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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合同合规管理范文

时间:2023-07-13 16:30:14

序论:在您撰写企业合同合规管理时,参考他人的优秀作品可以开阔视野,小编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这些建议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热情,引导您走向新的创作高度。

企业合同合规管理

第1篇

关键词:企业合同管理;依法合规运行机制;问题;策略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企业将会面临复杂多样的经济环境,而企业在现代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最讲究的是公平、公正,而合同管理的依法合规运行机制正好维护了市场经济发展秩序,因此企业合同管理依法合规运行机制成为企业稳定发展的重要部分。就目前而言,企业参与市场竞争、开展经营活动时主要是通过合同的签订进行,合同中体现了企业之间既是合作关系,也是竞争关系,买卖双方都有各自应该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合同管理是一项综合性的工作,贯穿于企业经营活动的全过程,企业在进行合同管理过程中,如何有效地在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等活动中起到更好的规范作用,如何更好的起到防范风险的作用等问题成为企业应该思考的问题。

一、企业合同管理依法合规运行的必要性分析

(一)合同管理依法合规运行是规范企业正常经营的重要保证在市场经济进一步参与配置的前提下,企业面临的风险也越来越大,因此合同管理成为企业运行和发展的重要保障。合同管理全过程,即自项目论证决策至最终的审批、签订并履行合同的过程,所有的内容均需保证依法合规。让企业依法管理,按合同条款办事,一同遵守信用,按照约定经营,这便是企业保持自身信誉、持续参与市场竞争的良好办法。由此,企业方面才可以以更加稳健的姿态参与竞争,进而抓住市场经济的机遇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二)合同管理依法合规运行有利于维护企业合法权益首先,借助合规运行,企业能够于合同签订的时候即确保自身的权益不受损,同时获取十分有利的证据;除此之外,针对合同具体执行状况展开监督,一旦其中一方出现违约导致另一方的权益受损,则被违约方是能够按照合同相应条款维护自身权益的,由此便会大大的降低被违约方的经济损失。

(三)合同管理合法合规运行时减少企业经济纠纷的重要保证对于企业竞争者来讲,其具有管理层级多,管理方面鱼龙混杂的状态,因此企业在经营的过程中风险也比较大,企业面临的如此局面很容易让企业产生经济纠纷而导致相应的经济损失,给企业的发展带来不利的影响。而企业很容易因为合同内容不完善或者是违约责任处理不明确等原因造成更大的风险。因此为了使企业得到更好的管理,合同依法合规运行机制能够更好的维护企业经营秩序,成为企业减少经济纠纷的重要保证。

二、企业合同管理依法合规运行存在的问题

(一)管理人员依法合规意识不强和违规处罚力度不大从合同管理来讲,一般出现问题的原因多是由于相关人员不按规则行事,未依据相应条款的内容开展活动。虽然我国的法治基础在不断的壮大,企业依法办事的观念不断深入,但是还是存在个别人员的法律意识比较淡薄,仍然实行经验主义,按照原有的方式办事,认为合同只是为了结算走的一道形式而已,没有明确的规定合同双方的责任。部分企业的合同管理极其混乱,没有制定明确的合同管理条例,有的企业虽然制定了合同管理条例,但是合同在签订之后没有按照合同办事,实际操作与相关的制度办法严重脱节,合同管理制度形同虚设。这种落后的意识很容易给企业招来不必要的纠纷,部分状况下还可能引发十分严重的后果。企业执行合同过程当中若出现违规性的内容,如果未对相关人员予以惩处,便可能导致类似状况的再次出现,对于企业权益来讲是很大的损害。

(二)合同管理基础薄弱合同管理基础薄弱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首先,无合同管理方面的专业性人才。合同管理工作对于知识掌握度、专业程度的要求是很高的,所以对相应人才的需求标准也较高,要求其不仅要有很强的行政能力和管理能力,还应该具备相应的法律常识,对公司的各项运营都要有所了解。但是在实际的过程中,企业中缺乏专业的合同管理人员,合同管理基础比较的薄弱,同时在企业内部也没有对合同管理人员进行相关的培训,合同管理一直浮于表面。其次,企业的合同文本还不够完善,合同示范文本的使用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帮助企业规避风险,但是在内容上还不是非常完善,而部分企业在签订合同时没有按照合同示范文本制定合同,导致合同内容不够完善,大大的提升了企业的风险。

(三)合同签约不及时合同签订不及时是企业经常出现的问题。其中主要是因为:首先,企业的合同审批流程十分繁杂,且整体效率较低。企业的最初目的是进行全面化管理,但是这样的方式却导致了审批流程的繁多、工作效率的低下。其次,合同经办人办事效率低,没有对签订的合同及时的履行审批的流程,最后,由于企业管理模式比较的复杂,特别是招标的业务,往往会因为财务预算的问题延迟合同履行的进度,还存在一些企业因为生产的原因,需要先下计划才能签合同导致部分事项已经执行而在合同中没有反应出来,给公司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引发更多的风险。

(四)合同风险意识防范意识和履约监控不佳当下,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开始接触到更多的债权债务经济纠纷,这反映了企业合同风险防范意识不强,一部分是因为未就合作队形予以资质审查,所签合同的整体规范度也较低,未进行严格化的办事,这样便会造成违规的行为没有得到及时的处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企业的正常运营。

三、强化企业合同管理依法合规运行的若干意见

(一)提高领导及管理人员依法合规意识和健全合同管理相关制度首先要在整个企业范围内提升员工责任观念,优化合同管理方面的制度标准。按照合同法与企业真实状况执行合同。在这当中涉及到的内容很多,有培训制度、文本管理制度、考惩制度、法人授权委托书的管理、合同专用章的管理、经济纠纷处理的条例等。需要着重强调的是相关的制度应该科学合理,与企业的经营和管理实际相结合,与此同时,还应该加强依法合规教育,如展开“依法治企,依法合规”的活动,将合同管理依法合规的精神传达到每一个员工,主要领导要做好带头作用,各部门负责履行各部门职责,落实好自身的责任,在所有人员一同的奋斗下,实现合同审查防范风险的目标。

