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7-20 16:17:56
序论:在您撰写社区社会调研时,参考他人的优秀作品可以开阔视野,小编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这些建议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热情,引导您走向新的创作高度。
社区是城市社会的基本构成单位,是“三个文明建设”的重要阵地,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大力加强社区建设,对于推动城区经济社会的健康快速发展,协调社区不同利益群体关系,提高社区居民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努力使全体公民“劳有所得”、“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增加城乡居民收入”的任务。同时近年来国家加大医疗体制改革、保障低收入人群的基本生活以及采取一系列举措扩大就业,切实让人民共享改革开放的成果。为此深入了解社区居民生活状况以及党的一系列惠民政策落实情况显得尤其重要。所以在这次社会实践过程中制定了一份关于安家洲社区建设的情况调查问卷。调查通过问卷调查、座谈访问、问询法等形式展开,由于条件和时间有限,问卷调查内容项目不是非常详细,调查内容获得主要通过座谈访问的形式。
二、调查准备过程:
因为这是独自完成这样的社会实践调研任务,所以准备时间比较长。故在网上首先查阅了有关调查问卷及报告的信息,通过收集各方面信息并参考优秀范例初步设计出了调查表,与此同时还通过反复查看并参考别人意见,反复修改最终做出用于调查的问卷。在正式深入基层调查时候,又根据实际情况最后确定了调查人群及较为可行的实施方案,对初步的调查实施方案作出调整。自此,调查的筹备工作基本完成。
三、调查报告说明:
1.调查时间:2012年7月9日――2010年7月29日
2.调查对象:安家洲社区居民以及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
3.调查单位:安家洲居委会
4.调查目的:
通过了解当前社区居民生活水平以及居委会如何担当服务职能角色,从而了解社区发展建设、国家政策落实状况以及居民生活水平,以便更好为国家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献言建策,担负起当代大学生的社会责任。
5.调查方法:
调查问卷,问询法,座谈访问。由于受调查实际情况制约,考虑到居民区发放而回收率过低,问卷调查只是小规模的进行。主要通过问询一部分居民及向居委会工作人员交谈询问来收集答案。
6.内容概述:
(1)居民生活状况,从两方面阐述一是医保政策:二是城镇低保 、失业再就业情况。
(2)居民收入来源、月收入、月支出、家庭支出比重、未来收入预期。
(3)社区建设存在问题以及解决方案。
7.调查结果预测:
本次调查,受某些因素限制,能够调查的人群不具备很广泛的代表性,与此同时还受地区范围也过于宽大,但所能调查的范围却过于狭窄,以及调查方法不够准确,必然造成结果不够准确。另外被调查人员的主观因素等也会对调查的可靠性产生影响。但本调查中被调查人群能代表一个小地区处于此社区居民一个基本状况,因此调查具有一定意义。
四、数据统计和分析:
调查表共制了120份,收回100份。
调查表格式如下
安家洲社区建设以及居民生活状况情况调查问卷
您好,我是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信息科技学院的在校本科生,正在做一个暑期项目。我想了解我们小区居民收支水平及生活质量。这份调查问卷采用不记名方式,您不必担心调查结果会对您产生影响 。
一、 基本情况
1. 性别 男 女
2. 年龄
30岁以下 30~50 50岁以上
3. 您所在的单位属于
国有企业 私营企业 本地个体户 外来打工创业者
二、 收支情况调查
4、收入来源
工资 出租房屋 创业收入 投资收入接受社会救助其他
5、您个人的月收入为
1000元以下 1000元―3000元 3000元―5000元 5000元以上
6、您家庭的月支出为
500元以下 500元―1500元 1500元―2500元 2500元以上
7、除基本生活支出外,您家庭支出中占比重最大的是
娱乐 教育费 交通费 通讯费 投资 其他
8、您的生活福利状况有以下哪几项 (可多选)
仅工资,没有任何福利 公积金 生育保险 失业保险 医疗保险 养老保险 工伤保险 商业保险 企业年金 其他
三、对未来生活状况的展望
9.相较于去年你认为您的生活质量是?
