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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增加值的计算方法范文

时间:2023-07-25 16:33:43

序论:在您撰写经济增加值的计算方法时,参考他人的优秀作品可以开阔视野,小编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这些建议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热情,引导您走向新的创作高度。

经济增加值的计算方法

第1篇

关键词:科研事业单位 总产出 增加值 计算方法

我所在的单位是一所以科学研究为主,兼具部分生产功能的科研型事业单位。这种特点使我单位总产出与增加值的计算较为复杂。由于我单位不是工业企业,因此在计算总产出和增加值时不能采用工业总产值和工业增加值的计算方法;我单位也不是公益型事业单位,因此事业单位的总产出和增加值的计算方法也不适用。虽然我单位属于科学研究类服务业行业,但随着市场化的推进,我单位生产经营的比重在不断加大,已经占到总产出的五分之一。如何完整、准确的核算我单位的经济总量,关系到我单位的战略规划和长远发展。经过多年的实践、探索和改进,我单位总结出一套将科学研究和工业生产相结合的总产出与增加值计算方法,即在核算科研总产出的同时核算工业总产值。具体方法介绍如下:

1 科研总产出及工业总产值的统计原则

按照国家统计制度的规定,最终形成销售的产品才可计算工业总产值,因此科研试制产品不核算工业总产值,而纳入科研总产出进行核算。

2 总产出的计算方法

总产出是指我单位报告期完成的全部产业活动的总产出,包括科研总产出和工业总产值。

由于我单位既有科研活动又有经营活动,经营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较大,因此,我单位分别核算科研总产出和工业总产值。即我单位在事业财务报表上对应科研收入、技术收入、财政及上级补贴收入(不含用于离退休人员费用)的产出计算科研总产出和科研增加值,在事业财务报表上对应产品销售收入的产出计算工业总产值和工业增加值。

2.1 计算科研总产出

科研总产出是指我单位报告期内的科技活动总成果,核算方法有收入法和支出法两种。由于我单位的行业性质较为特殊,科研收入的结转一般都在年终进行,月度没有实现结算或结算较少,利用收入法计算科研总产出与实际产出不匹配,为了及时反映我单位的月度科研成果,我单位在月度核算总产出时,采用支出法,而在年度则采用收入法核算科研产出。

2.1.1 收入法计算科研总产出

“收入法”是科研事业单位核算科研总产出的基本方法,科研总产出等于科研收入扣除经常性支出的差额,公式如下:

科研总产出=科研收入-科研收入中用于设备购置的费用+技术收入+财政及上级补贴收入(不含用于离退休人员费用)

对于科研事业单位,其科研活动的成果核算,在财务上主要体现在科研收入、技术收入,因此科研收入、技术收入应计入科研总产出;财政补贴收入(扣除用于离退休人员费用)主要用于对人事科研活动人员的补贴,因此也可以将财政补贴收入(扣除用于离退休人员费用)计入科研总产出;科研收入中用于设备购置的费用是非经常性支出,应予以扣除。

2.1.2 支出法计算科研总产出

“支出法”是利用“科研成本”、“技术成本”等成本科目中的实际支出计算科研总产出的一种方法,具体计算如下(表1):

科研总产出=A01+A10+A24+A33+A34+A39+A53 +A62+A66

2.2 计算工业总产值

工业总产值的核算范围是进入批产阶段的产品。计算公式如下:

工业总产值=报告期生产的成品数量×平均销售单价+自制半成品在制品期末期初差额

工业总产值的采集方式是由各部门依据当期生产的实物量和自制半成品在制品期末期初差额来计算本部门的工业总产值,再由综合统计汇总出本单位的工业总产值。

2.3 计算总产出

总产出=科研总产出+工业总产值

3 增加值的计算方法

增加值对应科研总产出和工业总产值分别核算科研增加值和工业增加值。增加值的采集内容如上(表2):

3.1 计算科研增加值

科研增加值是指科研活动提供服务活动创造的新增价值。采用分配法计算,公式如下:

科研增加值=劳动者报酬+固定资产折旧+生产税净额+营业盈余

劳动者报酬=B01×科研总产出÷总产出

固定资产折旧=B20×科研总产出÷总产出

生产税净额=B22+B23

营业盈余=A62

3.2 计算工业增加值

工业企业的工业增加值应使用生产法计算,计算公式是:

工业增加值(生产法)=工业总产值-工业中间投入+本年应交增值税

由于我单位不是工业企业,无法计算工业中间投入,因此采用分配法计算工业增加值,计算如下:

工业增加值=劳动者报酬+固定资产折旧+生产税净额+营业盈余

劳动者报酬=B01×工业总产值÷总产出

固定资产折旧= B20×工业总产值÷总产出

生产税净额=B24

营业盈余=A63

3.3 计算增加值

第2篇

关键词 :增加值 概念 注意事项 近似计算 应用现状

一、增加值的概念与计算方法

增加值是反映工业生产的一个重要总量指标,是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中的一项基础指标。增加值是指在报告期内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工业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是单位全部工业生产活动的总成果,扣除了生产过程消耗或转换的物质产品和劳务价值后的余额,是单位生产过程中劳动力和劳动资料(固定资产)新增加的价值。

增加值有两种计算方法:生产法和收入法。从计算口径来看,生产法是以产品生产为原则,而收入法侧重于产品实现原则。

(一)生产法

用生产法计算增加值,即从工业生产过程中产品和劳务价值形成的角度入手,剔除生产环节消耗的外购物质产品价值和对外支付的服务费用,从而得到工业生产活动新增加价值的方法。从概念上说,增值税是企业所创造的新增价值的一部分,是企业对国家所作的贡献,属于增加值范畴,为了确保增加值要素的完整性,并符合国民经济核算的要求,在按生产法计算时,加上了本期应交增值税。其计算公式为:

增加值=工业总产出(现价工业总产值)-工业中间投入+本期应交增值税

(二)收入法

是从收入的角度出发,根据生产要素在生产过程中应得到的收入份额计算,其构成项目用公式表示如下:

增加值=固定资产折旧+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营业盈余

收入法计算相对简便,指标均可通过直接取数加总而来,故本文不再详述。

二、增加值核算的注意事项和难点

由增加值的计算方法可知,生产法增加值有三部分构成,核算时的注意事项和难点分别为:

(一)工业总产值

核算工业总产值首先要明确其计算原则,即“工业生产”、“最终产品”和“工厂法”原则。在明确了计算原则的基础上,要界定好工业总产值包括哪些内容、不包括哪些内容,并掌握构成项目的具体计算方法。核算该指标时要注意不能列入的项目,比如:废品、本企业外购未进行任何加工即销售的商品、本企业自制自用的工装、工具等;难点是构成项目的一些特殊情况,例如:返修产品、发包加工产品、包装器材等产值的具体核算。

(二)中间投入

增加值计算的关键和难点是工业中间投入的确定,工业中间投入包括直接材料、制造费用和期间费用共五项内容。直接材料一般可以从财务报表――生产成本表中取得,而难点就是制造费用和期间费用的中间消耗,中间消耗可采用“正算法”和“倒算法”获得。

因中间消耗包括的内容较多,企业常采用“倒算法”,但财务报表项目设计与统计指标口径并非完全一致,在核算中间投入时,有时需要对原始资料进行再加工,如不能尽列项目常用的其他、管理费用中的税金等。同时,财务报表一般在次月8日后出来,而统计指标报送时间都在月底,即便是有快报预计数,但也难免会出现中间投入多计或少计的现象。鉴于此,在统计工作实践中,提出并采用一种工业中间投入乃至增加值的简便或近似计算方法是有必要的。

