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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青少年的法律范文

时间:2023-07-24 16:16:24

序论:在您撰写保护青少年的法律时,参考他人的优秀作品可以开阔视野,小编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这些建议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热情,引导您走向新的创作高度。

保护青少年的法律

第1篇

摘 要 本文从我国对父母犯罪青少年保护的现状,国外的做法极其借鉴意义,以及我国可以采取的措施三个方面来论证我国对这部分青少年保护的必要性及应采取的措施.

关键词 青少年 犯罪 预防 保护

一、我国对父母犯罪青少年保护的现状

多年以来,我国党和政府、各社会组织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方面做出了巨大的努力,也采取了许多行之有效的保障措施,从立法到实践各角度制定了一套相对完善而有效的机制,早在1999年就制定并颁布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青少年维权主要包括四方面的内容。一是参与制定和落实有关法律法规、公共政策和决策,做好青少年利益协调;二是收集和反映青少年的意愿和呼声,畅通青少年的诉求表达;三是认真细致地化解青少年利益纠纷,做好青少年矛盾调处;四是毫不妥协地与侵犯青少年合法权益的行为作斗争,加强青少年权益保障。应当说,上述工作在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方面已经取得了很大的成果,最直接的体现就是我国的青少年犯罪率已经连续三年递减。

但以上种种措施却无法解决这样一个问题:当一个孩子的父母已经因犯罪而无法履行正常的教养义务,并被证明不适宜教养儿童时,我们的政府和社会应当以何种制度为依托来为这个孩子提供一个适宜的环境供其成长,在既不侵害其享受到正常家庭温暖的前提下,给他更加适宜的生长环境。

二、国外的做法及其借鉴意义

在这里我们以美国的儿童福利制度中的某些做法为范例,来分析国外对这种家长犯罪家庭儿童的特殊保护制度,及这种制度对我国的借鉴意义。

根据美国儿童福利联盟的说法,儿童福利制度的主要是为那些父母没有能力照顾、社区抚养资源也不能满足其正常成长需要的的青少年,提供促进其家庭和社区养育、保护儿童能力的服务。因此,儿童福利服务是“支持、补充或替代父母功能不足、有缺陷或停顿的情况,以及修正现有社会机构,或创立新机构来改善儿童及其家庭的状况。”卡都兴(A. Kadushin)将美国的儿童福利服务具体分为三类:支持、补充和替代。支持是协助家庭成员运用自己的力量,来减轻亲子间的压力和紧张,

由此可见,本文所讨论的父母犯罪的青少年属于其中“父母功能不足、有缺陷”的情形,将这一部分青少年纳入到我们的社会福利系统中来,让社会来部分或全部承担对这一部分人的抚养、教育,并对其生长环境进行必要的评估、检测、控制也应当成为我国青少年维权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的重要内容。

三、我国可以采取的措施

第一,政府在经费和机构设置上提供保证。对父母犯罪青少年的保护工作涉及到社会的方方面面,这一部分青少年的生存环境往往是比较恶劣的,属于社会的特殊边缘群体,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应当分别划拨财政专项资金,建立专门机构以实现对他们生长环境的监督和保护。在依托社区、街道、乡镇等基层政府和群众组织做好基础性摸底工作的同时,必须建立专门机构负责长期、大规模的教育、帮扶工作。

第二,政府与司法机关为父母犯罪的青少年建立专门档案。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刑事犯罪的公诉机关和监狱、看守所工作的监督检察机关,在这一环节的工作中应发挥重要作用,做好信息收集工作。通过档案对其生活和受教育环境进行必要的评估,这一评估应当包括家庭成员背景、家庭经济条件、近亲属情况、学校及社区环境等内容。通过评估对其生长环境进行分级评价。

