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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廉政建设合同范文

时间:2023-07-13 16:30:28

序论:在您撰写建设工程廉政建设合同时,参考他人的优秀作品可以开阔视野,小编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这些建议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热情,引导您走向新的创作高度。

建设工程廉政建设合同

第1篇

发包单位(甲方):_________

承包单位(乙方):_________

承包单位所在地址:_________

为了规范建设市场,确保建设工程高效,优质,按时竣工投产,遵照国家建设部,监察部《关于在工程建设中深入开展反对腐败和反对不正当竞争的通知》精神,根据_________有关要求,并经甲乙双方同意,特签订建设工程保持廉洁的协议书。

1.甲方有责任向乙方施工单位介绍本单位的有关廉政建设的各项制度和规定。

2.甲方有责任对本单位工程项目人员进行廉政教育;督促甲方人员严格遵守本单位制度和在工程项目建设中保持廉洁的若干规定,如发现有违反规定的,除给予当事人批评教育外,应视情节轻重,后果大小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或纪律处分。

3.甲方有权对乙方在工程项目建设中保持廉洁的情况实行监督,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甲乙双方履行本协议情况。

4.甲方人员参加乙方组织的各种会议和活动,须经主管领导同意,甲方人员不得接受乙方赠送的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难以拒收的,必须按有关规定登记上交。

5.甲方人员在工程建设项目中发现乙方单位有不廉洁的行为,应及时采取措施,终止其不廉洁行为的继续发生,并报告主管领导。

6.乙方有权了解甲方单位有关廉政建设的各项制度和规定,支持甲方执行有关规定和制度。

7.乙方有责任对本单位工程项目人员进行廉政教育(包括甲方单位制定的有关廉政建设方面的规定),按时出席甲方召集的有关会议。

8.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宴请甲方人员或向甲方人员赠送礼品,礼金及各种有价证券,如乙方违反,根据具体情况和造成的后果,甲方有权向有关部门提出对乙方的依法处罚,直至终止工程合同,由此给甲方单位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单位承担。

9.乙方在工程项目建设中贿赂甲方人员,被检察机关立案查处的,甲方有权取消或终止工程项目施工合同,由此给甲方单位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单位承担,并向甲方单位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10.乙方在工程项目建设中发现甲方人员有不廉洁的行为,应及时采取措施,终止其不廉洁行为的继续发生,并及时告知甲方单位主管领导;情节严重的可向区有关部门投诉或举报。

11.本协议使用时间:本工程发包,建设,竣工验收全过程及协议前后甲乙双方发生的有违反本协议的行为。

12.本协议的甲方指工程建设单位,分包工程的总包方和建设工程受托监理单位。

13.甲乙双方愿意接受建设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检察部门对本协议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直到处罚。

14.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主管部门各备案一份,抄报建筑管理所一份,送甲方纪检(监察),检察室备案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第2篇

发包单位(甲方):

承包单位(乙方):

承包单位所在地址:

为了规范建设市场,确保建设工程高效,优质,按时竣工投产,遵照国家建设部,监察部《关于在工程建设中深入开展反对腐败和反对不正当竞争的通知》精神,根据_________有关要求,并经甲乙双方同意,特签订建设工程保持廉洁的协议书。

1.甲方有责任向乙方施工单位介绍本单位的有关廉政建设的各项制度和规定。

2.甲方有责任对本单位工程项目人员进行廉政教育;督促甲方人员严格遵守本单位制度和在工程项目建设中保持廉洁的若干规定,如发现有违反规定的,除给予当事人批评教育外,应视情节轻重,后果大小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或纪律处分。

3.甲方有权对乙方在工程项目建设中保持廉洁的情况实行监督,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甲乙双方履行本协议情况。

4.甲方人员参加乙方组织的各种会议和活动,须经主管领导同意,甲方人员不得接受乙方赠送的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难以拒收的,必须按有关规定登记上交。

5.甲方人员在工程建设项目中发现乙方单位有不廉洁的行为,应及时采取措施,终止其不廉洁行为的继续发生,并报告主管领导。

6.乙方有权了解甲方单位有关廉政建设的各项制度和规定,支持甲方执行有关规定和制度。

7.乙方有责任对本单位工程项目人员进行廉政教育(包括甲方单位制定的有关廉政建设方面的规定),按时出席甲方召集的有关会议。

8.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宴请甲方人员或向甲方人员赠送礼品,礼金及各种有价证券,如乙方违反,根据具体情况和造成的后果,甲方有权向有关部门提出对乙方的依法处罚,直至终止工程合同,由此给甲方单位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单位承担。

