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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责任审计发展历程范文

时间:2023-07-24 16:1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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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责任审计发展历程

第1篇

关键词:军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实行以来,全军绝大多数审计部门严格按照要求,依据规定的程序和范围,认真负责地开展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绩。但是有些单位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仍然存在许多问题,应该引起各级高度重视,认真加以研究、解决。

一、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主要问题

第一,重视不够,组织实施难度大。部分军队组织部门没有真正把军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贯穿于监督管理中,评价和任用干部时只是委托审计机关走走形式而已。致使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互相推诿,清查不深不细,甚至敷衍了事走过场。

第二,审计监督覆盖面小。有的单位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只满足于“例行公事”,过关完事,而不能通过审计从经费的使用、管理、单位全面建设情况考核干部的决策能力、理财能力和事业心等,未达到审计的最终目的。

第三,法律法规不健全。军队现行经济责任审计法规对审计的原则、范围、内容等做了明确规定,但缺乏统一完善的配套制度。在责任区分上,党委决策与个人责任、单位领导与部门领导、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直接责任与间接责任等经济责任区分不够明确。在评价标准上,有的重视事业成果,有的重财经管理,有的重视廉洁自律等,没有形成科学统一,便于操作,定量与定性有机结合的审计评价标准。

第四,审机机构人事方面力量不足。军队部门的经济责任审计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和经费保障等问题至今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影响了审计工作的正常开展。随着军事活动的不断发展,各级军队审计机关的工作量急剧增加,审计力量不足的矛盾十分突出。

二、新形势下搞好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对策

第一,深化人事,加强组织领导。一是要提高对实行这项制度重要意义的认识。各级党委领导要充分认识到,坚持对领导干部实行经济责任审计,是新时期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制度,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搞好干部管理、使用的一项重要工作。特别是干部、纪检部门与审计部门,要把它作为干部政绩、廉政建设考核和审计工作职责范围的重要内容做细做好。二是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党委要重视,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分工专人负责。干部离任,一律要安排经济责任审计。审计部门与干部部门应明确责任,相互配合,协同工作。

第二,完善军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法律法规。军队领导干部审计工作已经初步实现了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但是,为军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发挥综合协调作用的相关法律法规目前还是一个空白。《中国人名审计条例》知识在原则上要求对军事经济效益进行监督,缺乏具体的行为规范。当前军队审计部门应以《审计法》的修订为契机,完善法律制度,同时依据修改后的《审计法》修改《中国人名审计条例》,对军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原则、内容、方法、程序、标准等方面做出具体规定。此外,随着军队审计工作的不断深入,《军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中的有些内容已经不适应审计工作的需要,应进行必要的补充、修改和完善。

第三,宣扬先进,推广典型经验。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既要重视查处问题,清除隐患,更要注重发现积极因素,总结先进经验。通常情况下,通过审计有三个方面的经验可总结推广:一是坚持勤俭节约、精打细算,自觉过好紧日子单位的经验;二是严格执行财经制度、提高有限经费使用效益单位的经验;三是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廉洁自律的领导干部典型的经验。通过总结经验,宣扬典型,增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影响力,以促进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的有效落实。

第四,效益评价与审计项目评价相协调。国外审计发展历程表明,许多国家是先实行财务收支审计,以后逐渐过渡到经济效益审计。我们应该借鉴国外经验,开展军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不宜强调与财务收支审计的过早剥离。军队审计应该在充分审查国家财政预算拨款和开支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的基础上,展开对资金使用效益的分析评价,逐步探索效益审计规律,积累审计实践经验。当军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延伸到一定深度后,可视情况开展独立的军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

第2篇

关键词:军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实行以来,全军绝大多数审计部门严格按照要求,依据规定的程序和范围,认真负责地开展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绩。但是有些单位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仍然存在许多问题,应该引起各级高度重视,认真加以研究、解决。

一、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主要问题

第一,重视不够,组织实施难度大。部分军队组织部门没有真正把军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贯穿于监督管理中,评价和任用干部时只是委托审计机关走走形式而已。致使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互相推诿,清查不深不细,甚至敷衍了事走过场。

第二,审计监督覆盖面小。有的单位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只满足于“例行公事”,过关完事,而不能通过审计从经费的使用、管理、单位全面建设情况考核干部的决策能力、理财能力和事业心等,未达到审计的最终目的。

第三,法律法规不健全。军队现行经济责任审计法规对审计的原则、范围、内容等做了明确规定,但缺乏统一完善的配套制度。在责任区分上,党委决策与个人责任、单位领导与部门领导、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直接责任与间接责任等经济责任区分不够明确。在评价标准上,有的重视事业成果,有的重财经管理,有的重视廉洁自律等,没有形成科学统一,便于操作,定量与定性有机结合的审计评价标准。

第四,审机机构人事方面力量不足。军队部门的经济责任审计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和经费保障等问题至今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影响了审计工作的正常开展。随着军事活动的不断发展,各级军队审计机关的工作量急剧增加,审计力量不足的矛盾十分突出。

二、新形势下搞好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对策

第一,深化人事,加强组织领导。一是要提高对实行这项制度重要意义的认识。各级党委领导要充分认识到,坚持对领导干部实行经济责任审计,是新时期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制度,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搞好干部管理、使用的一项重要工作。特别是干部、纪检部门与审计部门,要把它作为干部政绩、廉政建设考核和审计工作职责范围的重要内容做细做好。二是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党委要重视,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分工专人负责。干部离任,一律要安排经济责任审计。审计部门与干部部门应明确责任,相互配合,协同工作。

