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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农业发展的趋势范文

时间:2023-07-23 09:16:35

序论:在您撰写国际农业发展的趋势时,参考他人的优秀作品可以开阔视野,小编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这些建议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热情,引导您走向新的创作高度。

国际农业发展的趋势

第1篇

关键词:生态农业;现状;发展;趋势

随着我国农业的不断发展,生态农业的发展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农业的发展已经不再满足于解决温饱问题,为了适应不断膨胀的社会需求,农业发展以多元化方式发展起来。而发展生态农业既能满足当代人需要,又能实现未来可持续发展,从而实现生态农业和经济的和谐发展。当前,我国的生态农业已经取得了一定程度的发展,但是我们依然不得忽视,生态农业发展依然存在着一些问题,这些问题都会影响生态农业的进一步发展。

首先通过以下几方面分析当前生态农业发展现状。

在生态农业理论研究方面,生态农业是按照生态学原理和经济学原理,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成果和现代管理手段,以及传统农业的有效经验建立起来的,能获得较高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现代化农业。生态农业有着一套复杂的系统理论,它包含农、林、畜、生态、资源、环境等多种学科的支持。与以前的研究不同,它的研究往往是针对某一学科的。所以大多数人只是对这套理论中的某一方面有了解,并没有深入研究生态农业的内在联系。看待生态农业需要以一个综合的思维角度,对各学科进行分类,整合,评价,模糊各学科之间的界限,建立新的生态农业体系。

在生态农业技术条件方面,生态农业有着一个复杂的系统关系,它包含各种组成充分,这些成分也相互影响。受到技术条件的限制,各种组成成分的发展也各有不同。比如说,在一个整体的生态农业环境中,首先要看到主要组成成分,然后是次要组成充分,受到技术条件的制约,主要成分发展缓慢。通常情况下,如果没有足够的技术支持,而简单依靠一些经验,实现生态农业发展是非常困难的。但目前在生态农业的实践中,还缺乏技术措施的研究,既包括传统技术的发展,也包括高新技术的引进等问题。

在生态农业产业化方面,生态农业满足了一个远大的目标,它可以实现生态、经济和社会三者效益的统一。目前许多农村地区的发展目标依然是实现经济发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但是,完成目标的手段太过单一,根本无法实现生态、经济和社会三者效益的统一。随着生态农业的产业化,生态农业的发展遇到崭新的机遇,同时也面对新的挑战,还有许多的问题有待解决,而其中,农业的产业化无疑是一个极为重要的方面。生态农业是世界农业发展的方向。目前,我国生态农业的实验和研究正逐步在全国范围内展开,许多生态农业试验点不断涌现,并创造出较为理想的生态农业模式。基塘式水陆结合模式以我国广东省珠江三角洲的桑基鱼塘为典型代表。

通过这些现状的分析,发现当前生态农业的发展趋势。

一、生态农业是一种新的发展模式

生态农业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实现生态平衡,实现生态与农业的相互融合。生态农业作为一种新的发展模式,最显著的标志就是能力转换,相互组合,适应优化,依靠现代化技术支持,发挥可持续能源的效率,实现多样性优势, 促进农业持续稳定发展,实现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的统一。因此,生态农业是一种农业体系,是农业发展的新型模式。

二、生态农业是一种新的技术推广

生态农业的发展离不开技术的支持。一方面,新技术的研究能够进一步改进生态农业发展的不足,丰富发展生态农业的技术理论。谈到将生态技术与生态农业的有效整合,可以说这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什么是整合,整合就是发挥事物内部各各分支的特性,使得内部能够和谐有效地开展开,有利于整体的全面发展。生态技术与生态农业的整合就是让生态技术存在于生态农业中,又有效推动技术的发展。两者之间达到一个平衡,为生态农业发展创造新的方式,另一方面,加强农业生态技术应用和推广,以尽快解决生态农业生产过程中的各种技术问题。通过调整技术对策并组织实施技术创新,形成一套既适合我国国情、又符合国际市场要求的生态农业核心技术体系,并且在广大农村积极推广和应用。

三、生态农业是一种新的发展思维

生态农业的发展形成新的发展思维。转变传统的生态农业发展方式,实现生态农业的可持续发展。生态农业的发展也需要大众的认可与支持。生态农业可以满足人们对生态产品的需要。也可以这么说,实现生态农业的发展离不开生态农业产业化投入,这是生态农业发展的最大市场动力。利用技术的手段使得生态农业理论更加丰富,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生态农业相关理论铺天盖地,可谓是层出不穷。可是它们真正的价值却是参差不齐的。当下可持续发展是时代主流,每天都有新的发展问题在出现和发展,大多数人通过各种方式学习着先进的理论。通过理论的学习,寻找适合生态农业的给养,可以这么说,没有这些过程的总结,是无法孕育出新的发展方式的。没有正确的理念的支持,就没有正确的发展目标。而理念还随着时代的进一步发展和认识的深入而不断变化。过去的理念,到现在可能已经过时了。而一旦理念与现实不符,任何努力都只是徒然。

第2篇

但是,农村仍然存在以下问题:土地承包依然缺乏长期、完整。有法律保障的土地使用权;对农村乱收费和农民不合理负担的问题仍然缺少治本之策;农民一家一户的小规模分散生产、势单力薄,谈判地位低,信息不灵,在交替出现的“买难”和“卖难”中,难以承受市场风险和利益损失;在世界农产品贸易日益自由化的大背景下,中国农业正面临着市场竞争的考验;乡镇企业面临着产业结构升级的市场压力;农村工业化过程中城镇化滞后的问题日益突出;城乡分割体制依然没有彻底冲破,等等。在本文中,我们着重对中国农业改革与发展中的一些关键性问题进行探讨。]

一、食品政策:从自给自足到适度进口

中国农业资源紧缺、人口众多,努力增加粮食有效供给,始终是农业发展的头等大事,任何时候都不可忽视。中国农业生产长期发展中面临的严峻问题是,粮食生产将难以满足需求的增长,粮食的供需缺口将进一步扩大,未来的粮食进口量将逐步上升。

在实现中国粮食中长期供求平衡的战略选择上,存在两种不同的思路:一种思路主张必须把粮食自给作为目标。另一种思路主张,在国内农产品价格逐步达到国际市场价格水平的时候,尽可能地利用国际市场,利用相对廉价的进口粮,弥补近期内中国因无法大量增加农业投入而可能出现的粮食供给不足,同时节省下宝贵的资源用于非农产业的发展和实现农业人口的产业转移,不能片面地强调粮食的“自给自足”。

我们认为,从中长期看,保证粮食的供求平衡,既不能过份强调自给自足,也不能过度依赖国际市场,而只能选择“立足自给,适度进口调剂”的战略。

坚持粮食自给自足是不必要的,也是行不通的。近年来,中国粮食生产的要素边际生产率呈递减现象,由此导致粮食生产成本和价格不断攀升,目前,中国粮食的市场价格已高出国际市场的价格。

在这种背景下,为了实现粮食自给,就必然要求:大量使用耕地;大量增加对粮食生产的投入,以挖掘粮食的资源潜力和技术潜力;不断提高粮食价格;对国外廉价粮食的进口通过采取关税和非关税的措施进行限制,等等。这些措施,或者是难以行得通,或者要付出很高的代价。例如,过分强调粮食自给,土地和资本两项要素的机会成本将会很高,这不但影响农民增加收入,也会损害非农业的发展;不断提高农产品价格,不但会成为国内通货膨胀的潜在因素,而且会推动工业劳动成本的提高,影响整个经济比较优势的发挥;在经济日益国际化、贸易日益自由化的条件下,过份限制国外粮食进口,会遇到贸易伙伴的反对和报复,同样要付出代价。

适度进口粮食,调剂品种余缺,弥补产需缺口,增加储备,对于提高中国稀缺资源的利用效率无疑是有益的。今后,国际粮食市场的供给能力,仍是可以进一步提高的。但考虑到大量进口粮食对世界市场的影响,粮食安全、粮食进口能力以及粮食大量进口对国内生产的影响,今后在扩大粮食进口上,又应当采取非常谨慎的态度。中国粮食的中长期供求平衡,必须立足于国内,不能过度依赖国际市场。

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将对中国农业进出口贸易产生巨大影响,其利弊如何最终取决于中国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但近10年来,中国粮食生产成本平均每年以10%的速度递增,使粮食价格也随之提高。目前中国小麦、玉米、大米及棉花等大宗农产品的国内价格已高于国际价格,在国际市场上失去了以往的竞争优势。中国的油料、糖、奶业自然条件好,原料充足,但由于加工技术落后,目前植物油、食糖和奶制品价格已高于国际市场价格,在国际市场上失去了以往的竞争优势。中国一些劳动密集型的产品,如蔬菜、水果、花卉和水产品、畜产品,由于资源成本低,目前价格大都低于国际市场价格,在国际市场上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上述农产品出口水平却还比较低。如中国的水果类产品,目前的年出口量仅占其总产量的1%左右。造成这种状况的主要原因是,农产品品质差、农产品加工、包装、贮藏等环节还非常落后。此外,对这些产品的国内支持还不够。转贴于

适应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要求,今后农业发展的目标应是在继续确保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稳定提高的基础上,更加重视根据比较优势原则来优化农业结构,提高中国农业的国际竞争力。

二、农民收入政策:从价格支持政策转向结构调整政策

增加农民收入,是关系到中国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一个全局性问题。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如果农民收人预期不好,就不愿扩大农产品供给。因此,实现增加农产品有效供给的目标,必须使农民收入能稳定增长。90年代末以来,中国农村经济增长中的一个突出矛盾就是,在农产品供给全面好转的形势下,农民收入的增长处于缓慢状态。

目前农业收入仍占农民收入的60%以上,工农业之间的交易条件仍是影响农民收入增长的最重要的因素之一。农业是一个观风险产业,同时又受到恩格尔法则的制约,在市场竞争中常常处于不利地位。在农产品市场化的改革中,政府制定农产品保护价格政策,对减少农产品价格的不稳定性保护农民收人是至关重要的。

有关研究表明,政府对农业的价格保护程度,与经济所处发展阶段密切相关。一般说来,经济越发达,政府对农业生产者的价格保护程度越高。从中国目前所处发展阶段和财政实力看,像目前发达国家那样大量补贴农业是不可能的。现在,应逐步减少对城镇居民和城市国有企业各种补贴,大幅度削减农民的各种负担。从长远看,实行农产品贸易自由化是一种趋势,实行高保护政策的国家必将大幅度削减农业的价格补贴,逐步开放农产品市场。而且,即使中国经济发展达到了很高的阶段,农业人口份额降低到了较低的程度,也不可能直接采用价格手段对农业进行高保护。

增加农民收入,单靠政府的价格支持是远远不够的,而且这方面的潜力也会越来越有限。增加农民收入,最根本的途径是在保证粮食安全的前提下,调整农业结构,构建高效农业体系。

