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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832.3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349(2013)11-0129-01
一、财务公司金融股权投资的必要性分析
(一)金融股权投资的开展满足了集团多层次的金融服务需求
财务公司开展金融股权投资,帮助集团扩张和延伸金融产业链条,最终满足集团多层次的金融服务需求。通过这种延伸金融产业链条,使得集团具有相对可控的金融服务平台,因此对于集团战略化的发展具有重大的实施意义。
(二)金融股权投资的开展是财务公司完善金融功能的重要步骤
如果缺乏金融股权投资功能,将会导致财务公司的业务及资产过度的集中在贷款,将完全违背了多元化的金融机构资产业务的发展规律和趋势,也不能更好的发挥财务公司在集团中的金融支持功能。如若与其他金融机构形成合作互动和优势互补,财务公司将完成资本协同、管理协同、人才协同和技术协同等多方面的协同收益。
(三)金融股权投资的开展有助于入股机构获得稳定的股东业务
随着集团产业范围日趋增大,规模的不断扩张,其多样及巨大的金融需求将为其财务金融机构提供大量的业务,为入股金融机构的业务提供新的支撑,并除去因经济周期而引发的的收入及盈利波动。另外,通过分散相关金融机构的股权,财务公司金融股权投资的开展,可以帮助实现股东间的相互制衡,有利于改善参控股金融企业的公司结构。
二、地方性商业银行是财务公司开展金融股权投资的良好载体
拥有财务公司的企业集团的资金存量以及流量很高,且业务规模比较庞大,使得其具有范围经济和规模经济等一系列特点,因此在集团的运营过程中需要庞大的资金支持。就业务种类来说,作为存款类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财务公司和商业银行存在着较大的相似性。一般来说,地方性城市商业银行注册资本金小于5亿,即便按照财务公司战略入股20%计算,财务公司的金融股权投资金额也不足1亿。因此,集团产业所在地的城市商业银行是财务公司战略性金融股权投资的良好载体,而且可以保证对产业金融服务的快捷性和贴身性等。
三、财务公司金融股权投资的风险
金融股权投资具有高风险性,这些高风险性决定了在投资过程中的财务公司要充分防范投资前、中、后期的风险。
(一)信息风险
在进行金融股权投资以及选择入资方式时,财务公司必定要以相关的信息为依据。而在金融股权的投资的过程中, 中标的企业可能会控制着信息的真实性与全面性,这就使得财务公司在信息方面处于被动的状态,这将是是财务公司在金融股权投资实施过程中遇到的最大的信息风险。
(二)内部人控制风险
财务公司金融参股到其他金融机构后,参股多少决定了其在其他金融机构中的管理权限。即便是出于控股状态,财务公司也要保证其参股的金融机构管理层的稳定性。因此,这些都难免形成金融机构在经营管理中的内部人控制风险。
(三)过度支付风险
资本和资产的定价在财务公司的整个投资过程中尤为重要和复杂。对被投资企业的低位定价可能会致使财务公司的金融股权投资难以形成,高位定价可能会影响财务公司的收益。财务公司的金融股权投资过程中的高过度支付风险,将会造成财务公司的资金的过度支出,现金流的减少,最终影响到财务公司对集团的服务。
四、对财务公司金融股权投资的建议
(一)充分认识财务公司金融股权投资对集团发展的重要性
从长远发展的需求来看,集团公司需要具有自己掌控的融资平台,是企业发展的必由之路。80%的世界500强企业已经成功地完成了金融资本与产业资本的结合,二者的结合已经成为市场发展的必然趋势。因此,财务公司要结合金融业发展趋势、产业发展特点以及同类型企业发展的成功经验,并向集团公司提交研究报告,使集团公司逐步认识到财务公司入股金融机构的重要性,认识到金融股权投资将会对集团公司产生促进作用。
(二)集中操作加强金融股权投资的集团管控
目前,部分集团公司旗下的金融股权投资较为分散,其必定会影响到集团公司对金融的整体调配和使用能力。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财务公司不仅具有熟悉金融市场的优势,而且也具有综合经营的优势,与此同时还具有大量的金融人力资源,因此对金融股权投资会比其他非金融机构更有较大的优势。集团公司授权财务公司进行金融股权投资后,不但能够行之有效地完成集团金融资源的融合,而且可以通过财务公司的金融股权投资进行社会化金融资源的串联,为集团产业的飞跃发展提供更加广泛和更为持久的金融支持。
【参考文献】
[1]中商经济研究院.2013-2018年中国财务公司行业发展趋势及投资前景分析报告[R].2013(11).
