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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文化的核心范文

时间:2023-07-21 16:50:27

序论:在您撰写传统文化的核心时,参考他人的优秀作品可以开阔视野,小编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这些建议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热情,引导您走向新的创作高度。

传统文化的核心

第1篇

文化的概念是指一切与政治、经济、科技、艺术、风俗、宗教、建筑、历史、国家、民族等有关的精神和知识的总和。中国传统文化就是中国历史发展过程中形成的社会各阶层人民的价值观念、精神和知识等。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思想是以儒家的政治伦理道德哲学为核心,以“诸子百家”思想为辅的一个传统哲学体系。它基本形成于春秋战国时期,在此后长达两千年的封建社会中,其思想内容并没有发生根本的变化。这一哲学体系产生的背景是政治的需要和对伦理修养的思考,这就决定了中国古代的传统文化是一种求善趋治的政治伦理型文化。

二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思想

“中庸”思想是儒家思想学说的核心内容,其要点有二:一是“中”,二是“和”。儒家创始人孔子所谓的“中”,不是折衷与调和,而是指在认识和处理客观事物时要做到“适度”“恰如其分”,而“适度”和“恰如其分”的基础就是从实际出发。在此基础上,孔子还提出了“和为贵”的观点。“礼”本来是用来调节社会上不同等级、身份有别的人们之间的关系的,强调“和为贵”,就是强调社会不同等级之间的人际关系的协调与和谐。对于这种“中”与“和”的思想,孔子主张不仅要作为一种认识和处理事物的方法来看待,而且还应该通过修养和锻炼,把它融入自己的日常品行当中,成为人的一种美德。

“中庸”一词最早见于《论语・雍也》:“子曰:中庸之为德也,其至矣乎,民鲜久矣。”“中庸”包括“中”和“庸”两方面的含义。朱熹解释说:“中者,不偏不倚,无过之不及之名。”(《中庸章句》)用现代哲学概念来解释,“中”就是事物矛盾双方处于相对的平衡与和谐状态。郑玄《礼记・中庸》注“君子中庸”句说:“庸,常也,用中为常道也。”朱熹说:“中者无过无不及之名也。庸,平常也。”(《论语集注・雍也》)可见,“庸”为“常”,“中庸”之道就是“中常”之道,也就是说“中”道乃是事物的常道。“中庸”为“中常”之道,指的是事物内部相互对立、相互联系的对立统一状态,而不是折衷主义。折衷主义只是把不同本质的现象或理论无原则地、机械地结合在一起。儒家讲“允执厥中”,指的是根据事物发展变化的规律使事物正常和谐地发展。《中庸》中又有:“仲尼曰:君子中庸,小人反中庸。君子之中庸也,君子而时中;小人之中庸也,小人而无忌惮也。”朱熹《集注》中又有:“君子知其在我,故能戒谨不睹,恐惧不闻,而无时不中。”可见“中”是随事物变化而变化,“中庸”最终是要实现和谐发展的状态。

三对“中庸之道”的阐释

“中庸之道”的主张是要求人们自觉地进行自我修养、自我监督、自我教育、自我完善,把自己培养成具有理想人格的人,达到至善、至仁、至诚、至道、至德、至圣,合外内之道,共创“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的“太平和合”境界。“中庸之道”的理论基础是“天人合一”。通常人们讲“天人合一”大都从《孟子》中的“尽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则知天矣”(《孟子・尽心》)讲起,而忽略《中庸》中的“天人合一”理论,更忽视了“天人合一”的真实含义。“天人合一”的真实含义是“合一”于至诚、至善,达到“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唯天下至诚,为能尽其性。能尽其性则能尽人之性;能尽人之性,则能尽物之性;能尽物之性,则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则可以与天地参矣”的境界。这是《中庸》中给出的“天人合一”的含义。因而《中庸》始于“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而终于“上天之载,无声无臭。至矣。”这就是“圣人”所要达到的最高境界。“天人合一”表达的是人们通过自觉修养所达到的顺应天道、造福于人类和自然的理想境界。

四五达道、三达德、九经

1五达道。“五达道”主要是指运用“中庸之道”来调节五种伦理关系。这五种基本的人伦关系是君臣、父子、夫妻、兄弟以及朋友。今天如果将君臣关系转换为上下级的关系,这五种人伦关系就是天下通行的人际关系。儒家认为通过正确处理这五种人际关系,就能达到社会和谐的理想境界。如《礼运》所言:“故圣人耐以天下为一家,以中国为一人者,非意之也,必知其情,辟于其义,明于其利,达于其患,然后能为之。何谓人情?喜、怒、哀、惧、爱、欲,七者弗学而能。何谓人义?父慈、子孝、兄良、弟弟、夫义、妇听、长惠、幼顺、君仁、臣忠,十者谓之人义。讲信修睦,谓之人利;争夺相杀,谓之人患。故圣人之所以治人七情,修十义,讲信修睦,尚辞让,去争夺,舍礼何以治之?”

2三达德。调节这些人际关系靠什么?靠的是人们内心的品德和智慧,因而就有了“三达德”之谓。三达德就是指智、仁、勇。儒家认为它们是天下通行的品德,是用来调节上下、父子、夫妻、兄弟和朋友之间的关系的。智、仁、勇靠什么来培育呢?要靠诚实、善良的品德和人格意识。所以在《中庸》第二十章中讲:“天下之达道五,所以行之者三。曰:君臣也,父子也,夫妇也,兄弟也,朋友之交也。五者,天下之达道也。知、仁、勇三者,天下之达德也,所以行之者一也。或生而知之,或学而知之,或困而知之,及其知之,一也。或安而行之,或困而行之,或勉强而行之,及其成功,一也。子曰:‘好学近乎知,力行近乎仁,知耻近乎勇。知斯三者,则知所以修身;知所以修身,则知所以治人;知所以治人,则知所以治天下国家矣。’”

3九经。“九经”就是指利用“中庸之道”来治理天下国家时需要做的九项具体工作。这九项工作是:修养自身,尊重贤人,爱护亲族,敬重大臣,体恤众臣,爱护百姓,劝勉各种工匠,优待远方来的客人,安抚诸侯。修养自身,就能够达到美好的人格;尊重贤人,就不至于迷惑;爱护亲族,叔伯兄弟之间就不会有怨恨;敬重大臣,治理政事就不至于糊涂;体恤群臣,臣子就会尽力予以报答;爱护老百姓,老百姓就会受到勉励;劝勉各种工匠,财货就能充足;优待远方来的客人,四方就会归顺;安抚诸侯,天下就会敬服。要做好这九项工作,就必须用至诚、至仁、至善的爱心去充分体现智慧、美好的人格。做好这九项工作,事实上也就处理调节好了社会上主要的人际关系,这是使“天下”国家达到理想状态的重要保证。“九经”的提出,是对《尚书・尧典》中的“克明俊德,以亲九族,九族既睦,平章百姓,百姓昭明,协和万邦”的社会理想与“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的社会理想的继承和发展。

“中庸之道”的真谛在于:坚守中正,寻求适度,不偏不倚,无过无不及。“中庸之道”塑造了中国传统社会中的“中庸之德”,使中国人形成了中庸的思维与行为方式、处事作风和人格境界。面对现实人生中很多具体的两极选择情境,人们总是试图有效地在对立的两极之间找到一个均衡的支点,并使对立双方归于统一。在生活实践中,世故圆通、不走极端成为古代中国人所固守的人生信条。在今日的语境下,“中庸”一般指要协调好各种社会关系,以益于社会整体的和谐稳定与持续进步。笔者认为,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思想,倡导“中庸之道”对于维护现代社会的家庭和睦、邻里友善、社会和谐还是有相当的实践意义的。

参 考 文 献

[1]李俊奎.中庸之道及其现代价值[J].山西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2000(05).

[2]邵爱国,朱永新.中庸之道的现代解读[J].苏州市职业大学学报,2005(01).

[3]蒋步荣.中庸与和谐:浅议朱熹推极中和之说(上)[A].闽学与武夷山文化遗产学术研讨会论文集,2006.

