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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教育教育案例范文

时间:2023-07-30 10:10:48

序论:在您撰写劳动教育教育案例时,参考他人的优秀作品可以开阔视野,小编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这些建议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热情,引导您走向新的创作高度。

劳动教育教育案例

第1篇

9月初,山西省政府全面推进兼并私人煤矿的改革,明确将全省2840多座煤矿收归国有,到2010年仅保留1000座,标准为年产300万吨,单井90万吨。平均单井产能不到30万吨的山西煤矿试图一举超越后起之秀内蒙70万吨左右的单井规模水平。

产业集中度的蓝图之外,矿难问责的压力更显迫切。七大国有集团接过私人煤矿安全监管的摊子,山西各级官员可望不再因拙于防范矿难坐在火山口上,“走马灯”式换人的尴尬可不必再出现。

但此次源自安全生产辅以提高产业集中度的改革,其激进的措施,引发“世间再无煤老板”的社会感叹之外,亦使长期的官煤利益共同体骤然破裂,释放出各方冲突。山西煤老板罕有地集体以“钉子户”态度拖延之外,亦如前文所述试图发挥其传说中“手眼通天”的政治影响力,以对抗山西省煤政的高压。

改革带来的山西煤业前景,亦招致业内和学界评议。兼并完成之后,素以管理低效著称的国企,面临延长了的管理路径和叠加的管理层级,是否能有效控制减少矿难?民营资本被限制乃至出局之后,仅仅依靠资金匮乏和利润率相对低下的国企,能否令山西夺回全国煤炭一哥的地位?以数月之功解30年之历史痼结,跃进式的兼并背后,诸多法理缺陷和利益冲突,可能释放出恶果,使本次改革“盛事”,如同5年前的私有化一样猝然中辍。

与前述煤老板北京游说的行动相呼应,近日浙江省国土厅、司法厅及省协作办等部门,出人意料地了《浙商在晋投资煤矿企业在山西煤矿企业兼并重组背景下可能遭受重大损失》的调研报告,质疑山西的整合措施无法律依据,也与国务院煤炭产业政策相冲突,呼吁中央政府重视山西煤矿国有化过程中的地方保护主义行为,维护浙江、福建等地民企在山西的合法权益。此外,福建省政府亦派员赴山西协商。

煤老板的政治影响力,于此已可见一斑。眼下山西政府设定的兼并期限迫近,但围绕煤改进行的各方博弈,却远未到定局时分,其结局也许饱含戏剧性。

安全与兼并的利害交易

120万吨的规模,尚不能确定保留,这个消息让李景玉有些大脑短路。

储量达到2000多万吨,设计生产年限20年,3年前开始建设的煤矿让李一举夺得了当地民营煤矿第一的称号。

要年产300万吨,才能确定成为兼并主体。李尚在等待命运的裁决。

让李感到无奈的煤业整合,最先从临汾开始,发端正是一再撼动山西政界的安全生产。去年4月15日,“12・5”矿难后新上任的临汾市领导班子,要求煤老板把生产管理权全部交给国家级大型煤炭集团。

“安全主体责任此后全部由企业负责,政府不再负有责任”,这样的改革设计,令政府官员的仕途有了一个缓冲带,国有企业代替政府煤管、煤监系统成为安全责任主体,转换身份后的私人煤矿即使仍旧发生矿难,问责也不再直接落到当地吏员头上。

今年初发生的山西屯兰煤矿矿难即是例证。出事煤矿隶属山西焦煤集团西山煤电公司,事后该矿矿长和总工被免职,而事发地官员不致连坐。这与私营煤矿出事之后,一头对矿主追逃一头查办当地官员的情势相比,显为上选。

临汾的试行意见稿中,共有托管、租赁、收购、控股4种方式,为民营煤矿挂上国营企业的牌子。“虽然新建矿井要求为90万吨,但30万吨的矿井经兼并依然可以保留。”

临汾煤老板刘冬平选择了托管的方式,同意支付15%的管理费用,与一家指定的外省国营企业签订了合同,此后的生产管理与安全责任完全由对方负责。

领会了上面的意图,刘的第一个合同签得非常痛快,“政府和自己都省心,一点管理费,还出得起”。

但此次可称温和的改革尚未完成,强硬的反对意见纷至沓来,外省企业的介入被否决,刘的第一份合同失效。紧接着,省内五大煤炭集团被赋予兼并的责任。山西五大煤炭集团企业,按山西资源分布划定区域,区内民营煤矿收购或者控股,之前的托管、租赁已被剔出改革条款。

临汾地区内指定霍州煤电集团作为主体进行兼并重组,刘几经谈判,对方以1亿多元的价格兼并了他的煤矿,同时,他保留30%的股份。签订了第二个合同的刘,一度以为改革就此结束。

随后,今年4月,山西省煤炭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悄然出炉,保留矿井从1500座缩减到1000座。“一下子把产能门槛提高到原来的3倍,以区域的全行业阵容占到了国内井工矿的高端,至少是为未来20年的产业发展布局。”有专家称。

对国有煤业集团来说,它们虽接手了矿难的问责,却可称改革的受益者,一举低成本解决了资源被私人盗采和发展储备两大难题。

谈判从头开始,兼并主体分外强势,从北京回到临汾的20多天,一轮又一轮的谈判令刘分外疲惫。国营集团一再压价,兼并陷入僵局。

直管模式与经济效益 2007年5月5日13时50分,山西省临汾市蒲县克城镇蒲邓煤矿发生重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28人死亡。图为5月7日准备进入矿井的救援人员。

去年就职时表态要把“安全生产”放在首位的山西省长王君,让民营煤矿基本停产一年后,对山西煤炭改革方案无疑有了更多重的考虑。

经过一年的金融危机,负责兼并重组的七大国营煤炭企业成为山西经济的中流砥柱。

2009年4月,在山西经济一季度负增长达8%时,国营煤炭企业却有着良好的表现。1-4月,山西煤炭产量17.40%,销量下降29.4%,但国有重点煤炭企业吨煤综合平均售价同比提高83元,销售收入同比增加63.95亿元,上缴税金61亿元,同比增加17亿元。煤炭企业提供的税费收入占全省财政总收入的比重提高了11.64个百分点。

这样的表现似乎应和山西的现实需要,被内蒙夺走产煤一哥座次后,多年在煤炭产业说一不二的山西,急切需要一次调整。而前述的金融危机局势下山西国营和私营煤矿态势的转化,被山西官方视为给此次改革提供了条件。

一份由当地政府替煤老板签订的框架协议,可以清晰地体现这次改革之后山西煤业的治理蓝图。

框架协议写明,兼并集团在当地设立非法人分公司,作为集团公司的派出机构,行使业务处室管理职能,分公司对各个兼并后成立的子公司进行全权管理。

该公司设立经理一名、安全监察处长一名以及其他职位,“对6个子公司实行销售、供应统一管理,集中销售与采购”。其中一名行政副经理注明“由其他股东选派”,代表了煤老板们此后在企业中的现实发言权。

