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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论:在您撰写研究绿色金融的意义时,参考他人的优秀作品可以开阔视野,小编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这些建议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热情,引导您走向新的创作高度。
关键词:低碳经济 绿色物流 绿色金融 可持续发展 运营环境 优化策略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初步建立,可持续发展的相关问题得到高度重视,尤其是今天绿色经济已经成为国际经济发展重要内容的背景下,研究绿色经济的相关内容已经成为了经济学家、学者乃至整个社会的重要课题。对于我国而言,在当前可持续发展的路线指引下,对其相关层面内容进行研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作为一个典型的农业国家,我国的工业化进程尚处于起步阶段,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中不可避免会出现种种问题,比如说对环境造成的破坏日益严重等。就物流行业而言,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物流企业在我国的国民经济发展中的比重越来越大,而在其发展的过程中,将同样对经济、社会和环境造成了很大的负面影响。这种情况下,“绿色物流”理念的提出,为物流行业获得更好的发展和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指明了方向。
更为值得注意的是,在物流实体经济中的角色转换需要“绿色化”的同时,物流行业发展过程中所形成的独特金融环境的绿色化发展同样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加强对生态环境的保护,为绿色物流提供金融支持,为该行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这是在未来一段时间内开展物流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从国家贸易的现实层面来说,实现物流企业金融绿色化,对于规避发达国家对我国的“绿色壁垒”有着重要的积极意义和现实价值。
“绿色物流金融”的理论意义
在经济学上,金融运营环境有如下定义:通过组织内部成员和外部环境之间的行为交互和利益交换形成的特殊动态平衡系统。在本文中所引用的绿色物流金融环境的内涵为:“客观经济环境下,物流金融利益主体和外部环境之间所形成的整体”。结合两者不难看出,绿色金融环境实际上包括内在和外在两个方面,并通过两者之间的协作来实现对环境的调节。内部环境主要是指涵盖了市场内所有机构和组织,而外部环境是从宏观经济角度来说的,通常情况下,对这一问题进行研究都是从内部角度进行的。
从“绿色物流金融”这一名词中就可以看出,该名词同时兼具金融、物流、绿色三个主要关键词,这些关键词同时也表明了其具体特征,其特征可归结如下:
绿色物流的发展离不开持续性发展,绿色物流在发展过程中,体现了人类在发展过程中所具有的种种特性,是人类社会在漫长的演变过程中和自然之间所形成的主动的、和谐的关系的集中体现,而在绿色物流金融的发展过程中,则是要求人们要将物流金融的优势运用到物流行业中,从而为物流行业的发展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
根植性特点在绿色物流金融环境中有明显的表现。正如美国知名社会经济学家Polanyi在其论文中所写到的:“经济发展的实质表现在各种非经济类型的关系上,同样也受到社会经济因素的种种影响,包括正面的以及负面的”。这种说法从客观上说明了绿色物流的发展实际上是受到社会经济环境所左右,也可以说,政府政策行为对于该行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影响作用,从本质上来说,也就是受到特殊的时空的巨大影响与所属地的客观经济属性两者之间形成了密不可分的联系。这就要求必须从当地的客观经济条件出发来发展绿色物流金融。
资金流是物流行业得以发展的重要保障,是实现物流行业健康发展的绝对前提,在这一过程中,循环性特征表现明显。
我国“绿色物流金融”的内外部运营环境分析
(一)从“绿色物流金融”环境的内部层面分析其运营状况
物流行业的发展过程中,所面临的最为重要的问题就是内部问题,而绿色物流金融运营环境中这一问题同样突出。实际上,由于市场的逐利性特征,各个金融机构在非发达地区的投资总是受到一定因素的影响而表现出非积极态度,这就导致各地金融产业的发展极度不平衡,尤其是中小城市的物流金融体系构建,可谓困难重重。在当前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下,资金的流动受市场自发性影响明显,政府行为在这一过程中所起到的作用有限所产生的诸多问题,更是导致绿色物流金融在中小城市发展缓慢的重要原因。
客观上来说,当前我国中小型物流企业融资难,在实际融资过程中人为因素过多、金融市场的资源配置整体情况堪忧等问题的存在,已经成为制约绿色物流金融发展的重要阻碍因素之一。特别是衍生产品如“绿色债券”、“绿色基金”欠开发、“绿色物流银行”、“绿色融通仓”等现代运作模式没有得到很好的拓展。这些不同层面出现的诸多问题,直接或间接的导致了该行业在我国经济高速发展的过程中举步维艰,就此笔者在表1中对具体的内部原因做了总结。
(二)从“绿色物流金融”环境的外部层面分析其运营状况
从根本上讲,影响绿色物流金融的外部环境因素同样重要,其产生的影响同样是巨大的,对于这一问题,笔者认为应当进行深入的研究和细致的讨论。
金融危机对于经济格局的总体影响。目前来说,支柱产业的发展是我国当前经济发展的核心方向,尤其是以房地产为代表的金融产业更是获得了空前的解放。而从短期收益水平上来说,绿色物流行业整体收益水平相对较低,这就导致其发展必然受到其他金融经济体的排斥,发展缓慢、融资困难也就成为一种必然结果。
政府主导的模式严重地制约了物流企业主观能动性的发挥。我国现阶段商业银行所提供的金融服务,基本上都是国家从宏观经济发展角度所制定的政策指导下实现的,就金融监管而言,国内各种金融产品的整体监管水平较为落后,自由度也较低,更是对物流行业的融资行为制造了人为阻碍。这就导致绿色物流产业这种短时间内很难看到回报的行业因为监管制度的缺失而发展制肘,更为严重的是,由于这一特点,相关金融部门已经明确要求商业银行尽可能的少涉及该行业。同时,缺乏政府政策方面的支持同样是绿色物流金融运营环境不理想的重要因素。
法制环境与政策有很大的关联性,法律法规无法真正意义上的覆盖该领域。从法律层面讲,金融政策的制定必然附带金融法规的出台。这种情况下,银行作为金融主体,对于投资回报率的高要求和投资风险的考虑,在绿色物流金融行业中短期收益率不明朗的情况下,很少有商业银行乐于开展此项业务,即使有所开展,也设立了较高的贷款门槛,这就对绿色物流金融的发展带来了巨大的阻碍。
信用环境是一切金融业务开展的最重要的基础,没有足够的信用作支持,金融市场的存在也就失去了意义。当前信贷环境的整体恶化,直接导致了银行贷款门槛的加高,这一方面导致了绿色物流行业的融资困难,另一方面也把该行业推向了民间融资。其具体情况如表2所示。
“绿色物流金融”运营环境优化的针对性措施
(一)从优化内部环境角度进行分析
内部环境的优化实际上要求从金融主体的客观行为入手,具体来说,主要包括金融服务创新以及金融组织创新两个主要部分。
金融服务创新。绿色物流金融服务的创新客观上要求金融机构和物流企业之间形成良好的交流合作机制,通过两者之间的密切配合实现。具体来说,就是要求物流企业必须通过自身业务上的创新来提升自身的信用水平;而金融机构方面,则是需要进行绿色物流金融创新,积极主动的研发各种绿色物流既金融产品,为该行业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金融组织形式创新。作为管理学中的重要内容,组织形式一直是我们所研究的重点,绩效水平和组织管理形式之间存在的关系,对于每一个管理者来说都是必须要面对的问题。包括银行、信托、资产管理公司以及各种混合形式等的组织管理形式的研究在我国已经形成了较为完备的体系,但是不得不说目前为止,针对绿色物流金融方面的组织形式的研究还较为少见。基于这种情况,有学者从农村绿色物流金融角度提出了“现代农村物流金融中心与农村物流金融非股权组织”。通过这种方式,物流企业能够通过联盟的形式从政府以及其他金融机构中获取相应的资金,从而为其长期发展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客观上来说,这种组织形式的创新对于提升物流企业的整体管理水平有着积极的意义,同时组织形式的灵活性也能够有效的规避我国法律中针对物流行业的种种限制。因此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在实际应用过程中值得我们关注。
(二)从外部环境优化角度进行分析
对于绿色物流金融的外部环境整体优化而言,这是一个系统而长期的过程,必须有相应的监管机构和国家法律法规的保驾护航。这就要求政府对该行业的发展实施引导,为中小型物流企业提供必要的信息交流平台,并通过财政补贴的方式提升该行业的整体规范程度。构建绿色物流金融运营的信用体系,这对于提升中小型物流企业绿色金融环境质量有着至关重要的现实意义,而这在客观上要求绿色物流企业和相关金融机构之间形成有效的合作和交流。政府政策倾斜是该行业得以快速发展的重要外部影响因素,政府有必要通过制定更为优越的激励政策来鼓励绿色物流金融行业的发展,通过行业本身、政府以及各金融机构的通力协作来促进我国绿色物流金融行业的发展。
结论
作为一种新型的经济发展模式,绿色物流金融对于第三产业的可持续发展有着重要的推动作用,但是必须重视的是,作为一种新型的事物,其发展方向是光明的,而道路是曲折的,针对绿色物流金融行业发展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种种问题,政府和相关金融机构应该从实际情况出发,为其提供科学的引导和扶持,而行业本身也应充分把握机遇,促进自身的快速发展。
参考文献:
1.胡愈,许红莲.现代农产品绿色物流金融的发展及其方向选择[J].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8(5)
2.胡愈,柳思维.现代农村物流金融生态环境营造[J].湖南社会科学,2008(1)
3.何德旭,张雪兰.对我国商业银行推行绿色信贷若干问题的思考[J].上海金融,2007(12)
关键词:绿色金融;可持续发展;绿色金融产品
中D分类号:F832.0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7)003-0-01
Abstract:At present, our country is in an important period of economic transition, the development of green finance has a huge role in promoting China's economy.China is still in the stage of green financial exploration.Many developed countries and new industrial countries develop green finance earlier than our country,so China should avoid weaknesses and take the essence for promoting the development of green finance.
