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7-14 16:2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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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县乡以上主要路段87条。另外,每个乡镇还规划10公里的乡村道路绿化任务,10个乡镇共计100公里。
二、树种设计
该树种生长迅速。8条主要路段和乡村道路绿化共需合格金丝垂柳186723株或杨树苗木373450株。设计栽植树种为金丝垂柳或杨树。干型优美、抗性优良。根据道路长度和栽植规格测算。
三、栽植规格
结合我县近年来道路绿化的现状。也不利于行道树的保护和管理。本方案中设计栽植规格为公路两侧各栽植一行,公路两侧栽植多行行道树会给群众的农田造成一定的影响。考虑到此因素。株距为1.5米,具体栽植在公路两侧的排水沟中间,详见示意图。
四、投资概算
完成以上道路的绿化任务。其中:苗木费560169元(每株3.0元)栽植费112034元(包括挖穴、栽植、浇水。其中:苗木费261414元(每株0.7元)栽植费224070元(包括挖穴、栽植、浇水,栽植金丝垂柳共需资金672205.8元。每株0.6元)若栽植速生杨共需资金485485元。每株0.6元)详见规划表。主根长度大于35厘米,须根保持完整无损。
五、主要措施
1苗木措施:金丝垂柳苗木要求在高度2.5米处定干。胸径3.0-3.5厘米。地径大于1.21.5厘米。两种苗木主根长度要大于35厘米,并用植物油或腐可清封闭剪口。不得小于3.0厘米。杨树苗木高度在2.5米以上。须根保持完整无损,无失水干枯、病虫危害和人为机械损伤现象,苗木调运过程中必须用棚膜和篷布双层覆盖严实,防止风吹日晒过度而失水干枯,外省、外市苗木还必须具备《植物检疫证书》苗木合格证》和苗木检验标签,外调苗木还要进行复检,防止危险性病虫害及检疫对象入侵我县造成危害。苗木运到工程点如不能及时栽植,必须就近选择合适的地方进行埋根假植,防止失水;并要对苗木采取严格的管理措施,严禁乱扔乱放乱拉,做到爱惜苗木,节省苗木,管好苗木。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旅游发展模式,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产品开发为中心,以“名山湿地”为品牌,实施精品带动战略,重点围绕建设旅游经济强县的目标,全力发展培育以休闲旅游为主的旅游产业,构建科学合理的旅游产业体系,推动我县旅游产业竞争力的提升和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经过五年努力,将我县旅游业发展成为长三角地区环境优美、设施齐全、功能完善、布局合理的休闲度假胜地和省旅游经济强县,形成以下渚湖为核心,西部环莫干山生态旅游区和东部新市古镇旅游区为两翼的“一核两翼”总体布局。
(二)具体目标。
1.旅游收入目标。
到年,年接待国内游客总人数450万人次;年接待境外游客2.28万人次;年旅游总收入29亿元;年门票收入4300万元。
2.品牌定位目标。
(1)争取打造4A级景区3个。
(2)争取打造3A级景区3个。
(3)争取打造全国工农业旅游示范点3个。
(4)争创省旅游重点乡镇3个。
(5)争创省旅游特色村6个。
(6)争取发展省星级乡村旅游点7个。
(7)争取设立国际旅行社1家。
三、工作重点
年期间,我县项目建设与旅游产品开发将把下渚湖作为核心区域,以“一核两翼”为空间依托,构建由近期推进实施项目、后期规划建设招商项目、基础设施配套及关联延伸项目组成的相匹配、有梯度、结构完善的旅游产品框架。
(一)近期积极推进的实施项目。
1.下渚湖风景旅游区。以下渚湖为核心,包括镇104国道以东、镇和金三角核心区(城市规划区)。充分挖掘下渚湖的生态环境优势,发挥县城武康中心城区的基础配套和文化辐射功能,规划建设休闲名城,成为我县旅游休闲接待中心和集散中心。
