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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道德教育范文

时间:2022-08-26 02:45:39

序论:在您撰写公民道德教育时,参考他人的优秀作品可以开阔视野,小编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这些建议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热情,引导您走向新的创作高度。

公民道德教育

第1篇

关键词:幼儿教学;道德教育;亲子活动;幼儿园

中图分类号:G6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7661(2012)12-275-01

我国正处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键时刻,迫切需要不断增强公民的道德素质,提高全社会的文明程度。但是我们随机摄取一些日常生活中的场景:

镜头一:亲子活动结束后,幼儿运动场上一片狼籍,糖纸、酸奶盒、果核、饮料瓶……垃圾桶近在咫尺。

镜头二:亲子活动结束后,设置在公共区域里的活动材料东倒西歪,工作人员整理后发现:除去被损坏的物品,还有不少遗失。

虽是一件件小事,却发人深思,说明幼儿公民道德意识的淡化。

一、以“讲、学、做、评”为手段,引导幼儿在实践中受教育、长才干、明是非、知荣耻

1、融于生活,从认识着手

集体教学是幼儿园教育教学实施的一个重要途径。幼儿园社会领域的教学中很多内容和德育教育相关,于是在社会领域教学活动中我们注入了认知冲突,角色扮演和移情训练的策略,把德育教育内容渗透在课堂的精彩瞬间中。

其次,根据幼儿的年龄特点,从常规教育入手,使道德教育与日常生活相结合,把道德教育渗透到幼儿的衣食住行,言谈举止等生活的各个方面,使幼儿在具体的行为中,逐渐萌发爱家乡、爱祖国、爱集体、爱劳动的情感,培养幼儿诚实、友爱、爱惜公物、不怕困难、讲礼貌、守纪律等良好的品德、行为,真正地为幼儿良好品行的形成打下坚实基础。

通过阅读图书、听故事、看动画片等辅助手段进行德育渗透教育,帮助幼儿分清道德标准,正确处理人际关系及生活中的事情。

在活动中培养幼儿的合作意识。帮助幼儿在合作中学习控制自己的情感,学习体谅他人,学习与他人分享快乐、分担痛苦和奉献爱等。

教给幼儿调控情感的简单方法。帮助幼儿体会到任意发泄自己的情感已不受同伴和成人的欢迎,初步做到能从他人的角度出发换位思考,产生情感共鸣。

2、环境创设,从情感着手

良好的教育环境有助于幼儿良好品德的形成和发展。在德育教育实施的过程中,环境成为了无声的语言,我园处处围绕道德教育为幼儿营造德育美育相融合的氛围:在公共区域的楼梯走廊和班级内都让墙面开口说话,说不同的话:有西楼道布置以“弟子规”为内容的图片文字画,东面楼梯上有中国传统美德故事插画。大厅内则张贴向家庭征集的照片,让家庭德育文化进入幼儿园,让家庭德育说话。班级则结合自己本班的实际,以体现班级特色、亮点为原则进行布置:有幼儿自己绘制的行为准则;有“文明宝宝”评选墙;有亲子共同绘制的“好人好事”……让幼儿说话。处处彰显幼儿德育教育特色。

3、注重实践,从行动着手

选取适合幼儿社会实践的内容,让幼儿在真实的情景中观察体验,了解并学习。从实践活动中锻炼幼儿合作能力和在集体中的主体性,生活既教育,教育既生活。发挥了认知、环境和行为三位一体交互作用。

“大手拉小手,共建美好家园”。与社区联合开展“大手牵小手 共创美好家园”活动,利用社区周边环境为幼儿提供实践机会,帮助幼儿认识社会、融入社会。

开展“勤俭节约 从我做起” 亲子手工制作。引导幼儿尝试废旧物利用,变废为宝,培养勤俭节约的意识,发挥家园合作的教育功能。

“小手拉大手,争做文明小居民”。引导幼儿积极参与到“十佳和谐邻里”“十佳孝老爱亲”“十佳爱矿如家”活动中,尊老爱幼、团结友爱,共建和谐家园。

4、榜样示范,从鼓励着手

在日常教育教学活动中,教师结合具体情况把握教育契机,激励每个幼儿都有良好的行为表现。在幼儿习得好的行为后,教师及时给予鼓励,建立宝宝文明墙,定期贴评选出的“文明宝宝”和“文明家庭”的照片;“三十佳宝宝”、“最美宝宝”评选活动。充分发挥榜样的引领作用,吸引更多的幼儿将认识转化为实际行动,努力形成知荣辱、讲道德、促和谐的文明风尚。

二、密切家园联系,共同构建公德教育平台

1、通过家长会、家教讲座、“家长园地”等形式向家长宣传幼儿德育的重要性及方式、方法,帮助家长提高认识,对幼儿不溺爱,形成正确教养态度,提升家庭教育的实效性。

第2篇

的公民道德教育思想的形成与发展是以广博的学识和丰富的阅历为基础。1873至1883年间,求学私塾,熟读儒家经典,深谙中国传统文化。从1894至1899年间,留学德国,期间广涉西学,包括哲学、历史、政治等多种领域。这些为提出新教育思想奠定了必要的知识基础。在中国近代,的惨败及之后迭起的民族救亡运动,使深刻地认识到,面临西方列强的入侵,清统治腐败无能,唯有教育才是救国、强国的根本。为了实现教育救国理想,于1907—1911年再赴德留学,“专修文科之学,并研究教育原理,及彼国现行教育之状况。至少以五年为期,翼归国以后,或能效壤流之助于教育界”。当时的德国正值统一后资本主义迅速发展时期,需要大量懂技能、有素质的社会劳动力,促进社会经济发展。该时期著名教育家凯兴斯泰纳,顺应社会发展需求,积极提倡公民教育,将培养责任感、爱国心作为公民教育的主要任务,迎合了当时德国社会发展的需要,使公民教育成为当时德国教育思想的主流。这对产生了较深刻的影响,成为其回国提倡公民道德教育的思想来源之一。此外,认真翻译了德国康德派哲学家腓力•泡尔生所著的《伦理学原理》,撰写了《中国伦理学史》《中学修身教科书》。这些专著和译著兼容中西文化,既梳理了中国传统道德教育思想,也介绍了西方的伦理学说,还阐述了具有普遍意义的“适于今日社会”的道德教育内容。1912年1月,回国后的担任中华民国南京临时政府第一任教育总长,上任后的首要任务就是恢复教育事业,确立新的教育方针。他在深刻反思清末“尊君、尊孔、尚公、尚武、尚实”教育方针基础上,明确提出了军国民主义教育、实利主义教育、公民道德教育、世界观教育、美育于一体的“五育并举”教育思想。他认为,在中国传统教育中,“君”即“国”,“国”即“君”,“君国一体”的思想很严重,在这种思想背景下培养出来的多为忠君的顺民、臣民,国民因此缺乏国家意识和公德精神;并且指出忠君与共和政体不相符,尊孔与信教自由不相符,而提倡公德、尊重人权、追求平等、崇尚自由是共和时代的主要因素,从而否定了清末教育方针中的“忠君”、“尊孔”两项教育主张。1912年9月,教育部颁布了的“注重道德教育,以实利主义、军国主义辅之,更以美感教育完成其道德”的新教育宗旨。综上所述,公民道德教育思想是在中华民族面临内忧外患的时代背景下,在深刻反思中国传统道德教育,借鉴吸收西方公民教育思想基础上的思想产物。

