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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问题研究范文

时间:2023-07-20 16:18:00

序论:在您撰写农民问题研究时,参考他人的优秀作品可以开阔视野,小编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这些建议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热情,引导您走向新的创作高度。

农民问题研究

第1篇

一、征地安置政策的基本目标

我国现行征地安置政策基本上是一种纯粹的经济补偿办法,即国家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农民予以直接的经济赔偿,如土地补偿费是对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财产补偿,安置补助费是补偿农业从业人员因征地而就业不充分或一时不能就业所承受的损失,等等。肯定地说,这种经济补偿机制是必要的,目前显然也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应该坚持下去并逐步得到改进。

也应认识到,现行的经济补偿机制是低水平、不全面的,难以完成所有的工作。大量的实证调查揭示,这种补偿在结果上无法恢复被安置者以前的收入和生活水平。在大多数情况下,即便及时足额给付了经济补偿,失地农民在很长时间以后仍会处于贫困状态。这就警示我们:现行的征地安置政策是一种普遍缺乏效用而且很容易被滥用的方法,不足以预防失地农民的贫困,必须加以调整和完善。

预防和缓解失地农民贫困问题的最好办法,是重新审视征地安置工作的政策目标和手段,且重点应放在检讨损失评估和补偿的思维方式上。进而言之,征地安置政策不应简单地视为支付赔偿或置换原有资产,其思路应更为宽广:使失去土地的人重新建立生产力并提高他们的生活水平。一句话,应把实现失地农民的“可持续生计”作为未来征地安置政策的基本目标。

“可持续生计”(sustainablelivelihoods)概念最早见于20世纪80年代末世界环境和发展委员会的报告。1992年,联合国环境和发展大会(UNCED)将此概念引入行动议程,主张把稳定的生计作为消除贫困的主要目标。1995年,哥本哈根社会发展世界峰会(WSSD)和北京第四届世界妇女大会(FWCW)进一步强调了可持续生计对于减贫政策和发展计划的重要意义。所谓“可持续生计”,是指个人或家庭为改善长远的生活状况所拥有和获得的谋生的能力、资产和有收入的活动。在此框架内,资产的定义是广泛的,它不仅包括金融财产(如存款、土地经营权、生意或住房等),还包括个人的知识、技能、社交圈、社会关系和影响其生活相关的决策能力。

应当说,党和政府一直高度重视失地农民的可持续生计工作。计划经济时期,国家对失地农民普遍实行的“招工安置”或“就业安置”政策,就较好地解决了广大农民的长远生计问题。只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户籍制度、劳动用工制度的改革,原有的招工安置和农转非等办法,在实践中已失去原有作用和意义,各种矛盾和问题才开始凸现。因此,重新理解和认识可持续生计政策,并以此作为征地安置工作的基本目标,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和政策意涵。

第一、设计合理的补偿机制。征地补偿金作为农民失地后原有资产置换的费用,在解决失地农民生活燃眉之急和重建新的生计系统方面起着关键性作用。因此,制定一个科学合理的补偿机制,是落实可持续生计政策的一个重要步骤。合理的补偿机制应以提高或恢复失地农民的收入和生活水平为目标。这可从两个方面加以理解。首先,征地补偿费即便不能做到对失地损失的“全额赔偿”,至少应保证及时足额支付置换农民原有资产的费用。基于现行法律规定的征地补偿费严重偏低的实际,未来的征地补偿标准应在现有的基础上着重考虑以下三个方面的因素,即土地的潜在收益和利用价值,土地对农民承担的生产资料和社会保障的双重功能和土地市场的供需状况。其次,置换资产最多只能使失地农户保持和以前一样的发展速度,而不能弥补由此损失的时间,“迎头赶上”。要想真正实现加速发展,就必须在此之外,还向失地农民提供以发展为目的的投资。

第二、引导和帮助失地农户积累资产。资产的社会福利效用是显而易见的:有了资产,人们可以从长计议,追求长期目标。更为重要的,积累资产本身对穷人的心理促进、意识提升以及行为方式的改变等具有巨大的潜在作用。事实也表明,土地、房屋、集体经济等资产收益,在预防失地农民贫困和减少家庭不安全感方面发挥着积极的作用。进而言之,引导和帮助失地农民积累资产,既是改善他们生计的一种速效、实惠、一举多得的好办法,也是帮助他们规避各种生活风险的重要的安全网之一。那么,通过什么样的机制和政策工具来实现上述目标呢?可行之策有两条:一是抓好失地农民的住宅规划与建设。城市规划部门与建设单位在设计建造失地农民的住宅时,既要考虑确保他们乐有所居,也要方便他们能从房屋资产中形成长效受益机制。二是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对于必须由国家征用的公益性建设用地,可以在规划区内征用土地中留出一定数量土地,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开发、经营。对于那些土地征用量大,土地征用补偿费较多的行政村,政府应积极倡导社区股份合作制的改革,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

第三、促进失地农民生产性就业。对于失去物质性和生产性资产的农民而言,就业收入构成了大多数生存策略的核心内容。因此,为失地农民提供一份长期稳定的工作,是实现“可持续生计”目标的重要手段。具体而言,以下三个方面有助于促进失地农民稳定就业:一是提高就业能力。通俗地说,就业能力是指获得工作和保持工作的能力。如前所述,失地农民的智力含量、质量水平或专业级别均难于适应目前劳动力市场的需求及变化,政府向他们提供就业服务、就业培训、制定一些有利于保持工作的补贴显得尤为紧要。二是广开就业渠道。解决失地农民就业问题的根本出路在于发展经济。在此之外,另一个重要的方面是,政府要积极探索多种形式就业安置办法,即把就地安置、招工安置、投资入股安置、住房安置、划地安置和失地农民自谋职业等安置形式有机地结合起来。三是消除就业障碍。社会各界要像关心城镇下岗职工那样关心支持失地农民的就业与再就业,逐步清除各种不利于统筹城乡就业的制度和文化因素。其中关键的一步是,应把失地农民纳入城镇就业体系,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待遇。

第四、建立普惠的社会保障机制。在现有体制下,农民失地犹如经历一次经济和生活上的剧烈地震。无论征地补偿机制多么完善,不可避免会有部分失地农民或家庭沦于贫困的世界。切实保护这些最容易受到伤害的人群,既是社会公正的体现,也是政府职责所在。为此,在土地征用过程中,为失地农民建立普惠的社会保障机制极为必要。实际上,如果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机制健全,就不需要那么多详细复杂的、针对具体项目的补偿。换句话说,如果把解决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作为征地的前置条件,不仅有助于预防失地农民陷入贫困风险,也有利于国家必要的征地工作高效健康运行。普惠的社会保障机制要可持续,必须基于两个前提:一是将解决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作为征地的前置条件;二是为失地农民设立的各项社会保障制度,不宜直接与现行城镇的类似制度衔接。三是为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建立专项基金。其中政府的必要投入至关重要。

三、落实政策手段的具体措施

1.关于完善补偿机制。

——修改《土地管理法》中与市场经济要求和保障农民权益不适应的条款,切实改变现行征地制度对农民的补偿标准严重偏低,违反市场经济和城镇化基本规律的现状。

——建立和完善农用地分等定级和农地价格评估体系。综合考虑自然条件、区位条件、环境条件等,对农用地进行分等定级;结合农用地等级,制定农用地价格评估办法。以农用地分等定级和农用地评估价格为基础,以经营性目的的农地转用市场价格为参照,确定土地财产补偿标准;参照资产评估办法,确定其他各类财产的补偿标准;参照城乡劳动力工资水平和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障,确定就业安置补偿标准。

——在单纯的征地补偿费用之外,再增加一定数量的投资资金,专门用于失地农民创业和发展。

2.关于资产建设。

——实行留地安置政策。国家征用土地时,应在规划区内留出一定数量土地返回给村集体,用于安置失地农民。留用地比例以征用地总面积的20%为宜,10%专项用于村集体发展二、三产业,另外10%用于农民生活安置。

——搞好住宅小区规划。原则有三:一是住宅最好规划在具有一定商业价值的地段,如沿街,靠近集市等。二是住宅应实行小区化。居住小区化不仅能方便居民日常生活,居住区内商业用房也可作为村集体资产获取收益。三是推行多层公寓住宅。多层公寓既可把节约下来的宝贵土地用于发展集体经济,形成一份产业,也便于失地农民在满足自住的基础上,有一定面积的房屋用于出租,获取租金收益。

——探索集体资产保值增值机制。有效措施之一是,积极倡导社区股份制改革,把资产量化到个人,并明确权利与责任。

3.关于就业促进。

——千方百计增加就业。可行的策略有五条:一是建议在出让土地时,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与征地单位签订提供一定数量或一定比例就业岗位的协议,或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吸纳被征地单位的劳动力。二是大力开发社区就业岗位,把解决失地农民再就业问题同加强城市的绿化、环保、卫生、交通、便民服务等项事业结合起来,使之形成提供就业岗位与创造本地财富的新循环。三是将失地农民纳入小额担保贷款的政策范围,提高他们自主创业、自谋职业的积极性和成功率。四是实行公共就业工程计划,如实施建筑、道路、绿化、社会建设等劳动密集型工程,或结合当前城乡环境整治等工作,帮助大龄失地农民再就业。五是就业资源枯竭地区,应组织开展劳务输出。

——重点加强失地农民的就业技能培训。有益的经验是:以市场的需求和农民的需求来定培训项目(对失地农民实行“菜单式”和“计单式”培训),以竞争定培训机构(对就业技能培训机构实行面向全社会的招标制),以补贴促参与(对参加就业技能培训的失地农民,政府给与一定的财政支持)。

——用经济手段和优惠政策降低劳动力成本。如对招用失地农民的企业,政府给予一定的收费减免、社保补贴、岗位补贴等优惠政策;对自主创业的失地农民,与下岗失业人员一样同等享受在就业方面的优惠政策,如免交相关税费、提供小额担保贷款等优惠政策。

4.关于社会保障制度建设。

——将解决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作为征地的前置条件,把不妥善解决社会保障问题就不允许征地作为改革征地制度和完善征地程序的重要内容。

——为失地农民设立的各项社会保险制度,应遵循“低进低出”的原则,即设计一种“少缴费、少得益”的新制度。参保者得益之“少”的下限,以保障“基本生活需求”为准。

第2篇

近来中国农民问题引起许多人的关注,事实上,以农民为主体的社会变迁,在世界史上都是一个重大的政治问题,这涉及到如何在人民的时代,成就一个大国的长治久安,至于良心原则、经济利益的考察和计算还远在其次。在笔者看来,中国当前的农民问题,如此迫切沉重,对其决断和回答,不是庸俗的经济伦理及政策所能应对的,它在不断追求一个"清醒而又坚韧"的政治主导层。

政治体置人民于何处,在现代政治诞生初期就是一个最为尖锐的问题。在数百年的人类现代化史上,正是那些通过考验的国家进入了发达社会,而印度、拉美等国家仍跋涉在泥泞当中,并落入为世人诟病的"万劫不复"的锁定状态。"历史如同画廊,原创品极少,多是复制品。"(托克维尔语)当今中国农民的处境和当年苏格兰贫民的处境有颇多类似。在16、17世纪之交的苏格兰,刚刚起步的工业革命在激发生产力的同时,也为人类带来了一种全新的现象:一个自由劳动者终其一年辛苦却发现自己一无所有。马克思关于"羊吃人"的描述并未忠实再现苏格兰的这段历史,事实上,对于资本原始积累所造就的大批贫民来说,他们甚至连一条赖以维系于这个社会的"锁链"都失去了。当时占统治地位的苏格兰贵族和天主教势力对贫民的这种悲凉处境保持沉默。尽管教会人士一再宣称贫民的后代也一样是"天使的孩子",这些社会的弃儿别无选择,他们只能退出因出生而与之订立忠诚契约的社会。"天使的孩子"埋葬了自己早死的父母,起而杀死贵族和天使的代言人们,抢夺足够的钱财,换取一张去往新大陆的船票,从此断绝父辈们和这个社会的任何约定。人们不禁要问,如果一个政治体并不足够幸运,没有一块天赐的"新大陆"作为这些无路可走的贫民的退出之地,情况又该如何呢?难道让他们选择退出生存本身?

