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7-28 16:33:51
序论:在您撰写地摊经济健康发展建议时,参考他人的优秀作品可以开阔视野,小编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这些建议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热情,引导您走向新的创作高度。
一直以来,地摊由于自身的一些问题,导致其长期处于一种边缘的状态,没有合法的身份,使得全国各地不断上演小商贩和城管“斗智斗勇”和“猫和老鼠”的市井短剧,并逐渐演变成暴力对抗的“全武行”。尽管地摊现在仍不能堂皇入室,但却逐渐成为不可忽视的一种重要经济力量。关系到底层百姓民生和社会和谐稳定,各地政府必须引起重视,妥善安置和引导。
1.地摊经济的缺点
地摊由来已久,虽然便利了百姓,但它自身的特性不可避免给城市管理带来一些麻烦。笔者认为,地摊经济有如下三个比较明显的缺点。
1.1散
地摊经济的散主要表现为两种。一是分布散,地摊遍及在城市的大街小巷,它灵活游走于各个角落,哪里人多哪里热闹就奔向哪里,极强的流动性也造成了地摊客观上难以管理;二是形式散,地摊商贩销售产品的形式多样,一块塑料布、一个挂架、一台三轮车、一个箩筐、甚至商贩自己的身体,都可以成为他们销售产品的舞台,而售卖的产品从用的、穿的到吃的也是应有尽有。
1.2乱
地摊经济的乱体现在销售秩序上,绝大部分地摊都存在占道经营问题,给居民出行带来了不便,一些地摊甚至摆到了马路上,这也造成了交通堵塞和安全隐患。而收摊后留下遍地垃圾,也让环卫工人苦不堪言。
1.3差
地摊经济的差由两个方面组成,一是服务意识差,绝大部分地摊经营者都是因为生活所逼,才选择了摆地摊作为过渡,一旦有更好的选择便会立马结束,因此,地摊经营者在潜意识里没有与顾客建立长期客户关系的想法,服务的主动性和服务质量差,欺骗顾客的事情时有发生;二是产品质量差,低价格是地摊产品最大的竞争优势,同时低价带来的必然是产品的低质,正所谓一分钱一分货,特别是入口的产品,经营者为了节约成本,使用一些劣质原材料,对消费者身体健康是一种极大威胁。
2.地摊经济的好处
虽然地摊经济的缺点是导致城市管理者不容许其存在的理由,但是客观来说,地摊经济在现实生活中的存在,也有其积极的一面。
2.1地摊经济也能孕育企业家
尽管地摊卖的东西小,销量额低,但只要经营者有恒心,将其作为事业来看待,完全有可能由小变大,由弱变强。拥有1100多家谭木匠专卖店的谭木匠控股有限公司,如今已经是一家上市企业,其专卖店遍及全国,董事长谭传华的第一把梳子就是在地摊上卖出的。创立重庆超奇农产品有限公司的西南水果大王何超,创业初期也是一名挑着箩筐走街串巷的水果小贩。开有1720家农村超市的重庆腾龙百货超市有限公司董事长周世杰,当年创业的第一桶金也是摆地摊挣来的。由此可见,只要经营者有恒心,麻雀也可以变凤凰。
2.2地摊经济对解决就业和保持社会稳定有积极作用
摆地摊的人,不少是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人,他们没有一技之长,无法解决就业,如果这些人长期处在社会底层,连基本温饱都无法解决,势必导致他们对社会和政府的失望,从而给社会埋下不稳定因素。而摆地摊对于资金要求不高,技术要求也几乎没有,超低的准入门槛使得这些人可以较容易的解决自己的生存和就业,不少的地摊经营者就是靠这个小小的地摊养活全家。允许城市存在地摊经济,实际上就是给低收入人群通过自身努力改变生存状态的机会。它可以解决农民工、下岗职工和一部分就业困难的大学毕业生的工作,拓宽了就业渠道,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据有关部门测算,目前已有70%以上的下岗失业人员进入灵活就业领域,而且其中有近三成人员从事过地摊经营。目前,正在从事摊贩经营的劳动者大约有3000万,地摊对拉动就业功不可没。
2.3给城市带来生活气息
正如一名经济学家所说,一些不入流的经济形式,却是多姿多彩的经济马赛克。地摊经济能营造一种特殊的城市街头文化,让游客和市民感受到地方的特殊风味。北京、上海等地兴起的“创意市集”就是一群有才华的艺术家在一个固定的地方集体摆地摊,展示出售自己的作品和创意。纵观世界各地,但凡有底蕴,有文化的城市,“地摊经济”都较为发达,它不仅仅是一个商业聚集,更是一道人文景观。比如台北的“士林夜市”,已经成为当地一道靓丽的风景线,更是游客旅游观光,感受台湾普通民众生活气息的最好去处。而在我国香港地区,以九龙旺角、佐敦等地为代表的庙街夜市,每天都是人流不断,并成为香港的一大文化特色。
2.4对城市的消费层次是一个有利补充
城市化发展过程中收入差距拉大,物价的不断上涨,使得低收入阶层的购买力低相对较低,对商品的价格需求弹性较小,买东西时精打细算,地摊商品正好满足了这部分人的需求,这也是地摊经济长期存在的市场依据。
3.对地摊经济健康有序发展的几点建议
既然地摊经济成为不可消除的一种社会现象,说明其有存在的合理性,那么我们政府在管理的过程中与其靠行政手段千方百计的堵,倒不如科学有序的导,使其在可控状态下成为国民经济的有益补充。
3.1给予一个身份
哲学上说得好,存在即合理,既然百姓有需求,到不如大大方方的给予地摊经济一个合法身份,承认其合法性。而以法规的形式确立地摊的合法身份,这也是解决城管纠纷的根本措施,上海市早在2007年就已出台了《城市设摊导则》,开始允许一部分小商小贩存在,并为他们颁发临时许可证。重庆市主城也开始在进行这方面的摸索,陆续设立了新桥夜市和黄桷坪涂鸦夜市,更多后续的地摊夜市正在规划中。
3.2制订一套规则
对于地摊经济的管理,除了给予合法身份外,还要制定一个可行的规则,让地摊经营做到有法可依,除此之外,建立一套进入和淘汰制度,对于符合条件的给予身份,保障权益,对于违反规则的坚决淘汰。实行摊位卫生责任制,每位摊主必须对自己摊位范围内的环境卫生负主要责任,这样也可有效遏制收摊后垃圾遍地的情况。这方面,沙坪坝的经验值得借鉴,首先是放宽了准入门槛,有下岗证的、是低保户,将优先设立摊位。对经济困难的,办健康证的费用也可减免。在“准入制”宽松的同时,也制定了严格的“退出机制”,经营户如果不能规范营业,搞乱了市场的秩序,就必须退出市场。
3.3划定一个范围
根据具体情况,给地摊的经营设置时间段,经营者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范围开市和收摊,这样可以做到既方便百姓,也不会扰民。在地点的设置上,可以选择闹市区的背街地段,这样既可以保证往来的人流量,又不影响市容市貌,更重要的是,区域划分好后,也有利于政府进行有效监控。
3.4成立一个协会
鼓励地摊经营者采用民主直选的方式成立协会或委员会,实现由政府管理转为摊贩自治,让经营者互相监督,互相提醒。当然,为使协会处在政府可控和监督下,建议由协会所在地区市政管理机构的领导担任协会的名誉会长,履行监督和检查的职责,这也可以缓和消除摊贩与市政管理方多年来积攒的怨气。
公共权力的“弹性”理论认为,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并非不可调和。随着地方政府一份份地摊解禁的文件出台,即体现了“权力的弹性”,又彰显了民生权利与公共权力的互让性。这场牵涉到数百万城市边缘群体生计的改变,说明公共管理部门已经意识到,如何更好的管理好城市中出现的地摊经济,已经成为关注百姓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必须要做的事情。
【参考文献】
关键词: 地摊经济; 治理; 法律困境;
Abstract: Both the central and local governments relaxed relevant policies on the street vending economy and explicitly encouraged its development,But the street vending economy in many places seems to have returned to the situation that being chaotic if it's released or being inanimate if it's administered. The reason is that there are lots of prevalent problems in the development of the street vending economy,such as the difficulty in protecting the rights after sale,the influence on the normal order of the city, and the improper way of supervision. To overcome thepredicament,it is necessary to use the rule of law thinking,improve the market access system,innovate the way of supervision,establish industry self-governing organizations and implement laws and regulations in detail,so as to help the street vending economy adhere to the path of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and truly become the vitality of China's economy.