(三)本期应交增值税

财务“本年应交增值税”中含上期留抵税额,是跨年度连续累加数;统计需要的是当期发生的应交数额,计算增加值时要根据有关增值税数据计算出当期数值后使用。

应交增值税的特别规定为:当本期数据为负数时,按零处理。

三、增加值的近似计算

增加值涉及范围广,需要的资料多,企业在统计工作实践中,为满足统计报表的及时性要求,可采用“比例法”近似计算报告期增加值。企业在产品结构未发生大的变化、公司盈利平稳等前提下,报告期的增加值可按上期累计增加值占上期累计工业总产值的比例近似计算,待报表出来后,再对该指标进行修正,依此逐月滚动,这种近似计算方法称之为比例推算法。用“比例法”推算增加值(近似值)的公式如下:

本期增加值(近似值)=上期累计增加值/上期累计工业总产值×本期工业总产值

增加值指标的近似计算,尽管从理论上讲与规定的方法可能会有一些出入,但从统计学角度来看,这种误差当属允许范围之内的,再则,比例推算法在统计学中也是被经常采用的方法之一。增加值近似计算法的出发点是提供一种简便快捷的计算方法,以便解决企业统计报表的时效性,其立足点仍然是建立在增加值的基本概念及其计算原则基础之上的,从而保证了运用这一计算方法所得数据的基本准确性。因此,在统计实践中,此方法不失为一种可以被采用的可行办法。

四、国有工业企业增加值的应用现状

目前,国有工业企业增加值指标的应用一般仅停留在简单的指标增减变动分析上,尚未真正上升到服务于企业的经营决策层面。

(一)核算现状

在实际应用中,我们不难发现国有工业企业增加值存在三种计算方法,即日常核算的生产法、一般不被采用的收入法和国资委年终考核用的“收入法”。

国资委对国有工业企业增加值的考核方法――“收入法”为财务决算体系中的计算方法,两种收入法的结构是相同的,即由“固定资产折旧、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营业盈余”四部分组成,但具体构成还是有差异的,同时,有科研项目的企业在用生产法和收入法核算时剔除了科研项目,而国资委的考核方法却包括了科研项目人员的薪酬和设备折旧。

增加值日常核算和考核方法的不统一,一方面会动摇增加值指标在企业经营决策中的重要性地位,另一方面还会影响国内生产总值(GDP)的准确性,所以,统一国有工业企业增加值日常核算方法和国资委考核方法的一致性已迫在眉睫。

(二)考核与监管

收入、利润、资本保值增值率等财务指标多年来都是国有企业负责人绩效考评体系中的重要指标,但增加值指标一直未曾单独出现,仅在近几年被日益重视的劳动生产率中涉及,故该指标仍未引起企业负责人或经营者的充分重视。同时,增加值不像财会体系的收入、利润等绩效指标年度须通过第三方中介机构审计并出具独立的审计意见,因此,增加值的核算及管理处于缺乏监督的现状。

(三)改进与发展

随着企业多元化的发展,要充分发挥增加值在企业经营决策中的作用,需要对工业总产值、增加值等统计指标进行更加深入的研究,进一步明确指标核算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比如:多元化企业劳动生产率指标核算的具体口径;集团型企业实行一级核算和二级核算如何对内部企业的增加值进行监控、考核;工业企业计算增加值时各项指标科研项目如何剔除等。

为及时、准确的反映国民经济指标GDP,需要专业机构出具一系列参考文献,例如财务系统的会计准则,以便指导统计人员的日常工作。倘若我们能像挖掘近两年国资委积极推广的“经济增加值”(Economic value Added,简称“EVA”)的潜力一样研究“增加值”,使其在企业的经营管理、决策、经营者的业绩考核等方面发挥积极的引导作用,预计其应用范围还将更加广阔。

参考文献:

[1] 刘林,《中航工业统计实务与基础》.

[2] 机械工业部,《机械工业企业增加值计算方法指南(试行)》.

[3] 滕采模,《最新工业统计实用手册》.

第3篇

将在资料来源、计算方法、行业分类等多方面发生变化

国家统计局目前正在制定2006年后的非经济普查年度的年度和季度GDP核算方案,这两个方案都将与首次经济普查年度GDP核算相衔接。新方案的制定目标是,按照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相关要求,进一步提高我国GDP核算的透明度。

2006年之后的年度GDP核算将采用94个行业分类,这个分类,与经济普查年度的GDP核算的行业分类相同,基本上是现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大类。2006年之后的季度GDP核算将采用19个行业,这是现行国民经济分类中的门类,是一个新的情况。我们现在正在制定2006年后的非经济普查年度的季度GDP核算方案。并将着手制定非经济普查年度的年度GDP核算方案,这两个方案都将与首次经济普查年度GDP核算相衔接。

2005年12月20日,国家统计局了利用经济普查资料计算的全国GDP的初步结果,利用经济普查资料计算的2004年GDP比利用常规统计资料计算的GDP增大2.3万亿元,提高了16.8%,这一结果一度成为众人关注焦点。其实,这一数据差异,原因在于GDP核算各方面的变化。具体来说,与常规年度GDP核算相比,经济普查年度GDP核算发生了多方面的变化,包括资料来源的变化、计算方法的变化、核算范围的变化、分类的变化、某些具体问题处理方法的变化,等等。其中,资料来源的变化是最重要的变化,它对GDP数据影响最大,占GDP总量变化的90%左右。

国家统计局正在制定中的2006年后的非经济普查年度GDP核算方案,将采用经济普查年度的这些新核算内容。

具体说,经济普查年度GDP核算有五大新变化。

资料来源的变化

第一个是企业财务统计资料。常规性统计资料来源中也有一些比较好的企业财务统计资料,比如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也就是所有的国有工业企业和年产品销售收入在500万以上的非国有工业企业,有比较好的财务统计资料。资质以内的建筑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餐饮业企业,有比较好的财务统计资料。限额以上批发企业、限额以上零售企业和限额以上餐饮企业的标准不同,一般都是根据销售额、营业收入和从业人员的情况确定的。这些财务统计资料与这次经济普查资料差别不是很大。差别大的一个是限额以下的批发零售餐饮业企业,常规性统计不包括这些企业的财务统计资料,这些企业的增加值主要利用社会消费品零售额资料进行推算,这导致批发零售餐饮业增加值增加的比例比较大;还有资质以外的建筑业企业,常规性统计也不包括财务统计资料,这部分增加值主要利用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中的建安工程投资额进行推算;再就是大量的其他类型服务业企业,比如计算机服务、商务服务、租赁服务、信息传输服务、居民服务等等,特别是其中的私营企业部分,财务统计资料很少,其经营活动创造的增加值往往是利用从业人员劳动报酬和营业税来推算的。

第二个是个体经营户资料。这次经济普查设置了一张个体经营户经营情况调查表。利用这张表对14个行业的个体经营户的经营情况进行了调查。平时,这部分活动创造的增加值主要是利用工商管理资料推算的。问题是一些个体经营户没有经过工商登记,因而被遗漏了。这次经济普查对个体经营户,包括没有经过工商管理登记的个体经营户的经营活动进行了调查,为相应经济活动的增加值核算提供了依据。

第三个是与企业主业活动不同的附属产业活动单位资料。比如说工业企业可能包括一些从事其他类型活动的附属产业活动单位。常规性统计就这类活动所提供的资料非常有限,它们所创造的增加值往往被遗漏。这次经济普查针对产业活动单位设置了调查表,为相应经济活动的增加值核算提供了依据。