明显提高 持平 下降但不明显 明显下降
10、所享受到的社区提供便民服务有
失业与就业站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及困难家庭救助 社会医疗救助办理老年证 组织治安小分队 收集居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及向有关方面反映
11、未来收入的预期
很乐观 一般 不清楚 很悲观
成果展示:
1.性别比例:
2.居民收入来源:
3. 月支出
4. 月收入
5.家庭支出比重
6. 未来收入预期
7. 社会福利
五、深入了解与思考:
桂林市经济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依靠旅游、服务等第三产业。因此桂林的总体经济实力还有待提高,政府应该调整经济结构,在保护环境的前提下大力发展高附加值经济效益好新型产业,以此来提高居民的生活水平。在调查中发现居民收入靠创业收入占较大比重,尤其是个体经济在该区域十分繁荣。至于月支出方面费用在500到1200范围里,然而在家庭支出里,投入比重较大的是子女的教育。在有关社会福利里居民最关心是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这也看出居民对看病难问题相当关注。由于近年来国家经济继续保持高速发展,社会事业蓬勃发展,居民对未来收入预期保持乐观的态度。综上所述政府对民生关注也极大提高了居民幸福指数。
六、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通过问卷调查和访谈发现社区居民的生活水平不断得到改善,居委会也真正发挥服务职能,但在居委会协助社区主任工作过程中也发现一些问题:
(1)社区事务缠身,工作任务繁重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大量的“单位人”转化为“社会人”、大量农民进入城市生活、本地农民失地流向城市,流动人口的大量进入城市,使社区居委会面对复杂众多人口而发生的各项管理工作和事务数量增加、难度加大,“小社区,大社会”的模式,增加了社区居委会的工作强度。
(2)社区基础设施不完善,社区环境不如意:由于受空间限制,小区健身活动场所也很有限,再加上附近农民随便摆摊导致社区环境糟糕。因此应该想办法进一步完善群众活动及休闲
(3)社区居委会在社保,城镇低保,以及提供就业岗位要坚持公正公平原则加大宣传力度切实让居民心知肚明,从而更好维护好政府的良好形象。社区工作人员也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真正做好为社区居民服务思想准备。
(4)社区居委会自治功能尚未到位:大多数情况是街道办事处要求社区居委会替政府部门填表格、建档案、出具证明材料等行政性工作;同时政府部门临时性的统计、调查任务也都通过街道办事处落实到社区居委会来执行。这使得社区居委会的大部分时间都花在协助政府部门的工作上,居民自治组织的作用被行政化所覆盖。
建议:(一)应积极为社区居委会减负
理顺关系要改变过去领导与被领导、命令与服从的关系,成为指导与协助、服务与监督的关系。进一步明确社区工作任务,即明确哪些属于街道(部门)的工作,哪些属于社区的工作;明确哪些是政务性工作,哪些是事务性工作。
(二)要搞好社区宣传工作,使得国家的政策落到实处,提高政府自身形象。
(三) 社区居委会多渠道解决社区居委会业务经费,进一步改善社区环境以及社区基础设施建设,从而丰富社区居民的文化生活。
居民普遍具有法律知识基础和学法、用法的法律意识,通过多年的普法教育。法律素质明显增强,一局部人会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但社区法制建设仍呈现出一系列问题:社区规章制度不完整,未起到实质性作用;居民法律意识淡薄,知法、懂法、用法的实际能力欠缺;辖区单位经营守法中存在问题,有些抱着侥幸心理与现有规章打球,只图眼前、不顾久远;沟通渠道不畅通,导致工作中存在无头绪现象;特殊群体及弱势群体得不到针对性的和及时的协助;缺乏一支高素质的服务队伍。
二、自身专业特点及优势
我在大学所学专业是行政管理,专业知识涉及面广,包括政治类、法律类、管理类、行政类、社会类、经济类、心理类和操作类等。这些知识的学习是我大致了解了各行业的基本特点及具体问题,具有了很好的逻辑思维能力并能让我从更广范围着眼看待和处理问题,从而为建设特色社区出力献策。
三、构建法制化社区的整体思路
通过明确指导思想,确定工作目标、对象及内容,不断努力丰富活动载体,时刻铭记具体要求,从而构建生动活泼的法制化社区局面。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规范社区管理、参与社区服务和保障社区稳定为宗旨,以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为切入点,以提高社区居民法律素质为核心,为构建和谐社区做贡献。
(二)工作目标
通过构建法制化社区,使社区居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提高,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不断增强,社区管理、服务的规章制度进一步健全,沟通渠道进一步畅通,辖区单位依法治理、依法经营,以营造良好的法制氛围。
(三)工作对象及内容
1.社区居委会
学法、懂法、用法应从自身做起,包括工作的规章制度、工作人员工作职责、办事流程等等,以便使社区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的规范性和效率。