(二)抓好合同管理基础工作第一,构建合同管理网络信息平台。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企业为了全面的了解合同的具体执行状况,便会将合同管理依法合规与信息技术关联起来。借助资金、技术的支持,实现合同管理的信息化发展。这样能大大提高合同执行的效率,也使得合同执行更加的公平公正。其次是完善合同示范文本内容。对于企业来讲,其需按照自身的发展状况修订合同示范文本,这样才能够优化其科学性与合理性,让合同示范文本包含更多、更科学化的内容。同时还要加大力度对合同示范文本的推广,对不适用的合同示范文本的状况予以考核。最后,便是关于合同的签订问题。企业方面必须完善相关审批流程,保证整个审批流程的流畅性,除此之外,效率也是需关注的重点,只有通过严格化的执行,才可确保合同的正常签订。除此之外,在企业发展中,审核与监管同样是需关注的内容,尤其是针对整体合同签订比例较低的部门、人员,更需开展考核,了解低下原因,制定针对性的改进方式。

(三)加强合同管理法律意识首先,需提升法律专业应届毕业生的招聘数量。在招聘的过程中充分的考虑他们的专业知识,把优秀的人才放置在合同管理岗位,以“人岗合一”的方式,推动合同管理人员参与相关的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让企业拥有源源不断的专门性人才,这样才能够让法律知识更好的融入到企业日常管理和运营中。其次,要加大对合同管理员的培训,企业通过内部组织相关的培训、或是借助网络课程等各类方式,增强合同管理人员的专业化水平,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法律事务管理水平。最后,要充分的发挥法律人员的作用,企业内部可以成立法律事务部门,配备专门的法务管理人员,企业要充分的发挥他们的主观能动性,让这些法务管理人员来参与到项目的谈判、投标、合同文本的起草中,特别是一些优秀的法学大学生或是公司律师等,为企业的合同管理依法合规运行出一份力,帮助企业进行更加深入化的改革发展。

(四)设立科学的考核指标和加大合同依法合规管理的考核力度企业方面需参照实际情况,就当下的合同管理条例进行改进,建立科学的考核指标,完善合同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内容与方式。该考核制度不仅针对于企业得领导班子,还包括合同经办人、管理人员、合同审核人员、商务谈判人员等。对领导班子重点考核合同签订及时率以及合同完成情况,并增加其在年度经营承包考核中的权重,对合同审批和经办人主要考核合同的审批效率和审查质量。同时针对于那些签订合同相对推迟的人员,根据具体情况追究领导责任,针对拖延审查审批、审查把关不严的违规人员要按照相关的规定进行处罚,情节严重者要对其进行经济处罚或者行政处罚。

(五)加快企业法律风险管理创新按照依法治企以及企业的相关的法律依据,根据系统法律体系的建设,建立一个完善的法律风险评估机制和预警机制,该法律风险评估机制应该从企业内部的实际情况出发。分析法律风险出现的原因,通过各类方法尝试识别法律风险,进行预防,减少各类风险的出现。按照风险的状况,由内部管理制度出发,把企业内部所有的管理机制都纳入法律风险管理的过程中,把每个岗位的责任都视为自己的责任。在对风险进行评估时,要企业内部全员参加,不断的完善法律风险控制体系流程,在多样的法律环境中,开展动态化的考核与评估。同时对法律风险和控制的重点进行实时调整和更新,不断的调整和完善防控措施,并做到持续的、全面的、动态的法律风险防控,使企业内部的法律风险防控向内部管理风险防空转化,由此促进内部法律风险体系的整体优化,切实地提高企业管理水平。

第2篇

关键词:国有企业;合同管理;合规管理;运行机制

国有企业关乎国家的经济命脉。国有企业基于合同管理的合规管理运行机制的建设,对防范各项风险有着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可有效地规避国有企业的经营风险和涉诉风险,提升合同管理水平。目前,国有企业基于合同管理的合规管理运行机制建设仍存在合同管理制度不健全、合同管理的基础工作较为薄弱、合同签订时间滞后、合同风险防范意识和履约监控有待提高等问题。因此,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合同管理机制,构建和完善合规管理运行体系,抓好合同管理基础工作,保障合规管理的实践性,建立高效的合同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合同管理及履行情况监控,降低法律及合规风险,提升合同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律化,推动国有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1基于合同管理的合规管理运行机制建设存在的问题

1.1合同管理制度不健全

很多国有企业的规章制度比较繁琐,合同管理制度不健全,缺乏规范和标准,未能将相应的职责细化到相应部门以及负责人身上,公司各个部门之间形成信息孤岛,以及由于各自的目标、利益、出发点有所不同,导致合同管理工作难以畅通无阻,合同管理制度内外衔接不够,执行力不强。比如在合同签订之前未能明确合同需要经过哪些部门审批,合同签订时应该采取什么样的程序,合同签订之后由哪些部门进行跟踪监督,如何与客户保持联系和达成共识等。

1.2合同管理的基础工作较为薄弱

国有企业合同管理的基础工作较为薄弱,包括合同管理的人力和物力两个方面。一方面,国有企业合同管理的专业人才比较少,企业人才培养的重视度需要提高,人才的任用和选拔办法有待完善。由于合同管理的合规管理运行机制涵盖财务、预算、税务、金融、法律、知识产权、保险等多学科内容,这就要求合同管理人员应该具备较强的综合素质,以及熟悉公司的各项任务。另一方面,国有企业合同文本管理工作的规范性有待提高。目前市面上有很多合同模板,有些国有企业照搬照用,未能有针对性地对合同标准文本进行修正和更改,未能严格审查合同条款内容,使合同不够合理规范。

