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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合同管理范文

时间:2023-07-09 08:34:31

序论:在您撰写工程合同管理时,参考他人的优秀作品可以开阔视野,小编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这些建议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热情,引导您走向新的创作高度。

工程合同管理

第1篇

关键词工程造价价格控制管理

工程造价有两种含义:广义地讲,是指工程项目从筹建一直到竣工验收的全过程中建设单位所花费用的总和;狭义地讲,是指在施工阶段施工单位进行工程建设所花费的成本以及在工程发包阶段其投标价格和在工程结算阶段从建设单位所得到的工程建设费用(预期花费或实际花费)。

造价控制就是指把建设工程项目造价控制在预定限额内,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以及其他相关各方都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造价控制应从多方面入手,如合理设置建设工程造价控制目标,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等。其中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就是控制工程造价的重要手段之一。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就财政部门而言,其实质就是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是对工程造价的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这是合同当事人双方关心的核心问题之一,也是招投标等工作的主要内容。施工合同中关于工程造价确定和支付的相关条款,是整个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的重要条款。在当前建设工程市场发育尚未成熟、市场主体行为不规范、市场信用体系和风险保障体系不健全、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体制有待改进的情况下,在施工合同管理工作中难免会出现许多不规范之处。

1工程合同中管理存在的问题

1.1法律意识淡薄,合同签订不规范

建设工程耗资巨大、涉及面广、个性差异大和履约时间长。因此,客观上要求合同条款细致严密,尽可能做到面面俱到。在实际工作中,甲、乙双方由于缺乏施工合同管理的经验,订立的合同约束条款不全、内容不明、职责不清等现象经常发生。

有些建设项目在签订合同时为了回避业主义务,不采用标准的合同文本,而采用一些自制的、不规范的文本进行签约。通过自制的、笼统的、含糊的文本条件,避重就轻,转嫁工程风险。有的甚至仍然采用口头委托和政府命令的方式下达任务,待工程完工后,再补签合同,这样的合同根本起不到任何约束作用。如在建设工程招投标中,有的当事人为了获取不正当利益,在签订中标合同前后,往往就同一工程项目再签订一份或者多份与中标合同价款等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合同,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阴阳合同”,待工程实施起来,一旦涉及到经济利益,将容易导致工程纠纷的发生。

1.2忽视合同的严肃性,违背等价有偿的原则

自觉执行合同条款,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是合同当事人一切行为的最高准则。签订合同的甲、乙双方,经济法律地位是平等的,没有主从关系。在实际工作中,承发包双方忽视合同的严肃性,违背合同的等价有偿原则,以各自的经济利益为中心,随意违背合同条款。甲、乙双方的这些违约行为,最终导致工程经济纠纷的发生。

合同文件存在合同双方权利、义务不对等现象。从目前实施的建设施工合同文本看,施工合同中绝大多数条款是由发包方制定的,其中大多强调了承包方的义务,对业主的制约条款偏少,特别是对业主违约、赔偿等方面的约定不具体,也缺少行之有效的处罚办法。这不利于施工合同的公平、公正履行,成为施工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较多的一个原因。同时,由于目前建筑市场的激烈竞争和不规范管理,大量的施工队伍与建设规模严重失衡,致使业主在建设工程承包中占据主导地位,提出一些苛刻和不平等的条件,将自身的风险转移到承包商身上。由于建筑市场处于买方市场,承包商为了获得工程,只好接受。个别承包商在实施这样的工程合同时,为了使自己的利益不受损失,就会采取偷工减料或非法分包甚至非法转包等手段,给工程建设带来隐患。

1.3缺乏健全的合同管理机构

一些建设项目不重视合同管理体系的建设。合同归口管理、分级管理和授权管理机制不健全,谁都可以签合同,合同管理程序不明确,或有制度不执行,该履行的手续不履行,缺少必要的审查和评估步骤。缺乏对合同管理的有效监督和控制。

政府有关部门要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实施监督、检查等管理。施工单位、建设单位更要对施工合同进行管理。有些地方的合同管理机构不健全,对合同的审查、监督和检查不得力。建设单位没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力量,遇有建设工程,便委托给监理公司,而目前监理公司的机构设置不规范,合同管理力量薄弱,往往很难胜任建设单位的委托;施工单位,特别是中、小型施工单位,重视公关和预算管理,轻视施工合同管理,甚至没有专门机构从事施工合同管理工作。

1.4合同管理专业人才缺乏

建设合同涉及内容多,专业面广,合同管理人员需要有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法律知识和造价管理知识。很多建设项目管理机构中,没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合同,或合同管理人员缺少培训,将合同管理简单地视为一种事务性工作。甚至有的领导直接敲定由一般办公人员办理合同。一旦发生合同纠纷,缺少必要的法律支援。

2控制工程造价,抓好合同管理的几个环节

2.1把好合同签订关

签订工程合同时,最重要的要根据各工程的特点,应选择恰当的发包方式和价款调整条件(指工程设计变更或工程签证导致工程增减的结算条件和结算方法),因为不同的发包方式和价款调整条件,直接关系工程造价的控制效果。

合同文本应尽可能选用由国家颁发的通用性合同文本,再根据拟建工程的特点和招标文件以及发包人承包商双方谈判结果来起草。合同文本必须准确表达双方谈判确定的意思,做到条款不漏项;标的物表达清楚、标的额计算准确;质量有标准,检验有方法;包装物、提(交)货或移交工程成品、运输方式和结算方式明确;违约责任及违约金(或赔偿金)计算方法准确;文字表达严谨,不使用模棱两可、含糊不清词语。

在合同正式签订前应进行严格的审查把关。其要点是:施工合同是否合法,业主的审批手续是否完备健全,合同是否需要公证和批准;合同是否完整无误,包括合同文件的完备和合同条款的完备;合同是否采取了示范文本,与其对照有无差异;合同双方责任和权益是否失衡,确定如何制约;合同实施会带来什么后果,完不成的法律责任是什么以及如何补救;双方合同的理解是否一致,发现歧义及时沟通。

2.2做好合同实施管理

工程合同一经签订,确定了合同价款和结算方式之后,影响工程造价的主要因素便是工程设计变更或签证,以及工程实施过程中的不确定因素,所以,深入理解合同的每一个条款,切实加强日常管理,使管理行为正规化、规范化,作好处理合同纠纷的各种准备,特别是索赔与反索赔的研究在工程造价控制管理中是非常必要,也是非常重要的。索赔与反索赔是合同管理的一个重要内容,是合同双方攻与守的关系,是矛与盾的关系。工程发承包的实践经验证明,没有一个承包商不要求索赔,即要求调增合同价款,因此,要搞好工程造价控制,就必须进行索赔与反索赔的研究。

