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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经营规则范文

时间:2023-08-01 16:55:49

序论:在您撰写商业银行经营规则时,参考他人的优秀作品可以开阔视野,小编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这些建议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热情,引导您走向新的创作高度。

商业银行经营规则

第1篇

关键词: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合规文化教育培训检查监督

Abstract:In recent years,because the domestic and foreign banking industry violated regulations,the contrary operation cause the case which the significant fund lost to be very many,alarmed,was threatening the bank and the customer fund security seriously,Bahraini Bank goes out of business the document,the Hebei Handan agriculture line of especially big national treasury burglary all has sounded the alarm bell to commercial banks steady operation,gathered the gauge management to the commercial bank to pose the serious threat legally.This article through controls from the inside the management existence to the commercial bank the question to carry on the analysis,refers to the crux which had problems to be at,and proposed on the enhancement internal control work the practical and feasible operating procedure,to the consummation commercial bank internal control,enhances the economic efficiency,has very strong pointed and the guidance.

Keywords:The internal control System construction Gathers the gauge culture Education training Inspection surveillance

完善商业银行内控监管机制的重要性是由金融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所决定的。金融行业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商业银行作为经营货币和信用的特殊企业,具有高负债、高风险、社会效益强等主要特征。加强内控监管机制对商业银行各项业务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作用,巴林银行倒闭案、河北邯郸农行特大金库盗窃案的事实证明,商业银行要实现利润的最大化的目标,就必须加强内控监管机制,必须关注的整体性、系统性和重大风险,立足于规范操作,以风险为导向,促进各机构(部门)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夯实内控管理基础工作,保障各项业务合规、稳健经营和持续发展。

1.商业银行内控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1.1管理层和操作层对内控制度缺乏必要的认识,存在模糊现象。个别管理者和操作者简单地认为银行的内控管理就是各项规章制度和政策法规的汇总,做了建章立制方面的工作,就等于建立了内控机制,从而忽视了内控制度实质上是一种机制的特性,也有人认为内部控制不过是内审、检查部门的事,跟自己没有太大关系,还有的把加强内部控制与发展业务对立起来,片面认为内部控制阻碍或制约了业务发展,应该管的没有管,应该检查的没有检查,重业务、轻管理的现象还比较突出。目前,各商业银行都实行了考核指标体系,这些考核指标的设置偏重于业务发展,使基层行只注重业务开拓而忽视或淡化内控管理。

1.2贯彻执行财务会计制度不严,统计信息失真现象屡有发生。强化财务会计核算是银行内部控制的重要职能之一,但是部分商业银行的操作人员不遵守会计核算审慎性、真实性原则,任意调账、调表,使会计资料及报表很难真实地反映银行经营的实际情况。如银行利息表内、表外科目的设立和运用,商业银行部分会计科目的归属和使用等等,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一些不真实或不准确的情况。

1.3某些内控制度不够完善,执行中难以适从。主要表现:一是随着业务操作手段、业务操作流程的日益改进、科技含量的进一步提高和业务品种的不断创新,个别内控制度未得到及时修订,从而出现制度空档;二是现有工作条件难以满足、具有超前性的内控制度;三是存在控制太繁琐或无控制必要的制度;四是存在员工权利与职责不相匹配的制度,或权利缺少控制与制衡,或权利有限难以顺利实现工作目标等。

1.4检查监督人员的职责与权利不相匹配。检查监督人员履行职责是以事实为依据、以制度为准绳、以规范操作纠偏堵漏为目的。检查监督人员的业务素质、知识结构与其职责存在差距。表现在:一是年龄老化,知识得不到及时更新,二是专业素质参差不齐,三是复合型人才偏少等,在进行综合性检查时往往难以组成合适的检查组,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检查质量,对某些执行制度有偏差的业务不能及时予以纠正。部分监督检查缺乏力度,检查仅仅是走过场。同时检查监督手段滞后,工作效率不高。

1.5业务操作流程、规章制度方面的培训偏少,有时出现培训滞后的现象。近几年来,业务操作流程频繁升级、新的业务品种不断推出,这就要求员工及时掌握新的制度、流程,了解新流程、新产品的特点和风险点。从近几年的检查情况看,系统升级后的一段时间内出现问题较多,一段时间后出现问题较少;传统业务出现的问题少,而新兴业务出现的问题多。这就充分说明对员工的业务培训一定程度上存在不及时、不到位的现象。

2.发挥内控合规职能保障商业银行稳健经营的对策

对策之一:明确职责狠抓落实,全力推进内控体系建设。一要以精细化管理为前提,以价值创造为核心,以风险控制为主线,以严密的评价体系为保障,以强大的信息沟通渠道为依托的内部控制体系的高效运行,制定并实施相应的内控措施,切实提升商业银行风险防控能力。二要增强各级有决策审批权限的委员会、领导的履职能力,充分发挥集体决策、权力制衡、风险防控作用,加强每个营业机构、每名员工积极参与内控执行力活动,培育内控人人有责的理念,使商业银行形成各级行长、各级委员会、各机构业务部门负责人、全体员工分工负责、全方位覆盖、全过程控制的“大内控”工作格局。

对策之二:培养合规文化的核心价值观,夯实合规文化建设基础。一要弘扬“内控建设、人人有责”、“合规管理、创造价值”的内控理念,倡导“规范操作,制度至上”、“严格业务流程,杜绝违规违章”的行为准则,树立“珍惜职业生涯,享受美好生活”“违章是风险之源”的观念,增强“让被监督者乐于接受监督”的意识,形成决策依程序、管理靠制度、业务讲流程的良好内控氛围。二要开展合规政策宣传工作,培育合规文化,倡导和培育良好的合规文化,明确各级管理者是本级合规文化的倡导者和管理者,培育员工树立积极向上的理想信念和职业操守,形成人人自觉合规工作,以合规为荣的局面,达到一种遵章守纪的操作理念,营造一种从严治行的管理氛围,树立一种科学的发展观,最终形成一种健康向上的合规文化。

对策之三:完善财务会计制度并规范其操作。一要保证各项会计数据的真实性和帐务处理的准确性,通过完整的帐务体系发现问题,监控各项业务操作,构建完善的财务分析和预测机制,建立定期实物盘点、各种帐证、帐表、账款、帐帐的对帐制度,规范各项业务活动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制度。二要强化各级会计主管人员责任制,财会会计机构要有充分的独立性,会计主管同时对主管行长和上级会计主管负责,实行重要岗位离岗审计和岗位轮换制度,定期对重要岗位进行审计和轮换,以便发现问题隐患,及时解决,同时,财务信息管理系统的设计人员与操作人员及相关的业务管理人员应实行岗位分离、相互监督和制约,消除人为的随意性而导致的业务风险。

对策之四:建立健全灵敏有效的合规风险管理分析评价机制,确保合规风险管理目标的实现。一要强化规章制度建设,加强对新产品、新业务流程、新制度开展法律法规遵从性审核,充分发挥事前环节的合规管理作用,增强各级经营管理人员的合规意识,使商业银行更有效地规避合规风险,梳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制定具有较强操作性和执行力的合规手册,及时制定、修改、清理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配套措施,认真履行合规性审查职能,在依法合规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二要量化评估合规风险,设计合规风险评价指标,运用计量方法加强合规风险的评估,借助技术工具,通过收集或筛选可能预示潜在合规问题的数据来进行量化测算,提出评估意见,定期不定期地对合规事项进行监测分析和报告,包括合规风险状况的变化情况,概述所有已识别的违规问题或缺陷,采取的各项纠正措施,同时要加强合规管理信息化建设,在信息采集、信息共享、风险控制方面实现全面优化管理。

对策之五:强化教育与培训,以全面提高员工素质为支撑。一要正面典型教育与反面警示教育相结合。组织员工观看警示案例专题片、宣讲案例,加大业务培训的力度,对商业银行的新业务、新知识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教育和培训,及时总结先进经验,树立正面典型,对自觉规避风险、挽回经济损失的典型事例大张旗鼓地给予宣传和表彰,使员工在执行制度中学有榜样、赶有目标。二要?业务培训与风险防范教育相结合。提高内控制度执行力,首先要提高员工(包括检查监督人员)的业务素质,而提高员工业务素质的最好方法就是定期对员工进行业务能力考试和考核。不仅让员工知道怎么做,还要向员工讲明白每一环节的风险点和每一控制的含义,将风险防范教育寓于其中,使员工不仅知其然,更知其所以然,增强员工的风险防范意识,促使员工自觉地按规定操作、规避操作风险。

对策之六:从精细化入手,强化商业银行业务的检查监督。一要根据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的实际情况,分析各类风险的高低及发生的可能性,在分析的基础上,确定监控重点,加大对案件高发领域及屡查屡犯问题的监控力度。将控制关口前移,变传统的事后检查,向事前控制、事中检测、事后监督转变,将人力控制向科技手段控制转变,随着科技的进步,控制手段要随着业务的发展不断更新和变化,加大机器控制流程的覆盖面,达到对各项业务进行持续不断的连续监督检查,使控制活动贯穿于业务操作流程的全过程。二要加强对商业银行重要空白凭证、权限卡、金库与现金管理的重点关注,并严格财务及其他业务授权的合规性管理。重点分析风险发生的原因、特征以及解决问题的方法,完善对关键人员、重点岗位、重点环节、重点交易的制度约束,及时发现经营管理工作中的风险隐患,提出改进经营活动、加强管理的建议。