(1)下渚湖湿地风景区。以地域历史文化内涵和水乡民俗风情为依托,融自然野趣的湿地、秀丽优美的山水、积淀深厚的历史文化和质朴现代的田园风光为一体,具有资源保护、科学研究、环境教育和旅游休闲等功能,范围包括核心区11.5平方公里和规划区36.5平方公里。主要建设项目包括:下渚湖游客接待中心、豸山岛项目、环湖1200亩核心景区项目、渔乡风情项目。
(2)欧诗漫集团工业旅游项目。
(3)金银岛国际大酒店(五星级)。
2.环莫干山西部生态旅游区。以莫干山风景名胜区为中心,包括筏头乡、莫干山镇和武康镇104国道以西的区域范围,挖掘大莫干山旅游资源,建设成为以清凉世界、竹海别墅为特色,具有观光、休闲、度假、避暑和生态保护等主要功能的综合型风景名胜区。
(1)莫干山现代林业生态旅游区。将104国道以西、莫干山麓以东近3.9万亩区块打造成为现代林业生态旅游区,整合尚元农业观光园、五彩红枫基地、德华速生林、阳光生态园等资源(景点),围绕特色树种、农业种植和农村风貌,规划建设成为省级生态旅游区、国家级农业旅游示范点,争取成为4A级景区、省级旅游度假区。
(2)劳岭乡村旅游度假区。建设集休闲、观光、度假于一体的乡村旅游度假区。
(3)何村主题公园。建设高档次的老年乡村养生园。
(4)龙泉山庄温泉度假村。建设露天温泉、休闲、餐饮于一体的度假村。
3.东部水乡古镇旅游区。包括新市镇、钟管镇、洛舍镇雷甸镇、禹越镇和新安镇。远期规划建设成为华东乃至全国有影响的区域面积较大、可游景点较多、可参与项目丰富的水上休闲度假大环线。
(1)新市古镇。规划建设面积3.5平方公里,建设成为乡村建筑文化、民俗风情和乡村美食为主要吸引力的综合性文化休闲旅游项目。
(2)杨墩休闲农庄二期。依托“国家级农业旅游示范点”品牌,不断完善农业生态、枇杷文化等农业文化项目,同时,以水乡原生态和渔业风光为载体,开发观鸟、垂钓、水上乐园等娱乐项目。
(3)小南湖渔村二期。以农业旅游为特色,完善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建设成为省级乡村旅游点。
(二)后期规划建设的招商项目。
1.下渚湖风景旅游区的规划招商项目。
(1)通过招商引资,规划建设毓秀塔山、琳琅水街、阡陌田园、菰蒲远香等景区景点。
(2)中华游子文化园项目。以孟郊故里为依托,规划游子广场、孟郊祠等项目。
(3)通过招商引资,在武康镇余英坊推出“名山湿地风情街”,成为知名的特色旅游商品购物、接待服务区。
(4)规划建设7家星级酒店。在武康镇规划建设四星级酒店1家、三星级酒店3家、二星级酒店3家。
(5)中华盆景园项目。
(6)华夏宗园项目。
2.环莫干山西部生态旅游区的规划招商项目。
(1)葛岭运动休闲旅游区。位于筏头乡西北角,紧邻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莫干山,生态资源丰富,竹乡韵味原始,宗教文化深厚。规划面积750亩,定位于户外运动、拓展训练和宗教文化类项目。
(2)天泉山农业观光旅游区。规划建设面积16平方公里,园区建设立足于现代农业生态经营,规划天然野趣区、天泉云居区、竹林休闲区、竹海晨钟区和龙潭游览区等内容,建设生态良好、风光优异,富有现代气息的风景游览地。
(3)莫干山镇旅游接待中心。提供旅游接待、集散、商品购物与服务等旅游功能。
(4)莫干山镇星级酒店建设。规划建设三星级酒店1家、二星级酒店1家。
(5)黄回山水云涧项目。
3.东部水乡古镇旅游区的规划招商项目。
(1)洛舍洋休闲娱乐度假区及洛舍钢琴工业旅游项目。
(2)新市古镇南宋相府、南汇民居群、运河丝源码头等项目。
(3)雷甸镇星级酒店建设。规划建设三星级酒店1家。
(4)蠡山儒商文化园项目。
(5)百亩洋渔村。
(6)枫洋宾馆升星改造。
(三)基础设施配套及关联延伸项目。
主要包括旅游道路与旅游标识系统建设,生态环境治理保护,信息指导服务及旅游接待中心、集散中心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以及商贸、工业、农业、乡村资源的旅游价值开发利用。
1.旅游区外部道路系统建设,提高景区的交通畅通。