1.3合同签订时间滞后

部分国有企业存在合同签署不及时的问题,合同签订时间滞后,容易造成合同签署的内容缺乏有力保障,造成某些已履行的法律关系在实际发生经济纠纷时欠缺合同的有力保障,从而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秩序。这主要是由于国有企业合同管理的审核批准程序较多,涉及的部门较多,各个部门在审核时会站在专业的角度去考虑合同条款的合规性,也会综合公司各方面的利益,这样的合同审批方式固然严谨,但是无疑也拉长了合同审核批准的时间,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合同管理的效率。同时,由于国有企业合同管理模式具有一定的复杂性,在开展财务预算和招标投标业务活动时,经常会出现计划下达时间晚于合同履约时间,而部分国有企业因为生产原因,通常在计划下达之前着手准备,在计划下达之后才签署合同,这就造成某些交易已经准备或实施但是尚未签订合同,产生了较大的合同法律风险。此外,在出现合同违约纠纷时,国有企业往往由于“上传下达”的时间较长,没能及时作出处理,错失处理的最好时机。

1.4合同风险防范意识和履约监控有待提高

目前国有企业债权债务涉诉事件层出不穷,诉讼标的金额倘若过高,就容易造成较大的风险,同时国有企业的合同风险防范意识和履约监控有待提高,未能提前全面对合作对象资信资质进行尽职调查,合同未能按照既定要求履约,合同的关键性条款内容缺失,出现合同违约事件时未能及时作出应对,应当开展招投标工作时未开展,处于某些利益关系而选择不符合相应资质的供应商。这些情况都会影响国有企业日常经营活动的进行,出现商业承兑汇票纠纷、担保纠纷、应收账款转让纠纷等现象。

2国有企业基于合同管理的合规管理运行机制建设改进措施

2.1建立和健全合同管理机制,构建和完善合规管理运行体系

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和健全合同管理机制,构建和完善切实可行的合规管理运行体系,涵盖从合同准备到合同终结的全过程,从而约束和规范经营活动。一方面,国有企业应当根据《合同法》等法律要求,结合当前市场需求和公司自身业务情况,编制、和实施基于合同管理的合规管理运行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应当包括合同管理组织架构、合同流程管理规范、合同联签制度、合同管理绩效考核指标、合规监督制度、合同管理奖励和惩罚制度、合同管理培训计划、合同模板审批机制、合同专用章使用办法、合同定期统计和审查规定、合规管理风险评估办法、合同纠纷处理程序等,保证合同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其中,合同管理组织架构应覆盖各个部门,明确各部门的责任,各个部门相互制约和促进,并设置合同管理岗位,有效地监督公司的合同签署行为;合规监督制度应包括外部监督管理和内部监督管理两个部分,内部监督管理是指国有企业高层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的合规条例,合理审批公司的项目合同,同时国有企业普通职员也应遵守公司的行为守则和合规内容,切实监控公司内部实际的经营行为,有效降低合同风险;合同管理绩效考核指标应包括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涵盖合同签订及时率、合同履约情况、合同价值等指标,提高合同管理绩效评价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合同管理保障机制是指在对员工进行考核评价之后,把评估结果作为员工绩效奖金、岗位晋升、评先选优等方面的重要依据,切实做好员工的表彰、奖励和问责工作。另一方面,国有企业应提高全员依法合规管理意识,促进员工合规管理意识和合同管理的结合,联动员工健全合同管理制度,落实合规管理的具体措施,确保基于合同管理的合规管理运行机制建设的有效性,共同防范合同风险。具体来说,国有企业可通过对外宣传和对内培训的方式提高合同管理和合规管理的执行力,加强合同管理和合规管理的宣传力度,开展专题讲座、特别宣讲、案例分享、经验推广等活动,贯彻合规管理的相关做法和具体要求,使全体员工知晓合规管理的内容和重点,掌握合规管理的内涵,把握合同管理操作程序的合规性,逐步成为日常工作规范,落实到各自的工作岗位中。

2.2抓好合同管理基础工作,保障合规管理的实践性

理论离不开实践。因此,国有企业应抓好合同管理基础工作,保障合规管理的实践性。国有企业应加强合同管理人员的引进和培养,努力打造一支专业、综合素质高、有责任心的合同管理团队。国有企业应制定合同管理培训计划,涵盖合同管理新知识体系系列课程,提高员工的法治观念和风险意识,使其具备多方面的知识和能力。在招聘合同管理人员时,应制定科学的招聘标准,通过选拔考试、竞争招聘和多次面谈,选择相应优秀的合同管理人才。同时,国有企业应规范合同文本,根据自身实际状况,收集和组织修正合同模板,明确合同条款约定,制定和使用符合公司特色的合同文本,提高其规范性。并且国有企业需要注意定时更新合同示范文本,使合同模板更加全面和符合实际状况。

2.3建立高效的合同管理信息系统

国有企业应完善合同管理程序,明确合规管理的目标和功能,简化不必要的合同审查审批流程,缩减合同审批的时限,提高合同审批的效率,保证合同签署的及时性。由于信息是合规管理运行机制建设的重要保障,国有企业可建立和完善合同管理网络信息系统,把基于合同管理的合规管理运行机制建立在信息管理的基础之上,全面推广合同管理信息化建设,建立系统化的合同管理流程,通过网络优势,开展合同管理工作,强化合规监督监控,完善合同签订流程节点,实时掌握合同的实施进度,提升合同管理的透明度,实时掌握公司各类合同审查和签订情况,以及合同履行阶段的货物收发、款项支付等环节,全方位实现公司各项资源的及时传输和共享,避免国有企业信息处理“孤岛”的发生。比如国有企业可有机整合财务共享系统、ERP系统、OA系统等,搭建公司专属的基于合同管理的合规管理运行系统,包括合同评审、合同审批、合同制度管理、合同相关业务授权、合同条款智能检索分析等功能模块,巧妙地把合规要点融入到合同管理信息系统当中。对于常见的业务招待费,国有企业可在财务共享系统当中增添事前审核的程序,只有领导审核通过之后才可以实施,杜绝员工违规接待的行为;对于费用报销,系统可自动识别和智能提示发票的真伪,是否重号;对于合同和资金的审批,系统可实现线上多种方式审批;对于项目招标,可借助系统实现线上集中招标的功能。通过建立高效的合同管理信息系统,既可以统一规范公司的前端业务,又方便公司监控和分析潜在的风险,使合规管理的运行渐渐脱离人为控制和判断,减少人为因素的干预,借助先进的智能合同管理信息系统,实现科学合规管控,确保合规管理的全覆盖。