第2篇

关键词:经营模式创新;商业银行;价值链

中图分类号:F830.33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09)15-0049-02

随着资本监管和资本约束的不断强化,社会经济结构和金融服务需求的不断变化以及同业竞争加剧等多种因素交织在一起,引发了商业银行对传统经营模式进行重新审视和思考,商业银行经营模式创新就显得尤为重要。

一、商业银行经营模式创新要求

商业银行经营模式的创新意味着发掘出新的市场需求,创造出新的消费群体,创造出新的赢利模式,用全新的方法来完成经营任务,开发出新的产品,提供客户新的服务,或者以新的方式完成银行运作的其他活动。商业银行经营模式创新是一个系统工程,而不是仅仅就某一环节进行改良的管理改革。在创新商业银行经营模式的过程中,应该更多地基于系统的观点,对经营模式的关键环节做出成功创新后,还要对整体商业模式进行审视,并以系统功效最大的原则做出相应的调整和创新。一个成功的经营模式创新需要满足有效性、整体性、差异性、适应性和可持续性的创新要求。

1.有效性。商业银行经营模式的有效性,一方面是指能够较好地识别并满足客户需求,做到客户满意,不断挖掘并提升客户的价值。另一方面,经营模式的有效性还指通过模式的运行能够提高自身和合作伙伴的价值,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同时,也包含具有超越竞争者的,体现在竞争全过程的竞争优势,即经营模式应能够有效地平衡银行、客户、合作伙伴和竞争者之间的关系,既要关注客户,又要银行盈利,还要比竞争对手更好地满足市场需求。

2.整体性。好的商业银行经营模式至少要满足两个必要条件:第一,商业模式必须是一个整体,有一定结构,而不仅仅是一个单一的组成因素;第二,商业模式的组成部分之间必须有内在联系,这个内在联系把各组成部分有机地关联起来,使它们互相支持,共同作用,形成一个良性的循环。

3.差异性。商业银行经营模式的差异性是指既具有不同于原有的任何模式的特点,又不容易被竞争对手复制,保持差异,取得竞争优势。这就要求商业银行经营模式本身必须具有相对于竞争者而言较为独特的价值取向以及不易被其他竞争对手在短时间内复制和超越的创新特性。

4.适应性。商业银行经营模式的适应性,是指其应付变化多端的客户需求、宏观环境变化以及市场竞争环境的能力。商业银行经营模式是一个动态的概念,今天的模式也许明天被演变成不适用的,甚至成为阻碍银行正常发展的障碍。好的经营模式必须始终保持必要的灵活性和应变能力,具有动态匹配的经营模式的银行才能获得成功。

5.可持续性。商业银行经营模式不仅要能够难于被其他竞争对手在短时间内复制和超越,还应能够保持一定的持续性。商业银行经营模式的相对稳定性对维持竞争优势十分重要,频繁调整和更新不仅增加银行成本,还易造成顾客和组织的混乱。这就要求商业银行经营模式的创新具备一定的前瞻性,同时还要进行反复矫正。

一、商业银行经营模式创新要求

与制造业企业的价值链相比,商业银行的价值链主要的不同在于基本活动的差异性上。基本活动是涉及商业银行基本业务的活动,它包括资金筹措、资金运作、风险管理、市场营销和金融服务,这些活动都与商业银行价值的直接创造有关,能为商业银行带来直接利润;商业银行的辅助活动,主要包括基础设施、人力资源、金融产品开发等,辅助活动虽然不直接参与价值的创造,但其对商业银行的基本价值创造活动起支持作用。商业银行的基本活动和辅助活动是商业银行的基本业务单元,是形成其竞争优势的基础。但在商业银行竞争优势的确立上,各种价值活动的作用并不相同,并不是每种价值活动都能为商业银行带来价值增值。在商业银行的价值创造过程中,起关键作用的只是其中某一种或某几种活动,而不是全部活动。这些活动可能是金融产品开发,可能是风险管理,也可能是金融服务。因此,商业银行在进行价值链管理时应把主要资源应用在控制价值链中最关键的几个环节上。价值链思想认为,对于不同的银行,价值链上各链节的重要性是不同的。银行的竞争优势往往是体现在某几个链节上。

三、价值链视角

由于商业银行的产业价值链涵盖了银行能够涉及的所有价值活动,商业银行经营模式的创新都可以看做是其价值链创新的一部分,因此,这种基于价值链的创新能够直观、清晰、全面地对商业银行经营模式创新进行理论解释和实践分析。价值链理论的核心是在一个企业众多的“价值活动”中,并不是每一个环节都创造价值。商业银行可以通过对价值链上价值活动进行细分,清晰地识别出自身价值活动的优劣势,对其内外部价值活动进行优化重组、整合及创新,最终实现有效的商业银行经营模式创新。按照商业银行经营模式的形成方式,可以将商业银行经营模式创新的类型分为以下四类:

1.价值链整合型模式创新。这种商业银行经营模式创新是在价值链分析的基础上,通过延长其两端的价值活动(按战略管理的说法是纵向一体化),即向商业银行行业价值链两端的供应商价值链、渠道价值链和顾客价值链延伸,如商业银行加强与企业合作关系,结成战略联盟,银行和企业相互持股,形成稳定的客户群和资金供应来源,或者在某些价值活动的横截面上延展同类价值活动(水平一体化或横向一体化),使商业银行价值链涵盖更多的价值活动,如可以通过与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以及非金融企业之间的结盟,在不引起边际交付成本的情况下,尽可能衍生出新的产品,一个产品开辟一个市场,由此可扩大收入来源,从而获得成本领先和差异化优势。典型的就是商业银行的混业经营,利用其资源优势(包括客户、技术、人才等),开办保险、证券、理财等新兴业务。之外,商业银行还可以与银行设备、系统制造商合作,如加入各种银行卡组织和同业联盟等,以便能为客户提供最佳的咨询和服务。价值链整合型模式创新将原本在商业银行外部的价值活动纳入其经营范围内,这不仅增加了银行的价值活动,而且扩大了银行与各利益方的关系网络,通过对其有效的制度安排和关系整合可以节省大量的交易费用(如信息搜寻成本、谈判成本等),提高商业银行的整体反应效率,而增强商业银行的整体竞争实力和赢利能力。

2.价值链聚焦型模式创新。价值链聚焦型模式创新,又称价值链分拆型模式创新,是指商业银行考虑到银行的现有核心能力,必须选择一种可操作和长期可行的经营模式,服务和产品线可以是全能的,但是价值链定位必须是具体而聚焦的。商业银行将自身的经营业务定位于原有产业价值链的某一个或几个价值创造环节上,只保留那些核心价值活动(那些具有核心竞争力且难以被模仿的价值活动)和相对优势价值活动,并在此基础上对价值活动的各利益方尤其是伙伴关系进行重新整合,形成有效的制度安排,如果银行的价值链中某些环节的成本太高,质量太过于平常,一些能提供相同环节的外部服务公司又有很高的效率,通过战略联盟,把这些环节外包给外部服务公司,必定会使经营效率得以提高。

3.价值创新型模式创新。价值创新型模式创新是指商业银行只针对基础价值链上的价值活动进行创新,从而形成其他银行难以学习和模仿的核心能力。需要指出的是,价值创新一般是在几种价值活动间协同进行的,既包括技术层面的创新,又包括组织结构、制度安排、价值理念和企业文化层面的创新,这是其他同业竞争者很难模仿的。这种通过价值创新形成的商业银行经营模式可以产生很强的协同效应,不仅提高银行的运营效率,而且降低企业的运营成本,增强银行的核心竞争力。商业银行可以通过加强人力资本的投资,充分利用各种金融工程活动,加快产品创新步伐,保持产品和服务领先的优势,或者利用技术优势,开辟新的渠道模式和业务运行系统,更便捷、更有效地实现与顾客的联系。

4.混合型模式创新。混合型模式创新是指商业银行经营模式创新同时涵盖了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模式创新的两种或三种而形成的。面对复杂多变的经营环节,商业银行想要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长期保持一定的竞争优势,就必须不断地根据自身优势进行创新。一方面通过价值链的整合、分拆,获得成本领先和管理协同,实现优势互补和灵活反应;另一方面通过价值活动的创新,增强商业银行核心竞争力,提高企业差异化经营能力,为银行和顾客创造更多的价值。

商业银行的经营模式是丰富和细致的,并且它的各个部分要互相支持和促进,改变其中任何一个部分,它就会变成另外一种模式。搞得不好,就可能影响它的有效性。因此,商业银行经营模式创新要特别强调其系统性、协调性,无论是价值链整合、价值链聚焦还是价值创新都需要对商业银行整体运营系统的改进,互为促进,互相配合。而且,每一次经营模式的革新都能给商业银行带来一定时间内的竞争优势。但是随着时间的改变,商业银行必须不断地重新思考他的商业设计。

自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全球银行业始终处于一种变化的环境中:规则在变、产品在变、客户在变、经营环境也在变。全球化、信息化、自由化以及网络化的浪潮不断延续,银行业监管的规则也在不断改变,从分业再回到混业,从鼓励金融创新再到传统风险观念的加固,为了适应这种不断的变化,维持自身的良好发展,确切地了解自身如何创造价值和赚取收益是极为重要的。经营模式是创造价值和赚取收益的较为稳定的一整套机制或方式,因此,不创新经营模式,就等于没有未来,特别对于中国的银行业来说,更为重要。

参考文献:

[1]陆小明.现代商业银行间国际业务合作的新模式[J].国际金融研究,2001,(2).