2.下渚湖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农民建房、农家乐规范管理等项目。
3.健全道路旅游标识系统。
4.培育和指导武康镇五四村、莫干山镇碧坞村、三合乡二都村、沿河村等农家乐示范村、特色村建设。
5.积极推进旅游信息化进程。
6.旅游基础设施配套等公共产品和准公共产品。重点包括:莫干山集镇通往碧坞村道路拓宽或建交汇点;莫干山现代林业生态旅游区游客接待中心、道路系统;下渚湖七大景区之间的道路系统;筏头乡集镇通往黄回山公路拓宽或建交汇点。
四、工作措施
(一)完善管理体制。根据旅游业发展趋势,结合我县旅游工作的实际,按照省有关文件要求和旅游经济强县创建标准,不断完善我县的旅游管理体制。
(二)建立考核机制。建立旅游项目领导联系制度、跟踪督查制度,定期召开全县旅游发展大会,部署旅游工作,把具体项目、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乡镇、部门,并纳入考核范围。同时,根据旅游规划对全县旅游招商项目进行预评估,防止盲目引进、低水平重复建设。
(三)出台扶持政策。出台相关的财税扶持政策、旅游用地政策等相关配套政策,加大对旅游业发展的导向性投入,实行政策扶持,促进旅游经济更好更快发展。
(四)加大队伍建设。根据我县旅游发展需求,制订五年旅游人才培训计划,优化配置旅游教育资源,为旅游产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加强旅游人才交流引进,举办技能比武活动,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坚持实行持证上岗,从源头上保证旅游从业人员质量。
全县旅游业无论是自然景观还是人文景观的知名度及规模都有自身发展的有利条件,旅游资源种类比较齐全,尤其是盐徐高速、新长铁路和镇村级公路的全线贯通,给我县旅游业提供了极大的便利。一是初步打造了具有水乡特色的旅游品牌。我县旅游资源种类丰富,作为盐城市重点开发建设的风景名胜区地处扬州、淮安、盐城三市交界,年被评为省级风景名胜区,年被评为国家2A级旅游区,并被列入盐城“东方湿地”生态旅游圈,年入选上海世博之旅推荐旅游线路。每年接待旅游人数不断上升,人们在欣赏水乡美丽风光的同时,荡鲜美食也颇有名气;同时,故居、陵园等政治军事遗址,寺、寺、朦胧宝塔、净慧寺等佛教文化建筑,纪念馆、故居等人文历史景点开发初具规模,打出了具有水乡特色的旅游品牌。二是形成了综合配套的旅游产业体系。我县旅游业已经构筑起了食、住、行、游、购、娱六大要素相配套的产业体系,旅游接待能力在全市各县区中排名前列。拥有星级饭店7家,客房500多间,床位1000多张,旅行社7家,营业部6家,直接从事旅游服务的从业人员1000余人。
一、指导思想
根据县旅游资源的分布与特点,结合经济发展和旅游业发展的现状,旅游业发展规划的指导思想是:以加快沿海地区发展为契机,培育我国东部旅游新基地,打造国内乃至东北亚地区的重要旅游目的地和生态休闲旅游带,以市场为导向,以旅游资源保护开发为龙头,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发挥生态湿地资源的优势,抢抓世博之旅机遇,充分利用湖荡资源和古文化、现代建设成就等资源,开发一批起点、品位和效益都较高的旅游产品;立足苏北,面向全省乃至长三角,融入沿海地区发展规划,重点发展国内旅游市场,兼顾海外旅游市场;着力景点开发与配套设施建设,挖掘旅游文化内涵,保护和建设好优美的生态环境,优化资源空间布局,建成多个融湖荡风光、古文化游览、度假休闲、水乡美食与购物为一体的生态休闲旅游带,以旅游业的发展带动一、二产业的发展,努力使旅游业成为重要的经济增长极,在协调区域发展和对外开放中发挥更大作用。
二、基本原则
保护生态环境,实现可持续开发的原则。有比较完整的自然湿地生态环境,这些湿地景观是不可再生的旅游资源,同时又对维持整个景区的生态平衡以及环境质量有着决定性作用。在保护性开发过程中,需要以生态环境容量分析为依据,严格控制开发强度,尤其要注重对湿地核心区的保护。