Keyword: street vending economy; administer; legal predicament;
在国家宏观政策的鼓励和支持下,地摊经济顺势发展,全国迅速开启了地摊经济复兴模式。地摊经济展示出其独特的经济驱动势能,但其中也不乏盲目跟从的势头。如今潮流逐渐减退,地摊经济又被纳入强制规范的列表之中,摊贩和城管间的“猫和老鼠游戏”重复上演。可是地摊经济从来不是可有可无的“角落”经济,其出现带有一定的正负效应,我们只有将其带到“阳光之下”——使其合法化,合理化,规范化,才能为长足的经济发展提供更强有力的动力支撑。
1 、地摊经济的基础理论梳理
1.1、 地摊经济的概念
地摊经济,是指通过摆地摊而获得收入来源的一种经济形式。由于人类个体有限的生产能力和多样化的物质需求,加之后来劳动分工的明确化、职业化、专业化,早期的物物交换逐步演化成商业贸易。但贩夫走卒,古已有之。地摊经济作为人类最原始、最有生命力的商业活动之一,有其独特的优势,不仅填补了老百姓购物的一段空白,在疫情背景下还能发挥缓解就业压力、繁荣经济市场、改善民生等作用。
1.2、 地摊经济的类型及特征
1.2.1 、叫卖地摊与问价地摊
根据摊主的贩卖方式,可分为叫卖地摊与问价地摊。叫卖地摊的摊主多以叫卖的方式,宣扬折扣优惠细则,吸引客源,促成交易,其特征为利润低、销量大。问价地摊则是等待消费者问价,部分商品在摊贩与消费者的一问一答中降低价格,促成交易,其特征为被动、价格因人而异。
1.2.2、 食品地摊、服饰地摊、生活用品地摊与娱乐地摊
根据地摊贩卖商品种类,可分为食品地摊、服饰地摊、生活用品地摊与娱乐地摊。食品地摊无论是加工过程还是售后,易产生垃圾,食品安全为消费者最关心的问题之一;服饰地摊因其售卖尺码及款式多样,通常占地面积大;生活用品地摊数量最少,商品质量安全引人关注;娱乐地摊多设在广场等面积大、人流量多的地方,占地面积较大。
1.3 、地摊经济兴起的溯因
1.3.1、 疫情背景下政策鼓励
近几十年来,地摊经济相关政策有放宽趋势。近来受疫情影响,国内失业人口增加,各个群体经济负担都有所加重。国家为推动经济发展,扩大内需,放宽了地摊经济相关政策,鼓励地摊经济的发展。各地也纷纷出台相应政策或措施以促进地摊经济发展,减轻就业压力。截止2020年6月,先后有江西、辽宁、陕西和南京、成都、厦门等多个省市明确表示鼓励发展地摊经济并出台了系列宽松政策。[1]
1.3.2 、地摊经济“三低”特质
地摊经济有着创业门槛低、失败风险低、商品价格低的“三低”特质。创业门槛低,是指对经营者的学历及技能要求不高,没有店铺租金的压力,对资金不足、身体有缺陷、年龄较高但又想获得收入的弱势群体来说,是一条保障自己生存权的道路。失败风险低,指的是前期的资金投入不多,经营成本不高,中低收入群体数量大,市场广泛。地摊经济没有店面租金,店员服务等压力,商品价格一般都比较低,大部分商品算得上物美价廉,竞争优势明显。
1.3.3、 填补了消费者的需求空白
首先,地摊经营者大多会选择人流量多的地点摆摊,如学校、居民区、大型商场的周围。这一选择为居民、学生提供了方便、快捷的消费途径。其次,从地摊经营的内容来看,多以小吃、零食、日用品为主,而城市居民的主体以中小阶层为主,物美价廉的“地摊货”可以很好满足部分日常需求,填补了商超之外的消费市场,满足了消费者购物便利的需求。
2 、地摊经济调研情况分析
2.1、 调研情况
本次调研主要以问卷、走访调查为主,电话咨询等为辅。问卷调查分为线上调查与线下调查,针对不同群体设计了两份不同问卷,一份针对地摊经营者采取线下调查方式,另一份针对非地摊经营者采取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调查方式。针对地摊经营者的问卷共回收有效问卷352份,针对非地摊经营者的问卷共回收有效问卷268份。调查地点为湖南省长沙市,走访的地区主要集中在长沙市岳麓区、雨花区、天心区等。
2.1.1、 地摊经营者调研情况
通过问卷数据和走访调查结果可知,在长沙从事地摊经营的劳动者,大多是缺乏学历和技能的外来务工人员且近一半为中老年人群体(如图1、图2所示)。
大量的进城务工人员,在缺乏其他技能的情况下,加之年龄偏大,学习新技能的积极性不高和过慢,多数会选择从事摆摊从而维持在城市生活的成本或者补贴家用。大部分经营者对当前地摊经济的监管和执法感到不满意,城管执法不够公开透明,多数从业者对关于地摊方面的法律或法规不太了解,对于政府出台关于地摊经济相关规定,有一部分人认为很好,但多数人认为没有用,从而也就造成的目前地摊经济“一放就乱,一管就死”的局面。
2.1.2、 非地摊经营者调研情况
非地摊经营者问卷部分,采取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调查方法,接受调查的群体主要为当地居民、外地游客、当地学生等。在268份的调查问卷中我们发现大多数对地摊经济有一定的了解,也在日常生活中多次接触到地摊经济,因此他们对地摊经济的态度是基本支持的。非经营者认为地摊经济方便了居民的生活,提供了多样化的物品选择,从而有利于经济的发展。与此同时,也有一部分非经营者发现了地摊经济存在的问题,即噪声污染、环境污染和卫生质量问题,他们希望国家可以完善相关的法律制度,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2.2 、调研问题分析
2.2.1、 管理制度不完善
虽然地摊经营者与非地摊经营者立场不同,但他们都表示出了对现在地摊管理的不满。地摊经营者表示,目前城管执法方式较以往有所改善,但仍存在执法不文明、不公正的现象存在;非地摊经营者则认为政府在试点的时候没有广泛征求人民群众的意见,没有结合实际;在执法的过程中不够透明。所以在地摊经济管理的过程过,政府和其他管理机构应当充分考虑各方意见,建立高效沟通的机制,规范城管执法过程,结合地摊经济的客观特性,因地制宜做好规划与管理。
2.2.2 、政策宣传落实不到位
无论是地摊经营者还是非地摊经营者,他们对于地摊经济的认识都存在滞后的情况。非经营者对城管的印象基本停留在了之前新闻所报道的粗暴、野蛮上,而根据经营者的反映,城管的素质是有所提高的;经营者对当前地摊经济相关法规也不熟悉,实际上早在2016年湖南省政府就出台了《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在这部条例中明确规定了食品摊贩经营方式和范围等。造成这些现象的出现,客观上可归咎于政府宣传不到位。同时法规出台后,政府部门没有出台相应跟上立法的规范性文件,来具体引导地摊经济,政策精神难以落实。
3 、地摊经济发展的法律困境
通过实地调查和文献资料研究,我们发现地摊经济发展的法律困境主要集中在售后、秩序和监管三方面。售后问题主要发生在经营者和消费者之间,部分经营者职业道德不高,对产品、服务的质量把关不严,易发生侵权等纠纷;此外消费者也存在维权困难的现实难题。秩序问题则发生在经营者与社会公众之间,主要包括噪音污染、环境污染在内的污染问题和交通堵塞问题等。监管问题则发生在经营者与管理者之间,主要是执法模式不文明以及现有规划试点不科学的设置与管理。
3.1 、售后维权艰难
由于地摊经营流动性和自主性较强,进货渠道多元化,且目前针对规范地摊经营的法律尚不完善,尤其是产品来源追溯的监管机制的缺乏,使得地摊商品来源不明,即使发现劣质商品和食品过期变质也无从追溯。同时,地摊经营的自主性决定了摊主进货渠道的多元化,这也加重了对其来源的监控和管理的负担。再者,当前各类食品摊点缺乏相关食品安全与质量公示,也没有相关第三方机构,如质检和维权机构的介入,消费者无法直接了解摊点食品安全情况,在出现食品安全或质量等问题主张维权时,难以取证,追责困难。[2]
3.2 、影响城市正常秩序
3.2.1、 环境污染问题
地摊经济常常伴随严重的环境污染,包括噪音污染、空气污染、生活垃圾污染等。由于地摊多设在人流量大的交通十字路口、居民区的空地处、学校周边等处,他们的叫卖声以及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噪音极易影响周边居民的生活。食品加工产生的油烟、随处乱倒的垃圾和食物残渣使当地的环境陷入“脏乱差”,给城市环卫管理工作带来一定的难度。还有一些地摊经营时间较长、较晚,容易损害居民休息权。在经营中,油烟、食物气味和垃圾等常常影响周边环境。
3.2.2 、影响交通秩序
经营的逐利性驱使摊主聚集在人流量大且人群密集的地点经营,而这些地点通常也是城市规划中的交通网点、商业繁华地段、娱乐场所中心圈和居民小区密集区等区域。由于地摊经济自身特点,区域内部缺乏统一的摊位规则。同时受部分经营者素质较低的影响,地摊经营不可避免和城市规划在空间上有交错的现象,加重了空间利用上的矛盾,容易破坏正常运行的交通秩序,影响交通安全。
3.3 、监管方式不当
3.3.1 、执法方式不当
城管暴力执法这一社会热点不止一次上了“头条”,因管理方与被管理方地位上的不平等性和管理的强制性,舆论常将问题归责于管理一方,而忽略了执法与被执法的双向关系。暴力执法问题出现的原因有二:一是管理制度不完善、措施不配套、执法方式不妥当;二是城市管理者与地摊经营者缺乏有效沟通。城管和地摊经营者是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地位的不对等使两者的立场和意志有明显的差异。