二、公民道德教育思想

的公民道德教育思想内容颇为丰富,可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具体阐述:

1.教育目的

面对中华民族的内忧外患,教育应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才能够挽救国家危亡、民族得以延续,成为当时诸多仁人志士艰辛探索的时代课题。他们怀有教育救国的理想,反思中国传统教育的弊端和缺陷,以期通过教育改革改变国家和民族受压迫、受剥削的悲惨命运。时任民国教育部长的在充分反思中国传统道德教育的基础上,于1912年2月11日发表了关于新教育方针的意见,提出教育分为两种类别,一是“隶属于政治”的教育,另一是“超乎于政治”的教育,“实利主义教育”“军国民教育”“公民道德教育”则隶属于政治的教育,“世界观教育”“美育”则是超乎于政治的教育,且把公民道德教育作为实利主义教育、军国民教育、世界观教育及美育的核心和根本。在此之后,当时北京市教育部则将这一思想作为“教育宗旨令”予以颁布。由此,公民道德教育作为教育宗旨的重点内容出现在官方正式文件中。基于上述时代背景和社会需求,在看来,培养具有健全人格、共和精神的公民,唤起国民的公民意识、国家观念、民族责任感,使之既能够认识到国家、民族对于个人的存在价值和重要意义,也能够意识到公民个体对国家和民族所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是公民道德教育的主要目的所在。

2.教育地位

指出:“当民国成立之始,而教育家欲尽此任务,不外乎五种主义,即军国民教育、实利主义、公民道德、世界观、美育是也。五者以公民道德为中坚,盖世界观及美育皆所以完成道德,而军国民教育及实利主义,则必以道德为根本。”从这里我们可以知道,“五育并举”的教育方针是一个不可偏废的有机整体,公民道德教育思想处于这一整体的核心地位。其原因在于:国家发展固然离不开实利主义,但倘若国民缺乏公民道德意识,对本职工作不能够尽职尽责,长此以往势必会影响国家的长久发展。这个道理也同样适用于职业团体中,一个职业团体内的成员若缺少公民道德意识、协作精神,也会影响该团体的整体和长久发展。再者,军国民主义相比较于实利主义,更需要公民道德意识,公民道德意识是维持军队团结、培养军人互助精神的源源动力。倘若军队里缺乏公民道德,一盘散沙,那么,这个军队的战斗力可想而知。此外,世界观教育、美育与公民道德教育有着异曲同工之妙,世界观教育和美育是公民道德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公民道德教育也是世界观教育和美育的内在旨归。综上所述,在看来,公民道德教育比实利主义教育、军国民主义教育的意义更为深远和重要,实利主义、军国民主义只是人类通往幸福的手段,而公民道德才是人类追求幸福的终极目标。此外,还强调“必以道德为根本”的思想也应当一以贯之地体现与贯穿其社会教育、职业教育、女子教育中,这足以显示公民道德教育思想在整个民国初期教育系统中的核心地位。

3.教育内容

的公民道德教育内容十分丰富,既吸收了传统道德教育的合理“内核”,也借鉴西方近代资产阶级道德观念,这集中表现在其著作《对于教育方针之意见》《华工学校讲义》和《中学修身教科书》中,充分展现了对现代中国人道德素养的总体构想。在《对于教育方针之意见》一文中,指出:“何谓公民道德?曰法兰西之革命也,所标揭者,曰自由、平等、亲爱。道德之要旨,尽于是矣。”公民道德教育内容吸收借鉴了法国大革命中所宣扬的资产阶级的道德观念———自由、平等、亲爱,且从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层面分别对自由、平等、亲爱进行了概念界定。关于自由,在这里主要指的是思想上的自由,如所说,“所谓自由,非放恣自便之谓,乃谓正路既定,矢志弗渝,不为外界势力所征服。”它与中华民族传统文化里的“义”意思相近,蕴含着“富贵不能,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大无畏精神,不受宗教、风俗的束缚和左右,讲究个体身心的完全自由,且以良心为准绳,尊重他人的自由,不能将个人自由建立在他人不自由的基础上。这相对于我国两千多年的封建传统专制的君为臣纲、夫为妻纲、父为子纲,培养顺民、臣民意识而言,是时代进步、思想进步的体现。将平等界定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与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中的“恕”意思相通,意味着人生而平等,自己所厌恶的事,就不要再强加给别人,人与人之间应当相互尊重,彼此宽容。认为,亲爱主要是指“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与我国传统文化中的“仁”思想相通,意味着具有同理心,能够体恤弱势群体、关爱幼小。除此之外,在《华工学校讲义》和《中学修身教科书》中提出了公民在自身、家庭、职业、社会、国家中的应具备的基本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他强调自我修养最为重要,但又指出道德修养并不局限于公民个人层面,而是将私德推己及人,上升为对家庭、社会、国家的公德,培养自身的家庭美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以及爱国主义精神。可见,冲破了我国传统文化中的“私德”教育,把培养“公德”作为当时道德教育的重要任务。