9.乙方在工程项目建设中贿赂甲方人员,被检察机关立案查处的,甲方有权取消或终止工程项目施工合同,由此给甲方单位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单位承担,并向甲方单位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10.乙方在工程项目建设中发现甲方人员有不廉洁的行为,应及时采取措施,终止其不廉洁行为的继续发生,并及时告知甲方单位主管领导;情节严重的可向区有关部门投诉或举报。

11.本协议使用时间:本工程发包,建设,竣工验收全过程及协议前后甲乙双方发生的有违反本协议的行为。

12.本协议的甲方指工程建设单位,分包工程的总包方和建设工程受托监理单位。

13.甲乙双方愿意接受建设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检察部门对本协议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直到处罚。

14.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主管部门各备案一份,抄报建筑管理所一份,送甲方纪检(监察),检察室备案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

第3篇

第一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交通部的有关规定。

(二)严格执行(项目名称)工程施工的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三)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四)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

(六)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

第二条、甲方的义务

(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等。

(二)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三)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

(四)甲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甲方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等。

(五)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分包单位,不得要求乙方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

第三条、乙方义务

(一)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

(二)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

(四)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第四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二)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甲方建议交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给予乙方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交通工程建设市场处罚。

第五条、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监督,由甲方或甲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约请乙方或乙方上级单位纪检监察机关对本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

第六条、本合同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止。

第七条、本合同作为(项目名)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立即生效。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至甲乙双方监督单位一份。

业主:(单位全称)(盖章)承包人:(单位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或:

第4篇

一、建立完善有效的监督机制

为加强对工程项目全过程的监督,在交通公路基础建设中要建立三级监督网络。一是上级监督。对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派驻纪检监察特派员,立足服务,强化监督基本职能,提前介入,实施对工程建设全过程的监督。特派员有权按有关法规和派出机关的授权监督工程重大事项,及时了解掌握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廉政情况,并向派出机关反映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或向所驻单位提出整改意见。二是同级监督。参建工程项目的业主、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都要设纪检监察室,指派一名纪检监察员,参与工程项目的重要会议和重大问题的决策全过程。督促《廉政合同》的签订及有关廉政规定的贯彻落实,重点监督检查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违规违纪和腐败行为;加强对参建人员的廉政教育,利用影视、信息等方式,积极开展廉政宣传教育;严格查处工程工作人员的违法乱纪行为,有重大问题要及时向上一级纪检监察部门报告并协助查处。三是群众和舆论监督。工程的参建单位设廉政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选派一名职工为工程廉政监督员,负责收集、整理、上报群众对工程廉政工作的意见及举报违规行为或腐败现象。在工程建设中,为保证监督网络正常运行,各从业单位在签订《工程合同》《监理合同》的同时,必须签订《廉政合同》,实行工程廉政建设责任制;项目法人不仅要对所担负的建设项目负总责,也要对所管人员和所管项目范围内的廉政建设负总责;根据责任制的要求,制定具体的工程廉政建设实施细则,建立一套切实可行的廉政建设制度,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

二、强化提高廉政监督人员自身素质

为确保工程廉政网络的正常运行和有关合同、廉政制度的落实,充分发挥纪检监察人员、监督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必须提高廉政监督工作人员的素质。在工程开工前期,业主方应及时开办党风党纪、工程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短期培训班,在政治上,使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意识,建立以思想观念和伦理道德为基础的自律防线,时刻牢记自己的使命和责任。打铁须得自身硬,“正人必先正己,己不正焉能正人?”廉政监察人员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必须做到一身正气,两袖清风,不为权力所蚀,不为物欲所惑,不为金钱所动,不为声色所迷,筑起抵御腐朽思想侵蚀的防线。只有这样,才能在执行监督工作中,敢于坚持原则,刚正不阿,不畏权势,秉公执纪。在业务上,不断增强文化业务素质。面对交通公路事业改革开放新的形势和特点,纪检监察工作政策性、原则性强,涉及领域比较广,工作难度比较大。因此要求纪检监察工作人员除政治学习、提高思想觉悟外,还要努力学习和掌握各种相关的法律知识,学习了解招投标、施工、验收等程序和有关规定,扩宽知识面,由“单一型”的知识结构转变为“复合型”的知识结构。在实际工作中,要热爱本职工作,讲究工作方法和工作艺术,对工程各阶段容易产生的腐败问题,有针对性地实施有效的监督。

三、加强对工程重点环节的监督

第5篇

一、基建项目的范围

本《办法》所指的基建项目包括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新、改、扩建和装修、拆除、修缮等工程。