改革开放以来,农业结构调整已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应当承认,过去农业结构的调整仍然是初步的、低层次的、阶段性的。农业进入新的发展阶段之后,农业结构性矛盾日益显露出来。突出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产品质量不高,大路货多,名优产品比例低;二是一般性品种多,专用品种少;初级产品多,加工产品少,精深加工产品更少。目前中国水果的优质果率只占水果总产品的30%,约有20%的劣质果适口性差,部分蔬菜。茶叶中农药残留量超标,蔬菜、水果、花卉等产品贮藏、保鲜、加工水平低,难以保证储藏质量和商品质量。三是虽然农业生产的区域化分工有了很大进展,但区域比较优势尚未充分发挥出来,区域性农作物结构不同程度存在大而全、小而全问题。在结构调整中,地区之间重复投入,常常一哄而上,带有很大的盲目性,造成了过度的盲目竞争和资源浪费。果品、蔬菜产地市场之间的激烈竞争,已经暴露了在品种、布局方面的趋同性。

抓住农产品总量平衡的有利时机,加快农业结构调整步伐,促进结构优化升级,就成为农业发展面临的一项重大课题。新一轮的农业结构调整决不能再走简单的数量、比例变动的老路子,必须注重调整的质量。这次结构调整,主要是向生产的深度进军,提高农业的质量和综合经济效益。

根据中国农业资源利用和农产品供求的现状,构建高效农业体系,应在继续发展种植业的同时,加快林业和畜牧水产业的发展,提高其在大农业中的比重。与此同时,在大农业内部,提高种植业与林牧渔业之间的多层次综合利用水平,努力实现农牧结合、农林结合、牧渔结合,更加集约地利用各种农业资源。

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既是提高农产品质量的重要途径,又会提高农业的比较利益水平,甚至可变废为宝,提高农产品的综合利用率,更好地满足消费者对农产品及其加工品的多样化需求。发达国家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农业产值之比大都在3:l,而中国只有0.79:1。发达国家加工食品约占90%,而中国只占25%。发达国家食品工业产值一般是农业产值的1.5-2倍,而中国还不到1/3。从上述差距中,可以看出中国发展农副产品加工业还有很大的空间。农产品的包装、储藏、分级水平低,已经严重影响了中国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和经营的经济效益。中国农业生产结构的优化,应把加强产后系统开发、特别是发展农产品加工业,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以利于其高产优质高效的实现。

三、农业产业化:农业发展的新趋势

长期以来,中国农业生产、加工和销售三个环节相脱节,导致农产品“买难”和“卖难”交替出现,这既使得农产品加工企业常常得不到稳定的原料供给,农民的利益也经常受到损害。针对这种情况,近年来,中国提出了“农业产业化”的发展思路。农业产业化在实践中是一种内容相当丰富的现象,虽然在理论上对其内涵并没有一个清晰的界定,但多数意见认为,推进农业产业化,通过中介组织的带动,一头连给农户,一头连接市场,既保持了家庭承包制的稳定,同时又通过延长产业链,发挥一体化组织的协调功能,把分散的农户组织起来,进行商品生产,在一个产品、一个产业、一个区域内形成了产品规模、产业规模和区域规模,实现了规模经营。这种形式,有利于克服千家万户的分散经营与千变万化的大市场的矛盾,使分散的农民家庭经营与大市场之间找到了一种有效的连接方式;有利于在更大范围内和更高层次上实现农业资源的优化配置和生产要素的重新组合,提高农业的比较效益;有利于在家庭经营的基础上,逐步实现农业生产的专业化、商品化和社会化。

农业产业化在中国广大农村的实践,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概括说来,主要有以下四种类型:一是龙头企业带动型。主要是以农产品加工或流通企业为龙头,带动农户从事专业生产,将生产、加工、销售有机结合,实施一体化经营。这种类型一般以“公司十农户”为基本组织模式。二是中介组织带动型。主要是以社区合作经济组织、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包括农民专业协会)、供销合作社等为中介,带动农户从事专业生产,将生产、加工、销售有机结合,实施一体化经营。这类组织一般以合作经济组织十农户为基本组织模式,但也有一些是“公司+合作经济组织+农户”。三是专业市场带动型。主要是以专业市场为纽带,带动主导产业,连结广大农户。四是其它类型,如各农业研究和推广部门为农户提前、产中、产后服务。

无论采取何种组织形式,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核心问题是在生产、加工和销售之间建立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从实践看,农户与农产品加工企业和其它组织的利益连接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

一是“买断”关系,即农户与企业之间除了纯粹的市场交换关系外,没有任何其他的经济联系,企业仅是一次性收购农户的原料,双方不签定经济合同,价格随行就市。在这种买断型的利益关系下,农产品生产、加工和销售之间并没有形成有机的内在联系,更没有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机制,企业与农民的关系很不稳定。严格说来,如果企业与农户之间仅仅停留在这种“买断”型关系上,还不能说是实现了农业一体化经营。

二是契约关系,即农户与企业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前提下,签订规范的经济合同,明确规定各方面应当享受的权利和所承担的义务,建立了相对稳定的购销关系。在这种形式下,农户与企业的利益关系的紧密程度也有差别。多数企业一般都向农户供应良种、优良种畜、种禽和化肥、农药等生产资料,并提供技术指导、培训,有些企业还以相对稳定的价格收购农民的产品,或参照市场价,制定保护价,当市场价低于保护价时,以保护价收购农民的产品。在这种方式下,农民与企业之间的利益关系与“买断”型相比,更进了一步。但在许多情况下,农户不履约或企业拒收、压级压价等现象是经常发生的。

三是新型的合作关系,主要是通过建立各种类型的合作组织,实行利润返还,入股分红,逐步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利益共同体。从合作组织形成的方式看,主要有以下几种:(1)供销社吸收农户入股,兴办专业合作社;(2)农民自发组建专业合作社;(3)一些协会吸收农民入股发展成合作社;(4)龙头企业吸收农户入股,组建股份合作制企业等。从合作组织内部的服务内容看,有些合作组织(主要是农民专业协会)主要还是提供信息、技术培训、物资供应等服务,有的则实现了合作加工和销售。从合作组织内部的利益关系看,有些合作组织与农户之间还是以服务为纽带连结在一起,而有些合作组织(包括企业)则与农产形成了新型产权关系,对农户实行利润返还和按股分红。从总体上看,这种利益联接方式还不多,发展也比较缓慢,许多合作组织还不够规范,特别是多数合作组织经济实力还比较弱,这使得它在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中发挥的作用还比较有限。

农户与其他利益主体建立什么样的利益联接方式,是受多种因素影响的,如产品性质、企业实力、农户素质等。今后,中国农业产业化的发展仍将以“公司+农户”作为基本组织形式,以契约作为基本的利益联接方式。积极扶持龙头企业的发展,对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仍具有重要的意义。只有龙头企业素质高、竞争力强,农产品及加工品才能立足市场、占领市场,农业产业化才能顺利进行。龙头企业在发展方向上,要高起点,坚持以质取胜,以效益取胜。龙头企业要处理好与农民之间的关系。龙头企业不是单纯的农产品加工或流通企业,它要为农民提供经济技术等方面的配套服务,这样才能使农民的生产符合市场的要求。龙头企业要努力做到与农民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努力与农民结成共损共荣的经济利益共同体。

四、农业剩余劳动力:从就地转移到跨地区有序流动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业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尽管如此,目前农业劳动力的就业压力并没有得到很大缓解。

解决规模庞大的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出路问题,必须采取“多渠道分流,多种形式转移”的战略,依靠一、二、三产业的全面发展,全方位开拓就业门路,最大限度地增加就业机会。为了防止大量农村人口过度涌入城市,诱发“城市病”,应该充分挖掘农业内部的就业潜力,使农业有效地发挥过剩劳动力的“蓄水池”作用。同时,应积极开拓国际劳务输出市场。但这两条渠道吸纳农业剩余劳动力的能力毕竟是有限的。今后,解决农业剩余劳动力出路的根本途径,在于非农化和城镇化。乡镇企业今后在安置农村剩余劳动力方面,仍将发挥主渠道的作用。

能否缓解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就业压力,关键取决于乡镇企业能否继续保持较高的吸纳劳动力能力。现在乡镇企发展面临的制度环境和市场环境已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在新的环境下,乡镇企业不可能在所有的行业都与城市企业展开竞争,在经济发展进人结构调整时期,大部分行业生产能力出现相对过剩的情况下,乡镇企业要适应国内和国际市场竞争的要束,对产业结构进行战略性调整,这是保证乡镇企业持续增长和就业容量不断提高的关键。

一是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从城乡布局看,在改革开放前,中国农产品加工业大都分布在沿海大中城市,形成了农村生产原料,城市加工的格局。这种格局割断了农产品加工业与农业的有机联系,不仅造成农产品原料损耗大,加工成本高,也不利于农业生产的发展。改革开放以来,由于乡镇企业的异军突起,这一局面有了一定改观。1997年农产品加工业产值城乡比为1:0.89,食品工业还是城市占主导地位,城乡比为1:0.60。中国农产品加工业目前仍主要集中在城市,特别是农产品的深加工大都在城市。从农产品加工业的区域布局,1997年东、中、西三大区域农产品加工业的产值比为66:24:10,也就是说,农产品加工业主要还是集中于东部沿海地区(近2/3),而内地的比重则很小,尤其是西部地区只占1/10。乡镇企业要抓住机遇,把发展农产品加工业作为再次创业的突破口。中西部既是农产品的主要产区,也是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最具潜力的地方,要加快农产品加工企业向中西部转移的速度。中国今后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压力主要在中西部地区,发展劳动密集型的农产品加工业,不仅有利于中西部地区吸纳更多的农村劳动力,而且可以缓解农村剩余劳动力跨地区流动的压力。

二是大力发展第三产业。相对于第二产业发展的规模和要求而言,农村第三产业发展总量不足,发展相对滞后。现阶段的农村第三产业,主要集中于一些传统的、低水平的交通运输和商业饮食服务业之上,在某些传统行业中,由于区域之间产业结构的相似性,进入过剩、低水平过度竞争的局面也早已形成。如在乡镇第三产业的传统交通运输业中,运力的发展多集中于短途客运和内河运输业之上,运力增长相对于运力需求和道路过剩的现象较为严重。一些农村发展亟需的(新兴)第三产业行业(如科技服务、信息咨询、金融保险等方面)发展严重不足,如农村金融业,不仅业务范围窄,信用手段落后,而且极不规范,难以满足促进农村资金流动的需要。加快发展农村第三产业。一是重点建设好农产品批发市场,积极开拓农村资金和劳动力等要素市场;二是把交通、通讯、保险、金融、信息服务、技术服务等行业作为发展重点;三是要开发农村房地产和旅游等新兴产业。

引导乡镇企业发展与小城镇建设相结合,促进第三产业的发展,应是今后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问题的根本出路。

从80年代中期以后,尤其是进入90年代以来,农村劳动力的跨地区流动日趋活跃。根据国际经验,90年代和下个世纪的头20年,将是中国社会经济结构变化最剧烈的时期。可以说,近年来数千万“农民工”的大流动,不过是未来相当长的一个时期内农村劳动力跨地区大流动的序曲。

如此大规模的农村劳动力跨地区流动,以及自发流动不可避免的盲目性,致使流入地区的一定时期劳动力吸纳能力受到挑战,城市基础和交通运输面临巨大的压力,城市的住房、环境管理、卫生医疗设施、治安管理和人口生有控制都面临着越来越大的压力。