第二,完善军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法律法规。军队领导干部审计工作已经初步实现了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但是,为军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发挥综合协调作用的相关法律法规目前还是一个空白。《中国人名审计条例》知识在原则上要求对军事经济效益进行监督,缺乏具体的行为规范。当前军队审计部门应以《审计法》的修订为契机,完善法律制度,同时依据修改后的《审计法》修改《中国人名审计条例》,对军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原则、内容、方法、程序、标准等方面做出具体规定。此外,随着军队审计工作的不断深入,《军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中的有些内容已经不适应审计工作的需要,应进行必要的补充、修改和完善。新晨

第三,宣扬先进,推广典型经验。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既要重视查处问题,清除隐患,更要注重发现积极因素,总结先进经验。通常情况下,通过审计有三个方面的经验可总结推广。一是坚持勤俭节约、精打细算,自觉过好紧日子单位的经验;二是严格执行财经制度、提高有限经费使用效益单位的经验;三是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廉洁自律的领导干部典型的经验。通过总结经验,宣扬典型,增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影响力,以促进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的有效落实。

第3篇

近年来,党和国家对教育的投入不断增加,2012年全国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初步测算为2.2万亿元,首次实现占国内生产总值4%的目标。教育部将2013年定为“经费管理年”,教育经费监管的任务十分突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以规范经济行为、促进领导干部认真履行职责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有利于推进高等教育经费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有利于建立健全高等教育经费绩效评估体系和高校经济活动风险预警机制,是推动我国高等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

二、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的发展历程

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是党和国家执政兴国的一项创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计监督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际上尚无先例。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的发展史,就是一部创新史,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弱到强、从不成熟到逐步完善的过程。高校经济责任审计与国家审计机关经济责任审计发展同步,大体经历了尝试探索、逐步推广和深化发展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尝试探索时期(20世纪80年代后期到1999年)。这一时期高校审计经历了创业打基础、发展上水平、曲折再发展的过程,经济责任审计主要以校办企业厂长(经理)离任审计为核心,进行了多种形式的尝试和初步探索,为经济责任审计的发展奠定了基础。第二阶段是逐步推广时期(1999年至2006年)。2000年,教育部按照两个《暂行规定》的有关精神,印发了《教育部关于做好教育系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通知》。2004年,为贯彻审计署颁布的《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教育部第17号令颁布了修订后的《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此外,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先后制定了《内部审计基本准则》、《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和20个具体准则以及两个实务指南。一系列制度的完善,有力地推动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这一时期高校处级干部、下属企事业单位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广泛开展,有的省市教育行政部门还把审计对象扩大到局级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成为高校审计新的重点和亮点。第三阶段是深化发展时期(2006年至今)。2006年2月,经济责任审计正式写入审计法。2007年,教育部印发《关于做好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交接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省属高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意见》。2009年,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印发《内部审计实务指南第4号———高校内部审计》。2011年,教育部为贯彻落实《规定》,印发《教育部关于做好教育系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通知》,经济责任审计逐步走向法制化轨道。这一时期,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在制度机制、技术方法、效果效能等方面都取得了长足的进步,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得到进一步强化。

三、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取得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

(一)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取得的主要经验经过十几年的努力和探索,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已成为高校内部控制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总结工作开展较好的高校的经验,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高校领导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高度重视目前,大部分高校领导已充分认识到经济责任审计在提高高校管理水平等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将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及时审阅审计报告,并作出重要批示。在高校有关领导的关心和支持下,经济责任审计环境不断改善,审计机构和队伍建设逐步完善,审计经费得到保障,这为审计人员独立、客观地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奠定了基础。2.组织协调到位,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沟通协调。联席会议研究制定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监督检查、交流通报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协调解决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等。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由纪检、组织、审计、监察、人事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部门组成,各部门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密切配合、齐抓共管、整体推进。3.制度健全,程序规范高校按照中央和教育部的有关文件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完善学校经济责任审计操作办法等相关制度。实施审计时严格按照审前调查、编制审计方案、送达审计通知书、现场实施审计、起草审计报告并征求审计意见、出具审计结果报告等文书、推进审计整改以及审计回访等程序,并组织召开审计进点会、审计意见反馈会等,增强经济责任审计的规范性和影响力。

(二)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虽然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面对新的形势、新的任务,以及社会各界对审计工作关注度越来越高,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发展还很不平衡从全国层面讲,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发展很不平衡。与开展较好的高校相比,有些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基础薄弱,有的因为各种原因还未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有的因审计力量有限等原因,审计覆盖面不够;有的相关职能部门未介入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或介入力度不够;有的经济责任审计内容仍然停留在财务收支审计层面,审计质量不高。这些都严重制约了高校经济责任审计的整体发展。2.经济责任审计整改还不到位落实审计整改的各项措施是有效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功能、体现审计效果的重要环节。目前高校经济责任审计整改工作存在就事论事多、账面调整多、承诺整改多、相互警示少的“三多一少”现象。有的对审计整改工作重视不够,审计整改责任、时限、措施不明确,未建立审计整改联动机制、跟踪回访机制等,造成审计建议未能得到有效落实;有的对审计发现问题分析不够深入,仅对表面现象进行整改,未能举一反三从体制、机制层面建立长效机制,屡审屡犯情况严重;有的存在避重就轻、敷衍了事、故意拖延的现象,或者主观上有意识地进行“选择性整改”,对自身有利的,就积极整改,而对影响自身利益的,则消极对待。审计整改不到位,严重影响了审计的严肃性和权威性。3.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还不理想经济责任审计以客观事实为准绳,通过审计查证对领导干部是否履行或是否正确履行经济责任作出评价和判断,为干部考核、任免、奖惩、后续管理等提供了依据,理应成为干部管理和监督的有效手段。但是,目前高校普遍存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不充分、审计成果转化滞后的现象,很多高校都是“先离后审”“、先任后审”,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与学校选人、用人机制相脱节,前任领导和现任领导责任界定不清,问责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难以落实,造成审计流于形式。另外,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开还处于探索阶段,审计监督和舆论监督还未能有效结合,广大党员、干部的知情权还未能得到充分尊重,审计结果运用还局限在较小范围。4.经济责任审计机构队伍建设还不完善随着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的不断增加,教育教学规模日益扩大,教育经济活动更加复杂,经济责任审计任务与审计资源之间的矛盾更加突出。目前,有些高校还未独立设置内审机构,有的虽然有内审机构,但人员专业结构较单一,未能建立一支拥有财务、审计、工程、计算机等多学科专业背景以及年龄结构梯次合理的审计队伍,造成审计力量无法满足大批领导干部因调任、转任、转岗、免职、退休、辞职等需要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要求,审计覆盖面、审计质量和审计效率都受到制约。