二、项目的决策与审批

(一)所有项目的决策都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由学校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应充分体现量力而行的要求,原则上其经费应列入年度计划。

(二)严格审批制度,具体规定如下:

1、凡属政府投资或总投资超过50万(含50万)的项目,须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执行,认真做好项目前期工作,按区计划部门的规定进行项目报批立项。

2、属学校自筹资金的项目,但项目形成涉及到国有土地使用权、房产权的。也按区计划部门的规定进行项目报批立项。

3、属学校自筹资金、总投资在50万以下5万以上的建设项目,且项目形成不涉及到国有土地使用权、房产权的(主要指装修、修缮等工程)。学校应提出项目建设方案及工程概算,通过适当形式公示。然后报教育局批准。

三、工程承发包交易及相关设备采购管理

(一)、工程承发包交易应当坚持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择优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区有关文件精神。学校建设工程的承发包按照以下办法实施:

1、凡概(预)算在50万(含50万)以上的建设工程。必须实行公开招标。

2、概(预)算在50万(不含50万)以下30万(含30万)以上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建设工程。应严格执行财政部门制定的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建设工程承发包交易的有关规定和程序,实行工程发包。

3、概(预)算在30万(不含30万)以下的小型建设工程。由学校自行组织工程发包,并报主管部门备案。

(三)、勘察、设计、监理等项目,应严格按照计划部门制定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的方法实施。即:单项合同在50万以上;或单项合同虽在50万以下但项目总投资在3000万以上的政府投资项目,均应以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在上述范围以外的,鼓励各学校参照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

(四)、参与竞标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必须具备相应资质。建设工程原则上应采取总承包的方式,不得肢解发包,严禁违法分包及转包。

(五)、建设项目中设备、工器具的采购,按照财政部门的“仑财政采〔20*〕1号文件”执行。

完成工程发包或设备采购后,应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在规定时间内订立合同。合同文本应采用国家或行业部门提供的标准合同文本。

四、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建设工程在施工过程中,要落实工程质量责任制。原则上单位法人为工程负责人并指定工程管理的具体负责人。工程管理人员应经常深入施工现场,加强施工管理。督促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工程各环节的质量监控,确保工程建设质量。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施工标准、规范进行施工。对工程的重点结构部位和隐蔽工程要有质量预检和复检制度,切实履行工程施工合同。

监督施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规范化管理。

五、建设资金及工程联系单管理

1、各学校必须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财务管理的规定,全面加强对建设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检查,提高投资效益。建设资金必须建立专帐管理,并按项目进行明细核算,专款专用。

2、严把工程款支付关,所有在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前,学校不得将工程款全部支付给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施工进度,分期分批付款,工程结算时,按规定留足应付工程款总额的5%—10%的质量保修金。

3、按施工设计图及合同约定组织施工,在确保工期、造价及质量前提下,严格控制工程设计变更。确因工程局部设计与工程施工实际情况不相符合,需变更设计的,由施工单位提出申请报告,同时必须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原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一起,派员到现场调查后,视情况决定变更与否,任何一方都无权擅自变更设计。

4、严格工程联系单的管理

政府投资项目,单项工程造价增加超过单项合同5%的,须经区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审核。学校自筹的项目,其工程造价增加一次在1万元以上的,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后,报主管部门批准。

六、工程验收、决算及档案管理

1、工程完工后,应及时按照有关规定组织验收。由学校邀请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及工程项目批准机关和监督部门等有关专业人员参加竣工验收,公开验收结果。按规定做好备案工作。

2、严格按照现行的《浙江省工程预算定额》和有关文件,及时进行工程决(结)算的编制和审核。政府投资的项目,由施工单位按规定编制,经学校、主观部门复合后送区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审核。学校自筹项目(5万以上),由施工单位按规定编制,经学校复合后,统一送有相应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审核。

3、工程竣工验收后,学校应及时办理工程交用手续,签订工程保修合同。并加强建设形成的固定资产登记及后续管理。

4、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及时收集、整理从项目筹划到竣工验收各环节的文件资料,建立健全建设项目归档,并在项目竣工验收后,及时按规定将全部档案移交有关部门。

七、建立工程项目廉政责任制

严格按照《*区(开发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建立工程项目廉政责任制。要根据责任制总体要求制定具体实施细则,落实责任体系,明确项目实施过程中各类人员在廉政建设中的要求、行为规范和承担的责任。在签定施工合同时,同时签定廉政合同。

八、加强领导,严格监管

加强对学校建设工程项目的组织领导,严格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原则,切实抓好对学校建设工程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

第6篇

一、基建项目的范围

本《办法》所指的基建项目包括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新、改、扩建和装修、拆除、修缮等工程。

