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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合同管理范文

时间:2023-07-17 16:23:01

序论:在您撰写基金合同管理时,参考他人的优秀作品可以开阔视野,小编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这些建议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热情,引导您走向新的创作高度。

基金合同管理

第1篇

关键词: 计算机;系统集成;成本控制;时间管理;项目管理

中图分类号:TP3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7597(2012)1120182-01

1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管理现状及特点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中的项目管理是一种基于信息技术的高效率项目管理模式,依据工程项目和工程项目管理的特点,通过项目管理中的各要素相互关系以及项目执行过程中各参与方之间的动态影响关系,利用现代化的管理技术和手段,使各项目要素优化组合、合理配置,并以以项目经理负责制作为基础,以期实现高效项目目标。其中,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中,考虑到项目管理实施的必要性和全面性,明确各参与方,尤其是各种供应商、分包商等纳入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管理体系中,通过完善的信息技术形成动态的高效率的项目组织,以实现项目目标和使企业获得良好的、最大化的综合效益。

我们知道,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管理的对象是项目,由于项目的实施通常具有一次性特征,在对项目管理界定项目管理任务时需要遵循“控制、管理、协调”机制,即进度控制、质量控制、费用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组织协调。完整的项目管理系统需要各职能部门、各参与单位、各个阶段性进展形成有机的整体,为此,要实现全面的项目管理,至少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体现:1)系统性,即由子项、分项构成;2)过程性,即包括预测、决策、计划、控制、反馈等;3)任务性,即项目工期、项目组织、项目费用、项目资源等。

2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管理中的成本控制

依据项目管理成本综合控制方案来实施部署,需要对成本控制目标进行拟定,如根据材料、人工、机械设备等制定单项控制目标,对复杂的变化较大的环节如天气、市场环境等不确定性因素进行动态管理控制,对项目实施中所消耗的人力资源、物质资源和费用开支进行及时的指导、监督、调节和限制,实现降低成本之目的。

3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管理中的时间管理

分析时间管理是为了在有限的时间里来确保完成某项工作所带来的管理效益,在计算机系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管理中,项目管理人对时间的合理安排关系到整个项目的进展速度,因此,如何将整个系统集成项目中独立分散的系统、数据库等集成为一个综合信息系统,调整合理的工作排序和工作周期是每一位项目经理人保证按时完成项目的前提和保证。安排项目时间是项目管理中的一项关键内容,它不仅包括估算每项活动的合理工期,根据活动、任务的排序,对资源进行统筹分配,并时刻监控项目进展进度,实时调整项目完成时刻表。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因项目覆盖面广、涉及学科高度集中,各部分协作关系错综复杂,在项目时间计划工作上,根据一定的科学方法和程序编制的进度计划才可以对项目周期做出比较准确的预测,需要注意的是,项目控制与项目计划之间的既有共性又有差异,需要根据不同方案进行合理评价,从而使项目资源实现最优化。

4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管理中的施工管理

智能建筑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管理提供了广阔的应用领域,在建筑智能化施工过程中,由于土建、装饰、安装等多方参与共享时间与空间资源,使得信息系统集成项目在实际施工中更应该加强相关管理,来规避施工中相互推诿、配合失调。在对智能建筑进行整体规划设计阶段,首要任务是依据建筑物的使用要求、使用功能、服务功能等尽可能做深入的分析与探讨,综合给类因素包括适用性、经济性以及先进性等制定出合理的整体规划,配合建设方和设计方就各个子系统进行系统结构和布局,组织论证,对监控对象、设备数量、方位特点,如施工中的线管、线槽及水、电、风系统中的线管、线槽、管道的排布应该协调一致。

项目经理在整个项目实施过程中是第一责任人,不仅需要在实施方法上、实施机具的选择上、实施顺序的安排上积极采用新技术来提高效率,还应该在整个项目管理中及时分析盈亏平衡,如督促合同的实施与管理,督办工程进度款的申报与催款工作,并根据分析财务收支情况,合理调度资金精心组织项目成员的工作进展,积极履行职责要求。在加强弱电系统与土建、装饰配合的管理上,对地下、穿墙、沿柱墙面预埋的线管、线槽工程,需要及时有效的沟通协作,为弱电施工预留足够的时间和空间。

5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管理中理念方法

系统地解决项目管理过程中所碰到的问题,需要建立项目运作体系发展线路图,既有远期目标,又有近期目标,既有关键目标也有临时辅助目标,甚至对于同样的业务问题,也有可能采用不同的工具或方法加以解决。通常情况下,管理中出现的有些问题都是相互关联的,只是有些项目在实施时存在轻重缓急。

鉴于组织机构的变化是有限的,项目管理实施中在特定时间内只能按照其自有的定量来变化,这就需要将工作重点放在项目管理过程中需要及时落实的各项目任务的主要要素上。项目管理科学化的推进依赖于管理者的正确决策,不断更新观念,跟上时代步伐,树立起项目管理的哲学思想,对战略目标实现高瞻远瞩的评估,将自己的认识与市场紧密结合起来,从管理高度来把握项目的组织、规划、协调等问题。

6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管理中风险管理

风险无处不在,特别是极富创造性和挑战性的系统集成行业,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风险依然值得管理者高度重视。与传统行业相比,系统集成项目具有多学科交叉、财力、智力密集型特点,从而带来了更多的“不确定因素”,如果管理者缺乏冷静的规划很可能导致预期目标的失败。为此,时刻保持系统集成项目管理的风险意识,运用概率学和数理统计学等工具,去研究项目进展中存在的风险,寻找控制风险的良策。

结合信息系统集成中的项目风险特点,细化为如下几类:即方案设计风险、设备选型风险、新旧系统切换风险、数据丢失风险、网络安全风险、项目进度风险、组织结构风险等。针对以上风险特点,积极编制风险应对计划来改变或减小风险发生的概率或危害后果,并对已识别的风险加强监控,分阶段、渐进性地减低项目管理中的风险损害。

7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管理中管理队伍建设

拥有一支优秀的项目管理团队对于提升项目管理水平具有重要的作用,之所以重视项目管理中的队伍建设,关键是因为管理不仅需要决策分析,更需要明确执行,项目推进中的系统化思想是需要建立在各级管理者的头脑中,管理层的管理水平的直接影响着后续项目的实施,甚至决定着未来项目的成败。

总之,加强对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管理中的进度管理,需要从以上几个方面进行综合的评估,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促进了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管理的全球化发展,国际间的项目合作日益增多,促使竞争的加剧与信息技术的不断更新,在项目管理理论向多元化、专业化方向发展的同时,从影响项目管理成本的各类因素出发,从战略角度对项目管理中进度进行系统规划,从而实现项目管理绩效评价的客观与公正。

基金项目:本文系吉林省教育厅“十二五”科学技术研究(吉教科[2012]381) ;吉林省教育厅“十二五”科学技术研究(吉教科[2011]397)阶段性研究成果。

参考文献:

[1]白思俊主编,现代项目管理(上、中、下),机械工业出版社,2003,4.

[2]韦军,工程项目风险分析与应用研究[D].合肥工业大学,2009.

[3]杜晓荣、际庆春、张颖,成本控制与管理,清华大学出版社,2007,08.