2.4加强合同管理及履行情况监控,降低法律及合规风险

对于很多国有企业来说,签署合同之前和合同履行完毕之后诉讼是合同管理的“重中之重”。在事前,国有企业应当优化合规管理运行中风险的识别、分析、监测、报告和应对机制,配备专业的合规人才,正确指引公司的行动,做好充分的准备。比如构建和实施合规风险监测预警机制,由公司的各个业务管理部门负责所属范畴的合规风险预警工作;建立和完善合规风险应对机制,可由合规工作小组负责整体的筹划和协调,由合规工作小组负责人牵头开展合规风险应对工作,而其他部门应当积极配合,建立合规管理风险报告机制,一旦涉及重大合规风险领域,应及时报告,同时应定期评估分析和报告公司基于合同管理的合规管理运行机制建设的科学性、有效性和适宜性。在事中,国有企业应合理分工,实施合规管理动态风险把控措施,全面规范公司的合同管理,打通公司内外部的沟通渠道。特别是外部沟通,国有企业应当和相关的监管部门打好交道,形成良性的互动来往,避免出现合规部门和其他部门员工的利益勾结情况。也就是说,国有企业应当定期向相关监管部门报告工作,配合监督部门开展现场检查。同时,国有企业应借助当前大数据、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线监控公司各项经营活动的依法合规状况,开展全方位的风险评估分析工作。在事后,国有企业应制定强有力的监督机制,合理控制和调整合同内容,及时反馈情况,鼓励法务人员积极参与到公司的决策和业务谈判当中,按照实际状况做出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的范围和风险系数,识别和分析合同的风险,作出专业的建议,使合规管理切实发挥应有的作用。

3结语

综上所述,合同管理是合规管理运行机制建设的重要内容,合同管理制度需要在合规管理运行机制的协同监督下才能正常贯彻实施。基于合同管理的合规管理运行机制建设,有助于国有企业的内外发展,推动国有企业的进步和发展。因此,国有企业应充分融合合同管理和合规管理工作,提升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规范性和适宜性,促进公司健康长久发展。

参考文献

[1]于浩.国有企业合同管理依法合规运行机制研究[J].法制博览,2019(30):131-132.

[2]贾景宏.试论国有企业基于合同管理的合规管理运行机制[J].现代经济信息,2019(10):41-42.

[3]曹书慧.国企合同管理依法合规运行机制探讨[J].经济管理文摘,2020(16):38-39+42.

[4]方蕾.国有企业合同管理中的风险及其防范措施[J].法制博览,2020(5):189-190.

第3篇

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交通系统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合同,是指企业在经营管理活动中,以企业名义依法签订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书面协

议。

第四条合同管理是企业经营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企业上级主管部门应对企业合同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

第五条企业订立合同,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考虑本企业的履行能力和经济效益,严格履行

规定的审查、审批程序。

合同应该条理清晰、含义明确,符合法律、法规对合同形式的要求。

第六条企业合同管理,实行综合管理与分类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第七条企业的法律事务机构是企业合同综合管理部门。未设置法律事务机构的企业,应指定其他部门负责合同

的综合管理。

第八条企业内有合同业务的部门,为企业专项合同管理部门,负责本部门合同的管理。

第九条企业合同综合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合同法律、法规和本规定;

(二)拟订本企业的合同管理办法,并负责组织实施;

(三)参与企业重大合同的可行性研究、谈判和起草,对合同的合法性进行审查,监督合同履行;

(四)及时向企业法定代表人反映合同履行中出现的法律问题,提出解决意见;

(五)参与合同纠纷的处理;

(六)负责合同报表的统计与综合;

(七)负责对专项合同管理部门进行法律业务指导,组织对合同管理员及有关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

第十条企业专项合同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本部门合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本部门主办合同的可行性研究、合法性审查,并对合同履行实施跟踪管理,监督合同的履行,处理合

同纠纷;

(三)建立本部门合同台帐,及时向合同综合管理部门报送合同统计报表及有关资料,反映合同履行中出现的法

律问题;

(四)及时将本部门合同及有关文件归档。

第十一条合同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订,也可以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书面委托的企业有关人员签订。签订合同

,应由签约人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企业法定代表人签订合同的,签约人应持有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发并加

盖企业公章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应明确委托事项、权限和有效期限。

《法定代表人委托书》由合同综合管理部门统一管理。

第十二条企业法定代表人签订合同的人员应经过有关法律知识培训,掌握必要的业务知识,熟悉企业情况。

第十三条企业法定代表人签订合同的人员应在授权的范围内签订合同,对合同的合法性、可行性负责。

第十四条合同签订前,应详细了解对方的资信情况、履约能力以及签约人的签约资格。

对方资信不明、不好又不能提供担保,不得与之签约。

第十五条合同内容涉及企业几个部门的,合同的主办部门应先行征求有关部门意见。

第十六条企业应建立合同专用章管理制度,制定合同专用章领用、管理、使用办法。一个单位有二枚或二枚以

上合同专用章的,应对合同专用章统一编号,明确专用章的使用范围。

第十七条企业应建立合同台帐、统计报表和合同档案管理制度,如实反映和记载合同从签订到终结的全过程。

第十八条国家规定了标准(示范)合同文本的,企业订立合同应使用标准(示范)合同文本,没有规定标准(

示范)合同文本的,合同格式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第十九条企业认为合同需要公证的,应到公证机关办理公证手续。

第二十条企业应全面履行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应按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并妥善处理善后事宜;遇

有不可抗力或无法防止的外因,影响合同履行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采取措施减少损失,同时收集

有关证据。

第二十一条企业对在合同管理中成绩显著和为企业避免、挽回重大经济损失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或奖

励。

第二十二条在签订、履行合同和合同管理中失职、渎职或,损害国家和企业利益的,应依据有关规定

追究责任人的经济、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三条本规定所称重大合同的范围,由企业根据合同标的数额、合同法律后果等因素自行确定。