第2篇

就课程性质来说,中国传统文化课程具有民族性和本土性。中国传统文化是我们的祖先世世代代传承下来的丰厚遗产,是中华民族的精神家园,也是中华民族取之不尽的精神财富。因而,本土性与民族性是中国传统文化课程的显著特征。就课程目标而言,中国传统文化课程重在培养学生的人文素质,唤醒和引导学生身上的“人文需要”,使学生成为一个真正的“人”。如果说自然科学课程的目标是使学生成为一个有能力的人,社会科学课程的目标就是把学生培养成为一个有道德的人,那么,中国传统文化课程则是把学生培养成真正意义上的人。就课程的知识性来看,中国传统文化课程主要传递的是人文知识。中国传统文化课程常常通过量化的课程体系设置和教学活动的实施,保证所培养的人才具有中国传统文化知识结构。具备一定的中国传统文化知识是培养高职学生的人文素质和人文精神的基础保障。因为高职学生只有具备了一定的中国传统文化知识,才有可能把中国传统文化的精髓内化为自己的人格和精神。所以,构建中国传统文化课程体系,是高职院校学生人文素质培养最基本、最核心、最重要的教学保障。就课程结构来看,中国传统文化课程具有层次性、拓展性。笔者认为,中国传统文化课程由一门公共必修课“中国传统文化”和两门拓展选修课“文学欣赏”和“中华美学”组成。中国传统文化课程的功能,主要侧重于高职学生的认知功能和文化传递功能。中国传统文化课程的层次性体现在教学计划和教学安排的层次结构中,每一层次都有较明确的课程要求。“中国传统文化”传授的是高职学生必须掌握的中国传统文化基础知识,其核心是精神及中国文化在各个领域的体现和积极作用。因为中国传统文化是以伦理为本位的文化,所谓伦理,就是如何处理人与人的关系,即如何做人。中国传统文化课程重在培养高职学生“做人”的自觉意识,是培养高职学生人文素质和人文精神的一门基础性课程。“文学欣赏”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拓展课程。通过中国古代文学的学习,重在培养高职学生的文学艺术修养,提高文学鉴赏能力,美化心灵,陶冶情操。因为文学是通过文学形象陶冶人的情感的,所以,文学教育对于人的个性发展是至关重要的。“中华美学”同样是中国传统文化更高层次的拓展课程。本门课程是上升到美学的理论高度研究美,重在通过美育塑造学生的人格。美育可以丰富学生的情感,唤起学生的理性力量,使学生达到情感与理性的完美统一。爱因斯坦说过:“一个人对社会的价值首先取决于他的情感、思想和行为对人类利益有多大作用。”而情感是需要培养的,尤其离不开美的陶冶作用。美育是以美的形象为手段,激发学生美的情感,使他们的精神感到自由、愉悦,情感得到升华,进而使心灵得到净化。美育在丰富学生情感的同时,还给他们以理性力量。美育之可贵不仅在于它能丰富学生的情感,更重要的还在于它体现了人性的更深沉的理性,因而也具有最大的广泛性。美育通过审美活动使学生的理性渗透于感性的个体存在之中,让他们获得情感与理智的满足,从而达到情与理的高度融合。就课程类型来看,中国传统文化课程适宜采用讨论式教学模式。因为中国传统文化传递的是人文知识,人文知识是一种“反思性的知识”,具有个性化、隐喻性和多质性。如对“日暮乡关何处是,烟波江上使人愁”(崔颢《黄鹤楼》)、“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李商隐《无题》)的理解,不同的人就有不同的理解,这就体现出人文知识的个性化。因此,中国传统文化课程教学最忌“灌输”和“绝对化”,应采用讨论课的教学模式,给学生创造一个自由、真诚、开放的教学氛围,让学生在体验、移情、理解和对话中反思,感悟人生的真谛,感受中国传统文化的魅力。

二、构建以显性课程和隐性课程

为主的中国传统文化大课程体系课程是实现或制约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目标的一个最基本的元素。其基础性决定了它的重要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的最终目标都会指向课程。课程包括显性课程和隐性课程。“所谓显性课程是根据教学计划安排的,与一定的学科、实践相联系的育人媒体,它包括学科课程和实践课程”。①“所谓隐性课程即那些没有在课程计划或学校政策中显现,但却是学校教育实践和教育结果中必不可少且有效的组成部分,包括学校正规课程中隐含的教育因素、学校的物质环境和精神环境、学校的管理体制和制度、教师的人格和学校领导的风格以及与学校文化系统相通的社会文化等”。②隐性课程的资源皆隐含于学校文化之中。这些资源是以暗示的形式传导的,关键在于用心去体验和情感投入,效果具有长期性、间接性。显性课程和隐性课程是整体课程的两个部分,但从逻辑学意义说,它们在内涵上是不相容的,具有相对独立性。因此,显性课程与隐性课程是既对立又统一的课程整体。首先,二者并非是主从关系,而是相互对立、相对独立的两个课程领域。其对立性是指隐性课程是相对显性课程独立存在的一种课程形式;其次,二者是一个互动的转换关系,显性课程与隐性课程是统一的整体,在一定条件下可相互转化。显性课程中潜含着隐性课程的成分,隐性课程强化着显性课程的效果;再次,二者是一种相互补充关系,只有当二者相互认同、彼此支持时,才能共同有效地促进学生的学习和个性发展,取得最佳的教育效果。中国传统文化教育应是一个包含着显性课程和隐性课程在内的全方位的潜移默化的教育养成过程。因此,本文所探讨的中国传统文化课程概念,是指广义上的课程概念,其包括显性中国传统文化课程和隐性中国传统文化课程。由显性中国传统文化课程与隐性中国传统文化课程一起构成一个全面、正确、和谐的中国传统文化课程体系。其中,显性课程由核心基础课程和拓展课程构成;隐性课程由活动课程、网络课程、柔性课程等构成。一是以外显为主的常规结构形式,就是指常规的中国传统文化课程结构,即显性中国传统文化课程结构形式,即在教学计划中以课程科目形式出现的课程编制方案。显性中国传统文化课程的设置是以主干课程为纲,辅之以相关课程。由于高职院校的特点和学制所限等原因,笔者认为,可设置一门核心公共必修课“中国传统文化”为中国传统文化课程体系中的主干课程,侧重讲授中国传统文化的主要精神;设置“文学欣赏”和“中华美学”为中国传统文化课程体系的选修拓展课。二是内隐的非常规结构形式,即隐性中国传统文化课程。隐性中国传统文化课程的结构形式无固定的模式,所谓课外活动、讲座、参观、学校环境等都属于这种形式。它以潜移默化的形式规范高职学生的举止行为、价值观念、精神世界。这是一种通过潜移默化方式间接影响学生的教育形式。要使中国传统文化的人文知识真正成为学生的人文素质,就必须与学生的实际活动以及这些活动中的体验相结合。而这种实际活动是在某种环境、某种氛围中进行的,因此,只有显性课程与隐性课程相互配合,高职学生的人文素质和人文精神的教育目标才能得以实现。

三、中国传统文化课程体系的构成

中国传统文化课程体系的结构由一门主干必修课“中国传统文化”和两门拓展选修课“文学欣赏”和“中华美学”构成。主干课程“中国传统文化”作为公共必修课程,笔者建议将课程命名为“中国传统文化观念十六讲”,侧重于中国传统文化观念和精神的讲解,侧重领悟中国传统思想,使学生明白中国传统文化中并没有独立于“行”以外的“知”,倡导学生在生活中践行中华民族文化精神。拓展选修课“文学欣赏”重在培养高职学生的文学欣赏能力和审美水平,让高职学生在文学欣赏中愉悦性情、陶冶情操、美化心灵、开阔思维。文学欣赏课的学习过程本身就是一种美的享受和体验的过程。因此,“文学欣赏”的教学内容不必涉及太多的文学欣赏方面的理论知识,重在作品欣赏,让学生在轻松、愉悦的氛围中感受中国古典文学的魅力,在享受、体验中达到课程的培养目标。为此,高职院校“文学欣赏”课教学内容或教材的选取就显得至关重要。首先,选择古典诗歌,通过诗歌欣赏培养学生诗性的智慧,提升学生的人文素质。诗性智慧表现为感情的凝聚、直觉想象和境界的升华等方面。因此,要从人文精神出发拓展诗性思维,通过教育和引导,让学生感受到诗性的无处不在,并把它最终落实到做人的基点上。因此,我们呼吁在培养学生的过程中教师要更好地从人文思维的角度,借助于“诗性的智慧”,更好地培养学生的“人性美”和“知性美”。其次,选择曹雪芹的小说《红楼梦》。因为《红楼梦》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巅峰之作,它巨大的艺术魅力和没有结局的残篇给读者带来太多的想象空间。

第3篇

【关键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统文化;底蕴分析

前言: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已经成为了国家发展的灵魂,可以引领社会的发展,凝聚社会之间的共识,决定我国未来的发展方向与轨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建立在理论指导的基础上,根植于我国传统文化的沃土中。因此,在倡导与弘扬传统文化的过程中,就要不断的汲取营养,提高影响力与创造力。

一、传统文化是实现民族振兴的重要力量

对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来说,其发展的价值目标就是要实现国家富强与民族上的振兴,而中华传统文化则是实现这样价值目标的重要力量源泉。在中华传统文化的影响下,不仅提供了思想以及文化上的资源,同时也形成了强大的民族凝聚力。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中华传统文化已经形成了民族精神以及民族所共同坚守的理性信念。对于民族与国家来说,只有达成了相应的认识才能形成有效的合理,从而实现万众一心,促进我国的发展,实现民族振兴的伟大目标。经历了几千年的发展,就要将56个民族集中在一起,这样才能演变成为我国的民族精神,共同坚守理想与信念。在中华传统文化的影响下,所凝聚成的民族精神以及理想信念可以促进我国实现持续的发展,就今天来说,依然是实现伟大的“中国梦”的力量源泉。

(一)促进了国家的统一与民族之间的团结

对于国家的统一与民族之间的团结来说,是保证社会和谐以及国家富强的基础,而中华传统文化则为实现这一目标提供了重要的思想文化资源。就我国民族来说,分裂的情况时有发生,但是国家的分裂是短暂的,民族上的团结与统一则是长期的。在我国古代出现了如同汉代、唐朝以及明清等人口多、地域辽阔的帝国,在全球的许多地方中还是相对较少的[1]。从实际上来说,世界上的各个地区中,大部分的时间依然处于四分五裂的状态中,但是都不能不把原因归结到文化上。在文化上的影响下,可以增强人们的认同感,将人们凝聚在一起。在孔子所著的《春秋》中,维护周天子的巩固地位,反对混战给人们带来的灾难。孟子则继承了孔子的这一思想,主张“定于一”。尤其是对于“独尊儒术”来说,对达到思想上的统一,促进国家大一统则有着极为重要的影响,这样也就使得儒家文化逐渐演变成为了我国文化中的主体。孔子的这一思想刚好满足了当时的国情以及民意,所以得到了人们的认同,尤其是得到了少数民族政权上的认同。中华民族也正是保持了长久的统一才能创造出优秀的中华文明。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传统文化已经被人们所接受与认同,人们也自觉的借助这种思想来抵制分裂,从而维护好了整个社会的发展[2]。