近年来农村劳动力大量流入城市,虽然引发了一些问题,但不能因此而普遍严格限制农村劳动力向城市的流动。除了像少数特大城市对农村劳动力的流人采取一定的限制措施外,大多数城市应向农民打开城门,鼓励农民企业家进城投资办厂,吸引部分农村劳动力进城就业。近年来,在沿海一些大、中城市,随着体制改革的深化和经济的迅速增长,不仅城市就业问题已迎刃而解,而且还吸收了大批外来劳动力。这说明,现有大、中城市在解除了旧体制的束缚之后,经济若能蓬勃发展,其吸纳农村劳动力的能力依然是不可忽视的。允许一部分农民进入大、中城市就业,并努力使一部分具备条件的农民,由常年性外出打工,转变成稳定性移民,应当成为今后解决中国农村剩余劳动力出路的一条重要途径。

要加大户籍制度的改革力度,逐步消除城乡劳动力市场的分割状况。改革以来,虽然市场机制在劳动力配置方面的作用日益加大,但迄今尚未形成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仍然存在着城市人口对城市就业机会相当程度上的垄断。长期保持城乡劳动力市场的分割,不用农民的就业竞争去抑制城市劳动费用的上涨,不仅农业失去了发展的机会和条件,而且城市工业部门和服务部门的劳动效率也难以提高。户籍制度改革的核心内容是剔除粘附在户籍关系上的种种社会经济差别,真正做到城乡居民在发展机会面前地位平等,获得统一的社会身份。为此,在就业制度上,应建立“企业自主用人,劳动者自由择业”的市场化就业制度。建立新的人口登记和管理制度,就是要建立对人口实行开放式管理的户口制度,即任何人无论是从乡村迁移到城市,还是从一个城市迁移到另一个城市,或从一个农村区域迁移到另一个农村区域,以及从城市迁移到乡村,只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和要求(如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居住时间达到一定年限等),就应该依法获得合法的居住身份,并依法享受相应的权利和承担相应的义务。户籍制度的改革可以采取渐进的方式,可先在小城镇实行新的户籍管理制度,在取得局部突破的基础上,再循序展开。目前,在小城镇,非农业户口已没有多少特权,改革现行户籍制度的条件已经具备。

五、土地政策: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

虽然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改革获得了巨大的成功,但进一步稳定和完善这一制度仍有大量的后续工作要做,特别是如何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产权制度,仍是农村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

目前,中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的一个基本特征是,土地所有权继续归农民集体所有,农户则以承包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这样一种独特的制度安排,虽然没有从根本上触动土地的集体所有制,但由于较好地解决了人民公社制度下普遍存在的集体成员“搭便车”问题,从而带来了生产率的巨大提高。由于农村土地制度的改革是在缺乏成熟的理论准备与系统的政策设计的情况下进行的,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的不规范是难以避免的。近年来为了完善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政府出台了一些重要政策,并试图使这些政策在法律上得到具体化,但农地产权制度仍不够完善。现行农地产权制度存在的最主要的缺陷是农民土地权利的稳定性得不到有效的保障。在大多数地区,根据人口的变化,周期性地进行土地的调整是司空见惯的事。这种调整严重地损害了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稳定性。而政府关于将土地承包期在原先耕地使用权15年的基础上再顺延30年的政策;也没有得到较好的执行。

农民土地权利不稳定,还表现在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内容仍不够充分,例如,在现行制度下农民缺乏抵押上地使用权以获得银行贷款的权利。更为重要的是,农民在现实中缺乏充分行使自己土地权利的能力。虽然政府要求农户和集体之间要签定书面的土地承包合同,但在现实中,随意解除土地承包合同,侵犯农民合法权益的现象是经常发生的。

稳定土地承包关系,目前遇到的一个争议较大的问题是30年承包期内是否调整土地。一种观点主张应明确规定30年承包期内不调地。另一种意见是,在承包期内,应允许进行有限制的小调整。近年来的经验表明,采用行政手段,周期性地调整土地,以缓解人地矛盾,固然可以满足部分农民的愿望,但副作用很大,不利于鼓励农民改良土地。考虑到落实30年的承包期本身阻力就较大,如果在30年的承包期内再完全不允许调整土地,执行起来就会更困难。因此,比较可行的选择是,针对承包期内土地的调整制定更为严格的限制条件。新的《土地管理法》在这方面已有了很大的改进,如规定:在土地承包经营期限内对个别承包者土地的调整,必须经村民会议1/3以上成员或2/3以上村民代表同意。但这还不够,还应规定更为严格的限制。特别是对把土地承包给集体以外的单位和个人经营,要有更为严格的限制条件,如规定任何调整首先应得到现在的承包户的同意。这方面存在着基层干部滥用权力的现象,强行出租集体土地,强行收回农民承包地的现象是时有发生的。在很多国家的土地法律中,无论是对私地的出租,还是对公地的出租,都有“续相权”的规定。在荷兰,政府颁布的土地法令也规定,烟农的土地租期至少为12年,并可续租。在澳大利亚,大约85%的农地(主要是草场和林地)属于“公地”(crownland)。这些公地大都采用长久租用制,也都有续租的法律规定。例如,草场的租用期一般是99年,到期后都可续租。中国自来代就有了永佃制。明清时期永佃制在江苏、浙江、福建和广东等地区已经很盛行了。永佃制的特征是“一田两主”,即把土地的田底权与田面权分离开来,地主拥有田底权,佣户拥有田面权。地主可以把田底权出卖、典押,但不能随意赶走拥有田面权的佃户。佃户可以出卖、典押田面权,在这种情况下,地主的田底权不变。这种土地制度在历史上曾对保护佃农的利益和促进农业的增长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了赋予农民更长久的、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应当在有关土地的新的立法中,充分保障农民在30年承包期满后,有权继续承包土地。中央的政策是给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承包期再延长30年,30年内严格限制调地,满30年后有权续租,只有这样,才能真正让农民感到自己是土地的主人,才能真正有利于使农民形成长期的预期。

稳定家庭承包经营制度,土地承包期长固然重要,但关键是明确界定土地承包权的性质。农民的土地承包权,从法律性质看,一开始就是以债权的形式出现的。物权和债权是大陆法系民法上相对应的两种财产权利。在英美法系中,没有这种概念。物权和债权的法律效力是不一样的。物权是一种排他性的财产权利,而债权则不具有排他性。物权对世上任何人都有约束力,因而又称“对世权”。债权只对某个或某些人有约束力,因而又称“对人权”。物权又可分为自物权和他物权。自物权即所有权。他物权则又可分为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包括:地上权、永佃权、地役权等;担保物权如抵押权。债权即租赁权。由此可见,所谓土地权利,是指一束权利。仅在英美法系中,就有50多种土地权利。土地承包权的债权属性具有很大的随意性,农户对抗他人侵权行为(尤其是对抗乡村集体干部随意调整土地、更改土地合同行为的效力),因土地承包权的债权性质而降低。实践表明,把土地承包权界定为债权,不利于农户树立起保护自己土地权利的法律意识,不利于防止农村基层干部随意调整土地,侵犯农民的土地权利。改变土地承包权债权性质,实现土地承包权的物权化,赋予农民更充分的土地权利,如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转让权、继承权、抵押权等,有利于减少现行土地产权关系中内含的不稳定性,有利于增加国家对农民的产权保护,有利于使农民形成长期的预期,也有利于在发挥土地社会保障功能的同时,推动农地的市场化流转,从而提高农地的利用效率。在《物权法》中,可以在明确土地归集体所有的前投下,把农民的土地使用权或承包经营权作为一种新型的物权来看待,对农民的土地权利作出更加明确、更加具体、更加严格的法律界定。这样才有助于让农民树立起依法保护自己土地权利的法律意识。转贴于

土地作为一种生产要素,只有合理流动,才能提高使用效益。特别是在当前农业结构调整中,为了实现区域规模化种植,要求建立土地使用权的流转机制,搞活土地经营权。土地流转的形式可以多样化。例如,一些地区创造出的“反租倒包”的模式,就是土地流转的一种好形式。这种土地流转形式在充分尊重了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的前提下,改变了一家一户分散种植的格局,实现了区域的规模化种植;这种流转形式在充分发挥公司统一种植、统一管理、统一收获的优越性的同时,也充分发挥了农户家庭分散劳动的优越性,把两种优势有效地结合了起来。促进土地流转最有效的方法应该是培育土地使用权市场,通过私人之间土地使用权的自愿转让,来实现农场规模的扩大。政府的作用应当主要体现在健全土地法规,界定土地产权和制定土地流转的规则上,而不是用行政命令手段,去推进规模经营的发展。从整体上讲,中国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发展,应以发展适度规模的家庭农场为主,不应把规模经营与家庭经营对立起来,动摇家庭联产承包制。

六、走向新的合作

改革前,我们在发展合作经济上走了很大的弯路,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应该讲,迄今为止,在合作经济的探索上,我们还没有真正踏上坦途。农民一家一户的小规模分散生产,势单力薄,不仅进入市场难,而且保护自身利益也难。这是农村发展市场经济面临的一个很大难题。农业生产以家庭经营为主,同时通过发展各种类型的合作社,为农民提前、产中和产后服务,可以有效地克服家庭经营的局限性,可以把家庭经营的优势与合作经营的优势有效地结合起来,可以为家庭经营增添新的生机和活力,开辟家庭经营走向市场、走向现代化的广阔前景。

发展合作经济,不应拘泥于一种模式,而应因地制宜地采用多种形式。综观世界各国,由于各自的条件不同,合作经济发展的模式差别也很大。欧美国家的合作社以专业合作组织为主;东亚国家和地区则以综合性的合作组织为主(如日本的农协)。中国应选择什么样的合作组织形式,人们的看法也不尽相同。大体有两种思路:一是大综合、大合作的思路。即供销、信用、技术服务三位一体,组成综合性的合作社,作为企业法人或合作社法人,享有独立的财产主体地位,承担有限责任,类似于日本的“农协”。二是在现有的基础上各自完善和发展的思路。即社区性合作经济组织、专业性合作经济组织、供销社和信用社等,长期并存,自我改造,自我发展;政府则根据其不同特性,分别逐步加以规范,尽可能作为独立的财产主体,明确相应的法人地位和责任形式。这两种思路哪一种更符合实际,不宜过早下结论,更不能强迫农民接受某一种模式。比较稳妥的做法是因地制宜地采用多种形式。

在中国,强调发展社区合作是必要的。与欧美国家不同,东亚国家和地区农村村落稳固存在,村落内农户家庭之间血缘、地缘关系密切,社区内的合作十分重要。目前,中国的社区合作组织普遍存在着服务功能不强、合作属性较弱的问题,对农民没有产生足够的吸引力和凝聚力。要求在村庄一级普遍建立社区合作组织的做法是不可取的。这种做法实质上是建立“全民社”,农民只有入社的义务,但没有退让的权利。这样做,只能束缚、甚至窒息中国合作经济事业的发展。在中国现实条件下,发展合作经济,要充分利用社区这一组织资源,但又不能局限于社区合作,农村市场经济的发展必然会超越社区的界限,要求在更广的范围内发展多种形式的联合与合作。近年来,各种类型的农民专业合作发展很快,在为农民提供科技、信息、资金、物资和产品销售等服务,增加农民收入和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方面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不可否认,迄今为止,这种合作经济组织并没有形成大的气候,对这类合作,要大力鼓励,要通过深化改革,为这类合作组织的发展创造更宽松的政策环境。