2.社区居民
作为社区主体的社区居民,普遍上法律意识淡薄,同时,年龄、知识结构的不同使得知法守法形成不同层次的局面,应加大基本法律的宣传力度,以切实提高居民法律素质;针对特殊领域的法律知识,要有针对性的开展宣传教育;特殊群体需要特殊关注,弱势群体需要特别帮助。
3.社区单位
辖区单位呈现多样化特征,有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众多经营性门店,有的依法经营,有的无证无照,因此我们应针对不同情况、不同问题区别对待。对机关及事业单位要经常沟通、了解法制化建设情况,对经营性的企业及门店要加强监督和教育引导,将其纳入法律宣传教育体系中,有需要法律服务的给予力所能及的服务。
(四)工作方式、方法
1.开设法制宣传栏,加大宣传力度。利用社区网络平台或另外开设宣传专栏,有步骤、有计划的将社区居委会规章制度、居民学法内容、优秀事迹刊出,加强正面引导和学习教育,提高全社区法律素质及社区法制化水平。
2.搞好宣传活动,让法律深入社区。采取临街宣传活动或邀请专家学者定时不定点、定点不定时的上法制课,将新出台的与居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法律法规、与时事问题相关的法律知识传达给民众,让宣传进学校、进单位、进小区,从而让法律真正走进社区,最终提高社区法制化水平。
一、突出“一条主线”,构建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截止目前,文登市共有食品经营企业78家,个体工商户1107家,食品批发经营户56家。其中大型连锁超市食品统一配送率70-80%,成为城乡广大群众食品消费的主要场所。
针对食品经营点多、面广,食品市场管理职能分散的实际情况,文登市工商局以创建食品安全放心社区(镇)为主线,着力构建“政府牵头,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综合治理”的食品安全管理格局,改事后监管为事先防范,防打结合;改单一执法为部门联动,协同作战;改单纯的行政管理为全民参与,齐抓共管,从而达到全面规范食品经营行为,维护食品市场经济秩序的目的。
(一)争取政府支持,整合管理力量。紧紧依靠地方政府的组织领导,是开展创建食品安全放心社区(镇)的首要保障。对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取得的成效以及工作打算,我们都坚持及时向文登市政府请示汇报,积极争取政府的支持,争取有关单位的协同配合。今年初,我们结合辖区实际情况,拟定了创建食品安全放心社区(镇)的实施方案,上报文登市政府,得到了文登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充分肯定。4月15日,根据我局拟定的方案,文登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印发了《文登市创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放心社区(镇)实施方案》。实施方案以落实流通环节食品监管职能为中心,对创建工作的目标任务、创建内容、实施步骤、工作要求等做出了细化规定,要求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南海新区及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认真按照方案要求组织开展创建工作,把创建工作列为对各单位、各部门的考核,从而把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列入市政府工作议事日程。
(二)健全组织机构,逐级落实责任。创建食品安全放心社区(镇)活动,居(村)委会起着承上启下的重要作用,因此,我们把在居(村)委会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落实其管理责任,作为开展创建工作的基础来抓。采取先易后难,先点后面的方法,在已建立的“消费者投诉站,12315申诉举报联络站”的基础上,在具备条件的居(村)委会率先成立“食品安全管理联络站”。在各联络站成立了由所在镇办分管副书记或副主任、居(村)委会主任、工商所所长以及食品安全监督员共同组成的创建活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本辖区食品安全管理措施的贯彻落实。目前,我们已在全市223个村居设立了“食品安全管理联络站”,创建放心社区(镇)覆盖面达到30%。在每个联络站,均安排了固定的工作场所和食品安全监督员,实行挂牌办公。辖区工商所、联络站以及监督员工作职责、领导小组成员名单位全部在联络站办公场所上墙公示。市局分管局长与各工商所所长、工商所所长与联络站负责人、联络站和辖区食品经营业户逐级签定《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状》,建立了分工负责、逐级落实的工作机制。
(三)促进规范运作,延伸管理触角。为发挥好“食品安全管理联络站”的作用,各工商所每月至少对辖区设立的联络站进行一次走访,利用居(村)委会与经营业户接触直接,掌握信息全面的优势,在各联络站建立食品经营业户信息资料库,聘请责任心强、懂法规、懂管理的人员作为食品安全管监督员,及时向工商部门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帮助指导各联络站建立信息反馈、日常监管、区域协作、应急处置等一系列工作制度和措施,进一步健全基层食品安全防控机制。同时,向食品经营业户发放一张《食品安全管理联系卡》,标注工商部门和联络站联系电话等。到目前,已经发放《食品安全管联系卡》3000张。通过居(村)委会的参与,为工商部门开展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装上了“千里眼”和“顺风耳”,有力提高了管理效能。