(二)铸就了中华民族的辉煌历史

对于我国的传统文化来说,是在特殊的地理以及历史文化背景下所发展起来的,其形成经历了较长的过程,通过与不同文化之间的竞争与磨合,达到了系统化与规范化。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所形成的文化蕴含着这一情感与智慧,极大的促进了民族的发展,根植与中华儿女的思想与意识等方面,影响着人们的世界观与价值观,所以也就使得其具备了极强的民族性。也正是在这一文化的影响下,使得我国的经济实力、科学技术以及社会治理模式等方面一直处于世界上的领先模式,并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中华文化经历了长期的发展,是其他民族文化所不能比拟的。中华民族也正是借助这一优势奠定了在世界民族中的地位。就现代来说,中华文化再次彰显了它的优势,并促使了广大中华儿女认识到了传统文化的时代价值[3]。

二、为中华民族实现现代化提供了智力上的支持

对于中华传统文化来说,促进了中华民族的发展,实现了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在经历了百年耻辱后,中华民族奋发图强,励志将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以及和谐的现代化国家,而这也是中华民族发展过程中的最高利益所在,同时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环节。中华传统文化虽然没有促进工业革命的首先发展,但是却对工业文明的发展有着较强的适应性,可以成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精神动力,实现现代化[4]。在历史发展的长河中,中华传统文化并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在不同挑战的影响下,其适应能力得到了提高。就今天来说,我国的传统文化中存在着许多的真理,尤其是经历了长期的发展来说,其中所包含的现代元素不仅可以适应好现代文明,同时还可以反思好西方价值观主导的现代化进程汇总所存在着的弊端,并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供了深厚的历史文化。

(一)传统文化可以满足现代化的挑战

首先,中华传统文化有着极强的适应性。在西方所主导的现代化中,主要是从西方文化传统的基础上发展出来的,对于非西方国家来说,可以看做是外来的全新事物。面对社会的不断转型,一些传统社会开始陷入到了长期的混战中,因此,在面对这种挑战的影响下,使得中华传统文化彰显出了极强的适应性。其次,中华传统文化中存在着促进现代化的精神动力。在面对各种挑战时,受到“儒家文化”的影响,使得海外华人在欧美以及东南亚等地区中都取得了一定的经济成就,甚至还主导了当地的经济活动。通过研究可以看出,中华文化中存在着大量的可以促进社会变革的现代化因素[5]。

(二)可以为反思西方主导的现代化提供思想资源

在进行西方现代化反思的过程中,一些学者开始将目光放在了东方,并发现了中华文化在反思西方现代化的弊病中有价值的东西。且对于西方所主导的现代化来说,在改造世界的过程中也给世界的发展产生出了相应的影响。但是对于中华文化来说,这种价值观恰恰可以转变成为对现代化危机进行反思的重要思想。以儒家文化为核心的中华文化中,包含了众多的和谐因素,也正是在这些因素的影响下就要求人们之间要与相互尊重。在中华传统文化的影响下,中国人普遍比较热爱和平,其中所蕴含着大量的和谐因素,所以也就可以有效的构建出一个和谐的世界[6]。

三、为人们提供了评判是非曲直的价值标准

对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来说,可以为社会的发展提供评判是非曲直的价值标准,其中有许多的标准就是从传统文化的发展过程中演变出来的。中华传统文化已经成为了中华民族快速发展的基因,并根植于每一个中国人的内心中,深入的影响着人们的思想与行为。通过分析可以看出,中华传统文化理论体系是源远流长的,通过对天、地与人之间的关系来进行思考,中华传统文化已经逐渐演变成为了一个完整的价值体系,这样也就可以有效地评判好人们行为的非曲直,及时纠正好不良的行为,实现稳定与持久的发展。

(一)规范好人与人之间的关系

在中华文化中,注重血缘与亲情上的关系,因此,也就比较注重祖先与子嗣方面,通过对已逝的亲人进行追忆与几年,可以实现亲族上的联络,增强血缘上与文化上的认同。其次,在中华文化中还要求要做到以礼待人,尊重好他人,遵守礼仪。对于这些规范来说,可以实现协调人际关系的目标[7]。

(二)形成良好的统治秩序

想要形成良好的社会关系,在中华传统文化中,不仅要具备忠君与以德治国的思想,同时还要具备反对杀戮的思想。在孔子的理念之中,一直认为要实现“为政以德”,也就是说,要坚持运用好道德的力量来提高人们的信服程度,只有认识到道德的重要性,才能真正实现长治久安。就“仁”这一思想来说,其实是一种极高的境界,要求人要具备“仁爱”之心,统治者则要具备“仁政”[8]。

四、传统文化与理论上的结合

想要培养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就要坚持以为指导。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中华传统文化为中国化提供了深厚的文化土壤,且对于文化的自我更新来说,其实就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并逐渐演变成为了自己的体系。尤其是在近代中,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影响,使得自我更新的历程不断被打破,为了满足时展的需求,就要及时吸进先进的文化与思想,以此来促进我国传统文化的发展[9]。一般来说,内因直接决定着外因,文化自身所具有的成分决定了可以快速吸收什么东西。因此,在文化的更新中,原有的部分得到了不断的发展。在传入到中国后,以极快的速度得到了人们的认可与接受,并取得了一系列的建设成就。正因为中华传统文化与理论之间具有了想通性,所以也就使得在我国的意识形态领域中占据了指导的位置,在与我国传统文化结合后,也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10]。

结语:综上所述可以看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养是从中华传统文化出发的,并且不断的吸取营养,这是由中华传统文化自身特点所决定的。中华传统文化已经形成了完整的系统,凝聚了整个民族的精神力量。在长期的发展中,中华传统文化可以经受住时间与实践的考验,具备了顽强的生命力,所以就要不断吸取其中的精华,保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生命力与影响力。

参考文献:

[1] 杨雨晗.中国传统文化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联系[J].教育教学论坛,2013,(52):142-142

[2] 欧阳军喜.崔春雪.中国传统文化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J].山东社会科学,2013,(03):11-15

[3] 黄钊.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同中国优秀传统文化资源的亲密关系[J].思想政治教育研究,2015,(31):1-5

[4] 祁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中国优秀传统文化关系研究[J].学理论,2015,(07):189-190

[5] 肖季文.欧凯.中国传统文化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J].文史杂志,2012,(03):4-6

[6] 刁生虎.王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研究述评[J].阴山学刊(社会科学版),2015,(28):88-93

[7] 刘晓欣.高翔.关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耦合关系研究的综述[J].中国民族博览,2015,(18):13-14

[8] 闫坤.段致平.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关系研究[J].石家庄经济学院学报,2015,(38):118-122

第4篇

阳春三月,威海市实验小学操场热闹非凡,一场“快乐易物爱心捐赠”活动正在这里举行。学生们将自己制作的手工作品、种植的中草药、书画作品以及玩具、学习用品等带到学校进行拍卖。此次活动持续1小时,共筹得爱心款10385.8元。德育处孙晓芹主任,以及家长、学生代表将10385.8元爱心款全部捐助给古北社区,并由社区转交给患有神经母细胞瘤的孩子和社区内的贫困生。这一爱心举措赢得社会广泛赞誉,各级电台、报刊争相报道。

这是威海市实验小学传承传统文化,培养学生良好习惯,践行核心价值观活动的一个缩影。做人,是中国传统文化中最重要的一个问题,所谓“未做事,先做人”。五千年的中国文明,积淀下来许许多多做人做事的哲理。

我们在教育的过程中,围绕“核心素养”“德育课程一体化”这两方面,积极挖掘中国传统文化的精髓,传承先祖的美德,以课程为依托,完善了传统文化特色课程体系,构建了“弟子规养正课”“学科融合课”“晨诵午读暮省微课”“传统文化特色课”“亲子技能课”等系列课程,提高学生的文化素养和品德修养,培养“文雅、儒雅、高雅”的少年君子。

一、弟子规养正课

弟子规是中国传统文化的瑰宝,语言至简,内涵深刻。有一个学者曾比喻:用一个天平,一边放上四书五经,另一边放上《弟子规》,两边是平衡的。因为传统经典中的“仁义礼智信”在《弟子规》中都有所体现,而这些内容是植根于民族心灵的“常识”,不会因为时代的变迁而失去光泽。

我校从一年级至五年级,学生每周都会有两节国学《弟子规》诵读课,师生给这节课起了一个好听的名字――“养正课”。学校整理开发了《弟子规读本》《弟子规成长手册》《弟子规成长台历》等系列教材,利用校本课、班会课、地方课等对学生进行“养正”训练,从“诵读―感悟―践行”三个阶段,先诵读经典,达到人人熟记,教会孩子通达事理,感受中华传统文化的精髓;后解读实践,与习惯养成教育深度融合,分年级、分层次、分阶段,纵向深入指导学生明理修身,雅言雅行,逐步领会孝亲敬长、为人处世、读书求学的礼仪与智慧,让传统文化浸润学生的心灵,促进良好习惯的养成。一年级一班的阿会老师注重言传身教,她看到孩子衣服敞开着,会蹲下身,把孩子的衣领衣袖整理好,教给他学会拉拉链,拉到舒服的高度,同时说“冠必正,纽必结”,并让孩子重复几次“冠必正,纽必结”,孩子觉得很有趣,在边说边做中不知不觉地养成了好习惯。

二、学科融合课

学校将中华传统文化的教育贯穿于各个学段、融于各个学科,有机地穿插于第一课堂和第二课堂之间。语文课上,学校自编的《中华经典素读》有效地补充了传统经典范文、诗词,增强学生对文化经典的接触和吸收;音乐课堂,老师用至真纯善的德音雅乐,配以深情的手语表演,净化学生的心灵,开启学生的孝心、爱心、感恩心和恭敬心;美术课上,学生饶有兴趣地绘制京剧脸谱,体验中华传统剪纸;体育课上,打太极、练少年拳、推手等中华传统武术项目让学生意犹未尽……学生从博大悠久的传统文化中汲取丰富的思想道德养料,增强文化自信和价值观自信。

