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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法律知识范文

时间:2023-07-19 16:57:34

序论:在您撰写公务员法律知识时,参考他人的优秀作品可以开阔视野,小编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这些建议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热情,引导您走向新的创作高度。

公务员法律知识

第1篇

一、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前期谋划。

在组织开展全县“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的初期,县司法局、依法治县办就已开始谋划通过法律知识考试的方式,进一步深化“五五”普法期间领导干部、公务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对此,县司法局、依法治县办组织有关人员做好前期摸底,制定详细方案,主动向县委、人大、政府、政协、组织部、宣传部等部门有关领导汇报,并得到了高度肯定和大力支持,确定由县委组织部、宣传部、人事局、司法局、依法治县办共同组织此项工作,为全县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顺利开展奠定了组织和领导基础。

二、加强协调配合,编好学习资料。

为突出法律知识考试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县委组织部、宣传部、人事局、司法局、依法治县办联合下发《关于组织编写全县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复习提纲及试题的通知》(政法治办[2010]4号),于4月20日组织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国土局、交警大队等28个执法部门,以《干部法律知识读本》、《“五五”普法学习问答》两本全国“五五”普法统一读本为基础,结合各部门的工作实际,从宪法、民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安全生产、交通安全、行政复议等23部法律法规中,汇编出156条,在日常工作,常见而实用的法律知识,即《县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学习提纲》,作为应考人员考试前的学习资料。

三、加强统筹部署,细化考前工作。

一是组织学习。6月8日,县委组织部、宣传部、人事局、司法局、依法治县办联合下发《关于组织全县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的通知》(政法治办[2010]7号),明确了考试对象,对考试时间、地点、方式进行初步安排,同时,将《县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学习提纲》上传在普法网以及人事网中,供全县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下载学习。二是考前部署。在考试前,先后召开6次部署会,对考试的各项工作进行详细安排。确定全县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人数,编出每个应考人员的考号,做到不漏一人。设立二中、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四个考点,其中二中考点分为23个考场由718人参加考试,法院、检察院、公安局三个考点共计268人参加考试。从《县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学习提纲》中提炼出由60道单选题和20道多选题组成试卷,并打印1000份。三是通知考试。7月23日,县委组织部、宣传部、人事局、司法局、依法治县办联合制定《关于全县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政法治办[2010]9号),对考试时间、地点、要求作出明确规定,以电话通知乡镇(街道)、县直单位派人签收的方式,将文件发放到位,同时,把印有考号、考场等信息的考条分发给每位应考人员。四是考务安排。为确保此次考试顺利进行,共分成巡视、后勤、监考三个组,其中巡视组由市司法局、县人大、政协、县委组织部、宣传部、人事局、司法局等相关部门领导组成,负责四个考点的巡视工作;后勤组由司法局抽调三人组成,负责考场布置、试卷统一管理等工作;监考组由县委组织部、宣传部、人事局、司法局抽调36人组成,负责每个考场试卷分发、回收、监考等工作。

第2篇

1、涉及公司日常业务相关的合同的起草、审核与修改;

2、公司日常函件、通知、规章制度 、章程等文件的起草、审核及修改;

3、参加各业务部门例会,为公司业务部门开展业务提供法律支持、法律咨询;

4、汇总征集公司各部门工作中存在的风险问题,与部门负责人商讨解决方案并上报;

5、EIP系统内合同用印审核;

6、公司注销、设立等事宜所需材料准备;

7、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纠纷处理,就个案为人力资源部提供法律层面的依据及解决方案,参与仲裁调解、开庭;

第3篇

【公益诉讼写入法规】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讼。

【拖延诉讼或将罚款】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

【设立小额诉讼制度,实行一审终审】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符合本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简单的民事案件,标的额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三十以下的,实行一审终审。

【对民事诉讼、执行活动全方位“法律监督”】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二百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并报上级人民检察院备案;也可以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有权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