早在80年代初,从政策上就明确提出恢复供销社“三性”,还社于民。然而,经过10余年的努力,把供销社改成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目标并没有达到。供销社目前面临着“三个不承认”:即农民不承认供销社是他们自己的组织;政府不承认供销社是官办的企业;供销社职工也不承认供销社是农民的组织。看来,试图把供销社在整体上改造为新型合作组织的政策目标是难以实现的。可以考虑适当对供销社体制改革的目标进行修正。有条件的供销社可以改造为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而大多数供销社在改革目标上设定为盈利性的非合作制性质的企业组织可能更为恰当。农村信用社的改革也面临着与供销社同样的问题。

日本“农协”有许多成功的经验值得借鉴。日本“农协”不仅是农民经济利益的代表,而且也是农民的政治利益代表;它既是合作经济组织,也是行政辅助机构和政治团体。借鉴日本“农协”的经验,我们可以在一些地区试办为农民提供包括信用。供销、技术推广等在内的综合的合作社。

借鉴国际经验,总结历史教训,发展农村合作经济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是:维护农民经营主体和财产主体的利益,不“归大堆”;尊重农民的意愿和选择,农民入社退社自由,不搞强迫命令;坚持“民办、民管、民利”,不搞行政干预;对社员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不以盈利为目的。

目前各种类型的合作组织普遍存在规模不大,发展速度不快,管理制度不健全,改组、解体过于频繁,稳定性较差等问题。合作社难以获得全面发展,根本原因在于,没有为新型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创造适宜的政策环境,特别是有关合作经济的法规建设严重滞后。从合作经济发展的政策环境看,在宏观上存在着许多严重阻碍合作经济发展的因素。例如,粮、棉等大宗农产品一直保留着相当程度的部门垄断,许多主要的农业生产资料也由国家垄断经营。这就排除了农民合作组织合法涉足这些产品购销的可能。而国家对农村金融的控制更是严厉,农民合作金融组织的发展难以获得适宜的土壤。从合作经济发展的法律环境看,中国迄今仍没有一部合作经济法规,在中国企业法人注册类型中没有合作经济的位置。由于合作经济的法律地位不明确,使合作经济组织的经营活动得不到法律的有效保护。合作社的法律地位不明确,既不利于维护其自身的利益,也不利于规范其行为,维护其它市场主体的利益,保障市场经济秩序。中国现有的合作经济组织包括社区合作组织、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供销社和信用社等,不同类型的合作经济组织差别很大,很难用一部统一的法律来对它们进行规范。应根据其不同特征,逐步加以法律规范,当前,迫切需要制定专业合作社法,在法律上明确其财产关系和责任制形式等。

七、粮食流通体制:从“双轨制”到市场化

中国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建立主要由市场调节的粮食购销体制。这种新的粮食体制,包含着两个基本方面:一是粮食体制要进入市场经济轨道,这是由粮食也是商品决定的;二是粮食市场要在政府调控下运行,这是由粮食是关系国计民生的特殊商品以及中国特殊的国情、粮情所决定的。借鉴国际经验,这种粮食流通新体制需要具备以下四个基本特征:第一,要有竞争性的粮食市场主体和完善的粮食市场体系。第二,要有健全有效的储备调节和保障体系。第三,要有健全的法制体系。第四,要有发达的粮食储运体系。

1998年出台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并没有使中国粮食流通的市场化改革有实质性进展。这个改革方案虽然也提出要解决国有粮食企业政企不分这一深层问题,但由于它继续强化国家垄断的粮食收购体制,因而与主要由市场调节的粮食购销体制还有相当大的距离。新的粮改方案更侧重于解决国有粮食企业巨额亏损挂帐这样的短期政策目标,而对发有粮食市场,培育竞争性的粮食市场主体这样的长期政策目标则重视不够。

粮食流通体制涉及到粮食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等方面的利益分配,涉及到中央与地方以及产区与销区的利益调整,还涉及到财政、金融、价格。内贸和外贸等众多部门的体制改革,因此建立国家宏观调控下的市场化的粮食流通体制,需要继续进行一系列改革。一是改革国有粮食企业,真正实现政企职能分开;二是鼓励农民建立合作经济组织,参与粮食流通;三是完善仓储制度;四是完善保护价制度;五是政府逐步过渡到只管按保护价收购专储粮,逐步取消定购;六是协调好粮食内外贸的关系及生产和流通的关系。

八、工农关系:从以农业支持工业向以工业反哺农业转变

在传统体制下,中国工农业之间一直未能建立起一种均衡增长和良性循环的关系,导致二元经济结构凝固化。改革开放以来,国民经济发展战略的调整提高了工农业的关联度,市场机制的引入促进了资源在两大产业之间的合理配置,但是,工农业仍未走上协调发展的轨道,为了实现工农业的协调发展,政府政策最重要的选择是实现由以农业支持工业向以工业反哺农业的转变。

今后,政府在财政上对农业的支持应主要侧重于以下方面:

一是支持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中国在农业基础设施的建设方面欠帐太多,目前普遍存在农业基础设施老化问题,这是造成农业抗灾能力低下的一个重要原因。为推动新世纪农业的持续稳定发展创造条件,政府必须提高农业基础设施投资在投资总额中的比重。中央和地方要集中财力,以直接投资的方式,为大中型防洪工程、灌排工程、水资源工程、水土保持工程、防护林工程等方面的建设提供资金保证。在欠发达地区,应继续采取以工代赈的方式,增加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中的劳动投入。

第3篇

    相较1995—2002年,现阶段农产品产量不断递增,但随着人口数量不断增长和消费结构水平提升,国内农产品生产增量仍无法满足百姓生活和工业加工需求,大豆、奶粉等农产品进口量不断递增,农产品供求已进入“紧平衡”新时期。农产品产量不断递增中国曾在20世纪末至21世纪初经历“总量平衡、丰年有余”的农产品供求阶段,并曾因“卖难”导致农产品产量逐步下跌。但自2004年始,农产品产量企稳回升。尤以粮食产量为典型,产量从2003年的43070万t提升到了2012年创纪录的58957万t,增长37%,实现史无前例的“九连增”。食用植物油、糖类等种植类产品以及肉、禽、蛋和水产品等养殖类产品都出现了稳步增长的态势。进出口贸易逆差加大农产品贸易差额已经从1995年超出37.4亿元变为2012年的491.9亿元以上。从2004年开始,农产品进出口一直呈现出贸易逆差态势且有加大趋势。一是在关键的粮棉油糖等大宗农产品类别上,尤其是以大豆为典型的粮食产品上(中国将大豆统计为粮食作物),逆差额扩大趋势明显。某种意义上粮食作物已经突破了95%的自给率底线。二是某些中、高端农产品供求和进出口比例失衡情况较为突出。以奶粉为典型,进口量从2008年的14万t激增到了2011年的98万t[3]。根据有关专家的估算,中国进口农产品折算的土地数量达到4470万hm2,占我国耕地面积的36.8%[4]。

    2生产方式上,转向规模化、组织化、社会化新阶段

    相较1995—2002年,现阶段农业生产经营的规模化、组织化、社会化特征更为明显,中国在生产方式上正在从自给自足的小农生产阶段转向规模化、组织化、社会化等的新阶段。农业生产规模稳步提升一直以来,中国的农业具有非常典型的小农生产特征,单家独户各自生产,生产规模很小,农业经营服务组织薄弱。近些年来,这种情况正在发生转变。从1995年到2011年,农业从业者人均种植面积已经从0.422hm2增长到了0.61hm2,增长1.45倍。从1996年到2011年,农业从业者的人均养殖规模也在增长,人均肉、禽、蛋和水产品产量都呈现不断增长的态势,2011年人均产量分别是1996年的2.3倍、7倍、1.8倍和2.3倍。值得注意的是,从2006年到2012年,全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率从4.5%增长到21.5%,流转面积从547万hm2增长到了1800万hm2,这从另一视角说明了当前农业生产的专业化、规模化趋势。农业组织化经营趋势加剧近些年,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组织快速发展。自200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实施以来,农民专业合作社数从3.68万家快速增长到2012年的68.9万家,增长18.7倍,实有成员数超过5300万户。全国各类农业产业化组织从2004年的11.40万家增长到2012年的超过30万家,辐射带动农户数从2004年的8454万户增长到2012年的1.18亿户,农业龙头企业从2006年的7.16万家增长到2011年超过11万家。农业生产越来越表现出组织化的生产经营方式。农业社会化生产特征增加明显当前,全国已经初步形成了以政府公共服务机构为主导、其他类型服务组织广泛参与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拥有政府公益机构15.2万个,拥有经营性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超过100万个。同时,在具体的农业生产上,也表现出了较为明显的社会化生产特征。以粮食、小麦和玉米3种粮食作物的生产为例,根据《全国农产品成本收益资料汇编》资料,2000—2010年,3种粮食作物的生产成本中,机械作业费、雇工成本和流转地租金占生产成本的总比重在不断攀升,从2000年占总比重的10%增长到18%,尤其是机械作业费占比增幅明显,从6%增长到13%。