[2]聂叶.银行再造:理论与实践[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4.

[3]曲昭光,赖溟溟.关于商业银行业务模式创新的思考[J].金融电子化,2005,(12).

第3篇

商业银行监管形式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1、从央行金融调控、货币政策角度看,银行监管是指监管机构由于金融业对国家利益和社会经济稳定有巨大影响所采取的某种法律约束行动。

2、从银行的现场检查角度看,银行监管是指银行检查与银行审计。

3、从银行法律和规则角度看,银行监管是指银行管理即对银行经营活动加以法律与规则的约束,也包括显著影响银行业运行的所有规则,或是有系统地进行管理控制,使其遵守规则或符合标准。

4、从银行非现场检查与监管角度看,银行监管是指银行监督是指报表监督和指标管理,促成一个迅速、准确反映商业银行经营状况的信息系统。

综上,银行监管是指银行监督与银行管理,包括对货币政策与银行合规情况监督、现场检查与非现场监督、外部监管与内部控制、银行准入与退出的全部流程。

二、我国商业银行监管的目标定位及状况

随着银监会的成立,我国逐步形成了与分业经营相适应的分业监管体制框架。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我国银行业监管的宏观目标与微观目标首次得到了明确区分,解决了长期以来人民银行既承担维护金融系统稳定的宏观职能又负责保护存款人和消费者利益的微观职能的双重监管目标冲突问题。

作为我国银行业的专业监管机构,银监会的成立使得保护存款人和金融消费者利益的监管目标获得独立化,使得保护存款人利益的监管目标得以凸显,有利于存款人的利益得到切实保证。

银行经营中对存款人或消费者可能造成的利益侵害,由于商业银行经营的高负债率和经营者过度涉险的机会主义行为,也就是在商业银行主要通过吸收存款等负债业务取得经营资金并实行有限责任的条件下,对于其股东与经营者发放贷款或从事某项投资而言,如果放贷或投资成功,可以取得几乎全部的收益,而如果放贷或投资失败,则只需承担极小部分的责任。因此,在缺乏必要的债权人监管的情况下,商业银行的所有者和经营者都存在过度涉险的激励,从而威胁到存款人资金的安全性等。

同时,保护存款人和消费者的利益,最为根本的是要提高其自我保护能力。考虑到我国长期受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金融发展滞后,金融深化广度还不够深,市场规则及相关知识尚未完全建立并深入人心,居民缺乏必要的金融风险意识,自我保护能力较弱。因此,作为监管者,从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角度考虑,还有一个重要职责便是“要通过宣传教育工作和相关信息披露,增进公众对现代金融产品、服务和相应风险的识别和了解”。商业银行要及时向公众公布与之相关的信息,监管者要对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可靠度作出判断,并纠正公众对一些金融产品及服务的误解。

最后,由于我国目前市场经济体系以及法制建设还未健全,市场主体在经营过程中不规范的行为难以完全避免。因此,为从根本上保护存款人的合法权益,作为监管者必须严密监管商业银行的活动,通过加强监管,建立起防范金融犯罪的机制,有效减少金融犯罪。同时,通过严厉打击各类金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良好的金融市场秩序,最大限度地减少资金损失,进而促进整个金融体系的稳定,更好地为国民经济服务。

目前,银监会的目标定位从根本上来说是保护存款人利益、增进市场信心、提高公众金融意识、减少金融犯罪等四个目标都统一于保护存款人合法权益这一最高目标,前者是基础与根本,后者则是其的具体化,四者共同构成我国银行监管目标的有机体系。而在影响广泛的国际商业银行资本监管改革新方案巴塞尔协议Ⅲ出炉之际,中国银行业监管者已未雨绸缪,巴塞尔协议Ⅲ中国版本已在酝酿之中,这主要涉及资本要求、杠杆率、拨备率和流动性四个方面。近期监管部门刚召集商业银行讨论在新的资本监管框架下,如何改善和提高银行监管,即在巴塞尔协议Ⅲ框架之下,监管层对国内商业银行各层次资本充足率,包括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资本充足率和超额资本充足率均有明确要求。按照巴塞尔协议Ⅲ要求,所有国内商业银行各层次资本充足率均作统一要求,即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和总的资本充足率分别为6%、8%和10%,这一要求分别高于巴塞尔协议Ⅲ的4.5%、6%和8%。再加上超额资本和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资本要求,国内系统重要性银行资本充足率最高要求或达15%。

三、对完善我国商业银行监管的探讨

根据巴塞尔协议,结合我国国情,完善我国商业银行监管可以考虑以下方面:

第一,借鉴国际商业银行监管先进经验,完善监管制度体系。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较为系统地阐述了监管机构在商业银行监管中的职责、意义以及具体监管建议等内容,这为各国完善商业银行的监管制度提供了良好的指引。我们应以此为借鉴,构建完善的监管制度体系。对于我国的银行监管而言,当前过分地强调行为监管和合规监管在本质上是偏重于监管者的监管规则而忽视了金融市场本身具有的游戏规则的限制作用,忽视了市场机制对银行业经营管理活动的监管功能,其结果是导致市场规则可能无法存在。所以,顺应我国金融业市场化改革潮流,当前应缩小行为监管和合规监管的边界,以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银行监管中的作用。

第4篇

关键词:商业银行;合规管理;内涵;途径

一、前言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金融行业发展迅速,商业银行作为其中重要的分支,在金融行业中占有主导地位。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具有高效益性和高风险性。商业银行在经营管理活动中,必须要保持必要的安全性,在经营中注重流动,以增强效益为中心思想。我国商业银行的发展历史较短,在运行的过程中,借鉴了很多国外银行的先进经验。在经历了几十年的发展过程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也发现了很多存在的问题。商业银行合规管理就是要积极规避运行中的风险,让商业银行沿着正确的道路发展下去,为经济和社会做出贡献。合规管理是提高商业银行资产质量的重要途径,合规守法可以有效减少商业银行的不良案件发生,同样,合规管理对于商业银行提高效益具有重要意义。合规管理是促进商业银行经营发展的必要手段。

二、合规管理的主要内容和对商业银行经营的意义

(1)合规管理的主要内容。合规管理是金融行业发展的必然产物。在金融行业管理中,各个国家都有自己独到的管理模式。合规管理是保障商业银行合法健康发展的途径。合规管理是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技术要求。合规风险是银行在经营中,没有按照规定进行经营活动,出现了重大的经济损失和违法行为。合规管理主要就是对你合规风险进行管理。它包括市场准则,法律法规,内部规则,政策动向,市场惯例等多方面内容。合规管理需要建立具体的措施和制度,用以保证商业银行的稳健经营。

(2)合规管理在商业银行经营中的重要意义。商业银行要想长期生存和发展,就必须要建立符合法律规定的制度体系。合规管理是实现商业银行全面监管的重要手段。合规管理是控制商业银行风险的必要方法。合规管理可以有效保证商业银行的资金安全。合规管理在创造商业银行效益方面具有重要的价值要求。合规管理在最大程度上规避了银行经营中的风险,合理处理风险是合规管理的主要任务。在我国积极推进现代银行制度的关键时期,合规管理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为商业银行的整体经营活动提供必要的依据。

三、现阶段商业银行合规制度存在的弊端

(1)合规制度体系尚未完善。我国目前的合规管理中,主要的缺点就是合规制度体系的合理性要求不足。商业银行的工作流程是具体的和细化的。因此,在制度体系方面,要把细致性当成制度制定的标准。商业银行在经营中,具有各自的特点,在制度上,我们必须要遵循商业银行各自的业务特点,不能盲目地建立制度。在管理形式上,要符合银行的年度计划和目标要求。制度建立是一项长期的工程,目前合规制度体系的不完善,是阻碍商业自身发展的主要障碍。

(2)合规文化建设意识较弱。合规文化是保证商业银行的所有成员能够做到自觉依法合规,在经营活动中倡导合规理念,强化养成合规的风气。但是,现阶段的商业银行内部管理中,合规文化建设的意识较弱,在合规管理中,不能形成良好的合规氛围,商业银行不具备合规文化的软环境。