第2篇

为了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管理体制,健全监督机制,切实保障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规定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通知》国发[20*]12号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归集和管理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加大住房公积金归集力度

(一)适当提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按照潜房委发[20*]3号文件规定,目前,我市单位和职工执行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职工个人工资总额的6%—10%,为了进一步深化我市城镇住房制度改革。从20*年1月1日起,有条件的单位(含中央和省直管单位),可以由原来单位和职工个人各缴存职工工资总额的6%—10%提高到6%—15%。

(二)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是职工个人用于住房消费的工资性收入,各单位必须按时足额缴存,凡过去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单位,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应迅速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本单位公积金缴存登记和帐户设立手续;新设立的单位及合并、分立、撤销、解散、破产的,应于30日内分别办理公积金的缴存、变更或注销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分别办理帐户设立、转移或封存手续。单位录用职工的,从录用之日起30日内办理公积金缴存登记、帐户设立或转移手续;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开始缴存。

(三)目前我市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已逐渐步入正规化、规范化、法制化轨道,各单位的住房公积金可以在就近指定的银行网点办理缴存手续,在市财政局会计核算中心开设帐户的,可在会计核算中心直接办理转帐手续后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换取收据。

二、切实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的管理

(一)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款专户专用,职工个人确需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的,应按《条例》规定并提供相应的证件和证明材料,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严格审批后方可提取。严禁违反《条例》规定提取公积金挪作他用。

(二)积极开展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凡按时足额缴交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其职工可根据《条例》和《*市职工个人贷款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享受住房公积金政策性贷款。贷款实施以下两种方式:

1、住房公积金余额担保贷款,贷款额度5—8万元,贷款时限1—8年,每月定时等额偿还本息,贷款利率1—5年为3.6%,6—8年为4.05%。今后贷款利率随着人民银行利率政策调整而调整。

2、房屋抵押工资卡质押担保贷款,即将贷款人(指实行工资卡发放工资单位的职工)的住房进行具有法律效力评估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贷款人签订房屋抵押合同和工资卡质押合同。同时,贷款人依法办理房屋抵押登记,并将其工资卡和存折移交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保管。然后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银行与贷款人签订贷款协议,发放贷款。贷款额按房屋评估价值的50%发放,但最高不得超过5万元,贷款最长时限不得超过10年,贷款利率1—5年为3.6%,6—10年为4.05%,今后贷款利率随着人民银行利率政策调整而调整。受委托银行按照贷款协议的规定,每月定期定额从贷款人工资卡上划转资金偿还贷款本息,至其贷款全部偿还完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工资卡及存折归还贷款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实行法人及分管负责人责任制,谁审批,谁终身负责,确保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零风险。

(三)规范住房公积金归集营运管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严格按照《条例》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做到手续完备、帐目清楚、数据准确,切实保障住房公积金储存安全、正常营运和有效增值,并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及缴交单位与职工的监督。

第3篇

合同签署地点: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名称: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名称: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注册资本:_________

营业范围:_________

组织形式:_________

营业期限:_________

企业年金基金受托管理业务资格证书编号: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甲方是设立企业年金计划的企业,乙方是依法成立具备受托管理资格的公司,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和《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甲方委托乙方为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的受托人,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从事此项受托管理业务;双方同意本着真诚合作、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开展此项合作。

为明确甲、乙双方在企业年金基金财产账户的管理等相关事宜中的权利、义务及职责,确保企业年金基金财产的安全,实现企业年金基金保值增值,维护受益人和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定义和释义

在本合同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解释或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1.1 本合同:指编号为_________号的《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受托管理合同》及对该合同的任何修订和补充。

1.2 受托管理:指甲方基于对乙方的信任,将自己合法支配的财产委托给乙方,由乙方按甲方的意愿、以企业年金基金财产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管理、运用和处分年金基金财产的行为。

1.3 企业年金基金:指_________企业根据《_________企业年金计划》归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

1.4 初始受托财产:签订本受托合同时双方约定的信托财产金额。

1.5 企业年金基金财产或受托财产:指本合同期限内由甲方交付的全部财产和本受托管理期限内获得收益的总和。

1.6 受托财产托管专户:指根据乙方指令托管人以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的名义在托管人营业机构开立的企业年金基金财产专用存款账户,用于归集企业年金的缴费、投资运营收益和支付企业年金受益人的退休待遇等。

1.7 委托投资资产托管专户:指根据乙方指令托管人以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或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证券组合的名义在托管人营业机构开立的,专门用于委托投资资产交易清算的托管专用账户。

1.8 受托当事人:指根据本受托管理合同享受权利并承担义务的甲方、乙方和受益人。

第二章 受托的名称

本受托的名称为: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

第三章 受托的设立

3.1 受托当事人

3.1.1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

3.1.2 受托人(乙方):_________

3.1.3 受益人:由甲方提供的《受益人名册》确定(详见附件1)

3.2 受托声明与承诺

甲方自愿按照本合同将其合法拥有的按照《_________企业年金计划》归集的企业年金基金财产委托给乙方,甲方对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财产来源及用途的合法性做出书面承诺,保证本企业年金基金财产没有设立任何担保,也没有任何其他限制性条件妨碍乙方对该财产的受托管理。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以企业年金基金财产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管理、处分企业年金基金财产,乙方承诺:管理本受托财产应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

3.3 受托目的

依靠乙方的专业管理能力、优质服务以及透明化、规范化的操作,实现企业年金基金保值增值,保证企业年金基金财产的独立性,提高企业年金基金的运行效率,降低综合管理成本,为受益人提供补充养老保障,维护受益人的利益。

3.4 受托财产

3.4.1 初始受托资金为_________万元人民币,甲方须在合同生效后的10个工作日内汇入乙方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受托财产托管专户。

3.4.2 甲方在合同期内将按月增加或减少受托财产,增加的受托财产金额以实际到账的金额为准,减少的财产以甲方确认的企业年金待遇支付金额为准。增加的财产与初始受托财产及其投资运营收益一并归属于受托财产。

3.4.3 受托财产独立于甲方、乙方和其他任何为企业年金基金提供服务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固有财产。

3.4.4 乙方因受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财产归属于受托财产。

第四章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1 甲方的权利

4.1.1 有权向乙方了解受托财产的管理、处分及收支情况,并有权要求乙方做出说明。

4.1.2 有权查阅、抄录或者复制与受托财产有关的受托账目以及处理受托管理业务的其他文件。

4.1.3 乙方违反受托目的处分受托财产或者因违背管理职责、处理受托管理业务不当致使受托财产受到损失的,甲方有权申请人民法院撤销该处分行为,并有权要求乙方恢复受托财产的原状或者予以赔偿。该项规定的申请权,自甲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不行使的,归于消灭。

4.1.4 乙方违反受托目的处分受托财产或者管理、处分受托财产有重大过失的,甲方有权解任乙方。

4.1.5 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4.2 甲方的义务

4.2.1 甲方有义务承诺甲方建立_________企业年金计划符合中国相关法律法规。

4.2.2 甲方有义务承诺交付的全部受托财产的来源符合中国相关法律法规。甲方有按本合同的规定按时缴纳受托资金及合同期限内追加资金的义务。并承担由于未按时缴纳资金而引起的一切责任。

4.2.3 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建立企业年金基金相关的资料和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基本信息、职工基本信息、营业执照、财务报表、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凭单、监管部门要求提供的材料等相关资料及证明。甲方有义务确认所提供的任何形式的信息材料准确无误;并保证无故意隐瞒。

4.2.4 甲方同意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方式管理、处分受托财产。

4.2.5 甲方有义务向受益人披露企业年金基金定期报告。

4.2.6 甲方有义务承担按照合同约定的各项管理流程填制表格、确认数据、加盖公章的职责。

4.2.7 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人员变动信息,遇重大人员变动情况应及时通知乙方。

4.2.8 甲方同意按本合同第8.2条的规定从受托财产中支付费用。

4.2.9 甲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及时向账户管理人支付账户管理费。

4.2.10 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第五章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5.1 乙方的权利

5.1.1 依据本合同约定从受托财产中收取受托管理费;依据《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托管合同》《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合同》从受托财产中列支托管费和投资管理费;依据《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管理合同》约定通知甲方向账户管理人支付账户管理费。

5.1.2 依据本合同的约定通知甲方将企业年金月缴费划入受托财产托管专户。

5.1.3 依据本合同约定的方式,管理、处分受托财产。

5.1.4 当甲方的指令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乙方有权拒绝执行。

5.1.5 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5.2 乙方的义务

5.2.1 乙方从事受托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众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如遇国家政策重大调整,应及时通知甲方,各方应就相关事项进行协商和调整。