二、落实“四个到位”,建立食品市场长效管理机制
以提高广大消费者的维权意识,提高经营业户诚信守法意识,提高职能部门履职能力为中心,重点落实“四个到位”,推进食品安全管理“关口前移,重心下移”,营造安全、健康、和谐的食品消费环境。
(一)宣传发动到位,营造群众参与社会氛围。以新闻媒体、文登红盾信息网等为主要载体,及时向群众提供食品安全知识和食品安全信息,适时维权动态和消费警示。今年以来,共维权动态和消费警示156条,引导广大群众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安全消费意识,自觉抵制假劣食品,积极举报不安全食品线索,善于自我维权,健康理性消费。同时,在各居(村)委会及集贸市场宣传栏张贴宣传资料和宣传标语200多张(幅),向群众发放宣传材料6000多份,广泛宣传创建食品放心镇办(村居)的重要意义和具体要求。深入镇办、村居开展食品安全讲座12次,并采取走访调查的形式,广泛听取群众对食品安全、工商监管等方面的建议,不断改进工作。通过贴近群众、贴近实际的方式强化宣传教育,使创建活动家喻户晓,人人拥护。
(二)规范引导到位,增强经营业户自律意识。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监督制约,着力规范食品经营行为。督导每名食品经营户建立规范的进货验收档案,并利用“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数据库追溯应用系统”,全面掌握每名食品经营业户经营信息以及供货商信息,掌握上市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以及进货来源等具体情况。市局每月组织对各工商所建立食品进货验收档案和数据库数据录入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及时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在保证经营主体合法的基础上,保证数据记录及时、全面、准确,实现对问题食品实行早发现、早控制、早处理。统一制作食品经营公示刊版,悬挂于每名业户经营场所的醒目处。公示经营者以及从业人员的照片及姓名,公示工商所片区监管人员的照片及姓名,公示《食品安全承诺书》和工商部门的监督举报电话。这项措施,不但强化了经营业户的自律意识,规范了食品经营行为,而且便于工商部门及时掌握线索,处理消费纠纷或者违法违章经营行为。
(三)属地管理到位,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效能。由市局统一组织,按照属地管理,在各工商所均建立了食品经营业户动态监管档案。按照一户一档的要求,详细记录食品经营从业人员姓名、身份证复印件、健康证复印件、经营地址、家庭住址以及巡查记录、处罚记录等方面的信息。目前,已经对全市1200多名食品经营业户建立了动态监管档案,并根据经营活动的变化情况,随时进行档案数据更新。工商所片区管理人员依据监管档案记录的内容,有针对性地开展食品安全执法检查。建立动态监管档案,食品安全管理目标更加明确,监管执法更具针对性,监管效能极大提高。
(四)联动执法到位,科学整合各方监管力量。积极实施部门联动、局所联动、工商部门与居(村)委会联动,科学划分职能,整合执法力量,推进食品监管职能到位。一是实施部门联动。今年以来,与经贸、卫生、质监等部门联合,集中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无证无照生产经营、经销过期霉变、有毒有害和不合格“三无”食品等违法行为。查扣销售病死猪肉及肉制品案件2起,查扣病死猪肉345公斤。抽检食品67批次,查处经营不合格食品案件23起,下架各类食品456盒。二是实施局所联动。执法过程中,市局消保科主要负责组织对食品质量监测,查处经营不合格食品案件,负责组织对大型超市、商场食品经营行为进行监管,负责对基层所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工商所主要负责开展经济户口管理,对食品经营业户主体经营资格进行规范,主要查处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食品案件。对辖区内发生的涉嫌食品质量案件以及重大疑难案件,统一报市局消保科组织查处。三是工商部门与居(村)委会联动。以工商所为中心,居(村)委会为基础,建立市局“抓面”、工商所“管块”、居(村)委会“卡点”的“三位一体”食品监管网络。对食品市场存在的情况和出现问题,通过发挥居(村)委会的作用,便于及时发现,及时处理。今年以来,全系统查处流通环节食品违法违章经营案件324起,处结消费者申诉和举报共计96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5万元。
三、当前食品安全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监管体制和机制不顺。当前,由于涉及食品安全管理的有关法规尚未出台,食品安全管理体制和机制尚未理顺。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人力资源、信息资源分散,导致监管合力不强、职能重合、多头执法、监管缺位、执法空白等现象存在,特别是在分段监管环节的链接点上较易出现监管空缺。
