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7-10 16:03:44
序论:在您撰写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参考他人的优秀作品可以开阔视野,小编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这些建议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热情,引导您走向新的创作高度。
一、工改工作推进情况
(一)综合窗口设立情况。坚持把“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落实到“优化服务”上,不断提高企业及群众对政府工作的满意度。一是着力解决群众和企业办事难、办证难的问题。紧抓行政审批“集中进驻”、“并联审批”和“充分授权”三个关键环节,解决群众“多头跑”、“多次跑”等问题。目前相关单位已入驻政务大厅,设立办事窗口,配备工作人员,受理相关工程项目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基本做到了事项进驻、窗口授权、人员配备“三到位”,实现“清单外无审批、流程外无审批、平台外无审批”。二是做到办理业务公开透明。全县各单位将涉及审批内容和办理细则予以公布,方便群众办事,并接受社会监督, 有效杜绝了执法不公、执法不严。
(二)审批平台应用情况。自2019年底审批平台上线以来,积极配合上级部门,认真梳理事项清单,为能熟练操作、应用审批平台,多次组织各成员单位集中培训学习,至目前,共审批事项287件,均已正常办结,受理施工图审查22项,主要涉及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核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供水报装、通信报装等10类审批事项,主要审批部门包括发改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水务局、自来水公司等6个部门。
(三)审批体系完善情况。建立“一张蓝图”、“一个系统”、“一个窗口”“一张表单”机制。通过“一套机制”督促发改、自然资源局项目生成7项,实施统一管理,提供综合服务,整合申报材料,进一步建立健全工程项目审批配套制度,明确部门职责,明晰工作规程,规范审批行为,确保审批各阶段无缝衔接,确保改革工作取得成效。通过下发《关于组织全县工程建设项目中介服务机构开展基础信息网上录入的通知》(民工改办发〔2020〕4号)文件,录入 5家中介机构,均已审核通过。
(四)“容缺受理”机制推进情况。根据《关于印发县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试点方案(试行)的通知》(民政办发[2018]28号)和《关于印发县投资项目并联审批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民政办发[2018]121号)文件精神,县工改办坚持以服务企业为主线,进一步规范和优化投资项目审批运行机制,加快推进投资项目建设,将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时的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容缺后置至办理施工许可时,最大限度的满足企业的办理时限,至目前,共容缺受理事项24项。
二、存在的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
虽然我们在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中取得了成效,但是还存在很多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工改工作涉及单位多,审批事项多,协调难度大;二是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自运行以来运行,各个平台信息不能完全共享。
下一步,将以工程项目审批改革为抓手,进一步加强与上级部门沟通衔接,根抓工作落实,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建立动态管理机制。持续推进各部门联动,加强部门协作,加大工作力度,及时完善工程建设项目行政审批事项,优化办理流程,科学设置办理事项的办事步骤和审批流程,力求使流程标准化、规范化、高效化,真正做到改进服务质量,提高办事效率,方便群众办事。
在《海伦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指南》征求意见稿中,施工许可阶段中第11条提到:取得施工许可证后,到水务局办理水土保持手续。在表述上不准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六条,依法应该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生产建设单位未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或者水土保持方案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七条,依法应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生产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应该验收水土保持设施,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应当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水保方案编制、审批是生产建设项目立项的前置条件,整个流程包括方案编制、审批、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开工申请、工程监管,竣工验收等,贯穿了整个生产建设项目的各个环节。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全市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工作已经进入攻坚期,我局将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深入简政放权切实转变政府职能的工作部署,多措并举、重点突破,全力以赴做好本部门的工程建设审批改革工作,全面提升工程建设审批服务水平,提高审批服务效能,不断开创我市“放管服”改革新局面。