【公众可查阅生效判决书】公众可以查阅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内容除外。

刑事诉讼法修改亮点

【将“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刑诉法】修正案将“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了刑事诉讼法的第2条,更加关注对人权的保障。

【保障犯罪嫌疑人的辩护权利】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增加证人强制出庭内容,近亲属可以拒绝作证】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出庭作证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其到庭,但是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除外。

证人没有正当理由拒绝出庭或者出庭后拒绝作证的,予以训诫,情节严重的,经院长批准,处以十日以下的拘留。被处罚人对拘留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

①原则:对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②限制逮捕措施: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严格限制适用逮捕措施。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和人民法院决定逮捕,应当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对被拘留、逮捕和执行刑罚的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应当分别关押、分别管理、分别教育。

③通知法定人到场:对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在讯问和审判的时候,应当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人到场。无法通知、法定人不能到场或者法定人是共犯的,也可以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其他成年亲属,所在学校、单位、居住地基层组织或者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到场,并将有关情况记录在案。

④附条件不:对于未成年人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规定的犯罪,可能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符合条件,但有悔罪表现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附条件不的决定。人民检察院在作出附条件不的决定以前,应当听取

第4篇

【关键词】浅谈 城市园林绿化 工程 植物 艺术

中图分类号:TU986文献标识码: A

目前在一些地方的园林建设也存在着效果不理想,有的植物配置不合理的现象;有的园林设计在实施过程中改得面目全非;有的建设成本和维护、管理费用高,与单位承受能力不相适应。因此,将设计的思路、特色、功能,各项绿化指标,对中长期及四季观赏效果,树种配置的原则,建设成本及维护管理费用的计算,在树木的配置、植物与建设物的协调、各项园林功能等存在诸多问题。使游人身在其中,深深地感受到环境的美好,心情舒畅。

一、植物配置的艺术手法

在园林空间中,无论是以植物为主景,或植物与其他园林要素共同构成主景,在植物种类的选择,数量的确定,位置的安排和方式的采取上都应强调主体,作到主次分明,以表现园林空间景观的特色和风格。对比和衬托 利用植物不同的形态特征,运用高低、姿态、叶形叶色、花形花色的对比手法,表现一定的艺术构思,衬托出美的植物景观。在树丛组合时,要注意相互间的协调,不宜将形态姿色差异很大的树种组合在一起。运用水平与垂直对比法、体形大小对比法和色彩与明暗对比法三种方法。动势和均衡 各种植物姿态不同,有的比较规整,如杜英;有的有一种动势,如松树。配置时,要讲求植物相互之间或植物与环境中其他要素之间的和谐协调;同时还要考虑植物在不同的生长阶段和季节的变化,不要因此产生不平衡的状况。

起伏和韵律 韵律有两种,一种是“严格韵律”;另一种是“自由韵律”。道路两旁和狭长形地带的植物配置最容易体现出韵律感,要注意纵向的立体轮廓线和空间变换,做到高低搭配,有起有伏,产生节奏韵律,避免布局呆板。

层次和背景 为克服景观的单调,宜以乔木、灌木、花卉、地被植物进行多层的配置。不同花色花期的植物相间分层配置,可以使植物景观丰富多彩。背景树一般宜高于前景树,栽植密度宜大,最好形成绿色屏障,色调家深,或与前景有较大的色调和色度上的差异,以加强衬托。

园林植物的配置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各种植物相互之间的配置,考虑植物种类的选择,树丛的组合,平面的构图、色彩、季相以及园林意境;另一方面是园林植物与其他园林要素相互之间的配置。