(3)合规管理的执行存在环节上的弊端。商业银行的业务具有复杂性和完整性。在有些商业银行的经营中,企业领导者和组织者,在具体制度执行上,停留在表面,这就造成员工在执行上,也停留在表面,无法实现合规管理的细致性和全面性。合规管理的优势就是处理细节问题。执行力度不够必然造成环节上的疏松,从而影响商业银行的发展节奏要求。

四、规范合规制度管理,促进商业银行经营发展

(1)在意识上增强合规制度管理的认知。在任何一项制度的建立和改革上,意识层面都是所有活动的前提。商业银行的经营与管理尤其更要重视意识理念的树立和培养。在改革中,我们要加大对合规管理和合规文化的建设,在建设中,注重提高管理水平的方法培训。要将合规管理的意识渗透到员工的日常工作中,在细节中展开合规管理的优势。商业银行的制度建设中,对制度的认知和理解,是员工自我发展的基础。我们要倡导诚实守信、公平公正的道德标准,在实际工作中,遵守法律、积极完善业务水准,让企业员工实现自我和企业提升的统一性和一致性。

(2)完善合规制度管理的体系。我国商业银行的发展历史中,没有现成的经验照搬。我国的经济制度与发达国家不同,金融发展模式必然与他们有明显的区别。但是,经济活动目标都是促进社会发展。因此,应该建立属于我们本国实际、符合我国经济发展特点的银行管理体系。合规制度管理体系的建立要在识别、量化、评估等方面,建立规章制度和操作办法。一个完善的合规制度管理体系,需要有制度政策,有方法理论,有操作规则,有处罚办法。完善合规管理体系,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精神层面的支持,也需要基础设施方面的保证。(3)强化人力资源管理。银行的管理是银行经营发展的保证,其中人力资源管理是银行管理的重中之重。商业银行作为金融机构,人员的素质决定了业务开展的效果。在基层经营的管理中,要对银行全体员工实行合规文化的培训活动。在培训中,要让银行职员学习到法律常识、法律规定、职业操守等内容。在日常业务办理中,要注意按照行为规范进行操作。开展合规文化培训,是保证商业银行人力资源的公正客观,让银行人员具有专业的金融知识素养,在应对业务和处理复杂问题时能够保持清醒的头脑。

(4)科学规范商业银行合规管理体系。合规管理在商业银行经营管理中具有重要的意义。商业银行在我国的发展受到相应的限制,这就造成在运行过程中,制度没有发挥必要的作用。银行制度多数存在模糊状态和粗放的管理状态。科学的合规管理可以有效避免这样的发展局面。在运营中,要强化规章制度的力度,明确责任,明确任务,在制定规章制度和实际操作中,要把经营和管理统一起来,实现科学的管理方式。

(5)建立科学有效的监督约束机制。银行的业务性和功能性决定了银行在经营中会遇到很多管理上的漏洞。每年商业银行的案件都是由于管理的疏漏。因此,在合规管理中,要让社会对银行实行透明的监督,让职能管理部门加强对重点业务的管理。例如房贷的管理、车贷的管理、票据业务、理财管理等。在检查中,要对票据凭证进行全面的检查,对具体环节进行细致整理。监督约束机制就是要对商业银行的运营实现全程的监控,让商业银行的日常操作有法可依。

五、结论

合规管理是证券公司制定和执行的合规管理制度。提高商业银行经营发展的核心动力就是增强企业内部管理,内部管理对于商业银行来说是影响企业生存和发展的根据。合规制度的建立就是要从根本解决商业银行的运行风险。规避风险是提高利润的必要途径。我们建立和完善合规风险管理,可以把商业的经营活动,统一到一个整体目标上来,实现商业银行资本方面、控制方面、服务方面的现代经营理念,让商业银行成为金融体系重要组成部分。

参考文献:

[1] 刘燕.加强合规管理,促进稳健经营[J].农业发展与金融,2009(03).

[2] 刘春辉.浅谈商业银行合规经营的必要性[J].经营管理者,2010(05).

第5篇

一、世界贸易组织规则和中美双边协议对我国银行业开放的基本要求

世界贸易组织规则对各国金融业开放的要求是原则性的。世界贸易组织的《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和70多个成员国达成的《金融服务贸易协议》确立了金融服务业对外开放的基本要求和基本规则。GATS关于金融服务业的规定旨在消除各国长期存在的银行业、证券业和保险业的贸易壁垒,确立多边的、统一开放的规则。这些规定明确了金融服务业的具体和签约方的权利与义务;其中最主要是明确了金融业对外开放的基本原则。这些原则是世界贸易组织基本原则在金融服务领域的具体表现,主要包括:(1)市场原则,要求缔约方开放本国的金融服务业;(2)国民待遇原则,要求缔约方给予金融服务提供者的待遇同等于国内同业者;(3)最惠国待遇原则;(4)透明度原则,各成员国必需公布有关金融服务的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和习惯性做法;(5)逐步自由化原则,这一原则主要是关于家金融开放的特殊待遇和保护条款。GATS(1994)同时明确了“金融服务”的内容,金融服务的内容被概括为16项,囊括了金融领域几乎所有的营利性业务,涉及银行、保险、证券、融资租赁、资产管理、金融中介等业务。

遵循世界贸易组织的基本规则,中美经过艰苦谈判,中国承诺金融业将逐步开放。其中关于银行业主要是承诺将逐步取消对外资银行的限制,使外国银行获得充分的市场准入。如:正式加入时,取消外资银行办理外汇业务的地域和客户限制,外资银行可以对中资和中国居民办理外汇业务;逐步放宽外资银行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地域限制,5年内取消所有地域限制;逐步取消人民币业务客户对象限制,加入2年内,允许外资银行向中资企业办理人民币业务,5年内取消包括居民在内的所有客户限制等等。

简言之,在银行业领域,中美协议的核心是外资银行的市场准入,既允许外资银行在中国开办银行业务,同时开放是逐步的,即允许外资银行设立的地域、经营的货币币种、经营的对象是逐步扩大的,有一定时限的。

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我国商业银行面临的挑战

由于体制和的原因,我国的商业银行经营困难,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随着外资银行的进入,我国的商业银行将面临着激烈的竞争和巨大的挑战。我国四大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在全储蓄、存款、信贷资产总量中占有绝大的比例,开放银行业对其影响首当其冲。我国商业银行面临的挑战主要表现在:1、人才流失。除关键的业务管理外,外资银行在华业务的拓展主要还是依靠本地雇员,所以外资银行与中资银行在中国市场上竞争,首先是人才的竞争。外资银行优厚的工薪待遇和尊重人才的用人环境,将吸引一批优秀的金融人才,并且这种人才的流失也可能带走一部分的客户。2、客户流失。我国的商业银行尚未真正成为金融企业,国有商业银行尽管其分支机构众多,但它们在服务质量、工作效率、经营能力、技术条件等方面无法与发达国家实力雄厚的大银行相竞争,一旦外资银行大量进入,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将面临着储户流失的严重。3、失业增多。中国四大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体制弊端十分严重,人浮于事,机构臃肿,服务质量低下是人所共知的事实。如果外资银行大量进入中国,现有四大银行的机构规模会被迫压缩,银行失业人员将会增多。4、缺乏透明。从近几年来看,金融透明度日益降低,而造假数字、虚报情况的现象在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中尤其严重。四大银行若不提高透明度并强化内部制约监督制度,就可能积聚系统性金融风险。5、业务单一。根据我国的《商业银行法》、《证券法》和《保险法》,我国的金融业实行分业经营、分业管理的体制。商业银行不能从事证券、信托和保险业务;我国《商业银行法》将商业银行的业务限定在狭小的传统商业银行业务范围内,并实行业务范围法定的原则,使得商业银行的业务范围单一、狭窄。尤其是在国有企业仍然是国有商业银行基本服务对象的条件下,这些银行的风险实际更加集中和扩大了,因为大量的国有企业经营效益低下。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外资银行在中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他们的业务投向不会象中国的国有商业银行那样被限制在一个狭窄的范围内,这种事实上的不平等将使国有商业银行面临更为被动的局面。

三、适应世界贸易组织规则,完善我国商业银行法律制度

运用法律手段保障、促进和规范金融业的运行、推进金融改革,是各国的一贯做法。由于我国的四大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资产比重和业务范围在全国商业银行中占有绝对的优势,其成败关系着金融的全局;因此,完善我国的银行法律制度,必须着眼于如何规范四大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行为,提高其竞争力。

