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7-16 08:24:28
序论:在您撰写保险公司经营风险的特征时,参考他人的优秀作品可以开阔视野,小编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这些建议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热情,引导您走向新的创作高度。
关键词:财产保险;经营风险;防范;化解
1.引言
财产保险公司的典型业务是商业性质的财产风险的经营,其自身的经营内容决定了财产保险公司具有较高的风险性和不确定性。在目前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过程中,财产保险公司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对维持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然而,较高的风险性和不确定性决定了财产保险公司在经营的过程中要面对许多风险,加之经营环境越来越复杂,使得财产保险公司的经营也变得更加复杂。因此,能否处理好潜在的经营风险和不确定性因素对于财产保险公司至关重要。同时,近几年我国的财产保险行业经营风险因素有着显著的增加趋势,如果财产保险公司无法很好的处理经营过程中的风险因素,就会对财产保险公司的经济效益产生直接影响。因此,加强对于财产保险公司经营风险的研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对于提高财产保险公司的风险防范意识具有积极的意义。
2.财产保险公司经营风险的主要类型
2.1管理缺陷造成的经营风险
通过对财产保险公司经营风险的分析可以发现,其主要的部分是由于一部分人在利益的驱动下造成的,然而,形成这种现状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目前财产保险公司管理中存在着严重的缺陷和不足。监管和内部管理体系的不足也在很大程度上纵容了这种现象的发生。由于管理缺陷导致的财产保险公司风险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首先,财产保险的定价不足导致了财产保险公司的经营风险。导致这种风险的主要原因是财产保险行业的高度行业竞争以及保险公司的精算存在一定的缺陷,这些原因的共同左右造成了财产保险行业的定价不再合理,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财产保险公司的风险。定价不足导致的经营风险,其主要特点是保险的定价较正常水平明显偏低,造成了保险的实际收入根本无法对风险产生很好的覆盖,使得财产保险公司入不敷出,对其经济效益产生了重大影响。
其次,由于分保造成的经营风险。分保主要是指财产保险公司为了有效的降低其经营风险,并且扩大其风险的承受能力,选择再保险公司的形式降低经营风险。这种方式虽然可以在很大程度上降低财产保险公司所承担的经营风险。但是也有一些保险公司在操作的过程中存在严重的侥幸心里,未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投保进行风险划定,采取消极的态度对待分保措施,同时还对一些大型的保险项目未按照相关规定报批就直接承保。这些不规范的行为都给财产保险公司埋下了重大的风险隐患,一旦风险出现,就会给保险公司造成毁灭性的损失。
同时,由于严重灾害造成的经营风险。在保险公司的经营过程中,不仅仅包含着人为的影响因素,同时还有一些严重的地质灾害、重大疾病灾害以及严重人为事故等。而且根据对近几年来的统计,由重大灾情引起的风险在我国较为显著,例如汶川地震、玉树地震等,这些严重的灾害都给保险公司带来了巨大的考验。对由于重大灾害引起的风险是无法消除的,因此,最好的办法就是及早的建立起较为完善的重大灾害防范体系,并且将重大灾害作为保险公司的一项风险进行考虑。
2.2信息不对称造成的经营风险
在保险公司的经营风险中,由于其经营方式的原因造成了在整个经营的过程中出现了信息不对称的问题,这些问题也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财产保险公司的经营风险。在保险公司的实际经营中,业务员直接与客户进行沟通,并且从客户得到尽可能多的风险信息,财产保险公司的管理人员则将重点放在对于业务人员绩效考核和运行效率上,他们所处的角度不同,对于保险风险信息的理解自然也存在差异。由于信息不对称导致的风险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承保的质量不高。在财产保险公司的经营过程中,承保环节是最为关键的,其质量的好坏直接决定着财产保险公司的经济效益。然而,由于目前保险承保领域复杂,而且保险公司和业务人员掌握的风险信息也较为有效,这就造成了业务人员在面临巨大压力的情况下,不得不去承保一些质量较差的标的。这些质量较差的标的会使得保险公司的经营风险大大增加,给保险公司带来严重的经济损失。
第二,财产理赔环节不规范。根据对目前财产保险行业理赔环节的分析可以发现,其尚未建立较为完善的财产理赔体系,对于财产损失的确定并不科学,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人为因素决定的。同时,由于在各个不同行业的理赔过程中缺乏相关的专业人士,造成了保险公司在整个的理赔环节处于被动的局面。而且,骨干人员的缺乏也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保险公司的长久发展,伴随着保险行业的竞争也会逐渐加大,如果不对理赔环节进行严格的控制,就会出现更大的违规操作行为。这些都会对保险公司的经济效益造成很大的影响。
第三,由于道德因素造成的经营风险。在保险公司经营过程中,由于投标的相关人员在投保过程中道德因素造成的风险,主要指的是投保人在签订合同时,对一些关键性的风险因素进行隐瞒或者给出错误的信息,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保险公司的风险。其主要的表现形式包括欺诈和逆选择两种。
2.3资产结构造成的风险
在经过改革后的财产保险公司,经理人只是保险公司的经营者而不是实际的所有者,这就会使得一些经营者淡化企业效益的概念,盲目的追求高回报率,在投资项目的选择上存在着很大的风险性。同时保险公司的激烈价格竞争也给保险公司的经营带来了风险,主要表现在保险公司为了提高业务量,违规放宽投保门槛,采取粗犷的额经营模式,造成了行业内部的恶性竞争,同时也给自己埋下了重大的风险隐患。
3.加强财产保险公司经营风险防范的对策
针对以上财产保险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面临的风险,主要采取以下几个方面的措施进行风险防范:
(1)加强承保与核保制度建设。首先,财产保险公司要根据相关规定,建立严格的核保制度。结合保险公司的经营特点和投保产品的特征,选择不同的核保方式对投保产品进行核保。而且在核保的过程中要充分的考虑到投保产品的适应人群、保险费用、合同细则、生效时间等信息。通过严格的核保制度能够有效的降低保险经营风险,因此,保险公司必须结合自身特点,及早建立健全承保和核保制度,并且不断强化核保相关人员的素质。
(2)正确对待市场竞争,合理确定保险价格。尽管面临着激烈的保险市场竞争,保险公司还需要真正的认识到价格风险在其经营过程中的影响。要通过对自身产品的合理定位,确定合理的保险价格,在降低经营风险的同时也能够有效提高保险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3)加强道德风险防范措施,有效控制经营风险。对于道德风险的防范主要是加强在保险各个环节的制度建设和监管,要求所有工作人员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降低人为因素的影响。
4.结束语
加强保险经济风险及其防范措施的研究能够帮助保险公司有效降低经营风险,提高自身的经济效益。同时,还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保险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参考文献
随着社会经济的进一步发展,财产保险公司逐渐兴起,但是财产保险公司不同于一般的企业,它有着自己独特的特性,因而在经营过程中表现出极强的风险性和不确定性,而且风险不易控制。本文对目前财产保险公司的风险进行了探究,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有针对性的解决措施,旨在全面推进我国财产保险公司的健康稳定发展。
【关键词】
财产保险;经营风险;防范;化解
财产保险公司有着较高的不确定性和风险性,经营的主体业务是商业性质的财产风险。进入21世纪以来,社会经济取得了较快发展,人们对财产保险的需求逐渐增多,财产保险公司因此应运而生,对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有着显著作用。但是,财产保险公司面临着较高的不确定性和风险性,而且随着竞争的日趋激烈,财产保险公司面临着更大的经营难题。所以,财产保险公司在发展过程中要加强对不确定因素和风险的有效控制。此外,我国财产保险行业的经营风险显著增加,公司在发展过程中无法有效处理这些风险因素,将会对企业发展造成不利影响。所以,财产保险公司加强风险防范意识,对企业的经营和长远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