5.2.2 乙方管理、处分受托财产所产生的债权,不得与其固有财产产生的债务相抵销;乙方管理、处分不同企业年金基金受托财产所产生的债权债务,不得相互抵销。

5.2.3 应当遵守本合同的约定,本着忠实于受益人最大利益的原则处理受托管理业务;乙方管理受托财产,必须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

5.2.4 不得将受托财产转为其固有财产;乙方将受托财产转为其固有财产的,必须恢复该受托财产的原状;造成受托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5.2.5 除经甲方同意,并以公平的市场价格进行交易之外,乙方不得将其固有财产与受托财产进行交易或者将不同受托财产进行相互交易。

5.2.6 为受托财产提供专门的财务管理,与乙方固有财产以及不同的受托财产分别记账,在托管银行开立企业年金基金受托财产托管专户。及时与托管人核对受托财产托管专户余额、企业的缴费到账情况和向受益人支付待遇等信息。

5.2.7 及时通知托管人将受托财产托管专户的资金划入委托投资资产托管专户。

5.2.8 支付受益人企业年金基金待遇时,通知托管人将资金从受托财产托管专户划入受益人的银行存款账户或专门用于支付受益人企业年金待遇的法人存款账户中。

5.2.9 保存处理受托管理业务的完整记录,保存期限自本受托生效之日起至本受托终止后的15年。

5.2.10 本受托合同终止时,如甲方选任了新受托人,在完成与新受托人的交接工作之前,乙方应继续负责本合同受托财产的管理、确认和分配等。

5.2.11 当出现甲方选任新受托人的情况时,乙方有义务妥善进行交接工作。在完成与新受托人的交接工作之前,乙方应继续负责受托财产的管理、确认和分配等事项。

5.2.12 如果出现对受托财产进行清算的情况,乙方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的清算程序,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参与清算。

5.2.13 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第六章 受益人的权利和义务

6.1 受益人的权利

6.1.1 受益人有权对其企业年金基金个人账户余额进行查询,并要求乙方做出说明。

6.1.2 如受益人死亡,由其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获取相应的受托利益。

6.2 受益人的义务

6.2.1 受益人不得转让企业年金基金受益权,不得将企业年金基金受益权用于偿还债务或设定担保。

6.2.2 受益人有义务提供本受托相关的资料和信息。

6.2.3 对甲方、乙方以及处理受托管理业务的情况和资料负有保密义务。

第七章 受托财产的管理

7.1 企业年金计划

7.1.1 《_________企业年金计划》是甲方制定的关于其企业年金具体操作的指导性内部文件。本合同中第7.2、7.3条中的有关规定,将按照《_________企业年金计划》中的有关条款执行。

7.1.2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应尽快将经甲方盖章确认的《_________企业年金计划》交给乙方。甲方有权根据甲方的实际情况修改《_________企业年金计划》的部分条款。在合同有效期内,如《_________企业年金计划》的条款发生变更,则甲方需要在发生变更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新的《_________企业年金计划》连同书面通知送达给乙方,乙方在收到新的《_________企业年金计划》后,下一个月按新计划实施。

7.1.3 甲方修改《_________企业年金计划》的条款,如涉及乙方受托管理内容,应与乙方协商达成一致。

7.2 受托管理职责

7.2.1 乙方应将受托财产与乙方固有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并与其管理的其他受托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

7.2.2 乙方应在充分考虑企业年金基金财产的安全性和流动性的前提下,遵循谨慎、分散风险和专业化管理的原则,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投资政策。

7.2.3 定期汇集和编制受托财产管理报告、财务会计报告及其他相关报告,并通过合同约定的信息披露方式通知甲方或受益人。

7.2.4 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流程,负责定期核查受托财产的投资运营情况,并将运营结果及时通过账户管理反映。

7.2.5 在受益人达到支付条件时,按照合同约定的规则和流程,负责办理向受益人支付企业年金待遇的事项。

7.2.6 在发生重大事件时,及时向甲方、受益人和监管部门报告,接受甲方、受益人和监管部门的查询。

7.2.7 根据本合同和企业年金计划规则,办理企业年金缴费。

7.3 受托管理的方式

7.3.1 乙方在保证受托财产安全的前提下,应当委托其他机构代为处理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管理、托管和投资管理等事务并予监督。

7.3.2 甲方不得干预乙方行使对其他机构的选择权。如甲方干预,导致受托财产受到损失的,其损失由甲方承担。

7.4 账户管理

乙方应委托专业账户管理机构代为处理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管理事务,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7.4.1 企业年金账户的建立

乙方需要委托账户管理人为甲方的企业年金基金建立相应的企业年金基金账户。企业年金基金账户包括企业账户和职工个人账户,记录企业和职工的基本信息及缴费、投资运营收益分配、支付、未归属权益和余额等信息。

7.4.2 记录企业账户和个人账户内资产变化状况。

7.4.2.1 委托账户管理人记录每个受益人的个人账户中的企业缴费部分余额和个人缴费部分余额。

7.4.2.2 委托账户管理人计算受益人应享有的企业年金受托利益,并记入其账户。

7.4.3 根据甲方提交或确认的相关文件,账户管理人计算受益人的企业年金应支付的数额。

7.4.4 对甲方和受益人的相关信息进行变更登记。

7.4.5 委托账户管理人根据企业年金账户信息的变化,提供阶段性报告;根据甲方的需要提供账户相关信息的查询服务。

7.5 托管

乙方委托商业银行等托管机构处理企业年金基金托管事务,应包括以下内容:

7.5.1 乙方选择符合具备企业年金基金托管业务资格的商业银行等机构作为企业年金基金的托管人。

7.5.2 乙方指令托管人在其营业机构为乙方管理的受托财产开设独立的银行账户——受托财产托管专户。并为受托财产的委托投资开立专门的银行账户——委托投资资产托管专户。

7.5.3 乙方委托托管人对受托财产每日或每周进行估值,并及时接收托管人上传的交易数据、账务数据和估值数据。

7.5.4 托管的具体内容见《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托管合同》。

7.6 投资管理乙方委托其他机构代为处理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事务,应包括以下内容:

7.6.1 乙方在投资管理过程中以控制投资风险为首要投资原则,制定相应的投资政策及战略资产配置;

7.6.2 乙方选择符合具备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业务资格的机构从事企业年金基金的投资管理。

7.6.3 乙方依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安排投资管理事项。

7.6.4 投资管理的具体内容见《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合同》。

第八章 受托的财务管理

8.1 处理原则

8.1.1 乙方办理企业年金基金受托管理业务,应建立企业年金基金受托管理业务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办法。

8.1.2 乙方对不同的企业年金计划,应建立单独的会计账套分别核算,应在托管人开设单独的银行结算账户——受托财产托管专户。受托财产托管专户的开设与管理由托管人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业务规则执行,受托财产托管专户的预留印鉴由托管人保管。企业年金计划的受托财产应与其他受托财产、乙方固有财产、托管人的其他资产分别管理、分别编制报表。

8.1.3 乙方指令托管人在其营业机构开立的受托财产托管专户用于:归集企业年金缴费、与托管账户相互划拨资金和支付企业年金待遇等。托管人每日根据乙方的指令办理受托财产托管专户的资金划拨和核算。每个企业年金计划的受托财产托管专户资金相互独立,各结算账户资金不得相互占用。在委托投资管理人投资前,乙方应及时通知托管人将受托财产托管专户的资金划入委托投资资产托管专户。在支付受益人企业年金待遇时,乙方及时通知托管人从受托财产托管专户的资金划入受益人的银行存款账户或划入由乙方指定的账户中。

8.1.4 乙方负责审核并确认企业年金缴费、投资运用、收益分配、支付等环节的合规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定期对账户管理信息进行账务核对,保证受益人权益记录正确;对企业年金基金受托财产的记录进行核对,使账证、账账、账实相符。