第一、为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化改造创造基础。

明确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化的法律地位,允许国有机构进行股份化改造,包括向国内非国有部门和境外投资者出售股权;并且应当允许国有银行公开发行股票、成为上市公司。公司的精髓是股东的多元化和股权的分散化,股东和公司之间以及股东彼此之间相互制约,以达到决策和经营的化、民主化。我国的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投资主体是单一的;国有固有的资产所有者虚置及内部人控制等弊端在国有银行中仍然存在。要从根本上消除不良资产产生的制度性因素,只有走股份化道路,使商业银行成为真正的股份有限公司,接受股东和公众的监督,真正进行市场化的操作。我国的《商业银行法》只是原则规定,商业银行的组织形式适用《公司法》的规定,并且规定商业银行的组织形式不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可以继续沿用原有的规定,何时符合《公司法》的规定,由国务院规定。因此,我国的《商业银行法》对银行的股份制改造的规定是十分粗糙的。银行是特殊的企业,在商业银行股份化成为改革趋势的今天,必须对商业银行的股份改造进行特殊而详细的规定。

第二,扩大商业银行的业务范围。

《商业银行法》第3条规定了商业银行的业务范围,超过这些范围的业务需要经过中央银行的批准。这些业务都是商业银行传统的业务。现阶段,金融创新加快,金融衍生工具不断涌现,我国对银行的业务采取了近乎限定的原则,这是不符合金融业的趋势的。的办法是扩大商业银行的经营范围,将诸如基金托管、资产管理、财务顾问、投资顾问、家庭银行、消费信贷、资产证券化等业务明确为法律保护的对象。同时中央银行批准法定之外业务的程序和时限必须有明确的规定。否则,商业银行的创新热情也会受到。

第三、完善商业银行法人治理机构。

《商业银行法》规定,商业银行的组织机构适用《公司法》的规定。但实践中,商业银行的法人治理结构尚未完全建立起来,尤其是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治理机构更待完善。依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授权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目前,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重大事项,由银行党组决定;行长、副行长由国务院任命。所以,董事会这一公司的核心机构在国有商业银行中处于缺位状态,不能发挥出其应有的作用。

第四、提高商业银行运行的透明度。

GATS有两条基本原则,即透明度和自由化。我国商业银行的透明度动作十分欠缺。我国商业银行作假账、向监管部门报告假情况、假数字的情况时有发生,中央银行和商业银行内部文件数量巨大;这些都不符合透明度要求。应逐步建立商业银行信息的强制披露制度,规定哪些信息必须向监管部门报告,哪些信息必须向公众披露,使监管当局心中有数,投资者和顾客的知情权得到落实。毕竟银行是一种特殊企业,其经营的状况既影响到国家金融局势和金融安全也影响到公众的利益。

第五、适应世界贸易组织基本规则,实行国民待遇原则。

根据我国商业银行法的规定,外资银行、中外合资商业银行、外国商业银行分行优先适用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特殊规定,并不完全适用《商业银行法》。我国现有的包括《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在内的关于外资商业银行的法律、法规使得中资和外资银行存在差别待遇,不符合世界贸易组织基本求。我国现行的外资商业银行的法律制度使得外资银行既享受着“超国民待遇”,又遭受“非国民待遇”。

外资银行在业务范围和税收上享受着超国民待遇。外资银行可以从事外汇投资业务,进行经批准的以外币表示的投资业务;的银行由于实行分业经营,投资业务受到限制。在税收负担上,外资银行和中资银行存在着差别待遇。现阶段外资银行的所得税税率一般在15—33%之间,实际上大多数外资银行享受各种税收优惠待遇。缴付的所得税税率一般为15%,而我国商业银行的所得税税率为33%,税负相差悬殊,造成不公平待遇。

第6篇

世界贸易组织规则对各国金融业开放的要求是原则性的。世界贸易组织的《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和70多个成员国达成的《金融服务贸易协议》确立了金融服务业对外开放的基本要求和基本规则。GATS关于金融服务业的规定旨在消除各国长期存在的银行业、证券业和保险业的贸易壁垒,确立多边的、统一开放的规则。这些规定明确了金融服务业的具体内容和签约方的权利与义务;其中最主要是明确了金融业对外开放的基本原则。这些原则是世界贸易组织基本原则在金融服务领域的具体表现,主要包括:(1)市场原则,要求缔约方开放本国的金融服务业;(2)国民待遇原则,要求缔约方给予金融服务提供者的待遇同等于国内同业者;(3)最惠国待遇原则;(4)透明度原则,各成员国必需公布有关金融服务的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和习惯性做法;(5)逐步自由化原则,这一原则主要是关于发展中国家金融开放的特殊待遇和保护条款。GATS(1994)同时明确了“金融服务”的内容,金融服务的内容被概括为16项,囊括了金融领域几乎所有的营利性业务,涉及银行、保险、证券、融资租赁、资产管理、金融中介等业务。

遵循世界贸易组织的基本规则,中美经过艰苦谈判,中国承诺金融业将逐步开放。其中关于银行业主要是承诺将逐步取消对外资银行的限制,使外国银行获得充分的市场准入。如:正式加入时,取消外资银行办理外汇业务的地域和客户限制,外资银行可以对中资企业和中国居民办理外汇业务;逐步放宽外资银行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地域限制,5年内取消所有地域限制;逐步取消人民币业务客户对象限制,加入2年内,允许外资银行向中资企业办理人民币业务,5年内取消包括居民在内的所有客户限制等等。

简言之,在银行业领域,中美协议的核心是外资银行的市场准入,既允许外资银行在中国开办银行业务,同时开放是逐步的,即允许外资银行设立的地域、经营的货币币种、经营的对象是逐步扩大的,有一定时限的。

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我国商业银行面临的挑战

由于体制和历史的原因,我国的商业银行经营困难,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随着外资银行的进入,我国的商业银行将面临着激烈的竞争和巨大的挑战。我国四大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在全社会储蓄、存款、信贷资产总量中占有绝大的比例,开放银行业对其影响首当其冲。我国商业银行面临的挑战主要表现在:1、人才流失。除关键的业务管理外,外资银行在华业务的拓展主要还是依靠本地雇员,所以外资银行与中资银行在中国市场上竞争,首先是人才的竞争。外资银行优厚的工薪待遇和尊重人才的用人环境,将吸引一批优秀的金融人才,并且这种人才的流失也可能带走一部分的客户。2、客户流失。我国的商业银行尚未真正成为金融企业,国有商业银行尽管其分支机构众多,但它们在服务质量、工作效率、经营能力、技术条件等方面无法与发达国家实力雄厚的大银行相竞争,一旦外资银行大量进入,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将面临着储户流失的严重问题。3、失业增多。中国四大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体制弊端十分严重,人浮于事,机构臃肿,服务质量低下是人所共知的事实。如果外资银行大量进入中国,现有四大银行的机构规模会被迫压缩,银行失业人员将会增多。4、缺乏透明。从近几年来看,金融透明度日益降低,而造假数字、虚报情况的现象在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中尤其严重。四大银行若不提高透明度并强化内部制约监督制度,就可能积聚系统性金融风险。5、业务单一。根据我国的《商业银行法》、《证券法》和《保险法》,我国的金融业实行分业经营、分业管理的体制。商业银行不能从事证券、信托和保险业务;我国《商业银行法》将商业银行的业务限定在狭小的传统商业银行业务范围内,并实行业务范围法定的原则,使得商业银行的业务范围单

一、狭窄。尤其是在国有企业仍然是国有商业银行基本服务对象的条件下,这些银行的风险实际更加集中和扩大了,因为大量的国有企业经营效益低下。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外资银行在中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他们的业务投向不会象中国的国有商业银行那样被限制在一个狭窄的范围内,这种事实上的不平等将使国有商业银行面临更为被动的局面。

三、适应世界贸易组织规则,完善我国商业银行法律制度

运用法律手段保障、促进和规范金融业的运行、推进金融改革,是各国的一贯做法。由于我国的四大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资产比重和业务范围在全国商业银行中占有绝对的优势,其成败关系着金融的全局;因此,完善我国的银行法律制度,必须着眼于如何规范四大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行为,提高其竞争力。

一、为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化改造创造法律基础。

明确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化的法律地位,允许国有金融机构进行股份化改造,包括向国内非国有部门和境外投资者出售股权;并且应当允许国有银行公开发行股票、成为上市公司。公司的精髓是股东的多元化和股权的分散化,股东和公司之间以及股东彼此之间相互制约,以达到决策和经营的科学化、民主化。我国的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投资主体是单一的;国有企业固有的资产所有者虚置及内部人控制等弊端在国有银行中仍然存在。要从根本上消除不良资产产生的制度性因素,只有走股份化道路,使商业银行成为真正的股份有限公司,接受股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真正进行市场化的操作。我国的《商业银行法》只是原则规定,商业银行的组织形式适用《公司法》的规定,并且规定商业银行的组织形式不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可以继续沿用原有的规定,何时符合《公司法》的规定,由国务院规定。因此,我国的《商业银行法》对银行的股份制改造的规定是十分粗糙的。银行是特殊的企业,在商业银行股份化成为改革趋势的今天,必须对商业银行的股份改造进行特殊而详细的规定。