1 财产保险公司面临的主要经营风险类型
1.1管理缺陷所造成的经营风险
我们对保险公司经营风险进行了细致分析和探讨,发现风险发生的主要原因是部分人唯利是图,出于自身利益考虑做出的不法行为,而造成这种现象的直接原因就是财产保险公司缺乏有效的管理。正是由于内部管理和监管体系的不健全,导致谋取私利的行为屡见不鲜。财产保险公司由于管理缺陷导致的风险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第一,财产保险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定价不准确,加剧了财产保险公司面临的经营风险。由于财产保险公司在计算方面存在误差以及越来越激烈的行业竞争,所以最终导致定价不准,加剧了企业的经营风险。保险定价明显低于正常水平是定价不足造成的主要经营风险,公司的实际收益难以对风险进行补偿,从而导致支出大于收入,不利于经济效益的提升。
第二,分保加剧了经营风险。财产保险公司为了切实降低风险,往往采取分保的形式,即加强与再保险公司的合作,扩展风险承受力。尽管这种方式能在一定程度上降低经营风险,但是正因为有了这道屏障,部分保险公司得过且过,在风险划定过程中不遵守基本准则,制定分保措施时也消极怠工,承保时未对项目进行严格把关和审查。这些都是风险隐患的直接来源,一旦发生意外,保险公司将面临灭顶之灾。而且,在保险公司经营过程中,严重的地质灾害也会造成巨大的经营风险,包括严重人为事故、重大疾病灾害以及地质灾害等。最近几年,重大灾情在我国频繁发生,玉树地震、汶川地震等地质灾害的发生都是对保险公司的考验。人类对于自然灾害所引起的风险是无能为力的,无法消除或者改变,保险公司要应对这项风险,只能进一步建立健全灾害防范体系,加大对重大灾害的重视力度。
1.2信息不对称所导致的经营风险
保险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会存在经营方式上面的差异,这些差异就是造成信息不对称的直接原因,而这就会加剧财产保险公司面临的经营风险。财产保险公司在经营过程中,与客户沟通的责任主要由业务员负责,客户的风险信息由业务员直接获取,公司管理人员将业务重点放在对业务员的效率和绩效考核上,管理人员与业务员所处的角度存在本质上的区别,所以他们对于信息的着眼点及理解也不尽相同,这就导致信息不对称。由信息不对称而造成的风险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首先,承保质量低下。承保环节在财产保险公司的经营过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它直接决定着企业的实际效益。但是,保险公司及其业务人员获取风险信息的手段有限,承保环境日趋复杂,业务人员要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就不得不改变策略,被迫承保质量较差的标底。承保质量降低,企业所面临的经营风险自然就会加大,阻碍了其经济效益的提升。
其次,缺乏规范有序的理赔手续和环节。目前,我国财产保险行业尚缺乏健全的财产理赔体系,在对财产损失进行评估时缺乏科学依据,人为因素仍占据着主导地位。而且,理赔过程中缺乏专业人士的专业指导和意见,保险公司在理赔过程中常常处于劣势地位。此外,保险公司缺乏健全的人才引进机制,骨干人员极其缺乏,严重限制了企业的健康发展。假若不严格控制理赔环节,那么将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造成违规操作行为的频繁发生,最终限制了企业经济效益的提升。
再次,道德意识差而造成的经营风险。财产保险公司在实际的经营过程中,投标人员在投保过程中由于自身的道德意识及行为欠缺,也会给公司造成巨大的损失。投保人在签署具体的合同时,刻意隐瞒或者虚报关键性风险因素,将会在无形中加大财产保险公司所面临的经营风险,主要包括逆选择和欺诈两种形式。
1.3资产结构所造成的风险
财产保险公司经过了经营体制方面的改革,经理人不再是保险公司的所有者而只是单纯的经营者,有些经营者为了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往往忽视企业效益的提升,使得企业的经营风险加大。而且,保险行业的竞争日趋激烈,价格战争愈演愈烈,这为保险公司经营埋下了巨大的风险隐患。有些保险公司为了占据较大的市场份额,无限制的增加投保量,降低投保门槛,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也为自身的经营发展埋下了风险隐患。
2 财产保险公司经营加强风险防范的有效措施
财产保险公司在经营发展过程中面临着一系列的风险因素和隐患,为了有效控制和防范风险的发生,现提出以下几点措施和建议:
2.1建立健全核保和承保机制
第一,财产保险公司在经营过程中要严格遵守行业规范,建立起系统完善的核保制度。在对投保产品进行核保时要实事求是,从投保产品的基本特征和公司实际情况着手,选择切实可行的核保方式。第二,投保产品的生效时间、合同规范、保险费用以及适用人群等都是核保过程中必须考虑的因素。要想切实防范经营风险,就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核保制度。可见,保险公司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以自身特点为根本出发点,提高核保人员的业务素质,健全核保制度。
2.2保证保险产品的合理定价
加强产品定价管理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内容:第一,对产品生命周期进行有效管理;第二,政府相关部门要积极履行职责,对产品定价进行有效监管。就一般情况而言,保险公司在对保险产品进行定价时,要综合考虑预计损失以及经营成本等,以以往经验和数据为根本出发点,尽可能实现投保人和保险公司双方利益的最大化,做到公平、合理、充分。所谓公平,就是指保险公司要为风险高的投保人提供较高的保单费率,相应的,风险小的投保人也只能获取较低的费率;所谓合理,就是指投保人的费率必须合理;所谓充分,就是指保险公司在制定具体的费率标准时,要使保费高于支出和赔款,满足保险公司的盈利需求。费率市场化在未来将是时展的大趋势,但是我国财产保险行业起步晚,发展慢,市场竞争激烈,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费率的监管。
2.3优化保险投资组
就目前实际情况而言,我国保险公司的主要工作即保险投资,保险公司要获得长远发展就要加强对投资风险的防范。保险公司要有效预防风险,就要做到对风险分门别类,有的放矢。保险公司要获取高额的经济利润,就要对投资组合进行优化配置。最近几年,我国保险业取得了飞速发展,保险业融集了大量资金,实现资金的良好运转,将会为保险业带来巨大的经济收益。保险资金要增加投资机会、优化投资组合,就要不断拓宽融资渠道,加大资金运作空间,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实现资金投资的收益性、流动性以及安全性。要有效防范投资风险,其中最主要的途径就是加强比例控制和结构管理,对保险投资进行有效监管。目前,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都对保险行业实行严格的管控,而保险业管理中一个重要的内容就是加强对保险投资的管理。随着保险投资渠道的拓展,保险业要获得长远发展,就要进一步加大保险监管和控制范围,不断优化保险投资组合,将风险发生的可能性降到最低。
2.4维护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保证保险价格的公平、合理
目前,财产保险公司面临着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保险公司要顺应形势,审时度势,充分认识到价格风险对其经营所产生的影响。保险公司要坚持科学发展观,不断改进经营策略和发展理念,制定出公平、合理的保险价格,切实降低经营风险,提高保险公司的市场份额,推动我国保险业的健康发展。
2.5加强对道德风险的控制和防范,有效降低经营风险
财产保险公司要加强管理,从各方面着手有效预防各类道德风险,加强各类制度建设,提高员工的制度意识和职业道德,严格按规章制度行事,尽可能减少人为失误,将人为风险控制在可控范围内,从而实现预防风险的目的。
2.6进一步加强风险管理理论建设
财产保险公司要有效预防各类风险,就要加强风险管理理论建设。我国财产保险公司要不断更新经营理念,借鉴并引进外国风险管理的有益经验,并结合我国实际,制定出适合我国财产保险公司发展的风险管理理论。同时,财产保险公司要加大人力资源培训的费用支出,定期对保险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风险意识教育,提高保险人员的风险意识。此外,保险管理人员上岗前必须取得专门的风险管理资格证,从而帮助企业建立起完善的风险预警系统和风险管理信息系统,推动我国财产保险行业的稳步健康发展。
3 结语
在目前的形势下,保险公司只有有效预防和控制各类经营风险,制定出切实可行的经营发展策略,才能不断降低风险发生的概率,切实提升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也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始终保持主动地位,从而推动我国保险事业的长远发展。
【参考文献】
[1]刘芳.保险公司操作风险管理研究――以展业部门为例[J].中国证券期货. 2012(10).