一、提高认识,坚定改革决心
一要把握改革内涵。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是推进“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也是江阴市优商便民的重要抓手,推进此项改革更是我们义不容辞的重要任务。二要加强学习借鉴。我局是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的前沿阵地。我们要在深刻学习领悟“放管服”改革内涵,积极借鉴先进地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加快改革步伐、创新改革形式,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使住建局涉及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的项目得到强力推进。三要统一思想行动。我们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上来,着眼我市社会经济发展大局,以企业、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作为改革成效的最终评判标准,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向纵深发展。
二、强化措施,加大改革力度
住建局始终坚持以改革促进审批工作水平的提高,以措施推进改革目标的落实,加大“放”的力度、强化“管”的能力、提升“服”的水平。通过会议、座谈、学习等方式,使大家充分认识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是实现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手段,是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提高投资效益、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途径。极大提高了大家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召集相关部门单位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的推进工作进行了座谈,将改革任务分解到相关部门单位,并征求了各部门单位的意见,制定方案措施,全力推进此项改革工作。
三、优化管理,确保落到实处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后,我局将妥善处理好审批与监管的关系,按照建设法治机关和服务型机关的要求,进一步明确监管职责和监管措施,建立依法、有效、规范的监管工作机制,防止监管缺位和监管薄弱,努力实现从规范主体资格为主,向规范主体行为、评估活动结果为主转变,从书面审查为主向现场执法检查、跟踪调查监管相结合转变,从以被动审批准入为主的事前监管向以主动执法查处为主的全过程监管转变,采取随机抽查、“飞行检查”、专项督查、事后稽查和绩效评价等方式,提高监管水平,切实履行好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管职责,努力达到行政监管法制化、信用体系监管制度化、行业自律规范化。
同志们,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的号角已经吹响,住建局将大力弘扬求真务实、攻坚克难、担当作为的工作作风,以更加饱满的工作状态、更加高效的工作水平、更加突出的工作成效,再踏新征程,再献新作为,再作新贡献。我们相信,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各局委部门的通力协作下,住建局一定会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的工作中向市委、市政府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江阴建设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根据通知要求,现将工程建设审批制度改革涉及我处工程汇报如下:
一、水土保持区域评估情况
1、进展情况:为加快推进区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断优化开发区创业和营商环境,推动开发区实现高质量发展。2019年12月16日,市商务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水利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气象局联合印发《关于印发**市开发区区域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开发〔2019〕160号),制定了开发区水土保持区域评估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工作原则、工作程序。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创业和营商环境,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印发《关于做好水土保持区域评估工作的通知》(**农〔2020〕32号),明确区域评估范围及程序,印发了参考编制大纲;通过水土保持区域评估,开发区内生产建设项目水保方案审批程序可适当简化,依法应编制水土保持报告书的,可简化为编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截止目前,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生态文旅区区域水土保持评估报告基本编制完成,计划近期报我局评审;淮安区新材料产业园、淮安经济开发区、国信工业园,金湖县经济开发区区域评估报告正在编制,其他县区境内开发区尚未开展区域评估报告编制。
2、存在问题:我局和各级开发区无管辖关系,主要靠宣传引导推进水土保持区域评估工作,目前部门县区开发区明确表示不开展区域评估工作。
3、下一步工作计划:一是规范及时开展上报区域评估报告审查审批工作,二是联合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进一步做好水土保持区域评估宣传指导工作。三是根据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点,推进新区、其他有条件的区域逐步开展水土保持区域评估工作,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二、水土保持审批承诺制管理情况