第二,扩大商业银行的业务范围。

《商业银行法》第3条规定了商业银行的业务范围,超过这些范围的业务需要经过中央银行的批准。这些业务都是商业银行传统的业务。现阶段,金融创新加快,金融衍生工具不断涌现,我国对银行的业务采取了近乎限定的原则,这是不符合金融业的发展趋势的。目前的办法是扩大商业银行的经营范围,将诸如基金托管、资产管理、财务顾问、投资顾问、家庭银行、消费信贷、资产证券化等业务明确为法律保护的对象。同时中央银行批准法定之外业务的程序和时限必须有明确的规定。否则,商业银行的创新热情也会受到影响。

三、完善商业银行法人治理机构。

《商业银行法》规定,商业银行的组织机构适用《公司法》的规定。但实践中,商业银行的法人治理结构尚未完全建立起来,尤其是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治理机构更待完善。依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授权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目前,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重大事项,由银行党组决定;行长、副行长由国务院任命。所以,董事会这一公司的核心机构在国有商业银行中处于缺位状态,不能发挥出其应有的作用。

四、提高商业银行运行的透明度。

GATS有两条基本原则,即透明度和自由化。我国商业银行的透明度动作十分欠缺。我国商业银行作假账、向监管部门报告假情况、假数字的情况时有发生,中央银行和商业银行内部文件数量巨大;这些都不符合透明度要求。应逐步建立商业银行信息的强制披露制度,规定哪些信息必须向监管部门报告,哪些信息必须向公众披露,使监管当局心中有数,投资者和顾客的知情权得到落实。毕竟银行是一种特殊企业,其经营的状况既影响到国家金融局势和金融安全也影响到公众的利益。

五、适应世界贸易组织基本规则,实行国民待遇原则。

根据我国商业银行法的规定,外资银行、中外合资商业银行、外国商业银行分行优先适用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特殊规定,并不完全适用《商业银行法》。我国现有的包括《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在内的关于外资商业银行的法律、法规使得中资和外资银行存在差别待遇,不符合世界贸易组织基本求。我国现行的外资商业银行的法律制度使得外资银行既享受着“超国民待遇”,又遭受“非国民待遇”。

外资银行在业务范围和税收上享受着超国民待遇。外资银行可以从事外汇投资业务,进行经批准的以外币表示的投资业务;中国的银行由于实行分业经营,投资业务受到限制。在税收负担上,外资银行和中资银行存在着差别待遇。现阶段外资银行的所得税税率一般在15—33%之间,实际上大多数外资银行享受各种税收优惠待遇。缴付的所得税税率一般为15%,而我国商业银行的所得税税率为33%,税负相差悬殊,造成不公平待遇。

第7篇

关键词:分业经营;综合经营;商业银行

引言

进入90年代,国际金融业日益呈现创新化、多元化、国际化、功能化的趋势发展,越来越多的国家纳入到全球一体化的经济体系中来。中国商业银行既要加快改革、完善和提高银行的抗风险能力和运作效率,不断满足客户多元化的金融需求,还要积极准备应对世界经济一体化和金融自由化浪潮。因此,深刻理解国际商业银行经营发展变化的内在机制,掌握其未来演变的方向,及时推进我国商业银行经营模式改革,提高对外的适应能力和竞争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一、商业银行综合经营的内涵

所谓商业银行综合,是相对分业而言的,实质上是指商业银行内部的分工与协作关系。商业银行的综合既涉及经营层面又涉及管理层面。就经营层面而言,即人们所说的商业银行分业经营与商业银行综合经营问题,这是商业银行业经营模式的内核;就监管层而言,既分业监管与统一监管的问题,它涉及商业银行监管体制的选择。狭义的理解,商业银行综合经营即银行机构与证券机构可以进入对方领域进行交叉经营;广义的理解,既银行、保险、证券、信托机构等商业银行机构都可以进入上述任一业务领域甚至非商业银行领域,进行业务多元化经营。

其实,在商业银行创新日新月异的今天,商业银行也可以通过资产证券化进军证券领域,而证券机构则可以通过创建共同基金的形式蚕食银行的存款。即使在银行内部,也可以开展一些非证券类的投资银行业务,如项目融资、结构融资、财务顾问、企业兼并顾问和商业银行创新产品等。各种商业银行机构也可以开展“商业银行综合经营前的热身运动”——各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通过银行转帐业务,开展网上交易业务,利用银行卡、银行存折直接买卖股票,券商委托银行网点代办开户业务,银行承担资金结算和基金托管业务以及在投资银行业务上的合作。

二、我国商业银行实行综合经营的动力

银行实行综合经营或分业经营并没有一个固定、统一的标准。对于经营的选择,应该视具体国情和经济发展状况而定。自从九十年代初国有商业银行开始实行分业经营以来,至今已有近十年的时间,国有商业银行所处的环境及其自身的情况己经发生了许多变化,虽然目前银行实行综合经营要求的条件还不能完全达到,但是,从国际商业银行发展大潮看,银行综合经营己是大势所趋,况且我国政府在银行综合经营上的管制有所松动。现阶段,国有商业银行出于提高其竞争力的考虑,有着实行综合经营的强烈冲动。

(一)应对加入WTO后的竞争

加入WTO之后,中国银行业的开放进一步扩大,商业银行业对外开放的新格局正在出现重大的变化:

1、在地域方面,中国加入WTO后将取消对外资银行经营外汇业务的地域限制;对于外资银行的人民币业务,中国加入WTO五年后中国将取消对外资银行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地域限制。

2、在业务对象方面,中国加入WTO后将取消对外资银行经营外汇业务的客户限制;中国加入WTO后将逐渐允许外资银行向中国企业提供人民币业务服务,五年后允许外资银行向所有中国客户提供人民币业务服务。

3、在业务范围方面,外资银行涉及的银行服务范围包括:接受公众存款和其他应付基金承对;所有类型的贷款,如消费信贷、抵押信贷、商业交易的和融资;商业银行租赁;所有支付和汇划服务,如信用卡、收费卡和借记卡、旅行支票和银行汇票;担保和承兑;其他商业银行服务提供者从事商业银行信息、商业银行数据处理及有关软件的提供和交换。以及对上述所有活动进行的咨询、中介和其他附属服务,如信用调查与分析、投资和有价证券的研究与咨询、为公司收购与重组及制定战略提供建议等全方位商业银行服务。

4、在机构设置方面,中国加入WTO五年后,取消所有现存的对所有权、经营以及外资商业银行机构企业设立形式,包括对分支机构和许可证发放的非审慎措施,即允许更多的外资银行及其分支机构进入中国。外资银行将逐步进入中国,最终于2006年可以在任何地点,经营任何商业银行业务。

综合经营的外资商业银行机构进入我国市场,能够全面运用各种商业银行工具为客户服务。与我国商业银行相比,显然他们具有更强的服务功能和竞争力。与西方主要国家全能银行业务范围相比,我国商业银行的业务范围局限在相当狭小的范围之内。业务范围存在的局限性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制约了我国商业银行特别是国有商业银行盈利能力的提高,这种状况必然影响我国商业银行竞争力的提高。竞争力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商业银行的生死存亡。

从目前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竞争力来看,不仅在国际商业银行市场上根本无力与西方实行综合经营的银行进行竞争,甚至在国内商业银行市场上也难以应付由于外资银行进入而造成的竞争压力和冲击。在这种情况下,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经营模式有必要根据国际经济商业银行形势的发展变化进行调整,认真研究和探讨采取综合经营模式。特别是我国加入WTO后,银行业的保护期即将结束,在我国商业银行市场面临进一步开放压力的情况下,做出这样的调整也是为了提高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竞争力的重要举措,使之能够在国内商业银行市场上与外资银行展开竞争。

(二)应对国内其他商业银行机构的竞争

现在,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目前在国内商业银行市场上依然占据了大部分份额,但其增长速度却远低于证券、保险业等其他商业银行机构。商业银行的传统利润来源无非是存贷款利差。随着各个非银行商业银行机构不断的商业银行创新和融资证券化趋势,优化传统的利润来源将受到巨大的挑战。

首先,从负债业务方面看,我国商业银行市场的发展必然带来商业银行产品多样化,投资方式多元化,符合不同投资人特点的、个性化的商业银行服务业将逐渐开发出来,居民的储蓄会纷纷发生分流投向公债、股票和投资基金等更有利的方向,这样,投资基金、保险公司、货币基金、股票市场和养老基金都将是银行负债业务强有力的竞争对手。由于投资公司、保险公司股票公司等机构创造出的各种各样存款性质的商业银行投资工具,更能满足客户多样化的投资需求,因而,这时银行稳定的资金来源基础发生动摇,银行传统的汇总储蓄、活期存款的垄断地位受到挑战。随着这些机构的迅猛发展,银行资金来源急剧减少,利差基数减少,银行利差收入会急剧下降,盈利形势恶化,到那时,商业银行就不得不寻找新的出路,以求生存和发展,商业银行各业的交叉领域的广大业务空间必会成为其业务发展的重要方面。