2.3重视合同后评估

合同后评估是合同管理的总结阶段,往往不为人所重视,其实合同后评估工作是件很重要工作,它是对合同好坏、管理得失的评估,它可为下一工程项目造价控制提供可借鉴的经验。合同后评估工作主要是总结合同执行情况,对合同管理好的经验加以总结推广,对过时、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以及不严谨、容易被对方索赔的条款要加以改正。影响工程造价的不确定因素可分为可预见和不可预见因素,可预见不确定因素应作为普遍性问题,不可预见不确定因素作为可追溯事件加以标识,通过合同后评估加以鉴别,并在以后工程合同中加以明示或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

3控制工程造价,加强合同管理的几项措施

3.1合同管理精细化

目前,各省级人大常会审议通过并颁布了各省级《合同监督条例》,指导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合同的监督和管理。但是,由于合同的种类繁多,《条例》内容只能对合同的监督和管理做出粗线条的规定,无法满足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工作的具体需要。各级建设工程行业主管部门针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特点,制定出一套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细则”已经迫在眉睫。作为政府项目投资主体的各级财政部门应积极参与“细则”的制定与审核,尤其在对工程造价的控制上,对政府投资项目就做出细致、明确的规定。

项目建设各方要重视合同管理机构设置、合同归口管理工作。做好合同签订、合同审查、合同授权、合同公证、合同履行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操作,以提高合同管理水平。

3.2管理人员专业化

人是合同管理中最活跃的角色,也是合同管理中最关键的环节。建设单位应设置合同管理人员从事合同管理工作,并应执有《施工合同管理人员资质证书》,加强对建设单位合同管理人员的职业道德素养和专业技术素养的培训。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特点,总结以住政府投资项目合同管理、工程造价管理方面的经验与教训,对工程建设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在合同的签订过程中做出有利于工程造价控制的对策,从而为国家财政节省建设资金。

加强建设项目合同管理队伍建设,加强合同管理人才的培养,实行合同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亦是提高建设项目合同管理效果的重要举措。目前,我国己正式推行注册造价工程师制度,造价工程师的一项重要职责就是搞好建设项目的投资控制和合同管理。因此,建议在建设项目管理机构中设置注册造价工程师岗位,专司合同管理职责。

3.3合同索赔研究程序化

我国工程承包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对工程索赔认识不足,缺乏推行工程索赔所需的意识和动力。因此,提高索赔意识是合同管理亟待解决的问题。施工合同是索赔的依据,索赔则是合同管理的延续。

因为工程合同一经签订,确定了合同价款和结算方式之后,影响工程造价的主要因素便是工程设计变更或签证,以及工程实施过程中的不确定因素,所以,深入理解合同的每一个条款,切实加强日常管理,使管理行为正规化、规范化,作好处理合同纠纷的各种准备,特别是索赔与反索赔的研究在工程造价控制管理中是非常必要,也是非常重要的。索赔与反索赔是合同管理的一个重要内容,是合同双方攻与守的关系,是矛与盾的关系。工程发承包的实践经验证明,没有一个承包商不要求索赔,即要求调增合同价款,因此,要搞好工程造价控制,就必须进行索赔与反索赔的研究。

3.4项目建设代建科学化

所谓“代建制”,就是由政府组织理论素养高、实践经验丰富的工程管理专业人员,根据行业性质不同,形成专业化的建设队伍,专门从事政府投资项目的工程管理。财政部门应积极参与项目“代建制”的推行,加强对代建机构的监督管理力度,并利用“代建制”在合同管理中的优势,彻底消除在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项目建、管、用不能分离的弊端,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工程造价进行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

3.5合同签订审核规范化

建设单位应组织技术经济等各方面的专家,审核合同条款是否真实、齐全,并对承包方投标文件进行了解。通过审核了解,对不合理、不合法的条款及时予以纠正,不齐全的条款要补齐,使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实施中减少合同纠纷和违约,避免对建设单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3.6合同实施交底制度化

财政部门应督促实行政府投资管理的建设单位做好向各层次管理者做“合同交底”的工作,把合同责任具体落实到各责任人和合同实施的具体工作中。特别是在工程使用非标准的合同文本或有关人员不熟悉合同文本时,这个“合同交底”工作就显得更为重要。

参考文献

1何伯森.国际工程合同管理[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3

第2篇

1.加强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是市场经济的要求。

为了适应当前市场经济的发展趋势,我国政府与相关管理部门必须及时转变传统的市场管理观念与方式,摒除以往通过行政命令方式所进行的强制性管理,灵活运用经济、法律、法规等多种手段进行市场调节,确保市场经济发挥出自身的最大功效。而作为建筑市场的主体,建筑工程承包商要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最大化,必须遵循市场规律,健全自身的内部管理体系,而作为其内部管理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强化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符合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规律。

2.加强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是规范建设各方行为的需要。

在当前建筑市场中,仍存在着一些交易不规范、缺乏诚信以及与法律相冲突的现象,表明建筑工程建设的参与者缺乏必要法制观念,并且还未充分认识到市场诚信的重要性。在实际交易中,工程合同对建筑双方并未起到明显的约束作用,不正当竞争行为发生几率较大,扰乱了正常的建筑市场经济秩序。因此,政府及相关部门加强建筑合同管理,有助于维护建筑市场的经济秩序,为建筑市场的快速发展提供保障。

二、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显著特征

1.合同签订存在歧义。

在工程项目建设中,工程合同发挥着较大的影响作用。一旦工程中出现纠纷,就必须按照所签订的具备法律效应的工程合同进行责任划分与赔偿,直接影响到赔偿的结果,因而必须确保合同的严谨与缜密。但是,工程建设是一项极为庞大的工程,涉及的影响因素较多,而工程合同是在工程建设前所签订的,难以考虑到工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类状况,并且在其定义上,也易出现歧义。

2.合同管理涉及部门多。

工程项目合同涉及单位部门较多,包含业主、承包商、施工单位、监管单位、材料供应单位、运输单位等,相互关系较为复杂,只有在确保各单位认真履行职责并相互协调配合的情况下,才能保证工程项目建设的顺利开展。