尊重地方民俗、维护群众利益的原则。历史悠久,人文旅游资源较为丰富,旅游区的地方民俗和特色是其维持生命力的根本所在,游客需要体验到与众不同的感觉。苏北水乡的风貌、湿地芦荡的风情、渔家的生活情境等是水乡独特的景观,当地居民的生活区和核心旅游区之间要有必要的缓冲,应该重视对社区居民转型旅游业的技术辅导和政策照顾,这是在规划中需要重点突出的内容。
宏观统一性原则。景区建设作为一个综合体,包括各种自然生态和人文建筑景观,同时景区还承担观光、休闲、度假等一系列旅游服务功能。景区在整体风格尤其是人文建筑景观要统一协调,而且要具备自己的独特性,有利于游客迅速形成对景区的印象,从而加深对景区的识别度和认同感。因此,规划建设中要做到宏观上统一。
可操作性原则。规划的功能分区以及具体项目的策划应该立足于的实际条件以及市场需求,对于投资的成本以及收益有比较准确的把握。制定近期、中期和远期目标,为景区整体调控和项目开发建设提供具有可操作性的原则。
三、规划发展目标
旅游的发展方向定位为生态型旅游目的地。以“生态旅游”理念为市场突破口,整合旅游资源,突出的生态特色,展示的民俗文化,将省级风景名胜区提升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生态旅游区、风景名胜区。在区域范围内率先实现传统旅游向新型的生态旅游的升级,使之成为与周边大量的生态旅游景区相匹配的特色景区,并形成“生态旅游”的区域性品牌,构筑生态型旅游目的地。同时,通过发展生态旅游业,使旅游业融入到县的社会经济系统之中。在目前工业基础好,特色产业鲜明的条件下,通过旅游业的发展,创塑生态旅游品牌,使旅游业提档升级,吸引更多的商贾、游客,为的经济发展和工业化进程注入活力,形成工业、旅游业共同支撑地方经济大局的格局,使旅游业由目前的经济增长点逐步过渡到县新支柱产业的地位。
通过旅游业的发展,与农村、农业相结合,将生态旅游与乡村旅游有机融合在一起,搞活经营,发展农村第三产业,为农民持续增收提供长效机制。
通过旅游业的发展,带动金融、信息、中介、社区、运输、保险、房地产等行业的持续增长,使县三次产业结构继续调整优化,第三产业比重逐步加大提高。
通过旅游业的发展,为地区财政收入提供新的增长点,使旅游业成为财政可持续的增长点。
通过旅游业的发展,多方争取资金,带动基础设施的投入,使水利、交通、电力、通信等方面的基础设施在新的形势下,获得全新的发展。
四、推进措施
要使我县旅游业实现又快又好发展,把旅游景点建设成为远近闻名的亮点和看点,就必须有一个完善的保障体系。
强化组织领导,营造发展大旅游的浓烈氛围。旅游经济是资源经济,是朝阳产业。加大政府主导力度,加快制定一系列鼓励旅游业发展的产业政策,建立健全“政府引导、部门协作、全民总动员”发展大旅游的运作机制。一是切实加强对旅游业的组织领导。确立旅游业在市场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支柱产业地位。二是创造发展旅游业的良好环境。以“绿化、美化、净化、现代化”凸现城市个性,通往景区的各主要干道建设成为“绿色风景走廊”。增加环境投入,突出抓好沟河治理,完善污水处理配套管网和加强噪声达标区建设。
辩证立体思维,确立保护与开发协调发展理念。旅游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必须正确处理好三个关系:一是人与自然的关系,保护性开发生态旅游景区;二是人与资源的关系,确立资源不可再生理念;三是人缘关系,建设配套功能齐全的旅游服务设施。合理布局适应各种需求的饭店、旅馆、餐饮设施;健全旅行社机构和为旅游者服务的旅游信息咨询中心,建立健全有较强综合接待能力的配套机构,为国内外旅游者提供优质服务。建成具有国际化特征的城市旅游服务环境。注重旅游形象品牌的宣传,确保对外推介的投入;开发丰富多样的旅游商品,改善语言环境,为海内外旅游者提供方便的赏心悦目的服务项目。建立健全旅游安全保障机制。切实加强社会治安防范体系建设,推广旅游保险,确保游客安全。
策应沿海开发,建设勤政高效的旅游队伍。树立解放思想、科学发展的意识和发展的艺术,真正做到卧薪尝胆,不辱使命。统一理顺各景区(点)的规划、开发、管理的关系,强化专业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服务技能水平,建立有序的旅游经营和市场管理秩序。