第二十四条交通系统事业单位的合同管理,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4篇

关键词:合同管理;防范;风险;和谐

中图分类号:D9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11/ki.1672-3198.2016.23.089

1 加强资格审查,把好授权关

1.1 控制人的数量

就基层站段而言,人的数量要适度,数量过多过滥,经营风险就会成倍增加,数量过少权力过于集中,容易造成工作效率低下。目前,人以掌握在行政副职一级为宜,权力适度集中,既容易“施控”又不易“失控”。

1.2 明确人的权限

授权包括任职性授权、年度职务性授权、专项授权三种。对委托人的权限如经济业务的范围、额度、时间等要予以明确,年初审查确定,经单位第一管理者签署后下达《授权委托书》,年内根据人员变化进行动态调整。被授权人在授权范围内从事活动,不得超越权限。禁止无权人签订合同,禁止车间、班组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2 从严从细审核,把好合同签订关

2.1 主体资格要真实

对合同签约对方主体资格的审查,是签订合同的第一关,也是确保合同签订后能否正常履行的最重要一环。要审查对方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资质证书、资信证明、业绩经历等,看是否真实、合法、有效。综合分析对方的实力、能力、信誉等因素,必要时可到对方单位实地查看、调研,对于不具备相应资格的要实行一票否决,避免为日后合同的履行留下隐患。

2.2 签订依据要充足

签订合同前,要进行经济技术论证,经济上要合理,要有文件、电报、命令、纪要、计划等依据,有相应的款源做保证,避免形成无预算、超预算支出;技术上要可行,避免形成资金的浪费,资产的闲置;安全上要可靠,安全系数与既有设施、设备相匹配,既不浪费能力,也足以保证安全。

2.3 会签程序要理顺

合同会签要严格按程序、按顺序进行,做到履行程序不简化,逐级把关不放松。合同文本由具体经办人起草,依次经科室负责人审核,相关科室(部门)把关,法律顾问、合同管理员推敲,主管领导审查,单位第一管理者审批后方可签订。会签顺序不能变,要逐级负责,分层控制,下级对上级负责,上级对下级监控,同级间分口把关。

2.4 合同措辞要准确

合同措辞不准确是引起合同双方意见分歧、造成合同纠纷的直接原因。合同文本的起草要坚持以我为主的原则,力求语言简练、用词严谨、表达准确,避免出现两种以上的理解。对合同文本中的术语、概念要加以注释。涉及的数字要注明是否包含本数,计量单位应采用公制计量单位,货币应注明币种。避免在合同执行上埋下隐患,在细节上留下破绽,给对方以可乘之机。

2.5 合同内容要全面

合同的内容包括当事人的名称(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八要素,合同文本有统一格式的,应使用格式文本。合同的内容全面完整、具体准确是确保合同正常履行的重要条件。

3 认真跟踪督促,把好合同履行关

3.1 按约履行合同,把握主动权

合同一旦签订,双方应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严格遵守,行使合同规定的权利,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密切关注合同对方的动态,时刻掌握合同的履行情况,当合同相对人不履行或不全面、不适当履行合同时,要采取相应的措施。

3.2 逐项跟踪督促,提高履约率

经济合同是规范经济关系的重要凭证,经济合同的全面正常履行能够促进经济的和谐发展。合同签订后,要列表明示,逐项进行跟踪督促,逐条落实合同条款约定,从不落实的环节抓落实,找准症结,对症下药。双方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主动协商补充;合同履行中出现分歧和争议时,应本着有利于合同履行的原则,双方主动让步达成和解;一方因种种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采取措施防止事态扩大。通过合同双方的共同努力,促进合同的全面履行,提高履约率。

4 及时收集整理,把好合同归档关

4.1 建立合同台账,抓好日常管理

合同管理员日常要建立《合同管理台账》,按照台账规定的项目逐笔序时登记,编号保管。根据合同的履行情况,将合同分为三类,分别是已经履行完毕的、正在履行中的和尚未履行的。对已经履行完毕的合同重点是收集、整理、保管好相关资料以便查阅和归档,对正在履行中的合同重点是督促、指导、协调有关部门积极履行,对尚未履行的合同重点是提示有关部门为合同的正常履行创造条件、做好准备。

4.2 规范整理装订,按期集中归档

合同是重要的历史资料,要能够经受住历史的检验。在签订、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形成的记录相关内容的所有文字资料都要集中归档。包括合同文本、会签审批表、上级批复文件、会议纪要、招投标资料、中标通知书、对方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代表或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其他资料等。每项合同形成的文字材料按时间顺序排列,每年履行完毕的合同按时间先后顺序编号,按档案管理要求整理后于次年6月30日前移交档案室。

总之,只要严格按程序、按权限把好授权关、签订关、履行关、归档关,规范化管理,程序化运作,就能积极防范合同风险,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促进企业的和谐发展。

第5篇

企业合同管理制度是企业合同管理活动及其运行过程的行为规范,合同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合同管理的关键所在。施工企业只有拥有一套完善、合理的合同管理制度以供合同管理机构和人员在工作中参照执行,才能将合同管理工作落实到实处。笔者将根据多年合同管理经验,在企业合同管理方面与大家进行一些探讨与研究。

关键词:企业合同管理合同管理制度

中图分类号:TU72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 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1.1历史根源

当今的建筑施工企业,特别是老的国有企业,大多数人是从计划经济时期走过来的,不少企业领导和管理人员的思想方法和管理方式以及管理制度都带有浓重的计划经济色彩。在计划经济年代,建筑施工任务是上级下达的,建筑施工企业只管生产,无须讲经营,更不讲什么效益。发包方给任务只需一纸“委托书”,双方根本不讲什么合同不合同,只要有“委托书”就行,甚至委托书也没有。同样总分包之间不讲什么合同。因此,在计划经济年代里,建筑施工企业基本上没有合同这回事,因此也就不存在什么合同管理了。

随着计划经济逐步转向市场经济,出现了市场竞争,施工任务的取得是通过招标投标,中标的施工单位与发包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建筑业的广大从业人员开始接触合同,引入合同意识和合同管理,目前,建筑施工企业的合同管理进一步完善,可以说基本到位。但受计划经济体制的残余影响,至今在合同与合同管理上仍然存在诸多问题。