Key words:green finance;sustainable development;green financial products
一、引言
(一)发展绿色金融的背景
近几年我国经济达到了持续增长,但也产生了严重的环境问题,经济发展与环境约束的矛盾日益凸显[1]。金融作为现代经济发展的核心,在我国绿色经济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2]。在这种背景下,绿色金融将是发展绿色经济的必要战略,是金融业和环境产业的桥梁[3],因此发展绿色金融是促进我国经济的绿色发展以及可持续发展的必走之路。
(二)发展绿色金融的意义
绿色金融业务在全球逐步兴起,越来越多的国家都在大力发展本国的绿色金融,无疑证明绿色金融对国家的发展具有很大的意义。第一,有利于国家的产业优化升级。利用金融机构的导向作用将社会资金引向有利于环境保护的产业,可以适当的打击污染严重的企业,有利于产业的优化升级[4]。第二,有利于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发展绿色金融,间接地将公众的投资引向环保产业,引导一些高污染、高消耗的重工业行业转向污染少的行业,有利于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二、绿色金融概述
(一)“绿色金融”概念
绿色金融,又称环境金融,目前国内外对绿色金融的定义总体来说可以分为两类:一是金融业促进环保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将社会资源引导向环保产业,从中发挥导向作用,促进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二是指金融业自身的可持续发展,金融行业是促进经济增长的核心,必须保证机构内部资金运行流畅,促使行业内部实现绿色发展。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就绿色金融而言,在国外学者的很多文献中,对其研究各有不同,但重点均体现金融业与可持续发展的关系上。Jeucken(2006)对金融机构的自身可持续发展问题进行研究,得出绿色金融的发展对金融行业自身的可持续发展具有促进作用[5]。国内对绿色金融研究相对于国外来说起步较晚,国内的研究者研究重点主要集中在我国国情上。麦均洪和徐枫(2015)对绿色金融影响因素得出“还款能力”是影响绿色金融的主要因素。宋晓玲(2013)通过研究西方银行业绿色金融政策主要采取的国际标准,得到西方银行业绿色金融实践对中国的启示,有利于中国绿色金融的发展[6]。
三、我国绿色金融发展现状
我国的绿色金融业务起步较晚,处于初级阶段,主要涉及三个主要的领域,包括绿色信贷、绿色保险和绿色证券,以绿色信贷为主。全球共有60多家金融机构宣布采纳赤道原则,其项目融资额约占全国的85%,但我国只有兴业银行一家赤道银行。国内主要的银行都有开展绿色金融业务,包括的绿色金融产品类型多、领域宽广,以国内五大国有银行和兴业银行为例。中国银行2015年绿色信贷余额 4123.15亿元,同比增长36.96%;农业银行2015年绿色信贷余额5431亿元,同比增长15.6%;工商银行2015年绿色信贷7028.43亿元,比上年增长7.3%;建设银行2015年绿色信贷7 335.63亿元,同比增长50.61%;交通银行截至报告期内,支持的环保项目节约标煤622.9万吨,节约水833.6万吨,减排二氧化碳当量1 409.5万吨;兴业银行截至2015年,绿色信贷余额8 046亿元,减排二氧化碳当量7 161.99万吨,节约水量28 565.06万吨。可见,几个主要的国内银行均开展了绿色金融业务,也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为中国的环境保护提供了很大的渠道,各个银行的主张也各有不同,但都以环境保护为中心,加强社会责任的同时提倡行业内的绿色运营,绿色发展。
四、中国发展绿色金融的建议
(一)政府角度
1.政府财政政策扶持。现在实行的绿色金融业务目的是保护生态环境,在没有利益的驱动下很少有机构愿意主动去实行绿色发展,很难产生正的外部性。政府应该给予一定的财政支持,给予金融企业一定的利益分配,提高绿色项目的投资回报率。2.健全法律法规。政府应该加强环境保护方面的立法,探索绿色金融法,以法律形式来引导企业和消费者的行为,促进环保政策的顺利实施。
(二)公众角度
1.提高环保意识。作为公众,应该最先意识到环境污染的危害,应该提高环保意识,积极倡导绿色环保理念,培养绿色环保意识,为绿色金融打造良好的社会氛围。2.树立绿色消费观。社会公众作为消费者,应该树立正确的绿色消费观,拒绝购买有害环境的消费品,认识到绿色金融产品的益处,积极购买银行等金融机构推出的绿色金融产品。
(三)金融机构角度
1.创新绿色金融产品与服务。目前,我国的绿色金融产品还不是很多,金融机构应该借鉴国外发达国家的经验,积极创新绿色金融产品与服务。2.加强金融机构内部管理。金融机构是绿色金融产品的发源地,机构本身应该严格控制内部的风险,加强内部风险管理,提高企业的安全性,从本质上健全绿色金融体系。
参考文献:
[1]邓翔.绿色金融研究述评[J].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2012,06:67-71.
[2]麦均洪,徐枫. 基于联合分析的我国绿色金融影响因素研究[J].宏观经济研究,2015,05:23-37.
[3]Salazar,J.Environmental Finance:Linking Two World [Z].Presented at a workshop on Financial Innovations for Biodiversity Bratislava,1998,(1):2-18.
[4]西南财经大学发展研究院、环保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课题组,李晓西,夏光, 蔡宁.绿色金融与可持续发展[J].金融论坛,2015,10:30-40.
[5]Jeuckn,M.sustainable Finance and Banking[M].USA:The Earthscan Publication,2006.