3.合同有效期较长。

建筑工程往往工程量较大,所需工期较长,致使工程合同的有效期被延长。工程项目建设是一项复杂的长期工程,其内容包含招标、签订合同、制定方案、工程施工、竣工等,通常需要两年以上的时间才能全部完工。因此,工程合同所涉及的工程任务量较多,承包商要达成合同的全部要求,难度较大。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一个极小的疏忽也可能引发重大的经济损失,因而合同管理必须与工程项目建设保持同步,并确保其管理功效始终得到最大发挥。

4.合同变更几率大。

建筑工程的涉及面较广,在工程项目的建设过程中,实际情况可能与预期存在较大偏差,必须进行合同的调整与变更。因此,必须对工程合同采取动态管理模式,以确保施工单位的合理、合法利益。

三、目前建设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合同双方法律意识淡薄。

当前,在建筑行业内,还存在部分建筑参与者所签订的合同,在内容上缺乏公正、违背国家法律的问题,并且“阴阳合同”签订现象较为普遍。同时,工程合同对签订双方并未形成思想观念上的束缚,甚至部分建筑单位为了谋取更多利益,无视合同规定,严重损害另一方的经济利益,而合同索赔工作收效甚微。

2.合同管理人员整体水平不高。

工程合同涉及内容较多,其合同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建筑行业知识,并拥有较高的合同管理技能,才能确保建筑合同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但在实际情况中,进行工程合同管理的相关人员,有许多并非专业的管理人员,不具备较强的管理技能,而相关管理部门也缺乏对合同管理人员的知识与技能培训,降低了工程管理的效率,影响到合同管理功能的发挥。

3.缺乏有效的合同管理制度。

在工程项目建设中,部分工程项目在实施方面,忽视了合同管理体系构建的重要性,缺乏对合同备案的全面认知。在进行工程合同管理时,未制定科学、有效的管理程序,管理工作的实施流程极不规范,并且未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监督与考核体系,致使合同管理效率偏低。

4.忽视合同归档管理的重要性。

在工程合同管理过程中,一些部门忽视了合同的归档管理,未对其作出明确规定。并且,没有严格遵循相关制度与标准,进行合同管理的有效监督。而在合同履行后,相关管理部门没有对履行情况作出及时的评估。

四、加强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对策建议

1.完善合同管理工作制度。

完善工程合同管理的各项制度,明确合同管理内容。在签订工程合同后,合同管理人员应立即开展合同交底工作,安排工程项目负责人以及相关管理人员进行合同内容的学习,了解工程合同中涉及的各项制度与责权,保证各部门与相关管理人员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任务。将合同管理的权责明确到个人,督促各个岗位负责人认真落实其职责。同时,根据工程合同管理特点,制定日常工作报送制度,确保合同管理人员能及时了解工程的进展状况与合同履行程度,并有针对性地调整管理内容与管理方式,增强合同管理的实效性。健全工程进度款的审批制度,以合同管理人员的立场,将工程中涉及的赔偿款项纳入进度款的审批制度中,完善进度款的具体审查内容。

2.提高合同管理人员整体水平。

随着建筑行业市场经济的发展,建筑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提高工程合同管理人员的整体业务水平,有着较为重要的作用。建筑企业在合同管理人员任用上,应选择专业技能较强且熟知建筑行业相关法律政策的人才,确保管理人员能充分满足工程合同管理需求。同时,制定岗位责任制,明确各岗位人员的职责,在人员通过相关的培训与考核后,具备了工程合同管理资质,再进行具体岗位的配分。另外,还要对工作中的合同管理人员组织定期培训活动,提高在职人员的整体业务素养。

3.设置合同管理机构。

为了确保工程合同管理的全面覆盖与有效落实,建筑企业需要配备齐全相关的合同管理机构与专业管理人员。在工程合同管理人员的配置上,既要有建筑企业管理人员,也要包含工程具体项目的管理人员。在工程合同管理上,积极配合相关行政部门的监督与指导,完善建筑企业内部的合同管理体系,制定健全的合同管理制度,并确保各项管理制度得到贯彻落实。

4.加强对合同履行状况的监督与管理。

第3篇

【关键词】合同;义务;权利

合同是一种契约,是当事人之间依法确定、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是建设项目管理的主要内容,它是我国建筑业发展和科学管理的重要环节,是工程承发包双方实现市场交易的重要方式和依据,是提高工程建设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法律保障和重要工具。

一、合同在建设项目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

(1)合同是建设项目管理的核心。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的运作需要合同。任何建设项目的实施,都是通过签订一系列的承发包合同来实现的。可以说,离开合同,就没有工程质量,也没有对进度与费用的管理,更谈不上采购、人力资源、沟通、范围、风险及综合管理。另一方面合同的成立必须以市场为前提,没有市场谈不上合同。对市场来说,建设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于:实现建筑企业对市场的承诺,体现建筑企业的诚信,提升建筑企业的品牌和形象,使企业更牢固地立足市场,实现可持续发展。对建筑企业来说,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于:一方面使建筑企业的生产经营与市场接轨,满足市场的需要,提高建筑企业适应市场和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另一方面使建筑企业在履约过程中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由此可见,合同始终是建设项目管理的核心。(2)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发包双方履行义务、享有权利的法律基础。为保证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通过明确承发包双方的职责、权利和义务,可以合理分摊承发包双方的责任风险,建设工程合同通常界定了承发包双方基本的权利义务关系。合同中明确约定的各项权利和义务是承发包双方的最高行为准则,是双方履行义务、享有权利的法律基础。(3)合同是处理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各种争执和纠纷的法律依据。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业主与承包商之间、不同承包商之间、承包商与分包商之间以及业主与材料供应商之间不可避免地产生各种争执与纠纷。而调解处理这些争执和纠纷的主要尺度和依据应是承发包双方在合同中事先作出的各种约定和承诺。所以,合同是处理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各种争执和纠纷的法律依据。