四、深化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几点建议

随着《规定》的颁布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面临着新的发展机遇,高校应以此为契机,深化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努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拓展范围,实现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按照《规定》的要求,当前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对象涵盖了从乡镇级到省部级的所有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这要求高校进一步扩展经济责任审计范围,力争做到不留死角、不留隐患。《规定》第五条是关于审计依据以及任中审计和离任审计两种审计方式的规定,高校应进一步扩大任中审计的覆盖面,前移监督关口,增强审计的实效性。

(二)明确管理权限,加强协调沟通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具有一定的特殊性,确定经济责任审计对象的原则是依照干部管理权限,而不是按照财政、财务隶属关系或者固有资产监督管理关系。因此,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应遵循“谁任命,谁审计”的原则,组织部门等相关部门要更多地支持并参与到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特别是尚未建立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的高校,要尽快建立并使之运转起来;已经建立的,要改进和完善领导方式,进一步加强各部门之间的配合和沟通协调。

(三)落实审计整改,提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成效“审计不整改,就等于没有审计”,高校应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切实增强审计整改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明确被审计领导干部所在单位、部门现任主要负责人为审计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制定审计整改时间表、积极落实整改具体措施,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将经济责任审计整改落实情况列入干部年度考核测评范围,加大问责力度,切实提高整改的质量和效果。

(四)创新工作机制,充分利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审计结果运用是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重要环节,高校应结合学校干部管理和监督需要,创新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和干部选拔任用有效衔接的体制机制,将审计结果作为考核、任免、奖惩被审计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将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作为领导干部工作交接的重要内容,避免家底不清、责任不明以及“新官不理旧账”的问题。同时,要进一步扩大审计公开力度,丰富公开内容,逐步探索和推进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告制度。

(五)铸牢基础,加强经济责任审计队伍建设经济责任审计涉及面广,对审计人员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有较高要求。高校不仅要配备传统审计需要的会计、财经、法律等方面的人才,还要引进具备公共管理学、统计学、运筹学、工程技术、信息技术等其他学科的专业人员,促进审计人才队伍专业构成多元化。要通过培训等方式,扩展审计人员知识范围,提高审计人员专业胜任能力、计算机审计能力、协调沟通能力及宏观思维能力,改善审计人员整体素质。要优化审计人员配置,有效利用第三方审计以及外聘专家的力量,提高绩效审计的效率和质量。

第4篇

【关键词】省属国有企业;企业绩效;审计问题;对策

《审计署“十二五”审计工作发展规划》明确提出了要“全面推进绩效审计,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高财政资金和公共资源管理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构建和完善绩效审计评价方法体系”。[1]目前我国国有企业绩效审计仅仅停留在通过对财务数据进行简单分析的阶段,尚未形成系统的、切实可行的审计体系。完善和发展绩效审计理论和实务指南,能够督促国有企业更好地履行经济责任和社会责任,实现国有企业各项经济活动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

一、国有企业绩效审计状况

我国理论界关于绩效审计的研究始于1982年。1985年中国审计学会在长春举行,标志着绩效审计进入我国审计的范畴。20世纪90年代国有企业审计向内部控制和绩效两个领域扩展。从政府审计来看,我国绩效审计先后经历了经济效益审计、离任审计、承包经营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客观性审计、任期审计等过程,各发展历程均与当时的经济发展和政府要求密切相关。[2]

二、国有企业绩效审计中存在的问题

1、绩效审计意识薄弱

绩效审计在一个国家和地区受重视的程度,意味着这个国家或地区审计发展水平的高低。受传统思想的影响,很多人对绩效审计漠不关心,对什么是绩效审计、绩效审计审什么、如何审?一无所知,有的人认为绩效审计就是资本主义的东西,不适合咱们国家的经济发展状况。甚至还有的人认为,目前我国根本不具备进行绩效审计的条件,没有能力开展绩效审计。因为国内大部分人对绩效审计知之甚少,压根就不知道开展绩效审计对国家、企业的意义何在?因此,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绩效审计的发展。

2、审计法律法规制度不完善

1994年颁布的《审计法》明确规定:“审计机关对国家宪法、法律法规范围的财政财务收支的效益性进行审计监督的职责。”2006年修订后的审计法、财政部、国资委等部门印发的《国有资本金绩效评价规则》、《中央企业综合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以及2010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明确确定了国有企业绩效审计评价的内容,包括:企业盈利状况、债务状况、资产状况和可持续发展状况等。这些文件的出台,为绩效审计工作的深入开展、规范企业绩效评价行为提供了有利条件。但是未专门提到国企绩效审计方面的具体问题,截至目前,各级国家审计机关对于国企绩效审计到底审什么、怎样审、如何衡量、审出什么问题等都尚不明确,急需一个全面、完整和系统的国企绩效审计的法律法规体系。