(二)农村食品市场问题较多。农村食品经营呈现“低、小、散、多”的状态,农村食品市场多以小规模食品加工、销售和消费的形式存在。加之农村消费群体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不强,导致“问题食品”大多流向农村。而农村食品经营存在点多、面广、线长的特点,给食品监管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三)食品质量监测效果不明显。在食品质量监测中,不同的监测部门检验检测标准不一致,往往会出现同一品种食品重复抽检,抽检结果相互抵触的现象。另外,受监测经费所限,工商部门只能对一些重点食品实施抽检,监测的覆盖面较窄,难以达到对“问题食品”进行全面清查的效果。
四、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的建议
(一)着力建立食品安全长效监管体制。要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有效整合监管资源,避免管理“盲区”,促进监管工作高效有力地施行。形成各监管部门各司其职、相互协助、无缝对接的联动机制,切实做到食品安全监管全覆盖。以创建食品安全放心社区(镇)为契机,加大宣传发动和综合防控力度,构筑食品安全群防群治的“防护墙”。
社区党支部成立于2003年,辖区现有常驻居民3865人,1545户,支部党员共67人,其中在职党员10人、流动党员36人、60岁以上党员16人。居委会党支部通过落实党建工作全覆盖,“3+1+X”主题党日活动,扎实推进“北大荒堡垒工程”建设,通过实施“三抓三联”工作机制,践行“五心服务”理念,“以党建带工作、以工作促党建”,全力打造和谐便民型党支部。居委会班子党员干部清正廉洁,工作作风上始终保持着奋发向上的精神状态。党建及精神文明建设成绩显著;进一步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增强党员为民服务意识。通过互联网+党建”,助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创新载体; 积极开展“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通过“3+1+X”工作模式,重温入党誓词、走访慰问困难党员、党员志愿服务等活动,促进“主题党日”活动多样化。党建内页、党建活动室创建基本实现了格式化、标准化。党支部示范引领作用得到了进一步加强。
二、存在问题:
1、党员的教育管理不规范,在党员队伍管理上缺乏有效手段,措施需进一步加强,有些辖区党员不能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不按时缴纳党费、不过组织生活,无视纪律,不讲原则,致使部分党员党性淡薄,宗旨意识淡化。
2、支部党员结对帮扶困难群众还不到位,没有特别见效的有效机制。入户反映上来的问题不能及时解决,只能做到记录、反馈给行政领导,周而复始,不便于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意见建议:
梁子湖区新农村文化建设,是以满足和丰富农民精神文化生活,建设文化阵地为基础;以挖掘拓展具有地域色彩传统文化、民间艺术为手段;以提高农民综合素质,改变农民精神面貌,培育具有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及技能的新型农民为重点来进行的,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一是文化阵地建设如火如荼开展。XX年全区“五有文化”阵地,(即一有小舞台,作为文化阵地的中心和标志;二有篮球场,一场多用,与小舞台连成一个整体,作为群众文化活动的主阵地;三有健身小广场,作为群众体育锻炼的场所;四有宣传栏,作为群众进行各种宣传的窗口阵地;五有文化室,作为群众参加学习和培训的场地。)在六十村、丛林村、桐油村、东井村、杨井村、牛石村、金坜村、柯畈村、子坛村、陈太村、谢培村、王营村、徐桥村展开。这些村的文化设施和场所都规划布局在村中心位置,并连为一体,形成一个综合性的文化广场,广场周围进行绿化、美化,使文化广场不仅是群众文化活动的场所,也是休闲娱乐的所在,成为全村聚集人气的地方,集结欢声笑语的磁场。
二是广泛筹措资金,携手共建文化中心。新农村文化建设需要较大投入,单靠政府的投入是远远不够的。我区有些村子资金筹措值得借鉴:金坜邱家塆,由建筑老板邱福成出资百万元,建起了一座气势宏伟,每层有500平方米的三层楼文化中心。青峰山塆由老党员、老干部组成的村民理事会,在社会上筹措资金几十万元,建起了文化室、图书馆,办起了管乐队。朝英村村民个人自筹资金建起了农民健身房。马龙村农家女陈家怡用电脑写作,多部小说出版发行。太和居委会采用集资方式,办起了老年腰鼓队。等等这些文化中心及文化中心户,正在我区新农村文化建设中发挥辐射作用。
三是宗族文化与民间艺术得到挖掘和继承。宗族文化是中华民族各姓氏民众的文化结晶,是中华民族大家庭传统文化的一部分,有许多积极健康的方面,值得宏扬。例如,青峰山塆的邓氏宗族文化中的“家谱堂匾文化”“名人先贤文化”“族规礼仪文化”;子坛坯承塆的陈氏“义门文化”,其文化内涵与国家精神文明建设的文化基本要求相一致,得到了很好的挖掘和继承,为乡风文明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作用。