计算方法的变化

计算方法的变化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第一个方面是资料来源的变化引起的计算方法的变化。经济普查年度GDP核算针对经济普查就上述企业、个体经营户和附属产业活动单位提供的财务统计资料,设计了相应的计算方法,改变了利用相关资料推算的办法。第二个方面,经济普查年度GDP核算同时采用了生产法、收入法和支出法三种方法,能够同时提供生产法、收入法和支出法GDP数据。常规年度GDP核算虽然也采用了这三种方法,但并不是就每一个行业都同时计算出生产法和收入法增加值。工业和农业增加值的计算采用生产法,其他行业增加值的计算采用收入法,因此并不能同时提供生产法、收入法和支出法GDP数据。

核算范围的变化

这方面的变化也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把以前由于缺少资料而被忽略的某些经济活动,利用经济普查资料纳入了GDP的核算范围,例如把与企业主业活动不同的附属产业活动单位从事的经济活动纳入了GDP的核算范围。另一方面是利用经济普查以外的资料来源把以前没有纳入GDP核算范围的某些经济活动纳入了GDP的核算范围。例如,居民自有住房出租服务,过去没有计入GDP,经济普查年度GDP核算利用住户调查资料把这部分活动计入GDP了。再如家政服务,包括家教、保姆服务,也利用住户调查资料计入GDP了。

某些具体问题处理方法的变化

在常规年度的GDP核算中,某些具体问题的处理方法与国际标准存在差异。过去我们也想修订这些处理方法,采用国际标准推荐的方法。但是方法的改变往往影响到数据的历史可比性。在不能对历史数据进行修订的情况下,改变方法就很困难。比如,某些处理方法的变化要影响到一些行业增加值比重的变化。以金融业为例。过去有的学者问我,中国的金融业增加值比重不低,这是为什么呢?我说,中国金融业增加值的计算口径与国际标准不同,导致金融业增加值的比重较高。多年前,我们就想改变这种口径,采用国际通用的处理方法。但是一旦改变口径,金融业增加值的比重就会下降一大块,不对历史数据进行调整,就不好解释,不容易为有关部门和社会所接受。而历史数据的修订,得有适当的机会,否则,大家不认可。尤其在中国,历史数据修订过于频繁话,会招致众多的批评,甚至怀疑或猜测。

为了保持历史数据的可比性,国家统计局将以经济普查数据为依据,对历史数据进行修订,所以数据的历史可比性就不成问题了。因此,我们决定利用经济普查的机会,对常规年度GDP核算所采用的一些与国际标准不同的特殊的处理方法进行修订。比如说居民自有住房折旧的计算,在常规年度GDP核算中,居民自有住房是按照历史成本价格估价的,这次是按照居民自有住房的当期市场价格进行估价,然后再计算折旧。还有一个方面的变化是关于计算机软件处理方法的变化。1993年SNA规定把计算机软件支出作为固定资本形成处理,而1968年SNA规定把计算机软件支出作为中间投入处理。作为资本形成处理和作为中间投入处理差异是比较大的。因为作为资本形成处理的话,中间投入就减少,增加值就增加了。困难在于我们其实是拿不到各个单位关于计算机软件支出的资料,通过这次经济普查能够取得计算机软件企业收入的资料,用收入代替支出来计算关于计算机软件的固定资本形成数据。

分类的变化

经济普查年度GDP核算的第五个方面的变化是分类的变化,包括GDP生产核算的产业部门分类的变化和GDP使用核算的支出项目分类的变化。常规年度GDP生产核算把产业部门划分为26个类别,经济普查年度GDP核算把产业部门细化为94个类别,基本上采用了现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的大类。GDP使用核算的支出项目分类的变化主要是利用居民住户调查中的消费支出项目细化居民消费分类,利用国际收支平衡表资料细化货物和服务进口和出口分类。

正是由于上述核算五大新变化,才使得利用经济普查资料计算的2004年GDP总量增加了2.3万亿元,提高了16.8%。其中第三产业增加值增加2.13万亿元,占GDP总量增加的92.6%。还有一个变化就是结构的变化。最突出的就是第三产业增加值的比重,原来是31.9%,现在是40.7%。

第4篇

关键词:GDP核算 经济普查 资料来源变化

一、资料来源发生变化

2004年,中国开展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此次经济普查涉及到的经济活动非常广泛,第二产业以及第三产业的一切经济活动均在普查范围。通过这种方式,完善了全国和地区GDP核算的参考资料。相比以前的常规性统计资料,此次经济普查资料有很多不同之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企业财务统计资料

在以往常规性统计资料中,较好的企业财务统计资料也是存在的,像以下几种企业:全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餐饮业、房地产开发企业和资质以上的建筑业企业等,其财务统计资料都较好,2013年的年报数据直接与经济普查资料相一致。与经济普查资料的差别比较大的是一些批发零售餐饮业企业(限额以下),这类批发零售餐饮企业的统计资料是不包括在常规性统计之内的。对这类企业而言,最重要的是社会消费品零售额资料,据此可以进行企业增加值的推算,这也是批发零售餐饮业的增加值增加比例相对较大的一个重要因素。除此之外,在常规性统计中,资质以外的建筑业企业也是被排除在外的,其增加值像餐饮零售企业一样,也有自己独有的推算方式。

在此次经济普查中,对于在普查范围之列的企业,具有详细的财务状况调查表或者是经营状况调查表,这在某种程度上,方便了企业的增值核算,为其提供了详尽的参考资料。

(二)个体经营户资料

此次经济普查中,还包含一张个体经营户经营情况调查表,通过调查表的设置和填写,国家相关部门及时掌握和了解了个体经营户的经营状况。在个体经营户全面普查的基础上,抽取一定数量的个体经营户作为样本进行深度调查,据以推算个体经营户的相关经济数据。以往推算此类活动的增加值较为困难,工商管理资料是最重要的推算依据。在此过程中,就难免会遇到一些问题,比如那些没有经过工商登记的个体经营户会被漏掉。但在此次经济普查中,无论个体经商户是否经过工商管理登记,都会被列入普查之列。

(三)附属产业活动的资料

这里所说的附属产业活动资料是一个狭义上的范畴,和企业主业活动一致的附属产业活动资料是不在此列的。其主要是指一些工业企业中所包含的从事其它活动的附属产业活动单位。在常规性统计中,并不能为此类活动提供足够丰富的资料,致使此类活动创造出的增加值也经常被漏掉。此次经济普查活动对GDP核算是非常有利的。

(四)第三次经济普查范围的不同之处

第三次经济普查与前两次经济普查相比,不同之处是将第一产业法人单位及产业活动单位列入普查对象,进行普查登记。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第一产业包括: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及农、林、牧、渔服务业。第三次经济普查的目的是为查实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文化产业和小微企业的发展状况。本次普查将一产中农、林、牧、渔服务业单位归入第三产业进行普查登记。近年来,我市第一产业法人单位及农业合作社等组织日益增多,特别是在蔬菜生产、种苗种植及畜禽养殖方面尤为突出。通过这次经济普查,准确摸清第一产业法人单位及产业活动单位个数、资产、收入等经营情况,更好地指导一二三产业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计算方法发生的变化

经济普查年度GDP核算的变化非常大,计算方法的变化也是其中很重要的一项。其具体变化主要体现在两点:一是由于资料来源的变化所引发的,我们知道,经济普查年度GDP核算对于在普查范围内的企业和生产经营活动提供了详细的调查资料,且此类活动的增加值的计算方法也已经非常完善,这就使得通过相关资料来推算增加值的方式发生了变更;二是在经济普查年度GDP核算中,生产法以及收入法、支出法三种核算方式被很好的结合在一起,有效提供了三种核算方式的GDP数据。

在常规年度GDP核算中,这三种方式也会被采用,但一些行业却很难将生产法和收入法增加值同时推算出来。例如,在推算工业和农业增加值的时候,采用的是生产法,至于推算其它行业的增加值,被广泛采用的是收入法。在这种情况下,想同时提供生产法以及收入法和支出法的GDP数据几乎是不可能的。