拥有财务公司的企业集团的资金存量以及流量很高,且业务规模比较庞大,使得其具有范围经济和规模经济等一系列特点,因此在集团的运营过程中需要庞大的资金支持。就业务种类来说,作为存款类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财务公司和商业银行存在着较大的相似性。一般来说,地方性城市商业银行注册资本金小于5亿,即便按照财务公司战略入股20%计算,财务公司的金融股权投资金额也不足1亿。因此集团产业所在地的城市商业银行是财务公司战略性金融股权投资的良好载体,而且可以保证对产业金融服务的快捷性和贴身性等。
二、财务公司金融股权投资的风险
金融股权投资具有高风险性,这些高风险性决定了在投资过程中的财务公司要充分防范投资前、中、后期的风险。
(一)信息风险
在进行金融股权投资以及选择入资方式时,财务公司必定要以相关的信息为依据。而在金融股权的投资的过程中,中标的企业可能会控制着信息的真实性与全面性,这就使得财务公司在信息方面处于被动的状态,这将是是财务公司在金融股权投资实施过程中遇到的最大的信息风险。
(二)内部人控制风险
财务公司金融参股到其他金融机构后,参股多少决定了其在其他金融机构中的管理权限。即便是出于控股状态,财务公司也要保证其参股的金融机构管理层的稳定性。因此,这些都难免形成金融机构在经营管理中的内部人控制风险。
(三)过度支付风险
资本和资产的定价在财务公司的整个投资过程中尤为重要和复杂。对被投资企业的低位定价可能会致使财务公司的金融股权投资难以形成,高位定价可能会影响财务公司的收益。财务公司的金融股权投资过程中的高过度支付风险,将会造成财务公司的资金的过度支出,现金流的减少,最终影响到财务公司对集团的服务。
三、对财务公司金融股权投资的建议
(一)充分认识财务公司金融股权投资对集团发展的重要性
从长远发展的需求来看,集团公司需要具有自己掌控的融资平台,是企业发展的必由之路。80%的世界500强企业已经成功地完成了金融资本与产业资本的结合,二者的结合已经成为市场发展的必然趋势。因此,财务公司要结合金融业发展趋势、产业发展特点以及同类型企业发展的成功经验,并向集团公司提交研究报告,使集团公司逐步认识到财务公司入股金融机构的重要性,认识到金融股权投资将会对集团公司产生促进作用。
(二)集中操作加强金融股权投资的集团管控
关键词:股权投资差额贷方余额
《企业会计准则——投资》规定:股权投资差额,是指采用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时,初始投资成本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之间的差额。它应在一定的期限内平均摊销,摊销金额计入摊销当期的损益。也就是说,股权投资差额无论借差、贷差都要进行摊销。
而根据《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解答(二)》(2003年3月17日财会[2003]10号)的规定,股权投资差额应分别情况进行会计处理:初始投资成本大于应享有被投资方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差额,借记“长期股权投资——××单位(股权投资差额)”科目,并按规定的期限摊销计入损益;初始投资成本小于应享有被投资方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差额,则贷记“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科目。
那么,股权投资差额处理方法的前后改变究竟传递着什么含义?其具有怎样的影响?改变是否恰当?
新方法的灵魂:谨慎性原则
为什么讲处理方法的改变充分体现了谨慎性原则呢?我们可从二者的摊销对投资账面价值的不同影响着手分析。借差的摊销减少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贷差的摊销一方面增加投资的账面价值,一方面增加投资收益。初始投资成本小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差额,可能是由于被投资单位的某些资产高估所致,或因经营管理不善等产生的负商誉。如果按照原有的借差和贷差都予以摊销的方法处理,投资方和被投资方完全可能进行“暗箱操作”,操纵初始投资成本便可轻松完成盈利任务。而新方法规定将贷差记入“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则切断了企业的这条“盈利输送管道”,防范了企业粉饰会计报表,再度体现了谨慎性原则。
新方法的影响及分析
会计处理方法的简化
在确认被投资方发生净亏损而使投资账面价值减至零,或减至“投资成本”明细科目的余额以下的,尚未摊销的股权投资差额当期不再摊销,直到被投资方实现净利润,投资方按分享的份额恢复投资账面价值至投资成本后再摊销。在原有处理方法下,这条规定是针对借差来讲的。
因为贷差的摊销一方面增加投资的账面价值,一方面增加投资收益。即使不停止对借差的摊销,也不存在突破零限制的问题。如果被投资方发生净亏损而使投资账面价值正好减至零,则贷差摊销的财务处理可以不变而照常进行;如果被投资方发生净亏损而使投资账面价值减至零外,备查簿中还有未反映的损失,且其小于贷差摊销额,则贷差摊销应先冲减未反映的损失,然后以余额计入投资收益,即:
借:长期股权投资——股权投资差额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贷:投资收益
若未反映损失数大于贷差摊销额,则贷差摊销应直接冲减未反映的损失,即:
借:长期股权投资——股权投资差额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这样的处理方法略显繁杂。而采用贷差不摊销的方法后,一次性的把贷差记入“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待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时,再将其余额转入“其他资本公积”明细科目,大大简化了会计处理过程。