在我区有一些传统的非物质民间文化,也得到了较好的抢救。如陈太、张夏塆在民间流传几百年的工尺谱排子锣,金坜村的玉莲环,眼看就要失传,今年得到了市、区文化部门的支持,作为国家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得到了抢救和传承。
二、新农村文化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是新农村文化建设经费投入、管理责任不明。新农村文化阵地的硬件建设和培育新型农民的软件建设,经费投入,工作责任,分阶段,分步骤确定的文化工作任务目标,由谁抓,由谁完成?目前这种机制尚未形成。
二是新农村文化建设农民的主体意识,农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没有调动起来。我们在调研中发现一部分村庄,在新农村文化建设中,群众存在“等”“靠”“要”的依赖思想,希望政府大包大揽。农民们不能够积极主动的融入到内涵丰富,格调健康的文化活动中来。农民们文化活动参与意识不强,有一些村子打牌、买lhc,封建迷信盛行。
三是四级网络建设工作机制没有抓好。区级文化阵地设施没有做大,全区没有一处规模较大的文化活动中心。乡镇级文化中心没有做强,文化站、电影院形同虚设,有的乡镇被挤占成其它场所。村级文化活动室没有做活,参与的群众极少。塆级文化中心户没有做靓,文化中心户没有吸引力,凝聚力。
四是农村文化活动缺“送”文化、“扶”文化、“植”文化、机制。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送到农民家门口的太少。一些具有浓郁乡土气息,风格清新纯朴的文艺节目缺少编导扶持。农村文化人才,文化骨干队伍缺乏培养。一些民间艺术(如梁湖哦号、民谣、风俗礼仪、婚丧咏文)缺略传承。
五是有许多边远村庄没有通广播,通闭路电视,通互联网,农民接触新文化的途径欠缺。
三、对新农村文化建设发展建议
1、建立过硬的文化建设责任制,完善文化建设经费投入机制和有效的工作机制。我区要把农村文化建设纳入到新农村建设的整体规划,建立过硬的文化建设责任制,严格绩效考评。文化建设经费投入建议采用“四个一点”的筹资办法,即政府补一点,相关部门及挂钩单位支持一点,社会各界捐一点,村组自筹一点,广泛筹集资金。农村文化建设要满足农民的精神文化生活的需求,各级文化部门要有长效的工作机制,“送”“扶”“植”好农村文化建设,使农村文化活动永葆活力。
2、农村文化体育设施要紧跟新农村建设步伐。开通村村通广播、闭路电视、网络工程。大力整治文化环境,对网吧、买lhc、抹牌赌博、封建迷信活动要加大打击的力度。充分利用好国家农民健身工程项目,建好体育活动场所,建起一村一篮球场,能方便群众“二打二晒”。
3、要挖掘整理好我区宗族文化,民间艺术。保护好古建筑,古树木及古文化遗址。民间文化艺术的传承,由于我区外出打工人员多,建议一些民间艺术,惜日只有男同志学习的技艺改为妇女学习。
4、做靓文化中心户。在新农村文化建设中,要选择那些政治思想好,群众基础好,文化素质高,劳动能力强,热心公益事业的文化经济能人作为中心户建设对象,进行重点培养,实行民办公助,市场运作,文商互补的办法,使文化中心户建得起,立得住,生存得下去。发挥他们在活跃农民文化生活,提供信息服务,开展思想道德教育方面的积极作用。
5、要因地制宜,科学规划,量力而行。防止劳民伤才,杜绝形象工程。建设好特色文化阵地,使文化阵地本身具有浓郁的地域文化内涵。
社区图书馆具有很强的地域特色,是公共图书馆的纵向延伸。它的出现是城市现代化建设,特别是文化建设进入新的发展阶段的重要标志。它主要为周边的居民读者提供便利、快捷的信息服务,从而成为所在区域群众的精神乐园。生活在每个社区的居民,感受最多也最为关心的还是身边的文化---社区文化。因此,城市文化建设的落脚点显然应该在基层,在社区。笔者就如何建设一个让居民满意的社区图书馆提几点拙见。
一、社区图书馆的地位
现今的公共图书馆最基层设置为区(县)级,社区图书馆并未纳入公共图书馆体系。现有的社区图书馆多数只是作为社区文化站或居委会的组成部分而存在,并隶属文化站或居委会管理。
二、社区图书馆发展现状
社区图书馆的地位决定了它的发展现状。近年来,随着社区建设经费的逐年提高,社区图书馆条件相应也有较大程度的改善,但总体情况还是相对滞后,存在一系列问题。
1、资金匮乏
现有的多数图书馆主要依靠政府的投入,投入方式单一,投入有限,藏书增长受到限制,设备更新速度缓慢,文化活动等一些延伸性工作不能正常开展,直接影响社区文化建设和可持续发展。
2、文献资源欠缺
国际上衡量图书馆发展水平有两个主要指标:一是平均一座图书馆的服务人口数;二是一座城市的人均公共藏书量。标准是5万人应拥有一座公共图书馆,人均拥有藏书最少3册。在社区建设初期,区政府给每个社区补贴一千元用于购置新书。现在,虽然每个社区都设有图书室或阅览室,但有的阅览室藏书量还不及个人藏书量多。城市社区尚且如此,乡村的条件就更可想而知了。
3、藏书品种少,内容单一
社区图书馆一般只藏有印刷型文献,电子文献几乎没有;图书的类型较单一,多数是文学、生活类图书。因缺少购书经费,也存在购买盗版书的现象,图书更新速度缓慢。因此,门庭冷落,少人问津。
4、服务管理效能低
社区图书馆缺乏具有管理知识和运作能力的专业人员,基本只能承担简单的图书借还工作,服务类型单一,影响图书馆效能的发挥。
三、社区图书馆运作模式