同时,分公司安全监察处长、总工程师、经营副经理部直管到下属6个子公司,子公司不再设相应的岗位。生产技术部、安全监察部、准备机修队、监测监控队等管理部门,完全由分公司负责,子公司一概不管。

对各子公司的行政人事管理,亦完全由分公司掌控。“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各子公司股权结构、经营资源等实际情况,子公司设立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完全由矿业公司主事,唯有行政经理由其他股东选派。”

“这还要我们干什么,6个公司仅能派一个行政经理”,一位矿主提出,被兼并方需参与财务管理,甲乙双方共同定价,“否则他卖了我们也不知道”。

为避免子公司的管理分歧,私人矿主不得控股。子公司由评估之后的煤老板原有矿井资产和国营集团分公司的新注入资产合股而成,煤老板占的最高股权不能高于49%。但这并不能消解此后合资子公司中可能出现的剧烈矛盾。

山西焦煤一位副总称,大集团亦不赞成现在的激进整合模式。急剧的扩张之下,人才、资金都存在很大的压力。他举例称,山西焦煤是三大矿务局合并而成,但此次兼并了170多个煤矿后,拥有的矿井数是原有矿井的4倍,尽管火速培训了一批管理人才,但远远不够。

焦煤并不是人才荒最严重的兼并主体。“你说煤运这些企业,原来都没多少煤矿的企业,这次整合了190多个,它们哪儿来的成熟的管理人才。”整合之后,控股层级增加,管理环节拉伸,成本上升和效率下降是必然的。

对于山西省高度集中的行业蓝图,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产业部研究员钱凡平认为,山西以为“提高了集中度就可以掌控市场,就可以提高价格”,“这个概念是不对的,并不是提高了集中度,就可以掌控市场,山西5亿吨的产能在整个煤炭市场中并不是最大的,产能的增量是向内蒙转移的”。“‘国进民退’并非一致的愿景,效率和效益是会下降的。”

兼并主体国营企业的资金实力和盈利能力颇受质疑。根据资料,汾西矿务局2007年的盈利仅为1.2亿元,2008年的目标为1.8亿元。“如果让我生产,我比他们挣得还多。”矿主王武全说。王质疑,合股子公司成立之后,汾西矿务局如何筹措资金投入筹划中的巨大规模的新矿井建设,何从保证利润?

对国企的注入资金复产扩产能力,地方政府也不信任,临汾市政府要求各兼并主体每吨煤交100元保证金,之后按煤矿建设复产进度,连同利息一并返回。

“它进来后要停个两三年,那我们怎么办,没有煤,临汾的经济基本就停了,财政吃什么饭。”据了解其他地市亦有准备跟进者。这对于几乎天天去省政府报告兼并进度的国营集团来说,无疑是另一股可能绷断资金链的拉力。

为支持国营集团的兼并,山西省委省政府出台文件,要求当地各类金融机构应积极支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在金融资源投放决策时,优先给予兼并重组企业信贷支持,对其贷款授信和不良债务回购等予以优惠。

由于银监会关于银行不能贷款用于企业并购的规定,这些贷款只能投放于以后的购买设备和矿井改造。但国营煤炭企业的低利润率,使银行贷款心存疑忌。彼时因煤改被迫出局的巨额民间资金,或将成为山西煤业发展的心痛之失。

兼并的利益震荡 2007年5月15日,山西省,工作中的煤矿工人。

今年4月,山西省政府出台煤炭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后,再次下发推进兼并重组的10号文件,兼并刘冬平的主体最终换成了阳泉煤业。

“如果说前两份合同,侧重点是以大型煤矿的经理和管理水平来管理个人煤矿的话,这次则有了本质的变化。”刘冬平说,要害变成了压价。其实质在于促使七大主体积极推进兼并:

签订完框架协议刘冬平深深后悔,30万吨的那次扩建,真不如不改,“在自己响应政府产业政策历时两年的建设中,那些保留下来15万吨的煤矿在1800多元煤价中,赚得盆满钵满”。

政策的不延续性及补偿的不合理性是此次改革的最大阻力,山西发改委一位人员称。

在本轮改革的拉锯中,煤老板当初在煤矿私有化拍卖中付出的资源价款,其补偿标准几经争议,最终确定为原金额的1.5~2倍。但眼下被关闭的私人煤矿,都没有到手退还的资源价款。

钱凡平称:“山西的这次改革是跟整个国家的改革进程不相适应。过去80-90年代煤矿赔钱的最低点,你怎么不说收购人家,现在形势好了,又要一刀切,这是说不过去的。这样事情的结果可能是糟糕的,到时大家都不安定,生产过程中反而容易出问题。”

即使兼并顺利完成,如果分公司利润无从实现,煤老板们当初投入的现金将被迫血本无归。而对于兼并后的子公司和分公司,私人资本缺乏发言权,煤老板们被绑在了国企利润的车辕上。

面对改革者的蓝图,煤老板当起了钉子户,“我不答应,绝对不答应,我现在高利贷问谁要去?我还得还贷啊,西安、吕梁、太原我都欠了不少钱,2亿多的差额让我怎么还?”吕梁的张二全称自己要当一次钉子户。

2005年,张兼并了两个煤矿,得到1500万吨的煤炭储量,但经过两年建设,2008年,他将要产煤,却收到了再次整合的通知。90万吨是保留的最低产量。他刚刚建成的煤矿已经被淘汰。张称他为煤矿投入2.7亿元,而此次的评估价为7000万元。

即使是7000多万元的评估价,张也没有拿钱走人的机会,他们坚持让他入股。控股方国营集团对于子公司的注资,并非通过现金,而是政府给予指标的煤炭资源。政府文件规定,七大主体用于兼并增资入股的煤炭资源,出让价款可只收取20%。

面对过于苛刻的兼并评估,煤老板们纷纷当起了“钉子户”,原本态度爽快的刘冬平也被裹挟其中,煤改推进艰难。

据称,临汾已经开始流传煤老板私下约定,“谁当第一,同行们打断腿。谁当最后,叫纪委查得要抄了家”。能等一天算一天,能拖一分钟算一分钟。

为破解利益僵局,一些大集团摸索出了解决渠道,即提前复产。

“对接是前提,谈判是关键,复产是出路,破解这个连环套唯一的方法,就是尽决复产。你反正也干不成了,你要8000万,国资委只评估4千万,好说,你快让我接手了,然后你赶快复产,复产后先不要注册合资公司,挣了4000万。再开始合资。”大集团伸出的橄榄枝,一时令各方点头叫好。

在利益支配下,临走前的煤老板突击采煤,无疑是新一轮事故的导火线,而冬季,每每又是大事故集中出现的季节。

本刊记者结束采访之前,部分煤老板已再次奔赴各地躲了起来,而他们还在谈判中的煤矿,却已经偷偷开产,抢在兼并之前捞回一点成本。10月12日,山西临县三兴煤矿的4人死亡事件,亦与此种背景关联。

此种变通无疑会使安全生产的“终极目的”旁落。9月下旬,山西高层再度出拳。9月23日省政府召开加快推进煤炭资源整合和企业兼并重组座谈会,坚决要求10月底基本完成主体企业到位和证照过户换发工作,11月份全部通过验收。

第二天,山西省纪委公布资源整合中“十条严禁”,对资源整合现阶段中被煤老板拱出的此一漏洞全部补缺。

但利益鸿沟难填,铁腕能否万全?