4.教育方法

在《中学修身教科书》第五章的“德论”篇中指出:“凡实行本务者,其始多出于勉强,勉之既久,则习与性成。安而行之,自能欣合于本务,是之谓德。”可见,一个人良好品德不是与生俱来、一蹴而就的,而要经过后天自觉而长久的培养才得以形成。因此,培养方法在公民道德教育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的公民道德教育方法可以总结为四个主要方面:一是借助科学与美术的教育力量。指出,“世之重道德者,无不有赖乎美术及科学,如车之有两轮,鸟之有两翼也。”科学与美术,在其不断地发生、发展过程中体现了规律性、平等性和友爱性。如:科学有其自身的规律性,成果普惠大众,不仅为贵族所独有,这是科学所体现出的平等性和友爱性。美术崇尚自然,反映出自由性;包罗万象,不分贵贱是美术的平等性和友爱性的体现。科学与美术中所展现的自由、平等、友爱正是公民道德教育的题中之意,长期的科学与美术的熏陶利于公民道德素质的养成。二是艺术熏陶。极为推崇艺术的方法,主张通过艺术作品于无形中对受教者产生潜移默化的感染力,激发受教者的美感、提升思想认知与思想境界,培养公民情感。诚如所说:“艺术者,超于利害生死之上,而自成兴趣,故欲养成高尚、勇敢与舍己为群之思想者,非艺术不为功。”三是自我教育。提倡积极引导受教育者进行自我教育和自我管理,鼓励学生在日常学习生活中善于自我反省,提高是非观念和自治能力,达到“教育是为了不教育”的境界。四是注重受教育者的主体地位。1912年7月,在全国临时教育会议开幕词中明确指出:“民国教育方针,应从受教育者本体上着想,有如何能力,方能尽如何责任;受如何教育,始能具如何能力。”针对中国传统教育中忽视受教育主体地位和公德意识的缺失,他主张“受教育者本位论”,注重受教育者个性的发展和同情心的培育,教育者要尊重受教育者,尊重受教育者的天性,重视受教育者在教育中的主体地位,要从受教育者的实际情况出发,按照他们身心发展的特点和规律,采取不同的教育形式和方法,以促使他们自由、健康地发展。且赞成取消年级制,实行学分制、选科制等灵活自由的教育方法。与此同时,学校应尽量少些竞赛类活动,取消考试排名,改变以往“各人自扫门前雪,不管他人瓦上霜”的冷漠心态,化孤独为共同,培养受教育者的团结协作精神和同理心。

5.历史意义

在我国近代,面对国家的政局动荡、军阀混战、帝国主义侵略的动乱环境,先进的中国人将“救亡图存”作为压倒一切的大事。作为典型代表,主张教育救国,且他的整个教育思想都紧紧围绕着“救亡”这一核心,公民道德教育思想就是集中的显现。公民道德教育思想在中国近代教育史上是首创,是他站在本国的立场上,创造了适合中国需要的公民道德教育,对当时的学校教育产生了最为普遍的影响。例如,从陈翊林的著作《最近三十年中国教育史》中关于公民教育的产生影响的阐述可见一斑,即“民国成立以后,小学的训育渐次由消极的管理变成积极的训育,在八年前,小学多有校训做训育的责任。不过训育尚无系统的理论做根据,多偏重道德一方面。民八之后,……小学生有从事各种实际事务的组织,如慈善团、新闻社等,又有练习社会生活的自治团体,如学生会、公仆会等……民八以前的中学训育与前清比较,实无何种重大进步,但到八年之后则有根本的改进。”同时,公民道德教育思想不仅在教育领域,且在整个思想和文化领域里对封建专制主义产生了很大的冲击,有力地打破了长期以来封建主义对人们的思想束缚,对人们的思想和个性解放、和的兴起、社会改良都具有积极的历史意义。正如梁漱溟所说:“蔡先生一生的成就不在学问,不在事功,而在开出一种风气,酿成一大潮流,影响到全国,收果于后世。”

三、公民道德教育思想对我国当今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启示

由于时代和认知的局限,运用中国传统文化思想中的“义”“恕”“仁”来具体阐释以法国大革命时期所提倡的“自由,平等,亲爱”为主要内容的公民道德教育,这种诠释虽然易于被中国人所接受、所理解,也体现了民国初立所需的时代精神,但这种阐述并没有揭示出法国资产阶级革命中所倡导的自由、平等、亲爱的本真含义,而且在当时军阀混战、经济萧条的社会背景下,倡导自由、平等、博爱的时代精神也很难在短时间内实现和奏效。此外,主张的“公民道德‘五育’教育思想的根本”这一观点带有明显的唯心主义色彩。根据的观点,现实的社会经济状况是教育的基础,教育是政治、经济的集中体现。因而公民道德教育作为教育的一个分支,固然有其重要性,但并不构成社会经济的根本。但这些并不足以掩盖其所蕴含的历史和现实意义,的公民道德教育思想较之前的旧教育是历史的进步,且对当今我国思想政治教育仍具重要的启示。

1.中国传统优秀文化是当今思想政治教育得以创新和发展的重要源泉

在汲取和反思中国传统文化的基础上而形成的公民道德教育思想启发当今思想政治教育应当对中国传统文化采取扬弃的态度,吸收借鉴传统文化中有利于当今思想政治教育发展与创新的因素,摒弃不符合当今时代要求的、带有落后的传统封建色彩的思想。运用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考察我国古代奴隶社会、封建社会的思想政治教育,总结我国历史上劳动人民以至剥削阶级的思想政治教育经验,批判地继承他们在思想政治教育内容、原则和方法上的有用成分,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做到“古为今用”,是当今思想政治教育发展与创新的重要源泉和必备条件。在我国传统文化中,自强不息的民族精神、“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和“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民族品质、“富贵不能、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民族气节、“舍生取义”的理想人格和“仁者爱人”的博爱情怀等教育内容,知行合一、以人为本、率先垂范的教育原则,学思结合、注重内省、提倡慎独、立志为先、意志锻炼、因材施教的教育方法,都具有跨时空的恒久意义,值得当今思想政治教育借鉴。此外,中国传统文化中的文学、音乐等有形的传统文化资源可以为思想政治教育提供良好的切入点;历史博物馆、纪念馆、文化遗迹依旧赋予我们传统文化的精神力量,感受传统文化的博大精深,等等。