1.2法律根源

主要指的是合同的法律根源存在两个滞后:合同法律滞后和我们的合同法律意识滞后。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我国的合同法律是滞后的。我们所处的合同法津环境是不完善的。由于合同法律滞后,再加上上述的历史根源,我们建筑企业的从业人员的合同法律意识更为滞后,最明显的表现是不认识合同与合同法律的关系,订立和履行合同往往离开合同法律,想怎么写就怎么写,想怎么签就怎么签,缺乏依法订立和履行的意识,造成不少失误和损失。

1.3制度根源

企业缺乏一套严谨的合同管理制度,对合同管理未能体现规范化、法制化和科学化的要求。企业合同管理制度滞后,跟不上合同管理的客观要求。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各项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合同管理制度才不断补充完善,由合同的洽谈、签订、履行、变更到中止或终止、解除全过程的各个环节,用制度规定下来。到目前为止,企业的合同管理,可以说基本上有章可循,但由于诸多原因,加上旧的习惯势力的影响,有章不循的现象还不时出现。

在实际的合同管理工作中,制订制度很重要,执行制度更为重要。无章可循不行,有章不循也不行。而且,随着市场的规范运作和市场形势的发展变化,合同管理上也会不断产生新的问题,提出新的要求,这就需要我们不断完善原有的合同管理制度。

2 完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主要方法

2.1 建立合同管理机构与制度,做好施工合同交底

由于施工过程的长期、复杂,投资大、风险高,施工合同管理是非常专业化且要求相当高的一种工作,必须要由专门机构和专业人员来完成,而不应兼任,甚至是临时管理。

在建立合同管理机构与制度的基础上,应对项目管理人员和各工程小组负责任进行合同交底,组织大家学习合同文件和合同总体分析结果,对合同的主要内容做出解释和说明,使大家熟悉合同中的主要内容、各种规定、管理程序,了解施工企业的合同责任和工程范围、各种行为的法律后果等。使大家都树立全局经济中,必须把“按图施工”转变到“按合同施工”,特别是在工程中使用非标准合同文本或本项目组不熟悉的合同文本时,合同交底工作就显得格外重要。

2.2 规范处理合同中施工条件、地质条件改变和施工方案的改变

合同中提供的施工条件及地质资料,是施工单位编制投标文件、确定投标方案、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确定投标报价的重要依据【2】。由于设计阶段的不同、设计深度不同、外部环境的变化等,工程实施阶段合同中提供的施工条件及地质资料变化是不可避免的。所以,工程实施阶段,正确区别和处理施工条件、地质条件变化及其导致的施工方案改变,按照合同规定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的方法去处理,是合同管理中不容忽视的一项工作,正确区分变化和改变的性质,是实施阶段成本控制的组成部分。

合同中规定应提供施工企业的施工条件,业主没有按合同规定提供,地质资料由于设计阶段和设计深度不同引起的变化或设计方案的重大变更,属于业主责任,由此引起施工企业施工方案改变和增加的费用,应由业主承担【3】。当然,由于施工企业的原因引起的施工条件的改变、施工方法不当增加的工程投资、完善合同中施工方案不足或改变合同中的施工方案和方法、施工企业原因延误的赶工方案等增加的费用,应由施工企业承担。在正确区分这些变化和改变的同时,各方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去履行,属于业主的原因引起的,就应按照变更或索赔给予施工企业补偿;属于施工企业原因引起的或应由施工企业承担的,就应由施工企业承担。不能把施工企业合同中规定的施工方案或工艺流程改变作为合同外项目。如果业主随意改变合同中提供的条件,或要求施工企业必须改变合同中的施工方案时,施工单位应按照合同规定的程序进行申诉或索赔。

2.3 规范工程变更和索赔

工程变更和索赔是建筑工程实施阶段不可避免的,也是合同管理的核心工作,作为一名企业合同管理人员,对此问题不应回避,但是,如何规范工程变更和索赔,不仅是维护合同各方的权益,同时也是保证工程按期、保质、保量建成的关键。所以,我建议,应在工程实施阶段规范工程变更和索赔。

2.4 规范合同中各方关系

业主、监理工程师、施工企业在工程建设中是相互联系、相互约束的三方,如何公平、公正处理三方的关系,不仅关系到工程能否按期建成,工程质量能否保证,并将直接影响工程投资。

2.4.1 规范各方的权力、责任、义务关系

各方的权力、责任、义务关系,在合同的商务条款和技术条款中均有明确规定。在工程建设中规范处理各方的权力、责任、义务的前提是:业主、监理工程师、施工企业三者之间是平等的。只有在这一前提下,才能够正确处理三方的权力、责任、义务之间的关系。如果在工程建设中不能按照合同规定的各方权力、责任、义务去执行,合同将无法执行,必将造成权责不明,工程的工期、质量、投资无法控制。

2.4.2 规范各方的工作程序关系

按程序进行合同管理,是合同中规定的,也是工程建设需要的。按程序进行各方的工作,实质上就是各方在履行各自的权力、责任和义务。所以,在工程建设中规范各方的工作程序是保证合同履行的重要因素。按合同规定应该按程序报批各类文件,需报批的项目应报批后才能实施;工程建设中重大问题的处理和重大变更由施工企业报送监理工程师审查后,应由业主批准后才能实施;施工图纸和设计变更通知单应由监理工程师审查后加盖工程师审查印章,才能发送施工企业进行实施等。

2.5规范争端解决方式

如何规范争端解决方式,首先依据合同规定,正确理解合同条款的内容,查明争端产生的原因;其次由争端的双方确定争端解决方式,按照双方达成的解决方式进行处理。

争端解决首选方式应为协商。因为协商既节省费用和时间,又有利于双方合作关系的发展,保证合同顺利执行。其次是调解,在调解不成的情况下才能采用仲裁和诉讼的方式。不论采用哪种方式,都应根据合同的规定或双方达成的协议去解决争端,维护各方的权益,保证合同的执行。

