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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论:在您撰写安全监管体系建设时,参考他人的优秀作品可以开阔视野,小编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这些建议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热情,引导您走向新的创作高度。
1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1监管部门职能划分存在重叠,监管工作存在盲区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借鉴了发达国家“从农田到餐桌”的管理模式,使得农产品质量监管工作涉及到农业、工商、供销、外贸、经贸、质监、卫生、环保等多个部门,然而并未对产品产出前后、环境、投入品等进行具体区分,导致监管工作难以落到实处。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各部门通常按照其自身制定的标准对农产品的生产、流通与消费过程进行“分段管理”监督和检验检测,在执行中就易出现监管真空、监管重复等问题。这就为各部门互相推诿创造了条件,容易造成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得不到及时处理。
1.2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较多,农药、化肥等使用较为盲目现代设施农业的发展,打破了传统的季节栽培,对土地进行掠夺式使用,过量施用肥料、农药和生长调节剂,土壤中留存更多的残留物使农产品受到污染。很多农民只求效益,不考虑质量安全,几乎不施农家肥,大量施用农药、化肥等。在生产中施用大量农药、化肥和生长调节剂,就易使农产品存在高残留农药和含生长调节剂;兽药抗生素的泛滥,也造成人为的二次污染,使畜产品抗生素大量积累,给人体健康造成危害。除此之外,农产品在生产、加工过程添加了大量的化学添加剂,也会存在食品中毒的安全隐患。与此同时,工业污染也会使得农产品存在安全隐患,工业废水、废气、烟尘、重金属等污染使得生产出的农产品受到水气、烟尘的污染,以及重金属等有害物质污染,易引发农产品质量安全系统性风险和突发事件。
1.3农产品安全知识宣传不够,普及渠道缺乏农产品安全知识普及没有与新闻宣传部门、媒体等进行良好沟通,还未能引导人们科学、理性地看待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由于农产品安全知识普及渠道缺乏,未能及时对农户和农产品生产企业进行引导和管理、宣传教育、技术引导等,使得他们延用传统落后的农业生产经营观念,从源头上没有质量安全意识。
1.4专业监管人员比较短缺,检测机构运行困难监管能力是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根本保障,然而目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部门普遍存在缺经费、缺人员、缺手段的问题。在监管人员方面,存在着技术力量不足的局面,存在监管能力不足或覆盖面不全面的状况,也即监管效率跟不上经济与社会的需要。因此,必须抓住当前有利时机,抓紧健全机构队伍,强化检测条件,确保“有机构履职、有人员负责、有能力干事”。
2加强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建议
2.1强化制度机制建设,完善监管法律体系(1)借鉴国外相关的先进立法经验,遵循“从农田到餐桌”全监管原则,构建系统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法律法规。(2)结合地方特点建立完善具体执行制度,将各地成功经验及时上升为法律条例。(3)按照《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中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部门的调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法律责任追究的规定,在《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中进行相应的调整和修改;明确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中各部门的职责;修改和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加大对违法生产和销售农产品行为的处罚力度。
2.2合理划分监管部门职能,加快基层监管体系建设积极争取资金和政策支持,加快健全从省市到乡镇村全覆盖的监管体系,加强监管力量,充实监管队伍。与此同时,为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顺利开展,应从法律上对各有关部门的业务范围予以界定,制定具体实施办法,以明确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执法主体和检验检测机构的法律地位、基本职能、法律责任等,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有法可依,合理划分监管部门职能,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
2.3加强农产品全过程检验检测,提高监管能力完善农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体系建设,包括产地环境质量监督检测、农产品安全生产过程监督、农产品质量监督检测的监管体系建设,建立产前、产中到产后一条龙监督检测机制,完善从源头到最终消费的农产品监控体系,实现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管理。同时,要定期或不定期对检测员进行专业技术和综合知识等方面的培训考核,提高其技术水平和科学素质,严格执行资格考核制度和持证上岗制度,确保农产品质量检测的科学、公平、公正。
2.4完善市场准入制度,加快认证和品牌建设,加强市场监管为了防止有质量安全隐患的农产品流入市场,应该积极推行农产品产地安全准出证制度、农产品安全市场准入证制度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体系建设,设立农产品的身份证、准出证和准入证,实现农产品准出、准入和追溯的对接,让消费者对农产品质量享有知情权,使得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进入良性循环。
2.5强化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理我国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已将风险评估确定为一项最基本的法律制度。我国在风险评估基础理论方法和风险评估监测数据获取方面的研究已经有了一定的进展,应采用危害性评估技术对化学性和生物性危害进行评估,从而为农产品质量安全评价、限量标准制定与风险管理提供技术支撑,更好地做好应急处理。
2.6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化体系在信息和大数据时代,用现代科技手段为农产品质量安全提供有力支撑,无疑是行之有效的途径和必然的选择。利用新一代信息化技术,构建一个无线移动、互联互通、智能互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化体系,能够加强对生产、加工、流通各环节进行管理,同时也能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普及,及时了解当前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及时处理突发的状况,实现检测办公信息化,提高我国农产品市场竞争力。除此之外,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化体系建设还应配合属地管理、权责一致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大力推进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化生产。