长期以来,社区图书馆的管理体制还是遵循计划经济下“一地一馆”、千“区”一面的模式。在藏书量、馆舍面积、管理规范、设施标准等方面都无法满足居民日益增长的信息需求。因此,急需更新旧的管理理念,积极参与社会大循环,充分整合现有资源,降低成本,提高有限资源的利用率,应努力寻求建设特色馆的模式。除了政府投入办馆外,能否尝试其它的几种办馆方式。一是将城市的公共图书馆与一个或若干个社区图书馆联合起来,形成一种总馆与分馆的关系。由社区提供场所,文献资料由公共图书馆提供,并配备专业管理人员负责管理。这样,一方面公共图书馆闲置的文献资料得到了充分的利用,又有了经济效益;而另一方面,社区居民又可以在身边享受到与公共图书馆同等质量的服务,使社会利益最大化。位于赛罕区的学府花园图书馆正是这种模式的尝试者。该馆是内蒙古图书馆的分馆,是自治区第一家社区图书馆。八千多居民拥有二万册藏书,借阅方便,居民满意。二是社区与附近高校图书馆联合办馆,实行一馆两用。高校历来代表着当代的最高学术水平和发展方向,合作办馆将会提升社区图书馆的素养。三是社区图书馆与企业共建。社区内一般都驻有一些企业和单位,社区可主动与之联姻,由这些企业和单位出资、社区出面联合办馆,服务面向社区居民和企事业职工。四是个人办馆。鼓励热心公益事业的实业家以个人名义出资建馆,由出资者全权运作,在不影响公益服务的前提下,使投资者获取合理的经济利益。社区居民只是图书馆的受益者,两相得益,各取所需。五是居民集资办馆,自建自用。一般由居委会倡导,由社区居民捐资、捐物、捐报刊、捐书籍等来筹建,管理人员由居委会工作人员担任。
四、社区图书馆服务措施
关键词:社区矫正 审前社会调查制度 意义
中图分类号:D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0745(2013)06-0164-02
一、审前社会调查的概述
美国是审前调查制度的“开山鼻祖”,其雏形可追溯到1840年,由“现代缓刑之父”约翰·奥古斯图斯(John Augustus) 最先提出。后来伴随着美国缓刑制度的建立和发展,与之配套的缓刑资格调查也得到不断完善,到1930年,缓刑资格调查演变成为整个量刑提供判决前的调查,从而形成了现代意义上的审前调查制度(英美国家称the pre-sentence report) 。审前调查制度是美国决定是否对有关犯罪人适用社区矫正的重要制度依据。
社区矫正这一概念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出现在我国的学术界,随后在我国立法上也有了规定。并且在2012年1月10日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和司法部联合颁发的《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中对于审前社会调查制度作了规定。其中第四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监狱对拟适用社区矫正的被告人、罪犯,需要调查其对所居住社区影响的,可以委托县级司法行政机关进行调查评估。”“受委托的司法行政机关应当根据委托机关的要求,对被告人或者罪犯的居所情况、家庭和社会关系、一贯表现、犯罪行为的后果和影响、居住地村(居)民委员会和被害人意见、拟禁止的事项等进行调查了解,形成评估意见,及时提交委托机关。” 虽然这一条款没有明确提出审前社会调查这一概念,但是它的实质内容涉及了审前调查的规定。
审前社会调查制度是社区矫正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其顺利实施的有效保障。通过审前社会调查,我们的目的是对被告人的人身危险性形成一个比较全面的客观的评价,使法院对被告人是否适用社区矫正的判决能够建立在和犯罪人有关的、体现其再犯可能性的所有因素的综合评价上,以降低社区矫正的适用风险,为预防犯罪和矫正罪犯提供科学依据。审前社会调查制度使社区矫正被提前到法院审判这一过程中,对于实现刑罚的个别化和刑法的公平、公正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二、审前社会调查的意义
目前,我国大部分省市都已经开展了审前社会调查的试验工作,特别是那些社区矫正工作开展的较好的省市,他们的身前社会调查更是走在了所有省市的前面。通过这些省市的实践,我们可以看到,审前社会调查工作的开展对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促进社区矫正工作的有效实施,实现司法的公正和高效,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都具有深远的意义。
(1)有利于社区矫正工作的有效实施
在没有实施审前社会调查之前,法院对于被告人判处社区矫正仅仅建立在对于被告人犯罪行为以及悔罪表现,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和法官个人对于被告人是否适用社区矫正的主观感受的基础上的,这是不科学的。社区矫正不同于有期徒刑等监禁刑,它一种非监禁刑,是一种社会化改造方式,它不是把罪犯关押在监狱中,而是把犯罪分子放到社会中去,由社区矫正机构对其进行监督、教育,改造。因此,社区矫正机构在这一过程中的责任非常重大,它就需要对被矫正人员有充分的了解,才能因人而异制定符合犯罪人的矫正计划,才能更好的帮助犯罪人弃恶从善,重新回归正途。但是,在没有实行审前社会调查制度之前,社区矫正机构对于被矫正人员一无所知,从而就产生了矫正过程中的各种问题,使得社区矫正没有实现应有的效果,不利于罪犯的再社会化。
而审前社会调查制度的实施则改变了过去的那种状态,它提高了社区矫正的效果。实施审前社会调查,让社区矫正机构在接收被矫正人员之前就对其犯罪情况、家庭和社会关系、一贯表现、学习和工作状况等各方面都有了一定的了解,从而可以更好的制定矫正计划,根据犯罪人的特性来实施适合他的矫正方式,帮助他重新回归社会,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这就有利于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进行,能够提高工作效率,做到事半功倍,而且符合刑罚个别化的要求,能够更好的实现刑罚教育、感化犯罪人,预防犯罪的目的。