煤老板的政治影响力

煤老板在中国成了一个负面名词,但世上再无煤老板,并不是所有方面都喜闻乐见。保留煤老板出力最大和数量最多的,当属山西各地市政府。

外界口碑极差的煤老板,在各级政府眼中,却是它们行政的一大助力。随叫随到摊派式的捐款,成为官员解决财政难题的有效途径之一。去年四川地震,山西某些地方政府规定煤老板捐款不能少于200万元。

临汾乡宁县前几年一直推行“一矿一事一业”,号召每个煤矿老板办一个非煤企业,以拉动就业与当地产业多元化,还有修路、盖新农村、绿化等公益事业。数年下来,已为当地一大特色。

失去煤老板后,乡宁在谈判中尝试将这种摊派式的任务,交给前来兼并的五大国营大矿。但强势的大集团不比煤老板。乡宁提出每吨煤另外收取非煤产业费、新农村建设金、地质灾害公益费140元后,遭到了大集团的严拒。“这种钱,我们绝对不会交,这明显是在违法收费。”山西焦煤一位副总称。

临汾一位当地官员称,这些副省级的大集团不同于煤老板,看看阳煤到乡宁谈判的人,比县委书记架子还大,再用对付煤老板的那种办法来,肯定是不可能的。

地方政府的争取让一批煤老板免于出局。山西省政府10号文件中地方煤矿25%的比例,比原定10%的水平大幅提升,正是源自地方政府推力。 2006年5月22日,准备观看中国煤矿文工团演出的矿工。

目前,灵石县因为资源限制,无法开展大型综采,当地县政府与市政府大力争取下,省里终于同意民营企业互相兼并,既达到了重组的目的,又没有引起抵触。

这样的模式对其他地方来说,不可复制。

在与山西政府的直接对抗中,煤老板处于现实的弱势。但作为一个暴富阶层,煤老板拥有与高层权力交换的财富。

以拖延策略应对整合的同时,当地纷纷流传,一些煤老板在北京加紧活动,希望高层介入调整山西煤改方略,甚至有煤老板试图对山西当地政府提讼。

第2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促进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发展现代农业,建设新农村,构建和谐*为目标,坚持“政府推动,学校主办,部门监管,农民受益”的原则,开展阳光工程质量监督年活动,突出抓好培训与转移。尽快形成“政府积极引导、农民主动参训、部门协调配合、社会力量参与”的新格局。

二、目标和任务

(一)主要目标

加强质量建设,建立“订单—培训—就业服务”的运行机制,确保转移就业率达到90%以上;加强规范管理,建立健全责任制;加强基地建设,健全转移培训网络,提高服务水平;加强项目监督,建立健全监督管理制度,使广大农民受益。全年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1万人,其中通过“阳光工程”培训转移4000人。

(二)培训内容

1、培训对象。具有农村户口,年龄在16周岁以上,且在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村劳动力或普通初、高中毕业回乡青年。

2、培训时间。培训时间20-60天,其中引导型培训不低于2天。针对个别专业和工种的不同培训需求,培训时间可适当延长,但不超过半年时间。

3、培训内容。技能型培训必须满足用人单位的需要,必须符合非农产业相关岗位对从业人员基本技能的要求。根据全市农村劳动力转移特点和教学资源,主要开设:家政服务、餐厅服务、钳(车、铣)工、汽车驾驶、计算机操作、美容美发、保安等市场需求量大的专业。

三、工作重点

1、认定培训基地。市阳光办将根据《AA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基地认定办法(试行)》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地原则进行招标,对市电大、市供销联社、市腾飞驾校、市劳动力资源开发促进会等4个申报单位进行认定,使全市培训基地总数达到8个。同时,对各培训基地培训转移任务指标实行动态管理,做到培训一批,转移一批。

2、推行订单培训。实行培训与技能鉴定相结合,大力推行“订单培训、定向输出”模式,解决培训“出口”问题,让农民参加培训后都能就业。对部分受训农民年龄偏大、文化程度较低的实际,把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与当地农业产业化、本地企业发展结合起来,实行就地培训转移模式,离土不离乡。同时,高度重视农村新增劳动力的教育培训,采取订单式异地培训转移模式,使初中后、高中后回乡青年都能得到职业教育培训,使其大部分都能实现域外就业。

3、强化质量建设。一是把好培训关。加大对培训基地培训农民工数量、质量的监督,实行“阳光工程培训基地培训办班报告单”制度,培训学员集中培训前必须经市阳光办审验、派员核实后方可实行培训。在每一批次培训结束以后,市阳光办要深入培训基地,及时填写“阳光工程培训验收单”,准确了解各培训基地培训实际情况。二是把好转移关。实行转移登记制度,培训结束转移前,对成批次转移农民工进行登记造册,便于跟踪服务、指导。

4、落实工作制度。一是实行“第一节课”制度。在每一期培训班开班的第一节课上,市阳光工程办公室派员到培训班上检查招生简章,核实学员身份,讲解职业技能培训的重要性和实施阳光工程的重要意义,并将培训券直接发放到农民手上,告知培训券的金额,介绍培训券的使用方法。二是实行培训“代金券”制度。各培训基地凭附有受训农民签字的培训券等有关材料到市财政部门申报补助资金。三是实行台账制度。培训转移就业台账的填报要实行填报人负责制,严把“三关”,即台账登记员签字关、培训基地负责人签字关、市阳光办审核验收签字关,并做到填报及时、内容完整、信息真实,其中转移人员的联系电话必须是能与本人联系的家用电话或用工企业电话等。四是实行月报制度。各乡镇、培训基地要及时于每月3日前向市阳光办上报培训及转移进展情况,以便使阳光办及时了解工程开展情况。

四、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强化组织机构。各乡镇、培训基地要把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强化乡级培训转移工作领导机构,乡镇阳光办要充分履行职责,切实承担起本辖区内培训转移工作。进一步完善市、乡、村三级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网络,提高培训转移效率。

2、营造声势,加大舆论宣传引导。利用各种宣传媒体,要立足三个“面向”加大宣传力度。一是面向农民大力宣传阳光工程,让农民了解党的阳光政策,树立一批学习技能进城务工,创业致富典型,鼓励农民积极参加培训学习。二是面向乡镇广泛宣传本市劳务品牌,通过现场说法等形式扩大影响,吸引更多的农民工外出务工。三是面向社会广泛宣传农民工为城市和社会所做出的贡献,消除对农民工的偏见,让全社会都来关心并努力改善农民工的工作环境和现实状况,创造公正、公平的社会环境。

3、创新形式,提高培训转移效果。大力推行“就近培训、就地转移”和校企联合办培训等办法,切实解决培训经费不足、不能学以致用等问题。充分调动农民个人、用人单位、培训基地的积极性,建立学校与企业、学校与农民相互之间的诚信,解决好农民有地方学、愿意学、学得起的问题。