英国思想家洛克因此警告国王们:当立法者试图夺取和破坏人民的财产或贬低他们的地位,使其处于专断权力下的奴役状态时,立法者就使自己与人民处于战争状态。洛克强调,就政治的本来意义来说,人民政府的合法权力只要一个正当组成的政府还在起作用就不能加以行使。虽然一个政府是否已经解体,这是个极端繁难和高度智识性的问题,但不要随意挑战人民的感觉和信心。因为一个人不可能放弃判断自己的生命是否处于危险之中的权力。一切誓言、威胁和学说都无法作到这一点。在这件事情上,"人民是事实上的法官",判断的权力在人民,判断的方式不是靠推理,而是靠感觉。"话语不能阻止人民的感觉。"如果一系列滥权、搪塞和专断都指向一处,人民就不能不感觉到自己是处于什么样的统治之下。洛克向国王们陈述说:当人民身处悲惨之境时,就尤其要制定法律,清楚表明自己爱民的意图,决绝执行法律,让人民看到并感受到它。否则,当人民开始怀疑时,尽管国王可以凭借各种手段维持统治,但他的政治权力已经消失。这时就不再有政治上的尊卑之分,国家的整体命运将只能交付单纯人数的多少来定夺了。

对中国农民问题的解答,很多人认为,应给农民以国民待遇。的确,这是关键,但这决非经济学功利计算中的幸福资源配置问题,而更是政治权力落实到何处的问题。亚里士多德早就指出:所谓"王权"的问题在某种意义上乃内在于任何的政制当中,因为任何政制的根本问题都是中央权威如何落实、落实在哪儿的问题。或者法治的政治安排不能允许出现所谓"中的",更无法容忍把一"国"之"民"在基本权利层面上分隔而治。换言之,现代政治社会的基本单位只能是公民个体,这就是政治家们所洞见到的最基本政治原则--人民。这个原则同时意味着,公民个体与中央权威之间必须具备直接性的政治联系,不容任何地区共同体或人口划分从中加以阻截、切断。"公民"这个概念本身就预设了"国家"的概念:公民乃一国之公民,而非一地方共同体或者一人口群落之公民!中国政治改革的最终目标决不可以任何人为的方式切断公民个体和中央国家之间的政治联系,要让这一联系高度坚韧化、高度民主化,否则国家就无法承受种种冲击和震荡。

美国立国之初,麦迪逊苦心研究了此前人类历史上出现过的几乎所有地方权力体制,并写就《古今邦联札记》和《美国政治之恶疾》。这两篇文章实际上正是即将召开的费城制宪会议的理论基础。在这两篇文章中,麦迪逊委婉表达了对当时各州"民主恐惧症"的痛心,暗示了这种症状必然要带来的最可怕政治后果,即"社稷解体"。在随后的制宪会议上,麦迪逊首先就揭示了现代立国艺术的一项根本原则--人民,他说:"反对批准新宪法的人在讨论问题时似乎对人民完全视而不见,从而不但把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这些不同的政府建制看成是相同的,而且似乎以为它们之间的争权夺利完全不受共同法律的控制。这些先生们的错误必须在这里指出。他们必须明白,政治的权威不管在什么地方行使,只能来自人民。"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麦迪逊被尊为"国"父而青史留名,今日美国宪法名闻世界的起首句就是"我们美国人民……"。

麦迪逊同时也被公认为人类政治史上屈指可数的杰出政治家之一。他打破了在此之前"大国只可君主制"的固定看法,彻底解决了自马基雅维利以来最要命的政治问题:共和制何以可能长治久安?并且以实践表明了:若要成就真正的政治权力,若要真正地立国,大国无君主不但是可能的,而且是必须的;一个大国,人民不但是可能的,而且是必须的。中国近代以来的政治变革恰恰在这个最要命的点上失落了,并错过了一次又一次的变革良机。如何实现农民的国民待遇,建立中央权威与公民个体之间直接的、民主的联系。这个重大政治问题的决断已经迫切地悬在这个国家的头顶。我们现在所处的危机时刻同时也是人类历史上千载难逢的时机,甚至可以说:人类自法国大革命以来空前重大的决断就等待在此时此地作出了。一个历史上曾经最稳固的君主国家在没有君主的人民时代,要在此刻重新谋求政治权力正当性的基础。

自贾谊《过秦论》以降,中国历代士大夫对一个国家的长治久安一直高度重视,正是出于这种重视,儒家主流历来有以维护大一统为己任的传统。但自1911年帝制、创立共和以来,政治问题一直困扰着中国,事实上,我们甚至连大国如何可能共和?无君主何以可能长治久安?这个再重大不过的问题也没有过认真的思考与讨论。主流儒家士大夫的错不在于他们端以维护大一统为己任,他们的局限之处仅仅在于他们未能考虑过无君主可否长治久安这样的问题。但是,就这个问题来说,在西方也只是到了马基雅维利的《君王论》才真正提出来。如果人们一味以从传统中发掘出"专制"的种子为乐趣,我们不禁要担忧:中国政治还能找回当年贾谊作《过秦论》时的那种眼光、意志和气魄吗?还能在这样的眼光和气魄中为或者中央权力重新奠定正当性基础吗?

这种气魄和眼光倒可以从德国学者韦伯身上感受一二。韦伯当年对德国从一个长期积弱的经济落后国家迅速崛起为一个欧洲经济大国深为忧虑,他认为一个落后民族在经济上的突然崛起必然隐含一个可怕的内在危险,即它将暴露一个落后民族所特有的"政治不成熟",这将使一个民族的复兴愿望付诸流水。韦伯身后短命的"魏玛共和"几乎成了政治不成熟的代名词。

韦伯指出,现代社会的基本任务在于创造一种政治过程以使多元分散的社会格局仍能凝聚为民族整体的政治意志和政治向心力,只有集团利益或单单人口群落的考虑,其结果将只能是整个民族的崩解。因此,落后民族经济崛起背后所隐含的一个重大问题就是:该民族的政治主导层是否有足够的政治远见和政治意志去塑造一种新的政治机制,以适应社会结构的巨大变动。"大部分问题的关键乃是政治主导层的素质问题。"韦伯认为,这样的政治机制只能是大众民主,即被纳入一个统一国家经济过程的社会成员必须能够同时参与到一个统一的政治过程中去。大多数国民无法生活于本国的政治当中,而被排斥在外,这样的机制在韦伯看来只有在经济发展相当缓慢、社会尚未分化的状况下才可能运行。因为在这种相对静止的状态中,社会整合主要倚靠传统宗教和道德,政治则只是少数精英之间的博弈和制衡。一旦经济和社会快速变动,政治主导层就必然要面对"国民"的民主问题。因此韦伯认为,不但德国容克式封建贵族政治要走向没落,就连老式的欧洲自由主义政治,即英国的政治形态,也未可幸免。1867年,英国改革法案的出台把自己送上了从单纯的自由民族向民主民族过渡的道路,在政治上总是具备智慧、意志和远见的英国政治主导层再一次显示了自己的能力。如托克维尔所见:"请你穿越时空,跟随"绅士"一词的命运,你将看到它的意义在英国随着不同的社会地位互相接近、融合而扩大。每一世纪,这词所指的人的等级就更低一点。它最终和英国人一起传到美国。在美国它被用来泛指所有公民。它的历史就是民主的历史。"大众民主最深刻的政治意义在于:他使发达民族的国内政治过程具有一种整体政治教育的穿透力和渗透力,使各个阶层和人群同时具备对"全国性政治"的基本意识,使国民成员养成"责任共担的习惯",从而具备落后民族所望尘莫及的高度政治凝聚力。韦伯指出,这正是政治民族和非政治民族的根本差别所在。

当年,韦伯最感到忧虑的就是当时的德国是"一个全然缺乏任何政治教育的民族"。韦伯尤其批评了当时德国新兴资产阶级"鼠目寸光的法律与秩序市侩主义"情绪,这种情绪片面强调秩序和稳定而一再错失政治改革的时机。他说:"新生代德国市民阶层充斥了"政治厌倦症",尤其钟情于一种德国特有的"非历史"和"非政治"精神,陶醉于眼下的成功而只求永保太平世界。德国的历史似乎已经走到了头,上千年的奋斗似乎都已经在今天完全达到。谁会操心问一问未来是否将认为我们这一代是行尸走肉、坐失良机呢?……事实上,在我们出生之时,历史老人送给我们的生日礼物是以往任何一代都未曾受过的最可怕诅咒--政治侏儒!"对"经济"的夸大强调往往导致人们虚妄地以为时时歧异的经济利益可以维系一个政治共同体的归宿感。这进一步导致了新兴阶层把下层民众排斥于全国性政治过程之外,丧失了把握民族国家长远的经济政治"权力"利益的能力,最终的代价便是无法成为民族政治意识的担纲者,这是以后希特勒上台的根本原因。希特勒继承了这种市侩思路的一个侧面,片面追求外在强大,把整个民族送上了军事突围的不归路。德国人的枷锁是在国内铸造的。

回头看当下的中国问题,当年韦伯所呼吁的政治教育这一巨大工作已经不能再有丝毫延误了,和当年的德国一样,这个问题实际上也就是民族国家如何论证并捍卫自己的问题。在当下,作为一个国家的中国主要面临来自两方面的直截而深远的"非忠诚"挑战。

