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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论:在您撰写强化规划意识时,参考他人的优秀作品可以开阔视野,小编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这些建议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热情,引导您走向新的创作高度。
一、明确职责分工
(一)未实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市、县(市),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对违法建设行为的监督检查、纠正和处罚。
(二)拟实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市、县(市),由具有规划执法权的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负责对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违法建设行为的监督检查、纠正和处罚;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对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违法行为进行监督检查、纠正和处罚。
(三)已经实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市、县(市),在原批准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方案的基础上,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统一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部门负责与行政处罚权范围对应的违法建设行为的监督检查和纠正(包括拆除)。法律法规规定的建设工程验线和建设工程是否符合规划条件的核实等,仍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
二、建立健全违法建设发现机制
(一)完善巡查制度。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和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大巡查频率,强化巡查手段,确保巡查效果,对发现的违法建设行为要及时责令停止违法建设。实行相对集中处罚权的市、县(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5日内通报给城市管理执法部门。
(二)加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后的监督检查。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要在建设工程开工和基础工程、隐蔽工程覆土前,及时到施工现场验线;建设工程竣工后,核实是否符合规划条件。在建设工程验线后至竣工前,具有行政处罚权的部门要跟踪检查。对不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建设的,责令停止建设,并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部门监督改正。对竣工的不符合规划条件的违法建设,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部门监督其按时改正,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规划核实证明后,建设单位方可组织竣工验收。
(三)畅通违法建设举报和控告渠道。各市、县(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和具有规划执法权的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要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电子信箱等联系方式,受理广大群众对违法建设的举报和控告,并及时核查处理。
(四)坚决制止在建的违法建设。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和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对当事人拒不停止违法建设的,要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市、县(市)政府,由市、县(市)政府责成有关部门查封施工现场。
三、严肃处理违法建设