(一) 植物种类的选择

植物具有生命,不同的园林植物具有不同的生态和形态特征。进行植物配置时,要因地制宜,因时制宜,使植物正常生长,充分发挥其观赏特性。

(二)植物配置方式

自然式的树木配置方法,多选树形或树体部分美观或奇特的品种,以不规则的株行距配置成各种形式。

二、植物配置的掌握要点

植物配置应注意植物高矮顺序与游人视线的关系;植物色彩美与季节的关系和颜色相配的协调性。经过我几年工作实践植物配置在不同地方应注意的掌握要点。交通岛周边的植物配置宜增强导向作用,在行车视距范围内应采用通透式配置。绿岛上自然式配置树丛、孤植树,在开敞的绿化空间中,更能显示出树形自然形态,与道路绿化带形成不同的景观。导向岛绿地应配置地被植物。

广场绿化应配合广场的主要功能,使广场更好地发挥其作用。广场绿地布置和植物配置要考虑广场规模、空间尺度,使绿化更好地装饰、衬托广场,改善环境,利于游人活动与游憩。

道路绿化是城市绿地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可以体现一个城市的绿化风貌与景观特色。园林景观路的绿化用地较多,具有较好的绿化条件,应选择观赏价值高的植物,合理配置,以反映城市的绿化特点与绿化水平。园林景观路是道路绿化的重点,主干路是城市道路网的主体,贯穿于整个城市。主干路植物配置要考虑空间层次,色彩搭配,体现城市道路绿化特色。同一条路段上分布有多条绿带,各绿带的植物配置相互配合,使道路绿化有层次、有变化、景观丰富,也能较好地发挥绿化的隔离防护作用。分车绿带的植物配置应形式简洁,树形整齐,排列一致。

花坛布置应选用花期、花色、株型、株高整齐一致的花卉,配置协调。花坛、花境的设计应配置合理、主题突出具有独创性。

第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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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植物配置的艺术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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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园林空间中,无论是以植物为主景,或植物与其他园林要素共同构成主景,在植物种类的选择,数量的确定,位置的安排和方式的采取上都应强调主体,作到主次分明,以表现园林空间景观的特色和风格。  

对比和衬托 利用植物不同的形态特征,运用高低、姿态、叶形叶色、花形花色的对比手法,表现一定的艺术构思,衬托出美的植物景观。在树丛组合时,要注意相互间的协调,不宜将形态姿色差异很大的树种组合在一起。运用水平与垂直对比法、体形大小对比法和色彩与明暗对比法三种方法。  

动势和均衡 各种植物姿态不同,有的比较规整,如杜英;有的有一种动势,如松树。配置时,要讲求植物相互之间或植物与环境中其他要素之间的和谐协调;同时还要考虑植物在不同的生长阶段和季节的变化,不要因此产生不平衡的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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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伏和韵律 韵律有两种,一种是“严格韵律”;另一种是“自由韵律”。道路两旁和狭长形地带的植物配置最容易体现出韵律感,要注意纵向的立体轮廓线和空间变换,做到高低搭配,有起有伏,产生节奏韵律,避免布局呆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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层次和背景 为克服景观的单调,宜以乔木、灌木、花卉、地被植物进行多层的配置。不同花色花期的植物相间分层配置,可以使植物景观丰富多彩。背景树一般宜高于前景树,栽植密度宜大,最好形成绿色屏障,色调家深,或与前景有较大的色调和色度上的差异,以加强衬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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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植物的配置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各种植物相互之间的配置,考虑植物种类的选择,树丛的组合,平面的构图、色彩、季相以及园林意境;另一方面是园林植物与其他园林要素相互之间的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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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植物种类的选择 