三、核算范围发生变化

经济普查年度GDP核算中,另一项比较重要的变化是GDP核算范围。GDP核算范围的变化主要体现在以下三点:以往因为相关资料的缺失,致使一些经济活动被忽略。如今,这部分经济活动均被纳入GDP的核算范畴之内了;通过经济普查范围以外的资料,一些以往未包含在GDP核算中的经济活动也被囊括在GDP核算之列。例如家政和保姆服务,通过住户调查资料,均被包含在了GDP核算范围内。同时三次产业划分发生变化,第三次经济普查后,第一产业中的农、林、牧、渔服务业,第二产业中的开采辅助活动和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划入第三产业。

四、部分具体问题处理方法发生变化

常规年度GDP核算过程中,相关人员发现一些具体问题的处理方法不够妥当,且与国际标准有差距。国家相关部门和工作人员也曾致力于通过国际标准推荐的方式来修订,但这种方法会使数据的历史可比性受到较大的影响。由此,改变修订方法成了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处理方法的变化必然会对经济活动的增加值在GDP中所占的比重产生影响。

修订历史数据很可能引发诸多猜疑和批判。因此,历史数据的修订一定要谨慎,不可随意修订,更不能频繁修订。为使历史数据更具可比性,国家相关部门在经济普查数据的基础之上修订了历史数据。

通过经济普查, 国家统计局对常规年度GDP核算采用了一些专门的处理方法,主要针对金融业增加值的计算口径进行了修订,在以往的计算口径中,居民储蓄利息是重要的参考因素,修订之后,居民储蓄利息被作为创造该部分价值的行业的增加值。同时,国家统计局也对居民自有住房折旧的计算方法进行了修订,不再按照历史成本价格进行估价,而是以当期市场价格为依据。除此之外,国家统计局还对计算机软件支出的处理方式进行了修订。通过常规年度GDP核算方式,各单位计算机软件支出的资料很难获取。在此次经济普查中,获取了计算机软件企业的收入的详细资料,这为通过收入代替支出来大体推算出计算机软件的固定资本形成数据带来了很大的方便。以上变化严重影响着GDP数据,其中资料来源的变化对GDP数据所产生的影响是最大的。

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中其他属于增加值部分的核算。企业会计资料中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包括很多具体的费用项目,在增加值核算时,不同的费用属性不同,有的属于中间投入,有的属于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或营业盈余。由于经济普查资料没有对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作详细的划分,因此,根据2012年全国投入产出调查的分行业比例进行分解推算。

五、GDP数据发生的变化

第一次经济普查后,对1993年至2003年的GDP历史数据进行了修订,按修订后的GDP数据计算,1979-2004年我国GDP年均增长率为9.6%,比原核算数提高了0.2个百分点。第二次经济普查后,对2008年GDP数据进行修订,修订后2008年国内生产总值上修4.4%,三次产业比例由初步核算的11.3:8:46:40.1,修订为10.7:47.5:41.8。第三次经济普查后,对2013年GDP数据进行修订,修订后2013年国内生产总值上修为3.4%,三次产业结构也有所优化。三次产业比例由初步核算的10.0:43.9:46.1,修订为9.4:43.7:46.9。

在新的国家GDP数据中,第二产业增加值的比重与省级GDP原有的汇总数据相比,明显要低出很多,但在第三产业增加值的比重上,则又比省级GDP原有的汇总数据高很多。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不能妄下结论,武断的认为新的国家GDP数据和省级GDP的原有汇总数据相近。整体上讲,在开展经济普查之后,经济普查年度的GDP总量是有所增加的。

综上所述,在经济普查年度,GDP核算也会发生相应变化,这种变化体现在多方面,例如资料来源、计算方法、核算范围等等,都会发生变化。在诸多变化中资料来源的变化对GDP的影响是最大的,它直接关乎到GDP总量、结构以及速度的变化。为此,国家统计局一定要谨慎对待,同时相关人员也应充分认识到年度GDP核算的重要性,其对于国家的宏观经济分析,以及相关规划和决策都有着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在核算过程中一定的要认真、谨慎,保证所得数据的精准性。

参考文献:

[1] 武顺学.经济普查年度GDP核算方式分析[J].商场现代化,2014(9)

第5篇

关键词:贸易总额;贸易差额;增加值统计

中图分类号:F740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25-000-01

前言

在我国实行改革开放以后,经常会遇到通关统计认为我国长期处于贸易顺差的状态,所以一些发达国家依次为依据,为限制我国经济发展,通过各种方式抑制我国产品出口。但通过研究发现,之所以会出现这种情况,主要是由于原有通关统计核算方式存在错误,因此,有必要引进一种新型统计方式,提高国际贸易平衡真实性,只要这样才能有效减少错误率,将最真实的情况展示给世人。

一、贸易总额与贸易差额的增加值统计与通关统计比较

增加值统计与通关统计的比较方式有很多,具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第一,计算贸易总额。用通关统计获得中国贸易总额就是将总出口额与总进口额加在一起,而在增加值统计中,中国的贸易总额则为国内增加值出口与国外增加值进口的综合。通过研究可以发现,这两种统计方法的区别在于处理对折增加值的方式。我国在出口增加值产品时主要涉及两方面因素,一方面是产品出口自国家的最终消费,另一方面是将本国出口产品当做中间产品,主要用于出口对象生产。对于后者来说多被应用到国外生产,然后原来由中国出口的产品再次返回中国,这样就出现了增加值折返,进而在通关统计中就出现了多次计算增加值的情况,我国真实贸易总额也在这种情况下无端被提升[1]。

第二,计算贸易顺差。在通关统计中,中国的贸易顺差是总出口额与总进口额的差,而在增加值统计中,中国的贸易顺差则是国内增加值出口额与国外增加值进口额的差。由于两种统计计算方式不同,也就导致两者的计算存在一定差异:1.在中国出口产品将其他国家产品作为中间投入品,且其价值高于其他国家向中国出口产品并将中国产品作为中间产品的价值时,通关统计贸易顺差就要比增加值统计贸易顺差高很多;2,如果当前情况与第1点情况相反,通关统计所得的贸易顺差就会比增加值统计贸易顺差小很多;第三,在两者相同的情况下,通关统计贸易顺差的结果将与增加值统计贸易顺差结果相同[2]。

二、两种估算方法的差异

要了解通关统计与增加值统计两种估算方法的数据差异,需要应用到投入产出表,由于投入产出表每5年公布一次,所以,只能对2008年与2013年投入产出情况用于通关统计与增加值统计分析中国贸易总额与贸易差额。由于2008年与2013年之间我国各个贸易部门的进出口贸易情况都发生了变化,所以,国内外增加值率也出现了变化,通过研究发现,在2008年我国外加增加值为16%,到2013年已经上升到了19%,国内增加值折返比重也有所上升。如在我国,国外增加值比重较高的行业为制造业,制造业的国外增加值比重基本处于26.3%左右,据统计,将近四分之二的增加值并不是在中国创造的[3]。

在利用通关统计与增加值统计两种估算方法计算我国贸易总额与贸易顺差可以发现,两者间存在一定差异,具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第一,在通关统计方法中,我国在2008年的贸易总额为86542亿元,而利用增加值统计方法计算得知,2008年我国的贸易总额仅为75623亿元,同样的问题还存在2013年的贸易总额上,两种不同计算方法所获得的贸易差额在2013年高达35632亿元。第二,利用通关统计方法与增加值统计方法计算我国贸易顺差也存在一定差异,如在2008年利用通关统计方法计算我国贸易顺差为22521亿元,而在增加值统计方法下我国贸易顺差仅为21354亿元,在2013年也是如此,两者的贸易顺差差距高达6534亿,之所以会出现这种情况,主要是在通关统计方法将折返价值多次计算,所以,这样一来就导致我国实际贸易顺差逐渐提升,并在五年内不断攀升,一些发达国家也将通关统计方法作为唯一依据,进而认为我国长期处于贸易顺差状态,损害了这些国家的自身利益,这也是他们为何打压我国的关键因素所在。