有关税收的问题
按照税法规定,企业为取得另一企业的股权支付的全部代价,属股权投资支出,不得计入投资企业的当期费用,投资支出与应享有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差额,均不得通过折旧或摊销方式分期计入费用或收益。即,税法不确认股权投资差额。具体按照借差、贷差分析可知:
股权投资差额的借差应作为时间性差异,在会计利润总额的基础上加上当期股权投资差额借方余额摊销作为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而对于贷差来说,在改变前的处理方式下,也应作为时间性差异,纳税调整金额为当期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的贷差摊销金额。目前的处理方法是将贷差记入“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不存在摊销的问题,也就免去了纳税调整这一步骤。这正是会计与税法相协调的表现。
新方法所引发的进一步思考
谨慎性原则是否得到了充分体现
前面分析了将股权投资差额贷差记入“资本公积”方法进一步规范企业利润构成,体现谨慎性原则。但资本公积是所有者权益的有机组成部分,而且它通常会直接导致企业净资产的增加。而改变后的方法还是会增加企业所有者权益,报表使用者很难根据这项信息对企业财务状况做出正确判断。为了避免误导决策,就有必要明确资本公积形成的主要来源。
股权投资差额长期计入“资本公积”会引起什么结果
改变后的方法将贷差记入“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按照规定股权投资准备是所有者权益中的一种准备,在其未实现之前,不得用于转增资本,只有其实现之后,才能按规定程序转增资本。
这样的处理看似有效控制了企业为达到转增资本的目的而虚增资本公积,防止企业资本扩张能力的虚增。但仍留有一个缺口——那就是企业在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时,完全可以把转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的金额用于转增资本。对于股份有限公司而言,这样会增加投资者持有的股份,从而增加公司股票流通量,进而激活股价,提高股票交易量和资本流动性。而这显然有悖于其处理方法改变的初衷——确保转增的资本公积体现其经济价值。
参考资料:
1.郝一洁,“执行《企业会计制度》中若干投资规定的建议”,《财务与会计导刊》,2003.02
初始计量的变化主要是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2014〕规定,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应当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方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应当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6号规定: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是指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不是暂时性的。从最终控制方的角度看,其在合并前后实际控制的经济资源并没有发生变化,因此有关交易事项不应视为购买。合并方编制财务报表时,在被合并方是最终控制方以前年度从第三方收购来的情况下,应视同合并后形成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实施控制时起,一直是一体化存续下来的,应以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进行相关会计处理。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2014〕都强调了从最终控制方的角度,核算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不再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2006〕规定的,以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二、后续计量的变化
修订后的长期股权投资后续计量的变化主要是由于长期股权投资核算范围的变化引起的。根据修订后的长期股权投资准则的规定,原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不再属于“长期股权投资”,而应该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的规定进行处理,应归并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中进行核算。这种核算范围的变化导致长期股权投资后续计量,当持股比例发生变化时,核算方法的转换变得更复杂了,主要涉及到如下核算方法的转换:一是成本法转为权益法;二是权益法转为成本法;三是金融资产转为按权益法核算;四是金融资产转为按成本法核算;五是权益法转为按金融资产核算;六是成本法转为按金融资产核算。其中后四种涉及到长期股权投资和金融资产之间的转换,与以前相比会计处理有了很大的变化,具体分析如下:
1、金融资产转为按权益法核算