3、绩效审计仍偏重于对财务相关指标的审计和分析

从目前国有企业绩效审计的实践来看,绩效审计评价主要采用净利润率、资产负债率、资本保值增值率等常见的财务指标来评价国有企业的经营绩效。很多国有企业对管理绩效的评价尚未开始,即使已经开始,也主要从企业发展战略的确立与执行、经营决策、基础管理、人力资源、行业影响、社会贡献等方面进行定性分析和评判。[3]显然,这种做法已经无法满足各方对受托经营的公共财产经营绩效的了解需求。

4、绩效审计的审计力量缺乏

一方面,相比较而言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国有企业经营战略发生转变,面临的经营更加复杂,绩效审计范围拓宽、内容增多,审计层次提高,目前的审计机关队伍难以胜任。另一方面,绩效审计的特性决定了其所涉及的事项,复杂、多学科知识交叉,需要审计人员进行大量的基础性工作。这些工作技术含量高、专业化程度高,需要一支对审计制度了解、熟悉审计政策并能够运用信息化手段处理审计业务的专业化队伍。

三、完善陕西省属国有企业绩效审计的对策

1、建立和完善绩效审计法律法规体系

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经验,首先要规范绩效审计的概念、标准和实施范围等内容,以指导和推进绩效审计工作。待发展到一定程度,形成完整、翔实的法律法规体系。其次,从本省实际需要出发,进一步明确和规范绩效审计内容、组织形式、审计程序标准、方式方法和报告格式等,制定出可操作的绩效审计实施规则和报告规则,为本省各级审计部门推行国有企业“3E审计”提供实务指导。

2、扩大绩效审计的视角

一是,要从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调整优化结构布局、建立国有资本预算制度等方面入手,着力于推动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二是,通过查找企业经营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隐患,要改进生产技术、更新机器设备、变更经营模式,提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意见和建议,增强国有企业的市场竞争力,确保国民经济又快又好地发展。

3、创新绩效审计工作方式

首先,创新绩效审计组织方式。结合国家审计中的多种审计方式,协调各种审计资源和要素,大力加强绩效审计力度,提高绩效审计的效果和影响力。对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中的普遍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不断增加专项审计调查的数量,着重分析问题产生的制度、体制、法律、经济结构原因,为国有企业提高绩效营造良好的环境。[4]其次,不断改进绩效审计方法。对于不同领域的国有企业绩效审计的侧重点不同,具体如表1所示。另外,审计人员在审计国有企业的经营状况时,应当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风险评估过程,采用自上而下的风险导向审计方法,分析企业整体层次和业务层次的两方面的风险,从而确定企业存在重大风险的主要方面。同时,要积极探索计算机环境下从账目转向数据的审计方法,研发适用于不同审计对象的审计软件,提高企业绩效审计工作效率。

4、加大绩效审计人力资源储备

企业绩效审计工作综合性强,对审计人员的要求较高,要在保证职级、学历、专业的总体平衡的基础上,培养一批审计业务熟练的骨干人才:一是强化学习培训,持续提高学习能力。二是在重要绩效审计项目中推行“主审招标”制度,增加主审述职、民主测评等内容。同时,通过轮岗锻炼使年轻干部在较短的时间接触到各方面的审计业务,提高综合能力。[5]三是通过业绩考核、民主评议、择优聘用等方式选拔各领域的专业人士,充实到目前的审计队伍,以增强审计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通过对国有企业绩效审计的研究,有利于督促国有企业更好地履行经济责任和社会责任,从而树立良好的公众形象。

【参考文献】

[1]审计署.审计署“十二五”审计工作发展规划[Z].2011.

[2]宋常,吴少华.我国绩效审计理论研究回顾与展望[J].审计研究,2004.2.

[3]周鹏.神华集团绩效审计研究[D].兰州:兰州大学,2014.10.

[4]黄爱华.国有企业绩效审计的内容和方法[N].中国审计报,2012.5.

第5篇

关键词:内部审计;管理审计;财务审计

一、引言

1932年,英国管理专家、工业顾问罗斯在他的著作《管理审计》一书中最早提出:要实施以职能部门评价和成绩评价为核心的管理审计。管理审计,即管理型内部审计,是传统的内部财务审计的延伸,是内部审计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

管理审计是内部审计人员或CPA为了维护股东、投资者、债权人及其他委托人的利益,对组织内部的各种管理活动或资金状况、盈利能力及组织结构等独立的、客观的、综合的、建设性的、面向未来的检查、评价或分项研究,以帮助管理当局这一资金委托人对改进决策、提高获利能力和经营能力,或者就委托人对委托管理责任的履行情况发表评判性意见,并对外报告。

管理审计的产生源于受托责任的发展。伴随着社会政治经济的发展,也伴随着民智的开发和民主制度的完善,受托责任逐渐由受托财务责任发展到受托管理贵任,而管理审计就是这种受托责任合乎逻辑发展的必然产物(王光远)。

二、我国开展管理审计必要性

(一)内部审计自身建设的需要

现代内部审计按审计的内容可以划分为财务审计、基建审计和管理审计。传统的内部审计主要是指财务审计,基建审计和管理审计是在新的经济时期对于内部审计的拓延。而管理审计和财务审计又因为审计领域的重叠,容易混淆。