其次,从资产业务方面看,由于多元化和资产证券化的需要,银行原有的资产业务,也会受到竞争的压力,如原有的住房消费贷款业务也会渐渐为建筑协会等机构渗透。同时,我国证券市场发展迅速,以股票市场为例,证券市场上无论是上市公司总数规模,还是资金规模都得到了长足的发展,证券市场等资本市场的发展会给其他非银行商业银行机构和大公司直接在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上筹资提供方便,通过股票市场的直接融资总体呈递增趋势,这在一定程度上显示了我国银行的间接商业银行转向直接商业银行这样的一种趋势。虽然,银行在融资方面无论在现在还是将来一段时期内依然占据主要地位,但随着资本市场间接商业银行的发展,这将削弱了银行原来所占有的垄断地位和在融资成本上的比较优势。激烈的竞争已使国际商业银行市场中发生“脱媒”现象,随着银行传统的商业银行媒介作用降低,银行传统业务市场份额缩小,银行盈利也会受到影响。面对融资的证券化,商业银行原有的在商业银行市场的定位发生挑战时,分业压力、综合呼声会随之增加。

再次,从表外业务看,表外业务是指商业银行从事的按通行的会计准则,不列入资产负债表内,不影响其资产负债总额,但能影响银行当期损益,改变银行资产报酬率的活动,包括了担保、商业银行衍生工具、贷款承诺、投资银行业务及信托、咨询、结算等。世界范围内,近年来,在激烈的竞争环境下,银行一改过去将资产负债管理作为银行关注重点的传统。国外的银行积极通过表外业务寻找利润空间,国外银行的表外业务十分发达一般占到业务收入的30—40%,而我国仅为10%左右,我国银行业的利润来源大部分来自存贷差利自、收入,大约占到90%。随着我国商业银行的发展,银行出于竞争的压力,为满足客户多样化的需求,同时为与国际接轨,我国现在也在渐渐实行通用的巴塞尔协议的做法。提出了对商业银行自有资本比率的要求,表外业务对自有资金的要求较低,有的非或有资产与非或有负债业务对自有资金的要求为零,银行出于逃避对有资本比率的管理要求扩大表外业务成为必然的选择。表外业务包括了商业银行工具的交易以及收费和出售贷款等取得收入的业务,它的商业银行工具有许多是银行与证券结合的产物,如投资银行的部分业务,因而随着不断创新,表外业务的发展将会模糊银行业务和证券业务的界限,使得分业与综合的篱笆也被逐步拆除。

我国商业银行不断发展,将形成各非银行商业银行机构的突起,使国有商业银行面临更多的竞争对手,对银行传统业务形成巨大压力,使其不得不大力发展表外业务,进行商业银行创新,扩大业务范围,这就不断形成对原有分业经营模式的突破。

(三)国有商业银行自身发展的要求

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是商业银行资金运用的基本要求。在一定的安全性、流动性要求下,商业银行的盈利性不可忽视,真正的商业银行本质内涵是追求盈利最大化的“理性经济人”,在趋利避害原则下,实现盈利最大化是其从事经营基本动机,依据前文提到的综合经营具有的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和吸引客户的优势,随着分业经营下,商业银行传统业务利润空间逐渐缩小,盈利最大化的实

现是建立在其经营领域和业务空间不断拓展基础上的。在当今,商业银行证券化、电子化、信息化和一体化的发展格局下,把银行业务发展的空间定位于传统的存贷款业务,会抑制商业银行功能的发挥,特别是国有商业银行这样具有一定规模和一定竞争实力的银行,分业经营会成为其发展的障碍。同时,经营手段的电子化、网络化、信息化,使银行综合经营的成本优势日益显现出来,先进的科学技术为商业银行抛弃“分业制”,实行“综合制”提供了技术支持。因而随着商业银行内部机制的不断完善,外部监管的加强,国有商业银行自身的发展必然需要综合经营体制的建立。

三、我国商业银行实施综合经营的可能性和必然性

具有业务多元化,商业银行化特征的综合经营战略顺应了世界商业银行经济发展的潮流,以其灵活、多样的全方位服务满足了现代社会的需求,极大地推动了一国经济的发展。我国专业银行转化为商业银行之后,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成为各银行发展的宗旨追求利润、自负盈亏必将使各商业银行的经营者的经营观念和体系发生改变,经营的综合性战略已成为一种商业银行的必由之路。另外,随着电子技术的不断进步,商业银行人才素质的不断提高国际间商业银行竞争的日趋激烈,组合式商业银行工具的大量涌现,综合经营战略作为一种商业银行领域的新生事物必将受到更多的国家和地区的青睐,成为世界商业银行业发展的主流。目前我国正积极复关,与世界经济接轨,复关后,市场领域的垄断地位就要被打破,竞争将日益国际化。我国的商业银行要想在竞争中站稳脚,与强大的外国商业银行机构抗衡,实施灵活、高效独具特色的综合经营战略将成为最佳选择。

(一)在资产业务方面

随着证券市场特别是政府债券市场的迅速发展以及证券流动性的提高,商业银行可以及时调整资产结构,减少库存现金、存放央行、存放同业等一级准备,逐步增加持有部分变现能力强且收益率较高的政府短期债券作为二线准备,以优化资产结构、增强盈利能力。由于在机构网络分布、传统客户群、资金实力、专业人才、信誉、信息方面具有绝对的实力和优势,商业银行在发行、兑付、承销、买卖政府债券方面将获得巨大的发展空间。特别是现在我国又将政府债券的作用从单纯弥补财政赤字发展为刺激经济增长,政府债券的发行量将保持较大规模,商业银行更是应当抓住机遇,在政府证券市场中保持并扩大市场份额,获取丰厚的利润回报。

(二)在负债业务方面

直接融资的发展,给客户资产组合更多的选择。客户不满足于把自己的商业银行资产存放在银行里,而更加看重投资类产品。商业银行为拓展其负债业务,增加资金来源,必须要提供更多的包括证券、投资、保险、基金、信用卡、外汇等在内的有效商业银行产品,才能进一步锁定客户,使其在一站式商业银行服务中得到满意。商业银行应加强与证券公司和保险公司的合作,发挥各自优势,实现优势互补。

(三)在中间业务方面

我国现行商业银行法不允许商业银行从事股票业务,但并没有限制商业银行从事与资本市场有关的中间业务。特别是在当前传统的商业银行业务领域发展空间有限情况下,商业银行可利用其在信息、专业水平、人力资源上的优势,积极推进商业银行创新,注意发展与资本市场有关的中间业务:(1)资产评估业务,如为企业的股份制改造和证券市场中的收购兼并提供资产评估服务。(2)客户理财业务,如涉及个人理财和公司理财的咨询服务。(3)资金结算与清算业务,如为券商资金往来提供结算、股票发行市场中申购款的收缴与结算等。(4)信息咨询业务,如为企业提供国家产业政策、进出口政策、投融资政策、财政货币政策等重要信息。(5)基金资产管理业务,如基金托管业务、投资业务等。《商业银行法》允许商业银行发行商业银行债券,发行、兑付、承销政府债券等投资银行业务。如在实践中出现:上海城市合作银行推出了企业购并转项贷款;中国工商银行托管开元。

(四)在国际业务方面

由于国际业务往往较少受到国内商业银行法规的约束,商业银行可以在国际业务中广泛参与资本市场的运作,如投资外国债券、在国外发行商业银行债券、参加国际证券包销和银团货款等。商业银行还可在境外购买、控股或新设一家专门从事投资银行业务的公司,直接从事包括证券市场一级、二级市场在内的全部业务,如:中国工商银行收购香港西敏证券公司。对于国际网络比较完善的商业银行,则可尝试全球保管业务,即跨国证券管理服务业务。

(五)在银行IT业务方面

1999年底,全世界已有2700家银行提供网上银行的服务,不仅如此,使用者对在网上商业银行的认知度是很高的,62%的人认为网上提供的信息超过与客户面对面的交流,网上银行具有全球性、全能性、全速性和全民性的特点。我国商业银行可以通过银行卡、网上银行的服务,为客户提供全方面的商业银行服务。如:全国统一的银行卡网络中心将建立、银行卡发行突破2亿张、证券保险通过网上银行和银行卡委托交易等。

结束语

自1933年美国等西方国家实行商业银行分业经营模式而德国等一部分欧洲国家坚持实行综合经营模式以来,综合经营与分业经营一直是一个很有争议的话题。尤其在目前,随着技术的进步、信息处理和传输手段的改进,金融自由化、经济和金融全球一体化的趋势不断加强,越来越多的国家纷纷放弃原先的商业银行分业经营模式。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程度不断加深,我国商业银行必然也会融入到世界银行体系当中,综合经营将是我国最终的选择。