由于两种估算方法的不同,使得我国各个行业的差异也在不断拉大,以制造业为例,增加值统计与通关统计所带来的差异由高到低为:办公设备制造、计算机制造、纺织业、服装业等。但如果均用增加值统计方法计算,可以发现这些行业之间的差距并不大。因此,在贸易总额与贸易差额计算中应尽量采用增加值统计,只有这样才能减少问题的出现。

三、结束语

总的来说,之所以会出现国际上会认为发展中国家,尤其是我国存在贸易顺差,主要是由于所采用的统计方式不正确,这样就导致贸易总额与贸易差额都要比发达国家高很多,针对这种情况就需要将不存在折返价值的增加值统计法作为贸易计算方法,以便避免此类问题的出现。

参考文献:

[1]邓军.所见非所得:增加值贸易统计下的中国对外贸易特征[J].世界经济研究,2014,01:35-40+88.

第6篇

关键词:国内生产总值;基本概念;基本分类;资料来源;计算方法

作者简介:许宪春,男,国家统计局高级统计师,从事统计理论和实务研究。

中图分类号:F2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7504(2014)02-0066-16

中国国内生产总值是反映中国宏观经济运行情况的主要指标之一,在宏观经济分析和管理工作中被广泛使用。本文重点总结和归纳中国现行国内生产总值核算的基本分类、主要资料来源和计算方法,目的在于让广大读者了解中国国内生产总值核算的基本情况,以便准确把握和正确使用这一指标。

一、国内生产总值核算的基本方法

GDP核算包括现价核算和不变价核算。现价核算就是按当期价格计算,不变价核算就是剔除现价核算中所包含的价格变化因素,实现不同时期GDP的可比性。相应地,GDP核算的基本方法也包括现价核算的基本方法和不变价核算的基本方法。

(一)现价核算的基本方法

GDP有三种表现形式。第一种是价值形式,指的是各个生产单位,或者各个行业生产的产品价值扣除生产这些产品时投入的除固定资产之外的产品价值。第二种是收入形式,主要指的是对投入生产活动的各种要素的收入回报。首先是对投入生产活动的劳动要素的回报,表现为劳动者报酬;其次是对投入生产活动的固定资产要素的回报,表现为固定资产折旧;再次是对投入生产活动的其他要素的回报,表现为营业盈余;此外是因从事生产活动缴纳的税和补贴,表现为生产税和生产补贴,两者间的差额为生产税净额。第三种是产品形式,包括消费品、投资品和进出口产品,表现为消费需求、投资需求和净出口需求。GDP的上述三种表现形式分别通过生产法、收入法和支出法来核算。

1. 生产法

生产法是就每一行业计算出它在一定时期内创造的各种产品的价值(称为总产出)和生产这些产品时投入的产品价值(称为中间投入);然后通过总产出减去中间投入得到每一行业的生产法增加值;最后,汇总各个行业生产法增加值,得到生产法GDP。其中,中间投入不包括固定资产的转移价值,用公式表示就是:

生产法GDP = ∑生产法增加值

= ∑(总产出 - 中间投入)

其中,总产出指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生产的所有货物和服务价值,中间投入指在生产这些货物和服务过程中消耗和使用的非固定资产货物和服务价值。

2. 收入法

收入法是就每一行业计算其投入生产活动的各种要素的回报,即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固定资产折旧和营业盈余;然后汇总这些收入回报得到每一行业的收入法增加值;最后汇总每一行业收入法增加值,得到收入法GDP。用公式表示就是:

收入法GDP = ∑收入法增加值

= ∑(劳动者报酬 + 生产税净额 + 固定资产折旧 + 营业盈余)

其中,劳动者报酬指劳动者因从事生产活动所获得的全部报酬,包括各种形式的工资、奖金和津贴,既包括货币形式的,也包括实物形式的,还包括劳动者享受的公费医疗和医疗卫生费、上下班交通补贴、单位支付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

生产税净额指生产税减去生产补贴后的差额。生产税指生产单位因从事生产、销售和经营活动以及因从事生产活动使用某些生产要素(如固定资产、土地、劳动力)所缴纳的各种税、附加费和规费。生产补贴指生产单位因从事生产、销售和经营活动以及因从事生产活动使用某些生产要素从政府获得的单方面转移,被视为负的生产税,包括政策性补贴、价格补贴等。

固定资产折旧指一定时期内为弥补固定资产损耗,按规定的折旧率提取的固定资产折旧,或按国民经济核算统一规定的折旧率虚拟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它反映了固定资产在当期生产中的损耗价值和转移价值。

营业盈余指常住单位创造的增加值扣除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和固定资产折旧后的余额,主要是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获得的利润。

3. 支出法

支出法就是先分别计算三大需求,即消费需求、投资需求和净出口需求,然后汇总得到支出法GDP。在GDP核算中,消费需求称为最终消费支出,包括居民消费支出和政府消费支出;投资需求称为资本形成总额,包括固定资本形成总额和存货增加;净出口需求称为货物和服务净出口,等于货物和服务出口减去货物和服务进口的差额。用公式表示就是:

支出法GDP=最终消费支出+资本形成总额 +货物和服务净出口=(居民消费支出+政府消费支出)+(固定资本形成总额+存货增加)+(货物和服务出口-货物和服务进口)

其中,居民消费支出指的是常住住户在一定时期内对货物和服务的全部最终消费支出,例如食品、服装、交通、教育、医疗支出等等。居民消费支出除了直接以货币形式购买货物和服务的消费支出外,还包括以其他方式获得的货物和服务的消费支出,即所谓的虚拟消费支出。居民虚拟消费支出包括以下几种类型:一是住户以实物报酬和实物转移的形式得到的货物和服务,其中的实物报酬包括行政事业单位职工享受的公费医疗和医药费。二是住户自己生产自己消费的货物和服务,例如农户自己生产自己消费的农林牧渔业产品。其中的服务指的是住户的自有住房服务和付酬家庭雇员提供的家庭和个人服务,例如保姆提供的照顾小孩和伺候老人的服务。三是金融机构提供的金融中介服务和保险机构提供的保险服务。居民消费支出不包括住户购买住房或自己建造住房的支出,这种支出包括在固定资本形成总额中。

政府消费支出指的是政府部门提供的公共服务的支出,包括行政管理服务、国防服务、公共安全服务、教育服务、科技服务等等,这类服务由政府财政出钱,全社会或社会的某一部分成员所共同享受。

固定资本形成总额指的是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获得的固定资产减去处置的固定资产的价值总额。固定资产是生产活动生产出来的资产,不包括土地等自然资源。固定资本形成总额包括有形固定资本形成总额和无形固定资本形成总额。有形固定资本形成总额指一定时期内建造的住宅和非住宅建筑物价值,机器设备的购置减处置价值,土地改良价值,新增役、种、奶、毛、娱乐用牲畜价值和新增经济林木价值;无形固定资本形成总额包括矿藏勘探、计算机软件获得减处置价值。

存货增加指的是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存货实物量变动的市场价值,即期末价值减期初价值的差额,再扣除当期由于价格变动而产生的持有收益或损失。存货增加可以是正值,也可以是负值,正值表示存货价值比期初上升,负值表示存货价值比期初下降。存货增加包括农业企业的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的存货增加,工业企业的原材料、产成品和在制品的存货增加,建筑企业的建筑材料的存货增加,批发零售企业和交通运输企业的流转存货增加,等等。