二、国内建设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合同双方法律意识滞后,合同观念淡薄。工程承包合同制在西方已经推行了100多年,在我国则是近20年的事。受长期实行计划经济的影响,我们的法制意识与合同意识比较淡薄,从业人员的合同法律意识相对滞后,其主要表现在:(1)对合同与合同法律关系缺乏认识。订立和履行合同往往离开合同法律,缺乏依法订立和履行的意识,以致产生了不少问题,造成不少失误和损失。合同法律是合同订立和履行全过程的法律依据,其作用从宏观来说是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秩序,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从微观来说是规范合同各方主体的行为,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任何离开合同法律所签订的合同都是无效合同,不受法律保护。(2)部分合同缺失公正。合同中绝大多数条款是由发包方制定,大多强调对承包方的义务,对业主的制约条款偏少,特别是对业主违约、赔偿等方面的约定不具体,也缺乏行之有效的处罚办法。由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还不健全,买方市场培育了业主的“上帝”地位,客观的不平等地位,使业主方成为合同的主要违约方。(3)合同文字不严谨,合同条款不完整。合同讲究咬文嚼字。订立合法有效的合同,文字应当准确明晰,才能体现双方的真实意思,切忌不准确、笼统、含糊,这样容易产生歧义和误解,导致合同难以履行或引起争议。合同还必须全面完整,切忌有缺陷、有漏洞。(4)违反法律法规签订无效合同。1999年10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为加强工程建设合同管理提供了更有力的法律支持。《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违法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签订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而无效合同是不受法律保护的。目前不少建筑项目所签订的合同,有些是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实质也是无效合同。(5)应变更合同的没有变更。由于施工中的不确定因素和设计文件中固有的错、撞、碰、漏,工程设计变更在所难免。在履约过程中合同变更是正常的事情,问题在于不少负责履约的管理人员缺乏这种及时变更的意识,结果导致了损失。合同变更的目的是通过对原合同的修改,保障合同更好履行和一定目的的实现,更重要是为了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关键在于变更要及时。

2.合同管理制度滞后。一些建设项目不重视合同管理体系的建设,缺乏一套严谨的合同管理制度,对合同管理未能体现规范化、法制化和科学化的要求。合同归口管理、分级管理和授权管理机制不健全,管理程序不明确,或有制度不执行,该履行的手续不履行,缺少必要的审查和评估步骤。缺乏对合同管理的有效监督和控制。

3.合同管理人员的专门知识和技能缺乏。合同管理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建设合同涉及内容多,专业面广,合同管理人员需要有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法律知识和造价管理知识。很多建设项目管理机构没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合同,或合同管理人员缺少培训,将合同管理简单地视为一种事务性工作。

4.合同管理信息化程度偏低。一些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管理信息的采集、存储加工和维护手段落后,应用软件的开发和使用相对滞后,建设项目合同管理的信息化程度偏低。

三、解决工程建设合同管理中存在问题的主要对策

1.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素质。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素质是建设合同管理的首要任务,可以从下述3方面着手:(1)人员选择。建设项目领导可依照合同管理人员应具有的素质条件,选择本部门优秀人才担任合同管理人员。(2)专业培训。可根据实际,组织合同管理人员在职学习。方式方法可以多种多样:进行培训,结合实际进行正反两方面的事例分析总结;听电视讲座,参加法律专业或经济管理专业的考试。(3)进行职业道德教育。通过以上途径,可全面提升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包括思想水平、法制水平、语文水平和业务能力。

2.建立和健全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制度。根据我国的《合同法》和相关法规以及实际情况,就合同管理全过程的每个环节,建立和健全具体的可操作的制度,使合同管理有章可循。《合同法》的大多数法律条文都可以纳入合同管理制度中。随着市场的规范运作和市场形势的发展变化,合同管理上也会不断产生新的问题,提出新的要求,这就需要我们不断完善原有的合同管理制度。

3.严把建筑承包资质管理关。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承包商参与市场行为的监督管理,对承包商的违法行为要严肃处理,维护正常的建设市场环境,确保建筑市场的规范、健康发展。

4.加强合同法律意识。减少合同纠纷产生。承包商由于缺乏法律和合同意识,在签订合同时,对其中合同条款往往未做详细推敲和认真约定,即草率签订,特别是对违约责任、违约条件未做具体约定,这直接导致了工程合同纠纷的产生。因此,在签订合同过程中,承包商要对合同合法性、严密性进行认真审查,减少签订合同时产生纠纷的因素,把合同纠纷控制在最低范围内,以保证合同的全面履行。

参考文献

[1]朱建元.工程招标投标案例评价及法律实务[M].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04

[2]佘立中.建设工程合同管理[M].广州:华南理工大学出版社,2005

第4篇

关键词:国际工程;合同管理

Abstract: how to gain a firm foothold in the fierce competition in the international market and obtain certain economic efficiency, is one of the subjects of the international contractors face. In this paper, based on the research on the international engineering contract management, put forward to strengthen contract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way to improve the economic benefit of the project.

Keywords: international project; contract 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 F715.4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2104(2013)

按照国家实施“走出去”的战略,很多施工企业也开始从事国外工程承包项目。但国际工程项目管理与国内工程有很多的不同,在资源组织、人才配置,施工方法和程序等方面都有很多的差别。这些差别给项目管理增加了很多困难,但所有差别中,最大的还是对合同管理的认识和观念上的差别。特别是施工企业在国内工程施工中往往是“重生产,轻管理,重技术,轻合同”,走出国门后,往往不适应国际工程的游戏规则,走了不少弯路,交了昂贵的学费。

一、国际工程管理理念的改变

国际工程承包的目的是为了盈利,无论管理人员或前线的一般施工人员都应该树立为了盈利而努力的理念,但要想在竞争日益激烈的国际承包市场中盈利靠国内工程的一些方法,是行不通的。国际工程的盈利,逐步发展为避税、调价、索赔变更等以加强合同管理为手段。国际工程的管理实质上就是合同的管理,除了内部对人员的管理,成本控制外,几乎事事与合同管理相关,非洲市场主要应用红皮书1987年的第四版FIDIC,说真的,刚走出国门的施工企业,能读懂FIDIC条款的人很少,何况要应用FIDIC来进行合同管理。FIDIC合同文件实质上就是国际工程管理的“圣经”,不懂FIDIC合同文件的内容,就等于在国际工程施工中是瞎子摸象。由于英语语言的障碍,合同的技术规范部分,往往不给予重视,可怕的是中国工程师往往根据在中国施工的经验,想当然地推测国际工程的施工标准,等吃了很多亏,交了不少学费后,才对技术规范理解的一知半解。