1、进展情况:2020年3月,印发《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试行)》(**农〔2020〕8号),明确对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和通过水土保持区域评估的水土保持方案实行承诺制管理,由建设单位向审批部门书面承诺审批后及时完善相关手续,落实水土保持各项措施,确保实现水土流失防治目标。承诺制管理由行政审批机关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审批条件,申请人以书面形式承诺符合审批条件,行政审批机关直接作出行政审批决定。并确定了不适用承诺制管理的情形:(1)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省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的项目;(2)征占地面积在200公顷以上或者挖填土石方量在200万立方米以上的项目;(3)处于信用惩戒期的建设单位。目前报告表项目已实行承诺制管理。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按照会议安排,现将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推进情况
(一)配套制度框架基本建立。建立改革相关配套制度是实行“四个统一”的重要保障。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四川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任务分解表》和《宜宾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要求,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政务服务非公经济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等主要牵头部门按照“减、放、并、转、调”的要求,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进行全流程、全覆盖改革,建立了将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压缩至120个工作日以内的制度,在精简规范审批事项、分类制定审批流程图、建立并联审批机制、推行区域评估、一窗受理、事中事后监管以及审批管理系统建设等方面出台指导性文件18个,全新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体系正加快形成。
(二)审批管理系统基本建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是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目标任务最重要的基础条件之一。中、省要求2019年上半年初步建成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信息数据平台,2019年年底前,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与相关系统平台互联互通。目前,全省已有19个市(州)建成市级审批管理系统,并与省级平台实现了数据对接,11个市(州)已运用审批管理系统开展项目审批。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已完成基础平台建设,并与省级平台实现了数据对接,系统建设方案已报市财政局进行财评,待财评后开展招标。
二、存在问题
(一)审批管理系统未运行。由于报批、招标等工作程序滞后,未运用审批管理系统开展项目审批。系统平台未上线运行导致信息无法共享,审批部门的业务信息系统之间缺乏有效协调整合,审批事项无法由串联审批转变为并联审批,难以保证改革措施的有效落实。
(二)部分改革制度文件未出台。此次改革涉及的部门多、事项多、环节多,各部门改革工作基础条件差异大,特别是“多规合一”的“一张蓝图” 建设等相关工作处于起步阶段,目前还有10项工作未能按时完成。
(三)改革工作力量不足。此次改革任务时间紧、任务重,部门承担的任务没有安排专班专人负责,有的工作为了达到时间要求,完成质量不高,需要在实践过程中进一步完善。
(四)部分事项未纳入。此次未将一般政府投资项目财政评审、挂网招标等环节纳入改革范围。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和建议
(一)加快完成审批管理系统建设。尽快完成财政评估和项目招标程序,11月底前全面完成审批管理系统平台建设,并实现项目上线运行的目标。
(二)加快制定改革配套制度。11月底前印发并联审批、多测合一、“红黑名单”等制度文件,全面完成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体系和监管方式,确保审批全流程各阶段都有严密的制度保障。
(三)确定压缩审批时限方案。按照市领导的工作安排,借鉴成都、北海的先进经验和做法,提出以下三个工作方案,供研究决策:
方案一:审批时限120个工作日的改革模式。在建成运行审批管理系统,采取并联审批,实施告知承诺制的情况下,将我市五类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工作四个阶段时限由原来的200余个工作日压缩至120个工作日以内,提升效率50%以上。
方案二:审批时限90个工作日的改革模式。参照成都模式,在审批管理系统完善、并联审批、告知承诺的基础上实行施工图数字化审查,并创新审图模式,在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环节,推行施工图设计信息化管理。将消防设计审核、人防设计审查等技术审查并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由政府购买第三方机构服务,相关部门不再进行技术审查。通过再造审批流程、精简审批环节、完善审批体系等措施将审批时间压缩至90个工作日以内。
方案三:审批时限68个工作日的改革模式。参照北海模式,在审批管理系统完善、并联审批、告知承诺、联合审图、政府购买服务的基础上,推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审批事项由多部门审批变为一个部门审批,审批过程由外部循环转为内部循坏,全面实现“一枚印章管审批”,通过“四个融合并联审批”将审批时间压缩至68个工作日以内。