2.自我教育是当今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途径

关于学生自治的主张启发现代思想政治教育应当加强受教育者的自我教育。自我教育是衡量教育是否有效的一个标志,也是教育的最终归宿,它与教育紧密相连,密不可分,辩证地统一于思想政治教育活动中。思想政治教育中的自我教育是相对于教育来讲的,是受教育者根据思想政治教育的目标和要求,自觉主动地反思自己的思想和行为,改正自己的错误认识和错误行为,提高自身思想认识和道德水平的方法。即自己教育自己,自己做自己的思想政治工作的方法。该方法是人们思想矛盾的一种反映,通过反省、反思、自我改造、自制、自律等形式,自觉接受正确的思想和先进的行为,克服错误思想和不良行为,促使自己的政治观念和思想认知向着良好的方向转化、发展的教育活动。要在教育活动中培养自我教育的习惯,形成自我教育的风气,需要教育者尊重受教育者的主体地位和人格,积极引导而非强压说服受教育者做出正确的价值判断,培养明辨是非的能力,树立正确的思想认知和行为规范;积极构建教育者和受教育者的平等地位,在教育活动中的每一个人既是教育者,又是受教育者,学会友好合作,彼此相互帮助、相互激励、相互促进,实现教学相长;教育者注重启发受教育者的自我教育意识,引导他们通过自主学习、自觉参与、自我修养和自我管理等途径,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道德水平。

3.关于艺术熏陶的公民道德教育方法启发当今思想政治教育注重美育

第3篇

1“.以人为本”的自然主义道德教育

卢梭批判传统教育的封建性,认为传统教育是对自然教育模式的严重违背和偏离,提出教育应是遵循人的自然发展规律的道德教化。首先,要培养具有自然本性的善良公民的自然主义教育观,即培养能充分展现人的自然本性的自然人。“自然”指人自身的天然属性,而“自然教育”是指遵循顺从大自然不可取代的一切法则,顺应人的自然发展规律所进行的教育。他认为人性本善,人的自然、本性和良心构成人善良的天性,这不会因为人的贵贱有所不同。罪恶不是先天的原罪,而是后天残害的。因此,只要让人的自然本性得到发展,人就必然是趋向善良的。其次,自然人的核心是人的天性。因此,“人的本质”是培养与封建贵族和僧侣完全不同的新人,而不是回归自然的原始状态。卢梭认为在封建教育体制下,自然与社会相互对立,教育无法既培养人又培养公民,所以要推崇的教育体系必须是不同于传统的、打破束缚的开创性方式,培养遵从法则的自然人,为实现社会性的理性公民做准备。

2.培养道德公民的“爱国教育”

自然人与道德公民两者之间的内在关联是密不可分的。“爱弥儿”从自然人属性的状态逐渐成长为社会集体形态的本质是个体自由上升为普遍自由的实现,要追求自然人的普遍自由,尊重大自然中的理性自由。因此,教育的最终目标是培养有道德的公民,这种道德公民的个人意志已经完全消解在共同意志之中,并且仅以道德共同体的共同意志作为自己的意志,个人不再是孤立的存在,而是道德共同体的有机组成部分。首先,“国家没有平等自由,美德自然就无所存在;没有美德,何来所谓的自由;没有公民,道德即不复存在;拥有理想公民,则有你所需要的物质保障;丢弃公民,你将空空如也。”国家需要有美德的道德公民的支撑,培养有德公民需要通过教育途径来完成。“公共意志”是整体道德人格魅力实现的最主要途径。其次,国家是每一位公民所聚集的共同体,公民的首要国家性义务就是热爱自己的祖国。因此,培养热爱国家的理想型爱国公民是进行道德教育的最终职责。最后,卢梭认为,理想型道德集体公民认同感应积极向深刻的社会道德情感向心力渗透,采取一种全心全意为道德教育服务的国家集体信仰———“公民宗教”。根据卢梭培养道德型爱国公民的思想,个体公民的平等自由是通过个人与国家即部分与整体的关系来最终实现的,这是更高层次的政治性道德自由的升华。因此,道德教育的任务是通过思想教育,重塑自然完美的气质。在“公意”思想的指导下,创建爱国的气氛,并借助于爱国主义教育和“公民宗教”,培育社会教育的整体形象,完成道德阶段任务,最终使人重获自由。

二“、自然人”培养观对我国道德教育的启示

1.道德教育的目标

道德教育的目的就是社会对道德教育活动所要培养的人的思想品德所做的规定,是对其活动结果的具体要求,也是这个活动所要达到的预期目的。卢梭的“自然人”培养观所提出的道德教育的目标是有着自由、独立、善良乃至幸福的“自然人”。当然,我们的道德教育目标还应该加强对人的道德意志的锻炼以培养其自立能力,阶段目标设定要尊重人的个性以及通过对个体道德情感的陶冶来巩固其良知等方面。卢梭反对溺爱孩子。他强调,当一个女人过分地关心孩子,她可能采取了相反的方法:她为了使孩子不感到病弱,渐渐地却使得孩子越来越羸弱;她不想孩子遭受到大自然自身的风险,所以让他远离所有痛苦,但灾难在遥远的未来却全部累积到他身上。“授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这告诫我们的教师、家长乃至社会,要做的不是给青年人现成的东西,而是让他们自己动手去获得生存的途径。

2.道德教育的内容

道德教育的内容是道德教育目标的体现和具体化,其科学、系统与否直接影响道德教育目标的实现。一个人的道德品德是由道德认识、道德情感、道德意志和道德行为所形成的,所以道德教育所采取的相应内容为:人类情感的培养,提高人们的认识水平和能力,锻炼人的意志。这无疑也会给我们以重要启示。

3.道德教育的方法

为了实现道德教育的目标,更好的践行道德教育的内容,我们就要采取有效的手段和措施。根据卢梭对“爱弥儿”所实施的教育手段,可以提取出我国道德教育的方法:尊重人的自身规律,分阶段进行,建立家庭、学校、社会统一体的教育模式,提高法律约束三个方面。

三、卢梭的道德教育观

对我国德育工作的现实启示卢梭的道德教育思想是教育领域的“哥白尼性革命”。他的道德教育理念涵盖了丰富的德育思想,在德育实践过程中,对我国目前的功利性问题的解决具有重要指导作用,对社会道德价值体系多元化困境与未来道德教育的革新与发展有着深远的实践性意义。