8.2 受托财产承担的费用

8.2.1 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的报酬

8.2.1.1 受托费,收取金额按本合同第十二章有关约定。

8.2.1.2 托管费,收取金额按《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托管合同》有关约定。

8.2.1.3 投资管理费,收取金额按《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合同》有关约定。

8.2.2 处理受托管理业务所发生的下列费用可在受托财产成本中列支:

8.2.2.1 可能发生的中介机构服务费:如审计费等。

8.2.2.2 受托终止时的受托财产清算费用。

8.2.2.3 受托财产管理、运用、处分过程中发生的税费和佣金等。

8.3 账户管理费

账户管理费按季由乙方通知甲方支付给账户管理人,不在受托财产中列支,具体收取方法见《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管理合同》的规定确定。

第九章 受托的监管

9.1 甲方可根据监督需要,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账户查询、账务查询、投资管理情况查询。

9.2 甲方在对投资情况等有疑问时,可以要求进行外部专项审计,外部专项审计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章 风险承担

10.1 风险承担

10.1.1 乙方管理受托财产应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乙方作为本企业年金基金管理的最终负责人,承担本企业年金基金管理中所产生的违约风险。

10.1.2 乙方应通过风险声明书揭示风险,风险声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主要内容:

10.1.2.1 受托人依据受托文件的约定管理、运用受托财产,受托财产仍有可能受到损失。

10.1.2.2 受托人依据受托文件的约定管理、运用受托财产导致受托财产受到损失的,其损失由受益人承担。

10.2 乙方的赔偿责任

10.2.1 乙方违反受托目的处分受托财产或者因违背管理职责、处理受托管理业务不当致使受托财产受到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10.2.2 乙方采取本合同约定之外的方式运用本受托项下的受托财产,由此产生的收益,归受托财产所有;由此给受托财产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以其固有财产承担赔偿责任。

10.2.3 由于其他当事人未履行职责造成企业年金基金财产损失由乙方代为追索,同时乙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十一章 信息披露

11.1 信息披露的内容和时间

11.1.1 定期报告:乙方应在每季度结束后15日内向甲方提交季度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报告;并应在每年度结束后45日内向甲方提交年度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报告,其中年度企业年金基金财务会计报告须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1.1.2 临时文件: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遇重大事项严重影响受托的执行,应在知道该事项发生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报告甲方和受益人。

11.2 信息披露的方式

11.2.1 乙方依本合同的要求定期向甲方提交受托管理报告,受益人可向甲方查询。

11.2.2 乙方向甲方和受益人提供互联网等信息查询手段。

第十二章 受托人报酬

12.1 依据甲乙双方约定,乙方按年率_________%从受托财产中提取受托费。

乙方应收取的受托费,由乙方指令托管人逐日计提,按季支付。托管人应在次季初2日内(节假日顺延)将受托费清单报送乙方,并根据乙方的指令从受托财产中一次性支付。

12.2 日受托费按前一日该受托财产净值和本合同约定的受托财产年受托费率计提。其中:受托财产净值等于委托投资资产市值(银行间市场债券按市价)加上未委托投资财产净值,日受托费计算方法如下:

t=e×r×1/当年天数。

其中:t为每日应计提的受托费;

e为前一日受托财产净值;

r为本合同约定的年受托费率。

12.3 受托费应分别对委托投资资产和未委托投资财产进行计提和支取。

12.4 甲乙双方对受托费的计算与支付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受托费率发生调整时,甲方应及时将调整后的年受托费率通知托管人和投资管理人。

第十三章 受托的生效、变更、终止和清算

13.1 合同生效

本合同在甲方和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13.2 受托期限

13.2.1 本合同受托期限为:自初始受托资金汇入受托财产托管专户之日起________年。

13.2.2 受托期限到期日为________,若遇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13.2.3 在受托期限届满前壹个月,甲方与乙方就《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受托管理合同》是否续签达成书面协议。

13.3 受托变更

13.3.1 当甲方和乙方权利义务、受托期限、受托核算等条款发生变化时,视为受托变更。

13.3.2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和乙方均不得擅自变更。如需要变更,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13.3 受托的终止

13.3.1 本受托因下列原因终止:

13.3.1.1 本合同规定的终止事由发生;

13.3.1.2 受托期限届满;

13.3.1.3 本合同的受托目的已经实现或不能实现;

13.3.1.4 本合同经甲方与乙方协商同意终止;

13.3.1.5 本合同中双方的受托关系依法被撤销;

13.3.1.6 本合同中双方的受托关系被解除。

当发生以上任何情形之一时,本合同设定的企业年金基金受托即告终止。提前终止受托应以书面协议或书面文件为准。

13.3.2 本受托期间,甲方不得擅自提前终止本合同,否则由此给受托财产或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应负责赔偿,且甲方须向乙方全额支付乙方的报酬。

13.3.3 本受托期间,乙方不得擅自提前终止本合同,否则由此给受托财产或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13.4 受托的清算

13.4.1 企业年金基金受托财产不属于甲方或乙方的固有财产,若甲方或乙方依法解散、依法被撤销、被宣告破产而终止时,受托财产不属于任何一方清算财产或破产财产。

13.4.2 受托终止,乙方应负责受托财产的管理、清理和确认账户余额等。

13.4.3 乙方应在受托终止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编制受托财产清算报告,报告甲方和受益人。

13.4.4 甲方和受益人如对清算报告有异议,可以提出复核要求。当无法取得协商一致时,可以聘请外部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受托财产进行清算审计,有关费用由受托财产承担。

13.4.5 甲方和受益人在收到受托清算报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出书面异议的,乙方就清算报告所列事项解除责任。

13.5 受托终止后受托财产的归属

13.5.1 受托终止时,本合同项下的受托财产归属于《受益人名册》中的全体受益人,每名受益人享有的受益权资格和比例根据甲方提供的受托终止前执行的《_________企业年金计划》确定。

13.5.2 本合同期满受托终止时,甲方指定了新受托人,乙方应协助新受托人接管受托财产和受托管理业务;甲方未指定新受托人时,乙方按国家相关政策履行其职责。

13.5.3 通常情况下,本受托财产不因甲方破产而终止。但因甲方破产致使本受托合同终止时,乙方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履行其职责。

13.5.4 因乙方破产致使本受托合同终止时,甲方指定了新受托人,则乙方应协助新受托人接管受托财产和受托管理业务;甲方未指定新受托人时,乙方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履行其职责。

第十四章 保密条款

14.1 保密义务

甲方、乙方和受益人于本受托设立和管理中所获得的对方商业秘密以及其他未公开的信息,未经许可,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自己使用或不得向第三方透露和使用,但根据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要求应当进行披露的除外。前述“第三方”包括本合同任何一方的当事人有关联关系的法人机构、其他组织和个人或公众。

14.2 赔偿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第13.1条的约定,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十五章 文件档案的保存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及本合同终止后至少15年内,甲方和乙方各自完整保存与本合同有关的各项全部原始凭证、记账凭证、账册、交易记录和各项合同及重要协议。

第十六章 违约责任

16.1 若甲方或乙方未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或一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声明、保证严重失实或不准确,视为该方违约。本合同的违约方应赔偿因其违约而给守约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16.2 如因为乙方的过错,违背管理职责、管理受托管理业务不当或者违反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规定,致使企业年金基金财产损失,或造成实际年收益率下降,乙方应给予赔偿。

16.3 如甲方违约(包括擅自变更合同、未按约定方式提前终止合同等),甲方负责赔偿乙方处理违约事务而支出的费用及所受到的损失。

16.4 如甲方的受托资金来源不合法致使本合同约定的受托关系无效,以及由此发生损失和费用或引起债务,其责任全部由甲方承担。

第十七章 免责条款

17.1 乙方按甲方的指令并依据本合同约定行使相关权利义务所产生的风险责任,乙方免除责任。

17.2 甲方和受益人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给乙方处理受托管理业务带来的风险责任,乙方免除责任。

17.3 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内,如因不可抗力,致使任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或继续履行本合同将会对甲、乙双方或其中一方产生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双方可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