方案一需要解决审批管理系统问题,运用审批管理系统开展项目审批,确保信息共享,审批流程、时限可控、可查、可监督。方案二需要解决审批管理系统、流程再造、时限再压缩、政府购买服务等问题。方案三需要在方案二的基础上创新体制机制,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制度改革。
正值兵团各级开发区体制改革的前夕,本人认真学习和深刻领悟了《关于兵团开发区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新兵党办发[2020])4号)、《兵团关于支持喀、霍经开区兵团分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新兵发[2020])9号)、《霍尔果斯国家级经开区“十四五”规划纲要》,紧密结合本部门和个人岗位工作实际,深入思考和谋划了在全国、全疆、全兵团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营商环境的大背景下,兵团分区如何务实高效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具体措施,并提出了几点意见、建议,供领导参考。
一、夯实工程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地基,改造和装修行政服务大厅
管委会目前涉及的建设项目相关审批事项主要集中在规建环局、国土分局、经发局等各个部门,基本上采用很老套、较落后的传统纸质报建报批模式,程序繁琐复杂,办事指南陈旧过时,审批周期冗长,部门推诿扯皮,效能不高,企业和群众办事不便的矛盾比较凸出,因此顺应“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大潮流,进行工程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势在必行。
管委会一楼现有的服务大厅面积较小,各类配套设施较薄弱,目前仅入驻了工商、税务等少数服务窗口。根据《兵团分区人事改革方案》,管委会拟增设政务服务管理办(行政审批局),将新成立的经济发展局(投资促进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局、环保和应急管理局等涉及建设项目各项各类行政审批事项实行“两集中、两到位”,予以统一受理,统一出件,内部循环。兵团分区投资项目运行全过程链条包括项目招引、签约、土地供应、定点勘界、立项、规划、施工、验收等各环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环节在其中占据极其重要的位置,其改革的成败直接关系到园区营商软环境是否能有效优化,直接关系到项目是否能顺利落地、投产。
现有服务大厅的规模和人员配置无法满足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对服务平台载体建设的要求,建议在管委会大楼对面的就业培训中心合适楼层进行新选址,并按照《师市各类行政服务大厅标准化建设方案》的各项软硬件标准进行装修和改造,结合“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建设分区政务审批电子平台,研究制定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开发方案和管理办法,明确系统功能、建设标准、资金需求、时间节点等,逐步建立和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将其做为政务审批电子平台的重要子系统,同时与师市、兵团、国家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对接,并实现与相关审批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切实做到让“数据多跑腿,群众少跑腿”。
在行政服务大厅设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窗口,实现综合服务窗口统一收件、出件、咨询,实现“一个窗口”服务和管理。同时建立完善“一窗受理”的工作规程以及“前台受理、后台审核”机制,做好综合服务窗口办理人员项目审批改革的培训工作,做好业务引导,鼓励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咨询、指导、协调和代办等服务,帮助企业了解审批要求,提供相关工程建设项目的申请材料清单,提高申报通过率,避免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期间,让群众办事走错路走弯路。
二、有力加强兵团分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组织和领导
建议在兵团分区层面成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领导小组组长由分区管委会主要领导担任,分管副主任及其他党工委领导任副组长,各部门、下属平台公司负责人为成员,统一组织、统筹推进兵团分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下设办公室在政务服务管理办(或其他相关部局),主要负责日常事务性工作及改革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小组办公室工作细则、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各阶段的配套制度,以及牵头部门负责制、协调机制、督查制度、“多规合一”协同规则、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运行规则、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制度等,并根据改革实践不断修改完善。同时定期将各相关部门的工程建设项目网上审批率、审批办结率、审批事项纳入率以及提前办结、超限期办理等审批情况纳入年终绩效考核,纪工委做好监督、督导,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进行追责问责。
三、循序渐进地推进兵团分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
(一)改革的主体思路