植物具有生命,不同的园林植物具有不同的生态和形态特征。进行植物配置时,要因地制宜,因时制宜,使植物正常生长,充分发挥其观赏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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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根据当地的气候环境条件配植的树种,特别是在经济和技术条比较薄弱的发展新区,尤显重要。以我市地处亚热带为例,新近推荐使用的优良落叶树种,乔木类有无患子、栾树等。耐寒常绿树种,乔木类有山杜英等。如去年八月,我市各街道绿地出现了大片草坪“枯黄”。主要原因高羊茅属于冷季型草坪,不适应我市气候环境,到了八月气候温度达到38度,使高羊茅草坪难以生存,所以,出现了大片草坪“枯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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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要根据当地的土壤环境条件配植的树种。例如,杜鹃、茶花、红花继木等喜酸性土树种,适于PH值5.5至6.5含铁铝成分较多的土质。而黄杨、棕榈、桃叶珊瑚、夹竹桃、海桐、枸杞等喜碱性土树种,适于PH植7.5至8.5、含钙质较多的土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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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要根据树种对太阳光照的需求强度,合理安排配植的用地及绿化使用场所。如江北公园改建工程中,原盆景园靠槐树路一带香樟密植,地坪难见阳光,采用了荫蔽性极强的桃叶珊瑚,种植后效果极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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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要根据环保的要求进行配植的树种。在众多的树木之中,有许多不光具有一般绿化、美化环境的作用,而且分别具有防风、固沙、防火、杀菌、隔音、吸滞粉尘、阻截有害气体和抗污染等保护和改善环境的作用。因此,在城市园林、绿地、工矿区、居民区配置林木时,应该根据各个地区环境保护的实际需要,配置适宜的树木。例如,在粉尘较多的工矿附近、道路两旁和人口稠密的居民区,应该多配置一些侧柏、桧柏、龙柏、青桐、槐树、悬铃木等易于吸带粉尘的树木;在排放有害气体的工业区特别是化工区,应该尽量多栽植一些能够吸收或抵抗有害气体能力较强的树木,如广玉兰、海桐、构树、棕榈等树木。

第五,要根据绿地性质进行配置。各街道绿地、庭园绿化中,根据绿地性质,规划设计时选择适当树种。如设计烈士陵园绿化,树木选择常绿树和柏类树,表示烈士英雄“坚强不屈”高尚品德。在幼儿园绿化设计,选择低矮和色彩丰富的树木,红花继木、金叶女贞、十大功劳由红、黄、绿三色组成,带来活泼气氛。还要考虑不能选择有刺、有毒的树木。如夹竹桃、构骨等树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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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植物配置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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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式的树木配置方法,多选树形或树体部分美观或奇特的品种,以不规则的株行距配置成各种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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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孤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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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株树孤立种植,孤植树在园林中,一是作为园林中独立的庇荫树,也作观赏用。二是单纯为了构图艺术上需要。主要显示树木的个体美,常作为园林空间的主景。常用于大片草坪上、花坛中心、小庭院的一角与山石相互成景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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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丛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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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树丛由三五株同种或异种树木至八九株树木不等距离的种植在一起成一整体,是园林中普遍应用的方式,可用作主景或配景用作背景或隔离措施。配置宜自然,符合艺术构图规律,务求既能表现植物的群体美,也能表现树种的个体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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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群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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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两种乔木为主体,与数种乔木和灌木搭配,组成较大面积的树木群体。树木的数量较多,以表现群体为主,具有“成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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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带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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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带组合原则与树群一样,以带状形式栽种数量很多的各种乔木、灌木。多应用于街道、公路的两旁。如用作园林景物的背景或隔离措施,一般宜密植,形成树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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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则式配植