参考文献

1、杨玉熹:《混业经营是我国银行业发展的趋势》,中国法制出版社,2002版。

2、叶辅靖:《全能银行比较研究——兼论混业与分业经营》中国金融出版社,2001版。

3、许少奇:《论入世后我国商业银行混业经营之必然趋势与模式选择》,《经济法》,2003年第8期。

4、黄禹忠、吴献金:《混业经营监管机构设置研究》,《金融理论与实践》,2002年第3期。

5、陈衡:《“入世”后中国保险业混业经营》,《财经理论与实践》,2002年第4期。

6、杨玉熹:《混业经营是我国银行业发展的趋势》,《银行法律论丛》,中国银行法律事务部编,中国法制

出版社,2002年版。

7、郑辛硕:《全球银行合业经营趋势对中国银行的启示(上)》,《投资与合作》2000年第12期。

8、汪前明:《混业经营与分业经营》,《世界经济》,2001年第3期。

谈聚类挖掘在电子商务中的应用更新时间2009-1-1921:01:16打印此文点击数摘要:阐述了在电子商务系统中的研究和应用中,利用基于关联规则的多层次、超图分割聚类方法,对Web网页和用户进行有效聚类。该方法借助网站层次图,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在各个层次上进行聚类分析,仅将高度相关的网页和用户聚在同一类,而将关联性较小的网页排除在聚类外。

关键词:聚类挖掘电子商务关联规则超图

由于Web具有方便、易用、高效的特点,电子商务显示出越来越强大的生命力,同时各种商业Web站点也面临越来越激烈的竞争。

有效聚类Web用户和网页对改进网站质量、完善电子商务中产品销售策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电子商务中,浏览模式相似的用户具有相似的购买习惯,通过聚类挖掘,将这些用户聚集在同一类,可以制定相似的销售策略。根据浏览模式聚集在同一类中的网页,是大多数用户共同访问的网页,在这些网页之间建立超链接,以方便用户使用。

现有的基于浏览模式的Web聚类挖掘研究方法中,只要用户请求了一个网页,便认为用户阅读了该网页,事实上有些被请求的网页用户并不关心,不会认真阅读的。通常一个实用网站包含大量的网页,现有的Web聚类方法将每个网页当作一个被聚项,无论用户访问的频繁与否,总是归入一个类中,结果造成有些类中的网页之间几乎没有相关性。

鉴于以上考虑,本文提出了基于关联规则和超图分割的聚类Web网页及用户的方法,不仅考虑了用户浏览网页的时间长短,还考虑了聚类层次(级别),将不相关网页项排除在聚类之外,使每个类中的网页具有较高的相关性。采用这种方法,可以优化Web站点拓扑结构,指导企业调整营销策略,给客户提供动态的个性化的高效率服务。

一、建立电子商务网站的层次模型

建立电子商务网站的层次模型出于三点考虑。第一,网站中网页内容组织呈现树状结构。第二,在进行关联规则挖掘过程中,可能最下一级挖掘不出达到指定Support的强规则,但是能从上级层次挖掘出达到指定Support的强规则,或根据实际需要在某一个层次进行聚类分析。第三,对于电子商务网站,有些用户虽然访问了某网页,但是对其内容并不感兴趣,可能只是扫一眼就放弃。在此情况下,不应该认为用户认真阅读了该网页,所以应该记录网页的长度,通过计算用户的浏览时间和网页长度的比值来判断用户是否真正认真阅读了该页内容。

层次模型采用树状结构来描述,节点的数据域包含对应网页的层次名称(编号)和网页长度。树根应该取所研究的网站根目录(研究整个网站)或所研究的网站分支的最上层目录。在建立层次模型时,应根据网站的具体情况决定采用的方法。通常情况下,网页文件名能完全反映网页所在的层次,可以采用完全自动方法进行转换。

二、基于关联规则的聚类挖掘

1.预处理

在Web站点中,服务器日志文件记录用户的访问方式、所访问的页面、访问时间、用户IP地址等信息,通过收集Web日志所记录的用户浏览信息可以对网页和用户聚类。首先要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预处理,获得每个用户所访问的网页序列。将一个用户对某个特定网站的一次连续浏览(从登录该网站一直到离开该网站)所访问的网页序列称为一个用户浏览事务。如果用户中途访问了另一网站,而后又返回该网站,返回后所浏览的网页序列将组成另一个用户浏览事务。处理后的事务序列将具有如下的形式:

u_id(用户标志编号),p_id(页面编号)序列

2.挖掘关联规则并计算关联规则可信度的平均值

对经过预处理的浏览事务进行关联规则挖掘,挖掘出满足一定支持度的关联规则。关联规则是在挖掘出频繁网页集的基础上发现的,由于频繁网页集是大多数用户在一个事务,即一次网站访问中所共同浏览的页面,所以频繁网页集反映了这些网页或共同访问这些网页的用户之间存在一定的联系,如网页内容高度相关。在进行聚类时,应该首先考虑将频繁网页集中的网页聚合在一个类中。

通常挖掘频繁网页集的方法是在给定某一支持度的基础上进行的,满足该给定支持度的一个频繁网页集中的网页可能是另一个或另几个频繁网页集中的元素,那么将这些网页应该聚合到前一项目集还是后面的某一项目集?正确的选择应该是看这些网页和哪一项目集联系更为密切,可采用的方案有两种:提高支持度继续挖掘频繁网页集直到每一网页仅处于一个项目集或利用各频繁网页集中网页之间关联规则的可信度。进一步仔细分析,前一方案不可取,首先可能不存在一个支持度使每个网页仅位于一个频繁网页集中;其次即使存在这样一个支持度,再进行多次的频繁网页集挖掘代价也太高,实际中是不可行的。

相比之下,后一方案可行度高,在挖掘出满足指定支持度的频繁网页集的基础上,可以较为方便地计算出每一个频繁网页集中的每个关联规则的可信度。可信度的大小也反映了网页之间关联的密切程度。为此,计算每个频繁网页集中所有的关联规则的可信度,在此基础上计算其所有关联规则可信度的平均值,用可信度的平均值反映网页与不同的频繁网页集之间联系的密切程度。

3.利用超图进行网页聚类

超图是对图的扩充,允许一条边连接三个或三个以上的点。每条边带有权的超图称为加权超图,在挖掘出频繁网页集和关联规则的基础上,可以得到网站的加权超图。超图中的一个顶点代表一个网页,超图的边称为超边,超边连接的顶点是频繁网页集中的网页。每个超边的权取该边所对应的频繁网页集中所有关联规则可信度的平均值。

上图为超图的示意图,代表A,B和C所组成的频繁网页集的超边的权值,0.7是A,B和C三个网页所组成的所有关联规则可信度的平均值。

为了使聚集结果的每个类中的网页具有高度相关性,超图中仅包含出现在强关联规则中的网页。利用超图进行聚类的方法是逐步切割超边将超图进行分割,分割成多个子超图,分割的原则是被切割的超边的权值和尽可能小,从而保证将相互关联比较小的网页分割在不同的子图,而将关联比较密切的网页保留在同一子图内。分割过程继续进行直到被切割超边的权值和与留下的超边权值和的比值大于某一临界值,或所得到的子超图数目达到某指定值,分割过程结束,留下的各子超图便是聚类的结果。每一个子超图对应一个聚类,超图中的各顶点代表该聚类中所包含的网页。

4.事务和用户聚类

在将网页进行聚类的基础上,可以将浏览网站的事务和用户进行聚类。浏览事务聚类的原则是根据事务和网页聚类的相似度进行,将事务聚合在相似度最高的网页类中。事务和网页类的相似度可以按照如下公式计算:

|Tj∩Ci|/|Ci|

其中,Tj为一个事务,Ci为一个聚类,|Tj∩Ci|为Tj和Ci中所包含的相同页面的数目,|Ci|为Ci中所包含的页面数目。

在记录网站用户标志的情况下,可以通过用户的浏览事务聚类将用户进行聚类,即将访问相似网页的用户聚在同一类。

5.聚类挖掘结果的可视化

聚类挖掘的结果是多维的,由于笛卡儿坐标系最多只有三个坐标,所以不能用通常的方法作图。而且这些多维的数据集一般不含有空间语义,数据集的各维之间没有空间连贯性,这也很难用传统的二维或三维图形直接表达多维空间。本文采用了一种通过主分量分析将多维空间坐标转换为三维坐标的挖掘结果可视化方法,实现聚类挖掘结果的可视化。根据生成的各个点之间的距离和簇的形状,我们可以有效地从大量数据中发现对我们有用的信息。

三、结论

阐述了在电子商务系统的研究和应用中,利用基于关联规则的多层次、超图分割聚类方法,对Web网页和用户进行有效聚类。该方法借助网站层次图,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在各个层次上进行聚类分析;在挖掘出满足一定Support的关联规则的基础上进行聚类,仅将高度相关的网页和用户聚在同一类,而将关联性较小的网页排除在聚类外。该方法对于改进网站质量、完善电子商务中产品销售策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1]PeiJ,HanJ,BehazadM,etal.Proceedingsofthe1999KDDWorkshoponWebMining[C],Kyoto:PKDD,1999.396-407

[2]CooleyR,MobasherB,SrivastavaJ.DataPreparationforminingWorldWideWebBrowsingPatterns[J].KnowledgeandInformationSystem,1999,1(1):2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