三、晨诵午读暮省微课

晨诵午读暮省是我校师生的校园生活节奏。伴随朝阳,每个教室里都传来朗朗读书声,师生们用优美的晨诵开启一天的学习之旅。各年级晨诵内容各有不同,指读《弟子规》,素读经典名篇、吟唱《诗经》,老师们则默读《晨起自勉文》……优美的天籁之音,让校园的每一处都洋溢着生命的活力。

午读时间,观看《中华美德故事》,或阅读老师每月推荐的经典好书,学生在好书的浸润下,懂得了和平、尊重、爱心、宽容、乐观、责任……孩子心灵深处那些与生俱来的真、善、美的种子,由此得到充分滋养,悄然萌芽。

暮省时间到了,伴随着“吾日三省吾身”的提示音乐,师生们盘点一天的收获,我日行一善了吗?我做事学习尽力了吗?我对朋友诚信了吗?提起笔来,在小小的《成长卡》上写上自己的感悟,让反思成为师生的日常生活方式,在认错、自省、赞美中滋养自己的品格,扎下德行的根基。

四、传统文化特色课

学校开设传统文化特色体验课。书法、古琴、古筝、吟诵、京剧等选修特色校本课程,挖掘课程中蕴含的传统文化元素,学生在探究的过程中传承文明、滋养心灵,体验民族传统文化的精髓,养成良好的情感品质。

围绕中华传统佳节,开设“习俗体验课”。文化的认同,不仅仅是在有意识的学习中,更关键的是在无意识的潜移默化中。当现在的孩子最记得圣诞节那个拉雪橇的白胡子老头儿时,我们教育者尤其要警惕:可怕的不是洋节入侵,而是遗忘自己。让我们的孩子记得自己的传统节日,记得我们的传统习俗,这代表着民族的认同与文明的传承。在学校开展的“中秋赏月”“重阳敬老”“迎春纳福”等主题活动中,孩子们动手做月饼、包粽子,做花灯等,让孩子体验到传统文化的魅力,重拾自己的节日。

五、亲子技能课

传统文化的学习重在力行,而力行的阵地又离不开家庭。我校家长积极参与到传统文化的学习实践中,弘扬好家风。在家庭中开展“亲子技能”课程。每周的“习劳知感恩”生活技能训练,从系红领巾、整理书包,到做饭打扫、收拾家务,再到为父母捶背、沏茶倒水,让学生在掌握劳动技能的同时,感受父母的辛劳,从而助长学生的孝心和爱心。每学期开展“假日礼仪体验”,学生与家人共同体验餐桌礼仪、待客礼仪、节日传统礼仪,参观礼仪等,在实践中累积生活礼仪经验,遵守社会公德,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不忘本才能开辟未来,善于继承才能更好创新。在传统文化的熏陶与真善美的感召下,实验小学校园处处充满正能量。萦绕着正能量,师生、生生之间传递的是理解和包容,收获着喜悦和幸福。五年级四班的初家伊同学,在山东省中小学“国学达人”挑战赛中,通过层层选拔,在比赛中脱颖而出,取得全省前八强的好成绩。

中华传统文化进校园,不仅是一种学校文化建设的形式,重要的是让文化深入心灵。传统文化进校园,不仅仅是让学生诵读一些经典、引进一些传统的文化艺术项目进课堂,而是让传统文化博大精深的内涵真正触及师生的灵魂,以此涵养心灵、塑造灵魂、坚定信念、培养意志。

笃行能致远,天道必酬勤。在教育局领导的关怀和指导下,我们的努力也得到了丰厚的回报。近几年,实验小学被评为“威海市特色学校”“威海市德育工作先进集体”“威海市教育科研先进集体”“威海市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山东省传统文化体验教育实验学校”“山东省心理健康特色校”“山东省心理健康示范校”。教师撰写的论文、执教的优质课也在国家、省市级获奖。此外,开心农场校本课程被收录到《山东省中小学优秀校本课程集锦》里。

第5篇

[关键词]核心价值;和谐;仁爱;自然

[中图分类号]G12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511X(2012)03—0056—05

今天,在全球化历史语境中,我们寻求文化多样化发展、谋求不同文化之间、和谐共处的同时,也应注意到一个社会的和谐进步与稳定发展,除需建立多元化的文化对话机制之外,还需建构一种文化的核心价值体系。这种核心价值体系的建立,对外可以确立中国自身的文化品格,构成与异域文化进行对话、交流、互动的基础,进而改变单一的意识形态话语机制,为中国文化走向世界搭建更为宽阔的交流平台;对内可以实现不同利益群体间的相互认同,消解利益分配中可能形成的价值观分化与对立,从而确立一种全社会普遍信守的文化理念,以实现对中国文化精神的集体认同,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构筑坚实的文化根基。

文化的核心价值观是一个民族、一个国家、一种文化整个价值体系中处于中心地位、具主导作用的价值取向,它集中体现着人们关于个人、家庭、国家乃至人类社会的终极理想,左右着人们在政治、社会、伦理、审美、历史领域对于是非、善恶、美丑、正邪的基本判断。文化的核心价值观是人们在长期实践活动中逐渐形成的一种主流社会意识形态,它主导着人们普遍的文化认同倾向,所以,文化的价值观并非只是经典文献中的理论学说,而是绵延在普通百姓世俗生活中的思维方式与行为方式,它具有广泛的社会基础和恒久的历史传承性。

(一)和谐,是中国古人在长期社会实践中逐渐意识到的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之间相互依存的一种理想状态。是万物生生不息、繁荣发展的内在依据。中国文化中,以“和”为本的宇宙观,以“和”为善的伦理观,以“和”为美的艺术观,共同构成了中国文化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

中华文化的和谐理念滥觞于尧舜时代。《尚书》就有“协和万邦”、“燮和天下”的记述,《周易》中也贯穿着“天下和平”的政治理念。先哲的目光遍及万邦,所向天下,反映着中国上古时期人们对普天之下芸芸众生“协和”、“和平”生活的美好憧憬,对国家社稷安定繁荣的无限期望和对万邦归顺、诸侯称臣的和谐天下的向往。时至春秋初期,管仲明确提出“和合故能谐”的和谐观念。他认为只有协调、合作才能达到和顺、和睦、和谐,反之则会失度、失衡、失败。作为农业文明时代的思想家,管仲特别强调“四者俱犯,则阴阳不和,风雨不时”,灾害横生。管仲在对自然界客观规律的认识与把握的基础上,提出他的“察和之道”。他把君臣之间、上下之间,百姓之间的和睦相处看作是国家政令通畅、政治昌明的文化标志。在法律制度并没有建立的古代社会,《管子》中提出的和谐之道不仅具有引导国家政治的社会意义,而且这种推及家庭伦理倡导父母、夫妇“不失其常”、“中和慎敬”和谐思想,在客观上也为中华民族的和谐文化价值观的实现敷设一条从个人到家庭,直至社会的基本架构。

在《管子》提出人与自然和谐共存的自然观,人际之间和睦相处的伦理观,社会和谐发展的历史观之后,道家哲学以“道生万物”为核心理念,对中国和谐文化的价值体系进行了丰富和延展。老子认为“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在阴阳两极对立基础上提出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较、高下相倾、音声相和、前后相随等一系列具辩证思想的基本命题,扩充了中国传统文化的和谐观,将和谐从一般社会层面提升至哲学高度,赋予和谐理念更为普遍、深邃的哲学内涵。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学说是中国传统文化和谐观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古代儒家的思想体系中,无论是讲人类社会,还是讲客观世界,都是建构在“中”“和”的基础之上。在儒家的自然哲学中,“中”是“天下之大本”,“和”为“天下之达道”,只有“中”“和”一致,才能实现“天地位焉,万物育焉”的和谐天下(《礼记·中庸》)。在思维方式上,孔子一贯秉承“执两用中”之道,反对偏执、极端的思维方法,倡导在相互对立的两极状态中保持一种不偏不倚的中间状态,以达到和谐完美的境界。需要强调的是: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和谐观并非以取消事物个性差异为前提的。实际上,孔子所谓的“和而不同”强调的正是在保持自我个性精神基础上的和谐与统一。《国语》中记载的“和实生物,同则不继。以他平他谓之和,故能丰长而物归之;若以同裨同,尽乃弃矣”,强调的也是不同事物之间只有在保持多样化前提下,才能生存发展。如果完全趋同,和谐就失去了相互协调、共存的基础。

中国古代哲人还特别善于把精深玄奥的哲学理念通过日常生活中的具体事物来进行生动的阐释。如《左传》所说“和如羹焉,水火醯醢盐梅以烹鱼肉”。这看似讲的是最寻常不过的饮食烹饪,实际上是以烹饪为例,强调众多差异性事物的中和汇聚是和合的基本要义,进而明确了事物之间各自的差异性、个性是和谐共生、相互发展的基础。所以,和谐并非要取消原有事物的自身品格,而是在相互认同基础上中和、融会。东汉史学家苟悦《申鉴》也认为君子应当“食和羹以平其气,听和声以平其志,纳和言以平其政,履和行以平其德”。“和”在此讲的并不是二者相加之和,而是和谐、和顺、和美、和睦之和。这表明中国的和谐观念是古代哲人有感于对现实生活的切身体验而作出的理性升华,是东方民族在社会生活中群体智慧的结晶。同时亦表明,中华民族的“和谐”观并非局限在国家政治、艺术美学与伦理道德等形而上的观念层面,也体现在普通百姓的世俗生活之中。中国传统文化的和谐价值观本身便是多种观念形态的多元统一,是中华民族理性思维与生活智慧的集中体现,它反映了中华民族对和谐社会的真诚憧憬和不懈追求,成为中华民族思想宝库中的一笔精神财富,具有承传与弘扬的历史意义与恒久价值。