2012年10月12日至14日,吉林大学经济学院以杜莉教授主持的201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绿色经济实现路径——中国碳金融交易机制研究”为依托,召开了“碳金融与绿色经济发展学术会议”。南开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院、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北京环境交易所、中央党校、西南财经大学、大连理工大学、郑州大学、吉林省社科基金规划办、吉林财经大学以及吉林大学的60余位专家学者与会,就追溯碳金融的理论基础及推动中国碳金融交易的发展进行了深入思考和广泛讨论。
一、碳金融交易理论基础追溯
理论是对规律的总结与归纳。吉林财经大学宋冬林教授提出不能架空碳金融交易,需要密切关注碳金融对传统理论的传承与扩展。南开大学逄锦聚教授指出,适应实践发展和时代需求,开展碳金融研究是理论研究的重大责任。吉林大学杜莉教授认为,碳金融交易机制既承接了产权理论、功能金融理论、金融监管理论的现有内涵,又在一定程度上拓展了上述理论的外延。
结合传统的价值理论,逄锦聚教授对碳排放交易标的的商品属性进行了认定。价值理论将商品定义为是用于交换的劳动产品,商品的基本属性是使用价值和价值。逄锦聚教授认为,碳排放额的减少来源于技术改进,而技术进步离不开劳动,故碳排放额在一定意义上属于劳动产品,一旦用于交换,便具有商品属性。碳交易表面上交易的是碳排放额度,实质上交换的是碳减排的技术以及协同的一系列复杂的人类劳动,故碳排放具有使用价值和价值,其使用价值体现在可用于碳减排活动,其价值体现为凝结在碳排放额度中的人类一般劳动。
北京环境交易所周丞认为,碳是政府授信并在特定市场具有流转功能的商品,可以视为一种广义的货币。碳市场以产权理论作为依托,是科斯定理与现代金融的完美结合,产权的正确界定对于减少环境问题,避免公地悲剧具有重要意义。西南财经大学蒋南平教授将碳金融与低碳经济的理论根源追溯到的绿色发展观和以生态危机理论、双重危机理论为代表的西方生态主义,从指导实践的角度,强调准确界定低碳经济与绿色发展内涵的紧迫性和重要性。
二、碳金融的实践进展
1.碳市场的顶层设计
“顶层设计”源于系统工程学,意旨自高端开始的总体构想。碳市场的顶层设计涵盖了基本制度设计、发展路径及评价体系等各个环节,顶层设计的合理程度决定了碳市场的运行效率甚至成败。
中央党校郭兆晖将碳市场的构建路径划分为三个基本模式:以欧盟为代表的自上而下的模式、以美国为代表的自下而上的模式、以日本为代表的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混合的模式。周丞与郭兆晖均认为中国比较适合以日本为蓝本,采用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混合的构建模式,积极发挥“干中学”的作用,推动中国碳市场的建设和完善。
由于中国经济发展正处于工业化的攻坚阶段,专家学者普遍认为,即刻构建全国范围的碳减排体系的条件尚不成熟。郭兆晖建议以三年作为一个区间,逐步由区域性碳市场向全国性碳市场过渡。关于碳市场的基本制度设计,郭兆晖认为,不仅要考虑环境有效性与成本有效性,也要关注产业接受性、行政可行性以及政策的公平性。建议由国务院确定履约期长度、排放上限、交易对象、管制行业,由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负责配额分配、管理与抽查等供给机制的设计,构建一个囊括政府部门、常规金融机构、经纪商、交易所、法律服务机构、研究咨询机构、非政府组织在内的制度体系,并建立本土化的新型经济评价体系。
关于碳交易的机制设计,周丞认为应采用总量交易模式。首先,应创新总量设置模式,选择某年为基准年,将基准年之前已经运营的设施排放的温室气体设为存量,基准年之后的为增量。以存量作为总量控制的目标(Cap),效仿欧盟排放交易体系,期初采用历史排放法对排放总量进行分配,随后逐步转向拍卖方式。增量采用高基准线,规定若干年后,将部分增量转化为存量,进入控制和交易;其次,设计碳市场的柔性机制,包括允许配额无条件储备,允许低效机制、履约期以三年作为基准、建立碳价格“安全阀”机制、建立配额储备库、不允许配额借贷等;再次,设计碳泄漏规避机制,即通过扩大管制区域范围、细化机制设计、输入产品纳入管制、降低境外产品需求等措施,减少碳泄漏;最后,设计碳市场的测量、报告、核查(MRV)机制。
2.碳市场及碳金融交易的实践
中国碳市场交易已初步试水。周丞先生以北京环境交易所为例,介绍了中国碳交易平台建设的实践活动。目前,北京环境交易所主要有三大业务线:一是由CDM、VER与“双特(特定行业特定区域)试点”所构成的多层次碳交易业务;二是节能量与排污权交易业务;三是由节能环保技术投融资、低碳转型服务组成的低碳发展业务。
当前,国际市场较为活跃的碳金融活动主要包括碳信贷、碳基金、碳保险、碳期货、碳期权、与碳相关的金融中介服务等等。中国受制于碳市场起步晚、金融体系相对薄弱等因素,碳金融活动以绿色信贷为主。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曾刚副研究员归纳总结了国外绿色信贷抗拒、规避、积极、可持续发展四个阶段,介绍了赤道原则、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出口信贷与环保指南、德国与日本先行国家的经验,梳理了中国.自1995年至今绿色信贷的发展历程,总结了中国金融机构在绿色信贷开展过程中暴露的财政税收激励政策缺位、技术标准与风险评价体系不健全等问题,并从制度完善、产品创新等角度为绿色信贷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政策建议。郑州大学武魏巍副教授从期货等衍生产品的角度切入,总结了国际现行碳交易平台期货、期权运作的经验,通过对比瑞典城市马尔默与中国大庆,深刻剖析了中国推出碳期货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对中国碳期货的前景进行了展望。吉林财经大学刘吉舫教授介绍了绿色保险的产生和发展历程,从理念培养、标准确立、产品创新等层面,对中国绿色保险的开展提供了建议。
为推进碳交易及碳金融的进一步发展,西南财经大学蒋南平教授、中国能源经济研究院陈柳钦教授均提出要建立珍惜、合理利用自然资源的理念,即推动思想环保、理念环保。此外,蒋南平教授建议尽快制定中国乃至全球的自然资源、能源消耗及补偿标准,改变不合理的社会关系与社会束缚,避免资本对自然资源统治力所造成的生态破坏,应该将科技作为重要手段,加速生态修复和清洁发展。陈柳钦教授建议在产业布局过程中,要从网络、空间的视角着眼,避免思维和落脚点的单一性和局限性。
3.碳金融对绿色经济发展的助推
结合会议主题,与会专家普遍认为,碳金融对碳市场发展乃至绿色经济的推进具有重要意义。陈柳钦教授认为经济决定金融,金融是经济的核心,提出“给金融一个支点,金融一定能撬动低碳经济发展”的论断。蒋南平教授认为借助碳交易体系与发达国家争夺国际碳市场份额,通过广泛意义的碳排放权全球营销,来捍卫国家利益具有必要性。周丞指出碳金融作为国家和地方政府实现低碳经济、推动节能减排与可持续发展的市场化工具和抓手,能够为政府提供税费体系之外的转移支付手段,促进实现淘汰落后产能、引导GDP高质量增长、产业结构调整以及区域转移等政策意图的实现。武魏巍副教授重点从碳期货的视角,归纳了碳金融对中国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提高碳经济效益、增强碳交易话语权、提升人民币国际地位的重要意义。
关于“金融是现代经济核心”的论点,逄锦聚教授提出了新的见解,认为金融确实在中国经济发展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不宜夸大金融的功能,应更多关注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的匹配,避免虚拟经济脱离实体经济的过度繁荣。杜莉教授认为应充分发挥金融对低碳经济的助推,而风险防控机制亦是碳金融交易机制中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
4.关于碳金融交易机制进一步研究的建议
碳金融交易作为一个前沿研究领域,其进一步研究处于探索阶段。关于研究队伍的搭建与合作模式,逢锦聚教授提出了“反木桶原理”,即研究团队中,首席专家的科研与管理水平,决定了该科研团队研究成果的层次和质量。杜莉教授指出,宜采用合理分工,责、权、利相匹配的模式,真正做到任务到人、经费到卡,充分调动团队成员的积极性,发挥协同作用,挖掘科研协作的潜力。
关于碳金融交易机制研究体系的架构,杜莉提出应将金融思维与传统的经济理论相结合,从供给机制、需求机制、价格机制、风险防控机制以及效率与溢出效应评估五个相互衔接、互相影响的环节切人,避免现有单一研究的片面性和局限性。针对杜莉教授提出的架构,曾刚副研究员进一步强调了供给机制在碳市场构建中的关键地位,认为碳市场的特殊属性,决定了供给机制是碳金融交易机制的核心,配额总量的设置、分配模式的设计、管制对象的选择、碳金融产品的创新与选择对市场需求、价格、风险甚至运行效率与溢出效应均具有重要意义和影响,供给机制的科学与合理程度决定了碳金融体系的成败。
在全球气候变暖、环境恶化的背景下,绿色金融作为一种能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创新性的金融模式应运而生,逐渐受到各国政府、金融机构、企业的重视。作为近年来异军突起的新型融资方式,绿色金融正在成为推进全球实现绿色增长、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动力。无论从顶层设计还是民间参与,中国绿色金融体系正在成为全球绿色金融的引领者。
2016年8月30日,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会议指出,发展绿色金融,是实现绿色发展的重要措施,也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要通过创新性金融制度安排,引导和激励更多社会资本投入绿色产业,同时有效抑制污染性投资。绿色金融上升为国家战略。
2016 年的G20杭州峰会上,“绿色金融”议题首次被写入会议公报中,并成立绿色金融研究小组,形成首份《G20绿色金融综合报告》,其中明确界定了绿色金融的含义、目的和范围、面临的挑战。报告指出,“绿色金融”指能产生环境效益以支持可持续发展的投融资活动。这些环境效益包括减少空气、水和土壤污染,降低温室气体排放,提高资源使用效率,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并体现其协同效应等。发展绿色金融要求将环境外部性内部化,并强化金融机构对环境风险的认知,以提升环境友好型的投资和抑制污染型的投资。绿色金融应该覆盖各种金融机构和金融资产。绿色金融既要利用公共资金,也要动员私人资本。绿色金融还涉及整个金融体系对环境风险的有效管理。
数据显示,2016年我国在境内外市场共发行贴标绿色债券2300亿元人民币,占全球绿债发行量的40%,已跃升为全球最大绿色债券市场。“中国绿色金融发展呈现出全面提速的良好态势,但当前整体仍处于起步阶段。”人民银行副行长、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顾问陈雨露表示,尽管绿色金融的发展潜力巨大,但其发展仍然面临许多挑战。绿色项目的投资回报吸引力还不足、融资难融资贵仍然存在,中长期融资工具还比较缺乏,投资者和资金需求方信息不对称的问题比较突出。
“要有强大的法治基础,强大的执法力量,强大的监督法律执行的力量,这三者缺一不可,但这三者我们做的都不够”。清华大学法学院郑裕彤讲席教授高西庆在“2017杜克国际论坛”上表示,绿色金融与环保的结合,意义重大,但需要做的还有很多。
在W美等西方国家,绿色金融是一种自下而上的发展趋势,而中国的绿色金融却呈现了自上而下的路径。这样的路径是如何形成的?在发展绿色金融过程中,有哪些可以借鉴的国外经验?如何加强社会资本对绿色产业投资的可持续性?针对以上问题,《中国经济信息》采访了昆山杜克大学环境研究中心主任张俊杰,以下为采访实录。
中国经济信息:在您看来,推动绿色金融发展的主要力量是什么?