根据修订后的长期股权投资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投资方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投资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当转入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当期损益。例题1:2014年1月1日,W公司以银行存款200万元购入乙上市公司10%的表决权股份,W公司将其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2014年12月31日,该股票公允价值为220万元。2015年5月20日,W公司又以300万元的价格从乙公司其他股东取得该公司15%的股权,取得该部分股权后,W公司能够派人参与乙公司的生产经营决策,W公司对该项股权投资由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转为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当日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为280万元。2015年5月20日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总额为2400万元。不考虑所得税影响。在此只分析W公司追加投资时的会计处理,在此之前的会计处理略:(1)2015年5月20日W公司追加投资时:借:长期股权投资——成本300贷:银行存款300(2)根据修订后的长期股权投资准则的规定,原持有的股权投资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当转入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当期损益。(3)2015年5月20日W公司追加投资时,初始投资成本(580万元)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2400万元)的份额(580-2400×25%=-20),应调整初始投资成本。
2、金融资产转为按成本法核算
根据修订后长期股权投资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投资方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应当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当在改按成本法核算时转入当期损益。
3、权益法转为按金融资产核算
根据修订后长期股权投资准则第十五条的规定,投资方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应当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例题2:2014年1月1日,W公司以银行存款1000万元购入丙公司30%的股权,W公司对丙公司具有重大影响,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3000万元。2015年5月20日,W公司出售其持有的丙公司15%的股权,出售股权后W公司持有丙公司15%的股权,对丙公司不再具有重大影响,改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会计核算。出售取得价款为650万元,假如出售时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构成为:投资成本1000元、损益调整100万元、其他权益变动50万元。剩余15%的股权公允价值为550万元。(2)根据修订后的长期股权投资准则第十五条的规定,处置后的剩余股权应当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核算,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3)根据修订后的长期股权投资准则第十五条的规定,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W公司在处置时应将其他资本公积转入投资收益,会计处理为:借: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50贷:投资收益50要注意的是,这里视为将全部长期股权投资终止确认了,结转的其他资本公积是50万元,而不是25万元。
4、成本法转为按金融资产的核算
关键词:融资融券;股票型基金;创新
我国首批6家证券公司已经作为试点正式开启融资融券业务,随着融资融券相关制度的不断成熟,它将扩展证券公司的传统业务,成为一个新的赢利点。融资融券给中国股票市场引入了做空机制,使原来的单边交易模式变成双边交易,会大大改变中国证券市场的现状。融资融券业务对证券市场的影响十分广泛,不仅涉及到证券公司和投资者,而且也将直接影响到中国股票型投资基金,对中国股票型投资基金的创新方向起到了路标作用。
一、融资融券制度及其中国特色
融资融券是一种信用交易方式,具体包括证券融资交易和证券融券交易。 证券融资交易指投资者预期股票价格将会上涨,以保证金交易方式购入股票,差额部分由证券公司垫付,投资者支付利息。证券融券交易指投资者预期股票价格将会下跌,通过支付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向券商借入股票后按现行价格卖出,借出股票股息由投资者支付。简单地说,融资指买空,融券指卖空。