第3篇

关键词: 劳动关系与劳动法课程 案例教学 方法改进 限制条件克服措施

“案例教学法”(Case method),又称“苏格拉底式教学法”(Socratic method),由哈佛法学院前院长克里斯托弗·哥伦布·郎得尔(Christopher Columbus Langdell)于1870年前后最早使用于哈佛大学的法学教育之中。案例教学法能够培养学生独立思考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所以迅速被推广到法学及其他学科的教学实践中。随着人力资源管理的专业化水平不断提高,社会对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学生的专业技能要求也随之渐高。劳动关系管理实践中,最主要的就是关于劳动法知识的应用。作为该专业的主干课程,劳动关系与劳动法的教学效果也突出反映在案例教学方面。

一、劳动关系与劳动法课程案例教学的必要性。

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具有专业化程度高、实践应用性强的特点,同时,劳动关系与劳动法课程内容涉及的很多是劳动法律法规的硬性规定,其适用要求具备精准、唯一且具有底限性的特征,因而凸显了案例教学在巩固课程知识方面的重要性。

(一)劳动关系与劳动法案例教学效果分析

案例教学法作为首创并应用于法学教育的教学方法,深受学生的欢迎。但是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的劳动关系与劳动法课程并非一门专业的法学课程,所以在教学过程中采用的案例教学方法必须不同于法学专业的劳动法学,而应该将管理学元素与法学元素结合起来应用到案例教学中方能取得更好的教学效果。下表是笔者教授的三个年级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学生的章节测验成绩统计结果,学生关于劳动合同管理的章节内容的平均成绩是最高的,究其原因,是劳动合同的内容教师应用的案例教学内容是最丰富的,由此可见,案例教学确实是迅速增强教学效果的有效手段。

备注:1.教学方法分理论教学(L)和实践教学(S)两种,案例教学包含在实践教学中;2.教学手段分传统教学(C)和多媒体教学(D)两种。

(二)劳动关系与劳动法案例教学的作用分析

案例教学是连接实践和理论的桥梁。在劳动关系与劳动法教学过程中,案例教学之所以能够实现良好的教学效果,是因为案例教学在教学实践中所起的作用。

1.对案例的应用模拟可以实现巩固理论知识的目的。单一的理论教学手段使学生对有关知识的理解过于抽象,辅助多种形式的案例教学可以帮助学生将抽象知识形象化,加深学生对理论知识的理解,从而达到巩固理论知识的目的。

2.对案例的排比分析有助于梳理理论知识体系。在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的劳动关系与劳动法案例教学过程中,要注意案例选取的典型性与关联性。教师通过对关联案例的比较、综合案例的分析,建立案例库,可以帮助学生树立理论知识体系,快速地提升其综合应用学科知识的能力。

3.对案例的理论分析有助于提高学生应用知识的能力。劳动关系与劳动法在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中是一门极其重要的主干课程,对学生将来从事本专业工作具有极强的指导意义。因此,无论是教师还是学生都非常关注此门课程的教学实践应用效果。案例教学本身就是一种源于理论、用于理论的教学手段,之所以深受学生欢迎,就是因为这种教学手段极大地提高了学生的知识应用能力。

4.对案例的价值导向分析有助于提高学生的学习热情。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属于应用型专业,专业学习导向并非基础理论研究。因此,在开展教学过程中,丰富的案例教学内容、方法和手段应用,能够使学生感知到本课程的应用价值。借鉴马克思的商品使用价值理论的精髓,当一门课程的应用价值得到充分体现,就能迅速激发学生对该门课程的学习热情。劳动关系与劳动法的案例教学正是起到这样的作用。

二、人力资源管理的专业性对劳动关系与劳动法案例教学方法的要求。

(一)案例选取要有典型性。

根据人力资源管理应用性专业的特点,教师在进行劳动关系与劳动法案例教学时要注重选取的案例具有典型性的特征。

1.针对劳动纠纷的多发点选取案例。比如对工资制度的案例教学应该结合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展开。除此之外,劳动关系与劳动法案例教学中可以重点分析的现实问题还有:劳动合同管理中关于劳动合同形式、试用期、劳动合同必备条款、劳动合同期限等。基于此,教师在开展教学前,首先要深入企业和劳动行政管理部门展开调研,梳理出问题多发点,选择性地摘取案例分析点,最终结合相关的法律规定展开针对性分析。

2.结合学生的就业实践选取案例。所有的高校毕业生最终都将面临就业问题,在如今就业压力较大的形势下,要在实际教学中,结合大学生就业过程中实际遇到的问题选取案例,这样更容易引起学生关注。因此,教师要及时掌握学生就业动态,建立教师与学生之间的就业信息反馈机制。比较可取的办法是与学生保持网络联系或通讯联系、与学生就业管理部门保持密切联系。

3.学会从社会热点话题中选取案例。这一类问题比较容易截取,比如针对规避劳动合同法的华为解雇风波,河南农民张海超的“开胸验肺”事件,富士康的员工跳楼事件,还有当下热门的“萝卜招”等社会热点话题都可以作为选取案例的依据。此类问题由于社会关注度高,容易引起学生讨论的兴趣,在研讨式和辩论式案例教学过程中应用度很高。

4.注重点面结合地选取案例。对于单元学习而言,选取一些足以说明对应的知识点的小型案例实施教学进度控制。此外,教师要适时地选取一些综合性案例展开分析,以便于学生形成系统的知识链。综合性案例由于涉及的知识点较多,宜采用研讨式、情境式、辩论式的教学方法。

第4篇

“案例教学法”(case method),又称“苏格拉底式教学法”(socratic method),由哈佛法学院前院长克里斯托弗·哥伦布·郎得尔(christopher columbus langdell)于1870年前后最早使用于哈佛大学的法学教育之中。案例教学法能够培养学生独立思考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所以迅速被推广到法学及其他学科的教学实践中。随着人力资源管理的专业化水平不断提高,社会对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学生的专业技能要求也随之渐高。劳动关系管理实践中,最主要的就是关于劳动法知识的应用。作为该专业的主干课程,劳动关系与劳动法的教学效果也突出反映在案例教学方面。

一、劳动关系与劳动法课程案例教学的必要性。

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具有专业化程度高、实践应用性强的特点,同时,劳动关系与劳动法课程内容涉及的很多是劳动法律法规的硬性规定,其适用要求具备精准、唯一且具有底限性的特征,因而凸显了案例教学在巩固课程知识方面的重要性。

(一)劳动关系与劳动法案例教学效果分析

案例教学法作为首创并应用于法学教育的教学方法,深受学生的欢迎。但是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的劳动关系与劳动法课程并非一门专业的法学课程,所以在教学过程中采用的案例教学方法必须不同于法学专业的劳动法学,而应该将管理学元素与法学元素结合起来应用到案例教学中方能取得更好的教学效果。WWW.133229.CoM下表是笔者教授的三个年级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学生的章节测验成绩统计结果,学生关于劳动合同管理的章节内容的平均成绩是最高的,究其原因,是劳动合同的内容教师应用的案例教学内容是最丰富的,由此可见,案例教学确实是迅速增强教学效果的有效手段。