    3要素投入上,转向科技、资本密集型新阶段

    相较1995—2002年,在主要农产品产量稳定增长、粮食生产实现9连增的情况下,劳动土地要素的作用却在削弱,现阶段中国农业生产的要素投入特征正在从依靠劳动等要素转向依靠技术等要素。现代科学技术在农业生产经营中的作用越来越明显。劳动、土地等传统要素的作用正在削弱一是农业从业者数量减少明显。从1995年的35530万人下降为2011年的26594万人,占乡村就业劳动力的比重从72.5%下降为65.7%,从2009年开始,相关数据有加速下降的态势,越来越多的农村居民不再以农业为主业。二是耕地面积持续减少。耕地面积已经从1996年的13003.92万hm2下降为2008年底的12171.59万hm2,每年因为工商业发展和人民居住需要所占用的耕地面积约64万hm2。科技、资本等要素作用正在增强一是农业物质投入水平不断提升。以种植业为例,对农业基础设施的投入增加推动了农地有效灌溉面积、旱涝保收面积和机电灌溉面积的较快增长,其中有效灌溉面积从1995年的4928.12万hm2增长到了2011年的6168.16万hm2,旱涝保收面积从1995年的3611.88万hm2增长到了2010年的4287.15万hm2,机电排灌面积从3220.53万hm2增长到了4075.06万hm2。同时,每公顷土地上投入的农用机械、化肥、农药、塑料薄膜和农用柴油等持续攀升,农业机械化、化学化态势明显。二是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增长明显。从2009年起,农业部在800个县实施全国农技推广示范项目,实现了“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示范县覆盖到所有的农业县,农技推广机构条件建设的项目覆盖全部乡镇”,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在过去7年间提高了约8个百分点[5]。2012年我国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更是达到54.5%,主要粮食品种良种覆盖率达96%以上,每公顷产量首次突破5250kg,单产提高对粮食增产的贡献率为80.5%[6]。2012年在粮食播种面积只比2011年增长0.6%的情况下,却实现了总产量3.2%的增长,科技要素在其中发挥了强有力的支撑作用[5]。收入构成上,转向依靠非农产业新阶段相较1995—2002年,现阶段农民的农业生产增收效果有限,家庭经营收入所占比重越来越少,已经跌破50%。外出打工的农民工数量不断增多,工资性收入占农民收入的比重越来越高。农民收入已经转向依靠非农收入新阶段。农业生产增收有限,家庭经营收入占比持续下降从1995年到2012年,农民人均纯收入从1578元增长到了7917元,增长了5.02倍,且2004年以来农民收入年增速均超6%,实现了“九连快”。但不可忽视的是,农民的农业生产经营利润增加非常有限。以粮食、小麦和玉米3种粮食作物的生产成本收益情况为例,根据《全国农产品成本收益资料汇编》资料,自2000年以来,3种粮食收购价格和单位均产值都在稳步提升,但2004—2010年平均每公顷利润率和利润额分别只有26%和2715元,严重制约了农民从事农业生产积极性的提高。此外,从1995年到2012年,农民的家庭经营纯收入从1125.79元增长到了3534.51元,但占农民纯收入的比重从71.4%下降为44.6%,其中从2009年开始家庭经营纯收入比重跌破50%,农民收入非农化的阶段性意义显着。农民外出打工数量和农民工资性收入连续增长近些年来,越来越多的农民选择跨乡镇外出就业,其中从2001年到2012年,外出农民工数量从8399万人增加到16336万人,增长了1.94倍。这说明虽然中国经济经历了全球金融危机影响,但农业的吸引力仍然要弱于非农产业。随着大量农民从农业、农村转向非农产业和城镇,农民的劳动时间和收入来源也从原来的以农业为主转向兼业化甚至非农化状态。农民的工资性收入从1995年的353.70元增长到2012年的3446.46元,占农民纯收入的比重从22.4%增长到43.5%,农民通过外出打工获得了越来越多的收入。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农民工资性收入与家庭经营纯收入之间的差额比例从2000年的49%缩小为2012年的1.1%,两者已经非常接近,也再次印证农民收入来源的非农化新特征。

    4中国农业农村发展的趋势与挑战

    4.1将依托城镇化等更宏大格局统筹解决“三农”问题

    将依托城镇化等更宏大格局统筹解决“三农”问题,“三农”问题是实现全面小康社会需要克服的关键问题。未来农业现代化问题的解决将更加嵌入于城镇化、工业化、信息化的背景中,依托现代化的资本、技术和人力等要素进行解决。必须认识到要想解决至少六七亿农村人口的生存以及其所从事农业的发展问题,将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所面临的最大挑战,也是必须解决的关键问题。更为困难的现实在于国土面积之广、各地自然与人文环境差异之大、人口数量之多,此问题的解决将毫无历史经验可循,这也是未来几年党和政府需要克服的关键问题。

    4.2强农惠农政策将会拓展和延伸

    强农惠农政策将会拓展和延伸,如何有效落实相关政策措施是现有制度环境下必须长期面对的重要问题。未来政府将更有能力拓展和延伸目前的强农惠农政策,比如进一步提高已有的各项农业补贴幅度,并可能强化和完善农业保险制度,在农村金融问题上进一步破题,拓宽试点领域和范围,允许更为丰富的实践探索。也必须要看到,有些政策措施在一些地方并没有得到有效贯彻落实,如何协调各项涉农工作,推动地方政府有效贯彻落实,将会是农业部门必须认真思考和面对的重要问题。

    4.3农产品需求的规模和质量将会继续提高

    农产品需求的规模和质量将会继续提高,如何科学调配国际、国内两个农产品来源渠道,是农业宏观决策必须尽快回答的重大命题。未来百姓对农产品需求的数量和品质要求会进一步提高,可能会加剧我国农产品“紧平衡”的生产格局,在一部分中、高端农产品和大宗农产品类别上可能会加大对国际市场的需求量。在国内农业生产资源总量与生产环境短期内无法显着改善和提高的情况下,如何科学配置国际、国内两个农产品来源渠道,使得既能满足老百姓日益增长的农产品需要,又能确保我国农业产业的长期稳定和安全,将会是农业宏观决策需要尽快回答的重大命题。

第4篇

何为现代农业?至今学术界没有统一的定义。现代农业有几个标准是大家比较认同的:科技对农业的贡献率在80%以上农产品商品率平均95%以上;农业投入占当年农业总产值的比重至少在40%以上;农业劳动力占全国劳动力总数的比重低于20%。另外,也有人认为“每个农业劳动力来自农业的收入至少能养活10人”也应划入标准之列。

可以说,目前发达国家的农业基本上就是现代农业。几十年来,西方国家根据不同的国情,逐渐摸索出三种不同的现代农业类型。

――多地少、耕地资源短缺型,典型的国家是荷兰。由于土地十分珍贵,荷兰人追求精耕细作,着力发展高附加值的温室作物和园艺作物。依靠精耕细作,这个60年前还为温饱问题发愁的小国,已一跃成为全球第三大农产品出口国,蔬菜、花卉的出口更是雄踞世界第一。从荷兰的经验看,这种现代农业的基本特点是:土地利用高效,生态环境良好,技术支撑有力,流通体系发达,组织体系健全,政策体系完善,主体素质较高,产品优势突出,经营收入丰厚,农产品高产、高质、高附加值,具有国际竞争力。

―― 人少地多、劳动力短缺型。代表性的国家是美国,以大量使用农业机械来提高农业生产率和农产品总产量为主要特色,美国农业机械化程度世界第一,是全球最典型的现代化大农业。美国平均每个农场耕种的面积近4000英亩(1英亩相当于我国的6亩)。如果离开农业机械,美国农业简直寸步难行!在美国,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人口仅占总人口的1.8%,约为350万人,但这350万人不仅养活了3亿美国人,而且还使美国成为全球最大的农产品出口国。

――土地、劳动力适中型。这种类型的国家一般都有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传统,因此发展现代农业多以进行农业制度变革为主要特色。比较典型的国家是法国。多年来,为发展现代农业,法国实行了“一加一减”的做法,“一加”指的是为防止土地分散,国家规定农场主的土地只允许让一个子女继承;“一减”指的是分流农民,规定年龄在55岁以上的农民,必须退休,由国家一次性发放“寓农终身补贴”,同时还辅以鼓励农村青年进厂做工的办法减少农民。除此之外,法国还实行“以工养农’政策。几十年来,法国持续发放农业贷款和补贴,还由国家出钱培训农民。现在,经过几十年的努力,困扰法国上千年的小农经济已成为过去,取而代之的是世界领先的现代化农业。目前法国农业产量、产值均居欧洲之首,是世界上仅次于美国的第二大农产品出口国和世界第一大农产品加工品出口国。

突出科技本质

现代农业国值得一提的国家首推以色列,以色列地处中东,既缺水又少土,因此它比任何国家都注意土地和淡水的高效率使用,以色列节水农业世界第一,平均每立方水可产两三公斤粮食,是我国的两三倍,水肥利用率达80%―90%。现在以色列不仅改变了粮食、蔬菜、水果长期依靠进口的状况,而且还能大量出口。专家说,若按以色列的土地生产率,地球可以多养活100亿人, 而以色列现代农业的一大特征是科技含量高的压力灌溉技术。

以色列建国以来,农产品产量增长了12倍,但每亩土地耗水量仍保持原有水平,这与他们用先进的农业灌溉技术息息相关。

澳大利亚的现代农业科技特征则主要体现在其高质量和先进实用的农业机械。这个畜牧业高度发达的国家也依赖于农业机械的广泛使用。澳大利亚每个农民平均可管理100头奶牛或4000只绵羊。

“风车之国”荷兰的现代农业也是十分成功的。特别是该国集成化的工业技术在温室农业中被广泛应用。

事实上,荷兰的农业特别是温室农业是被当成工业来办的。温室产业中广泛采用现代工业技术,包括机械技术、工程技术、电子技术、计算机管理技术、现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等。

成效十分显著

以色列国土面积为2.1万平方公里,可耕地面积仅为4370平方公里(约44万公顷,合60万亩),占总面积的20%,而且可耕地一半以上的土地还需提水浇灌,以色列的农业成为与军火工业、钻石加工业并列为国民经济与对外贸易的三大支柱产业,现在一个农业人口可养活90―100人。

温室产业是荷兰最具特色的农业产业,居世界领先地位。目前,荷兰温室建筑面积为11亿平方米,占全世界玻璃温室面积的1/4,主要种植鲜花和蔬菜。园艺作物产值2005年为232.3亿荷兰盾。其中,蔬菜为172.72亿,花卉为60.91亿。此外球根鲜花及耐寒种苗为20.6万亿。

荷兰还是世界上最大的马铃薯出口国,其良种输出占国际良种市场的60%以上,种用和商品马铃薯销往世界80多个国家。园艺生产在荷兰占相当份额,主要是蔬菜、水果、花卉、植物、鳞茎和苗木,蔬菜出口居世界第一,鲜花占全球市场的60%,大部分蔬菜鲜花在温室内生产。

第5篇

关键词:贸易壁垒;美国农业;经济贸易;发展趋势

一、贸易壁垒的概念及演化

1.概念及理论基础

学术界目前已有大量的贸易壁垒理论基础和成因方面的研究,主流观点可包括:第一,商品与信息之间存在的不对称性。也就是说生产者由于利润的关系,而不会将商品的过多信息告知消费者,从而致使商品质量在提升的情况下,不会增加消费者的购买意愿。第二,由于进口的某些商品致使原有公共资源减少的情况,如进口化肥和农药等,会对土壤、植被以及水源在成破坏,两者间存在相互作用和正反两面的影响,可作为贸易壁垒现阶段的依据。第三,技术水平的差异。也就是说生产技术水平从高到低的转移,对贸易进出口的方向变化有着很大的影响,从而对经济收益产生阻碍。第四,负的外部效应。当一国向某国进口商品时,同时为本国的医疗卫生或者是经济发展带来一定的隐患,而这个隐患就是负的外部效应[1]。

2.形成及演化

贸易壁垒可以从经济学角度来看,将其看做是一类具有约束性的规则,利用这样一种规则,对一类经济行为进行限制的同时能够对另一类经济行为加以保护。两者间形成一种博弈的状态,同时还具有替代性和互通性,这便是贸易壁垒最为基础的形式。随着国际贸易竞争日趋激烈,经济形态面向多样化的发展,贸易壁垒的基础形式也发生了变化,衍生出一种派生制度,其表现形式如:贸易管理制度、关税制度以及技术法规等,而贸易壁垒的形式也正是由这类上层形式所决定,也就是在实际贸易当中,需要面临的各类限制性举措[2]。