风险管理组织架构与风险管理文化
全面风险管理(ERM)的概念于2003年提出,根据COSO委员会的定义,“全面风险管理是一个过程。这个过程受董事会、管理层和其他人员的影响,从企业战略制定一直贯穿到企业的各项活动中,从而确保企业取得既定的目标。”
但由于风险管理在国内刚起步的客观原因,公司的风险管理委员会及下设的风险管理部还应具有提升的空间。从公司治理比较完善的美国来看,美国活跃的机构投资者都已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全面风险管理架构,如下图1就是高盛集团(Goldman Sachs Group,Inc.)的机构设置情况。
高盛的风险管理委员会作为风险管理的最高执行机构,将所有关于风险控制的信息最终报告董事会,并通过直接授权或委托授权方式审批公司经营活动、风险政策等。
因此,按照GARP提出的“风险控制信息直接报告董事会”原则,提升风险管理委员会的地位,允许其直接向董事会汇报,并通过其下设的风险管理部门对各业务部门设立风险限额,最终形成“纵向业务发展,横向风险管理”的矩阵式结构,这也许是保险资产管理公司风险组织架构未来的发展方向。
风险组织架构是硬件,但软件同样重要,这里的软件指的就是公司的风险管理文化。国际经验表明,保险公司的失败往往不是由于缺乏程序和技术,因为即使设置了非常科学的政策、程序、检查、报告等控制手段,如果缺少一个好的风险管理文化,所有这些都将流于形式。比如“中航油事件”后,很多人怀疑该公司内部根本没有风险控制体系。其实,体系在形式上一直存在:中航油聘请安永会计师事务所编制了《风险管理手册》,设有专门的风险管理机构,也有软件监控系统,当亏损50万美元时,提示平仓。但由于中航油没有真正树立风险管理文化并强化风险防范意识,使得一切架构与流程都成为了摆设。
保险资产管理公司风险管理
风险量化是本文主要探讨的问题。笔者采用NAIC(全美保险监督官协会)的保险公司风险分类标准,其中C-1风险:资产风险,它又包括市场风险和信用风险;C-2风险:定价风险;C-3风险:资产负债匹配风险,指资产收益和公司负债不匹配的风险,C-险:经营风险,包括工作人员经营不善等。四类风险中,C-2风险是定价风险,主要涉及公司的负债管理,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关系相对不密切,此处暂略;C-3风险是资产负债不匹配而产生的风险,对此保险资产管理公司通常在资产负债管理(ALM)的框架下,采用久期、凸性等传统工具进行管理,即要使不同的资产和负债在数额、期限、性质、成本收益上双边匹配,以控制风险。笔者在文中着重针对C-1和C-险展开。
资产风险管理
分析从投资资产的账户设置开始,当前很多机构投资者根据投资目的将投资资产归为配置账户和交易账户。
配置账户对应的是长期持有的资产(持有到期类和销售类),具体包括打算长期持有的国债和央票、金融债(定期存款、协议存款、金融债券、次级债等)、企业债(短期融资券、企业债、公司债等)。其中国债、央票属于金边债券,不存在信用风险。然而以企业债为代表的其他品种则存在大小不一的信用风险和长期市场风险。
交易账户包括短期持有的权益类产品、固定收益类产品和清算头寸,前两者主要面临市场风险(即利率风险和股票风险),而清算头寸则存在流动性风险。
综上,我们在进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风险分析与计量的时候,需要考虑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但由于流动性风险一般用久期管理、缺口管理等比较成熟的方法进行,而且通常由财务部门负责(据悉,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专门设有“流动性管理岗”),因此下面讨论只针对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展开。
信用风险衡量
信用风险呈现偏峰肥尾的特征(见图2),其损失的绝对额服从Г分布,而损失比率服从β分布,介于0~l之间。
传统上,信用风险计量的方法包括专家评定法(如“5C”)、Z记分模型等等。当前很多保险资产管理公司采用的是“信用评估打分卡”的方式,即根据财务分析、行业分析、管理水平等几个方面进行打分,然后根据一定的权重计算出信用评分,综合评价企业的信用情况。当前公司正考虑把该信用打分体系和S&P的信用评级进行映射,从而可以通过外部评级得到某一评分企业的违约概率(PD)。
我们知道,目前将保险业的“RBC监管体系”和金融业的“资本充足率监管体系”融合是大势所趋,因为在混业经营的大背景下,不同的风险应该对应相同的资本要求。因此,本人认为保险公司的风险管理可以借鉴《巴塞尔新资本协议》(BaselⅡ)的框架开展。
对于信用风险,BaselⅡ鼓励商业银行使用内部评级法(IRB)计量并实施量化管理。内部评级法计量信用风险需要四项风险要素:(1)违约概率(PD),即特定时间段内交易对手违约的可能性;(2)违约损失率(LGD),即违约发生时风险敞口的损失程度;(3)违约风险敞口(EAD);(4)期限(M),即某一项风险敞口的到期时间。通过这四项风险要素就可以计算出预期损失(EL)和非预期损失(UL)等相关指标,进而在风险计量、限额管理等基础管理中发挥决策支持作用。
根据保监会《保险机构债券投资信用评级指引》的规定,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在进行信用风险管理时,应做到动态评级和二维评级,而CreditMetrics涉及的违约迁徙本身就是个动态的概念,同时CreditMetrics需要计量违约概率(PD)和违约损失率(LGD),内含了“二维评级”的特征。
因此,无论从模型特点还是从保监会的要求来看,保险资产管理公司都应该以CreditMetrics为基础构建自身的信用风险管理模型,同时模型必须体现出我国金融市场的特性和保险集团资产负债的特点。
由于CreditMetrics模型需要输入的数据主要有四项:违约率(PD)、违约损失率(LGD)、信用迁徙矩阵和相关系数,因此,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在构建模型的时候具体的调整思路包括:
建立两维的内部评级体系:一维是客户风险评级,以违约率(PD)为核心变量;另外一维是债项风险评级,通过债项自身特征反映预期损失程度,以违约损失率(LGD)为核心变量。其中,违约率(PD)可以按照当前公司将打分卡映射到S&P评级,从而引用S&P违约率数据的方式得到;违约损失率(LGD)可以参考发达国家商业银行对不同发债主体和担保方式下债项回收率的统计分析结果,并根据担保人资信情况、抵押品价值大小等因素综合确定。
在信用迁徙矩阵和相关系数方面,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可以参考专业评估机构对企业信用等级评估的结果和相关系数数据,并建立记录完备的基础数据库,不断扩大企业样本以随时调整信用迁徙矩阵和相关系数。
市场风险管理
比较信用风险,市场风险的计量方法更为成熟,这主要得益于市场风险基本服从正态分布的特征。目前,VaR已经成为业内计量市场风险的标准口径。VaR主要的计算方法分为三种:历史模拟法、方差―协方差法、MonteCarlo方法。历史模拟法即利用统计方法对历史数据进行估计,再模拟市场因素未来的变化;方差―协方差法首先分析市场因素,且将组合价值用市场因素表示,然后假设市场因素所服从的分布(一般假定为正态分布),估计出其分布的参数,再模拟市场因素未来的变化;MonteCarlo方法则是直接根据历史数据模拟市场因素未来的变化。
尽管VaR方法有如此广泛的应用价值,但它也有明显的局限性,即它是基于正态分布的指标,当出现肥尾的情形下,VaR对尾部的测量是不准确的,正如Jorion(1996)所说,“我们没有办法提供绝对最坏的预期损失,因为损益概率分布的尾部是无限的”。因此1999年以来,在基本VaR模型的基础上,以CvaR(条件风险价值)和极值理论为代表的各种针对尾部计量的新型VaR模型不断被开发出来,推动了VaR风险管理理论的发展与创新。