关键词:基层;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
新时期,社会大众日渐加强对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重视,希望能够提高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为人们的食品安全提供相应的保障。江苏省盐城市也在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做出了一定的努力和探索,奋力打造“畜产品质量安全360”服务品牌”,为农村经济发展和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提供相应的支持。所以在当前社会背景下将基层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的建设作为研究对象具有一定现实意义,值得深入探索。
1农村基层畜产品质量安全现状
基层畜产品质量安全关系到人们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在维护社会稳定方面也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新时期在我国经济发展水平日渐提高,社会大众的基本生活状况得到极大改善的背景下,人们更为关注农村基层畜产品的质量安全,希望能够享用安全食品。为此,监管部门也进一步加大对农村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力度,对基层畜产品质量实施严格管控,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我国农村基层畜产品质量的逐步提高[1]。然而,不可否认的是,现阶段,农村基层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工作仍然处于起步阶段,控制全面性和系统性不足,并且无法实现对所有农村基层的覆盖,导致农村基层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工作效果不理想,仍然会存在部分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所以新时期十分有必要构建更加健全的基层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切实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在推进现代农业建设的同时,为人们营造安全的食品环境。
2农村基层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的构建综合分析
当前我国农村基层畜产品质量安全现状,新时期江苏省盐城市要想构建完善的基层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保证监管工作的高效开展,逐步实现“畜产品质量安全360”服务品牌”的目标,可以从以下角度对监管体系的构建进行系统的研究和分析。
2.1加强对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执法体系建设
针对监管执法力度不足的问题,在当前社会背景下结合农村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需求,要进一步推进畜牧兽医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建设,对当前基层农村现有防疫、免疫、饲料监察和质量安全局监管方面的机构进行整合,进而强化执法职能,促进执法效果的发挥。在具体过程中,基于对现有基层畜产品质量监管机构的整合,能够进一步改善执法条件,保证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执法职权的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将各个监督管理环节落实到位,进而借助更为完善的执法体系为农村基层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优化开展提供相应的法律保障。
2.2构建农村基层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追溯体系
要想保证监管工作的有效开展,切实落实各项工作责任,还需要加强对质量安全监管追溯体系的构建。具体来说,应该在全面把握基层实际情况的基础上,从质量安全追踪、追查、追溯机制的构建对安全监管追溯体系加以完善,促进责任追究工作的全面开展[2]。在具体工作中,监管部门可以构建相对完善的禽畜规模化养殖电子档案系统,保证实现对养殖过程中重大疫情问题的有效监督管理和防控,提高监管工作的动态性。同时,也可以引进先进技术,使用牲畜二维码标识,进而构建健全的动物防疫工作档案体系,实现标识信息化管理,为监管工作的全过程开展提供相应的保障。这样就能够结合监管档案和信息库系统对质量安全监管追溯体系进行有效完善,切实促进质量安全责任的落实。
2.3进一步加快基层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体系的建设
在农村基层畜产品质量监管工作中,质量安全认证体系也是较为重要的内容,只有提高基层群众对质量认证的认识,引导农民群众参与到无公害畜禽养殖场认证、产品认证等工作实践中,并推行使用GUP试点,生产绿色、无公害、有机农产品,才能从根本上促进基层畜产品质量安全的提高,在增强基层畜产品市场竞争力、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同时,也真正为人们提供健康食品,维护群众生命安全[3]。可见在构建质量安全监管体系的过程中,应该进一步探索加快基层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步伐,促进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全面优化开展。
3结语
综上所述,农村基层畜产品质量安全涉及到多方面的工作,只有保证质量安全,才能够维护农村经济的稳定发展,促进我国农业现代化建设。所以在当前社会背景下,结合农村基层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现状,十分有必要构建更加完善的基层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切实保证质量安全,促进农村经济的高效发展。
参考文献
[1]马海成.浅谈临夏州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中国畜牧兽医文摘,2015(8):29-29.
[2]王彪通.浅析加强畜产品监管体系建设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J].农民致富之友,2015(22):255-256.
1 客车管理现状和做法
由于驾驶人员和外界等因素的影响,导致汽车在行驶的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这种事故的发生不仅仅会对车辆本身造成一定影响,对人们的身体健康和自身经济都产生非常严重的威胁。在对现在社会上发生车辆交通事故进行全面研究中,发现在现在社会发展过程中发生车辆交通事故的主要交通工具就是客车。而且对于人们日常出行的主要交通工具,对于这种客车发生交通事故的现象需要进行全面研究,并根据研究结果提出有效的解决措施,从根本上减少客车在行驶过程中发生交通安全事故,进一步保证人们的人身安全。
1.1 建立高端协调机制
在客车运行的过程中需要采用有效的机制对其自身进行有效管理,在这种管理实施的时候还需要对其自身的道路配建标准进行统一制定,并且在这里还需要有安全联合会议的配合,这样不仅仅能够减少客车运行中违法的行为,对提升客车运行安全性也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1.2 设定行业准入门槛
在对客车进行研究中,了解到目前我国客车由于制造厂家不同,其自身安全和功能上也存在一些差异,很多客车由于自身安全系统的缺失,使得客车整体安全系数有很大的下降。针对于这种情况就需要采用合理有效的安全执行系统对客车运行进行有效监督。这种执行系统的实施不仅仅能够对客车行驶状态做出有效监督,对客车自身在行驶过程中发生的安全问题也能够及时有效的解决,从而减少汽车安全事故的发生。
1.3 实行科技动态监管