(2)有利于实现司法公正
审前社会调查是由法院委托犯罪人户籍所在地的司法行政机关进行的,不受法院的干涉,因此就可以做到客观公正的调查,并作出合乎实际的调查报告。以往法院在作出对被告人是否适用社区矫正的判决时只是依据自己对于案件事实的掌握以及法官个人的主观意愿,因此就有司法擅断的空间存在。但是,在实施审前社会调查制度之后,法院在判决前先委托司法行政机关进行社会调查,在司法行政机关全面而客观地调查完毕后制作出反映现实的调查报告,然后法院依据调查报告来决定对被告人是否判处社区矫正。在这一过程中,法院的判决不再是随意的、擅断的,而是有客观的报告为依据的,这使得法院在判决或裁定时更加客观、公正、透明,因此,这就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司法腐败的发生,有利于体现司法的公正和提高工作效率,推动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的改革。
(3)有利于服刑人员的顺利回归和和谐社会的构建
审前社会调查制度为法院在判决时提供了客观、可靠的依据,从而使那些主观恶性小、社会危害性不大的人可以在社会上服刑,切实把“那些不需要监禁、不适宜监禁或者继续监禁的罪犯放到社区里,充分利用社会力量有针对性地对其实施矫正,促进其顺利回归和融入社会”。
同时,审前社会调查制度通过对犯罪人所生活的社区的居民、邻居、同事、朋友等人员的调查,明确这些人对于对罪犯适用社区矫正的态度,从而法院对于那些社区人员认同的犯罪分子判处社区矫正。把这样的人员放入社区,社区的人员就不会强烈地反抗,就会更加积极的配合社区矫正机构的工作,监督被矫正人员,接纳他们,从而有利于提高矫正的效果,有利于社区的和谐,对于我们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也有推进作用。
三、我国审前社会调查制度存在的问题与完善建议
(1)调查人员专业素质不高
虽然《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中规定了人民法院等需要调查被告人、罪犯对所居住社区影响的,可以委托县级司法行政机关进行调查评估,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很多省市都是县司法局再委托给下面的司法所来进行调查的。这就产生了较大的问题,即由于基层司法所人员的配备还不是很充分,它缺乏由专业人员来进行调查的条件,因此造成审前社会调查的内容不科学,结论不客观、不实际,从而会影响法院的裁判,对被告人、罪犯可能造成不公正的结果。或者即使是由县一级的司法行政机关自己进行审前社会调查,也会存在人员方面的问题。毕竟县一级司法局中这方面的专业人员也比较少,人力资源不够充分,从而也会影响到调查结果的公正性。
从全国各个省市的实践经验来看,社区矫正审前调查报告在法院的裁判中的采信率还是很高的。如江苏省在2007—2008年两年间,社区矫正机构提供的10500余起未成年人和成年人刑事案件审前评估报告在法院的采信率分别达到90%和85%;以上数据表明了法官对于审前社会调查报告是非常相信的,对它的意见是采纳的。这些报告对于案件的结果来说意义非常重大,因此就更需要加强工作人员的素质。
要解决人员素质不高的问题,就需要我们在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培养审前调查方面的专业人才,提高整个队伍的业务素质和能力。我们可以在招募人才时多注意吸收具有法学、心理学、社会学等专业背景的人才来专门从事审前调查工作,从而就可以提高调查报告的质量。同时,我们的司法行政机关也应该在平时多开展审前调查方面工作的专项培训,以提高工作人员的素质,使他们能够完全胜任身前调查这项严肃而意义非凡的工作。
(2)审前社会调查缺乏独立的执行机构
从目前的审前社会调查的实施程序来看,首先,是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接到法院或其他机关的委托进行审前调查;其次,县级司法局再委托基层司法所或者由县级司法局直接派出工作人员或者再吸收一些社会工作人员或志愿者组成调查小组,然后去到目的地进行调查。由此可以看出,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在接到委托之前是没有专门的社区矫正审前社会调查机构的,只有在收到委托时才临时组成调查小组,仓促进行调查工作。这样的做法,由于工作人员在平时并不是专职负责审前调查工作的,具有不稳定性,这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工作效率,影响了工作的专业性和结果的公正性,不利于审前调查工作的顺利展开。
因此,为了审前社会调查工作能够顺利进行,为了提高报告的质量,为了提升工作的专业性,使得工作人员的业务既专又精,我们就需要在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内部建立独立的社区矫正审前社会调查小组或者类似的机构,从而才能保障调查工作符合法律的要求,符合公平公正原则的题中之义。
参考文献:
[1]王志亮:《外国刑罚执行制度研究》,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年5月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