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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监测法律法规范文

时间:2023-07-20 16:17:49

序论:在您撰写环境监测法律法规时,参考他人的优秀作品可以开阔视野,小编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这些建议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热情,引导您走向新的创作高度。

环境监测法律法规

第1篇

企业自行监测是企业自行组织,自行开展的环境监测活动。在这个活动中,企业的目的是要充分了解企业自己的排污状况,治理污染的设施的运行情况和周围的环境的了解情况。一般情况下有两种方式最为普遍,一是企业自己安排相关的技术人员,自己选定需要监测的场所,动手安装监测环境污染情况的设施;还有一种方法是委托别的有这方面的能力的机构来帮助自己进行监测。企业在自行环境监测的时候要随时关注安装的自行监测设备,保证其能正常运行,要按照相关的规范对监控设备定期的巡检,定期的维修,定期的保养,定期的校准,定期的校验。

二、我国企业自行监测制度的问题

目前我国的自行监测制度主要在企业的监测能力偏低,监测指标不完善,法律对一些违法的行为没有做到严肃细化追究,在信息公开透明和后果恢复不尽人意等几方面存在问题。

1、法律对违规行为过于仁慈

就罚款一项来说,罚款最高达到10万元的在我国企业中占到72.6%,最高达50万元的在我国企业中占到16.6%,80%的企业罚款数额没有超过一次两万元。在这种情况下自行监测污染的花费要比被罚款的数目大得多得多,很多企业宁愿坐等罚款。而在追究违法责任人的时候,仅仅只是追究企业,勒令企业停止进行违法行为而没有直接追究企业责任人的直接责任,这就对企业责任人来说没有起到严厉震慑的作用。

2、对自行监测的认识不足

在大众意识里,监控监测仍然还是政府的工作范围,在整个监管的范围中企业自身所扮演的角色往往仅仅是被监控的对象,其自行监测的能力职责并不为人所意识到。而对于企业自身来说,企业自行监测需要监测人员具有强大的专业知识和技术力量,需要企业的设备正常运作,需要监测的标准统一,需要监测的频率一定,还需要公布信息及时且完整。

3、信息公开不够透明

就企业本身来说,企业不愿主动公布相关的监测信息,因为公布信息意味着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任何不合格的,超标的,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都不能存在,也许还会花费巨额来纠正和改错,并且赔偿后果。

4、后果恢复重视不够

关于后果恢复的法律,就我国目前来说只有《水污染防治法》里有规定说让企业在一定的期限里治理好污染的后果,如果没有完成,企业将面临关闭的危险。而在企业自行监测有关的法律法规则并没有相关明确的规定。

三、完善我国企业自行监测制度

1、美国管理环境及企业自行监测的经验

对于企业来说,他们有时并不仅仅是为了追求利益违反法律法规而是对于繁复的法律法规本来就不太了解或是没有及时地掌握。随意环保部门在面对违规的行为时需要做到区别对待。对于一味追求利益的要运用法律的强制手段去遏制和震慑,对于不太清楚法律规范的要及时引导帮助其改正。美国的环境政策法中给予了群众直接诉讼违法行为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也就是说,如果群众看到违规企业可以向环保部门提出对违规企业的诉讼,如果环保部门的监管力度不够大,效果不够明显,那就可以通过行政诉讼。起到了监管企业和环保部门的双重作用。

2、加强企业的环境信息公开意识

我国目前要想做到信息公开主要还是依靠政府部门,要想改变我国目前的现状可以通过细化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工作的程序,让政府人员能够按着规定的细则及时地将掌握得企业排污的数据,环境质量目前的情况,重大的环境损害事件,环保计划完成的任务以及完成的数据公开。如果遇到企业信息不及时的,不完全的,不真实的公开,政府以及环保部门要对其进行行政制裁。还有就是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也要重视起来。公众监测能摆脱对企业公布信息和政府公布信息的依赖,扩大公众获得信息的渠道,有利于政府更好的行使职能,公司更好的履行义务。

3、加大违规行为的惩戒力度

我国目前对于违规的惩罚措施没能起到实际的作用,仅仅只是对于环保的补助予以暂停,对信贷支持和保险费率予以建议减免等等。要真正落实企业自行监测除了高额罚款,还应该将监测结果是否公开和各项有关证件的发放和各项税务情况联系在一起,区别有心还是无意,突出追究的特征。

4、注意环境损害后的恢复

企业对于在运营时损害换进的做法必然是要承担恢复环境的责任。但这法律的承担不一定要在环境遭到破坏后的补救,而是在自行监测的过程中可以通过监测与治理相结合,对企业来说既是威慑也是抚恤。如果遇到环保部门命令企业承担恢复环境的责任而企业不理睬的情况,则要追究具体企业的责任人,强制执行。

四、结语

第2篇

【关键词】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体系

前言

人类的生存及发展是与环境分不开的,如今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也逐渐的增强了环保的意识。重视环保的同时,也更加提高了对我国环境监测工作的关注。如果想要完善环境监测工作,那么,健全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体系是十分必要的,一个健全的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体系,能够使得监测结果准确、客观,为制定改善环境的方法、措施带来可靠的依据,从而也能够达到环保的目的。所以,完善环境监测工作,需要不断的强化环境质量监测管理体系。