一方面是来自那些庸俗经济伦理的操练者们。这些操练者只知道一味兜售一种软乎乎的幸福主义景观,而全然不觉民族整体的政治理想和节操。事实上,不管这种景观被描述得如何象人间天堂,都只能表明经济科学和经济本身已经走入迷途。许多庸俗经济伦理的操练者们天真地以为他们需要顶礼膜拜的价值判断标准是商品生产的技术性经济问题,或是分配问题(社会正义)。但在事实上,甚至连这些操练者自己都时时感到了某种绝对压倒这两种价值标准的东西。作为一门说明性和分析性的科学,经济学是跨越民族国家的边界的。但是一当涉及价值判断,经济学就得学会与特殊的地域和民族建立联系。中国的经济政策只能是中国的政策,一个中国经济学工作者所使用的价值标准也只可能是中国的标准。经济政策必须为之服务的最终决定性利益乃是民族国家的权力利益。经济学乃是一门政治的科学,经济学是政治的仆人。这种政治不是日常的官僚政治,而是整个民族长远的权力政治利益。

另一方面的"非忠诚"挑战来自宗教领域。前文所述的那段苏格兰的沉重历史时期也正是宗教改革开始收获自己政治果实的时期。当时的大多数欧洲世俗政治体在发展经济的同时也要面临来自信仰领域的"非忠诚"挑战,众多的信仰操练者们以《圣经》为超越世俗政治的最高准则,在"因信称义"教义的鼓舞下,他们号召所有基督徒平民都有责任随时拿起武器那些"象打网球一般抛扔平民"的国王。他们单单凭借"良心"原则、凭借"对自己主观信念的无限确信"(亚当·斯密语)来建立自己随时随地进行反抗的权力,国家和民族的整体生存也因此不再以凭借高度政治智慧才可建立的"正义"原则为根本,而是漂浮在混乱信众的不确定意见之上。作为结果,人们轻易见证了一个"爱上帝也可以爱得血流成河"的时代。

正如卢梭评论的:如果只知道加尔文在宗教方面的改革,而不注意他与此并行的对政治法的贡献,那就是对他的最大误解。为了反对这种盲目的《圣经》崇拜所带来的激进政治后果,加尔文不无审慎地指出:上帝是通过"下级官员"或者一个特定的英雄人物来抑制专制君主的。加尔文要求下级官员或者特定英雄人物来承担这项再重要不过的政治责任。既然政治决非一桩"修修补补"的事情,这样的一个人就需要经过特别的拣选。对于这样一个崭新的角色,加尔文呼吁把政治当作一种志业来对待,政治家的天职是一项神圣天命的感召,他们在人们当中当享有高度的特殊荣耀,也当享有人们富有见地的尊重。作为一门志业的政治乃是一门关乎国家整体的艺术。政治家必须把任何社会成员都当作"国民"来对待。政治家决不会单单凭借功利原则或者"良心"原则行事,而应当在任何境况下都以"正义"原则行事。

第3篇

关键词:三农问题;农民素质;农民增收;教育投入

中图分类号:F323.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176X(2010)08-0109-05

农民收入问题是“三农”问题的核心问题,既包括农民收入数量和水平、收入来源及构成,也包括城乡收入比较和差距、农民收入增长及增幅等问题。农民收入问题事关国计民生,事关国民经济持续发展,事关国家长治久安,历来受到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然而,农民收入问题特别是城乡收入差距继续拉大、农民增收困难等现实窘况却无情的告诉我们:解决农民收入问题还任重道远,农民收入增速缓慢,尤其是解决国家粮食安全问题、以粮食种植为主业的农民收入增长更慢!解决农民收入问题,最终有赖于农民创收能力提高和创收路径拓展以及大量农业人口的消化和转移。

一、对于现有主流理论的追问

用投入产出理论分析解决农民增收问题不外乎两个方面,即减轻负担和拓展增收渠道。目前,我国已基本取消了长达2600年的农业税,意味着减负空间几乎为零。因此,对于农民增收的路径选择研究主要集中在如何拓展增收渠道方面。主流代表理论主要有:针对家庭联产承包经营方式过于分散,提出的规模经营思路,其中农业产业化经营被认为是20世纪我国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中“最具全局性和长远战略意义的突破和创新”;针对我国城市化发展进程过慢,城市化率不高,提出了城市化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现代化的历史要求,也是有效解除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瓶颈”,保障中国经济社会快速、持续和健康发展的重大举措;针对我国现阶段农业经营机械化程度不高、农产品及加工品科技附加值普遍偏低,提出了以农业技术研发、推广、普及为核心的农业科技成果产业化理论;针对我国农业内外部产业层级过低,有的学者主张调整农业结构是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方式;针对农业产业化经营过程中农户和龙头企业之间信息不对称和农民自主创新的各种新型合作社快速发展的实际,有的学者基于制度经济学理论,认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是加快推进我国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业现代化的现实选择”。还有学者从农村经营资金不足而主张改革农村金融体制;还有学者从农村社会服务体系不健全而强调发展农村公共产品的重要性;也有学者从农村流通体制改革的需要而阐释了发展农村市场的重要性。这些理论确实解决了当时历史条件下的不少问题,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然而,随着农业生产经营进一步发展和市场经济的发育成熟,“三农问题”尤其是农民增收问题显得更为突出:农民收入增速减慢、农户连年增产不增收、城乡收入差距进一步扩大等。这说明,上述理论及其支撑的农村经济发展决策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增收问题。究其原因,这些理论都是假定农民素质能满足改革需要,更多地希望通过外部机制转变和制度创新谋求解决三农问题。特别是过于重视外在机制和要素配置的作用,忽视农民自身应当作为农村经济发展主体和农业生产力的核心要素的主观能动性提高和发挥,引致了大多数农民不适应或不完全适应整个市场经济发展节奏和要求,缺少必要的创业精神和能力,缺乏以提高自身素质谋求持续增加收入的内在动力和愿望。

事实上,在农业生产内部不管是推广农业技术、提高农民和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还是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加速城镇化进程,都有赖于农业内部生产力提高,都必须以农民能接受和可以接受为前提和基础。如果没有农业内部生产力特别是生产力能动要素农民素质的全面提高,外部环境改善、制度安排以及外部力量介入都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也不可能完全改变农民群体的弱势地位和现存的二元经济结构,更不可能实现农民收入持续增加。因为外因虽然很重要但最终都必须通过内因起作用。而农业生产力提高的关键在于农村劳动力的素质提高。只有不断提高农民素质,增强农民就业和创业能力,才能实现农村剩余劳动力真正转化和转移,才能真正加快农业产业化经营以及农业现代化和城镇化进程,才能从根本上实现城乡经济社会统筹发展,才能加速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

二、基于内生增长理论的思考

农业经济系统要实现持续增长,不断增加农民收入,首先必须克服要素报酬递减理论的约束,找到可持续发展的发动机。如何选择和培育这种“发动机”,兴起于20世纪80年代的内生增长理论为我们提供了一种新的视角和思路。概括国外最近10多年来蓬勃兴起的内生增长理论,大体可分为三种类型:第一种是“需求外溢模型”,主张依靠政府干预和需求外溢加快资本积累进程。尽快摆脱低水平循环陷阱。第二种是“边干边学和技术扩散模型”,认为自身经验积累或技术和知识积累既可通过自身过去生产经验总结和完善,又可通过外部学习完成。第三种是“内生技术进步和报酬递增模型”,既包括Romer的生产要素外溢理论,也包括Lucas的人力资本积累理论,还包括Grossman和Helpman的垄断竞争理论与R&D理论。这些理论与传统经济理论比较最大的差别在于他们不再假定“规模经济不变”去研究生产要素与经济增长的关系,而是从经济内部结构关系,从制度安排、技术进步和人力资本等不同侧面探讨和研究他们与经济发展的关系,从经济发展内部探求培植和完善一种“新型发动机”。这种“新型发动机”的核心在于创新,既包括制度创新,也包括技术创新;既追求发展思路和战略创新,也讲求发展模式和方法创新;既从稳态研究创新,也从动态研究创新。从阿罗“边干边学”到熊彼特“创造性毁灭”再到卢卡斯的“人力资本积累”等都说明:创新不是一种自然禀赋,而是由人类创造并在正常能力范围内被广泛使用;创新既源自于经验学习和持续改进的需要,也源自于社会和生产实践的需要,还源自于满足人们好奇心和不安分守己的心理偏好的需要,更源自于新科技革命时代经济增长方式的突变――资源主导型的粗放经济增长方式向知识主宰型的集约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创新既是一种依赖个体进步的私人行为,更是一个依托群体发展的社会过程;既影响人们从新知识中获得租金和相互经验学习,还影响生产技术、经营管理、市场融资、生活习俗等社会经济诸方面。然而,创新最终要取决于大批杰出人才的造就以及造就人才的良好环境。创新理论探索、创新活动实施、创新成果利用及创新价值实现,都以人才培养和人口素质提升为基础和前提。社会制度安排、伦理道德、法律法规、风俗习惯都只能是作用和影响创新强度和方向,并不

曾改变创新的内在动因。

从规范分析看,农业经济持续发展、农民收入持续增长的新型发动机,同样在于创新。其范围涵盖农业生产技术和工艺、经营管理方法和模式、组织和治理结构诸方面。既有垂直的生产工艺、作物品种和产品质量的持续改进,也包括水平的新产业的拓展和新产品的开发利用。而创新的关键是人才,人才培养的核心是全面提高人的素质。具体到农业生产领域就是要全面提高农民素质。换言之,只有农民具有足够的能力和素质保证他们能接受技术和制度创新并自觉融入这种创新之中,才能把创新这种理论的、潜在的生产力转化为实践的、现实的生产力,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农民收入问题。

从实证分析看,农民素质与农民收入具有正相关关系。1998--1999年,周逸先和崔玉平对河北、湖北、江苏等12个省的12个县所做的“农村劳动力受教育与就业及家庭收入情况”的问卷调查结果显示:文化程度越高,就业层次越高,收入也越多。2003年,林美卿和代金平分析了农民文化程度与农民收入的关系,结果显示:除小学外,其他文化层次均与农民收入都具有极显著相关。2006年,夏永祥和卢晓计算出了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的农民综合素质得分及排名、农民收入排名结果。他们的研究得出了基本一致的结论:即农民文化层次或受教育程度与农民收入具有较强正相关关系。

三、关于农民素质及成因分析

农民素质是一个综合概念。既指显性的现实素质状况,如身体素质、思想道德素质、科技文化素质等;也包括潜性的自身素质基础,如自身属性、先天特点等。因此,要准确把握当代农民素质就必须结合农民自身本质属性和时代特征,从素质基础和素质水平两个方面来分析。