在车辆上安装有效的监管系统,可以将汽车运行和道路状态等相应数据全面反映,并且这项系统本身就是一项24小时监督平台,对汽车行驶过程中涉及的相应数据也能够全面合理的监督,保证客车整体在设备控制的状态下。这一系统的实施能够从根本的角度上实现客车驾驶人员、企业和监管部门之间的联合,这样在实施监管的过程中,监控便利也有很大的提升。对于这种实时监控系统来说,由于其自身具备非常多的优点,这就促使这项系统手段在我国交通运输行业得到十分广泛的应用,对于减少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起到不可忽视的作用。
1.4 开展联动执法监管
在客车运行的时候,要想全面减少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仅仅指依靠相应监督系统是根本不够的,还需要在实施交通安全监督系统的时候开展合理的联动执法监管。其根本实施过程在于执法人员通过对汽车行驶数据进行分析,对相应数据有一个全面掌握,并在这个过程中对数据进行比较评定,对驾驶人员的优劣进行有效区分和处理,促使我国交通行业得到更好的发展。
1.5 加强道路隐患治理
建立交通安全隐患滚动排查机制。高速公路交巡警、交通路政、经营企业组成“一路三方”联动力量,落实高速公路隐患治理。地方党委政府通过挂牌督办等形式,落实国省道临水临崖危险路段和城市道路交通组织不合理等隐患的治理工作。
2 客车监管面临的挑战
虽然近年来某市积极探索和实践加强客运车辆安全监管的机制、方法和技术保持了交通安全形势的总体平稳但客运车辆的技术等级、安全隐患、重点违法等问题的治理难度仍然较大,需要从源头上、根本上、制度上予以研究解决。
2.1 高层协调管理客运车辆的力度不够
由于针对客运车辆的管理职能分散在公安交巡警、交通运政、旅游等相关部门且执法所依据的法规相同,交巡警部门执法依据是《道路交通安全法》、交通运输部门执法依据是《道路交通运输条例》政出多门的情况难以避免难以形成合力。
2.2 车辆安全技术硬性规定不够系统
国家对客车,特别是超长途双层客车的生产、运营、管理等环节缺少整套管理政策,现行的客车安全技术过于强调整体,且标准过低,缺少车辆安全部件的硬性安装规定。
2.3 职业驾驶人培训实习机制存在缺陷
A类驾驶证培训重前期技能培训、轻后期实习管理。A1类驾驶员不能直接培训,驾驶员来源紧缺,企业一般不轻易辞退、淘汰驾驶人。营运车辆的职业驾驶人培训和私人汽车的非职业驾驶人培训使用同一套机制,没有区分导致职业驾驶人素质不高。
2.4 客车公车公营模式推广不足
部分“转制”成为私营的客运企业,表面上是企业化、公司化管理实际上挂靠车辆与挂靠公司管理松散,经营各自为政,存在安全风险。
3 有关对策建议
3.1 强化综合协调机制
建议在国家层面和省级层面建立交通安全委员会统筹全国、全省公路网络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把好客运市场源头、运行、监管关口。
3.2 提高车辆准入标准
建议车辆生产主管部门会同交通管理主管部门进一步明确大中型客车的关键性安全设施的生产标准,将车身强度标准提高,将智慧运营系统、车身稳定系统、应急逃生系统、爆胎应急系统纳入准入标准。
3.3 严格驾驶人职业培训
建议将大客车驾驶人培训纳入职业教育体系;建议进一步严格A类驾驶人实习环节和后续管理;建议人社部门建立驾驶人分级技术考核管理体系。
3.4 明晰公路客运的交通定位
建议交通运营部门进一步明晰交通连续性原则,科学规划运行线路,发挥公路短途运输作用,从结构上、制度上要求超长途运输退出交通客运市场。
关键词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现状;问题;建议;云南勐海
中图分类号 F32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6)09-0301-04
农产品质量安全事关消费者的健康,对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影响极大。然而近年来食品质量安全事件层出不穷,各类有毒有害食品严重危害了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也引发了公众对于食品质量安全的恐慌与担忧,营造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已经迫在眉睫。2005―2015年的中央1号文件都把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作为农业农村工作的重点。笔者就勐海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现状、主要做法、存在问题和发展建议开展了探讨。
1 勐海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基本情况
1.1 安全水平相对较好
2010―2015年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果蔬监测总体合格率都在95%以上,未发生重特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1.2 问题隐患较多
一是农作物特别是蔬菜产品的质量安全问题突出。蔬菜是重要的农产品,由于勐海县温度、湿度较大,同时受季节性影响较大,病虫害发生普遍,使蔬菜用药量较多且较大,特别是在夏秋季节叶菜和果菜的用药情况特别严重,加上农业生产者缺乏安全用药意识,过量施用农药,导致农药残留超标情况相对较差,导致农产品中毒存在隐患,2010―2015年,国家农业部常态性对勐海县蔬菜质量安全情况进行例行抽查检测,共抽查检测120个蔬菜种类,其中20余个种类不合格,均为农药残留超标,勐海县已列入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重点监管对象。二是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仍然存在。目前,畜产品市场价好货紧,一些生产经营者为追求经济利益,在村寨还有销售病死畜产品的现象。值得庆幸的是通过县畜牧兽医工作站、卫生监督管理所近几年的抽检,勐海县畜产品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未发现使用瘦肉精。三是水产养殖不按规定使用药品的现象仍然存在,一些养殖户在使用鱼药时没有达到间隔期限,造成水产品药量残留超标。四是违禁违规药品销售时有发生,给农产品质量安全带来很大隐患,如敌敌畏、甲胺磷等禁销农药有的转入地下销售,查处难度很大[1-5]。
1.3 发展机遇较好
当前,国家十分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勐海县人民群众也更关注农产品质量安全,各地对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财力不断增强,良好的社会环境有利于支持和推进勐海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进一步推进。
1.4 全县工作任务较重
面对当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紧迫形势,农业部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责任不断加大,需要加强从农业投入品到农产品基地的全程监管,同时由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涉及部门较多,需要多方协调,工作难度较大[1-5]。
2 勐海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措施
2.1 强化保障措施
成立以县人民政府县长为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农业和科技局局长为副组长,县纪委、县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水务局、县环境保护局、县商务和外事侨务局、县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县法制办、县公安局、县农业和科技局、县粮食局、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县供销联社、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农业和科技局,办公室主任由局长兼任,副主任由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站长兼任。局食安委及所属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县畜牧兽医工作站、县水产站、县植保植检站、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县土肥站、县茶叶技术推广中心、县甘蔗技术推广站等站所负责处理日常事务[6-8]。