1 我国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体系建设的现状

随着技术的逐渐提高及环保管理要求的增加,环境监测工作的难度及任务也在不断的增加。一般来说,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体系是环境监测工作的关键部分,管理体系是否完善关系到环境监测工作的效果。所以,强化管理体系的建设对我国的环境监测工作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从上个世纪90年代末,我国便开始了重视环境监测质量的管理建设,发展到今天可以说是获得了一定的成绩,很多环境监测站都已经达到实验室质量的标准要求。但是,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我国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体系还存在一些问题。环境监测机构应该正视这些问题,积极寻找对策,解决目前存在的问题,构建并强化更高水平的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体系。

2 我国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存在的问题

2.1 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人员的素质比较低,需要进一步的提高

对环境进行监测的工作,一般来说是比较的有难度,同时也是十分复杂的。所以要求监测的质量管理人员需要有较高的素质水平,要掌握有关的专业知识,同时也了解管理方面的需要注意的问题。这便需要一些高素质人才加入环境监测质量管理的队伍。不过目前我国的环境质量管理的工作人员,专业素质水平还是比较的缺乏,换句话说这些人员的业务水平不是很高,管理人员素质水平不高,管理方面也不是很专业,因此导致没有较高的管理效率,这样的工作人员不利于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建设的强化。因此,如果想要不断的强化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体系,便需要提高管理人员的素质。

2.2 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体系方面的法律法规不够完善

依据我国的目前情况来看,虽说针对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方面已经出台了一些法律法规,但是还不够健全及完善。如果没有足够依据的法律法规,那么便会阻碍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方面的工作的开展,影响到对环境监测质量管理的水平。所以,要充实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使质量管理工作依据法律开展。

2.3 缺乏健全的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制度

如果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制度不够健全,那么便会造成质量管理人员的任务不明确,这样的制度会造成一些员工没有较高的积极性,所以在工作出现问题的时候,这些工作人员不能够主动的承担责任。还有一个问题是,环境监测机构没有反馈的制度,这样会影响质量监督与管理的作用,没有及时的监督,是不能够依据环境的变化及问题,及时的调整工作状况的,换句话说便是不能够及时的依据监测的结果反映情况,针对环境的问题及时的应用有效的方法进行解决。

2.4 环境监测机构没有足够的质量管理意识

依据目前情况来看,在我国,一部分环境监测机构,还是没有足够的重视质量管理方面的问题,总的来说质量管理的意识还是不够强化,比较弱。一些监测机构的监测只是为了能够获得实验室及监测站的肯定,一旦通过了评审,那么对待环境监测的态度,便没有监测前那般的认真,这样的态度会影响监测的结果及水平。

3 强化构建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体系的措施

3.1 提高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人员的水平及素质

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人员水平的高低,关系到质量管理水平的高低。如果管理人员的水平较高,那么便会提高管理的效率,如果管理人员的水平不高,那么便可能对整体的管理水平造成一定的影响。因此要不断的提高质量管理人员的素质水平,提高质量管理的效率,强化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体系。

比如说可以制定一些有关人才培养的计划,对质量管理人员按时进行有关的培训及教育,依据计划逐步的充实管理人才的队伍。要在提高质量管理人员的专业技术的同时,也要提高质量管理人员的学历要求,同时重视管理人员的职业道德及思想道德。还有,可以在质量管理机构的内部也要建立奖罚机制,对工作认真能力强的工作人员进行一定的奖励,对工作不认真的人员进行一定的惩罚,奖罚分明能够调动质量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构建良好的竞争氛围,提高管理人员素质的同时也能够提高工作的效率。

3.2 建立健全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法律法规

如果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没有有效的法律法规的作为依据,那么便会对环境监测的整体水平形成一定的影响。健全的法律法规能对环境监测工作进行有效的指导,也能保证质量管理工作的正常进行。所以要不断的完善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体系方面的法律法规。环境监测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展开工作,不断的提高质量管理水平。

3.3 完善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制度

强化构建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体系,还要完善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制度,建立符合环境监测特点的制度。这种制度一方面要规定环境监测机构能够把质量管理工作分到机构的每一个人,这样能够更加分清每个员工的职责,只有明确并了解了自己的职责,那么便不会在工作失误问题出现的时候,互相的推卸责任,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即使出现工作失误也能很快找到直接的负责人,及时解决问题。另一方面,建立机动灵活的反馈机制,接受各方面的监督,根据反馈的情况及时调整工作,使环境监测的质量管理能够应对不同的环境变化的要求,保证环境监测的质量, 为环境管理提供一定的指导。