1 素质基础的不公平性

由于我国农民从业的自然地域特性、资产专用性、国家宏观政策差异性、制度安排不公平性以及人们思想意识倾向的普遍歧视性,决定了农民在地域分布(即使在城市也处于边缘和底层)、国民待遇(即使享有与市民相同的待遇也需要制度安排和扶持)、社会地位等各方面始终处于弱势地位。随着我国经济起飞和工业化进程加快,农民所享有与其从事产业不相符合的社会待遇,其弱势地位进一步强化。事实上,他们从事的产业是关系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产业;他们生产的产品事关国计民生和国家长治久安;他们对职业的熟练(对天气、土壤及养分、降水、气候温度、日照时间和耕作栽培技术的熟悉),丝毫不亚于产业工人对生产流水作业程序的熟练,也绝不逊色于高新技术人员对技术前沿领域的了解。这种政策导向和制度安排的不合理性、生存和发展外部约束性、政治经济地位和社会认同的不公平性,固然造就了他们胆小怕事、逆来顺受的心理特点,但更锻造了他们坚忍不拔、勤劳俭朴、吃苦耐劳的个性特征。换言之,当代农民素质基础或禀赋相对于农业职业要求而言有其独到的优势,只不过是由于制度安排和人们的思想认识扭曲了其本来属性,使其享受不到应有的国民待遇而已。

2 素质要求的不适应性

一是传统思想观念与市场经济观念的冲突。由于长期儒家文化影响和自给自足的小农经营模式,加之建国后较长时期实施的以严格的户籍管理为标志的城乡分治,以及改革开放以来强调以农户为主体的家庭联产承包经营的消极影响,使以封闭保守、自由散漫、安于现状、乐于接受、民主法制意识淡薄等为特征的传统思想观念在我国当代农民群体中的影响根深蒂固,很难适应以公平开放、自由竞争、积极进取为灵魂的市场经济观念要求。

二是经验式生产技能与产业化经营的矛盾。农业产业化经营对于推进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增加农民收入和改善城乡二元经济结构无疑具有积极意义,以至于成为加速我国现代农业发展的有效组织方式。农业产业化经营一方面以产供销一体化实现了城市和乡村的最佳耦合,有效延伸了农民收入链条;另一方面以其简约结构――“公司+农户”的组织方式实现了农户和市场的有效链接,为实现工业反哺农业创设了良好平台。但现阶段我国绝大多数农户生产呈现经营规模小、产品市场率低、经验式生产技能为主的特点,整体上仍停留在传统农业经营水平,既难满足龙头企业规模经营需要,也难以适应现代农业发展形势。

三是科技文化素质与现代农业发展不适应。现代农业发展要求从业人员具有较高的科技文化素质,才能用现代物质条件装备农业、用现代科学技术改造农业、用现代产业体系提升农业、用现代经营形式推进农业、用现展理念引领农业。但由于历史和现实原因,农村教育体制和发展水平远落后于城市和城镇发展水平,加上向城市倾斜的现行人才选拔机制,使得农业人口科学文化素质远低于城市和城镇水平,明显不满足农业现代化建设和发展需要。

四是民主法制观念不能适应现代民主建设需要。由于长期城乡分治体制和农民政治经济地位事实不平等,使我国农民并没有真正享受到宪法和法律赋予他们的各项民主管理权利。加之法制宣传不够和基层组织以党代法、以政代法现象普遍,特别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等不正常司法现象,一方面破坏了法律在农民心目中的庄严和神圣感,另一方面农民在处理问题时大多首先是千方百计托关系、找门路,而不懂得运用法律武器按照司法程序办理;以至于他们在受到不公正待遇是要么忍气吞声要么铤而走险;以至于他们在基层民主选举时要么漠不关心、放弃民利,要么容易贿选;以至于他们在处理利益关系时只重眼前既得利益,忽视长远利益等。这些显然不能适应农村民主政治建设需要。

3 素质水平的不平衡性

一是由于生长的时代背景、思想认识以及文化差异等原因,代际之间素质水平表现出差异性。从个体看,父辈基于自身经历和长期务农的切身体会,殷切希望子女“跳出农门”,而不惜省吃俭用加大对子女教育投入;子女基于同龄人之间的比较和社会环境变化,更容易产生提升自身素质的愿望和接受良好教育的需求。同时,父子之间、婆媳之间由于社会教育供给不同、社会要求各异。从群体可分为老、中、青三代,30岁以下的农村青年大多受过较长时期的教育,平均素质最高,主要在城镇就业。30--60岁之间中壮年农村人口曾接受过一定教育,素质水平居中,他们或常年在外打工,或农闲时外出打工,农忙时回乡务农。60岁以上农村老年人大多只接受过小学教育,有的甚至没有接受过教育,是目前农村常住人口和主要从业者。

二是农民素质因从事职业不同而表现出群体差异。一部分主要从事传统农业生产,他们大多是思想观念比较保守、经济状况较差、发展潜力不大、文化素质较低;一部分主要从事工商业或现代农业生产,他们大多思维方式比较活、市场观念比较强,接受新生事物比较快,家庭经济条件比较好,文化素质较高;一部分是转移到城市就业的打工族,他们大多渴望改善自身环境,而创业资本不足,期求以自己的劳动完成创业积累或改善生活条件。

三是由于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教育条件、社会风俗、文化底蕴等原因,各地农民素质也不尽一样。首先,表现最为突出的是东部沿海地区、中部地区、西部地区之间的差异。2006年,夏永祥和卢晓根据2004年有关统计数据计算出了农民综合素质得分及排名、农民收入排名,综合素质得分排在前十位、农民收入前十位全部是东部沿海省市;综合素质得分排在最后十位除广西、江西外,其他全部是西部地区省、市、自治区,农民收入最后十位除广西、安徽外,其他全部是西部省、市、自治区。其次,由于自然区位、文化底蕴、教育条件等差异,各省市区之间除了有整体素质差异,还有素质结构的差异和不平衡。

四、提升农民素质的几点建议

改造传统农业,加速农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关键在于提升农民素质和加大人力资本开发,这已毋庸置疑。美国著名发展经济学家舒尔茨在分析传统农业基本特征和批判“零值劳动”学说基础上,基于“收入流价格较高的假说”,提出了发展中国家如何引进技术和对农民进行人力资本投资等改造传统农业的措施和思路,对于我们建设现代农业仍具有指导意义。笔者认为,农村人力资本开发在当前最基础的也是最关键的措施是发展农村教育和加强农民培训。因为人力资本最核心的要素是表现在人身上的具有经济价值的知识、技能、智力、经验和阅历,这些要素既是先天禀赋的张扬,更是后天教育的结果。

1 树立科学人本教育目的观

教育要优先发展首先要以科学的教育目的作为指导,它直接影响教育价值取向和教育发展决策。近年来,教育目的功利性倾向过于明显,甚至有人提出了“教育产业”、“教育产业化”等观点,而忽视了教育最根本的、最本质的特征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这在高等学校尤为明显。“科学研究”、“服务社会”功能因其良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而受到普遍重视和尊重,强调得过多;而人才培养这一根本功能却没有或实际没有受到足够重视,高校领导和教师精力投入以及办学经费投入等并没有真正保证教学中心地位,教学质量明显下降。人本教育目的论应该成为教育发展和教育决策的立足点和出发点。在实际工作中,一方面要以学生为办学根本,一切为了学生成才;另一方面要以教师为办学主体,充分调动教师积极性和创造性,使教师的劳动和成果得到尊重和认可。

2 巩固农村基础教育成果

基础教育对于提高农民素质具有奠基作用,农民科学文化、思想政治素质首先得益于基础教育发展。发展和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是提高农民素质、培养新型农民的基本条件。首先,认真落实《义务教育法》和“两免一补”等国家政策,确保基础教育公平。其次,要加大中西部地区扶贫力度,改善农村义务教育条件。再次,要关注农村“留守儿童”问题,着力解决农村失学辍学现象。最后,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深入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

3 发展农村职业技术教育

积极发展农村职业技术教育,既是解决好义务教育后和高中教育后的学生分流问题的有效措施,也是提高农民素质的主要形式。一是要根据当地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切实办好职业中学,使之成为培养农民职业技能、提高农民素质、增强就业能力的重要渠道。二是办好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使之成为培养数以亿计的高素质劳动者的主阵地,成为农村高中毕业生分流的主渠道。

4 完善农村继续教育体制

学校教育是培养农民素质的基础,继续教育是持续提高农民素质和社会适应能力的渠道。目前,我国农村只有小学或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占总人口的75%,76.4%的农民没有接受过技术培训。文化科技素质低下已成为制约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建立和完善农村继续教育和农民培训体制成为破解“三农问题”,增加农民收入的关键。一是政府要加大投入,建立和完善以农民夜校、农民技术培训中心和远程教育等为主体的劳动技能培训网络。二是农村乡镇企业和龙头企业要建立职业培训制度,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综合素质。三是建立农村科技特派员制度,鼓励高等学校文化科技下乡。四是建立科学激励机制,鼓励和扶持社会力量特别是要合理利用高校离退休老教师这支队伍,鼓励他们到农村参与农民教育和培训活动。

第4篇

[关键词]农民工;离职;企业管理;企业社会工作

[中图分类号]F249.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6432(2013)20-0021-03

城市化是解决中国农民问题的出路之一,目前我国有农民工2亿多,在各类企业打工的占80%以上,解决农民工问题首先从企业入手。目前国内学术界对农民工就业与失业问题的关注较多,而对离职问题的研究尚不够深入。本文就昆山×企业中农民工的离职问题展开讨论。×企业是台资企业,成立于2003年,主要从事单、双色模具注塑、成型、组立、印刷、喷漆、镭雕等,现有员工1840人,其中农民工近1600人,公司设有管理部、品管部、模具部、成型部、组装印刷课以及专案管理六大部门。农民工集中在成型部、组装印刷课以及模具部。

1×企业农民工离职的现状

农民工离职已经成为×企业最受困扰的问题之一,频繁的人员流动不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随着×企业员工队伍的不断壮大,农民工的离职率呈上升趋势,离职率较高的时间段是在每年八九月以及春节前后一个多月。2010年5月1日为止,该企业离职人数合计为1926人,超过了1840人的在职人数。农民工的离职状况按类型可分为主动离职与被动离职。

1.1主动离职

主动离职又可以分为自离与辞职。自离是指未经正常离职流程,私自离开公司的行为。据统计,该公司2009年品管部、成型部、组装印刷课共离职707人,其中自离的为249人。虽然自离意味着将要被扣除一个月的工资,但许多农民工仍然采取自离的方式,一方面有些农民工缺乏职业意识,不了解自离的后果;另一方面是他们遭受挫折或不理想待遇等之后而采取的赌气行为。

2009年设计部录用了三名来自昆山一所专科学校的应届毕业生。上班一周后,三人均莫名其妙地旷工,最后公司将其按自离处理。事后了解到,他们对公司的离职流程一无所知。类似这样的例子很多,一些自离的农民工事后还到公司索要工资,被公司拒绝,他们不免后悔因不了解公司的辞职流程而带来的损失。