改变我们的思维定式,严格自律、诚信经营。而我们的员工甚至各级管理人员由于受国内管理模式的影响,认为迎合领导的满意就是我们经营的目标。但在国际施工中,需要严格遵守合同条款,需要城信经营,国内施工中一套不规范的行为,在国际施工中行不通。很多施工程序需要工程师的检验和批复,没有工程师的检验和批复,就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的实施。确实我们的施工队伍在国内已经习惯了随心所欲,想当然的施工模式,但在国际施工中对严格的一套施工体系,从不适应,到对工程师反感对抗,最后是我们吃了亏,还是被强制按国际惯例执行,结果总是返工重做,造成了很大的损失。

国际工程管理要从理念上改变,一方面切实改变传统的思维习惯,加强自律精神,提高自我管理能力和诚信意识,另一方面要认清合同管理的重要性,转变国际工程盈利的模式与国内工程的重大不同,只有这样才能在国际工程施工中达到盈利的目的。 二、国际工程合同管理的重点和难点

FIDIC合同条款对承包商的责任和义务有非常详尽的规定,但通过合同变更、索赔、争议仲裁也可使承包商的利益得到相应保证。 搞好合同的履约管理,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工期组织施工,如期实现合同的履约目标,避免因工期延误而导致巨额处罚的风险,应是国际工程合同管理的重点。 利用合同条款的规定,做好合同索赔工作,是承包商保证合同顺利履约,防止自身利益受到损害,实现预期经济效益的重要保证。由于我们刚刚涉足国际市场,对国际工程合同管理体系的游戏规则了解非常有限,加上语言障碍,使得合同的索赔管理成为国际工程合同管理的难点。 目前,由于各种原因,很多国际工程项目执行时困难重重。对国际项目合同管理工作的难度认识不够,履约意识不强,索赔力度不够,缺乏合同管理人才是陷入困境的主要原因。要扭转局面只能从下面几个方面做起,外业上,加强施工组织管理,优化施工组织设计、加大资源配置和供应;内业上,要加大合同管理人才的培养,急需的合同管理人才,可以高薪聘请,重点在计量和支付,变更索赔上下功夫,利用高级人才,进行主动索赔。在合同履约的关键环节,进行系统的控制和管理。而在这些主要环节中,又要特别注意搞好资源的组织和人才的配置,这对抓好合同管理的重点,突破合同管理的难点,显得尤为重要。 三、国际工程合同管理的经验与教训

国际工程合同管理应从投标阶段做起。我们的项目大都从国际公开竞争性投标中得来,如果竞争激烈,标价有可能很低,我们必须很好的理解合同文件,一方面优化施工组织设计,在资源配制,人力组织上下功夫,另一方面应很好的研究技术规范,合同文件,施工图纸,BOQ表等,思考以后的合同索赔,合同变更,商务规定,税的组成,保险要求等等,为项目的施工合同管理打下一个坚实的基础。最近,我们在埃塞市场连续中了4条公路项目的公路标,每条公路的投标结果都达到了预期的目的,并且由于我们对招标文件研究比较透彻,很多该澄清的问题都已在合同前给予澄清更正,有利于我们的一些问题隐含在合同中,我们不但不给予澄清,而且还会充分利用,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进行主动索赔埋下了伏笔.

国际工程合同管理在工程实施阶段要一定有项目经理直接负责。项目经理一定要深入研究合同内容、条款,并要“消化吸收”,对于合同的商务条款,项目的工作内容及施工标准必须要清晰。项目经理一定要和项目监理工程师“交朋友”。在项目实施阶段,项目经理几乎天天和监理工程师打交道,有了充分的交流,才能使问题更容易解决,但对于比较苛刻的监理工程师,我们必须做到“有理、有利、有节”,最大化的争取我们的利益。

国际工程合同管理要有一批懂合同的管理团队。国际工程合同管理不仅是一门学科,同时也是一门艺术,其内容极其丰富,但有些内容在世界理论界还在争论,因此在实际工作中,要灵活运用,要注重理论和实践的结合。在非洲市场国际工程施工中,最缺少的是合同管理人才,解决人才短缺的方法不外呼自己培养或招聘引进。高薪招聘一些合同管理专家是完全有必要的,我们在埃塞市场已经有成功的经验,以每个工作天900美元聘请了南非索赔专家,帮助我们进行主动索赔,现在一个在建项目就成功索赔400多万美金,其它两个在建公路项目也在索赔进行中。国际工程合同管理是一个持续的过程,应坚持不懈,贯穿施工的全过程。合同管理的人员要有FIDIC的知识,也要有耐心,要有合同管理的经验,也要有点技巧。国际工程项目变更索赔的事项很多,按照索赔程序进行,及时发出索赔通知。在实践中我们也有一些体会,在合同管理上,往往会有一种误解,认为索赔了多少款项,才算合同管理的成功;其实不然,大家知道,索赔的目的是为了很好的保护承包商,更好的履行合同;另外一个误解是关于施工进度上,不计成本,不讲资源优化组合,只要尽快完成工程,就是很好的承包商,就可以说在国际工程管理上取得了成功。事实上,在合理的索赔工期范围内,以最小的成本,最大的利润完成工程,这样才是承包商所追求的。

资源的组织是国际工程项目能否顺利履约的基本前提。由于非洲国际工程远离本土,加上进出口手续繁杂,组织资源所需的时间很长。空运一般需要一个月,而海运则需要三个月,再考虑材料设备的生产周期,提前半年进行计划安排是必须的。在安排资源计划时还要有预见性,应当考虑足够的备用量。国际工程影响资源使用效率的因素很多,如果资源计划过于保守,肯定会极大影响工程的顺利进展。我们的在建公路项目在设备资源配置上教训就相当深刻的。特别公路项目设备量大,型号多,设备配件的供应困难,往往是制约我们施工的关键因素之一。

第5篇

一、合同商签之前的管理工作:

在进入合同正式签订之前,业主与承包商往往要历经“一系列的程序”才能站在合同商签的起点上。最初,根据业主的要求,承包商会以建议书、报价书的形式向业主提交反映承包商项目意图的书面文件。业主也会就此阶段其最为关心的问题,如技术是否先进、工艺是否成熟、产品指标及消耗指标等主要经济指标是否能满足要求、是否环保等等技术性问题与承包商进行交流及沟通。一般在业主对承包商的技术建议书表示出满意之后,双方更多的就工作范围、工期、价格以及支付等等商务议题进行磋商。经过多次澄清、商讨之后,双方就项目的主要关键性问题达成共识,就开始进入合同商签阶段了。在此过程中,承包商合同管理的工作就是要认真编制好技术建议书和商务报价书,及时地将双方交流的结果以备忘录的形式记录下来,这些书面的文件均将成为编制合同的基础性文件,特别是承包商获得业主认可的最终版的建议书及报价书,这些文件将直接成为正式的合同文件。