财务审计,以评价财务责任为主要的业务内容,专业的审计人员遵照有关法律法规测试检查会计资料、会计程序和会计控制,以评价财务报表是否真实,企业资产是否完整,组织权益是否得到维护和保障,进而确定受托人是否完成了应履行的财务责任。财务审计一直以来都是内部审计的中心。但是随着现代经济的发展,特别是二战后世界经济的高速发展与融合,企业规模成倍扩大,跨国公司迅猛发展,公司对于企业人经营管理能力的要求日益提高。管理当局为了提高整个企业的管理效率、有效利用资源,将受托责任层层分解,在企业内部设置了各种责任中心、分厂、分公司。组织复杂化的结果导致信息内容、信息制作过程以及信息传递过程的复杂化。为了控制各职能部门和管理层受托责任的有效履行,就必须将独立于职能部门之外的财务审计业务延伸到非财务领域,以提高管理效率和有效利用资源。这样,多层负责的组织管理体制促使管理审计的产生和发展。

(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

随着市场机制的引入,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国有企业的管理体制逐渐由传统的行政性走向经济性。企业集团化、股份制、证券化以及资产并购过程中引入外国资本等多种经济形式,要求企业建立一套客观、公正、行之有效的内部监控系统。这就对我国传统的内部审计提出了新的要求。管理审计作为对于管理当局的管理能力评价方式便应运而生。

(三)加入WTO的需要

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使我国的经济逐步走向世界,给我国企业提供了一个学习、借鉴世界各国先进内审工作经验的极好机遇,为建立符合我国经济改革利益、与国际接轨的现代内部审计理论与方法体系创造了条件。

三、企业内部管理审计的现状及问题

管理审计代表了内部审计发展的趋势,是内部审计发展的较高层次。国内的管理审计虽然起步较晚,但到目前为止,还是取得了可喜的成效。

(一)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过程中,按照管理科学的要求,许多企业将管理审计的思想和方法运用于厂长(经理)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使其在内容和方式上得到了有效的拓展和深化。不仅进行合规性、真实性审计评价。而且兼顾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评价,更加有效地发挥了审计的作用。

(二)内部控制审计

主要以控制测试来评价控制系统,找出薄弱环节及至失控部位,并提出改进措施消除隐患,达到健全系统、改善控制、防范风险、提高效益的目的。该项审计的对象虽然涉及了管理和控制活动,但目前主要限于合规性、遵循性目标评价,较少进行内部控制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的深层次综合研究。

(三)绩效审计

有些企业以增收节支、开源节流、扭亏为盈等为主要目的审查生产力各要素的运用情况,以改进生产经营工作,谋求最大限度地利用现有资源,充分发掘人力、物力、财力资源的潜力,实现最佳的经济效益。它主要着眼干对企业现实物质条件和技术条件的审查,对提高经济效益能起到切实作用。但它较少对管理组织机构的合理性、管理机制的有效性、管理措施的效果等进行综合研究与评价,只是初步的经济效益审计。

四、企业内部管理审计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对管理审计在企业内部治理中的作用认识不足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尚处于初级阶段,企业管理粗放、责任不明、法制不健全、违法乱纪现象较为普遍,会计信息失真比较严重,审计的主要功能还是履行监督职责,主要任务还是审查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审计重点仍在财务收支。管理审计作为一种独立、客观、公正的约束和评价机制,其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管理职能尚未得到充分认识和重视,使得审计领域、范围受到限制,管理审计发展受到影响。

(二)管理审计没有形成自己的审计体系

由于我国内部审计实务工作起步较晚,有关内部审计工作的法律、法规与准则的建设都不尽完善,不像外部审计那样有较为健全、完善的法律、法规可以遵循;内部审计机构或部门自我评价机制较弱,开展工作的随意性较大,更谈不上针对管理全过程的管理审计的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新颁布的审计署第4号令《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规定》,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制定的《内部审计基本准则》、《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和15项具体准则出台不久。尚未得到很好的贯彻和实施,造成管理审计工作仍难以有效地开展。我国目前缺乏公认的管理审计准则,管理审计人员各行其是,管理审计只能在不规范、低水平的状态下进行。因此,管理审计走上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的道路还很漫长。

(三)管理审计方法陈旧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特别是网络经济的发展,网络审计日益成为审计的主要方式,传统的事后审计逐渐延展到事前、事中的审计,全程审计成为可能。面对网络审计,需要产生一种不同于传统手工审计的方式及新的管理审计方法。目前,在国内由于管理审计刚起步,所运用的一些审计方法还是传统的财务审计方法,许多审计还停留在传

统手工查账的基础上,在新技术面前还有些无所适从。审计手段落后,不但增加了审计难度。而且效率低、准确率差,严重影响了审计作用的发挥,无法满足企业管理对审计工作的需求。这也造成了内部审计人员工作强度高、压力大,无法适应这种针对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管理审计的要求。

(四)审计人员的素质不能满足管理审计需要

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和组织规模的扩大、市场和贸易的国际化以及竞争的加剧等因素使得企业经营管理难度加大,受托管理责任关系也不断深化,对管理审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审计人员必须具有对商业活动的洞察力及审计程序的相关知识,深刻认识和正确把握管理控制链。除需要掌握会计和审计领域知识外,审计人员还需要掌握市场营销、现代管理、工程技术、法律法规等综合知识。企业现有审计人员多是从财会岗位转过来的,对财务、会计等专业知识比较熟悉,而对现代管理等知识相对欠缺,不能满足现代管理审计发展的需要。