具体到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实际,由于历史模拟法的前提条件是“历史得到重现”,而中国正面临金融开放加速和市场爆炸性发展的阶段,这个情况不符合历史模拟法的前提条件。另外,MonteCarlo方法对人员素质要求太高,同时开发成本也相对较高,因此使用方差―协方差法计量VaR是最优的选择。
同时,考虑到大量的实证研究表明我国金融资产回报分布的尾部比正态分布更厚,有明显的肥尾现象,我们应该进一步通过CVaR对尾部进行修正。CvaR是条件风险价值的缩写,指损失超过VaR的条件均值,也称为尾部VaR(TailVaR),表达式为:。计算CVaR的方法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线性规划方法,另一类是根据参数法拟合出的收益率序列分布特征以及求出的VaR值,并求出相应分布和置信水平的条件分位数,最后得出CVaR值。
操作风险衡量
保险公司的C-险主要是指经营风险(又称为操作风险),而经营风险涵盖了高频低危事件(High Frequency Low Impact,HFLI)和低频高危事件(Low Frequency High Impact,LFH),而低频高危事件只有零星的案例数据,因此即使在国际范围内,对经营风险的计量管理也是个很不成熟的领域。
当前,经营风险计量模型可以划分为三类,即BaselⅡ倡导的基本指标法、标准法和国际先进机构的高级衡量法。
基本指标法是用总收入水平作为投资主体计量经营风险的基础指标,将总收入乘上一个比例指标来表示整个机构整体的经营风险水平。该方法的优势在于简单,缺陷在于太粗略。
标准法将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所有业务划分为8个业务类型,对每一个业务类型规定不同的经营风险资本要求系数,而分别求出对应的资本,然后加总即可得到银行总体经营风险资本要求。
比较而言,标准法比基本指标法更精确,同时也具有更高的风险敏感度。
最后,高级衡量法是通过建立经营风险计量管理模型来进行的,具体又包括内部衡量法(IMA)、损失分布法(LDA)、极值理论模型(EVT)等,其中内部衡量法(IMA)通过模型对风险因素估计,最终得出经营风险的计量值。这与前面介绍的信用风险内部评级法类似,即IMA中的风险因素EI、PE、LGE相当于信用风险管理中的EAD、PD、LGD。而损失分布法(LDA)、极值理论模型(EVT)都是针对偏锋肥尾特点对VAR模型的改进,是专门用来衡量经营风险损失分布尾部(即损失极值)的方法。
具体到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虽然数据积累不足,并缺乏经营风险量化的技术基础,但是我们具有清晰的业务部门和产品分类,因此可以考虑参考BaselⅡ的标准法,反映公司在不同业务类型上的不同经营风险水平。同时,我们还应该参照《寿险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办法》和《保险资金运用风险控制指引》等行业规章,完善内部控制机制,进行经营风险与内部控制自我评估(CSA),利用流程管理工具和情景模拟、专家预测等方法对经营管理的风险点(KRI)进行识别,并从影响程度和发生概率两个角度来评估风险大小,进而提出优化控制方案,变事后补救为事前防范。
长期来看,运用经营风险高级法是未来的目标,我们可以学习和借鉴国外经营风险计量模型的理论基础、设计结构,结合本企业业务系统的特点和管理现状,研究设计出适合自身特点的经营风险管理模型和参数体系。
资本配置与绩效考核
当前比较流行的资本配置和绩效考核工具是“风险调整资本回报率”(Risk-Adjusted Return On Capital,RAROC),其公式如下:
公式中分母的经济资本是考虑了各种风险之后的投资基金(实际上就是保险公司整个投资组合的VAR)。这种方法反映了全面风险管理的概念,也更准确地描述了“真实收益”,即去除风险后的收益。
具体到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资产配置,基本的思路是以RAROC为指导:当计算出某项投资的RAROC大于保险公司预定的保险资金投资回报率时,保险公司可以做这项投资;若相反的话,保险公司就不能做这项投资。进一步,甚至还可建立一个考虑承保风险、满足风险限额(VaR限额)约束和以RAROC最大化为目标的保险资金投资模型,以指导公司的资产配置。
资本配置和绩效考核是一个问题的两方面,只不过绩效考核是RAROC的事后运用。在进行资本配置后,应定期或不定期运用RAROC对业务产品进行盯市的动态绩效考核,通过该指标判断公司现有业务的绩效如何,风险资本的配置应做何调整。一旦发现某些业务或组合的RAROC值有所弱化或有明显的不利趋势,就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置。目的是将有限的资源(即风险资本)释放出来,为新的效益更好的投资产品腾出空间。
在资本配置和绩效考核阶段中,另一个关键是风险限额的设定。具体到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我们可以在总体风险资本确定以后,根据各级业务部门和不同投资品种的风险收益特征,把风险资本限额在不同层次的业务部门及交易员之间进行分配,并形成其风险限额,以此作为风险监控的依据。
保险资金运用的风险限额通常有三种形式:即头寸限额、灵敏度限额和VaR限额(风险资本限额),而VaR限额是最先进的指标,它适用于所有金融产品交易,不但可以对保险公司整体资金运用,也可对交易员个体进行风险监控。因此可以考虑创设:(1)基于每日的VaR限额,用于对经常发生损失和交易频繁的投资品种的风险限定;(2)基于每月的VaR限额,用于抵御不利月份发生的风险损失;(3)基于每年的VaR限额,主要用于对小概率事件下保险资金损失的限定,其VaR限额可通过压力测试或极值理论确定。
接下来就是VaR限额分配工作,即将总体VaR限额配置到每一个业务部门,如债券投资部、基金投资部、股票投资部等,使部门负责人对其管理负责的额度心中有数。业务部门额度可以帮助部门经理控制部门风险,并且可以在部门之间比较风险大小。最后,风险额度还要在部门范围内再细分到交易员。
[关键词]保险公司 经营风险 原因 风险管理
由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华尔街金融风暴席卷全球,华尔街五大投资银行全部覆灭,美国保险巨头AIG也被政府接管。虽然这次金融危机距今已经有几年的时间,但是它如今依然对中国保险业产生着巨大的影响,也引起了我们的加强保险业风险管理的思考。保险公司作为聚集和处理风险的专门机构,风险的有效管理是其持续稳定经营的基础和保证。所以提高保险公司的风险管理不仅对保险公司自身,而且对整个保险业、乃至整个社会风险处理体系都是至关重要的。
一、保险公司的经营风险
保险公司的经营风险是指尚未发生的、能使保险对象遭受损害的危险或事故。根据现代经济学认为,保险公司的经营风险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保险承保风险
由于保险公司在承保时只一味的关注保费、提升业绩,忽视了对标的物的分折、预测、评估、论证,导致承保质量上的问题,而带来风险。此外,在寿险营销方面,对被保险人缺乏必要的深入的调查、了解,简化程序,没有充分了解被保险人的真实情况,草率地签订承保合同,导致承保风险的增加。
2.经营管理风险
由于保险公司管理不够完善,内部控制机制不够严密,或缺乏必要的制约监督机制,而导致的风险。如在理赔把关不严,简化程序,没有严格执行理赔管理规定、履行有关手续,超赔、滥赔、错赔和乱赔增加,使得公司的赔付率上升,造成保险公司资产流失,存在资金缺乏风险。
3.保险投资风险