二、美国农产品贸易制度的发展变化

美国于1986年在贸易制度当中增加了海关使用费,并将商品处理费纳入海关使用费当中,每笔商品处理费缴纳最高达485美元。该项规定用意是为了抵消海关运营方面的支出成本,但从农业产品方面来看,除了支付高额关税外,还要缴纳海关使用费,显然与WTO准则不符,也使得产品在竞争力方面有所下降。其次,2008年美国进行了农产品方面检测流程的改革,将原有自动扣留改变为不经过物理检测的扣留模式,在检测验本的选择上需具备产品的独特性,但在检测费用方面则是由产品的出口上来进行承担。这样的方式极容易导致产品长时间扣留的情况出现,甚至还会对农产品的出口造成严重的影响[3]。

三、美国农业贸易的关税变化

1.存在关税升级的风险

就美国在农产品进口方面的关税来看,一直保持较高的水平,据WTO相关数据显示,美国对于农产品方面关税最高的要属烟草类,可高达350%左右,而一些奶制品类关税范围在50%~110%之间。另外,还存在关税升级的风险,比如:对于一些长度小于28.575毫米的棉花纤维实施零关税,而其他则要收取5%~12%的关税。这样高额的关税,对国内一些农业企业起到了一定的保护作用。但就美国目前农产品中花生、棉花以及牛肉等在内的约200种农产品需要面对关税配额限制的风险而言,这样的规定对于自由贸易的发展,是极为不利的。

2.歧视性的增收收税

就农产品税收方面,美国政府会对不同地区在进口上进行关税调整,比如在进口葡萄酒方面,会对不同国家征收不同的营业税和消费税,这种差别的存在很可能是由计税基础的不同而导致的,这对于自由竞争而言,造成巨大的影响。

四、美国农业非关税贸易壁垒的变迁

1.检测标准和手段的变化

就美国检测技术而言,主要是有政府和非官方机构共同参与制定。目前,美国的非官方机构大约有400个左右,其中,非官方及官方的技术标准在9万个左右,各类农产品在进入美国市场时,还要经过第三方机构的检测认证,无疑给出口商造成了称重的负担。特别是在检测时间方面,极容易导致农产品应检测停留时间过长而发生腐烂的情况。美国在2005年向WTO提交了关于农产品在化学制剂方面的35项新标准,这给中国在内的其他出口国家带来严重影响。而后,美国在2012年对果汁类饮料进行了多菌灵方面的检测规定,若农产品多菌灵检测值大于10微克/克,则禁止进入美国市场中。而这一标准已超过国际标准线,这给出口国在运营及成本方面带来了严重的风险[4]。

2.标签制度方面的变化

2002年规定对鱼类在内的有关产品实施标签制度;2009年对之前的标签制度做出了相应的升级调整,对仅有单一标签类的农产品进行相关规定,规定该类产品只能在美国进行加工及生产,这对于出口国而言,很大一定程度的限制了出口国农产品方面半成品的进口。

3.政府内部支持增加

美国农业出口在2004年补贴高达300万美元,于2005年增加到2800万美元,到2006年已增加到6300万美元。就国内支持方面来看,在2004年为42亿美元,而后到2005年增加到124亿美元左右。美国在2008年制定了新的农业法,并将2008年的新农业法作为国内农业政策方面的主要法律依据。而后在2013年又对农业补贴的金额做出了相应的限制,但就补贴水平来看,仍然处于较高的水平。而个别农产品生产者收入当中主要来源于美国政府的补贴,在价格的竞争力上,很大一定程度上也反映出了美国政府的背后支持,这给其他的发展中国家的贸易发展带来极其严重的影响。美国在2013年进行新的农业法案修订,将原有的支付补贴方式替换为保险的形式。虽然这种补贴在形式上发生了改变,但本质上依然和原来一样并未发生改变[5]。

五、美国农业经济贸易的发展趋势

1.农产品价格优势保护方面

美国农产品在价格方面,主要是通过巨额的补贴来保证价格方面的优势。美国作为出口大国和消费大国,为了使自己国家的竞争优势得以保证,会在以往十年间不断地增加财政支出来为农业进行的补贴,这种方式不仅违反了WTO的相关规定,还造成了极为严重的后果,形成贸易扭曲效应。而在美国最新的法案中,对于这方面,并没有采取相应的措施或者进行相关规定的取消,反而是不断的增加国内扶持的政策,就连2013年改补贴方式为保险方式,也仅仅是形式方面的改变,并没有进行本质的改变,这只不过是以另外一种方式来达到政府支持的目的。所以美国在这项规定上,至少短时间内不会对国内支持政策进行取消,因为降低自己国内农产品的竞争力对于美国政府来说,是他们所不能接受的,且对本国农业产业及竞争力方面依然会采取补贴政策加以扶持。

2.对于关税税率的调整方面

近十多年来,美国在农产品关税税率方面,长期保持在一个较高的水平上,从美国在关税配额以及其他政策规定方面可以看出,美国在这方面有意进行农产品进口方面的数量限制,目的是为了使自己本国本土的农业企业得到保护,在国际上保有一定的竞争力,另一方面也是为了使出口国家的农产品在价格方面的优势加以削弱。虽然美国属于技术密集型的国家,但就农产品的生产方面来看,大部分为劳动密集型。从这些因素中可以看出,美国绝对不会就某几类或者某一类农产品进行相关政策方面的放宽,为了防止出口对象国对美国自己国内的农产品市场造成严重的冲击,会更加严格的进行相应的政策管制。因此,美国在未来的关税税率方面,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不会有所降低,而是维持在目前的水平之上,甚至可能增加更高的关税。

3.通关壁垒方面

美国对农产品进口方面,海关制定了一定的措施,即:增加海关使用费,而在给予反恐的安全检查审查、自动扣留机制审查方面,增加了相应的通关时间。从而可以看出,美国对于这些通关规定的调整和增加,很大一定程度上对别国进口农产品方面进行了强制性的限制,这也是美国对出口国农产品进入美国市场而采取的一项重要的限制措施。就农产品本身而言,与工业产品相比较,其存储周期比较短,且非常容易变质腐烂,对于保鲜度要求较高的农产品而言,无疑给出口国增加沉重的负担。而这方面真是通关壁垒带来的一大重要影响。另外,就食品卫生,以及农产品反恐和安全问题方面来看,加之考虑到这方面的需要,美国在农产品通关方面,必然不会放松,未来通关壁垒仍然还会维持现状,甚至是加剧的趋势。因此,美国在未来发展过程中,对农产品的出口国会提出更高的要求,特别是在农产品的储存、出口国企业的运营管理以及农产品的安全性等方面。

4.技术性壁垒方面

第一,进口农产品安全指标以及技术门槛的提升方面,基于这样的技术性壁垒,对美国民众而言,是一种强有力的保障措施,不仅有利于安全性方面的保障,还有利于进口农产品的生产标准化,很大一定程度上保证了美国民众的健康权益。第二,长时间的检测流程和较高通关标准方面,使出口国农产品在运营上需要花费更高的成本,采用这种提高准入门槛的技术性壁垒,能够对其他国家农产品的出口起到一定的限制作用,并将其拒之门外。近些年来,从美国在农产品的通关检测规定方面的状况可以看出,美国对农产品生产场地的重视程度不断加深,这就说明美国政府对于某一国或者是其他国某个区域内他们特定的农产品更有进口意愿倾向。所以当其他某一国家想要打开美国农产品市场的大门,势必要面对美国技术性壁垒的阻碍。另外,在美国高标准以及时间较长的通关检疫检测流程方面,会导致进口农产品以往具有的优势被充分抵消。因此,美国未来在技术性壁垒方面应该会更加严苛。

第6篇

关键词:农牧业信息化;发展现状;发展趋势

0 引言

进入21世纪以来,虽然基于工业社会要求的农业机械化、化学化、水利化和电气化在世界许多国家还没有全面完成,但随着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以数字化为核心、网络化为趋势的信息化产业逐渐深入到社会的各个领域。信息化技术同时不断深入到农牧业生产的各环节中,形成了以数字化为特征的“数字农业”,给农牧业这个传统领域注入了新的活力[1]。农牧业信息化对于农业经济深入增长具有深远的影响,并且可以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化农业的转变[2]。加强农牧业信息化建设是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内容。

农牧业信息化是现代农业的重要标志,在驾驭农村市场经济中处于前置性的基础地位,是提高农业的综合生产力和经营管理效率的有力手段[3],是农业实现现代化的必经途径。随着信息社会和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农业信息技术将在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中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4]。没有农牧业的信息化,就没有国民经济的信息化,也就没有整个社会的信息化。农牧业信息化应当成为中国这个农业大国一种必然和必须的发展趋势,深入研究农牧业信息化是一项亟待探讨而且具有重大意义的课题[5]。

1 农牧业信息化的概念

1. 1 信息化信息化概念包括信息和信息化两个最基本的概念。信息化是一个过程,与工业化和现代化一样,是一个动态变化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包含3个层面和6大要素。所谓3个层面,一是信息技术的开发和应用过程,是信息化建设的基础;二是信息资源的开发和利用过程,是信息化建设的核心与关键;三是信息产品制造业不断发展的过程,是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支撑。6大要素是指信息网络、信息资源、信息技术、信息产业、信息法规环境与信息人才。信息化就是在经济和社会活动中通过普遍采用信息技术和电子信息装备,更有效地开发和利用信息资源,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6]。

1. 2 农业信息化

农业信息化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农业信息化是指农业的数字化和网络化;广义的农业信息化是指农业全过程的信息化,在农业领域全面地发展和应用现代信息技术,使之渗透到农业生产、流通、消费以及农村社会、经济和技术等各个具体环节的全过程,从而极大地提高农业效率和农业生产力水平[7]。贾善刚指出:农村信息化的概念不仅包括计算机技术,还应包括微电子技术、通信技术、光电技术和遥感技术等多项信息技术在农业上普遍而系统的应用过程。

梅方权年认为,农村信息化是一个广义的概念,应是农业全过程的信息化,是用信息技术装备现代农业,依靠网络化和数字化支持农业经营管理,监测管理农业资源和环境,支持农业经济和农村社会信息化[8]。

农业信息化可以从4个方面来加以描述和概括:一是农业劳动者的高度智能化;二是农业基础设施装备信息化;三是农业技术操作自动自控化;四是农业经营管理信息网络化[5, 9]。农业信息化不仅包括计算机技术,还应包括微电子技术、通信技术、光电技术和遥感技术等多项技术在农业上普遍而系统应用的过程。

农业中所应用的信息技术包括计算机、信息存储和处理、通讯、网格、多媒体、人工智能以及“3S”技术(即地理信息系统GIS、全球定位系统GPS和遥感技术RS)等。在发达国家,信息技术在农业上的应用大致有以下方面:农业生产经营管理、农业信息获取及处理、农业专家系统、农业系统模拟、农业决策支持系统和农业计算机网络等[5, 10]。数字化作为农业信息化的核心内容,就是按人类需要的目标,对农业所涉及的对象和全过程进行数字化和可视化的表达、设计、控制和管理。在数字水平上,对农业生产、管理、经营、流通、服务以及农业资源环境等领域进行数字化设计、可视化表达和智能化控制,使农业按照人类的需求目标发展。数字农业主要包括农业要素(生物要素、环境要素、技术要素和社会经济要素)的数字信息化、农业过程的数字信息化(数字化实施和数字化设计)以及农业管理的数字信息化[1, 11]。农业信息化实质是充分利用信息技术的最新成果,全面实现农业生产、管理、农产品加工、营销以及农业科技信息和知识的获取、处理、传播与合理利用,加速传统农业的改造,大幅度地提高农业生产效率、管理和经营决策水平,促进农业持续、稳定、高效发展进程。农业信息技术就是实现农业各种信息采集、处理、传播和贮存等方面的技术。