五、改进现代企业内部管理审计的对策

(一)加强管理审计的宣传力度

管理审计在我国还是起步阶段,人们对于他的认识还很朦胧,而且就我国的国情而言。开展管理审计往往受到管理层人为的阻碍,特别是管理层的业绩审计、资格审计等涉及直接高层的审计工作开展非常困难,往往流于形式,不能真正地发现问题。造成这种状况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我国的管理人员对于管理审计的认识不清,往往把管理审计看成个人问题调查,“审查谁,谁就有问题”。观念上的错误认识是阻碍目前我国管理审计发展的首要原因。

(二)尽快建立健全管理审计方法体系,明确管理审计标准

审计标准是指审计人员对被审计事项进行评价的依据,离开了审计标准,审计人员就无法对被审计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进行客观的评价和监督。由于企业的情况千差万别,内部管理审计机构可以自行开发适合本企业的管理审计标准。内部审计人员只有在建立一整套适合本企业的管理评价体系之后,才可对被审计事项进行评价,使内部管理审计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应抓紧制订管理审计的法规和条例,将管理审计制度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以进一步明确管理审计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三)不断拓宽管理审计的领域

企业要从以检查、评价为主要内容的内部控制审计向以改善机构运行状况和推动改革为主要内容的管理审计转变。审计部门不仅是问题的发现者,而且应成为改革的推动者,要从管理的角度不断拓宽审计的领域,在企业内部控制、风险管理、机构改革、业务创新等活动中发挥积极促进和推动作用。当前可以重点围绕企业经营管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选择一些规模相对较小、涉及面相对较窄的项目开展管理审计试点,逐步探索路子、摸索方法、积累经验,应用管理审计的理念,逐步拓展厂长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内容和范围。尝试开展比较全面的任期管理责任审计评价等。

(四)创新管理审计方法

在审计过程中,我们要注重审计方法的运用,为使审计事项的成本最低、效果最好,就要把握全局,突出重点,抓住主要矛盾。采取措施,有效地解决问题。这就要求审计人员要了解整个生产经营过程,围绕企业的中心工作,在保证审计质量的前提下,尽可能减少不必要的工作。要选准审计的重点内容和事项,找到切入点,从中发现控制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运用审计方法,多角度地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及后果,捕捉改进企业各项经营管理的信息,推动企业发展。目前我国的审计技术相对比较落后,部分手工操作还存在着审计内容不全面、深度不够、计算结果不够精准、信息提供不够及时等缺陷。因此,在运用计算机辅助审计方面还需积极进行探索,改变传统的审计方法和思路。拓展和延伸审计的广度和深度。为适应现代企业的迅猛发展,面对信息革命的挑战,必须将信息技术与审计业务相结合,将数据审计与系统审计相结合,将传统方法和技术创新相结合,提高审计的效率和效果。

第6篇

关键词:政府审计;国家专项资金审计;政府监督

中图分类号:F239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0)07-0062-02

一、政府审计完成国家专项资金审计的必要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91条规定,“国务院设立审计机关,对国务院各部门、地方各级政府的财政收支,对国家的财政金融机构和企业事业组织的财政收支,进行审计监督。”《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在1995年和2006年的修订中将立法的目的规定为:“为加强国家的审计监督,维护国家的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这一规定将政府审计的服务对象直接界定为国家经济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21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第19条赋予了政府审计机关对金融机构审计的权利,审计机关对国有资本占资本总额的比例超过50%,以及国有资本占资本总额的50%(含)以下,但是国有资本投资者实质上拥有控制权的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依法进行审计监督。一方面,通过政府审计监督和规范金融机构的经济行为,保证国家金融体系的健康发展,防止金融系统的极端情况的发生;另一方面,政府审计机关的独立监督,可以披露真实、客观的国家金融运行的信息,为国家金融管理部门的决策提供有利的信息服务。通过对政府审计中发现问题的分析,评价国家金融安全程度,发挥审计免疫功能,建议相关管理部门及时调整国家金融政策,降低金融风险,避免金融危机的发生[1]。

现任国家审计署总审计长刘家义指出,现代政府审计作为国家的免疫系统,有责任更早地感受风险,有责任更准确地发现问题,有责任提出调动国家资源和能力去解决问题、抵御“病害”的建议,有责任在永不停留地抵御一时、一事、单个“病害”的同时,促进其健全机能、改进机制、筑牢防线。正是由于现代政府审计的这一本质的要求,决定了政府审计工作的基本职能是维护国家安全特别是国家的金融安全,保障国家的利益,保护人民的利益,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和谐的发展。因此,维护中国的经济安全特别是中国的金融安全是中国政府审计的主要任务。

二、政府审计程序与国家专项资金审计监督问题

政府审计引入国有企业改制的审计监督,必然带来如何界定财务审计、效益审计、经营者离任责任审计的关系,政府审计如何操作,政府审计与独立审计的关系如何协调等问题。对此,我们认为财务审计是效益审计与经营者离任责任审计的基础,效益审计与经营者离任责任审计是财务审计的延伸和发展。虽说三者的客体相同,但具体的着眼点却有所不同。财务审计强调改制国有企业财务报告的真实、合规,效益审计侧重改制国有企业的经营效益、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状况,经营者离任责任审计关注改制国有企业经营者遵守国家财经法纪与任期经营责任的完成情况[2]。

在具体操作中,政府审计应当首先对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财务审计和资产评估机构进行的资产评估的结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改制国有企业的财务信息资料真实、可靠;然后,以此为基础进行改制国有企业的效益审计与经营者离任责任审计,对改制国有企业的效益和经营者的任期经济责任做出准确、合理的评价;效益审计与经营者离任责任审计应当最终形成效益审计报告和经营者离任责任审计报告,它们应当作为考评改制国有企业经营者业绩,对其任用或处理的经济依据[3]。