货物和服务净出口指的是货物和服务出口减去货物和服务进口的差额。出口包括常住单位向非常住单位出售或无偿转让的各种货物和服务的价值;进口包括常住单位从非常住单位购买或无偿得到的各种货物和服务的价值。

(二)不变价核算的基本方法

不变价GDP核算也包括三种基本方法:价格指数缩减法、物量指数外推法和直接基年价值法。

1. 价格指数缩减法

价格指数缩减法,简称缩减法,就是利用有关价格指数去剔除现价GDP构成指标中所包含的价格变化因素,得出不变价GDP的相应构成指标。缩减法包括双缩法和单缩法。双缩法主要适用于生产法增加值,即分别利用现价总产出和现价中间投入除以相应的价格指数,得出不变价总产出和不变价中间投入,用不变价总产出减去不变价中间投入,得到不变价增加值。单缩法既适用于生产法增加值,也适用于收入法增加值和支出法GDP的构成指标,这种方法是利用现价增加值(包括现价生产法增加值和现价收入法增加值)直接除以相应价格指数,得出不变价增加值,或者利用现价支出法GDP构成指标直接除以有关价格指数,得出不变价支出法GDP构成指标。

2. 物量指数外推法

物量指数外推法,简称外推法,就是利用有关物量指数外推基年GDP的构成指标,得出报告期不变价GDP的相应构成指标。这种方法也剔除了报告期现价GDP构成指标中所包含的价格变化因素。外推法包括双外推法和单外推法。双外推法主要适用于生产法增加值,即分别利用基年总产出和基年中间投入乘以相应的物量指数,得出报告期不变价总产出和不变价中间投入,用不变价总产出减去不变价中间投入,得到报告期不变价增加值。单外推法既适用于生产法增加值,也适用于收入法增加值和支出法GDP的构成指标,这种方法是利用基期增加值(包括生产法增加值和收入法增加值)直接乘以相应物量指数,得出报告期不变价增加值,或者利用基期支出法GDP构成指标直接乘以相应物量指数,得出报告期不变价支出法GDP构成指标。

3. 直接基年价值法

直接基年价值法,也称固定价格法,就是把产品价格固定在某一年(称为基年)或基年的某一时点,用报告期的数量乘以基年的固定价格,得到报告期不变价GDP的相应构成指标。

二、国内生产总值的基本分类

(一)产业部门分类

表1是目前我国GDP核算所采用的产业部门(行业)分类。这个分类是依据我国2002年制定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02)、目前的资料来源状况和GDP的实际应用情况确定的。它采用的是四级分类,第一级分类包括3个类别,即国家统计局2003年制定的《三次产业划分规定》中的第一、第二和第三产业,但第三产业不包括国际组织。第二级分类包括17个类别,其中除了工业外,均为《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的门类。从1994年开始,我国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就已经取消了工业这一门类,但是,在我国的经济分析和管理工作中,工业这一类别仍被广泛使用,所以在GDP的产业部门分类中仍然把工业列为二级分类中的一个主要类别。第三级分类包括58个类别,其中除了工业中的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为《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的门类,房地产业中的居民自有住房服务业不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的类别外,其余类别均为《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的大类。第四级分类包括94个类别,其中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也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的大类分别细化为6、30和3个大类,其余类别与第三级分类一致。

(二)支出项目分类

表2是支出法GDP核算所采用的支出项目分类。其中,一级分类包括最终消费支出、资本形成总额、货物和服务净出口3个类别。在二级分类中,把最终消费支出划分为居民消费支出和政府消费支出,资本形成总额划分为固定资本形成总额和存货增加,把货物和服务净出口划分为货物和服务出口、货物和服务进口,所以二级分类包括6个类别。三级分类把居民消费支出划分为农村居民消费支出和城镇居民消费支出,把货物和服务出口划分为货物出口和服务出口,把货物和服务进口划分为货物进口和服务进口,其余类别与二级分类相同,所以三级分类包括9个类别。四级分类把农村居民消费支出划分为食品类、衣着类等11个类别,城镇居民消费支出划分为食品类、衣着类等12个类别,其中除了增加实物消费支出外,其余类别与农村居民消费支出类别相同;货物出口划分为一般货物出口、加工货物出口和其他货物出口3个类别,服务出口划分为运输服务出口、旅游服务出口等8个类别;货物进口和服务进口的细分类分别与货物出口和服务出口的细分类相同。

三、国内生产总值生产核算的主要资料来源和计算方法

GDP生产核算包括年度核算和季度核算,两者又都包括现价核算和不变价核算。现价核算就是计算各行业现价增加值,不变价核算就是计算各行业不变价增加值。

年度核算与季度核算对于时效性的要求不同,季度核算的时效性要求高,年度核算的时效性要求相对宽裕,因此,年度核算能够比季度核算获得更完整和准确的资料。资料来源的这种区别决定了年度核算与季度核算行业分类详细程度的不同和具体计算方法的不同。就行业分类来说,目前我国年度GDP生产核算采用的是表1中的四级分类,其中第四级分类为94个行业1,而季度GDP生产核算基本上采用的是表1中的三级分类,其中第三级分类为35个行业2;就现价GDP生产核算的具体计算方法来说,目前我国年度核算采用直接计算法与间接计算法相结合的方法,而季度核算则主要采用间接计算法。本文主要介绍年度GDP生产核算的主要资料来源和计算方法。

(一)现价核算

年度现价GDP生产核算的主要资料来源包括以下四个组成部分:

一是国家统计局系统的统计调查资料,包括国家统计局系统组织实施的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业、部分服务业、人口、劳动工资、价格、住户等统计调查资料。

二是部门统计资料,即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国家统计局与相应部门共同建立的部门统计制度收集的有关服务业统计资料,包括教育部、卫生部、文化部、铁道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等部门的有关服务业财务统计资料,新闻出版总署全国出版业统计资料等。

三是部门会计决算资料,主要包括中国人民银行、证监会、保监会等部门会计决算资料。

四是部门行政记录,主要包括财政部、民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总局等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记录,例如财政部财政决算资料、国家税务总局分行业税收资料等。

如前所述,年度现价GDP生产核算采用直接计算法与间接计算法相结合的方法。直接计算法就是直接利用生产法或收入法计算行业现价增加值,这种方法要求能够获得比较完整的资料来源。如果采用生产法,要求能够获得计算生产法增加值的两个项目,即总产出和中间投入的资料来源;如果采用收入法,要求能够获得计算收入法增加值的四个构成项目,即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固定资产折旧和营业盈余的资料来源。

间接计算法包括比重推算法、增加值率推算法和相关指标推算法。比重推算法是针对只能获得一部分比较完整资料来源的行业所采取的计算方法。对于这样的行业,先采用直接计算法计算出其中一部分增加值,然后利用经济普查年度这部分增加值占整个行业增加值的比重进行外推,得出整个行业增加值。增加值率推算法是针对只能获得计算总产出所需要的比较完整的资料来源的行业所采取的计算方法。对于这样的行业,先计算出总产出,然后利用总产出乘以经济普查年度增加值率计算出该行业的增加值。相关指标推算法是针对那些资料来源更少的行业所采取的计算方法,包括两种情况:一种是利用相关指标与增加值绝对额之间的比例系数计算行业增加值的方法,另一种是利用相关指标发展速度与增加值发展速度1之间的比例系数计算行业增加值的方法。对于第一种情况,先确定相关指标与增加值绝对额之间的比例系数,然后利用当年相关指标和上述比例系数计算出该行业当年增加值。对于第二种情况,先确定相关指标发展速度与增加值发展速度之间的比例关系,然后利用该行业上年度增加值、相关指标发展速度和上述比例关系计算出该行业增加值。