17.4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违约责任。

17.5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受托财产及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17.6 “不可抗力”为甲乙双方不可预料、不可避免亦不可克服的如下事件或者类似事件:国家法律法规修改、战争、自然灾害等。

第十八章 争议的解决

18.1 本合同的订立、生效、履行、解释、修改和终止等事项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及规章。

18.2 甲乙双方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或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以向设于某地的某某仲裁委员会,按照其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18.3 当任何争议发生或任何争议正在进行仲裁时,除争议事项外,双方仍有权行使本协议项下的其他权利并应履行本协议项下的其他义务。

第十九章 通知和送达

19.1 甲方与乙方在本合同中填写的注册地址为受托当事人同意的通讯地址。乙方按通讯地址或联络方式以专人送达、挂号信件或传真等有效方式,就处理受托管理业务过程中需要通知的事项通知甲方或受益人。

19.2 通知在下列日期视为送达被通知方:

19.2.1 专人送达:被通知方签收单中所显示的日期;

19.2.2 挂号信邮递:发出通知方持有的国内挂号函件收据所示日后第7日;

19.2.3 传真:收到成功发送确认后的第1个工作日。

19.3 一方通讯地址或联络方式发生变化,应自发生变化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如果在受托期限届满前一个月内发生变化,应在2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19.4 如通讯地址或联络方式发生变化的一方(简称“变动一方”),未将有关变化及时通知另一方,除非法律另有规定,变动一方应对由此而造成的影响和损失承担责任。

第二十章 需要载明的其他事项

20.1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达成补充协议另行约定。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2 合同一方当事人被兼并或被收购,其在本合同中所承担的权利与义务由兼并方或收购方承担。

20.3 本合同一式伍份,由甲方、乙方各执贰份,上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壹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0.4 在本合同期限内,如国家出台企业年金相关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本合同条款将做相应调整。

20.5 在本合同期限内,如国家、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出台企业年金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而导致本合同需要审查或相关部门批准由乙方负责办理。如果乙方因此而丧失受托管理资格,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有义务按照甲方要求将有关资料向新受托人交接。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第4篇

1、建立经济合同模板,提高医院合同管理的效率化

目前,医院每年需要签订的合同数量很多,每次签订前必须经过审计部门审核。由于各单位提供的合同五花八门,有关部门要逐一对合同条款进行审核,条款不全的要退回给业务部门,由他们退给供货方进行修改,往往来回好几轮,浪费时间,效率低下,也常因为合同签订不及时,影响了工作的正常开展。为了提高工作效率,降低合同风险,北京小汤山医院内审部门以标准合同范本为基础,聘请医院法律顾问以及相关部门共同参与,修订合同条款,并不断进行补充完善,制定出了适合自己的各类经济合同模板。我们在经济合同审计工作中发现,虽然医院签订的合同种类、数量繁多,但是大多数经济合同可以分为采购类、工程类、服务类、信息软件四大类合同。我们根据上述四类合同的特点,又进行了小类的细分,同相关的合同管理科室协商、寻找最适合的标准合同范本,然后根据医院自身的具体情况和要求,制订出我们医院的合同模板,经过医院法律顾问修订、把关后,确定最终的合同模板在全院推行。(1)采购类合同:北京小汤山医院依据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公布的政府采购文本为范本,确定了医院医疗设备采购合同、其它设备协议供货合同两类合同模板。医疗设备采购合同模板主要应用于医院经过公开招标采购的医疗设备;其它设备协议供货合同模板主要应用于北京市政府统一招标采购目录内的办公设备、家具等。这类合同北京小汤山医院重点约定了付款方式、违约条款、争议解决方式以及售后服务的具体条款。(2)工程类合同:北京小汤山医院依据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和北京市建设小型工程施工合同范本,确定了医院建设施工合同和小型工程施工合同两类合同模板。建设施工合同模板主要应用于医院经过公开招标采购的大型工程,以及北京小汤山医院30万元至100万元未经公开招标的工程;小型工程合同模板主要应用于30万元以下的小型、零星修缮工程。这类合同我们主要约定了人工费、材料价等引起合同价款变更、工程量的确认、垃圾清运、安全施工以及工程结算审计的具体条款。另外,与大型工程相关的工程设计合同和工程监理合同也都参考合同范本确定了适合我们医院的合同模板。(3)服务类合同:此类合同比较繁杂,我们又划分了如下小类:物业类:保安服务合同、医疗垃圾清运合同、液化石油气供应合同、园林养护合同、化粪池清掏合同等;维保类:大型医疗设备(如核磁、CT)的维保合同、电梯维保合同、自动门维保合同等;委托类:招标委托协议、工程咨询合同等。委托类基本上都有可参照的合同范本,但是物业类和维保类合同则要根据各自特点确认合同条款,我们也是在实践中逐步摸索、改进、完善了这两类合同模板,提高了审计效率。总之,服务类合同主要以向医院提供服务为主,所以我们重点审核、约定的是服务响应时间、服务达到的标准以及与之相对应的违约条款。当然,如果能够达成“先服务,后付款”,则给此类合同加上了一道双保险。(4)信息软件类合同:这是比较难以寻找合同范本的,并且我们目前的大部分审计人员对信息技术还是处于一知半解的状态,所以我们在建立这类合同模板是最谨慎的。我们把这类合同大致分为两类:一类是信息技术类,比较偏重于服务类合同;另一类是软件类,比较偏重于采购合同。根据医院特点,我们关注的重点是运行、验收、服务响应等条款。需要注意的是,建立合同模板不能将“官网”上提供的“合同范本”全盘照搬,必须结合医院的具体实际情况,根据经济合同审计的实践经验,经过与相关部门和法律顾问共同探讨、协商、修改之后确定。并且,合同模板不是一成不变的,要适应医院形势的新发展,不断持续改进经济合同模板。使用经济合同模板后,在进行经济合同审计时,审计人员就可以把主要精力放在审核合同与模板的一致性以及对方承诺的具体条款上,公开招标和政府采购的合同由于已经完成了资质审核,如果是这类合同,对方资质也不是审计重点,未经招标的经济合同,还要把对方资质文件的审核作为重点之一。这样,既利于内部审计部门提高对经济合同签订阶段的审计效率,同时业务部门签署合同也变得比较简单,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

2、建立合同会审流程,提高医院合同管理的规范化

根据医院的实际情况,建立横向与纵向相结合的最佳合同会审流程,各部门各负其责,提高经济合同的签订效率。横向是指任何一份经济合同的最终签订都需要多个部门的团结协作,举例来说,医院要签订医疗设备的采购合同,那么就需要医疗设备的使用部门、设备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审计部门对合同进行层层会审,有的比较重要的合同还要经过医院的法律顾问复核,才能最终签订合同,如果在这个层面上实行纵向审核,那么按照每个部门两个工作日审核完毕来计算,再加上与供货方协商修改合同的时间,那么一份合同的定稿大约都需要两周以上,这种合同审核的流程对合同内容的审核是严谨的,但是明显的效率比较低下,不利于医院动辄几百份合同的有效签订。为了提高经济合同审核的效率,促进医院经济合同的管理,我们医院结合各部门业务管理的特点,由相关部门共同探讨,根据各部门在经济合同审核过程中担当的职责,摸索出简单高效、横向与纵向相结合,适用于我们医院的经济合同会审流程。另外,对外签订的经济合同属于医院“三重一大”事项的,必须经医院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并形成书面意见之后签订。最后,由合同管理部门核对各项手续是否齐全后,加盖医院经济合同专用章,完成经济合同的签订。不难看出,医院的审计部门在经济合同的审核中是非常关键的部门,需要审核合同的全部条款以及对方资质。必须指出的是,审计部门虽然要审核合同的全部条款,但是设备参数、附件配置和售后服务应当以设备使用科室的意见为主,合同的付款条款应当以财务部门的意见为主,这些应当在合同审核职责分工中明确说明。审计部门不能大包大揽,审计人员也不是万能的,一定要在“合同审计建议书”中明确内审的责任,注意规避自己能力所不及而形成的审计风险。