张俊杰:合理来说,绿色金融发展不应是金融部门来推动,而是应由环境管制来推动的。只要国家制定好环境管制的法律与政策,能够把环境污染成本外部性内部化,就能使绿色产业得到合理的回报,社会资本自然会根据收益率的变化而决定是否投向绿色领域。
在发达国家,就是由立法和环境管制推动。但在中国,环保部门相对弱势,虽然我们定了很多环境方面的法律法规,但执行的并不好,尤其在地方上推动环境执法有很多困难。而由金融监管这样相对强势的部门来帮助推动资本流向绿色领域,这对中国环境整体是一个好事情。中国最开始是由银监会推动绿色信贷,现在央行、财政部、发改委、环保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都在共同大力推动绿色金融的发展。
中国经济信息:在发展绿色金融上,国外可以借鉴的经验有哪些?
张俊杰:绿色金融包含两个层面,一是在政府的政策层面,二是自愿的金融投资行为。政策层面,例如美国能源部对可再生能源产业的绿色贷款担保机制以及德国对绿色信贷的财政贴息都是绿色金融的相关政策。国外还有很多类似的好的政策并没有放在绿色金融这个大框架里,但这些政策对推动绿色产业投资,产生对绿色产业的投资激励很有意义。
在自愿投资行为层面,很多是行业协会、非政府组织等自愿行为,比如赤道原则(赤道原则是用以确定、评估和管理项目融资过程所涉及社会和环境风险的金融界指标,己经成为全球银行业项目融资的行业惯例。)兴业银行作为国内银行业践行绿色金融的先行者,在年初已经发行了100亿元的境内首单绿色金融债,在这个过程中采用“赤道原则”,会邀请第三方咨询及评估机构对企业项目进行八个绩效标准审核。今年年初,江苏银行成为第一家加入赤道原则的城商行。
中国经济信息:您认为绿色金融发展面临的主要障碍是什么?
张俊杰:最大的障碍,主要还是政策缺乏稳定性。不仅是在中国,在国际上也有这种问题。绿色产业投资归根结底是由环境管制创造的市场。绿色产业投资资金量大,周期长,投资回报率不高,受政策因素影响大,而政策缺乏稳定性,成为绿色行业最大的风险。没有明确的政策,就无法产生投资的确定性,无法准确计算投资的成本和收益,进而造成投资人不愿意在这个行业投资。
另外,绿色产业投资的支撑性政策不应是产业政策,而应是环境能源和气候变化政策。环境政策和产业政策的区别在于,环境政策是把最终的环境质量标准制定好,把技术选择权交到企业手里,企业和市场自然会选择相应的手段去实现目标,能更好发挥市场能动性。
中国经济信息:您认为更好促进绿色产业发展的手段有哪些?
张俊杰:目前,国家更多倾向通过补贴形式把绿色企业收益提上去。而我认为,应通过环境管制手段把污染型企业的成本提上去,也就是环境成本内部化,这样就会跟环保型企业站在同一起跑线上,可以让环保型企业更加具有公平的竞争优势,更好促进绿色金融的发展。
中国经济信息:如何加强社会资本对绿色产业的可持续投资?
张俊杰:由于政策不稳定等风险因素使得社会资本对绿色产业投资还存在很多的疑虑。
社会资本对绿色产业的可持续投资,最核心的问题就是要让绿色产业投资有利可图。绿色产业投资的关键词不是绿色,而是投资,而投资关键词就是风险和回报。
社会资本的投资应该依靠加强环境管制,让污染行为成为竞争的劣势而不成本上的优势,这样投资才能够做对社会最优的选择。
在满足了政府环境管制的最低要求之上再多做的,是自愿的环境行为,能帮助企业在社会树立负责任的形象,股东会对企业更加信任,员工会更加有责任感,消费者也更愿意购买绿色产品。我认为应该鼓励投资企业做更多自愿的环境行为。企业能够从做好事中获益,这也是让绿色产业投资有利可图的途径。
关键词:低碳经济;绿色金融;银行;可持续发展
低碳经济已经成为国际经济领域的重要话题,其强调的是在可持续发展理念下,通过技术创新、制度创新和产业转型等手段降低能源消耗和温室气体的排放,实现经济与环境的同步发展。低碳经济的推行,需要金融系统的大力支持,而国有银行作为国内金融行业的支柱,应加强对低碳经济的关注和重视,加大对绿色金融的创新力度,围绕绿色金融提供更优质的金融政策、产品和服务,为我国低碳经济的发展提供更为有力地支持。
1低碳经济下绿色金融发展意义
1.1推动经济可持续发展
在低碳经济背景下,发展绿色金融对于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具有深刻意义。目前,我国经济正处于转型期,在粗放式的经济发展模式下,自然资源被大量消耗、环境污染问题也日趋严重。为确保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顺利施行,必须要加强低碳环保技术的创新,以及对创新型企业的扶持。面对这样的经济发展趋势,国有银行等金融机构也应大力发展绿色金融,积极响应政府经济号召,解决创新型企业的资金问题。另一方面,金融机构也应借此实现业务模式的转型,保持经济效益的稳步增长。
1.2缓解经济发展与能耗矛盾
自我国实施对外开放政策以来,我国经济发展速度持续加快,但所付出的代价也是惨烈的。经济发展的背后是能源的大量消耗以及生态环境的严重破坏,重效益而轻生态的经济发展模式严重威胁到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通过发展绿色金融,调整国有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业务方向和结构,促进低能耗、绿色和环保企业的发展,控制对重工业和高污染企业的金融政策支持,将显著缓解经济发展与能耗之间的矛盾,使我国经济发展更加健康和平稳。
1.3促进绿色产业发展
绿色产业具有高产出、低能耗、低污染等优点,是国内外普遍支持的产业。绿色产业的兴起得益于消费者环保意识和绿色意识的增强,绿色产业也是可持续发展理念催生的产物。绿色产业的发展具有非常深远的意义,但绿色产品的开发、研制和生产,需要大量的资金做支持。推行绿色金融,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为绿色产业提供强有力地金融支持,有利于我国经济结构的调整,也有利于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和落实。
2绿色金融发展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
2.1政府金融政策缺乏
针对绿色金融推广和发展,我国政府在2007年、2008年先后推出了《落实“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具体措施》《节能减排授信工作指导意见》和《关于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指导意见》等政策、法规,为国内绿色金融的推广提供了一定的制度保障和支持。但是,客观而言,这些制度的框架较为清晰,但可操作性不足,配套政策非常有限。近年来,国有银行有关绿色金融的扶持制度和政策比较缺乏。从2007年开始,国家政府相关部门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改进和加强节能环保领域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绿色信贷指引》等专项政策,为银行绿色金融业务提供了一定的引导支持,但缺乏足够的激励政策和标准支持,导致多数银行动作缓慢,积极性不足。
2.2绿色金融回收周期长
与传统金融业务相比,绿色金融回收周期相对更长,对应的银行风险更大、收益更为缓慢。低碳经济作为国家经济发展的发展重心,蕴藏着巨大的商业价值。但是,传统企业发展时间较长,企业资产较为雄厚,市场也更为稳定,金融资金回收周期更短,收益也更为稳定。虽然,部分国有银行试图尝试制定绿色金融产品、开展绿色金融业务,但受风险和价值等因素的制约,往往缺乏足够的产品信心,这也是绿色金融发展的重要阻碍之一。
2.3信贷标准不规范
银行信贷业务的开展,需要一整套规则和标准予以支持,以切实保障业务的正常开始和实施,有效控制产品风险,维持银行利润空间。但是,国内绿色金融政策目前尚处于摸索阶段,国家政府并没有出台具体的贷款规则和风险评估管理制度等,贷款的手段、方式、利率、期限等都没有明确,严重影响到银行信贷业务的开展和实施。虽然,部分商业银行尝试信贷产品的开发和操作,但信贷标准的不规范使金融机构背负较大风险和压力。
2.4资金使用追踪不彻底