(1) 行植:在规则式道路、广场上或围墙边沿,呈单行或多行的,株距与行距相等的种植方法,叫作行植。

(2) 正方形栽植:按方格网在交叉点种植树木,株行距相等。

(3) 三角形种植:株行距按等边或等腰三角形排列。

(4)长方形栽植:正方形栽植的一种变型,其特点为行距大于株距。

(5)环植:按一定株距把树木栽为圆环的一种方式,可有1 个圆环、半个圆环或多重圆环。

(6)带状种植:用多行树木种植或带状,构成防护林带。一般采用大乔木与中、小乔木和灌木作带状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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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植物配置的掌握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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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配置应注意植物高矮顺序与游人视线的关系;植物色彩美与季节的关系和颜色相配的协调性。经过我几年工作实践植物配置在不同地方应注意的掌握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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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岛周边的植物配置宜增强导向作用,在行车视距范围内应采用通透式配置。绿岛上自然式配置树丛、孤植树,在开敞的绿化空间中,更能显示出树形自然形态,与道路绿化带形成不同的景观。导向岛绿地应配置地被植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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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场绿化应配合广场的主要功能,使广场更好地发挥其作用。广场绿地布置和植物配置要考虑广场规模、空间尺度,使绿化更好地装饰、衬托广场,改善环境,利于游人活动与游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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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绿化是城市绿地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可以体现一个城市的绿化风貌与景观特色。园林景观路的绿化用地较多,具有较好的绿化条件,应选择观赏价值高的植物,合理配置,以反映城市的绿化特点与绿化水平。园林景观路是道路绿化的重点,主干路是城市道路网的主体,贯穿于整个城市。主干路植物配置要考虑空间层次,色彩搭配,体现城市道路绿化特色。同一条路段上分布有多条绿带,各绿带的植物配置相互配合,使道路绿化有层次、有变化、景观丰富,也能较好地发挥绿化的隔离防护作用。分车绿带的植物配置应形式简洁,树形整齐,排列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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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坛布置应选用花期、花色、株型、株高整齐一致的花卉,配置协调。花坛、花境的设计应配置合理、主题突出具有独创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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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园林规划设计与园林工程建设都是同一单位或个人,为了能使设计方案被接受而在植物配置中不顾科学,一味地迎合领导的意图和为了推销利润高的树种或自己有的苗木而随意规划。 我们这里很多单位及街道的绿化都中了这个圈套。到处都是雪松、广玉兰、桂花等少数常绿树木,花少,色暗,四季无变化,覆盖率低,且许多植株的规划密度过大,不利于植物生长,一定年限后相互拥挤,不是不易移植就是移植无地方栽,造成浪费。一些人不是充分发挥自己设计方面的才能,而是不顾科学规律,一味地追求经济效益和迎合领导的意图,或完全成为当官者思想的执行者,换一位领导换一种设计方案,有的设计初看确有可取之处,但实施起来又有困难,出现问题自己也难以解释清楚,最后或者要改变设计方案或是半途而废。这是不顾客观实际,盲目求新、求景点丰富,不考虑单位的承受能力,也不论植物配置是否真正合理。如花坛确实漂亮但与环境不一定协调,有的雕塑艺术性不强,费用高,或设计在某处的景点多年仍无定论,有的地方假山与周围环境不协调,或植物配置不当导致绿化覆盖率低或其他功能不能达到。所有这些如果在设计完成后及设计过程中充分考虑到各项绿化指标,分析论证,即可避免。实践证明,以什么树作主体,配置什么树都有讲究。我们见过用小叶黄杨作马尼拉草坪镶边最后全被吃掉,小叶女贞绿化草甲壳虫大暴发难以根除,红花酢浆草与樟树相互加重红蜘蛛的危害,一种树比另一种生长快最后另一种树被挤占, 外来树种完全取代乡土树种等配置不当的现象。不同植物在一起要考虑相互间的生长速度、影响能力、阴阳性,观花、果、叶的树如何映树,病虫害的交叉性,同种树的连片与分隔的统一,病虫害防治的难易程度,耐湿耐旱性等都是选择树种的重要因素。一般来说,乡土树种生命力、适应性强,能有效地防止病虫害大暴发,常绿与落叶树分隔能有效地阻止病虫害的蔓延,林下植草比单一林地或草地更能有效利用光能及保持水土。