第三,根据评价结果的不同采取不同的具体措施。对于父或母一方犯罪,另一方或其他直系近亲属有能力教养的青少年,应以家庭教养为主,社会帮助为辅的方式,定期对这一部分青少年及与其共同生活的亲属进行走访、培训,了解其生活状况,每半年对其生活环境进行一次再评估。对于父母双方犯罪,直系亲属或其他亲属有能力且愿意提供必要生活帮助的青少年,应当在对其亲属家庭环境及经济条件进行评价,适宜青少年成长的,在父母服刑期间应主要在其亲属家庭中生活,国家根据其家庭实际状况,负担部分生活、教育费用,保证其在正常环境中完成义务教育,并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接受更高等次的教育。对于父母双方犯罪,亲属中也没有能够为其提供正常生活、学习空间的,在其父母服刑期间,由国家统一安排其生活学习,其原来生活的社区、街道等基层组织有能力为其安排适宜生活场所的,由街道、社区安排;教育则由国家统一负责安排,保证其在正常环境中完成义务教育,并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接受更高等次的教育。

第四,做好后续回访工作。在这部分青少年在服刑的家长服刑结束后,应对其进行为期不少于半年的观察、评估,综合考虑其经济条件、家庭环境等各方面因素以决定青少年在何时,以何种方式回归家庭,或继续以前述方式生活、受教育。

以上只是一点粗浅的看法和概括的意见,对父母犯罪的青少年的特别保护是一个我们的政府和社会无法回避的问题和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检察机关青少年维权工作的重要内容。这种保护不仅有利于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有利于服刑犯的改造,是维护社会和谐的必然要求。

参考文献:

[1]姚建平,朱卫东.美国儿童福利制度浅析.青少年犯罪问题.2005(5).

第2篇

2、倾心呵护青少年,努力促进你成长。

3、履行公检职责,维护青少年权益。

4、纯真的笑脸,愿它永远绽放。

5、与青春共舞,与维权同行。

6、维护青少年权益,全社会责无旁贷。

7、维权青少年,守护为明天。

8、别让“未来”失落在今天。

9、情系祖国未来,保护青少年权益。

10、创建和谐社会,从青少年维权开始。

11、保护青少年权益,就是关心我们自己。

12、精英也曾未成年过,社会维权应此开始。

13、依法保障合法权益,给青少年一片蓝天。

14、齐心营造合法社会,协力维护孩子权益。

15、我们的祖国是花园,维护花朵我当先。

16、保障青少年权益,给孩子们一片蓝天。

17、关注国家未来,维护少年权益。

18、打造和谐,维护青少年。

19、推进和谐社会发展,加快青少年维权。

20、把握青春年华,掌控权力利益。

21、维护青少年权益,撑起民族的未来。

22、维权如伞,只为人生雨季撑起一方晴空。

23、维护青少年权益,我们在一起。

24、营造良好社会环境,维护少年合法权益。

25、关爱青少年,重在维其权。

26、维护少年合法权益,需要全民的努力。

27、和您一起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28、少年维权大舞台,有你参与更精彩。

29、坚决依法维护每一个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30、加强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

31、年龄有别,权利无异。

32、检查在行动,为未成年人权益保驾护航。

33、关注青少年维权,构建祖国美好明天。

34、维护青少年的权益,就是维护人类的尊严。

35、为青少年维权,我们引以为荣。

36、保护未成年,温暖爱心田。

37、政府护法维权,青少年健康成长。

38、维护青少年,守护我们的未来。

39、青少年维权,给孩子多一些的保护。

40、维护青少年权益,检察需要您的参入。

41、大手牵小手,维权路上一起走。

42、让法律为青少年维权保驾护航。

43、让法律为青少年维权撑开一片蓝天。

44、为花季少年维权,让法律彰显尊严。

45、发挥检察职能,维护青春美梦。

46、关爱青少年,法律来维权。

47、监督父母,维护孩子。

48、维权青少年,关爱在身边。

第3篇

2、政府护法维权,青少年健康成长。

3、维护少年合法权益,需要全民的努力。

4、为青少年维权,我们引以为荣。

5、维护青少年,守护我们的未来。

6、维权如伞,只为人生雨季撑起一方晴空。

7、维护青少年权益,检察需要您的参入。

8、加强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

9、维护青少年权益,撑起民族的未来。

10、关爱青少年,法律来维权。

11、把握青春年华,掌控权力利益。

12、检查在行动,为未成年人权益保驾护航。

13、发挥检察职能,维护青春美梦。

14、与青春共舞,与维权同行。

15、倾心呵护青少年,努力促进你成长。

16、大手牵小手,维权路上一起走。

17、关爱青少年,重在维其权。

18、我们的祖国是花园,维护花朵我当先。

19、别让“未来”失落在今天。

20、关爱下一代成长,保护青少年权益。

21、齐心营造合法社会,协力维护孩子权益。

22、维权青少年,守护为明天。

23、少年维权大舞台,有你参与更精彩。

24、坚决依法维护每一个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25、纯真的笑脸,愿它永远绽放。