表3对目前我国年度现价GDP生产核算所采用的主要资料来源和计算方法进行了简要概括。

(二)不变价核算

年度不变价GDP生产核算主要利用缩减法或外推法计算各行业不变价增加值。这种方法要求具有与现价GDP生产核算的行业分类相对应的比较详细的价格指数或物量指数。如果某些行业不具有相应的价格指数或物量指数,需要构造出比较合适的价格指数或物量指数,从而能够比较合理地剔除相应行业增加值所包含的价格变动因素,实现年度之间行业不变价增加值之间的可比性。

表4对目前我国年度不变价GDP生产核算所采用的计算方法和价格指数及物量指数进行了简要概括。

四、国内生产总值使用核算的主要资料来源和计算方法

GDP使用核算,即支出法GDP核算,也包括年度核算和季度核算,两者也都包括现价核算和不变价核算。现价核算就是计算现价支出法GDP的各构成项目,不变价核算就是计算不变价支出法GDP的各构成项目。

与GDP生产核算一样,由于对时效性的要求不同,年度核算与季度核算所能获得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不同,因而年度核算与季度核算支出项目分类的详细程度不同,具体计算方法也不同。就支出项目分类来说,目前我国年度支出法GDP核算采用的是表2中的四级分类,其中第四级分类为48个支出项目,而季度支出法GDP核算采用的是表2中的三级分类,其中第三级分类为9个支出项目;就现价支出法GDP 核算的具体计算方法来说,目前我国年度核算主要采用直接计算法,而季度核算则主要采用间接计算法。本文主要介绍年度支出法GDP核算的主要资料来源和计算方法。

(一)现价核算

下面按居民消费支出、政府消费支出、固定资本形成总额、存货增加、货物和服务净出口五个部分阐述年度现价支出法GDP核算的主要资料来源和计算方法。

1. 居民消费支出

如前所述,支出法GDP中的居民消费支出包括农村居民消费支出和城镇居民消费支出。前者主要利用农村住户调查中的农村居民生活消费支出计算,后者主要利用城镇住户调查中的城镇居民消费性支出计算。但是,由于口径范围上存在若干方面区别,在计算时需要进行一系列的调整和补充。

农村住户调查中的农村居民生活消费支出和城镇住户调查中的城镇居民消费性支出都包括以下8个大类1:食品、衣着、居住、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医疗保健、交通和通信、教育文化娱乐用品及服务、其他商品和服务。2

农村居民消费支出与农村居民生活消费支出在口径范围上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区别:一是居住消费口径范围的区别:农村居民生活消费支出中的居住消费包括农村居民购买生活用房支出、建筑生活用房材料支出、建筑生活用房雇工工资,农村居民消费支出中的居住消费不包括这些支出;二是医疗保健消费口径范围的区别:农村居民消费支出中的医疗保健消费包括国家财政为农村居民支付的新农合医疗和医药费,农村居民生活消费支出中的医疗保健消费不包括这些费用;三是关于金融中介服务、保险服务和自有住房服务的区别:农村居民消费支出包括居民对金融中介服务、保险服务和自有住房服务的消费,农村居民生活消费支出不包括这些类型服务消费。[1]

城镇居民消费支出与城镇居民消费性支出在口径范围上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区别:一是医疗保健消费口径范围的区别:城镇居民消费支出中的医疗保健消费包括社保基金为城镇居民支付的医疗和医药费以及行政事业单位职工享受的公费医疗和医药费,城镇居民消费性支出中的医疗保健消费不包括这些费用;二是关于金融中介服务、保险服务和自有住房服务的区别:城镇居民消费支出包括城镇居民对金融中介服务、保险服务和自有住房服务的消费,城镇居民消费性支出不包括这些类型服务消费;三是关于实物消费的区别:城镇居民消费支出包括城镇居民的实物消费,城镇居民消费性支出不包括这种类型的消费。[1]

利用农村居民生活消费支出计算农村居民消费支出。一是对两者口径范围一致的支出项目,例如食品、衣着、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教育文化娱乐用品及服务、其他商品和服务,直接采用农村居民生活消费支出中的相应项目进行计算。二是针对农村居民消费支出与农村居民生活消费支出口径范围上的区别对后者的相应项目进行调整和补充,例如在计算居住类支出时要剔除农村居民生活消费支出中居住类支出中的购买生活用房支出、建筑生活用房材料支出、建筑生活用房雇工工资;在计算医疗保健类支出时要补充计算国家财政为农村居民支付的新农合医疗和医药费;要补充计算农村居民对金融中介服务、保险服务和自有住房服务的消费等。

利用城镇居民消费性支出计算城镇居民消费支出的方法与利用农村居民生活消费支出计算农村居民消费支出是一样的。

2. 政府消费支出

政府消费支出主要依据财政支出资料计算。但是财政支出与政府消费支出在口径范围上是不同的,在计算时需要加以区分。

财政支出与政府消费支出在口径范围上的区别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财政支出包括经常性业务支出、投资性支出和转移性支出,政府消费支出不包括其中的投资性支出和转移性支出;二是政府消费支出包括政府部门的固定资产折旧,财政支出不包括这部分折旧;三是政府消费支出要剔除政府部门的经营性收入,财政支出不需要剔除这部分收入。这是因为政府消费支出是与政府部门提供的公共服务相对应的指标,政府部门提供的公共服务的价值是利用政府部门提供公共服务的成本来衡量的。首先,这种成本只与财政支出中的经常性业务支出有关,与财政支出中的投资性支出和转移性支出无关;其次,政府部门提供公共服务所消耗的固定资产价值也是这种成本的构成部分;再次,政府部门提供的市场不属于公共服务,所以在衡量政府部门提供的公共服务的价值时需要剔除政府部门的经营性收入。所以在利用财政支出资料计算政府消费支出时,首先要区分财政支出中的经常性业务支出,然后再利用政府部门的固定资产折旧和政府部门的经营性收入进行补充和调整。

政府消费支出 = 财政支出中的经常性业务支出 - 政府部门的经营性收入 + 政府部门的固定资产折旧

3. 固定资本形成总额

固定资本形成总额是对投资统计中的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进行调整计算出来的。

固定资本形成总额与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在口径范围上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区别:一是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包括土地购置费、旧建筑物和旧设备购置费,而固定资本形成总额不包括这些费用;二是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不包括500万元以下建设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而固定资本形成总额包括这部分投资;三是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不包括商品房销售增值,即商品房销售价值与商品房投资成本之间的差额,而固定资本形成总额包括这部分价值;四是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不包括矿藏勘探、计算机软件等无形固定资产支出,而固定资本形成总额包括这方面支出。[1][2]

对投资统计中的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进行的调整包括口径范围方面的调整和数据高估方面的调整。口径范围方面的调整就是针对上述口径范围方面的区别进行的调整,数据高估方面的调整主要是针对某些地方因制定不切实际的计划目标并进行政绩考核,从而导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数据存在一定程度的高估而采取的数据调整措施。这方面的调整首先是利用相关资料,对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数据质量进行评估,然后根据评估情况对数据进行必要的调整。

4. 存货增加

存货增加按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及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其他服务业分别进行计算。每一行业都利用相应行业的统计调查或会计汇总资料提供的期初期末存货价值资料计算。在计算存货增加时需要剔除由于核算期内价格变动引

起的持有收益或损失,剔除的方法是,利用核算期有关价格指数将期初存货价值调整为按期末价格计算的存货价值,存货增加等于期末存货价值减去经价格调整之后的期初存货价值。

5. 货物和服务净出口

货物和服务出口及进口都直接利用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相应资料计算,只需要利用当年平均汇率将国际收支平衡表中按美元计算的货物和服