为提升信贷产品的使用效率,促进“节能减排”政策的深化和落实,制定健全的资金追踪制度和体系至关重要。但是,多数银行金融机构并没有针对绿色金融构建专门的追踪机制,致使资金使用情况得不到有效控制。许多企业以“节能减排”为口号向银行申请贷款,但是并未将所贷资金用于采购和引进节能设备,这种行为显然损害到了银行利益和正常的市场秩序。对此,国家政府部门也应该加强资金使用的追踪,为银行提供对应的政策指导。
3低碳经济下绿色金融发展对策
3.1加强政府政策扶持力度
针对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绿色金融业务,政府必须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提升各金融机构的开展积极性,使金融机构自觉加快相关业务产品的开发和实施。第一,政府必须要尽快出台配套法律法规,用于保护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合法权益,对率先推出绿色金融产品的银行提供收益保护期以及专利应用保护期,充分保障创新者利益。第二,对信贷企业予以严格控制。绿色产业相关企业申请绿色金融产品,必须要严格按照产品要求使用资金,禁止资金滥用。对于滥用资金的企业,应取消其信贷资格,同时降低企业征信。第三,必须要制定市场监管制度,杜绝违规金融产品。特别是随着绿色金融市场的放开,必然会有部分金融机构盲目地进行金融产品开发和推广,这势必会对正常金融秩序构成影响。相关部门必须要加强对市场秩序的控制,约束金融机构的不良行为。
3.2重点扶持,控制信贷风险
为推动绿色金融的高效发展,政府应采取重点扶持措施,通过试点方式总结产品种类、利率和期限等标准,维持我国绿色金融市场的规范化发展。首先,通过数据分析和评估,选取业务需求量较大的省市地区确立信贷试点区域。其次,选取金融产品创新能力较强、信贷风险防范机制健全的国有银行实施金融产品的开发和推广。针对试点,政府方面应该加强对风险封单,并提供一定的优惠和扶持政策,并借助各类宣传渠道加强绿色金融宣传,确保市场的活跃度,保证地方试点效果,并从中积累丰富的金融经验。
3.3创新信贷评价标准
信贷评价标准,是银行等金融机构控制业务风险的有效手段。信贷评价标准能够更好地反映企业的信用情况,为银行信贷发放提供相关支持。针对绿色金融业务的信贷评价标准,银行首先应充分借鉴现有的征信系统,了解客户的资质。另一方面,银行金融机构必须要结合企业所处行业类型,评估企业的偿债能力、污染治理能力等,通过一系列的指标分析,提升信贷评价标准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与我国相比,发达国家绿色金融业务早已实施多年,因此在信贷评价标准的制定上,可以借鉴发达国家的信贷评价标准,对银行绿色金融业务信贷评价标准提供丰富和补充。
3.4做好资金使用追踪管理
绿色金融业务资金的根本目的在于扶持绿色产业发展,为企业节能减排提供对应的资金支持。因此,绿色金融业务资金必须要关注资金使用的针对性,坚持专款专用,以充分发挥资金价值。对此,银行金融机构应建立科学的资金使用追踪管理机制,加强对企业资金使用的全面了解和监督。资金使用追踪机制的建立,一方面必须要构建资金信息反馈系统,用于企业资金使用信息的录入,由银行予以审核和控制。针对追踪管理,银行必须要组建专门的资金监管小组,定期就资金使用情况对企业进行核查,并对检查结果予以汇总和评估。对于资金滥用的企业,银行可根据相关法规和制度收回资金,同时追究企业责任,切实保障资金使用效率,维护银行合法权益。此外,为降低和控制金融风险,金融机构需要建立有效的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制定对应的风险分担策略,保证银行资金风险,同时约束企业行为,使绿色金融能够更为平稳、健康地发展。
4结束语
低碳经济是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方向,低碳经济有利于缓解环境市场发展与生态治理之间的矛盾,降低能源消耗,促进我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深化和落实。为更好地推进低碳经济发展,政府方面应积极出台对应的鼓励和指导政策,帮助银行等金融机构积极完成产品创新,帮助绿色产业解决融资问题,促进绿色金融平稳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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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言
发展绿色经济是世界经济发展的新机遇、新动力,对于有效应对世界经济复苏不确定、不稳定的形势,以及我国行业结构转型和金融改革提速的经济金融新常态,促进经济与社会、人与自然协调可持续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发展绿色经济已成为全球共识。绿色金融是绿色经济的核心和?恿Γ?发展绿色金融,将成为我国经济结构调整、经济社会转型的重要推力。2006年,自兴业银行引入绿色信贷业务,绿色金融在我国出现并实现井喷式发展。2015年以来,国务院的《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中央制定的《“十三五”规划纲要》、人行等七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等众多关于绿色金融的顶层制度设计、规范文件相继出台,为绿色金融在我国的快速发展奠定了基础。鉴于绿色金融在我国的迅速发展壮大,业界纷纷将2016年称为绿色金融元年。据中国银监会披露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上半年,国内21家主要银行绿色信贷余额已达7.26万亿元,占我国贷款总规模的9%左右1。据统计,2016年我国绿色债券发行量达到2052亿元,位居全球第一,占同期全球绿色债券发行量的三分之一以上2。另据估算,2015年至2020年期间,我国绿色融资需求为15万亿至30万亿元,可以预见,绿色金融将成为我国未来的一个重要金融业态存在。受我国金融市场现状影响,从2006年至今,商业银行依然是我国发展绿色金融业务的主体。目前,虽然商业银行在绿色信贷、绿色金融债等领域进行了大量的创新,但仍然存在绿色金融产品单一、数量少的问题。此外,大多数商业银行至今未建立起与绿色金融业态相适应的战略规划、组织机制、激励约束机制、人才团队等问题。未来,随着绿色金融业态走向成熟,我国商业银行将愈发重视、大力布局绿色金融市场,并进行与之相适应的经营理念、组织机制、产品机制的变革改造。从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组织架构创新转型的成功经验来看,通过设立绿色金融事业部发展绿色金融业务将成为众多商业银行的必然选择。