实际生活中,城管在执法的过程中,较缺乏人性化的执法方式。大多数经营者对于城管的执法方式都有所不满,主要体现在执法过度、方式简单粗暴和不文明执法三个方面。而一般以地摊为生的人,普遍受教育程度不高,素质较低,缺乏相应的法律意识,当出现事故纠纷时,他们比较倾向于用自己的方式处理问题,而不是通过法律途径,且手段比较偏激,容易与城管发生肢体冲突,进一步激化矛盾,不利于治安管理和社会和谐。
3.3.2 规划管理不科学
在城市管理中,政府部门是管理者的角色,而地摊经营者是被管理者。虽然服务型政府已取得较大成效,但在地摊经济管理与执法方面仍存在着较大进步空间。此外,因为现实管理问题各不相同,政府根据最基本的管理职能,有时不得不强制介入地摊经营,干预市场。此时,由于缺乏系统、科学的论证以及充分听取经营者的意见,政府部门的某些举措显得“费力不讨好”或者“药不对症”,在地摊经济中较为明显的一点就是政府规划摊点设置与管理制度不科学、不合理。
在放开对流动摊贩限制的开始阶段,城市管理者盲目划区,强制要求摊贩到某指定地区经营,这种缺乏有效沟通协商与科学论证的决策,最终导致了客流量不能满足摊贩的经营需要,摊贩又回到之前的场所进行经营,试点区一片凄凉的尴尬处境。[3]
4 、地摊经济发展困境的化解
4.1、 完善市场准入制度
引导地摊合法化。大部分地摊经营者为生活困难、就业能力较弱的群体,比如城市下岗职工、无业人员和进城的农民等低收入群体。地摊主体资格的非合法化,让流动摊贩处于“身份缺失”的状态,没有进入市场经营的合法身份,被排除在市场之外。主体资格的“缺失”使得地摊经营者也失去了自我提升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的外在监管的压力与动力,这不仅影响商品市场秩序,也会激化经营者与消费者的维权矛盾。
因此,促进地摊主体经营资格的合法化既是对摊主从外部规范转化为内部自觉约束的途径,倒逼其进行自我整改、升级服务质量,也是解决买卖纠纷,规范市场秩序的途径。地摊经营主体合法化是对地摊经营者的合法身份进行明确的证明,以此将合法地摊经营者与非法地摊经营者进行区分。建议对摊主实行备案制,对资质合格的摊主出具资质证明。宣传鼓励居民在地摊聚集点进行消费时,认准在合法地摊进行消费。这从“卖”“买”“管”三方面进行了规范。[2]
4.2 、创新监管方式
4.2.1、 规范进货渠道,透明商品质量检测监管
利用互联网,多方联动监管。“互联网+”走进生活已不再是新鲜事,上到政府利用互联网公开信息,下到社区信息共通,地摊经济的管理也应该加入互联网,尤其是对货品来源渠道的监管应充分利用互联网的透明度高、覆盖性广的特点,给每件货品的来源贴上“标码”,一扫便知其“家门”。同时,各摊位在售卖货品时应自觉接受质量检测,合格的摊位则颁发质检合格证书,公示在摊位明显位置,使消费者安心;若不合格,则强制其整改,整改不合格纳入“地摊黑名单”,限制其经营。完善多方联动监督机制,建立健全摊主自我监督与群众、城管等多方监督的联动机制,强化社会组织监督。
4.2.2、 管理部门合理规划管理摆点区
结合民意合理规划摆点区。因地摊经济依托于人流量发展的特性,管理者应充分调查地摊经济发展的特性,实地走访,综合考虑经营者的意愿与城市秩序等,合理规划摆点区。并对区域进行分类,分为固定区域与流动区域,进行个性化管理。摊位的分配也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用抽签等方式进行分配,并定期更换。
4.2.3 、日常管理与抽样监管有效结合
日常管理与抽样监管相结合,标准化管理。管理者需对地摊的摆放进行规范,以防堵塞交通。对摆点区域的环境卫生进行监管,必要时可采取对区域内的摊主收取适当费用,聘请清洁工人对该区域进行清洁。为保障地摊商品的质量、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需定期对地摊商品进行抽样检测,对不合格商品进行公示,并计入经营者档案。践行柔性监管下的刚柔并济。[4]
针对地摊经营带来的环境问题,相关政府部门应出台一套系统的考核制度对地摊经济进行考察管理,具体的考核项目应该包括设施完善、摊位卫生、垃圾袋装、个人卫生、用具整洁等方面。考核制度可以让城管执法更加有依据,在规范了地摊经济的同时,也使经营者形成社会责任意识。建议国家和有关标委会将地摊经济纳入标准化的重要范畴,制定符合中国特色和中国市井气息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制定完善的地摊运营管理标准规范将是缓和地摊与城市环境管理之间的矛盾、解决流动摊贩管理难度大的一种行之有效的途径。[5]4.2.4维权渠道多样化
推动维权渠道多样化、便捷化。地摊经营者在商业活动中,以生产销售小商品、食品和农产品为主。其在生产销售过程中常常会面临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不全面、监管举措未落实、自身产品管理能力不足等问题。[6]为方便消费者维权及信息反馈,管理者可要求经营者在其摊位上张贴消费者维权平台二维码,二维码集资质查验、评价、投诉等功能为一体,消费者可通过扫码反馈消费体验。若出现侵权问题,经管理部门查实后将依法对经营者采取相应措施,维护消费者权益;若体验感良好,也可通过扫码反馈,影响摊位评级;若对管理或者其他方面有所建议,也可通过其反馈给管理部门,以便管理部门听取建议,改进管理办法。
4.3、 建立行业自律组织
4.3.1 、地摊行业自律组织的组织架构
行业自律组织是现代经济社会重要的市场主体,发挥着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重要作用,在性质上属于社团法人。一般而言,行业自律组织以协会或者商会的组织形式表现出来。地摊行业自律组织是在政府指导和监管下,为实现地摊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而建立的被行政主体授予了一定公共管理职权的社会组织。相比较于政府的管理模式,地摊行业自律组织更加灵活、民主、公平,更够在市场秩序中最大程度的激发地摊经济活力,从而助力地摊经济发展。
行业自律组织组成人员包括从业人员和会员两大部分,从业人员中不仅包括高级管理人员和普通职员,还包括专业人员,即给行业提供专业指导的专家。在地摊协会中,从事专业工作的应当是精通经济管理学和城市规划学的专家。会员则是在地摊协会中进行登记注册的地摊经营者,会员中又分为中级、初级、高级三等会员,其中没有营业执照、从事地摊经济时间短的地摊经营者则是初级会员。初级会员可以向高级会员升级,以时间、收入、口碑等综合因素为考量。
4.3.2 、地摊行业自律组织的基本运行模式
地摊协会的运行基本遵循“经营者—协会—消费者”的循环模式。首先是地摊行业的经营者即地摊经营者注册成为会员,再由协会工作人员进行地摊经营者摊位实地考察来确定等级;其次由协会的地摊监管工作人员定期检查会员地摊经营者的经营状况,每个地摊经营者都必须通过年末考核,否则将会进行降级或者除名处理;最后由协会的地摊调查人员收集消费者的反馈信息,并将其公布在协会官方网站上,以便会员地摊经营者学习改进。协会专家负责解答会员地摊经营者的问题,并且提出建议和改进办法。
4.4 、落实细化法律法规
现行有关地摊经济的法律制度设计存在的一个很大问题,就是缺乏更加微观和细致的规范性文件来具体引导、规范现实地摊经济面临的问题。多地的省人大常委会和省政府出台的规范性文件都对地摊经济的发展提出了原则性的要求,但是规范本身较为宏观和原则,现实中缺乏的是贯彻这些基本理念的市区一级的规范性文件。因此,管理者对地摊的执法自由裁量权过大,更多凭的是当前政策的态度,政策鼓励则放宽监管,一旦政策收紧,则又恢复以往的简单打击取缔模式。为了实现对地摊经济的长效化治理,有必要落实和细化法律法规,为地摊经济的发展提供更加严密和坚实的制度性保障。具体而言,地方政府的管理办法应当从源头规范,制定市场准入的主体标准和行业标准。贯彻落实“六稳六保”的方针,明确细化地方政府的主体责任,积极作为,为地摊经营者提供一个优质、有序、科学的监管环境。规范经营者的权利和义务,规定法律责任和救济途径,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5 、结语
地摊经济作为我国有着几千年悠久历史的传统经济形式,有其存在的合理性和必要性。对于其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售后维权艰难、影响城市秩序、监管方式不当等发展困境,应当运用法治思维,从完善市场准入制度、创新监管方式、建立行业自律组织和落实细化法律法规等方面予以化解,为地摊经济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构建制度保障,让这“人间的烟火”更加亮丽和蓬勃。
参考文献
[1]安宝玉,杨素媚,刘媛媛,等.地摊经济健康发展的多方联动机制探索——以山东省中小城市为例[J].商场现代化,2020(20):19-21.