合同文件的编制权至关重要。在很多情况下,特别是业主来自发展中国家或周边的欠发达国家,承包商均可争取到合同的编制权。虽然合同草稿还要经双方的协商、谈判之后才能最终定稿,但承包商可利用起草合同来“先入为主”巧妙地为自己增利避害,规避风险。例如,承包商可利用“先重后轻”“早收钱”的付款条件,在最大程度上避免使得自己的现金流量处于或长时间处于负值状态,以减少自己的资金压力及融资成本。又如,避免采用一揽子固定价合同,设置调价公式及条款,并加大调价范围,以规避因通货膨胀、业主所在国政策改变等因素带来的风险。再如,设置风险条款,加大对不可抗力的定义范围等等。当然承包商在编制合同时,还要注意满足用词严谨、条款严密、完整等基本要求,可参考FIDIC或ICE等权威机构推荐的合同文本。

对由业主提供合同草稿的情况,承包商一定要仔细审慎,吃透合同文本。对合同中明显的或隐含的对承包商不利的条款,进行逐项分析,提出修改意见。例如在合同草稿中对承包商工程范围的界定条款中出现“以及其他所需或希望的事物或服务”、“所有与图纸和规范有关的工程”等描述,这种规定显然会使业主能够要求承包商去完成他希望去做的任意工作。承包商应要求业主逐项具体列明,并判断其是否在承包商前期报价的范围内,如果没有,还应重新报价;再如对于保函,合同草稿规定“由业主指定的工程所在国银行开具”、“见索即付的无条件保函”。由于国外银行的保函手续费通常要比中国银行的高,这种规定无疑会给承包商带来较高的银行手续费而且会加重承包商的风险。

进入合同商签阶段后,承包商应选派精干的谈判队伍,采用各种谈判策略和方法,尽可能的改善合同条件,谋求公正,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经过谈判,双方的谈判结果将以“纪要”形式,形成确认谈判双方最终意见的书面文件。而后,合同编制方根据最终双方确认的纪要内容,修改合同草稿,并使得该合同文本得以最终确定。最后,双方在最终确定的合同文件上签字,合同成立。

经过以上阶段的工作所形成并最终成为合同文件的法律约束性文件包括:

(1)合同协议书(AgreementofContract)

(2)合同条件(ConditionsofContract),包括专用条件及通用条件

(3)雇主要求(theEmployer’sRequirements)

(4)合同技术条件(Specifications)包括图纸

(5)双方代表共同签署的合同谈判会议纪要(MinutesofMeeting)或称合同补遗(Addendum)

(6)承包商前期所提交的技术建议书、商务文件及所附图纸

(7)其他双方认为应作为合同文件的文件,如前期报价阶段业主发出的澄清、变更及补充文件、承包商的澄清及答复文件以及双方的往来函件等等。

这些文件可以看作是前期合同管理在合同商签以及在此之前的工作成果。这一阶段的合同管理工作看似松散,但实际它们都是围绕着承包商争取合同、争取自身权益这一目标来展开。后续的合同管理均以该阶段工作的成果作为基础。

二、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合同管理:

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合同管理是整个项目合同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借助于高效、科学的合同管理,并将其与其他项目管理的子模块如质量管理、进度管理、成本管理有机结合起来,承包商可有效地规避风险,最大程度地实现预期的项目利益。这阶段的合同管理的核心是严格按照合同文件组织项目实施。其内容大致分为合同日常管理以及合同事件管理两部分。具体如下所述:

(一)日常合同管理:

承包商应设置合同管理部门或专人负责日常合同管理。其主要职责在于监督项目是否严格遵照合同进行实施,避免违约。内容包括:

1.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及格式,及时提交各种保函,如预付款保函、履约保函等。2.协同项目计划控制工程师,做好设计、采购、安装及施工、开车进度的监控及呈报工作。3.督促并管理合同要求提交的任何承包商文件。协助采购部门完成现场交货工作。并注意保管好验收证明。4.根据合同规定的付款条件及项目进度,协同财务部门准备好结算用的各类凭证,及时办理收款结算。5.对合同实施进行跟踪,对承包商项目组内工程进度、质量和费用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协调各相关部门,并督促责任部门进行纠正。6.按照合同要求及承包商自行选择的投保要求及时办理保险。收集并保存原始记录以备保险索赔。7.牵头并组织相关部门对合同实施过程中的突发事件进行处理。8.配合项目组其他有关部门做好工程移交及验收工作事宜。整理保管好各种试验报告、验收报告、移交证明等文件。9.函件及文件管理:处理并保存承包商、业主与其他各方之间因合同实施而产生的所有的来往信函、传真、电报、邮件、会议纪要等文字交往凭证。保管好与合同有关的各类文件。10.协调处理好承包商与业主及其他各方的交流,建立各种层次的联络沟通方式。及时反馈业主及其他各方的意见及要求。

(二)合同事件的管理:

第6篇

关键词:工程合同管理, 存在问题 ,解决对策

Abstract: in the market economy environment, the engineering contract can be regarded as security contracting the interests of both sides powerful weapon, it not only can clear the rights and obligations of both parties, still can guarante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construction of engineering. But because of subjective and objective conditions of the limit, the our country present stage engineering contract management work still has certain problem, the author, based on his years of experience, and puts forward some countermeasures, the hope can help to solve the problems.