第6篇

一、从提高执政能力、建设苏北新昆山的高度,充分认识党政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党政领导干部、公务员是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近年来,我市通过实施中心组学法、法制讲座、集中培训、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等措施,认真组织开展党政领导干部、公务员法制宣传教育,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公务员的法律知识水平和法律素质明显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普遍增强。但是,也要清醒地看到,有些部门学法用法工作抓得不紧、措施不力,有些党政领导干部、公务员认识还不到位,学法自觉性不高,学用结合不够好。当前,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已经进入新的历史阶段,如何突出科学发展、突出和谐社会建设、突出改善民生,又好又快推进“两个率先”,对公务员特别是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依法行政和运用法律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和先进性建设的重要内容,更是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公务员加强自身建设、正确履行执政为民使命的迫切需要。因此,要认真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全党同志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都要切实增强法制观念,带头学法守法,在全党全社会营造依法执政、依法治国、依法办事的良好氛围的指示精神。紧紧围绕我市建设苏北新昆山的奋斗目标和法治*建设进程,以提高法律素质、依法执政和依法行政能力为重点,认真扎实地开展好全市党政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进而带动广大群众学法用法,在全市形成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良好风尚。

二、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用结合,牢牢把握党政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重点

全市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公务员,要按照中央四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提高依法执政能力的意见》和《全省公务员法制宣传教育“五五”规划》明确的学习内容和要求,以全国“五五”统编《干部法律知识读本》、《法治江苏建设纲要解读》及省“百千万”党政领导干部培训工程读本为基本教材,重点学习和把握以下内容:

1.宪法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牢固树立宪法权威;牢固树立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牢固树立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的法治观;准确把握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内涵。

2.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持续发展方面的法律法规。要认真组织学习环境保护、自然资源、土地使用、安全生产等方面法律法规,提高党政领导干部、公务员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能力。

3.规范市场经济、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方面的法律法规。要加强有关公司、合同、金融、税收、政府调控等市场经济基本法律和诚信原则的学习,切实把政府经济管理职能转到主要为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上来,努力建设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高效精干、公开透明的服务型政府。

4.规范公共权力运行、尊重和保障公民权利方面的法律法规。加强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等政府行使管理职能、职责、规则、义务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增强执政为民意识,增强尊重和保障公民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的意识,确保公共权力依法行使、公开运行。

5.《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有关干部管理的党内法规性文件、《法治江苏建设纲要》等。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坚持廉洁从政、从严治政,自觉接受各方监督;严格依法行政,改进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率。

三、丰富学习教育形式,切实提高党政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的有效性

学法用法的对象是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公务员,各镇各部门要紧密结合实际,采取多种形式,扎实推进党政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

1.中心组理论学习。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要把法律知识作为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每年安排学法不少于2次。

2.法制讲座。要紧密结合形势和工作实际,以法制讲座形式及时组织党政领导干部、公务员进行学法,市直和镇机关分别举办领导干部法制讲座每年不少于2次。

3.集中培训学习。要通过脱产培训、专题研讨、菜单式选学、网络培训等形式组织开展学法,领导干部“百千万”培训工程要把学习法律知识列为重要内容。党校(行政学院)要把法律知识教育纳入培训课程,按照《全省公务员法制宣传教育“五五”规划》的要求,每年集中学法时间不得少于40个小时,由市级机关工委、人事局统一组织轮训。

4.在职自学。各级领导干部、公务员要立足岗位,结合工作实践,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要联系工作实际,撰写学法笔记、心得或论文,增强学习效果。

5.法律咨询。要积极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增强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意识,在重大事项决策之前深入调研和论证,充分发挥法律专家在决策中的参谋作用。

6.开展机关法治文化建设活动。要把学习法律知识作为创建学习型机关的重要内容,创新载体,创新形式。积极组织开展法律知识考试、法律知识竞赛、学法用法演讲、法制论坛、法制书画作品展、法制专栏图片展、法制文艺等丰富多彩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要充分利用各级机关网站平台,开辟法制宣传教育网页、专栏,把法制宣传教育融入到管理和服务的全过程。

四、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推动党政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的全面落实

建立和完善党政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制度。坚持完善人大任命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积极探索实施非人大任命领导干部法律知识任职资格制度,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和“谁组织实施,谁负责”的原则,组织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考试考核。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情况列入“法治江苏合格县(市、区)”考核内容,学法情况和法律素质作为个人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定期对领导干部、公务员完成年度或阶段性学法情况、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等情况进行考核,同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之一。