3.4 提高环境监测部门的质量管理意识

提高环境监测部门的质量管理意识,可以通过宣传、培训以及实际工作等多种途径来进行。一方面可以通过加强管理层质量管理意识,带动员工提高质量管理意识。因为只要质量管理的领导对工作重视了,那么便能有效的组织领导管理工作。所以每一个质量管理的领导都要将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放在重要的地位,当作重点的工作对待。另外,也可以加强全体环境监测人员的参与意识,使所有员工都树立质量管理的意识,在整个机构内部形成重视质量控制的氛围。最后加强质量管理机构建设,设置专门的质量管理部门,配备专业的质量管理人员,创新管理理念。只有环境监测部门每一位成员都加强了质量管理意识,才能够不断的提高管理的水平及效率。

4 结语

综上所述, 强化环境监测的质管理体系,是环境保护工作的基础条件, 是环境管理的关键组成部分,是全面落实贯彻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方法及措施,面对我国环境监测技术比较落后的现状,需要不断的强化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体系建设,逐渐的完善质量管理体系, 加快环境监测技术发展的速度。

参考文献:

[1]夏新,刘伟.中国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体系之我见[J].中国环境监测,2007(1).

第3篇

2.2加快环境监测体制的改革,准确定位环境监测机构的性质和工作准确定位环境监测的性质和T作,区别对待监督性监测和服务性监测。在现行的环境监测体制中,对污染源的监测定位为监督性监测,南环保部门的环境监测站承担,属于服务性质的环境质量监测也由环保部门的环境监测站承担。新的环境监测体制可以考虑将一些服务性监测转由社会的环境监测力量承担,由环保部门监督其提供的环境监测的服务质量。

这样有利于环境保护部门集中精力做好环境保护监督执法T作,树立和提高环境保护部门监督执法的权威和地位;有利于明确相关方环境保护的责任,形成环境保护的统一战线,有效地发挥各行业部门和各级地方政府的积极性和作用,保证环境保护法规、制度、标准的贯彻实施;有利于减少环境保护部门和各部门以及地方政府在环境保护具体管理事务上的分歧和矛盾,加强同各部门与地方的合作,提高工作效率,更快更好地促进环境保护的发展;也有利于基层环境保护部门摆脱目前不得不承担环境保护责任的被动局面,降低因职能定位不准确带来的风险。I5l同时,为了切实完成好全面加强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工作,按国家环境质量标准项目开展例行监测,做好土壤调查、污染源普查、总量减排、区域补偿等专项监测T作,完成应急监测任务等的政府监测职能,环境监测站理应处于一个有利的政治地位。因此,应该进行提高机构的地位和级别的尝试。比如常熟和张家港两市监测站就已率先进行了尝试,先后提升为副科级单位完成监测站升级。同时,政府应加大预算,加大监测事业方面的投入,提高环境监测人员的待遇,实行全额拨款或者参照公务员管理,对事业单位的收入进行比较全面的管理和监督,使事业单位的经费得到充分的保证。

显然,通过进一步对环境监测体制的改革,使环境监测工作的性质和地位得到了重新的定位,也使监测站的政治地位从制度上和法律上得到保障。显然,通过进一步对环境监测体制的改革,使环境监测工作的性质和地位得到了重新的定位,从而也为监测站政治地位的提高,工作人员待遇的优化提供制度上和法律上的保障。头管理,严重影响了环境监测活动的进行。环境监测部门被多头管理的局面、不够独立的性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环境监测结果的客观性。如受地方利益的驱动,反映环境质量和环保业绩考核时,可能受到一定程度的行政干预。这种缺乏行之有效的规范性法规和独立的最高管理机构对整个监测活动加以监管,直接导致监测作为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的监测技术、方法和标准难以真正、有效地实施。

这种多头管理的存在是有历史原因的。在环境监测的发展过程中,曾经有过统一的管理机构,但是在环保部门的机构改革中却把专门的环境监测管理机构撤消了,把环境监测的科研、标准、规范、法规、能力建设、业务管理等事项都分散到各个部门中去。所以才会致使没有一个部门从总体上对环境监测从网络建设、法规标准、质量控制、能力建设、人员培训、数据的收集处理、传输分析和等工作进行系统的规划设计和监督管理,也没有一个部门能够对环境监测工作从总体上负责。

1.4无统一、完整的且具有操作性的环境监测标准、技术规范和方法我国目前有监测权力的机关、部门和单位繁多,各个部门都有根据其相关的法律法规监测结果的权力。除国家监测局总站外,环保部、农业部、水利部、科技部、交通部、气象局、一些大专院校、沿海地方政府有关部门以及监测工程部门都或多或少地开展着与监测相关的监测、调查或研究活动,但其根据的标准和规范却不尽相同,使得的信息从方式、内容、参照的标准都不相一致。l4l随着环境保护工作领域的全面扩展,全国加大了环境监测的硬件投资,已经初步建立了以常规监测、自动监测为基础包括技术装备、技术标准、技术人才在内的环境监测体系,但是现行环境监测方法却跟不上技术设备的更新及新的技术方法的需要,导致无论从监测方法的类别、数量,还是从监测方法的体系结构、技术水平等方面,都与实际工作的需求有很大的差距。