1“.以人为本”教育理念的缺失———道德教育的功利化

随着已经失去教育意义的旧的道德价值体系的瓦解,新的道德价值体系还没有完全建立的社会转型时期,出现了道德教育混淆于政治传声筒教育的现象。例如,我国当前的道德教育体系中就存在着舍本逐末、背离受教育者自身发展规律的现象。这种状况给道德教育的实施进程以及实际功效带来诸多不利影响。当今教育带有严重泛工具化的性质,教育文化偏向注重专业技能的传授,教育的最终目标是获得人人认可的“好”工作,进而实现自己所谓的“人生价值”。这种“价值”被解释为以衡量物质经济条件为主要内容的世俗的成功。在这种情况下,所谓的“人才”模型主要是高分低能的检查机。道德教育生存于这种畸形的教育背景下,好比浮萍,无法停留,即使存在,也只是教育机器的零件。如何摒弃我国目前道德教育的功利化现象,是教育改革的重中之重。我们应借鉴卢梭的道德教育理论的起点思想,即遵从“自然人性”以及教育要符合人自身发展规律和内在需求,实现道德教育的最终目的———“人的自由”。

2.核心价值体系的缺失———社会道德体系的多元化

第4篇

 

关键词:道德教育;法律支持;公民

公民道德就是围绕公民权利义务关系,反映公民对待个人与国家、与社会、与他人关系的道德观念、价值取向、行为规范等。公民道德教育的实施可以极大地提高人们的主体意识和责任感,强化人们对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和法律制度的认同。法律与道德教育息息相关,公民道德教育离不开法律的支持。

一、公民道德教育中法律支持的必然性

法律与道德相辅相成,辩证统一。从维护社会秩序、保障社会稳定来说,法律具有重要作用。为了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必须加强道德教育,运用法律的手段来规范人们的行为,公民道德教育需要法律的支持。

(一)公民道德教育中法律支持是社会全面发展的重要条件

道德教育是传播先进文化的重要载体和重要内容,是社会全面发展的重要条件。随着经济全球化时代的到来,社会文明呈现出健康向上的良好态势,为道德教育迈出了新的步伐。但是,目前道德教育存在着许多问题,在某些地方和某些领域还存在着道德沦丧、是非混淆和极端个人主义等现象。这些问题若得不到及时有效的解决,必然损害正常的经济和社会秩序,损害社会发展的大局。当前,我们进行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就必须在法律的支持下,大力加强道德教育。法律作为规范化、制度化、客观化、权威化的社会意识,对道德教育有着强大的支撑作用。而道德教育通过法律的不断支持,逐步形成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与法律相配套的道德体系,形成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

(二)法律支持是公民道德教育向广度和深度发展的要求

道德规范是在长期的社会生活中逐渐凝聚而成的,是一种软性调节,具有明显的非强制性特征。在一个充满复杂利益关系的社会里,只有道德存在是绝对不够的,社会需要另外一些约束机制来明确道德规则的内容和范围,这些约束机制就是法律。法律以明确性、制度性和威严性弥补了道德教育的不足,它把基本的道德义务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下来,将其系统化、具体化、明确化,使道德原则成为易于遵循且带有法律权威的广泛行为准则,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道德规范的实现。目前,社会正经历着多方面的变革。面对世界范围内各种思想文化相互激荡的局面,面对人们对精神文化需求不断增长的形势,面对市场经济体制带来的某些负面效应,道德教育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和新矛盾。这些问题的解决要通过立法活动使一部分最基本、最重要的道德规范制度化、明确化,再通过司法活动使这部分明确化了的道德规范取得国家强制力的支持,以法律来推进道德建设。否则,没有一个有效的约束与奖惩机制,公共服务意识无以确立,道德高尚者最终只能成为社会中的弱势群体,其结果或被同化,或归于消亡,道德教育也就无从谈起。

二、公民道德教育中法律支持的表现与特点

法律和道德都是规范人们行为的重要手段,但二者又有着各自不同的特点和作用。法律体现着统治阶级的意志,它对社会关系的调节,主要是以国家机器(警察、法庭、监狱等)为后盾,靠法律制裁这种强制手段起作用的。道德则是诉诸人们内心的道德信念,通过教育的手段,形成广泛的道德舆论及良好的道德环境,来增强人们的道德责任感,提高社会成员的道德觉悟。

(一)公民道德教育中法律支持的表现

法律对道德教育的支持是在道德教育过程中,通过法律所包含的精神、规范、制度、环境、文化等内容,对人们的行为产生规范、引导、确认、限制或保障作用,来培养人们的道德意识和道德责任感,建立与社会经济相适应,与法律相配套的社会道德体系的社会实践活动。法律对道德教育的支持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法律直接把社会道德中最低限度的义务法律化,使之取得全社会一体遵行的法律强制;二是法律通过奖励或惩戒等手段促进道德水平的提高;三是法律的实施过程也是对社会价值观进行道德整合的过程。

第5篇

关键词新加坡;公民道德教育;启示

与新加坡的工业奇迹一样,它的精神文明建设也别具一格,影响着众多国家的道德教育模式。“敬业乐群、廉洁奉公、勤劳进取、讲求效率”是新加坡精神的体现,新加坡政府办事高效廉洁,整个社会有着良好的风气,公民遵纪守法,整个社会的道德教育水平不断提升,这些都与新加坡成功的公民道德教育密切相关。众多学者总结出新加坡公民道德教育实施的特点有如下四点:一、培养国家意识,增强民族认同感。二、综合运用东西方公民道德教育上的优秀成果。三、注重用教育实践活动来强化道德教育。四、学校、家庭、社区等全方位渗透公民道德教育。通过新加坡的特点研究,有助于我国公民道德教育更好地开展,从而为我国公民道德教育建设提供启示。