2.6 加强合同法律意识,减少合同纠纷产生

由于缺乏法律和合同意识,在签订合同时,施工企业或承包商对其中合同条款往往未做详细推敲和认真约定,即草率签订,特别是对违约责任,违约条件未做具体约定, 都直接导致了工程合同纠纷的产生。因此,在签订合同过程中,我们要对合同合法性、严密性进行认真审查, 减少签订合同时产生纠纷的因素,把合同纠纷控制在最低范围内,以保证合同的全面履行。【4】

结语:

总之,企业合同管理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管理的一项核心内容,企业管理的方方面面都应围绕着这个核心而开展。在企业合同管理中,将合同的权利义务按职能分工分解到各部门,由各部门去履行属于自己职能范围的权利义务。这样才使合同管理真正到位,履行责任才能真正落实。通过加强合同管理,一方面能使企业的生产经营与市场接轨,满足市场的需要,提高企业适应市场和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另一方面是企业在履约过程中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实现企业对市场的承诺,体现企业的诚信,提升企业的品牌和形象,使企业更牢固地立足市场,实现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黄伦亚 《浅述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科技信息(科学教研),2007

【2】梁禄文 《施工企业如何建立合同管理体系》,广东科技,2007

第6篇

【关键词】 合同 管理 规范化

一、合同管理在企业中的重要性

合同是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内容,是实现经营行为的主要手段,是现代化管理的必然要求。如果要最大限度发挥合同的作用,就必须加强合同管理,加强合同的标准化管理。因为标准化是制度化的最高形式,是规范化的最高要求,是科学化的最佳途径。只有加强合同的标准化管理,才能避免合同风险,规范经营行为,实现经营目标,提高企业竞争实力。

二、企业合同管理中出现的问题

煤炭企业涉及合同方面的内容很多,其中大家最常见和熟悉的有物资管理合同、销售管理合同等。这些合同都有专门的单位或部室人员进行管理,这些合同基本都有相对的时间、客户、管理格式等,有一定的规律可循,所以管理相对较为容易。但是,机关和后勤等涉及的对外合同,由于涉及种类多,部门多,格式内容等也比较多,部分部室人员由于专业性的限制,对合同需要的各项资料不了解,往往存在资料确实缺失情况,管理起来存在一定难度,需要多个部门的联合把关,也需要专门部室人员的管理。尤其是各矿厂机关后勤,分公司购买的设备、搞的土建工程等,缺少专门部室管理和监管,给企业合同管理埋下隐患。迫切需要鑫龙煤业专门部室及专门人员进行管理。

为避免公司机关、后勤服务部门以及分公司购买的设备、搞的土建工程、进行的各项设备、设施维修、租赁等,涉及的对外合同缺少专门管理。存在以下问题:

1.缺乏必要的法律知识,部分内容存在法律风险。

2.合同的审查、签订不规范,乱,对合同的履行缺乏行之有效的监督。

3.缺乏供应商的资质的审查。

4.部分合同存在对合同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的责任与权利约定不明确、表述不清等问题。

这些都给企业合同管理埋下隐患。鑫龙煤业企业规划部根据公司领导要求,于2014年5月起接手了鑫龙煤业机关、后勤和各子分公司地面涉外合同管理工作,并安排专门人员进行了管理,根据合同工作的各项要求,对后面所有的合同全面进行了规范化的管理。

三、合同规范化管理的主要做法

1.完善合同管理制度,优化合同管理流程。为规范各分公司、机关部室的合同管理工作、满足合同管理工作需要,实现合同管理的制度化,预防和减少合同纠纷的发生,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制订了《安阳鑫龙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管理办法》鑫煤〔2014〕207号,使各分公司、机关部室的合同管理做到有章可循。合同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合同管理机构的建立及其职责的明确界定;合同签订前的供应商资格、价格、质量与履约能力审查;合同签订的程序、权限设定、法人授权委托书办法、合同专用章的管理;合同履行与纠纷的处理等具体内容。

2.及时启用“安阳鑫龙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合同专用章”,并予以公布,指定专门人员进行管理。

3.重点要求各责任单位在合同签订前,加强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对供应商的资质、商品价格与质量、履约能力的审核。合同管理部门在对供应商材料进行审核并形成审核意见后,要将审核报告上报主管部门审核。

4.编制了安阳鑫龙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合同审批表,确保在合同签订过程中,各专业部门或领导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对不同合同规定不同的上报材料,加以区分。通过议标签订的合同,报合同会签单与会谈纪要;通过招标签订的合同,报合同会签单与中标通知书;通过领导批示签订的合同,报相关请示和领导批示。

6.编制了安阳鑫龙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管理台帐,涉及序号、合同名称、经办部门、经办人、签订日期、合同期限、合同价、对方单位、存档份数、归档日期、备注等11项内容,确保各项合同查找有据可依,查询方便。如下表:

7.合同查询时,做好查询、借用等相关手续(查询借用人员需要填写查询、借用登记表,并将借用、查询时间及归还时间填写清楚,借用时除了填写登记表外,还要打借条),防止合同备份资料的遗失。

四、实施效果

通过对公司机关部室及分公司涉外合同管理进行了规范管理以来,公司合同管理工作获得了长足发展。

1.通过制度的制定和完善,为机关部室及分公司涉外合同签订前、签订过程和签订后备案等工作提供了管理流程和依据。

2.规避了部分法律风险。

3.加强了机关部室及分公司涉外合同的监管工作。

第7篇

【关键词】合同管理规范化制度;合同管理体系;合同管理人员;合同示范文本;合同编码规则

最新修订版《国家电网公司合同管理办法》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电力企业内部合同管理工作步入规范化建设的历史新阶段。电力企业合同管理的规范化建设,是电力企业依法治企的核心环节。电力企业合同管理工作由来已久,但长期以来,国家统一的电力企业合同管理规范性制度不健全不完善,电力企业合同管理工作规范化问题没有列入日常议程,导致电力企业合同管理工作非规范状态运行。针对电力企业合同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客观问题,在新版《国家电网公司合同管理办法》颁布实施之际,就电力企业合同管理规范化建设的相关事项谈谈笔者的粗浅看法。