1.5没有建成有效的全国环境监测网络在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面,对于不同功能的环境监测网络缺乏系统的规划和网络功能设计;环境监测网络建设的软硬件条件准备不充分,支持和约束环境监测网络体系运行的法规、标准、制度和技术规范不完善和不配套;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和管理的职责不清,上下各层级间的职责和任务混淆,严重影响环境监测网络的建立和完善。

目前,我国虽然已经建立了四级环境监测站,也形成了一定的监测能力。但是,有监测权力的机关、部门和单位繁多,各个部门都有根据其相关的法律法规监测结果的权力。这些监测站并没有真正形成有效的环境监测网络和具备网络运行功能,也满足不了当前环境管理的需要。

2对策及建议

2.1加强立法,提高环境监测的立法层次和法现行的环境监测法律规定分散在各专门法规中,而且各部门的法规对环境监测活动的规定各有不同,有的甚至是相互冲突。《中华人民共和圉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均明确赋予环保部门对我国水环境进行监督监测的职能。但2002年8月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也规定水利部门应对水环境进行监测。这是明显的立法冲突,导致两个部门相互“打架”。由于各部门关于环境监测的法律规定相互矛盾,而且其他的环保法律法规的法律层次和地位也高于监测的管理办法,使得各部门可以依据不同法律法规的有关条款开展监测活动。如环保部门按照环境保护法;而水利、气象、海洋等部广J按照水法、气象法、海洋环境保护法等开展本部门的环境监测与管理活动。这直接导致我国的部分环境监测工作出现盲区或多部门交叉、重复管理,以致职责不明确。也是造成当前各部门、各行业的环境监测工作各自为战,企业和社会监测放任自由,各层次的环境监测无序发展的主要原因。

1.2法律法规关于环境监测的性质和定位不准确在环境监测的定位方面,法律上关于环境监测的相关规定中,监测被定位为提供技术支持、提供监测结果的服务性单位。在法律条文中没有明确关于环境监测执法的规定,但是实际操作中,环境监测却是执法的“尖兵”,毋庸置疑地参加了执法活动。这种在机制体制方面,政府和企业的责任混淆,致使环境监测部门忙于服务性的监测收费和提供污染源监测的工作而忽视其最重要的监督性监测和环境研究的职能。这种环境监测的性质和定位不准确,没能区别对待监督性监测和服务性监测,导致环保部门的有限监测能力不能及时和很好地为环境执法服务,难以发挥其“尖兵”的作用。[211.3环境监测监管多头管理,各自为政在监管方面是对环境监测工作多头管理,缺乏独立的管理机构对其进行统一的、系统的管理和指导。县级以上环境保护部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环境监测质量进行审核和检查,同时当地政府、技术监督局和上一级的环境监测站都有权力对环境监测部门进行监督和管理。立独立的管理机构统一管理,完善全国环境监测网络国家应建立独立的管理机构对其进行统一的、系统的管理和指导,使环境监测得到最大程度的独立,明确环境监测监督管理的职责、相关的权力和责任,对现行的环境监测制度分阶段分步骤地进行改革,组建并不断完善全国环境监测网络。

环境监测部门应逐步完善全国环境空气、地表水、近岸海域、噪声、生态遥感、酸沉降、沙尘暴、三峡工程等生态与环境监测网络。对不同功能的环境监测网络进行系统的规划和网络功能设计;加大环境监测网络建设的软硬件条件的准备和投入,完善和出台配套的支持和约束环境监测网络体系运行的法规、标准、制度和技术规范,统一和规范实施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在监测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规定的污染物项目时,规定任何部门或单位都应采用依法制定、现行有效的环境监测方法标准和环境监测技术规范,保证环境监测工作质量和监测结果的准确性、可靠性和权威性,明确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和管理的职责任务。

2.4加快制定统一的、具有操作性的环境监测标准、技术规范和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的规定,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抓紧制订采用各种先进监测技术的环境监测方法标准,解决监测方法数量不足、技术陈旧等问题,提高我国环境监测工作的技术水平。同时将对时间较长的现行环境监测方法标准进行修订,并以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形式。新标准实施后,应停止使用已经废止的标准和非标准监测方法,统一和完善具有实际操作性的环境监测标准、技术规范和方法。加强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建立统一的环境监测信息机制,以及定期公布重点流域和环保重点城市的环境质量状况,使环境监测在环境管理工作中发挥越来越大作用。

3结论

环境监测是环境保护工作的“哨兵”和“耳目”,是环境执法的“尖兵”,它在环境保护中所起的作用是不可替代的。因此必须加快其法律体系的建立,提高环境监测的法律地位,规范环境监测的日常监测,建设和完善环境监测网络,使其更好地为环保工作和社会服务。

第4篇

目前使用的《全国环境监测管理条例》仍然是20世纪80年代由当时的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所颁布的条例,在经过多年的变迁后,陈旧的条例已不适用于现代化的环境建设中,更不符合现代化环境监测的要求。因此,应结合现代化环境监测的要求和特点,尽快修订和完善环境监测的法律法规和保障系统,细化至每一个环节的环境监测细节,从而建立完整、健全的环境监测制度,在法律法规强有力的约束下和威慑下,确保环境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如,在相关法律的约束下,对监测机构中的资质、监测工作人员的资格、监测规章制度的制定、监测网络的建立等予以明确、严格的规范,从而逐渐推行标注化建设,真正确保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体系的规范性和稳定性。