融资融券在我国的资本市场中最早出现在90年代初,当时的法规没有禁止融资融券,大量客户向证券营业部借钱买股票或借股票来卖。由于处在资本市场发展早期,金融监管体系不完善,监管能力跟不上,证券市场内相关参与主体自我约束意识缺乏,大量违规事件的发生使得证监会在1996年明令禁止融资融券业务。中国现阶段推行融资融券业务,出于风险防范的考虑,对于业务的交易各方以及交易所涉及的标的物和保证金都有着更加严格的规定:
首先,对申请开展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的证券公司要求较高,须是创新试点类证券公司。从经营角度,要求公司须从事证券经纪业务已满3年、公司治理健全、内部控制有效;从财务角度,要求公司要满足最近6个月净资本均在12亿元以上等条件;从业务角度,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方案已经证监会认,并在试点期间只允许证券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和自有证券从事融资融券业务。
其次,对投资者交易资格也有严格规定,要求客户具有符合要求的担保品和不少于50万的资金,交易中所得证券或者资金都应交付证券公司,作为担保物。证券公司在客户不能按时、足额偿还证券或资金的情况下,有权进行强制平仓。
第三,为了防止对标的证券的市场操纵,减少人为影响因素,规定标的证券要在交易所上市3个月以上,股东人数不少于4000人,流通市值不低于5亿(融资买入标的股票)或8亿(融券卖出标的股票)。同时为了避免高杠杆效应带来的高风险,要求融资融券保证金比例不低于50%,并根据中国股市起伏过大的现状,规定投资者融资融券的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在有价证券冲抵保证金的方面,依据有价证券的风险大小规定:股票折算率最高不超过70%,ETF折算率最高不超过90%,国债折算率最高不超过95%,其他上市的基金和债券折算率最高不超过80%。
二、融资融券制度对股票型投资基金发展的影响
融资融券业务会给股票型基金带来价值重估的机会,尤其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和高折价的封闭型基金。融资融券业务的相关规定和特点会使投资者对ETF和高折价封闭型基金的需求大量增加,ETF的规模会呈现出爆发式增长,封闭型基金的高折价现象会得到显著改善。
1.融资融券对指数型基金发展的影响
指数基金(Index Fund),顾名思义就是以指数成份股为投资对象的基金,即通过购买一部分或全部的某指数所包含的股票,来构建指数基金的投资组合,目的就是使这个投资组合的变动趋势与该指数相一致,以取得与指数大致相同的收益率。从规模看,中国市场已成为全球第二大指数型基金市场。
根据是否能在二级市场上交易,我国的指数型基金可以简单地分成两类,一类是ETF(Exchange Traded Fund),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国内称为交易所交易基金,这种基金的交易模式兼顾了普通开放式基金和封闭式基金的优点,既可以在一级市场上申购和赎回,还能在二级市场上交易,扩宽了投资者的交易途径。另外一类是普通的开放式指数型基金,投资者只能在一级市场上交易,由于交易途径的受限,发展速度不及ETF基金。
融资融券的推出,无论是短期还是长期来看,对我国指数型基金都有着积极的影响。首先从短期来看,首批融资融券标的股票有90只,这些股票的流动性和市场关注度会随着融资融券的推出有一定幅度的上升,流动性的增加能够使这些股票享受到流动性溢价,市场给予的估值水平会有所提高,尤其是首批90只股票基本上都是大盘蓝筹股,大盘股经过最近一年的调整,估值水平相对较低,有一定的补涨需求。根据融资融券可冲抵保证金证券的规定,首批标的股票可冲抵保证金的折算率是75%,高于非成分股票65%的折算率,较高的折算率会使这些股票具有一定的新的交易价值。深证成分指数、上证50指数中的成分股包含了首批标的股票。综合以上因素,相关指数基金在一级市场上的净值会因股票价格上涨有所提升;在二级市场上,指数基金价值增值的预期会带来大量的大盘,进一步推高指数基金的交易价格。
从中长期来看,融资融券的推出给股票市场引入了做空机制,把原来的单边交易模式变成了双边交易模式,既能做多又能做空的双边机制会使上市公司的股价更合理,更准确地反映公司内在价值,市场有效性的提高会增大投资者尤其是个人投资者在获取超额收益方面的难度。在保证市场绩效的同时,较低管理费的指数型基金会更加吸引投资者。
融资融券保证金制度规定了除现金以外的保证金的标的物,这些标的物相对于现金都有不同程度的折价,单就股票相关标的物而言,ETF的折算率最高,为90%,一般股票型基金是80%,股票折算率最低,为70%。这就意味着在将来的融资融券业务中,相对于股票充抵保证金证券品种而言,投资者可以用较少的资金购买ETF作为保证金,获得同样的交易额度。
随着我国融资融券业务的不断成熟,融资融券标的物也会从开始的股票逐步扩展到ETF等上市交易型基金。当ETF成为融资融券标的物的时候,投资者可以借助融资融券对ETF进行套利。ETF目前的套利模式有一定的缺点,时间上的滞后性使得瞬时套利的效果不太好,融资融券可以有效地改善ETF套利时滞性的缺点。当ETF在二级市场上出现溢价交易时,投资者可以在一级市场上申购ETF的同时在二级市场融券卖空ETF;投资者面对ETF折价交易时的操作是:在一级市场赎回ETF的同时在二级市场融券卖空ETF的标的股票,从而套利者者可以利用融资融券消除一级市场上申购、赎回和二级市场上交割之间的时间差。
融资融券业务能够有效改善ETF的套利效果并使ETF具有杠杆操作效应,借助融资融券,ETF的数量和规模会有一个快速的发展。
2.融资融券对于高折价封闭型基金发展的影响