(一)规范违法建设处理方式。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建设的各类违法建设,除对规划实施无影响及确实可以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的外,要依法责令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据城市规划,决定对违法建设是否可以采取改正措施,以及采取何种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具有规划处罚权的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对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违法建设,应按照本级政府规定的程序和时限,将有关材料送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规定时限内依据城市规划和有关程序作出处理决定,并通报同级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认为无法采取改正措施的,由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当事人逾期不拆除的,由城市管理执法部门报市、县(市)政府,由市、县(市)政府责成有关部门依法;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认为可以采取改正措施的,应同时提出改正意见,由城市管理执法部门监督改正,并依法实施行政处罚,此后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补办相关手续。
(二)严格临时建设管理。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以及经批准的临时建设使用期满后,建设单位没有申请延期或申请延期未获批准的,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部门责令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部门报市、县(市)政府,由市、县(市)政府责成有关部门依法。
(三)杜绝“以罚代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64条和第66条规定,对于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的违法建设,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于限期拆除、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的违法建设,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于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可以并处临时建设工程造价一倍以下的罚款。实施行政罚款的同时,具有行政处罚权的部门必须监督其改正(或拆除),切实消除违法建设对城市规划实施的影响及其危害后果。在有明确授权的前提下,对已形成的违法建设的拆除,可以由区政府负责,相关部门予以配合。
四、建立健全行政责任追究制度
(一)强化执法管理。市、县(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和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加大治理违法建设的力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明确执法标准,不得相互推诿责任。对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和城市管理执法部门报请查封施工现场或依法违法建设的,各市、县(市)政府应及时作出决定并责成有关部门查封施工现场或依法违法建设。
加强规划执法队伍建设,积极开展法律和政策研究,提高执法工作水平,保证执法工作质量。鼓励市、县(市)特别是大中城市,发挥区政府、街道办事处(乡镇)、居(村)民委员会在发现违法建设中的积极性。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维护城市整体利益和实现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准则,不断加强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强化城市规划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实施、高效能管理,为城市建设提供有力的保障。
二、城市规划区的范围
按照《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市城市规划区的范围为市域行政管辖范围,总面积1264平方公里。
三、工作意见
(一)强化规划的指导作用,提高规划编制和管理水平
1.坚持规划先导,科学编制
城市规划作为城市发展的重要依据,应符合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和城市长远利益,要以城市总体规划为总纲,专业专项规划为支撑,控制性详规为抓手,城市设计、规划研究等为补充,构建完善的城市规划体系。各类规划编制过程中要充分对接国家、省市层面各类上位规划,并加强同土地利用、产业发展、基础设施、生态保护和城乡一体化规划的融合对接,做到统一规划、统筹协调。要充分考虑规划实施的可操作性,对规划实施效果定期评估,增强规划的前瞻性、有效性和合理性。