三、政府审计应该履行好国家专项资金的受托责任

任何国家的政府审计都必备三大要义:履行受托责任(accountability)、公正(integrity)及可信(creditability)。所谓政府审计机构的受托责任,是指政府审计机构受人大常委会(人民)委托,严格按照法律要求对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履行人民的受托责任情况进行审计,并如实向人民报告审计结果的责任。政府履行该受托责任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人民的知情权(是基本人权的必要组成部分)和政府审计机构“立审为民”宗旨的实现。政府审计机构这一依法审计、如实报告的受托责任,在实际履行中遇到了许多不利因素的影响。笔者认为,现在是该修订《审计法》相关规定的时候了。现行《审计法》第四章“审计机关权限”第36条规定,审计机关可以向政府有关部门通报或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但应依法保守国家秘密和被审单位商业秘密,遵守国务院有关规定。笔者认为,通报或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不仅是“可以” (权限)的问题,更是“应当”(职责)的问题。政府审计机构在向人民履行审计及报告责任时,如何才能减少或消除政府机构首长对政府审计工作的不当影响和干预,是值得研究的重大课题。笔者建议在修订中国审计法时,增加规定政府机构不当影响和干预政府审计工作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4]。

四、要创建与中国政府职能转变相适应的政府审计模式

要确立以“有限审计”为定位的中国审计制度,必须在新环境下进行针对性变革,转变传统的思维方式和工作模式,树立服务意识,实现由传统审计向现代审计转 变。加入WTO之后,中国政府的执政理念发生了彻底的转变,法治政府、高效政府、责任政府、透明政府等理念已被普遍认知和确立,从而为政府审计的变革提供了理论指南。从这些基本行政价值理念和“有限审计”定位出发,我认为,战略转型期的政府审计应该是建立以法治政府为核心理念,强化对政府公共财政的审计监督;以高效政府为核心理念,加快向绩效审计为中心的转变;以责任政府为核心理念,加强以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为重点的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以透明政府为核心理念,实行审计结果公告制度的“3+1”审计模式。

公共财政既是政府施政蓝图,亦是政府治理的重要工具。其范围不是任意的,公共财政首先是反映政府的活动范围和公共收支状况。一位美国经济学家曾这样写道: “要了解联邦政府将要做些什么或已经做了什么,看一看联邦政府预算就足够了。”近几年来,东西方各国的政府改革,莫不把预算与财务管理改革作为重点之一, 制定了严格的法律制度对财政预决算的编制和执行进行规范、监督和制约,要求政府在财政管理中实行法治。而在政府预算以及财务管理当中,政府审计作为政府财政收支的独立经济监督,在监督政府依法履行所承担的公共经济责任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从世界审计发展历程看,财政审计一般都是政府审计的最初形式,并且一直处于极其重要的地位,是“永恒的主题”,也是各国政府审计机关的首要任务。在中国同样如此,“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是第一位的。”履行政府审计职责应遵循政府职责的特点,随着中国建立法治政府和公共财政体制目标的确立,财政审计的作用将更加重要。这里需要指出,对政府公共财政的审计,重点应该放在公共支出上,实现由收支审计并重向以支出审计为主转变[5]。首先这是政府履行职能之所在。政府对经济的影响作用主要表现在公共支出上,政府干预、调节经济的职能也主要是通过公共支出来实现的。政府审计作为维护行政责任的重要环节,强化公共支出审计监督,能够促进政府正确履行法定职责,提高行政行为的科学性、有效性,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其次,是政府执政为民之所需。美国学者亚伯拉罕・马斯洛把人的需要体系分为五个层次:生理的需要,安全的需要,爱的需要,尊重的需要,自我实现的需要。这对公共投入优先次序的确定有启发意义:它可以提醒人们,民生问题应当放在优先的位置,然后再考虑发展的需要。加强公共支出审计监督,不仅有利于正确理顺公共投入的优先次序,而且有利于让民生问题成为公共投入的重点,对于实现社会经济的安全运行,促进社会持续健康的发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均有着重要的作用。再次,是政府控制支出之所能[6]。全面地考察政府职能的演进变化过程,其着力点是由政治职能转向经济职能,再由经济职能转向社会管理职能。而且在着力点变化的同时,政府的活动范围也在扩大,政府公共支出无论从绝对量还是从相对量上考察都呈现出不断增长的趋势,这已经是不争的事实。自从德国经济学家阿道夫・瓦格纳在19世纪80年代提出“公共支出不断上升的规律”以来,各个国家财政发展的实践已经证明了这一预测的正确性。这就意味着,如不对公共支出加以有效的控制,很可能会出现

公共物品或服务的供给过剩。而通过审计这一监督和制约机制,实际形成了对公共支出规模的有效控制。

五、实行国家专项资金审计结果公告制度

审计结果公告也就是通常所说的报告权和公布权,是指政府审计组织有权将审查结果报告给授权机构,有权将审查结果公布于众。公告审计结果是国际通行的惯例,各国审计立法对报告权和公布权都有相应的规定。在发达国家,审计工作的效果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审计报告的公开性,它同时也是衡量政府审计组织独立性和客观性的重要标志。20世纪90年代以后,善治成为世界各国普遍追求的政治理想。善治(Good Governance),即好的治理,成功有效的治理,就是使公共利益最大化的社会管理过程。善治的本质特征就在于它是政府与公民对公共生活的合作管理,是政治国家与公民社会的一种新颖关系,是两者的最佳状态。它实际上是国家的权力向社会的回归,是一个还政于民的过程。俞司平认为,善治的基本要素之一是透明性,它指的是政治信息的公开性。每一个公民都有权获得与自己的利益相关的政府政策的信息,包括立法活动、政策制定、法律条款、政策实施、行政预算、公共开支以及其他有关的政治信息,以便公民能够有效地参与公共决策过程,并且对公共管理过程实施有效的监督。透明程度愈高,善治的程度也愈高。

参考文献:

[1]刘国良.中国政府审计风险成因及其控制[J].审计与经济研究,1999,(2).