3、招标文件审计与合同审计相结合,将经济合同管理的关口前移

近几年,随着国库集中收付改革和政府采购改革的不断深入,各医院的大额资金支出基本上实现了招标采购这种形式。目前,北京小汤山医院50万元以上的货物类、服务类采购和100万元以上的工程,无论资金来源是财政资金还是自有资金,全部实现了公开招标采购。北京小汤山医院在对经过公开招标的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等合同进行审计时发现,这些即将签订的合同即使存在一定的漏洞或风险,审计人员提出的合同审计意见有时也不能被采纳,因为在公开招标期间发售的招标文件内有合同样式,这些合同样式有时并不是医院的合同模板或标准的合同范本,特别是大型工程合同,中标方会以“需要到市建委备案,不能更改合同”为由拒绝修改合同。所以,在对中标后的合同进行审计时,审计人员发挥的职能只能是审计其与招标文件内的合同的一致性,以及招标采购内容与中标方的投标文件的一致性。为了实现医院利益的最大化,内部审计在公开招标采购的程序中进行“关口”前移,也就是在招标文件定稿、发售前,由审计人员对招标文件内的合同进行审计。招标文件内容中一般单独设立“合同”一章,根据招标协议,招标方即医院对招标文件负责,所以医院可以结合实际情况要求使用恰当的合同模板,并在此时把对招标内容的特殊、合理要求写入“招标文件”。例如医疗设备招标采购,医院要求供货方提供三年的维保,就可以在招标文件内的“合同”中明确。把医院的要求明确、全面地写入招标文件,就会避免合同签订时的许多矛盾。当然,为了确保招标文件的质量,如果医院已建立的合同模板仍不能满足个别招标文件的要求,那么就应当参照合同会审流程,启动招标文件的会审程序。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中标方后,就要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合同。由于医院已经在前期做足了“功课”,在这个合同签订阶段,审计人员只需重点审查拟签订的合同与招标文件内的合同是否一致,中标方在投标文件内的各项承诺是否均已在合同或合同附件内明确等个性化条款。

二、事中控制———经济合同执行中的内审工作

经济合同签署完毕后,医院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并没有结束,要对大额的、重要的经济合同进行延伸审计,对执行中的经济合同进行审计监督。在经济合同的执行过程中,为了维护合同的严肃性,医院内部审计部门可以根据合同的重要性、执行期限等,设计合同执行情况的检查表,对重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1至2次的抽查,以提高医院经济合同的执行力,促进医院经济合同执行的标准化。首先,根据各类经济合同内容的特点,设计《合同履约情况调查表》。采购类“合同履约情况调查表”的设计要重点放在设备或物资的交货时间、质量、安装、验收、保修等方面;工程类合同则要比较复杂,大、小工程的“合同履约情况调查表”也要各有侧重,隐蔽工程验收、工程洽商变更、主要材料认价、工程款拨付、竣工验收等方面是必须要关注的;服务类合同一般涉及金额不大,审计人员可以从已签订的服务类合同中,抽查几份金额较大的,如核磁维保合同、保安服务合同等,个性化设计不同的“合同履约情况调查表”;软件信息类“合同履约情况调查表”的设计要突出软件运行效果、操作培训、服务响应时间以及升级服务等方面。医院内审人员要以各类合同为基础,从实际出发,下功夫设计出切实可行的“合同履约情况调查表”,这是对经济合同进行事中控制的前提和有效手段。以医疗设备采购合同为例,我们结合医疗设备采购合同具体条款的。其次,选取具有典型意义的各类合同,选择恰当的介入时期,深入到合同执行部门,检查各业务部门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采购类合同可以选择设备或物资验收期间,工程类合同要根据工期的长短选择适当的时间检查,服务类合同可以选择服务过半的时期,软件信息类合同则可以选择软件安装并运行一段时间后审核合同执行情况。医院内审人员可以根据预先设计好的《合同履约情况调查表》,实事求是地一一对照进行检查,对于未执行或者未完全执行的条款,要查明未能执行的原因,在表中描述清楚;对于检查中出现的特殊情况,也要在表中的空白行明确记录。最后,将《合同履约情况调查表》进行分析汇总,对于合同执行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部门负责人进行风险提示,必要时向医院主要负责人进行汇报,避免问题进一步恶化。例如,采购类合同中,对于个别超期供货甚至不能供货的单位,应尽快通知招标机构没收中标方的投标保证金,并根据合同条款进行相应的罚款,或者双方在自愿的基础上以书面的形式签署补充协议,变更或解除合同。在合同履约情况的抽查过程中,审计人员不要以监督、检查者自居,遇到问题应当多听取业务部门的意见,遇到不同意见,要条分缕析,采取综合分析的方式,尽可能与合同执行部门协商一致,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合理化建议,帮助业务部门提高经济合同的执行水平。

三、事后评价———经济合同履行完毕后的内审工作

经济合同履行期满以后,就涉及到合同的终止了。合同终止了,医院的内审工作并没有结束,因为设备采购合同的供货方有的会承诺两年,甚至更长一些的质量保证期,而工程一般也有2—5年的保修期,但是合同中往往却约定质量保证金一年后无息退还,所以一年之后,质量保证期的服务就是“盲点”,甚至有的供货方或施工方根本不在乎那5%的质量保证金,拿到95%的合同价款后就“神龙见首不见尾”了。那么,审计人员就有必要对“盲点”期间的设备售后服务、工程维保服务等情况进行追踪评价,验证医院合同执行部门对合同后期管理的效果性。首先,合同的评价体系是依靠多部门联动建立起来的,医疗设备采购合同的评价需要综合设备使用科室、设备管理科室、财务部门,以及患者对医疗设备治疗或检查效果的满意程度,其中设备使用科室的评价比重应当略高,突出医疗设备的性能指标;服务类合同的评价需要综合主管职能部门、财务部门,受众群体的满意程度,受众群体可能包括医院职工和患者,其中受众群体的满意度应当占据绝对分值,服务对象的肯定是对服务提供方的最好评价;工程类、软件信息类合同也是如此,既要综合相关部门、相关人员的评价意见,又要客观地划分出评价重点,不能把各类合同的评价指标都一概而论。其次,合同评价的主要方式有合同履约评价表和满意度调查表等。合同履约评价表和满意度调查表的设计要多部门配合、群策群力,并且要在实际应用中不断修订、改进,直至成熟完善。例如医疗设备采购合同的履约评价,医疗设备使用科室对设备的性能、培训、售后服务以及患者的评价最有发言权,合同履约评价表和满意度调查表的内容要充分听取他们的意见。一份客观明确、操作性强的合同履约评价表和满意度调查表是合同履约评价成功的一半,医院也可以在合同评价表和满意度调查表的设计阶段引入专业的中介服务机构。最后,审计人员要把已完成的合同履约评价表和满意度调查表进行汇总、分析。通过全面客观地评价,医院可以对设备的供货方、服务的提供方、工程的施工方有一个比较鲜明的认识。依据评价结果,医院可以把诚实守信、服务到位的企业设立成“最佳合作企业名录”,把欺上瞒下、敷衍了事的企业放入“黑名单”。这项评价工作,有助于验证医院在合同管理方面达到的效果,有助于医院在选择合作企业时提高决策的效率。

四、总结

第5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2001年第9次部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管理办法》,本办法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

       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自由进出口技术合同的管理,建立技术进出口信息管理制度,促进我国技术进出口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特制定本办法。

    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和外商独资企业成立时作为资本入股并作为合资章程附件的技术进口合同按外商投资企业有关法律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第二条 技术进出口合同包括专利权转让合同、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技术秘密许可合同、技术服务合同和含有技术进出口的其他合同。