控制性详细规划作为项目实施的重要依据和落脚点,各地要高度重视,在完成总体规划编制的基础上结合全市14项专业专项规划,尽快启动修编建设用地范围内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修编及完善工作,加强对本区域内规划建设行为的管理指导。
2.严肃规划审批,加强管理
(1)加强城市规划的控制和集中统一管理。在城市规划区内,各项用地和建设必须符合城市规划,并严格履行规划审批程序,包括市政管线、城镇道路、水利防洪等设施建设,市规划局对城市规划区内建设项目实行统一规划管理。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仍按常政办发〔2004〕18号《关于转发江苏省经济开发区、市规划局〈市沿江地区规划管理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中相关要求,由市政府授权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进行规划管理。市域内零星工业项目,各地要结合城市(镇)总体规划、村庄布点规划、产业发展规划进行专题规划,逐步实现向工业区集中,在专题规划未批准之前,暂停新建、改扩建的审批。在城市建设过程中,为进一步提高土地利用水平,明确城市规划区内新建公共建筑(如学校、医院等)容积率原则不得小于1.0;要进一步提升城市公共服务水平,在城市开发过程中应统筹考虑教育、医疗、文体、社区管理、物业管理、公共开放空间等公建配套设施,在土地出让时应同步考虑建设;要进一步优化城市界面,严格控制商住混合式建筑形态,特别是沿城市(集镇)主次干道,原则上不再批准设置直接对外开门的单开间式店铺,商业建筑以内街式、内廊式设置。
(2)加强违法建设管理。建立市、镇、管理区(街道办)、社区(村)四级防违控违网络,通过社区(村)网格化管理与数字化管理相结合的方式,建立防违控违拆违新机制,切实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处置。建立和完善违法建设信息共享数据管理平台,推进部门和属地政府协同治理,依法停止办理与违法建设相关的许可、登记、变更等手续,对于存在违法建设的房产一律不予交易、一律不予工商登记注册,严肃查处公职人员和单位集体违建,切实管好源头。
(二)强化规划的工作理念,提高城市规划认识
各地、各职能部门要不断增强规划意识,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规划决策、执行、监督体系,牢固树立和维护规划的严肃性,要长远谋划,系统研究,全面布局,严禁任何单位、任何个人以任何理由干预、擅自更改规划。要严格服从规划管理,共同维护规划的权威性与严肃性,土地出让后应按规划设计条件规定进行设计和建设,原则不得变更,对于确需变更且符合变更条件的项目,应按苏府〔2009〕190号《关于加强经营性建设用地容积率调整和用地性质变更规划管理意见的通知》中相关内容履行变更手续。
一、操作规范,谨防中毒
①取用药品,要先查清试剂标签,注意剧的特别标记。
②所有试剂严禁口尝,严禁在实验室饮水、吃食物,吸烟,不能用化学仪器作餐具,离开实验室要洗手、漱口。
③吸取液体试剂时,用吸尔球或胶头滴管,不能用嘴吸,切勿将鼻靠近试剂瓶口。辨别气味时,应当用手在瓶口轻轻扇动而闻之。
④取用或制取有毒物质时(如溴、硫化氢、砷化物、氮的氧化物等),除在通风橱内进行外,还应带上防毒面罩、胶皮手套。
二、小心谨慎,防止失火、爆炸
远离火源或正确用火是防燃、防爆的基本原则。如已着火,及时切断火源,选用正确的灭火手段,迅速隔绝空气,降温是灭火的关键。具体操作应遵守以下几点:
①开启使用易燃化学试剂时,首先要消灭火源,降低温度,不准将瓶口对人。挥发性易燃物不能用明火加热,而用水浴加热。
②不可以向燃着的酒精灯内加酒精,不能用酒精灯点燃另一只酒精灯,酒精灯不能吹灭。高温灼烧后的坩埚、燃烧匙等,应冷却后再放回原处。
③突然起火,应迅速切断火源、电源,根据着火物质的性质,选择最佳灭火方法。1)钠、钾、钙等活泼金属着火,不能用水、泡沫灭火器灭火,而应用沙土灭火。2)溶或微溶于水的有机物(如醇、醚、酮、酯等)少量着火,则应用泡沫灭火器或二氧化碳灭火。而苯等芳香族化合物着火,最好用沙子灭火。3)蒸气有毒物质(如苯、氯仿、硝基苯、苯胺、甲醇等)在灭火时除选用合适的灭火方式外,还必须带上防毒面具、口罩等。
④规范、谨慎操作,防止爆炸。做实验时必须做到:1)点燃易爆气体时必须检验纯度(如氢气、甲烷等),做爆鸣实验慎用玻璃仪器。2)不得将氧化剂和还原剂放在一起研磨,不要用纸片称量过氧化物;移动有爆炸性药品时,不得振动,不用磨口玻璃瓶盛爆炸性药品。3)有爆炸性药品使用的残余部分,要当场销毁,不能随便扔、放。
三、仔细认真,严防腐蚀
①取用或制取强酸、强碱、浓氨水、氢氟酸、溴水及其他强氧化剂时,要戴上防护手套、眼镜、面罩。
②稀释浓硫酸时,要将浓硫酸慢慢加入水中并搅拌,中和浓酸、浓碱时要先稀释。
(一)继续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所要切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与道路运输管理工作紧密结合,以科学发展理念解决好道路运输管理工作中遇到的新的问题和新的情况。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要重点围绕五个方面作出努力:一是思想认识得到提高,科学发展观念得到增强;二是工作有明显变化,真正做到“用心想事、用心谋事、用心干事”;三是作风明显改进,责任意识明显增强,工作积极性明显提高;四是班子成员形成更高境界的团结;五是廉洁自律意识有新提高。