随着我国融资融券业务的逐渐成熟,封闭型基金在可以预期的时期内能够做为融资融券保证金的标的物,并且折算率相对股票比较高,同时我国的封闭型基金由于封闭期较长,缺乏流动性,普遍存在着高折价的现象,这就给投资者提供了利用高折价封闭型基金来放大杠杆操作的机会,进一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而且,封闭型基金的历史波动性要小于股票的波动性,便于投资者做好风险控制,保持杠杆率的稳定性。在融资融券业务中,高折价封闭型基金的折算率较股票更高是一个特殊优势,投资者对封闭型基金的需求会大幅增加,封闭型基金流动性的提高会给予封闭型基金流动性溢价,有效改善封闭型基金高折价现象。
另外,投资者还可以借助融资融券交易进行无风险套利活动,先进行投资组合构造:首先挑选出合适的折价封闭型基金构成组合,计算出该基金组合的β 值,然后选取可融券标的股票构建股票组合,保证股票组合的β 值等于基金组合β 值。组合构建完成后,进行市场操作:买进所构造基金组合,同时融券卖出所构造股票组合,持有封闭型基金净值回归平价(到期日或转开放日),赎回或卖出基金并买券平仓。但由于融券的最长期限不能超过6 个月,该无风险套利操作只适合距离到期日不超过6个月的封闭型基金。不过这一套利模式短期来说不具可行性,因为我国目前所有封闭式基金距离到期日都在2年以上。在不远的将来,套利活动会引起投资者对高折价封闭式基金的大量需求,从而推高封闭式基金的交易价格。
三、中国股票型投资基金的创新分析
融资融券业务将给基金产品创新带来契机,基金产品投资范围扩大以及双边交易机制能够使基金经理有更大的操作空间,投资策略和操作手法也会更加多样化。在将来的基金投资策略中,融资融券带来的杠杆化操作会使数量化投资模式运用的越来越多,基于融资融券业务的创新型基金也会出现,目前基金投资策略趋同、投资手法单调的现象将得到改善。
1.股票型投资基金创新具有的优点
进行基金创新,可以借鉴国外比较成熟的产品,譬如130/30基金。这种基金是主动管理型基金,资产由两部分的投资组合构成,即多头和空头。基金经理用所有本金追踪某种指数,初步建立多头头寸;同时通过融入相当于基金原有净值30%的证券,并抛空这部分融券,再将抛空所得的现金增加原有的多仓仓位,这样基金将资产的30%投资于空头组合,130%投资于多头组合,用100%的资金建立起了160%的组合规模。虽然利用了投资杠杆,基金的净权益风险仍然保持与传统指数型基金相当的水平,使得基金能够产生较高的超额收益。举例来说,如果一只130/30基金具有100万美元的资产,那么它会用100万美元买入一个股票的投资组合,同时融入价值30万美元的证券并卖掉。所得30万美元再次增加多头头寸,基金的投资就完成了130%的多头和30%的空头的组合。
跟130/30基金类似的主动型基金还有120/20、125/25、140/40,其中130/30的比重是最大的,占到了52%。美联储T条例对于风险敞口扩大的限制,以及基金边际超额收益会随着杠杆比例扩大而下降同时风险大幅上升的原因使得130/30基金占据了相关市场的主导地位。
我国传统的股票型基金只能单向做多,在市场下跌的情况下,只能通过减少仓位或调仓防御性股票减少股价下跌带来的损失,实现相对收益。130/30基金是双边投资基金,引入了做空机制,投资者通过建立适当比例的空头头寸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规避系统性风险引起的股价下跌损失,还可以卖空预期不好的股票来获取超额收益。
在利用行业研究报告、股票研究报告方面,我国传统的股票型基金只能选择研究报告中建议增持的股票进行投资, 获取投资收益,建议减持股票的信息不能给基金带来收益。130/30基金可以卖空建议减持的股票,卖空所得用来增加预期表现较好的股票投资比例,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更大程度上利用研究报告的信息。
130/30基金的多头头寸比例是本金的130%,空头头寸比例是本金的30%,双边交易机制使得多头头寸和空头头寸都可以给本金带来收益,即意味着投资者能够用100%的本金建立160%的持仓规模,操作的杠杆效应在预期准确的情况下能够给投资者带来更大的本金回报率。
2.股票型投资基金创新引起的风险分析
130/30基金的优点来自于空头头寸的建立,能否通过做空机制获得超额回报,关键在与空头仓位的灵活运用,不能机械地使用固定比例模型。做空机制和杠杆效应会加大130/30基金的操作难度和操作风险,管理者需要有更有效的风险控制体系。
衡量股票系统性风险的指标β系数,也可以用来衡量基金的系统风险,基金的系统风险可通过组合股票的贝塔值加权平均得到。130/30基金的多头头寸一般是跟踪某种指数,把传统指数基金的β系数作为基准,那么业绩基准的β值就是1。130/30基金的系统风险若要跟基准保持一致,多头头寸的β加权平均值应该是1.3,同时空头头寸的的β加权平均值须是0.3,这会加大头寸建立的研究难度和操作难度。而且β值的时变性需要基金对头寸实施动态调整来维持与基准一致的风险,这无疑会增加交易成本和管理成本。
若在我国推出130/30基金等创新基金,初期阶段基金公司或基金经理在建立空头头寸方面的经验不很丰富,可能会机械地运用数量化投资模型挑选出一些表现较差的股票,并按固定的比例建立空头头寸。根据我国股票市场的现况,业绩较差的股票价格不一定会下跌,有时候反而会受到炒作,机械式的卖空不但不会获得超额收益,还会遭受损失。空头头寸的仓位需要根据市场不断的变化情况动态地作出调整,引入空头机制的基金需要适当具备经验的投资者来运作才能更有效地发挥作用。
另外,130/30基金的相关费用会比传统基金要高:进行融券和建立空头头寸时会产生一定的交易费用以及支付卖空股票的股利;为了控制风险,动态调整空头头寸会导致股票交易频繁,交易佣金居高不下。
当然从我国目前融资融券的制度安排来看,对于抵押标的以及融券卖出资金的使用有一定限制,完全复制国外的130/30基金难度很大,不过这是我国股票型基金借助融资融券实现创新的一个方向。
参考文献:
[1]曾康霖.金融学教程[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6年4月.