辞职是指经过公司规定的离职流程,即试用期内提前三天书面申请,满试用期的提前一个月申请。公司专案管理处小贾,2009年12月20日进入公司,2010年4月提出辞职。办理离职手续时,一朋友问他今后的打算,他的答案是还没想好。类似小贾的例子不在少数,许多农民工辞职后便进入失业状态。

1.2被动离职

被动离职包括两种情形,一是因客观因素导致的离职行为,二是因农民工自身的不良表现导致的离职。

客观因素主要包括下列几种情形:第一,农民工的家庭成员搬迁或人事调动,农民工不得不辞职跟随家人到其他地方发展;第二,公司各方面的待遇、食宿条件、员工之间的关系引起农民工的不满;第三,农民工返乡,这种现象以春节及农忙时节最为明显。公司效益较好,业务繁忙,即使春节,也只有五天假期,而农忙季节则无假期可言。公司的农民工不少来自外省,路途遥远,五天假期远不够往返,请长假也不可能,导致这部分农民工无奈选择辞职,等春节或农忙季节过后再外出重新找工作。

农民工自身不良行为导致的离职包括试用不合格被公司辞退、被公司开除以及解除劳动合同。试用不合格或被公司开除的农民工以男性居多,相关农民工大多有抽烟、打架、不服从管理、惩戒次数较多或者工作表现较差等不良行为。部分农民工进公司时有欺瞒行为,比如隐瞒学历、婚姻状况、生育状况等,甚至某些农民工与之前任职的公司尚未解除劳动关系,提供伪造的离职证明,这些行为一旦被查出,公司便要求与当事人解除劳动合同。

2×企业农民工离职的原因分析

2.1文化和技能水平偏低与就业定位和期望值偏高之间的矛盾×企业中绝大多数农民工文化水平不高,大多为中专生与高中生,在人力资本市场中处于弱势地位。劳动技能偏低的农民工,越来越被挤压到日益狭小的就业市场中,从而使就业情况更加恶化[1]。×公司有一周姓农民工,初中文化,2006年9月进入公司,在仓库任职,主要负责出货事宜。到2010年,他在该公司服务近四年,却还是作业员身份。他的上司几次提出给他升职,但都因为他没有什么技能被公司驳回。

吃苦耐劳的第一代农民工逐步退出城市,其子女开始成为农民工的主体,即新生代农民工。新生代农民工年龄一般在18岁到25岁。×企业约85%的农民工为新生代农民工,不少人就业期望值高,却拈轻怕重,总认为自己干得多、拿得少,没有正确评价自己的市场地位,稍有不如意,就产生离职的念头。

2.2自身性格及心理对其社会地位和经济待遇的过度反应自身性格因素对离职有很重要的影响。目前×企业职员多为新生代农民工,无务农经历。他们年轻气盛、爱冒险、乐于接受新鲜事物,思想开放且较激进,自我意识强,讨厌束缚,很容易与人产生摩擦。他们身处公司底层,要接受部门主管管控,还要听任线长、组长、班长、技术员、作业指导员的指挥,稍有不慎就会被批评。因此农民工会对自己的地位和待遇产生逆反心理,怨恨上级和公司,最终产生离职的想法。在公司,经常会听到有人暗地里评价本部门、本宿舍员工的不是,办公室里也偶尔会发生争吵现象。新生代农民工逞强好胜,不主动服输,很少从别人的角度去看待问题。当员工之间的矛盾发展到无法化解的地步时,要么员工主动离职,要么被公司辞退。

新生代农民工从业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企业的农民工大多数从事作业员工作,是公司等级最低的群体,有较大的工作压力。与上一代农民工相比,新生代农民工的文化程度和参加职业培训的比例都有所提高,但新生代农民工的月收入水平既远远低于城市居民,也明显要低于上一代的农民工,他们对收入的满意度较低。新生代农民工又凭心意消费,追求时尚,与上一代农民工相比,新生代农民工在外面而不是回农村消费的倾向更高,因而对经济待遇有更高要求,这种诉求却因其农民工身份而无法实现。在“市民”和“农民”的身份认同中处于尴尬境地,加剧其对自身的经济待遇和社会地位的不满,表达的方式之一便是离职。

2.3×企业以片面追求经济效益为导向,管理观念滞后

企业的根本是员工,人力资源管理是企业管理的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企业的管理制度及管理过程都存在很多漏洞。

员工招聘渠道狭窄。该企业所招收的一线员工都是通过中介获得,只要体检合格的都可以聘用,这样就省掉了一个筛选环节。因为中介是以盈利为目的的,他们不会为企业挑选合适的人,只要把应聘者顺利送进公司他们就达到了目的,无形中抬高了人员流动率。

劳动关系管理混乱。劳动关系的基本内容包括: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在工作时间、休息时间、劳动报酬、劳动安全卫生、劳动纪律与奖惩、劳动保险、职业培训等方面形成的关系。[3]171-172该企业在劳动关系的管理上存下很多不足。

第一,在合同与劳动保险方面,公司存在许多问题。合同分为两种,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目前,该公司有三分之二的农民工只签订了劳务合同,即归属于劳务公司,在法律上不属于该公司的正式员工,公司只给他们交工伤保险,发生纠纷时,农民工只能找劳务公司协调处理。如该公司2009年工伤事故共十九起,而公司记录在案的却只有八起。企业出于利益最大化考量,不为农民工缴纳失业保险费等,而在劳动力市场供大于求的情形下,农民工处于竞争劣势而不断变换就业企业,处于高频流动状态。[2]

第二,工资待遇不尽如人意。据了解,该公司自2010年2月起,按照昆山劳动局的规定,试用期底薪由原来的850元上调为960元,试用期满底薪由原来的960元上调为1050元,加班费另计。此外,该企业对外称提供食宿,实际上每月从个人工资中扣除食宿款320元,而同行业其他企业每月仅扣150元。农民工对公司餐厅的伙食也很不满意。

第三,公司在处罚制度上存在缺陷。公司《员工手册》规定,“员工犯错,情节轻微者,记申诫一次,并扣款20元;稍微严重者记小过,罚款50元;情节严重者记大过,罚款100元;更为严重者将被开除、解除劳动关系。并且规定,申诫达三次就记小过一次,小过三次就记一次大过,受记过处分的年终将没有资格参加年终奖的评选,并且半年之内无法晋升”。他们每天承受来自上级及整个公司的压力,时间久了就会产生离职的念头。

除了农民工自身及企业方面的因素以外,导致离职的还有社会方面的原因,比如农民工的地位、身份等。这些原因也直接或间接导致了农民工的离职。

3减少农民工离职的对策

3.1践行现代企业管理理念

通过对该企业农民工离职现状与原因的分析,可以看出该企业在管理方面存在诸多问题,企业过度注重经济效益、成本利益,忽视企业中最为重要的一部分――员工。企业是群体的聚合,因此要把不同背景、不同性别、不同地域的人聚合在一起,企业必须具备三大要素:①群体认同的目标;②群体共有的协作愿望;③有效沟通的、制度性的渠道。

企业永葆活力的秘诀之一是企业的发展与员工的幸福融为一体。研究表明,个人的积极性是影响个人绩效高低的主要因素,而激发个人的积极性就要靠激励。没有激励,就没有管理,没有激励,企业管理将寸步难行[6]。×企业应充分使用工作激励、成果激励、批评激励以及教育培训等激励方式。

除采取激励措施外,×企业还需拓宽农民工招募渠道,减少对中介的依赖,采用互联网、报纸、人才市场招聘等方式;×企业应加强农民工知识、技能以及心理、情感方面的培训,提高农民工的职业意识,宣传企业文化、企业理念,增强农民工对企业的了解,培养他们对企业的认同感与归属感;提高农民工的福利水平,加强农民工社会保障力度;×企业须拓展与农民工沟通交流渠道,深入了解农民工的意愿和疾苦,为农民工排忧解难,包括其家庭困扰。

3.2企业引进社会工作

对于“人”的态度,传统观念往往是控制性的,即通过控制人来进行管理,这种观念已不适合现代社会的要求。现代管理应当是通过帮助人成长来管理,通过帮助员工的成长来实现组织的持续发展,因此企业社会工作的开展显得越来越重要。

×企业社会工作的形式有两种:第一,企业设置社会工作岗位,招聘专业的社会工作者,来帮助员工及企业改善现有状况,社会工作者作为公司的一员,可以参与到企业管理等重大决策之中,这种方式的介入通常是长期的、持续的;第二,企业购买服务,即企业聘请专业社会工作者,社会工作者作为第三方来协助企业管理者管理企业,这种方式的介入通常是短期的、间断的。

企业社会工作者可以从下列方面来协助×企业改善农民工离职现状:提供法律和社会援助;协调劳资关系,缓解工作压力;开发人力资源,促进农民工发展;提供员工辅导,平衡工作与家庭、劳动与闲暇的关系,促进职业福利的发展。对于农民工来说,心理协调与发展是尤为重要的一环。企业社会工作者需要运用所学知识,帮助农民工缓解和释放压力,并在企业内部建立一个支持网络,具体包括:改善环境,进行工作再设计;完善岗位制度,加强过程管理;开拓农民工职业发展道路,挖掘农民工潜能;开展农民工援助计划;发挥家属对农民工的支持作用等。

农民工就业问题已经成为我国最为重要的问题之一,而吸纳农民工最多的地方便是各类企业。企业的发展状况,对于解决农民工失业问题、缓解就业压力、减少社会矛盾具有至关重要的影响。因此,企业社会工作的发展一方面存在着理论必然性,另一方面也是由中国的社会现实所决定的。目前,我国企业社会工作尚处于开创阶段,甚至没有专门的工作岗位,但随着社会各界对社会工作的关注越来越多,对企业社会工作实务的教学、研究也日趋成熟,企业社会工作必将成为一种新趋势。

参考文献:

[1]刘丽娟. 关于农民工就业权益缺失问题的思考 [J].长春工业大学学报,2006,18(3):68-70.

[2]王友香. 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问题的思考[J].湖南财经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7,105(2):124-126.