(二)按照市处下达的2009年度重点工作目标责任的要求,推进各项工作的完成。各股室要对照重点工作目标的要求,制定推进实施计划,有计划、有步骤地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要求在11月底之前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并完善相应的台帐,迎接上级的检查。
(三)立足稳定,扎实推进客运的结构调整和行业提升。进一步优化客运线路和站场布局。继续引导企业实行集约化经营,促进客运市场向良性循环的方向发展。继续做好农村客运工作,提高行政村通班车率。
(四)进一步规范货运市场。一是调整货运运力结构,鼓励发展厢式、重型、专业化货运车辆,引导支持发展骨干货运企业。二是清理整合联托运业,通过和采取相应的政策措施,扶持现代物流企业发展,促使联托运业提升转型。三是要深入调查研究,进一步优化货物运力结构。
(五)着力整合,合理规划机动车服务市场。在机动车维修行业方面。一是进一步规范一二类维修企业经营行为,切实提高维修质量。二是统一三类维修业户整体形象。按照维修项目进行合理分类和布局,统一经营标准,统一工作流程。在驾驶员培训方面。引导和扶持驾校做大做强,扎实开展从业人员培训和再教育。
(六)以安全运输为目的,切实履行“三关一监督”职责。继续实施“三关一监督”把“三关一监督”监管职责与市场准入、车辆技术等级评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市场监管等具体工作结合起来,做到“不缺位”、“不错位”、“不越位”。
(七)以联合稽查为手段,加强道路运输市场的监管检查力度。
加快推进高效农业规模化,是繁荣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的有效途径,是统筹城乡发展、加快实现“两个率先”的现实选择,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第一工程。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高效外向农业的意见》(苏政发〔*〕4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快推进高效农业规模化,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明确高效农业规模化的目标任务
今年以来,全市各地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加大农业结构调整力度,大力发展高效外向农业,取得了明显成效,高效农业规模化呈现良好发展态势。全市高效农业面积、上半年农产品出口增幅列全省第一,“三资”开发农业、农业增加值、农民收入等都位居全省前列。但是,高效农业规模化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不少差距,面临着不少的压力和挑战。各地要抓住当前高效农业发展的有利时机,从推进新农村建设的高度,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坚定加快推进高效农业规模化的信心,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精心谋划,扎实推进。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加快推进高效农业规模化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提升农产品竞争力为目标,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体制、机制和科技创新为动力,以高效农业规模化重点项目为抓手,聚集资源、聚集资金、聚集技术,加强产业整合,扩大基地规模,突出龙头带动,大力发展经济效益好、附加值和外向度高、带动作用明显的农业产业,推进高效农业规模化、产业化,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产业支撑。
“*”时期推进高效农业规模化的目标任务是:①到2010年,全市有10个年产值10亿元以上的高效优势特色产业,有10个在全省全国有影响的高效农业品牌,有100个高效优势特色产业龙头企业;②高效农业规模化程度保持全省第一,农产品出口增幅保持全省第一,农业增加值保持全省前两位;③高效农业规模每年扩大4-5%,到2010年全市亩均效益2000元以上的高效农业面积达到500万亩以上,高效农业规模达到60%以上,其中大蒜、苔蒜、创汇特菜、设施蔬菜、食用菌、花卉苗木产业达到80%;④畜牧业规模养殖比重每年提高5个百分点,到2010年规模养殖比重生猪达55%,蛋禽达85%,肉禽达85%,奶牛达85%,肉羊达40%,建成集约化规模养殖企业10个,养殖小区300个,中等规模养殖场500个,专业大户1万个。
二、做大做强高效优势特色产业
坚定不移地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高效经济作物和高效养殖业,做大做强优势主导产业,2010年优势农产品生产总量占农产品总量的75%以上。从全市来讲,重点规划建设蔬菜、林业、果品、奶业、畜禽、银杏、食用菌、水产、花卉苗木和优质稻麦十大主导产业。各县(市)、*区要结合本地的资源禀赋,突出2-3个具有鲜明区域特色的主导产业,进行重点扶持和建设,把优势做优,强项做强。丰县重点发展红富士苹果、高效苔蒜产业,沛县重点发展生态肉鸭、创汇特菜产业,*县重点发展奶业、设施蔬菜和食用菌产业,睢宁县重点发展波杂山羊、三水梨产业,*市重点发展大蒜、木业和银杏产业,*市重点发展优质瘦肉型猪、高效渔业和花卉苗木产业,*区重点发展设施蔬菜和石榴产业。每个高效优势特色产业都要做到“五个一”,即有一个科学的产业规划,落实一位高水平的首席专家,建设一批高标准的示范基地,扶持一批叫得响的产品品牌,培育一批有潜力的重点龙头企业。通过“市场引导、农民参与、龙头带动、政策扶持、政府服务”的产业化模式,做大主导产业规模,拉长产业链,提升附加值,蔬菜、奶业、肉鸭、板材、银杏产业要成为全国“单打冠军”,果品、大蒜、食用菌、肉羊产业成为全省“单打冠军”,逐步形成产业带、产业群和块状经济发展新格局。
