进一步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其中,如何处理好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以及地方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尤为重要。因而,改革经济体制和经济增长模式才是治本之策。因而,改革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关系,特别是改革地方政府的行为模式,如何通过改革,使地方政府一方面在经济增长中继续发挥积极的推动作用,另一方面又能够贯彻落实中央制定的综合改革和发展目标,这是能否解决供给侧问题以及能否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战略目标的重要环节和关键。
三、全面理解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关键词:寻租活动;寻租成本;制度创新
中图分类号:F12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2)20-0013-03
一、寻租的性质研究
早在19世纪40至50年代,德国经济学家李斯特在其著名代表作《政治经济学的国民体系》中,就提出了政策干预,保护民族工业,发展本国生产力,以便赶上先进国家的观点。同时,他极力主张保护本国的民族工业,保护本国生产力的发展,从而为西方经济学中寻租理论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一)寻租理论产生背景
西方寻租理论的创立有其深刻的经济背景。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西方一些经济学家在总结了1929—1933年经济危机的经验教训时,认识到市场并非万能,不能完全依赖“看不见的手”来调节。受凯恩斯主义的影响,西方各发达国家加强了对经济活动的宏观调控和政策干预。西方经济学家普遍认为,“寻租”是在市场经济制度下由于政府干预而产生的一类经济现象。在完全竞争条件下,所有交易行业完全可以通过市场实现,一切任由“看不见的手”来调节,因而不存在“寻租”行为。但由于“市场失灵”现象无法避免,随着政府干预和管制的加入,寻租行为的出现成为必然。
直到20世纪60年代,依靠国家干预政策已不能解决西方世界的经济滞胀和失业问题并存的状况,凯恩斯的国家干预主义的统治地位开始发生动摇。于是,新自由主义趁机再次复兴,并占据一席之地。寻租理论正是为了迎合新自由主义的“反对国家干预,主张自由放任”这一经济思潮而产生的。
(二)寻租及其内涵
寻租理论,最早萌芽于塔洛克的论文《关税、垄断和偷窃的福利成本》(1967)。但真正第一次提出“寻租”一词的则是克鲁格的论文《寻租社会的政治经济学》(1974)。克鲁格不仅发展了塔鲁克的观点,而且还开创了寻租理论的国际贸易学派分支。后来,她本人也被认为是寻租理论的鼻祖。公共选择学派坚持用经济学中的理性经济人假设去分析人们的政治经济行为。与传统政治经济学理论不同,公共选择学派将政治因素作为经济分析的内生变量来研究,其目的是从政治过程的经济研究中分析现代西方国家经济问题根源之所在。
这里的“租”不是一般经济学原理中所指的地租,而是指由于不同体制、权利和组织设置而获得的额外收益,或因政策干预和行政管制而形成的非生产性利润。这里的“非生产性”是指其只创造利润不创造财富。简言之,“租”是一种超过机会成本的余额,是超额利润。在有关寻租的文献中,其定义是多样的。布坎南认为,寻租是人们凭借政府保护进行的寻求财富转移而造成的浪费资源的一种活动。埃克兰德等人把寻租描述成凭借政府批准的垄断权来取得收益的行为。图洛克等人将寻租定义为获得垄断或取得政府其他庇护而从事的活动。总之,寻租行为在现实中采用大量合法和非法手段:游说、疏通、接近权力中心、找靠山、寻求垄断、争取政府庇护以逃避竞争、占有租金,使“看不见的手”不起作用,因此,这类行为常被称为“看不见的脚”。于是,“寻租”便被比喻成“看不见的脚”去踩“看不见的手”。寻租,正如经济学家荣敬本所说的,在现代寻租理论中,一切借用行政权利大发横财的行为都被称为寻租活动。寻租的追逐会转移财富、裂化资源配置,造成社会资源浪费,导致腐败猖獗。
寻租活动在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和处于转型期的国家中各有不同的表现形式。一般地说,在发达国家中,寻租主要表现为分利集团通过合法的院外游说、政治捐款等活动促使政府被动创租,并争取占有租金的垄断特权;而在处于转型期的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内,寻租则主要表现为非法的行贿、受贿、索贿,以取得政府无意创租和主动创租所形成的租金。从这个层面上讲,所有这类活动都是要耗费社会资源的,是社会资源的一种被动浪费。
(三)寻租的成本分析
塔鲁克(1988)指出,寻租成本可以由三个部分组成:寻求垄断租所耗费的成本;垄断本身所造成的福利损失;寻租所失去的技术创新的机会及其福利。因此,我们可以将寻租的成本分成私人成本和社会成本。对于寻租者来说,他所承担的寻求垄断租所消耗的成本,就可以理解成是一种私人成本;由于寻租所导致的垄断,进而使社会福利受到的损失,可以说是寻租行为的一种负外部性,产生的成本由全社会来共同承担。
1.私人成本的分析
寻租者的私人成本除了交易成本以外,还应该有使用该资金进行再生产或是投资而非经行寻租活动能所得的合法的利润,称为机会成本。另外,对于寻租者而言,他们会承担着一种社会舆论压力和法律的压力,称为心理成本。
交易成本即寻租者在经营生产过程中,获取垄断地位,以及维持垄断的超额利润过程中人财物的耗费。机会成本则是寻租者交易成本的创租、避租、抽租和护租的耗费,可以用来生产而没有用于创造价值的成本消耗或者是所放弃掉的超额利润。正如前面所说,由于寻租行为的非生产性活动性,使他存在着法律制裁、舆论谴责和名誉扫地的风险,以及自己良知的谴责等等,这些都是引发心理成本的因素。
除此之外,在现实中,整个寻租活动过程中会存在多个竞争的寻租者,但只有少数的寻租者成功并因此而获得超额利润,其他落败寻租者的成本耗费造成了租金耗散。因此,要真正做到准确地推断寻租活动成本,应将所有寻租者(其中包括寻租失败者)的成本支付都计算在内。
2.社会成本的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