第5篇

关键词:失地农民;养老;原因;对策

中图分类号:C913.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4)011-0000-01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工业化、城市化的脚步的不断加快以及在全国大范围内的全面推进,越来越多的耕地被征收,失去了土地的农民就失去了生存的基本渠道,养老的基本保障,越来越多的失地农民面临着“种地无田、上班无岗、社保无份、创业无钱”的困境。而这些问题的存在也造成了一些社会矛盾,阻碍了和谐社会建设的进程。对此,本文首先对失地农民的养老现状进行分析,找出其存在的问题;再者针对现存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并对如何解决失地农民的养老问题提出一些合理的建议,最后阐述完善健全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对农民自身、社会和谐稳定等各方面的重要性。

一、失地农民养老问题现状分析及存在问题

土地是农民的主要生活来源及生存养老的主要保障,失去土地的农民既没有办法再从土地上获得生存养老的保障,也无法享受到城镇居民的社会福利及社会保障,这些问题主要是以下几个方面。

1.失地农民获得的征地补偿低,经济损失严重

国家给予被征收土地的农民一定的经济补偿,但仅仅是根据这块地的年产值进行评估测算,并不包括该土地的其他增值价值等方面,导致直接损害了被征地农民的经济利益。而且给予的补偿较低,只能够维持失地农民当下的基本生活,但很难让他们维持和以前一样的生活水平,并且对于失地农民的就业等没有妥善安排,造成失地农民养老问题严重。

2.养老保险政策不完善,失地农民参保率低

失地农民由于知识能力有限,理财能力不足,而且各种观念相对落后,所以意识不到参保的重要性。而且生活来源被阻断,失地农民的经济能力不够也是未能参保的重要原因。而现存养老保险政策既没有对失地农民参保知识的普及教育,也没有针对失地农民这一特殊群体的参保优惠政策,导致他们的养老问题日益突出,引发社会关注。

3.对于失地农民的社保工作落实不到位

有些地区对于征地工作采用先征收土地再给予补助的方法,而在土地征收结束后,农民的补助无法及时得到,善后社保工作处理不到位,对于失地农民的一些基本要求也无法满足,因此对他们的生活造成影响,导致很多失地农民没有资金自己解决养老的问题。

二、失地农民养老问题解决对策

1.对现行的征地补偿制度进行合理改革,提高农民的失地补贴

现存的补偿制度有很大的局限性,农民的切身经济利益被损害,他们既丧失了赖以生存的土地,也无法得到等额补偿,所以才会出现各种养老问题,对此,国家应调整政策,把开发土地的巨额利益从开发商手里分出一部分补偿给农民,使其生活得到保障,享受到城市化带来的好处。

2.加强对失地农民的教育培训,增强其再就业能力

失地农民的主要问题就是没有稳定的生活保障,如果对他们进行教育,提高自身的再就业能力,再加之国家补助,那养老自然不成问题。定期对失地农民提供教育机会,提高他们自身素质,政府也应积极提供就业机会以及一定的自主创业鼓励政策,实现失地农民的再就业。

3.完善养老保险政策,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因为很多失地农民对于参保没有意识,也没有能力进行理财,因此国家对于失地农民应强制进行普遍性参保,普及教育参保的重要性,并且根据失地农民的经济能力进行降低养老保险的费用交纳,确保失地农民能够享受到养老保险带来的福利。除了养老保险政策,还应多制定相应的福利政策,使失地农民有一定的生活保障,对于养老问题没有后顾之忧。

4.国家对于征地需要应严格规定,不是为了公共利益的征地不能动用征地权

征地权是具有强制性的,用于为了公共利益的土地征收,而现在在我国很多地方存在征地权滥用的现象,政府应对此采取措施,对征地的目的和范围作出严格限定,对进行营利性的商业征地进行严格管制,对现有的耕地进行一定的保护,同时也保护农民的切实经济利益不受损。

三、失地农民养老问题解决的重要性

1.有利于农民自身生活的稳定,给其提供长期的生活保障

失地农民的养老问题是其面临的最大问题,因此该问题的有力解决能够使得农民在失去土地的情况下拥有稳定的生活来源及经济保障,使得广大失地农民不用担心老年的养老问题,也会缓和由此引发的一系列社会矛盾。

2.有利于城市 化的更好推进,让全民共享城市化带来的美好成果

社会发展到一定程度必将进入城市化的转型,而随着城市化步伐的不断加快,其范围也在不断扩大,已然涵盖很多农村地区。为失地农民提供稳定的生活保障,解决其养老问题,是让众多农民融入城市享受城市化带来美好成果的关键,所以,失地农民养老问题的解决也可以更好的推进我国城市化的步伐。

3.有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和发展

失地农民引发的社会矛盾以及社会纠纷已经引起政府和国家的重视,为了缓和这种社会矛盾,解决失地农民面临的问题,国家采取了一定的具体措施,比如养老保险制度的完善及健全,保障失地农民的生活,解决他们的养老问题,因此有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以及发展。

四、结语

失地农民养老问题的解决任重而道远,非一朝一夕就能彻底解决的。但国家和政府已经根据现存问题采取相应措施,从根本上保护农民的切身利益,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使农民也能享受到城市化带来的成果。如果对失地农民这一群体不理不问,那么他们将会引发各种社会问题和社会矛盾,而这些问题必然会阻碍我国和谐社会的构建以及发展。所以,我们应积极应对,制定相关政策战略,逐步解决失地农民的养老问题,从而更好的推动我国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郭喜.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现状分析及政策改进[J].中国行政管理,2012(5):75-76.

[2]何宏莲,王威武.农地规模经营与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关联分析[J].商业研究,2011(12):207-211.

[3]潘诚,张鸿雁.对失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的再思考[J].城市管理,2005(1).

第6篇

关键词:农民工;贫困;社会排斥

农民工作为由农村转移到城市的一个重要的劳动力人群, 他们的生活状况、社会地位和福利情况,已经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无论在数量上还是在城市的建设上,农民工对城市有了越来越大的影响。本文拟通过对笔者对泰安市建筑工地农民工的深度访谈和其他职业农民工的部分调查问卷,来探讨一下当前农民工的贫困状况并分析致贫原因。

1 对农民工贫困的界定

不同的指标对贫困的定义不同, 现在测量贫困的大部分的指标是以经济条件为基础的,如菜篮子法等。对贫困的定义也基本只包括这一方面。但实际上,对农民工而言,他们的经济状况并不一定很差,但人们仍然把他们看作弱势群体,实际上他们仍然是贫困的人群。这说明,贫困并不仅仅是经济资源上的缺乏,还包括其他方面。结合相关专家、学者的研究,笔者对农民工的贫困这样界定:农民工贫困是指农民工个人、家庭和群体缺乏物质和能力资源以及因为受到社会歧视和排斥而缺少争取资源的途径而导致的一种缺乏状态和缺乏过程。[1,4]

2 农民工贫困的表现

如果以收入水平作为衡量是否贫困的指标,则农民工并不是贫困的一群,因为他们的工资水平无论是与农村其他劳动力相比还是与城市的享受低保的人群的工资收入相比,都比他们高出很多,但实际上,农民工的生活水平没有比这些收入都不及他们的人群好,这是因为农民工的贫困表现在别的方面。[2]

根据上文对农民工贫困的界定,通过访谈和调查,笔者发现,农民工在以下几个方面处于贫困状态或陷入贫困中。

2.1 工资“收而不入”,大量农民工不能及时拿到工资,即使最后拿到也不是足额发放,拖欠和克扣工资现象普遍存在。在调查中,几乎所有的农民工都没有及时领取到工资。在访谈中,问到他们得工资时,基本都是每个月只发200-300块钱得生活费,而且是从工资里面扣除得,大部分得工资都是至少半年才发一次。就像下面两位农民工说得一样:“最大的困难,跟着一个老板,做到年底钱没拿到手,是最难的。我找到一个公司,他以前给那个公司做过活儿,人过年走了,江西人,我们一直等到他过第二个年,找到这个公司才找到他,我等到腊月二十四才找到他本人,后来把这个钱要到了,两年才要到这个钱。”

2.2 能力贫困。在访谈和调查中发现,农民工因为自身能力的原因使得就业机会大大减少,只能靠出卖廉价劳动力获得一些脏累差的工作。他们从事的一般是建筑业、纺织业、餐饮业等劳动时间长,劳动强度大且安全系数比较低的行业。这些工作岗位的待遇水平一般不高,但风险高,一旦出现意外极易陷入贫困。在问及他们有没有转到其他行业的期望时,他们很无奈的回答即使有那种想法,也因为能力的缺乏而无能为力。就像这位农民工ZHJ(陈)说:“(找其他行业的工作)是有点问题(困难),多识点字可以找到好一点的。现在字识的不多,初中现在没用,书读了一点点,现在有什么用呀。”

2.3 社会福利贫困。现在社会福利的水平在提高、覆盖面在扩大,但农民工的福利水平却因为其身份的特殊而处在了福利的中空地带。在农村,现在有农村合作医疗,在城市有最低社会保障制度等福利制度,但农民工却是户口在农村,工作在城市的特殊人群,因为户口的限制,没有城市低保的资格;虽然可以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但由于地理原因,几乎没法享受这种福利。所以,他们的生活没有任何保障。被社会保障制度排斥在外的他们一旦发生变故,就陷入贫困之中。在访谈和调查中发现,最基本的四大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他们的大部分情况是没有参加,甚至没有听说过。

2.4 话语权贫困。本来就是弱势群体的农民工,极易受到其他群体的不平等待遇,但在受到不平等待遇后却难有寻求帮助解决的途径,这使得他们很难摆脱困境。在调查和访谈中,当问及农民工在遇到困难时是否会求助社会及有关部门,他们都表示了不满,他们坦言,开始的时候也寻求过一些社会帮助,但基本都没有效果,所以,现在他们倾向于用一种他们自己的方式为自己争取权利,而其中有些方式是很危险的,对社会和农民工本身都不好。

从以上可以看出,农民工的贫困更多的是一种权利上、保障上、能力上的贫困,他们是农村中比较活跃的一群,可以说是底层精英,但他们却没有很好的机会和途径向社会上层流动。他们的贫困较少有自身的原因,更多的是一种制度上的排斥,社会应当采取措施为这些底层精英提供更多的机会。

3 农民工贫困的原因

正如上文所说,农民工的贫困更多的是一种制度上的排斥,通过对农民工的访谈和结合当今一些对农民工的政策,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导致了他们的贫困。

3.1 就业机会的排斥。中国城市的农民工在寻找就业机会的过程中被就业制度排斥了。他们没有被纳入正规的劳动就业服务体系,他们在城市身份的模糊性和不确定性使他们无法在城市正式的就业体系中找到工作,只能在次级劳动力市场中寻找那些不受任何保护的边缘职业和底层职业。

3.1.1 缺少正规的就业信息。严格的户籍制度将农民仅仅束缚于农村,对城市的工作和生活情况并不了解,仅有的信息,比如外面有没有工作机会,工资收入有多少等等,只是通过在外打工的同乡的只言片语中了解到的。对于农民工而言,他们的就业信息缺乏,无法在城市正式的就业体系中找到工作,只能在次级劳动力市场中寻找类似于建筑工人等危险性高、不被社会重视的职业。此外,近年来农民工在面对与城市越来越多的下岗、失业工人的竞争时,进一步排斥和剥夺就业机会的现象,有些受访者曾误解政府又要将他们排挤出城市。

3.1.2 就业培训和服务体系不完善。目前市场上的就业培训费用过高,成为农村青年就业的一道门槛。以技工教育为主的职业培训发展滞后,政府对就业培训的投入不足,对民间培训指导不力,培训费用高、时间短,导致有些培训流于形式,对青年实际技能的提高没有帮助。

3.1.3 基本劳动权益得不到保障。绝大部分用人单位看到农民工对自身基本权益的不了解,没有和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一旦发生劳动纠纷,农民工没有办法得到劳动就业部门的保护。目前农民工在处理劳动纠纷和工资拖欠问题时大多采用私了的方式,拖欠的工资如果数额较少也不去追究了。另外,农民工也受到来自用工单位在工资待遇、职业福利等方面不平等的待遇。

第7篇

关键词:合作 农民合作

Abstract: Division of labor is the basic prerequisite of cooperation,but it cann’t cause efficient cooperation certainly.The key is the construction of allocation system of benefits produced by cooperation.Tt’s difficult to cooperate for Chinese peasants.This is a true topic as well as a false one.To study from economic aspect,the priority of Chinese peasants cooperation construction lies in circulation field.Other organizations must be the main means and governments must be the main promoting forces for Chinese peasants cooperation;To achieve the transition from the traditional cooperative means that based on blood relationship to new means based on contract is one mission of Chinese peasants cooperation construction.And it’s accords with socialized mass production demands.Legalization is the essential system conditions to promote peasants cooperation;Both culture creation and democratization can promote the construction of Chinese peasants cooperation;To enhence the credit system of Chinesn peasants is also a important way to resolve the difficulties of Chinese peasants cooperation;In addition to these,it’s essential to establish and strengthen allocation system of benefits.