2规范环境监测技术管理体系

环境监测工作的开展和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主要依据于环境监测设备的技术规范,因此建立有效的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对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而要想建立完善的环境监测技术管理体系,首先要加强对监测设备和科学技术的研究力度。目前我国虽已引进先进的监测设备,并投入到环境监测工作中。但新技术和新设备在投入使用的过程中,常出现新旧设备和技术使用方法不一的情况,旧设备和旧技术严重落后,跟不上先进技术的步伐。因此,要不断加强新技术、新方法的研究,及时更新以往监测技术,掌握和跟进现代先进的环境监测技术;同时要尽快制定出新的技术管理体系和规章制度,确保环境监测工作的合规性。另外,由于许多进口的新监测设备和技术在投入使用过程中,存在许多诸如监测方法不恰当、监测流程不完整、使用方法与设备不一等问题。因此,应制定和出台进口监测设备的准入规章制度和技术审核制度,通过借鉴国外对监测设备和技术的管理经验,结合我国环境监测的实际情况,从而制定出符合我国环境监测要求的准入制度和技术审核制度,规范我国的环境监测技术管理。

3提高环境监测工作人员的职业素养

环境监测工作过程中,质量监督员职业素养的高低决定着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高低,因此在选拔新人时,应选用工作能力较强、经验丰富、技术过硬等整体职业素养较高的人员担任质量监督员的职务。而对于原有员工,应展开全方面的职业素养培训,主要包括增强职员的监测技术、加强职员的相关知识涵养、提高职员的工作能力、培养职员的责任意识等,从而切实提高质量监督员的整体职业素养。同时还应强化考核,建立完善的考核制度,对职员的技术、能力和知识程度等项目进行严格考核,对能力较差、不合格的职员应给予相应惩罚并加强培训力度,从而全方面提高质量监督员的职业素养和工作能力,不断提高环境监测质量管理的工作水平。

4创新环境监测质量管理的工作机制

目前我国许多环境监测机构,都将国家规定的计量认证与国家实验室制定的标准作为依据来进行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但在实际工作中,根据规定和标准来进行环境监测是远远不够并且行不通的,无法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因此,要想实现质量数据的真实和准确,则必须要确保监测设备的准确性、监测方案的科学性、监测地点的代表性、实地取样的规范性、样品保持的完整性与分析结果的合理性等,才能提出具有指导意义的环境决策。由此可见,创新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机制是非常有必要的。而要实现创新,则必须要完善环境监测的监督体系,全方面监控监测工作的准备、采集、保存、检测、报告等工作;还需建立灵活且有效的反馈机制,质控制度和标准应随着技术的发展和环境监测质量管理的要求进行适时调整,从而保证环境监测工作的有效、有序进行。

5结语

第5篇

1环境保护验收监测难点

1.1勘察现场环境

勘察现场环境是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的第一步骤,现场环境勘察的主要内容包括检查排放污染物的生产企业,检查影响环境问题因素,检查污染环境的污染源,检查处理环境污染的相关设备等诸多方面。对现场进行勘察时,要根据不同污染区域的实际情况,来监测现场环境的保护情况。在进行勘察时,要按照国家制定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环境的监测。但由于我国开展环境保护工作起步较晚,相关法律法规涉及的方面不够健全,相应的规章制度也不健全,且缺乏专职的环境保护机构和专业的环境监测人员,这就大大降低了现场环境勘察的工作效率,增加了工作难度,无法实现勘察环境现场的重要目的。

1.2环境监测技术

对现场环境进行监测需要利用环境监测设备。主要对易受污染的区域进行实时监测,检查现场环境管理工作方式。在对现场勘察后,根据环境的污染情况进行全方面的监测,由此来看,勘察现场环境与监测现场环境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由于我国制定的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相关法律法规时间较晚,环境监测技术还不够完善,专业环境监测人员的技术水平较低,导致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中频繁出现问题,降低了环境保护的监管力度,这也是环境保护验收监管工作的难点。

1.3制定监测方案

在制定监测方案时要充分考虑环境污染地区资料的完整性,所收集到的环境污染资料是否符合监测的要求,环境污染地区的环境保护措施是否完善、设备是否齐全等方面。在考虑现场环境保护措施时,还应考虑环境保护设施的运行情况,考虑环境保护措施的有效性。在制定环境保护监测方案时,没有详细分析环境保护的相关问题,致使制定出的监测方案不够完善,在监测时容易出现漏洞,对环境的监测效率造成严重的影响。

1.4编写监测报告

一般情况下,监测报告的内容包括对概述环境保护监测工作内容,总结环境保护监测工作,描述环境监测地区的基本情况,记录该地区的环境污染情况,总结该地区的环境保护措施。最后,要根据环境监测地区的保护情况进行总结,并对其提出一些可行性强的意见。