[2]张胜玉,冒王磊.“身份”与“空间”能否延续?——后疫情时代城市流动摊贩治理的思考[J].重庆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20(6):25-29.
[3]陈业宏,王岩.论“地摊经济”嵌入现代治理体系的行政监管路径——以15个城市的监管政策为样本[J].湖南社会科学,2020(6):93-103.
[4] 李健,欧逸梅.《民法典》背景下的“地摊”——地摊经营者的法律风险分析[J].现代商业,2020(32):21-24.
关键词:地摊经济;城市;发展;影响
中图分类号:F121.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913X(2015)09-0051-03
进入21世纪,我国经济飞速发展,城市现代化进程不断加快,与此同时,地摊经济也是日益活跃在城市周边。地摊经济以其少有的低门槛、低成本吸引了大批低收入人群。地摊经济由来已久,只是城市政府没有给予正式的名分,是一种民间默许的经济补充形式。但是,它的存在与发展对于城市生活和城市形象的塑造产生很大影响。
一、地摊经济的概念
地摊经济,是指通过摆地摊获得收入来源形成的一种经济形式。由于其非合法性存在而被视为城市里的边缘经济形式。地摊经济对某一地区或城市都扮演着重要的角色,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到当地居民的生活。地摊摆设的使用面积、布局和摆地摊的时间等都既要方便当地居民,又不能影响城市形象和道路交通,也要方便管理,同时要考虑地摊经营者的成本和税收的平衡,这些还与所在城市的地域、区位、文化习俗和经济发展水平有关。实践证明,对于地摊经济,只有通过合法的手段,规范和引导其发展,对于促进城市经济的发展有重要的意义。
二、地摊经济的由来
著名的古罗马城中有一个大型的露天跳蚤市场,它是罗马人生活中不可缺少的地方,成为游客来访的一道著名的风景线,露天跳蚤市场,也就是本文所讲的摆地摊,而这个跳蚤市场是规模更大,并有一定组织管理的小商品零售交易市场。
所谓城市,一是‘城’,二是‘市’,前者主要是居民集居的社会意义,而后者主要是一种经济的意义:在‘城市’里可以自由、方便、有效率地进行大量的交易活动。经济学上有个互惠性基本原理,如果不受外部的负面影响,一般的自由交易,都能增进交易双方的利益,同时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所以我们要“大力推进城市化、发展和繁荣市场。由市场来主导城市经济。市场经济形式有正规和非正规之分,利用城市信息、交通、人多消费旺盛的优势,占据一定的城市空间进行加工小产品、给市民提供服务和小额商品交易,并且形成一种习惯的经济活动形式,这便是所谓的“地摊经济”。近年来大学扩招,特别是在金融危机影响下,大学毕业生剧增,下岗职工连绵不断,就业需求增多,而市场能够提供的工作岗位较少,他们为了生存,在街道两边、在码头、在车站等地方摆摊设点,以挣点外快。使地摊经济注入了新鲜的力量和有了新的发展变化。
三、地摊经济的现状
地摊经济由来已久,笔者常亲眼目睹小摊贩是在城管的严管之下“灵活应变”,将“敌进我退,敌退我进”的战略发挥得淋漓尽致。众所周知,城管之所以这么严打地摊,是因为其脏乱差的形象,影响市容,滋生小市民斤斤计较、唯利是图的劣根性。当然,这是某些管理者的意见,至于广大市民怎么看待地摊经济,必须通过调查来了解。近年来城管对小摊贩的管理力度减小了,而且小摊的形式也逐渐规范化。笔者在网上查了一下,发现许多经济学家都大力支持地摊经济的发展,支持全面解禁对地摊经济的限制,这是反映民意的意见。2014年,笔者就娄底城区地摊情况作了关于娄底摊贩生存状况的调查,在娄星广场、石马公园、孙水公园、城区学校附近等地方,发放调查问卷开展抽样调查。共发问卷120份,走访摊贩160余人次,调查市民220人次。调查了摊贩家庭信息、经营方式、收入情况、居住情况、教育状况、人际关系、职业规划等,调查市民对摊贩的看法以及与他们之间的经济关系。调查数据结果表明,娄底城区摊贩的工作时间长,收入不稳定、职业受社会的危险、生活水平一般,但他们对自己的职业满意度相对较高。市民对摊贩的容许度较高,与摊贩有经济联系的占调查人数的78%。娄底地摊经济状况可归纳为有如下几个主要特点。
一是便民、利民,最大程度地满足了购买需求。地摊商品包罗万象,价格低廉,其“短、平、快“的优势使交易更加活跃,并拥有一大批顾客群。由于其成本低,摊主无需高价出售商品就能获得利润,这也是地摊经济能够生存的重要原因。
二是提供了就业、创业机会,拉动了城区经济的繁荣与发展。地摊提供了大量就业和创业的机会,并为地摊集结地带来了人气、商气。与商场、店铺一起造就了城市的繁荣。
三是非合法性。尽管地摊经济存在由来已久,可追溯到原始社会的物物交换,但其一直未得到法律上的认可并取得合法地位。
四是低成本性。摆地摊无需工商注册,无需交房租,无需支付雇佣工资,无需交税。摊主只需支付购买批发商品所需要的资金就能开张做生意。
五是规模小、非正式。地摊经济的规模一般比较小,一个地摊只有一到两个人经营,经营的商品种类少,数量也不多,没有正式的组织结构。
六是流动性。地摊经济的经营没有固定的地点,也没有固定的时间,其经营方式灵活,什么时间什么地点全凭摊主自由决定。
四、地摊经济对城市经济的促进作用
地摊,作为市场经济中一个最底层的存在,对于市场的繁荣起的作用是不容否定的,对于城市经济确实会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
(一)方便群众,活跃市场,有快捷的交易效率
绝大多数市民对摊贩的经营活动持肯定的态度。摊贩一般在远离大型超市或缺乏市场而又人口较多的地方出现,如,道口、工棚区等售卖日用品,这些都大大方便了消费者。消费者以低收入或无收入的人居多,打工者、学生等是他们的重要消费对象。地摊商品在消费者眼里是价廉物美,因为经营者几乎不需要多大投资,无需租门面店铺,流通环节少,经营灵活。同质商品售价较正规商场低,消费者可以以较低的费用获得较大的效用,节省双方的交易费用。
(二)增加就业岗位,缓解就业压力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竞争激烈的法治经济,在中国这个经济不发达,发展极其不平衡的国度里,要保障每个有劳动能力的人有劳动岗位很难做到。只要城市化进程中劳动力供需矛盾进一步加大,农村人口相继涌向城市,城市消化富余劳动力的承受能力受到严峻的考验。进城的人有的顺利找到工作,有的没法立足,不得已在城里摆摊张罗生意,再者,一些小商小产品的卖买确实宜于通过摆摊形式进行交易;这就决定了城市即使是现达城市地摊经济存在的必要。
(三)丰富城市生活
地摊经济从实物上看,好像是一种物质形态,其实还有的是以精神形态服务市民,能营造一种特殊的城市街头文化,丰富城市的精神生活,让外来的游客和本土市民体味着地方特色。北京的快板、长沙的街头象棋比赛、杭州的故事会等地兴起的“城市文化”,是现代艺术发展的重要地方之一,那里欢声笑语,一片祥和;那里人才辈出,是民间艺术家的自由天堂。他们利用城市地摊展示、出售自己的作品和创意,就是地摊文化的一种升华。柳永有词《望海潮》:“东南形胜,三吴都会,钱塘自古繁华。烟柳画桥,风帘翠幕,参差十万人家。”纵观世界各地,但凡有底蕴,有文化的城市,“地摊经济”都较为发达,它不仅仅是一个商业聚集,更是一道人文景观。正如北宋张择端的《清明上河图》里展示的那样,开放地摊经济也可以使城市更加繁荣。另外,地摊经济作为一种特殊的城市街头文化,可以让游客和市民感受地方的特殊风味。调查中人们也表示支持地摊上出现更多的商品,如小吃、衣服、日用品、手工艺品等,从而使得地摊经济更繁荣,使得城市文化更加自然地展现。
(四)带动城区经济发展的作用
据调查,凡是经济活跃的城市,地摊经济是重要的活跃因子之一,它的活跃,能加快小商品的流通速度,增加服务量,服务业的引入和发展,带动区域内相关小商品的生产。如近几年在新九龙、新体育馆、孙水公园等地组织的大型农博会、年货展销会等等,就属于正规化的地摊经济,大大促进了其周边商铺的繁荣。另外,地摊经济也是国民经济的组成部分,对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有重要作用。