二、项目的决策与审批

(一)所有项目的决策都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由学校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应充分体现量力而行的要求,原则上其经费应列入年度计划。

(二)严格审批制度,具体规定如下:

1、凡属政府投资或总投资超过50万(含50万)的项目,须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执行,认真做好项目前期工作,按区计划部门的规定进行项目报批立项。

2、属学校自筹资金的项目,但项目形成涉及到国有土地使用权、房产权的。也按区计划部门的规定进行项目报批立项。

3、属学校自筹资金、总投资在50万以下5万以上的建设项目,且项目形成不涉及到国有土地使用权、房产权的(主要指装修、修缮等工程)。学校应提出项目建设方案及工程概算,通过适当形式公示。然后报教育局批准。

三、工程承发包交易及相关设备采购管理

(一)、工程承发包交易应当坚持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择优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区有关文件精神。学校建设工程的承发包按照以下办法实施:

1、凡概(预)算在50万(含50万)以上的建设工程。必须实行公开招标。

2、概(预)算在50万(不含50万)以下30万(含30万)以上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建设工程。应严格执行财政部门制定的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建设工程承发包交易的有关规定和程序,实行工程发包。

3、概(预)算在30万(不含30万)以下的小型建设工程。由学校自行组织工程发包,并报主管部门备案。

(三)、勘察、设计、监理等项目,应严格按照计划部门制定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的方法实施。即:单项合同在50万以上;或单项合同虽在50万以下但项目总投资在3000万以上的政府投资项目,均应以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在上述范围以外的,鼓励各学校参照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

(四)、参与竞标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必须具备相应资质。建设工程原则上应采取总承包的方式,不得肢解发包,严禁违法分包及转包。

(五)、建设项目中设备、工器具的采购,按照财政部门的“仑财政采〔20*〕1号文件”执行。

完成工程发包或设备采购后,应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在规定时间内订立合同。合同文本应采用国家或行业部门提供的标准合同文本。

四、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建设工程在施工过程中,要落实工程质量责任制。原则上单位法人为工程负责人并指定工程管理的具体负责人。工程管理人员应经常深入施工现场,加强施工管理。督促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工程各环节的质量监控,确保工程建设质量。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施工标准、规范进行施工。对工程的重点结构部位和隐蔽工程要有质量预检和复检制度,切实履行工程施工合同。

监督施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规范化管理。

五、建设资金及工程联系单管理

1、各学校必须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财务管理的规定,全面加强对建设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检查,提高投资效益。建设资金必须建立专帐管理,并按项目进行明细核算,专款专用。

2、严把工程款支付关,所有在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前,学校不得将工程款全部支付给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施工进度,分期分批付款,工程结算时,按规定留足应付工程款总额的5%—10%的质量保修金。

3、按施工设计图及合同约定组织施工,在确保工期、造价及质量前提下,严格控制工程设计变更。确因工程局部设计与工程施工实际情况不相符合,需变更设计的,由施工单位提出申请报告,同时必须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原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一起,派员到现场调查后,视情况决定变更与否,任何一方都无权擅自变更设计。

4、严格工程联系单的管理

政府投资项目,单项工程造价增加超过单项合同5%的,须经区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审核。学校自筹的项目,其工程造价增加一次在1万元以上的,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后,报主管部门批准。

六、工程验收、决算及档案管理

1、工程完工后,应及时按照有关规定组织验收。由学校邀请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及工程项目批准机关和监督部门等有关专业人员参加竣工验收,公开验收结果。按规定做好备案工作。

2、严格按照现行的《浙江省工程预算定额》和有关文件,及时进行工程决(结)算的编制和审核。政府投资的项目,由施工单位按规定编制,经学校、主观部门复合后送区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审核。学校自筹项目(5万以上),由施工单位按规定编制,经学校复合后,统一送有相应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审核。

3、工程竣工验收后,学校应及时办理工程交用手续,签订工程保修合同。并加强建设形成的固定资产登记及后续管理。

4、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及时收集、整理从项目筹划到竣工验收各环节的文件资料,建立健全建设项目归档,并在项目竣工验收后,及时按规定将全部档案移交有关部门。

七、建立工程项目廉政责任制

严格按照《*区(开发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建立工程项目廉政责任制。要根据责任制总体要求制定具体实施细则,落实责任体系,明确项目实施过程中各类人员在廉政建设中的要求、行为规范和承担的责任。在签定施工合同时,同时签定廉政合同。

八、加强领导,严格监管

加强对学校建设工程项目的组织领导,严格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原则,切实抓好对学校建设工程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