2监测难点的解决方法

2.1现场勘查方面

在勘察现场时总会因各种因素限制了环境监测工作的实施,降低了环境监测部门的监管力度。为提升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的工作效率,国家及相关部门应制定出完善的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条例,制定健全的规章制度,扩大环保机构的运作规模,设置专职的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机构,培养专业的环境保护验收监测人员。截至2015年8月,贵州省已组织完成32个环境监测站,根据级别设立在不同的区域,但为了实现全省范围内环境保护的验收监测工作,贵州省环境保护厅又了关于环境监测站的推进方案,预计在2015年完成42家环境监测机构,从而满足环境部门对贵州省的整体验收要求,加大全省范围内的监测力度。在现场进行实地勘察前,要详细了解勘察地区的环境污染情况及勘察地区的运作情况,要求委托方提供相关的资料。在进行现场勘察时,要认真、仔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行查看,要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

2.2环境监测方面

引进发达国家先进的环境保护监测技术,将其与我国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的现状相结合,创新出适合我国环境保护工作的监测技术。在现场进行监测,要按照相应的工作方案进行监测。以贵州省为例,贵州省环境监测部门在进行实地监测时,是严格按照国家制定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贵州省的环境保护监测工作方案进行环境监测。在完善环境保护监测工作方案的基础上,还需要提升环境监测人员的自身专业水平,使环境监测工作质量得到保障。在对现场进行环境监测时,要根据收集到的相关资料开展全面的监测工作,发现问题时,要及时与相关负责人进行沟通,采取相应的解决措施,及时对现场环境污染情况进行补救。

2.3监测文件的编制方面

在撰写监测方案时,要根据我国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标准进行编写,要符合环境评价报告的书写标准。撰写监测方案时,要根据环境质量的标准进行修稿或修订,要根据全新的标准来编制;根据不同的环境污染情况,制定不同监测方案。在编制监测报告时,监测报告的内容要简明,条理要清晰,要根据实际情况,客观地反映出监测结果,保证报告的准确性。

3结语

第6篇

关键词:环境监测;问题探究

中图分类号:B845.61 文献标识码:A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也面临着越来越严重的环境问题。在我国的环境保护过程中,环境监测部门的环境监测技术起着重要的作用。没有环境监测技术作为支撑,环境保护和环境管理的工作都无法顺利开展。在我国环境保护工作的进行中,没有环境监测技术的支持,其工作必将举步维艰。因此,环境检测技术在环境保护的过程中不必可少。就我国目前的情况来看,我国的环境保护水平还不够高,我国的环境检测技术还存在着很多问题。如何很好地解决这些问题是值得我们深思熟虑的。与发达国家先进的环境监测技术相比,我国的环境监测技术总体水平不高,生物监测技术也尚未得到普及。与此同时我国的环境监测在体制机制、经费投入、整体能力、队伍整体素质、监测管理水平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

环境监测技术存在的问题

环境监测技术不仅仅是我们保护环境的重要助力,提高环境监测技术也是提高我国环境保护水平最直接的方式之一。以下通过对环境监测技术的标准、环境技术监测的法律法规等几个方面进行分析,说明了我国环境监测技术目前存在的问题。

1.环境监测技术的标准和方法存在问题

目前我国仅对水资源、大气等有限的环境要素开展监测活动, 对固体废弃物、生物体等其他环境要素均未做到系统性的监测,从而缺乏对区域环境的整体性监测。在环境监测方面,我国除了检测局和环保局之外,还有许多的相关部门,以上这些部门在环境监测中往往采取了不同的方法和标准,因此监测出来的数据也往往各不相同,并且统计出来的数据也缺乏统一性的管理,这对于我国环境监测技术的发展存在着很大的影响。

2.环境监测技术的设备问题及资金问题

拥有适量先进的环境监测仪器是环境监测工作得以顺利开展的重要前提。如果没有先进的环境检测仪器以及相关配套设备投入到环境监测工作中,环境监测工作往往无法达到预期的效果,不能很好的完成环境监测的任务。此外,即便是拥有先进的环境监测仪器,如果没有专业的技术人才和环境监测技术,环境监测工作还是无法顺利开展。与此同时,由于环境监测设备的成本是昂贵的,再加上环境监测工作自身也需要相当一部分的经费,这就导致了我国在环境监测工作的开展中,往往遇到经费不足的问题,例如没有足够的资金对老化的设备进行维修和保养,在新设备的购买中预算捉襟见肘等。经费不足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我国环境监测工作的顺利开展,也影响了我国环境监测技术的发展。

3.环境监测技术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问题

我国在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方面取得了很大的发展,但是在环境监测技术方面的法律法规仍显不足。目前我国颁布过的环境监测法律就只有国家环保局的《环境监测管理方法》。但这部法律的具体内容方面太过笼统,无法很好的满足我国环境检测技术发展的需要,并且法律本身过于陈旧,没有根据新的形进行及时的修改,对于我国当前的环境监测工作的展开、环境监测技术的改进没有起到实质性的帮助。因此已经无法满足我国环境监测的技术的发展需求。