(五)有利于启发创业,促进就业
摆地摊对于有创业头脑的人来说,不仅是争取小利润,更是个获取市场信息的直接渠道,为创业提供市场和个人决策参考。许多个体企业就是通过个体老板了解和积累原始资本建立起来的。而且摆地摊投入小,技术要求不高,风险小、灵活性大、利润可观,经营方式易于复制,门路广阔,进退方便,多层次容纳就业人员。
五、地摊经济挑战城市社会管理
地摊经济属于非组织经济形式,经营区域分散,没有行业约束标准,自由化程度极高,经营不规范,给城市管理和经济活动制造麻烦也不少,其存在的问题具体如下。
(一)没有行业标准,常发生损害消费者权益的现象
因为摊贩的商品固然廉价,但是多数商品来源非正规厂商,商品质量得不到保障,消费者权益受到侵犯屡见不鲜。通过调查发现,被调查者中43%的人认为地摊上的商品质量一般,更有23%的人认为质量较差。事实上,地摊80%以上的商品是假冒伪劣产品,以次充好,以劣充优参与市场竞争,会扰乱商品市场正常的运行秩序。
(二)地摊影响市容、市貌并妨碍公共秩序
在地摊往往集中于交通要道或人口密集区,如学校、商超门口,公共活动场所等地方,见缝插针,摊点乱摆乱放是摊贩们的习惯,影响市容市貌,造成交通拥堵;兜售商品刺耳的吆喝声影响市民的正常生活。所有的不良现象,在某种程度上给外来人留下不好的印象,从而影响招商引资的质量。
(三)存在安全隐患
摆地摊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地摊的主要商品通常是随用随食的生活食品或日常用品,他们的食品并没有按照食品安全标准进行消毒处理加工,如凉粉、烧烤、煎饼之类,看起来比店铺中的同类食品便宜很多,消费者喜欢贪便宜忍住诱惑,盲目食用,身体健康因素受到潜在危害还不知;不仅如此,消费者在逛街时买的食品,吃完之后随手把食品包装丢在地上而造成环境污染。二是摊位不是固定的,谁占有谁取得。这样一些有利的地理位置就成了众多摊贩必争之地。摊贩法律意识淡薄,摊贩之间为了占据有利位置而大打出手,已经成了家常便饭,危害社会治安。
(四)影响城市管理
以前曾有摊贩为了争地盘而大打出手,也有摊贩因为对城管的不满而拳脚相加,这些都增加了城市管理的难度。对地摊主来说,大多数认为城管管理严格甚至非常严格,而对城管来说,地摊经济的存在加大了他们的工作难度。这也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城管与地摊主之间的矛盾,随着矛盾的突出,执法简单和暴力对抗就成了一个非常严重的社会问题了。
(五)损害正规店铺的利益
消费者在买了廉价便捷的产品之后可能会打消了在正规店铺的消费念头,使得正规店铺的商家收益减少。虽然笔者未对正规店铺的商家设立问卷调查,但通过询问一些商家了解到,如果小摊上的商品跟自己店面出售的商品类差不多的话,小摊的存在的确会或多或少影响正规店铺的经营收入。
六、解决城市地摊经济问题的基本对策
(一)国外经验借鉴来的发展对策
地摊经济确实存在问题,但是不能因噎废食把它彻底取缔。可以借鉴世界上其他国家的一些成功的做法。地摊经济形式很普遍,无论是纽约、伦敦,还是巴黎、罗马,都有小摊贩、集市、夜市、周末市场、跳蚤市场等各种不同的地摊个体经营形式。那么,他们是如何治理的?法国对“跳蚤市场”约法三章定时、定地,轮流开办,只许在交通不受阻止、环境污染少的地方摆摊设点,宜于开设夜市就划定夜市区域。韩国,把地摊打造为为“道路文化”,美化摊位,把五花八门的摊子统一装饰为“旅游马车”,使零散的摊位变成一道独特的文化风景线。在规范摊贩的行为上,采取行业协会式管理。所有摆摊设点者必须加入“小摊业主协会”,才可取的营业资格,同时必须服从行业管理。在我国香港地区,采取法制化手段管理小商小贩。
(二)政策法规对地摊经济的地位确立和支持
1.消除误会,不要认为地摊经济行为是城市发展的绊脚石,放开对地摊经济过多的束缚,不再“一律封杀马路摊点”和“有序开放马路摊点”。因为按照经济学原理,在不存在负外部性的情况下,只要是自由的交易,都能够促进双方的利益增进,这是种双赢的方案,而且地摊经济无须政府的投入,市场便能根据人们的需要自发形成,促进就业,增加小摊主的收入,而政府要做的只是少些限制。一份份路边摊解禁的地方性文件,则体现出了“权力的弹性”,彰显了民生权利与公共权力的互让性。公权力的“弹性”理论认为,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并非不可调和。“合法的决定往往并不是唯一的。行政职权的个案使用离不开行政主体的掂量、比较、评估、权衡和决定。这本身就隐含着对公权力的处分。”而现在,这场牵涉到数百万城市边缘群体生计的变革,说明公共管理部门已经意识到,“合法的决定往往并不是唯一的”。政府适当把握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相矛盾这个度,在避免公共利益受损,哪怕对公共利益没有丝毫增加,只要对摊贩个体有益的前提下,政府不应干预和禁止摊贩的经营行为,反而要正确引导,营造环境,给城市的这些边缘化群体一个适合他们生存空间,因为他们生活稳定就是对公共利益的增加。
2.加快城市立法,给地摊经济一个合法的名分。在城市管理的实践中,地摊经济被视为违规经营的经济形式,而城市的社会生活中,它被许多市民所青睐。这种古已有之的经济形式为什么不被政府认可或许可经营呢?因为它没有取得正式营业执照,没交税,所以不受保护。但是它存在的合理性是明显的。从满足市民生活需要来说,应该允许它存在和发展,它也能创造社会效益。至于合不合法不是地摊经济自身就有的,可以放低入市门槛准予入市。有些城市在这方面进行了大胆的探索,如,上海市2007年已出台了《城市设摊导则》,允许一部分小商小贩存在,并为他们颁发临时许可证。让地摊经济这个“私生子”变成地地道道合法“公民”。
3.加强对地摊经济的监管,提高地摊经济的品质。地摊经济是一种自由职业,无论经营场所还是经营项目都由摊贩自己决定,会引起经营场所的混乱,彼此抢夺有利的地理位置,在流通商品时,商人考虑的是如何实现自己利益的最大化,而对商品的安全性、质量忽略不计。因此,政府既然让它合法化就必须加强监管和引导。指定经营地点和限制经营时间,规范商品入市手续,确保商品质量,避免地摊经营陷入混乱状态。
4.加强政府引导,促进经验交流。地方政府部门可以设立专门的管理咨询机构,对地摊市场进行一些专门调查研究,听取地摊主们的意见和建议,并对摆摊设点进行必要的引导,使其不盲目发展,同时,鼓励地摊主成立自治机构,选举机构代表,定期进行经验交流,也可以在政府的组织下,划定区域,规定时间策划较为大型的地摊展会,如农博会、年货团购等,这些都将有利于促进经济的发展。
地摊经济是当前城市发展进程中的一个重要课题,也是城市政府管理中的难点问题,受到了政府、学界的普遍关注。地摊经济的出现和良性发展不仅具有推进城市经济协调的功能,更具有促进城市民生工程和就业问题解决的社会功能,为社会弱势群体、低收入阶层提供了生存空间和通过努力改变生存状态以及增加就业的机会。现代化城市对待地摊经济应持宽容之心,作为政府和职能部门则应更多地通过人性化科学管理,使地摊经济带来的社会、经济效益在抵消城市生活受影响的成本后尽量最大化,从而实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的多赢。地摊经济的存在和发展是必要的,它对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既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又具有一定的消极影响,因此,要正确认识和把握地摊经济的双重作用,用其所长,避其所短。切实加强管理和引导,营造出有利于地摊经济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使地摊经济走进新时代。让经济更加繁荣,让群众更加幸福,让城市更加和谐。
参考文献:
[1] 韩民春.国外地摊经济的启示[N].人民日报海外版,2001-06-14(10).