规划整合资源,做优做大旅游产业。把水乡的明珠串起来。一是以“又好又快发展”为指导,加快旅游产业运作体系、支撑体系、调控体系建设,强化开发、运行、调控三大功能。二是集中力量打造两个代表性景区(点)。通过精心打造和品牌提升像周庄之、沙家浜之常熟、天目湖之溧阳。就我县而言,主要是生态湿地和淮杂文化。三是利用旅游节庆活动扩大影响。旅游节庆的核心是要办成老百姓、游客能广泛参与的欢乐节,而且要有自己的特色。抢抓淮杂文化节、烟花杂技节等重大活动契机,充分利用“淮剧杂技之乡”的美誉,把烟花杂技节做成全国有影响力的旅游节庆活动。
突出地域特色,全面做好旅游线路和市场开发工作。充分挖掘自然观光、文化旅游、度假休闲三大旅游主题。努力体现文化优势、经济优势、管理优势,使旅游项目既具备外在形象吸引力,又富有内在文化凝聚力。开发与完善特色旅游线路。即生态湿地风景游,弘宇生态园、园艺农业生态风光游,淮杂文化、寺、朦胧宝塔佛教文化游,故居、红色游等旅游线路。建设旅游景群。一带,生态观光旅游带:双湖公园——弘宇生态园——园艺——;一区,红色旅游区:烈士陵园——故居——纪念馆;一河,文化景观;一街,建港沟休闲娱乐特色街:依托娱乐休闲设施,培育具有特色的餐饮、酒吧、歌城等夜间消费项目,打造“夜间休闲消费”品牌,延伸旅游服务,发展月光经济;一品,传承弘扬淮杂特色文化品位,利用“淮剧、杂技之乡”的美誉,让游客亲临其中,体验参与的乐趣,体现特色文化的魅力。
五、项目布局
重点围绕丰富的湿地旅游资源、人文旅游资源和佛教旅游资源打造一批特色景点,为县旅游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1、风景名胜生态旅游示范集聚区(一区四园)项目
项目总投资12.53亿元,充分利用省级名胜风景区和双湖湿地公园、园艺科技示范区、生态园、收成民俗文化园一区四园的自然景观、人文景观和历史遗迹的优势,将风景名胜生态旅游示范集聚区(一区四园)融为一体,打造成国家级生态湿地公园,列入国家沿海生态旅游示范区,与大丰麋鹿、射阳丹顶鹤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形成独具特色的连片湿地生态休闲旅游带。
2、故居扩建项目
总投资5000万元,征地50亩,扩建故居,新建童年读书处、史料陈列馆、停车场、游客接待中心等。
3、纪念馆扩建项目
总投资6000万元。拓建纪念馆,修建大型雕塑,新建故居、等历史景观。在小岛南侧建景纪念馆融为一体。修复菩神殿:此殿为幼年寄居借烛夜读处。开发景忠岛:利用五龙抱珠的传说开发景忠岛。
4、寺扩建项目
总投资5000万元,征地100亩。建设殿,配套建设旅游、农业观光带,建成一个集旅游、娱乐、休闲的度假佛文化胜地。
5、寺扩建项目项目
总投资5000万元,占地30亩,建设宗教文化区、长寿文化区和休闲娱乐区。完善游客接待中心等配套设施。把景区建成市内著名、省内知名的佛文化胜地,以文化为主题、以佛教文化贯穿其中,具有较高文化品位的乡村型大众休闲公园。
6、宝塔扩建项目
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充分利用唐朝朦胧宝塔的古迹、新建净慧寺,大雄宝殿、度假村等景点和配套设施服务项目,修建朦胧宝塔。
树立新的文化发展观。推进文化体制创新,加快发展非物质文化产业,鼓励和支持民营资本进入*族歌舞、漆器等文化产业。充分挖掘*县富有特色的民族文化,整合文化资源,打造文化品牌,树立精品意识。加大对公益性文化事业的投入,积极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保护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努力提高文化产业的质量和效益,*县今后三年文化工作的重点和方向。