4.环境监测工作中的监测数据的不真实问题

目前我国的环境监测工作主要还是由政府部门管理,因此,有些地区的环境监测结果并不能反映当地环境的真实情况。例如某些城市的环保部门为了突出自己的工作成绩而上报虚假的环境监测数据和不真实的环境监测结果,这对我国整体的环境监测数据的真实有效性都起到了重大的影响。目前我国的环境监测技术与我国的环境保护工作并不能完全的相适应。一方面是监测项目缺乏针对性, 对某些污染程度较轻的项目进行重复的监测,另一方面对我国在环境监测过程中对某些重要的有害参数缺乏有效地监测,因此造成我国目前的监测的指标体系评价较低,对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造成了不良的影响。

环境监测技术问题的解决对策

我国的环境监测技术目前存在着许多问题,因此,我国应该在增加对环境监测技术的重视的同时对环境监测技术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解决。以下从四个方面出发,对我国环境监测技术中出现的问题提出了解决对策。

1.制定统一的环境监测技术标准

我国的环境监测技术部门应该以目前国际上的标准进行监测工作,并对国外成功的经验进行合理的借鉴。并且对环境监测技术的标准制定应当注重统一性,从而更好的促进我国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这样一来才能更好的按照我国的实际情况进行环境监测技术工作。这样做不仅能提高我国环境监测技术工作的可实施性及可执行性,还能使环境监测技术得到进一步的发展。

2.加强环境监测技术的相关立法

我国的环境保护问题已经迫在眉睫,因此,我们应当尽快建立起完善的环境监测技术的法律法规,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提升环境监测技术的规范性。国家应当颁布一些具体的关于环境保护法、环境监测法等专门的法律法规政策,并不断的完善环境监测技术工作制度,使环境监测技术以及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都能够受到相关法律的保护,使工作人员能够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来进行工作。

3.建立高效的环境监测监督管理部门

政府应当建立一个环境监测监督管理部门,从而对我国环境监测工作进行合理的监管,并能对环境监测技术的监测数据是否是真实有效的进行监督,所以,我国应当建立起一个非常高效的监督管理部门,及时有效的对环境监测的第一手监测数据进行管理监督,这样做的目的是保证环境监测技术工作的真实可靠性,并且能够更好的发展我国的环境监测技术。

4.对环境监测工作投入充足的资金

在我国环境监测工作的预算问题上,需要我国相关政府部门的大力支持与认可,然后借鉴国外相关的经验,并从根本上解决我国环境监测工作的预算问题。同时相关部门也可以与社会各界进行多方面的的沟通,阐述环境监测工作的重要性,从而更好的引进资金来强化环境监测技术以及其他领域。通过合理的解决我国环境监测工作中的资金预算问题,可以很好的促进我国环境监测技术的发展。

结语

环境监测技术工作是我国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内容。认真贯彻落实我国在环境监测技术工作方面的方针政策,建设完善的环境监测技术体系,合理解决在环境监测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从而使我国的环境监测技术能够迈向更高的台阶,并为我国人民创造出更加优越的生活环境。

参考文献:

[1]张震南.试论我国环境监测技术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资源与环境.2013,5(22):11-12

第7篇

关键词:城市环境监测;监测技术;监测设备;对策

引言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工业化的大力推进,人们对生活质量要求的不断提高,环境污染问题也随之产生[1-2]。自然环境是人们赖以生存的生活环境,环境的污染不仅影响到人民的生产生活,还制约着社会经济的发展[3],所以对环境保护及环境管理工作的开展刻不容缓。城市环境监测是环境保护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4],城市环境监测是现阶段保护环境最为有效、直接的一种方式,城市环境监测与保护是城市今后可持续发展的途径。故开展城市环境监测工作是必要的,但是城市环境监测技术仍存在着很多问题,科学、合理的解决这些问题是环境保护及管理的今后致力的方向。

1 城市环境监测技术存在的问题

1.1 环境监测站建设经费短缺

在近几年的稽查工作中,发现由于受地方财政能力的限制或者由于地方政府环境保护工作重视程度不够等原因,环境监测站的经费得不到有效的保障,环境监测站建设经费不足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城市环境监测工作的顺利展开。城市环境监测具有周期长、工作复杂等特点,环境监测任务变得更加繁重,依靠传统的监测技术和仪器已经不能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如果缺少了先进配套的检测仪器,即使拥有专业技术人才和检测技术,监测结果也可能精确度不高,甚至会出现适得其反的结果;此外随着城市环境污染日益增加,在一定程度上监测空间、监测频率都有所提升,监测难度变大,以上情况都会使得监测站成本增加。环境监测站资金一旦不能够及时到位,就难以使得整个环境监测运行在一定程度上不能适应环境管理。