2.2 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队伍
勐海县农业局于2009年经县人民政府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在原来现有事业站所基础上成立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同时加挂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县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2块牌子,核定编制10个,现有在职高级职称1人、中级职称4人、初级职称5人;11个乡镇和1个农场分别在原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内设乡镇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站,每个工作站设1~2名专兼职监管人员;全县现有农产品质量安全专兼职监管人员32人(包括县级检测站人员),以此为基础,形成了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监督检测、行政执法的专兼职工作队伍,承担全县质量安全监管各项工作[9-11]。
2.3 建立健全检验检测体系
2.3.1 建设勐海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农产品质量检测是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有效措施,县农业局按照“布局合理、服务便捷、满足人民群众消费安全”的要求,在县城建设了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改扩建检测实验室、办公室879 m2,检测实验室配备了气相色谱仪、液相色谱仪、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等相应的检测设备60余台(套),已经能满足本辖区内种植业、养殖业、水产养殖等药物残留、重金属、农化、基本内含成分的定量、定性检测。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建设实现了州内第一。
2.3.2 建设乡镇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站。县辖11个乡镇和1个农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站依据有场所、有人员、有设备、有制度、有标准的“五有”标准,在每个乡镇按照实验室建设标准装修检测场所25 m2,同时新配备办公桌椅2套、检测用电脑1台、照相机1台、高标准速测检测设备1台套,同时在2个村委会配备了农药残留快速检测设备。
2.3.3 建设专用快速流动检测车、业务用车。在省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的关心下,县人民政府特批2辆业务用车车编,用于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为开展流动检测及执法服务奠定了坚实基础。
3 勐海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3.1 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淡薄
一是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滞后,广大群众对食品质量安全问题的认识不足;二是农产品营销未与市场接轨,生产者缺乏标准化生产观念;三是对于从事非法生产与出售不安全农产品的处罚力度不大;四是全县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为了解决老百姓的温饱问题,农业生产片面强调种植面积、养殖数量的扩张,而忽视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提高。
3.2 监管体制不完善
目前,虽然全县11个乡镇和1个农场都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站,但全县监管人员都为兼职,没有专职监管人员,乡镇所设机构人员全部挂靠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县级设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设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乡镇只设有1个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
3.3 标准化体系建设滞后,生产困难
勐海县虽然农业生产发展较快,但存在农业生产缺乏规模化与标准化,农民生产的组织化水平不高等问题,导致全县的农业标准化生产体系建设较为滞后。目前国家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等技术规程和操作要求较为系统,但要推广运用这些生产技术标准,需要大量的资金与技术支持。从生产领域看,长期以来农业生产基本上处于无标准状态,应用的技术规程主要是以提高产量为目的。
3.4 监管难度较大
3.4.1 监管范围较宽、面大、点多。全县11个乡镇85个行政村936个村民小组,总人口33.43万人,其中农业人口58 518户,共26.58万人,各个生产环节监管十分困难。
3.4.2 经费投入不足。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是一项面广量大的系统工程,也是需要大量财力支撑的工作,但由于财力有限,尚未列入预算,无法给予稳定投入。虽然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乡镇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站都已成立,同时配备了相应的检测设备,但由于两级检测机构都属于公益性事业,开展检测工作需购置检测药品、色带、气体、检测样品等,同时流动检测车外出检测需燃料,站内没有专项的监管经费,大量实质性工作未广泛深入展开,监测工作存在检不了、检得少等问题。
3.4.3 监管设施、装备落后。勐海县农业基础设施的投入较少,11个乡镇和1个农场办公用房仅20 m2。实验室与办公室在一起共用,长时间接触化学药品对人体是有害的。检验检测设备简陋,到目前为止,每个乡镇仅配有1台检测设备,因此目前的检验检测基本上开展较少,运行难于维持。
3.4.4 监管技术力量薄弱。勐海县农业部门近年来人员引进不足,现有工作人员结构不合理。全县及11个乡镇和1个农场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专职人员8人,兼职人员24人。从年龄结构看,30岁以下的有3人占9.4%,30~40岁的17人占53.1%,41~50岁的12人占37.5%,普遍存在年龄老化、知识老化等问题,同时大部分技术员所学专业为农学推广,与从事的监管工作要求不相适应。
3.5 “三品一标”认证奖励政策制定后未落实
为了推进勐海县农业品牌创建,促进农业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勐海县出台过对获得“三品一标”等农业品牌的奖励政策,对获得国家级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的企业,分别奖励1万、2万、3万元,对通过省级以上资质认证的检测机构奖励10万元;一系列政策的出台是发展好农业产业化的基础,但若不实施,对产业的发展也不利。
4 勐海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建议
4.1 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