1将公民道德建设置于国家的宏观战略中

我国在改革开放以后相继提出了“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国策和方略,这体现了我国更加重视道德教育。而新加坡自建国以来就把道德建设放到极高的地位,作为国家的战略目标加以实施。这个出发点如同我国的“以德治国”。对道德建设的重视主要是因为:一、最重要的因素是关于人的素质,人关乎一个国家的未来发展。李光耀强调“新加坡成功的一个最强有力的因素,就是到70年代那一代人的文化价值观。由于他们的成长背景,他们肯为家庭和社会牺牲。他们也有勤劳简朴和履行义务的美德。这些文化价值观帮助我们成功。”两国对公民道德教育的关注就是因为道德教育的重要和不理想的教育效果。我国层出不穷的道德滑坡和道德失范等现象要求我们对本国的公民道德教育更加重视。从我国公民道德教育的发展来看,早就提出了要培育社会主义四有新人,即“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把其归为我国公民道德教育建设的基本途径和教育目标。我国公民道德教育的指导方针《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提出了“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即“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以此来作为规范和衡量公民行为的准则。在2013年11月考察山东曲阜孔子研究院时讲道:“国无德不兴,人无德不立……要引导人们向往和追求讲道德、尊道德、守道德的生活,形成向上的力量,向善的力量”,这些话向全社会传递了重视公民优良道德的信息。

2重视传统儒学,吸取传统道德精华

中国和新加坡有着相似的文化根基,儒家文化都对其有着深厚的影响,在接受儒家文化的熏陶的方式上两国有所不同。新加坡在潜移默化中向公民灌输的具有国家文化特色的儒家道德观念是传统儒家文化向前发展的新鲜血液,使其更好地服务于新加坡的公民道德教育。“新加坡是世界上第一个把儒家伦理编成教科书来倡导忠孝纲常的国家,教材中编入的有关儒家伦理和东方价值观的故事和典故,对新加坡的文明发展起到很大作用。”传统儒家伦理在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地位举足轻重,在中国道德教育建设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一方面,我们不能忽视其历史局限性,另一方面,也不能否认其对人才建设方面所做出的卓越贡献。我们应该充分运用辩证的态度,用观点、客观合理的方法批判地继承传统儒家文化,用新的时代特征重新诠释传统经典。“第一,深刻认识并不断发现中华传统道德的现代意义,避免将传统与现代机械地对立起来,第二,在社会现代化进程中,不断地促进中华传统道德的现代性转换,在传统与现代之间建立良性的互动关系。”对此,我们应该运用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的相关论点进行分析,并且结合当今社会发展的现状,批判、合理地继承中国传统的道德文化,弃其糟粕,并取其精华为我所用。

3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对道德教育的引导作用

在西方文化入侵时,新加坡创造性提出了“家庭价值观”和“共同价值观”,成功地解决了多元文化的冲突,并将其用来作为道德教育的引导,效果显著。就我国而言,我们应该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作为道德教育的引导作用。十七大指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本质体现,重申建设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使命,其中指导思想是灵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是主题,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是精髓,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是基础”。这些话为我国的道德教育明确了政治方向,具有重大意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涵养着我国公民道德教育的理论根基,因此,公民道德教育应该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引导下进行,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渗透于我国公民道德教育的全过程,使公民道德教育的建设更具实际效果。

4拓宽道德教育途径,实现家庭和学校以及社会三者相结合的模式

作为一个持续的教育状态的公民道德教育,我国和新加坡都是提倡教育的终身制。新加坡公民道德教育是家庭、学校和社会三者的结合,三者有机联系在一起,形成一个密不可分的网络。第一,家庭教育在新加坡道德教育中非常受重视,注重在家庭中培育学生的品德和行为;第二,构建社会广泛的监督网络和教育监管站点,并且以社区为单位,建立了学校和社会共同监管的协作式文明社区;第三,优良的社会氛围也是开展新加坡公民道德教育的良好平台。例如,通过设立道德奖惩标准、定期进行道德教育宣传活动并借助法律法规的作用强化道德教育的正面效果。新加坡这种将家庭、学校和社会三者有机结合在一起的道德教育模式使得公民道德教育的效果显著,提升了整个社会成员的道德素质。纵观新加坡的公民道德教育模式,对我国道德教育工作的实施有很大的借鉴和启发,尤其是“三位一体”的道德教育模式,将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有机统一于道德教育的整体宣传工作中,促成公民道德素质和良好社会风气的形成。首先,重视家庭教育,构建良好的家风,进行初步的道德教育熏陶;其次,学校道德教育应该摆脱传统单纯知识传授的教育模式,将知识传授与社会实践相结合并密切学校与家庭和社区的联系。注重学生的主体性发挥,增强学生的主动参与性,形成以学生为核心的家庭、学校和社会的道德教育网络;再次,加大公民道德教育宣传力度,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道德氛围。“一个自然人,之所以能够接受民主意识、法制意识、平等意识、权利意识、责任意识,成为一名合格、现代的公民,离不开学校、家庭和社会的公民教育,而大众传播媒介在其中无疑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最后,公民道德教育工作的开展需要家庭、学校和社会多管齐下,形成合力,拓宽并整合道德教育途径,使三者之间相互影响、相互作用,从而提升我国公民的道德水准,推动我国公民道德建设的有效开展。

参考文献

[1]土学风.多元文化社会的学校德育研究———以新加坡为个案[M].广州:广东人民出版社,2005.

[2]刘自尊,孔琳.新加坡思想政治教育及启示[J].思想理论教育导刊,2003(7).

[3]李振宇.新加坡思想政治教育及对我们的启示[J].辽宁工学院学报,2005,7(5).

[4]陈立思.当代世界的思想政治教育[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

[5]王瑞荪.比较思想政治教育学[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1:106.