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保险的金融属性决定了保险公司具有运用保险资金、开展投资、向资产业务转化的职能。收益与风险是并存的,高风险高收益,所以如何在在风险与收益之间权衡,如何安全、合理、充分、有效地运用保险资金是增强保险企业的后劲问题。
4.社会道德风险
由于保险的理赔与投保人的利益有直接的关系,在利益的驱动下,人们的主观心理行为、道德观念发生扭曲,而形成道德风险。骗保骗赔;保险过程中的恶意、恶意串通;内部员工的违法违纪、内外勾结等等,都是近几年不断发生的案件。
二、风险产生的原因
现在的社会的复杂化、多元化、经济的全球化导致了保险公司的管理风险的多方面原因,主要原因有一下几个:
1.风险管理体系不完善而产生的风险
中国的保险业起步比较晚,还没有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现在还处于摸索的阶段。遇到风险,没有完善的管理体系,不能预防,不能及时应对和解决。面对同样的风险,中国较其他保险业起步早的国家而言,则有更大的挑战。
2.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的差距较大
如今,中国许多保险公司的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不高,科学的保险风险管理意识匮乏,有些人甚至连基本的保险专业素质都没有达到标准,服务观念滞后,误导消费者购买不恰当的保险产品,或自己简化承保、理赔程序,产生超赔、滥赔、错赔和乱赔,导致风险的产生。
3.保险公司的竞争导致的市场紊乱
曾经保险行业的繁荣让保险公司迅速增加,而现在金融危机的环境下,经济的不景气,中小企业的倒闭,导致保险公司也面临市场减少的状况。对于这样的情况,有些保险公司采用不正当的手段,拉拢客户,违反保险规则,扰乱保险市场的秩序,造成了保险行业的风险。
4.金融危机加剧了保险业的风险
如今的经济形势又处于金融危机的大环境中,全球保险业的风险加剧,对中国而言则面临更大的风险。经济的不景气导致了保险投资的风险,很难寻找一个相对稳健的投资方案。保险的投资没有了保障,在资金上则有了风险。近来,各地的中小企业的相继倒闭,使保险的赔付率增加,保险公司的风险也随之增加。
三、保险公司的风险管理
保险公司的风险管理就宏观而言是指保险公司整个经营活动中的风险管理,即对保险承保风险、经营管理风险、保险投资风险、社会道德风险的管理。保险公司的风险管理有一下几个步骤:
1.风险的预测与预防
在如今金融危机的经济大背景下,金融市场的风险增加,导致了保险公司的风险增加,风险的预测就显得更加的重要。通过对当前经济的分析,了解保险投资的正确的方向,减少保险投资的风险。增加保险公司对风险的预防,当预测到风险时,及时采取措施,规避还未发生的风险。
2.风险的识别与判断
采用现场调查、审查表调查、组织结构图调查等方法来识别保险公司经营过程中各个环节的潜在风险。根据保险公司经营风险的分类,以及各种风险的特征判断该风险属于以上哪种风险,从而选择适合该风险的解决方法。如果不能明确区别的,则综合考虑各个方面,选择较好的规避风险的方法。
3.风险的衡量与量化
风险的衡量与量化能够让管理人员把握风险的大小程度,从而选择适当的方法。对于风险的衡量与量化应该有相应的数据资料来规范管理人员对风险程度的把握,所以建立完善的风险资料数据库的意义重大。保险经营本来就是以大数法则为依据,公司的产品设计都是建立在对风险的有效评估的基础上进行的。如果风险的评估出现了差错必然会导致保险公司经营上的过失。如果有了完善的风险资料数据库,就能够很好的了解风险的大小程度,能直观的反应风险的大小,克服决策者由于社会经历、专业知识及观点的不同而带来的不同的评判标准,这也有利于产品的设计的有效性。如果保险公司见的数据资源能够共享则可以达到多赢的效果,通过被保险人过去的投保经历能够更加真实的了解其风险状况。而在理赔是也能够避免重复保险而获得的额外补偿,也能降低社会道德风险。
4.风险的解决和处理
风险的处理方法有风险的规避、风险的分散、风险的自留和损失控制。风险规避是通过风险预测预知风险,通过计划的变更来消除风险或风险发生的条件,使公司免受风险的影响。但是,不是所有的风险都能规避的,当风险无法预测时,则不能采取风险规避这种事前行为。风险分散主要是指增加自己的产品品种来减少因为产品单一而引发的风险,以及保险资金投资时增加投资种类来分散风险。但是分散投资不是万能的,只能解决因为风险集中而产生的问题。风险自留也称为风险承担,是指企业自己非理性或理性地主动承担风险,即指一个企业以其内部的资源来弥补损失。这是在自己企业有经济实力时才可以运用的方案,一般小型保险公司不提倡使用。4损失控制是指采取各种措施减少风险发生的概率,或在风险发生后减轻损失的程度。损失可以克服风险回避的种种局限性,当风险无法规避时就得采用损失控制的方法,尽量减少公司损失,来稳定公司的经营。
5.风险的管理的评价
风险管理效果评价是分析、比较已实施的风险管理方法的结果与预期目标的契合程度,以此来评判管理方案的科学性、适应性和收益性。由于风险性质的可变性,人们对风险认识的阶段性以及风险管理技术处于不断完善之中,因此,需要对风险的识别、估测、评价及管理方法进行定期检查、修正,以保证风险管理方法适应变化了的新情况。所以,我们把风险管理视为一个周而复始的管理过程。风险管理效益的大小取决于是否能以最小风险成本取得最大安全保障,同时还要考虑与整体管理目标是否一致以及具体实施的可能性、可操作性和有效性。
除了保险公司自身的风险处理步骤以外,还应该加强对新的保险从业人员的选择,对在岗从业人员的培训,增强他们的保险知识,减少因为从业人员的无知而导致的风险。当然对保险市场秩序的管理也是必要的。
通过以上的分析得出的风险管理的方法在实际运用中要结合具体的问题采取具体的方法,才能更有效的解决保险公司的风险问题。
参考文献:
[1]吴冰.保险公司经营风险控制分析[J].China's Foreign Trade,2011年第02期
[2]孔仪方.保险公司风险管理体系探析[J].山东经济战略研究,2007年8月
考察我国农业保险20年来的发展历程,发现我国农业保险主要存在以下5个方面的问题:
我国农业保险发展缺乏法律保障和政策支持
农业保险业发展20年来我国没有制定专门的农业保险法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没有针对农业保险的专门条款,使得农业保险业务的开展缺乏法律支撑;连WTO农业国内支持与保护的“绿箱政策”允许对农业保险发展的保护条款,我国都没有有效利用。日益加剧的农业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凸显国家农业保险政策的懦弱和不足,现有对农业保险的扶持政策远不能适应农业保险发展的需要。
农业保险的深度和强度较低
我国农业保险在总体上普及率很低,覆盖面很小,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业务覆盖面较宽、有一定保险深度以外,全国农业保险承保率不及应保面的5%。1993年是我国农业保险发展的高峰年,当年全国的粮食作物承保面为4.8%、经济作物11.1%、耕牛3.66%、奶牛1.87%、牲猪1.18%、家禽约1.3%、水产养殖2.5%、森林4.59%。除经济作物覆盖面超过10%以外,其余均在5%以下。1993年以后农业保险的萎缩,农业的投保覆盖面进一步下降。目前我国种养两业95%以上均处在缺乏保险保障的状态之下,农业生产完全处于一种不确定性的包围之中。
农业保险费率居高不下
我国目前农业保险费率居高不下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是逆向选择严重,通常是自然灾害发生频繁的地区急于投保,而一些旱涝保收的地区则不愿参加保险,造成农业保险的高赔付率,直接导致了农业保险的高费率;二是农险理赔复杂、特别是养殖保险核损较为困难,容易产生道德风险,骗赔的现象较多,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农业保险的高费率。