备注:1.教学方法分理论教学(l)和实践教学(s)两种,案例教学包含在实践教学中;2.教学手段分传统教学(c)和多媒体教学(d)两种。

(二)劳动关系与劳动法案例教学的作用分析

案例教学是连接实践和理论的桥梁。在劳动关系与劳动法教学过程中,案例教学之所以能够实现良好的教学效果,是因为案例教学在教学实践中所起的作用。

1.对案例的应用模拟可以实现巩固理论知识的目的。单一的理论教学手段使学生对有关知识的理解过于抽象,辅助多种形式的案例教学可以帮助学生将抽象知识形象化,加深学生对理论知识的理解,从而达到巩固理论知识的目的。

2.对案例的排比分析有助于梳理理论知识体系。在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的劳动关系与劳动法案例教学过程中,要注意案例选取的典型性与关联性。教师通过对关联案例的比较、综合案例的分析,建立案例库,可以帮助学生树立理论知识体系,快速地提升其综合应用学科知识的能力。

3.对案例的理论分析有助于提高学生应用知识的能力。劳动关系与劳动法在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中是一门极其重要的主干课程,对学生将来从事本专业工作具有极强的指导意义。因此,无论是教师还是学生都非常关注此门课程的教学实践应用效果。案例教学本身就是一种源于理论、用于理论的教学手段,之所以深受学生欢迎,就是因为这种教学手段极大地提高了学生的知识应用能力。

4.对案例的价值导向分析有助于提高学生的学习热情。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属于应用型专业,专业学习导向并非基础理论研究。因此,在开展教学过程中,丰富的案例教学内容、方法和手段应用,能够使学生感知到本课程的应用价值。借鉴马克思的商品使用价值理论的精髓,当一门课程的应用价值得到充分体现,就能迅速激发学生对该门课程的学习热情。劳动关系与劳动法的案例教学正是起到这样的作用。

二、人力资源管理的专业性对劳动关系与劳动法案例教学方法的要求。

(一)案例选取要有典型性。

根据人力资源管理应用性专业的特点,教师在进行劳动关系与劳动法案例教学时要注重选取的案例具有典型性的特征。

1.针对劳动纠纷的多发点选取案例。比如对工资制度的案例教学应该结合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展开。除此之外,劳动关系与劳动法案例教学中可以重点分析的现实问题还有:劳动合同管理中关于劳动合同形式、试用期、劳动合同必备条款、劳动合同期限等。基于此,教师在开展教学前,首先要深入企业和劳动行政管理部门展开调研,梳理出问题多发点,选择性地摘取案例分析点,最终结合相关的法律规定展开针对性分析。

2.结合学生的就业实践选取案例。所有的高校毕业生最终都将面临就业问题,在如今就业压力较大的形势下,要在实际教学中,结合大学生就业过程中实际遇到的问题选取案例,这样更容易引起学生关注。因此,教师要及时掌握学生就业动态,建立教师与学生之间的就业信息反馈机制。比较可取的办法是与学生保持网络联系或通讯联系、与学生就业管理部门保持密切联系。

3.学会从社会热点话题中选取案例。这一类问题比较容易截取,比如针对规避劳动合同法的华为解雇风波,河南农民张海超的“开胸验肺”事件,富士康的员工跳楼事件,还有当下热门的“萝卜招”等社会热点话题都可以作为选取案例的依据。此类问题由于社会关注度高,容易引起学生讨论的兴趣,在研讨式和辩论式案例教学过程中应用度很高。

4.注重点面结合地选取案例。对于单元学习而言,选取一些足以说明对应的知识点的小型案例实施教学进度控制。此外,教师要适时地选取一些综合性案例展开分析,以便于学生形成系统的知识链。综合性案例由于涉及的知识点较多,宜采用研讨式、情境式、辩论式的教学方法。

(二)案例应用要有实践性

案例应用的实践性是指在教学过程中使用的案例必须具有实践价值,解决实际就业问题。除了上述案例选用技巧中论及的方法,教师还可以在使用多媒体教学手段中选取一些说法类节目中的实际案例启发学生思维。此外,教师还可以带领学生一起参与用工调研,帮助学生理解课堂教学案例分析的内容。

转贴于

(三)案例分析要思维多元化

劳动关系与劳动法的课程设置特点与劳动法学是存在本质区别的,其涉及的内容不仅仅是个法学问题,还包括管理学的相关问题。由此,教师在该门课程的案例教学中要应用多元化思维剖析,即既要从非法学的思维去学习法学及与法学相关的管理学问题,又要从管理学思维去理解法学相关命题。

(四)案例教学方法多样化

如果将劳动关系与劳动法课程的案例教学方法局限于课堂教学,那么将无法达到理想的教学效果。在开展本课程的案例教学过程中,要善于应用多种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使教学内容精彩纷呈。尤其要注意的是,针对不同章节的不同知识点必须采用不同的案例教学方法。

三、针对教学对象特点进行案例教学改进的若干方法。

劳动关系与劳动法课程的案例教学方法改进思路应该是,针对教学对象的特点分步骤、有计划、灵活性地推动,切忌教学手段单一化、教学方法模式化、教学内容模块化。为此,针对面向对象的特点提出的案例教学方法改进的内容如下。

(一)教学理念突破

传统的案例教学应用往往是教师为了帮助学生理解某个知识点而进行的辅说明,建立在这种理念下的案例教学存在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难以形成知识系统化;二是难以形成教学互动。对传统案例教学理念的突破就是要实现“让学生学会知识”到“让学生会用知识”的转变,把案例教学不再作为辅手段而是作为主要教学手段应用于教学过程中。

(二)教学手段改进

劳动关系与劳动法课程的案例教学手段改进并不仅仅指要采用多媒体手段教学,而是指要针对课程章节特点灵活运用传统教学手段与现代教学手段。多媒体教学手段的应用在某些时候产生的教学效果并不强于传统教学手段。对本课程理论性较强的内容部分宜采用传统教学手段,以课堂讲授为主;对实践应用性较强的内容可以选择性地采用多媒体教学手段。值得一提的是,采用多媒体教学手段并不是简单地把案例的文字阐述简单地从教材搬到幻灯片上,而是要学会使用多种幻灯片制作技术,灵活应用动画、视频、声音等多种丰富幻灯片画面效果的处理技术。

(三)教学对象梳理

思想家孔子教学成功之道在于因材施教,劳动关系与劳动法课程的案例教学各种方法的应用也要注意因人而异,因此,教师首先要对自己的教学对象展开摸底,对学生进行简单分类。分类的依据主要是学生的性格特征和学习能动性。分类的目的是针对不同性格特征和学习能动性的学生应用不同的案例教学方法。比如外向型的学生往往在进行角色模拟的时候会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

(四)经典案例选择

劳动关系与劳动法课程案例的选取尤为重要。选取案例时要把握案例的代表性、前沿性和时效性。案例选取的来源主要有:(1)电视、网络等媒体报道的重要社会事件或案件;(2)参考书中编写的一些模拟性教学案例;(3)教师根据自己掌握的学科知识动态编制的案例。