    第三条 对自由进出口技术合同实行网上在线登记管理。外经贸主管部门是技术进出口合同的登记管理部门。

    自由进出口技术合同自依法成立时生效。

    第四条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以下简称外经贸部)负责对重大项目的技术进口合同进行登记管理。

    重大项目是指:(一)项目资金来源中含有国家财政预算内资金、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的项目;(二)国务院立项批准的项目。

    技术进口经营者在合同生效后,应在中国国际电子商务网上进行登记(网址为:info.ec.com.cn),并持技术进口合同登记申请书、技术进口合同副本和签约双方法律地位的证明文件到外经贸部履行登记手续。外经贸部在收到上述文件起3个工作日内,对合同登记的内容进行核对,并向技术进口经营者颁发《技术进口合同登记证》。

    第五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外经贸委(厅、局)(以下简称地方外经贸主管部门)负责对重大项目以外的自由进出口技术合同进行登记管理。中央管理企业的自由进出口技术合同,按属地原则到地方外经贸主管部门办理登记。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外经贸委(厅、局)可授权下一级外经贸主管部门对自由进出口技术合同进行登记管理。

    技术进出口经营者在合同生效后,应在中国国际电子商务网上进行登记,并持技术进口合同登记申请书或技术出口合同申请书、合同副本和签约双方法律地位的证明文件,到地方外经贸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履行登记手续。地方外经贸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在收到上述文件起3个工作日内,对合同登记的内容进行核对,并向经营者颁发《技术进口合同登记证》或《技术出口合同登记证》。

    第六条 对申请文件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四十条规定要求或登记记录与合同内容不一致的,外经贸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文件的3个工作日内通知技术进出口经营者补正、修改,并在收到补正的申请文件或修改的登记记录起3个工作日内,对合同登记的内容进行核对,颁发《技术进口合同登记证》或《技术出口合同登记证》。

    第七条 自由进出口技术合同登记的主要内容为:(一)合同号(二)合同名称(三)技术供方(四)技术受方(五)技术使用方(六)合同概况(七)合同金额(八)支付方式(九)结汇方式(十)信贷方式

    第八条 国家对自由进出口技术合同号实行标准代码管理。编制技术进出口合同号应符合下述规则:(一)合同号总长度为17位。

    (二)前9位为固定号:第1-2位表示制合同的年份(年代后2位)、第3-4位表示进口或出口国别地区(国标2位代码)、第5-6位表示进出口企业所在地区(国标2位代码)、第7位表示技术进出口合同标识(进口Y,出口E)、第8-9位表示进出口技术的行业分类(国标2位代码)。后8位为企业自定义。 例01USBJE01CNTIC001.

    第九条 已登记的自由进出口技术合同若变更本办法第七条规定合同登记内容的,技术进出口经营者应当重新办理登记手续。

    第十条 经登记的自由进出口技术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因故中止或解除,技术进出口经营者应当持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证等材料及时向外经贸主管部门备案。

第6篇

关键词:经济合同;管理;问题;改进措施

随着国家加大对医疗体制的改革,医疗体系逐渐健全,医院也得到了迅猛发展。在医院对外经济多元化运行的过程中,经济合同发挥的重要作用是不可替代的,因此,加强对经济合同的管理就具有重大意义。本文意在通过对当前医院经济合同的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剖析,提出改进措施,以加强经济合同的管理,促进医院健康发展。

1医院经济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1在签署经济合同时,签署授权不够清晰明确是一个比较严重的错误。这个问题很常见,一般来说,在对外签订合同时,若医院并没有明确授权,则将由经办人员或者相关负责人来代表法人完成经济合同的签订。但是一些医院对合同用章就没有进行严格规范的管理,导致一些部门虽然本身不具有代表法人的资格,却能直接越过医院专用的合同章,用自己部门的瑟氰来完成经济合同的签订。这种行为若是为不法分子所利用就很有可能给医院的对外经济带来巨大损失,发生这样的行为不仅体现出医院的经济管理存在缺陷,也表明经济合同的管理还不够完善,因此加强医院的经济合同管理刻不容缓。

1.2医院经济合同的签署流程不够规范也会导致一些严重的后果。对于医院来说,一般对审批资金的支付都是相当重视的,且整个流程也是比较严密的。授权批准制度是目前多数医院都在采用的,在实施过程中,严格的审核及审批过程都是必不可少的,若支付金额较大还需要通过医院上层领导的讨论方可施行。但是同样也存在少数医院缺乏对经济合同的管理,将经济合同的签署与资金审批划分开来,认为二者毫无联系,因此也就对合同的签署减少了关注。其实经济合同在签署之后就产生了法律效力,合同规定的内容是医院必须执行的,若因当初的管理不重视导致经济合同上出现不利于医院的规定,那么医院也必须执行并且要承担其带来的不良后果。除此之外,经济合同签订的流程不规范,管理机制不完善的话,也会对医院的经济活动带来不良影响l[]。

1.3在经济合同签订及执行的过程中管理不到位也会带来负面的影响。在传统的医院职能部门分配中,经济合同会具体划分到不同的部门来管理,一般而言,医院办公室的责任就在于盖章和进行存档,对于经济合同就没有其他更多方面的管理了。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各部门的合同管理都有专门的负责人,但对于医院总体把握所有合同的签订和执行情况还是造成了一定程度的困难。

1.4医院经济合同的管理混乱,没有明确章法可依也是暴露出来的一大问题。这个问题不是最近才浮现出来的,而是有一定历史原因的。普遍说来,我们国家很多公立医院都没有正确认识至合同管理在医院经济发展中的重要性,更没有建立起相对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在整个经济合同的谈判、签约及履行过程中,多数医院都缺乏一个规范、有效的控制程序和管理标准。虽然有部分医院已然建立起了合同管理制度,但是并不完善,并且操作性不强,往往也只是形式般的存在,没有真正起到任何作用。

1.5对经济合同进行管理的手段相对落后也是不可忽视的一个问题。在这个经济技术快速发展的社会中,多数医院仍旧采用的是手工方式来管理经济合同,这种方式已然不够科学有效,在现实的冲击下越来越显得落后。医院拥有种类繁多、数据庞大的经济合同,这样会很容易加大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量,效率低下,造成工作执行中的混乱,这些情况的产生归根到底都是因为对经济合同管理的手段过于落后。

1.6对经济合同的管理缺乏系统性,各部门的职责分工不明确,工作衔接不到位也是一个长期存在的问题。经济合同的管理涉及到多个不同部门不同的方面,从资信调查到合同的签订备案都囊括其中,同样经济合同的管理也离不开合同的履行和纠纷处理、合同专用章的管理、定期对合同进行统计和考核检查等各个方面。在医院的经济合同管理中,如果流程不规范,各职能部门之间的责任和分工不明确,就容易导致部门间工作不协调,甚至产生矛盾,这样经济合同的管理环节就不流通,整个管理工作也只是体现在表面上,在实际中并不能真正发挥作用,最终影响管理的效果z[]。

2针对经济合同管理的改进措施

2.1加强并完善对医院的经济合同归口管理是一条行之有效的措施。总的说来,那些与经济合同管理相关的法律应该将归口管理部门明确规定出来,并且明确归口管理部门的主要责任,比如统一加盖经济合同的印章,统一对所有的经济合同进行编号,并且对经济合同进行统一归档管理。此外,执行合同的部门应及时地向归口管理部门报告已拟好的经济合同并进行审核。而归口管理部门也需要全方面地参与监督医院的各种经济活动,比如对合同项目招标、文本审核以及合同执行的监督,并且将合同的签订及履行状况定期回馈到医院的领导层。

2.2改进经济合同的管理也需要建立一个事前控制制度并且完善合同会签制度。这一点对于经济合同的管理非常重要,体现在具体层面上也就是经办部门拟定好经济合同后,还需将经济合同交由相关部门进行审核,而且为了保险起见一些重大的经济合同还需经手法律顾问;另外关于一些重大的经济项目,还需由领导班子对相关事宜作出讨论,最终形成书面意见。总之就是一切的程序都该在相应的制度内进行,明确整个合同的管理流程,便于控制管理,也就相应地减少了风险和危害。