[2] 朱铁臻.现代城市管理:21世纪管理学的重课题[J].城市管理,2003(1).
[3] 王 乔.城管员之死:警钟为谁而鸣?从崔英杰案看社会管理的模式[J].企业家天地,2007(1).
[4] 张维迎.博男论与信息经济学[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97.
关键词:旗县城乡;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思考
改革开放三十年来,特别是近几年来,随着我区经济的飞速发展,县域内经济也呈现出发展的强劲势头,城镇建设规模扩大了,居民收入提高了,广大农民的物质生活水平也大幅度提高了,与此同时,其文化生活也丰富多彩了。如网吧、歌厅、娱乐会所等文化经营单位遍布乡镇村。一改过去“白天看乞丐,晚上听鼓匠”的落后贫困文化生活。广大农民也有钱有机会进歌厅,走会所,玩“电”。用农民们的话来说,就是城里人一样了。确实是这样,城乡文化的繁荣,弥补了村民文化生活的贫乏,给人们带来了精神享受。但也不容乐观的是,在城乡文化生活丰富的同时,也带来了一些不容忽视的,应该引起社会关注的,文化行政执法者注意的问题。因此,如何净化县域城乡文化市场,促进城镇和新农村建设,提升城乡居民文化享受的品位等问题,应该引起文化行政执法者的思考。
一、旗县城乡文化市场的现状
近两年来,笔者对县域内的文化单位和个体文化活动团队进行了调查,比较大型的文艺团队有组建于1984年4月的晋剧团,组建于1966年12月1日的乌兰牧骑,还有县文化馆;民间文艺社团有二十八家,社区有体育场、车站广场、街心公园、土贵山公园、灯光场活动。特别农村三五一伙走街窜户卖艺为生者达四十八人。还有印刷经营企业16家,网吧38家,出版物经营单位24家,音像制品经营单位29家。这些文化团体和活动场所,为广大市民和农村群众提供了丰富的文艺节目,是值得肯定的。文化市场的兴起与繁荣,推动了县域经济的发展,解决了部分城乡居民的就业问题。但也应该看到,在这些文化团体和民间文艺组织,及其他文化经营单位中,存在着一些问题,有待进一步整治,以使其能够更好地为广大城乡居民服务,为其提供更好的精神食粮。
二、旗县文化行政执法的现状
近几年来,县文化行政执法大队以保障文化市场的平安有序、健康发展为目标,重点加强了对文化经营单位和团体的有关法律法规宣传,对重点单位和个体组织加强了日常监管。如2012年7至12月份,县文化行政执法大队共出动检查五百零三人次,检查文化经营单位九十三家次。召开了三次全县文化经营单位业主会议,学习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强化县域内守法经营及安全生产的意识。在文化局的牵头下,文化行政执法大队联合公安、工商、消防、安监、质监、卫生等部门,对全县的网吧、音像、出版物、印刷业和无证游商等开展了专项整治,取缔无证演出十二起,取缔无证经营音像制品地摊十二个,收缴非法音像制品二百五十八张,取缔无证经营书报地摊三个,查缴各类非法书报刊八百余册,取缔无证游戏机室六家,立案调查一起。这些整治行动,极大地震慑了非法文化活动,也提高了文化演出和经营单位的守法经营意识,推动了县域内文化市场的健康发展。但也存在着执法不力,执法不严,甚至等问题。
三、旗县城乡文化市场监管不力与文化行政执法存在问题的原因
首先,我们应该看到,旗县文化执法大队存在着人员紧缺的问题,这直接导致了文化市场监管不力问题的出现。旗县文化执法大队是文化局的下属单位,人员编制受局人事关系的左右,如果领导对文化监管工作不重视,就出现了在编人员不足的现象,而这就是造成县域城乡文化市场监管不力的重要原因。依照自治区和乌兰察布市有关农村文化市场管理与考核办法的要求,各旗县文化执法机构人员编制应不少于10人,而我旗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编制仅5人,还有一个年老体弱,等待退休,实际在岗人员只有4人。城乡文化市场的迅猛发展壮大,与执法人员编制配置过小形成巨大差距,“小队伍”管理大市场的小马拉大车式管理模式,严重制约了文化行政执法能力的发挥,其执法不力也就在必然之中。
其次,农村文化经营市场较城市有其自身特点,分散经营,网点不集中,安全隐患多。旗县文化单位,特别是个体文化团体,常以农村乡镇为活动主场所,加之经营者和消费者文化素质相对较低,法律意识淡薄,不健康的节目常为演唱者首选,以提振所谓的人气,增加收入,却严重地毒害了青少年,扰乱了文化市场的秩序。还有就是外地来我旗进行文化交流的个人文艺组织,常以不健康的内容吸引观众,给当地民众造成极大的精神伤害。那些散落在城乡结合部的网吧,管理更是漏洞百出。网吧经营者只追求经济利益,一则违规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网吧,二则超时经营现象极为普遍,加之消防意识淡薄,时有安全问题发生,文化执法大队在检查时很难做到一查到底,不留死角的目标。
第三,文化执法需要与其他单位联合行动,却是牵头难,常常“胎死腹中”。文化单位在地方本来是“软”单位,加之我国法律、法规不健全,执法力量又薄弱,设备配备不全,如此小队伍,却要管理好“市场大、任务重、责任大”的这个城镇和农村广大的文化市场,难度可以想见。特别是近年来,社会上的一些人,只追求钱不讲社会责任,变得胆大妄为起来,根本不把文化执法人员放在眼里,对违法分子没有任何震慑力。这就需要联合执法,但联合执法谁牵头、谁负责、费用谁开支,这些问题文化执法大队是无力解决的,要进行相关的专项整治,也是极其困难的。
四、完善城乡文化市场行政执法的建议
首先要增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增加执法人员编制,落实文化执法办案经费,确保执法工作正常展开。
其次要加强宣传引导,确保文化市场平稳有序,发现问题重拳出击,以高频次、高强度确保农村文化市场的平衡有序发展。
最后要创新执法方式,采用全面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纵向检查与横向检查相结合,不断吸收运用先进的检查方法,确保文化执法工作步调一致、均衡发展,为创建健康、繁荣、美丽的新型城镇与新农村保驾护航。
摘要:近年来,流动商贩与城管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解决流动商贩与城管之间的矛盾显得尤为重要。本文从构建完全信息静态博弈理论模型出发,在修改帮扶策略(即区分流动商贩规范经营中因政府的帮助而获得的收入增加部分和非政府帮助的营业收入部分)的基础上,讨论了流动商贩与城管之间的博弈。然后分析了流动商贩遵守城市规章制度的积极性问题,指出影响流动商贩遵守城市规章制度的积极性的关键因素。最后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关键词 :城管;流动商贩;博弈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户籍制度的开放,越来越多的下岗工人、农民融入城市自谋职业,但由于文化水平程度不高,技能不熟练等因素的限制而无法进入城市的正规行业工作,于是街头摊贩成为他们维持生活的最佳职业选择。流动摊贩1是指无固定经营场所、无营业执照、无注册资金,也没有合法摊位证,且流动性大的摊贩。不可否认的是,流动商贩在给城市居民生活带来方便的同时,也因为乱摆摊带来一些负面影响,给城市环境、交通、市容等带来损害;给市场监管部门统一管理带来不便;侵害正规商贩的正当权益等。因为流动商贩摆摊的外部不经济,城管部门负有监管责任。本文中的城管是指行使对无照占道经营的摊贩的集中处罚权的城管执法组织或非特定的个人。在就业形势严峻的条件下,流动商贩生存需求与城管部门职责管理之间产生矛盾。针对城管与流动商贩的矛盾问题,国内学者提出了很多的管理方法建议,如颁发许可证使流动商贩走向正规经营等。本文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采用博弈论基本原理——完全信息静态博弈理论分析城管与流动商贩之间的关系,以期为城市和谐发展提出对策和建议。