[2]《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
——产业优,融资畅。天津围绕本市产业发展建立股权投资基金,用于发展重点优势产业,为相关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如渤海基金首笔15亿元投资于天津钢管集团;船舶产业基金则通过购建船舶且拥有船舶的所有权并以出让或租赁等方式运营,为航运企业提供股权、债权等投融资服务,促进天津国际航运中心和国际物流中心建设;中航工业和建设银行发起设立的航空产业基金,吸引金融资本和民间资本进入航空工业,为天津航空产业提供进入资本市场的便捷、高效通道,通过参与航空企业的整合和资本运作,为基金的投资者带来优良的业绩回报,对实现发展天津航空产业、强化金融资本实力、促进地区经济升级产生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责任明,服务好。为促进股权投资基金发展,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天津市发改委、金融办等部门加强分工合作,为股权投资基金发展建立了比较完善的服务体系。每年的“融洽会”为企业搭建股权融资平台,使项目的投融资方直接见面洽谈。设立滨海国际股权交易所,采用会员制专门为股权投资基金提供项目信息和咨询服务,用专业的水平向股权投资基金推介项目,和“融洽会”形成互补。滨海新区在股权投资基金注册及行政审批环节较国内其他地区具有更高的工作效率、更简便的办理方式以及更公开透明的操作流程,由此形成了行政审批的效率优势。坐落于滨海新区金融街的天津市股权投资基金中心,可为基金提供登记、注册、项目对接等一站式、个性化服务,目前在中心注册的基金公司共有700多家,中心通过与亚洲商学院合作,为基金和企业人员提供大量的培训服务,并积极促成基金与企业对接。
与股权投资基金中心一墙之隔的天津股权交易所(天交所),则为股权投资基金进行股权交易和退出提供平台,2011年天交所交易额达20亿元,是温州股权营运中心交易总额的100多倍。天津通过补贴的方式积极推动全国企业到天交所挂牌,天交所对企业挂牌费用实行总额控制,每家企业控制在100万元以内,挂牌成功后天津市和开发区分别补贴50万元,极大地降低了企业挂牌费用,现137家挂牌企业平均获得股权投资基金投资额为1800万元,不仅有效解决了年营业额5000万元以下的小微科技型企业融资难题,也为股权基金投资项目提供了退出保障。
温州的思考与谋划
抢抓重大机遇。应抓住国务院批准设立温州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的重大机遇,将温州股权投资基金的培育和发展作为战略而不仅仅是战术层面来抓,以“全省领先、全国一流”作为谋划温州股权投资基金的标准,发改、金融、财税、工商等部门要形成合力,完善工作机制,整体规划,出台适合温州进一步加快股权投资基金发展的具体细则,将发展股权投资基金作为推进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促进温州产业转型升级的关键抓手和助推器。第一批设立的股权投资基金允许收益率适当高一些,让利于民,成功后树立典型,逐步加以规范和推广。
理清发展思路。温州本地优质投资项目资源的储备是股权投资基金快速发展的前提和保障,在梳理项目的同时应明确吸引股权投资的项目先后顺序,前期应筛选目前已开工但因资金紧张而建设缓慢的重大政府投资项目向股权基金推介,以市级基础设施项目为先导,运作成功后逐步向县市区、功能区推广,同时可视情况设立引导基金,充分发挥财政性资金的杠杠作用,以形成机构聚集、投资活跃的良好局面;中后期应以重点产业项目为着力点,将发展优势产业与培育本地股权投资基金结合起来。可结合海洋经济、战略性新兴产业、服务业发展、“退二进三”、瓯江口产业集聚区等重点领域和重点区块,设立适合温州发展、可促进温州形成产业新优势的股权投资基金;也可通过设立产业转型升级股权投资基金,坚持“淘汰一批、扶持一批、提升一批”的理念,加快温州中小企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步伐。搭建服务平台。建立温州股权投资基金中心,为基金提供一站式注册和其他个性化的服务。完善股权投资基金退出机制及渠道:大力发展温州股权营运中心。对在温州挂牌的企业予以奖励,为企业提供各类服务,可提出“零费用融资”作为宣传口号,吸引国内各地未上市企业到温州股权营运中心挂牌;积极推动被投资企业上市,使股权投资基金通过IPO获得高额回报,产生示范作用;在股权投资基金进入退出阶段时,利用市发改委掌握的企业信息资源,引入以整合产业链为目的战略性投资者收购股权投资基金持有的股权。
中图分类号:F23文献标识码:A
一、长期股权投资重分类为金融资产
(一)因公允价值能可靠计量而进行的转换。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在活跃市场上没有报价且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现在由于其在活跃市场上有报价且公允价值能可靠计量,则需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中的规定将长期股权投资重分类为金融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重分类为金融资产时,应当以公允价值计量,并视该金融资产是否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还是属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将相关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或者所有者权益。对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应当在其发生减值或终止确认时将上述差额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1、长期股权投资重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账务处理。首先,将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转入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成本: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一成本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贷:长期股权投资一被投资单位
同时,对于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重分类日公允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假设公允价值小于账面价值: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一公允价值变动
若重分类日的公允价值大于账面价值则作与上笔分录相反的分录。
2、长期股权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账务处理如下: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一成本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贷:长期股权投资一被投资单位
同时,对于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重分类日公允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假设公允价值大于账面价值: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一公允价值变动
贷:资本公积一其他资本公积