2.3建立一个相对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是改进经济合同管理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完善制度是一切改进措施中的先行环节,医院经济合同管理制度是否切实可行决定了能不能对经济合同进行规范的、科学的管理。基于这一点,医院应根据国家、卫生部及医院的相关法律制度来制定一个真正有效的关于经济合同管理的办法,将合同的签订审查、合同变更解约和纠纷处理、合同管理及合同管理部门等内容纳人其中,并且明确各个职能部门的权力和责任,加强部门之间的联系,提高经济合同的管理效率。

2.4改进经济合同管理一方面还可以加强对合同付款的实时控制。一般情况下,经济合同付款都是这样一个过程:由相关的科室首先通过网络发起申请,经由财务部门进行审核以后进行付款,而且系统中会记录下每次的付款交易信息,这样一来,领导层和相关的部门就能及时了解掌握经济合同的付款进度和支付情况,就有利于掌控对经济合同的管理,减少在医院经济发展中的风险。

2.5改进经济合同管理另一方面还可以建立一个良好的经济合同信息管理系统。此时,要对经济合同进行一个全过程的管理就可以通过OA系统(办公室自动化系统)来实现,整个过程将会是经办科室通过该系统首先发起申请,待相关部「丁审核通过后再交由总会计师来进行二审。在这个过程中,关于经济合同的签署信息和执行过程都非常清晰,让人一目了然,这种信息管理系统的应用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经济合同的透明度及管理效率s[]。

3结束语

综上所述,经济合同是医院对外经济的重要命脉,而经济合同的管理中还存在着很多问题,因此,要高度重视对经济合同的管理。经济合同管理中的问题不是一天两天形成的,也不是暂时的,这些问题如果不解决将大大不利于医院经济的发展。医院必须采用各种行之有效的措施加强对经济合同的管理,只有将经济合同的管理工作做好,才能减少医院经济运行中的风险,保障医院的基本利益,促进医院持续不断地向前发展。

参考文献:

[1]韩伟,胡守惠医院经济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D]中国卫生资源,2013,(价

[2]王惠玲医院经济合同管理及其风险控制研究田经济师,2014,(11).

第7篇

Abstract: with the main highway maintenance management is becoming more and more perfect, the highway's statistical work is faced with many opportunities and challenges, how to improve highway statistics present situation, strengthen the highway's statistical work, better study, with the use of the statistical data for highway maintenance and construction services, is an important task facing the current highway department, based on the highway statistical management measures are discussed.

Key words: highway; statistics; management; measures

中图分类号:X73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2104(2013)

公路统计其基本任务是对公路的建设、日常养护和使用情况进行统计调查,对公路经济活动提供信息资料并实行统计监督,为制订公路交通规划和公路建设养护计划提供科学依据,公路统计工作是公路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一、现阶段公路统计工作 到目前为止,公路统计工作管理是“部门统计一竿到底,行业统计不加过问”,即上级公路局统计部门对公路部门统计工作直接与基层公路统计部门联系,由基层公路统计单位直接上报,而对公路行业统计工作,由所属公路行业管理部门负责,上级公路局只起一个收集、汇总、保管其报表的职能。此模式有其利,也有其弊,其利是能够及时上报上级部门所需要的报表数据,减少了一些中间过程,同时也减轻了中间环节的工作压力;其弊端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突出表现:1、容易造成数据的片面性,在经济决策方面,使上报的数据资料缺乏有效的参考价值。公路部门统计和公路行业统计如果分开的话,也就是把一个完整的整体分割成两部分,使其互不联系,这样统计上来的数据对上级有关部门进行经济预测时,就没有什么多大的意义了。只有把这两项内容看成是一个有机的整体而整理汇总来的数据,才能真实地反映公路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才能真正实现统计工作的价值。2、使公路统计工作处于被动的局面,同时也造成了公路统计工作中间环节的严重脱节。一管到底,其中间环节公路统计部门就不会有统计的意识,就不会把统计提入他们的重要工作议程,势必造成公路部门在进行某些决策时,缺乏一些重要的数据资料。3、加重了上级公路局统计机构的工作压力和工作难度。在公路基层单位一些人眼里,统计工作就是填填数字,几分钟就完的事,剩下的就是上级公路局与上级部门的事,对自己本单位来说没什么用处,因此就会往上级公路局统计部门推卸责任。4、使公路统计工作呈现出一种混乱的局面,各部门、各单位的统计口径和计算依据等五花八门,缺乏协调和联系,从而影响到数据的准确性与实际操作性,主要体现在公路综合统计工作方面。5公路统计的体系不完整。公路经济领域已发生了巨大变化,公路统计的范围和指标体系等内容也需要充实和完善,原有的公路统计范围和指标体系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已不能完全体现它本身应有的生机和活力.不能全面反映公路的全部经济活动。此外,公路结构变化、涉外公路、集团经济、公路工业及第三产业的发展,也给公路统计工作注入了新的内涵。这部分统计指标的确定和使用,在原有的统计体系中也没有涉及。

二、建立当今公路统计管理程序的建议

1、提高重视程度, 健全统计制度 提高重视程度, 健全统计制度应该作为一项重要任务, 提到公路行业各单位、各部门的议事日程上来。公路各部门必须建立健全的公路统计机构, 明确具体的负责人, 并配备专职的统计人员, 使公路统计各项工作能够做到事事有人管, 事事有人抓的良好工作局面。我们的公路统计工作真正地来源于社会, 服务于社会, 同时也为我们的领导和政府部门提供切实可行的管理数据资料, 使统计分析发挥最大的参谋决策作用。

2、发挥公路中层统计机构的纽带作用。 公路中层统计机构应该是上级公路统计部门与基层统计单位密切联系的一个桥梁,其统计人员直接与基层一线统计人员联系,对各种统计数据和资料的来源比较清楚,其掌握的情况也比较全面。

3、灵活运用统计随着公路养护工作事企分开,管养分离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以及事企实行脱钩的政策方针的制订,对公路统计也有一定的影响。今后的公路统计工作中,建议以抽样调查或重点调查等方式逐渐代替过去的全面调查报表方式。再结合一段时期的全面调查。我们的公路统计制度和各种统计数据资料将逐步趋于完善,公路统计工作也更加顺畅、工作强度也会随之减轻。

4、稳定统计人员队伍。 提高统计人员素质建立一支稳定的高素质的公路统计队伍是加强公路统计工作的先决条件。同时要加强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要加强对统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提高统计人员的责任心、上进心、事业心。提倡爱岗敬业的工作精神和不出假数,真实可信的职业道德。二是要加强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支持统计人员参加专业知识和计算机知识的培训,不断更新统计人员的知识水平,更好的满足公路现代化发展的要求。三是努力提高调查研究、分析运用统计数据的科学方法。当前公路统计涵盖了公路数据库管理系统、路面桥梁管理系统、养护造价系统等全方位的现代化公路信息网络。通过统计数据分析研究公路的经济活动.提供信息咨询的优质服务,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四是根据公路养护和建设的实际。有重点地开展统计调查、统计分析、统计管理等经验交流活动.有针对性地解决公路统计工作中的难点、疑点问题,努力创造统计工作的最佳业绩。

5、 进一步完善统计工作的管理制度 健全完善考评制度,设立统计工作专项奖,每年评选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总结推广经验,将基层统计工作纳入年底考评中,便于及时发现考评中存在的问题。掌握基层统计人员的情况,在每两年一度举行的公路大检查中增加统计工作所占分值,促使各基层领导重视和关心本单位的统计工作。

三、结语 公路统计工作的改革任重道远,如果要做到以现代化的统计方法和手段来适应时代的发展,需要有足够的人力、物力、财力,但我相信,随着公路事业及整个社会的快速发展,这一目标一定能够实现。

参考文献:

1、丁惠民.公路养护管理改革的新思维[J].山西交通科技,20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