近年来,虽然国内外学者对绿色金融进行了大量研究,至今仍未给出绿色金融的统一定义。发达国家在界定绿色金融时,主要从绿色金融与市场、金融业发展的关系入手,侧重于从绿色金融对生态资源配置、全球气候变化及与之相对应的技术变革的积极作用视角定义绿色金融;发展中国家主要从绿色金融对绿色经济资源的市场调配方面定义绿色金融。目前,我国关于绿色金融最权威、应用最广泛的定义为“支持环境改善、应对气候变化和资源节约高效利用的经济活动,即对环保、节能、清洁能源、绿色交通、绿色建筑等领域的项目投融资、项目运营、风险管理等所提供的金融服务”3。关于我国绿色金融发展存在的问题,曹军新(2016)从公共资源的多层次跨界合作视角指出,我国发展绿色金融主要面临顶层制度设计乏力、金融机构动力不足、财税激励作用不明显等问题。隗斌贤(2016)和俞岚(2016)指出,绿色金融创新不够、产品单一、标准不完备、系统风险防控经验缺乏、人才较少、金融生态环境不利、监管能力不足、政策法规滞后、配套支持体系不健全等因素制约绿色金融在我国的发展。麦均洪和徐枫(2015)运用联合分析方法证明了金融机构积极性缺乏,“盈利能力”、“行业特征”以及“外部监管”是制约我国绿色金融发展的重要因素。在研究构建我国绿色金融体系、探讨推动绿色金融发展时,李淑文(2016)研究了兴业银行的若干绿色金融创新实践,提出了接轨赤道原则、推广绿色信贷机制、培养绿色金融人才等有益建议。胡春生(2012)和西南财经大学发展研究院、环保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课题组(2015)认为,建立完备的制度框架、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合理的顶层制度设计、有效的市场机制和产品及业务创新模式是构建我国绿色金融体系的有效路径。李晓文等(2012)、马骏(2015)、翁智雄等(2015)等学者研究了国外发展绿色金融的经验,提出了构建中国绿色金融体系的具体建议。也有学者从推动绿色金融立法、降低信息不对称、完善政策激励支持体系、培育中介服务体系、发挥政策性金融机构的引导作用等方面出发,给出了构建我国绿色金融体系的顶层设计思路(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绿化中国金融体系”课题组,2016;辜胜阻等,2016)。目前,我国尚未有关于商业银行设立绿色金融事业部的系统化研究,本文的研究,对于商业银行拓展绿色金融业务、组织架构调整、战略创新转型均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二、绿色金融事业部设立的意义及可行性分析
(一)绿色金融事业部设立的意义
1.设立绿色金融事业部是商业银行应对绿色金融业务快速发展的迫切需要。2015年以来,绿色金融在我国发展飞速。各商业银行在不断创新绿色信贷产品、储备和营销绿色信贷项目,发行绿色金融债的同时,纷纷试水与碳金融领域相关的业务创新,制定综合化全方位的绿色金融融资解决方案;我国大部分券商积极将绿色金融纳入公司经营战略,争相获取绿色债券承销资格,发行绿色债券,设立环保产业指数,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甚至成立了绿色金融事业部,抢夺绿色债券市场蛋糕。同期,基金公司、各类投资公司也在大力摸索绿色金融业务。作为我国绿色金融业务发展的主体,虽然商业银行不断将各类资源向绿色金融业务倾斜,但是有关发展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基金等业务的战略和信贷政策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强,绿色金融业务风险管控不精准,绿色金融项目内部评估不专业,绿色信贷产品创新力度不够,熟识绿色金融业务的人才储备不足,绿色信贷业务的研发、生产、销售分散在商业银行各个部门等问题大量存在。未来,随着绿色金融市场的进一步发展壮大,这些问题将成为制约商业银行发展绿色金融的重要因素。成立绿色金融事业部,集中建立与绿色金融体系相关的业务规划和政策、组织机制、产品目录、项目团队,并集约人力、物力资源,将是商业银行解决上述问题,迅速抢占绿色金融市场的可行选择。
2.设立绿色金融事业部是商业银行推进战略转型的现实需要。经济转型与金融转型相互关联、相互制约、相辅相成,经济转型是金融转型的依据和前提,金融转型是经济转型的动力和推手。当前,我国正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发展绿色经济,建设生态文明。与发展绿色经济相对应的,商业银行在推进改革转型时,必须将绿色金融的因素考虑在内。2003年以来,包括中国银行、交通银行、民生银行、平安银行、北京银行等在内的我国众多商业银行纷纷进行事业部制改革,以期打破银行总分支垂直化链条组织的层次,通过条线式、工厂式管理提升业务专营性和管理效能。从当前我国商业银行事业部制改革的成效来看,对某些优势业务、新兴业务、产品、行业、区域、策略、市场设立事业部,有利于促进商业银行的快速发展,降低经营风险,提升竞争力。为了适应绿色经济发展和供给侧结构改革,同时为快速抢占绿色金融市场,降低绿色金融业务风险,商业银行通过借鉴同业或自身设立事业部的经验,专门设立绿色金融事业部将成为现实选择。
3.设立绿色金融事业部是商业银行实施差异化、特色化经营的可行选择。2015年以来,随着我国经济金融进入新常态、利率市场化改革加速推进、互联网金融和移动金融业态快速发展、银行业同业竞争日益激烈,我国商业银行尤其是中小商业银行纷纷探索有效发展路径和可行生存空间。差异化发展、特色化发展已成为我国商业银行增强市场竞争力的经营策略和重要共识。通过专注并做大做强做优比较优势业务,实现特色化、专精化发展也得到中小商业银行的认可,如宁波银行专注于中小企业贷款、南京银行专注于债券市场业务、哈尔滨银行专注于小微业务和对俄业务,这三家银行通过做精做优比较优势业务,形成特有资源禀赋,实现了快速发展,得到了同业认可。随着国内外绿色经济的蓬勃发展,绿色金融市场将愈发壮大,通过坚持做绿色金融业务形成差异化发展、特色化发展的比较优势已成为可能。设立绿色金融事业部是商业银行深耕细作绿色金融业务的较优选择。因此,商业银行可以通过设立绿色金融事业部,大力发展绿色金融业务,从而在绿色金融领域形成比较优势和特色资源禀赋,实现特色化、差异化发展。
此外,设立绿色金融事业部还具有其它的优势。第一,有利于提升绿色金融业务风险管控效能。绿色金融事业部拥有事业部共同的优势,即健全而专业的风险管理体系、完善而定制化的业务审批审查流程,有利于化解和控制与?G色金融业务相关的市场风险和业务风险。此外,绿色金融事业部的操作风险和信用风险相对集中、风险管理人员更加专业,贯穿于绿色金融业务各个环节的全面风险管理理念相对健全科学,将大幅提升绿色金融业务风险管理水平。第二,有利于提高经营管理服务效能和水平。绿色金融事业部垂直化、集约化的组织架构和管理模式,将有效缩短管理链条,更加贴近绿色金融市场,有利于绿色金融产品个性化定制、专业化营销,也有利于提高决策效率和对绿色金融市场变化的灵敏程度,更好地实现以绿色金融客户为中心设计、研发、销售产品。此外,设立绿色金融事业部还有利于提供专业化、流程化、模块化的专业金融服务,为绿色金融融资需求设计全方位金融服务方案。第三,有利于压降成本。绿色金融事业部通过独立核算、“内部转移定价”,使成本细化到部门、岗位、产品,实现动态考核绿色金融产品、岗位、业务绩效、盈亏的可能,从而降低了部内的交易成本和运营成本。
(二)绿色金融事业部设立的可行性分析
1.我国商业银行拥有丰富的设立事业部的实践和经验。自从20世纪70年代后期,事业部制在欧美出现后,我国商业银行开始关注并试点事业部制。2002年,工商银行组建了专营票据业务的票据营业部,部内实行独立核算,被认为是我国商业银行事业部改革的最早尝试。2004年,包括民生银行、招商银行在内的股份制商业银行纷纷进行零售业务事业部试点,建设银行和工商银行在股份制改革后也开始事业部改革。目前,包括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民生银行、浦发银行、兴业银行、包商银行、哈尔滨银行等我国各类商业银行纷纷在个人业务、公司业务、涉农业务、金融市场业务等业务领域进行了事业部改革。总之,我国商业银行在事业部制改革方面拥有大量成熟的实践,为商业银行设立绿色金融事业部提供了经验借鉴。
2.绿色金融事业部设立可通过整体推进和局部突破两种形式实现。对于未进行事业部改革的商业银行来说,可以避开对商业银行现有传统组织架构和分支机构的改变,在总行单独设立绿色金融部。绿色金融事业部设立后,商业银行可将与绿色金融相关的业务划归绿色金融事业部。绿色金融事业部的设立既能成为商业银行试点事业部的有效举措,也能促进绿色金融业务的发展。对于已经进行事业部改革的商业银行,可在现有组织架构的基础上增设绿色金融事业部。对于正在或即将进行事业部改革的商业银行,可在组织机构改革框架内增加绿色金融事业部即可。