三、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
围绕农业产业优化升级,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切实提高农产品精深加工和综合利用水平,2010年农产品加工产值与农业产值之比要达到1:1。一是实施龙头带动战略。继续加大扶持力度,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扶持产业化龙头企业的优惠政策,对一批竞争力强、带动面广、利益联结紧密的重点龙头企业,在提供贷款、减免相关税费、农业开发立项和用地、用电等方面,实行区别对待,集中扶持,促其做大做强。要抓住农发行拓展新业务的机遇,争取更多的龙头企业获得农发信贷支持,破解融资难题。市财政继续安排市级以上重点龙头企业的贷款贴息,对省安排我市龙头企业的专项资金,市财政按1:1配套。各地也要切实增加对农业龙头企业的投入。到2010年,力争培育市级以上龙头企业100家,其中年销售收入超10亿元的龙头企业达到5个,超5亿元的达到10个,超亿元的达到50个。二是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鼓励和扶持农民在生产服务、产品流通、储藏加工、市场销售等环节,组建多种形式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发展的合作经济组织,提高农民生产经营的组织化程度。加快推广“企业+合作经济组织+基地+农户”的经营模式,并积极探索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为农户承贷承还、提供贷款担保等有效办法,提高龙头企业和合作经济组织的带动能力。到2010年,全市加入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农户数占农户总数的40%以上,省级“四有”示范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达到100家,形成一批销售收入突破5000万元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群体。三是加强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大力发展现代物流、连锁经营、配送专卖等农产品现代营销业态和流通方式,加快农贸市场超市化步伐,促进农产品流通和销售。到2010年,力争交易额过亿元的农产品批发市场达到10家以上。大力培育农民经纪人队伍,促进农产品流通。通过龙头企业的发展、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培育,以及农产品市场体系的建立,提高优势农产品的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扩大规模效益。
四、全面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
以保障消费安全和提高农产品竞争力为重点,继续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农业标准体系,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区建设,逐步推行农产品全过程标准化生产,切实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一是认真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积极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实施准备工作,广泛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重要意义、主要内容、具体规定和法律责任,提高公众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引导农产品生产者、销售者加强质量安全管理,保障农产品消费安全。二是大力开展农产品质量认证。认真组织开展有机食品、绿色食品认证和无公害农产品及产地认定,进一步扩大无公害农产品基地规模,力争每年新增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40个以上。对已形成特色和规模优势的农产品,要抓紧注册商标,统一对外品牌,争创一批国家和省级名牌农产品,进一步提高我市农产品在国内外市场的知名度。力争每年新注册农产品商标50件以上,新推荐认定著名商标5件以上,新认定知名商标10件以上。三是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力度。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人员队伍及制度建设,进一步提升检验检测能力和技术水平。加强农产品全过程质量监控,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制度,积极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农产品、农业投入品、农药和兽药残留的质量安全例行监测。