一、文献综述
纵观文献对流动商贩问题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1)流动商贩治理模式的研究。黄文芳认为,对于地摊的作用要一分为二地看待,地摊的存在提升了城市的活力,展现了城市的特色,彰显了城市多样化,并且提高了城市公共空间的合理利用效率,方便了市民的生活。主张通过构建社区摊贩自治管理模式和完善相关制度环境,实现治理和包容并重的方式。徐善登认为,城管形象被垢病,使计划经济时代建立起来的一元化城管模式陷入了困境。徐善登主张采取多元化治理模式,通过改进政府治理理念,与企业开展合作,建立和扶持摊贩组织,依靠社区这个较为健全的城市基层自治组织,让市民参与城管事务,最终形成城市政府、市场、第三部门合作的治理合力,使城管问题得到有效解决。(2)流动商贩与城管的博弈研究。王菲建立了流动小摊贩与城管的完全信息静态博弈模型,指出由于信息不对称、错误预期,博弈陷入“经营、围堵”的结果。同时城管部门管理形式单一、执法方式不当加重了两者的矛盾。向彦任通过城管与小商贩合作前后博弈模型的分析指出,如果城管选择帮扶小商贩,他们的效应可同时提高,两者将最终走向合作。
虽然学者们对流动商贩的治理模式以及简单罚款、颁发许可证、帮扶等模式下的流动商贩和城管的博弈问题进行了比较深入的研究,但没有对流动商贩规范经营的积极性问题进行研究,尤其是没有区分流动商贩因政府帮扶获得的收入及因规范摆摊导致的收入减少。本文在修改帮扶策略即引入赏罚分明策略下,分析流动商贩与城管之间的博弈并研究流动商贩规范经营的积极性问题。
二、赏罚分明策略的博弈分析
1.赏罚分明策略模型建立
赏罚分明策略模型的基础是帮扶策略。帮扶策略是指流动商贩免费参加城管部门组织的小商贩经营教育,在实施该政策后,对小商贩的检查就集中在检查小商贩的摊位经营是否按照规范,对于不按规范的小商贩予以罚款,对于按照规范经营的小商贩实行帮扶;询问其经营中是否存在困难,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帮助其解决困难。这样,一部分小商贩为免于罚款会选择规范经营,一部分小商贩会为追求违规经营,如延长营业时间、扩大地摊范围等产生的额外利润而选择违规经营。但帮扶策略并没有区分流动商贩规范经营中因政府的帮助而获得的收入增加部分和非政府帮助的营业收入部分。赏罚分明政策正是基于这两者的区分基础下的一种策略。
赏罚分明对策即对积极配合城管管理的流动商贩予以奖励(包括物质奖励和因政府指导其规范经营而获得营业收入增加的奖励等)。而对不配合城管管理或对城市环境和交通造成破坏的流动商贩予以一定程度惩罚的一种策略。假设城管实施赏罚分明策略所得到的名誉收入为R(当城管检查或流动商贩规范摆摊时,城管部门能获得名誉收入),检查所付出的人力成本为D,不检查时流动商贩对外界环境和交通等造成的破坏损失为C,流动商贩违规摆摊所获得的收入为S,规范摆摊所获得的收入为S1(S1是排除了流动商贩因政府奖励或政府指导经营导致的营业收入的增加额),规范摆摊得到政府的奖励为A,违规摆摊得到政府的惩罚为B。在这种假设下,流动商贩的战略空间为违规摆摊、规范摆摊和不摆摊三种战略选择。当城管在选择检查时,流动商贩的三种战略支付分别为-B,S1+A,0,对应城管的支付为R-D,R-D,-D;当城管不检查时,流动商贩的三种战略支付分别为S,S1,0,对应城管的支付为-C,R,0;可表示为表1:
可以看出对小商贩来说不摆摊策略劣于规范摆摊和违规摆摊策略,故将这个策略剔除,剔除后的支付矩阵可用表2表示:
2.赏罚分明策略的结果分析
(2)流动商贩和城管之间博弈的纳什均衡与检查的人力资本投入D,获得的名誉收入R及对城市环境和交通等的破坏C有关。投入的人力资本越多,即检查成本越高,获得的名誉收入越多,对城市环境和交通的破坏越大,流动商贩选择违规摆摊的概率就越高。对城市环境和交通等的破坏损失C越多,流动商贩选择规范摆摊的概率越高的原因是因为对城市环境和交通等的破坏损失C越多,城管检查的概率就越高、投入检查的成本就越高,从而流动商贩违规摆摊的概率就越小。
(3)在赏罚分明的策略下,流动商贩的期望收益是
由以上分析可知:在S1<S和S1=S两种情况下,虽然在政府的支持和奖励下,流动商贩的期望收益πF 仍然没有高于违规摆摊下的收益S,也就是说明了在帮扶补贴下流动商贩仍然没有积极性去遵守城管的管理。那么要使流动商贩积极主动遵守城管的管理,就要使城管的管理能带来正的外部效应使得S1>S,那么流动商贩就会积极遵守城市的规划管理,进而帮扶补贴政策就会奏效。
三、研究结论及政策建议
1.研究结论
由前人研究获知:免费帮扶策略虽然比简单罚款和颁发许可证等策略增加了流动商贩的期望收益,也降低了城管检查次数,节约了政府开支,但并没有使流动商贩的期望收益高于没有城市管理制度下的利润,即流动商贩没有积极性去遵守城市的管理制度。在修改帮扶策略即赏罚分明策略下,流动商贩的期望收益为πF = A ?S +B ?S1+S2A +B +S ,只有当S1>S 时,流动商贩才有积极性去遵守城市管理制度,真正影响流动商贩遵守城市管理制度的积极性因素是收入,只要收入增加,流动商贩遵守城市管理制度的积极性就越高。
2.政策建议
由以上分析可知,要真正解决流动商贩与城管之间的矛盾,就要使没有城市管理下,流动商贩所能获得的利润高于在赏罚分明制度,即补贴下流动商贩的期望利润。或者换句话说,我们应该提高在有城市管理下流动商贩的利润,以期降低流动商贩遵守城市管理制度的不积极性。那么政府应做到:
(1)针对我国现阶段城市管理问题中的流动商贩治理问题,政府需要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鼓励创业、提供再就业培训机会以及进一步出台社会保障政策,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只有促进经济健康发展,才能使人民真正摆脱贫穷。
(2)现阶段我国的贫富差距很大,政府要着力解决贫富问题,保障民生并保护流动商贩在城市中生活的基本权益,给予流动商贩更多的关怀。
(3)城管部门应该提高自身素质、柔性执法,避免对流动商贩严厉训斥而是采取劝说教育等。对违规摆摊的流动商贩告知其对城市交通、环境等的危害,进行思想教育并使流动商贩相信在长期的城市管理制度下,经济能更好地发展,进而能为流动商贩带来利润。劝说流动商贩配合城管执法,选择按规范经营,避免直接冲突。同时政府也要向公众申明,政府并非排斥流动商贩,而是希望流动商贩能按规定经营,希望他们能在不影响城市交通、卫生等前提下实现利润。
除了上述三条增加流动商贩经营利润的建议外,还需要对正在经营的流动商贩制定规定,即为流动商贩规定营业时间、划定经营区域、提出垃圾投放要求等。只有制定了明确的规定,流动商贩才能知道规范摆摊和违规摆摊的界限,城管才能判断流动商贩是合法经营还是非法经营。
引文注释1 王亚新.公共视角下城市流动商贩管路[J].当代经济管理,2009(8):77—80.
2 李洪普. 上海市流动摊贩的治理研究[D].2010:1—7.
3 黄文芳.试论摊贩管理中的治理与包容[J].环境卫生工程,2008(5):55—58.
4 徐善登.城管形象重塑的治理之维——一种有限治理的视角[J].消费导刊,2009(l).
5 王菲.城管执法困境分析——以崔英杰事件为例[J]. 理论前沿,2011(7):315-317.