一是梳理清单、构建体系、量化标准。我局将按照兵团最新授权目录,全面梳理职责范围内行政职权,明晰与其他部门的职责边界,编制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更新和优化各项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如选址和用地预审、工程规划许可、方案设计审查、建筑施工许可、消防设计审查和备案等),明确办理条件、材料和流程,推进审批事项办理标准化;依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平台建设,推进数据整合、资源共享,有步骤有阶段地推进“网上审批”方式。(考虑到实际情况,改革的前期可纸质报审图纸和电子报审图纸并行)
二是推行工程建设项目线上审批,精简审批事项,优化审批流程。推进工程建设项目用地规划“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合并用地预审和规划选址,整合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书(以出让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项目)、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以划拨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项目);推进“多评合一”“多规合一”“多测合一”“多图联审”“并联审批”等改革,开展“区域性评估”,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间,降低审批成本;推进环评制度改革,简化环评手续,将项目环评审批时间压缩至法定时限的一半。
三是配合全国、全疆、全兵团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和兵团开发区体制改革精神,出台园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相关主体文件及“容缺审批”、“先建后验”管理模式、“告知承诺制”等配套性文件,并严格高效执行。
(二)改革的具体内容
1、合理划分审批阶段。
根据上级相关指导性文件的要求,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主要划分为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四个阶段。其他行政许可、强制性评估、技术性审查、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以及备案等事项纳入相关阶段办理或与相关阶段并行推进。
2、科学实行并联审批。
所谓并联审批,是指将工程建设项目从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到竣工验收审批阶段,在各阶段按照审批事项关联和并行审批的原则,对涉及两个以上审批部门办理的审批服务事项,按照“一份办事指南、一张申请表单、一套申报材料、完成多项审批”的操作模式,由建设综合服务窗口统一受理,相关审批部门依托兵团分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平台同步办理的审批服务模式。工程建设项目四个审批阶段内分别实施并联审批,由政务服务管理办负责统筹协调,每个阶段明确一个牵头部门负责,实行“一家牵头、并联审批、限时办结”。
(1)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
包括项目审批核准(批准、备案)、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核发、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三个审批环节。该阶段建议由拟新整合成立的经济发展局牵头,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局、环保和应急管理局等部门配合。
(2)工程建设许可阶段
包括设计方案审查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两个审批环节。该阶段建议由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局牵头,经济发展局、环保和应急管理局等部门配合。
(3)施工许可阶段
包括设计审核确认(如消防设计审核或备案)和施工许可证核发两个审批环节。该阶段建议由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局牵头,经济发展局、环保和应急管理局等部门配合。
(4)竣工验收阶段
包括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含土地核验)、质量监督报告出具、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备案、接收建设项目档案、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等事项。该阶段建议由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局牵头,经济发展局、正兴投资公司、环保和应急管理局等部门配合。
3、细化优化审批模式。
一是建设项目审批采取“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服务模式,统一对外提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的登记、受理、送达等服务。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各阶段涉及的审批服务事项,均应纳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信息管理系统统一管理。建议由政务服务管理办统筹协调,各阶段牵头部门牵头梳理阶段式办事指南和工作规程,精简申报材料,凡是可以通过共享获取业务办理所需信息或证照的,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交纸质证照相关材料。
关键词:建设工程项目 前期审批 管理
建设项目前期审批的管理是明确项目目标、为批准建设项目提供有力依据,同时也是项目决策的关键。因此,做好建设工程项目前期审批的管理工作,是当前建设工程需要深入了解和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建设工程项目前期审批管理的重要性
建设工程项目前期审批的管理,是规划项目目标,它对项目的审批起着决定性作用,是项目实施的关键,同时对项目的成功确立具有很大的影响。