通观中国古代美学史,我们会发现其中蕴涵着一种一以贯之的审美理想,即以“和”为美。以“和”为美不仅涉及艺术的表现形态与艺术风格,还关涉文艺与自然、社会、政治、伦理等相互联系的重要问题。在《中国美学史》中,李泽厚、刘纲纪曾将中国古代美学思想的基本特征概括为高度强调“美与善”“情与理”、“人与自然”的统一,可以说揭示出中国古代美学思想的精神主旨。但是,中国古代美学思想强调的所谓“统一”,并非仅指对应物间的交融、汇合,而是始终强调在对立两极中持不偏不倚的中间取向。由此探寻下去,我们还会发现,以“和”为美的美学观与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宇宙观和人生观也翕然相通。《周易》日:“乾道变化,各正性命,保合大和,乃利贞”(上经),其“大和”意指和谐的最高境界,正是古人对自然世界与人类社会的由衷憧憬。荀子曾说:“万物各得其和以生”,西汉哲学家董仲舒亦云:“和者,天之正也,阴阳之平也,其气最良,物之所生也。”(循天之道第七十七)他们都把自然万物的生衰兴灭视为“和”的最终结果,认为“和”是整个宇宙发展的根本规律。在古代思想家心目中,“和”已成为一种具普遍意义的本体论命题,是万物生生不息、繁荣发展的内在依据。

中国古代哲学家认为,“大自然及人类社会按其本性来说就是和谐的,而最高意义上的美就在这种和谐之中”。在此基础上,古人还推导出一套立身行事的行为准则和价值尺度,提倡以中庸之道为核心内容的人生哲学,从而在中国传统文化价值体系中赋予“和”以主体的人格意义。孔子说:“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论语》卷七·子路第十三)。“和”即成为区分君子与小人的内在尺度。《论语·述而》中记载“子与人歌而善,必使反之,而后和之”,“和”又指通过音乐而达到的人际之间亲善友爱的人伦关系。孙家正曾以北京故宫的核心建筑为例,说明它们集中反映了中国传统文化以和谐为核心的价值观。太和殿:天地祥瑞,喻人与自然和谐;中和殿:中庸平和,喻人世和谐;保和殿:心态和顺,身体安适,喻人的身心和谐。这三个大殿反映了中国传统文化以和谐为本的价值观。所以,在中国传统文化中,以“和”为本的宇宙观,以“和”为善的伦理观,以及以“和”为美的艺术观,在文化精神上一脉相承,在思想方法上相互一致。和谐是以中国哲学观念为支柱、以普遍的社会心理认同为根基的核心价值观。

(二)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仁爱”观为儒家首倡。后来人们把“仁爱”的思想观念提升为世俗社会应当共守的一种人伦秩序。使“仁爱”思想从经典文献的字里行间走向民间世俗生活,“仁爱”的价值观即变成一种躬身践行的生活方式,与家庭生活、社会生活密切相关的现实活动。

中国文化的核心价值观来源于中国特定的社会历史传统,来源于中华民族几千年来的社会实践活动。同时,文化的核心价值观又对人们未来的社会实践具有引领与导向作用。所以,对于文化核心价值观的研究、承传,不能脱离具体的社会实践,不能脱离人们具体的思维方式和生活方式。千百年来,仁者所以为人所仰慕,仁学所以被人所敬奉,首先在于仁学就本质而言是一种“爱人之学”。据考:“仁”是人字的复体,与任、妊同源。古时怀孕称“仁”。“仁”即引申为育人、养人、助人、爱人之意。阮元说:“仁之意,人之也”,就是说仁的本意即以人的方式待人。

“仁”的概念早在商周时代即已出现,《尚书》便有“克宽克仁,彰信兆民”的记载,说的是统治者如果能宽能仁,便能够昭信于万民;周代的政治哲学普遍认为“仁”与“和”是相辅相成。《礼记》指出“发号出令而民说,谓之和。上下相亲,谓之仁”,“义与信,和与仁,霸王之器也。”(经解第二十六)那时的人们把和、仁、信、义、德、贤看作是社会道德规范在生活不同层面的具体映现。事实上,中国古代倡导的社会和谐、人际和谐总是以“仁”为基础。所谓“为政在人,取人以身,修身以道,修道以仁”(《礼记·中庸》),就是说为政、修身、修道均要以“仁”为根为本。然而,作为“天下之表”的“仁”与“天下之制”的“义”,以及柔如杞柳的人性,在诸侯纷争的岁月里怎么能够抵得住“争夺相杀”的刀枪剑戟,怎么能挡得住“驰骋疆场”的金戈铁马?所谓“终身之仁”和“数世之仁”(《礼记·表记第三十二》)只能是身处战乱中的人对伦理化良辰美景的无限憧憬。就连孔子也不得不惊呼“君子之所谓仁者,其难乎!”,孟子亦慨叹“仁之胜不仁也,犹水胜火。今之为仁者,犹以一杯水,救一车薪之火”。正因如此,“仁爱”的理想境界才令人们备加珍惜,分外向往,“仁爱”也就成为人类对现实世界进行文化救赎与道德重构的理想之途。

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仁爱”观为孔子首倡。孔子认为“唯仁者能好人,能恶人”(《论语·里仁》),他在《礼记》别阐述“爱人之仁”的重要地位与核心价值。他认为“不能爱人,不能有其身”、“不能成其身”。这种“仁者爱人”的思想一直为后人所敬重与承传。孟子说“仁者爱人,有礼者敬人。爱人者人恒爱之,敬人者人恒敬之”,这样就把“仁者爱人”的观念提升为世俗社会中应当人人共守的伦理秩序和价值准则,使“仁爱”思想从经典文献的字里行间走向民间的现实生活,把“仁爱”的价值观变成了一种躬身践行的行为模式,能够与家庭生活、社会生活密切相关的现实活动。此后,荀子也提出了“仁者爱人,义者循理”。的观点。在他看来,历史上的兵戈相见是由于“仁者爱人,爱人故恶人之害之,义者循理,循理故恶人之乱之”。所以,兵戈之战,常是“禁暴除害”之战。汉代董仲舒在承袭《礼记》中“仁以爱之,义以正之”(《礼记·乐记第十九》)思想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了“春秋为仁义法,仁之法在爱人,不在爱我;义之法在正我,不在正人”(卷第八·仁义法第二十九)的思想,揭示出爱人与律己的内外关系,并把仁爱思想与主体的自我道德修养相互联结,升华出“仁者爱人,义者尊老”(卷第十三·五行相胜第五十八)的社会伦理观念。

统而观之,中国古代历史中,墨家提倡的“兼相爱则治,交相恶则乱”的社会历史观,董仲舒强调的“忠信而博爱,敦厚而好礼”的“圣人之善”(卷第十·深察名号第三十五);唐代韩愈提倡的“博爱之谓仁”,柳宗元推崇的“柔仁博爱之道”,宋代欧阳修标举的“大仁博爱”,苏轼盛誉的“博爱临民”,苏辙赞许的“温良博爱”,朱熹呼吁的“以博爱为仁”,包括近代维新派政治家谭嗣同提出的“仁以通为第一义”的思想,共同构筑了中华民族绵延千古的“仁爱”思想体系。尽管诸位论述的意旨并非完全一致,但就其思想价值取向而言,都表现出对“仁爱”思想的承传与信守,进而可能成为一种推进社会和谐发展、延展中国文化版图的精神力量。

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价值观除了体现在社会政治、历史哲学、艺术美学、伦理道德等方方面面,最终也呈现在世俗生活之中,即与人伦纲常及基本的生活规范与文化习俗密切相关。不论是儒家的“爱人者人恒爱之,敬人者人恒敬之”,还是道家的“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都从不同角度对仁爱思想进行生动表述。固然,“仁”在传统文化中包涵多重涵义,但“仁”最核心的价值意义乃在于“爱人”。

事实上,作为一种文化的核心价值观,孟子提倡的“不以仁政,不能平治天下”。,不仅在于省刑罚,薄税敛,还在于力主以德服人。“以德服人者,中心悦而诚服”。司马迁在《史记》中以极大的热忱描述了五帝时代帝喾高辛的“仁而威,惠而信,修身而天下服”的盛景;帝尧“其仁如天,其知如神”的佳境;禹“其德不违,其仁可亲,其言可信”的政德;周初文王“笃仁,敬老,慈少”的仁政。被司马迁称誉的“盛景”、“佳境”、“政德”,其实都是“仁政”的代称,“仁爱”之治是他们共同的政治美德。这种“仁政”的治国思想与西方马基雅维里在“君主论”所崇尚的治国观念截然不同。显然,在源远流长的中国传统文化中,作为一种被普遍认同的文化价值观,“仁爱”精神反映了中华民族对世俗生活的现实要求以及对未来前景的美好憧憬,并体现在哲学、社会、政治、伦理、审美等不同精神领域中。它既是中国文化代代相传的历史基因,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构建的重要资源,成为推进中华文化不断发展的无形力量。

(三)在中国经典文献中。“自然”并非仅指客观自然界本身,而是指天地万物自在的生命状态和变化规律,是与“天地之道”、“天下之道”相对应的事物自身的内在属性。所以,中国传统文化中体现的道法自然、崇尚自然、皈依自然的思想。不仅指人类对自然界的敬奉,更重要的还在于对自然规律的遵守与对自然状态的顺应。