第6篇

一、公民道德教育中法律支持的必然性

法律与道德相辅相成,辩证统一。从维护社会秩序、保障社会稳定来说,法律具有重要作用。为了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必须加强道德教育,运用法律的手段来规范人们的行为,公民道德教育需要法律的支持。

(一)公民道德教育中法律支持是社会全面发展的重要条件

道德教育是传播先进文化的重要载体和重要内容,是社会全面发展的重要条件。随着经济全球化时代的到来,社会文明呈现出健康向上的良好态势,为道德教育迈出了新的步伐。但是,目前道德教育存在着许多问题,在某些地方和某些领域还存在着道德沦丧、是非混淆和极端个人主义等现象。这些问题若得不到及时有效的解决,必然损害正常的经济和社会秩序,损害社会发展的大局。当前,我们进行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就必须在法律的支持下,大力加强道德教育。法律作为规范化、制度化、客观化、权威化的社会意识,对道德教育有着强大的支撑作用。而道德教育通过法律的不断支持,逐步形成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与法律相配套的道德体系,形成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

(二)法律支持是公民道德教育向广度和深度发展的要求

道德规范是在长期的社会生活中逐渐凝聚而成的,是一种软性调节,具有明显的非强制性特征。在一个充满复杂利益关系的社会里,只有道德存在是绝对不够的,社会需要另外一些约束机制来明确道德规则的内容和范围,这些约束机制就是法律。法律以明确性、制度性和威严性弥补了道德教育的不足,它把基本的道德义务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下来,将其系统化、具体化、明确化,使道德原则成为易于遵循且带有法律权威的广泛行为准则,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道德规范的实现。目前,社会正经历着多方面的变革。面对世界范围内各种思想文化相互激荡的局面,面对人们对精神文化需求不断增长的形势,面对市场经济体制带来的某些负面效应,道德教育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和新矛盾。这些问题的解决要通过立法活动使一部分最基本、最重要的道德规范制度化、明确化,再通过司法活动使这部分明确化了的道德规范取得国家强制力的支持,以法律来推进道德建设。否则,没有一个有效的约束与奖惩机制,公共服务意识无以确立,道德高尚者最终只能成为社会中的弱势群体,其结果或被同化,或归于消亡,道德教育也就无从谈起。

二、公民道德教育中法律支持的表现与特点

法律和道德都是规范人们行为的重要手段,但二者又有着各自不同的特点和作用。法律体现着统治阶级的意志,它对社会关系的调节,主要是以国家机器(警察、法庭、监狱等)为后盾,靠法律制裁这种强制手段起作用的。道德则是诉诸人们内心的道德信念,通过教育的手段,形成广泛的道德舆论及良好的道德环境,来增强人们的道德责任感,提高社会成员的道德觉悟。

(一)公民道德教育中法律支持的表现

法律对道德教育的支持是在道德教育过程中,通过法律所包含的精神、规范、制度、环境、文化等内容,对人们的行为产生规范、引导、确认、限制或保障作用,来培养人们的道德意识和道德责任感,建立与社会经济相适应,与法律相配套的社会道德体系的社会实践活动。法律对道德教育的支持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法律直接把社会道德中最低限度的义务法律化,使之取得全社会一体遵行的法律强制;二是法律通过奖励或惩戒等手段促进道德水平的提高;三是法律的实施过程也是对社会价值观进行道德整合的过程。

(二)公民道德教育中法律支持的特点

法律的制定与实施过程,从某种意义上说,也是公民进行自我道德教育的过程。法律对道德教育的支持,不仅表现在同违法、犯罪作斗争方面,而且还表现在表扬和奖励先进,树立先进典型方面。因此,道德教育的法律支持,主要是以法律自身高度的思想内容和崇高的道义精神,以它对人们行为的规范作用,来培养人们的道德意识和道德责任感的。可见,道德教育中法律支持的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法律对道德支持的强制性。法律把社会道德的基本原则和要求确认下来,使之具有法的属性,成为法律上的义务,要求全体公民一律遵行,没有例外,体现了法律对支持道德建设的强制性。第二,法律对道德支持的创新性。道德和法律同属于上层建筑,各有其独立的理论体系。道德建设的法律支持则是在理论上对二者的嫁接,是优势上的互补而不仅是简单的叠加和罗列,体现了在科学理论上的创新性。第三,法律对道德支持的先进性。社会发展到现阶段,一方面多元的文化环境和思想意识使得社会环境空前活跃;另一方面,社会的良性运行对个体成员的道德要求越来越高,时代呼唤合适的制度和理论指导。道德建设的法律支持正好是社会所需,体现了社会的发展要求和先进性。第四,法律对道德支持的目的性。在法律实施过程中,通过肯定合法行为,表彰、奖励先进典型,惩罚违法行为,打击犯罪活动,可以教育人民遵守法律,改恶从善,起到了道德教化的作用。第五,法律对道德支持的辩证统一性。道德建设的法律支持体现了事物之间联系的必然性。道德和法律虽是不同的治理手段,却可以在道德建设的法律支持上达到二者的辩证统一。

三、法律支持公民道德教育的途径

道德教育是一个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必须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在坚持道德教育的同时辅以法律手段,强化法律的支持作用,结合道德的软约束和法律的硬控制。

(一)在普法过程中宣扬和表彰高尚的道德行为

加强法治重要的是要进行宣传和教育,只有当道德成为公民个人的自觉追求、内在需要和自主行为时,才能实现它特有的功能。因此,要通过公民法制教育把法律规范内化为个体的守法行为习惯,实现对个体行为的外在强制。在法治教育和道德教育的有机结合上,不断增强公民的道德观念。科学的法律宣传有利于树立崇高的道德观念。

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在当前形势下,各级政府要加强正面宣传,表彰道德的先进典型,为广大群众树立真实、感人的模范形象;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做出表率。宣传部门、新闻媒介要广泛宣传榜样的先进模范事迹,并给予他们物质和精神上的双重激励,以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道德环境。要利用各种形式,引导每个公民自觉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积极承担应尽的社会责任,并利用法制监督机制,建立起隐性的道德教育系统,为道德教育提供保障。

(二)在立法过程中吸收和确认道德教育的规范

从社会的发展来看,道德是基础,法律是主导。法律只有和社会伦理价值取向基本吻合,才能获得普遍效力。因此,一部真正的法律必须体现和保障维系社会存在的基本道德义务。加强道德教育的一个重要手段就是把一些最重要、最基本的道德要求直接纳入法律规范中,依靠一定的强制力量来督促执行,这就使“法”与“德”交叉渗透、融为一体,使德治与法治紧密结合、相辅相成。只有在立法过程中吸收和确认基本道德规范,才能真正做到对道德教育的有力支持。

中国是一个有深厚道德基础的国家,在以自然经济为基础、以宗法关系为纽带的中国传统社会的历史演进中,逐渐形成了一套庞大而严密的道德文化体系。在这种伦理精神中,不乏作为中国传统文明价值的合理内核。但不可否认的是,以往的伦理道德在现代社会中也具有消极的影响。法律能以国家意志的形式,对传统道德的精华和糟粕作出明确的辨别,取其精华,弃其糟粕。可以说,法律在道德建设中表现出继承、批判传统与促进文明发展的统一。