一是提高农产品生产者的安全意识。通过宣传、教育,指导生产者实施标准化生产,确保农产品质量。二是提高营销者的安全意识。通过引导、监督,使营销者销售合格的无公害农产品,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三是提高消费者的安全意识。通过宣传教育,让消费者提高识别认证产品的能力,抵制假冒伪劣和有害食品销售,维护自身权益。
4.2 控制监管好农产品质量源头关
组织实施测土配方,改良土壤结构;引进、改良农产品种苗,提高农产品品质;加强农业投入品商品供应管理,掌握农药、肥料、兽药、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的生产经营状况,同时实行档案化管理,逐步净化农业投入品经营市场,并定期开展投入品使用情况检查,从源头上保证农产品质量。
4.3 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财政投入机制
县人民政府应将勐海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每年安排一定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经费,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正常开展;同时提供财政资金支持,保障农产品质量的定期常规检验检测等正常开展、完善。
4.4 逐步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
4.4.1 完善县乡两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政管理机构。县乡两级已基本完成实验室基本设备的配备,但成绩不突出,应组建完善县乡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加强对本区域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行政领导。
4.4.2 完善县乡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一是补充完善县级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站。在原来县站建设的基础上,新增引进、招考化学分析人才2人,承担本县域内的农业环境样品和农产品样品的采样和制样,农业环境调查和农产品的快速检测,将制作好的样品和原始记录送上级检验检测站检测等工作。二是完善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站建设。在现有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加挂“乡镇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站”牌子的基础上,配备专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编制及人员,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职责,建立大宗农产品生产与农技干部的挂钩联系制度。三是逐步建立村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员制度。在现有农村农科员、兽医员基础上,加强相应的业务技能培训,扩大其职责范围,负责本村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动态监管,同时逐步完善村级速测设备的配备。四是逐步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员制度。以县乡农业技术员、村两委、村民小组长为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员,负责每家每户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动态监控。
4.5 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
切实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基地生产的农产品按照安全、健康、无污染、绿色、有机标准耕作,并对其产品进行不定期抽检,利用勐海县农产品流动检测车的优势,把农产品检测延伸到田头。其次,对进入宾馆、超市和农贸市场的瓜菜、家畜、水产品等,做到定期不定期检测,确保“餐桌”安全。再次,及时将有问题的农产品进行曝光(电视台、电台、报刊、互联网等),让广大市民对有问题的农产品进行监督。
4.6 建立勐海县农产品生产标准化管理机制
制订勐海县农业标准化生产体系,组织相应的技术专家团队,结合当前的先进科技进行集成、整合、引进和创新,形成完备的种植业、养殖业标准化生产体系。同时加大农业标准化生产,在具备推广条件的范围内积极开展试验示范,有步骤地逐步推广,推动勐海县农业生产标准化建设。
4.7 加强“三品一标”管理,推行产地准出
勐海县加大对县域农产品的“三品一标”认证工作力度,指导和引导全县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积极申报无公害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地理标识的认证工作,并加强台帐管理,在全县逐步推行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制度,杜绝有害农产品进入流通环节。
4.8 切实加大对农产品检测的经费投入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是一项公益性的工作,每一个工作环节都需要政府财力支持,省人大对各级财政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经费提出了明确要求,希望县政府根据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需要的经费开支情况,每年从财力上保证经费支出,保证尽快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定量检测工作开展起来,切实从经费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的开展。
4.9 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的宣传贯彻力度
思想决定工作,观念决定成效,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如何,取决于全县各级各阶层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识程度。要提高勐海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首先县政府和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部门自身要加大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提高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向全社会大力宣传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知识,增强法制观念,提高全社会依法履行农产品在生产、销售、消费、管理环节的质量安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5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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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成效显著
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成效显著2009~2010年连续两年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制定了总体整治方案,分别开展种植业产品、投入品、三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专项整治活动,全面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从源头上保障食品安全。