Key words cooperation. Peasants cooperation

“合作”一词源于拉丁文,其原意是指成员之间的共同行动或协作行动的意思。我国辞海解释“合”字,有融洽、协同、共同、合办等意思;辞源解释“合作”是两个或两个人以上共同创造的意思。英文中“合作”(Cooperation)一词是协作、共同行动的意思。

合作是人类社会的一种普遍现象。人类要生存,要与自然做斗争,就需要合作,正如吕氏春秋所言:“凡人之性,爪牙不足以自守卫,肌肤不足以捍寒暑,筋骨不足以从利避害,勇敢不足以却猛禁悍,然欲裁万物,制禽兽,服狡虫,暑湿燥弗能害,不唯先有其备而以群聚耶?群之可聚也,相与之利也。”

合作的范围是广泛的。经济、政治、文化等各个层面都存在着不同形式的合作。经济合作是人类最重要和最主要的合作形式之一。经济合作构成了合作研究最主要的内容。

合作的收益有两个方面。一方面,合作会增加物质性的收益。主要表现是:其一,合作增大了规模,有助于产生规模效应。其二,合作使合作者之间容易产生外部性等作用,从而有助于实现聚集效应。另一方面,合作会增进精神性的收益。其一,合作是实现人的自我价值的前提条件。人的自我价值只有在团队中,或者只能在人与人之间的相互作用中才能体现出来。如果全社会只由一个人构成,这时,价值本身也就失去了其存在的意义。其二,合作有助于消除人类精神上的某种不确定性和匮乏性。团队使人具有了某种归属感和安全感。人在团队中,一是增加了信息的来源和渠道,从而有助于消除信息的不确定性;二是增加了自身发散信息的渠道,从而有助于自身需求的更好满足;三是人在团队中,通过组织活动及人与人之间的精神交流,使个人能得到更好的精神安慰。

合作是人类自组织的均衡,是人类理性的必然选择。由于合作能明显增加合作各方的收益,所以,具有发达理性的人类选择合作也就成了必然。对于要求合作的各方而言,都存在着一种推动合作的理性动力。时间的演进和合作各方的不断磨合会使合作制度越来越有效;同时,人们之间合作的意识也会越来越浓。

分工是产生合作的基本前提。分工有不同领域的分工。经济领域内的分工是产生经济合作的前提;社会领域内的分工是产生社会合作的前提;知识领域内的分工是导致知识专家们合作的前提;等等。不同类型的分工会导致不同类型的合作;不同水平的分工也会导致不同水平的合作。人类的合作水平最终取决于分工的水平。社会化大合作的前提是社会化大分工。

由于分工是社会进步的动力之源,所以,选择合作是人类理性的最终体现。一方面,人类会面临分工的不断深化;另一方面,人类应不断推进合作。分工和合作共同构成了人类演进的两大动力。

但分工并不必然会导致合作或有效合作的产生,这里关键取决于合作收益的分配制度建设。约翰·泰勒指出:“认为分工为经济共同体的契约提供了充分原因则是社会理论最深的错误观念之一。分工并没有为经济共同体的契约提供原因。它仅仅描述了需要契约的条件。两个人合力架一根横梁要比一个人单干容易得多,但两人并不会因此就会一起架梁,除非有一种情况,即每个人都承认对方对于架好的棚屋拥有一部分权利。”约翰·泰勒所强调的是:要实现合作,不仅要求能够通过合作增加合作者们的总收益,而且能够保证在收益的分配上使所有合作者都能受益。所以,要建立有效的合作,其一,共同体内部应充分认可成员之间的相关关系;其二,应充分尊重成员间的相互需求。

公平与效率的均衡是保证合作有效的基本内容。在合作组织内部,公平与效率二者是有机统一的。这里的公平不是平均主义,平均主义的本质是不公平。在合作组织内部,最大的公平就是要体现按贡献分配的原则;同时,可考虑给弱者以适当的倾斜。只有实现了公平,才能最大限度调动每一合作成员的积极性,才能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从而也就促进了效率目标的实现。这里效率不仅体现了合作成员的个人效率,也体现了合作组织的整体效率。因为公平原则使个人效率与组织效率得到了有机统一。

合作具有历史传承性。马林诺夫斯基说:“一切组织和一切协调行为都是传统的绵续性的结果,并且在每个文化中,都有其不同的形式。”①苏珊·温认为:“建立社会组织所根据的概念构成任何一群人的认识遗产的一个重要部分。这个遗产代表关于如何组织生产的好几代人的知识,因此是任何一个国家所有的、用来追求经济发展的‘资本’的最有价值的形式之一。”②

合作的难度与成员个数成正比例。奥尔森指出:“组织成本是集团中个人数量的一个单调递增函数”。③诺思和托马斯也指出:组织“费用多寡往往直接与必须参加协议的人数有关”。④

诚信是保证合作有效性的重要条件。诚信的维持在自律和他律两个方面。自律靠灵魂的自觉,而灵魂的自觉又需要灵魂的恐惧感来维持。他律靠法律制度,社会的法治化是提高诚信度的有效途径。人治的随机性本质上是破坏诚信的,而法治才是诚信建设的根本。

合作的目的不是合作本身,而是合作成员的个体利益。任何为了单纯合作而损害合作成员个体利益的行为都是不可取的,其最终结果只会导致合作的解体。

合作的路径有:血缘、地缘、业缘,其中血缘是合作的天然最短路径。血缘合作是人类最早期和最初级的合作形式。血缘合作可以渗透到地缘合作和业缘合作中。随着生产力水平的不断提高,血缘合作方式也会不断得到改进。但基于地缘和业缘的合作将会更加广泛化。

家庭是人类最基本的合作形式。家庭的产生根源于男女在社会和经济分工方面的不同作用。家庭最主要的功能是经济,经济也是决定家庭形式的最深层原因。从历史过程来看,家庭的产生不仅使家庭成员获益无限,而且也使社会获益无限。所以,家庭的出现实是人类合作史上的一个里程碑。从家庭的演变趋势看,随着家庭功能的逐步社会化,家庭形式肯定会发生各种变化,会取得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各种新形式。未来家庭形式的存在应当更加满足个人化、人性化、理性化、效率化等特征。道德产生的深层原因是社会经济的发展水平,所以,未来的家庭道德将会具有新的内涵。

企业等各种类型的合作组织,是合作形式进一步发展的结果。企业是最主要和最重要的经济组织。决定企业组织形式变革的主要因素是经济成本。在未来社会,人类的企业合作形式会更加多元化。

合作的最根本决定因素是生产力,但合作本身又是总体性原因的结果。经济、政治、文化等诸多因素将综合影响合作本身的演进形式。经济是合作的基础条件,制度和体制是合作的保证条件,文化是合作的灵魂和实质。

中国农民合作难,既是一个真命题,也是一个假命题。有的同志认为中国农民合作难,有的同志却认为相反。其实,这里只说对了问题的一半。合作有不同类型和性质的合作。中国农民合作的难易取决于是什么类型和性质的合作。

中国农民合作难是真命题的理由是:首先,中国小农经济的生产方式天然缺乏社会化的大分工,社会化分工的缺乏必然导致相应社会化合作的缺乏;其次,乡村熟人社会的特征和相应人治的传统并不能使契约关系得到普遍发达,从而弱化了分配的激励功能;再次,儒家伦理文化所体现的现世主义风格使人的精神趋向一种短期情结,从而也不利于合作的长期化和陌生人之间的合作。

中国农民合作难是假命题的理由是:首先,虽然小农经济天然缺乏社会化大分工,但小农经济具有自给自足式的家庭内部的自然分工,这种分工有助于合作的家庭化趋势;其次,乡村熟人社会和人治传统使合作更具家庭化特征;再次,儒家伦理文化更有利于培植家庭合作。

中国农民的合作是中国农民现代化的一个重要方面。中国农民的现代化包括三个层面的内容。一个层面是生产者自身的现代化,其解决的主要手段是教育。一个层面是生产工具的现代化,其解决的主要手段是技术创新。一个层面是生产组织的现代化,其解决的主要手段是合作化。

另外,农民的合作是解决农民分散的根本手段,所以,合作会改变中国农民的弱势,从而最终会使社会结构向更加均衡化方向发展。

从经济层面看,中国农民合作化建设的重点应在流通领域。目前,中国农民的生产结构仍是以小农经济生产形式为主。这种生产形式的最大特点是规模小,分散和生产结构的同构,类似于分散的细胞。要建立现代化的生产合作,就必须改造这种自给自足的小农生产形式。但在中国,这种小农经济结构的改造仍是一项长期和艰巨的任务。所以,中国农民要建立现代化的生产合作形式也就更为困难和缺乏经济基础,这也就客观决定了应将流通领域内的合作成为合作建设的重点。另外,从目前中国“三农”的现状看, “小生产”和“大市场”如何对接也是一个突出的问题。所以,一方面,顺畅的流通系统会有效降低交易成本,提高市场的有效性,最终会使社会各方受益;另一方面,流通又直接刺激生产,促使生产形式的变革和发展。

他组织应成为中国农民合作化建设的主要手段。合作建设有两条路径:自组织和他组织。自组织是指合作自发生成,由内生的因素决定。他组织是指合作靠外部力量推动,由外生的因素的生成。一般来说,组织成本越小,合作越倾向于自组织。其中确定性是影响组织成本的重要变量。因为确定性是形成预期稳定的关键,而预期的稳定性又直接影响着合作的有效性。生产和流通相比,生产的确定性要高于流通,所以生产的合作更倾向于自组织,而流通的合作更倾向于他组织。由于中国小农经济的生产结构决定了中国农民的合作重点只能在流通领域,这也就客观上决定了中国农民合作化建设的主要手段只能是他组织。