务出口及进口转换成按人民币计算的货物和服务出口及进口。

(二)不变价核算

年度不变价支出法GDP核算主要是利用缩减法和外推法计算支出法GDP的各构成项目。这种方法要求具有与现价支出法GDP的各构成项目相对应的比较详细的价格指数或物量指数。如果某些构成项目不具有相应的价格指数或物量指数,需要构造出比较合适的价格指数和物量指数,从而能够比较合理地剔除相应构成项目所包含的价格变动因素,实现年度之间不变价构成项目之间的可比性。表5对目前我国年度不变价支出法GDP核算所采用的价格指数和物量指数进行了简要概括。

国际上通用的全面反映最终需求的指标是支出法GDP,反映消费需求、投资需求和净出口需求的指标分别是支出法GDP中的最终消费支出、资本形成总额、货物和服务净出口,其中,反映居民消费需求、政府消费需求和固定资本投资需求的指标分别是支出法GDP中的居民消费支出、政府消费支出和固定资本形成总额。

由于习惯上的原因和数据获得方面的原因,在需求分析中,人们经常利用有关统计指标代替相应的最终需求指标,比较普遍的情况是,利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或者城乡住户调查中的居民消费支出代替支出法GDP中的居民消费支出,利用财政支出替代政府消费支出,利用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替代固定资本形成总额,利用海关统计的贸易差额替代货物和服务净出口。但是,上述这些对应指标,无论是在定义、口径范围上,还是在数据表现上都存在明显的不同,在需求分析中需要加以注意。由于上述对应指标确实存在相关性,因此在走势分析中利用有关统计指标代替相应的需求指标是有一定借鉴意义的,但是由于这些有关统计指标不是支出法GDP的构成部分,因此在需求结构分析和贡献率分析方面是不能够代替相应的需求指标的。

参 考 文 献

第7篇

关键词:道路运输业;增加值;实现与计算

中图分类号:F29 文献标识码:A

道路运输业作为一个较为独立的物质生产部门,因此它必须通过实现物质资料的空间转移,提升原来产品的价值,这样就形成了所谓的道路运输业的增加值,而这个增加值也是组成我国国民生产总值的重要的一部分,它也是能够真实反映我国的交通运输行业对社会提供的价值总量的重要指标。

1道路运输业增加值的概念

道路运输是指我国从事各类道路运输生产活动的所有的常驻单位的聚合体,包括了汽车、拖拉机以及其他类型的机动车辆,而其增加值就是指在一定的时间范围内通过货币这种形式所表现出的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也就是道路运输业各产业活动单位为我国社会经济活动所提供的运输服务以及最终货物的价值总量,这个价值总量不但能反映出道路运输业的产业规模以及产出水平和生产力结构,同时通过它能准确的分析出国民经济和道路运输的关系,从而考核道路运输行业的经济效益。

在我国国民经济产业部门的划分要求以及国民经济体系的核算标准下,道路运输业增加值的核算范围应是包含一切的单位活动的。第一,从产业部门划分的性质要求方面来看,这些活动应该包含货物空间位移以及从事旅客的活动两大类,那么实际上道路运输业增加值就是等于道路货物运输的增加值和道路旅客运输的增加值之和的。第二,从事道路运输生产活动的单位主要包括各类运输企业以及社会上国有的运输单位和私有的运输个体,那么又可以将道路运输业增加值划分为运输企业增加值、社会单位增加值以及个体运输增加值三大类,而其值就是等于这三类运输增加值之和的。

2道路运输业增加值的实现

通过旅客以及货物的空间位移的方式,道路运输业增加值就实现了原有服务和产品的价值提升,在整个的交通运输系统中这个“价值流”是无限循环的,产品和价值和服务的价值都得到了增加。在交通运输系统这个大的层面上,这种“价值流”实际上就是指与交通运输活动有直接关系的价值活动以及国民经济价值运输系统的本质,从经济学的角度来讲,这种“价值流”是对整个交通运输系统的本质抽象。

道路运输系统的价值流并不是一个简单的过程,它是一个整体并且连续的过程,如果只是追求了某一个节点或是某一个步骤的功能的优化工作,这样做是根本不可能提高整个供应链系统的使用效率的,而我们应该做的是实现各个环节价值的不断提升,那么也就是提高了系统的整体价值,从而达到共存多赢的局面。

3道路运输业增加值的计算方法

3.1生产法。

所谓的生产法就是指一类从生产的角度计算道路运输业增加值的方法,采用这种方法时,用道路运输业的总体产出减去道路运输业的中间投入也就是道路运输业的增加值了,它应为运输行业的经营总体收入扣除因运输生产以及与运输生产有关的支出费用的值,其具体的计算公式应为道路运输业增加值=道路运输业的总体产出-道路运输业的中间投入。因此我们就要确定道路运输的总体产出和道路运输业的中间投入这两个值:所谓的总体产出就是指在一定的时间范围内,道路通过运输生产活动对旅客所提供的服务价值以及对货物的附加价值的货币表现,计算这个总产出时应是以生产者的价格来计算的;而所谓的道路运输业的中间投入则是指核算工作进行的时间范围内所进行的因货物运输生产所衍生出的外购物质产品以及服务价值,也就是支付给其他部门的一切费用,如水电费用、运输费用、邮电费用、广告费用、外购材料费用、外购燃料费用、金融服务费用、外购动力费用以及技术转让费用等等。需要特别指出的一点是,作为一次性的使用的物质产品和劳务,中间投入是不包括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用的。

3.2收入法。

收入法我们也把它叫做分配法,采用这种方法时就不是从生产的角度了,而是从各生产要素所有者所获得收入的角度出发,将运输劳务过程中的发生的一切要素项目相加,如工资费用、固定资产折旧费用、税金费用以及利润费用等,这样所得到的结果就是道路运输业的增加值。作为一种从运输业的收入初次分配角度出发而得出的道路运输业增加值的计算方法,一般情况下,其都是由以下四个部分所组成的:劳动者的报酬、固定资产折旧费用、生产水净额以及经营盈余,而其具体的计算公式则为:道路运输业增加值=劳动者报酬+固定资产折旧费用+生产水净额+经营盈余。而要想准确的得出道路运输业增加值,那么就要分别计算得出这四个部分的值:(1)劳动者报酬就是指运输单位在一定时间范围内支付给劳动者的报酬,其主要有三种表现形式:首先是货币工资,主要包括了运输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奖金、补助等货币纯收入;其次是实物工资,主要指运输单位以低于成本价的方式提供给劳动者的服务和物品;最后是社会保险,如医疗保险、养老保险、人身保险、待业保险以及家庭保险等。(2)固定资产折旧费用就是指在核算期间内因各种生产活动而对固定资产所消耗的价值,固定资产从采购到最后的报废,一直都是存在于生产过程中的,它的价值补偿应为因使用磨损而计入产品成本的折旧收入。(3)生产税净额就是指生产税减去生产补贴的差值,因一切生产活动和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各种税金和附加费都是属于生产水的范围内的,对于道路运输业来说,生产税主要包括营业税金和附加增值税、养路费用、水电费用以及因管理而产生的一切税等。(4)经营盈余。经营盈余的范围是很广的,其主要是指在道路运输业的整体产出中减去劳动者报酬、固定资产折旧费用、生产税净额以及中间投入的剩余部分,而为了尽可能的减少工作量,计算经营盈余时,可以利用第一种方法生产法所计算出来的道路运输业增加值,用其减去劳动者报酬、固定资产折旧费用以及生产税净额就可以得出了,另外也可以通过会计报表中的相关科目计算得出,实际计算时可以依据员工的福利奖金等科目加以调整并计算得出,但是采用此方法时,必须保证相关会计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否则计算的结果就会出现很大的偏差。

参考文献

[1]雷宁.我国道路运输业市场结构及经营运作研究[J].河北交通科技,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