一、濮阳市城区商贸物流业发展现状
濮阳市城区商贸物流业主要集中在华龙区。近年来,华龙区作为濮阳市的唯一行政区,正着力调整生产力布局,坚持“工业强区、商贸富区”等六大发展战略,重中之重抓工业,经济社会发展逐步迈入快车道。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加快发展现代物流产业,降低社会物流成本,增强以现代化物流和供应链管理的理念整合行业资源、提高行业竞争力,是华龙区更好地融入冀、鲁、豫城市圈及区域经济发展的迫切要求,也是为濮阳市经济发展拓展更广阔空间的重要手段。截止2010年年底,该区社会消费零售额为27.2亿元,税收收入占财政收入的40%,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
1.商业网点体系初步形成。全区各类零售网点1.5万个,其中5000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商场21个,1000-5000平方米的中型商场54个,综合、专业交易市场23个,总营业面积20万平方米,具有一定经营定位的特色商贸服务街(区)9条,2000平方米以上的餐饮、宾馆等服务网点73个,形成了商贸流通基本服务体系。
2.商贸中心已成雏形。在新城区和中原油田服务区交界处,分布有金桥家具城、联华广场、金地商厦、胜利商厦、百姓生活广场、昆濮广场等大型商业网点,基本形成市级商贸服务中心;以中原路、大庆路、任丘路、扶余路为主,分布有华龙商厦、油田商贸中心、联华生活广场等商贸服务业和零售业,形成了区域商贸中心;还在社区配套建成了一定数量的便利店和超市,发展态势良好。
二、濮阳市城区商贸物流业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濮阳市商贸物流业虽然有一定的发展,但总体水平偏低,规模小、基础弱、底子薄、抗风险能力差。
1.商业网点缺乏统一规划。由于缺少总体规划,在城市建设与改造过程中,沿街的商住档底层店面房大小不一,被分割出售,形成大量的小店小铺格局,造成商业网点布局凌乱,随意性较大,结构布局不合理,缺乏特色。
2.商贸市场基础设施较差。专业市场、综合市场不集中,存在档次低、规模小、设施差、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卫河、金宇等市场因其购物环境、商品质量、卫生条件、管理服务等问题,已不符合中心城区商贸产业发展导向,导致空置率高,形成空壳市场。中原市场地摊式经营,形成了脏乱差的局面,影响了市场的持续发展。
3.协调管理不够规范。协调管理缺位,行业发展无序。一是准入门槛低。一些根本不具备物流条件的个体运输户也介入物流,与物流公司争市场,导致形成“小的做不了,大的做不强”的恶性竞争局面。二是多头管理。缺乏协作机制,物流企业各自为阵,信息不能互通,资源不能互动,力量不能整合,价格不能统一,服务得不到提升。三是没有总体发展规划。物流政策和法规体系不完备,难以对物流市场进行有效的调控和引导。
4.信息化建设滞后。电子商务平台尚未建立,区域性、综合性货运信息网尚未形成,缺乏有效有物流信息平台和健全的物流经营网络,导致社会物流资源浪费。
5.物流人才缺乏。专业的物流人才我区还是一片空白,目前我区物流企业从事的员工文化水平基本上为初中、高中毕业,从业人员素质偏低,对现代物流技术与装备了解较少。
三、发展市城区商贸物流业的建议
1.提高认识,完善商贸物流业管理体制。商贸物流业是连结生产、消费的桥梁和纽带,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先导性产业。我们要不断深化认识,理顺管理体制,强化政府管理职能。要明确各部门在推进商贸物流业发展中的相关职责,制定台账,使各部门都有目标、有责任、有压力、有动力,促使濮阳市商贸物流业快速有序发展。
2.科学规划,确保商贸物流业健康发展。按照城市化发展的总体要求,充分考虑中原经济区、环勃海经济圈及濮范台扶贫开发综合试验区建设及交通快速发展对商贸物流业带来的长远影响,加快修编濮阳市商业网点规划,做好三大物流园区、新城区、市级商贸中心建设等特色商业区块发展规划,使之与城市扩容、行业发展,项目建设相适应。
3.积极探索,推动商务信息广泛应用。完善电子交易、信用管理、信息资源管理等方面的法规规章;以支柱产业为依托,培育一批集信息、价格指导、网上交易、资源配置等功能于一体的行业门户网站,发挥无形市场的优势;鼓励建设网上商城,增强配送功能,扩大网上消费。发展网络业务,拓宽电子商务覆盖面;培育第四方物流,建立全市物流行业的公共信息平台,促进商贸物流业实现质的提升。
4.加大投入,完善基础设施建设。要拓宽投资、融资渠道,吸引处资和外地资金,动员社会力量,集聚社会资金,鼓励社会各方面投资商贸物流业。重点从完善商贸基础设施出发,积极争取国家、省、市的政策和资金扶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扩大经营规模,积极发展各类专业批发市场,大力发展品牌经营、特约经销、信用消费、大型连锁超市等现代营销方式,确保市场持续繁荣,推动商贸物流业健康发展。
【关键词】历史教学经济意识重要性方法
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我国始终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同样,在素质教育深度推进的今天,我们的教育也应该始终坚持以学生的全面发展为中心。当下,我们的教育不仅仅是为了提高国民素质,更重要的是培养出更多能够为国家经济建设贡献力量的人才,这一重任最终落实在我们的广大教师身上,对于每一位学科教师而言,如何在自己所教的学科中深入挖掘有价值的经济知识,并巧妙地在教学过程中渗透,使学生树立较强的经济意识是十分关键的。本文笔者从经济意识的内涵出发,分析了历史教学中培养学生经济意识的意义与作用,并最终提出一些培养方案和建议,希望能为同行的教学提供借鉴。
一、经济意识的内涵
或许在大多数人看来,历史这种常识性的学科是无法与经济挂钩的,显然,这是对历史学科缺乏足够的了解和深入的挖掘所造成的。相信大多数人都知道张骞通西域的历史事件,历史课本上表面上讲的仅仅是张骞通西域的历史背景和经过,但实际上我们常常忽视了张骞通西域所带来的中原与西域之间的经济交流相关知识,如果历史教师在此时把它纳入授课的重点,就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使学生积累更多经济知识的作用,久而久之,就可能形成较好的经济意识。
经济意识的内涵在《经济意识转型与经济体制转型》一书中被描述为:"指人们在经济生活中形成的,反映社会经济运行过程、人们之间的经济关系和进行经济活动的心里,反映一定的社会集团组织社会经济、管理社会经济的制度或形式等的观点和学说的总和"。笔者在本文中,将经济意识的内涵做了缩小解释,就是指在历史教学中使学生积累更多的经济基础知识,培养学生独立分析社会生活中的经济现象的能力,并逐渐形成一种良好的经济价值观,以期为自己将来在社会中的生存、发展和贡献做准备。
二、历史教学培养学生经济意识的意义与作用
(一)培养学生经济意识是当前我国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
1978年12月,党的决定把党的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拉开了改革开放的序幕,使得我国的经济获得了较快的发展。事实证明,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是兴国之要,是我们党和国家兴旺发达、长治久安的根本要求。当前,我国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建设人才的培养就显得至关重要了。学生是未来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应当具备一定的经济思维和经济意识,这是为我国经济建设服好务的前提,历史作为一门必修学科也承担着经济教育的任务,所以说,历史教学中培养学生经济意识是当前我国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
(二)培养学生经济意识是经济全球化影响下的必然选择
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来,经济全球化已经成为一种不可阻挡的历史潮流,世界各国的经济交流与合作也越来越频繁,对我国的经济发展的影响也越来越大,随之而来可能会是更大的挑战。我国要想在激烈的国际竞争、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就需要人才的支撑,人才优势自古以来就是国家兴旺发达的重要标志。21世纪,教育应当更加紧密地结合当前的社会背景,有针对性地培养社会需要的人才,这不仅是每个教师的教学任务,也是经济全球化影响下我们的必然选择。
三、历史教学中培养学生经济意识的建议
(一)要面向学生的社会实践
要想更好地培养学生的经济意识,就不能把学习仅仅局限于文本知识,有些时候社会实践对学生经济意识的形成效果来得更直接、更明显。笔者认为,我们除了日常在历史课堂上需要注重经济知识的传授外,还应当关注和结合学生的生活经验,设计一些有趣的经济生活体验。比如,在教师的引导下,组织学生分组去集市卖一些学习用品,体验"摆地摊"的生活,让学生对市场经济的运作有一个大致的了解,从而无形中构建出自己的经济知识体系。这看似与历史不搭边的实践活动实际上不仅提高了学生的学习兴趣,而且使学生的经济意识在潜意识中开始形成。
(二)要注重培养学生的竞争意识
在历史发展的进程中,竞争无不伴随着经济资源的争夺,同时,竞争也可能带来经济上的巨大收获。在历史学科中,我们不乏看到一些关于经济与竞争的内容,在我国各个朝代的更迭中,在各个国家的土地分划中,都伴随着竞争,这种竞争的直接来源是国力的强弱,国力强大,经济发达的总能在竞争中独占鳌头。所以,要想使学生形成经济意识,就要注重培养学生的竞争意识,打好基础。
(三)要加强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
创新是一个民族前进的灵魂,也是经济稳步、健康发展的重要出路。当今社会的竞争,与其说是人才的竞争,不如说是人的创造力的竞争。学生的经济意识培养要想获得更高的效益,就离不开创新能力的培养。创新能力并不是每一个学生都有的,作为历史教师,应当注意挖掘在经济方面比较有天赋的学生,并且加以细致的引导,科学的培养,使他们在经济意识上拥有自己独特的见解。
四、结束语
总而言之,学生经济意识的培养是我们每一位教育工作者的根本职责所在,我们要充分利用、结合和发挥历史学科的优势,与时俱进,深入细致地挖掘历史教材中的经济知识,巧妙地渗透入经济教育之中,使学生在历史学科中收获更多,关键在于使学生从一开始就树立起经济意识,进而发展为对经济的爱好与研究,从而为我国的经济建设发展做出一定的贡献。
参考文献
[1]林心江.中学历史教学培养学生经济意识的思考[D].四川师范大学,2012.
[2]林金敏.中学历史教学对中学生经济意识的培养[J].中学时代,2014,04: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