Keywords: engineering contract management, the existing problems, solutions

中图分类号:K826.16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建设工程合同的签订目的是为了承发包双方能够如期实现建设工程目标,而对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等方面进行明确的协议。它对双方来说都极为重要:它不仅能约束承包人如期保质地进行工程建设,还可以保证发包人按期支付价款,进而确保工程建设活动的顺利进行。合同管理可以有效地促进工程建设的各参与方全面履行约定好的义务,从而对建设目标的质量、投资和工期等方面的如期实现提供有力的保障。

一、存在的问题

由于工程建设愈加复杂,使得对施工合同的管理工作显得更加艰巨,加之我国目前建设市场不完善性,导致许多建设交易行为并不规范,建设工程合同的管理方面存在着一定的问题,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合同双方的法律意识薄弱

这首先表现在不公正合同的签订上。在签订合同时双方权利和义务存在着明显的不平等现象。从目前制定的建设工程合同来看,绝大多数施工合同中的条款都是以发包方的立场制定的,片面地对承发包方的义务进行了强调。而制约业主的条款却偏少,尤其是对业主的违约与赔偿等义务方面缺乏具体的约定,也没有制定可靠的处罚方式。这样做的后果是使施工合同的缺乏公平性,使之成为了施工合同在执行过程里发生较多争议的一个重要原因,其次表现在工程合同的不规范性。一些建筑工程项目所签订的合同,并没有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和建设部为了规范建筑市场合同管理行为而制定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而是根据自己的意愿随意采用自制的文本,导致了所签署的合同在文本方面极为不规范;第三表现为“阴阳合同”的大行其道。“阴阳合同”的制定严重地干扰了建设市场的正常运行,这种违法的合同是“业主以各种理由和借口,制定出一份按照招标文件鉴定的“阳合同”以应付建设主管单位的审查,同时在暗地里同承包商签订一份被双方认可的“阴合同”,其内容与“阳合同”可以说的上是截然不同”[何佰洲,周显峰:.建设工程合同[M].知识产权出版社.2003],从而形成了“双面合同”;第四表现为合同的履行情况低,违背约定的现象屡见不鲜,有些工程合同的双方都不认真地按照合同办事,对于合同的有关规定进行任意的违背甚至修改,而且对于合同规定的索赔工作更加不认真执行。我国当前建筑市场的竞争十分激烈,这也为不公正合同的签订提供了前提,同时也为索赔工作带来了许多的不便,加之多数承包商的自我保护意识缺失,这些都导致了一旦违约发生时,索赔工作难以顺利展开,而其中损失最大的往往都是承包商一方;第五表现为承包商采取“借壳生蛋”的方式借用其他承包商的名义来签订超越自己企业资质能力的工程合同,借此来用不法手段获得工程的承包资格,签订无效的工程合同,一些承包商甚至为了获得承包的资质,从专门进行资质证件租用的单位或个人手中租取证书,,以此来非法牟利,这种行为严重地干扰了建筑市场的正常发展,同时,承包商在工程合同签订后,非法将其转包和分包的情况时有发生。这些承包商先以低价获得建筑工程的承包资格,然后将工程进行分解以更低的价格转包给小的施工队伍。这些小承包商由于缺乏对该工程的整体监控,从而给工程的进度和施工质量带来了严重的危害。

2不重视合同的签订制度和专业人才的培养

第一表现在一些建设项目对合同的管理体系建设并不重视,不仅合同的归口管理缺乏、分级管理机制也不健全,导致什么人都可以签署合同,不对合同的管理程序做出明确规定,或者有规定却不执行,也不按手续办事,不经过审查和评估就草率的签订合同,签订后也缺乏对合同的管理和有效的监督;第二表现在缺乏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这已经成为影响我国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建设工程合同内容复杂,专业性较强,因此对于合同管理人员的专业技术知识具有较高的要求,而这也正是我国目前大部分合同管理人员所缺乏的;第三表现在粗放式的合同管理模式。对合同的归档管理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管理的信息水平低下,管理手段滞后。这些情况导致了对于建设工程合同的管理处于一种分散的状态之中,对于合同的归档没有做出具体的规定,对于合同的执行没有进行严格的监督,工作结束后也没有进行全面的评估与总结。

二、应对措施

1.强化双方的法律意识

要积极借鉴国际的先进经验来完善我们的合同管理,加速建立符合市场经济体制需求的合同示范文本并逐步加以完善。新的工程施工文本,要参考FIDIC(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制定的合同格式,这样才能有力地促进我国建筑市场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第二要加强对建设工程的招投标管理,建立同工程清单相吻合的工程合同管理制度。目前,我国已经出台了相关的招投标法,并对工程量清单招投标加以大力的推行。在建设工程招标中应该遵守原则。同时,严格按照工程量的清单计价进行合同的管理,确保招投标确定的中标价格在建设工程项目的具体实施过程中能够得到严格的执行;第三要强化承包商的资质管理。严把建筑承包商的资质管理关,借以缓解建筑市场供求失衡和过度竞争的局面。第四各级主管部门要依法加强对参建主体的市场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特别是要严肃处理承包商的违法行为,以保证建筑市场能够规范和健康发展。第五要加大对工程合同的管理力度,以保证工程合同能够得到全面的履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该将对施工合同的管理工作做为整顿市场行为工作的重点。

2.严守合同签订制度,加大对专业人才的培养力度

第一要加强合同管理的制度建设。工程的各方建设主体应对合同管理机构的设置与管理工作给予足够的重视。做好合同的签订、审查、授权和公证及履行等方面的工作。建立健全工程合同的管理制度并严格遵守;第二要实行合同管理人员的持证上岗制度。加强管理队伍的人员素质,各级主管部门应大力对加强合同管理人才的培养,这是提高合同管理水平的重要办法之一;第三要加强施工合同的索赔管理工作,提高索赔的意识。施工合同是索赔的依据,而索赔则是对合同管理的延续。同时要改变合同的管理模式,加强对合同及相关文件的归档管理。资料归档,并不是简单的文档管理问题,而是应该由专人负责。

结语:

总之,随着国内和国际市场的接轨,建筑市场的竞争一定会越来越激烈,建筑企业应该重视合同的管理工作,对合同管理工作进行认真的审视与分析,充分利用自己的竞争优势,深入分析工程类型项目对企业的具体要求,从而制定出富于针对性的合同管理方式,才能确保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得以继续生存和发展。

参考文献:

[1] 何佰洲,周显峰,编著.建设工程合同[M].知识产权出版社(2003).