农业标准化实施能力持续增强全省累计制(修)定国家、行业、地方和企业标准总量达2147项,其中国家标准42项、行业标准33项、地方标准1162项、企业标准910项。累计创建各级各类农业标准化示范区201个(次),12大类绿色、有机、无公害农产品基地81个。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能力不断提升 “十一五”期间,开展了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综合中心和30个县级质检站的投资建设。目前,全省已成立农业质量安全检测机构83家,初步形成省级中心为骨干、市州级中心为配套、县级站为基础、市场(基地)检测点为补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基本框架。
农产品安全监督抽查力度不断加大2010年,对全省9个市(州)、60个县(市、区)的生产基地、农贸市场、超市、批发市场的类19种蔬菜和六大类8种水果的甲胺磷等30种农药残留、8种食用菌的17种农药和2种重金属开展了监测。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初步构建2010年,省农委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各市(州)和县(市、区)也分别在“三定”方案基础上,明确了职责、设立了岗位、确定了人员,初步构建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体系。
适应形势,重点加强五大体系建设
展望“十二五”,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着力构建和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检测、认证、风险应急和执法监管五大体系,切实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督、风险预警、监测评估、应急处置和服务指导五大能力。
一要完善标准体系。加快建立健全以农药残留限量标准为重点、品质规格标准相配套、生产规范规程为基础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重点开展农产品生产技术规范、“三品一标”生产技术规程、产品质量标准、检测技术与检测方法为主要内容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制(修)定。尽快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技术要点转化为生产者能用、会用、爱用的生产操作规范。
二要加快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十二五”期间,要实现检测体系省、市、县三级全覆盖。逐步建立省级检测中心、市级检测分中心、县检测站、乡检测点、基地与市场检测室相互衔接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网络,重点新建和完善1个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性检测中心及10个专业分中心。
三要推进农产品认证体系建设。加快“三品一标”工作机构向市、县两级延伸,尽快把“三品一标”机构队伍培养成为一支“体系健全、职能充实、业务精通、运转高效”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生力军。强化证后执法监管,进一步提升“三品一标”品牌知名度和公信力。
【关键词】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建设;策略
工程建设质量是建筑工程建设永恒的主题,通过完善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举措,落实各项管理政策,建立安全监督管理体系,保障工程建设的质量,是工程建设相关部门需要重点做好的工作。质量发展是兴国之本,强国之道,工程建设质量的提升也是相关企业发展之本、兴盛之道。重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体系的建设,提升工程建设质量是工程建设工作的重中之重。
一、提升工程质量的重要性分析
优质的工程建设质量指的是建筑工程能够根据相关标准规定或者是合同约定要求进行建设,所建设的工程具有安全使用功能,耐久性能,环保性能等特点,工程具有坚固、耐用、经济、实用强等性能,能够满足人们使用的需要。随着社会的发展,我国建筑业工程建设数量不断增加,工程建设质量整体水平也得到提升。尤其是随着工程管理工作的不断完善,工程质量总体水平目前得到有效的提升,工程质量事故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工程结构和安全性能得到明显的改善。但我们不得不承认,在工程建设中,依然存在着一些质量问题,工程建设的质量还不能够完全满足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现实要求,工程建设质量还不能完全满足人们的需要和期盼,工程质量改进问题依然应该成为相关单位和企业重点关注的问题。我们要充分认识到提升工程建设质量的重要性,进一步采取措施,提升工程建设质量,这是关系到国家发展和人们的长治久安的问题。具体而言,提升工程质量的重要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提升工程质量是保障人们生命财产安全的需要
工程质量问题关乎到人们生命财产的安全问题,是工程建设中,需要重点突出的问题。目前,我国建筑工程质量虽然较之前得到明显的提升,但依然存在一些令人担忧的地方。在各种报道中,有很多关于工程质量事故的报告,工程由于质量问题造成了坍塌,对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极大的威胁,工程事故问题还是时有发生的。工程质量如果得不到保障,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人们的合法权益就很难得到保障。工程质量的改善,需要依托安全监督管理体系的完善,需要依托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有效落实,我们要能够全面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工作,能够建立完善的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体系,通过有效的监督管理提升工程质量水平,有效消除事故隐患,保障人们的生命财产的安全,这是当下需要重点做好的工作。
(二)提升工程质量是实现质量强国的需要
建筑工程质量关系到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同时也关系到国家的长治久安,关系到国家完善发展。国家的发展要以质量取胜,这里的质量就包括工程的质量。建设工程质量搞好了,提高了,国家才能走向繁荣昌盛,建筑工程质量提升了,才能使国家改善民生的政策得到有效落实,才能促进经济结构的有效转型,促进社会主义小康社会的全面建设。提升工程质量是增加国家综合实力,实现中国民族伟大振兴的发展之路。我们都知道,国家的发展,需要依托一些大项工程的建设,人们的富裕安康,需要依托小型工程的建设。工程质量在强国富民中发挥的作用是极大的。如果工程质量得不到保障,将劳民伤财,对国家,对百姓都将造成巨大的创伤。工程质量问题,关系到国家发展与强盛,相关各方要能够把促发展的立足点放在提升质量上来,提升到增长效益上来,牢固树立质量就是生命,质量决定效益的价值认识。通过完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完善监督管理体系,真正把工程质量搞上去,以促进国家社会的繁荣发展。
(三)提升工程质量是推进城镇化发展需要
目前,我国正在大力搞新型城镇化建设,城镇化发展已经成为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推动力量。要有效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工作的发展,必须要能够提升建筑工程建设的质量,要时刻抓好质量主题不放松,才能保障新型城镇化工作的效率与效果。