(五)具体方法改进

劳动关系与劳动法课程的案例教学的具体方法应用中要改变过去单一讲授的方法,灵活运用多种方式,变学生被动为主动,形成教学相长的良好局面。具体可以应用的教学方法有以下几种。

1.研讨式案例教学。主要是在教师的指导下,通过分组讨论、集中座谈等方式,让学生对案例问题进行自主讨论。这种教学方法比较容易调动学生的积极性,是改变传统填鸭式教学的重要手段,但在过去的教学实践中应用得不多,是劳动关系与劳动法案例教学方法改进中重点要改造的领域。

2.情境式案例教学。又称为角色模拟式案例教学,主要是让学生扮演案例角色,将案情以真实情景再现。这种教学方法能够有效地活跃课堂气氛。情境式案例教学往往是一些外向型学生乐于参与的教学方式。这种教学方式由于耗时较长,应用频率不宜过高。

3.辩论式案例教学。主要是教师拿出一些有争论的案例,在学生中展开正反相对的辩论。这种教学方法要求学生具有快速的应变能力和高度的知识驾驭能力。尽管这种方式学生们都有较高的参与积极性,但由于难度较大,也不宜经常使用。根据辩论设置的规则要求,为了改变部分学生的学习惯性,可以让一些性格内向和学习能动性不强的学生作为一辩,使他们尽快融入集体氛围。

4.讲授式案例教学。这是一种最传统、应用最普及的案例教学方式。主要是教师针对课程知识举出案例,然后进行案例讲授分析。为了控制课程进度,讲授式依然是当今开展劳动关系与劳动法案例教学的最主要的授课方式。但对这种传统的案例教学方式是可以通过改良手段使之取得更好的教学效果的。在讲授过程中,可以辅助以课堂提问、误导性假设、各抒己见等手段使学生思考。

5.反串式案例教学。是指教师和学生之间进行角色反串,由学生临时性担任教师角色来分析案例,教师作为学生听取学生的分析意见并适时提出问题启发学生思考。这种教学方法应该提前布置,给学生足够的准备时间。这种方法适时采用可以帮助学生提前预习课程内容,但由于难度较大,也不宜经常采用。

四、劳动关系与劳动法案例教学多种教学方法应用推广的限制条件克服措施。

应用多种教学方法是当前开展劳动关系与劳动法案例教学中必须推广的做法,但由于现实存在的诸多限制因素,教师必须想办法尽力克服。

(一)课时限制条件的克服

由于课时总量的限制,辩论式和情境式案例教学方式采用频率不宜过高。为了控制教学进度,教师和学生都要提前做好准备工作,充分利用课余时间预习、讨论,以确保一些比较耗时的案例教学方式顺利推进。

(二)学生参与面局限性的克服

辩论式、情境式、反串式等案例教学方法的学生参与面是有限的,为了避免在准备和开展过程中苦乐不均的现象,教师可以进行分组,不确定参与直接参与人选,由各小组集体讨论后再确定参与人选,而此时的参与人实际不过是小组意见的代言人。由此,可以避免学生参与面过于狭小的局限性。转贴于

(三)学生积极性调动的限制因素克服

部分内向性格和学习能动性不强的学生往往不愿意参加一些需要公开发言的场合,为了调动这部分人的参与积极性,可以通过课堂提问阶段的针对性提问、辩论阶段安排非自由辩手、角色模拟中分配非主要角色等方式提高其参与度,逐步调动其参与积极性。

(四)学生知识能力的局限性的克服

第5篇

关键词:HR转型;传统;案例教学法;应用形式;改革

中图分类号:D922.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2596(2013)06-0102-02

《2011-2012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转型与HR外包调研报告》(下文简称报告)显示,到2013年我国劳动力用工的“人口红利”将彻底消失,HR转型势在必行。劳动关系与劳动法课程案例教学法的传统应用形式将直接受到严峻的挑战。如何使大学毕业生能更好地适应新情况,既是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劳动关系与劳动法案例教学课程需要处理的难题,又是高校案例教学法亟需解决的问题,同时也是本课题组正在研究和探讨的问题。

一、HR转型条件下对高校毕业生素质的基本要求

(一)团队合作意识

上述报告中的结论表明,所有的用人单位关注其招聘的高校毕业生最重要的因素是他们的团队合作意识,这也是用人单位中高级人员高稀缺性的能力。职工的团队合作意识与能力的培养是大中型企业面对市场激烈的竞争、避免人才频繁跳槽的有效手段。

(二)自主学习能力

所谓的自主学习能力,是指劳动者本人主要通过个人的努力,利用各种条件和资源进行自主学习,以便个人获取所需要知识的能力。

当今的社会是学习型社会,一个用人单位是否具有市场竞争力,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该单位员工的自主学习能力。

(三)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该能力是职工利用自己的知识和技能、通过其所在的单位或团队,来解决和处理用人单位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的能力。它是职工把自己的理论知识转化为实际工作能力的具体表现,是用人单位办事效率高低的重要指标之一,这也是很多用人单位为何在招聘大学毕业生时选择班干部或者学生会干部的主要原因。

二、传统的劳动关系与劳动法课程案例教学法应用存在的问题分析

(一)双师型教师的缺乏

我国高校大多是理论型研究学校,一直以来各高校均重视学生的理论教学,轻视学生的实践教学。在这种思想理论的指导下,教师脱离实践的现象日益严重,高校也成为脱离社会的象牙塔,尤其是高职高专学校,许多都是从中专、中技学校升格而来。这些学校在案例教学法应用中的普遍问题都是缺乏双师型教师,学校的案例教学实践课大多流于形式,有的学校根本就不开设这门课。

(二)典型案例教材不足

要把劳动关系与劳动法课程案例教学法教好,没有高质量的、适合教学对象的案例教材是行不通的。可现实中能够适应该课程教学的典型教材严重不足,无法满足高校教学的需要。传统的案例教学方式基本上都是上课教师临时在网上或报刊上寻找一些案例来讲授,这不可避免的会存在诸多问题:时效性差、适应性不强、脱离学生的实际等,上课的效果无法达到理想的目标。

(三)学生参与互动的积极性不高

传统的案例教学法主要是老师把案例内容告诉学生,让学生在课堂讨论并回答老师的问题,然后教师点评。这种形式对学生的吸引力不强。由于课堂教学时间有限,教师基本上会让成绩好的或者表现积极的学生回答,其他同学根本就没有机会参加讨论,参与互动的积极性不高,这无疑会影响到案例研讨的实际效果。

(四)缺乏相应的管理与激励机制

案例教学法的应用需要任课教师提前做大量的准备工作,更需要学生的广泛参与,这会明显增加教师的工作量和工作压力,对教师的教学技巧和教学艺术要求也很高。

一方面,由于劳动关系与劳动法课程的总课时不多,教学任务较重,让教师花大量的学时用于案例教学是不现实的;另一方面,我国的高校教师的职称评定与老师的上课多少、上课的质量高低不直接挂钩,其看中的仅仅是教师的科研实力――主持过多少个国家级或者省部级课题、发表过多少篇高水平的论文、做过多少个有价值的咨询项目等;加上各高校对案例教学课大多没有相应的激励与保障机制等,导致案例教学课名存实亡,更无法培养出能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高材生。