1.2 环境监测人员素质亟待提高

环境监测站的工作人员由于机制体制的限制,大部分人员都是干部,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并不多,这使得整个监测队伍专业素质不高[5-6];对于监测技术人员的专业培训周期间隔较长,如遇突发事件,很容易造成相关技术人员无所适从,不能有效为环境突发事件提供技术处理;在一些地区,上级部门配送下来的专业仪器,因没有专业人员的开发与使用,也就成为摆设品,检测仪器的日常使用和维修也只是流于形式,也就是最基本的准备工作都没有做好,综上环境监测整体专业素质有待提高。

1.3 环境监测法律法规政策不健全

我国建立了许多城市环境保护法,但是针对城市环境监测的法律法规并没有具体推出。现阶段颁布的环境保护及环境管理法律法规对于城市环境监测内容制定较为笼统,在实际执法过程中受到阻碍,因此让许多有歪心思的人员有机可趁,满足不了当代城市环境监测所出现的状况,赶不上时展的步伐。制定城市环境监测法是当下情势所向,是城市环境监测规范化管理的保障。

1.4 环境监测数据及结果的虚假性

环境监测主要针对常规污染物因子,对于逐渐兴起的新企业所产生的未知污染物按传统测试因子并不能如实反映出污染状况;其次有机污染物是对人类身体伤害最大的一种污染物,目前对其来源、数量、影响程度仍处于探索阶段;生态监测作为新的一种监测手段,目前监测区域主要是地表水领域,并不能够反映和代表整个生态系统,其监测方法也不完善以致数据的准确性难以得到保障;环境监测数据主要是政府部门主管,某些部门为了突出地方城市达标,上报的数据就缺乏了真实有效性,因此影响到整个国家的环境监测数据。

2 改善城市环境监测技术的对策

一个科学高效的环境监测体系是需要专业精准的监测设备,充足及时的经费,专业水平的技术人员等多个方面,就现阶段城市环境监测存在的问题,提出改善对策。

2.1 针对环境监测建设投入大量资金

环境监测站是数据及信息的汇总处,只有保障了资金的充足,完善了先进的监测设备,招纳了专业技术人才,提高了检测技术才能够保障环境监测工作有效顺利的开展。资金的充足供应是环境监测的基础,所以相关政府部门的支持是不可缺少的,政府部门了解情况后可通过与社会各界企业家的宣传,从而引进资金推动城市环境监测的领域。同时应该加强各监测站之间的有效交流,实现站点之间的优势互补,并避免重复建设浪费资源的情况发生,从而整体提高监测站的监测水平。

2.2 加强环境监测人员素质建设

环境监测部门应当定期展开关于监测设备、监测技术的培训活动,具体领域应请具体方向的专家进行培训讲解,充分发挥专家的专业优势,其周期间隔应一月一次更为合理,避免工作人员因时间较长而对设备、技术的忘记;加强紧急事件的演习,通过演习更好的提高监测人员的心理素质,避免出现遇事无所适从的情况;加强和改进工作人员的法律法规培训,加大监测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同时也要保证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等待遇,在最大程度上发挥出工作人员的主观能动性,以此加强环境监测人员的综合素质。

2.3 建立健全的法律法规政策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制度下,各地区经济发展速度存在差异,应综合各城市的环境条件、地理位置,确定出属于国家层面上各地区必须遵守的总法规,同时也应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出不同层次的城市环境监测法律法规政策;并在合适的时间推出有关标准体系,逐步建立和试行城市环境审计制度,制定强制性的环境管理规定和措施,实施依法管理和保护,用法律的来制止城市环境的恶化;同时政府应鼓励人民、企业参与到城市环境保护中,通过多种宣传方式提高人民的环境认识,了解每个人所应该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加强环境权益的责任感。

2.4 监督管理部门严格有效监督

随着科学技术的进一步发展,环境监测的仪器也在更新,我们在拥有先进的监测设备时,应该对污染物和废弃物等标准进行配套分析方法的制定,确保分析方法的可执行性;拥有室内实验室时,应充分利用,通过相关实验取得质量控制,从而保证数据有效和真实;各级政府都应该把日常管理放到日程中,担起自己的监督责任,同时也应该建立起监督管理部门,两者同时发挥作用,做到严格的监督管理来确保环境监测技术以及监测数据真实有效性,更好的去发展和改善国家的环境监测体系。

3 结束语

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环境发展也应该是一个良好的趋势。现阶段城市环境监测仍存在着监测站点建设经费不足,工作人员素质亟待提高,法律法规政策的不完善及监测数据存在的虚假等问题,通过企业资金资助,政府大力支持,人民主动承担环保权益,加大城市环境监测内部工作人员素质的提高,监督管理部门的有效严格监督等方式以此确保环境监测工作的有效施行,建设出符合我国国情的环境监测体系,创造出更优越舒适的人民生活环境。

参考文献

[1]胡康宁.环境监测技术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J].化工管理,

2015,10:96.

[2]肇启君.浅议城市环境工程建设问题及对策[J].时代教育(教育教学),2012,4:24.

[3]毛宸洁,赵杰.城市环境监测方法常见问题及对策分析[J].科技与企业,2016,3:114.

[4]王保全.当前城市环境监测方法存在问题与对策建议研究[J].科技信息,2013,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