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价值观,“自然”与中国古代哲学中“天”的观念具内在逻辑联系。在中国古代,天意是超越任何法度之上的最高道德范畴,天是世界的最高主宰:“顺天意者,兼相爱交相利,必得赏;反天意者,别相恶交相贼,必得罚”。而“天”又与“人”相通、相合,正所谓“天人合一”。所以,中国传统文化核心价值观强调的自然,不仅指客观自然界本身,还包括“天地万物”运动的必然规律,是与“天地之道”相互联系的客观法则。中国古代道家代表人物老子日:“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就是说人类社会的发展归根结底要遵循天地运行的自然法则,并把对事物自身规律的把握程度作为衡量社会发展是否合理的标准。西汉董仲舒还提出“为仁者自然为美”观点,把仁爱视为美的自然呈现。基于对“道法自然”价值体系的尊崇,魏晋时期的思想家也提倡“崇尚自然”的哲学观念,珍重生命的个性价值。明代思想家李贽挣脱传统观念的桎梏,提出“以自然之为美”的观点,强调艺术创作要“发于情性,由乎自然”,使“性格清彻者音调自然宣畅,性格舒徐者音调自然疏缓,旷达者自然浩荡,雄迈者自然壮烈,沉郁者自然悲酸,古怪者自然奇绝”。他的美学主张对明清美学和明清小说创作的发展产生积极而深刻的影响,同时也是中国文化核心价值观的延展与演变。

由此可见,崇尚和顺、自然之美,注重文艺作品表现的和谐、兼容、相济、自然而然,无疑是中国古典美学的重要思想,也是文化价值观在审美领域的集中体现。中国古代的艺术美学蔑视雕琢、造做、堆砌的艺术,崇尚自然、流畅、完美的艺术。“自然”是艺术的最高境界。道法自然,皈依自然,崇尚自然既是中国古典美学的重要思想,也是中国文化核心价值观的根本。

所以,在中国经典文献中,“自然”指的是天地万物自在的生命状态和变化规律,是与“天地之道”、“天下之道”相对应的一种事物的客观属性。所以,我们在追溯中国传统文化核心价值观时,应特别注意道法自然、崇尚自然、皈依自然的思想不仅是人类对自然界的敬奉,更重要的还在于对自然规律的顺应。“自然之道”是顺应客观规律的自然宇宙观和文化价值观。

从道法自然、皈依自然到崇尚自然,中国传统文化的自然观在不断传承、通变、更新过程中日臻完善,体现出顺应事物自身规律和历史必然趋势的价值观念。可见,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荟萃了历代朝野的精神与智慧,又在历史发展中不断吐故纳新,其精湛部分代代传承,从而获得了恒久性与普适性的文化价值,成为新世纪中华民族文化复兴的宝贵资源。

第6篇

今天,在全球化历史语境中,我们寻求文化多样化发展、谋求不同文化之间、和谐共处的同时,也应注意到一个社会的和谐进步与稳定发展,除需建立多元化的文化对话机制之外,还需建构一种文化的核心价值体系。这种核心价值体系的建立,对外可以确立中国自身的文化品格,构成与异域文化进行对话、交流、互动的基础,进而改变单一的意识形态话语机制,为中国文化走向世界搭建更为宽阔的交流平台;对内可以实现不同利益群体间的相互认同,消解利益分配中可能形成的价值观分化与对立,从而确立本文由收集整理一种全社会普遍信守的文化理念,以实现对中国文化精神的集体认同,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构筑坚实的文化根基。

文化的核心价值观是一个民族、一个国家、一种文化整个价值体系中处于中心地位、具主导作用的价值取向,它集中体现着人们关于个人、家庭、国家乃至人类社会的终极理想,左右着人们在政治、社会、伦理、审美、历史领域对于是非、善恶、美丑、正邪的基本判断。文化的核心价值观是人们在长期实践活动中逐渐形成的一种主流社会意识形态,它主导着人们普遍的文化认同倾向,所以,文化的价值观并非只是经典文献中的理论学说,而是绵延在普通百姓世俗生活中的思维方式与行为方式,它具有广泛的社会基础和恒久的历史传承性。

(一)和谐,是中国古人在长期社会实践中逐渐意识到的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之间相互依存的一种理想状态。是万物生生不息、繁荣发展的内在依据。中国文化中,以“和”为本的宇宙观,以“和”为善的伦理观,以“和”为美的艺术观,共同构成了中国文化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

中华文化的和谐理念滥觞于尧舜时代。《尚书》就有“协和万邦”、“燮和天下”的记述,《周易》中也贯穿着“天下和平”的政治理念。先哲的目光遍及万邦,所向天下,反映着中国上古时期人们对普天之下芸芸众生“协和”、“和平”生活的美好憧憬,对国家社稷安定繁荣的无限期望和对万邦归顺、诸侯称臣的和谐天下的向往。时至春秋初期,管仲明确提出“和合故能谐”的和谐观念。他认为只有协调、合作才能达到和顺、和睦、和谐,反之则会失度、失衡、失败。作为农业文明时代的思想家,管仲特别强调“四者俱犯,则阴阳不和,风雨不时”,灾害横生。管仲在对自然界客观规律的认识与把握的基础上,提出他的“察和之道”。他把君臣之间、上下之间,百姓之间的和睦相处看作是国家政令通畅、政治昌明的文化标志。在法律制度并没有建立的古代社会,《管子》中提出的和谐之道不仅具有引导国家政治的社会意义,而且这种推及家庭伦理倡导父母、夫妇“不失其常”、“中和慎敬”和谐思想,在客观上也为中华民族的和谐文化价值观的实现敷设一条从个人到家庭,直至社会的基本架构。

在《管子》提出人与自然和谐共存的自然观,人际之间和睦相处的伦理观,社会和谐发展的历史观之后,道家哲学以“道生万物”为核心理念,对中国和谐文化的价值体系进行了丰富和延展。老子认为“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在阴阳两极对立基础上提出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较、高下相倾、音声相和、前后相随等一系列具辩证思想的基本命题,扩充了中国传统文化的和谐观,将和谐从一般社会层面提升至哲学高度,赋予和谐理念更为普遍、深邃的哲学内涵。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学说是中国传统文化和谐观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古代儒家的思想体系中,无论是讲人类社会,还是讲客观世界,都是建构在“中”“和”的基础之上。在儒家的自然哲学中,“中”是“天下之大本”,“和”为“天下之达道”,只有“中”“和”一致,才能实现“天地位焉,万物育焉”的和谐天下(《礼记·中庸》)。在思维方式上,孔子一贯秉承“执两用中”之道,反对偏执、极端的思维方法,倡导在相互对立的两极状态中保持一种不偏不倚的中间状态,以达到和谐完美的境界。需要强调的是: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和谐观并非以取消事物个性差异为前提的。实际上,孔子所谓的“和而不同”强调的正是在保持自我个性精神基础上的和谐与统一。《国语》中记载的“和实生物,同则不继。以他平他谓之和,故能丰长而物归之;若以同裨同,尽乃弃矣”,强调的也是不同事物之间只有在保持多样化前提下,才能生存发展。如果完全趋同,和谐就失去了相互协调、共存的基础。

中国古代哲人还特别善于把精深玄奥的哲学理念通过日常生活中的具体事物来进行生动的阐释。如《左传》所说“和如羹焉,水火醯醢盐梅以烹鱼肉”。这看似讲的是最寻常不过的饮食烹饪,实际上是以烹饪为例,强调众多差异性事物的中和汇聚是和合的基本要义,进而明确了事物之间各自的差异性、个性是和谐共生、相互发展的基础。所以,和谐并非要取消原有事物的自身品格,而是在相互认同基础上中和、融会。东汉史学家苟悦《申鉴》也认为君子应当“食和羹以平其气,听和声以平其志,纳和言以平其政,履和行以平其德”。“和”在此讲的并不是二者相加之和,而是和谐、和顺、和美、和睦之和。这表明中国的和谐观念是古代哲人有感于对现实生活的切身体验而作出的理性升华,是东方民族在社会生活中群体智慧的结晶。同时亦表明,中华民族的“和谐”观并非局限在国家政治、艺术美学与伦理道德等形而上的观念层面,也体现在普通百姓的世俗生活之中。中国传统文化的和谐价值观本身便是多种观念形态的多元统一,是中华民族理性思维与生活智慧的集中体现,它反映了中华民族对和谐社会的真诚憧憬和不懈追求,成为中华民族思想宝库中的一笔精神财富,具有承传与弘扬的历史意义与恒久价值。

通观中国古代美学史,我们会发现其中蕴涵着一种一以贯之的审美理想,即以“和”为美。以“和”为美不仅涉及艺术的表现形态与艺术风格,还关涉文艺与自然、社会、政治、伦理等相互联系的重要问题。在《中国美学史》中,李泽厚、刘纲纪曾将中国古代美学思想的基本特征概括为高度强调“美与善”“情与理”、“人与自然”的统一,可以说揭示出中国古代美学思想的精神主旨。但是,中国古代美学思想强调的所谓“统一”,并非仅指对应物间的交融、汇合,而是始终强调在对立两极中持不偏不倚的中间取向。由此探寻下去,我们还会发现,以“和”为美的美学观与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宇宙观和人生观也翕然相通。《周易》日:“乾道变化,各正性命,保合大和,乃利贞”(上经),其“大和”意指和谐的最高境界,正是古人对自然世界与人类社会的由衷憧憬。荀子曾说:“万物各得其和以生”,西汉哲学家董仲舒亦云:“和者,天之正也,阴阳之平也,其气最良,物之所生也。”(循天之道第七十七)他们都把自然万物的生衰兴灭视为“和”的最终结果,认为“和”是整个宇宙发展的根本规律。在古代思想家心目中,“和”已成为一种具普遍意义的本体论命题,是万物生生不息、繁荣发展的内在依据。