四是深入开展农业投入品综合整治。加大对农业投入品的监督检查力度,经常性开展农业执法大检查,重点查处使用违农药和兽药残留超标等问题,严厉打击制售假种子和伪劣农药、化肥等坑农、伤农行为,并通过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和信息服务等活动,进一步整顿规范农资市场秩序,确保农资产品优质优价和稳定供应。今后,每年都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工作实行目标管理,市财政安排专项补助经费,用于品牌审定认可、市场例行监测和农业标准修订等方面的以奖代补。各县(市)区也要配套进行奖励补助。
五、加快提高农业外向化水平
按照《江苏省农产品出口振兴计划(*-2010年)》的要求,结合我市农产品出口的实际情况,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要围绕重点产业、重点企业、重点地区,大力推进农产品出口基地建设、农产品出口促销、农业招商引资和农产品出口品牌培育,提升我市农产品国际竞争力和农业国际化水平。一是加强农产品出口基地建设。结合出口企业诚信体系建设,积极引导企业瞄准出口目标市场,高标准建设出口农产品基地,并推行基地检验检疫备案注册,实现从“基地”到“目标市场”的全程质量控制。二是增强农产品出口企业市场竞争力。加大对农业出口企业扶持力度,引导、支持企业把项目、资金、技改投入的重点转移到发展高效外向农业上来。鼓励有条件的农业企业到境外申请商标注册、卫生注册和取得产品质量专项认证,设立农产品促销与展示窗口,进行农业贸易考察与投资合作,提升高效农业的发展空间、层次与水平。对当年农副产品出口额超过上年实绩的涉农企业给予奖励,奖金由同级财政安排。三是大力开展农业招商引资。进一步优化农业投资环境,创新招商方式和手段,吸引“三资”开发高效农业,壮大农产品出口主体,打造一批强势农产品出口企业。精心组织参加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江苏名特优农产品(上海)交易会和江苏农业国际合作洽谈会等活动,扩大我市与境内外农业的交流与合作,吸引境外资本投资开发农业,促进农产品出口创汇。
六、大力实施科教兴农战略
以建立农业优质、高效、生态、安全技术体系为目标,积极转化、推广农业科技成果,强化科技对高效农业规模化的支撑作用。一是建立健全多元化的技术推广机制。进一步加强镇级公益性农业推广服务机构的建设和管理,加快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及时足额拔付工作经费,确保业务正常开展。鼓励和支持农业企业、各类合作经济组织积极参与农业科技推广,逐步构建多元化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体系,促进农业科技进村入户。三是加快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继续实施农业三项更新工程,加大优质高效高抗新品种和省工节本增效新技术示范推广力度。全市每年推广农林牧渔新品种(品系)50个、新技术50项以上。深入开展“送科技下乡、促农民增收”活动,组织科技人员把最新科研成果,特别是对推进高效农业规模化有较大拉动作用的重大技术应用到农业生产和加工领域。加快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区建设,通过典型引路,示范辐射,推进高效农业规模化。每个县(市)、*区都要建立一个集示范、销售、培训为一体的优质高档种苗基地,带动整体农业科技含量的提高。三是加强对农民的教育培训。加大农村信息化建设力度,加大“农业绿色证书”、“农业科技入户”工程、“致富工程”的推进力度,突出技能培训、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和创业培训,提高农民就业技能和致富本领。大力推广培训券方式,提高培训资金使用效益。四是提高农业的物质装备水平。认真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大力推进农业机械化,特别是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逐步发展壮大农机专业化作业队伍,扶持建立各种类型的农机服务组织,提高农机服务能力。
七、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
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关于扶持“三农”的各项政策,切实加大对推进高效农业规模化的投入。要紧紧抓住省政府启动实施高效农业百项工程和加快发展外向型农业的机遇,精心准备申报项目,积极争取省级专项资金投入。要按照《市政府关于整合优化农业项目资金的实施意见》(徐政发〔*〕115号)的要求,对农业项目资金进行整合优化,集中使用,建设一批重点项目,扶持一批龙头企业,壮大一批特色产业。各县(市)、*区财政资金也要进行相应调整,强化整合,形成合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拓宽农业投资领域,不断创新农业投入机制,逐步建立以财政投入为导向、以“三资”投入为主体、以金融资本为依托的多元化农业投入机制,为推进高效农业规模化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