26、监督父母,维护孩子。

27、维护青少年权益,全社会责无旁贷。

28、履行公检职责,维护青少年权益。

29、营造良好社会环境,维护少年合法权益。

30、和您一起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31、推进和谐社会发展,加快青少年维权。

32、保护青少年权益,呵护花季雨季。

33、关注青少年维权,构建祖国美好明天。

34、青少年维权,给孩子多一些的保护。

35、精英也曾未成年过,社会维权应此开始。

36、维护青少年权益,我们在一起。

37、让法律为青少年维权撑开一片蓝天。

38、创建和谐社会,从青少年维权开始。

39、关注国家未来,维护少年权益。

40、年龄有别,权利无异。

41、打造和谐,维护青少年。

42、让法律为青少年维权保驾护航。

43、保护青少年权益,就是关心我们自己。

44、为青少年维权,托起花朵明天。

45、关爱未成年人,呵护祖国花朵

46、情系祖国未来,保护青少年权益。

47、保护未成年,温暖爱心田。

48、依法保障合法权益,给青少年一片蓝天。

49、维权青少年,关爱在身边。

第4篇

1、学法用法,做遵纪守法好少年。

2、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3、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要做到制度化、规范化!

4、学法用法,做遵纪守法好少年!

5、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提高青少年法律素质!

6、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切实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

7、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让青少年远离犯罪!

8、学法用法,争做遵纪守法的青少年。

9、加强青少年的法制教育,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

10、深入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月活动切实提高青少年法律素质。

11、净化青少年成长环境,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

12、遵纪守法,做对社会有益的人。

13、依法治校、法育未来。

14、增强青少年的法律意识,提高青少年的法律素质!

15、依法治校、法育未来!

16、弘扬法治精神,形成自觉学法用法守法的社会氛围。

17、遵纪守法,从我做起。

18、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优化青少年成长环境!

19、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工作抓紧抓好!

20、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21、加强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

22、珍爱生命,远离。

23、坚持不懈地做好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24、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学校、家庭责无旁贷。

25、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

26、全社会关注青少年教育,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

27、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

28、有事想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

29、青少年学生要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品德!

30、社会、学校、家庭联动,优化青少年成长环境。

31、努力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

32、净化青少年成长环境,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

33、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

34、学习法律,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

35、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青少年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第5篇

青少年成长过程必然触及社会关系的各个层次和方面,与社会方方面面发生联系,自然有愈来愈多的社会关系亟需法律来确认和调节,国家的法律在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中至关重要。我国立法机关面对经济和社会快速发展的形势,依据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以及现实生活中的大量经验、做法,结合所签署的联合国文件精神,从上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不仅先后制定和修改了《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义务教育法》、《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等专门保护青少年权利和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法律,而且在《民法通则》、《婚姻法》、《继承法》、《收养法》、《刑法》、《刑事诉讼法》等法律中,始终贯彻保护青少年的原则,具体规定了专门的保护青少年权益的法律条文,从而推动了我国依法保护青少年的进程,促进了青少年的健康成长。

应当看到,随着社会发展,我国青少年保护工作中出现了许多新情况和新矛盾,法制建设必须进一步发展完善并有新的作为。我们绝对不能够满足于已经问世的现有法律法规,应当在回顾和总结前一阶段青少年保护立法的理论和实践基础上,加强立法调研,努力寻找青少年保护立法的新视角新载体,并制定青少年保护立法的战略性规划。对此,至少有二点必须引起足够的重视:

一是从进一步完善我国青少年保护法律体系角度着眼,需要研究青少年法律保护新的立法项目。鉴于青少年的健康成长需要一整套法律来保障,其中涉及到权益维护法、社会福利法、环境优化法、犯罪预防法、司法保障法等,我们应当根据青少年成长实际积极寻找新的立法项目,适时纳入立法规划,并促使新的法律法规早日问世,以进一步完善我国青少年保护的法律体系。从目前的青少年保护现状看,以下方面的立法应当重点研究:为了解决家庭监护中的突出矛盾,预防以独生子女为主体的青少年犯罪,应考虑有关监护人监护责任方面的立法;为了确保校园的安全,避免校园暴力事件的发生,应考虑有关校园安全方面的立法;为了消除社会的不利影响,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应考虑有关优化社会环境方面的立法;为了消除工读学校在发展中所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发挥工读学校在青少年教育保护和违法犯罪预防中的作用,有必要考虑有关工读学校的立法;为了加强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预防,规范青少年事件的处置,应考虑有关青少年事件处理方面的立法;为了强化青少年保护的法律保障,发挥司法在保障青少年权益方面的权威作用,应考虑少年司法制度方面的立法等等。为加快青少年保护立法进程,在发挥中央立法积极性的同时,可以更多发挥地方性立法的积极性;在重视综合性立法的同时,可以更多采用专项性立法。

二是从进一步完善我国青少年保护法律内容角度出发,需要研究制定全新理念和科学内容的青少年保护方面的法律。其中很重要的一点是,我们在追求立法科学性的同时,千万不要忘记立法的可操作性。目前凡涉及青少年保护的法律法规都存在共性问题,即原则性比较强,号召性的条文多,甚至道德规范与法律规范混为一谈,忽视了法律的具体操作性和运用性规定,必然会对法规的实施产生不利的影响。青少年保护法律必须落到实处,首先要从立法理念的更新和立法内容的科学着手,从执法角度来审视立法,突出青少年保护立法的可操作性,惟有如此,才能使我国青少年保护法律取得预期的效果。

第6篇

关键词:青少年 合法权益 法律 权利

作为一名高中生,我深深地认识到法律对于我们生活和学习的重要意义,同时也进一步地认识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性。在这种情况下,必须要切实地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断地提升自身的法律素质。由于我们还尚未成年,社会经验较少,很多时候无法有效地辨清社会的诱惑,很可能上当受骗,导致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严重地侵害。因此,我们必须要从根本上学会采用种种手段来实现个人合法权益的维护。

一、目前青少年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表现

(一)青少年受教育权受到侵害

青少年受教育权受到侵害的现象很常见,这是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主要体现。有很多的同学受教育权利受到了严重地侵害,导致他们知识素质和综合能力不足,对于个人的健康发展和未来成长十分不利。这主要体现为两个方面:第一,不少同学自我约束能力不足,不遵守课堂教学秩序,时常会逃课、欺骗老师等,影响了自身受教育权利的实现。第二,对于不少青少年来说,家庭条件较差,很多时候为了节省家庭开支,往往会通过打工等方式来为家庭获取经济收入等。这些问题的出现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青少年合法权利受到侵害,这对于自身的成长和发展十分不利。

(二)青少年犯罪现象频频出现

青少年犯罪现象频频出现,也成为社会的常态。不少青少年缺乏法制观念和法律认识,在平时的生活和学习过程中,往往会逾越法律的界限来行事,从而在社会不良诱惑的趋势之下,给社会的发展带来了较大的影响,这从根本上不利于个人的成长和进步。比如打架斗殴、敲诈勒索、偷盗抢劫等问题的出现,都是青少年犯罪的主要体现,这些问题集中反映出他们法律意识淡薄、综合素质不高等,对于个人的成长和进步都有着极大地影响。

(三)青少年的法律意识不强

青少年的法律意识不强,缺乏法律维权的意识,这在根本上不利于青少年地发展和成长,对于自我完善与自我提升有着很大的阻碍作用。对于青少年来说,他们的社会经验相对较少,在社会上遇到很多意想不到事情的时候,往往都会通过暴力等手段来解决,结果直接地触碰了法律的底线,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力青少年的健康发展和成长,对于他们今后的发展是极为不利的。只有不断地提升青少年法律意识和法律观念,才能够从根本上保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

二、如何切实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

(一)不断增强自身的法律意识

不断地增强自身的法律意识,从根本上切实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对于高中生来说,要不断提升对于法律的重视程度,不断地提升自身的法律意识和法律观念,以此来从根本上提升自身的综合素质。学好课堂知识,将所有的法律教学内容进行系统性地梳理,从根本上把握课堂学习内容,以此来不断地强化自己的综合素质,并能够将自己所学的理论知识转化成为实践能力,以此来从根本上提升自身的综合修养。