根据信息技术在农业应用领域的不同,主要分为气象遥感技术、卫星定位技术、农业专家系统和农业自动化技术等[4]。数字农业的本质是把信息技术作为农业生产力重要要素,将工业可控生产和计算机辅助设计的思想引入农业,通过计算机、地学空间、网络通讯和电子工程技术与农业的融合,在数字水平上对农业生产、管理、经营、流通、服务以及农业资源环境等领域进行数字化设计、可视化表达和智能化控制,使农业按照人类的需求目标发展[1]。

笔者认为,农业信息化是指涉农领域(农、林、牧、副、渔)所有对象的数字信息化,具体体现在农业基础设施装备的数字信息化、农业生产过程的数字信息化、农业资源环境的数字信息化、农业生产管理的数字信息化、农业经营管理的数字信息化、农业市场流通的数字信息化、农业劳动者的高度智能化以及农民生活的数字信息化,应用计算机技术、微电子技术、人工智能技术、自动控制技术、“3S”技术、通信技术和网络技术等高新技术实现农业的数字信息化,并付诸实施于农田精耕细作、病虫害防治、林区规划管理、畜禽渔业的生产操作自动化和数字化管理以及农民生活消费的网络信息化等方面,集农业科学、计算机科学、地球科学、信息科学以及网络科学等高端科学于一体的综合性领域。

1. 3 畜牧业信息化

畜牧业信息就是对畜禽品种资源的遗传育种、饲养管理、饲料营养、疫病防制、器械设备、畜产品加工及其经济利用的有关理论和应用研究中表现出来的信息,主要包括各种畜禽遗传育种信息、饲料营养信息、畜禽经济信息、生产和经营管理信息、疾病防治信息以及专家人才信息等内容。根据畜牧业结构和研究内容,畜牧业信息可以划分为畜牧业自然资源信息、畜牧业生产信息、畜牧业科技信息、畜牧业经济信息、畜产品市场流通信息、畜产品加工信息、疫病防治信息、饲料营养信息、器械设备信息和单位属性信息等类别[12]。畜牧业信息化指的是在畜牧业领域充分利用信息技术的方法手段和最新成果的过程。具体来说,就是在畜牧业生产、流通、消费以及农村经济、社会和技术等各个环节全面运用现代信息技术与智能工具,实现畜牧业的科学化与智能化过程。畜牧业信息化不仅包括计算机技术,还包括微电子技术、通信技术、光电技术和遥感技术等多种技术在农业上普遍而系统的应用。

畜牧业信息化的内涵至少包括以下领域:一是畜牧业生产管理信息化,包括畜禽疫病防治、畜禽饲养管理等各个方面;二是畜牧业经营管理信息化,包括与畜牧业经营有关的经济形势、畜禽供求、国民收入、固定资产投资、物资购销和物价变动等;三是畜牧业科学技术信息化,是利用信息技术快捷与方便的特点,改变传统的畜牧业技术推广方法和手段,加快科技成果的传播和转化,提高畜牧业的科技含量和竞争力;四是畜牧业市场流通信息化,指畜牧业生产资料供求信息、动物产品流通(需求量)及收益成本等方面的信息化[13]。畜牧业信息化具有丰富的内涵,主要包括:畜牧业信息服务系统化和网络化;畜牧业生产设施装备信息化;畜牧业技术操作机械化和自动化;畜牧业管理决策信息化;畜牧业劳动者的信息化和知识化等[14]。

笔者认为,畜牧业信息化是指畜牧业饲养设施的操作自动化及数字信息化、畜牧业生产管理的数字信息化、畜牧业经营管理的数字信息化、畜牧业市场流通的数字信息化和畜牧业劳动者的高度智能化等,运用计算机技术、人工智能技术、自动控制技术、无线射频识别技术、“3S”技术、通信以及网络技术,实现精细饲喂、科学育种、饲养环境的监控、疫情监测、疾病防治以及产品溯源等。

2 农牧业信息化的发展状况

2. 1 国外发展状况世界农业信息化技术的发展大致经过3个阶段:第1阶段是20世纪五六十年代的广播、电话通讯信息化及科学计算阶段;第2个阶段是20世纪七八十年代的计算机数据处理和知识处理阶段;第3个阶段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农业数据库开发、网络和多媒体技术应用、农业生产自动化控制等的新发展阶段。

农业自动化技术在美国、西欧和日本已广泛应用于工厂化养殖、工厂化蔬菜花卉生产、仓库管理、环境监测与控制以及农产品精深加工中,如配合饲料全部生产流程的自动控制、日光温室中温湿度控制、灌溉及采收自动化控制。通过研制和使用农业机器人,代替人从事一些繁重的农事操作,如苹果收获、挤奶、喷药、组织培养以及作物育种等方面。

美国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将计算机应用逐步推广到农场范围。典型的农业信息化系统有: 1975年,美国内布拉斯加大学创建了AGNET联机网络,现在已发展成为世界上最大的农业计算机网络系统;美国国家农业书馆和美国农业部共同开发的AGRICOLA;信息研究系统CRIS可提供美国农业所属各研究所、试验站和学府的研究摘要。

美国计算机在农牧业信息化中的应用已相当普遍。譬如:畜禽饲养的计算机化,有管理猪生产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管理农业机械化的计算机以及在在农副产品加工方面也有广泛的应用;其中,计算机在温室环境方面的应用最显其能。

早在20世纪80年代,日本农林水产省就“人工智能与农业”专门组织了一个调查委员会,列出了知识工程在农业中应用的一整套实施项目;日本已建立了一些农业生产自动化管理系统,如植物工厂的蔬菜生产管理系统(菠菜、番茄、黄瓜、茄子、西红柿和草莓等已进入批量生产)、陆田水田耕作、畜牧生产、家畜卫生系统、农业工程和机械管理系统等。

德国在农业科学研究中,已广泛使用电子、信息技术等监测和自动控制各种试验场所的温度、湿度、光照时间和强度、风向风速等各项要素,均自动监测和记录;德国还研究出许多用计算机编程控制的试验仪器和设备;在农业生产中,装有遥感地理定位系统的大型农业机械可以在室内计算机自动控制下完成各项农田作业[15-16]。

荷兰在畜禽养殖基础设施以及温室种植方面的信息化工作水平处于世界前列。荷兰的科研人员在十多年前应用数字化技术,在奶牛自动饲养管理系统Porcod系统的基础上研发成功母猪自动饲养Velos管理系统[17]。

目前,农业信息技术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各方面:农业信息网络技术、农业数据库系统、农业管理系统、农业专家系统、“3S”系统、农业自动化控制技术、多媒体技术、精准农业、生物信息技术以及数字化图书馆技术[15, 18]。

2. 2 国内发展状况

20世纪70年代中期,计算机应用技术开始进入我国农业领域,少数农业研究机构开展了计算机农业应用研究,从此农业信息化逐步在我国农业生产当中得以发展应用,具体发展阶段[19]如表1所示。

表1 我国农业信息化发展阶段

阶段时间主要内容起步阶段1981-1985年科学计算、科学规划模型和统计方法应用普及发展阶段1986-1995年数据处理(EDP)、大型数据库的建立和MIS系统开发提高阶段1996-2000年国家在“攻关”和“863”项目中都分别设置农业信息技术重大专题和课题快速发展阶段2000至今农业信息化技术全面向农业生产实际渗透

我国农业信息化进程起步较晚。20世纪80年代以来,将系统工程、数据库与信息管理系统、遥感、专家系统、决策支持系统和地理信息系统等技术应用于农业、资源、环境和灾害方面的研究,已取得一些重要成果,不少成果已得到应用,有些成果已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如中国农业科学院草原研究所应用现代遥感和地理信息技术建立了“中国北方草地、草畜平衡动态监测系统”[20]。

中国国家科技部从1990年开始连续支持“农业智能应用系统”的研究与应用,“数字农业”渐成气候,已研制出棉花、水稻、芒果等多种作物的生育全程调控和农事管理专家系统,以及鱼病防治和苹果生产管理专家系统。“十五”期间,国家科技部等部门继续加大对以“数字农业”为主要内容的农业信息技术研究,以“精准农业”、“虚拟农业”、“智能农业”和“网络农业”等内容为切入点,组织实施“数字农业科技行动”。通过该行动的实施,突破一批“数字农业”的关键技术,建立数字农业技术平台,开发国家农业信息资源数据库,研究开发一批实用性强的农业信息服务系统,初步构建我国“数字农业”的技术框架,从而加速了我国农业信息化进程[1]。

2003年,科技部“863计划”在生物与现代领域启动实施了“数字农业技术研究示范”重大专项。这些专项以突破一批关键技术、研制一批数字农业产品、开发数字农业技术平台、集成示范应用为目标,构建我国“数字农业”的科学技术体系及示范应用体系。在农田信息自动采集、农田植物生长模拟与数字化设计、稻麦品质遥感检测、数字化种植技术平台构建等方面取得了突破性进展[21]。“863计划”智能计算机主题连续支持“农业智能应用系统”的研究与应用,已研制出棉花、水稻、芒果等多种作物的生育全程调控和农事管理专家系统,以及鱼病防治、苹果生产管理专家系统[22]。由农软开发的农牧场管理系统、育种分析系统和目前尚待完善的实验室数据分析系统、专家系统、决策支持系统等已在部分科研管理部门和现代化农牧场推广使用[15]。现在,国内研制的多媒体小麦管理系统(WMS)和棉花生产管理系统(COTMAS)都可以应用于生产[23]。我国与世界各国一样,畜牧业信息建设与利用也是从单机到网络的一个发展过程。在单机应用方面,主要用于生产管理和决策应用[12]。我国畜牧业充分利用以计算机为核心的信息资源优势,走畜牧业现代化和信息化的道路[24]。

3 我国农牧业信息化发展面临的问题

目前,我国农业信息化存在的问题有:农民素质不高、信息化意识和利用信息的能力不强;农业产业化程度不高,难以形成正常的信息需求;网络成本较高,阻碍了信息化的普及;农业信息化基础工作水平低;信息技术实用性差,农业信息服务体系还没有完成,农业信息网络人才缺乏[25]。信息技术的进一步发展必须建立在网络化的基础上。我国的农牧业信息网络化的发展虽然对我国农牧业的发展起到了一定作用,但在建设过程中存在许多问题[12]。我国畜牧业信息化水平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很大差距,主要表现在:畜牧业基础设施薄弱,畜牧信息资源缺乏,尤其是能提供给用户的有效资源严重不足;畜牧信息技术成果应用程度低,严重阻碍了畜牧业现代化的发展,这也正是当前实施畜牧业信息化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目前,在畜牧业生产部门及基层畜牧场,由于受地域的限制和传统畜牧业的束缚,信息技术的普及远远不能同其他行业相比,从事畜牧行业的人员平均素质也远低于其他行业部门,尤其是基层的管理人员及边远的农牧场,其受教育程度普遍较低[26]。