新型城镇化的发展,不能单纯追求城镇化数量规模的增加,更需要追求城镇化的质量与水平,要通过提升工程质量,提升城镇化建设的内涵。在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建筑工程呈现出点多、面广、量大、线长、周期短的建设特点,这种建设特点,决定了必定会有很多难度工程的出现,这对的工程技术要求很高,对施工工艺要求很高,在这种情况下,工程质量风险和隐患就会增加。因此,在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中,迫切需要研究工程建设质量提升要素,迫切需要完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能够创新质量管理机制与体系,创新管理模式,提升工程的质量。这样,才能保障新型城镇化建设工作的完善发展。
(四)提升工程质量是促进建筑行业完善发展的需要
工程质量的提升,需要依托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的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完善与落实,通过完善的工程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有效保障工程建设的质量,才能有效促进工程建筑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对于工程建设行业而言,如果建筑质量不理想,行业发展就失去了动力。目前,建筑市场主体多元化,建筑行业市场行为还不规范,尤其是在一些利益的驱使下,一些建筑企业单位会通过压缩工期,虚假招投标、违法分包,偷工减料等方式实现经济利益。这就严重影响到工程的质量。也导致整个建筑行业中乱象丛生,严重影响到这个行业的完善发展。因此,规范建筑行业市场秩序,健全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完善安全监督管理制度,加大惩处力度,有效制止违法乱纪建设劣质工程的行为,是确保建筑行业健康完善发展的需要。
二、影响工程建设质量的因素分析
(一)不履行工程建设程序影响到工程建设的质量
有些施工单位,在没有得到取得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就开始施工,这种行为是对基本建设程序规定的严重违反,这种行为会严重影响到工程的质量。另外,在施工过程中,也可能会出现施工图纸审查不严格,使用不合格的图纸的情况,会出现施工监管缺失的情况,会出现对质量风险不加规范的行为等等,这些违规行为都会严重影响到工程的质量。
(二)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体系不健全
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体系不健全,是影响工程质量的主要问题。监督管理不健全,相关质量管理人员职责不分,质量管理责任不明,工程施工工作违反标准要求进行操作,侦查技术不齐全等等问题,都会时常出现,这就会严重影响到工程的质量,造成工程质量安全隐患突出。
(三)质量管理技术水平低下也影响到工程建设的质量
不同地区,不同建设单位的施工质量管理技术水平存在较大的差异,其工程技术人员的专业素养和综合素养也存在较大的差异,如果质量管理技术不高,技术人员水平低下,对标准、规范内容理解不透彻,对技术内容掌握不完善,技术管理经验缺乏,就难以对工程质量进行有效的管理,就难以保障工程施工的高质量。
三、完善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体系的措施
(一)进一步完善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体系的法律法规
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以后,建筑市场的市场环境发生了很多的变化,而规范建筑市场的相关法律法规还不完善,这样,就难以保障对工程质量的有效监督管理。因此,当下,最重要的工作是完善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加强政府对工程质量监督的力度,落实政府监督职能。
目前,对建筑市场进行规范的法律主要是《建筑法》,在新形势下,《建筑法》中的一些规定已经落后于形势发展的需要。因此,对《建筑法》进行完善,并在此基础上,设立新的法律法规是很必要的。国家要加大关于建筑市场法律法规建设工作,地方政府也需要根据地方建筑市场发展的特点与个性,完善相关法规。通过完善法律法规,对建筑公司市场准入标准、招投标、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质量安全监督、强制性监理、质量检测、竣工验收备案、工程保修等各环节的工程建设质量行为进行法律规范,通过完善法律法规,为有效开展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提供法律依据,有效保障工程的质量。
(二)加大执法力度,对建筑市场进行整顿规范
严格监督执法是提升建筑工程质量的重要举措,严格执法也是各级建设主管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使命。当前,在建筑市场中,一些企业忽视质量管理,不能严格按照要求进行质量监督管理,导致建筑行业各种质量问题的现象屡屡发生,这与政府监督执法不利有很大的关系。在建筑行业中,所有的质量事故案件都与相关单位、企业不能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行事有关。因此,作为执法部门,严格执法,是保障工程质量,保护人民群众利益的重要手段。加大执法力度,对建筑市场进行整顿规范,发现相关企业的不法建设行为,能够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对其进行惩处,是保障建筑市场规范发展,保障工程质量的重要举措。
(三)明确工程参建主体责任
在工程建设中,有很多参建主体,落实这些参建主体的责任,是构建安全监督管理体系的重要内容。工程建设所涉及的主体主要有建设主体,勘察主体,设计主体、施工主体和监理主体,要严格落实这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的责任,实现项目负责人的质量终身责任制。能够强化建设单位对工程建设各阶段的质量管理的责任,是保障工程质量的重要举措。相关机构要督促工程参建各方能够严格按照相关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开展工作,要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加强对项目的质量管理工作,要能够制定科学的工程质量指标,积极推行工程质量标准化建设。相关单位能够针对工程质量常见问题,做好调研,分析提高工程质量管理的策略。要严格监督环节,完善工程质量事故和质量问题调查处理机制,发现某一方的问题,坚决追究责任人的事故责任。政府需要对一些违法违规案件进行曝光,要充分调动舆论的力量,营造工程质量社会共同监督的氛围,发现哪一方责任主体出现问题,严格追究其责任。这样,才能真正完善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体系,才能有效保障工程的质量。
(四)强化工程监理环节
加强工程监理机构建设,完善工程监理相关制度,积极创新工程监理方式方法,突出工程质量监理工作的重要性,是保障工程建设质量的重要举措。作为监理机构,要切实发挥作用,履行自己的监理责任。要能够创新工程监理的思路方式,能够实现差别化监管。加大日常巡查力度,通过飞行检查和随机抽查,常规性检查等多种方式,提升工程监管的力度。如果发现工程质量问题,就要及时公开监督执法情况,对质量事故,质量问题进行曝光,通过多方力量,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整顿,提升工程质量。监理机构要积极创新工作思路,突出质量监理,积极推进质量监理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和信息化建设,不断提升相关人员的监理意识和能力,提升监管效果。以强化工程监理的方式有效保障工程建设的质量。
(五)多渠道提升从业人员素养