第7篇

一、工程招投标和物资采购方面情况

根据实际,所有交通工程建设项目工程及大宗物资采购和对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严格根据《物资采购和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法》、《基建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补充规定》等相关制度执行,工作规范,程序严格,加强了监督,做到的招投标及物资采购工作公平、公正,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廉洁廉政,有效地降低了经济成本,对预防经济违法违纪起到了非常积极的作用。

1、工程招投标要严格按照《xxxx建设项目公路工程招投标流程图》的流程操作。交通局纪检组及监察对招投标进行全程监督。纪检组及监察室通过将公布招投标投诉电话及电子信箱等方式,加强了招投标工和的监督。

2、与承包人鉴定建设合同严格依法招投标,在选择合格的承包人的基础上项目法人应按照《招投标法》、《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在不违背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前提下,本着实事求是、科学公正的原则,就招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通过合同谈判的形式,协商一致达成共识后签订合同协议书。合同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订立,招标人和中标人没有出现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得其他协议。

3、交通工程建设项目公开招投标确定中标单位后,建设单位和中标单位及时带有关手续和中标通知,双方单位法人、委托项目管理人(即项目法人或项目经理)到xxx纪委监察局,进行廉政谈话,并签订《建设工程廉政合同》。

4、严格基本建设程序,公路建设及招投标从业单位和人员的管理行为规范,更好地促进了交通工程建设市场体系,提高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进一步加强了交通建设市场的监管。对工程建设项目实行了“黑名单”制,对违反规定的坚决记入“黑名单”并严格依法处理。

5、交通工程建设项目物资采购内部控制体系的审计监督健全。建立了科学、有效的物资采购管理制度和运行体系。对体系中的关键控制点要重点关注,建立相互协调的岗位职责,建立和完善物资采购管理的决策制度、报价制度、采购制度、验收制度、付款制度、监督制度。使采购部门、保管部门、使用部门相互控制、相互制约、明确职责、规范流程,增加透明度,为专业管理和审计监督提供有效的工作平台,实现廉政的目标。

6、交通工程建设项目物资采购合理的综合平衡采购计划的审计监督。重点审查交通工程物资采购计划的编制依据是否充分,有无相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其中物资采购的范围、规模、数量、品种、金额、有无超标采购或盲目采购情况;特别是新建项目是否立项、有无计委或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物资采购资金来源是否合法、合理、有无挤占挪用情况;是否遵循法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有无随意调整采购计划情况。通过巡查了解,采购计划平衡监督到位及时。

7、物资采购招投标环节的审计监督到位有效。一是审查招标程序的合法性审查到位。充分的好了招标准备工作。对招标准备阶段,应审查招标项目的手续,资金落实情况,招标所采用的形式,是公开招标还是邀请招标,审查招标内容的合规性、合法性以及招标方式相关规定的一致性审查到位。及时审查招标文件的完整性。招标文件是评标及签订合同的依据,应审查招标人是否按规定编制了招标文件,是否了招标公告或发出招标邀请书,招标文件中所列示的有关评标要求及评标标准的合理性、规范性,招标文件与招标通知书的一致性。同时,严格供应商准入资格,对供应商的供货、售后服务、注册资本等综合实力进行分析、审核,符合条件,并经实地考察后给予准入资格,进入供应商数据库。审查标底价的准确性。标底的制定是招投标工作中非常重要的环节,也是中标与失标的主要换算量标准,价格的竞争就是决定胜负的关键因素。因此,标底的准确与否将直接影响招投标过程的公正性,影响竞标、评标的准确性。

二是审查开标的严密性到位。开标重点审查投标人的资质进行符合性审查,审查标书的密封完好性、有效性、标的填写格式、标书的递交时间。同时要审查开标程序的规范性,所有标书必须在纪检监察审查及相关部门人员的监督下当众开启。评标小组的组建必须在招标评委库中,评委采取随机抽签方式临时组建,评标委员会组成专家是否在5人以上且为单数,其中技术、经管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资格是否合规。

三是审查评标办法的合理性到位。评标的审查,是招投标审计监督的重中之重,这一过程应根据招标项目的不同类型,重点审查评标的内容,评标的依据,评标的方法和评标的过程,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评标过程平等、公正的对待所有投标者,评标方法和投标报价应采用合理性和科学性,评标过程应保密,不受外界干预,杜绝人为原因造成评标不公平现象。一般采用最低价格中标原则,竞争评标的结果就是质优价廉者中标。但同时注意是否存在投标单位相互串通,抬高价格,共同作弊的现象。