一、重点突出,扎实推进“合规管理年”活动。该行以“合规管理年”活动为抓手,紧紧围绕全行经营管理中心,服务和合规操作并重,以依法合规经营、有效防范控制风险为目标,以“争创合规经营,争做合规柜员”活动为契机,着重围绕“三个突破”、“三个推进”和28个重要风险环节点,定期开好合规经委会议,进一步深化合规理念,加大现场与非现场的合规检查力度和频率,开展各种形式的专项检查、非现场检查分析和非现场核查等,纠正违规违章问题,使合规经营管理基础得到了进一步夯实,为各项业务健康快速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严格管控,有效保障信贷资产质量。该行在认真贯彻落实“三个办法、一个指引”,切实加强贷款用途监管,防范贷款挪用风险的同时,有序开展辖内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解包还原工作,防范和化解政府融资平台贷款风险。并注重潜在风险贷款退出,本着无损退出的标准,制定计划,落实措施,积极防范和化解担保圈贷款风险。加强对多头融资、主业不突出的客户作重点分析;开展信贷管理百日强化整顿活动,切实增强合规理念;组织开展资产质量分类检查,对检查存在问题“回头看”;进一步规范抵押品管理工作,防范抵押品风险等。明确清收措施和责任,有效保障了信贷资产质量。
三、精细管理,切实规范业务操作流程。一是强化运行管理。重点对全行业务流程、运作模式、组织结构和相关业务处理系统进行全面整合、再造,推动业务处理前后台分离和后台处理的集中运作,全力打造技术先进、内控严密、运作高效、响应及时的运营操作、服务和管理体系。全行业务运营风险监控、核查、披露、管理效率及质量日趋提高。二是进一步完善业务管理制度。落实了各专业内控案防责任人,哪个专业出了问题,责任人要负全责。对各项业务操作流程进行了梳理,排查了各项风险点,对制度存在漏洞的及时进行整改。同时完善了财险业务等管理规定。三是高度重视信贷套现和欺诈风险。通过严格用途管理、开展专项检查、加强监测通报、抓好清收处置等多项措施,抓好客户风险评估、产品风险提示、规范营销宣传等重点环节,高度重视防范风险、欺诈风险工作。四是突出维权意识,提高法律审查咨询质量。从注重业务合法合规性审查向合法、合规性和风险、效益性并重转变,并进一步加强诉讼案件管理,规范和完善案件管理制度。
农发行吉林市分行营业部
强化学习加强宣传 着力推进合规管理年建设
李国军刘江孙冬梅
农发行吉林市分行营业部在开展合规管理年活动中,以完善制度建设为基础,以强化学习加强宣传为手段,突出“强”、“严”、“实”的特点,不断提高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水平,扎实推动“合规管理年”活动的有序开展。
一是夯实基础,做到“强”字。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部主任任组长、副主任任副组长、各部室中层干部为成员的活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二是强化措施。精心制定活动方案,层层动员,宣传合规文化理念,充分认识合规管理是立行之基、经营之本,营造“合规管理年”活动的良好环境和氛围。三是强化责任。按照活动内容制定《目标任务分解表》,将责任落实到各专业各岗位,将“合规管理年”活动细划安排。
二是活重实效,紧扣“严”字。营业部要求员工在活动中认真学习,其中集中学习达15次,分专业学习10次。在学习中强调注重实效,准确掌握相关的政策、法律和法规。加强合规意识,认真执行员工行为准则,严格内部管理。用严肃的态度、严谨的管理程序和严厉的管理手段,规范员工的经营行为。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办事,真正做到人人讲合规、时时讲合规、事事讲合规。
三是丰富载体,抓住“实”字。一是通过突击检查、定期检查及远程监控系统等措施,对每位员工行为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将隐患消灭在萌芽中。二是加大宣传力度。为营造合规管理年的活动氛围,在营业场所张贴了宣传标语、按时收看上级行开播的网络视频和光盘录像,达到以案说法的目的。三是组织专人修订完善制度建设,并结合实际定期进行考核,达到用制度管操作避风险的目的。
永吉县农发行
优化办贷程序提高办贷效率
杨辉林 张洪胜
吉林省永吉县农发行认真贯彻落实总行“两轮驱动”战略,为切实履行建设新农村的银行光荣职责,促进信贷业务有效发展,该行认真贯彻落实省分行《关于提高办贷效率和办贷质量的意见》,着力解决办贷环节过多,办贷时间过长,办贷质量不高等问题,充分利用电子宣传屏幕、宣传单及向开户企业发放《征求意见函》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全行做到了优化办贷程序,提高办贷效率和办贷质量,进一步改进了信贷服务。
一、缩短办贷时间
该行尽力缩短贷款调查环节的办贷时间。一是对准政策性贷款的调查新客户在4个工作日内完成,老客户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二是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贷款等涉及新农村建设的贷款调查新客户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老客户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三是客户部门对贷款申报材料的合规性、完整性、项目的可靠性初审通过后上报市分行。市分行贷款批复后,县行客户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贷款发放工作。