一是以创办“首届*文化艺术节”为契机,借鉴*市社会用字整治工作的成功经验,进一步加大社会用字的整治、翻译和规范力度,统一规范*山——*——县城范围内所有店招店牌、宣传标语等社会用字,加强从源头管理,使全县社会用字得到规范提高,真正树立标准音之乡规范社会用字新形象。
二是加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建设以县影剧院浮雕、*族漆器雕塑和2-3个乡镇文化站为代表的一批文化标志性工程。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以文化事业发展促进文化产业壮大,以文化产业成果支持文化事业发展,不断增强*县跨越发展的新动力。
三是充分利用县上对州级文物单位“*公馆”进行维修的有利时机,积极做好*族主体博物馆的馆藏搜集、整理、设计、布展等各项工作,力争把“*公馆”建成展示*民风民俗,展示*发展历程的*族主题博物馆。
四是明确目标、突出特色,认真策划和实施*·首届中国*文化节学术研讨、**比赛、文艺演出等一系列重大文化活动。
五是深化文化体制改革。以市场为导向,加强对电影公司的管理和指导,充分发挥县影剧院展示先进文化窗口功能和阵地作用,使电影公司的管理和服务等各项工作步入正规化、制度化、规范化,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完成“2131”电影放映惠民工程。进一步加强对艺术团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在创新节目,展现特色,市场化运作上取得实质性进展和突破。完成*首张*原创歌曲风光专辑,把具有影响力的文化精品推向社会、推向市场、推给观众。进一步加强市场管理和加大执法力度,确保文化市场的安全健康和繁荣发展。
二、旅游方面
坚持把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全面提升*县旅游产业整体发展水平作为主导思想。打造旅游精品,突出自然生态、*族民风民俗两条主线,进一步推进*温泉等五个旅游景点的规划、开发和建设。做响旅游品牌,突出“*温泉”、“母语文化”、“风情农家乐”等旅游形象品牌,不断增强旅游知名度。开拓旅游市场,发展入境旅游,留宿旅游,推动旅游消费升级。积极开发特色突出,附加值高的“*族漆器”、“丰谷火把液”等旅游商品。
鼓励和引进县内外有实力的企业参与*县旅游事业的开发和利用。优化旅游环境,加强旅游景点建设,完善交通、住宿、餐饮等设施。规范旅游市场,提高旅游管理服务水平。力争*县旅游事业一年内有新进展,两年内有新突破,三年内上新台阶。
一是要着力提升旅游产业的发展质量。鼓励景区景点实施改造升级,提升景区品质,新增国家AAA级旅游景区一个;鼓励旅游饭店开展评星、升星、创建绿色饭店工作;着力引进规模型、创新型、品牌型企业、全面提升旅游产业发展质量。着重推进北外滩地区高星级饭店建设,引进悦榕庄等知名品牌,形成高档次宾馆集聚区,在形象上与北外滩商务区形成呼应。二是要着力提升旅游企业的经营业绩。鼓励旅游企业之间及其与其他行业之间开展合作,共同做大做强;加大对旅游企业培训支持力度,帮助企业提升经营管理和服务水平;积极组织参与国际级、国家级、区域级的旅游合作,建立和完善资源共享、市场互通、客源互送机制。三是推进节能减排工作继续推进:节能减排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根据市旅游局建设绿色饭店的整体部署,区旅游局将继续做好绿色饭店创建工作,积极开展全民低碳行动,践行低碳消费模式活动。
深化“以节兴市”理念,继续办好旅游节事活动
2013北路欢乐节将通过北路欢乐节开幕式文艺晚会、旅游节的彩车大巡游、摄影比赛、美食文化节和第三届邮轮文化节等板块给游客带来视觉、听觉、味觉享受,还将对区内宾馆、景区、百货、餐饮等旅游企业的销售额产生巨大拉动效应,活跃区域旅游市场,展现旅游特色,增加综合消费。并计划6月与长三角自驾游产业论坛组委会合作,组织举办“长三角自驾游产业博览会”。
转变发展模式,打造旅游目的地形象