1.电力企业合同管理工作中存在的若干主要问题

电力企业系统内部众所周知,电力企业从各自为战走向区域并网,直至现在的国家电网运营,实行真正意义上的现代企业经营管理模式为时还不长,电力企业内部合同管理的规范化建设刚刚起步。就笔者在电力企业法律顾问岗位上的工作实践情况看,电力企业合同管理工作目前普遍存在的规范化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1 电力企业内部合同管理工作机构需进一步健全

按照现行体制,电力企业内部没有专门设置合同管理工作机构,配置的合同管理人员业务水平有待提高,日常合同管理与审核工作人员是由电力企业法律顾问兼任。从严格意义上而言,电力企业系统内部应有一个完善的合同管理工作机构和一支较高业务水平的合同管理队伍。

1.2 电力企业内部合同管理工作中的内部会签制度与工作流程效率低下

在电力企业系统内部现行的合同会签制度与工作流程中,在每一份合同的最终签定之前,都要经过电力企业内部的承办部门,财务部门、审计部门,其他相关部门、法律事务部门专职、办公室、分管副局长、局长的签章,按照这样的会签工作流程,一份合同会签完毕至少一整天,快则三、五天,慢则不可预计。如果遇到某个部门负责人或局领导外出开会、出差、病事假等特殊情况,甚至几个月还无法会签完毕。在此产生一个规范与效率的极大矛盾。

1.3 电力企业合同规范性文本类型不全,适用文本严重欠缺

目前可供基层电力企业选用的电力企业系统合同文本有国家和地方电力行政部门制订并强制适用的示范文本,还有国家电网公司的统一合同文本。现有的电力企业合同文本,仅局限在电力企业主产品为核心的产前、产中、产后相关的产、供、销等环节。而电力企业资产社会化服务经营(如房地产租赁)、电力企业职工福利后勤保障供给(如劳保服务用品采购)等方面的示范性文本严重欠缺。此外,现有可供选用的强制适用示范文本中,存在很多不需要或不适用的条款,显得过于繁琐,不符合经济合同简洁明确的表述要求。

1.4 电力企业合同管理工作中的合同编号缺乏科学设计

就电力企业合同管理工作中的合同编号实际做法而言,普遍存在各自为战、自以为是的严重问题。既没有对各类合同分类设定编码,也没有对合同设定系统编码规则,这给电力企业的日常合同管理工作和档案管理造成了极大的难度和混乱。

2.电力企业合同管理问题形成的基本原因分析

前述电力企业合同管理工作中客观存在的若干主要问题,从总体上而言是电力企业转型升级过程中无可避免的。但就其合同管理工作本身而言,形成这些问题有着主客观方面的很多原因。笔者认为前述电力企业合同管理工作中问题的形成基本原因为:

2.1 电力企业系统对合同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缺乏足够认识

长期以来,电力企业系统对合同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仅仅作为电力企业内部一般的日常事务来设计安排,没有将合同管理工作作为现代企业经营管理的核心枢纽来科学设置专门的组织机构,使得电力企业合同管理工作长期处于非规范状态,就最新修订颁布实施的《国家电网公司合同管理办法》而言,也尚未将合同管理组织机构与合同管理专业队伍建设提出专门要求,这将使我国电力企业合同管理规范化建设很难快速完成。

2.2 电力企业合同管理工作规范性制度不健全

电力企业合同管理工作制度,长期来都处于探索与不断修正与完善过程中,至今尚未形成专门的成熟的科学的电力企业合同管理规范化建设纲要,这将使我国电力企业合同管理规范化建设还得再继续探索中前行。

2.3 电力企业内部合同管理专业力量严重不足

在电力企业内部绝大部份职能科室都有一定量的合同承办或会签业务,但承办合同起草、审核、会签、登记管理的人员几乎没有合同管理专业人员配置,这是长期以来电力系统忽视合同管理专业队伍建设的结果。没有合同管理专业队伍,合同管理规范化建设将成为纸上谈兵。

2.4 电力企业系统“政企合一”的现行模式制约

在电力企业系统,名义上已经列入国家电网公司的现代企业模式运作,但实际上还处于行政管理电力企业。因而,电力企业内部的合同管理仅仅作为行政管理的一项工具,而并非现代企业经营管理的手段。真正意义上的现代企业经营管理,必须建立一个较为完善的合同管理机构,将合同管理作为核心枢纽来建设。

3.电力企业合同管理规范化建设的对策措施

从我国电力企业合同管理工作的现状出发,电力企业合同管理规范化建设任务非常艰巨,不可能在短期内完成。但是,按照现代企业经营管理对合同管理规范化的要求和依法治企的发展必然,我们必须采取有效的对策措施,尽早尽快地推进电力企业合同管理规范化建设。笔者认为,推进电力企业合同管理规范化建设的对策措施主要有:

3.1 加快制订电力企业合同管理规范化各项制度

针对电力企业内部合同管理工作的实践经验,按照现代企业经营管理对合同管理规范化的内在要求和依法治企的市场经济发展必然,加快制订电力企业合同管理工作从组织机构、专业人员配置、标准合同文本、会签工作流程、合同分类编码规则、合同档案管理、合同信息传递与保密原则,至规范化工作机制与效率的关系协调方法各环节的具体制度,科学的制度是推进电力企业合同管理规范化的基础。

3.2 建立健全电力企业合同管理专门工作体系

从电力企业合同管理工作的实际出发,电力企业内部的合同种类繁多,合同数量巨大,客观要求建立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配足配好合同管理的专业专职人员,建立一支与现代企业经营管理、市场经济发展趋势、依法治企要求相适应的电力企业合同管理工作专业队伍。健全的工作体系是合同管理规范化建设的组织保证。

3.3 科学建立电力企业合同编码规则

合同编码规则是合同签订后有效管理和信息传递利用不可或缺的前提。合同编码规则设计时,应充分体现电力企业的区域、网级及合同的年份、类别、属性、序位等因素,便于对电力企业合同的信息化处理。

3.4 进一步修订完善电力企业合同示范性的标准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