农业保险的经营长期亏损
我国是世界上自然灾害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经营农险的风险巨大,农险的赔付率远远高于安全线。1982年-2002年期间农业保险的平均赔付率高达88%,远高于农业保险经营盈亏平衡点79%的赔付率;其中有7年的赔付额超过投保额,开展农险业务的保险公司长期亏损。尽管免除了农险营业税,但国家的扶持力度不大,农险业务难以为继。而且我国农险存在着政策性保险业务商业化经营的弊端,这也导致农险经营的长期亏损。
农民投保意愿较低
我国农户小规模经营、农民收入不高,加之农民保险意识淡薄,对农业保险认识不足,普遍存在侥幸心理。农民投保意愿不高、投保面窄,农险业务不符合大数法则,使得农业保险公司无法在更大范围内分散风险,这也是我国农险日益萎缩的重要根源。
农地制度的局限性与小规模农户的经营风险
我国农地制度的局限性
20多年来我国以家庭承包经营制的农地制度推动了我国农业乃至整个国家经济历史性的持久增长。但从制度的安排来看,仍存在以下突出问题:
家庭承包制的固有局限性随着改革深化和市场环境的变化逐步暴露出来,家庭分散经营更加剧了本已高度稀缺的土地资源承包的有限性,影响了土地的规模经营。这不仅大大限制了农业劳动生产率和农产品商品率的提高,不利于土地区域性种植、机械化耕作和集约经营;而且增大了生产成本和交易成本,劳动力及农业固定资产得不到充分利用。加上农业生产收成的不确定性及市场的多变,单一分散的农户不能很好地运用价格、成本与利润的比较去规避市场风险,容易造成决策的盲目性、产品的单一化、市场行为的趋同性,导致农业生产经营始终处于一种不稳定的“振荡”状态。
我国农地产权激励不足这表现为三个特征:产权不明确。土地所有权主体不明确,农民承包界定不清。产权不完善。农民拥有有条件的使用权和收益权。产权不稳定。我国农地制度多变,农户权利经常受到损害,无法实现土地利用长期利益最大化。这三个特征与产权的自身特征——排他性、转让性、继承性是相违背的,使农民对固定承包的土地缺乏长期预期,在收入、投入、风险目标的制约下,不能实现有效投入和积累机制。因而对我国农户对有效抗击自然灾害的投入没有积极性,是不难理解的。
小规模农户经营的风险特征
在经历家庭承包后我国的农业土地制度没有出现新的根本性的制度创新,小规模兼业农业成为我国农业的基本特征。国内外对农户内部风险处理的研究显示,农户的风险处理策略是理性的,尤其是小规模的农户防范和处理风险的策略是有效的。我国小规模农户经营风险及其特点是:
农户面临多种多样的风险作为自然再生产和经济再生产交织特征明显的产业,在农业生产经营中,农户既要应付农业的自然灾害风险,又要应付农业生产资料与农产品价格波动以及农产品供求关系变动等的市场风险。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以及加入WTO等外部环境的变迁,农户在面临农业经营所固有的各种传统风险的同时,正在面临着越来越多的不确定性所导致的新的风险。这些风险对农户生产经营的影响越来越大。
农户风险分摊的外部环境差在良好的市场体系中,企业和个人可以通过资本市场来分散风险。例如通过保险和套期保值等形式消除风险和分散不可避免的损失。但我国农户缺乏有效的资本市场来分散风险,其外部风险分散和防范的机制比较脆弱。现阶段农户对风险的防范和处理主要还是通过家庭内部及农户之间的各种手段来应付,而且这些手段主要集中在应付意外事故。对农户生产和消费可能遭遇到的风险与不稳定性还缺乏有效的外部机制与手段来防范。
由于农业活动受自然条件影响大、风险程度高,农户面临的风险不确定性及损失都很大,商业保险往往不能承担这种风险。保险公司无法统一农户的行为,无法要求不同风险偏好和对各自风险评估不一致的农户都加入统一的农业保险计划,保险的信息高度不对称,逆选择和道德风险的防范都十分困难。这些特点决定了我国农业保险的外部机制安排在供给方面先天不足。
农民多是风险回避者大量的经验观察和实证研究表明:发展中国家的农户通常都是风险厌恶者,他们在生产和生活消费中力图回避各种风险,这主要是因为欠发达的农户抵抗风险和补偿风险损失的机制与手段的成本较高。我国农户承受不起风险较大的损失,大多数农户宁愿选择生产风险较小、收入水平也较低的生产方式,而放弃那些收益可能较高、同时风险也较高的活动。
我国农户家庭的小规模农业既受自然风险影响、又受农产品市场波动风险制约,农业生产经营比较经济利益低下,农地制度的缺陷和农户的风险处理策略使得我国农户单靠自身力量是无力防范和承担诸如农业洪涝、干旱等巨灾风险的。
我国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设计
在土地家庭承包制条件下,小规模经营的农户依靠自身的力量是难以承担洪涝、干旱等巨灾的农业风险,必须依靠政府和社会的力量、通过农业保险的方式分散和化解农业巨灾风险。针对我国农业巨灾风险特征农业经济结构特征和WTO框架下农业保护政策,我国的农业政策性保险制度设计如下:
大宗农产品(粮棉油)是我国大面积种植的主要农产品,极易受到洪涝、干旱巨灾的威胁。大宗农产品涉及千家万个农户,拟采取政府统筹农业保险的措施:类似西方国家的农业保险,给参加大宗农作物投保的农户提供保险补贴或分担保险费。美国、日本等给本国农户的保险补贴达到农业投保费的45%以上,考虑我国目前财政负担情况,给予大宗农产品的洪灾保险补贴率可为30%;大宗农产品生产面广、经营分散,农业保险的运作成本高昂,为鼓励保险公司从事农业保险事业,政府应当给予农业保险公司的经营成本费用补贴。
其他农产品,经济价值较高、生产经营效益好,可采用互助共济式——相互保险的农业保险模式。非大宗性农产品是当前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主要发展方向,采用相互保险模式可以起到风险化解与分散的作用。根据一些国家的经验,我国目前实行农业相互保险机制的途径比较可行的是集资模式。由于单个农户实力有限,可以考虑以村民小组或村级经济集体为成员单位参与相互保险公司的集资和筹建。
在缺少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条件下,为鼓励更多的保险公司参与农业保险业务,可以考虑将农村其他保险(如财险、人寿险)纳入农业保险,享受农业保险的一些政策待遇。这样的制度设计有助于从事农业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将农村地区其他保险业务的收益补偿经营农业保险业务的亏损,从而分散保险公司的经营风险。
改变国家对受灾地区救济救灾款的办法,将财政救灾救济款在内、甚至一部分扶贫资金等转化为以农业保险补贴的形式发放,这样既可以减轻对受灾地区补贴的随意性和地方政府对国家救灾补贴的依赖,减少国家财政支出和提高财政补贴的使用效率,又可以推动受灾地区农业保险业务的发展,同时改变政府和受灾地区人们只重视抗灾救灾、忽视农业灾害风险的防范和风险分散与转移的观念。
农业洪涝、干旱等巨灾的特点决定了巨灾保险所具有的公共产品性质,农业巨灾风险不符合大数法则,纯粹由以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为原则的商业保险公司提供是不现实的。因此,为防范和化解巨灾风险、真正实现保险保障农业生产经营的功能,政府就有必要通过合理的“市场干预”,建立国家巨灾保险保障基金。以巨灾保险基金支持农业水灾保险业务的正常进行,并且政府要作为巨灾基金的“最后的再保险人”,在巨灾基金不足以应付赔款支出或达到某一收支临界点时,政府应当提供强力的财政支持。
借鉴发达国家经验,发展我国农业政策性保险。为减轻自然灾害给农民可能造成的风险损失,西方发达农业国政府对从事农业保险的机构提供大规模的保费补贴,从而使农民能以较低保险费普遍参加农业保险。发达国家发展农业政策性保险经验,我国农业政策性保险实施途径:一是强制保险,在一定地区实施农业保险时,把农户贷款、技术帮助与投保挂钩;二是对给予参加农业保险的农户以保费补贴和对保险公司的农险业务费用补贴;三是对参与农业保险的保险公司实行税收优惠,减免营业税和所得税。