(二)青少年行为应受到家庭的监督

作为一名高中生,由于自己在心智、情感、思想等方面还不够成熟,这个时候,要想有效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就必须要接受家庭的监督。在生活中遇到不懂的问题的时候,要能够积极地向父母请教,并积极听取家长的意见和建议,从而来更加有效地规范自己的行为,从而来让自身的行为更好地与社会规范接轨,这对于自身今后的发展和成长有着无比重要的促进意义。

(三)积极参加学校普法教育活动

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普法教育活动,充分地认识到法律学习的重要性,从中汲取营养,从而来更加深入地将其中所学知识与自己的实际行动有效地结合起来,这对于自己以后的成长和发展都有着无比重要的作用。总而言之,作为一名高中生,必须要善于从根本上提升自己的法律意识,在平时的学习和生活中遇到问题时,应该以法律作为参考点,不断地强化自身的综合修养,从而来更加有效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三、结语

青少年是祖国和社会的未来,切实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不仅仅是实现自我发展和自我成长的需要,同时还是自我素质提升和法律意识增强的过程,对于个人的发展和成长具有无比重要的促进意义。作为一名高中生,要想切实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就必须要不断增强自身的法律意识、接受家庭和学校的监督,同时积极参与学校普法教育活动等,从而来不断地强化个人的法律意识和法律能力,为自己今后的发展和成长打下坚实的基础。

参考文献:

[1]卢雍政.社会管理创新背景下的青少年合法权益保护[J].云南行政学院学报,2012,(02).

第7篇

同志们:

今天,团区委、区人事局、区委教育工委、区工商分局、区公安分局在这里隆重举行**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和优秀青少年维权工作者表彰大会,这既是我区开展青少年维权工作成效的一次集中展示,也是大力推进青少年保护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刚才,学同同志宣读了表彰决定,对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和青少年维权工作者进行了表彰,两个典型作了发言,我很受启发,也很受鼓舞,我深深的感到这些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确开展大量的卓有成效的工作,在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方面做出了积极的努力。在此,我代表区政府向获得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和优秀青少年维权工作者荣誉称号的单位和个人表示热烈的祝贺!向多年来关心支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各系统的领导和干部职工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问候!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肩负着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重任。保护青少年的身心健康,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促进他们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直接关系到中华民族的前途和命运。党和政府历来十分重视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在多部法律中都规定了青少年的权利和义务,使青少年的基本利益有了法律保障。但是,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在有关青少年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上,有些地方还存在着贯彻不到位,落实不到底的现象。现实生活中,还存在着许多无视青少年合法权益的侵权行为,青少年文化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还需要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成长的环境还需要进一步优化。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工作任重而道远。团区委联合教育工委、工商分局、公安分局等相关部门广泛开展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这项活动的开展将有利于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关注和参与青少年维权工作;有利于缓解社会矛盾,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在维护社会稳定中发挥积极作用;有利于密切党和政府同青少年联系,调动广大青少年投身三个文明建设的积极性。可以说,开展“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正是深入贯彻落实青少年保护法律法规、切实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具体体现。

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工作是一项长期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到家庭、学校和政府部门、政法机关等社会的方方面面,需要动员全社会的力量齐抓共管,通力协作,扎实推进。工商、公安等职能部门是维权工作的主要力量之一,希望你们以良好的精神状态投入到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中去,在扎扎实实开展创建活动的基础上,不断总结,树立典型,扩大影响,形成人人关心青少年成长的良好工作氛围。共青团组织作为党和政府联系青年的桥梁和纽带,在青少年维权工作中发挥着独特的、不可替代的作用,希望你们要把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向更多的社会职能部门延伸,广泛联系社会各界力量做好关心青少年健康成长、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工作。全区各单位各部门要支持团组织开展创建工作,尽快使这一长期、系统的创建工程形成齐抓共管良好工作局面,真正使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成为各行业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和公正执法的窗口,成为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基石”,带动全区青少年维权工作的整体发展。

同志们,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我相信,只要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共青团组织大力实施,政府各部门和司法机关积极参与,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工作就能够深入、持久地开展起来,也就一定能够创造一个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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