中国古代哲学家认为,“大自然及人类社会按其本性来说就是和谐的,而最高意义上的美就在这种和谐之中”。在此基础上,古人还推导出一套立身行事的行为准则和价值尺度,提倡以中庸之道为核心内容的人生哲学,从而在中国传统文化价值体系中赋予“和”以主体的人格意义。孔子说:“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论语》卷七·子路第十三)。“和”即成为区分君子与小人的内在尺度。《论语·述而》中记载“子与人歌而善,必使反之,而后和之”,“和”又指通过音乐而达到的人际之间亲善友爱的人伦关系。孙家正曾以北京故宫的核心建筑为例,说明它们集中反映了中国传统文化以和谐为核心的价值观。太和殿:天地祥瑞,喻人与自然和谐;中和殿:中庸平和,喻人世和谐;保和殿:心态和顺,身体安适,喻人的身心和谐。这三个大殿反映了中国传统文化以和谐为本的价值观。所以,在中国传统文化中,以“和”为本的宇宙观,以“和”为善的伦理观,以及以“和”为美的艺术观,在文化精神上一脉相承,在思想方法上相互一致。和谐是以中国哲学观念为支柱、以普遍的社会心理认同为根基的核心价值观。

(二)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仁爱”观为儒家首倡。后来人们把“仁爱”的思想观念提升为世俗社会应当共守的一种人伦秩序。使“仁爱”思想从经典文献的字里行间走向民间世俗生活,“仁爱”的价值观即变成一种躬身践行的生活方式,与家庭生活、社会生活密切相关的现实活动。

中国文化的核心价值观来源于中国特定的社会历史传统,来源于中华民族几千年来的社会实践活动。同时,文化的核心价值观又对人们未来的社会实践具有引领与导向作用。所以,对于文化核心价值观的研究、承传,不能脱离具体的社会实践,不能脱离人们具体的思维方式和生活方式。千百年来,仁者所以为人所仰慕,仁学所以被人所敬奉,首先在于仁学就本质而言是一种“爱人之学”。据考:“仁”是人字的复体,与任、妊同源。古时怀孕称“仁”。“仁”即引申为育人、养人、助人、爱人之意。阮元说:“仁之意,人之也”,就是说仁的本意即以人的方式待人。

“仁”的概念早在商周时代即已出现,《尚书》便有“克宽克仁,彰信兆民”的记载,说的是统治者如果能宽能仁,便能够昭信于万民;周代的政治哲学普遍认为“仁”与“和”是相辅相成。《礼记》指出“发号出令而民说,谓之和。上下相亲,谓之仁”,“义与信,和与仁,霸王之器也。”(经解第二十六)那时的人们把和、仁、信、义、德、贤看作是社会道德规范在生活不同层面的具体映现。事实上,中国古代倡导的社会和谐、人际和谐总是以“仁”为基础。所谓“为政在人,取人以身,修身以道,修道以仁”(《礼记·中庸》),就是说为政、修身、修道均要以“仁”为根为本。然而,作为“天下之表”的“仁”与“天下之制”的“义”,以及柔如杞柳的人性,在诸侯纷争的岁月里怎么能够抵得住“争夺相杀”的刀枪剑戟,怎么能挡得住“驰骋疆场”的金戈铁马?所谓“终身之仁”和“数世之仁”(《礼记·表记第三十二》)只能是身处战乱中的人对伦理化良辰美景的无限憧憬。就连孔子也不得不惊呼“君子之所谓仁者,其难乎!”,孟子亦慨叹“仁之胜不仁也,犹水胜火。今之为仁者,犹以一杯水,救一车薪之火”。正因如此,“仁爱”的理想境界才令人们备加珍惜,分外向往,“仁爱”也就成为人类对现实世界进行文化救赎与道德重构的理想之途。

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仁爱”观为孔子首倡。孔子认为“唯仁者能好人,能恶人”(《论语·里仁》),他在《礼记》别阐述“爱人之仁”的重要地位与核心价值。他认为“不能爱人,不能有其身”、“不能成其身”。这种“仁者爱人”的思想一直为后人所敬重与承传。孟子说“仁者爱人,有礼者敬人。爱人者人恒爱之,敬人者人恒敬之”,这样就把“仁者爱人”的观念提升为世俗社会中应当人人共守的伦理秩序和价值准则,使“仁爱”思想从经典文献的字里行间走向民间的现实生活,把“仁爱”的价值观变成了一种躬身践行的行为模式,能够与家庭生活、社会生活密切相关的现实活动。此后,荀子也提出了“仁者爱人,义者循理”。的观点。在他看来,历史上的兵戈相见是由于“仁者爱人,爱人故恶人之害之,义者循理,循理故恶人之乱之”。所以,兵戈之战,常是“禁暴除害”之战。汉代董仲舒在承袭《礼记》中“仁以爱之,义以正之”(《礼记·乐记第十九》)思想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了“春秋为仁义法,仁之法在爱人,不在爱我;义之法在正我,不在正人”(卷第八·仁义法第二十九)的思想,揭示出爱人与律己的内外关系,并把仁爱思想与主体的自我道德修养相互联结,升华出“仁者爱人,义者尊老”(卷第十三·五行相胜第五十八)的社会伦理观念。

统而观之,中国古代历史中,墨家提倡的“兼相爱则治,交相恶则乱”的社会历史观,董仲舒强调的“忠信而博爱,敦厚而好礼”的“圣人之善”(卷第十·深察名号第三十五);唐代韩愈提倡的“博爱之谓仁”,柳宗元推崇的“柔仁博爱之道”,宋代欧阳修标举的“大仁博爱”,苏轼盛誉的“博爱临民”,苏辙赞许的“温良博爱”,朱熹呼吁的“以博爱为仁”,包括近代维新派政治家谭嗣同提出的“仁以通为第一义”的思想,共同构筑了中华民族绵延千古的“仁爱”思想体系。尽管诸位论述的意旨并非完全一致,但就其思想价值取向而言,都表现出对“仁爱”思想的承传与信守,进而可能成为一种推进社会和谐发展、延展中国文化版图的精神力量。                           

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价值观除了体现在社会政治、历史哲学、艺术美学、伦理道德等方方面面,最终也呈现在世俗生活之中,即与人伦纲常及基本的生活规范与文化习俗密切相关。不论是儒家的“爱人者人恒爱之,敬人者人恒敬之”,还是道家的“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都从不同角度对仁爱思想进行生动表述。固然,“仁”在传统文化中包涵多重涵义,但“仁”最核心的价值意义乃在于“爱人”。

事实上,作为一种文化的核心价值观,孟子提倡的“不以仁政,不能平治天下”。,不仅在于省刑罚,薄税敛,还在于力主以德服人。“以德服人者,中心悦而诚服”。司马迁在《史记》中以极大的热忱描述了五帝时代帝喾高辛的“仁而威,惠而信,修身而天下服”的盛景;帝尧“其仁如天,其知如神”的佳境;禹“其德不违,其仁可亲,其言可信”的政德;周初文王“笃仁,敬老,慈少”的仁政。被司马迁称誉的“盛景”、“佳境”、“政德”,其实都是“仁政”的代称,“仁爱”之治是他们共同的政治美德。这种“仁政”的治国思想与西方马基雅维里在“君主论”所崇尚的治国观念截然不同。显然,在源远流长的中国传统文化中,作为一种被普遍认同的文化价值观,“仁爱”精神反映了中华民族对世俗生活的现实要求以及对未来前景的美好憧憬,并体现在哲学、社会、政治、伦理、审美等不同精神领域中。它既是中国文化代代相传的历史基因,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构建的重要资源,成为推进中华文化不断发展的无形力量。

(三)在中国经典文献中。“自然”并非仅指客观自然界本身,而是指天地万物自在的生命状态和变化规律,是与“天地之道”、“天下之道”相对应的事物自身的内在属性。所以,中国传统文化中体现的道法自然、崇尚自然、皈依自然的思想。不仅指人类对自然界的敬奉,更重要的还在于对自然规律的遵守与对自然状态的顺应。

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价值观,“自然”与中国古代哲学中“天”的观念具内在逻辑联系。在中国古代,天意是超越任何法度之上的最高道德范畴,天是世界的最高主宰:“顺天意者,兼相爱交相利,必得赏;反天意者,别相恶交相贼,必得罚”。而“天”又与“人”相通、相合,正所谓“天人合一”。所以,中国传统文化核心价值观强调的自然,不仅指客观自然界本身,还包括“天地万物”运动的必然规律,是与“天地之道”相互联系的客观法则。中国古代道家代表人物老子日:“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就是说人类社会的发展归根结底要遵循天地运行的自然法则,并把对事物自身规律的把握程度作为衡量社会发展是否合理的标准。西汉董仲舒还提出“为仁者自然为美”观点,把仁爱视为美的自然呈现。基于对“道法自然”价值体系的尊崇,魏晋时期的思想家也提倡“崇尚自然”的哲学观念,珍重生命的个性价值。明代思想家李贽挣脱传统观念的桎梏,提出“以自然之为美”的观点,强调艺术创作要“发于情性,由乎自然”,使“性格清彻者音调自然宣畅,性格舒徐者音调自然疏缓,旷达者自然浩荡,雄迈者自然壮烈,沉郁者自然悲酸,古怪者自然奇绝”。他的美学主张对明清美学和明清小说创作的发展产生积极而深刻的影响,同时也是中国文化核心价值观的延展与演变。

由此可见,崇尚和顺、自然之美,注重文艺作品表现的和谐、兼容、相济、自然而然,无疑是中国古典美学的重要思想,也是文化价值观在审美领域的集中体现。中国古代的艺术美学蔑视雕琢、造做、堆砌的艺术,崇尚自然、流畅、完美的艺术。“自然”是艺术的最高境界。道法自然,皈依自然,崇尚自然既是中国古典美学的重要思想,也是中国文化核心价值观的根本。

所以,在中国经典文献中,“自然”指的是天地万物自在的生命状态和变化规律,是与“天地之道”、“天下之道”相对应的一种事物的客观属性。所以,我们在追溯中国传统文化核心价值观时,应特别注意道法自然、崇尚自然、皈依自然的思想不仅是人类对自然界的敬奉,更重要的还在于对自然规律的顺应。“自然之道”是顺应客观规律的自然宇宙观和文化价值观。