建立和完善党政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登记制度。各级培训机构和组织实施教育的有关部门,要对党政领导干部、公务员参加各种培训、讲座、法律知识竞赛、学法用法演讲比赛、担任法制讲课任务等学法活动认真进行登记,考试成绩要记入本人《公务员培训证书》或培训情况登记表,作为记载党政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情况和接受检查验收的重要依据。通过对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参加学法活动的签到、笔记、作业、考试以及讲课提纲等原始记录的检查考核,促进党政领导干部学法真正落到实处。

建立和完善党政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通报制度。要及时总结和推广党政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的经验和做法,善于发现和推广典型,通过舆论引导,扩大社会影响。每年度要对辖区党政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情况进行通报,推进党政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的深入开展。

五、强化组织领导,确保党政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取得实效

第7篇

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要求,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制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制理念,增强全社会学法遵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实现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进程,紧紧围绕水利工作大局,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用结合的要求,着眼于提高公务员法律素质、增强依法执政能力,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证。

通过深入系统地学习和掌握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法律知识,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观念,不断增强公务员依法治国、依法履行职责等法治观念,提高公务员运用法制思维和法制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逐步实现从提高法律意识向提高法律素质的转变,善于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做到依法执政、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

(一)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全会主要精神,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科学发展观。

(二)宪法和法学基础理论。全面掌握宪法原则,增强宪法观念;学习法学的基本理论,提高法治理论水平。

(三)行政法律:《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公务员法》、《保密法》等。

(四)水利行业法律法规。

1.水资源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国务院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江苏省水资源管理条例》。

2.水土保持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

3.防汛与河道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南京市防洪堤保护管理条例》。

4.工程建设与管理。《关于印发<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意见的通知》、《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分包管理暂行规定》、《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管理规定》、《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列》、《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暂行规定》等。

围绕以上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等展开学习,重点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国家赔偿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专题学习。

(五)浦口区区委、区政府相关文件、领导讲话等。

1、在做好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宣传活动的基础上,进一步在全社会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南京市水资源保护条例》等水法律、法规。

2、抓住法制宣传日(12月4日)和公务员法颁布日(4月27日)等时机开展以公务员法为主要内容的学习宣传活动,通过丰富多彩的形式,进一步营造学法用法的氛围。

3、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宣传解析相关水法律、法规的主要规定。

4、结合形势要求,适时安排全局干部职工学习其它相关法律知识。

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会前学法,党组(中心组)每月组织集中学习水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不少于1次;各科室(局属单位)负责人每月学习不少于1次;支队每年组织开展1-2次全市水利系统执法人员水法律法规培训学习。

局党组成员、各科室(局属单位)负责人、全市水(渔)行政执法人员、全体水利干部职工。

为提高水利系统公务员的法律素质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水平,结合各自的分工和实际,采用书籍并运用网络,采取集中学习、自学和讨论相结合等多种形式,提高针对性和时效性,建立健全水利系统公务员学法用法制度,推动公务员法制教育制度化、规范化。具体措施如下:

(一)把法制学习纳入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作为领导班子建设和公务员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方面。

(二)按照工作特点,突出重点,有计划地组织参加国家水利部、省水利厅、市法制办和市水利局举办的法律法规培训,把法制教育纳入今年的工作计划之中。认真组织参加市法建办牵头组织的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

(三)各级公务员要结合自身的工作性质和分工,联系工作实际,确定学法内容,坚持自学,持之以恒,做到学法有教材、学习有笔记、学法有联系、学习有体会,努力提高学习效果。

(四)要坚持公务员学法与用法相结合,切实做到在“学”上下功夫,在“用”上见成效,不断增强学法用法的自觉性,着力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五)严格管理,注重实效,力戒形式主义,把公务员学法和依法行政能力作为年终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

(六)水利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参加法律知识培训,接受执法资格年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