建设工程项目的每一个环节都离不开前期的审批管理,无论是施工场地的规划、施工图纸的审批等都与建设工程项目前期审批有着密切联系。特别是在研究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可行性,通过设计工程项目方案,并找出设计方案的优点和缺点,最终根据建设项目前期审批的程序,合理规划项目目标,然后建设出最佳的可行性方案,从而为项目后期的顺利开展提供可靠的依据。
二、建设工程项目前期审批程序及注意事项
1.建设工程项目选址
当建设项目供地之后,业主首先应该到规划局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并且对用地图进行合理规划。在办理的过程中需要向规划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同时还要在纸质申请表上面盖章,并说清楚申报的具体原因、建设工程规模的大小、建设方案实施设想的申请报告,经国土规划建设局同意其选址之后,可以在规定的日期里办理相关程序,当选址完成之后,业主可以邀请资质较深的设计师对建设工程项目进行设计。
2.工程立项
建立工程立项手续,提交建设工程项目申请表、法人运用真实身份的相关证件以及选址意见书来办理工程立项。
3.办理建设项目的建议书
办理建设项目的建议书是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工作内容之一。其中建设项目建议书主要包括:
3.1编制项目建议书。
3.2合理选择建设项目地点。
3.3办理建设用地许可证。
3.4办理建设工程土地使用手续。
4.环保局审批
办理环保审批时,需要提供申请报告、立项批复、项目实施的可行性报告、建设工程项目的市况分析、选址意见书、工程项目平面图、环境报告表等。
5.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到规划局用地规划科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需要提供申请报告、建设工程项目规划图纸、工程项目立项批文。
当总评审批过后,可以邀请资质较深的勘察单位对施工前的地质进行勘探,在勘察报告出来之后,委托设计院对施工图纸进行设计,并且将施工图纸交给施工图审查单位进行审核。
6.审查设计方案
到相关的规划局件申科审查建设工程项目设计方案,需要提供的是授权委托书、个人身份证件、申请报告书、立项批复、批准的建设工程规划图、设计单位的盖章、环保局的评价和意见、建设工程地质环境及特征等。
7.工程交易
其中包括:建设工程项目的报建,并登记进行备案,建设工程项目招标程序、招标单位对招标资格的审查、审查招标文件、成立评标组织、对中标书进行备案。
8.工程监督
8.1对合同进行备案
8.2向质量监督部门提交工程施工资料。
8.3施工监理单位提供中标通知书。
8.4审核施工合同。
8.5对监理合同进行有效监督。
8.6对施工监理单位的资质证书进行勘查设计。
8.7做好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
8.8对施工图文件进行审查和审批。
9.建设工程安全报监提交资料
9.1建设工程安全许可证书。
9.2提交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
9.3提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9.4做好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措施。
9.5做好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规划方案。
9.6正确引进施工现场使用的大型机械设备和施工材料。
9.7对施工现场图进行合理布置。
10.建设工程施工许可
10.1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申请
10.2建设工程项目报建。
三、做好建设工程项目前期审批管理工作的措施
1.建立完善的市场运行机制
在西方一些比较发达的国家,完善的市场运行机制使得建设工程项目的投资者对项目的每个环节都能给予高度重视,所以要求建设工程项目前期审批管理做的完善。随着我国建设工程项目建设的不断改革和发展,充分了解市场,完善市场的竞争机制,使一些项目投资者能够摒弃以往比较落后的思想观念,并能够从新认识到建设工程项目前期审批管理对整个工程项目的确立的重要性,这是实现建设工程项目前期审批管理健康稳定发展的基本保障。
对于建设工程单位来说,加强项目前期审批管理工作,必须根据建设工程目标市场的实际需求,合理设置符合建设工程项目前期审批管理环节。
2.培养优秀的项目前期审批管理人才
合理配备并培养优秀的建设工程项目前期审批管理人才,并建立健全完善的项目审批管理体系。另外还可以依靠专业的项目前期审批管理单位的力量,充分做好项目前期审批管理工作,对项目的筹划、方案的选择和确立进行多方面的考虑和论证,并且将项目审批中的实际问题解决,以将项目审批的风险降到最低。利用建设工程项目前期审批专业管理人员的丰富经验,来不断提高管理水平,以促进项目审批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培养建设工程项目前期审批管理复合型人才。实际经验表明,建设工程项目前期审批的成败往往与管理人员的自身素质和工作水平有很大的关联。因此,大力培养建设工程项目前期审批管理人才是促进整个建设工程健康发展的基础。施工单位要想尽快的立项、符合项目审批程序,就要不断的加强项目管理人才的建设,只有这样才能为我国建设工程项目前期审批管理培养出具有现代工程管理经验的、掌握先进的管理技术的复合型人才,使其不断适应建设工程发展需要。
3.将建设工程项目前期审批管理工作落实到位
改变以往建设工程项目前期管理工作的落后面貌,应该从思想观念上加以改变。无论是建设工程项目前期管理人员还是相关的政府机构,都应该树立终身学习的思想理念,不断借鉴和学习西方发达国家建设工程项目前期审批管理先进经验以及管理方法,然后根据我国建设工程项目前期审批管理的实际情况,采取科学合理的管理措施,来提高项目管理水平,此外,在工程组织结构以及人员管理分配方面要跟上时展的步伐,以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最终做到将各项管理工作真正的落实到位。
四、总结
综上所述,建设工程项目前期审批管理工作是非常复杂、系统的过程,从项目的确立、选址、编制项目建议书、到环保局办理环保审批手续、对项目的可行性进行研究、对工程合同进行监督等等,每个环节的工作都是非常细致的。因此,为了做好建设工程项目前期审批管理工作,必须充分的认识到项目审批对整个工程的确立的作用,同时还要办理好项目审批流程,这样才能有利于工程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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