[2]谭劲松.试论国家审计风险[J].审计研究,1996,(6).

[3]王雪玲.认知语境对英语阅读效果的制约和促进作用[J].黑龙江高教研究,2007,(10).

[4]王雪玲.论《到灯塔去》中的空间叙事艺术[J].学术交流,2009,(12).

第7篇

关键词:内部审计;问题;发展

内部审计作为一种经济活动由来已久,随着社会化大生产的开展和管理要求的不断提高,内部审计也经历一个由浅入深,由简单到复杂,由初级到高级的发展历程。内部审计也为保护企业资产完整,提高企业运营的效率,健全企业自我控制与自我约束机制,贯彻企业经营决策和实现经营目标,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

一、内部审计的定义

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IIA)自1941年成立以来,共发表了7个内部审计定义。而最新一次的内部审计定义为“内部审计是一种独立、客观的保证与咨询活动,旨在增加价值和改善组织的运营。它通过应用系统的、受过训练的方法,来评价和改善风险管理、控制及治理过程的效果,帮助组织实现其目标。”

2003年中国内部审计师协会的《内部审计基本准则》中对内部审计的定义是:“内部审计是指组织内部的一种独立客观的监督和评价活动,它通过审查和评价经营活动及内部控制的适当性,合法性和有效性来促进组织目标的实现。”

通过对比我们可以发现,与IIA的内部审计定义最大的区别在于,我国的内部审计“监督和评价活动”,而非“确认与咨询活动”,并且没有提及“咨询活动。”这也就表明,目前,我国的内部审计角色定位,主要是监督者,公司治理和企业战略审计领域涉及较少。

二、我国内部审计存在的问题

中国的内部审计是在20世纪80年代以后发展起来的,目前已形成一支由30万从业人员的内部审计队伍,取得了令人瞩目的业绩。但由于我国内部审计工作起步较晚,各方面经验不足,以至于我国的内部审计在内部审计范围、内部审计人员素质、内部审计组织机构设置等方面都存在一些问题。

1 内部审计范围狭窄

目前,我国的内部审计重点领域还主要集中在传统领域,主要包括财务审计、遵循性审计、内部控制评估、舞弊的预防与调查、经济责任审计等。审计的对象主要是会计报表、账簿、凭证及相关财务资料,对容易发生错误与舞弊的企业战略、重要合同、投资决策和信息系统反而较少关注。这种事后事项的内部审计并不能为组织提供有意义的建议,也较少的关注企业战略决策,并不能为企业提供增值。内部审计针对财务事项的过分关注,严重影响了内部审计职能的发挥,久而久之,内部审计也将成为可有可无的东西。

2 内部审计人员知识结构单一

2006年,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对在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参加培训的国有企业内部审计管理人员采用调查问卷的形式进行了调查。调查结构表明:在教育背景方面,有接受高等教育的企业高级管理人员,也有接受普通专科教育的企业会计人员,内部审计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在知识结构方面,内部审计人员多熟悉财务会计、财务审计、会计法、税法等知识领域。但相对不熟悉公司治理、战略管理、风险管理及信息系统等知识领域。这是与当前内部审计重点领域相匹配的。但随着政治经济环境的不断变化,内部审计的需求出现了多样化的趋势,非财务审计的需求量将越来越大,单一的知识结构必然会影响内部审计的效率。

3 企业内部审计组织机构设置不合理

《中国内部审计职业现状调查》显示,内部审计机构设在董事会(或下设的审计委员会)的占46.42%,由财务总监(或总会计师)领导的占24.61%,由财务经理领导的占8.03%,隶属于纪检监察部门的占20.94%。

2002年对中国制造业上市公司的调查表明,在设立内部审计机构的公司中董事会领导模式占36%,监事会领导模式占7‰总经理领导模式占34%,财务总监领导模式占12%,财务部领导模式占11%。层次不明,授权不足的内部审计组织机构严重影响了内部审计的独立性,例如,由财务经理领导的内部审计,其内部审计的范围和效率就会由于权力不足而受到严重影响。如果内部审计独立性受到影响,那么也就很难保证内部审计结果的客观性与可用性。

三、我国内部审计的发展方向

1 内部审计侧重点应由经营审计转向战略审计

内部审计从财务审计发展到经营审计已经经历了很长时间,随着内部审计新的发展,内部审计开始对组织战略――那些关系到组织未来的关键的长远计划,优先全安排,投资和决策等进行审计。战略决策和战略管理是管理职能中的最高层次,对于企业的生存和发展至关重要,因此,对组织战略的审计应是内部审计最关注的根本环节。内部审计应不断提升自己价值,参与到企业管理活动中来。

2 内部审计人员自身应端正态度,丰富知识结构,不断进行自我学习、自我提高

内部审计人员首先应有较强的风险意识、服务意识,以及技能意识。要看到未来内部审计需求多样化的发展趋势,不断进行自我学习,自我提高。要积极学习公司治理、战略管理、风险管理及信息系统等知识领域,掌握管理学、法学、金融学等多方面专业知识,成为复合型人才。同时,还应通过大量的社会实践,增强自己的沟通能力、表达能力、合作能力等必要的个人素质。只有这样,才能不断满足发展的内部审计的各种需求,更好的完成内部审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