四是审查定标的合规性到位。定标是招投标双方相互选择的结果。中标结果是以签订合同来约束双方的行为,通过严格的履约执行完成标的,从而实现双方的希望目标。定标审查的主要是经评审小组按照法律程序和评标的条件与标准,研究确定的中标单位与招标履行合同订立之前的手续办理过程。审查定标程序、方法的合规性,切实做到优价中标,使定标价格既符合市场行情,又符合交通工程物资采购的效益目标。

五是审查合同条款的完整性到位。采购合同是明确采购单位与供应商双方权利和义务的重要载体,如明确双方的权力和义务,双方必须认真签订采购合同。在审查采购合同时,要认真审查合同条款是否完整,条款中金额、品种、规格、材质、数量、质量、价款、交货时间、付款方式、付款账号、交货地址、运输方式、结算方式、售后服务、采购方式、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赔偿规定等各项内容是否准确。招标文件和询价书是否一致。同时对合同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审计,查实合同的执行率,检验合同交易的经济效果,总结合同管理中的经验和不足,强化合同管理,规避交易风险,提高经济效益。

二、转包分包方面情况

交通工程层层转包分包控制不严,容易造成工程质量难以保证,施工安全难以保证,农民工的合法权益难以保证,交通系统干部的廉洁自律与队伍形象更难以保证,造成各种工程质量低劣、拖欠民工工资、商业贿赂等一系列问题的出现。交通工程建设项目纪检监察巡查组通过对各工程项目的实地查看及走访调查,各工程项目对转包分包控制严格,无转包分包现象。从以下几方面有效控制了无转包分包现象的发生。

一是加快交通建设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对参与建设的企业事业单位进行信用登记和信誉评价,对社会公布;二是进一步完善项目组织管理实施方式,加快推进设计施工总承包和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的试点工作;三是进一步引导和培育工程分包和劳务市场,严格资格准入和登记制度,严格企业资质的评审;四是进一步推进监理制度改革,完善监理责任追究制;五是进一步强化行业协会在引导企业诚信自律、创建健康行业文化等方面的职能,促进企业自觉抵制转包和违法分包。六加强对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同的管理。对利用职权指定转包、分包的交通主管部门、建设单位和项目业主单位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无论是否获利,均按照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对涉及转包、违法分包的施工企业要按有关规定责令改正,处以罚款、降低资质直至吊销资质证书等处罚。同时违规企业和人员将记入“黑名单”,在一定期限内限制其进入交通建设市场。构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设计变更方面

1、工程设计变更控制严格。一是设计变更意向文件上报及时。做到未经书面同意擅自对工程内容(抢险工程除外)进行变更且实施者,其实施部分的费用由实施者承担。如最终变更方案未能通过,则必须将已实施的内容恢复原设计,全部费用由实施者自负。二是每一项设计变更(包括重大、较大、一般、小型设计变更),从变更意向的提出到现场的勘察,方案、费用的确定、以及所有相关会议召开的全过程,组织者都及时通知各相关从业单位的合同部派人参加。各级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及项目执行办的合同部负责人或派出人员应按时参加。三是施工单位在收到设计变更图纸后要尽快编写上报设计变更费用文件,如超出设计变更费用文件的上报时限而不上报者,施工单位要按批复的方案来实施变更内容,但费用由施工单位自已承担。四是做到设计变更费用文件的上报要准确,且资料、签字真实齐全,需要实际测量数据来确定变更工程数量的,承包人及各级监理机构要有各自独立的变更前、后相关的各项测量、试验的实测资料及图片,文件中还必须有各自独立的变更工程数量计算及变更费用计算。施工单位缺少部分或全部实测资料,无法证明变更后数量来源的,则该变更虽已成立但费用由施工单位自负;如果各级监理单位缺少部分或全部实测资料而无法证明变更后数量来源的,则依据项目办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2、设计变更程序规范。一是各级监理单位收到设计变更费用文件后,要在审核或审批时限内处理完毕,如超出审核或审批时限没处理完者,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二是对于所有与工程数量有关的变更,必须有设计单位出具的经设计单位签字并加盖变更设计公章的标准的变更设计图纸,且图纸中必须有变更后的工程数量。三是设计变更图纸要求签字齐全,且有设计单位的变更设计图章,签字盖章不全的则被认为无效图纸,不予接收。设计单位接到变更设计通知后,应在《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交通建设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的时限内出具变更设计图纸,超出规定时限未交付变更设计图者,将依据相关规定对设计单位进行处罚。四是施工单位不得对取消和减少费用的变更项目久拖不报。各级监理单位可依据有关文件和会议纪要,在各自允许权限范围内,对减少费用的变更可直接下发变更令。对超出权限以外的变更可代为办理费用变更相关手续后上报。