(二)由于持股比例下降将长期股权投资重分类为金融资产。由于持股比例下降,使该长期股权投资不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一长期股权投资》的规范,即投资企业因减少投资而达不到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但在活跃市场上有报价且公允价值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则按规定重分类为金融资产。若是仅仅由于持股比例下降,即投资企业因减少投资而达不到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但该项投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则按规定对该项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
二、金融资产重分类为长期股权投资
(一)追加投资而进行的转换。在追加投资之前,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但在活跃市场中有报价、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企业购八股权时符合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确认条件,但由于经营策略改变,增加股权投资比例,达到能够对被投资单位进行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时,应将金融资产终止确认,将其重分类为长期股权投资。
此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所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或损失,仍应保留在所有者权益中,不调整资本公积。在长期股权投资发生减值或终止确认时予以转出,计入当期损益。在随后的会计期间,如果该投资发生减值,则应按《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资产减值》中长期股权投资减值的规定进行处理。与该金融资产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由于金额不变,故不需要调整。
1、假如在此之前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的,其在重分类时的账务处理如下:
借:长期股权投资一被投资单位(投资成本)
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一公允价值变动
一成本
同时,比较投资成本与投资企业对被投资企业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所享有的份额,如果前者大于后者,不作调整;反之,需要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例1 2009年1月1日,A公司从二级市场购入B公司的股票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其成本为500万元,公允价值变动借方余额为60万元。当日追加3000万元投资可以累积持有B公司20%股份,可以对被投资企业实施重大影响,B公司当日的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18000万元。
A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借:长期股权投资
一B公司(投资成本)3560
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一公允价值变动60
一成本500
银行存款3000
同时,A公司投资成本为3560万元与投资企业对被投资企业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所享有的份额为18000万元x20%=3600万元,3600万元>3560万元,需要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借:长期股权投资-B公司(投资成本)40
贷:营业外收入40
2、假如在此之前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的,其在重分类时的账务处理如下:
借:长期股权投资一被投资单位(投资成本)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一公允价值变动
一成本
同时,比较投资成本与投资企业对被投资企业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所享有的份额,如果前者大于后者,不作调整;反之,需要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二)因公允价值不能再可靠计量而进行的转换。因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不再能够可靠计量(极少出现),使金融资产不再适合按照公允价值计量时,企业可以将该金融资产改按长期股权投资计量,该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为重分类日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与该金融资产相关、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或损失,仍应保留在所有者权益中,在该金融资产被处置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资产在随后的会计期间发生减值的,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相关利得或损失,应当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例2 A公司2007年初购入B公司发行在外的股票,买价为99万元,同时支付交易费用1万元;A公司不能对B公司产生重大影响。假设甲公司将该股票投资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
A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一成本100
贷:银行存款100
2007年12月31日,甲公司经测试,该股票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为98万元,假设判断为暂时性下降:
借:资本公积一其他资本公积2
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一公允价值变动2
2008年1月初,乙公司股票因故停牌。(因此该项投资的公允价值无法可靠计量)
借:长期股权投资一乙公司
98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一公允价值变动2
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一成本100
2008年12月31日,甲公司经测试,该股票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为94万元。
借:资产减值损失1
贷: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1
同时:
借:资产减值损失2
贷:资本公积一其他资本公积2
综上,长期股权投资与金融资产之间重分类时应当理清其经济实质以及其体现的核算理念,正确理解不同情况下的会计处理方法。
(作者单位:淮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物流分公司)
主要参考文献:
[1]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M].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