政府应成为推动农民合作的主要力量。一般来说,他组织主体主要有三种类型:政府、社会服务组织、优秀的个人。从中国目前发展的现状看,三种他组织主体,只有政府相对具有较大的规模优势,同时,又具有先进的手段;所以,政府应成为农民合作化建设的主要推动者,同时应辅之以社会服务组织和优秀的个人组织者。在将来,随着合作化水平的不断提高,政府的他组织主体地位可逐渐让位于社会服务组织和优秀的个人组织者。

中国农民合作建设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要完成从以血缘为主的传统合作形式转向符合社会化大生产的现代合作形式(不再以血缘为主,而是以契约为主)。以血缘为主的传统合作形式对中国的发展曾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自有其许多独特的优势。但血缘毕竟属于熟人社会的范畴,市场经济本质上是陌生人的世界,有的只是契约和货币。所以,中国发展市场经济,就必须对这种以血缘为主的合作形式及传统进行改造。但传统又具有遗传性和惯性,同时,任何传统的改造又不能脱离现实的生产力基础。对此,目前中国农民的合作,一方面应充分利用传统以血缘为主的合作的优势,并努力使之更加完善;另一方面,应积极促进传统合作形式向现代合作形式转变,并且这将是一项长期任务。

农民的法治化是推动农民合作建设的必要制度条件。法治化导致规则化和有序化,规则的有序导致合作预期确定化,而预期的确定化又是合作成功的重要保证条件。人治只导致不稳定和随机,其后果只能是合作走向短期化和家庭化(血缘化)。

以文化创新推动中国农民的合作化建设。中国传统文化对合作的作用学界有不同观点。有的学者认为中国传统文化有利于合作。一是中国政治的礼治传统。他们认为法治建立在人与人相持之势上,而礼治建立在人与人相系之情上。而相持就是不合作、或有条件的合作,相系就是合作,或无条件的合作。二是儒家思想深入人心。儒家社会哲学强调义务,而不强调权利,教人相容不要相违,不用法律规定人际关系,不拿刑罚做事后消极制裁。三是中国历史上就存在类似的合作的组织。戴蔼庐在谈到历史合会组织时,指出:其起久行远,行之数千百年而不弊,此类组织无南北,咸甚发达。至合会之制,则具勤俭储蓄之性质者有之,相互保险之性质者有之,扶危济困之性质者有之。其信用之稳定,组织之密,计算之巧妙,今日合作制度未敢多让。而其名目则因地而异殊为繁多:如集合、邀会、聚会、请会(山东)、打会(安徽)、纠会(浙东)、约会(湖北)、做会(广东)、赊会(云南)等。王宗培认为:合会制度肇始于中产阶级,并由其推广至无产阶级,已成为中国社会最通行的合作方法。基于上述情况,法国人戈蒙(Jean Gaumant)甚至认为“各国合作组织所代表的合作思想,与孔圣人的教训是一致的,仁义礼智信,也就是世界合作的道德。”⑤有的学者认为中国传统文化不一定有利于合作运动。梁漱溟指出:“可是就中国人的性情说,他有一个缺点,就是没有团体生活习惯,缺乏组织能力,不会商量办事。所以对合作社不甚合适。中国人顶爱关门过日子,所谓鸡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是中国人顶现想的社会;这就与合作不合了。”⑥ 任子正等人则认为中国农村的民风和劳力者治于人的传统也对普及合作动动产生负面影响。这里笔者认为:中国传统文化本质上只有利于中国农民的传统合作,即以血缘为主以及衍生的各种合作,而不利于以契约为主的陌生人之间的合作。对熟人是诚信,对陌生人是机会主义。所以,中国要建设完善的市场经济,要引导农民走向现代合作形式,就有一个文化适应问题。经济、政治、文化三者是一份有机的“套餐”,三者只有相互适应,才能和谐发展,才能使社会在均衡中演进。对此,笔者认为,在中国应大力吸收有利于农民合作的西方文化。一方面,我们要努力改造传统文化,使之取得和社会化大生产相适应的现代形式;另一方面,我们不能盲目清高,应当充分吸收一切先进的文化成果,以推进中国农民的合作建设和中国的现代化建设。在文化创新上,应坚持:一要解放思想,要敢于大胆放弃一切不利于中国发展的陈旧观念和落后传统;二要实事求是,应当符合中国国情;三是要体现以人为本,社会发展的最终目的是人,而不是其它;四是要坚持发展是硬道理,这既是中国问题的出发点,也是中国问题的归宿。

以民主化推进合作化。合作的前提是平等,同时,合作本身又体现着成员间权利和义务的一种约定和分成。所以,民主化是合作的重要条件。这里的民主化建设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应建立和健全合作组织内部的民主化管理制度;二是应为合作组织的成长提供一个民主化的环境;三是应完善基层政权的民主化管理程序。

大力加强中国农民的诚信建设,这是解决中国农民合作难的一个重要手段。中国农民具有天然的机会主义情结。从历史传统来看,首先,落后的小农经济生产方式使人天生具有机会主义倾向。农业中人与自然的博弈不同一起人与人的博弈,缺乏反向的互动制约,从而间接有利于产生一种“抢收抢种”的机会意识,并进而发展成为一种机会主义心态;另外,严酷的生产环境和落后的生产条件也容易诱发农民的机会主义心态。其次,中国封建社会的人治传统也是滋生机会主义的温床。再次,中国文化的现世主义风格又进一步强化了机会主义行为。从现实中国社会的发展看,我们正处在一个转型阶段,转型本身就是一个秩序的重造过程,所以转型也就意味着一定程度的混乱和无序,而混乱和无序又会更进一步加剧机会主义。机会主义是诚信的死敌,所以,我们应充分认识到中国农民合作化建设的长期性和艰巨性,是一项总体性和系统性的浩大工程。

公正观对农民的合作有影响,但不是决定因素,决定因素是利益。从总体上看,中国农民应是理性的利益追求者。所以,合作化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是要建立和健全利益分配制度。贺雪峰在谈到中国农民合作问题时,讲到如下一个例子:在荆门调查农田水利的时候,遇到一个村民小组因为有农户不出亩产10元的抽水钱,而导致亩产减产20%(有的田块减产更是超过50%)。对此,他得到的结论是:“农民不是根据自己实际得到好处的计算,而是根据与他人收益的比较,来权衡自己的行动,这就构成了农民特殊的公正观:不在于我得到多少及失去多少,而在于其他人不能白白从我的行动中额外得到好处。而在任何一个社会,都总是会有极端自利的少数和极端无私的少数,这两个极端不能代表农民的平均水平。构成农民平均水平的公正观,大致就是以上特殊的公正观。这种公正观无力处理极端自私的少数人(即以上实例中不愿出钱抽水的农民),因而就无力解决农村社会的公共物品供给问题,搭便车行为将公益破坏掉了,所有人都受到损失。”⑦对此,笔者认为,农户不愿出抽水钱可能与上述贺雪峰所说的公正观有关,但这样的公正观又确实让人想不通,实在是一种非常愚笨的表现。所以,更多的原因可能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可能与农民社会的低信任度有关,把钱交给别人是不放心的,“两鸟在林不如一鸟在手”;二是可能有些农民不是不想获利,而是没有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缺乏理性的计算和判断;三是还要看反映情况的人的有关背景,是否存在有意扭曲信息的情况,这种情况也是不能排除的;四是具体组织者是否存在腐败,如有则会引发农户的抵触情绪;五是可能也与收益的分配制度不健全有关;六是上述事例只能代表特殊情况,并不能据此得出一般结论,现实中也有许多与此相反的事例。总之,在一般情况下,经济利益是一切问题的核心,观念是为利益而服务的。观念对行为有一定的反作用,但观念本身又是行为追求利益的工具。公正观对利益的追求有影响,但利益本身才是农民最重要的考虑因素。所以作为一个理性的农民,选择合作,还是不合作,利益是最重要的决定因素,观念则次之。而解决利益问题的关键,就是要建立和健全有效的利益分配制度。

未来中国乡村合作模式的选择应立足于社区自治。这里重点应解决好乡镇问题。目前,乡镇问题的核心是政治权力与经济权力的不均衡,所以,笔者认为,解决乡镇问题的出路,既不在于取消、虚化或实化乡镇,也不在于如有的学者提出的实行有限的乡镇自治,而是在于转化,即应重新配置乡镇权力体系,形成一个均衡的政治和经济的权力体系,这里关键是要重新调整“条”“块”关系,实行“条”执行、“块”监督。具体设想如下:1、将现有乡镇的所有职能进行归类细分,并将具体面对农民的执行职能全部“条条”化,实行“条”管理。涉及到乡镇的有关机构完全变成全国或省或县的派出机构,人员调配、干部升迁、物资配置完全统一管理。2、在上述基础上,将乡镇一级党委和政府改为只设党代会和人代会两个机构,并设相应常委会,是为“块”,乡政府完全自治化。3、乡党代会或人代会的主要职能是监督,即监督“条”在具体执行和运作过程中是否有不称职现象。4、对原有乡镇遗留问题如乡镇负债等问题可采取如下途径解决:(1)转移到相关的“条”系统内,由“条”自行消化一部分;(2)国家补贴一部分;(3)发动本地群众集资解决一部分;(4)实在不能解决的,可采取先挂账,以后再想办法解决。实行“条”执行、“块”监督的好处有:(1)有利于“条”的高效率动作。(2)有利于发挥“块”的积极性。(3)形成了一个相互制衡的均衡权力体系。长期以来,我国存在的一放就乱、一收就死的情况根子就在于没有理顺“条块”关系。通过“条”执行、“块”监督可改变这种局面,放也不会乱,收也不会死。(4)宏观上有利于国家的稳定和统一。(5)由于“条”的有关经费全部来自本系统或国家,“块”的运行成本又很低,这样,也就大大减轻了农民负担,同时也不会产生乡镇负债问题。(6)有利于推进中国的民主化进程。(7)为最终消除中国的二元社会结构和二元经济结构提供了一个基础和平台。

注释:

①[英]马林诺夫斯基:《文化论》,90页,北京,中国民间文艺出版社,1987。

②[美]奥斯特罗姆等:《制度分析与发展的反思》,159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92。

③[美]曼瑟尔·奥尔森:《集体行动的逻辑》,38页,上海,生活·读书·新知三联出版社,1995。

④[美]道格拉斯·诺斯、罗伯特·托马斯:《西方世界的兴起》,2页,北京,华夏出版社,1989。

⑤吴藻溪:《近代合作思想史》,第120页,棠棣出版社1950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