参考资料:
1.许飞琼,我国的农业灾害损失与农业政策保险,《中国软科学》,2002年第9期:-8-12
2.王延辉、赵仕平,新疆农业保险市场调查报告,《保险研究》,2002年第5期:-54-58
3.丁少群,小规模家庭农场如何应付风险,载《庹国柱、李军:国外农业保险:实践、研究和法规》,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1996.17-38
4.EnnthHugginsRobertD.Land,(LOMA)《InsuranceCompanyOperations》,1999
关键词:财产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经营风险;问题;对策
一、财产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经营风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1.风险控制基础工作不足。在财产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常规化运营过程中,由于自身基础工作效果不足,会导致整体工作漏洞频繁出现。其中,尽管承保管理机制和承保业务流程已经实现了有效的建立,但是,执行力度不足的问题较为明显。其一,基本文件和保险材料管理问题,包括投保单要素不全、费率管理失效、低价攀比、无原则费率折扣、批单不规范以及随意开具特约补单等。整个基础工作模型中,相关工作无法实现规范性和标准性。也就导致相关管理结构存在了严重的缺失。第二,核保技术还存在一定的问题,在风险控制方面,核保人的素质不足加之文化层次的问题,有些风险评估项目甚至只是依靠主观印象和主观判断。并且,由于粗放经营的理念,导致一部分分支机构只重视业务水平,确忽略了业务的实际质量,风险控制模型和核保结构无法得到有效处理。
2.运营管理水平不足。运营管理水平主要集中在财务管理方面,由于收费管理结构和相关运行维度存在缺失,就导致现金流管理模型出现了较为严重的问题。其一,财产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经营管理体系建立过程中,管理模型较为松散,直到年底才开始进行盈余核算,就导致一部分分支结构出现赔款完成但是保费没有收齐的问题,加之营销服务部和部分银行账户结算的差异后者是时间前后,就会使得财务管理效果不佳。其二,在实际管理机制建立过程中,由于退费和手续费管理模型处在漏洞,就导致整体管理结构和管理模型失去实际效果。其三,银行未达账管理也会导致问题的出现,其中,为营销服务部和点开立的银行账户若是不能得到有效管理和调控,就会出现账务不符以及管理不善的问题。银行对账单或对账单不全也是较为常见的问题,需要结合数据参数和管理维度没有得到细化处理,未达账清理不及时等也导致整体运行维度和管控结构失去实效性。
3.风险管理环节模糊。在风险管理环节建立时,相关监管部门的建立模型和应用价值存在一定的缺失,不仅仅是法律体系还是经营管理维度,都不能完全贴合其实际需求,使得管理力度处在严重的落后状态,也会导致整体管理环节模糊,且管理力度不足的问题相继出现。另外,风险管理环节中信息化管理模型也存在不足,相关控制模型和控制维度之间缺乏实际管理效果,信息化处理机制不能完全贴合风险管理的具体要求。
二、财产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经营风险管理优化措施分析
1.提升风险控制水平。在风险控制管理机制建立过程中,把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放在各项经营活动的首位,要积极践行切实有效的风险管理模型,提升风险管控机制和风险分散体系的运行维度,积极践行广泛性以及负债性管理模型,确保经营管理体系的完整度。在日常风险管理过程中,财产保险公司分支机构要结合实际情况积极践行有效的管理措施和控制维度,切实维护管理模型和管理要求之间的稳定性,并积极深化管控体系的综合价值,确保管理层级结构和管理要求之间的契合性。由于财产保险公司还担着承保项目的和自身经营双重风险,这就需要相关部门结合实际需求和管理模型,积极落实保险公司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从而实现持续经营,把经营风险控制在一定范围内。在实际管理机制中,践行可调控、可承受的管理行为以及风险控制维度,才是全部经营活动正常运作的必要条件。正是基于此,新时期财产保险公司分析分支机构要积极践行高效控制模型,实现有效益、有质量的健康发展,只有真正提升整体管理维度和管控措施的实际价值,才能达到业务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协调增长,建立健全更加系统化的产业管理良性循环。
2.提升全员经营管理水平。管理体系要将管理水平优化作为重要参数,也是整体管理效果升级的重要路径。在常规化管理体系建立和应用过程中,由于财产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的常规化经营风险存在隐蔽性和滞后性特征,这就需要相关部门管理人员结合实际需求进行系统化分析,提升整体管理维护过程的实际效果,并且深度贯彻落实有效的处理措施和管理机制。因此,就要求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在实际管理措施和管理范围建立时,确保经营风险管理的全员性和全过程化,从多元化角度分析,对不同项目进行区分处理和综合管控,真正将防范、化解以及控制措施落实到不同岗位的不同负责人身上。与此同时,相关管理人员和管理部门要结合外部经营环境以及企业内部运行体系,对相关维度进行细化处理和更新后,集中研究落实有效的处理措施,确保能进一步提高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的经营主动权,落实经济发展的基本要求。
3.优化风险管理环节。其一,要积极防范承保风险,在实际管理机制和管理措施建立过程中,相关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业务的理性选择,结合其实际情况建构有效的管理条款和规范要求,并且深度强化对招投标的风险预测。将相关预测名目进行细化分析,进一步积极强化核保队伍的综合水平,提高核保技术的落实体系。其二,相关管理人员要积极践行更加有效的处理机制,规范理赔管理项目的同时,有效填补相关项目设计中出现的各种漏洞。管理人员只有从根本上升级和优化防欺诈工作水平,才能更加系统化的升级管理维度,提高财产保险公司的实际管理效果。其三,部门控制人员要重视防灾防损服务的综合质量,积极践行更加系统化的控制维度和处理机制,确保分保技术得以有效运用。值得注意的是,对于风险管理来说,要着重提防巨灾风险,降低风险发生的频率和程度。其四,相关部门管理人员要健全内控机制的具体要求和管理维度,切实维护管控体制,借助有效的处理措施和管控模型,完善管理体制和管理服务质量的基础上,建立严格的授权授信制度。只有综合提升整体管理模型,才能升级经营风险管理项目的实际效果。
三、结语
总而言之,我国财产保险公司分支机构要想从根本上提高整体管理效果,就要针对相关问题进行集中处理和高度管控,确保管理维度和管理模型的系统化升级和项目优化,提高管理效能的同时,强化业务水平以及业务经营项目的综合水平。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深化信息化技术,规范经营活动的市场价值和应用价值,提高财产管理效果的严密性和科学价值,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参考文献:
[1]郭洪川,杨培.财产保险公司分支机构未决赔款准备金区域市场监管机制研究[J].金融理论与实践,2013,22(11):82-86.