四、财务管理及资金拨付方面

1、进一步提高建设单位财务管理的意义和指导思想的认识。明确建设单位财务管理基本任务在政府工程建设中,建设单位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方针政策,依法、合理、及时筹集使用建设资金;做好基本建设资金的预算、编制、执行、控制、监督和考核工作,严格控制建设成本,减少资金损失和浪费,提高投资效益。

2、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是降低建设成本,杜绝浪费与腐败的关键。制度不健全。把关不严,就有可能增加建设成本,甚至给腐败留下空间,给国家造成不应有的财产损失。为使财务管理工作做到有章可循,有理可依,违规必究,围绕科学,规范,透明,优质,高效管理政府工程的目标,必须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建设单位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不仅包括财务审批制度、财务保管制度、费用报销开支内部制度等日常管理制度。

3、及时筹措建设资金,保证工程用款。交通工程式建设单位根据政府下达的年度项目建设资金计划,深入了解项目进展情况,及时筹措项目建设资金。建设单位应及时向政府计划部门反映建设资金使用情况,做好项目建设资金计划的申请工作,落实资金来源,确保工程用款。

4、加强工程款支付的审查工作,推进财政直接支付制度,保证专款专用。一是财务人员在审查,办理工程款支付时,应充分发挥监督、审核把关的作用,不仅严格按照合同规定,还必须依据由项目负责人、监理单位签字确认的工程月进度报表反映的计量情况审核办理,以免超进度支付工程教。二是财政直接支付是指,由财政部门开支付令,通过国库单一帐户体系,直接将财政资金支付到供货施工单位帐户。

5、资金拔付严格。在交通工程建设项目中,各项目资金拔付严格按制度进行,严格按合同约定拔付到位。对工程建设过程出现的问题,依合同严格执行到位。

五、廉政合同执行方面

为避免“豆腐渣”工程,防止“工程建起来,干部倒下去”的现象发生,交通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坚持工程建设和廉政建设一起抓,质量责任和廉政责任一起担。在交通工程项目建设的全过程中,全面实行了工程建设合同与廉政建设合同同时签订、同时检查、同时验收的双合同制度。为了严格履行廉政合同规定的条款,达到廉政合同的要求,交通工程建设管理局建章立制,加强学习,努力提高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严格依法办事、按章操作,主动接受地方政府、新闻媒体、纪检监察部门及上级领导机关的监督。及时总结、分析廉正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扎扎实实地把廉政建设引向深入。

1、加强制度建设,狠抓源头控制。各工程建设开始前,交通局与局机关和各代表处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把工程建设质量和廉政建设,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行目标管理,预防腐败现象发生,确保工程建设质量,从而使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络。各代表处也未雨绸缪,均制订了党风廉政建设具体办法或条例,并公布上墙,经常组织职工学习。

2、注重预先防范,全面推行监督关口前移。一是抓岗前培训,筑牢思想防线。在年度工程建设全面开工之前,长江建管局都要抽出时间,对建管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做好思想发动工作,强调在抓工程质量、进度的同时,一刻也不能放松廉政建设。交通局结合“三讲”教育、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局机关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有关廉政建设文件和学习材料,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吸取、的教训,增强拒腐防变能力,切实将党的各项政策、纪律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副处级以上干部全部提交了书面学习体会。

并将有关学习材料及时印发到各工程代表处。一线党支部组织本支部党员和驻现场的设计代表、监理机构中的流动党员一起学习,将廉政工作与工程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开创了参建各方廉政建设新局面。并适时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月活动,局属各单位组织廉政建设学习、参观,各代表处也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活动。

二是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廉政自查和检查。各代表处定期组织学习廉政手册,对照廉政条款进行自查;经常检查执行廉政合同情况,随时提醒工作人员注意自己的言行。局机关领导利用赴一线检查指导工作机会,经常检查各代表处廉政建设情况,使反腐倡廉警钟长鸣。