3.绿色金融业务较易被分割出来。自2006年以来,包括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环保部、工信部等政府部门纷纷出台了关于绿色金融业务的产品目录、项目目录、技术目录,如《绿色债券项目支持目录》、《国家先进污染防治技术目录(VOCs防治领域)》、《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绿色信贷指引的通知》(银监发〔2012〕4号)、《绿色制造2016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工业绿色发展规划(2016~2020年)》等,对绿色金融业务的边界作了清晰地划分。此外,部分商业银行、学术机构也都制定了绿色金融产品目录,如在我国“第二届绿色设计与制造论坛”中,公布了108类绿色设计产品,覆盖建材、化学品等14个行业。总之,绿色金融事业部开展的绿色金融业务能清晰地从商业银行现有业务中划分出来。
三、绿色金融事业部的界定、目标定位和设立原则
(一)绿色金融事业部的界定
商业银行设立的绿色金融事业部是指,商业银行内部以绿色金融业务为依据,将与绿色金融业务相关的研发、生产、销售等部门、人员、产品整合成一个相对独立的组织结构形式。绿色金融事业部专营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作为利润中心,实行独立核算。依据业务发展需要,绿色金融事业部可适时设立区域分部,分部及其人员管理、经营核算归口绿色金融事业部。
(二)绿色金融事业部的目标定位
绿色金融事业部主要为绿色金融相关的机构客户、公司客户、私人客户办理绿色信贷相关的业务。
1.绿色金融机构客户指需要进行包括城市综合基础设施项目,污染防治项目,环境修复工程,煤炭清洁利用项目,节水及非常规水源利用项目,尾矿、伴生矿再开发及综合利用项目,工业固废、废气、废液回收和资源化利用项目,再生资源回收加工及循环利用项目,清洁交通项目,清洁能源项目,生态保护和适应气候变化项目等与绿色经济和可持续发展相关的工程项目,并需要融资支持的机构客户。
2.绿色金融公司客户包括实施节能技改的企事业单位,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工程项目公司,节能减排、环保设备生产企业,公用事业服务商,能源公司,清洁能源项目开发与服务公司;也包括从事绿色金融业务的同业绿色金融企业,如绿色金融保险、证券、基金公司。
3.绿色金融私人客户包括拥有绿色金融消费意识或经被营销诱导消费绿色金融产品的私人客户。
(三)绿色金融事业部的设立原则
1.坚持以绿色金融客户为中心、以绿色金融市场为导向。绿色金融事业部的各项业务开展、产品创新、服务提供必须以绿色金融客户的融资和服务需求为中心,满足绿色金融客户不断变化的差异化需求,同时适应我国及国际绿色金融市场发展的趋势。
2.坚持经营风险与经营收益相平衡。在绿色金融事业部内部各层级、各部门、各岗位之间,有效合理地配置人力、物力资源及经营目标任务,实现绿色金融事业部内的责任、权力、费用相统一。专门针对绿色金融业务建立完善统一的风险和资本计量模型、会计和成本核算标准,实现绿色金融事业部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进而建立常态化的高效运营机制。
3.坚持服务领域、产品技术、产品研发、服务流程的集约化与专业化。商业银行在内部统一绿色金融业务资源、专家人员、物力资源和专业化的服务资源,为绿色金融客户提供专业化、精细化的特色服务。通过不断优化业务流程、减少决策链条、提升管理效能,开展一体化、分类型、分层次的业务办理和经营管理,实现绿色金融业务发展的资源配置最优化、管理效能最大化。
四、绿色金融事业部制度设计
(一)组织机制设计
1.组织机制设计。根据绿色金融事业部的服务客户对象,专业化管理服务,不同产品研发、生产营销,风险管理等经营开展需要,需要在绿色金融事业部部内设置包括综合管理部、风险管理部、运营管理部、公司服务部、零售服务部、产品营销部等二级部门(详见图1)。各个二级部门的工作职能见表1。绿色金融事业部的科技管理由商业银行总行提供,必要时,事业部也可建设自己的科技开发支持团队和科技系统。
2.运行管理机制设计。一是建立“集中决策、分散经营”的决策管理机制。绿色金融事业部的组织架构应具备前台大市场、大营销、交叉销售,中台大运营,后天大集中的思路,明晰规划前中后台部门的职责分工,实现前台部门高效竞争、贴近市场,中台部门高效支撑、信息化运转,后台部门高效服务、有序支持。二是建立“奖赏有别、权责分明”的激励约束机制。绿色金融事业部应建立以价值为导向的激励考核体系,应被授权相对独立的人力资源管理权限,必要时事业部HRBP可由商业银行总行派驻,应具备开展业务需要的自主选聘、定岗、定薪等人力使用管理职能,以充分发挥职位管理、薪酬安排、绩效考核的突出作用,实现以岗定级、以级定薪、以绩定奖、以绩定迁,并营造能进能出、能上能下、双向迁徙的能力;应不断完善考核体系,统一规划、制定、下达业务经营需要的内部收益计划、成本核算指标、薪酬分配与考核指标、业务发展指标、经济资本回报指标,并把上述目标任务和业务指标直接与部内二级部门、岗位人员的经营绩效挂钩;应对二级部门和管理层人员实施综合绩效考核和关键经营管理指标考核,通过定性和定量分析,对部内二级部门进行全面、合理、科学的评价。三是建立专业化、复合型人才储备机制。绿色金融事业部作为独立核算的主体,应格外注意对绿色金融专家人才的引进,对基层业务人员的培养,注重加快培养具有专业化、复合型的人才队伍。四是建立绿色金融业务立体化、精细化的交叉营销体系。绿色金融事业部应以客户为中心,满足对公、对私绿色金融客户全方位、层次化的金融服务需求,构建一篮子的产品营销服务体系;应为不同类型客户创新定制差异化的金融产品,满足绿色金融客户多元化金融需求。五是建立精细科学的全面成本管理机制。绿色金融事业部应实现成本核算管理的精准化,将资本成本、管理成本、资金成本等纳入成本核算管理、费用全口径管理之中,并对部内的产品、业务进行投入产出分析。六是建立高效精细的运营机制。绿色金融事业部应以客户价值创造为抓手,对运营流程进行优化再造,力争建立最快反应速度、最优服务体验的运营机制,部内业务部门在必要时可采用项目制、工厂制,以实现流程高效、制度合理、信息对称、协同有力的运作。此外,绿色金融事业部还应根据业务开展需要,建立精细化的客户管理机制、先进合理的科技系统支持体系等便于高效运行的体系。
3.风险管控体系设计。一方面,构建“分级授权、相互制衡”的风险管理机制。设立绿色金融事业部的一个优势是能统一管控绿色金融业务风险,绿色金融事业部稳健运行的关键也是能不能合理设计出一个科学计量、合理划分的风险管理体系。建议绿色金融事业部侧重经营风险防范,在商业银行总行规定的风险管理政策和风险限额约束下,管控业务层面的经营风险。另一方面,建立事业部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绿色金融事业部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和独立核算,因此,必须进行全面的风险管理,包括制定科学的风险偏好,建立合理的业务授权体系,制定完善的?I务管理办法和管理流程,建立完善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等领域的识别、计量、监控体系,并将风险管理前移,形成高效合理的风险识别机制,实现全事业部、全方位、全流程风险管控。必要时,可在绿色金融事业部设立风险管理委员会,设立首席风险官,统筹事业部风险管理。
五、绿色金融事业部产品设计
商业银行设立绿色金融事业部后,可借鉴国内外关于绿色金融产品的创新,开展相关业务。结合当前我国金融市场环境及绿色金融事业部的经营目标定位,绿色金融事业部可创新开展的绿色金融产品主要包括零售信贷业务、对公信贷业务、投资业务和资产管理业务四类(详见图2)。
【关键词】绿色信贷 国际经验 文献综述
一、引论
近年来,以国有商业银行为代表的许多中国金融机构意识到了绿色金融的重要性,伴随一轮轮政策的推进,绿色金融正成为下一步中国金融发展的必然趋势。随着国际上公认的“赤道原则”的提出,“绿色信贷”一词也逐渐为人们所熟知。在信贷还“绿得不够深”的中国,研究“绿色信贷”在中国如何实践发展问题是极有必要的。
本文旨在对绿色信贷的产生与国内外发展状况以及近年学者的研究做一个简要梳理,以便于今后更深入的研究相关问题。文章涉及文献主要包括各大银行公布的社会责任报告、环境部关于绿色信贷的年报、各大媒体报道及国内外学者已发表的著作及论文等。
二、绿色信贷的含义