《建筑法》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需要依法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需要在资格证书许可的范围内容从事建筑活动。对于政府的工程监督管理人员而言,需要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具有这方面的技能才能有效履行自己的监理职责。对于建筑工程技术人员而言,也需要具有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具有相关的技能,才能有效完成自己的技术任务。法律对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有严格的要求,相关人员只有具备了扎实的技术和专业知识,具有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才能更好地开展工作,才能不断提升工程建设的质量。因此,多渠道提升从业人员的素养是很重要的。
对于工程监理人员而言,监理单位要要求他们不断学习,培养他们的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要通过引导他们再学习的方式,进一步完善工程监理人员的知识和技术水平。对于建筑技术人员而言,建筑单位要坚持先培训后从业的原则,通过工学结合、校企合作、师傅带徒弟等多种方式,不断提升技术人员的道德素养和技术能力,提升他们的实践能力。要通过多种渠道,不断提升建筑从业人员的素养,通过这种方式,有效提升建筑工程建设的质量。
总之,随着社会的发展,技术的进步,我国建筑工程总体质量水平有所提高,但建筑工程质量问题依然客观存在。在建筑行业中,质量事故还是时有发生,质量就是工程的生命线,提升工程建设质量,关系到社会的发展和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能否有效推进。因此,相关机构单位和部门一定要重视建筑工程建设质量问题。要通过完善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体系的方式,加大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以促进工程质量的显著提升。这对于规范建筑行业的行为,对于促进社会建设事业的发展都具有积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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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处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和海上设施检验条例》等法律、法规授权的水路交通运输管理机构,主要职责是为航运畅通提供航务管理保障、水路运政管理、港政管理、水上安全管理、航道管理、航运建设项目管理、航运规划与统计、船闸管理航运技术标准拟定、航运人才培训等管理工作,近几年来,我处切实履行了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职责,水路交通安全监管形势明显稳定,保证了全区未发生水上交通事故,安全考核三项指标为零。
一、基本情况及内设机构
根据XXXX机构编制委员会文件批准的内设机构设置海事股、航务股、办公室、船检股,内设机构配备负责人1名。根据XX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明确XX所属事业单位领导职数的批复》规定,核定我单位领导职数3名,实有正职1名、副职1名。根据XXXX文件,核定了我单位事业编制23名,现有在编职工21名,其中取得海事行政执法证件人员14人,资金来源是全额拨款,现有执法车辆2辆,执法监督艇2艘。
二、当前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稳定,安全监管能力明显提高
(一)安全监管保障能力明显提高
我处由领导带头,逐级划分责任制,通过包片、包渡的形式,大力推进渡口渡船、乡镇船管站、砂石生产作业组、安全监管网格化;加强信息化建设,对20处渡口、重点码头,20艘渡船实现北斗(GPS)监控,信息化监管网络不断完善;强化监管装备建设,现有2艘海巡艇、 1艘海事冲锋舟,2辆海事执法车,网格化监管基础不断夯实。
(二)建章立制,突破创新,依法治安水平明显提高
根据四川省出台的《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办法》、《四川省渡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加强了水库、渡口渡船等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先后制定实施网格化监管、责任分片包干、水上安全约谈等10余项从严从实的监管制度,建章立制、精细管理成为新常态。
(三)优化服务,惠民便民,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
大力推进渡运“民生工程”建设,推行渡船标准船型,完成21艘农村老旧渡船更新改造,全区渡船平均船龄不足5年,为人民群众水上出行筑起了安全堡垒。积极探索建立渡运安全长效管理机制,建立了公益性渡口渡工、安全员、签单员由财政补贴的机制。
(四)把握重点,治本抓源,安全水平明显提高。
大力整治水上交通安全隐患,开展港口危货安全排查、“打非治违”、渡船治理专项行动等专项整治活动,省安委会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整改销号。严格加强船员、船舶、公司管理,建立并运行公司、船员规范化管理制度。
(五)应急管理不断加强,应急处置能力明显提高。
修订完善XX区水上搜救应急预案,搜救中心基本建成,各通航乡镇船管站也建立了水上应急救援服务队,通过夜间巡航、水上交通应急救援演练的形式加强应急管理水平。
三、深化“三化建设”,着力构建水上交通安全五大体系,不断提升安全监管的科学化水平,开展水路交通安全监管工作新局面
(一)构建一体化的安全应急责任体系。
完善责任落实机制,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制度,将水上交通安全责任纳入对地方政府主要领导考核内容,实行安全责任落实与职务晋升挂钩。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与企业等审批发证挂钩,督促全面落实区、乡镇、村组、船主“四级”责任制,完善渡口渡船责任落实与燃油补贴挂钩机制,完善领导分片包干和“网格化”监管机制,厘清省、市、县安全监管责任边界,坚决落实企业、行业管理部门和政府“三个责任”,不断健全完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监管责任体系。
(二)构建严密有效的安全应急法规制度体系。
牢固树立法治理念,严格执行内河交通安全监督检查制度、船员管理监督检查制度、安全与防污染的监督检查制度。严格规范执法程序,加快构建权责统一的水上交通安全行政执法管理机制。以“三化”为引领,加强基层执法能力建设,不断构建依法治安、依规治安体系。
(三)构建科技化的安全应急支撑保障体系。
坚持科技兴安,加快建立并完善区级水上应急搜救指挥系统,加快推进水上监管和应急综合训练系统等建设,加快推进水上交通安全巡航救助一体化建设,继续推进基层安全监管、执法、应急、救援海巡艇及通讯设施等建设,基本形成信息系统监管与海巡艇、海事车监管互为补充的现代化监管体系。开展水上交通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治理活动,打击船员、船舶、砂石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四)构建长效化的安全应急预防预控体系。
建立完善省、市、县三级水上搜救应急预案体系,不断完善专家库、资源库等,建立通航安全信息预警、预报机制,适时组织开展不同级别、不同科目的水上搜救应急演练,提高预控和处置能力;大力推进隐患排查治理标准化、数字化体系建设,制定危货运输、旅游码头等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标准,建立隐患曝光制度、严格落实隐患分级挂牌督办制度,坚持问题向导,保持水上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开展水上交通安全应急演练系列活动。以渡运、危险品运输等为重点,在重点水域、重点码头、重点船舶上,针对不同形势、不同情况,组织开展消防、救生、溢油等水上交通安全联合应急演练,完善应急准备,提高实战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