三、劳动关系与劳动法课程案例教学法应用的形式改革分析与探讨

针对上述传统的劳动关系与劳动法课程案例教学法应用存在着诸多弊端,对其进行改革是大势所趋。本课题组的成员经过长期探索,总结出下列多种有益的案例教学法应用的新形式:

(一)模拟法庭

首先任课老师要把经典案例选好,提前一周把案例和具体要求布置给学生;其次,要选择当前社会中有重大影响、有教育意义、适合教学的热点案例;再次,把各种角色让学生们分配好;最后,对没有直接参与模拟法庭的其他学生,都要给他们分配任务――提问。

在活动过程中,任课的老师要根据每个同学的表现及回答问题的质量高低逐一地给他们打分,计入平时考核的成绩。

(二)社区法律问题调研

高校学生一般都注重理论学习,忽视和缺乏对现实社会问题的深入调查研究。本课题组为了弥补学生们这方面的缺陷,专门与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的多家大型社区中心联系,与它们共同合作,给学生们提供了许多法律问题调研的机会与场所,让学生们真正地融入社会,了解现实,学有所用。在调研之前,首先要确定好每小组的调研主题,让学生们带着问题去调查,在回来后要把调研问题的解决方案拿出来,每小组代表都要向全体同学汇报,接受其他同学的询问,让同学们对这些方案的利弊进行研讨、相互评比打分。

(三)现场法庭旁听

大学生对法庭庭审比较陌生和好奇,我院社会与公共管理系在本课题组成员的参与下,每年都定期组织学生到安徽省合肥市中级法院与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去开展现场劳动关系与劳动法案件的法庭旁听活动,让学生们切身感受到劳动法是如何实施的,使学生们真正懂得用人单位的人力资源管理岗位的重要性。旁听后,要求所有同学写出参加法庭旁听的感受,并对该案件的审判过程、形式及判决结果做出自己的客观评价,找出理论与司法实践的差距,并着力进行弥补。

(四)参加实习实训基地锻炼

为了落实高职高专的实践教学任务,转变教育教学理念,培养实践型、应用型人才,本课题组在学院与系部的支持下,先后与安徽省高级法院、合肥市中级法院、合肥市包河区法院、合肥市蜀山区法院、合肥市包河区司法局等多家单位建立了长期的大学生实习实训基地,专门组织学生定期到上述单位进行实习实践锻炼。在实习结束后,要求所有参加实习实训的同学搜集整理出各自在岗位中遇到的实际案例,并向老师与同学们进行汇报。

(五)课堂案例研讨

为克服传统的案例教学法的诸多弊端、活跃课堂教学气氛、调动学生学习劳动关系与劳动法课的积极性,本课题组的老师开发了课堂案例研讨的教学法形式。在教学某一章节前,老师通知学生们,让他们自己准备案例研讨的内容,形式不限,任课老师通过初步审查后,由班委组织完成该案例的研讨任务,老师参加到学生的分组研讨活动中。在整个活动结束前,任课教师要对该研讨活动进行归纳总结,指出其不足部分,表扬其优点,以便学生们能再接再厉,不断提高自我学习的能力。

四、劳动关系与劳动法课程案例教学法应用改革带来的重大突破

通过对前述多种形式的应用,本课题组给劳动关系与劳动法课程案例教学法应用带来诸多突破:

(一)极大地增进了学生的团队协作意识与能力

经过模拟法庭、课堂案例研讨等教学形式的训炼,学生们深切认识到离开团队合作,他们很多事情都无法完成,在工作和学习中,一个人的力量往往是不可能完成任务的,需要一个团队的共同努力、共同配合。这样,学生们的团队意识与能力有了明显的提高。

(二)很好地提高了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

本课题组所采纳的每一项案例教学应用形式,都需要学生自己去搜集、整理材料,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及对策,或者对其他同学解决问题的方法提出自己的见解,这些无不需要每个学生自己去开动脑筋来进行主动学习。

(三)较好地提高了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水平

社区法制调研、参加实习实训基地锻炼活动、课堂案例研讨等形式涉及到诸多法律问题都需要学生来解决,他们在处理上述问题时,都要借助不同的渠道,想尽所有的方法来解决问题,这不仅能提高学生的理论水平,更能很好地提升学生们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真正地做到理论与实践的充分有机的结合。

(四)有效地促进高校教育、教学制度的深度改革

要把劳动关系与劳动法课程案例教学法进行彻底的改革,最终还需要对高校的教育教学理念和管理制度进行大幅度的改革,彻底扭转以论文和课题来评价教师教学水平和评定职称的不科学的标准。要把教师的课堂教学水平及组织案例研讨等实践能力纳入到教师的考核、晋级标准之中,唯有这样,才能很好地推动高校案例教学法的有序、正常、持久的进行下去。

第6篇

关键词:劳动法案例 教学模式

案例教学法在技工学校中的应用,能够使学生清晰的认识到抽象的法律概念,有助于激发学生积极的参与到教学中来,对提高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和逻辑推理能力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一、劳动法案例教学模式概述

案例教学法是实践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是运用该方法对案例进行解剖,能够将深奥的理论变得更加简单,强化学生对理论知识的理解,使学生主动的融入到学习中来。同时,也是培养学生综合实力的重要形式,改变了传统理论教学中存在的轻实践重理论现象,重视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因此劳动法案例教学能将单向的知识传递转变为双向的交流,促进知识的有效反馈。

二、技工学校劳动法案例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一)缺乏教学素材。当前,我国的劳动法教学缺乏有价值的教学素材,造成这种原因主要是由于劳动关系契约化时间相对较短,由于经验不足,导致劳动判例的个性化不明显,存在诸多问题,当前我国的司法判决书内容过于简练,在实际的运用过程中,缺乏正当性的阐述,导致在实际的运用过程中会出现机械而又俗套的判决。

(二)教师和学生在案例教学中两级化严重。当前的劳动法案例教学主要以课堂讨论为主,教师作为课堂的主导者,承担着案例筛选和问题提出的职责,教师作为课堂的主体,学生处于被动学习状态。在我国的案例法教学中,讨论会占用学生大量的课堂时间,无法提高学生的职业素养和实际解决问题能力。造成该种原因主要是由于受我国教育体制影响较大,我国的技校学生大多都是初中、高中升入过来的,对劳动法内容不理解,并且缺乏实践锻炼的机会,导致学生无法理解案例法教学的内容,在实际的学习过程中存在较多的问题,与学生的理解、分析能力不相适应,学生的学习兴趣不高,批判创新意识无法得到培养。

(三)教学内容不规范。当前案例教学法要想取得良好的实施效果,需要结合技校当前的发展情况,依据自身的条件和认识程度进行探索,但是在实际的运用过程中缺乏统一化的标准,没有统一化的标准在实施过程中会出现较多的问题,导致各项工作无法顺利开展。我们在课堂引用的案例通常是通过启动仲裁或者诉讼救济的形式,使案例获得裁决,来以判例的形式展现出来。当前在我国的技校中也缺乏劳动和社会保障法课程的建设,甚至有些学校减少开设相关课程的课时,导致技工学校的实践教学无法顺利开展,不能取得良好的实施效果,因此需要教师制定合理化的纲要和标准,确保案例教学法取得良好的实施效果。