3、加强思想教育,增强自律能力。(1)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切实加强对各级干部和管理人员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教育,使大家真正为党和人民掌好权、用好权,明白手中的权力每一分都只能用来为人民服务,做到不仁之事不做、不义之财不取、不正之风不沾,真正在思想筑起一道防腐长城。(2)加强党纪法纪教育。结合工程建设实际,把加强党纪、政纪条规教育,增强党员干部的政策和法纪观念,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对党纪、政纪条规和中央、省委反腐败倡廉的有关精神及交通系统关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章制度进行集中学习讨论,交流学习体会,使大家明确是非界线,明白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做了会有什么后果,不断增强自我保护和拒腐防变的意识。(3)加强警示教育。日常工作中,以全国交通系统和本地区发生的腐败案例为反面教材深入开展警示教育,通过学习和案例分析,使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到,重点工程是腐败问题的易发、高发地,面临着许多权钱交易的诱惑,必须从我做起,从细微处做起,筑牢思想防线,增强反腐意识,提高免疫能力。通过不断理论学习、形势政策教育、法制教育和强有力的思想政治工作等引导职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增强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4、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办事行为。制度是全体成员共同遵守的办事行为和行为准则,是工作顺利进行和工作目标得以实现的重要保证。我处是新组建单位,制度不健全、不完善客观存在,因此制度建设显的十分重要,必须着力抓紧抓好,力求在制度建设上不留盲点。通过健全的制度规范,使大家在工作中事事有章可循,件件有据可依,以杜绝和减少工作中决策中的随意性,从制度上遏制不当行为的发生,保证建设工作有条不紊的进行。

5、实施机关效能,争取广泛监督。实施机关效能,就是从工程建设立项到验收交付使用的全过程实现公开透明,杜绝暗箱操作。通过制定科学、可行、操作性强的制约机制,利用先进的网络信息软件系统,保证工程招、投标、工程分包、材料、设备采购、工程设计变更、工程检测、验收、计量支付、资金使用等公开透明。为确保工程建设过程在“阳光”下操作,一方面争取交通厅驻项目办纪检组对我处廉正工作的领导和支持;另一方面继续加强与海港区检查院的联系,深入开展“干部优秀、工程优质”共建活动;同时我处在网站上设立了廉正建设专栏,专门开通了网上举报地址,在机关、各施工监理单位安装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通过不同渠道了解工作开展情况,随时接受群众监督。真正建立和形成一整套“政策公开、制度完善、要求明确、管理强化、监督到位”有效的工作体系和长效机制,推动沿海高速公路建设持续、健康、稳步的开展。

6、成立专门组织,强化监督落实。为了确保各项廉正措施落到实处,收到实效,筹建处成立纪检组,其主要任务通过对执行环节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检查监督,在过程中发现问题,在过程中解决问题,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确保制度落实到位,责任落实到位。纪检组工作人员要深入到施工、监理单位、各支重办,抓源头、抓环节,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有效遏制违法违纪现象发生。

7、建立考核机制,实施责任追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

情况的考核工作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科室的工作目标考核、年度考核等结合起来进行。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好的干部,不能提拔任用,不能评为先进个人。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好的科室部门,不能评为先进单位。对于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及科室部门,按照规定实施责任追究。

六、对今后防止交通工程建设中违纪的几点建议

1、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目前,国家已制定了一些交通工程建设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但还不完善,有的太笼统,操作性不强,应进一步完善。同时,各级交通主管部门、业主、设计、施工、监监理单位都要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立健全各项便于操作的规章制度,认真落实《工程合同》、《廉政合同》双合同制。

2、切实建立起交通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在招标审查时,除对施工、临理单位的资质、业绩进行审查外,还要对其能否承担起相应的经济责任的能力进行审查。也就是说,一旦出了工程质量问题是否有能力承担起返工责任,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严格追究经济责任和刑事责任。建立交通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一要建立健全施工档案。路段、施工队伍、设计单位、业主、监理单位及有关个人档案都要输入电脑,永久保存备查;二要从三个方面落实责任制,一是落实行政责任制,二是落实经济责任制,三是落实法律责任制。

3、领导以身作则,带头遵纪守法。一是在交通工程招投标过程中,领导要带头执行纪律,做到不打招呼,不递条子,不搞权钱交易。二是不搞“领导工程”,不搞“献礼工程”,严格按科学规律办事。三是对属下的工作多一些指导、支持和督促检查,少一些直接干预。四是制定明确具体的岗位责任,明确每个岗位的职权和责任。

4、严格按基建程序办事,防止违纪行为的发生。一是做好各项工程建设的前期工作,防止“三边工程”;二是规范招投标行为,真正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竞争机制。要严格把握交通工程建设和监理市场准入关,资质和资信不够条件的不得进入交通工程建设市场。严格实行公开招标,认真坚持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不搞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防止行政干预,杜绝人情风的干扰,严格制止少数发包人违法违规,权钱交易,暗箱操作。三是加强工程管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严禁工程层层转包。一经发现转包,应坚决制止,并按有关规定给予严厉的处罚。四是层层把关,把偷工减料、不按规范施工的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把好每一个关口,一个环节不合格,绝不进入下一个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