一是要着力转变旅游经济的发展方式。推进旅游产业结构调整,进一步加快国际化、信息化、市场化进程,提高区域产业综合竞争力。旅游经济发展,要从单纯靠投资驱动向品牌驱动、创意驱动、科技驱动转变,提高旅游经济附加值。二是要着力转变区域旅游的整体形象。一是着力开发邮轮旅游、红色旅游、工业旅游、文博旅游、创意旅游产品,凸显区域旅游特色。二是转变北路作为平民商业大街的旅游形象,通过商旅文结合,树立北路国际化、时尚化的街区形象。三是加强与长三角地区的旅游合作,在相互推荐旅游资源的合作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合作程度,完善合作机制,加大旅游推荐力度,整合区内宾馆、景区资源,组团参加各类旅游交易会和展会。
围绕旅游重点,进行旅游产品开发
以区旅游协会为平台,实行旅游产品集中采购,降低旅行社经营成本,推出更有竞争力的长三角旅游产品,包装区内红色、工业、文博、文化、甜蜜等特色旅游产品,制作具有区域特色旅游纪念品,开发以犹太难民纪念馆为中心的异国风情旅游区,加大纪念馆的相关宣传力度,增加邮轮游客参观次数,推进周边旅游环境改善工程,促进该地区形成具有犹太风情的异国风情区,与北外滩邮轮旅游区形成呼应,成为北外滩商务区的有机组成部分。
我们将进一步创新宣传方式,丰富宣传载体,积极营造良好的法律援助宣传工作氛围,推动法律援助宣传工作的触角向多层次延伸,向特定人群延伸。
一是媒体有影有声。在《如皋动态》上公布“12348”法律服务专线值班律师个人信息;在如皋电视台《媒体民生》《法制纵横》等栏目讲述
法律援助案例;组织律师定期参与如皋电台《走进政风行风热线》等栏目解答咨询。
二是载体有模有样。考虑基层群众实际需要,结合季节等因素,创新宣传模式,免费发放口杯、雨伞、购物袋,小扇子,新年年历等法援公益宣传产品,确保法律援助宣传真正进村入户。
三是故事有血有肉。“把每个案件办成精品案件”,号召每个受援人在获得援助的同时,义务向周边群众宣传法律援助,通过报纸、电视、电台等众媒体,向皋城老百姓讲述身边由法律援助真实案件改编的感人故事,以案示法,以案促宣,使市民进一步了解法律援助,信任法律援助。
二、加强质量控制,实现应援优援
质量是法律援助工作的生命,我们将在现有的基础上坚持不懈抓质量。
1.关口前移,建立案件受理优配制。加强对专职援助律师培训,为每一名律师有所侧重的确定一个研究方向,指派案件时,充分考虑法律工作者的业务专长、执业水平及履行义务量,将法律援助义务与自愿相结合,做到合理分配、有的放矢。一是开通申请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授权法律服务机构申请法律援助,方便群众就近获得法律援助;二是实施“点援制”,建立“执业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信息库”,由受援人挑选自己满意的法律工作者为其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2.全程跟踪,建立案件办理质量监控制。通过“三三五”模式加大对援助案件的流程管理。即落实“三项制度”——“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加强“三个环节”监控,对援助前、援助中、援助后等三个环节加强办案质量管理,强化办案监督;在“五性”上见成效,即从“服务能力的可靠性,服务行为的规范性、及时性、有效性和受援人的满意性”等五个方面下功夫,着力解决“法律援助的办案质量标准与普通法律服务的质量标准一致性”问题。
3.跟踪回访,建立案件后续服务制。结案后,对需要后续帮助的受援人发送信函或上门走访,掌握法律援助案件的执行情况,确保办案实效。一是发放“法律援助案件服务质量监督卡”,对法律援助案件实行跟踪回访;二是对法院判决或调解分期给付的已结案件进行登记造册,适时了解履行给付义务情况,及时提醒、帮助受援人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强制执行。
三、强化便民举措,做亮文化品牌
法律援助文化是如皋法律援助工作的品牌特色。我们将发挥文化导向功能,通过行为文化将法律援助精神“内化于心、外践于行”。我们将通过人性化服务,做亮窗口,做实服务,做大品牌,使“法是尺,律是度,援是阳光,助是雨露”的法律援助精神深植民心。