[2] 建设部政策法规司.建设法律法规[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0)

第7篇

关键词:项目管理 索赔 合同管理 索赔费用

中图分类号:TU723.1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工程项目管理是在市场条件下进行的特殊交易活动的管理,这种交易活动从招投标开始,持续于项目管理的全过程。管理的重点在合同管理、质量管理、进度管理、成本管理、安全和信息管理六个方面。其中,合同管理的好坏直接影响项目管理及工程施工的技术经济效果和目标实现。因此要从招投标开始,加强工程承包合同的签订履行管理。而索赔是合同管理中的重要环节,为了取得经济效益,还必须掌握和应用索赔技术,搞好索赔,充分发挥合同在市场经济履约经营中的作用。

1、索赔是合同管理的重要环节

1.1索赔的含义

索赔,仅从字面意思看,即为索取赔偿,但对于工程承包中的“索赔”还不够全面。英文中工程承包中的索赔叫“claim”并非只有“索取赔偿”的意思,其真正的原意表示“有权要求”。法律上叫做“权利主张”。另外,从工程施工索赔的范围看,只要不是承包商自己的责任,除业主(或业主代表)违约外,合同文件的缺陷,合同变更,不可抗力事件等因素造成工期延长和费用增加都可以提出索赔。在FIDIC条款中,索赔(claim)是这样定义的:一是承包商对某事物的权利要求(Claim in demnity),即指承包商对未来应获得权利的索要。二是承包商依法索要由于受到未预料的危害或业主违约享受的权益(claim of damage)。索赔是在正确履行合同基础上争得合理的偿付,是一种正当的权利要求。

1.2索赔的作用

索赔在施工合同履行中具重要作用:1、索赔可以保证合同正确实施,索赔的权利是施工合同法律效力的具体体现。由于承包商在提出索赔时处于被动地位,如果没有索赔的权利和有关索赔的法律规定,合同的正确实施将难以得到保证。2、索赔是落实和调整施工合同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有效手段。在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未履行或不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而侵害对方权利的,应根据对方的索赔要求,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离开索赔,施工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将难以平衡。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一、合同是索赔的依据,整个索赔处理过程就是执行合同的过程。二、合同管理是以合同规定为依据的合同履行管理,索赔和合同管理有直接联系。三、由于索赔在施工合同的履行中有重要作用,所以索赔是合同管理的重要环节。四、签订一份有利的合同是索赔成功的前提,只有加强对合同的管理,才能使索赔有根有据,理由充分。

2、重视索赔、加强索赔管理

工程索赔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是做好工程承包的重要环节,为了在工程承包中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必须加强对施工索赔的管理。

首先,要设立高素质的索赔班子,明确工程职责。在原有施工项目组织内,合同管理人员对施工索赔负全面责任,由于索赔在工程承包中占有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因此,要加强索赔的管理,建立一个由专人负责的索赔班子是十分必要的。

其次,要抓好项目管理,使项目管理与索赔管理有机地结合起来。具体工作:一是加强合同管理,使合同索赔有根有据、理由充分。首先要签订一个有利的合同,使索赔或者反索赔都能得心应手、有理有据;反之则索赔难以成功。签订一个有利的合同是索赔成功的前提。其次,加强合同的管理,必须在实际施工的每一天、每一个环节将实际情况与合同相对照,一旦有与合同不相符的情况,即可提出索赔报告。二是注重计划管理,发现索赔机会,即通过施工计划和实际状态对比分析抓住索赔机会。因为在提出索赔报告时,仅有正当的索赔理由和索赔依据是不够的,还要把握时机。三是加强成本管理、确定合理索赔值。索赔值是以合同报价为计算基础,是实际成本和计划成本的差额,实际成本必须以工程成本核算资料为依据。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应时刻掌握成本动态,分析由于所有干扰事件引起的直接成本损失和间接损失,以便准确、合理地计算索赔值;四是规范文档管理,确保索赔成功。证据作为索赔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索赔的成败。

3、处理索赔必须加强合同管理

要搞好索赔,不仅要善于发现和把握住索赔的机会,更重要的是要会处理索赔。索赔报告的编写对承包商而言是整个处理过程中的核心工作。报告的准确性、可靠性,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可证性,说明分析的逻辑性都是决定索赔成败的重要因素。编写索赔报告要以合同为依据,因此,只有在加强合同管理的基础上才能写出有理有据、准确可靠的索赔报告。

工程索赔最主要的内容是索赔费用的计算。索赔费用是由许多费用成分构成的,不同的索赔事件和索赔理由所能得到的索赔费用的成分是不同的。因此,在进行索赔费用计算时,首先要对可索赔的项目按事件和原因分类,然后分析此类索赔项目有哪种费用成分的索赔,接着研究此种费用的计算方法。这种分析不仅要依据合同规定,与投标时的计算基础和方法有关,而且还要分析费用和工期的关系,设备、人力的使用与管理的关系,成本和利润的关系,原有计划和实际实施的关系,客观实际和人的认识之间的关系,以及这些关系的相互关系。总之,必须以“事实为依据、合同为准绳”来进行索赔费用的计算。

目前,索赔费用均以赔(补)偿实际损失为原则,以实际损失作为索赔费用值。索赔费用计算方法大致有三种,即总费用法、修正的总费用法和分项法。在实际操作中,绝大多数工程索赔都采用分项法来进行计算(即按每个事件所引起损失的费用项目分别计算索赔值)。这种方法通常分三步:首先,分析每个或每类索赔事件所影响的费用项目,而这些费用项目通常应与合同报价中的费用项目一致;其次,计算每个费用项目受索赔事件影响后的数值,通过与合同价中的费用值进行比较即可得到该项费用的索赔值;最后,将各费用项目的索赔值汇总,即得到总费用索赔值。

下面举一工程实例加以说明:

某一水质化验厂房,勘察设计时,地质资料显示地基土质为二类土,实际施工中发现场地有暗滨需要作地基处理,从而增加挖淤泥土152m3,打围护圆木桩5.56 m3,回填塘渣139.6 m3,并且相应基础梁断面增大,工程量增加15.1 m3,还发生弃土外运费用2万元。处理完这些工作量共历时15天。这些都是由于地质条件发生变化而引起施工单位额外增加的费用,施工单位有权向甲方提出索赔。通过分析,索赔费用计算具体如表一。

同时乙方还向甲方申请并经甲方同意:1、由于暗浜处理和交叉作业给正常施工带来的困难,需要甲方补偿费用3.5万元;2、施工工期需要顺延15天。所以索赔费用合计为53170.29+35000.00=88170.29元。这就是该工程索赔全部费用,并且还相应地发生了工期索赔,即工期顺延15天。

表一:

上例对工程索赔的分析计算表明:索赔事由的确定必须有合同依据,索赔的费用项目必须与合同标书内容相一致,索赔金额及时间的计算必须与合同价的费用值及合同工期作比较才可得。总之,事实是提出索赔要求的依据,合同是处理索赔问题的依据。要使索赔成功,就必须有一份有理有据、准确可靠的索赔报告,就必须加强合同管理。

参考文献:

《施工项目管理概论》

《工程招标与合同管理》