笔者认为,我国农牧业信息化发展亟待解决的主要问题依然是农民科学素质的提高、信息化基础设施的建立与完善及完全解决“最后一公里”的难题。

4 我国农牧业信息化的发展方向

1)网络化。信息技术发展是以微电子技术为基础、计算机技术和网络技术相互融合的高新技术。

2)智能化。信息技术的智能化发展进步很快,在农业上的应用也将得到长足的进展。农业专家系统、农业管理信息系统和农业决策支持系统的开发与应用是其中最突出的表现。

3)数字化。数字化内涵包含两层意思:一是随着数字技术的发展,原来的模拟信号被转换成数字信号,实现了在计算机网络上的高保真和快速传播,可以制成数字视频和音频信号在网络上传递,实现远程教育等;二是表现在科学计算可视化和虚拟现实技术[25]上。

建立统一的技术标准和规范,突破一批数字农业关键技术,建立数字农业技术平台,开发国家农业信息资源数据库,建立数字农业应用服务系统,通过系统集成和应用示范,逐步建立我国数字农业的科学技术体系。在统一的技术标准下,对数字农业关键技术进行研究开发,通过系统集成构建数字农业技术平台,初步形成我国数字农业技术框架。在我国不同生态经济类型和不同农业生产管理类型地区,对数字农业技术进行集成应用示范,取得显著的社会经济效益,促进当地农业信息化的跨越发展,加速农业生产由传统、粗放、经验型向智能、精准和数字化方向的转变,提高农业生产力水平。通过该行动的实施,突破一批数字农业关键技术,建立数字农业技术平台,开发国家农业信息资源数据库,研究开发一批实用性强的农业信息服务系统,初步构建我国数字农业的技术框架,加速我国农业信息化进程,并逐步实现农业生产的精确化、远程化、自动化和虚拟化[1]。

我国的畜牧业发展已经进入到了新的发展阶段,建设集约化、专业化和优质高效的现代畜牧业已经成为必然[27]。在推进信息化的过程中,要通过计算机网络及通讯技术,把畜牧信息及时与准确地传达到用户手中,实现畜牧生产、管理和畜产品营销网络化,加速传统畜牧业的改造和升级,大幅度提高畜牧业生产效率、管理和经营决策水平[26];改变传统的畜牧业模式,使农民依靠信息引导进入市场、组织生产,走畜牧业现代化和信息化之路;加强对畜牧信息化工作的宣传,提高人们的信息意识和利用信息的能力积极促进畜牧业信息化的发展[24, 26]。当前,现代信息技术与农业融合所衍生的“精准农业\"、“虚拟农业\"、“智能农业\"和“网络农业\"等均是数字农业的不同侧面,成为农业信息化发展的方向[28]。

笔者认为,我国农牧业信息化应逐步实现农牧业生产的操作的全面自动化以及完全智能化,并最终进入网络化农牧业。

5 我国农牧业信息化的作用

农业信息化、智能化、精确化与数字化将是信息技术在农业中应用的结果,必将大大推动农业信息化,推动农业向高产、优质、高效及可持续方向发展。

作为21世纪农业的重要标志,发展数字农业及相关技术是我国发展现代农业必然选择的支撑技术,因此将数字农业确立为解决“三农”问题的平台,符合时展的需要。数字农业展现了美好的前景,它将极大解放农业生产力,改变农业作业方式,实现农业生产质的飞跃[1]。先进的信息收集、处理和传递技术将有效地克服农业生产的分散化和小型化的行业弱势。

强大的计算能力、智能化技术和软件技术,使农业生产中极其复杂和多变的生产要素定量化、规范化和集成化,改善了时空变化大和经验性强的弱点。将信息技术与航空航天遥感技术(RS)、农业地理信息系统技术(AGIS)以及全球定位系统(GPS)等相结合,加强了对影响农业资源、生态环境、生产条件、气象、生物灾变和生产状况的宏观监测与预警预报,提高了农业生产的可控性、稳定性和精确性,并能对农业生产过程实行科学与有效的宏观管理[5]。信息自动化技术使现代的养殖业有了根本性的改变,是形成统一标准化饲养的一种优化养殖方式。它有利于优化畜牧业区域布局;有利于解决人畜混居、相互交叉感染问题;有利于减少与外界接触,减少传染病的预防发生;有利于改善农民的生活环境,保护人们的身体健康;有利于改善畜禽养殖环境和生产性能的发挥;有利于提高畜禽的品质;有利于先进技术和设备的推广和生产效率的提高;有利于畜禽生产的宏观管理和相互之间的协调,从而促进畜禽业迅速发展,提高养殖者的经济效益[29]。同时,利用计算机控制实现自动补料、补水和补光等作业,节约劳动力。另外,通过多媒体模拟,可以在最适宜时期扩大生产,在市场行情最佳时销售,从而获得最大利润[30]。

广泛应用现代信息技术,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增强农业的市场竞争力,发展农村经济,建设现代农业,增加农民收入,加速农村现代化进程,促进农业生产过程实现自动化和高效益化;通过计算机对来自于农业生产系统中的信息进行及时采集和处理,根据处理结果迅速地去控制系统中的某些设备、装置或环境,从而实现农业生产过程中的自动检测、记录、统计、监视、报警和自动启停等,实现农业自动化生产和对自然环境的实时监测[4, 23]。传统的农业生产方式得以改造,农业生产效率将大幅度提高,生产成本下降;加快新品种选育,提高病虫害预测、预报和防止水平,减少损失,增加产出,获得更大的效益,这将提高人类对自然的认知能力,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利用水、土、气等自然资源,减少农业生产的不稳定性[29]。科学指导农业生产管理,增加农副产品产量,提高农产品质量,降低农业生产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实现科学化管理,提高对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政策决策水平,最大限度避免自然灾害对农业造成的损失。

6 结束语

推动农牧业信息化有利于实现农牧业生产的全面自动化及数字化;有利于降低农业生产的成本,提高农业生产的效率;有利于农牧业生产的集中管理,有利于降低传统农业靠天吃饭的不稳定性;有利于减少农产品市场波动,提高农业市场流通效率,从而增加农业生产的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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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篇

关键词:现代农业;美国模式;日本模式;持续农业

中图分类号: F3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432(2010)-05-0001-1

一、发达国家现代农业的基本模式

就目前来看,在世界范围内,按照现代农业的起步方式的不同可分为三种模式,即美国模式、日本模式和西欧模式。

1.美国模式。美国现代农业模式的典型特征是广泛运用农业机械化,实现农业生产的高装备、高效率及土地的规模经营。由于人少地多,劳动力短缺,农业机械化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农业劳动力的不足,为整个国民经济系统节约了劳动,因此也有学者把这种模式称为“劳动节约型”的现代农业。

2.日本模式。日本资源禀赋特征与美国刚好相反,人多地少,劳动力相对不足,因此日本农业最终选择的是一条通过大量增加使用化肥,采用优良品种以及使用精耕细作方法来增加农业产出的生物技术进步路线,重点提高单位面积土地的生产率,也称“土地节约型”的现代农业。

3.西欧模式。西欧的一些国家,如英国、法国、德国以及意大利,农业资源条件界于美国和日本之间,既缺乏足够的劳动力,人均耕地又不多,农户经营规模中等,因此现代农业的起步方式选择机械技术与生物技术并进的模式,把农业生产技术现代化和农业生产手段现代化放在同等重要的地位,实现农业机械化、电气化、水利化、产业化,既提高了土地生产率,也提高了劳动生产率。

二、不同模式背后的共同经验和规律

纵观整个历史过程,虽然发达国家各自的国情不同,现代农业的发展模式也各具特色,但是其背后却有着共同的经验和规律可循。这些共同经验和规律可归纳为:

1.现代农业发展道路有一定规律,但要因地制宜,不断实践、探索和创新,不能照搬外国模式。

2.资源不是制约现代农业的主要因素,在小农经济的基本框架下也能够实现现代农业。只要合理地利用资源丰富带来的优势,科学地克服资源贫乏带来的阻碍,走符合自身实际情况的特色化道路,最终也能实现农业的现代化。

3.现代农业离不开政府的政策保护和调控。农业保护和调控是目前世界各国在现代农业过程中和实现现代农业后普遍采取的一项经济政策。政府对农业的一般调控目标是稳定和保护农业,主要通过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辅之以必要的行政手段。

4.现代农业离不开现代科学技术和现代劳动者素质。农业科技的推广与应用,最终的落实主体都是广大的农民劳动者。农业的现代化,理应包括农民的现代化。

5.现代农业是农业产业化、市场化、信息化和经营管理现代化的结合与均衡发展的结果。利用机械技术、生物技术以及新兴的信息技术提高农业生产率和土地生产率,是农业生产力的现代化。要实现现代农业,必须实现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两个方面的现代化。

6.现代农业必须建立在一定的工业化水平之上。发达国家现代农业的实现都有一个共同模式为:在农业的支撑下,工业化得以起步和加速发展,而在工业带动下的第三产业也随之服务农业,不仅给农业以新的技术装备、新的制度管理和新的市场运行机制,而且有效吸收机械化过程中产生的劳动力剩余,有力地促进土地的规模经营,实现现代农业。

7.农业合作经济组织是现代农业的根基和典型特征。发达国家的现代农业又一共同规律就是都建立了完善的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它承担了农业的产业化、社会化,同时也是政府贯彻和推行决策的一个渠道。

三、发达国家现代农业的发展趋势

现代农业的发展是一个动态过程,随着经济、社会、技术、生态等环境参数的变化,农业的现代化也会呈现出不同的发展趋势和前进要求。现代农业还存在着继续发展的问题。从以上对三种农业基本模式的介绍,及其模式之间的相同经验出发,结合以上环境参数的发展变化,我们可以将现代农业的基本趋势归纳为以下几点:

1.发达国家的现代农业基本上步入了 “石油农业”和“有机农业”的结合阶段,即“持续农业”。持续农业的主要特征是既能生产出足够的食物和纤维,又不破坏甚至能够保护和改善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从而保护农业长期持续发展。

2.劳动最终将会成为稀缺品,劳动相对于土地的价格会逐渐提高。无论是以机械技术为起步方式的美国,还是以生物化学技术为起步方式的日本,最终都在朝着机械技术和生物技术同时并举,劳动生产率和土地生产率并重的趋势迈进。这是由土地和劳动力的客观特性决定的。

3.在土地经营方式上,土地所有权和经营权有分离的趋势,这是土地规模经营的有利选择。从各国现代农业的实践可以看出,要有效地推广大型机械技术和其他科技成果,必然要求适度地扩大土地经营规模。

4.农业“旧四化”向“新四化”转变的趋势。“旧四化”即农业机械化、农业电气化、农业水利化和农业化学化,而“新四化”则涉及到生技化、信息化、集约化和社会化发展,它涉及到信息计算机技术在农业生产和管理中的应用以及完善的社会化服务体系,比如“智慧农业”、“精准农业”、“信息农业”等等。相对于“旧四化”而言,现代农业的内涵和外延也有了很大的扩展。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