三、技工学校劳动法案例教学模式的反思

(一)确保案例认知与选定的合理性

案例教学法的开展受案例的数量和质量影响较大,要想确保案例法教学的顺利开展,需要结合实际的教学内容,合理选择案例范围,对案例做好认识和界定。其中,狭义的案例主要是指存在权益纠纷的案例,需要对案例与判例之间的关系进行协调,将判例归纳为案例的范围内,将其作为案例教学素材来使用,充分的展现出案例教学的价值和意义。因此,为了满足案例教学的需要,需要对案例教学的范围进行拓展,将其应用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当中,对案例进行合理的搜寻和筛选,有针对性的指导学生运用劳动法理念和知识进行问题的分析和讨论,强化学生的独立分析能力和解决问题能力。

(二)合理选择劳动法案例教学对象

要想确保案例教学法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需要正确选择教学对象,解决案例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展现出案例教学法的个性化教学风格,结合学生的学习水平,对学生进行分层次教W,确保案例教学法的合理性。由于技工学校的学生在毕业之后,大多是从事实践性的工作,在就业选择的过程中,会涉及到劳动法,甚至劳动法使用不当会造成劳动纠纷事件的产生,掌握劳动法,有助于强化学生择业和维权权利,充分发挥了案例法教学的重要作用。因此,应该选择分析能力和理解能力较强的学生作为劳动法案例教学对象,将教学方法和教学风格贯穿于案例法教学的整个过程,对确保教学活动的有效开展具有重要作用。

(三)准确把握劳动案例法教学内容

第一,对劳动关系进行定位,案例教学的主要任务分为应否适用劳动法和如何适用劳动法两种。其中应否适用主要是指对劳动关系进行判定和定位,如果将其作为一种劳务关系,需要确保在劳动法规定的范围内去实施,防止由于法律适用不当造成的法律制度混淆。但是如果作为劳动关系,则需要对适用民法进行调整,需要正确适用法律规则,对社会关系进行准确定位。第二,对适用管制规范和自治规范进行合理调整。劳动法在实施过程中必须要脱离于司法框架而使用,确保劳动法在工时、工资和安全卫生方面的基准化,使劳动法向着公法化方向发展。需要将劳动契约中只能适用于劳动规范的行为进行调整,确保契约规定和选择行为是在劳动者自愿的情况下实现的。

四、结语

案例法教学是当前技工学校实践教学中一种重要的教学方法,打破了传统的教学方法,促进了案例教学法的改革,克服了以教师为主导的案例教学法的弊端。在技工学校教学中的运用,主要是结合学生的实际学习特点,对教师的教学风格和教学内容进行调整,确保多种案例教学法的正确合理运用,确保理论教学与实际教学相结合,将学生作为教学的主体,提高了学生的学习兴趣,使学生积极主动的参与到实践教学中来,提高了学生的创新能力和教学效果。

参考文献:

[1]孔令仙,刘艳.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劳动法案例教学理念的改革[J].鸡西大学学报,2013,(11).

[2]张静.案例教学法在劳动法课程教学中的运用[J].市场周刊(理论研究),2011,(05).

第7篇

孝亲敬老主题教育活动案例一、活动背景

河北省三河市第二小学于2014年4月18日,对本校三至六年级的学生进行了感恩教育的问卷调查。通过调查研究,初步地了解了对学生、对父母、对社会、对学校、对同学的感恩状况,为了解学生的心理状况,探索孝亲敬老教育的方法,提高活动效果提供了很好的资料。

二、情况分析

从调查结果的情况来看,绝大多数人都能孝敬父母、尊敬长辈、主动做家务活、学会照顾自己、积极与父母、与同学、老师面对面的交流,学习主动,不会让父母有过多的操心。但目前在校生绝大多数是独生子女,父母的宠爱,生活的安逸,助长了学生奢侈浪费、盲目攀比、拈轻怕重等不良习气。以学校教育为切入点,开展孝亲敬老教育活动,使学生在感激父母养育之恩的同时,学会感激他人,感激祖国,从而从小养成良好的个性和健全的人格是学校德育工作的重点内容。为此,学校又一次广泛深入开展了“尽孝心,行孝道,孝亲敬老”主题教育活动。

三、活动程序

(一)宣传发动(2014年5月中旬)

研究制定详实的实施方案,召开全体师生动员大会,对活动开展进行详细的安排部署。利用黑板报、校园广播校报宣传栏等阵地,全方位地进行孝亲敬老教育活动的宣传发动工作,创设浓厚的孝亲敬老教育氛围,迅速掀起孝亲敬老教育活动的热潮。

(二)全面推进(2014年5月下旬至11月)

1.学――知德明理。

(1)以班级为主体,开展《弟子规》诵读会。

(2)教会学生传唱孝亲敬老歌曲。

(3)开展观看孝敬影片、吟颂孝敬诗歌、孝亲敬老故事会、阅读孝敬美文、征集孝敬格言的活动。

(4)举办“孝亲敬老”手抄报展览

2.“做”――导行明辨。

(1)回报父母养育之恩。开展为父母多做力所能及事,对父母多说知心话,给父母一个微笑,为父母过生日,给父母送礼物,为父母揉揉腰、捶捶背、洗洗脚,帮父母做饭洗衣等孝敬活动,让学生体会父母的艰辛,感激父母的养育之情。

(2)教育学生从身边做起、从小事做起、从孝敬爷爷、奶奶做起,“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培养敬老、爱老的品德。

(3)学会自立,自主。对学生进行自立、自强、自主的教育,让学生认识到不让或少让父母操心,也是对父母的孝;不给他人添麻烦,也是对他人的爱。

(4)感激老师的教诲之恩。开展尊师教育,要求学生讲文明礼貌用语,遇到教师自觉问好,人人会讲“老师早”“老师好”;遇见年长者自觉问好,过路让座,培养学生尊重师长、尊重长辈的情感。

(5)感激社会、报效祖国。利用学雷锋活动、服务社区活动、志愿者小队活动和德育基地、劳技基地等形式,培养和增强学生感激社会、报答社会、报效祖国的情感。

(6)感激自然的赐予。开展爱护自然、保护环境活动。要求每一个学生主动植一棵树、养一盆花、保护一片绿地,成为爱护自然、保护环境的志愿者;最终达到“爱护自然、保护自然”成为学生们自觉行为的目的。

(7)抓好节假日教育活动,使孝亲敬老活动常规化、制度化。把周日固定为孝敬日,把“三八”节、重阳节、春节等节日所在的周定为“孝敬周”。要求学生为父母、孤寡老人等长辈做好事、善事。“七一”“十一”开展颂党恩、爱祖国活动。

3.“评”――评价激励(2014年12月)

对本次活动中积极参与组织策划的班级和个人通过学生自荐,家长、老师、同学考查的方法进行筛选,评选孝亲敬老主题教育活动示范班,在学生中评选“孝敬之星”,进行全校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