[2]刘凯.华泰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交强险经营亏损原因分析及对策研究[D].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14.
[3]董淑珍,赵雅馨.在津中小财产保险分公司发展情况分析及对策研究[J].华北金融,2015,12(03):47-49.
[4]梅雪松.保险公司新商业模式创新探索——华安财产保险股份公司连锁营销门店创新实践[J].中国城市经济,2016,11(11):72-74.
[5]稳抓改革机遇实现跨越发展——记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J].西部财会,2015,28(04):78-80.
关键词:保险次级债投资主体拓宽
一、次级债的发行对我国保险公司的重要作用
1、提高偿付能力充足率
目前我国保险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普遍较低,为了快速发展保险业务,提高自身偿付能力非常必要和紧迫。发行次级债是很多保险公司增加资本供给从而增加偿付资本的一个重要渠道,具有快速补充资本,提高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的特点。
2、为保险公司提供融资渠道
近几年,我国保险业在飞速的发展,而保险公司在业务发展过程中,有巨大的融资需求。现阶段保监机构对保险次级债的发行的各项规定不严,发行主体的资格也要求不高,次级债的发行成本很低。次级债的发行为保险公司提供了一个不错的融资渠道。
3、有效降低资产负债比,降低合规及经营风险
保监机构对保险公司的资产负债情况有着严格的监管和控制,为了降低合规和经营风险,保险公司必须将资产负债比控制在可控范围内,此时,保险次级债因为自身的特性,有效的增加了公司的资产比,合规和经营风险都能显著的降低。
4、规避或减少系统风险
目前,因投资渠道有限,国内很多保险公司或多或少持有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次级债,二一旦发生金融危机,这些次级债能给保险公司带来极大的损失危险。保险公司作为次级债持有方,自身可以同时通过发行一定量的次级债对对冲因持有其他金融机构的次级债而带来的系统风险。
5、有助于战略层面的合作
保险公司与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互持次级债,有助于建立保险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站在战略高度增强合作,强强联手发展自己。
二、目前我国保险公司次级债投资主体单一所引发的问题
现阶段我国的保险公司次级债采取定向发行的方式,次级债金额大、期限长、不得转让等特征决定了其投资者只能是机构投资者。而由于我国市场基础脆弱,机构投资者的规模总体都还比较小,特别是基金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机构投资者,还不具备购买次级债的能力,所以我国保险公司发行的次级债主要的投资者是银行和其他保险公司,另外,银行也是我国资本市场另一个具有发行次级债资格的机构,并且银行发行的次级债的主要投资者是保险公司以及其他银行。这样就在金融体系内形成了次级债相互持有的状况。
1、增加了保险业的系统性风险
若某保险公司出现偿付能力不足或其他合规或经营风险,其次级债的的持有人也将为其的风险买单,进而波及整个金融行业。若其次级债的持有人也为保险公司,必将在保险业引发危险风暴,影响整个保险行业的发展。
2、阻碍各方的有效监督管理
目前,我国保险公司次级债发行采取定向募集的方式,这使得其无法向其他公开发行的证券一样公开披露其各方面信息,使本该有的来自各方的监督管理无法到位。
3、易陷入保费规模扩张与偿付能力不断下滑的恶性循环
因次级债对资本构成的“暂时性”,它只能缓解而不能从根本上提高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因此,它对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不足作了一定程度的掩盖,导致保险公司对偿付能力不足的轻视,容易引发保险公司保险业务不断夸张但偿付能力持续不足的恶性循环,造成了巨大风险。
4、增大道德风险
次级债的互持构建了金融机构间复杂的“合作”关系,降低了持有人对次级债风险的关注,使投资人对发行人的正常评估和监督失去了原本的作用,道德风险势必会大大增加。
三、拓宽投资主体的可行性
由于投资主体单一带来隐藏的巨大风险,拓宽投资主体显得非常有必要。虽然投资主体的拓宽有相当的难度,特别是在我国金融基础薄弱、保险业还不够发达的条件下。我们可以在以下几方面,逐渐拓宽保险业次级债的投资主体。
1、寻求更多的境外投资
中国金融市场的机构投资者数量过少导致了我国保险次级债互持现象的加剧。通过在国外发行保险次级债,可大大增加保险次级债的投资主体,有效减少保险次级债互持,有利于在全球范围内分散消耗次级债风险,降低国内金融界的系统风险。在我国,完善资本市场、提高机构投资者的投资能力需要一个缓慢的过程,而增加认购者最快捷的方式是寻求在国外发行次级债,增加认购数量。对我国保险公司来说,引入境外资金对其次级债进行投资,对公司的公司治理等方面有着积极的影响。
2、加快保险次级债的公开发行、流通的步伐
目前保险次级债尚不能在公开的二级市场上进行流通,投资者难以及时规避或转移风险。随着我国保险业的飞速发展,建立保险次级债在二级市场上的流通机制非常必要。同时,次级债发行人应定期向外公布各种财务及经营信息,有助于消除保险次级债发行人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一定程度上有利于监管机构的监督管理,减少经营风险及道德风险。另一方面,保险次级债在公开市场上的流通,可增强次级债的流动性,有助于次级债价格机制的形成、完善市场约束机制等等。
3、推动发行次级可转债债券
保险公司次级可转债是指期限在5年或以上、破产清偿时清偿顺序列于保单责任和其他普通负债之后、且在一定期限内依据约定的条件可以转换成公司股份的债券。它将弥补次级债的某些方面的缺陷,增加它的投资者的吸引力,同时一定程度上增强其流动性。(作者单位:四川省成都市西南财经大学保险学院)
参考文献:
[1]承铁梅.我国保险公司次级债融资研究[D].西南财经大学,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