(三)在执法过程中否定和惩罚严重违背道德规范的行为

良好法律的实施过程其实也是社会道德风尚的实现过程。通过法律实施来维护、促进道德风尚,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首先,对不符合法律要求的缺德行为予以否定甚至制裁。对整个社会产生警示作用。其次,道德的法律强制还表现为法律能为人们提供和保障行使道德权力的空间。每一个社会成员都拥有对他人、对社会、对国家的道德监督和批评的权力。实施道德批评和监督要靠法律对公民权力的设置和保障来实现。

第7篇

关键词:道德教育;法律支持;公民

公民道德就是围绕公民权利义务关系,反映公民对待个人与国家、与社会、与他人关系的道德观念、价值取向、行为规范等。公民道德教育的实施可以极大地提高人们的主体意识和责任感,强化人们对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和法律制度的认同。法律与道德教育息息相关,公民道德教育离不开法律的支持。

一、公民道德教育中法律支持的必然性

法律与道德相辅相成,辩证统一。从维护社会秩序、保障社会稳定来说,法律具有重要作用。为了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必须加强道德教育,运用法律的手段来规范人们的行为,公民道德教育需要法律的支持。

(一)公民道德教育中法律支持是社会全面发展的重要条件

道德教育是传播先进文化的重要载体和重要内容,是社会全面发展的重要条件。随着经济全球化时代的到来,社会文明呈现出健康向上的良好态势,为道德教育迈出了新的步伐。但是,目前道德教育存在着许多问题,在某些地方和某些领域还存在着道德沦丧、是非混淆和极端个人主义等现象。这些问题若得不到及时有效的解决,必然损害正常的经济和社会秩序,损害社会发展的大局。当前,我们进行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就必须在法律的支持下,大力加强道德教育。法律作为规范化、制度化、客观化、权威化的社会意识,对道德教育有着强大的支撑作用。而道德教育通过法律的不断支持,逐步形成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与法律相配套的道德体系,形成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

(二)法律支持是公民道德教育向广度和深度发展的要求

道德规范是在长期的社会生活中逐渐凝聚而成的,是一种软性调节,具有明显的非强制性特征。在一个充满复杂利益关系的社会里,只有道德存在是绝对不够的,社会需要另外一些约束机制来明确道德规则的内容和范围,这些约束机制就是法律。法律以明确性、制度性和威严性弥补了道德教育的不足,它把基本的道德义务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下来,将其系统化、具体化、明确化,使道德原则成为易于遵循且带有法律权威的广泛行为准则,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道德规范的实现。目前,社会正经历着多方面的变革。面对世界范围内各种思想文化相互激荡的局面,面对人们对精神文化需求不断增长的形势,面对市场经济体制带来的某些负面效应,道德教育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和新矛盾。这些问题的解决要通过立法活动使一部分最基本、最重要的道德规范制度化、明确化,再通过司法活动使这部分明确化了的道德规范取得国家强制力的支持,以法律来推进道德建设。否则,没有一个有效的约束与奖惩机制,公共服务意识无以确立,道德高尚者最终只能成为社会中的弱势群体,其结果或被同化,或归于消亡,道德教育也就无从谈起。

二、公民道德教育中法律支持的表现与特点

法律和道德都是规范人们行为的重要手段,但二者又有着各自不同的特点和作用。法律体现着统治阶级的意志,它对社会关系的调节,主要是以国家机器(警察、法庭、监狱等)为后盾,靠法律制裁这种强制手段起作用的。道德则是诉诸人们内心的道德信念,通过教育的手段,形成广泛的道德舆论及良好的道德环境,来增强人们的道德责任感,提高社会成员的道德觉悟。

(一)公民道德教育中法律支持的表现

法律对道德教育的支持是在道德教育过程中,通过法律所包含的精神、规范、制度、环境、文化等内容,对人们的行为产生规范、引导、确认、限制或保障作用,来培养人们的道德意识和道德责任感,建立与社会经济相适应,与法律相配套的社会道德体系的社会实践活动。法律对道德教育的支持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法律直接把社会道德中最低限度的义务法律化,使之取得全社会一体遵行的法律强制;二是法律通过奖励或惩戒等手段促进道德水平的提高;三是法律的实施过程也是对社会价值观进行道德整合的过程。

(二)公民道德教育中法律支持的特点

法律的制定与实施过程,从某种意义上说,也是公民进行自我道德教育的过程。法律对道德教育的支持,不仅表现在同违法、犯罪作斗争方面,而且还表现在表扬和奖励先进,树立先进典型方面。因此,道德教育的法律支持,主要是以法律自身高度的思想内容和崇高的道义精神,以它对人们行为的规范作用,来培养人们的道德意识和道德责任感的。可见,道德教育中法律支持的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法律对道德支持的强制性。法律把社会道德的基本原则和要求确认下来,使之具有法的属性,成为法律上的义务,要求全体公民一律遵行,没有例外,体现了法律对支持道德建设的强制性。第二,法律对道德支持的创新性。道德和法律同属于上层建筑,各有其独立的理论体系。道德建设的法律支持则是在理论上对二者的嫁接,是优势上的互补而不仅是简单的叠加和罗列,体现了在科学理论上的创新性。第三,法律对道德支持的先进性。社会发展到现阶段,一方面多元的文化环境和思想意识使得社会环境空前活跃;另一方面,社会的良性运行对个体成员的道德要求越来越高,时代呼唤合适的制度和理论指导。道德建设的法律支持正好是社会所需,体现了社会的发展要求和先进性。第四,法律对道德支持的目的性。在法律实施过程中,通过肯定合法行为,表彰、奖励先进典型,惩罚违法行为,打击犯罪活动,可以教育人民遵守法律,改恶从善,起到了道德教化的作用。第五,法律对道德支持的辩证统一性。道德建设的法律支持体现了事物之间联系的必然性。道德和法律虽是不同的治理手段,却可以在道德建设的法律支持上达到二者的辩证统一。

三、法律支持公民道德教育的途径

道德教育是一个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必须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在坚持道德教育的同时辅以法律手段,强化法律的支持作用,结合道德的软约束和法律的硬控制。

(一)在普法过程中宣扬和表彰高尚的道德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