做亮窗口。在市民服务中心交通要道设置法律援助指示牌,推进市法律援助机构临街“落地”接待窗口标示建设,方便困难群众申请并及时获得帮助。以“创一流服务,让群众满意”为主题,争创群众满意的窗口服务单位,积极打造爱心窗口、文明窗口、温馨窗口、便民窗口、效能窗口,将“12348”法律服务品牌打造成司法行政系统的“110”。
按照省委藏区经济社会发展战略部署,州委、州政府确定了“一优先、二有序、三加快”产业发展思路和实施全域旅游统筹城乡发展战略,明确提出发挥旅游规划在产业发展、城镇与新农村建设、环境保护等规划中的引领作用,构建覆盖全域、全行业、衔接紧密的规划体系。根据州旅游业发展所面临的背景及发展要求的重大变化,各县和景区管理局紧密结合实际,对旅游发展思路、发展定位、战略布局以及目标任务作出新的部署和调整,系统科学地编制或修编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目前,部分县(景区)已完成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和景区(点)专项规划的编制(修编),部分县(景区)已启动编制(修编)。为切实提高旅游规划在旅游产业发展中的地位和指导作用,进一步规范旅游规划管理工作,确保规划质量,促进旅游规划工作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旅游局《关于加强和规范旅游规划编制工作的意见》、《旅游规划通则》和《藏族自治州实施<省旅游条例>的变通规定》精神,结合我州旅游规划工作实际情况,提出以下要求:
一、旅游规划编制
州旅游主管部门负责编制全州旅游产业发展规划、全州性的旅游专项规划、州级重点旅游区发展规划以及重点旅游线路产品规划等,并指导和推动全州各县高起点编制完善区域旅游规划和景区(景点)、景观廊道、城镇(村落)等专项规划。各县旅游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编制县域旅游发展规划、旅游专项规划,指导本辖区的景区(点)旅游规划。不同层次、不同范围的旅游发展规划和旅游区规划应当相互衔接,相互协调,并遵循下位规划服从上位规划、局部规划服从全局规划的原则。旅游规划的编制必须聘请有旅游规划设计资质的单位进行编制,并组成以旅游规划专家为主,相关领域的专家和旅游行政管理人员参与的编制小组。在旅游规划编制过程中,要着力解决程序不健全、内容不完整、重点不突出、经费不落实、人员不到位、工作不踏实、审查不规范以及用名不符实的规划来替代旅游规划的问题,确保旅游规划的科学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
二、旅游规划评审
原则上,全州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各县(景区)组织编制的旅游发展总体规划、跨区域旅游发展规划、重点旅游专项规划,由州旅游局负责组织评审,并经州旅游产业领导小组审核后,按程序报批实施。
三、旅游规划审批与实施
州级旅游发展规划在征求省旅游主管部门意见后,报州人民政府批复实施。县级旅游发展规划在征求州旅游主管部门意见后,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复实施。全州重点旅游线路产品等规划由州旅游局征求各县和景区管理局意见后,报州旅游产业领导小组批复实施。其他旅游区规划最终成果,应书面报当地旅游主管部门备案,征得同意后按有关规定和程序报批实施。要切实做好旅游规划的指导、监督和服务工作,建立规划执行、监督检查和项目风险评估制度,切实维护规划的权威性、严肃性和延续性,确保规划的执行力。经批准的旅游发展规划、旅游景区景点规划和旅游专项规划等旅游规划不得擅自修改。确需修改的,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报原审批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