从道法自然、皈依自然到崇尚自然,中国传统文化的自然观在不断传承、通变、更新过程中日臻完善,体现出顺应事物自身规律和历史必然趋势的价值观念。可见,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荟萃了历代朝野的精神与智慧,又在历史发展中不断吐故纳新,其精湛部分代代传承,从而获得了恒久性与普适性的文化价值,成为新世纪中华民族文化复兴的宝贵资源。

第7篇

关键词:核心价值体系;传统文化;渊源

中图分类号:G1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2596(2013)02-0047-03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与中国传统文化,有着无比深厚的渊源。可以这样说,中国传统文化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民族根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中国传统文化同现代文明结合的独特体现,两者相辅相成,构成了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

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本内容与中国传统文化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战略任务,指出:“指导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社会主义荣辱观,构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本内容。”正如李长春同志所指出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这四个方面的内容,相互联系、相互贯通、相互促进,是有机统一的整体。坚持指导地位,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灵魂;树立共同理想,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主题;培育和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精髓;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辱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道德基础。”因此,学习、领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应当从宏观到微观把握这四个方面的丰富内涵及其相互关系。尤其是中国传统文化的精髓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四项内容,可以说有着直接和间接的联系。

(一)与中国传统文化

中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立足于中国社会主义生产方式之上的价值认同系统,,它既有社会主义的共性,又有中国的个性,还具有时代性。核心价值观与中国传统文化核心价值观相融合而形成的一种新型价值观可以成为中国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观。核心价值观是“实现人的自由、解放和全面发展”,即指劳动的个体人和群体人不断摆脱消极的物质枷锁和精神枷锁,不断克服由分工造成的人的片面畸形发展,在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两大领域全面发展。具体来说,就是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中国传统文化核心价值观是“和谐”,意指“事物之间配合得适当和匀称”。事物之间的搭配恰到好处。核心价值观与中国传统文化核心价值观相融合,可以概括为“实现人的自由、解放、全面而和谐发展”,即“以人与自然和谐、人与社会和谐、人与人和谐、人与自我和谐”为宗旨,“实现人的自由、解放和全面发展”。人的自由与和谐相融合,可以引导个人自由与群体自由的和谐统一。承认“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实现个体人和群体人的自由。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同中国传统文化

什么是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这的确是一个无比重要的问题。党领导中国人民经过八十多年的艰苦卓绝的奋斗、探索,终于在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上对这一重大问题,作出了创造性的理论概括,指出:“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这句话,实际上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作出了科学回答,也透射出与中华文化的密切关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吸取了中国古代和谐文化的积极成果。“和”也可称为“中和”,这是中华民族和炎黄子孙最古老、最持久、最本质的思想传统。“中和”一词的含义,是指按“中庸”的标准去做事、去处理一切关系,就会达到处处“和谐”的状态。《礼记》中说:“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也。”我们的祖,就是用“中和”这两个字,很好地处理了人类古往今来普遍面临的三大关系,也可以说是三大矛盾,即人与自然的关系、人与人的关系、人与自我的关系。毫无疑义,我们党提出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想,是对中华和谐文化的继承与发展。其与传统文化的密切关系,一目了然。

(三)中华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同中国传统文化

既然,“”和“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同中国传统文化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那么,“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就更同中国传统文化有着无比深厚的渊源。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始终把家、国视为一体,始终把族群和国家的利益放在首位,萌生发展出深厚的爱国主义情怀。从《礼记》的“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到《左传》的“公家之利,知无不为”;从文天祥的“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到林则徐的“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从岳飞的“精忠报国”,到秋瑾的“拼将十万头颅血,须把乾坤力挽回”,都是这种爱国主义精神的鲜明写照。顾炎武提出的“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已经成为中华民族和每个炎黄子孙的共识。曾有学者在文章中概括:“儒家先哲所倡导的‘天下为公’的无私奉献精神、‘自强不息’的积极进取精神、‘厚德载物’的宽厚包容精神、‘居安思危’的民族忧患精神、‘革故鼎新’的改革变通精神、‘克勤克俭’的勤劳俭朴精神,以及‘致中和’的尚中贵和精神、‘杀身成仁’、‘舍生取义’的英勇献身精神等等,都是儒家先哲创造出来的高尚道德精神”。从儒家所倡导的民族精神,不难看出,这些都是祖先们高尚的价值取向,是中华民族优秀精神的标志,因而说它是中国传统文化的直接成果,是符合实际的。

(四)社会主义荣辱观同中国传统文化

“社会主义荣辱观”也同中国优秀传统文化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同志提出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即“八荣八耻”,它从文化深层的角度,帮助人们矫正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发展的路向,提醒人们要明荣知耻;应当坚持、倡导什么,反对、抵制什么;以便在面对纷繁复杂的社会现象时,能分清是非、善恶、美丑,能自觉地维护社会正义,抵制精神污染,使自己的心中有一个正确的“道德座标”。这有利于发挥和谐文化“在启迪思想、陶冶情操、传授知识、鼓舞人心”方面的积极作用。儒家文化认为人生应“志于道”,而不应该只看眼前私利。孔子曾说:“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其意是说,用政治的手段来引导老百姓,用法制刑罚来治理老百姓,其后果是“民免而”,即老百姓可以免除犯罪,却落下“”的后遗症,而“”是最坏的结局;相反,若用道德教育来引导老百姓,用礼义来规范老百姓的言行,那就会收到“有耻且格”的功效,即老百姓既具备了羞耻感,行为上又不出格。孔子的论述,表达了儒家倡导“明荣知耻”的价值追求。孔子说:“三军可以夺帅,匹夫不可以夺志”,“不降其志,不夺其身”,人的志向和理想是不可随便动摇的。人生有了远大理想,有了为社会作贡献的抱负,就会朝惕夕砺,就会自强不息,就会有浩然之气,就会“富贵不能,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需要我们自觉地把个人理想融入共同理想之中,不计得失,甘于奉献,兢兢业业,勇往直前,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实现自己的人生抱负和价值。因此,以“八荣八耻”为基本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是对我们民族传统荣辱观的继承和发展。它既符合关于社会主义荣辱观的价值取向,又把我国传统的荣辱观推向了新的高度。

二、传统文化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相互的作用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与中国传统文化联系紧密,中国传统文化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源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升华和创新,弘扬中国优秀的传统文化与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并行不悖、互相促进。

第一,中国传统文化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形成提供了丰厚的文化基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属于社会意识的范畴,是一种社会主义的观念体系。这种观念体系是在特定的民族文化环境中发展起来的。在看来,任何时代的社会意识,都和以前时代的社会意识有着联系,它的产生和发展都要以前人所积累的思想材料作为前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正是植根于中国传统文化的沃土中,吸收了中国传统文化的合理成分,才形成和发展起来的。从儒家经学中我们可以看到,由孔子开启的,以探讨“人”为中心的所谓“人学”试图在社会尊卑贵贱中找到一些共同点,,以促进社会稳定。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儒家经书是宝贵的文化遗产。当然,不仅是儒学,还有道家、佛家等,也有其自身的价值观。正因为如此,我们要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必须研究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文化。文化的核心是价值观。它是民族的精神遗传基因,是国家的“软实力”,体现了民族的内在特质和精神。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不能没有文化复兴。这种文化复兴,不仅包括移植和吸收外来的优秀文化,尤为重要的是首先要正确理解民族优秀文化,实现优秀民族传统文化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结合。

第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升华和创新。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精髓。中华民族一直以来有着强烈的爱国主义精神;中国传统文化有保守的一面,但从来也不缺乏“敢为天下先”的革新的一面。儒家经典《大学》讲求“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以平治天下为己任,高扬爱国情感。班固的《汉书・苏武传》记载:“武留匈奴凡十九岁,始以强壮出,及还,须发尽白”,坚毅的民族气节令人感慨;宋代范仲淹的“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激发了多少人的爱国情怀;文天祥的“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无人不知;林则徐的“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都体现了个人应该对国家承担责任的爱国主义精神。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是民族文化最本质、最集中的体现,改革创新的时代精神也有着深厚的传统文化底蕴。中国传统文化固然有重视继承、和谐和保守的一面,但革新求变的思想无疑是传统文化中极其重要的内容,并推动着中华文明的不断发展和前进。

第三,中国传统文化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构建作用巨大。中国传统文化绵延五千年未曾断绝,是世界上唯一未曾中断的文化系统,这足以表明传统文化对中国人的影响力是不可估量的;同时也表明中华民族具有较强的文化自豪感,拥有较强的文化传承的使命意识,也正是如此,中华文明的命脉延续至今。传统文化深深融入到中国人的骨血里,渗透到百姓的日常生活的言行中,引导着人们的价值取向和人生追求,塑造了中华民族特有的心理结构和思维方式。因此,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在实际的建设中,高度重视并挖掘中国传统文化。中国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乃至人类的瑰宝。它历史悠远、博大精深。中国传统文化中有许多宝贵的思想资源,如“和合”、“民本”、“天人合一”、“制天命而用之”、“民胞物与”、“格物致知”、“即物穷理”、“知行合一”等命题和认识,都具有不可低估的价值,值得更好地挖掘。

总之,中国传统文化博大精深,其精华之处与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相通。为此,我们既要对传统文化中有益于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合理成分赋予新的时代内涵。同时,我们又要紧密结合当代中国的社会文化状况,把传统文化的主导价值观与当代中国的现实价值导向、价值理想有机结合起来,创造源于中国传统文化又高于中国传统文化的当代价值观,以此来丰富和完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才能更好地构建出符合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并发挥其引领社会思潮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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