从18世纪开始,人类产业文明经历了一个巨大的飞跃过程,而代价却是环境的破坏。20世纪末,人们终于开始意识到,只有在发展的同时顾及到环境,发展才是可持续的。于是,“可持续发展”的概念在1987年由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WEDC)提出,并最终被广为接受。与“应让后人也能公平的享受和我们一样的自然和环境资源(Asheim, Geir B., 1991)”类似的概念不断产生。而金融作为一门相对而言年纪不大的学科,也参与到了整个人类的“绿色计划”中,“绿色金融”开始进入大家的视野。在这样的大背景下,“绿色信贷”应运而生。
国际上关于绿色信贷的准则,应用最广泛、最具代表性的是赤道原则(the Equator Principles, 简称EPs)。2002年10月,国际金融公司和荷兰银行9家银行在伦敦主持召开会议,讨论项目融资中的环境和社会问题,会后由荷兰银行等4家银行自发地在国际金融公司环境和社会政策基础上共同起草了一套针对项目融资中有关环境与社会风险的指南,即赤道原则。2003年6月,包括4家发起银行在内的10家大银行宣布接受赤道原则。2006年,赤道原则委员会对其进行了修改调整并了EPⅡ。赤道原则的订立在国际金融的发展史上都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截至2013年4月已有78家世界各地的金融机构加入赤道原则,越来越多的金融机构正在尝试加入它。目前,EPⅢ正在修改审查过程中,不久将会。
国内学者对“绿色信贷”的概念界定看法不一,在此取一个相对折中的定义:所谓绿色信贷,从名义上讲就是对绿色经济加以支持的信贷资金,然而在显示中往往存在一些非法的企业和项目,达不到环境部门的标准和要求,对此不提供信贷支持的行为也可以称之为“绿色信贷”(邓聿文,2007)。这个定义的优点在于不仅将那些对环境做出贡献,在企业生产中没有污染,或者污染达标的企业纳入绿色信贷范畴中,还包括了生产环保产品的企业,但缺点在于没有指明向企业提供支持的主体。广义上来说,该主体可以是政府、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而狭义定义中主体为商业银行或政策性银行。本文取绿色信贷的狭义定义。
三、绿色信贷在国外的发展与研究
(一)绿色信贷发展状况
在“赤道原则”的大力推动下,越来越多的银行加入了“绿色信贷”的行列。国际上“绿色信贷”政策的实践主要集中在美国、英国、日本、加拿大、德国和荷兰等发达国家,其他地区如非洲和墨西哥在近两年也有银行成为“赤道原则”成员。总体来说,发达国家对于“绿色信贷”的执行情况有以下几个突出特点:在法律建设方面明确环境责任,如1980年美国联邦政府出台了《全面环境响应、补偿和负债法案》,根据该法案,银行必须对客户造成的环境污染负责,并支付修复成本;在政策指导方面构建激励机制,如英国政府颁发“贷款担保计划”,规定小企业可向金融机构借贷最高可达7.5万英镑的款项,政府担保80%;有绿色信贷相对统一的标准等等(曹小奇等,2008)。
在绿色信贷产品开发问题上,发达国家也走在前列。现今的绿色信贷产品主要分为三大类:零售银行类产品(包括住房抵押贷款、房屋净值贷款、信用卡等)、公司银行和投资银行类产品(包括项目融资和商业建筑贷款)以及资产管理类产品(包括财政绿色基金、投资基金等)(UNEP FI,2007)。
(二)学者研究动态
“绿色信贷”是中国特有的说法,国外的相关研究一般更注重研究金融与可持续发展的关系,如环境金融、企业社会责任等。相对而言,国外的相关研究起步较早,研究者们很早就提出了环境金融的概念,指出应将金融结合到可持续发展中(Marcel Jeucken,2001)并分析发展环境金融可以获得的资金途径(Eric Cowan,1999)。这些资金途径不仅为环保技术和污染控制措施的投融资提供机会(Thompson,1998),还为一些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经济活动和品牌建立了环保的立场。
总体来说,无论在绿色信贷的政策制定、产品开发以及学术研究方面,发达国家都处于相对成熟的地位。
四、绿色信贷在国内的发展与研究
(一)绿色信贷发展状况
2007年7月,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和银监会联合了《关于落实环保政策法规防范信贷风险的意见》,提出了绿色信贷的应用方式和范围,要求完善信息沟通机制等,以保障绿色信贷政策落到实处。2008年1月,原国家环保总局与世界银行国际金融公司联合制定了“绿色信贷环保手册”,明晰了我国的行业环保标准。2008年10月,兴业银行在京召开会,城市公开承诺采纳赤道原则,由此成为中国首家“赤道银行”。2010年12月,环境保护部了《中国绿色信贷发展报告2010》,并在之后的连续三年时间,每年都了相关年报。2011年2月,我国首家绿色金融同业协会在北京成立。与此同时,国内各大银行也各自展开了对绿色信贷等方面的探索,如各大银行已基本实施“环保”一票否决制,即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企业坚决不予贷款,已经放贷的部分迅速收回,切断其信贷资金链,严把高耗能、高污染企业的贷款闸门,将重点放在绿色企业上;中国工商银行、兴业银行等银行启用了“绿色信贷项目标识”,将绿色信贷项目区别对待等。从《中国绿色信贷发展报告》以及各家银行的社会责任报告和宣传来看,十多家大银行似乎都以实际行动表达了它们对绿色信贷的支持以及实行的决心。
(二)学者研究动态
在2007年国家明确地提出支持绿色信贷之后,国内的学者们也将目光集中到了绿色信贷的身上,开始了对其各方面的研究。诸如绿色信贷的必要性、目的、激励机制、遇到的阻碍和政策法律建议等文章都是当时的研究热点。许多学者认为,发展绿色金融是大势所趋,无论是从降低环境风险、提升经营绩效的角度,还是从与国际接轨和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来说都很有必要(何德旭、张雪兰,2007)。对于商业银行来说,执行绿色信贷不应仅仅因为政府相关部门的强制要求,还应该认识到绿色信贷对其银行自身发展的诸多好处,可以说是名利双收。部分学者借鉴国际经验,通过对商业银行绿色信贷的成本分析(马萍、姜海峰,2009)和收益分析(朱萃,2010),指出在绿色信贷执行初期,银行会面临边际成本上升的情况。在我国银行绿色信贷目前的实践状况中,这一点显得非常明显。银行实施绿色信贷时,短期内回报低、风险大、成本高,“不愿意偏离利润最大化的根本目标”是许多银行实行绿色信贷项目时犹豫的重要原因。但从长期来看,绿色信贷会增加企业对银行信贷的需求量,提高银行的盈利能力(朱萃,2010)。而对绿色信贷的博弈分析(曹洪军、陈好孟,2010)则指出,在缺乏外部约束的情况下,银行出于自身短期利益的考虑,易与企业合谋。面对这样类似的问题,又有许多研究者从法律和政策等角度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如将绿色信贷政策法律化(夏少敏,2008),构筑畅通信息沟通平台(李东卫,2009)等等。
五、总结
从政府报告、银行年报、各大媒体报道和许多学者的理论分析文章来看,我国的绿色金融之路正在行进之中,绿色信贷似乎也在飞速发展,但事实上,绿色金融仍没在国内形成规模。
首先,从行业自身来看,新能源面临着产能过剩的困境。我国新能源产业快速增长已经有一段时间,从行业发展角度来说,快速增长后停下来整合是正常现象。只不过,由于遭遇美欧“双反”,整合过程可能变得非常惨烈(林伯强,2013)。其次,虽然银行对于“两高”项目呈现一定的渐离趋势,但由于绿色经济(如新能源)出现的问题,绿色金融发展相对越好的银行可能面临越大的风险(林伯强,2013)。目前新能源产业普遍低迷,银行过于涉足绿色信贷将会造成其大量亏损,这是银行不愿看到的局面,所以目前绿色信贷项目并没有如前文所述的“飞速发展”。另外,虽然各项政策要求不断更新,但至今,绿色信贷的评估标准仍没有完全统一。银监会等个政府部分虽然通过文件等形式了许多要求,对银行业强调绿色信贷的重要性,但始终没有一个系统、量化的绿色信贷评价标准。笔者认为,以上这些问题是今后我们应该着力解决和认真研究的问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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