二、简化办贷手续
该行尽力简化老贷款客户基本贷款资料,对老贷款客户,只要当年的信用等级评定报批材料中已经提供并仍在有效期内的基本资料,申请贷款时,对贷款申报资料进行简化,只填报《报批基础性材料证明清单》,并由客户经理、主管副行长、主调查人签字确认无误,加盖行公章,随贷款申报材料上报市分行。二是简化老贷款客户担保资料。对老贷款客户的担保资料,经客户经理调查确认,且担保人提供的所有担保资料合规合法并仍在有效期内的,可不再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只需填报《法律审查基础性材料证明清单》,由客户经理、主管副行长、主调查人签字确认无误,加盖行公章,随贷款申报材料上报市分行。
1加强法律法规教育,强化法制观念
当今医疗服务的高风险性、医患关系的特殊性及社会发展的先进性,决定了医护人员应不断强化法律意识,把加强工作责任心、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提到法律的高度来认识[1]。因此,《条例》出台以后,我院即组织了一系列宣传、教育、培训、学习活动。通过召开护士大会进行动员、制作专题板报、举办专题讲座等形式,集中组织全院护士深入学习和领会《条例》的宗旨、原则和各项规定,使每位护士明确自己在执业活动中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切实增强贯彻落实《条例》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另一方面,我们将《条例》全文印发各科室,要求科室结合本单位护理工作特点和实际,组织经常性的学习,不断强化在岗护士的法制观念。下一步我们将把《条例》作为新护士岗前培训和考核的常规内容,从新护士抓起,不断深化法制教育,使学法、守法、用法、依法执业成为每位护士的自觉行动。
2健全完善规章制度,确保护理工作有章可循
《条例》第十六条指出,护士执业,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技术规范的规定。为保障护士在执业过程中认真、准确地履行自己的义务需要细化和完善与疗养护理行为相适应的制度、规范来约束护理行为。因此,我们依据《医疗护理技术操作常规》、《疗养技术常规》,结合我院疗养护理工作的性质和特点,进一步修订完善了6项护理人员岗位职责、22项护理工作制度、15项护理工作标准、7项护理管理要求,增加了“一次性医疗废物的处理”、“AMI急救护理程序”等工作流程及“各种药物注射须知”等护理操作告知程序。并结合现代服务礼仪的基本原则,编写了具有我院特色的《疗养护理服务规范》,对护士仪容仪表、行为举止提出了具体要求,促进护理服务规范化、人性化,使护士在服务的各个环节都有章可循,规范服务。
3加强业务训练,提高专业素质
《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护士在执业活动中,发现患者病情危急,应当立即通知医师;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应当先行实施必要的紧急救护。第十七条中还指出,护士发现医嘱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者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应按要求提出或报告。即护士应履行准确观察判断病情、发现并报告危重病情、有效实施紧急救护、及时发现并指出医嘱中存在问题的义务,这无疑对护士的专业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疗养院担负的任务以保健和康复为主,与医院相比,护士进行护理技术操作机会少,护理人员急救实践少,急救能力相对不足。因此,须结合疗养院实际,加强业务训练。要以“三基”训练为重点,积极开展岗位练兵,不断巩固和强化护士的基础理论水平和操作技能。在此基础上,突出强化急救训练,以疗养院易发生的急重症为重点进行模拟演练,通过反复训练,定期考核,达到熟练、准确,不断提高护理人员的急救技术水平。还要鼓励护士参加各种形式的继续教育,拓宽知识面,提高护士理论知识水平。只有不断提高护理队伍的整体专业素质,才能有效履行护理义务,确保为疗养员和伤病员提供规范、安全、优质的护理服务。
4加强自律,保护服务对象隐私
《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护士应当尊重、关心、爱护患者,保护患者隐私。患者的隐私权主要表现为医疗过程中患者不愿让他人知悉的私人信息,私人空间的隐瞒权、维护权和支配权等。患者享有不公开自己的病情、家庭史、接触史、身体隐私部位、异常生理特征等个人生活秘密和自由的权利[2]。因此,要加强自律,尊重服务对象的权利,将保护好疗养员和伤病员的隐私作为日常护理工作的准则,在疗养护理服务过程中,保管好涉及服务对象隐私的病历(疗案)资料,在进行护理体检或治疗时,要尽量减少或者避免服务对象隐私部位的暴露,不与无关人员讨论涉及疗养员和伤病员隐私的有关疾病或治疗等信息问题。每位护士要在依法施护的基础上,始终坚持以疗养员和伤病员为中心,树立保护服务对象隐私的意识,杜绝侵犯疗养员和伤病员隐私权的情况发生。
参考文献
[1]顾加栋.知情同意制度若干难点问题探究[J].中国医院管理,2007,27(7):3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